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电、气焊工消防安全交底书
为了保障建筑和维修施工的消防安全,加强对明火使用的管理,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对电气焊工做防火安全交底:
1. 电气焊工进场将操作证及消防证交办公室审核。
2. 焊工应经过专门的培训,掌握焊割安全技术,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准独立操作。
3. 焊割作业要选择安全地点,焊割前要仔细检查上下左右情况,周围的可燃物必须清除。如不能清除时,应采取浇湿、遮隔等安全可靠措施加以保护。配备灭火器,设专人看火,严禁以任何理由让非电气焊工操作。
4. 盛过或有易燃、可燃液体、气体及化学危险品的容器和设备,未彻底清洗干净前,不得进行焊割。
5. 严禁在有可燃蒸气、气体或粉尘的爆炸危险性场所焊割。在这些场所附近进行焊割时,应按有关规定保持一定距离。
6. 焊割操作不准与油漆、喷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步位、同时间,上下交叉作业。
7. 乙炔发生器、氧气瓶不准进入建筑工程内。在高空焊接时,也不要放在焊接部位下面,并保持一定水平距离。乙炔发生器的回火装置及胶皮管冻结时,只能用热水或蒸气解冻,严禁用明火烘烤或用金属物敲打。
8. 电焊机地线不准接在建筑物、机器设备、各种管道、金属架上,必须设立专用地线,不得借路。
9. 不得使用有毛病的焊割工具,电焊的导线不要与装有气体的气瓶接触,也不要与气焊的软管或气体的导管放在一起,这些软管不得从生产使用,储存易燃物品的场所或部位穿过,油脂或粘油的物品,禁止与氧气瓶、导管、软管等接触。搬运时,严禁滚动、撞击,夏季不得暴晒。
10. 焊割工作点火前,要遵守操作程序,焊割结束或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并仔细检查现场,消除火险隐患。在闷顶、隔墙等隐蔽场所焊接,在操作完毕半小时内,应反复检查,以防引燃发生问题。
11. 焊割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危险性较大的应有专人现场监护。
12. 遇到五级以上大风天气时,施工现场的高空、露天焊割应停止作业。
13. 施工现场用火证不得连续使用,每焊割一次应申报一次,用火证上要写清楚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14. 对因违章焊割造成的火灾,要严肃处理,不仅处罚违章肇事者,而且要处罚不负责任的有关领导。
15. 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两瓶同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米,禁止在工程内使用乙炔发生器作业。
交底单位: 被交底单位:
交 底 人: 被 交 底人:
时 间: 时 间:
第2篇 电、气焊工安全交底
1. 电焊工
(1) 电焊工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2) 焊接作业现场周围10m范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3) 电焊工作业时应穿戴工作服、绝缘鞋、电焊手套、防护面罩、护目镜等防护用品,高处作业时需系安全带。
(4) 作业前应检查焊机、线路、焊机外壳保护接零等,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5) 雨、雪、风力六级(含)以上天气不得露天作业。雨、雪后应清除积水、积雪后方可作业。
(6) 在密封容器内施焊时,应采取通风措施。间歇作业时焊工应到外面休息。容器内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v。焊工身体应用绝缘材料与焊件隔离。焊接时必须设专人监护,监护人应熟知焊接操作规程和抢救方法。
(7) 焊接曾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时,应根据介质性质进行多次置换及清洗,并打开所有孔口,经检测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8) 焊接铜、铝、铅、锌等合金金属时,必须佩戴防护用品,在通风良好的地方作业。在有害介质场所进行焊接时,应采取防毒措施,必要时进行强制通风。
(9) 高处作业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与电线的距离不得小于2.5m;必须使用标准的防火安全带,并系在可靠的构架上;必须在作业点正下方5m外设置护栏,并设专人值守。必须清除作业点下方区域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使用盔式面罩。焊接电缆应绑紧在固定处,严禁绕在身上或搭在背上作业;必须在稳固的平台上作业。焊机必须放置平稳、牢固,设良好的接地保护装置。
(10) 焊把线不得放在电弧附近或炽热的焊缝旁。不得碾轧焊把线。应采取防止焊把线被利器物损伤的措施。
(11) 焊接时临时接地线头严禁浮搭,必须固定、压紧,用胶布包严;焊接电缆通过道路时,必须架高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12) 焊接时二次线必须双线到位,严禁用其他金属物作二次线回路。
(13) 严禁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域内、运行中的压力管道和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内以及受力构件上焊接和切割。
(14) 工作中遇下列情况应切断电源:改变电焊机接头;移动二次线;转移工作地点;检修电焊机;暂停焊接作业。
(15) 施焊地点潮湿,焊工应在干燥的绝缘板或胶垫上作业,配合人员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板上。应定期检查绝缘鞋的绝缘情况。
(16) 清除焊渣时应佩戴防护眼镜或面罩。焊条头应集中堆放;下班后必须拉闸断电,必须将地线和把线分开。
第3篇 气焊工操作施工安全交底内容
气焊工操作施工安全交底
1、气焊工须持特种作业证上岗,作业证过期未年审的不准施焊作业。施焊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2、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并在施焊部位配备灭器材。
3、每台电焊机应有专用电源控制开关。开关的保险丝容量,应为该机的1.5 倍,严禁用其它金属丝代替保险丝,完工后,切断电源。
4、必须在易爆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施焊。
5、乙炔气瓶必须装减压阀和防回装置,乙炔气瓶与氧气瓶之间距离不得小于5m,严禁平放、曝晒、距易燃易爆物品和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m。检验是否漏气,要用肥皂水,禁用明火。氧气瓶、氧气表及焊割工具上,严禁沾染油脂。
6、气瓶的购运,储存和领用必须严格执行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经常检查氧气瓶与磅表头处的螺绞是否滑牙,橡皮管是否漏气,焊枪嘴和枪身有无阻塞现象。
7、点火时,焊枪口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带有乙炔和氧气时,不准放在金属器内,以防气体逸出发生燃烧事故。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8、作业结束,应将气瓶气阀关好,拧上安全罩,检查作业地点,确认无着火危险方可离开。
第4篇 电气焊工操作安全交底
1、电焊工须持特种作业证上岗,作业证过期未年审的不准施焊作业。
2、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要有触电保护器,电源的拆装应由电工完成。
3、电焊机要设单独的开关,开关应在防雨的开关箱内。
4、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要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5、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6、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须清除干净,并将所有气孔打开。
7、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焊,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监护。严禁向容器内输氧气。
8、雷雨时,应停止露天施焊作业。
第5篇 气焊工操作:施工安全交底
1、气焊工须持特种作业证上岗,作业证过期未年审的不准施焊作业。施焊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2、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并在施焊部位配备灭器材。
3、每台电焊机应有专用电源控制开关。开关的保险丝容量,应为该机的1.5 倍,严禁用其它金属丝代替保险丝,完工后,切断电源。
4、必须在易爆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施焊。
5、乙炔气瓶必须装减压阀和防回装置,乙炔气瓶与氧气瓶之间距离不得小于5m,严禁平放、曝晒、距易燃易爆物品和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m。检验是否漏气,要用肥皂水,禁用明火。氧气瓶、氧气表及焊割工具上,严禁沾染油脂。
6、气瓶的购运,储存和领用必须严格执行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经常检查氧气瓶与磅表头处的螺绞是否滑牙,橡皮管是否漏气,焊枪嘴和枪身有无阻塞现象。
7、点火时,焊枪口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带有乙炔和氧气时,不准放在金属器内,以防气体逸出发生燃烧事故。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8、作业结束,应将气瓶气阀关好,拧上安全罩,检查作业地点,确认无着火危险方可离开。
第6篇 电焊工气焊工安全交底
1. 电焊工
(1) 电焊工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2) 焊接作业现场周围10m范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3) 电焊工作业时应穿戴工作服、绝缘鞋、电焊手套、防护面罩、护目镜等防护用品,高处作业时需系安全带。
(4) 作业前应检查焊机、线路、焊机外壳保护接零等,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5) 雨、雪、风力六级(含)以上天气不得露天作业。雨、雪后应清除积水、积雪后方可作业。
(6) 在密封容器内施焊时,应采取通风措施。间歇作业时焊工应到外面休息。容器内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v。焊工身体应用绝缘材料与焊件隔离。焊接时必须设专人监护,监护人应熟知焊接操作规程和抢救方法。
(7) 焊接曾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时,应根据介质性质进行多次置换及清洗,并打开所有孔口,经检测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8) 焊接铜、铝、铅、锌等合金金属时,必须佩戴防护用品,在通风良好的地方作业。在有害介质场所进行焊接时,应采取防毒措施,必要时进行强制通风。
(9) 高处作业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与电线的距离不得小于2.5m;必须使用标准的防火安全带,并系在可靠的构架上;必须在作业点正下方5m外设置护栏,并设专人值守。必须清除作业点下方区域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使用盔式面罩。焊接电缆应绑紧在固定处,严禁绕在身上或搭在背上作业;必须在稳固的平台上作业。焊机必须放置平稳、牢固,设良好的接地保护装置。
(10) 焊把线不得放在电弧附近或炽热的焊缝旁。不得碾轧焊把线。应采取防止焊把线被利器物损伤的措施。
(11) 焊接时临时接地线头严禁浮搭,必须固定、压紧,用胶布包严;焊接电缆通过道路时,必须架高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12) 焊接时二次线必须双线到位,严禁用其他金属物作二次线回路。
(13) 严禁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域内、运行中的压力管道和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内以及受力构件上焊接和切割。
(14) 工作中遇下列情况应切断电源:改变电焊机接头;移动二次线;转移工作地点;检修电焊机;暂停焊接作业。
(15) 施焊地点潮湿,焊工应在干燥的绝缘板或胶垫上作业,配合人员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板上。应定期检查绝缘鞋的绝缘情况。
(16) 清除焊渣时应佩戴防护眼镜或面罩。焊条头应集中堆放;下班后必须拉闸断电,必须将地线和把线分开。
第7篇 电气焊工消防安全交底书
为了保障建筑和维修施工的消防安全,加强对明火使用的管理,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对电气焊工做防火安全交底:
1. 电气焊工进场将操作证及消防证交办公室审核。
2. 焊工应经过专门的培训,掌握焊割安全技术,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准独立操作。
3. 焊割作业要选择安全地点,焊割前要仔细检查上下左右情况,周围的可燃物必须清除。如不能清除时,应采取浇湿、遮隔等安全可靠措施加以保护。配备灭火器,设专人看火,严禁以任何理由让非电气焊工操作。
4. 盛过或有易燃、可燃液体、气体及化学危险品的容器和设备,未彻底清洗干净前,不得进行焊割。
5. 严禁在有可燃蒸气、气体或粉尘的爆炸危险性场所焊割。在这些场所附近进行焊割时,应按有关规定保持一定距离。
6. 焊割操作不准与油漆、喷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步位、同时间,上下交叉作业。
7. 乙炔发生器、氧气瓶不准进入建筑工程内。在高空焊接时,也不要放在焊接部位下面,并保持一定水平距离。乙炔发生器的回火装置及胶皮管冻结时,只能用热水或蒸气解冻,严禁用明火烘烤或用金属物敲打。
8. 电焊机地线不准接在建筑物、机器设备、各种管道、金属架上,必须设立专用地线,不得借路。
9. 不得使用有毛病的焊割工具,电焊的导线不要与装有气体的气瓶接触,也不要与气焊的软管或气体的导管放在一起,这些软管不得从生产使用,储存易燃物品的场所或部位穿过,油脂或粘油的物品,禁止与氧气瓶、导管、软管等接触。搬运时,严禁滚动、撞击,夏季不得暴晒。
10. 焊割工作点火前,要遵守操作程序,焊割结束或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并仔细检查现场,消除火险隐患。在闷顶、隔墙等隐蔽场所焊接,在操作完毕半小时内,应反复检查,以防引燃发生问题。
11. 焊割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危险性较大的应有专人现场监护。
12. 遇到五级以上大风天气时,施工现场的高空、露天焊割应停止作业。
13. 施工现场用火证不得连续使用,每焊割一次应申报一次,用火证上要写清楚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14. 对因违章焊割造成的火灾,要严肃处理,不仅处罚违章肇事者,而且要处罚不负责任的有关领导。
15. 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两瓶同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米,禁止在工程内使用乙炔发生器作业。
交底单位: 被交底单位:
交 底 人: 被 交 底人:
时 间: 时 间:
第8篇 电气焊工:操作安全交底
1、电焊工须持特种作业证上岗,作业证过期未年审的不准施焊作业。
2、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要有触电保护器,电源的拆装应由电工完成。
3、电焊机要设单独的开关,开关应在防雨的开关箱内。
4、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要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5、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6、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须清除干净,并将所有气孔打开。
7、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焊,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监护。严禁向容器内输氧气。
8、雷雨时,应停止露天施焊作业。
第9篇 气焊工操作施工安全交底
1、气焊工须持特种作业证上岗,作业证过期未年审的不准施焊作业。施焊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2、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并在施焊部位配备灭器材。
3、每台电焊机应有专用电源控制开关。开关的保险丝容量,应为该机的1.5 倍,严禁用其它金属丝代替保险丝,完工后,切断电源。
4、必须在易爆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施焊。
5、乙炔气瓶必须装减压阀和防回装置,乙炔气瓶与氧气瓶之间距离不得小于5m,严禁平放、曝晒、距易燃易爆物品和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m。检验是否漏气,要用肥皂水,禁用明火。氧气瓶、氧气表及焊割工具上,严禁沾染油脂。
6、气瓶的购运,储存和领用必须严格执行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经常检查氧气瓶与磅表头处的螺绞是否滑牙,橡皮管是否漏气,焊枪嘴和枪身有无阻塞现象。
7、点火时,焊枪口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带有乙炔和氧气时,不准放在金属器内,以防气体逸出发生燃烧事故。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8、作业结束,应将气瓶气阀关好,拧上安全罩,检查作业地点,确认无着火危险方可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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