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人工挖孔桩爆破安全交底
交底内容
挖孔桩爆破专项安全交底
编号
工程名称
交底日期
施工单位
分项工程名称
挖 孔
交底提要
人工挖孔桩爆破开挖安全交底
交底内容:
一、施工过程及注意事项
1、装药要用木竹棒轻塞,严禁用力抵入和使用金属棒捣实。禁止使用冻结、半冻结或半熔化的硝化甘油炸药。
2、放炮必须有专人指挥,事先设立警戒范围,规定警戒时间、信号标志,并派出警戒人员;起爆前要进行检查,必须待施工人员、过路行人、船只、车辆全部避入安全地点后方准起爆,警报解除后方可放行;炮工的掩蔽所必须坚固,道路必须畅通。
3、电力爆破应遵守下列要求:
(1)在电爆网络敷设后,待人员撤至安全地区,然后使用欧姆表或电桥检查网络导电是否良好,测量出来的电阻与计算电阻相差不得超过10%。
(2)接线前先将电雷管的脚线连成短路,待接母线时解开,连接母线应从药包开始向电源方向敷设,主线末端未接电源前应用胶布包好,防止误触电源。
(3)起爆器应有专人保管,不到放炮时间,不允许将钥匙插入起爆器。
(4)雷雨天气不准露天电力爆破,如中途遇雷电时,应迅速将雷管的脚线、电线主线两端联成短路。
(5)连线时,必须将手提灯撤出工作面3m以外。用手电照明时,应离连线地点1.5m以外。
4、爆破作业人员(包括爆破员、爆破器材保管员、安全员和爆破器材押运员)须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公安部门发给的有效证件后,才可以上岗作业。
5、爆破应采用小直径浅孔微差爆破,严格控制爆破用药量,并按照《爆破安全规程》(gb6722-86)中有关规定办理。严禁使用裸露药包,对软岩层炮眼深度不宜超过0.8m,对硬岩石不超过0.5m,炮眼数目和位置及斜插方向根据岩层断面情况确定,中间一组集中掏心,四边斜查挖边,装药量不超过炮眼深度的1/3。
6、一孔进行爆破,邻近孔的作业人员应撤离至安全地带。
7、放炮后最少要两人巡视放炮地点,检查处理危岩、支架、瞎炮、残炮。
8、因该施工现场临近高速公路,为防止碎石飞向公路限界内,在每次爆破前,应在爆破位置以上覆盖厚度不小于2cm的胶皮,胶皮面积应不小于于桩孔面积1.25倍,胶皮底面离爆破面距离应保证在5~8cm。
9、露天爆破安全警戒距离半径不得小于200m。
10、瞎炮处理应遵守下列要求:
(1)由于接线不良造成的瞎炮,可以重新接线起爆。
(2)电力爆破通电后没有起爆,应将主线从电源上解开,接成短路。此时若要进入现场,如使用即发雷管不得早于短路后5min;如使用延期雷管,不得早于短路后15min。
(3)严禁用掏挖或者在原炮眼内重新装炸药,应在距离原炮眼60cm处的地方,另外打眼放炮。
(4)在瞎炮未处理完毕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其他作业。
二、火工品管理
1、爆炸物品的采购与运输
(1)爆炸物品的采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当地公安部门的规定,经审批后办理有关手续,由项目部物资设备部负责采购。严禁私自购买爆炸物。
(2) 运输爆炸物品,必须持由物资设备科签字盖章的爆炸物品购销合同,单位开具介绍信,写明运输爆炸物品的品名、数量和起运及运达地点,向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领取《爆炸物品运输证》,凭证运输。
(3) 运输爆炸物品时,物资设备科要指派熟悉所运爆炸物品性能的人(押运员)负责押运,押运人对所运爆炸物品的安全运输负直接责任。如途中发生被盗、丢失及其他事故,要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4) 起爆器材和炸药必须分车运输。两台车同行时,距离必须不得小于200米。应远离城市中心区和人烟稠密地区行驶,中途尽量减少停车,城区内运输不得停车或休息。禁止翻斗车、三轮车、摩托车、自行车、拖拉机运输爆炸物品。
(5) 装卸爆炸物品应当在白天进行,要有专人负责组织指挥。装卸人员必须具备装卸爆炸物品安全常识;装卸现场应设置警戒,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装卸时严禁摩擦、撞击、抛掷、拖拽。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厢,车厢与爆炸物品之间必须辅设软垫。包装要牢固、严密,车辆要有帆布覆盖并设有明显标志。
(6)运输爆炸物品时,不准超过额定载重量。不准同时运载人员或其他货物。装卸及运输中严禁吸烟和携带火种,非押运人员严禁乘坐。运输中禁止紧急刹车。
(7)爆炸物品运达交货地点后,负责运输的人员与收货方要办理交接验收、签字确认手续。发现短缺、丢失或被盗现象,要在验收签字时记录清楚,明确责任,并报告有关部门。
2、爆炸物品的领取与审批
(1)领取爆炸物品,首先由架子队核准当日用量,现场技术负责人、队长签字,再到安全质量科审批,由物资设备科按审批量办理领用手续,到仓库领取。
(2)对使用爆炸物品的工程施工人员要进行资格审查。
(3)使用爆炸物品单位的有关人员应身份明确,统一管理。
3、爆炸物品的储存与保管
(1)爆炸物品储存必须设立专用仓库、储存室。专用仓库、储存室使用前必须持主管部门批准文件、设计图纸及专职管理人员登记表,向所在地县、市公安机关办理申请许可手续并报当地公安机关,经验收合格后使用。
(2)爆炸物品必须储存在专用的仓库、储存室内,设专人管理。严禁将爆炸物品分发给架子队或个人保存。起爆器材与爆炸器材必须分库存放,回收或过期失效的要另存另放。库存量与品种不得超过设计规定容量及公安机关审核批准的数量。
(3)储存爆炸物品的仓库、储存室,必须做到:
①库房的设计、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安全措施、各项管理制度、安全警示标志必须完善可靠;防火、防潮、通风、防爆、避雷、防盗、防止小动物入内设施必须完善有效;
②要建立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收存和发放爆炸物品必须进行登记,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③库房内储存的爆炸物品数量不得超过设计与批准的种类和容量。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必须分库储存。库房内严禁存放其它物品;
④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严禁在库区吸烟、用火、携带火种及使用可能产生静电的通讯设备。严禁把其它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带入仓库。严禁在库房内住宿和进行其它活动;
⑤库区的避雷、接地装置每年雷雨期前至少检测一次,其安全值应在规定范围内;
⑥库房保管人员严守工作岗位,严格执行交接班清点盘库、签字确认制度。发现爆炸物品丢失、被盗,必须立即报告所在地公安机关;
⑦变质和过期失效的爆炸物品,应及时清理出库,予以销毁。在销毁前要登记造册,提出实施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并向所在地、市、县公安机关备案,在市、县公安机关指定的适当地点妥善销毁。3、爆炸物品的使用与退库
(1)使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必须持有说明爆炸物品的使用地点、品名、数量、用途、四邻距离的文件和安全操作规程,向所在地县、市公安局申请领取《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方准使用。
(2)爆破作业人员,必须由经过专门培训且考核合格,取得《培训结业证》和《爆破员作业证》的爆破员担任。爆破员所在单位要定期考核,发现不适合继续从事爆破作业的,应收回其《爆破员作业证》,停止其从事爆破作业的资格。爆破员因工作变动,不再从事爆破作业时,应将《爆破员作业证》交回原发证机关。
(3)爆破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爆破安全操作规程》。爆破作业要有专人负责指挥;要在安全边界设置警戒哨和警戒标志。在爆破前发出信号,待危险区的人员、设备撤至安全地点后,始准爆破。爆破后,必须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4)使用爆炸物品,必须建立严格的领取、退库制度。爆破员领取爆炸物品,必须相关负责人批准,本人签字,领取数量不得超过当班使用量,剩余的要当班退库,并办理退库手续。
(5)从事隧道工程施工的单位,在远离仓库运输不便时,经领导同意、公安机关批准,可在隧道内设置临时存放点。临时存放点必须具备防火、防潮、通风、防盗、整洁等条件,并有专人看管。
4、惩 处
(1)在采购、运输、储存、使用、报废爆炸物品中违反本办法,有关主管部门应责令限期整改或停工整顿。
(2)违反本办法,在运输、储存和使用爆炸物品中,发生爆炸物品丢失、被盗和其他事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第2篇 人工挖孔桩基-施工安全交底
一、一般安全规定
1、上岗前,由施工队负责人组织各专业班组和其他人员,接受项目部安全主管部门组织的施工安全规则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提高全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2、施工现场按要求设置醒目的安全标语和安全警示标志,提示所有的施工人员注意安全。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3、购买或领用合格的安全帽、安全网、安全绳、绝缘手套、软底鞋、防护眼镜等安全器具,并按项目部安全主管部门的要求保管和使用。在进入施工现场前按要求正确配戴好个人安全用具,否则禁止进入作业区。
4、上班前禁止饮酒,工作中不得抽烟。
5、自觉接受项目部、业主、监理单位的安全主管及国家安全监督机构的检查与监督,并按要求整改到位。
6、施工现场尤其是夜间施工必须有符合操作要求的照明设备并注意采取预防毒蛇、蚊虫叮咬的措施。
7、工作区和生活区按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要求配备适量的干粉灭火器。
二、临时用电的安全要点
1、施工现场必须配备一个总电源箱(需防水),各用电点必须配有分电源箱;
2、必须做到单机单闸,电源开关必须使用空气开关,严禁使用刀闸开关;
3、做到三级漏电保护,即总电源、分电源、单机的漏电保护,确保现场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
4、用电器在使用过程中,接线时需注意三相平衡,严防三相失调,造成设备损坏;
5、用电线路必须架空布设,不可随地走线,使用线杆必须满足承载要求,并且线路清楚便于巡查;
6、用电设备必须满足国家安全要求,自制及非标用电设备杜绝进场;
7、必须配备1名专职电工,具有《电工证》,负责现场的用电线路及用电设备管理,排除用电安全隐患。配备电工有实际困难时,应向项目部申请电工支持,严禁无证操作。
8、桩基孔内照明电压不得高于36v。
三、人工挖孔施工的安全要点
人工挖孔施工作业环境差,危险性大,在现场施工过程中应重点注意:
1、开工前要检查吊具、吊绳的安全完好状态,并有专人管理,如有异常应及时修理,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使用。
2、孔口应设置高出地面0.3m的砼围栏,不得堆集土渣及沉重机具。
3、井上操作人员要系好安全带,不得随意离开操作现场。
4、井口要设置安全防护罩,作业人员在专用安全防护罩下生产并戴安全帽。爆破时相邻两孔中,一孔进行浇筑混凝土时,另一孔的挖孔人员应停止作业,并撤出井孔。
5、上、下井作业人员要乘专用的安全吊笼,并系好安全带,不得站在装渣桶内上、下井。
6、挖孔人员下井作业前,应更换孔内空气。并经常检查孔内空气含量如二氧化碳含量超过0.3%时应采取通风措施,超10m深应采取机械通风。
7、井内机械凿岩时作业人员应戴防尘罩,并对井内加大送风量,吹排凿岩时产生的石粉。
8、井内爆破应采取浅眼爆破,由爆破员实施爆破作业,无证人员不得替代。爆破时相邻井内应停止作业,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
9、孔深超6m时,应配置上下联络设施,孔上与孔下人员随时保持联系。
10、如采取人力手摇提升方法,每台机应配置二人摇提。挖孔时要分层制作护壁,严禁不作护壁施工。
11、孔内如出现溶洞,涌水等地质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施工,待采取其它安全措施后方能恢复施工。
12、装渣桶应平放在稳定的地方,严禁悬吊空中。
13、暂停施工时,孔口应采取封盖并牢固。
14、在桩基施工地带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并在周围打桩,用绳索或彩条布作围挡。夜间作业时井口设置红灯警示。
15、严禁使用敝口工具作为出渣工具,渣土不得超出渣桶的边沿。
四、钢筋作业的安全要点
1、钢筋施工场地应满足作业需要,机械设备的安装要牢固、稳定,作业前应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
2、钢筋调直及冷拉场地应设置防护挡板,作业时非作业人员不得进入现场。
3、钢筋切断机作业前,应先进行试运转,检查刃口是否松动,运转正常后,方能进行切断作业。切长料时应有专人把扶,切短料时要用钳子或套管夹牢。不得因钢筋直径小而集束切割。
4、钢筋焊接
本项目采用电弧焊:
①、电焊机应安设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地点,周围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②、电焊机应设置单独的开关箱,作业时应穿戴防护用品,施焊完毕,拉闸上锁;
③、遇雨雪天气,应停止露天作业;在潮湿地点工作,电焊机应放在木板上,操作人员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操作;
④、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和管道上施焊;
⑤、焊接带电设备时,必须先切断电源;
⑥、把线、地线不得与钢丝绳、各种管道、金属构件等接触,不得用这些物件代替地线;
⑦、更换场地,移动电焊机时,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现场,清除焊渣;
⑧、在高空焊接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⑨、焊接周围应备有消防设备;
⑩、焊接模板中的钢筋、模板时,施焊部位下面应垫石棉板或铁板。
五、现浇砼施工的安全要点
1、砼出料口至桩基孔口垂直落差超过2m时,应搭好溜槽和脚手架,操作人员站立位置的外侧应设置栏杆。
2、用吊斗施工时,吊斗升降应设专人指挥。落斗前,下部作业人员必须躲开,不得身倚栏杆推动吊斗。
3、浇筑砼时,孔口、孔下人员随时保持联系,砼向下跌落前,通知孔下人员离开串筒,贴近孔壁。并将机具移离串筒。
六、吊装作业的安全控制要点
1、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机具、索具必须经过严格、认真的清洗检查,不合格者必须清理出现场。
2、施工现场风力≥5级或雷、雨天气时,严禁进行吊装作业;尽量避免夜间吊装。
3、吊装作业时,安排专人指挥和负责安全,并与机械操作手统一旗语,指挥过程中只有一人向吊车操作手发作业指令,吊装设备下方禁止人员进入。
七、安全事故报告程序
一旦生产区域中发生和生产有关的伤亡事故,施工队中的知情者应第一时间告知班组与该施工队安全负责人(一般是该施工队现场负责人),同时由该负责人立即报告其主管施工员或项目部安全主管,并采取适当的临时安全措施,救治伤者。十分钟内应再次向主管施工员或项目部安全主管确认其已按程序及时上报。核实后,项目部将立即启动抢险救援预案。
第3篇 人工挖孔桩:安全交底
交底人:湖南省沙坪建筑有限公司诺亚方舟公寓楼项目部
接受人:湖南省沙坪建筑有限公司诺亚方舟公寓楼挖桩施工队
现进入诺亚方舟公寓楼护壁桩基工程及塔吊桩基施工,为保证在开挖桩孔工程中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现对桩基施工队伍进行安全质量技术交底,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保证工程按期、按质的完成。
一、安全生产
1、平整场地,清除表土,根据测出桩位中心点,并依照施工半径画出开挖线,立即进行第一节开挖及护壁。第一节护壁完成后,立即沿桩周砖砌井圈,井圈高度距自然小于地面20-30cm。开挖前预将桩中心点以十字线形式转到桩基井圈上,以利于随时校核桩心位置,及时纠偏,同时在井圈顶部设立标高点,以便检查井深。
2、挖孔掘进
①护壁模板分为两种规格,0.5m和1.0m。
②当挖掘土层为粘土,亚粘土等稳定土层时,每掘进0.9m护壁一次.
③当挖掘土层为圆砾层时,由于土层密实,掘进困难,每掘进深度0.5m左右护壁一次。
④挖孔工作须与护壁工作紧密配合,连续作业,不得中途停顿,以防止坍孔。
⑤护壁砼采用内齿式护壁,上、下护壁搭接长度不小于10cm,为保证施工安全,须待护壁砼强度达到要求后,方能拆除模板。
⑥为防止挖孔过程中渗水的影响,除及时护壁防止流水冲刷外,在孔底设置汇水井,每孔配合潜水泵及时抽出积水。
⑦每次护壁支模前须检查孔径、中心点和垂直度是否符合要求。
3、砂砾层的施工方法
①由于圆砾层掘进困难,施工进度较慢,可采用掺加早强剂的方法,缩短拆模时间,提高施工效率。
②如渗水过大,则易产生流砂。因此可在进入该地质时采取一定的措施,具体方法为:
a、采取防水措施护壁,尽量阻止或减缓渗水流量。
b、渗水无法处理时,可采取将钢筋从护壁外侧打入下节护壁区域,并在钢筋外侧使用稻草或竹片等材料阻挡流沙,挖掘深度为30-50cm时立即护壁。
c、保证砼护壁厚度、密实度,渗水量保证控制在每分钟6mm之内,以便桩心砼的灌注。
4、终孔检查
挖孔达到设计标高后,清理孔底沉淀及杂物,检查孔位、孔深、垂直度及嵌岩深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检查合格后及时通知业主、监理、勘测设计、质监验收。
5、挖孔桩施工的质量保证措施
(1)认真熟悉图纸,结合现场实际确定桩基实际穿过的地层地质状况,然后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桩孔的护壁厚度及防水措施。
(2)挖孔过程中,随时对挖取的土层进行分析,以确定其地质情况,并详细记录各土层的所有技术参数。
(3)每次护壁施工前,须检查孔位,孔径垂直度是否符合要求。
(4)成孔后须及时检查,清理,并经监理工程师及设计、业主、质监站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6、挖孔桩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
(1)挖孔工人必须配戴安全帽、安全绳或软梯。提取弃渣的吊桶、吊钩钢丝绳、绞车或卷扬机具的性能状况应经常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停止作业,经处理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继续施工。
(2)所有电器设备均要安装漏电保护器,做到“一机一闸一漏”所有电线、电缆必须用树支起,不能放在地板上,以免触电,并每天派专业电工进行检查。
(3)孔口护壁应高出地面20-30㎝,以防杂物滚入孔内,并在孔口周围设护拦。
(4)工地设专职安全员现场监督,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开挖时每个桩口作业1~2人,挖出的土方随挖随运,井内作业点的上方2米处设防冲击安全挡土安全板,保护井内施工人员安全,井下采用100w低压灯(24v)照明。
(5)挖孔时经常检查孔内有无有毒气体,孔深超过10m时,采用鼓风机通风,保证人身安全,作业人员下到孔底前先进行检查,如无异状,工人才可下孔作业。作业时如发现有大股涌水,塌方现象以及作业人员有缺氧感觉,应尽快撤离井下。施工时上面作业人员不得离开岗位,随时与孔底作业人员联系。
(6)挖孔桩四周应设置围栏,防止闲杂人员进入。挖孔工作暂停时,孔口必须罩盖牢固。
(7)孔内挖出的土方应堆积在孔口2m以外的区域,并应及时运出挖孔的现场。
二、安全文明施工
1、进行工地必须戴安全帽,穿胶底鞋,不准爬脚手架。
2、必须服从项目部的统一安排,现场的文明施工设施,乙方有义务保护,若乙方损坏,按规定进行处罚。
3、对新进场的人员,班组长必须对其进行安全教育,认真执行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制度。
4、项目部负责安全员的培训,班组所有人员必须服从现场安全员的教导,不冒险蛮干,重视安全生产。
5、乙方队伍中所有成员必须证件齐全,技术工人必须有上岗证。
6、乙方人员必须培训上岗,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
7、所有宿舍一定搞好卫生,施工现场内不乱丢垃圾,做好各种防疫措施,甲方定期检查。
8、乙方有违反项目部规定的规章制度的行为,每次视情节轻重按100-1000元罚款。
9、施工班组内,如出现斗殴打架,视情节轻重各先罚款200-1000元,再根据调查结果,由责任方承担一切费用。
10、对拖延施工进度,不采取有力措施补救,视延误工期损失轻重罚款500-2000元。
1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自身原因造成质量问题,按出现情况轻重罚款200-2000元,一切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12、承包负责人不得请假,未经批准随意回家、外出或手机关机每次处以按200元罚款。
13、乙方各施工人员必须出具身份证、计生证及其有关部门证件给甲方办理暂住证,如未带证件,一经查出,罚款由乙方自负。
14、不听从施工员、安全员安排或违章施工,每次罚款1000元。
15、各班组每天必须派两人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每天对施工现场进行场地清理,保证施工场地整洁。
交底人: 接受人:
第4篇 人工挖孔桩基施工安全交底
一、一般安全规定
1、上岗前,由施工队负责人组织各专业班组和其他人员,接受项目部安全主管部门组织的施工安全规则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提高全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2、施工现场按要求设置醒目的安全标语和安全警示标志,提示所有的施工人员注意安全。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3、购买或领用合格的安全帽、安全网、安全绳、绝缘手套、软底鞋、防护眼镜等安全器具,并按项目部安全主管部门的要求保管和使用。在进入施工现场前按要求正确配戴好个人安全用具,否则禁止进入作业区。
4、上班前禁止饮酒,工作中不得抽烟。
5、自觉接受项目部、业主、监理单位的安全主管及国家安全监督机构的检查与监督,并按要求整改到位。
6、施工现场尤其是夜间施工必须有符合操作要求的照明设备并注意采取预防毒蛇、蚊虫叮咬的措施。
7、工作区和生活区按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要求配备适量的干粉灭火器。
二、临时用电的安全要点
1、施工现场必须配备一个总电源箱(需防水),各用电点必须配有分电源箱;
2、必须做到单机单闸,电源开关必须使用空气开关,严禁使用刀闸开关;
3、做到三级漏电保护,即总电源、分电源、单机的漏电保护,确保现场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
4、用电器在使用过程中,接线时需注意三相平衡,严防三相失调,造成设备损坏;
5、用电线路必须架空布设,不可随地走线,使用线杆必须满足承载要求,并且线路清楚便于巡查;
6、用电设备必须满足国家安全要求,自制及非标用电设备杜绝进场;
7、必须配备1名专职电工,具有《电工证》,负责现场的用电线路及用电设备管理,排除用电安全隐患。配备电工有实际困难时,应向项目部申请电工支持,严禁无证操作。
8、桩基孔内照明电压不得高于36v。
三、人工挖孔施工的安全要点
人工挖孔施工作业环境差,危险性大,在现场施工过程中应重点注意:
1、开工前要检查吊具、吊绳的安全完好状态,并有专人管理,如有异常应及时修理,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使用。
2、孔口应设置高出地面0.3m的砼围栏,不得堆集土渣及沉重机具。
3、井上操作人员要系好安全带,不得随意离开操作现场。
4、井口要设置安全防护罩,作业人员在专用安全防护罩下生产并戴安全帽。爆破时相邻两孔中,一孔进行浇筑混凝土时,另一孔的挖孔人员应停止作业,并撤出井孔。
5、上、下井作业人员要乘专用的安全吊笼,并系好安全带,不得站在装渣桶内上、下井。
6、挖孔人员下井作业前,应更换孔内空气。并经常检查孔内空气含量如二氧化碳含量超过0.3%时应采取通风措施,超10m深应采取机械通风。
7、井内机械凿岩时作业人员应戴防尘罩,并对井内加大送风量,吹排凿岩时产生的石粉。
8、井内爆破应采取浅眼爆破,由爆破员实施爆破作业,无证人员不得替代。爆破时相邻井内应停止作业,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
9、孔深超6m时,应配置上下联络设施,孔上与孔下人员随时保持联系。
10、如采取人力手摇提升方法,每台机应配置二人摇提。挖孔时要分层制作护壁,严禁不作护壁施工。
11、孔内如出现溶洞,涌水等地质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施工,待采取其它安全措施后方能恢复施工。
12、装渣桶应平放在稳定的地方,严禁悬吊空中。
13、暂停施工时,孔口应采取封盖并牢固。
14、在桩基施工地带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并在周围打桩,用绳索或彩条布作围挡。夜间作业时井口设置红灯警示。
15、严禁使用敝口工具作为出渣工具,渣土不得超出渣桶的边沿。
四、钢筋作业的安全要点
1、钢筋施工场地应满足作业需要,机械设备的安装要牢固、稳定,作业前应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
2、钢筋调直及冷拉场地应设置防护挡板,作业时非作业人员不得进入现场。
3、钢筋切断机作业前,应先进行试运转,检查刃口是否松动,运转正常后,方能进行切断作业。切长料时应有专人把扶,切短料时要用钳子或套管夹牢。不得因钢筋直径小而集束切割。
4、钢筋焊接
本项目采用电弧焊:
①、电焊机应安设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地点,周围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②、电焊机应设置单独的开关箱,作业时应穿戴防护用品,施焊完毕,拉闸上锁;
③、遇雨雪天气,应停止露天作业;在潮湿地点工作,电焊机应放在木板上,操作人员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操作;
④、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和管道上施焊;
⑤、焊接带电设备时,必须先切断电源;
⑥、把线、地线不得与钢丝绳、各种管道、金属构件等接触,不得用这些物件代替地线;
⑦、更换场地,移动电焊机时,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现场,清除焊渣;
⑧、在高空焊接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⑨、焊接周围应备有消防设备;
⑩、焊接模板中的钢筋、模板时,施焊部位下面应垫石棉板或铁板。
五、现浇砼施工的安全要点
1、砼出料口至桩基孔口垂直落差超过2m时,应搭好溜槽和脚手架,操作人员站立位置的外侧应设置栏杆。
2、用吊斗施工时,吊斗升降应设专人指挥。落斗前,下部作业人员必须躲开,不得身倚栏杆推动吊斗。
3、浇筑砼时,孔口、孔下人员随时保持联系,砼向下跌落前,通知孔下人员离开串筒,贴近孔壁。并将机具移离串筒。
六、吊装作业的安全控制要点
1、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机具、索具必须经过严格、认真的清洗检查,不合格者必须清理出现场。
2、施工现场风力≥5级或雷、雨天气时,严禁进行吊装作业;尽量避免夜间吊装。
3、吊装作业时,安排专人指挥和负责安全,并与机械操作手统一旗语,指挥过程中只有一人向吊车操作手发作业指令,吊装设备下方禁止人员进入。
七、安全事故报告程序
一旦生产区域中发生和生产有关的伤亡事故,施工队中的知情者应第一时间告知班组与该施工队安全负责人(一般是该施工队现场负责人),同时由该负责人立即报告其主管施工员或项目部安全主管,并采取适当的临时安全措施,救治伤者。十分钟内应再次向主管施工员或项目部安全主管确认其已按程序及时上报。核实后,项目部将立即启动抢险救援预案。
第5篇 人工挖孔桩爆破:安全交底
交底内容
挖孔桩爆破专项安全交底
编号
工程名称
交底日期
施工单位
分项工程名称
挖 孔
交底提要
人工挖孔桩爆破开挖安全交底
交底内容:
一、施工过程及注意事项
1、装药要用木竹棒轻塞,严禁用力抵入和使用金属棒捣实。禁止使用冻结、半冻结或半熔化的硝化甘油炸药。
2、放炮必须有专人指挥,事先设立警戒范围,规定警戒时间、信号标志,并派出警戒人员;起爆前要进行检查,必须待施工人员、过路行人、船只、车辆全部避入安全地点后方准起爆,警报解除后方可放行;炮工的掩蔽所必须坚固,道路必须畅通。
3、电力爆破应遵守下列要求:
(1)在电爆网络敷设后,待人员撤至安全地区,然后使用欧姆表或电桥检查网络导电是否良好,测量出来的电阻与计算电阻相差不得超过10%。
(2)接线前先将电雷管的脚线连成短路,待接母线时解开,连接母线应从药包开始向电源方向敷设,主线末端未接电源前应用胶布包好,防止误触电源。
(3)起爆器应有专人保管,不到放炮时间,不允许将钥匙插入起爆器。
(4)雷雨天气不准露天电力爆破,如中途遇雷电时,应迅速将雷管的脚线、电线主线两端联成短路。
(5)连线时,必须将手提灯撤出工作面3m以外。用手电照明时,应离连线地点1.5m以外。
4、爆破作业人员(包括爆破员、爆破器材保管员、安全员和爆破器材押运员)须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公安部门发给的有效证件后,才可以上岗作业。
5、爆破应采用小直径浅孔微差爆破,严格控制爆破用药量,并按照《爆破安全规程》(gb6722-86)中有关规定办理。严禁使用裸露药包,对软岩层炮眼深度不宜超过0.8m,对硬岩石不超过0.5m,炮眼数目和位置及斜插方向根据岩层断面情况确定,中间一组集中掏心,四边斜查挖边,装药量不超过炮眼深度的1/3。
6、一孔进行爆破,邻近孔的作业人员应撤离至安全地带。
7、放炮后最少要两人巡视放炮地点,检查处理危岩、支架、瞎炮、残炮。
8、因该施工现场临近高速公路,为防止碎石飞向公路限界内,在每次爆破前,应在爆破位置以上覆盖厚度不小于2cm的胶皮,胶皮面积应不小于于桩孔面积1.25倍,胶皮底面离爆破面距离应保证在5~8cm。
9、露天爆破安全警戒距离半径不得小于200m。
10、瞎炮处理应遵守下列要求:
(1)由于接线不良造成的瞎炮,可以重新接线起爆。
(2)电力爆破通电后没有起爆,应将主线从电源上解开,接成短路。此时若要进入现场,如使用即发雷管不得早于短路后5min;如使用延期雷管,不得早于短路后15min。
(3)严禁用掏挖或者在原炮眼内重新装炸药,应在距离原炮眼60cm处的地方,另外打眼放炮。
(4)在瞎炮未处理完毕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其他作业。
二、火工品管理
1、爆炸物品的采购与运输
(1)爆炸物品的采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当地公安部门的规定,经审批后办理有关手续,由项目部物资设备部负责采购。严禁私自购买爆炸物。
(2) 运输爆炸物品,必须持由物资设备科签字盖章的爆炸物品购销合同,单位开具介绍信,写明运输爆炸物品的品名、数量和起运及运达地点,向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领取《爆炸物品运输证》,凭证运输。
(3) 运输爆炸物品时,物资设备科要指派熟悉所运爆炸物品性能的人(押运员)负责押运,押运人对所运爆炸物品的安全运输负直接责任。如途中发生被盗、丢失及其他事故,要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4) 起爆器材和炸药必须分车运输。两台车同行时,距离必须不得小于200米。应远离城市中心区和人烟稠密地区行驶,中途尽量减少停车,城区内运输不得停车或休息。禁止翻斗车、三轮车、摩托车、自行车、拖拉机运输爆炸物品。
(5) 装卸爆炸物品应当在白天进行,要有专人负责组织指挥。装卸人员必须具备装卸爆炸物品安全常识;装卸现场应设置警戒,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装卸时严禁摩擦、撞击、抛掷、拖拽。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厢,车厢与爆炸物品之间必须辅设软垫。包装要牢固、严密,车辆要有帆布覆盖并设有明显标志。
(6)运输爆炸物品时,不准超过额定载重量。不准同时运载人员或其他货物。装卸及运输中严禁吸烟和携带火种,非押运人员严禁乘坐。运输中禁止紧急刹车。
(7)爆炸物品运达交货地点后,负责运输的人员与收货方要办理交接验收、签字确认手续。发现短缺、丢失或被盗现象,要在验收签字时记录清楚,明确责任,并报告有关部门。
2、爆炸物品的领取与审批
(1)领取爆炸物品,首先由架子队核准当日用量,现场技术负责人、队长签字,再到安全质量科审批,由物资设备科按审批量办理领用手续,到仓库领取。
(2)对使用爆炸物品的工程施工人员要进行资格审查。
(3)使用爆炸物品单位的有关人员应身份明确,统一管理。
3、爆炸物品的储存与保管
(1)爆炸物品储存必须设立专用仓库、储存室。专用仓库、储存室使用前必须持主管部门批准文件、设计图纸及专职管理人员登记表,向所在地县、市公安机关办理申请许可手续并报当地公安机关,经验收合格后使用。
(2)爆炸物品必须储存在专用的仓库、储存室内,设专人管理。严禁将爆炸物品分发给架子队或个人保存。起爆器材与爆炸器材必须分库存放,回收或过期失效的要另存另放。库存量与品种不得超过设计规定容量及公安机关审核批准的数量。
(3)储存爆炸物品的仓库、储存室,必须做到:
①库房的设计、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安全措施、各项管理制度、安全警示标志必须完善可靠;防火、防潮、通风、防爆、避雷、防盗、防止小动物入内设施必须完善有效;
②要建立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收存和发放爆炸物品必须进行登记,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③库房内储存的爆炸物品数量不得超过设计与批准的种类和容量。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必须分库储存。库房内严禁存放其它物品;
④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严禁在库区吸烟、用火、携带火种及使用可能产生静电的通讯设备。严禁把其它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带入仓库。严禁在库房内住宿和进行其它活动;
⑤库区的避雷、接地装置每年雷雨期前至少检测一次,其安全值应在规定范围内;
⑥库房保管人员严守工作岗位,严格执行交接班清点盘库、签字确认制度。发现爆炸物品丢失、被盗,必须立即报告所在地公安机关;
⑦变质和过期失效的爆炸物品,应及时清理出库,予以销毁。在销毁前要登记造册,提出实施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并向所在地、市、县公安机关备案,在市、县公安机关指定的适当地点妥善销毁。
3、爆炸物品的使用与退库
(1)使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必须持有说明爆炸物品的使用地点、品名、数量、用途、四邻距离的文件和安全操作规程,向所在地县、市公安局申请领取《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方准使用。
(2)爆破作业人员,必须由经过专门培训且考核合格,取得《培训结业证》和《爆破员作业证》的爆破员担任。爆破员所在单位要定期考核,发现不适合继续从事爆破作业的,应收回其《爆破员作业证》,停止其从事爆破作业的资格。爆破员因工作变动,不再从事爆破作业时,应将《爆破员作业证》交回原发证机关。
(3)爆破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爆破安全操作规程》。爆破作业要有专人负责指挥;要在安全边界设置警戒哨和警戒标志。在爆破前发出信号,待危险区的人员、设备撤至安全地点后,始准爆破。爆破后,必须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4)使用爆炸物品,必须建立严格的领取、退库制度。爆破员领取爆炸物品,必须相关负责人批准,本人签字,领取数量不得超过当班使用量,剩余的要当班退库,并办理退库手续。
(5)从事隧道工程施工的单位,在远离仓库运输不便时,经领导同意、公安机关批准,可在隧道内设置临时存放点。临时存放点必须具备防火、防潮、通风、防盗、整洁等条件,并有专人看管。
4、惩 处
(1)在采购、运输、储存、使用、报废爆炸物品中违反本办法,有关主管部门应责令限期整改或停工整顿。
(2)违反本办法,在运输、储存和使用爆炸物品中,发生爆炸物品丢失、被盗和其他事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第6篇 人工挖孔桩技术及安全交底
单位工程名称
工种
交底时间
年月日
交底人
被交底人
1、成立安全领导小组,由桥梁二队负责人任组长,实行施工队、工班二级安全体系,各级管理第一责任人为安全责任人。
2、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建设活动,各项活动均要求按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执行.
3、安全保证技术措施
(1)进行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
(2)对各种高空作业、安全防护措施,安设防护器。
(3)特种作业人员做到持证上岗,其他人员也应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
(4)加强各种设施防护检查,实行施工队、施工班组二检制。
(5)施工现场设立安全标志、照明标志、警告标志。
(6)派员看守、设置围栏、安全网。
(7)配戴安全帽、安全带。
(8)上层作业,下层及地面严禁站人、停车及机械设备等。
(9)加强用电保护,配备专业电工,统一架线,采用非裸体线路。
(10)吊装模板、钢筋、梁板要按吊装规范进行,认真检查吊装位置,钢线绳是否牢固、溜绳、扭结、变形、断丝,服从指挥,不得超载。
(11)钢筋、模板、梁板吊装运输到位,立刻联结固定,支垫稳定。
(12)每天施工前,派员专门检查脚手架、钢丝绳、卷扬机、井架、吊车性能是否有损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人工挖孔桩的安全技术措施
⑴、落物(井上坠物、提升的土石等坠落)
a)第一节护壁要高出地面200mm,井口向周边找坡。
b)井口用钢管制作围栏封闭。(机架和吊桶转动范围留出口)
c)孔口设置活动安全盖板,下班后或停止作业时必须盖好盖板。
d)作业点周边1米范围内严禁堆土和杂物。
e)护壁顶上不许放置任何工具。
f)吊桶使用安全钩。
g)吊桶装土面低于桶口3㎝。
h)桩孔内上下传递物品采用吊渣桶,严禁直接往孔内投掷任何物件。
i)每天上班前,对提升设备和电气进行检查。
j)孔口监护人员应尽职尽责,密切注意井内作业情况,不得擅离岗位。
k)井内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戴防护眼镜。
⑵、人员坠落
a)施工作业人员乘坐吊笼上、下,同时系保险绳,严禁攀爬孔壁或乘吊渣桶上下。
b)停电或机架故障等原因,人员爬软梯上来时,必须徒手面向软梯攀 爬,禁止携带任何工具,同时系保险绳。
c)作业点封闭施工,地面无关人员禁止进入井口作业区。
⑶、塌方
a)每天一节(1米),不得提前拆模。若爆破,根据方案确认起爆时间。 土质差时,适当减小单节开挖深度,减少塌方机率。
b)下井人员系安全绳,保险绳固定在井口。以备塌方时救援使用。
c)施工过程中跟踪抽水。
d)在挖孔过程中,重型机械和车辆不得在井孔周边3m范围内行驶。
⑷、窒息(缺氧和有毒气体)
a)经常检查孔内的有害气体,并根据孔内有害气体的浓度及孔深设置通风设备,进行通风。特别在放炮后,施工人员下井前,事先测定孔底有无毒气,若有毒气则立即排除。在检查孔内的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时采用吊一只活鸡放入孔底,放入时间不得少于10分钟,如果检查鸡的生态正常,施工人员才可以下井内施工。每天施工作业前,将孔的水抽干,并要向孔内先通风5分钟后,再进行检查。
b)孔深超过8米时,作业全过程不间断送风,鼓风机送风不得小于25l/s。孔底凿岩时要加大送风量。
c)孔深超过8米时,人员下井前先送风,送风时间不得少于15分钟。
d)孔深超过8米时,每天下井前进行毒气检测。
e)不准在桩孔内吸烟,不准在孔底使用明火。
f)井上和井下人员轮换作业,不得超时加班。
g)在井下用风镐凿岩作业时,必须戴好防护口罩。
h)禁止带病下井作业。作业中感觉不适,及时出地面休息。
⑸、渗水
a)井前先排出井下积水,作业时注意观察渗水速度变化。
b)护壁设导流孔,井下安装水泵,随时抽水。
⑹、触电
a)井内照明采用36v安全电压,灯具采用防爆带罩灯泡。
b)水泵和其他井下用电设备必须接漏电保护器,每班前检查,保证其灵敏可靠。
第7篇 人工挖孔桩安全交底
交底人:湖南省沙坪建筑有限公司诺亚方舟公寓楼项目部
接受人:湖南省沙坪建筑有限公司诺亚方舟公寓楼挖桩施工队
现进入诺亚方舟公寓楼护壁桩基工程及塔吊桩基施工,为保证在开挖桩孔工程中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现对桩基施工队伍进行安全质量技术交底,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保证工程按期、按质的完成。
一、安全生产
1、平整场地,清除表土,根据测出桩位中心点,并依照施工半径画出开挖线,立即进行第一节开挖及护壁。第一节护壁完成后,立即沿桩周砖砌井圈,井圈高度距自然小于地面20-30cm。开挖前预将桩中心点以十字线形式转到桩基井圈上,以利于随时校核桩心位置,及时纠偏,同时在井圈顶部设立标高点,以便检查井深。
2、挖孔掘进
①护壁模板分为两种规格,0.5m和1.0m。
②当挖掘土层为粘土,亚粘土等稳定土层时,每掘进0.9m护壁一次.
③当挖掘土层为圆砾层时,由于土层密实,掘进困难,每掘进深度0.5m左右护壁一次。
④挖孔工作须与护壁工作紧密配合,连续作业,不得中途停顿,以防止坍孔。
⑤护壁砼采用内齿式护壁,上、下护壁搭接长度不小于10cm,为保证施工安全,须待护壁砼强度达到要求后,方能拆除模板。
⑥为防止挖孔过程中渗水的影响,除及时护壁防止流水冲刷外,在孔底设置汇水井,每孔配合潜水泵及时抽出积水。
⑦每次护壁支模前须检查孔径、中心点和垂直度是否符合要求。
3、砂砾层的施工方法
①由于圆砾层掘进困难,施工进度较慢,可采用掺加早强剂的方法,缩短拆模时间,提高施工效率。
②如渗水过大,则易产生流砂。因此可在进入该地质时采取一定的措施,具体方法为:
a、采取防水措施护壁,尽量阻止或减缓渗水流量。
b、渗水无法处理时,可采取将钢筋从护壁外侧打入下节护壁区域,并在钢筋外侧使用稻草或竹片等材料阻挡流沙,挖掘深度为30-50cm时立即护壁。
c、保证砼护壁厚度、密实度,渗水量保证控制在每分钟6mm之内,以便桩心砼的灌注。
4、终孔检查
挖孔达到设计标高后,清理孔底沉淀及杂物,检查孔位、孔深、垂直度及嵌岩深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检查合格后及时通知业主、监理、勘测设计、质监验收。
5、挖孔桩施工的质量保证措施
(1)认真熟悉图纸,结合现场实际确定桩基实际穿过的地层地质状况,然后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桩孔的护壁厚度及防水措施。
(2)挖孔过程中,随时对挖取的土层进行分析,以确定其地质情况,并详细记录各土层的所有技术参数。
(3)每次护壁施工前,须检查孔位,孔径垂直度是否符合要求。
(4)成孔后须及时检查,清理,并经监理工程师及设计、业主、质监站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6、挖孔桩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
(1)挖孔工人必须配戴安全帽、安全绳或软梯。提取弃渣的吊桶、吊钩钢丝绳、绞车或卷扬机具的性能状况应经常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停止作业,经处理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继续施工。
(2)所有电器设备均要安装漏电保护器,做到“一机一闸一漏”所有电线、电缆必须用树支起,不能放在地板上,以免触电,并每天派专业电工进行检查。
(3)孔口护壁应高出地面20-30㎝,以防杂物滚入孔内,并在孔口周围设护拦。
(4)工地设专职安全员现场监督,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开挖时每个桩口作业1~2人,挖出的土方随挖随运,井内作业点的上方2米处设防冲击安全挡土安全板,保护井内施工人员安全,井下采用100w低压灯(24v)照明。
(5)挖孔时经常检查孔内有无有毒气体,孔深超过10m时,采用鼓风机通风,保证人身安全,作业人员下到孔底前先进行检查,如无异状,工人才可下孔作业。作业时如发现有大股涌水,塌方现象以及作业人员有缺氧感觉,应尽快撤离井下。施工时上面作业人员不得离开岗位,随时与孔底作业人员联系。
(6)挖孔桩四周应设置围栏,防止闲杂人员进入。挖孔工作暂停时,孔口必须罩盖牢固。
(7)孔内挖出的土方应堆积在孔口2m以外的区域,并应及时运出挖孔的现场。
二、安全文明施工
1、进行工地必须戴安全帽,穿胶底鞋,不准爬脚手架。
2、必须服从项目部的统一安排,现场的文明施工设施,乙方有义务保护,若乙方损坏,按规定进行处罚。
3、对新进场的人员,班组长必须对其进行安全教育,认真执行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制度。
4、项目部负责安全员的培训,班组所有人员必须服从现场安全员的教导,不冒险蛮干,重视安全生产。
5、乙方队伍中所有成员必须证件齐全,技术工人必须有上岗证。
6、乙方人员必须培训上岗,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
7、所有宿舍一定搞好卫生,施工现场内不乱丢垃圾,做好各种防疫措施,甲方定期检查。
8、乙方有违反项目部规定的规章制度的行为,每次视情节轻重按100-1000元罚款。
9、施工班组内,如出现斗殴打架,视情节轻重各先罚款200-1000元,再根据调查结果,由责任方承担一切费用。
10、对拖延施工进度,不采取有力措施补救,视延误工期损失轻重罚款500-2000元。
1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自身原因造成质量问题,按出现情况轻重罚款200-2000元,一切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12、承包负责人不得请假,未经批准随意回家、外出或手机关机每次处以按200元罚款。
13、乙方各施工人员必须出具身份证、计生证及其有关部门证件给甲方办理暂住证,如未带证件,一经查出,罚款由乙方自负。
14、不听从施工员、安全员安排或违章施工,每次罚款1000元。
15、各班组每天必须派两人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每天对施工现场进行场地清理,保证施工场地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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