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防火、防爆、防洪安全交底
交底内容:
一、防汛
⑴经常收听、收看电台、电视台天气预报及时掌握天气情况。
⑵在操作过程中,如超过六级以上大风或下雨应停止高空作业。
a、起重工应立即将吊钩升起,并将小跑车打回到回转台边,切断电源,并锁上驾驶室,下来后切断总电源。
b、待大风、雨水过后,应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无问题后方可操作。
⑶大风、下雨时,应切断施工现场内临时用电,大风、雨水过后,从总箱到分箱到开关箱逐个送电,送不上电时及时查找原因,排除故障。
⑷大风、雨水过后对外脚手架进行检查,脚手架基础是否塌陷,有无松动、变形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⑸施工现场内排水沟要定期清扫,防止雨水过后,现场有积水。
⑹若汛期来临时应及时组织人员用沙袋挡水。
⑺防汛值班人员必须做到:分工明确,夯实责任,并且一定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责任到人,到位到岗,横到边,竖到底,从细从严,严禁马虎大意。
⑻生产中一旦发现险情要及时处理。
⑼防汛电话要有专人守护,不得擅离岗位。
二、防火防爆
⑴施工现场须设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消防水源必须充足,灭火器定期换药,防火器材应设置在明显、易取之处,并经常检查,保持 良好状态;
⑵各类材料仓库、木工作业场所以及其他禁火的地方,均应挂有“严禁烟火”警告牌,禁火区严禁吸烟;
⑶需进行动火作业的,须严格遵守项目防火规定;
⑷施工现场的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表等应齐全有效;
⑸乙炔、氧气等压力气瓶的安全附件,必须保持完好,分别存放,存放点距明火10米以上,若达不到上述要求时,应采取有效的防火防爆措施。气瓶必须竖放,并设架搭棚,防止暴晒和雨淋;
⑹现场易燃品仓库同永久性建筑、临建设施及各类木材堆放场的安全距离,一般不应小于20米,与生产用火源距离不少于30米;
⑺严禁在易燃易爆和不能动火的地方吸烟或烤火,高空施焊必须按特殊工作环境进行施焊。三、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⑴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规定,从严管理。易燃易爆物品仓库保管员必须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做到“三懂三会”,即:懂本岗位火灾的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扑救火灾的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
⑵储存易燃易爆有害有毒物品的仓库是重点消防部位,必须做到严禁吸烟,严禁烟火。
⑶对易燃易爆有害有毒物品,必须设置专库专帐,设专人管理,并严格出入库检查登记手续。
⑷入库存放应当分类码放,保持安全距离,同时要标明物品的品名、性质、危险度等内容。
⑸受阳光照射和露天存放容易燃烧、爆炸或改变其化学性能的物品不得存放在露天仓库。
⑹储存易燃易爆有害有毒物品的仓库,不得动用明火,必要时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经主管部门同意开据动火证,并由专人监护方能动火。
⑺库房照明灯不得大于60w,灯头应高出货架50cm以上距离。
⑻库房内外应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和应急的消防设备和器材。仓库院内须预留不小于3.5m宽的消防通道,院门应按要求设置,便于消防车辆进出。
四、现场消防规章制度
⑴严格遵守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法令、法规、配备专职消防保卫人员,制定有关消防保卫管理制度,完善消防设施,消除事故隐患。
⑵现场设置灭火器,并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保证随时可用,并做明显标识。
⑶坚持现场用火审批制度,电气焊工作要有灭火器材,操作岗位上禁止吸烟,对易燃、易爆物品使用要按规定执行,指定专人设库房分类管理。建设工程内不准积存易燃、可燃材料。
⑷使用电气设备和化学危险品,必须符合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严格执行防火措施,确保施工安全,禁止违章作业。
⑸新工人进场要和安全教育一起进行防火教育,重点工作设消防保卫人员,施工现场值勤人员昼夜值班,搞好“四防”工作。
第2篇 临时用电防火防爆安全交底
培训主题:临时用电安全及电气防火
时间:2008年3月28日
地点:驻地办会议室
交底人:孙大勇
交底对象:见“会议签到表”
交底内容:
一、临时用电
1、施工现场用电采用三相五线制,工地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当线路较长时,线路中间应增设重复接地,其电阻不得大于10ω。
2、施工用电应采用三级配电二级保护方式。
3、固定式配电箱及开关箱的底部与地面垂直距离不得小于1.3m,移动式配电箱及开关箱的底部与地面垂直距离应大于0.6m。
4、配电箱及开关箱应安装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严禁设在油瓦斯、烟气、蒸汽及其他介质中。必须按制度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检修时必须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箱内不得搭接其它临时用电设备。
5、配电箱及开关箱内应分设工作接零端子汇流排。
6、电线严禁沿地明设,必须埋地铺设电缆,并在电缆上下各均匀铺设不少于50毫米细砂,然后覆盖硬质保护层,过路电缆线应用钢管保护,埋地的电缆接头应设在地面上的接线合内,接线合应能防水、防尘、防机械损伤。
二、防火、防爆
1、在仓库、加工场地及重要机械设备处应配备相应的消防灭火器材。
2、在油库、木工车间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等场所应设置明显的“严禁烟火”标志。
3、严禁在办公室、工具房、机械室、宿舍等房间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在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区周围严禁采用明火作业。
5、凡进入易燃、易爆区域的机动车辆的排气管必须加设防护罩。
6、需要使用和存放炸药、雷管时,必须得到当地公安部门的许可。
7、在易燃、易爆环境中,严禁进行产生火花的施工和带电作业。
8、氧气瓶及乙炔瓶严禁同室存放,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距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m。
三、危险源情况参见危险源一览表。
第3篇 临时用电、防火防爆安全交底
培训主题:临时用电安全及电气防火
时间:2008年3月28日
地点:驻地办会议室
交底人:孙大勇
交底对象:见“会议签到表”
交底内容:
一、临时用电
1、施工现场用电采用三相五线制,工地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当线路较长时,线路中间应增设重复接地,其电阻不得大于10ω。
2、施工用电应采用三级配电二级保护方式。
3、固定式配电箱及开关箱的底部与地面垂直距离不得小于1.3m,移动式配电箱及开关箱的底部与地面垂直距离应大于0.6m。
4、配电箱及开关箱应安装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严禁设在油瓦斯、烟气、蒸汽及其他介质中。必须按制度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检修时必须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箱内不得搭接其它临时用电设备。
5、配电箱及开关箱内应分设工作接零端子汇流排。
6、电线严禁沿地明设,必须埋地铺设电缆,并在电缆上下各均匀铺设不少于50毫米细砂,然后覆盖硬质保护层,过路电缆线应用钢管保护,埋地的电缆接头应设在地面上的接线合内,接线合应能防水、防尘、防机械损伤。
二、防火、防爆
1、在仓库、加工场地及重要机械设备处应配备相应的消防灭火器材。
2、在油库、木工车间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等场所应设置明显的“严禁烟火”标志。
3、严禁在办公室、工具房、机械室、宿舍等房间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在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区周围严禁采用明火作业。
5、凡进入易燃、易爆区域的机动车辆的排气管必须加设防护罩。
6、需要使用和存放炸药、雷管时,必须得到当地公安部门的许可。
7、在易燃、易爆环境中,严禁进行产生火花的施工和带电作业。
8、氧气瓶及乙炔瓶严禁同室存放,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距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m。
三、危险源情况参见危险源一览表。
第4篇 防火、防爆、防洪-安全交底
交底内容:
一、防汛
⑴经常收听、收看电台、电视台天气预报及时掌握天气情况。
⑵在操作过程中,如超过六级以上大风或下雨应停止高空作业。
a、起重工应立即将吊钩升起,并将小跑车打回到回转台边,切断电源,并锁上驾驶室,下来后切断总电源。
b、待大风、雨水过后,应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无问题后方可操作。
⑶大风、下雨时,应切断施工现场内临时用电,大风、雨水过后,从总箱到分箱到开关箱逐个送电,送不上电时及时查找原因,排除故障。
⑷大风、雨水过后对外脚手架进行检查,脚手架基础是否塌陷,有无松动、变形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⑸施工现场内排水沟要定期清扫,防止雨水过后,现场有积水。
⑹若汛期来临时应及时组织人员用沙袋挡水。
⑺防汛值班人员必须做到:分工明确,夯实责任,并且一定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责任到人,到位到岗,横到边,竖到底,从细从严,严禁马虎大意。
⑻生产中一旦发现险情要及时处理。
⑼防汛电话要有专人守护,不得擅离岗位。
二、防火防爆
⑴施工现场须设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消防水源必须充足,灭火器定期换药,防火器材应设置在明显、易取之处,并经常检查,保持 良好状态;
⑵各类材料仓库、木工作业场所以及其他禁火的地方,均应挂有“严禁烟火”警告牌,禁火区严禁吸烟;
⑶需进行动火作业的,须严格遵守项目防火规定;
⑷施工现场的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表等应齐全有效;
⑸乙炔、氧气等压力气瓶的安全附件,必须保持完好,分别存放,存放点距明火10米以上,若达不到上述要求时,应采取有效的防火防爆措施。气瓶必须竖放,并设架搭棚,防止暴晒和雨淋;
⑹现场易燃品仓库同永久性建筑、临建设施及各类木材堆放场的安全距离,一般不应小于20米,与生产用火源距离不少于30米;
⑺严禁在易燃易爆和不能动火的地方吸烟或烤火,高空施焊必须按特殊工作环境进行施焊。三、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⑴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规定,从严管理。易燃易爆物品仓库保管员必须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做到“三懂三会”,即:懂本岗位火灾的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扑救火灾的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
⑵储存易燃易爆有害有毒物品的仓库是重点消防部位,必须做到严禁吸烟,严禁烟火。
⑶对易燃易爆有害有毒物品,必须设置专库专帐,设专人管理,并严格出入库检查登记手续。
⑷入库存放应当分类码放,保持安全距离,同时要标明物品的品名、性质、危险度等内容。
⑸受阳光照射和露天存放容易燃烧、爆炸或改变其化学性能的物品不得存放在露天仓库。
⑹储存易燃易爆有害有毒物品的仓库,不得动用明火,必要时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经主管部门同意开据动火证,并由专人监护方能动火。
⑺库房照明灯不得大于60w,灯头应高出货架50cm以上距离。
⑻库房内外应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和应急的消防设备和器材。仓库院内须预留不小于3.5m宽的消防通道,院门应按要求设置,便于消防车辆进出。
四、现场消防规章制度
⑴严格遵守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法令、法规、配备专职消防保卫人员,制定有关消防保卫管理制度,完善消防设施,消除事故隐患。
⑵现场设置灭火器,并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保证随时可用,并做明显标识。
⑶坚持现场用火审批制度,电气焊工作要有灭火器材,操作岗位上禁止吸烟,对易燃、易爆物品使用要按规定执行,指定专人设库房分类管理。建设工程内不准积存易燃、可燃材料。
⑷使用电气设备和化学危险品,必须符合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严格执行防火措施,确保施工安全,禁止违章作业。
⑸新工人进场要和安全教育一起进行防火教育,重点工作设消防保卫人员,施工现场值勤人员昼夜值班,搞好“四防”工作。
47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