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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安全技术交底15篇

发布时间:2022-11-21 热度:19

结构安全技术交底

第1篇 钢结构防火涂料-安全交底

交底内容:本交底针对钢结构防火涂料施工质量、安全方面要求进行交底。

一、 作业条件

①钢构件进场并拼装完成

②监理、业主及质量监督站场验完成

二、 材料要求

钢结构构件需按照设计要求涂刷底漆,中间漆,面漆,确定无漏涂后,钢柱,钢梁等按消防设计要求涂刷ncb(sf)超薄型防火涂料耐火时间2小时,1.5小时。

三、 施工方法

①涂刷涂料前,先要用手提搅拌机搅匀,若觉太稠可略加防火涂料专用稀释 剂,不能过多,否则失掉粘附性。

②操作环境,不得有雨淋。当风力>4级,应当有挡风措施,否则会浪费大量 涂料,因为不宜喷涂法施工。

③在室外或高潮湿环境下应用,涂层表面罩防火漆作外装饰。用量>0.5kg/m2。

④耐火厚度以防火设计要求为准(详见防火检测报告)。

⑤进行下一道工序时,一定要等前一道工序不粘手方可进行。

⑥喷涂时应避免雨天、高温、大风等恶劣天气施工。

⑦贮存温度4-40℃为宜,有效期半年,不可在阳光下曝晒。按一般物料运输。

四、 质量标准

①加强隐蔽工程检查:严格执行三级自检制度,采取作业层自检、项目部专 职人员复查、甲方代表检查后确认,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②加强机械设备、检测仪器的投入:精良的施工机械设备和检测仪器是确保 工程质量和进度的重要基础,我们采用最先进的施工工具来组织施工作业,采用先进的检测方法检查施工质量。随时检测基材表面含水量,含水量超标不得涂装,检测漆膜干膜厚度,厚度不达要求及时涂补。

③推行标准工艺、工序:根据本工程特点制定完善的施工工艺及施工工序,对涂装的涂料制定标准施工规范,在施工中严格执行,保证质量。

五、现场安全交底

①高处作业人员应正确配戴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上方生命生命线上。

②对高处作业职工进行定期医务检查,随时掌握职工身体情况,有高、低血 压、弱视、听觉不灵不允许参加高处作业。

③高处作业区周围的孔洞、沟道等应设盖板、安全网和围栏。

④遇有六级及六级以上的大风或恶劣气候时,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在大雨天气进行高处露天作业时,应采取防滑措施。

⑤高处作业人员应佩带工具袋,较大的应系保险绳,传递物品时严禁抛掷。

⑥电动设备必须接地线,手持电动工具应选用加强型绝缘,并设置漏电安全保护装置。 安全设施按照电力工业部《火电工程施工安全设施规定》设置标准化安全设施。施工现场做到周边有围栏,施工区域周边有隔离,用电有漏电保护,防止他人误入,运用安全设施,为施工人员设置第二道安全防线,确保人身安全。

⑦所有机械、安全工器具、电器工器具做好登记、编号、建台账工作。

⑧所有机械均有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认真做好机械的管、用、养、修工作。

⑨按规定的周期进行检查和检测,未经检验的机械、工器具、不得使用,确保安全。

⑩行人和车辆遵守在施工区域内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车辆的速度按限速规定行驶,不超速、不占道,所载物品绑扎牢固,做到礼貌行车。

从指定的二级配电箱引接电源施工用的三级配电柜,该柜为双层门,除开 关把手和线子外,为全封闭,内设漏电保护,柜底部高有接零和重复接地铜排,柜门上装有紧急跳闸按钮。 便携式配电盘:供班组的电动工具在施工中作插接电源用,该盘装有漏电保护,多种形式的插座和收、放电源线装置。

安全标志牌:用于需要作提示、警告、禁止命令的场所,并布置在醒目处, 以引起注意。 红白安全警戒

第2篇 钢结构:安全交底

施工企业: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no:d-002

工程名称

天津泰达广场g&h区项目

工种

钢结构工

施工部位

4#、5#塔吊加劲肋焊接

交底时间

年 月 日

交底内容:

1.施工人员应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作业技能,作业前进行安全交底教育,不适应高空作业的病症,不能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禁止进场作业,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佩戴合格的安全帽,系好下额带锁好带扣。登高(2m以上)作业时必须系挂合格的安全带,系挂牢固高挂低用。禁止穿拖鞋或塑料底鞋高空作业,严禁酒后作业;

2.电气焊作业,要持有操作证、用火证并清理周围易燃易爆物品,氧气、乙炔两瓶间距工作点距离应符合规范,焊机双线应到位,配备合格有效的消防器材,设专人看火。焊机拆装由专业电工完成,禁止操作与自己无关的机械设备;

3.禁止带电操作,线路禁止带负荷接断电;

4.登高作业必须佩戴工具袋,穿防滑鞋,工具应放在工具袋内,不得随意放在钢梁上或易失落的地方,如有手操工具(如手锤、扳手、撬棍等)须穿上安全绳,防止失落伤人;

5.现场作业人员禁止吸烟、追逐打闹。特种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6.非专职人员不得从事电工作业,临时用电线路架空敷设,并做好绝缘措施,严防刮、砸、碰线缆;

7.吊索具在使用前必须检查,不符合安全要求禁止使用;

8.吊装作业由专职信号工指挥,超高吊装要有清晰可视的旗语或笛声及对讲机指挥,在视线盲区要设两人指挥起重作业;

9.吊物在起吊离地0.3m时检查索具,确定安全后方可起吊,并严禁起重机超负荷作业;

10.构件起吊时,构件上严禁站人或放零散未装容器的构件;

11.在构件下方和起重大臂扭转区内,不得有人员停留走动;

12.在构件就位时应拉住缆绳,协助就位,此时人员应站在构件两侧;

13.构件就位后,应采用安装焊柱或焊接方式固定,不可采用临时码放,搁置的方式,防止高空坠落及意外,必须在就位后立刻焊接牢固;

14.钢结构作业使用电器设备,要作到人走机停拉闸断电,方能不留隐患。

被交底人:

年 月 日

交底人:

年 月 日

安全员:

年 月 日

天津市建设安全监督管理站监制

第3篇 地下连续墙结构破除施工安全交底

一、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般规定

1.参加施工的工人(包括学徒工、实习生、代培人员和民工)要熟知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2.电工、焊工、司炉工、爆破工、起重机司机、打桩司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必须经过专门训练,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3.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光脚;在没有防护设施的情况下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必须系安全带;上下交叉作业有危险的出入口要有防护棚或其他隔离设施;距地面2m以上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挡板或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4.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动,需要拆动的,要经工地负责人同意。

5.施工现场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危险处,应有防护设施或明显标志。

6.施工现场要有交通指示标志,交通频繁的交叉路口,应设指挥;火车道口两侧,应设落杆;危险地区,要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牌,夜间设红灯示警。

7.工地行驶斗车、小平车的轨道坡度不得大于3%。铁轨终点应有车档,车辆的制动闸和挂钩要完好可靠。

8.坑槽施工,应经常检查边壁土质稳固情况,发现有裂缝、疏松或支撑走动,要随时采取加固措施。根据土质、沟深、水位、机械设备重量等情况,确定堆放材料和施工机械坑边距离。往坑槽运材料,应用信号联系。

9.调配酸溶液,应先将酸缓慢的注入水中,搅拌均匀,严禁将水倒入酸中。贮存酸液的容器应加盖和设有标志。

10.做好女工在月经、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的保护工作;女工在怀孕期间对原工作不能胜任时,根据医生的证明,应调换轻便工作。

11.机械操作要束紧袖口,发辫要挽入帽内。

12.机械和动力机的机座必须稳固,转动的危险部位要安设防护装置。

13.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准使用。

14.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地接零,并设置单一开关。还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15.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行和超负荷作业。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行中修理。

16.电气、仪表和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运行,运转时不准清洗和修理,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

17.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应停电;不能停电时,应有隔离防护措施。起重机不得在架空输电线下面工作,通过架空输电线路下方时应将起重臂落下;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不论在任何情况下,起重臂、钢丝绳或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不小于下表规定:

输电线路电压 1kv以下 1~20kv 35~110kv 150~220kv

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m) 2.5 3 5 7

18.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在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

19.压力容器应有安全阀、压力表、并避免暴晒、碰撞,氧气瓶严防沾染油脂;乙炔发生气、液化石油气,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

20.非操作人员,不准进入_光或υ射线探伤作业区。

21.从事腐蚀、粉尘、放射性和有毒作业,要有防护措施,并进行定期检查。

22.从事高空作业要定期体检,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23.高空作业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24.高空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内,上下传递物体禁止抛掷。

25.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六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起重和打桩作业。

26.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梯子横档间距以30cm为宜。使用时上端要扎牢,下端应采取防滑措施。单面梯与地面夹角以60°~70°为宜。禁止二人同时在梯上作业。如需接长使用,应绑扎牢固。人字梯底脚应拉牢。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

27.没有安全防护措施,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撑、桁条、挑架的挑梁和半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高空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通讯装置,并专人负责。

28.乘人的外用电梯、吊笼,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除指派的专业人员外,禁止攀登起重臂、绳索和随同运料的吊笼吊装物上下。

29.暴雨台风前后,要检查工地临时设施;脚手架、机电设备、临时线路,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漏电等现象,应及时修理加固;有严重危险的,立即排除。

30.高层建筑、烟囱、水塔的脚手架及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和塔吊、打桩机等机械应设临时避雷装置,机电设备的电气开关,要有防雨、防潮设施。

31.现场道路应加强维护,斜道和脚手板应有防滑措施。

32.夏季作业应调整作息时间。从事高温工作的场所,应加强通风和降温措施。

33.冬季施工使用煤炭取暖,应符合防火要求和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有防止一氧化碳中毒的措施。

二、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1.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2m以上的高处、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戴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3.高处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4.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方能开动使用。

5.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6.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吊装机械必须完好,把杆垂直下方不准站人。

三、十项安全技术措施

1.按规定使用安全“三宝”。

2.机械设备防护装置一定要齐全有效。

3.塔吊等起重设备必须有限位保险装置,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4.架设电线线路必须符合当地电业局的规定,电气设备必须全部接零接地。

5.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要设置漏电掉闸装置。

6.脚手架材料及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7.各种缆风绳及其设置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8.在建工程的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必须有防护设施。

9.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高空作业不准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靴。

10.施工现场的悬崖、陡坎等危险地区,应设警戒标志,夜间应设红灯示警。

四、高处作业

1. 凡是隧道井口临边处;每一层站台层的临边必须按《jgj80-91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程》制作标准的围护栏杆。

2. 隧道井下高空作业平台(测量平台)四周必须有可靠的临边保护措施,上下必须绑扎规程的扶梯。

3. 隧道井下盾构车架上部、管片拼装平台临边必须制作可靠的围护栏杆。车架间的缺档处必须设置规程的过桥措施。

4. 定期做好登高作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凡是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等疾病的施工人员严禁登高操作。

5. 严禁穿硬底鞋、塑料鞋、拖鞋登高作业,不准使用没有防滑脚;梯档缺档和腐烂的梯子。

6. 高处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套)内,或用保险绳系,严禁上下抛掷任何物品。

7. 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禁止在未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

8. 在脚手架搭设过程式中,高处作业人员应将安全带系扣在有滑槽的钢丝绳上。

五、空压机安全操作

1.固定式空气压缩机必须安装稳固,基础应符合要求。移动式空压机放置时,应保持水平,轮胎应用楔块垫塞并制动。

2.空压机房严禁闲人进入。空压机作业环境应保持清洁、干燥。贮气罐须通风良好,周围15米以内不得进行焊接和热加工。

3. 贮气罐和输气管应按规定进行水压试验,储气罐内最大压力不得超过铭牌规定,安全阀应灵敏有效;气压表、安全阀和调节器等每年至少做一检验。

4. 作业前检查润滑油的表尺,各紧固件、冷却水等,各联接部位应紧固,阀门启闭灵活,传动部位应有防护装置。

5. 启动时必须在无荷载的状态下开启必须通知有关人员,出气后前不准有人工作或站立;电动空气压缩机运行中,如遇断电时,应及时切断电源,通电后经检查方可重新起动。停机时应及时卸去负荷,放出各级冷却器和贮气罐内的油水和存气。

6. 空压机运转正常后,各种仪表指示值应符合原厂说明书的要求; 每工作2小时需将油水分离器等内的油水排放一次。储气罐内的油水每班必须排放一至二次。

7. 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停机检查,找出原因排除后再作业。漏水、漏气、漏电、冷却水中断、各仪表超过规定、排气压力突然升高、排气阀、安全阀失效、机械有异响等。运转中如因冷却水致使汽缸体自然降温至60℃以下方可加水。

8. 停机时应先卸去荷载,分离主离合器再停止电动机; 打开发气阀放出各级冷却器和储气罐内的油水和存气。当气温低于5℃时应将各部存水放尽。

9. 不得用汽油或煤油清洗机身或管道上的油污或用火烤清除油污和辅助发动机器.

六、拆除安全技术规程交底

1  总   则

1.0.1  为了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确保建筑拆除工程施工安全,预防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在生产作业中的安全和健康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建筑拆除工程特点,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本工程拆除作业的施工安全及管理。

1.0.3  本规程所称施工单位是指已取得爆破与拆除工程资质,可承担拆除施工任务的单位。

1.0.4  建筑拆除工程必须由具备拆除专业承包资质的单位施工,严禁将工程整体转包。

1.0.5  建筑拆除工程安全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拆除工程施工准备

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对拆除工程施工安全负检查督促责任;施工单位应对拆除工程的安全技术管理负直接责任。

2.0.2 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以下资料:

1、拆除工程的有关图纸和资料;

2、拆除工程涉及区域的地上、地下建筑及设施分布情况资料。

2.0.3 建设单位应负责做好影响拆除工程安全施工的各种管线的切断、迁移工作。当建筑外侧有架空线路或电缆线路时,应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采取防护措施,确认安全后方可施工。

2.0.4 施工单位应全面了解拆除工程的图纸和资料,进行实地勘察,并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2.0.5  施工单位应对从事拆除作业的人员依法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2.0.6 拆除工程必须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立组织机构,并应配备抢险救援器材。

2.0.7  当拆除工程对周围相邻建筑安全可能产生危险时,必须采取相应保护措施,并应对建筑内的人员进行撤离安置。

2.0.8  非施工人员不得进入施工区。

2.0.9  在拆除作业前,施工单位应检查建筑内各类管线情况,确认全部切断后方可施工。

2.0.10 在拆除工程作业中,发现不明物体,应停止施工,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保护现场并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3   拆除工程安全施工管理

3.1  人工拆除

3.1.1 当采用手动工具进行人工拆除建筑时,施工程序应从上至下,分层拆除,作业人员应在脚手架或稳固的结构上操作,被拆除的构件应有安全的放置场所。

3.1.2 拆除施工应分段进行,不得垂直交叉作业。作业面的孔洞应封闭。

3.1.3  人工拆除建筑墙体时,不得采用掏掘或推倒的方法。楼板上严禁多人聚集或堆放材料。

3.1.4  拆除建筑的栏杆、楼梯、楼板等构件,应与建筑结构整体拆除进度相配合,不得先行拆除。建筑的承重梁、柱,应在其所承载的全部构件拆除后,再进行拆除。

3.1.5  拆除横梁时,应确保其下落有效控制时,方可切断两端的钢筋,逐端缓慢放下。

3.1.6  拆除柱子时,应沿柱子底部剔凿出钢筋,使用手动倒链定向牵引,采用气焊切割柱子三面钢筋,保留牵引方向正面的钢筋。

3.1.7 拆除管道及容器时,必须查清其残留物的种类、化学性质,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可进行拆除施工。

3.1.8  楼层内的施工垃圾,应采用封闭的垃圾道或垃圾袋运下,不得向下抛掷。

3.2  安全防护措施

3.2.1  拆除施工采用的脚手架、安全网,必须由专业人员搭设。由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拆除施工严禁立体交叉作业。水平作业时,各工位间应有一定的安全距离。

3.2.2  安全防护设施验收时,应按类别逐项查验,并应有验收记录。

3.2.3  作业人员必须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并应正确使用。

3.2.4  在施工现场应设置相关的安全标志。

4  拆除工程安全技术管理

4.0.1  拆除工程开工前,应根据工程特点、构造情况、工程量编制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爆破拆除和被拆除建筑面积大于1000㎡的拆除工程,应编制安全施工组织设计;被拆除建筑面积小于等于1000㎡的拆除工程,应编制安全技术方案。

4.0.2  拆除工程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应由技术负责人审核,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施工过程中,如需变更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应经原审批人批准,方可实施。

4.0.3   项目经理必须对拆除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项目经理部应设专职或兼职安全员,检查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4.0.4  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凡在2m及以上高处作业无可靠防护设施时,必须使用安全带。在恶劣的气候条件下,严禁进行拆除作业。

4.0.5  当日拆除施工结束后,所有机械设备应停放在远离被拆除建筑的地方。 施工期间的临时设施,应与被拆除建筑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4.0.6  拆除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应由施工单位负责。从业人员应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进行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

4.0.7  拆除工程施工前,必须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4.0.8  拆除工程施工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拆除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

2、安全技术交底;     3、脚手架及安全防护检查验收记录;     4、劳务用工合同及安全管理协议书;

5、机械租赁合同及安全管理协议书。     4.0.9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照国家现行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jgj46的有关规定执行。夜间施工必须有足够照明。

4.0.10  电动机械和电动工具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其保护零线的电气连接应符合要求。对产生振动的设备,其保护零线的连接点不应少于2处。

4.0.11 拆除工程施工过程中,当发生重大险情或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及时排除险情、组织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4.0.12  施工单位必须依据拆除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划定危险区域。施工前应发出告示,通报施工注意事项,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5  拆除工程文明施工管理

5.0.1  清运渣土的车辆应在指定地点停放。清运渣土的车辆应封闭或采用苫布覆盖,出入现场时应有专人指挥。清运渣土的作业时间应遵守有关规定。

5.0.2  对地下的各类管线,施工单位应在地面上设置明显标志。对检查井、污水井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5.0.3  拆除工程施工时,设专人向被拆除的部位洒水降尘。

5.0.4  拆除工程完工后,应及时将施工渣土清运出场。

5.0.5  施工单位必须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建立义务消防组织,明确责任人,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5.0.6  根据拆除工程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应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并应保证充足的消防水源,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5.0.7  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用火管理制度。施工作业用火时,必须履行用火审批手续,经现场防火负责人审查批准,领取用火证后,方可在指定时间、地点作业。作业时应配备专人监护,作业后必须确认无火源危险后方可离开作业地点。

5.0.8  拆除建筑时,当遇有易燃、可燃物及保温材料时,严禁明火作业。

5.0.9  施工现场应设置消防车道,并应保持畅通。

第4篇 防止吊装结构失稳安全交底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建设单位
分项工程名称作业部位
交底部门交底人施工期限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接受交底班组或员工签名:
交底内容:

(1)构件吊装应接规定的吊装工艺和程序进行,未经计箕和可靠的技术措施..不得随意改变或颠倒工艺程序安装结构构件。

(2)构件吊装就位,应经初校和临时固定或连接可靠后开可卸钩,最后固定后始可拆除临时固定工具,高宽比很大的单个构件,未经临时或最后固定组成一稳定单元体系前,应设溜绳或斜撑拉(捧)固。

(3)构件固定后不得随意挠动或移动位置,如需重校时,必须回钩.

(4)多层结构吊装或分节柱吊装,应吊装完一层(或一节柱)后,将下层(下节)灌浆固定后.方可安装上层或上一节柱。

补充作业指导内容:

第5篇 钢结构及铁件制作工程安全交底

1、 大锤,手锤的木把应质地坚实、安装牢固,大锤时禁止戴手套。二人打锤严禁相对站立。

2、 多人抬材料和工件时要有专人指挥,精力集中,行动统一。互相照应,轻抬轻放,以免伤人,并应将道路清理好。

3、 使用各种机械,要先进行各部检查,试运转正常,方可正式使用。操作人员必须了解机械的性能及安全操作规程。

4、 电焊工做地点5米以下不得有易燃、易爆材料。

5、 为防止触电必须遵守有关电气安全规程。

6、 气焊、电焊时边上无监护人不得进行操作。

7、 气焊、电焊应遵守气焊安全操作规程

第6篇 二次结构配管-安全交底

1.进入作业地点时,先检查、熟悉作业环境。若发现不安全因素、隐患,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并立即处理整改,确认安全无误后再进行施工作业。对施工过程中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及时要求有关部门处理解决。现场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等,严禁私自移动和拆除,如需暂时移动和拆除的须报经有关负责人审批后,在确保作业人员及其他人员安全的前提下才能拆移,并在工作完毕(包括中途休息)后立即复原;

2.努力学习专业安全技术知识,敬岗爱业,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风尚,树立为生产一线服务的思想,确保安全用电;

3.严格执行安全用电有关规定和规范标准,服从安全管理,做到自己不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和及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4.禁止带电操作,需要拉闸操作和维修时,须经项目部有关部门审批,作业时执行安全用电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不得自行拆改用电设备设施和线路,严格按规范标准和施工组织设计,交底要求执行;

5.每天对现场用电设备、设施、线路进行两次例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停电检修并监护,同时报有关领导组织处理,所有设备、设施、线路要防护到位。设备设施要保持整洁有效。

6.作业人员必须是经过专业安全技术知识培训和考试合格,取得特种工种作业操作证的电工、焊工并持证上岗(在有效期内);

7.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入场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

8.电工作业时必须一人操作,一人监护,作业人员必须穿绝缘鞋,停电验电后挂停电检修标识牌再作业;

9.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合格的安全帽,系紧下颚带,锁好带扣,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合格的安全带,系挂牢固,高挂低用;

10.进入施工现场禁止吸烟,禁止酒后作业,禁止追逐打闹,禁止窜岗,禁止操作与自己无关的机械临电设备,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

11.施工现场注意各种危险信号标志。

12. 电焊机应设在防砸、防雨、防潮的地点。每台电焊机必须备有电焊机专用漏电保护开关,二次线双线到位,一(二)次线压接牢固并配备合格有效的灭火器。

12.1电焊机安装使用要求:

12.1.1电焊机安装前应:

(1)先检查外观是否完好,各转动部件是否正常,各连接部位是否牢固;

(2)摇测一次线圈对二次线圈的绝缘电阻值不小于300兆欧;

(3)摇测一次线圈对金属外壳的绝缘电阻值不小于300兆欧;

(4)摇测二次线圈对金属外壳的绝缘电阻值不小于300兆欧;

(5)检查电流调节开关是否完好、灵活可靠。

12.1.2.电焊机安装在专用防雨、防砸棚栏内,控制箱内安装防触电装置,控制箱安装在防护栏一端预留位置。电焊机的控制箱必须是独立的,容量符合焊接要求,控制装置应能可靠地切断设备最大额定电流;

12.1.3电焊机一次侧电源线选用yc橡套电缆长度小于5米。控制箱保护零线端子板、焊机金属外壳与保护零线可靠连接。注意一次二次线不可接错,输入电压必须符合电焊机的铭牌规定;

12.1.4电焊机一二次侧防护罩齐全,电源线压接牢固并抱扎完好无明露带电体,把线与焊机采用铜质接线端子, 焊把线长度不大于30米,并且双线到位,导线完好无破损;

12.1.5焊机使用、摆放在防雨、干燥和通风良好,远离易燃易爆物品和便于操作的位置;

12.1.6搬运时必须切断电源,将电焊机电源线从控制开关下口拆除后再搬运;

12.1.7搬运过程中注意,人身及设备安全,防止碰撞。到达使用地点检查确认完好。参照本交底12.1.1条执行,严禁使用小推车作电焊机安装平台;

12.1.8作业完毕拉闸、断电、锁箱。

13.施焊前应清理用火范围易燃、易爆品,携带灭火器材并有专人看火,在木模板上时用电焊焊管管下方必须用铁板接住火花,避免电焊烤坏模板。

14.电焊机不准与乙炔、氧气放在一起不能把焊线盘在焊机及焊件上。

15.使用人字梯应检查梯子是否可靠牢固,禁止两人在同一人字梯上一起工作,禁止站在最上一层工作。楼层较高时,应使用安全牢固的脚手架,施工人员必须使用安全带。

16.手扳煨管器要先检查其头、杆焊接是否牢固可靠,在楼板、平台上操作时要背向楼心平坦地带,以防脱断伤人。在临边、洞口部管要有防护措施,严禁冒险施工。

17.搬运料具先检查路面,排除路障,集体搬运要统一指挥,前后呼应动作一致。车运料时要绑扎牢固,垂直搬运不得超过吊车负载。

18.严禁在外架子上存放任何材料及物品。

19.固定式开关箱使用

19.1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为1.4m-1.6m,箱内电器完好齐全,所控制的设备容量与箱内开关额定容量相匹,元件应齐全并标明用途,箱体整洁;

19.2使用时,摆放在便于操作,防雨,防砸位置,在临边使用时,要将流动箱固定固牢;

19.3分配电箱与开关箱距离不大于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大于3m。电缆载流量满足控制箱额定容量要求;

19.4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19.5开关箱内需设具有可见分断点的断路器,施工现场所有机械设备必须采用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电保护,其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潮湿或腐蚀性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19.6配电箱、开关箱的电源进线端严禁采用插头和插座做活动连接;

19.7保护零线与保护零端子板压按牢固,线路末端设备金属外壳必须采用保护接零,与系统可靠连接;金属电器安装板与金属箱体应做电气连接;

19.8使用时控制开关灵敏有效;

19.9使用后及时将流动箱收回,清理干净入库;

19.10接线时,先将开关断电,验电无误再接,拆除时先断后拆,禁止带负荷接线操作。

19.11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2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

流动式开关箱使用

20.1流动箱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为0.8-1.6m,箱内电器完好齐全,所控制的设备容量与箱内开关额定容量相匹配,电气元件应齐全并标明用途,箱体整洁;

20.2使用时,摆放在便于操作,防雨,防砸位置,在临边使用时,要将流动箱固定固牢;

20.3流动箱一次侧电源长度不大于30米,电缆载流量满足控制箱额定容量要求;

20.4保护零线与保护零端子板压按牢固,线路末端设备金属外壳必须采用保护接零,与系统可靠连接;

20.5使用时控制开关灵敏有效;

20.6使用后及时将流动箱收回,清理干净入库;

20.7接线时,先将开关断电,验电无误再接,拆除时先断后拆,禁止带负荷接线操作。

20.8开关箱内需设具有可见分断点的断路器,施工现场所有机械设备必须采用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电保护,其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潮湿或腐蚀性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气割、气焊使用

21.1氧气瓶乙炔瓶安全使用要求:

(1)氧气瓶与其他易燃气瓶、油脂、易燃易爆分别存放,氧气瓶库应与高温、明火保持10米以上距离;

(2)储存高压氧气瓶时应拧紧瓶帽,放置整齐,留有通道,并固定;

(3)气瓶应设有防震圈和安全帽。搬运和使用时严禁撞击。运输时应立放并固定。严禁用自行车、叉车或起重设备调运高压气瓶;

(4)氧气阀不得粘有油脂、灰土,不得用带油脂的工具、手套或工作服接触氧气瓶;

(5)氧气瓶禁止在强烈日光下暴晒,夏天露天作业应搭设防晒罩、棚;

(6)氧气瓶与焊炬、割炬及其他明火的距离应大于10米,与乙炔瓶的距离不小于5米;

(7)现场乙炔瓶存量不得超过5瓶,5瓶以上应放在储存间单独存放,储存间与明火的距离不小于15米,并应通风良好,设有降温设施,消防设施和通道,避免阳光直射;

(8)储存乙炔瓶时,乙炔瓶应直立,并必须采取防止倾斜的措施。严禁与氯气、氧气瓶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同间储存;

(9)储存间必须设专人管理,应在醒目的地方设安全标志;

(10)应用专用小车运送乙炔瓶。装卸时动作应轻,不得抛滑、滚碰。严禁剧烈震动和撞击,汽车运输时乙炔瓶应妥善固定;

(11)乙炔瓶使用时必须直立放置,安装防回火装置。与热源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乙炔瓶表面不得超过40摄氏度等。

21.2作业时的安全要求:

(1)高处作业时,氧气瓶、乙炔瓶不得放在作业区域下方,应与作业点正下方保持10米以上的距离;

(2)作业前办理用火审批手续,清除作业区及下方易燃物,配备专人进行监视看火,配备灭火器材,停止作业时应切断气源,确认无着火危险后方可离开。焊(割)炬使用完后,不得放在可燃物上;

(3)禁止将橡胶软管背在背上工作;

(4)作业后应将氧气、乙炔瓶的减压器卸下拧上气瓶安全帽;

(5)禁止在乙炔瓶上放置物件,工具或缠绕悬挂橡皮管及割焊炬;

(6)在未采取特殊的安全措施并未经过审批的情况下严禁焊、割装有易燃、易爆物的容器及受力构件;

(7)气焊(割)作业时,不能使用泄露、磨损及老化的软管及接头;

(8)发现减压阀软管、流量计冻结时,禁止用火烤,更不允许用氧气去吹乙炔管道;

(9)橡皮管要专用,乙炔管和氧气管分别为红色和蓝色,不能对调使用;

(10)使用焊、割炬前,必须检查射吸情况,射吸不正常时,必须修理正常后方可使用;

(11)焊(割)炬点火前应检查各连接处和气阀的严密性,不得漏气,整个系统不得漏气、堵塞,软管不得泄露、磨损和老化,发现问题修好后再用;

(12)禁止在氧气阀门和乙炔阀门同时开启时使用手或其他物体堵住焊(割)嘴;

(13)焊(割)嘴不得过分受热。焊(割)炬及气体通路不得沾有油脂。

22.切割机使用

22.1切割机应购置证件齐全的合格产品;

22.2操作人员应熟知安全操作技术规程,作业前进行安全教育和指导性操作;

22.3进入现场戴好合格的安全帽,系好下颚带,锁好带扣,戴好护目镜及绝缘手套;

22.4遵守施工现场的劳动纪律,着装应规范,不得光背穿拖鞋;

22.5施工现场禁止追逐打闹和酒后作业;

22.6班前检查切割机的外观是否完好,皮带轮防护罩和切割片的防护罩是否齐全;

22.7切割机手柄开关灵敏有效,不得装设倒顺开关,控制开关一闸一机,一箱一漏开,专人操作控制;

22.8切割机严禁雨、雪天气露天作业,严防触电事故的发生;

22.9切割机切屑前方设挡护板,防止切屑灼烫伤人或发生火灾;

22.10切割片应购买检验合格的外径边缘残损或切剩余直径小于250mm应更换;

22.11随时清理铁屑、杂物保持工作点整洁,做到活完场清脚下净,切割点应远离易燃物和行走人员较多的地点;

22.12切割机严禁做打磨机使用;

22.13工作完毕后拉闸断电,配电箱上锁,室外服务业的切割机工作完毕应采取防雨、雪措施;

22.14长期不用的切割机使用前,应首先看外观是否完好无损,开关是否灵活,电机绝缘值是否在允许启动范围之内,低于启动要求不允许使用;

22.15切割作业过程中必须带好防尘口罩和护目镜。

23.手持电动工具

23.1 操作人员严格执行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

23.2使用刃具的机具,应保持刃磨锋利,完好无损,安装正确,牢固可靠。

23.3手持电动工具转速高,振动大,作业时与人体直接接触,所以在潮湿地区或在金属构架、压力容器、管道等导电良好的场所作业时,必须使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电动工具。

23.4采用工程塑料为机壳的非金属壳体的电动机、电器,在存放和使用时应防止受压、受潮,并不得接触汽油等溶剂。

23.5作业前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为保证手持电动工具的正常使用,在手持电动工具作业前必须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检查:

(1)外壳、手柄不出现裂缝、破损;

(2)电缆软线及插头等完好无损,开关动作正常,保护接零连接正确牢固可靠;

(3)各部防护罩齐全牢固,电气保护装置可靠。

23.6机具起动后,应空载运转.应检查并确认机具联动灵活无阻。作业时,加力应平稳,不得用力过猛。

23.7严禁超载使用。为防止机具故障达到延长使用寿命的目的,作业中应注意音响及温升,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检查。在作业时间过长,机具温升超过60℃时,应停机,自然冷却后再行作业。

23.8作业中,不得用手触摸刃具、模具和砂轮,发现其有磨钝、破损情况时,应立即停机修整或更换,然后再继续进行作业。

23.9手持电动工具依靠操作人员的手来控制,如果在运转过程中撒手,机具失去控制,会破坏工件、损坏机具,甚至造成伤害人身。所以机具转动时,不得撒手不管。

23.10使用冲击电钻或电锤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作业时应掌握电钻或电锤手柄,打孔时先将钻头抵在工作表面,然后开动,用力适度,避免晃动;转速若急剧下降,应减少用力,防止电机过载,严禁用术杠加压;

(2)钻孔时,应注意避开混凝土中的钢筋;

(3)电钻和电锤为40%断续工作制,不得长时间连续使用;

(4)作业孔径在25mm以上时,应有稳同的作业平台,周围应设护栏。

23.11作业中严禁进行机械检修、加油、更换部件,维修或停机时,必须切断电源,锁好箱门。

雨季施工安全用电

24.1每天应注意收听天气预报,随时掌握天气变化信息,做好防雨准备工作。

24.2在雨季前对现场供电线路,设备等进行全面检查,对线路老化,安装不良,,绝缘降低及漏电等问题及部件必须及时整改,更换。

24.3现场的配电箱、开关箱、照明电路、灯具等统一检查,发现漏电破损、老化等现象及时检修更换。

24.4现场脚手架,外用电梯,塔吊等均应设置避雷措施,其防雷接地阻值不应大于4欧,并要在雨季前检查摇测。

24.5严禁在雷雨天气进行室外露天电工作业。

24.6对防汛用水泵的接线,配电箱等进行检查摇测后,作好防潮保护,准备随时使用。

24.7对于所有露天放置的机电设备,下雨前必须切断电源锁好配电箱。

24.8下雨前必须及时将露天放置的配电箱,开关箱,电焊机,切割机,钢筋加工机械等,设置遮雨防潮设施,防止雨水进入箱内、电器设备内,造成危险。食堂用电设备、生活区、办公区线路及用电设备也应做好防雨防潮工作。

24.9雨后应立即对所有电器设备、线路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配电箱、电器设备等,应停电后处理潮湿的部位,使其干燥恢复绝缘后,经摇测绝缘电阻到达合格之后再送电作业。

第7篇 钢结构焊接:安全交底

单位工程名称

兰州大学学生活动中心工程

施工单位

八冶建设集团第一建设有限公司机械化公司

施工部位

钢结构工程

施工内容

钢结构焊接安全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内容

1. 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纪律。严格遵守“十不烧”规程操作。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 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

3) 焊工不了解焊、割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

4) 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

5) 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性之前不准进行焊、割。

6) 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声、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7) 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8) 焊、割部位附近的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措施前,不准焊、割。

9) 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

10) 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2. 电焊几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

3. 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要换焊条应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4. 焊接预热工作时,应有湿棉布或挡板等隔热措施。

5. 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更不得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6. 更换场地移动把线时,应切断电源,并不得手持把线爬梯登高。

7. 清除焊渣,采用电弧气刨清根、磨削钍钨极时,必须戴手套、口罩,并将粉尘及时排除。

8. 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

9. 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10、工作结束.应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交底人签 名

接受交底负责人签名

交底时间

年 月 日

作业人员签名

本表一式两份,班组自存一份,资料室存档一份。

第8篇 二次结构配管安全交底

1.进入作业地点时,先检查、熟悉作业环境。若发现不安全因素、隐患,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并立即处理整改,确认安全无误后再进行施工作业。对施工过程中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及时要求有关部门处理解决。现场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等,严禁私自移动和拆除,如需暂时移动和拆除的须报经有关负责人审批后,在确保作业人员及其他人员安全的前提下才能拆移,并在工作完毕(包括中途休息)后立即复原;

2.努力学习专业安全技术知识,敬岗爱业,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风尚,树立为生产一线服务的思想,确保安全用电;

3.严格执行安全用电有关规定和规范标准,服从安全管理,做到自己不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和及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4.禁止带电操作,需要拉闸操作和维修时,须经项目部有关部门审批,作业时执行安全用电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不得自行拆改用电设备设施和线路,严格按规范标准和施工组织设计,交底要求执行;

5.每天对现场用电设备、设施、线路进行两次例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停电检修并监护,同时报有关领导组织处理,所有设备、设施、线路要防护到位。设备设施要保持整洁有效。

6.作业人员必须是经过专业安全技术知识培训和考试合格,取得特种工种作业操作证的电工、焊工并持证上岗(在有效期内);

7.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入场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

8.电工作业时必须一人操作,一人监护,作业人员必须穿绝缘鞋,停电验电后挂停电检修标识牌再作业;

9.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合格的安全帽,系紧下颚带,锁好带扣,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合格的安全带,系挂牢固,高挂低用;

10.进入施工现场禁止吸烟,禁止酒后作业,禁止追逐打闹,禁止窜岗,禁止操作与自己无关的机械临电设备,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

11.施工现场注意各种危险信号标志。

12. 电焊机应设在防砸、防雨、防潮的地点。每台电焊机必须备有电焊机专用漏电保护开关,二次线双线到位,一(二)次线压接牢固并配备合格有效的灭火器。

12.1电焊机安装使用要求:

12.1.1电焊机安装前应:

(1)先检查外观是否完好,各转动部件是否正常,各连接部位是否牢固;

(2)摇测一次线圈对二次线圈的绝缘电阻值不小于300兆欧;

(3)摇测一次线圈对金属外壳的绝缘电阻值不小于300兆欧;

(4)摇测二次线圈对金属外壳的绝缘电阻值不小于300兆欧;

(5)检查电流调节开关是否完好、灵活可靠。

12.1.2.电焊机安装在专用防雨、防砸棚栏内,控制箱内安装防触电装置,控制箱安装在防护栏一端预留位置。电焊机的控制箱必须是独立的,容量符合焊接要求,控制装置应能可靠地切断设备最大额定电流;

12.1.3电焊机一次侧电源线选用yc橡套电缆长度小于5米。控制箱保护零线端子板、焊机金属外壳与保护零线可靠连接。注意一次二次线不可接错,输入电压必须符合电焊机的铭牌规定;

12.1.4电焊机一二次侧防护罩齐全,电源线压接牢固并抱扎完好无明露带电体,把线与焊机采用铜质接线端子, 焊把线长度不大于30米,并且双线到位,导线完好无破损;

12.1.5焊机使用、摆放在防雨、干燥和通风良好,远离易燃易爆物品和便于操作的位置;

12.1.6搬运时必须切断电源,将电焊机电源线从控制开关下口拆除后再搬运;

12.1.7搬运过程中注意,人身及设备安全,防止碰撞。到达使用地点检查确认完好。参照本交底12.1.1条执行,严禁使用小推车作电焊机安装平台;

12.1.8作业完毕拉闸、断电、锁箱。

13.施焊前应清理用火范围易燃、易爆品,携带灭火器材并有专人看火,在木模板上时用电焊焊管管下方必须用铁板接住火花,避免电焊烤坏模板。

14.电焊机不准与乙炔、氧气放在一起不能把焊线盘在焊机及焊件上。

15.使用人字梯应检查梯子是否可靠牢固,禁止两人在同一人字梯上一起工作,禁止站在最上一层工作。楼层较高时,应使用安全牢固的脚手架,施工人员必须使用安全带。

16.手扳煨管器要先检查其头、杆焊接是否牢固可靠,在楼板、平台上操作时要背向楼心平坦地带,以防脱断伤人。在临边、洞口部管要有防护措施,严禁冒险施工。

17.搬运料具先检查路面,排除路障,集体搬运要统一指挥,前后呼应动作一致。车运料时要绑扎牢固,垂直搬运不得超过吊车负载。

18.严禁在外架子上存放任何材料及物品。

19.固定式开关箱使用

19.1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为1.4m-1.6m,箱内电器完好齐全,所控制的设备容量与箱内开关额定容量相匹,元件应齐全并标明用途,箱体整洁;

19.2使用时,摆放在便于操作,防雨,防砸位置,在临边使用时,要将流动箱固定固牢;

19.3分配电箱与开关箱距离不大于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大于3m。电缆载流量满足控制箱额定容量要求;

19.4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19.5开关箱内需设具有可见分断点的断路器,施工现场所有机械设备必须采用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电保护,其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潮湿或腐蚀性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19.6配电箱、开关箱的电源进线端严禁采用插头和插座做活动连接;

19.7保护零线与保护零端子板压按牢固,线路末端设备金属外壳必须采用保护接零,与系统可靠连接;金属电器安装板与金属箱体应做电气连接;

19.8使用时控制开关灵敏有效;

19.9使用后及时将流动箱收回,清理干净入库;

19.10接线时,先将开关断电,验电无误再接,拆除时先断后拆,禁止带负荷接线操作。

19.11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2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

流动式开关箱使用

20.1流动箱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为0.8-1.6m,箱内电器完好齐全,所控制的设备容量与箱内开关额定容量相匹配,电气元件应齐全并标明用途,箱体整洁;

20.2使用时,摆放在便于操作,防雨,防砸位置,在临边使用时,要将流动箱固定固牢;

20.3流动箱一次侧电源长度不大于30米,电缆载流量满足控制箱额定容量要求;

20.4保护零线与保护零端子板压按牢固,线路末端设备金属外壳必须采用保护接零,与系统可靠连接;

20.5使用时控制开关灵敏有效;

20.6使用后及时将流动箱收回,清理干净入库;

20.7接线时,先将开关断电,验电无误再接,拆除时先断后拆,禁止带负荷接线操作。

20.8开关箱内需设具有可见分断点的断路器,施工现场所有机械设备必须采用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电保护,其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潮湿或腐蚀性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气割、气焊使用

21.1氧气瓶乙炔瓶安全使用要求:

(1)氧气瓶与其他易燃气瓶、油脂、易燃易爆分别存放,氧气瓶库应与高温、明火保持10米以上距离;

(2)储存高压氧气瓶时应拧紧瓶帽,放置整齐,留有通道,并固定;

(3)气瓶应设有防震圈和安全帽。搬运和使用时严禁撞击。运输时应立放并固定。严禁用自行车、叉车或起重设备调运高压气瓶;

(4)氧气阀不得粘有油脂、灰土,不得用带油脂的工具、手套或工作服接触氧气瓶;

(5)氧气瓶禁止在强烈日光下暴晒,夏天露天作业应搭设防晒罩、棚;

(6)氧气瓶与焊炬、割炬及其他明火的距离应大于10米,与乙炔瓶的距离不小于5米;

(7)现场乙炔瓶存量不得超过5瓶,5瓶以上应放在储存间单独存放,储存间与明火的距离不小于15米,并应通风良好,设有降温设施,消防设施和通道,避免阳光直射;

(8)储存乙炔瓶时,乙炔瓶应直立,并必须采取防止倾斜的措施。严禁与氯气、氧气瓶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同间储存;

(9)储存间必须设专人管理,应在醒目的地方设安全标志;

(10)应用专用小车运送乙炔瓶。装卸时动作应轻,不得抛滑、滚碰。严禁剧烈震动和撞击,汽车运输时乙炔瓶应妥善固定;

(11)乙炔瓶使用时必须直立放置,安装防回火装置。与热源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乙炔瓶表面不得超过40摄氏度等。

21.2作业时的安全要求:

(1)高处作业时,氧气瓶、乙炔瓶不得放在作业区域下方,应与作业点正下方保持10米以上的距离;

(2)作业前办理用火审批手续,清除作业区及下方易燃物,配备专人进行监视看火,配备灭火器材,停止作业时应切断气源,确认无着火危险后方可离开。焊(割)炬使用完后,不得放在可燃物上;

(3)禁止将橡胶软管背在背上工作;

(4)作业后应将氧气、乙炔瓶的减压器卸下拧上气瓶安全帽;

(5)禁止在乙炔瓶上放置物件,工具或缠绕悬挂橡皮管及割焊炬;

(6)在未采取特殊的安全措施并未经过审批的情况下严禁焊、割装有易燃、易爆物的容器及受力构件;

(7)气焊(割)作业时,不能使用泄露、磨损及老化的软管及接头;

(8)发现减压阀软管、流量计冻结时,禁止用火烤,更不允许用氧气去吹乙炔管道;

(9)橡皮管要专用,乙炔管和氧气管分别为红色和蓝色,不能对调使用;

(10)使用焊、割炬前,必须检查射吸情况,射吸不正常时,必须修理正常后方可使用;

(11)焊(割)炬点火前应检查各连接处和气阀的严密性,不得漏气,整个系统不得漏气、堵塞,软管不得泄露、磨损和老化,发现问题修好后再用;

(12)禁止在氧气阀门和乙炔阀门同时开启时使用手或其他物体堵住焊(割)嘴;

(13)焊(割)嘴不得过分受热。焊(割)炬及气体通路不得沾有油脂。

22.切割机使用

22.1切割机应购置证件齐全的合格产品;

22.2操作人员应熟知安全操作技术规程,作业前进行安全教育和指导性操作;

22.3进入现场戴好合格的安全帽,系好下颚带,锁好带扣,戴好护目镜及绝缘手套;

22.4遵守施工现场的劳动纪律,着装应规范,不得光背穿拖鞋;

22.5施工现场禁止追逐打闹和酒后作业;

22.6班前检查切割机的外观是否完好,皮带轮防护罩和切割片的防护罩是否齐全;

22.7切割机手柄开关灵敏有效,不得装设倒顺开关,控制开关一闸一机,一箱一漏开,专人操作控制;

22.8切割机严禁雨、雪天气露天作业,严防触电事故的发生;

22.9切割机切屑前方设挡护板,防止切屑灼烫伤人或发生火灾;

22.10切割片应购买检验合格的外径边缘残损或切剩余直径小于250mm应更换;

22.11随时清理铁屑、杂物保持工作点整洁,做到活完场清脚下净,切割点应远离易燃物和行走人员较多的地点;

22.12切割机严禁做打磨机使用;

22.13工作完毕后拉闸断电,配电箱上锁,室外服务业的切割机工作完毕应采取防雨、雪措施;

22.14长期不用的切割机使用前,应首先看外观是否完好无损,开关是否灵活,电机绝缘值是否在允许启动范围之内,低于启动要求不允许使用;

22.15切割作业过程中必须带好防尘口罩和护目镜。

23.手持电动工具

23.1 操作人员严格执行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

23.2使用刃具的机具,应保持刃磨锋利,完好无损,安装正确,牢固可靠。

23.3手持电动工具转速高,振动大,作业时与人体直接接触,所以在潮湿地区或在金属构架、压力容器、管道等导电良好的场所作业时,必须使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电动工具。

23.4采用工程塑料为机壳的非金属壳体的电动机、电器,在存放和使用时应防止受压、受潮,并不得接触汽油等溶剂。

23.5作业前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为保证手持电动工具的正常使用,在手持电动工具作业前必须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检查:

(1)外壳、手柄不出现裂缝、破损;

(2)电缆软线及插头等完好无损,开关动作正常,保护接零连接正确牢固可靠;

(3)各部防护罩齐全牢固,电气保护装置可靠。

23.6机具起动后,应空载运转.应检查并确认机具联动灵活无阻。作业时,加力应平稳,不得用力过猛。

23.7严禁超载使用。为防止机具故障达到延长使用寿命的目的,作业中应注意音响及温升,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检查。在作业时间过长,机具温升超过60℃时,应停机,自然冷却后再行作业。

23.8作业中,不得用手触摸刃具、模具和砂轮,发现其有磨钝、破损情况时,应立即停机修整或更换,然后再继续进行作业。

23.9手持电动工具依靠操作人员的手来控制,如果在运转过程中撒手,机具失去控制,会破坏工件、损坏机具,甚至造成伤害人身。所以机具转动时,不得撒手不管。

23.10使用冲击电钻或电锤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作业时应掌握电钻或电锤手柄,打孔时先将钻头抵在工作表面,然后开动,用力适度,避免晃动;转速若急剧下降,应减少用力,防止电机过载,严禁用术杠加压;

(2)钻孔时,应注意避开混凝土中的钢筋;

(3)电钻和电锤为40%断续工作制,不得长时间连续使用;

(4)作业孔径在25mm以上时,应有稳同的作业平台,周围应设护栏。

23.11作业中严禁进行机械检修、加油、更换部件,维修或停机时,必须切断电源,锁好箱门。

雨季施工安全用电

24.1每天应注意收听天气预报,随时掌握天气变化信息,做好防雨准备工作。

24.2在雨季前对现场供电线路,设备等进行全面检查,对线路老化,安装不良,,绝缘降低及漏电等问题及部件必须及时整改,更换。

24.3现场的配电箱、开关箱、照明电路、灯具等统一检查,发现漏电破损、老化等现象及时检修更换。

24.4现场脚手架,外用电梯,塔吊等均应设置避雷措施,其防雷接地阻值不应大于4欧,并要在雨季前检查摇测。

24.5严禁在雷雨天气进行室外露天电工作业。

24.6对防汛用水泵的接线,配电箱等进行检查摇测后,作好防潮保护,准备随时使用。

24.7对于所有露天放置的机电设备,下雨前必须切断电源锁好配电箱。

24.8下雨前必须及时将露天放置的配电箱,开关箱,电焊机,切割机,钢筋加工机械等,设置遮雨防潮设施,防止雨水进入箱内、电器设备内,造成危险。食堂用电设备、生活区、办公区线路及用电设备也应做好防雨防潮工作。

24.9雨后应立即对所有电器设备、线路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配电箱、电器设备等,应停电后处理潮湿的部位,使其干燥恢复绝缘后,经摇测绝缘电阻到达合格之后再送电作业。

第9篇 水处理工艺结构施工安全交底

1. 一般要求

(1) 阴暗和夜间时,应设充足的照明。

(2) 在高处和斜面上作业应支搭作业平台,上下必须走安全梯或斜道。

(3) 池内有水时,夏季应采取排水和防溺水措施,冬季尚应采取破冰措施。

(4) 在斜面上支脚手架时,立于斜面上的杆件底部必须固定牢固,防止滑移。

(5) 结构上的预埋管、预埋件应固定牢固,其突出物应设护栏和安全标志。

(6) 作业现场通风应良好,通风不良时应采取送风措施,在封闭、狭窄场所作业前应按要求检测作业环境空气质量,并在作业中进行动态监测,确认安全。

(7) 综合性水池的水处理工艺结构相邻施工点同时作业时,应采取防止相互影响的安全措施;多工种施工时,应采取防止作业人员相互影响的安全措施;作业前检查现场环境安全状况时,除检查作业现场外,尚须检查可能危及作业人员安全的相邻水池相应部位的环境安全状况,确认安全。

(8) 池体内部水处理工艺结构施工,应按先内后外、先下后上的原则安排施工工序;施工前应根据工程特点、机具供应、环境状况编制施工方案,规定施工方法、程序、机具和安全技术措施。

(9) 分布在平面、斜面等危及人员安全的溢流、排放,进水的孔、洞、堰口必须封闭;作业中需临时敞口时,必须设围挡或护栏和安全标志,作业后必须立即恢复封闭设施。

(10) 上下交叉作业时的下作业层顶部和临时通行孔道的顶部必须设置防护棚,防护棚应支搭牢固、严密;防护棚应坚固,其结构应经施工设计确定,能承受风荷载;采用木板时,其厚度不得小于5cm;防护棚的长度与宽度应依下层作业面的上方可能坠落物的高度情况而定,上方高度为2m~5m时,不得小于3m;上方高度大于5m小于15m时,不得小于4m;上方高度在15m~30m时,不得小于5m;上方高度大于30m时,不得小于6m。

(11) 施工通道应畅通,作业前应检查,确认符合要求,施工中应经常检查,确认合格,设置通道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通道上方有施工作业的区段,必须设置防护棚。

2) 上下层通道中有高差的部位之间必须设防滑坡道或安全梯;坡道应顺直,不宜设弯道。

3) 在水池、管渠底部和顶部结构面上设通道,宜避开结构上的预留钢筋、孔洞等障碍物。

4) 通道应根据运输车辆的种类、载重和现场环境状况进行施工设计,其强度、刚度、稳定性应满足施工安全的要求。

5) 脚手架通道应满铺脚手板;脚手板必须固定牢固,不得悬空放置;通道两侧应设高度不低于1.2m的防护栏杆和高18cm的挡脚板;进出口处防护栏杆的横杆不得伸出栏杆柱。

6) 通道的宽度应据施工期间交通量和运输车辆的宽度确定;人行通道宽度不得小于1.5m,坡度不得陡于1∶3;行车的通道宽度不得小于车辆宽度加1.4m,且坡度不得陡于1∶6。

2. 预制构件安装

(1) 构件安装后,应割除吊环或弯平处理。

(2) 安装现场应划定作业区,非作业人员不得入内。

(3) 给水厂的防腐材料不得污染饮用水水质,有碍人体健康。

(4) 采用起重机吊装时,现场作业空间应满足机械作业的安全要求。

(5) 人工传递小管时,应速度缓慢,作业人员协调配合,防止砸伤手脚。

(6) 人工抬运小构件时,作业中应统一指挥,作业人员应相互呼应,配合协调,动作一致。

(7) 在现浇混凝土和砌体上面安装预制构件时,应待混凝土和砌体砂浆强度达设计规定后,方可安装。

(8) 预制构件采用结构上预设的锚环做吊点进行安装时,作业前应查阅设计或施工设计图纸,经外观检查,确认安全。

(9) 需在水池内运输或移送构件时,运输道路宽度应满足作业安全的要求,道路应畅通,作业前应检查,确认符合要求。

(10) 安装作业应设信号工指挥;作业前,指挥人员应检查机具、吊索具、各岗位作业人员、周围环境等状况,确认安全。

(11) 悬挑结构,安装后处于不稳定状态时,必须对构件采取临时支承或拉结措施;在结构未稳定前,严禁拆除临时支承或拉结设施。

(12) 热塑性塑料板材下料不宜在低于-15℃温度的环境下进行加工、安装,不得使用高速机具切割和打磨坡口;采用电热烘箱或气热烘箱等加热设备加热或成型时,电气接线与拆卸必须由电工按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具体要求进行操作;采用热风焊接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焊接现场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材料和物品。

2) 焊接使用空气压缩机的压力不宜大于0.5mpa。

3) 焊接现场必须有良好通风环境,通风环境不良时,应安设通风设施。

4) 焊工和热风系统机械工应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5) 压缩空气必须经滤清器过滤,待储气罐稳压后,方可送至热风焊枪加热使用。

6) 焊接前,应检查机电设备,确认完好,热风系统的送风管路应连接牢固、严密,焊枪把线应绝缘良好,电气接线应符合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具体要求,并经试运行,确认合格。

3. 现浇混凝土与砌体施工

(1) 水泥混凝土施工及砌体施工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技术交底的具体要求。

(2) 混凝土插入式振动器应由专人操作;作业前应经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

(3) 脚手架的支搭与拆除必须由架子工操作,使用前应经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

(4) 设计文件中规定混凝土墙顶安设栏杆等时,宜在混凝土墙脚手架拆除前完成安装工作,并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

(5) 混凝土插入式振动器的电力缆线必须由电工引接与拆卸;使用前应经检测,确认不漏电。使用中应维护缆线,发现破损或漏电征兆,必须立即停止作业,由电工处理。

(6) 钢筋采用电弧焊接连接时,电力缆线的引接与拆卸必须由电工负责,并符合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具体要求;钢筋采用螺纹等机械连接时,环境温度不宜低于-10℃。

(7) 预埋件、预留孔洞宜在浇筑混凝土或砌体砌筑时完成;预埋件、预留孔洞的埋设位置和构造应符合设计规定,埋设应牢固;预埋件外露部分较长、稳定性较差时,应采取临时支撑或拉结措施。

(8) 浇筑混凝土过程中,应设模板工、架子工对模板、架子进行监护,确认安全;作业中,发现异常应及时进行处理;遇坍塌征兆必须立即停止作业,人员撤至安全区域,并及时处理。

(9) 施工中需支搭脚手架做混凝土、砌体施工材料的运输通道时,脚手架结构应进行设计,并应符合脚手架安全技术交底具体要求;支搭完成,应进行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后,方可使用。

(10) 模板及其支撑系统应在施工前进行施工设计;侧模板采用螺栓拉结时,其直径、间距应根据浇筑混凝土的侧压力计算确定;模板支设完成后应进行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方可进入下一工序的施工。

4. 滤料层铺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作业人员应按规定佩戴劳保用品。

(2) 滤料铺装时,不得将污染物洒落在滤层中。

(3) 冲洗滤池前,应检查排水槽、排水管,确认畅通。

(4) 向池中输送滤料时,池上、池下人员应密切配合,池下作业人员应避离下料方向。

(5) 无烟煤、活性炭等干燥滤料的运输、筛分,宜采用湿法作业,且应采取防止扬尘的措施。

5. 加氯、投药间

(1) 设备安装期间,非作业人员不得进入加氯、投药间;设备安装完成后,加氯、投药间应实行封闭管理。

(2) 使用氯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防止水或潮气进入氯瓶。

2) 氯瓶的阀门任何情况下不得被淋水。

3) 瓶内氯气必须留有余气,其值不得小于原瓶装量的1%。

4) 使用氯瓶加氯,必须配有台秤,液氯消耗量应以质量为准。

5) 宜选用小储量的液氯瓶,每个液氯瓶使用时间不得超过2个月。

6) 正在使用的、备用的或已用完的氯瓶,不得被日光直晒、淋雨。

7) 当气温较低时,可采用温水喷淋氯瓶提供气化热量,严禁用火烘烤。

8) 使用中的氯瓶上应挂'正常使用'的标牌;空瓶应挂有'空瓶'的标牌。

9) 严禁将油类、棉纱等易燃物和与氯气易发生化学反应的物品放在氯瓶附近。

(3) 投氯消毒调试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输氯管道应2~3个月清理和检修一次。

2) 投氯人员必须熟悉加氯设备和操作规程。

3) 氯瓶阀门的开启活动间隔时间不宜超过20天。

4) 加氯系统应配备台秤、压力表、加注计量仪表和氨水瓶。

5) 每日应用氨水检查加氯系统接口等处严密状况,确认不泄漏。

6) 加氯间和氯库内应配有防毒面具,并置于明显的、固定的位置。

7) 开关氯瓶阀门应配备固定扳手,且应置于明显的、固定的位置。

8) 施工前应建立加氯系统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度,并建立交接班记录、维修记录和氯瓶使用登记记录。

(4) 加氯系统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加氯系统应按设计文件规定安装。

2) 严密性试验介质应使用氮气,不得使用空气试验。

3) 检查加氯管道泄漏应用氨水,严禁用水溶液检漏。

4) 加氯管道与加氯设备连接前,应使用氮气对管道进行吹扫,清除管道中的杂物。

5) 加氯系统各部件的连接应牢固、密封可靠,严禁漏气;管道安装后应进行严密性试验,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

(5) 加氯、加药系统调试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投药点应进行安装验收,确认合格。

2) 调试前管路系统应用氮气吹扫干净。

3) 氯库、加氯间应有氯气泄漏事故处理预案。

4) 向作业人员进行了安全技术交底,并形成文件。

5) 供电、自动化仪表应进行单机系统试验,确认合格。

6) 调试前,管道系统应进行压力与严密性试验,确认合格。

7) 调试前,加氯、加药的设备应进行单机空载试验,确认合格。

第10篇 钢结构安全交底

施工企业: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no:d-002

工程名称天津泰达广场g&h区项目工种钢结构工
施工部位4#、5#塔吊加劲肋焊接交底时间年 月 日
交底内容:

1.施工人员应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作业技能,作业前进行安全交底教育,不适应高空作业的病症,不能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禁止进场作业,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佩戴合格的安全帽,系好下额带锁好带扣。登高(2m以上)作业时必须系挂合格的安全带,系挂牢固高挂低用。禁止穿拖鞋或塑料底鞋高空作业,严禁酒后作业;

2.电气焊作业,要持有操作证、用火证并清理周围易燃易爆物品,氧气、乙炔两瓶间距工作点距离应符合规范,焊机双线应到位,配备合格有效的消防器材,设专人看火。焊机拆装由专业电工完成,禁止操作与自己无关的机械设备;

3.禁止带电操作,线路禁止带负荷接断电;

4.登高作业必须佩戴工具袋,穿防滑鞋,工具应放在工具袋内,不得随意放在钢梁上或易失落的地方,如有手操工具(如手锤、扳手、撬棍等)须穿上安全绳,防止失落伤人;

5.现场作业人员禁止吸烟、追逐打闹。特种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6.非专职人员不得从事电工作业,临时用电线路架空敷设,并做好绝缘措施,严防刮、砸、碰线缆;

7.吊索具在使用前必须检查,不符合安全要求禁止使用;

8.吊装作业由专职信号工指挥,超高吊装要有清晰可视的旗语或笛声及对讲机指挥,在视线盲区要设两人指挥起重作业;

9.吊物在起吊离地0.3m时检查索具,确定安全后方可起吊,并严禁起重机超负荷作业;

10.构件起吊时,构件上严禁站人或放零散未装容器的构件;

11.在构件下方和起重大臂扭转区内,不得有人员停留走动;

12.在构件就位时应拉住缆绳,协助就位,此时人员应站在构件两侧;

13.构件就位后,应采用安装焊柱或焊接方式固定,不可采用临时码放,搁置的方式,防止高空坠落及意外,必须在就位后立刻焊接牢固;

14.钢结构作业使用电器设备,要作到人走机停拉闸断电,方能不留隐患。

被交底人:

年 月 日

交底人:

年 月 日

安全员:

年 月 日

天津市建设安全监督管理站监制

第11篇 临近既有线高空钢结构焊接技术安全交底

一、安全交底通则:首先强调强化安全意识,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自身安全是作业的前提。作业人员必须遵章守法服从安全管理,反对“三违”行为,做到“三不伤害”远离安全红线,崇尚生命至高无上,谨记“不干也不能出事、不干也不受伤害”的安全底线。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及交底中的安全要求。

注:1)三违行为: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2)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3)安全红线:脚手架、模板架、平台、通道等变形;临边洞口防护不到位;漏电开关失灵;架空线路及高压设备设施无防护无保护措施;宿舍使用220v及以上电压的电源和电器;塔吊、电梯、吊篮结构变形螺栓松动保险机构失灵;24米及以上建筑无消火栓等消防设施等重大危险源。

4)安全生产六大纪律:①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②2米以上的高处作业,必须穿戴好安全带,并高挂低用扣好保险带。③不准往下往外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④各种电动设备,必须有两级以上的漏电保护开关并接地良好。⑤不懂电气和机械无有效操作证的人员严禁使用或摆弄机电设备。⑥吊装区域非作业人员严禁入内,吊装机械必须完好,作业时吊臂下方不准站人。

二、安全管理奖罚规定

1、进场工人在作业前未进行安全教育、技能考核、安全技术交底、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编造假资料等,发现一例将对分包单位罚款100元,对分包专职安全员罚款30元,对工人罚款20元。

2、不得使用年龄未满18周岁或超过55周岁,或身体状况不适合本岗位工作的劳务工人,发现后必须立即清退。如施工队搪塞隐瞒,发现一例将对劳务分包单位处罚1000元,对劳务工人分别处罚500元。

3、未经项目部安全负责人允许,拆除、移动、破坏安全防护设施、安全保险装置和警示标志标牌、照明器材等,将对行为人指使单位罚款5000元,对指使人罚款500元,并对行为人罚款200元。

4、违反劳动纪律,酒后上岗作业、作业区内嬉戏打闹、迟到早退、不穿工作服赤身裸膀、无作业胸卡、穿拖鞋高跟鞋、随处大小便等处罚200元/人;辱骂吵闹、打架斗殴等行为处罚1000元,后果严重者按照有关司法程序进行处理。

5、进入施工区域未戴或未正确佩戴安全帽罚款50元/人;在施工区或禁烟区吸烟罚款100元/人;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高处向下掷投物料或垃圾罚款200元/人;未办理相关动火作业申请而私自作业发现一例对作业人罚款200元/人。

6、出现险情采取果断有效措施,避免了安全事故的发生,对相关人员进行500-5000元奖励。

7、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及时按程序上报并积极阻止事态发生对相关人员进行100-500元奖励。

8、发现有违规人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及时向安全管理人员汇报对相关人员50-100元/次的奖励。

三、安全交底:

施工准则:施工前,与相关单位签订施工配合协议,明确双方责任,确保施工行车安全。施工中,严格执行、遵守铁道部、广铁集团印发的关于既有线行车施工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施工检查,保证安全施工。

1、所有施工人员施工前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并通过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施工期间必须设专人驻站,使施工现场时刻与车站保持密切联系,以便于列车逼近时施工人员及时待避,确保行车、人员安全。

3、临近既有线上施工必须按《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规定的防护办法设置施工安全防护,未设好施工防护不得进行施工作业。安全防护措施先验收后启用。

4、临近既有线施工的大型施工机械必须执行“一机一防”制度,防护人员由铁路局培训合格的正式职工担任。

5、施工中坚持统一指挥,严格执行技术标准、作业标准、工艺流程和卡控措施,坚持标准化作业,按计划掌控施工进度,确保施工质量和行车安全。

6、对于紧靠既有线施工,必须设广播和拉绳防护并设专职防护员,防护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严禁使用劳务工担任安全防护工作。

7、施工前必须根据现场工点对线路采取加固措施。施工中加强对线路稳定的监测和维修养护。并在现场备齐应急物资。

8、车站设现场驻站防护员,和现场保持不间断联系。

9、各个岗位必须严格坚守,不得擅离职守。

10、严禁擅自施工或擅自扩大施工内容和范围。

施工等级

新建铁路临近营业线施工分类管理规定:

1.新建客运专线邻近营业线施工按其对行车安全的影响分为a、b、c、d四类。

a类施工为发生问题直接影响行车安全的施工,主要包括:

①营业线路堑地段有可能发生物体坠落、翻落侵入限界的施工;

②吊车高度大于吊车至铁路限界之间距离的施工;

③在铁路保护区内使用铲车铲土、挖掘机挖土、推土机推土首日施工;

④架桥机架梁、汽车吊架梁时设备或梁体翻落可能

⑤现浇桥梁施工机械设备翻落可能侵入限界的施工;

⑥靠近线路侧进行钢板桩或钢管桩等路基防护施工;

⑦靠近线路侧进行搭设脚手架、鹰架等施工;

⑧倾倒后可能侵入限界的钻孔桩机、打桩机等安装和拆卸施工;

⑨施工机械倾覆、旋转、塌架等可能侵入限界或影响接触网安全的其它施工;

⑩经研究确定的其它对行车安全影响较大的施工。

b类施工为发生问题对行车安全有一定影响的施工,主要包括:

①邻近营业线安设、拆除桥墩模板施工;

②在采取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进行施工机械移动施工;

③经研究确定的其它对行车安全有影响的施工。

c类施工为发生问题对行车安全有影响,但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的施工,包括

①邻近营业线桥墩浇筑混凝土施工;

②钻机采取拉锚防护后进行钻孔施工;

③保护区内人工挖孔桩施工;

④保护区内人工开挖基坑施工;

⑤施工车辆或施工材料移动有可能侵入限界的施工;

⑥经研究确定的其它对行车安全有影响的施工。

d类施工为在保护区内进行,但施工发生任何问题料具均不会侵入限界的施工,包括

①电缆沟开挖施工;

②路基碾压施工;

③邻近营业线桥墩绑扎钢筋施工;

④排水设施改造施工;

⑤其它对行车安全无影响的施工。

2.施工时间的规定:a类利用天窗时间施工;b类在有设备单位监护情况下施工,但列车通过施工地点时必须停止施工;c类在有设备单位监护的情况下可连续进行施工;d类可连续进行施工。

3.施工防护:a、b、c类施工单位必须设驻站防护员和现场防护员,d类施工必须设现场防护员。a类施工必须利用天窗时间进行,天窗以外时间严禁施工;b类施工驻站防护员在列车开出前方站前,必须确认现场已停止作业并确认机械材料未侵入限界;c类施工驻站防护员在列车开出前方站前,必须与现场防护员联系,确认现场防护措施有效。施工现场发生危及行车安全的情况,现场防护员要立即通知驻站防护员及车站,禁止向施工区间放行列车,现场防护员同时设置停车防护。驻站防护员与现场防护员要保持不间断联系。

施工时严格按照上述施工等级进行施工防护,并做好防护员的交接班工作。

施工各工序注意:

第一章 机具与材料

一、材料装卸安全技术措施

1、装卸材料,工具时应稳固,不得偏载、超载和超出限界;

2、在区间卸车时,装卸车负责人应做好下列工作:

(1)配备足够的装卸车人员、工具和信号用品。

(2)对笨重材料禁止边走边卸。停止卸料时,车轮附近的材料要指定专人及时清理。每次卸车后开车前要认真检查,确认车门关好,材料堆放稳固,不侵入限界,方可发车。

二、材料堆放安全技术措施

靠近线路堆放材料、机具等不得侵入建筑接近限界。道碴、片石、砂子等用料堆放坡度不小于1:1;线路股道上严禁堆放材料。

第二章 防火、防爆、防毒、防风

1、施工防火必须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工程实际防火规范》(tb10063)和国家现行有关消防安全规定。

2、现场的生产、生活区、仓库、加工场地及重要机械设备处应配备相应的消防灭火器材。消防器材应有防雨、防冻措施,且放置在明显、易取处。消防器材应由专人管理,定期检验。室内设置火炉取暖时,应有预防煤气中毒的措施。

3、在油库、木工车间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等场所应设置明显的“严禁烟火”标志。严禁在办公室、工具房、机械室、宿舍等房间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氧气瓶与乙炔瓶严禁同室储存;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距离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m。

5、现场施工应掌握风力预报,在危及施工和作业安全时应采取措施或停工。

6、在铁路两侧施工作业严禁烟火。

第三章 临近既有线高空焊接劳动安全工作

一、在临近铁路既有线从事作业的所有人员劳动防护安全措施

1、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作业纪律,认真执行保休制度,班前充分休息,严禁班前、班中饮酒;严禁脱岗、串岗、私自替班或换班,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所有施工人员施工前必须进行既有线施工安全培训教育,并通过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学徒工、实习人员、干部在参加劳动、学习期间,不得单独顶岗。

3、行车、特种作业人员、机械设备、工具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作业必须按规定着装、佩戴防护用品和正确使用防护用具,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二、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1、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和各种用于高处作业的设施,使用前应进行检查。

2、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得妨碍通道,不得堆放超过允许荷载的物品。高处拆下的物件、余料和废料,不得向下抛掷。

3、在地面2m以上的高空及陡坡上作业,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或安全绳,不准穿带钉或易溜滑的鞋。

4、安全带应挂在牢固的物件上,严禁在同一个物件上拴挂几个安全带或一根安全绳上拴几个人;临边作业应设置防护围栏和安全网。

5、遇有6级及以上大风或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在霜冻或雨雪天气进行露天高处作业时,应采取防滑措施。

三、既有线施工防止联电安全技术措施

1、在轨道电路区段和绝缘接头附近作业时,不得使用没有绝缘装置或绝缘装置不良的金属机具。

2、抬运金属物体,不得担在两股钢轨上。

3、在线路、桥梁上作业或在线路两侧挖沟取土时,应防止碰断、碰混电务送变电线和电缆。

4、防止扣轨梁联电,道口钢筋混凝土板钢筋头联电,轨端有飞边突出联电,单轨车、接固架等机具的走行轮通过绝缘接头时联电,道岔配件脱落联电,散置在线路上的钢轨、道钉等金属物受振移动联电等。

四、钢结构焊接安全技术要求

1、手持电动机械: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有漏电保护开关,使用前须作试运行。电动工具之电线须完好无损,手持处1.5m内,不得有电线裸露、开叉。使用电源采用三相五线制。

2、电焊机:电源采用三相五线制。登高作业时,地面周围10m内为危险区,禁止在作业下方及危险区内存放可燃、易爆物品和停留人员。在工作过程应设有专人监护,作业现场必须备用消防器材。登高焊割人员必须使用标准的防火安全带,长度不超过2m,穿防护胶鞋,安全绳的挂钩应挂牢,操作人员必须手戴绝缘手套、戴防护镜,裤腿扎牢。登高焊割时所使用的工具,焊条等物品应装在工具袋内,应防止操作时落下伤人,操作人员不得在高处向下抛掷材料、物件或焊条头,以免砸伤、烫伤地面人员。

3、吊车:吊车在起吊过程中,必须有专业看护,吊臂范围内严禁站人。吊车司机必须听信号人员指挥,不得私自操作,吊车钢丝绳必须经常检修。如有破损,立即更换,不得带病工作。

五、劳动安全“八防”措施

(一)、防止车辆

1、横越线路必须“一站、二看、三通”;

2、线路上作业必须按规定设置防护,穿好黄色防护背心(服),注意瞭望,安全避车;

3、行车作业人员要严格执行部颁人身安全标准;

4、严禁钻车底;

5、严禁扒乘机车车辆;

6、严禁在钢轨上、车底下、枕木头、道心内坐卧、站立或行走。

(二)防止高处坠落

1、高处作业,必须戴好安全帽,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绳、网);

2、脚手架必须按规定搭设,作业前必须确认机具、设施和用品完好;

3、禁止在6级及以上大风登高作业;

4、严禁患有禁忌症人员登高作业;

5、登高扫、抹、擦、架设、堆放时,作业面下必须设置防护。

(三)防止触电

1、维修电器设备,必须持证操作,按规定穿好防护用品;

2、电气设备、线路必须保持完好,禁止使用未装触电保护器的各种手持式电动工具和移动式设备;

3、严禁在高压线下进行作业;

4、电力设备作业必须按规定执行监护制度,挂“禁止合闸有人作业”牌;

5、在电气化区段通过或使用的各种车辆、设备不得超过机车车辆限界,所有作业人员和工具与接触网带电部分的距离必须保持2m以上。禁止施工人员直接或间接的与接触网各导线及其连接部件接触。

6、在距离接触网5m范围内使用发电机、空压机等机电设备时设有良好的接地装置,并在可能带电部位设置明显标志和防护措施。

7、在电气化区段禁止随便用水冲洗机械设备。

8、施工工具、机具不得同时接触两根钢轨及钢轨两端绝缘接头。

9、量测轨距时严禁使用中间没有绝缘材料的金属道尺。禁止将金属尺或铁线拖在地上行走或跨越两股钢轨。

(四)防止物体打击

1、进入作业区必须按规定使用好安全帽等劳动保护用品;

2、高处和双层作业时,不得向下抛掷料具;无隔离设施时,严禁双层同时垂直作业;

3、列车通过时,必须面向列车避车,防止落物击伤;

4、搬运重、大、长物时,必须有专人指挥,动作协调。

(五)防止机具伤害

1、各种机具必须有切合实际的安全操作规程;

2、机具设备严禁带病或超负荷运转,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良好。

(六)防止炸药、锅炉、压力容器爆炸

防止炸药、锅炉、压力容器爆炸伤害,必须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作业和贮存,作业人员必须持证操作,无压设备、设施严禁有压运行。

六、铁路施工人身安全十不准

铁路施工人身安全十不准:(1)、不准不设防护就开始作业;(2)、不准不瞭望就穿越线路;(3)、不准飞上飞下、扒车代步;(4)、不准跨骑翻越动态中的车辆;(5)、不准在动态的车辆中调整钩位、摘接风管;(6)、不准违反规定在电气化区段攀登洗涮机车、车辆上部。停电对各项设备进行检修时,必须确认无电才能作业;(7)、不准不戴安全带、安全帽、不设安全网、不穿防护服作业;(8)、不准不登记、不使用ic卡进入三层作业平台;(9)、不准携带笨重工具和材料登高作业;(10)、不准钻车或在车辆下乘凉、坐卧休息。

第四章 应急措施

在施工工点处设置危险源告示牌并注明本工点施工负责人、现场安全员、设备单位负责人姓名、电话,当发生事故时,立马上报施工负责人,由施工负责人联系产权单位进行共同抢险。

交底时间: 年 月 日

第12篇 水处理工艺结构施工-安全交底

1. 一般要求

(1) 阴暗和夜间时,应设充足的照明。

(2) 在高处和斜面上作业应支搭作业平台,上下必须走安全梯或斜道。

(3) 池内有水时,夏季应采取排水和防溺水措施,冬季尚应采取破冰措施。

(4) 在斜面上支脚手架时,立于斜面上的杆件底部必须固定牢固,防止滑移。

(5) 结构上的预埋管、预埋件应固定牢固,其突出物应设护栏和安全标志。

(6) 作业现场通风应良好,通风不良时应采取送风措施,在封闭、狭窄场所作业前应按要求检测作业环境空气质量,并在作业中进行动态监测,确认安全。

(7) 综合性水池的水处理工艺结构相邻施工点同时作业时,应采取防止相互影响的安全措施;多工种施工时,应采取防止作业人员相互影响的安全措施;作业前检查现场环境安全状况时,除检查作业现场外,尚须检查可能危及作业人员安全的相邻水池相应部位的环境安全状况,确认安全。

(8) 池体内部水处理工艺结构施工,应按先内后外、先下后上的原则安排施工工序;施工前应根据工程特点、机具供应、环境状况编制施工方案,规定施工方法、程序、机具和安全技术措施。

(9) 分布在平面、斜面等危及人员安全的溢流、排放,进水的孔、洞、堰口必须封闭;作业中需临时敞口时,必须设围挡或护栏和安全标志,作业后必须立即恢复封闭设施。

(10) 上下交叉作业时的下作业层顶部和临时通行孔道的顶部必须设置防护棚,防护棚应支搭牢固、严密;防护棚应坚固,其结构应经施工设计确定,能承受风荷载;采用木板时,其厚度不得小于5cm;防护棚的长度与宽度应依下层作业面的上方可能坠落物的高度情况而定,上方高度为2m~5m时,不得小于3m;上方高度大于5m小于15m时,不得小于4m;上方高度在15m~30m时,不得小于5m;上方高度大于30m时,不得小于6m。

(11) 施工通道应畅通,作业前应检查,确认符合要求,施工中应经常检查,确认合格,设置通道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通道上方有施工作业的区段,必须设置防护棚。

2) 上下层通道中有高差的部位之间必须设防滑坡道或安全梯;坡道应顺直,不宜设弯道。

3) 在水池、管渠底部和顶部结构面上设通道,宜避开结构上的预留钢筋、孔洞等障碍物。

4) 通道应根据运输车辆的种类、载重和现场环境状况进行施工设计,其强度、刚度、稳定性应满足施工安全的要求。

5) 脚手架通道应满铺脚手板;脚手板必须固定牢固,不得悬空放置;通道两侧应设高度不低于1.2m的防护栏杆和高18cm的挡脚板;进出口处防护栏杆的横杆不得伸出栏杆柱。

6) 通道的宽度应据施工期间交通量和运输车辆的宽度确定;人行通道宽度不得小于1.5m,坡度不得陡于1∶3;行车的通道宽度不得小于车辆宽度加1.4m,且坡度不得陡于1∶6。

2. 预制构件安装

(1) 构件安装后,应割除吊环或弯平处理。

(2) 安装现场应划定作业区,非作业人员不得入内。

(3) 给水厂的防腐材料不得污染饮用水水质,有碍人体健康。

(4) 采用起重机吊装时,现场作业空间应满足机械作业的安全要求。

(5) 人工传递小管时,应速度缓慢,作业人员协调配合,防止砸伤手脚。

(6) 人工抬运小构件时,作业中应统一指挥,作业人员应相互呼应,配合协调,动作一致。

(7) 在现浇混凝土和砌体上面安装预制构件时,应待混凝土和砌体砂浆强度达设计规定后,方可安装。

(8) 预制构件采用结构上预设的锚环做吊点进行安装时,作业前应查阅设计或施工设计图纸,经外观检查,确认安全。

(9) 需在水池内运输或移送构件时,运输道路宽度应满足作业安全的要求,道路应畅通,作业前应检查,确认符合要求。

(10) 安装作业应设信号工指挥;作业前,指挥人员应检查机具、吊索具、各岗位作业人员、周围环境等状况,确认安全。

(11) 悬挑结构,安装后处于不稳定状态时,必须对构件采取临时支承或拉结措施;在结构未稳定前,严禁拆除临时支承或拉结设施。

(12) 热塑性塑料板材下料不宜在低于-15℃温度的环境下进行加工、安装,不得使用高速机具切割和打磨坡口;采用电热烘箱或气热烘箱等加热设备加热或成型时,电气接线与拆卸必须由电工按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具体要求进行操作;采用热风焊接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焊接现场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材料和物品。

2) 焊接使用空气压缩机的压力不宜大于0.5mpa。

3) 焊接现场必须有良好通风环境,通风环境不良时,应安设通风设施。

4) 焊工和热风系统机械工应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5) 压缩空气必须经滤清器过滤,待储气罐稳压后,方可送至热风焊枪加热使用。

6) 焊接前,应检查机电设备,确认完好,热风系统的送风管路应连接牢固、严密,焊枪把线应绝缘良好,电气接线应符合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具体要求,并经试运行,确认合格。

3. 现浇混凝土与砌体施工

(1) 水泥混凝土施工及砌体施工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技术交底的具体要求。

(2) 混凝土插入式振动器应由专人操作;作业前应经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

(3) 脚手架的支搭与拆除必须由架子工操作,使用前应经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

(4) 设计文件中规定混凝土墙顶安设栏杆等时,宜在混凝土墙脚手架拆除前完成安装工作,并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

(5) 混凝土插入式振动器的电力缆线必须由电工引接与拆卸;使用前应经检测,确认不漏电。使用中应维护缆线,发现破损或漏电征兆,必须立即停止作业,由电工处理。

(6) 钢筋采用电弧焊接连接时,电力缆线的引接与拆卸必须由电工负责,并符合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具体要求;钢筋采用螺纹等机械连接时,环境温度不宜低于-10℃。

(7) 预埋件、预留孔洞宜在浇筑混凝土或砌体砌筑时完成;预埋件、预留孔洞的埋设位置和构造应符合设计规定,埋设应牢固;预埋件外露部分较长、稳定性较差时,应采取临时支撑或拉结措施。

(8) 浇筑混凝土过程中,应设模板工、架子工对模板、架子进行监护,确认安全;作业中,发现异常应及时进行处理;遇坍塌征兆必须立即停止作业,人员撤至安全区域,并及时处理。

(9) 施工中需支搭脚手架做混凝土、砌体施工材料的运输通道时,脚手架结构应进行设计,并应符合脚手架安全技术交底具体要求;支搭完成,应进行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后,方可使用。

(10) 模板及其支撑系统应在施工前进行施工设计;侧模板采用螺栓拉结时,其直径、间距应根据浇筑混凝土的侧压力计算确定;模板支设完成后应进行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方可进入下一工序的施工。

4. 滤料层铺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作业人员应按规定佩戴劳保用品。

(2) 滤料铺装时,不得将污染物洒落在滤层中。

(3) 冲洗滤池前,应检查排水槽、排水管,确认畅通。

(4) 向池中输送滤料时,池上、池下人员应密切配合,池下作业人员应避离下料方向。

(5) 无烟煤、活性炭等干燥滤料的运输、筛分,宜采用湿法作业,且应采取防止扬尘的措施。

5. 加氯、投药间

(1) 设备安装期间,非作业人员不得进入加氯、投药间;设备安装完成后,加氯、投药间应实行封闭管理。

(2) 使用氯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防止水或潮气进入氯瓶。

2) 氯瓶的阀门任何情况下不得被淋水。

3) 瓶内氯气必须留有余气,其值不得小于原瓶装量的1%。

4) 使用氯瓶加氯,必须配有台秤,液氯消耗量应以质量为准。

5) 宜选用小储量的液氯瓶,每个液氯瓶使用时间不得超过2个月。

6) 正在使用的、备用的或已用完的氯瓶,不得被日光直晒、淋雨。

7)当气温较低时,可采用温水喷淋氯瓶提供气化热量,严禁用火烘烤。

8)使用中的氯瓶上应挂'正常使用'的标牌;空瓶应挂有'空瓶'的标牌。

9) 严禁将油类、棉纱等易燃物和与氯气易发生化学反应的物品放在氯瓶附近。

(3) 投氯消毒调试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输氯管道应2~3个月清理和检修一次。

2) 投氯人员必须熟悉加氯设备和操作规程。

3) 氯瓶阀门的开启活动间隔时间不宜超过20天。

4) 加氯系统应配备台秤、压力表、加注计量仪表和氨水瓶。

5) 每日应用氨水检查加氯系统接口等处严密状况,确认不泄漏。

6) 加氯间和氯库内应配有防毒面具,并置于明显的、固定的位置。

7) 开关氯瓶阀门应配备固定扳手,且应置于明显的、固定的位置。

8) 施工前应建立加氯系统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度,并建立交接班记录、维修记录和氯瓶使用登记记录。

(4) 加氯系统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加氯系统应按设计文件规定安装。

2) 严密性试验介质应使用氮气,不得使用空气试验。

3) 检查加氯管道泄漏应用氨水,严禁用水溶液检漏。

4) 加氯管道与加氯设备连接前,应使用氮气对管道进行吹扫,清除管道中的杂物。

5) 加氯系统各部件的连接应牢固、密封可靠,严禁漏气;管道安装后应进行严密性试验,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

(5) 加氯、加药系统调试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投药点应进行安装验收,确认合格。

2) 调试前管路系统应用氮气吹扫干净。

3) 氯库、加氯间应有氯气泄漏事故处理预案。

4) 向作业人员进行了安全技术交底,并形成文件。

5) 供电、自动化仪表应进行单机系统试验,确认合格。

6) 调试前,管道系统应进行压力与严密性试验,确认合格。

7) 调试前,加氯、加药的设备应进行单机空载试验,确认合格。

第13篇 钢结构吊装:安全交底

为加强该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钢结构起重吊装队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吊装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吊装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健立健全安全生产的制度。尊重监理,服从管理。特拟定以下安全生产技术交底。

一、施工队伍进场必须进行安全生产进场教育培训,各工种要有专业的施工操作规程制度。并实行对每个施工操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后的签字。做到层层抓安全,人人懂安全的重要性。

二、对施工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坚持杜绝无证人员上岗操作。施工队要保证对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负责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进入现场必须穿戴必要的安全劳动保护用品。

三、施工队在每天上班前进行安全教育,并要有每天班前安全教育记录,提高全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四、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应编制临时用电方案,对现场的安全警示、消防安全要设专人负责。施工中如遇电气焊的必须提前与我方项目部及监理联系,征得同意后办完手续方可施工。

五、机械设备及专用的工具及量具必须有一定的证件及合格证,并经经理和有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试运转无异常后同意方可进行施工。

六、进场后具备一定的条件,经我项目部和监理验收合格后允许施工。

七、凡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有近期的身体体检证,没有体检证或体检不合格的一律不允许高空作业。

八、由于本工程属于单层钢结构施工作业,因此对所有工种及施工机具分别作以下具体的安全技术交底。

1.起重吊装

1.1起重吊装作业层高处危险作业,作业条件多变,施工技术比较复杂,施工前,必须编制具体、全面、专项施工方案,其内容包括现场环境、工程概况、施工工艺、起重机械的选型依据、起重扒杆的设计计算、钢丝绳及索具的设计选用、构件堆放就位图以及吊装过程中的各种防护措施。

1.2起重机械经检测后应进行试运转试验和验收,确认符合要求并有记录签字。

1.3经检查确认安全装置包括超高限位力矩限制器、臂杆幅度指示器及吊钩保险装置均应符合要求。

1.4扒杆与钢丝绳、滑轮、卷扬机等应先经试吊确认,按起重吊装规范要求执行。

1.5钢丝绳使用断丝在一个节距中超过10%,钢丝绳锈蚀或表面磨损达40%以及有死弯,结构变形,绳芯挤出等情况时,应按报废停止使用(起重司机和起重工负责人应勤检查)。

1.6扒杆滑轮及地面导向滑轮的选用应与钢丝绳的直径相适应,其直径比值不应小于15,各组滑轮必须用钢丝绳牢靠固定,滑轮出现破损及缺陷时应及时更换。

2.司机指挥

2.1起重司机属于特种作业人员,应经正式培训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合格证书或培训内容必须与司机所驾驶起重类型相符。

2.2汽车吊必须由起重司机驾驶,严禁同车的汽车司机与起重司机相互代替(司机持有两种证件除外)。

2.3起重机的信号指挥人员应经正式培训合格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其信号应符合国家标准gb5052—85起重吊运指挥信号的规定。

2.4起重机在地面吊装作业在高处作业的情况下,必须专门设置信号传递人员,以确保司机清晰准确的看到听到指挥信号。

2.5起重司机应对施工作业中所起吊重物的重量切实了解清楚,并有交底记录。

2.6司机必须熟知掌握该机车起吊高度机幅度情况下的实际起吊重量,并清楚机车中各装置正确使用,作到不超载作业,起重司机在吊装前应对施工场地选择,支腿全部伸出垫牢,机车平稳不倾斜,作业时按规范要求执行。

2.7起重吊装在高空作业时,应按规定设置安全措施防止高处坠落。

2.8吊装作业人员在高空移动作业时,必须系牢安全带,脚穿防滑鞋,独立悬空作业人员除去安全网的防护外,还应以安全带作为防护措施的补充。

3.起重工、电焊工

3.1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包括起重工、电焊工等均属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并发给合格证书方可操作。

3.2起重吊装工作属专业性强、危险性大的一种特种工作,其工作应由有关部门认证的专业队伍进行,工作时应由有经验的人员担任负责施工区域的安全生产。

3.3起重工应掌握本工种的安全生产技术要求及规范,在吊装重物时应掌握吊点,当采用几个吊点时,应使用各吊点的合力作用点,在重物重心的位置之上。必须正确计算,每根吊索的长度,使重物在吊装过程中始终保持稳定位置,当构件无吊鼻需用钢丝绳捆绑时,必须对棱角处采用保护措施,防止切断钢丝。

3.4吊点是在重物起吊、翻转、移位等作业中都使用的吊点选择应与重物的重心在同一垂直线上,且吊点应在重心之上(吊点与重物重心的连线和重物的横截面成垂直),使重物垂直起吊,禁止斜吊。

3.5施工作业中,作业人员必须精神集中,严禁站在起重臂下,起吊时作业人员应迅速离开起吊物。

3.6起重工在施工前必须准备好自己所用的劳动保护用品,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严禁违章作业。

3.7总承包方与分包单位必须要有安全生产协议书。

3.8以上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必须由双方签字有效如违反上述条款发生安全伤亡事故,依据国家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操作规程,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交底人:

年月日

第14篇 临近既有线高空钢结构焊接技术-安全交底

一、安全交底通则:首先强调强化安全意识,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自身安全是作业的前提。作业人员必须遵章守法服从安全管理,反对“三违”行为,做到“三不伤害”远离安全红线,崇尚生命至高无上,谨记“不干也不能出事、不干也不受伤害”的安全底线。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及交底中的安全要求。

注:1)三违行为: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2)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3)安全红线:脚手架、模板架、平台、通道等变形;临边洞口防护不到位;漏电开关失灵;架空线路及高压设备设施无防护无保护措施;宿舍使用220v及以上电压的电源和电器;塔吊、电梯、吊篮结构变形螺栓松动保险机构失灵;24米及以上建筑无消火栓等消防设施等重大危险源。

4)安全生产六大纪律:①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②2米以上的高处作业,必须穿戴好安全带,并高挂低用扣好保险带。③不准往下往外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④各种电动设备,必须有两级以上的漏电保护开关并接地良好。⑤不懂电气和机械无有效操作证的人员严禁使用或摆弄机电设备。⑥吊装区域非作业人员严禁入内,吊装机械必须完好,作业时吊臂下方不准站人。

二、安全管理奖罚规定

1、进场工人在作业前未进行安全教育、技能考核、安全技术交底、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编造假资料等,发现一例将对分包单位罚款100元,对分包专职安全员罚款30元,对工人罚款20元。

2、不得使用年龄未满18周岁或超过55周岁,或身体状况不适合本岗位工作的劳务工人,发现后必须立即清退。如施工队搪塞隐瞒,发现一例将对劳务分包单位处罚1000元,对劳务工人分别处罚500元。

3、未经项目部安全负责人允许,拆除、移动、破坏安全防护设施、安全保险装置和警示标志标牌、照明器材等,将对行为人指使单位罚款5000元,对指使人罚款500元,并对行为人罚款200元。

4、违反劳动纪律,酒后上岗作业、作业区内嬉戏打闹、迟到早退、不穿工作服赤身裸膀、无作业胸卡、穿拖鞋高跟鞋、随处大小便等处罚200元/人;辱骂吵闹、打架斗殴等行为处罚1000元,后果严重者按照有关司法程序进行处理。

5、进入施工区域未戴或未正确佩戴安全帽罚款50元/人;在施工区或禁烟区吸烟罚款100元/人;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高处向下掷投物料或垃圾罚款200元/人;未办理相关动火作业申请而私自作业发现一例对作业人罚款200元/人。

6、出现险情采取果断有效措施,避免了安全事故的发生,对相关人员进行500-5000元奖励。

7、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及时按程序上报并积极阻止事态发生对相关人员进行100-500元奖励。

8、发现有违规人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及时向安全管理人员汇报对相关人员50-100元/次的奖励。

三、安全交底:

施工准则:施工前,与相关单位签订施工配合协议,明确双方责任,确保施工行车安全。施工中,严格执行、遵守铁道部、广铁集团印发的关于既有线行车施工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施工检查,保证安全施工。

1、所有施工人员施工前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并通过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施工期间必须设专人驻站,使施工现场时刻与车站保持密切联系,以便于列车逼近时施工人员及时待避,确保行车、人员安全。

3、临近既有线上施工必须按《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规定的防护办法设置施工安全防护,未设好施工防护不得进行施工作业。安全防护措施先验收后启用。

4、临近既有线施工的大型施工机械必须执行“一机一防”制度,防护人员由铁路局培训合格的正式职工担任。

5、施工中坚持统一指挥,严格执行技术标准、作业标准、工艺流程和卡控措施,坚持标准化作业,按计划掌控施工进度,确保施工质量和行车安全。

6、对于紧靠既有线施工,必须设广播和拉绳防护并设专职防护员,防护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严禁使用劳务工担任安全防护工作。

7、施工前必须根据现场工点对线路采取加固措施。施工中加强对线路稳定的监测和维修养护。并在现场备齐应急物资。

8、车站设现场驻站防护员,和现场保持不间断联系。

9、各个岗位必须严格坚守,不得擅离职守。

10、严禁擅自施工或擅自扩大施工内容和范围。

施工等级

新建铁路临近营业线施工分类管理规定:

1.新建客运专线邻近营业线施工按其对行车安全的影响分为a、b、c、d四类。

a类施工为发生问题直接影响行车安全的施工,主要包括:

①营业线路堑地段有可能发生物体坠落、翻落侵入限界的施工;

②吊车高度大于吊车至铁路限界之间距离的施工;

③在铁路保护区内使用铲车铲土、挖掘机挖土、推土机推土首日施工;

④架桥机架梁、汽车吊架梁时设备或梁体翻落可能

⑤现浇桥梁施工机械设备翻落可能侵入限界的施工;

⑥靠近线路侧进行钢板桩或钢管桩等路基防护施工;

⑦靠近线路侧进行搭设脚手架、鹰架等施工;

⑧倾倒后可能侵入限界的钻孔桩机、打桩机等安装和拆卸施工;

⑨施工机械倾覆、旋转、塌架等可能侵入限界或影响接触网安全的其它施工;

⑩经研究确定的其它对行车安全影响较大的施工。

b类施工为发生问题对行车安全有一定影响的施工,主要包括:

①邻近营业线安设、拆除桥墩模板施工;

②在采取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进行施工机械移动施工;

③经研究确定的其它对行车安全有影响的施工。

c类施工为发生问题对行车安全有影响,但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的施工,包括

①邻近营业线桥墩浇筑混凝土施工;

②钻机采取拉锚防护后进行钻孔施工;

③保护区内人工挖孔桩施工;

④保护区内人工开挖基坑施工;

⑤施工车辆或施工材料移动有可能侵入限界的施工;

⑥经研究确定的其它对行车安全有影响的施工。

d类施工为在保护区内进行,但施工发生任何问题料具均不会侵入限界的施工,包括

①电缆沟开挖施工;

②路基碾压施工;

③邻近营业线桥墩绑扎钢筋施工;

④排水设施改造施工;

⑤其它对行车安全无影响的施工。

2.施工时间的规定:a类利用天窗时间施工;b类在有设备单位监护情况下施工,但列车通过施工地点时必须停止施工;c类在有设备单位监护的情况下可连续进行施工;d类可连续进行施工。

3.施工防护:a、b、c类施工单位必须设驻站防护员和现场防护员,d类施工必须设现场防护员。a类施工必须利用天窗时间进行,天窗以外时间严禁施工;b类施工驻站防护员在列车开出前方站前,必须确认现场已停止作业并确认机械材料未侵入限界;c类施工驻站防护员在列车开出前方站前,必须与现场防护员联系,确认现场防护措施有效。施工现场发生危及行车安全的情况,现场防护员要立即通知驻站防护员及车站,禁止向施工区间放行列车,现场防护员同时设置停车防护。驻站防护员与现场防护员要保持不间断联系。

施工时严格按照上述施工等级进行施工防护,并做好防护员的交接班工作。

施工各工序注意:

第一章机具与材料

一、材料装卸安全技术措施

1、装卸材料,工具时应稳固,不得偏载、超载和超出限界;

2、在区间卸车时,装卸车负责人应做好下列工作:

(1)配备足够的装卸车人员、工具和信号用品。

(2)对笨重材料禁止边走边卸。停止卸料时,车轮附近的材料要指定专人及时清理。每次卸车后开车前要认真检查,确认车门关好,材料堆放稳固,不侵入限界,方可发车。

二、材料堆放安全技术措施

靠近线路堆放材料、机具等不得侵入建筑接近限界。道碴、片石、砂子等用料堆放坡度不小于1:1;线路股道上严禁堆放材料。

第二章防火、防爆、防毒、防风

1、施工防火必须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工程实际防火规范》(tb10063)和国家现行有关消防安全规定。

2、现场的生产、生活区、仓库、加工场地及重要机械设备处应配备相应的消防灭火器材。消防器材应有防雨、防冻措施,且放置在明显、易取处。消防器材应由专人管理,定期检验。室内设置火炉取暖时,应有预防煤气中毒的措施。

3、在油库、木工车间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等场所应设置明显的“严禁烟火”标志。严禁在办公室、工具房、机械室、宿舍等房间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氧气瓶与乙炔瓶严禁同室储存;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距离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m。

5、现场施工应掌握风力预报,在危及施工和作业安全时应采取措施或停工。

6、在铁路两侧施工作业严禁烟火。

第三章 临近既有线高空焊接劳动安全工作

一、在临近铁路既有线从事作业的所有人员劳动防护安全措施

1、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作业纪律,认真执行保休制度,班前充分休息,严禁班前、班中饮酒;严禁脱岗、串岗、私自替班或换班,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所有施工人员施工前必须进行既有线施工安全培训教育,并通过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学徒工、实习人员、干部在参加劳动、学习期间,不得单独顶岗。

3、行车、特种作业人员、机械设备、工具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作业必须按规定着装、佩戴防护用品和正确使用防护用具,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二、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1、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和各种用于高处作业的设施,使用前应进行检查。

2、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得妨碍通道,不得堆放超过允许荷载的物品。高处拆下的物件、余料和废料,不得向下抛掷。

3、在地面2m以上的高空及陡坡上作业,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或安全绳,不准穿带钉或易溜滑的鞋。

4、安全带应挂在牢固的物件上,严禁在同一个物件上拴挂几个安全带或一根安全绳上拴几个人;临边作业应设置防护围栏和安全网。

5、遇有6级及以上大风或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在霜冻或雨雪天气进行露天高处作业时,应采取防滑措施。

三、既有线施工防止联电安全技术措施

1、在轨道电路区段和绝缘接头附近作业时,不得使用没有绝缘装置或绝缘装置不良的金属机具。

2、抬运金属物体,不得担在两股钢轨上。

3、在线路、桥梁上作业或在线路两侧挖沟取土时,应防止碰断、碰混电务送变电线和电缆。

4、防止扣轨梁联电,道口钢筋混凝土板钢筋头联电,轨端有飞边突出联电,单轨车、接固架等机具的走行轮通过绝缘接头时联电,道岔配件脱落联电,散置在线路上的钢轨、道钉等金属物受振移动联电等。

四、钢结构焊接安全技术要求

1、手持电动机械: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有漏电保护开关,使用前须作试运行。电动工具之电线须完好无损,手持处1.5m内,不得有电线裸露、开叉。使用电源采用三相五线制。

2、电焊机:电源采用三相五线制。登高作业时,地面周围10m内为危险区,禁止在作业下方及危险区内存放可燃、易爆物品和停留人员。在工作过程应设有专人监护,作业现场必须备用消防器材。登高焊割人员必须使用标准的防火安全带,长度不超过2m,穿防护胶鞋,安全绳的挂钩应挂牢,操作人员必须手戴绝缘手套、戴防护镜,裤腿扎牢。登高焊割时所使用的工具,焊条等物品应装在工具袋内,应防止操作时落下伤人,操作人员不得在高处向下抛掷材料、物件或焊条头,以免砸伤、烫伤地面人员。

3、吊车:吊车在起吊过程中,必须有专业看护,吊臂范围内严禁站人。吊车司机必须听信号人员指挥,不得私自操作,吊车钢丝绳必须经常检修。如有破损,立即更换,不得带病工作。

五、劳动安全“八防”措施

(一)、防止车辆

1、横越线路必须“一站、二看、三通”;

2、线路上作业必须按规定设置防护,穿好黄色防护背心(服),注意瞭望,安全避车;

3、行车作业人员要严格执行部颁人身安全标准;

4、严禁钻车底;

5、严禁扒乘机车车辆;

6、严禁在钢轨上、车底下、枕木头、道心内坐卧、站立或行走。

(二)防止高处坠落

1、高处作业,必须戴好安全帽,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绳、网);

2、脚手架必须按规定搭设,作业前必须确认机具、设施和用品完好;

3、禁止在6级及以上大风登高作业;

4、严禁患有禁忌症人员登高作业;

5、登高扫、抹、擦、架设、堆放时,作业面下必须设置防护。

(三)防止触电

1、维修电器设备,必须持证操作,按规定穿好防护用品;

2、电气设备、线路必须保持完好,禁止使用未装触电保护器的各种手持式电动工具和移动式设备;

3、严禁在高压线下进行作业;

4、电力设备作业必须按规定执行监护制度,挂“禁止合闸有人作业”牌;

5、在电气化区段通过或使用的各种车辆、设备不得超过机车车辆限界,所有作业人员和工具与接触网带电部分的距离必须保持2m以上。禁止施工人员直接或间接的与接触网各导线及其连接部件接触。

6、在距离接触网5m范围内使用发电机、空压机等机电设备时设有良好的接地装置,并在可能带电部位设置明显标志和防护措施。

7、在电气化区段禁止随便用水冲洗机械设备。

8、施工工具、机具不得同时接触两根钢轨及钢轨两端绝缘接头。

9、量测轨距时严禁使用中间没有绝缘材料的金属道尺。禁止将金属尺或铁线拖在地上行走或跨越两股钢轨。

(四)防止物体打击

1、进入作业区必须按规定使用好安全帽等劳动保护用品;

2、高处和双层作业时,不得向下抛掷料具;无隔离设施时,严禁双层同时垂直作业;

3、列车通过时,必须面向列车避车,防止落物击伤;

4、搬运重、大、长物时,必须有专人指挥,动作协调。

(五)防止机具伤害

1、各种机具必须有切合实际的安全操作规程;

2、机具设备严禁带病或超负荷运转,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良好。

(六)防止炸药、锅炉、压力容器爆炸

防止炸药、锅炉、压力容器爆炸伤害,必须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作业和贮存,作业人员必须持证操作,无压设备、设施严禁有压运行。

六、铁路施工人身安全十不准

铁路施工人身安全十不准:(1)、不准不设防护就开始作业;(2)、不准不瞭望就穿越线路;(3)、不准飞上飞下、扒车代步;(4)、不准跨骑翻越动态中的车辆;(5)、不准在动态的车辆中调整钩位、摘接风管;(6)、不准违反规定在电气化区段攀登洗涮机车、车辆上部。停电对各项设备进行检修时,必须确认无电才能作业;(7)、不准不戴安全带、安全帽、不设安全网、不穿防护服作业;(8)、不准不登记、不使用ic卡进入三层作业平台;(9)、不准携带笨重工具和材料登高作业;(10)、不准钻车或在车辆下乘凉、坐卧休息。

第四章应急措施

在施工工点处设置危险源告示牌并注明本工点施工负责人、现场安全员、设备单位负责人姓名、电话,当发生事故时,立马上报施工负责人,由施工负责人联系产权单位进行共同抢险。

交底时间:年 月 日

第15篇 屋顶钢结构拆除-安全交底

1.搭设脚手架人员必须参加入场三级教育,考试合格并有上岗操作证。

2.操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安全带,穿防滑鞋

3.装修脚手架的均布荷载每平方米不准超过200kg。用于结构脚手架时均布荷载每平方米不准超过270kg。

4.脚手架上脚手板必须满铺,不得有探头板、飞跳板,脚手板下面设兜底网,并满铺脚手板。

5.六级及六级以上的大风天气和雾、大雨天停止作业,雨后上架作业要有防滑措施。

6.设专人负责对脚手架经常进行检查和保修

7.在下列情况下,必须对脚手架进行检查:

1)地基处理完后及脚手架搭设前;

2)作业层上施加荷载前;

3)每搭设完三层高度后;

4)达到设计高度后;

5)遇有六级大风与大雨、雪后;

6)停用超过一个月后。

检查验收的内容

1)杆件的设置和连接,连墙件、支撑等的构造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审核人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1、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交底单位与接受交底单位各存一份。

2、当做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时,应填写“分项工程名称”栏,其他技术交底可不填写

2)地基是否有积水,底座是否松动,立杆是否悬空;

3)扣件螺栓是否松动;

4)脚手架的立杆的沉降与垂直度的偏差应符合规范规定。地基基础表面坚实平整,垫板不晃动,底座不滑动,沉降允许偏差△不超过-10mm。最后垂直度允许偏差不超过±100mm;

5)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超载。

8.脚手架在使用期间严禁任意拆除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连墙件、支撑、栏杆、挡脚板。

9.在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有防火措施和动火证,要求设接火斗,并有专人看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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