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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工程安全交底3篇

发布时间:2022-11-14 热度:35

隧道工程安全交底

第1篇 隧道工程安全交底书

主送单位

安全质量管理部

主送人

接收单位

接收人

交底内容

隧道工程

日  期

交底记录:

本标正线隧道14888.1m,设6座隧道分别为贾家湾隧道、宁县一号隧道、宁县二号隧道、宁县三号隧道、上庄隧道、上阁村隧道,其中l>4km的隧道6782.45延长米/1座,1km≤l≤4km的隧道8105.4延长米/5座。

上阁村隧道起讫里程dk207+517.55~dk214+300,全长6782.45m,是本标段最长隧道,属于一级风险隧道。本隧道ⅳ级围岩2560m,ⅴ级围岩4222.45m,1#斜井设置于dk211+200,长度502.68m,另dk213+370~dk214+000段为明挖法施工。地质属于黄土梁塬沟壑区,且dk210+567—dk211+300段拱部位于黄土软塑层中,dk211+300~+350段洞身位于黄土软塑层中,dk211+350—dk212+250段隧道基底处于软塑性黄土层中,施工安全风险大,施工工艺复杂,施工周期长,为本标段控制性工程。

一、施工现场安全保证措施

1、隧道施工洞内设专人指挥调度,三管两线设专人管理,保证照明、通风、排水良好,道路平顺畅通、灯光明亮。设置好运输线路安全信号标志,确保洞内运输安全。

2、专职安全员上岗必须佩带安全人员袖标,凡进洞人员必须带安全帽。

3、测量人员在确定无险情条件,并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才能进行测量。

4、开挖作业人员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如支护、顶板及两帮是否牢固,如有松动的岩土立即加以支护或清除。开挖作业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既定的施工方案。

5、运输设备不得人料混装。装载料具时,必须有专人指挥,不得超出线界。明确规定洞内各种运输设备速度:动力车在成洞地段不得超过20km/h,在施工地段不得超过5km/h。洞内倒车、转向,必须开灯、鸣笛。装碴作业符合安全规定,装碴前掌子面危石清除干净,装碴时,铲斗两侧严禁站人。

6、把软弱围岩作为重点防范对象,注重围岩监测和观察,按新奥法原理组织施工,随时注意围岩的岩质和分布情况变化,节理裂隙发育程度和方向,掌子面填充物的性质、涌水量,锚杆是否挖断,喷混凝土是否产生裂隙。当围岩变形量无变缓趋势或喷射混凝土产生较大的剪切状态时立即停止开挖,采取辅助加固施工。做好隧道监控测量,根据监测资料,判定围岩的稳定性,超前指导施工,保证安全。

7、洞内高压线及风管通过衬砌台车时,设置绝缘活动装置和风管分节安装,防止挂断电缆和弄坏风管。

8、洞内供电线路,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选择布置,洞内电器设备的使用,由专业人员作业,并严格执行《铁路隧道施工安全技术规程》有关规定。

8、现场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和安全小组随时对隧道围堰情况进行检查,对地质变化进行监控。

9、要设置逃生管道,备足工字钢、原木等应急救援物资,防止突发事件发生。

10、现场如有紧急情况,应及时向领导或有关单位汇报,不得延误时间,在最短时间内赶赴现场进行抢险。

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措施

1、成立安全生产检查组,定期、不定期检查施工中的安全问题,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检查结果予以记录,并定期公布。

2、施工现场以有利于生产、方便职工生活为原则,符合防洪防汛、防火、防雷等安全要求,具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条件。

3、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防火、防洪、防风及防雷击等安全设施完备,且定期检查,如有损坏,及时修理、补充。

4、运输道路平整、畅通、排水设施良好;特殊、危险地段设醒目的标志,夜间设有照明设施。

5、现场内各种材料分类码放整齐稳固,采取下垫上盖措施,以防受潮。拆除的模板及其它废旧物及时清理,以保持现场的整洁有序。

6、机房、变电所,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严禁用易燃材料修建。

7、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现场的安全规定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8、岗位分工明确,各种机械的使用必须由专人操作,且必须持证上岗。各种施工机械未经现场负责人批准,不得驶出施工区。严禁各种机械超负荷运转或带病作业。

9、各种机电设备使用前必须全面检查,合格后才能起动,调试正常后才能正常工作,且必须具有可靠的防护和接地装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严格执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

10、施工中必须做好班前安全交底工作。

11、洞内施工要有充足的照明。

12、对环境有污染的设施和材料设置在远离人员居住区的较为空旷的地点,根据要求,在必要时应配置防污染设施。

13、施工现场悬挂五牌一图及隧道施工重大危险源识别、控制措施告知牌等。

三、隧道工程施工安全监控

1、上阁村隧道属于ⅰ级风险隧道,根据业主管理规定应安装隧道作业人员定位、自动登录系统,并接入银西铁路有限公司、建设指挥部及监理站信息化平台,同时,还需在掌子面安装施工安全远程视频监控设备,并接入银西铁路有限公司视频监控平台。

2、本标段其余隧道为3公里以下一般性隧道需安装隧道作业人员自动登录系统,不需接入统一信息化平台,但需预留接口条件。

3、各工区应在隧道掌子面开工2个月内安装完成,随隧道开挖进展定位设备和视频监控设备及时推进。

四、落实《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 的六项措施

1、不准进洞

证照不齐,队伍无资质,人员不合格,分包不合规,无专项施工方案,运输和交通车辆无安全保障,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措施不落实,无应急预案、装备,不准进洞。

2、不准施工

仰拱开挖不能保证安全,锁脚锚杆检查不合格,未经批准改变施工方法,无超前地质预报,无围岩监控量测,支护滞后,安全步距超标,无有毒有害气体监测,作业人数超员,安全设施不到位,无逃生通道,危爆物品运输、存放、使用条件不达标,带班制度不落实,塌方地段无专项设计,违章指挥、冒险施救,不准施工。

3、必须撤人

仰拱开挖发现异常,监控量测数据超标,有毒有害气体超标,发现突泥突水、塌方迹象,发生火灾,必须撤人。

4、工后总结

工后必须对落实《九条规定》、《六项措施》及仰拱开挖情况进行总结,并上传股份公司安全隐患信息平台。

5、责任分解

落实“不准进洞”措施,由工程公司负主要责任,集团公司、项目部负重要责任;落实“不准施工”、“必须撤人”、“工后总结”措施,由项目部负主要责任,集团公司、工程公司负重要责任。

6、实施奖惩

将落实《九条规定》、《六项措施》《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十严禁”红线管理规定》、《银西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细则》和仰拱开挖隐患排查治理,纳入股份公司安全隐患信息平台进行管理和加减分考核,并根据责任分解实施奖惩。

编  制

复  核

第2篇 隧道工程:施工安全交底

1.隧道施工应做好施工前期准备工作,正确选用施工方法,并结合地形、地质等实际情况,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向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合理安排施工。

2.隧道施工各班组间,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在交接班时,交班人将本班组的施工情况及有关安全事宜及措施向接班人详细交待,并记载于交接班记录本上,工地值班负责人(领工员)应认真检查交接班情况。每班开工前未认真检查工作面安全状况,不得施工。

3.在软岩或不良地质的隧道中,施工前必须制订切实可行的施工安全措施。施工中对围岩加强检查与量测。对不良地质段隧道施工,采取弱爆破、短开挖、强支护、早衬砌、先护顶等小循环的施工方法。隧道施工要充分利用监测手段预测预报围岩位移与支护结构受力状况,量测要为生产安全服务。

4.如发现隧道内有险情,必须在危险地段设置明显标志或派专人看守,并迅速报告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时采取措施处理,情况危险时,将工作人员全部撤离危险区,并立即上报。

5.对各类事故均应严格按照“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者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订和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6.所有进入隧道工地的人员,必须按规定配带好安全防护用品,遵章守纪,听从指挥。

7.未刷好洞口仰坡或未做好洞顶防护和排水设施,不得开挖进洞。

8.隧道作业面钻眼

①凿岩台车或钻眼人员到达工作地点时,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如支护、顶板及两帮是否牢固,如有松动的岩石,立即加以支护或处理。

②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

③不在工作面拆卸修理凿岩设备。

9.爆破作业

①爆破材料的运输、储存、加工、现场装药、联线、起爆及瞎炮处理,必须遵守《爆破安全规程》(gb 6722-1986)的有关规定。

②进行爆破时,人员应撤至受爆破影响范围之外,一般距爆破工作面的距离不少于200mm。爆破期间,除引爆电路外,所有动力及照明电路均应断开或改移到距爆破点不小于50m 的地点。

③当开挖面与衬砌面平行作业时,根据混凝土强度、围岩特性以及爆破规模等因素确定其距离,一般不宜小于30m。

④爆破后必须立即进行安全检查,查出有未起爆的瞎炮,应按《爆破安全规程》(gb 6722-1986)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确认无误后才能出碴。

10.支护

①隧道各部开挖后应根据围岩情况,选用有效的支护。

②施工期间,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会同有关人员对各部支护进行定期检查。在不良地质地段,每班应责成专人检查,当发现支护变异或损坏时,应立即整修加固。

③当喷射砼尚未达到一定强度即趋失稳的围岩,或喷锚后变形量超过设计容许值以及发生突变的围岩,宜用钢架支撑进行支护。

④安装钢架支撑,应遵守起重和高处作业等有关安全规则,宜用小型机具进行吊装。

⑤对开挖后自稳程度很差的围岩,应采用超前锚杆和喷射钢纤维砼的办法进行临时支护。

⑥把喷层的异常裂缝作为主要安全检查内容之一,经常进行观察与检查,并作为施工危险信号引起警惕。

⑦喷砼及注浆作业,要按规定带好防护用品。

11.装碴与运输

①各种运输设备不得人料混装,各种摘挂作业,均设立专职联络员。

②洞内成洞地段,运输车辆最大行车速度为15km/h,洞内施工地段,运输车辆最大行车速度为5km/h。

③机动车牵引运输遵守下列规定:

a、非值班司机不得驾驶机动车。

b、除机动车、信号员、联络员外,不得搭乘其他人员。

c、司机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开车前发出信号,运行中不应将头、手伸出车外。

d、机动车的制动、灯、喇叭等,必须保持良好。

e、近或通过风门、会车道、较大坡度地段、洞口、施工作业地段及前面有障碍时,必须减速鸣笛。

12.二次衬砌

①衬砌台车上搭设不低于1m 的栏杆,跳板设防滑条,梯子安装牢固,不得有钉子露头和突出尖角。

②工作台、跳板、脚手架的承重量,不得超过设计要求,并在现场挂牌标明。脚手架与工作台的底板应铺设严密,木板的端头必须搭在支点上。

③吊装拱架、模型板时,工作地段有专人监护。

④在隧道内作业地段倾卸衬砌材料时,人员与车辆不得穿行。

⑤在2m 以上高处工作时,符合高处作业的有关规定。

⑥检查、修理压浆机械及管路,停机并切断风源与电源。

⑦拆除混凝土输送软管或管道,必须停止混凝土泵的运转。

13.通风与防尘

①隧道施工中的通风应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的要求。并设专职人员管理。隧道内的空气成份,每月至少取样分析一次。风速、含尘量每月至少检测一次。

②无论通风机运转与否,严禁人员在风管的进出口附近停留。

③通风机停止运转时,任何人员不得靠近通风软管行走和在软管旁边停留,不得将任何物品放在通风管或管口上。

④隧道施工必须采用综合防尘措施,定期检查测定粉尘浓度。

⑤隧道施工在凿岩和装碴工作面,必须做好下列防尘工作:

a、放炮前后必须进行喷雾与洒水,

b、出碴前用水淋透碴堆和喷湿岩壁;

c、在压入式的出风口,宜设置喷雾器。

⑥坑道中如遇有害气体,所有人员应立即停止工作,并撤至洞外。采取措施,在确认无危险后,方可继续进洞施工。

⑦对有害气体定时检测、记录,并报监理工程师检查,隧道中有害气体不得超过标准。

⑧为工作人员提供各种必要的安全工具、安全灯,在可能出现有害气体地区提供防毒面具。

14.供电与电气设备

①施工机械、机具和电气设备,在安装前按照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测,经检测合格后方可安装,经验收确认状况良好后才可运行。

②隧道施工照明线路电压在施工区域内不大于36v。所有电力设备设专人检查维护,并设警示标志。

③在操作洞内电气设备时,要符合以下规定:

a、非专职电气操作人员,不得操作电气设备。

b、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电工绝缘胶鞋并站在绝缘板上。

c、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位,要有良好的绝缘,使用前进行绝缘检查。

d、低压电气设备宜加装触电检查。

④电气设备要有良好的接地保护,每班均由专职电工检查。

⑤电气设备的检查、维修和调整工作,必须由专职的电气维修工进行。

⑥洞内照明的灯光应保证亮度充足、均匀及不闪烁,凡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库房或洞室,必须采用防爆型灯具或间接式照明。

15.必须进行监控测量,以掌握各施工部位的受力和变形,及时反馈信息,指导设计和施工。

第3篇 隧道工程施工安全交底

1.隧道施工应做好施工前期准备工作,正确选用施工方法,并结合地形、地质等实际情况,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向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合理安排施工。

2.隧道施工各班组间,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在交接班时,交班人将本班组的施工情况及有关安全事宜及措施向接班人详细交待,并记载于交接班记录本上,工地值班负责人(领工员)应认真检查交接班情况。每班开工前未认真检查工作面安全状况,不得施工。

3.在软岩或不良地质的隧道中,施工前必须制订切实可行的施工安全措施。施工中对围岩加强检查与量测。对不良地质段隧道施工,采取弱爆破、短开挖、强支护、早衬砌、先护顶等小循环的施工方法。隧道施工要充分利用监测手段预测预报围岩位移与支护结构受力状况,量测要为生产安全服务。

4.如发现隧道内有险情,必须在危险地段设置明显标志或派专人看守,并迅速报告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时采取措施处理,情况危险时,将工作人员全部撤离危险区,并立即上报。

5.对各类事故均应严格按照“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者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订和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6.所有进入隧道工地的人员,必须按规定配带好安全防护用品,遵章守纪,听从指挥。

7.未刷好洞口仰坡或未做好洞顶防护和排水设施,不得开挖进洞。

8.隧道作业面钻眼

①凿岩台车或钻眼人员到达工作地点时,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如支护、顶板及两帮是否牢固,如有松动的岩石,立即加以支护或处理。

②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

③不在工作面拆卸修理凿岩设备。

9.爆破作业

①爆破材料的运输、储存、加工、现场装药、联线、起爆及瞎炮处理,必须遵守《爆破安全规程》(gb 6722-1986)的有关规定。

②进行爆破时,人员应撤至受爆破影响范围之外,一般距爆破工作面的距离不少于200mm。爆破期间,除引爆电路外,所有动力及照明电路均应断开或改移到距爆破点不小于50m 的地点。

③当开挖面与衬砌面平行作业时,根据混凝土强度、围岩特性以及爆破规模等因素确定其距离,一般不宜小于30m。

④爆破后必须立即进行安全检查,查出有未起爆的瞎炮,应按《爆破安全规程》(gb 6722-1986)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确认无误后才能出碴。

10.支护

①隧道各部开挖后应根据围岩情况,选用有效的支护。

②施工期间,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会同有关人员对各部支护进行定期检查。在不良地质地段,每班应责成专人检查,当发现支护变异或损坏时,应立即整修加固。

③当喷射砼尚未达到一定强度即趋失稳的围岩,或喷锚后变形量超过设计容许值以及发生突变的围岩,宜用钢架支撑进行支护。

④安装钢架支撑,应遵守起重和高处作业等有关安全规则,宜用小型机具进行吊装。

⑤对开挖后自稳程度很差的围岩,应采用超前锚杆和喷射钢纤维砼的办法进行临时支护。

⑥把喷层的异常裂缝作为主要安全检查内容之一,经常进行观察与检查,并作为施工危险信号引起警惕。

⑦喷砼及注浆作业,要按规定带好防护用品。

11.装碴与运输

①各种运输设备不得人料混装,各种摘挂作业,均设立专职联络员。

②洞内成洞地段,运输车辆最大行车速度为15km/h,洞内施工地段,运输车辆最大行车速度为5km/h。

③机动车牵引运输遵守下列规定:

a、非值班司机不得驾驶机动车。

b、除机动车、信号员、联络员外,不得搭乘其他人员。

c、司机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开车前发出信号,运行中不应将头、手伸出车外。

d、机动车的制动、灯、喇叭等,必须保持良好。

e、近或通过风门、会车道、较大坡度地段、洞口、施工作业地段及前面有障碍时,必须减速鸣笛。

12.二次衬砌

①衬砌台车上搭设不低于1m 的栏杆,跳板设防滑条,梯子安装牢固,不得有钉子露头和突出尖角。

②工作台、跳板、脚手架的承重量,不得超过设计要求,并在现场挂牌标明。脚手架与工作台的底板应铺设严密,木板的端头必须搭在支点上。

③吊装拱架、模型板时,工作地段有专人监护。

④在隧道内作业地段倾卸衬砌材料时,人员与车辆不得穿行。

⑤在2m 以上高处工作时,符合高处作业的有关规定。

⑥检查、修理压浆机械及管路,停机并切断风源与电源。

⑦拆除混凝土输送软管或管道,必须停止混凝土泵的运转。

13.通风与防尘

①隧道施工中的通风应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的要求。并设专职人员管理。隧道内的空气成份,每月至少取样分析一次。风速、含尘量每月至少检测一次。

②无论通风机运转与否,严禁人员在风管的进出口附近停留。

③通风机停止运转时,任何人员不得靠近通风软管行走和在软管旁边停留,不得将任何物品放在通风管或管口上。

④隧道施工必须采用综合防尘措施,定期检查测定粉尘浓度。

⑤隧道施工在凿岩和装碴工作面,必须做好下列防尘工作:

a、放炮前后必须进行喷雾与洒水,

b、出碴前用水淋透碴堆和喷湿岩壁;

c、在压入式的出风口,宜设置喷雾器。

⑥坑道中如遇有害气体,所有人员应立即停止工作,并撤至洞外。采取措施,在确认无危险后,方可继续进洞施工。

⑦对有害气体定时检测、记录,并报监理工程师检查,隧道中有害气体不得超过标准。

⑧为工作人员提供各种必要的安全工具、安全灯,在可能出现有害气体地区提供防毒面具。

14.供电与电气设备

①施工机械、机具和电气设备,在安装前按照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测,经检测合格后方可安装,经验收确认状况良好后才可运行。

②隧道施工照明线路电压在施工区域内不大于36v。所有电力设备设专人检查维护,并设警示标志。

③在操作洞内电气设备时,要符合以下规定:

a、非专职电气操作人员,不得操作电气设备。

b、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电工绝缘胶鞋并站在绝缘板上。

c、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位,要有良好的绝缘,使用前进行绝缘检查。

d、低压电气设备宜加装触电检查。

④电气设备要有良好的接地保护,每班均由专职电工检查。

⑤电气设备的检查、维修和调整工作,必须由专职的电气维修工进行。

⑥洞内照明的灯光应保证亮度充足、均匀及不闪烁,凡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库房或洞室,必须采用防爆型灯具或间接式照明。

15.必须进行监控测量,以掌握各施工部位的受力和变形,及时反馈信息,指导设计和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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