第1篇 某工程施工现场用电安全管理措施
(1)总则:
1)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防止触电事故发生,提高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并根据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结合本地区及我集团公司具体情况,特编制施工现场安全用电技术规程。
2)在执行本规程的同时,还应遵守执行现行国家及有关专业的规定'标准'规范或规程。
(2)施工现场变压器及配电装置:
1)应靠近电源,交通运输方便。接近负荷中心,无灰尘、无蒸气、无腐蚀介质及无振动的地方。
2)成列的配电屏(盘)和控制屏(台)两端应与重复接地线及保护零线做电气连接。
3)变压器的引线与电缆连接时,电缆及起终端头,均不应与变压器外壳直接接触。
4)采用箱式变电站供电时,其外壳应有可靠的保护接地,接地系统应符合产品技术要求,装有仪表和继电器的箱门,必须与壳体可靠的连接。
(3)施工现场配电设备装置的要求:
1)现场临时配电柜,必须安装在房屋内或遮风挡雨有门的临时工棚内,并应有良好的光照、通风、防雨、防潮、防火措施。配电室的门应向外开,并配有锁。
2)配电柜正面操作维护通道,单列布置不小于1.5m,双列布置不小于2m。后面维护通道宽度不小于0.8m。侧面的维护通道宽度不小于1m,配电装置顶端距天棚的距离不小于0.5m。
3)配电柜应装设有功、无功电度表,电流表与计费电度表不得共用一组电流互感器。并按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和容量的大小配置安装电控设备,尽量做到三相平衡。
4)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制的原则,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配电盘或配电线路维修时应悬挂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5)手动开关只许用于直接控制照明电路和容量不大于5.5kv的动力电路,容量大于5.5kv的动力电路应采用自动开关电器或降压起动装载控制。
(4)施工现场外电线路安全距离:
1)施工现场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线路的边线之间最小距离(见表1),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见下表),在达到本规定的同时,也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具体规定。
外电线路电压(kv)1以下1-1035-110154-220330-500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4681015
2)如果由于施工现场地形位置限制而无法保证规定的安全距离,则必须采取设置防护性遮栏、栅栏,以及悬挂警告标志牌等防护措施。外电线路与遮栏、栅栏之间的最小距离,应根据外电线路电压等选择(见下表),如果施工现场无法保证下表中所给数据,外电线路与遮栏、栅栏之间的最小距离。
外电线路电压(kv)1-36103560110220330
线路边线至栅栏的安全距离(cm)室内82.58587.5105130170
室外959595115135175265450
线路边线至网状遮栏安全距离(cm)室内17.52022.54065105
室外3030305070110190270
(5)电缆敷设:
1)电缆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2)室外电缆直埋时深度应不小于0.6m,并应在电缆上下各均匀铺设不小于50mm厚的下0.2m处,必须设防护套。
3)电缆线路与其附近热力管道的平行间距不得小于2m,交叉间距不得小于1m。
4)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固定点间距应保证桷皮心缆能承受自重所带来的荷重。橡皮电缆的最大弧垂直距地面不得小于2.5m。
5)在建建筑内的临时电缆配电必须采用电缆埋地引入。电缆垂直敷设的位置,应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竖井、垂直洞口等,并应靠近负荷中心,固定点每层不得少于一处,电缆水平敷设宜尚墙或门口,最大弧垂距地面不得小于1.8m。
(6)配电箱安全技术要求:
1)施工现场的配箱应分组设置,既在总配电箱下设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下设开关箱,开关箱下连接用电设备。形成三级配电管理。
2)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方,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方,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米,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米。
3)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箱须分开设置,如需在同一配电箱内设置时,动力与照明电路应分路设置。
4)配电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的场所,不得装在易受外来物体撞击和强烈振动、液体侵溅、热源烧烤的场所,距离建工程较近处设立。
5)配电箱周围应有足够两人同时作业的空间和通道,配电箱下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
6)配电箱应采用铁板或绝缘材料制作,铁板厚度应大于1.5mm。配电箱内的各种电器应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电器安装板,然后整体固定在配电箱箱体内。金属板与配电箱箱体应作电气连接。配电箱、开关箱必须防雨、防尘。
7)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米,小于1.5米。移动工式分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垂直距离宜大于0.5米,小于1.5米。
(7)电器装置的选择: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配备的所有大小配电箱的开关箱都必须是有国家生产许可证的定型产品,施工现场不得自行装配。
2)配电箱、工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
3)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两台及两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4)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必须能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使用电器设备实行电源隔离。
5)开关箱中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的装设应符合本规定中的要求。36v或36v以下的用电设备如工作环境干燥可免装漏电保护器。
6)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应符合国家gb6829-86《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要求,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7)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电动作电流和额定电动作时间应作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级分段保护的功能。
8)配电箱、开关箱中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进出线应加护套分路成束并做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口直接接触。移动式电源线,严禁用插销连接。
9)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严禁用插销连接。
(8)临时、移动和手持电气设备:
1)一般规定:施工现场中所有用电设备和手持电动工具的选购、使用、检查和维修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①施工现场用电设备、手持电动工具和用电安全装置,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专业标准和安全技术规程:并有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
②用电设备或手持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按其容量选用无接头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线。其中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只能用作保护零线和重复接地保护。
③每一台用电设备或搬运电动工具的开关箱内,除应装设过负荷、短路、漏电保护装置外,还必须有电源隔离开关。
④建立和执行所选用专人专机责任制,并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
2)手持电气设备:
①一般场所应选用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并应装设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1s的漏电保护器。若采用ⅰ类手持式电动工具,还必须作保护接零。
②露天、潮湿场所或在金属构架上操作时,必须选用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并装设防溅的漏电保护器,严禁使用ⅰ类手持式电动工具。
③狭窄场所(地管道内等),宜选用带隔离变压器的ⅲ类手持式电动工具;若选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装设防溅的漏电保护器。把隔离变压器工漏电保护器装设在狭窄场所外面,工作时并有人监护。
④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负荷线、插头、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使用前必须作空载检查,运转正常方可使用。
3)焊接机械设备:
①焊接机械应放置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焊接现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②交流弧焊机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线长度应不大于5m,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焊接机械的二次线宜采用yhs型橡皮套铜芯多股软电缆。电缆的长度应不大于30m。
③使用焊接机械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对发电机式直流弧焊机的换向器,应经常检查和维护。
④焊接机械的外壳应可靠接地,不得多台串联接地。接地线宜采用多股铜芯软线,当相线截面小于16mm2时接地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相同,如大于16mm2时取16mm2。
4)起重机械:
①起重机设备电气安装应符合国家gb50256-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塔式起重机的电气设备应符合国家gb5144-85《塔式起重机安全规范》中的要求。
②旋转臂架式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以下的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
③塔式起重机的重复接地,应在轨道两端各设一组接地装置,两条轨道应作环形电气连接。道轨的接头处,应做电气连接,对较长的轨道,每隔30m应加一组接地装置。
④起重机械的供电电缆其长度和质量应符合工作技术要求。塔式起重机的供电电缆不得拖地行走。塔身高30m时,塔顶和塔臂端部装设红色信号灯。
⑤电梯轿厢内、外均应安装紧急停止开关。升降机的上下极限位置应设置限位开关。
⑥每日工作前必须对外用电梯的行程开关、限位开关紧急停止开关、驱动机构和制动器等进行空载检查,正常后方可使用。检查井必须有防坠落的措施。
(9)施工现场的接地、防雷及漏电保护:
1)接地保护:
①当施工现场设有专供施工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电力线路时,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电气设备的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简称pe线)连接。专用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
②当施工现场与外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的电力线路应采用tt接零保护系统。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不得一部分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作保护接地。
③一次侧由50v以上的接零保护系统供电,二次侧为50v及50v以下电压器,如采用双重绝缘或有接地金属屏蔽层的变压器,此时二次侧不得接地。采用普通变压器,应将二次侧中性线或一个相线就近直接接地。
④施工现场的电力系统严禁利用大地作相线或零线。电力变压器或发电机的工作接地设开关或熔断器。
⑤保护零线的截面,应不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同时必须满足机械强度要求。保护零线必须选择不小于10mm2的绝缘铜线或不小于16mm2的绝缘铝线。
⑥作防雷接地的电气设备,必须同时作重复接地,同一台电气设备的重复接地与防雷接地可使用同一个接地体,重复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欧姆。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和避雷装置可利用自然接地体接地,但应保证电气连接并校验自然接地体的热稳定。
⑦每一接地装置的接地线应采用两根以上导体,在不同点与接地装置做电气连接。不得用铝导体做接地或地下接地线。垂直接地体宜采用角钢、钢管或圆钢,不宜采用螺纹钢材。
⑧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2)防雷:
①施工现场内所有防雷装置应采用独立的接地系统,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30欧姆。
②施工现场和临时生活区的高度在20m及以上的井子架、脚手架,正在施工的建筑物以及塔式起重机、上人电梯、烟囱、水塔等设施,均应装设防雷保护装置。
③机械设备上的避雷针(接闪器)长度应为1m至2m。各机械设备的防雷引下线可利用该设备的金属结构体,但应保证防雷线的连接。
3)保护接零:
①正常情况下,施工现场的电机、变压器、照明器具、手持电动工具、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部分、部分电屏与控制屏的金属架、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敷线的钢索、起重机轨道、滑升模板金属操作平台、电器装置的金属外壳、室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架及靠近带电部门的金属围栏和金属门必须装设保护零线。
②施工现场的宿舍、食堂、浴室等生活场的电器具、插头等也必须装设保护接零系统。
③现场电工应经常检查保护接零线路及漏电保护器系统,必须保证在任何情况下保护接零系统都能安全工作。
4)施工现场照明:
①施工现场照明应采用高光效、长寿命的照明光源。对需要大面积照明的场所应采用高压汞灯、高压钠灯或混光用的卤钨灯。
②照明器具和器材的质量均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不得使用绝缘老化或破损的器具和器材。
③一般场所宜选择额定电压为220v的照明器。特殊场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照明系统中的每一单相回路上。灯具和插座数量不宜超过25个,并应装设熔断电流为15a及15a以下熔断保护器。
5)下列特殊场所所应使用安全照明电器:
①隧道、人防工程、有高湿、导电灰尘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4m等场所的照明,电原电压应不大于36v.、
②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③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和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6)工作零线截面应按下列规定选择:
①单相及二相线路中,零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相同。
②在逐相切断的三相照明电路中,零线截面按最大负荷相的电流选择。
③在逐相切断的三相照明电路中,零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相等,若数条线路共用一条零线,零线截面按最大负荷相的电流选择。
④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作保护接零。单相回路的照明开关箱(板)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⑤室外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灯具不得低于2.4m。路灯的每个灯具应单独装设漏电保护器。
⑥钠、铊等金属卤化物灯具的安装高度宜在5m以上,灯线应在接线柱上固定,不得靠近灯具表面。
⑦螺口灯的相线应与中心触头相连接,零线应接在与螺口相连的一端。灯头的绝缘外壳不得有损伤和漏电。
⑧临设工程照明灯具宜采用拉线开关。拉线开关距地面2-3米。其他开关距地面高度为1.3米,与出入口的水平距离为0.15-0.2米。
⑨严禁将插座与搬把开关靠近装设,严禁在床上装设开关。电器、灯具的相线必须经开关控制,不得将相线直接引入灯具。
第2篇 某某工程脚手架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某工程脚手架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1)基本要求:
1)脚手架的搭设和拆除必须编写施工方案,必须进行设计计算,施工方案和设计计算要经过总工程师审批。
2)脚手架搭设和拆除前必须有项目部的技术负责人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技术交底要有文字记录。
3.)脚手架施工的人员资质、机具和材料要经过项目部的技术负责人对照有关规定和施工方案进行认定,不符合的不允许使用。
4)脚手架的搭设、拆除过程应有专职安全员进行监督。
5)脚手架搭设完成,使用前必须由项目负责人组织进行试验和验收。
6)脚手架与架空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临时用电线路架设及脚手架接地避雷措施等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执行。
(2)材料、构配件质量要求:
1)脚手架杆材质:
①钢筋材持一般应使用q235钢材(在有可靠数据情况下也可使用其他材质,但必须审批手续齐全),外径48mm、壁厚不小于3.0mm的焊接钢管,小横杆长度2.1-2.3m为宜,立杆、大横杆的长度4-
4.5m为宜(不超过
6.5m),其重量控制在每根25kg以内。
锈蚀、变形超过规定的禁止使用。
也可选用新型优质钢管材。
②脚手架塔设必须选用同一种材,不得使用不同材质混搭。
2)脚手板:木脚手板应选用厚5cm,非脆性木材(如桦木、杨木等)无腐朽、劈裂板。
3.)悬挑式脚手架的悬挑架和吊篮脚手架的吊篮平台,可选用型钢制作,其节点必须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不允许使用钢管扣件连接方法组装。
4)所有的安全装置必须有产品鉴定证书、制造厂的生产许可证和质量证明书,在现场还应进行检验和试验。
(3)主要构造和施工要求:
1)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的横距、步距、允许搭设高度、连墙件的布置、杆件及脚手板搭接等构造要求,必须符合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22)。
2)脚手架立杆基础应符合施工方案要求:
①搭设高度在25m以下时,可素土夯实找平,上面铺5cm厚木板,长度为2m时垂直于墙面放置,长度大于3m时平行于墙面放置。
②塔设高度超过5m时,应进行计算并根据地耐力设计基础作法,或于地面下1m深处采用灰土地基,或浇注50cm厚混凝土基础,其上采用枕木支垫。
3.)脚手架的外侧应按规定设置密目安全网,安全网设置在外排立杆的里面。
密目网必须用合乎要求的系绳将网周边每隔45cm(每个环扣间隔)系牢在脚手杆上。
4)施工层外侧要按临边防护的要求设置
1.2m高防护栏杆和18cm高挡脚板。
5)脚手架必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两步,否则应采取临时稳定措施,直到一层连墙杆搭设完后方可根据情况拆除。
剪刀撑、横向斜撑应随立杆、纵向和横向水平杆等同步搭设,各底层斜杆下端均必须支撑在垫块或垫板上。
6)拆除脚手架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拆除,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②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应大于2步,如高差大于2步,应增设连墙件加固。
③当脚手架拆至下部最后一根长立杆的高度(约
6.5m)时,应先在适当位置搭设临时抛撑加固后,再拆除墙件。
④当脚手架采取分段、分立面拆除时,对不拆除的脚手架两端应按规范要求设置连墙件和横向斜撑加固。
7)施工方案应对立杆的稳定措施、与建筑结构的连接等关键部位,绘制大样详图指导施工。
8)脚手板:
①铺设脚手板时,首先检查脚手架切实挂牢后才可进行。
脚手板必须使用5cm厚木板,不得使用竹脚手板。
板必须长出支点20cm以上。
②脚手板要铺满铺严,沿长度方向搭接后与脚手架绑扎牢固。
③禁止出现探头板。
第3篇 某工程安全管理奖惩办法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调动全体员工安全生产积极性,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提高工程建设安全施工管理水平,保障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和安全“零”事故目标的实现,特制订本办法。
一、 项目部应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组织机构
各项目部要设立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是本项目工程安全管理的最高机构,对本项目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行使职权,其主要责任是:
1、依据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制度,结合本项目自身实
际及社会要求,组织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各项管理规定。
2、综合管理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本项目安全生
产形势,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施领导。协调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3、组织制定本项目安全管理目标计划,制定措施,并监督实施。
4、组织制定本项目各职能部门、各管理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定期组织对其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5、组织本项目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教育,做好对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
6、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组织制定隐患整改方案,
落实对隐患的整改。
7、做好对本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和环境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的监督,落实对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的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8、做好本项目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及对有关设备、材料和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
(二)、安全教育培训
对参加施工的工人进入岗位前,均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和岗位安全技术教育,并对全体场内施工人员进行上岗后的经常性安全技术教育;在施工进程中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技术教育,并做好记录。教育内容应包括:
(1)各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操作现场安全规章制度;
(3)特殊工种的安全知识及自我保护知识;
(4)新工艺、新技术实施中特定的安全技术规定;
(5)特定环境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6)施工组织设计中针对性安全技术要求;
(7)事故发生后的安全再教育。
(三)、应急预案及演练
针对项目生产特点,制定有针对性,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中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
(1)基本方针原则;
(2)项目基本情况;
(3)可能发生事故的确定及影响;
(4)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5)报警及通讯方式;
(6)应急响应步骤;
根据项目部制定的应急预案,及时进行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提高员工应急技能,并做好记录。
(四)、安全生产检查
按照安全生产工作要求,项目部应定期组织安全成产检查。目的是加强安全生产日常动态监管,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消除安全隐患。安全生产检查主要是查思想认识、查管理、查制度、查现场、查隐患、查整改措施。在检查中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通知责任人,能当场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限期整改,处理完毕后将整改结果书面上报项目部,并做好记录。
(五)、贯彻上级决策部署
对于集团或院安全质量监督部的决策部署, 项目部应积极贯彻落实。对于需要上报总结或材料的,应认真总结归纳,杜绝表面工作,敷衍了事。
二、奖励
在工程项目开展前期,应到安全质量监督部备案,并提交上述各项资料。
工程结束后,按要求到安全质量监督部备案的,各项安全资料齐全的,经项目部核定整个工程无人员构成轻伤及以上安全事故,未发生有影响的其他责任事件,即可实施奖励,奖励项目部两千元。项目部奖励资金要发放至本项目每个为安全工作作出贡献的个人,并造表到安监部存档。
三、处罚
(1)因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造成重大事故的个人。
(2)对已发生的事故不调查、不处理、隐瞒不报的单位和该单位负责人。
(3)对上级交办的有关安全生产任务、计划、安排不办的单位和个人。
(4)对发生安全事故或被上级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罚的单位及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
第4篇 某某工程建设管理局保证安全生产措施方案
一、项目概况
华池县柔远河悦乐至新堡段护岸工程地处悦乐镇河道两岸,工涉及张湾、店坪、上堡子、黄大湾、悦乐、新堡6个行政村,控制流域面积1969km2。护岸建成后可保护悦乐镇5100人口和左右两岸约2800亩农田的安全。
二、编制依据
制定本措施方案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和《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相关责任人
华池县柔远河悦乐至新堡段护岸工程建设管理局设立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小组。组成如下:
总指挥:张永峰
副组长:赵亮
成 员:潘正龙、张万能、崔鑫、张冲
四、安全生产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情况
根据华池县柔远河悦乐至新堡段护岸工程加固工程建设的实际,编制了《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制度》、《安全生产隐患定期排查整改制度》、《安全生产预警提示制度》、《重大危险源公示和跟踪整改制度》、《安全生产联络员制度》、《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等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五、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
各参建单位都设立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专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起重工等特种作业人员都取得了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六、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
1.总则
1.1目的
为做好华池县柔远河悦乐至新堡段护岸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工程建设中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证慈利县城南保护圈堤防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和《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建设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1.2 适用范围
1.2.1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华池县柔远河悦乐至新堡段护岸工程建设过程中突然发生且已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有重大社会影响或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2.2结合本工程建设的实际,按照质量与安全事故发生的过程、性质和机理,本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主要包括:
(1)施工中土石方塌方和结构坍塌安全事故;
(2)特种设备或施工机械安全事故;
(3)机电设备、设施运输、安装安全事故;
(4)施工场地内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5)施工中发生的各种重大质量事故;
(6)其他原因造成的本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
本工程建设中发生的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等)、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事件、依据国家和地方相应应急预案执行。
1.3工作原则
1.3.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应急处置以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或减轻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社会危害。
1.3.2在事故现场,各参建单位在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进行事故处置活动。
1.3.3华池县柔远河悦乐至新堡段护岸工程建设管理站和施工等参建单位及时报告事故信息,在上级主管单位的领导下,快速处置信息,做到信息准确、运转高效。
1.3.4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正常情况下的工程建设项目风险评估、应急物资储备、应急队伍建设、应急装备和应急预案演练等工作。
2.应急指挥机构
2.1华池县柔远河悦乐至新堡段护岸工程建设管理站应急小组
2.1.1华池县柔远河悦乐至新堡段护岸工程建设管理局设立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张永峰
副组长:赵亮
成 员:潘正龙、张万能、崔鑫、张冲
华池县柔远河悦乐至新堡段护岸工程建设管理局应急小组在华池县水务局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1)拟订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参加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处置;
(3)及时了解和掌握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信息,根据事故情况需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4)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及评估工作;
(5)组织事故应急处置相关知识的宣传等工作;
(6)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2.1.2华池县柔远河悦乐至新堡段护岸工程建设管理局应急小组办公室设在华池县城市防洪工程建设管理站负责其日常事务。
2.2施工单位应急救援组织及职责
2.2.1承担工程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制定本单位施工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明确专人维护救援器材、设备等。
2.2.2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配备的应急救援人员和职责应当与华池县柔远河悦乐至新堡段护岸工程建设管理局制定的应急预案协调一致,并将应急预案报华池县柔远河悦乐至新堡段护岸工程建设管理站备案。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工作准备
华池县柔远河悦乐至新堡段护岸工程建设管理站认真研究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建立应急小组,加强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开展工程项目应急预案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监督检查工作,防患于未然。
3.2预警、预防行动
3.2.1工程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的施工特点和范围,加强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3.2.2对可能导致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后果的险情,华池县柔远河悦乐至新堡段护岸工程建设管理局和施工等知情单位按项目管理权限立即报告上级主管单位和当地人民政府。
3.2.3华池县柔远河悦乐至新堡段护岸工程建设管理站接到可能导致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后,及时确定应对方案,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并按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4.应急响应
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事故等级按国家有关规定划分,当发生质量与安全事故后,华池县柔远河悦乐至新堡段护岸工程建设管理站在相应职责及管理权限内立即启动本级应急预案。
4.1事故报告
4.1.1事故报告程序
(1)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华池县柔远河悦乐至新堡段护岸工程建设管理站、施工等单位立即将事故情况按项目管理权限如实向上级主管单位和当地人民政府报告,最迟不得超过4小时,并于48小时内提交书面报告。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同时向事故所在地安全监督局报告;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报告的方式可先采用电话口头报告,随后递交正式书面报告。
(2)特别紧急的情况下,华池县柔远河悦乐至新堡段护岸工程建设管理站和施工单位可越级上报。
4.1.2事故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后及时报告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工程名称、地点、建设规模和工期,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事故类别、人员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初步估算;
2)有关华池县柔远河悦乐至新堡段护岸工程建设管理站、施工单位、主管部门名称及联系电话;
3)事故报告的单位、报告签发人、报告时间和联系电话等。
(2)根据事故处置情况及时续报以下内容:
1)有关华池县柔远河悦乐至新堡段护岸工程建设管理站、设计、施工、监理等工程参建单位名称、资质等级情况,项目负责人的姓名、相关执业情况资格;
2)事故原因分析;
3)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4)抢险交通道路可使用情况;
5)其他需要报告的有关事项等。
4.1.3相关记录
明确专人对组织、协调应急行动的情况做出详细记录。
4.2指挥协调和紧急处置
4.2.1发生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后,在事故现场参与救援的华池县柔远河悦乐至新堡段护岸工程建设管理局和施工等单位和人员服从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的指挥,并及时向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汇报有关重要信息。
4.2.2发生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后,慈利县城市防洪工程建设管理站和施工等工程参建单位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并全力协助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4.2.3在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华池县柔远河悦乐至新堡段护岸工程建设管理局和施工等工程参建单位根据工程特点、环境条件、事故类型及特点,为本单位参与应急救援的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
4.2.4在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根据事故状态,华池县柔远河悦乐至新堡段护岸工程建设管理局和施工等工程参建单位协助事故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应划定事故现场危险区域范围、设置明细警示标志、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等工作。
4.2.5在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注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为缩小事故等原因需移动现场物件时,做出明显的标记和书面记录,尽可能拍照或者录像,妥善保管现场的重要物证和痕迹。
5.应急结束
5.1结束程序
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活动结束以及调查评估完成后,按照“谁启动、谁结束”的原则,由有关应急小组决定应急结束。
5.2善后处置
5.2.1事故发生单位依法认真做好各项善后工作,妥善解决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以及受影响人员的生活安排,按规定做好有关损失的补偿工作。
5.2.2华池县柔远河悦乐至新堡段护岸工程建设管理站组织有关部门对事故产生的损失逐项核查,编制损失情况报告上报主管部门并抄送有关单位。
5.2.3华池县柔远河悦乐至新堡段护岸工程建设管理站组织有关单位共同研究,采取有效措施,修复或处理发生事故的工程项目,尽快恢复工程的正常建设。
5.3事故调查和经验教训总结
5.3.1重大质量事故调查执行《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
5.3.2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现场处置工作结束后,慈利县城市防洪工程建设管理站、事故发生单位及工程其他参建单位进行应急救援工作总结,对本单位应急预案的实际应急效能进行评估,对应急预案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完善和修补。
5.3.3华池县柔远河悦乐至新堡段护岸工程建设管理站、事故发生单位及工程其他参建单位,从事故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采取有效整改措施,确保后续工程安全、保质保量地完成建设。
6.应急保障措施
6.1通讯与信息保障
6.1.1华池县柔远河悦乐至新堡段护岸工程建设管理站应急小组的通讯方式报上级备案,并分送各参建单位。
6.1.2正常情况下,应急小组主要人员保持通讯设备24小时正常畅通。
6.2应急救援装备保障
6.2.1工程现场抢险及物资装备保障
(1)根据可能突发的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性质、特征、后果及其应急预案要求,慈利县城市防洪工程建设管理站组织工程有关施工单位配备适量应急机械、设备、器材等物资装备,以保障应急救援调用。
(2)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发生时,首先充分利用工程现场既有的应急机械、设备、器材。
6.2.2应急队伍保障
(1)工程设施抢险队伍,由工程施工等参建单位的人员组成,负责事故现场的工程设施抢险和安全保障工作。
(2)应急管理队伍,由华池县柔远河悦乐至新堡段护岸工程建设管理站应急小组的有关人员组成,接受地方人民政府和上级应急小组的应急指令。
6.3技术储备与保障
6.3.1各参建单位应急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对工程质量与安全事故的预防、预测、预警、预报和应急处置技术进行研究,提高监测、预防、处置及信息处理技术水平,增强技术储备。
6.3.2水利工程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预防、预测、预警、预报和处置技术研究和咨询依托有关专业机构。
6.4培训和演练
6.4.1培训
华池县柔远河悦乐至新堡段护岸工程建设管理站应急小组组织工程建设各参建单位人员参加质量与安全事故及应急预案培训及学习,提高安全意识及应急能力。
6.4.2演练
华池县柔远河悦乐至新堡段护岸工程建设管理站应急小组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及事故特点,必要时组织工程参建单位进行突发事故应急救援演习,演练结束后总结经验,完善和改进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6.5监督检查
华池县柔远河悦乐至新堡段护岸工程建设管理站应急小组对工程各参建单位制定应急预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附则
7.1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报华池县水务局核准备案,由华池县城市防洪工程建设管理站具体负责管理与更新。
7.2责任追究
对工程建设中玩忽职守造成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以及应急处置中玩忽职守、渎职、违法违规等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当事人和有关单位,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7.3预案发布范围及生效时间
本应急预案发布范围至各参建单位,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七、工程度汛方案、措施
1.成立安全度汛组织机构,落实责任制
1.1组建度汛领导小组,人员由慈利县城市防洪工程建设管理站主要领导、总监理工程师、工程项目经理等组成。
组 长:张永峰
副组长:赵亮
成 员:潘正龙、张万能、崔鑫、张冲
度汛抢险队伍:项目部组建度汛抢险队伍,项目经理胡丰年开任组长、副组长常全利、组员蓝海明、张俊辉、李小燕。
其中:李小燕为应急小组信息员、长全利为应急领导小组协调管理员、张俊辉、兰海明为应急小组抢救员、李小燕为资料管理员.
1.2责任制
1.2.1度汛领导工作由组长负责。
1.2.2度汛期间做到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
1.2.3坚持领导小组组员值班制度。
1.2.4与华池县防汛抗旱小组门保持联系,收集雨情、水情、汛情,及时通报各标段并采取措施。
1.2.5进行度汛工作安排和检查落实
2.严控工程质量和工期
质量和工期是制约工程度汛的主要因素。各参见单位要积极采取措施,加强质量管理,严格控制质量,狠抓工程进度,确保按期完工。
3.在建工程安全度汛措施
2022年汛期,洪水位在3.0m以下,防洪堤正常防洪,超过3.0m,洪水期暂停施工,洪水过后再恢复施工。安全度汛措施详见“华池县柔远河悦乐至新堡段护岸工程保护圈项目土建工程项目2022年防洪度汛方案”。
第5篇 某工程建设管理局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
一、项目概况
华池县柔远河悦乐至新堡段护岸工程地处悦乐镇河道两岸,工涉及张湾、店坪、上堡子、黄大湾、悦乐、新堡6个行政村,控制流域面积1969km2。护岸建成后可保护悦乐镇5100人口和左右两岸约2800亩农田的安全。
二、编制依据
制定本措施方案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和《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相关责任人
华池县柔远河悦乐至新堡段护岸工程建设管理局设立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小组。组成如下:
总指挥:张永峰
副组长:赵亮
成 员:潘正龙、张万能、崔鑫、张冲
四、安全生产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情况
根据华池县柔远河悦乐至新堡段护岸工程加固工程建设的实际,编制了《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制度》、《安全生产隐患定期排查整改制度》、《安全生产预警提示制度》、《重大危险源公示和跟踪整改制度》、《安全生产联络员制度》、《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等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五、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
各参建单位都设立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专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起重工等特种作业人员都取得了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六、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
1.总则
1.1目的
为做好华池县柔远河悦乐至新堡段护岸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工程建设中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证慈利县城南保护圈堤防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和《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建设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1.2 适用范围
1.2.1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华池县柔远河悦乐至新堡段护岸工程建设过程中突然发生且已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有重大社会影响或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2.2结合本工程建设的实际,按照质量与安全事故发生的过程、性质和机理,本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主要包括:
(1)施工中土石方塌方和结构坍塌安全事故;
(2)特种设备或施工机械安全事故;
(3)机电设备、设施运输、安装安全事故;
(4)施工场地内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5)施工中发生的各种重大质量事故;
(6)其他原因造成的本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
本工程建设中发生的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等)、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事件、依据国家和地方相应应急预案执行。
1.3工作原则
1.3.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应急处置以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或减轻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社会危害。
1.3.2在事故现场,各参建单位在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进行事故处置活动。
1.3.3华池县柔远河悦乐至新堡段护岸工程建设管理站和施工等参建单位及时报告事故信息,在上级主管单位的领导下,快速处置信息,做到信息准确、运转高效。
1.3.4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正常情况下的工程建设项目风险评估、应急物资储备、应急队伍建设、应急装备和应急预案演练等工作。
2.应急指挥机构
2.1华池县柔远河悦乐至新堡段护岸工程建设管理站应急小组
2.1.1华池县柔远河悦乐至新堡段护岸工程建设管理局设立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张永峰
副组长:赵亮
成 员:潘正龙、张万能、崔鑫、张冲
华池县柔远河悦乐至新堡段护岸工程建设管理局应急小组在华池县水务局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1)拟订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参加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处置;
(3)及时了解和掌握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信息,根据事故情况需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4)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及评估工作;
(5)组织事故应急处置相关知识的宣传等工作;
(6)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2.1.2华池县柔远河悦乐至新堡段护岸工程建设管理局应急小组办公室设在华池县城市防洪工程建设管理站负责其日常事务。
2.2施工单位应急救援组织及职责
2.2.1承担工程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制定本单位施工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明确专人维护救援器材、设备等。
2.2.2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配备的应急救援人员和职责应当与华池县柔远河悦乐至新堡段护岸工程建设管理局制定的应急预案协调一致,并将应急预案报华池县柔远河悦乐至新堡段护岸工程建设管理站备案。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工作准备
华池县柔远河悦乐至新堡段护岸工程建设管理站认真研究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建立应急小组,加强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开展工程项目应急预案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监督检查工作,防患于未然。
3.2预警、预防行动
3.2.1工程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的施工特点和范围,加强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3.2.2对可能导致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后果的险情,华池县柔远河悦乐至新堡段护岸工程建设管理局和施工等知情单位按项目管理权限立即报告上级主管单位和当地人民政府。
3.2.3华池县柔远河悦乐至新堡段护岸工程建设管理站接到可能导致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后,及时确定应对方案,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并按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4.应急响应
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事故等级按国家有关规定划分,当发生质量与安全事故后,华池县柔远河悦乐至新堡段护岸工程建设管理站在相应职责及管理权限内立即启动本级应急预案。
4.1事故报告
4.1.1事故报告程序
(1)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华池县柔远河悦乐至新堡段护岸工程建设管理站、施工等单位立即将事故情况按项目管理权限如实向上级主管单位和当地人民政府报告,最迟不得超过4小时,并于48小时内提交书面报告。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同时向事故所在地安全监督局报告;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报告的方式可先采用电话口头报告,随后递交正式书面报告。
(2)特别紧急的情况下,华池县柔远河悦乐至新堡段护岸工程建设管理站和施工单位可越级上报。
第6篇 某某工程高处作业安全管理措施
(1)洞口、临边作业安全防护
1)临边作业安全防护
①尚未安装栏杆结构楼层周边、斜道两侧边、卸料平台外侧边,必须设置1.2m高的两道护身栏杆并设置定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或搭设固定的立网防护。
②护栏除经设计计算外,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栏杆柱的固定及其与横杆连接,其整体构造应在任何一处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000n的外力。
③分层施工的楼梯口、梯段边及休息平台处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回转式楼梯间应支设首层水平安全网。
2)洞口作业安全防护
①楼板、平台等面上短边尺寸为2.5~25cm以上的洞口,必须设坚实盖板并能防止动移位。
②25cm×25cm~50cm×50cm的洞口,必须设置固定盖板,保持四周搁置均衡,并有固定其置的措施。
③50cm×50cm~150cm×150cm的洞口,必须预埋通长钢筋网片,纵横钢筋间距不得大15cm;或满铺脚手板,脚手板应绑扎固定,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随意移动。
④150cm×150cm以上洞口,四周必须搭设围护架,并设双道防护栏杆,洞口中间支挂水平全网,网的四周要拴挂牢固、严密。
⑤位于车辆行驶道路旁的洞口、深沟、管道、坑、槽等,所加盖板应能承受不小于额定卡车后轮有效承载力2倍的荷载。
⑥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应设置防护门或绑防护栏杆,下设挡脚板。低于80cm的竖向洞口,应加设1.2m高的临时护栏。
⑦电梯井必须设不低于1.2m的金属防护门,井内首层设一道水平安全网,安全网应封闭。未经上级主管技术部门批准,电梯井内不得做垂直运输通道和垃圾通道。
⑧洞口必须按规定设置照明装置和安全标志。
(2)高险作业的安全防护
1)攀登作业安全防护
①攀登用具,结构构造上必须牢固可靠,移动式梯子,均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验收其质量。
②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
③立梯工作角度以75o±5o为宜,踏板上下间距以30cm为宜,并不得有缺档。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o~45 o为宜,铰链必须牢固,并有可靠的拉撑措施。
④使用直爬梯进行攀登作业时,攀登高度以5m为宜,超出2m宜加设护笼,超过8m,必须设置梯间平台。
⑤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向梯子,且不得手持器物。
⑥攀登的用具,结构构造上必须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载不应大于1100n/m2。当梯面上有特殊作业,重量超过上述荷载时,应按实际情况加以验算。
2)悬空作业安全防护
①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②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验证后方可使用。
③高空吊装钢结构、桁架等大型构件前,应搭设悬空作业中所需的安全设施。
④吊装中的模板、预制构件上,严禁站人和行走。
⑤支模板应按规定的工艺进行,严禁在连接件和支撑件上攀登上下,并严禁在同一垂直面上装、拆模板。支设高度在3m以上的柱模板四周应设斜撑,并应设立操作平台。
⑥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时,必须搭设脚手架和马凳。绑扎立柱和墙体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绑扎3m以上的柱钢筋,必须搭设操作平台。
⑦浇注离地2m以上框架、过梁、雨篷和小平台时,应有操作平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件上操作。
⑧悬空进行门窗作业时,严禁操作人员站在樘子上操作,操作人员的重心应位于室内,不得在窗台上站立。
⑨特殊情况下如无可靠的安全设施,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
⑩预应力张拉区域应标示明显的安全标志,禁止非操作人员进入。张拉钢筋的两端必须设置挡板。挡板应距所张拉钢筋的端部1.5~2m,且应高出最上一组张拉钢筋0.5m,其宽度应距张拉钢筋两外侧各不小于1m。
3)高处作业安全防护
①无外脚手架或采用单排外脚手架和工具式脚手架时,首层四周必须支搭3m宽的水平安全网,网底距地不小于3m。
②建筑物出入口应搭设长3~6m,且宽于出入通道两侧各1m的防护棚,棚顶满铺不小于5cm厚的脚手板,,非出入口和通道两侧必须封严。
③对人或物构成威胁的地方,必须支搭防护棚,保证人、物安全。
④高处作业使用的铁凳、木凳应牢固,不得摇晃,凳间距离不得大于2m,且凳上脚手板至少铺两块以上,凳上只许一人操作。
⑤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严禁投掷物料。
4)操作平台的安全防护
①移动式操作平台的面积不应超过10m2,高度不应超过5m,并采取措施减少立柱的长细比。
②操作平台台面满铺脚手架,四周必须设置防护栏杆,并设置上下扶梯。
③操作平台上应标明容许荷载值,严禁超过设计荷载。
(3)交叉作业的安全防护
①支模、粉刷、砌墙等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操作必须在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半径范围内以外,不能满足时,应设置硬隔离安全防护层。
②钢模板、脚手架等拆除时,下方不得有其他人员操作,并应设专人监护。
③钢模板拆除后其临时堆放处应离楼层边沿不应小于1m,且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楼层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处,严禁堆放任何拆下物件。
第7篇 某某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某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一、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公司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面的安全工作,主要职责是领导公司开展安全教育,贯彻宣传各类法规,通知和上级部门的文件精神,制订各类管理条例,每周对各项目工程进行安全工作检查、评比,处理有关较大的安全问题。项目部成立安全管理小组,并设专职安全员,主要职责是负责进行对工人的安全技术交底,贯彻上级精神,每天检查工程施工安全工作,每周召开工程安全会议一次。制订具体的安全规程和违章处理措施,并向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汇报1次。各作业班组设立兼职安全员,主要是带领各班组认真操作,对每个工人耐心指导,发现问题即时处理并及时向工地安全管理小组汇报工作。
二、安全检查制度
在施工过程中,除正常的安全检查外,公司每月检查一次,工程处每半月检查一次,项目部每周检查一次,发现问题落实到人,限期整改,消除隐患,确保施工安全。
三、安全教育制度
按照公司的安全教育制度,加强宣传教育,制订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案,现场组织切合实际的作业程序,正确严格地执行和运用施工及安全规范。对进场的工人进行摸底测试,统一进行安全教育,增强质量、安全意识。各专业班组认真钻研设计图纸进行技术交底,认真学习和深刻体会施工技术规范和施工安全规范。经过培训交底达到合格的职工才允许上岗操作,为安全工作顺利圆满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在施工过程中,建立每周一次的安全教育,由项目经理或专职安全员主持。同时在每道施工工序进行前,由专职安全员做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各班组长带领施工人员认真贯彻落实。
第8篇 某某工程安全管理目标及保证措施
第一节: 安全管理目标
一、安全目标
1、不发生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
2、不发生火灾事故;
3、不发生重大火险隐患事件;
4、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厂内道路交通事故;
5、不发生人为责任造成的施工机械损坏事故;
6、不发生人为责任造成的设备损坏事故;
7、不发生环境污染事件、事故;
8、不发生有毒、有害物质泄漏事故;
9、不发生职业卫生伤害事故;
10、不发生食堂用餐中毒事件、事故;
11、不发生人为责任造成的环境污染事件、事故;
二、安全与环境指标
12、安全设施设置率及完好率100%;
13、人员安全培训考试100%;
14、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100%;
15、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考核达到规定要求标准
16、采取可靠措施,努力降低人为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
17、施工、办公区域实现可回收、不可回收、危险固体废弃物分类存放并按要求处置;
18、创全国电建行业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一流工地。
第二节:安全具体措施
1、安全具体措施
2、实行三级安全管理,坚持“管施工的同时必须抓安全”,“项目经理是第一安全员”的原则,经常开展安全活动,坚持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3、完善各级安全监察网络,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抓好安全基础工作,重点放在预防上,认真做好项目部的各种安全管理台帐。
4、制定并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考核奖惩细则》、《临时工安全管理》等规章制度,强化安全管理。
5、在开工前组织全体职工以外来劳队伍学习有关安全操作规程,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6、工地安全员固定在施工现场,掌握安全动态,加强安全监督管理,各专职安全员抓好各自施工区域的安全督促,及时向项目经理提供安全信息,抓好整个项目的安全工作。
7、各级领导和业务部门定期深入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查思想、查管理、查落实。对安全上的薄弱环节绝不放过。
8、生活施工用电布置合理、规范。用电设备均要装漏电保护器;场地消防设施完备,劳保防护品质量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9、机械车辆运输在施工现场交叉口作业时,设专人指挥,防止撞车,碰线等事故的发生。
10、安全员、特殊工作人员,驾驶员等,均实行持证上岗作业,禁止顶岗操作。
11、施工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专职安全员上岗监督。
12、加强对车辆的使用管理,尤其是路况不好的地面运输应加强车辆保养和司机安全意识教育,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13、路槽开挖施工时,路槽边设立护栏及警示灯,以防人车跌入路槽内。
第三节:各分项工程安全措施
1、开挖施工安全组织职责:
a.主要设备地基应密实、稳固,以防止塌陷伤人。
b.挖机移动调向时,在班组统一指挥下,协调进行。
c.所有人员须是熟练工种,持证上岗,钻机安拆时,严禁闲杂人员靠近。
2、水泥稳定碎石或二灰碎石施工
3、面层施工安全施工措施
a.拌和厂应设立门卫,严禁闲杂人进场,危害处应设立明显告警牌。
b.在主要进出路口设立专人指挥,做好通道疏通工作。
c.机械作业时应设立专人负责安全,施工前检查清除无关人员,降低安全风险。
d.机械卸料后,应检查卸料斗是否下落。
e.做好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工作,严禁违反交通法规。
4、钢筋工程:
a .钢筋断料、配料等工作应在地面进行、不准在高空操作;
搬运钢筋应注意附近有无障碍物、架空电线和其它临时电器设备,防止碰撞发生触电事故;
c.雷雨天气应停止高空露天操作,防止雷击伤人;
d.严禁乱拖乱拉电线,使用电焊、气割设备及动用明火要有动火证,严禁违章;每天收工时,必须有专人负责切断电源,严禁不懂机电的人员乱开、乱动机械设备,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
5、混凝土工程:
a .使用振动机前应检查电源电压、保护电源线路是否良好,电源线不得有接头.振动机移动时,不能硬拉电线,更不能在钢筋及其他利物上拖拉,防止割破拉断电线,而造成触电伤亡事故;
b.本工程采用商品砼浇捣,在浇捣时应有专人负责指挥,做到井井有序.
机械设备、防护设施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现场的电器设备设施必须有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现场电器设备、设施必须有专业电工经常检查整理,发现问题必须立即解决.凡是触及或接近带电体的地方,均应采取绝缘保护以及保护安全距离等措施.电力线和设备选型必须按国家标准限定安全栽流量,所有临时电源和移动电具必须装置有效的二级漏电保护开关.十分潮湿的场所必须使用安全电压,设置醒目的电气安装标志,无有效安全技术措施的电气设备不准使用.电线和设备安装完毕后,由动力部门会同安全部门对施工现场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经常对职工进行电气安全教育,未经考核合格的电工、机工和其它人员一律不准上岗作业。每日收工和饿节假日前必须拔掉保险丝,切断电源;
(2)施工现场任何人不准擅自拆除施工场地的安全防护设施和现
场安全标志。如需拆除,须由项目负责人会同有关人员商议后,并采用相应措施后方可由有关工种进行操作;
用电安全技术措施
(1)电缆线沿施工便道一侧埋设,每隔20-40米设一个100a的施工电箱;
(2)所使用的配电箱必须是符合jgj46-88规范要求的铁壳标准电箱。配电箱电气装置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
(3)开关箱的电源线长度不得大于30米,并与其控制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米;
(4)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必须编号,箱内电器匹配完好;
(5)接地:工作接地的电阻值不得大于4ω;保护零线每一重复接地装置的电阻值应不大于10ω,并由电工每月检测一次,做好原始记录;
(6)保护零线必须选择不小于10mm2的绝缘铜线,统一标志为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不准使用绿/黄双色线作负荷线;
(7)所有电机、电器、照明器具,手持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不带电的外露导电部分,应做保护接地;
(8)所有电机、电器、照明器具手持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应装置二级漏电保护器;
(9)室外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米,室内灯具不得低于2.4米;
(10)施工现场严禁使用木制的拖线箱,板以及用塑料壳拖线板;
8、.安全消防工作
工作方针:预防为主,消防结合
工作目的:杜绝事故隐患,减少火灾发生率
8.1消防措施
(1)认真贯彻落实“”消防条理的各项规定,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强化防火安全工作;
(2)坚持定期防火安全检查,对发生的问题及时整改,按规定配备各种禁止火种的标志,消防器材按消防条例配备齐全,同时做好消防器材的维修保养工作。
(3)加强施工现场、仓库、宿舍、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定期做好交接和交底的工作;
(4)严格执行动用明火的三级审批制度,并督促全体人员严格遵守,不得任意违反;
(5)督促各个部门做好落手清工作,落实安全用电制度,对电线、电器设备、线路要定期检查,防止电路失火;
(6)加强防火的宣传教育,提高全体职工执行防火规章制度的自觉性,增强职工的自防自救意思;
(7)严格“三防”规章制度,每月召开“三防”会议,配备各类消防器材,开展消防业务培训和模拟训练;
(8)露天仓库由专人看守和检查,对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9)认真按施工交底执行,杜绝违章作业,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特殊工种培训工作;
(10)定期对职工宿舍、施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违章坚决制止;
(11)职工宿舍严禁使用60w以上电器,禁止在现场内使用电炉或其它用 电设施取暖、 烧烤等;
(12)冬季施工若有保温、加热要求,必须有专人落实看管,进行安全交底,设专人负责;
(13)工地按规定设立《消防档案》,落实专人负责记录,建立相应的消防组织,定期向职工宣传消防知识;
(14)工地建立防火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以随时应付火灾突发事件。
8.2施工现场防火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指导方针。结合本工地实际情况,特制订以下消防条例,使每个工人懂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群众防范意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1)模范的遵守有关防火制度,对违反者进行劝阻;
(2)了解工地的防火措施,按时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帮助解决,并向领导汇报;
(3)经常维修、保养消防器材设备,保证完好无损,并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需要,报领导添置各种器材;
(4)组织消防业务学习和技术操练,提高消防业务水平;
(5)组织队员轮流值勤;
(6)协助领导制定现场消防计划,发生火警立即报警,并积极进行扑救和保护现场;
(7)积极参加本地区的消防联防活动。
8.3 职工防火原则
(1)在工地消防负责人领导下,学习消防知识,懂得消防工作重要性;
(2)爱护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
(3)自觉遵守工地制定的消防制度,听从职能人员的劝昔;
(4)严禁躺在床上吸烟及乱扔烟头,严禁私自乱接电器设备;
(5)严禁使用电炉;
(6)发现有火灾苗头立即向领导反映,避免事故发生。
8.4 消防负责人职责
(1)经常教育职工增强消防意识,拟订工地的消防工作计划;
(2)具体领导义务消防的工作,并对义务消防人员进行消防培训;
(3)制定本单位消防规划和防火安全制度,并经常了解执行情况;
(4)发现有火灾苗头,提出改正意见和防火措施;
(5)配合有关部门对全体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6)协助有关部门调查起火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8.5 消防器材维修、使用、保养
(1)在防火要害部位设置的消防器材,由消防职能人负责维修及保养。
(2)对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人,按照惩罚办法进行处理。
(3)器材保管人员应懂得消防知识,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工作认真负责。
(4)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发现超期、缺压的,及时向消防负责人和义务消防人员汇报,及时更新。
9、全保卫措施
(1)安全保卫坚持“预防为主,确保重点”的指导思想,保证本工程的安全,遵守安全管理制度;
(2)立专门的保卫机构,统一领导治安保卫工作,派专职保卫干部,在现场保卫机构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片包干,协同作战;
(3)严格出入制度,组织值班巡逻;
第9篇 某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目标责任状
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目标责任状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在工程施工中的安全责任,做到各知其责、各负其责。保证人身安全,实现安全生产。
一、项目经理必须具备上级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资格证》,方可签订本责任状。
二、承包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结构:
4.建筑面积:
5.总高度:
6.合同有效期:
三、施工现场管理目标
管理目标 责任人
1.合同期内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2.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1.5%以内
3.施工人员、工人安全教育必须达到100%
4.单项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有针对性
5.施工用电达到部颁标准
6.'三宝'、'四口'防护达标
7.各种脚手架搭设达标
8.施工机具防护齐全有效
9.模板工程达到部颁标准
10塔吊达到部颁标准
11.施工现场安全达标率100%
12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达标率100%
四、考核办法:公司每季度分部位进行全面考核一次,考核标准按jgj59-99标准评分进行考核。
1.达到优良的奖励 。
2.达到合格的奖励 ,不合格的罚款 。
3.每发生一起重伤、死亡事故,罚款10000-50000元。
4.轻伤事故频率每超过1%,罚款1000元。
5.隐瞒一起已未遂事故,罚款1000元。
五、附加说明
1.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已未遂事故,经上级主管部门认定,不属违约行为。
2.本责任状从签字之日起生效,到项目工程终止失效。
公司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年月日
第10篇 某工程项目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1、配电室
①配电室建筑五的耐火登记不低于3级,室内应配置砂箱和适于扑救电器火灾的灭火器。
②配电室的门向外开,并配锁。
③配电室的顶棚距地面不小于3米。
④在配电室内设值班室或检修室时,该室距配电屏(盘)的水平距离应大于1米,并采取屏障隔离。
⑤配电室应能自然通风,并保持干燥,并采取防止雨雪和小动物进入的措施。
⑥配电屏单列布置宜靠墙安装,正面的操作通道宽度不小于1.5米。
⑦配电室的裸母线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小于2.5米时,采取遮拦隔离,措施遮拦下方通行高度不小于1.9米;遮拦与带电部分的净距离不小于0.075米。
⑧配电装置的上端距顶棚不小于0.5米。
⑨配电屏应与重复接地线及保护零线做接地连接。
2、施工用电线路
(一)架空线路
①施工现场搬运电杆时,应由专人指挥。
②人工立电杆时,应由专人指挥。
③电杆就位移动时,坑内不许有人。
④架空线路的干线设置(380/220v)应采用铁横担,瓷瓶水平架设,档距不大于35米,线间距不小于0.3米。
⑤架空线路距地面不小于4米,过路线的最低一层不低于6米。
⑥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距离:1kv以下时为4米,1kv以上时为6米。
⑦杆上紧线应侧向操作,并将夹紧螺栓拧紧,仅有角度的导线时,操作人员应在外侧作业。
⑧大雨、大雪及六级以上的大风天,停止登杆作业。
(二)电缆、电线
①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敷设,并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②电缆在室外埋地敷设时,必须按电缆埋设图施工,并应砌砖槽防护,埋设深度不小于0.6米。
③电缆的上下各均匀铺设不小于5公分的细砂,上盖电缆盖板或红机砖作为电缆的保护层。
④地上应由埋设电缆的标志,并应有专人负责管理。不得将物料对方在电缆埋设的上方。
⑤有接头的电缆不准埋在地下,接头处应露出地面,并配有电缆接线盒(箱)。电缆接线盒(箱)应防雨,防尘、防机械损伤,并远离易燃、易爆、易腐蚀的场所。
⑥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基因出地面从2米至地面以下0.2米处,必须加设架设防护套管。
3、配电箱
①配电箱及内部开关、器件的安装应端正牢固。安装在建筑物或构筑物上的配电箱为固定式配电箱,其箱底距地面的垂直应为大于1.3米,笑语1.5米。移动式配电箱不得置于地面上随意拖拉,应固定在支架上,其箱底距地面的垂直应宜大于0.6米。
②配电箱内的开关、电器,应按照在金属或非木制的绝缘电器安装在板上,然后整体紧固在配电箱内,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部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作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必须通过零线端子板连接。
③配电箱和开关项箱的进进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面,并加保护套保护,进出线应分路成束,不得承受外力,并做好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线口直接接触。
④配电箱内的开关机仪表等电器排列整齐,配线绝缘良好,帮炸成束。熔丝及保护装置按设备容量合理选择,三箱设备的熔丝大小应一致。配电箱的操作盘面不得有带电体明露。箱内应整洁,不得放置工具等杂物,箱门应设置线路图。下班后必须拉闸断电,锁好箱门。
⑤配电箱2米以内不得对方杂物。电工应经常巡视检查开关、熔断器的节点是否过热。各节点是否牢固,配线绝缘有无破损,仪表指示是否正常等。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必须采取tn-s系统,设置专用的保护零线,要求使用五芯电缆配电系统采用'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即在总配电箱下,设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设开关箱,所有用电设备必须从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中取得电源。酚配电箱的层次视施工现场规模、用电容量或用电设备数量而定,使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形成层次清晰的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系统。
⑦开关项与用电设备之间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严禁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实行两级漏电保护,即总配电箱设一级漏电保护器,开关箱设二级漏电保护器。上级漏电保护器与下级漏电保护器的技术参数应当匹配,使之具有分级、分段保护功能。
⑨开关箱内的第二级漏电保护器一般应选择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小于30毫安,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秒的快速漏电保护器。在设有泥浆水和特别潮湿的施工场所,应选用额定漏电保护动作电流小于15毫安,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秒的防溅漏电保护器。
4、施工照明
①施工现场应设置单独的照明用电回路。在停电后作业人员需要及时撤离现场的特殊工程,必须装设自备电源的应急照明装置。
②施工现场应采用高光效、长寿命的照明光源。工作场所常不得置装设局部照明,多于需要大面积的照明场所,应采用高压泵灯、高压钠灯或碘钨灯,灯头与易燃物的净距离不小于0.3米。流动性的碘钨灯采用采用金属支架安装时,支架应稳固,灯具与金属支架之间必须用不小于0.2米的绝缘材料隔离。
③施工照明灯具漏天装设时,应采用防水式灯具,距地面高度不小于3米。工作棚、场地的照明灯具,可分路控制,每路照明支线上连接灯数不超过10盏,若超过10盏时,每个灯具上映装设熔断器。
④室内照明灯具距地面不得小于2.4米。每路照明支线的灯具和插座数不得超过25个,额定电流不得大于15安,并用熔断器保护。
⑤一般施工场所应选用额定电压为220伏的照明灯具,不得使用带开关的灯头,应选用螺口的灯头。灯头的绝缘外壳不得有损伤和漏电,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作保护接零。单项回路的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开关。
⑥隧道、人防工程,由高温、导电回程或灯具距地面高度室外低于3米,室内低于2.4米的场所,电源电压不得大于36伏。在特别潮湿、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灯具,其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伏。手持灯具应用胶把和网罩保护。
⑦照明变压器必须有防雨、防砸措施。
⑧照明线路不得拴在金属金属架、龙门架或井字架上,严禁在地面上乱拉、乱拖。控制刀闸应配有熔断器和防雨措施。
⑨施工现场的照明灯具应采用分组控制或单灯控制。
⑩电源电压为220伏的碘钨灯宜做固定式照明灯具,安装高度不得低于3米,倾斜不大于4度,其金属外壳应做保护接零,使用三芯线。
5、施工机具用电要求
(一)塔式起重机
①塔式起重机必须做防雷接地,同一台电器设备的重复接地与防雷接地可使用同一个接地体,接地电阻值应采用两者的最低值。
②塔式起重机的各种限位开关必须齐全有效。
③对于塔式起重机在每天工作前必须对各种行程开关进行空载检查,正常后方可使用。
④塔吊司机必须持证上岗。
(二)电焊机
①电焊机一次线长度不应大于5米,一二次侧方呼罩齐全。
②焊机机械二次线应选用yhs型橡皮铜芯多股软线缆。
③手柄和电源线的绝缘应良好。
④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施焊人要有用火证和看护人,使用护目镜。
(三)手持电动工具
①手持电动工具的开关箱内必须安装隔离开关、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和漏电保护器。
②手持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选择无接头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其性能应符合接头gbbbb1169-74《通用橡套软电缆》的要求。
③在漏天或潮湿的场所必须使用ⅱ类手持电动工具。
④在狭窄场所施工,优先使用带隔离变压器的ⅲ类手持电动工具。如果选用ⅱ类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装设防溅型的漏电保护器,把隔离变压器或漏电保护器装在狭窄场所外边并应设专人看护。
⑤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负荷线、插头、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使用前要做空载检查,运转正常方可使用。
第11篇 某某工程边坡防护安全管理措施
某工程边坡防护安全管理措施
本工程采取护坡桩与喷锚组合的防护形式,其施工单位为北京机械化施工公司,总包单位负责边坡的监测和坡顶的防护。
(1)加强对边坡的监测,要求每周一次,雨后必测,监测数据及时报监理单位备案。
(2)边坡四周做好硬化,防止雨水渗入土体。
(3)边坡四周用砖砌40cm挡水墙,防止雨水灌入基槽内。
(4)距边坡1m范围内禁止堆放重物;
(5)开挖槽、坑、沟深度超过1.5m,根据土质和深度情况按规定放坡或加可靠支撑,并设置人员上下坡道或爬梯,爬梯两侧用密目网封闭。开挖深度超过2m 的,在边沿处设置两道护身栏杆。夜间在危险处、通道处设红色标志灯。
第12篇 某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相关工作程序
一、工程项目开、复工报告管理程序
根据工程局制定的开复工检查验收制度,无论是新开工项目还是复工项目,项目经理部应在开、复工前组织一次全面的检查验收,就现场的管理制度、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措施方案、现场施工环境、安全防护设施、消防设施配备情况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能否满足安全生产条件,能否保障正常的安全生产需要等相关事项,进行细致、全面的检查验收,并对从业人员开展教育培训,经自查符合要求后,填写开、复工报告(见样单),报监理和建设单位确认同意后,通报本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相关各单位主管部门应进行审查复检,并进行汇总登记备案,填报开、复工汇总登记表。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严禁开、复工。
二、大型起重设备进出场安拆管理程序
国家和地方政府相继出台了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或办法,明确了各相关单位的安全监管职责,对租赁、使用单位提出了具体要求。根据相关规定,工程局要求各施工项目部,在采购、租赁机械设备前,应对设备状况或性能进行考察验证,对租赁方的资质等进行确认。设备通过进场检验准备安装前,必须实行通告程序,履行登记备案手续。具体要求如下:设备进场后,项目部应组织进行检查验收,确认完好后,建立进场机械设备台帐,安装(拆除)时填报安装(拆除)通告单(见样单),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验备案,搞好旁站监控工作,做好记录。上级主管部门应依据管理需要,采取措施进行复验、监控,建立机械设备备案登记台帐,完善机械设备管理档案。
三、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签字管理程序
工程项目开工前,分包队伍作业人员进场后,项目负责人应在现场及时组织开展对所有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或培训,灌输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介绍施工现场危险因素与防范措施,讲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明确项目管理制度,提出安全注意事项,促进从业人员增强安全意识,帮助其提高操作技能和自我保护能力,做到“三不伤害”。
教育培训要结合不同季节、施工阶段和作业环境的变化,适时进行。
在施工过程中,作业人员流动更换频繁,专业作业人员更替时有发生,对此,应依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分部分项分专业的教育培训,力争全员全过程。安全教育资料可依工程局出版的《农民工安全教育手册》为基本素材,结合现场实际情况采取与时俱进的教育内容和灵活的教育方式,通过事故案例的解读和现场观摩的形式,强化安全知识的了解和普及与安全技能的掌握和提高,从而全面提升综合素质,为安全施工打造扎实的思想意识基础和防范技能。受教育人员应进行实名制登记,并履行本人签字确认手续,连同全面详尽的教育内容一同存档,完善教育培训资料。
四、检查验收组织实施管理工作程序
项目安全管理工作,依赖于组织健全,靠制度建立,明确了管理职责,才能恪尽职守。
项目经理部应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验收工作,做全方位的检验督促。项目经理每周应组织一次现场全面检查或验收,安全员负责协调,对施工现场的环境、临电设施、安全防护设施、文明施工状况以及施工作业行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予以协调解决,发现不安全行为予以及时纠正;并依施工进程的需要,及时对安全设备、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验收,如现场临电、基坑与模板工程、各类脚手架,临边洞口防护及危险作业监控措施等要及时予以验收确认,查验其是否符合施工方案和规范要求,布设、搭设是否安全稳固,能否满足施工安全需要,如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下发安全隐患整改单,或暂停施工,部署、督促整改,确保施工全过程的安全。参加检查验收的人员应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和分包队伍负责人等有关人员,检查验收单由相关责任人负责填写,并履行签字确认手续。安全员或资料员负责收集、整理、归档,完善检查验收内业资料。专项检查或日常巡检,项目安全负责人或安全员可自行组织,及时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五、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管理程序
一般情况下,项目部应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依照规定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或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由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现场临电方案必须由电气专业技术人员编制,项目技术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核,项目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审批,报总监理工程师审阅批复。危险性较大工程项目或关键工程、特殊工序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或项目技术人员编制,报本单位技术部门负责人审核,由单位总工程师审批,报总监理工程师审阅批复后方可实施。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还应组织专家论证。如有变更,应履行变更审批程序。
确认后的安全专项方案应由编制人员或技术负责人向项目部管理人员、专业工程师、分包施工队及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直至由专业工程师(工长或技术员)向所辖管理区域的所有作业班组或所有作业人员进行细部的详尽交底,履行全员签字手续;并由工长负责按照专项方案要求安排部署、组织协调施工。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检查实施过程,技术负责人定期巡查实施情况。
六、奖罚处置单据核定会签管理程序
为维护正常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各单位应贯彻执行保证金预缴制度,在签订分包合同或安全协议时,要求分包队伍按一定比例预缴安全与文明施工保证金,或在拨付工程款时按比例予以适时扣缴。项目部应经常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状况进行检查与评价,对不履行中建管理理念和管理制度,违规作业、野蛮施工的单位或个人提出批评和处罚,对各方面表现优异的单位或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奖罚处置应予公示。项目的相关奖罚管理实行会签制度,具体程序规定如下:项目相关管理部门开具的处罚或奖励单据,应及时在项目例会上宣告,对奖罚原因和情形进行公示,形成记录;在每月或每次进行工程量核算或工程款拨付时,各有关部门实行会签,如工程部、技术部、安全部、商务部门等应在分包单位获取的工程量核算或工程款拨付审批表(见样单)等类单据上签署意见,将相关奖罚单据据实汇总附后,核定本阶段奖罚数额;待各部门签署意见后,由项目经理最终确认签字;分包单位依此作为向财务部门结款的凭证,财务部门依此审批表予以核定结算。如果分包单位已预缴了安全保证金,则宜在保证金中扣减;否则,如不能满足,应在工程款拨付时及时据实予以扣除。
项目经理部应按季将奖罚情况向单位主管部门汇报,主管部门应定期对奖罚落实情况进行督察,发现违规操作应予严惩。
七、安全协议签订审查管理工作程序
一般情况下,工程项目的分包队伍包含土建、水电、砌筑、装修、消防等多个专业分包。作为总包单位,应依据中建六局﹝中建六安(2007)280号文件﹞要求,及时与各分包单位签订 《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确定遇有特定情况发生时的处理程序以及争议的解决渠道和方式方法,明确协议有效期限。安全协议必须与法人单位签订,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认可,加盖法人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署上签订日期。安全生产协议签订审查与管理工作应参照以下程序进行:分包单位签字盖章后,报项目法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查备案,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验通过,并负责办理加盖单位公章相关事宜,建立安全协议审查登记台帐。项目施工前的审验服务相关管理流程,应实行会签制度,安全管理实行一票否决。
八、安全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工作程序
安全保证内业资料,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综合反映,是企业安全管理评价的重要内容;是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记录和凭证,是日常工作的积累,具有真实性、时效性、可追溯性,是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要做到实物和文字相符,行为和记载对应,反映出安全管理的全貌和全过程。
为了规范施工项目内业资料的管理,特此明确如下:
1、安全教育工作由项目经理组织,全员参加,安全员负责教育资料的整理和签字确认手续。
2、专项施工方案由技术人员编制,按分级制由技术负责人或总工审核、审批,并分级负责施工技术交底工作。安全员督促实施,并负责安全交底资料的收集归档。
3、检查验收工作由项目负责人组织,技术、工长、相关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由相关责任人填写检查验收表,并履行签字手续,安全员负责收集、整理和归档保存。
4、综合管理与应急管理相关工作由项目经理组织安排,相关责任人编制、填报,安全员收集备份存档,督促完善。
5、项目安全考核工作由项目经理组织,安全员收集完善考核资料。对项目经理的考核,由上级主管部门负责。
6、文件收发由单位指定人员负责,及时登陆获取,填报文件收发登记表,注明传阅情况和落实措施。工程项目其他安全管理工作,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13篇 某工程施工现场防火防爆安全管理要求
(一)施工现场防火要求
1、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时,应有消防安全要求。
如施工现场平面布置、暂设工程(临时建筑)搭建位置、用火用电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工地消防设施和消防责任制等都应按消防要求周密考虑和落实。
2、施工现场要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点和生活区等。
各区域之间间距要符合防火规定。
3、工棚或临时宿舍的搭建及间距要符合防火规定:⑴ 临时宿舍尽可能搭建在离施工现场20m以外,并不得搭在高压架空线下方,应和高压架空线路保持安全距离。
⑵ 工棚内顶高度一般不低于2.5m。
⑶ 一切架空电线均须用固定瓷瓶绝缘,电线穿过墙壁时,必须从瓷管硬塑料管内通过。
⑷ 明火作业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才可动火。
⑸ 仓库及易燃易爆物堆(存)放等处,应张贴(悬挂)醒目的防火标志。
⑹ 施工现场必须配备有足够数量的防火、灭火设施和器材。
如防火工具(消防桶、消防梯、铁锹、安全钩等)、砂箱(池)、消防水池(缸)消防栓和灭火器。
⑺ 要建立安全防火责任制,并划分防火责任区。
(二)施工现场防爆要求
1、爆炸的发生都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例如可燃气体、可燃液体的蒸汽或可燃性粉尘,在达到一定浓度或压力与空气混合,遇到火源等就会造成爆炸。
2、施工现场做好防爆工作的内容是:⑴ 对于爆破及引爆物品的储存、保管、领用都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
⑵ 各种气瓶的运输、存放、使用,必须按有关规定执行。
⑶ 各种可燃性液体、油漆涂料等在运输、保存、使用中,除按规定外,并根据其性能特点采取相应的防爆措施。
⑷ 要向操作者及其有关人员,作好安全交底。
第14篇 某某工程加工场地安全管理措施
某工程加工场地的安全管理措施
(1)施工现场内各种料具按施工平面布置图的指定位置存放,并分规格码放整齐、牢固,做到一头齐、一条线。砖应成行,高度不得超过1.5m,砌块码放高度不得超过1.8m,砂、石和其它散料成堆,界限清楚,不得混杂。
(2)合理制定用料计划,按计划进料。合理安排材料进场,随用随进,不得在场外堆放施工材料,各种材料不得长期占用场地,各种废料必须及时处理。
(3)施工现场内的各种材料,依据材料性能妥善保管,采取必要的防雨、防潮、防晒、防火、防损坏等措施,贵重物品、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应及时入库,专库专管,加设明显标志,并建立严格的领、退料理手续。
(4)合理设置施工现场的垃圾存放点,所有垃圾当天清除出场,确保现场没有堆积垃圾及废料,并按政府有关管理机构的规定,运送到指定的垃圾消纳场。
(5)加强加工场内运送材料车辆的交通协调。
第15篇 某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责任管理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责任管理
各级各部门必须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规定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及专业人员对安全生产应负的责任。
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对所承担工程项目的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主要职责是:
1、建立体系配齐管理人员,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掌握本项目安全生产动态。
2、审查本项目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组织制定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目标。
3、组织审定并签发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4、保障和落实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经费并专款专用,组织安全生产会议,听取本项目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布置协调安全生产工作,决定安全生产工作的奖惩事宜。
项目副经理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管理办法,参加组织制定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
2、组织定期的安全检查,指导各分部安全管理工作。
3、参与组织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和技术培训,发动广大员工,实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安全管理。
4、积极参与组织协助调查、分析、处理员工伤亡事故,对因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违反操作规程或缺少安全防护设施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承担领导责任。
5、督促应急预案的编制、演练工作。
项目书记安全职责
1、协助项目经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各项安全管理规定,支持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安监人员的工作。
2、负责安全工作中的思想教育工作,及时掌握员工在施工过程中的思想动态,解决员工的思想问题,消除后顾之忧,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3、组织员工在施工现场开展'安全生产月'、'党员安全监督岗'等活动,宣传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先进典型,积极维护员工劳动保护权益。
4、对因政治思想工作不力、解决思想矛盾不及时而发生的员工伤亡事故承担领导责任。
项目安全总监安全职责
1、负责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运行,负责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总体策划并组织实施。
2、监督管理本项目的安全生产,代表项目对外联络和协调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3、定期以书面形式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项目安全状况,并提出相应问题的解决方案。
4、组织制定和审查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及日常保卫、消防等方案及措施,并监督落实。
5、参与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对施工过程中安全专项方案的实施进行监督。
6、对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行使'一票否决权',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有权停工整改。
7、负责保障和监督安全生产措施费的投入和使用。
项目总工程师安全职责
1、对项目施工生产中的技术安全问题负领导责任。
2、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技术安全规程、标准,主持编制审批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工艺等技术文件;使安全措施贯穿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技术交底的内容里。
3、参与项目危险因素识别,评价和控制措施制定工作。
4、参加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综合办公室安全职责
1、及时转发和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并督促检查落实。
2、定期了解登记劳务人员、从业人员基本情况。
3、负责办公、生活区卫生、消防、用电及安全保卫工作。
4、编制项目年度培训计划中含有安全培训项目,并负责牵头组织员工培训和持证上岗建档工作。
5、负责向财务部提供安全培训、安全标志支出原始资料和凭据。
6、参加项目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善后工作和对外通报事故情况。
工程管理部安全职责
1、负责危险、有害因素调查、辨识、评价;对施工生产中的重难点工程和高危工程进行技术攻关,按国家相关规定负责起草专项施工组织设计,组织专项施工组织设计的论证、审批。
2、对改善劳动条件、减轻笨重体力劳动、消除噪声,治理尘毒危害等情况,负责制定技术措施。
3、负责重大课题研究,解决施工中的疑难问题从技术措施上保证安全生产。
4、对新工艺、新设备、新施工方法要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5、会同其它部门编制安全技术教育计划,及时对各工区或施工队进行设计技术交底,详细检查、指导各工区或施工队技术人员是否已及时、准确的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做出详细说明并双方签字确认。
6、未经过施工安全技术交底的工程不得开工。
7、参加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提出技术改进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8、负责向财务管理部提供经监理签证的安全措施工程数量资料和重大课题研究费用支出凭据。
9、参加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针对事故原因提出技术对策措施和恢复方案。
物资设备部安全职责
1、负责机械设备和物资进货验收、使用、维修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设备物资安全检查,负责机械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日常安全教育工作。
3、负责合格劳动保护用品采购、保管、发放和回收工作,检查指导员工正确佩带施用。
4、严格执行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运输、保管、领用、发放、回收等制度,对各经理部、各施工队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参加由于机械设备物资问题造成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并提出防范措施。
6、负责安全监测、监控设备和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检测工作;负责应急救援所需设备、物资的准备、维护工作。
7、负责施工、办公、生活安全用电设备、线路的规范操作管理。
8、负责向财务管理部提供安全实际投入原始资料和凭据。
财务管理部安全职责
1、编制项目年度财务预算时,按国家规定,上级要求、项目实际需要和安全投入预算,提取安全措施工程、安全设备设施折旧维护、宣传教育培训、重大安全技术课题研究、劳动用品费用,应急准备所需支出费用,建立专门台帐,达到专款专用。
2、保证和监督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防暑降温和安全奖励等经费的正确使用。
3、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危险作业人员意外伤害险投保工作。
4、做好安全事故直接和间接经济统计分析,执行有
关经济处罚和经济赔偿标准。
计划合同部安全职责
1、在编制下达生产计划时,要考虑工程特点和季节气候条件,合理安排,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相应的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安排月旬作业计划时,要将支、拆安全网,拆、搭脚手架等列为正式工作,给予时间保证。
2、在检查月、旬生产计划的同时,要检查安全措施执行情况。
3、在排除生产障碍时,要贯彻'安全第一'的思想,同时消除不安全隐患,遇到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不得冒险违章作业。
4、对改善劳动条件的工程项目必须纳入生产计划,视同生产任务并优先安排,在检查生产计划时一并检查。
5、加强对现场的场容、场貌管理,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6、根据安全措施、专项施工方案等负责编制安全投入预算;负责安全措施费用对上、对下计量。
安质部安全职责
1、编制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2、指导各分部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
3、审查各分部编制的专项安全方案。
4、编制重点工程项目的专项安全方案,并上报项目安全领导小组审批。
5、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进行巡查监督。
6、组织每月一次的安全大检查。
7、负责组织事故救援和上报统计,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8、对分部和施工队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9、负责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参与安全宣传。
分部经理(或施工队长)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严格按技术规程组织施工,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分析安全生产情况,纠正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
2、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员,支持安全人员工作,为安全工作创造必要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3、积极组织施工作业人员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抓好班(组)建设,严格检查、督促班(组)交接制度和'三工'制度的落实。对施工现场的各类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要认真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掌握和了解各工序、各工种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对事故隐患和上级检查指出的问题,认真组织整改。严禁违章指挥和强令员工或民工违章冒险作业。
5、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及时贯彻和落实上级安全生产的决定、决议和要求;督促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严格做到持证上岗;教育员工(劳务工)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6、组织对员工伤亡事故的现场抢救工作。保护好事故现场,在向上级汇报事故情况的同时,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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