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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水安全交底6篇

发布时间:2022-12-02 热度:87

降水安全交底

第1篇 井点降水施工作业-安全交底

1.现场有备用的发电机及备用抽水泵,防止出现停电和水泵损坏后及时补救,防止地下水涌出。

2.对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进行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电气设备必须设防雨棚,现场配电室须采用难燃物质搭设或保护,各种用电设备均设漏电保护器,夜间施工要有足够的照明;

4.施工场地内一切电源、电路的安装和拆除,应由持证电工专管,电器必须严格接地零和设置漏电保护器,现场电线、电缆必须按规定架空,严禁拖地和乱拉、乱搭;

5.配电箱以及其他供电设备不得置于水中或者泥浆中,电线接头要牢固,并且要绝缘,输电线路必须有漏电开关;

6.在作业中如发现有安全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7.注意现场文明施工,对不用的泥浆地沟应及时填平;对正在使用的泥浆地沟(管)加强管理,不得任泥浆溢流,捞取的沉渣应及时清走。各个排污通道必须有标志,夜间有照明设备,以防踩入泥浆,跌伤行人;

8.机械设备操作时应安放平稳,防止机具突然倾倒或钻具下落造成人员伤亡或设备损坏;

9.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佩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具,严禁穿拖鞋上工地。

10.所有机械设备均需设漏电保护,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

11.机底枕木要填实,保证施工时机械不倾斜、不倾倒;

12.每次放砂管时,必须将砂管连接固定牢固,缓慢放入井中;

13.成孔施工时,施工人员必须注意力集中,不得随意远离,多人做业要相互配合,工具要远离拖拉机传动部位(如皮带等);

14.施工人员要远离泥浆池,以防落入池中;

15.打井机安装前要进行全面检查,确认传动机构、动力机构、提升机构及各支架无开焊、变形,钢丝绳起刺、断丝不超过规范要求,绳卡设置合理。

第2篇 井点降水:安全交底

工程名称

神府高速公路第13合同段

编 号

2010-03

交底项目

井点降水施工安全交底

主 讲 人

李丹

职 务

安质室主任

时 间

2010年5月22日

地 点

项目部会议室

参加人员名单:

见签到表

交底内容:

1、在班前由作业班长在布置生产任务时交待安全注意事项并形成记录。

2、进入施工现场 正确佩戴安全帽,水上作业及乘坐交通船时穿好救生衣,不得穿拖鞋、赤臂进入施工现场作业,禁止酒后作业。

3、监立水情观测预报制度。

4、严守机械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5、注意现场施工用电安全,保证电气设备接零,配电箱须加门上锁,不准倒地放置,里面不准放杂物,防止进水,内设置漏电保护器,电线不准乱接乱扯,不得有裸线及破皮现象。

6、现场照明灯具须距离地面3m以上,灯杆为干木杆或其他绝缘体。

7、非持证人员严禁进行特种作业,如焊工、电工作业等。

8、对基坑顶面周围地面进行沉降、开裂情况进行观察,出现异常采取技术措施处理。

9、基坑坡面覆盖彩条布进行防护,防止雨水冲毁坡面。

10、现场安全警示牌人为禁止损坏或随意挪用,如确实需临时移动位置,稍后须恢复。

11、基坑开挖时应确认下放有无电缆,如不确定应询问项目部电工。

12、基坑应严格按照工艺要求放坡以防坍塌。

13、基坑开挖后应在周围设置防护栏杆。

14、配置带扶手的爬梯,工施工人员通行。

14、遵守项目部制定的其它安全操作规程。

单 位

填表人

第3篇 基坑降水与排水-安全交底

1、 一般规定

(1) 排降水结束后,集水井、管井和井点孔应及时填实,恢复地面原貌或达到设计要求。、

(2) 现场施工排水,宜排入已建排水管道内。排水口宜设在远离建(构)筑物的低洼地点并保证排水畅通。

(3) 施工期间施工排降水应连续进行,不得间断;构筑物、管道及其附属构筑物未具备抗浮条件时,不得停止排降水。

(4) 施工排水不得在沟槽、基坑外漫流回渗,危及边坡稳定。

(5) 排降水机械设备的电器接线、拆卸、维护必须由电工操作,严禁非电工操作。

(6) 施工现场应备有充足的排降水设备,并宜设备用电源。

(7) 施工降水期间,应设专人对临近建(构)筑物、道路的沉降与变位进行监测。遇异常征兆,必须立即分析原因,采取防护,控制措施。

(8) 对临近建(构)筑物的排降水方案必须进行安全论证,确认能保证建(构)筑物、道路和地下设施的正常使用和安全稳定,方可进行排降水施工。

(9) 采用轻型井点、管井井点降水时,应进行降水检验,确认降水效果符合要求,降水后,通过观测井水位观测,确认水位符合施工设计规定,方可开挖沟槽或基坑。

2、 基坑排水

(1) 采用明掏排水,排水井宜布置在管道和构筑物基础的范围以外,并不得扰动地基。当构筑物基坑面积较大或基坑底部呈倒锥形时,可在基坑范围内设置,但应使排水井井筒与基础紧密连接,并在终止排水时,便于采取封堵的安全措施。

(2) 采用明沟排水,不得扰动地基,并应保证沟槽、基坑边坡的稳定。

(3) 修建排水井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排水井应设安全梯。

2) 排水井井底高程,应保证水泵吸水口距动水位以下不小于50cm。

3) 排水井处于细砂、粉砂等砂土层时,井底应采取过滤或封闭措施。

4) 排水井应根据土质、井深情况对井壁采取支护措施。

5) 排水井进水口处土质不稳定时,应采取支护措施。

6) 安装预制井筒时,井内严禁有人。

(4) 排水井应在沟槽、基坑土方开挖至地下水位以前建成。

(5) 排水沟开挖过程中,遇土质不良,应采取护坡技术措施,保持排水沟和淘槽、基坑的边坡稳定。

(6) 排水井内掏挖土方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井内环境恶劣时,两人掏挖应轮换作业,每次下井时间不宜大于1h;掏挖作业时,井上应设专人监护。

2) 上下排水井应走安全梯。

3) 掏挖过程中,应随时观察土壁和支护的变形、稳定情况,发现土壁有坍塌征兆和支护位移、井筒裂缝和歪斜现象,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撤至地面安全地带,待采取措施,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作业。

4) 在孔口1m范围内不得堆土(泥)。

(7) 排水沟应随沟槽基坑的开挖及时超前开挖,其深度不宜小于30cm。并保持排水畅通。

3、地表排水的排除

(1) 潜水泵运转中30cm水域内,人,畜不得入内。

(2) 离心泵运转中严禁人员从机七越过。

(3) 进球超过12米水域作业,必须近派熟悉水性人员,并应采取防止发生溺水事故的措施。

(4) 施工现场水域周围应设护栏和安全标志

(5) 离心式水泵吸水u应该网罩,且距动水位不得小于50cm:潜水泵泵体距动水位不得小于50cm.严禁潜水泵陷入污抛中运行。

4、 管井井点降水

(1) 成孔后,应及时安装井管。由于条件限制,不能及时安装时,必须安设围挡、防护栏杆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

(2) 电缆不得与井壁或其他尖利物摩擦遭受损伤。

(3) 管井井口必须高出地面,不得小于50cm。井口必须封闭,并设安全标志。当环境限制不允许井口高出地面时,井1:3应设在防护井内;防护井井盖应与地面同高;防护井必须盖牢。

(4) 向井管内吊装水泵时,应对准井管,不得将手脚伸入管口,严禁用电缆做吊绳。

(5) 井管安装时,吊点位置应正确,吊绳必须栓系牢固,并用控制绳保持井管平衡。向孔内下井管时,严禁手脚伸入管与孔之间。

(6) 使用深井泵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泵在试运转过程中,有明显声响、不出水、出水不连续和电流超过额定值等情况,应停泵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投入使用。

2) 停泵前应先关闭出水阀,再切断电源,锁闭闸箱。

3) 深井泵抽水的含砂率应低于0.01%。

4) 泵在运转过程中,应经常观察井中水位变化,水泵的1~2级叶轮应浸入动水位1m以下。

5、补充交底内容:

第4篇 基坑降水与排水安全交底

1、 一般规定

(1) 排降水结束后,集水井、管井和井点孔应及时填实,恢复地面原貌或达到设计要求。、

(2) 现场施工排水,宜排入已建排水管道内。排水口宜设在远离建(构)筑物的低洼地点并保证排水畅通。

(3) 施工期间施工排降水应连续进行,不得间断;构筑物、管道及其附属构筑物未具备抗浮条件时,不得停止排降水。

(4) 施工排水不得在沟槽、基坑外漫流回渗,危及边坡稳定。

(5) 排降水机械设备的电器接线、拆卸、维护必须由电工操作,严禁非电工操作。

(6) 施工现场应备有充足的排降水设备,并宜设备用电源。

(7) 施工降水期间,应设专人对临近建(构)筑物、道路的沉降与变位进行监测。遇异常征兆,必须立即分析原因,采取防护,控制措施。

(8) 对临近建(构)筑物的排降水方案必须进行安全论证,确认能保证建(构)筑物、道路和地下设施的正常使用和安全稳定,方可进行排降水施工。

(9) 采用轻型井点、管井井点降水时,应进行降水检验,确认降水效果符合要求,降水后,通过观测井水位观测,确认水位符合施工设计规定,方可开挖沟槽或基坑。

2、 基坑排水

(1) 采用明掏排水,排水井宜布置在管道和构筑物基础的范围以外,并不得扰动地基。当构筑物基坑面积较大或基坑底部呈倒锥形时,可在基坑范围内设置,但应使排水井井筒与基础紧密连接,并在终止排水时,便于采取封堵的安全措施。

(2) 采用明沟排水,不得扰动地基,并应保证沟槽、基坑边坡的稳定。

(3) 修建排水井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排水井应设安全梯。

2) 排水井井底高程,应保证水泵吸水口距动水位以下不小于50cm。

3) 排水井处于细砂、粉砂等砂土层时,井底应采取过滤或封闭措施。

4) 排水井应根据土质、井深情况对井壁采取支护措施。

5) 排水井进水口处土质不稳定时,应采取支护措施。

6) 安装预制井筒时,井内严禁有人。

(4) 排水井应在沟槽、基坑土方开挖至地下水位以前建成。

(5) 排水沟开挖过程中,遇土质不良,应采取护坡技术措施,保持排水沟和淘槽、基坑的边坡稳定。

(6) 排水井内掏挖土方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井内环境恶劣时,两人掏挖应轮换作业,每次下井时间不宜大于1h;掏挖作业时,井上应设专人监护。

2) 上下排水井应走安全梯。

3) 掏挖过程中,应随时观察土壁和支护的变形、稳定情况,发现土壁有坍塌征兆和支护位移、井筒裂缝和歪斜现象,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撤至地面安全地带,待采取措施,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作业。

4) 在孔口1m范围内不得堆土(泥)。

(7) 排水沟应随沟槽基坑的开挖及时超前开挖,其深度不宜小于30cm。并保持排水畅通。

3、地表排水的排除

(1) 潜水泵运转中30cm水域内,人,畜不得入内。

(2) 离心泵运转中严禁人员从机七越过。

(3) 进球超过12米水域作业,必须近派熟悉水性人员,并应采取防止发生溺水事故的措施。

(4) 施工现场水域周围应设护栏和安全标志

(5) 离心式水泵吸水u应该网罩,且距动水位不得小于50cm:潜水泵泵体距动水位不得小于50cm.严禁潜水泵陷入污抛中运行。

4、 管井井点降水

(1) 成孔后,应及时安装井管。由于条件限制,不能及时安装时,必须安设围挡、防护栏杆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

(2) 电缆不得与井壁或其他尖利物摩擦遭受损伤。

(3) 管井井口必须高出地面,不得小于50cm。井口必须封闭,并设安全标志。当环境限制不允许井口高出地面时,井1:3应设在防护井内;防护井井盖应与地面同高;防护井必须盖牢。

(4) 向井管内吊装水泵时,应对准井管,不得将手脚伸入管口,严禁用电缆做吊绳。

(5) 井管安装时,吊点位置应正确,吊绳必须栓系牢固,并用控制绳保持井管平衡。向孔内下井管时,严禁手脚伸入管与孔之间。

(6) 使用深井泵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泵在试运转过程中,有明显声响、不出水、出水不连续和电流超过额定值等情况,应停泵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投入使用。

2) 停泵前应先关闭出水阀,再切断电源,锁闭闸箱。

3) 深井泵抽水的含砂率应低于0.01%。

4) 泵在运转过程中,应经常观察井中水位变化,水泵的1~2级叶轮应浸入动水位1m以下。

5、补充交底内容:

第5篇 井点降水安全交底

工程名称

神府高速公路第13合同段

编 号

2010-03

交底项目

井点降水施工安全交底

主 讲 人

李丹

职 务

安质室主任

时 间

2010年5月22日

地 点

项目部会议室

参加人员名单:

见签到表

交底内容:

1、在班前由作业班长在布置生产任务时交待安全注意事项并形成记录。

2、进入施工现场 正确佩戴安全帽,水上作业及乘坐交通船时穿好救生衣,不得穿拖鞋、赤臂进入施工现场作业,禁止酒后作业。

3、监立水情观测预报制度。

4、严守机械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5、注意现场施工用电安全,保证电气设备接零,配电箱须加门上锁,不准倒地放置,里面不准放杂物,防止进水,内设置漏电保护器,电线不准乱接乱扯,不得有裸线及破皮现象。

6、现场照明灯具须距离地面3m以上,灯杆为干木杆或其他绝缘体。

7、非持证人员严禁进行特种作业,如焊工、电工作业等。

8、对基坑顶面周围地面进行沉降、开裂情况进行观察,出现异常采取技术措施处理。

9、基坑坡面覆盖彩条布进行防护,防止雨水冲毁坡面。

10、现场安全警示牌人为禁止损坏或随意挪用,如确实需临时移动位置,稍后须恢复。

11、基坑开挖时应确认下放有无电缆,如不确定应询问项目部电工。

12、基坑应严格按照工艺要求放坡以防坍塌。

13、基坑开挖后应在周围设置防护栏杆。

14、配置带扶手的爬梯,工施工人员通行。

14、遵守项目部制定的其它安全操作规程。

单 位

填表人

第6篇 井点降水施工作业安全交底

1.现场有备用的发电机及备用抽水泵,防止出现停电和水泵损坏后及时补救,防止地下水涌出。

2.对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进行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电气设备必须设防雨棚,现场配电室须采用难燃物质搭设或保护,各种用电设备均设漏电保护器,夜间施工要有足够的照明;

4.施工场地内一切电源、电路的安装和拆除,应由持证电工专管,电器必须严格接地零和设置漏电保护器,现场电线、电缆必须按规定架空,严禁拖地和乱拉、乱搭;

5.配电箱以及其他供电设备不得置于水中或者泥浆中,电线接头要牢固,并且要绝缘,输电线路必须有漏电开关;

6.在作业中如发现有安全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7.注意现场文明施工,对不用的泥浆地沟应及时填平;对正在使用的泥浆地沟(管)加强管理,不得任泥浆溢流,捞取的沉渣应及时清走。各个排污通道必须有标志,夜间有照明设备,以防踩入泥浆,跌伤行人;

8.机械设备操作时应安放平稳,防止机具突然倾倒或钻具下落造成人员伤亡或设备损坏;

9.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佩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具,严禁穿拖鞋上工地。

10.所有机械设备均需设漏电保护,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

11.机底枕木要填实,保证施工时机械不倾斜、不倾倒;

12.每次放砂管时,必须将砂管连接固定牢固,缓慢放入井中;

13.成孔施工时,施工人员必须注意力集中,不得随意远离,多人做业要相互配合,工具要远离拖拉机传动部位(如皮带等);

14.施工人员要远离泥浆池,以防落入池中;

15.打井机安装前要进行全面检查,确认传动机构、动力机构、提升机构及各支架无开焊、变形,钢丝绳起刺、断丝不超过规范要求,绳卡设置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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