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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口安全交底4篇

发布时间:2022-10-24 热度:50

洞口安全交底

第1篇 正洞洞口段施工安全交底

工程项目

龙凤隧道进口

接受队组

领工员、施工班组

交底项目

正洞洞口段安全规则

交底日期

2004.1.29

正洞洞口段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各领工员、各班组:

目前,正洞洞口即将贯通,为了保证该段施工安全,请各领工员、各班组严格执行以下各项安全要求:

1、开挖时采用短进尺、弱爆破,强支护的施工方法。

2、爆破时,应在洞门口下面的公路设置防护人员及设置安全警戒线,警戒线内严禁有行车和行人,人员及车辆应撤离至距离洞门口周围200米范围以外的安全区域。同时,洞内施工的所有人员必须全部撤离出洞外的安全区域。

3、爆破后必须经过通风排烟,才准检查人员进入工作面,且其相距的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并经过如下妥善处理后,其他工作人员才准进入。

a)有无瞎炮及可疑现象。

b)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

c)顶板、两帮有无松动石块。

d)支护有无损坏或变形。

4、爆破后应及时检查洞门口外覆盖层有无裂痕及下陷现象,以便指导洞内开挖、支护。

5、洞门口段应加强支护,格栅钢架间距,超前(径向)锚杆长度、间距,钢筋网片及喷射厚度必须按照已交底的要求施工,确保初期支护质量及施工安全。

6、出碴时应主意洞内及洞外便道口与公路交汇处的交通安全,听从防护人员的统一指挥。

7、车辆行驶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严禁超车

(2)会车时,空车让重车,重车减速行驶,下坡车让上坡车。

(3)车辆在使用前应详细检查,不得带病运行。

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交 底 人:接 受 人:

第2篇 洞口作业安全交底

1.进行洞口作业以及在因工程和工序需要而产生的,使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或危及人身安}的其他洞口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按下列规定设置防护设施。

(1)板与墙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

(2)电梯井口必须设置防栏杆或固定栅门;电梯井内应每隔两层并最多隔lom设一道安全网。

(3)钢管桩、钻孔桩等桩孔上口,杯形、条形基础上口,未填土的坑槽,以及人孔、天窗、地板等处,均应按洞口防护设置稳固的盖件。

(4)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殴红灯示警。

2.洞口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设防护栏杆、加盖件、张挂安全网与装栅门等措施时,必须符合

下列要求:

(1)楼板、屋面和平台等面上短边尺寸大于25cm的孔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盖没。盖板应能防止挪动移位。

(2)楼板面等处边长为25~50cm的洞口、安装预制构件时的洞口以及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可用竹、木等作盖板,盖住洞口。盖板须能保持四周搁置均衡,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3)边长为50~150cm的洞口,必须设置以扣件扣接钢管而成的网格,并在其上满铺竹笆或脚手板。也可采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钢筋网格间距不得大于20cm。

(4)边长在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

(5)垃圾井道和烟道,应随楼层的砌筑或安装而消除洞口,或参照预留洞口作防护。管道井施工时,除按上款办理外,还应加设明显的标志。如有l临时性拆移,须经施工负责人核准,工作完毕后必须恢复防护设施。

(6)位于车辆行驶道旁的洞口、深淘与管道坑、槽,所加盖板应能承受不小于当地额定卡车后轮有效承载力2倍的荷载。

(7)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应加装开关式、工具式或固定式的防护门,门栅网括的间距不应大于15cm,也可采用防护栏杆,下设挡脚板(笆)。

(8)下边沿至楼板或底面低于80cm的窗台等竖向洞n,如侧边落差大于2m时,应加设1.2m的临时护栏。

(9)对邻近的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性的其他竖向的孔、洞u,均应予以盖没或加以防护,并有目定其位置的措施。

3.洞口防护栏杆的杆件及其搭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毛竹横杆小头不应小于70ham,栏杆柱小头直径不应小于80ram。用不小于16号的镀锌钢丝、竹蔑或塑料篾绑扎,不应小于3圈,并无泻滑。

(2)原木横杆上杆梢径不应小于70ram,下杆梢径不应小于60ram,用不小于12号的镀锌钢丝、竹蔑或塑料篾绑扎,不应少于三圈,要求表面平顺和稳固无动摇。

(3)锯筋横秆上杆直径不应小于16mm,下杆直径不应小于14ram,栏杆柱直径不应小于18ram,采用电焊或镀锌钢丝绑扎固定。

(4)钢管横杆及栏杆柱均应采用48ram_(2.75~3.5)ram的管材,以扣件或电焊固定。

(5)以其他钢材如角钢等作防护栏杆时,应选用强度相当的规格,以电焊固定。

4.搭设洞口防护栏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面高度为l.0—1.2m,下秆离地面高度为0.5—0.6m。坡度太于1 2 2的屋面,防护栏杆应高l 5m,并加挂安全阚。腺经设计计算外,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2)栏杆柱的固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当在基坑四周固定时,可采用钢管并打入地面50~70cm深。钢管离边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0cm。当基坑周边采用板桩时,钢管可打在板桩外侧。

2)当在混凝土楼面、屋面和墙面固定时,可用预埋件与钢管或钢筋焊牢。采用竹、木栏杆时,可在预埋件上焊接30cm长的l50 _ 5角钢,其上下各钻一孔,然后用lomm螺栓与竹、木杆件拴牢。

3)当在砖或砌块等砌体上固定时,可预先砌人规格相适应的80 _ 6弯转扁钢作预埋铁的棍凝土块,然后用上述方法固定。

第3篇 洞口作业-安全交底

1.进行洞口作业以及在因工程和工序需要而产生的,使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或危及人身安}的其他洞口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按下列规定设置防护设施。

(1)板与墙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

(2)电梯井口必须设置防栏杆或固定栅门;电梯井内应每隔两层并最多隔lom设一道安全网。

(3)钢管桩、钻孔桩等桩孔上口,杯形、条形基础上口,未填土的坑槽,以及人孔、天窗、地板等处,均应按洞口防护设置稳固的盖件。

(4)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殴红灯示警。

2.洞口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设防护栏杆、加盖件、张挂安全网与装栅门等措施时,必须符合

下列要求:

(1)楼板、屋面和平台等面上短边尺寸大于25cm的孔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盖没。盖板应能防止挪动移位。

(2)楼板面等处边长为25~50cm的洞口、安装预制构件时的洞口以及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可用竹、木等作盖板,盖住洞口。盖板须能保持四周搁置均衡,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3)边长为50~150cm的洞口,必须设置以扣件扣接钢管而成的网格,并在其上满铺竹笆或脚手板。也可采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钢筋网格间距不得大于20cm。

(4)边长在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

(5)垃圾井道和烟道,应随楼层的砌筑或安装而消除洞口,或参照预留洞口作防护。管道井施工时,除按上款办理外,还应加设明显的标志。如有l临时性拆移,须经施工负责人核准,工作完毕后必须恢复防护设施。

(6)位于车辆行驶道旁的洞口、深淘与管道坑、槽,所加盖板应能承受不小于当地额定卡车后轮有效承载力2倍的荷载。

(7)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应加装开关式、工具式或固定式的防护门,门栅网括的间距不应大于15cm,也可采用防护栏杆,下设挡脚板(笆)。

(8)下边沿至楼板或底面低于80cm的窗台等竖向洞n,如侧边落差大于2m时,应加设1.2m的临时护栏。

(9)对邻近的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性的其他竖向的孔、洞u,均应予以盖没或加以防护,并有目定其位置的措施。

3.洞口防护栏杆的杆件及其搭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毛竹横杆小头不应小于70ham,栏杆柱小头直径不应小于80ram。用不小于16号的镀锌钢丝、竹蔑或塑料篾绑扎,不应小于3圈,并无泻滑。

(2)原木横杆上杆梢径不应小于70ram,下杆梢径不应小于60ram,用不小于12号的镀锌钢丝、竹蔑或塑料篾绑扎,不应少于三圈,要求表面平顺和稳固无动摇。

(3)锯筋横秆上杆直径不应小于16mm,下杆直径不应小于14ram,栏杆柱直径不应小于18ram,采用电焊或镀锌钢丝绑扎固定。

(4)钢管横杆及栏杆柱均应采用48ram_(2.75~3.5)ram的管材,以扣件或电焊固定。

(5)以其他钢材如角钢等作防护栏杆时,应选用强度相当的规格,以电焊固定。

4.搭设洞口防护栏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面高度为l.0—1.2m,下秆离地面高度为0.5—0.6m。坡度太于1 2 2的屋面,防护栏杆应高l 5m,并加挂安全阚。腺经设计计算外,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2)栏杆柱的固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当在基坑四周固定时,可采用钢管并打入地面50~70cm深。钢管离边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0cm。当基坑周边采用板桩时,钢管可打在板桩外侧。

2)当在混凝土楼面、屋面和墙面固定时,可用预埋件与钢管或钢筋焊牢。采用竹、木栏杆时,可在预埋件上焊接30cm长的l50 _ 5角钢,其上下各钻一孔,然后用lomm螺栓与竹、木杆件拴牢。

3)当在砖或砌块等砌体上固定时,可预先砌人规格相适应的80 _ 6弯转扁钢作预埋铁的棍凝土块,然后用上述方法固定。

第4篇 正洞洞口段:施工安全交底

工程项目

龙凤隧道进口

接受队组

领工员、施工班组

交底项目

正洞洞口段安全规则

交底日期

2004.1.29

正洞洞口段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各领工员、各班组:

目前,正洞洞口即将贯通,为了保证该段施工安全,请各领工员、各班组严格执行以下各项安全要求:

1、开挖时采用短进尺、弱爆破,强支护的施工方法。

2、爆破时,应在洞门口下面的公路设置防护人员及设置安全警戒线,警戒线内严禁有行车和行人,人员及车辆应撤离至距离洞门口周围200米范围以外的安全区域。同时,洞内施工的所有人员必须全部撤离出洞外的安全区域。

3、爆破后必须经过通风排烟,才准检查人员进入工作面,且其相距的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并经过如下妥善处理后,其他工作人员才准进入。

a)有无瞎炮及可疑现象。

b)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

c)顶板、两帮有无松动石块。

d)支护有无损坏或变形。

4、爆破后应及时检查洞门口外覆盖层有无裂痕及下陷现象,以便指导洞内开挖、支护。

5、洞门口段应加强支护,格栅钢架间距,超前(径向)锚杆长度、间距,钢筋网片及喷射厚度必须按照已交底的要求施工,确保初期支护质量及施工安全。

6、出碴时应主意洞内及洞外便道口与公路交汇处的交通安全,听从防护人员的统一指挥。

7、车辆行驶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严禁超车

(2)会车时,空车让重车,重车减速行驶,下坡车让上坡车。

(3)车辆在使用前应详细检查,不得带病运行。

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交 底 人:接 受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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