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蓄水池、管沟挖土安全交底
交底内容:
一、施工作业安全要求:1. 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入场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场施工。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合格安全帽,系好下额带,锁好带扣。
2. 挖掘机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并取得主管单位颁发的资质证后持证上岗。
3. 挖土作业施工前,提前2天张贴施工通知,告知居民将施工段内车位上停放车辆及时移走,施工段内各路口张拉警戒线,并派专人看护,对需穿行施工段内道路的车辆现场看护人应及时告知车辆需绕行路线及方向,以方便小区居民出行并确保安全。
4.挖土前根据总包单位各专业提供的管网图了解地下管线布置情况和具体位置。工程作业中应避开管线和构筑物(地埋管线不详时应人工进行探沟、坑先行挖掘,确认无地下管线后在进行机械挖掘)必要时管沟、井全部采用人工挖掘,防止破坏地下管线。在现场电力、通信电缆2m 范围内和现场燃气、热力、给排水、消防等管道lm 范围内挖土时,必须在主管单位人员监护下采取人工开挖。
5.开挖槽、坑、沟深度超过1.5m,必须根据土质和浓度情况按技术交底放坡或加可靠支撑,遇边坡不稳、有坍塌危险征兆时,必须立即撤离现场。并及时报告施工负责人,采取安全可靠排险措施后,方可继续挖土。
6.槽、坑、沟必须设置人员上下坡道或安全梯。严禁攀登固壁动支撑上下,或直接从沟、坑边壁上挖洞攀登、爬上或跳下。间歇时,不得在槽、坑坡脚下休息。
7.挖土过程中遇有古墓、地下管道、电缆或其他不能辨认的异物和液体、气体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及时报告负责人,待查明处理后,再继续挖土。
8.槽、坑、沟边1m 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放机具。堆土高度不得超过1.5m。槽、坑、沟与建筑物、构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5m。开挖深度超过2m 时,必须在周边设三道牢固护身栏杆高1.5m,底部设18cm高的挡脚板,并张挂密目式安全网,设警示标识及夜间警示灯,并指派专人看护。
9.人工挖土、前后操作人员横向间距不应小于2—3m,纵向间距不得小于3m。严禁掏洞挖土。
10.机械挖土,启动前应检查离合器、液压系统及各绞接部分等,经空车试运转正常的再开始作业,机械操作中进铲不应过深,提升不应过猛,作业中不得碰撞支撑。
11.机械不得在输电线路和线路一侧工作,不论在任何情况下,机械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要求(根据现场进输电线路的电压等级定)。
12. 挖土机挖土作业上方及附近有高压线时,挖土机力臂最大展开范围与高压线最近距离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要求,应确保为安全可施工操作距离,下设专人看护在进行施工,并应符合下表:
土方铲运机械与架空输电导线的最小安全距离
输电导线电压(kv) | 1以下 | 1-15 | 20-40 | 60-110 | 220 |
允许沿输电导线垂直 方向最近距离(m) | 1.5 | 3 | 4 | 5 | 6 |
允许沿输电导线水平 方向最近距离(m) | 1 | 1.5 | 2 | 4 | 6 |
13.机械应停在坚实的地基上,如基础过差,应采取走道板等加固措施,不得将挖土机履带与挖空的基坑平行2m 停、驶。运土汽车不宜先靠近基坑平行行驶,防止塌方翻车。
14.配合挖土机的清坡、清底工人,不准在机械回转半径下工作,向汽车上卸土应在车子停稳定后进行,禁止铲斗从汽车驾驶室上越过,土石方运输车应采用北京市规定运输车辆,防止渣土遗撒污染环境。
15.场内道路应及时整修,确保车辆安全畅通,各种车辆应有专用设备负责指挥引导,车辆进出门口的人行道下,如有地下管线(道)必须铺设厚钢板,或浇筑混凝土加固。车辆出大门口前,应将轮胎冲洗干净,不污染道路。
16.打夯机工作前,应检查电源线是否有缺陷和漏电,机械运转是否正常,机械是否装置漏电开关保护,二级漏电保护要求按“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安全使用,机械不准带病运转,操作人员应带绝缘手套,并有专人负责电源线的移动,夯机操作开关必须使用定向开关,并保证动作灵敏,进线口必须加胶圈,夯机操作手柄必须加装绝缘材料,夯机电缆线不得长于50m。
17. 土方回填时,打夯机等用电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零,严禁私自拆除或移动防护设备设施及电气设备,打夯机应由两人操作,一人扶夯,一人牵线。两人必须穿绝缘靴、戴绝缘手套,电缆交缠时必须停止操作,严禁在夯机运行时砸线、隔夯扔线,转向或倒线有困难时应停机,作业后夯机必须切断电源,盘好电缆线入库存放;回填沟槽(沟)时,应按技术交底要求在沟槽两侧分层对称回填,两侧高差应符合规定要求。
18. 回填土中不应还有淤泥、腐殖土、有机物、砖、石、木块等杂物,蓄水池池体周围回填压实时应沿池子中心对称进行,严禁单侧回填。任意两侧回填的高度差不得超过一层厚度。
19. 施工中应做到“三清六好一总结”,即:活完脚底清,下班机底清,工完场地清;边坡质量好,落地土清理好,设备养护好,材料堆放好,施工质量控制好,各道工序检查好;总结。
20.当日完工后,应仔细检查工作面周围情况,清理活动物料作业范围内单元门口并确保施工作业段内人行道路无障碍,严防居民出行磕绊碰伤事故发生。如发现留有隐患的部位,应及时进行修复或继续完成至下一个部位的确认安全无隐患的结束点,方可撤离岗位。
21. 班组(队)长安排保温作业要有口头交底。对作业环境、设施、设备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作业中对违章操作行为要制止。下班后做到活完料净场地清。对全天情况作好讲评。
22. 现场临时用电应有专业电工进行操作,现场临电工应持证上岗,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否则不准进行作业。电工的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非专业电工不得进行电气作业,及维修
23. 应使用有漏电保护器的电动工具,施工现场使用的配电箱、开关箱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2005)的要求,施工人员下班或暂停施工时,必须回收并保管好移动分配电箱,并应锁好配电箱,手持电动工具操作应戴绝缘手套。
24. 施工用电必须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规定,即每一台用电设备,必须有一个专用的开关箱,每个开关箱内必须有一个电源隔离开关和一个漏电短路器(同时具有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
25. 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支架上,其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亦为0.8-1.6m;支架应坚固稳定。
上一页12下一页二、挖掘机安全操作要求:
1. 作业前应进行检查,确认大臂和铲斗运动范围内无障碍物及其他人员,鸣笛示警后方可作业。
2. 挖土时,应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放坡、堆土,严禁在机身下方掏挖,履带或轮胎应与沟槽边保持1 5m以上的安全距离。
3. 装车作业时,应待运输车辆停稳后进行,铲斗应尽量放低,并不得砸撞车辆,严禁车箱内有人。严禁铲斗从汽车驾驶室顶上越过。
4. 行走时臂杆应与履带平行,并制动回转机构,铲斗离地面宜为1m。行走坡度不得超过机械允许最大坡度,下坡用慢速行驶,严禁空挡滑行。转弯不应过急,通过松软地时应进行铺垫加固。
5. 操作人员离开驾驶室前,必须将铲斗落地并关闭发动机。
6. 不得用铲斗吊运物料。
7. 发现运转异常时应立即停机,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作业。
8. 轮胎式挖掘机在斜坡上移动时,铲斗应转向高坡一边。
9. 使用挖掘机拆除构筑物时,操作人员应分析构筑物倒塌方向,在挖掘机驾驶室与被拆除构筑物之间留有构筑物倒塌的空间。
10. 挖掘机停放场地应平整坚实,停机时必须将行走机构制动。
三、震动冲击夯安全操作要求:
1. 震动冲击夯应适用于黏性土、砂及砾石等散状物料的压实,不得在水泥路面和其他坚硬地面作业。
2.作业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各部件连接良好,无松动;
②内燃冲击夯有足够的润滑油,油门控制器转动灵活;
③电动冲击夯有可靠的接零或接地,电缆线表面绝缘完好;
3. 内燃冲击夯起动后,内燃机应怠速运转3~5min,然后逐渐加大油门,待夯机跳动稳定后,方可作业。
4. 电动冲击夯在接通电源启动后,应检查电动机旋转方向错误时应倒换相线。
5. 作业是正确掌握夯机,不的倾斜,手把不宜握的过紧,能控制夯机前进速度即可。
6.正常作业时,不得使劲往下压手把,影响夯机跳起高度。在较松的填料上作业或上坡时,可将手把稍向下压,并应能增加夯机前进速度。
7. 在需要增加密实度的地方,可通过手把控制夯机在原地夯实。
8. 根据作业要求,内燃冲击夯应通过调整油门的大小,在一定范围为内改变夯机震动频率。
9. 内燃冲击夯不宜在高速运转状态下连续作业。在内燃机高速运转时不得突然停车。
10. 电动冲击夯应有漏电保护装置,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作业时,电缆不应拉的过紧,应经常检查线头安装,不的松动引起漏电,严禁冒雨作业。
11. 作业中,当冲击夯有异常响动,应立即停机检查。
12. 当短距离转移时,应先将冲击夯把手稍向上抬起,将运输轮装入冲击夯的挂钩内。在压下把手,使重心后倾,方可推动把手转移冲击夯。
13. 作业后,应清除夯板上的泥沙和附着物,保持夯机清洁,并妥善保管。
二、手持电动工具作业安全要求:
①外壳、手柄不得出现裂缝、破损;
②电缆软线及插头等完好无损,开关动作正常,保护接零连接正确可靠;
③各部防护罩齐全牢固,电气保护装置可靠。
④机具启动后,应空载运转,应检查并确认机具联动灵活无阻。作业时,加力应平稳,不得用力过猛。
⑤作业时应防止杂物,泥尘混入电动机内,并应随时观察机壳温度,当机壳温度过高即产生碳刷火花时,应立即停机检查处理。
⑥作业中用力应均匀适当,不得用力过猛。当发生转头卡死时,应立即停机,空载运转正常后重新进行搅拌。
⑦严禁超载使用。作业中应注意音响及温升,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检查。在作业时间过长,机具温升超过60°时,应停机,自然冷却后再行作业。
⑧作业中,不得用手触摸刃具、磨片,发现其有磨钝、破损情况时,应立即停机修整或更换,然后在继续进行作业。
⑨机具运转时,不得撒手不管。
三、本工程针对性危险因素应采取防范及应急措施。
1、危险因素:
①、坍塌;
②、机具伤害或物体打击;
③、不按操作规程及交底作业;
④、触电;
2、防范措施:
①、挖槽、坑达到一定深度时,小心土方塌落,如发现土质松软,坑槽边有裂纹、下沉现象,立即停挖,撤离危险处,保护现场,及时报告,按技术交底要求放坡,由上而下挖,严禁掏挖,堆土距槽边1.5m以外,高度不超过1.5m,槽底坡脚处禁止施工人员逗留休息;
②、所有参加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作业中首先检查机械有无防护和防护是否得当,运转是否正常,及时排除危险因素、作业中不嬉戏打闹、思想集中,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按规定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用具;;
③、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技术交底施工作业;
④、作业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否则不准进行作业。设备停送电必须办理操作票,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即: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悬挂警示牌。电动机械加强维护,非专业人员不得进行电气维修、操作,设备应安装漏电保护设施,杜绝私拉乱接线路等违章作业现象;
3、应急措施:
①如发生塌方伤人,应迅速挖掘,争分夺秒救出被压者。尽早将伤员的头部露出,即可清除其口腔、鼻腔内的泥土沙石等保持呼吸道畅通,检查心跳呼吸,心跳停止立即连续进行2次人工呼吸,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搬运伤员防止肢体活动,有无骨折均用夹板固定,切忌进行热敷和按摩。
②怀疑脊柱骨折时,搬运时应使脊柱保持平行,不弯曲扭动,以防止损伤脊柱神经,伤员上下担架应有3~4人抱住头、胸、臀、腿,保持动作一致平稳,避免脊柱弯曲扭动,加重伤情。 |
针对性交底:本工程施工现场作业均在居民区内,施工作业环境比较特殊,针对本工程特点对所有作业人员做如下要求: 1.施工作业区域内,应配备灭火器,临时动火作业场所配备泡沫灭火器不少于1具和其它消防辅助器材,焊割作业必须由有证焊工操作,严格执行临时动火作业“三级”审批制度,领取动火作业许可证方能动火,动火作业区域设专人看护,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2. 使用礼貌用语,勤小区业主沟通,对居民所提出的的问题及时反映及时更改。 |
4.严格控制施工噪声,禁止嬉戏打闹、喧哗、防止扰民。
5.作业人员下班时必须把施工现场清理打扫干净。
6.严防扬尘污染,工程垃圾采用袋装,并应及时清运,对不能及时清运的袋装垃圾应及时用密目网覆盖,以方便区分居民自己装修所产生垃圾。
7.严格执行作业时间段要求,不在作业时间段以外时间进行施工作业。
作业时间:上午:8: 00—12: 00下午:2:00 —6:00
第2篇 挖土工程:安全交底
交底内容: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2、挖土中发现管道、电缆及其它埋设物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3、挖土时要注意土壁的稳定性,发现有裂缝及倾坍可能性时,人员要立即离开并及时处理。
4、人工挖土,前后操作人员间距离不应不于2~3米,堆土要在1米以外,并且高度不得超过1.5米。
5、每日或雨后必须检查土壁及支撑稳定情况,在确保安全检查情况下继续工作,并且不得将土和其它物件堆在支撑上,不得在支撑下行走或站立。
6、机械挖土,启动前应检查离合器、钢丝绳等,经空车试运转正常后再开始作业。
7、机械操作中进铲不应过深,提升不应过猛。
8、机械不得在输电线路下工作,在输电线路一侧工作,不论在任何情况下,机械的任何部位与架空的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要求。
9、机械应停在坚实的地基上,如基础过差,应采取走道板等加固措施,不得将挖土机履带与挖空的基坑平行2米停、驶。运土汽车不宜靠近基坑平行行驶,以防坍方翻车。
10、电缆两侧一米范围内应采用人工挖掘。
11、配合拉铲的清坡、清底工人,不准在机械回转半径下工作。
12、向汽车上卸土应在车子停稳定后进行,禁止铲斗从汽车驾驶室上越过。
13、基坑四周必须设置1.5公尺高护栏,要设置一定数量临时上下施工楼梯。
14、场内道路应及时整修,确保车辆安全通畅,各种车辆应有专人负责指挥引导。
15、车辆进出门口的人行道下,如有地下管线(道)必须铺设厚钢板,或浇捣砼加固。
16、基坑开挖前,必须摸清基坑下的管线排列和地质开采资料,以考虑开挖过程中的意外应急措施(流砂等特殊情况)。
17、清坡清底人员必须根据设计标高作好清底工作,不得超挖。如果超挖不得将松土回填,以免影响基础的质量。
18、开挖出的土方,要严格按照组织设计堆放,不得堆于基坑外侧,以免引起地面堆载超荷引起土体位移、板桩位移或支撑破坏。
19、开挖土方必须有挖土令。
第3篇 蓄水池、管沟挖土-安全交底
交底内容:
一、施工作业安全要求:
1. 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入场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场施工。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合格安全帽,系好下额带,锁好带扣。
2. 挖掘机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并取得主管单位颁发的资质证后持证上岗。
3. 挖土作业施工前,提前2天张贴施工通知,告知居民将施工段内车位上停放车辆及时移走,施工段内各路口张拉警戒线,并派专人看护,对需穿行施工段内道路的车辆现场看护人应及时告知车辆需绕行路线及方向,以方便小区居民出行并确保安全。
4.挖土前根据总包单位各专业提供的管网图了解地下管线布置情况和具体位置。工程作业中应避开管线和构筑物(地埋管线不详时应人工进行探沟、坑先行挖掘,确认无地下管线后在进行机械挖掘)必要时管沟、井全部采用人工挖掘,防止破坏地下管线。在现场电力、通信电缆2m 范围内和现场燃气、热力、给排水、消防等管道lm 范围内挖土时,必须在主管单位人员监护下采取人工开挖。
5.开挖槽、坑、沟深度超过1.5m,必须根据土质和浓度情况按技术交底放坡或加可靠支撑,遇边坡不稳、有坍塌危险征兆时,必须立即撤离现场。并及时报告施工负责人,采取安全可靠排险措施后,方可继续挖土。
6.槽、坑、沟必须设置人员上下坡道或安全梯。严禁攀登固壁动支撑上下,或直接从沟、坑边壁上挖洞攀登、爬上或跳下。间歇时,不得在槽、坑坡脚下休息。
7.挖土过程中遇有古墓、地下管道、电缆或其他不能辨认的异物和液体、气体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及时报告负责人,待查明处理后,再继续挖土。
8.槽、坑、沟边1m 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放机具。堆土高度不得超过1.5m。槽、坑、沟与建筑物、构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5m。开挖深度超过2m 时,必须在周边设三道牢固护身栏杆高1.5m,底部设18cm高的挡脚板,并张挂密目式安全网,设警示标识及夜间警示灯,并指派专人看护。
9.人工挖土、前后操作人员横向间距不应小于2—3m,纵向间距不得小于3m。严禁掏洞挖土。
10.机械挖土,启动前应检查离合器、液压系统及各绞接部分等,经空车试运转正常的再开始作业,机械操作中进铲不应过深,提升不应过猛,作业中不得碰撞支撑。
11.机械不得在输电线路和线路一侧工作,不论在任何情况下,机械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要求(根据现场进输电线路的电压等级定)。
12. 挖土机挖土作业上方及附近有高压线时,挖土机力臂最大展开范围与高压线最近距离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要求,应确保为安全可施工操作距离,下设专人看护在进行施工,并应符合下表:
土方铲运机械与架空输电导线的最小安全距离
输电导线电压(kv)
1以下
1-15
20-40
60-110
220
允许沿输电导线垂直
方向最近距离(m)
1.5
3
4
5
6
允许沿输电导线水平
方向最近距离(m)
1
1.5
2
4
6
13.机械应停在坚实的地基上,如基础过差,应采取走道板等加固措施,不得将挖土机履带与挖空的基坑平行2m 停、驶。运土汽车不宜先靠近基坑平行行驶,防止塌方翻车。
14.配合挖土机的清坡、清底工人,不准在机械回转半径下工作,向汽车上卸土应在车子停稳定后进行,禁止铲斗从汽车驾驶室上越过,土石方运输车应采用北京市规定运输车辆,防止渣土遗撒污染环境。
15.场内道路应及时整修,确保车辆安全畅通,各种车辆应有专用设备负责指挥引导,车辆进出门口的人行道下,如有地下管线(道)必须铺设厚钢板,或浇筑混凝土加固。车辆出大门口前,应将轮胎冲洗干净,不污染道路。
16.打夯机工作前,应检查电源线是否有缺陷和漏电,机械运转是否正常,机械是否装置漏电开关保护,二级漏电保护要求按“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安全使用,机械不准带病运转,操作人员应带绝缘手套,并有专人负责电源线的移动,夯机操作开关必须使用定向开关,并保证动作灵敏,进线口必须加胶圈,夯机操作手柄必须加装绝缘材料,夯机电缆线不得长于50m。
17. 土方回填时,打夯机等用电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零,严禁私自拆除或移动防护设备设施及电气设备,打夯机应由两人操作,一人扶夯,一人牵线。两人必须穿绝缘靴、戴绝缘手套,电缆交缠时必须停止操作,严禁在夯机运行时砸线、隔夯扔线,转向或倒线有困难时应停机,作业后夯机必须切断电源,盘好电缆线入库存放;回填沟槽(沟)时,应按技术交底要求在沟槽两侧分层对称回填,两侧高差应符合规定要求。
18. 回填土中不应还有淤泥、腐殖土、有机物、砖、石、木块等杂物,蓄水池池体周围回填压实时应沿池子中心对称进行,严禁单侧回填。任意两侧回填的高度差不得超过一层厚度。
19. 施工中应做到“三清六好一总结”,即:活完脚底清,下班机底清,工完场地清;边坡质量好,落地土清理好,设备养护好,材料堆放好,施工质量控制好,各道工序检查好;总结。
20.当日完工后,应仔细检查工作面周围情况,清理活动物料作业范围内单元门口并确保施工作业段内人行道路无障碍,严防居民出行磕绊碰伤事故发生。如发现留有隐患的部位,应及时进行修复或继续完成至下一个部位的确认安全无隐患的结束点,方可撤离岗位。
21. 班组(队)长安排保温作业要有口头交底。对作业环境、设施、设备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作业中对违章操作行为要制止。下班后做到活完料净场地清。对全天情况作好讲评。
22. 现场临时用电应有专业电工进行操作,现场临电工应持证上岗,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否则不准进行作业。电工的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非专业电工不得进行电气作业,及维修
23. 应使用有漏电保护器的电动工具,施工现场使用的配电箱、开关箱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2005)的要求,施工人员下班或暂停施工时,必须回收并保管好移动分配电箱,并应锁好配电箱,手持电动工具操作应戴绝缘手套。
24. 施工用电必须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规定,即每一台用电设备,必须有一个专用的开关箱,每个开关箱内必须有一个电源隔离开关和一个漏电短路器(同时具有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
25. 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支架上,其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亦为0.8-1.6m;支架应坚固稳定。
二、挖掘机安全操作要求:
1. 作业前应进行检查,确认大臂和铲斗运动范围内无障碍物及其他人员,鸣笛示警后方可作业。
2. 挖土时,应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放坡、堆土,严禁在机身下方掏挖,履带或轮胎应与沟槽边保持1 5m以上的安全距离。
3. 装车作业时,应待运输车辆停稳后进行,铲斗应尽量放低,并不得砸撞车辆,严禁车箱内有人。严禁铲斗从汽车驾驶室顶上越过。
4. 行走时臂杆应与履带平行,并制动回转机构,铲斗离地面宜为1m。行走坡度不得超过机械允许最大坡度,下坡用慢速行驶,严禁空挡滑行。转弯不应过急,通过松软地时应进行铺垫加固。
5. 操作人员离开驾驶室前,必须将铲斗落地并关闭发动机。
6. 不得用铲斗吊运物料。
7. 发现运转异常时应立即停机,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作业。
8. 轮胎式挖掘机在斜坡上移动时,铲斗应转向高坡一边。
9. 使用挖掘机拆除构筑物时,操作人员应分析构筑物倒塌方向,在挖掘机驾驶室与被拆除构筑物之间留有构筑物倒塌的空间。
10. 挖掘机停放场地应平整坚实,停机时必须将行走机构制动。
三、震动冲击夯安全操作要求:
1. 震动冲击夯应适用于黏性土、砂及砾石等散状物料的压实,不得在水泥路面和其他坚硬地面作业。
2.作业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各部件连接良好,无松动;
②内燃冲击夯有足够的润滑油,油门控制器转动灵活;
③电动冲击夯有可靠的接零或接地,电缆线表面绝缘完好;
3. 内燃冲击夯起动后,内燃机应怠速运转3~5min,然后逐渐加大油门,待夯机跳动稳定后,方可作业。
4. 电动冲击夯在接通电源启动后,应检查电动机旋转方向错误时应倒换相线。
5. 作业是正确掌握夯机,不的倾斜,手把不宜握的过紧,能控制夯机前进速度即可。
6.正常作业时,不得使劲往下压手把,影响夯机跳起高度。在较松的填料上作业或上坡时,可将手把稍向下压,并应能增加夯机前进速度。
7. 在需要增加密实度的地方,可通过手把控制夯机在原地夯实。
8. 根据作业要求,内燃冲击夯应通过调整油门的大小,在一定范围为内改变夯机震动频率。
9. 内燃冲击夯不宜在高速运转状态下连续作业。在内燃机高速运转时不得突然停车。
10. 电动冲击夯应有漏电保护装置,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作业时,电缆不应拉的过紧,应经常检查线头安装,不的松动引起漏电,严禁冒雨作业。
11. 作业中,当冲击夯有异常响动,应立即停机检查。
12. 当短距离转移时,应先将冲击夯把手稍向上抬起,将运输轮装入冲击夯的挂钩内。在压下把手,使重心后倾,方可推动把手转移冲击夯。
13. 作业后,应清除夯板上的泥沙和附着物,保持夯机清洁,并妥善保管。
二、手持电动工具作业安全要求:
①外壳、手柄不得出现裂缝、破损;
②电缆软线及插头等完好无损,开关动作正常,保护接零连接正确可靠;
③各部防护罩齐全牢固,电气保护装置可靠。
④机具启动后,应空载运转,应检查并确认机具联动灵活无阻。作业时,加力应平稳,不得用力过猛。
⑤作业时应防止杂物,泥尘混入电动机内,并应随时观察机壳温度,当机壳温度过高即产生碳刷火花时,应立即停机检查处理。
⑥作业中用力应均匀适当,不得用力过猛。当发生转头卡死时,应立即停机,空载运转正常后重新进行搅拌。
⑦严禁超载使用。作业中应注意音响及温升,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检查。在作业时间过长,机具温升超过60°时,应停机,自然冷却后再行作业。
⑧作业中,不得用手触摸刃具、磨片,发现其有磨钝、破损情况时,应立即停机修整或更换,然后在继续进行作业。
⑨机具运转时,不得撒手不管。
三、本工程针对性危险因素应采取防范及应急措施。
1、危险因素:
①、坍塌;
②、机具伤害或物体打击;
③、不按操作规程及交底作业;
④、触电;
2、防范措施:
①、挖槽、坑达到一定深度时,小心土方塌落,如发现土质松软,坑槽边有裂纹、下沉现象,立即停挖,撤离危险处,保护现场,及时报告,按技术交底要求放坡,由上而下挖,严禁掏挖,堆土距槽边1.5m以外,高度不超过1.5m,槽底坡脚处禁止施工人员逗留休息;
②、所有参加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作业中首先检查机械有无防护和防护是否得当,运转是否正常,及时排除危险因素、作业中不嬉戏打闹、思想集中,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按规定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用具;;
③、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技术交底施工作业;
④、作业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否则不准进行作业。设备停送电必须办理操作票,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即: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悬挂警示牌。电动机械加强维护,非专业人员不得进行电气维修、操作,设备应安装漏电保护设施,杜绝私拉乱接线路等违章作业现象;
3、应急措施:
①如发生塌方伤人,应迅速挖掘,争分夺秒救出被压者。尽早将伤员的头部露出,即可清除其口腔、鼻腔内的泥土沙石等保持呼吸道畅通,检查心跳呼吸,心跳停止立即连续进行2次人工呼吸,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搬运伤员防止肢体活动,有无骨折均用夹板固定,切忌进行热敷和按摩。
②怀疑脊柱骨折时,搬运时应使脊柱保持平行,不弯曲扭动,以防止损伤脊柱神经,伤员上下担架应有3~4人抱住头、胸、臀、腿,保持动作一致平稳,避免脊柱弯曲扭动,加重伤情。
③、如发生人员触电急救要点是:动作迅速,救护得法,切不可惊慌失措,束手无策。要贯彻“迅速、就地、正确、坚持”的触电急救八字方针。发现有人触电,首先要尽快使触电者脱离电源(脱离电源应采取绝缘措施),然后根据触电者的具体症状进行对症施救。
针对性交底:本工程施工现场作业均在居民区内,施工作业环境比较特殊,针对本工程特点对所有作业人员做如下要求:
1.施工作业区域内,应配备灭火器,临时动火作业场所配备泡沫灭火器不少于1具和其它消防辅助器材,焊割作业必须由有证焊工操作,严格执行临时动火作业“三级”审批制度,领取动火作业许可证方能动火,动火作业区域设专人看护,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2. 使用礼貌用语,勤小区业主沟通,对居民所提出的的问题及时反映及时更改。
3. 严禁酒后施工作业,现场作业禁止吸烟、赤脚、光背。
4.严格控制施工噪声,禁止嬉戏打闹、喧哗、防止扰民。
5.作业人员下班时必须把施工现场清理打扫干净。
6.严防扬尘污染,工程垃圾采用袋装,并应及时清运,对不能及时清运的袋装垃圾应及时用密目网覆盖,以方便区分居民自己装修所产生垃圾。
7.严格执行作业时间段要求,不在作业时间段以外时间进行施工作业。
作业时间:上午:8: 00—12: 00下午:2:00 —6:00
第4篇 机械挖土技术安全交底
施工单位:__工业安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5月31日编号:001
工程名称
bba-60u华晨宝马新工厂三期总装车间工程
交底部位
基坑开挖
共 页
第 页
交底内容:
机械挖土
1 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和民用建筑物、构筑物的大型基坑(槽)、管沟以及大面积平整场地等机械挖土。
2 施工准备
2.1 主要机具:
2.1.1 挖土机械有:挖土机、推土机、铲运机、自卸汽车等。
2.1.2 一般机具有:铁锹(尖、平头两种)、手推车、小白线或20号铅丝和钢卷尺以及坡度尺等。
2.2 作业条件:
2.2.1 土方开挖前,应根据施工方案的要求,将施工区域内的地下、地上障碍物清除和处理完毕。
2.2.2 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位置或场地的定位控制线(桩)、标准水平桩及开槽的灰线尺寸,必须经过检验合格;并办完预检手续。
2.2.3 夜间施工时,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应设置明显标志,并要合理安排开挖顺序,防止错挖或超挖。
2.2.4 开挖有地下水位的基坑槽、管沟时,应根据当地工程地质资料,采取措施降低地下水位。一般要降至开挖面以下0.5m,然后才能开挖。
2.2.5 施工机械进入现场所经过的道路、桥梁和卸车设施等,应事先经过检查,必要时要进行加固或加宽等准备工作。
2.2.6 选择土方机械,应根据施工区域的地形与作业条件、土的类别与厚度、总工程量和工期综合考虑,以能发挥施工机械的效率来确定,编好施工方案。
2.2.7 施工区域运行路线的布置,应根据作业区域工程的大小、机械性能、运距和地形起伏等情况加以确定。
2.2.8 在机械施工无法作业的部位和修整边坡坡度、清理槽底等,均应配备人工进行。
2.2.9熟悉图纸,做好技术交底。
3 操作工艺
3.1 工艺流程:
确定开挖的顺序和坡度
→
分段分层平均下挖
→
修边和清底
3.2 坡度的确定:
3.2.1 在天然湿度的土中,开挖基础坑(槽)、管沟时,当挖土深度不超过下列数值规定时,可不放坡,不加支撑。
3.2.1.1 密实、中密的砂土和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砂土)一1.0rn。
3.2.1.2 硬塑、可塑的粘质粉土及粉质粘土一1.25m。
3.2.1.3 硬塑、可塑的粘土和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粘性土)—1.5m。
3.2.1.4 坚硬性粘土一2.0m。
3.2.2 超过上述规定深度,在5m以内时,当土具有天然湿度、构造均匀、水文地质条件好,且无地下水,不加支撑的基坑(槽)和管沟,必须放坡。边坡最陡坡度应符合表l-3的规定。
各类土的边坡坡度表1-3
边 坡 坡 度 (高∶宽)
坡顶无荷载
坡顶有静载
坡顶有动载
1
中密的砂土
1∶1.00
1∶1.25
1∶1.50
2
中密的碎石类土 (充填物为砂土)
1∶0.75
1∶1.00
1∶1.25
3
硬塑的轻亚粘土
1∶0.67
1∶0.75
1∶1.00
4
中密的碎石类土 (充填物为粘性土)
1∶0.50
1∶0.67
1∶0.75
5
硬塑的亚粘土、粘土
1∶0.33
1∶0.50
1∶0.67
6
老黄土
1∶0.10
1∶0.25
1∶0.33
7
软土 (经井点降水后)
1∶1.00
—
—
注:当有成熟经验时,可不受本表限制。
3.2.3 使用时间较长的临时性挖方边坡坡度,应根据工程地质和边坡高度,结合当地同类土体的稳定坡度值确定。如地质条件好,土(岩)质较均匀,高度在10m以内的临时性挖方边坡坡度应按表1-4确定:
各类土的挖方边坡坡度表1-4
项次
土 的 类 别
边坡坡度 (高∶宽)
1
砂土 (不包括细砂、粉砂)
1∶1.25~1∶1.15
2
坚硬
1∶0.75~1∶1.00
硬塑
1∶1.0~1∶1.25
充填坚硬、硬塑性粘土
1∶0.5~1∶1.00
充填砂土
1∶1.00~1∶1.50
注:当有成熟经验时,可不受本表限制。
3.2.4 挖方经过不同类别土(岩)层或深度超过10m时,其边坡可做成折线形或台阶形。
3.2.5城市挖方因邻近建筑物限制,而采用护坡桩时,可以不放坡,但要有护坡桩的施工方案。
3.3 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应合理确定开挖顺序、路线及开挖深度。
3.3.1 采用推土机开挖大型基坑(槽)时,一般应从两端或顶端开始(纵向)推土,把土推向中部或顶端,暂时堆积,然后再横向将土推离基坑(槽)的两侧。
3.3.2 采用铲运机开挖大型基坑(槽)时,应纵向分行、分层按照坡度线向下铲挖,但每层的中心线地段应比两边稍高一些,以防积水。
3.3.3 采用反铲、拉铲挖土机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其施工方法有两种;
3.3.3.1 端头挖土法:挖土机从基坑(槽)或管沟的端头以倒退行驶的方法进行开挖。自卸汽车配置在挖土机的两侧装运土。
3.3.3.2 侧向挖土法:挖土机一面沿着基坑(槽)或管沟的一侧移动,自卸汽车在另一侧装运土。
3.3.4 挖土机沿挖方边缘移动时,机械距离边坡上缘的宽度不得小于基坑(槽)或管沟深度的1/2。如挖土深度超过5m时,应按专业性施工方案来确定。
3.4 土方开挖宜从上到下分层分段依次进行。随时作成一定坡势,以利泄水。
3.4.l 在开挖过程中,应随时检查槽壁和边坡的状态。深度大于1.5m时,根据土质变化情况,应做好基坑(槽)或管沟的支撑准备,以防坍陷。
3.4.2 开挖基坑(槽)和管沟,不得挖至设计标高以下,如不能准确地挖至设计基底标高时,可在设计标高以上暂留一层土不挖,以便在抄平后,由人工挖出。
暂留土层:一般铲运机、推土机挖土时,为20cm左右;挖土机用反铲、正铲和拉铲挖土时,为30cm左右为宜。
3.4.3 在机械施工挖不到的土方,应配合人工随时进行挖掘,并用手推车把土运到机械挖到的地方,以便及时用机械挖走。
3.5 修帮和清底。在距槽底设计标高50cm槽帮处,抄出水平线,钉上小木撅,然后用人工将暂留土层挖走。同时由两端轴线(中心线)引桩拉通线(用小线或铅丝),检查距槽边尺寸,确定槽宽标准,以此修整槽边。最后清除槽底土方。
3.5.1 槽底修理铲平后,进行质量检查验收。
3.5.2 开挖基坑(槽)的土方,在场地有条件堆放时,一定留足回填需用的好土;多余的土方,应一次运走,避免二次搬运。
3.6 雨、冬期施工:
3.6.1 土方开挖一般不宜在雨季进行,否则工作面不宜过大,应逐段、逐片分期完成。
3.6.2 雨期施工在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应注意边坡稳定。必要时可适当放缓边坡坡度,或设置支撑。同时应在坑(槽)外侧围以土堤或开挖水沟,防止地面水流入。经常对边坡、支撑、土堤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4 质量标准
4.1 保证项目:
4.1.1 柱基、基坑、基槽、管沟和场地的基土土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严禁扰动。
4.2 允许偏差项目,见表l-5。
土方工程的挖方和场地平整允许偏差值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 (mm)
检 验 方 法
2
3
表面标高
长度、宽度
边坡偏陡
+0 -50
-0
不允许
用水准仪检查
用经纬仪、拉线和尺量检查
观察或用坡度尺检查
表1-5
5 成品保护
5.1 对定位标准桩、轴线引桩、标准水准点、龙门板等,挖运土时不得撞碰、也不得在龙门板上休息。并应经常测量和校核其平面位置、水平标高和边坡坡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定位标准桩和标准水准点也应定期复测和检查是否正确。
5.2 土方开挖时,应防止邻近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管线等发生下沉和变形。必要时应与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协商,采取防护措施,并在施工中进行沉降或位移观测。
5.3 施工中如发现有文物或古墓等,应妥善保护,并应及时报请当地有关部门处理,方可继续施工。如发现有测量用的永久性标桩或地质、地震部门设置的长期观测点等,应加以保护。在敷设有地上或地下管线、电缆的地段进行土方施工时,应事先取得有关管理部门的书面同意,施工中应采取措施,以防止损坏管线,造成严重事故。
6 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6.l 基底超挖:开挖基坑(槽)管沟不得超过基底标高。如个别地方超挖时,其处理方法应取得设计单位的同意,不得私自处理。
6.2 基底未保护:基坑(槽)开挖后应尽量减少对基土的扰动。如遇基础不能及时施工时,可在基底标高以上预留30cm土层不挖,待做基础时再挖。
6.3 施工顺序不合理:应严格按施工方案规定的施工顺序进行土方开挖施工,应注意宜先从低处开挖,分层、分段依次进行,形成一定坡度,以利排水。
6.4 施工机械下沉:施工时必须了解土质和地下水位情况。推土机、铲运机一般需要在地下水位0.5m以上推铲土;挖土机一般需要在地下水位0.8m以上挖土,以防机械自重下沉。正铲挖土机挖方的台阶高度,不得超过最大挖掘高度的1.2倍。
6.5 开挖尺寸不足,边坡过陡:基坑(槽)或管沟底部的开挖宽度和坡度,除应考虑结构尺寸要求外,应根据施工需要增加工作面宽度,如排水设施、支撑结构等所需的宽度。
6.6 雨季施工时,基槽、坑底应预留30cm土层,在打混凝土垫层前再挖至设计标高。
7 质量记录
本工艺标准应具备以下质量记录:
7.1 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7.2工程定位测量记录。
技术负责人:
hit监理公司:
交底人:
hit:总装车间项目监理部:
接交人:
沈阳工业安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5篇 挖土工程安全交底
交底内容: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2、挖土中发现管道、电缆及其它埋设物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3、挖土时要注意土壁的稳定性,发现有裂缝及倾坍可能性时,人员要立即离开并及时处理。
4、人工挖土,前后操作人员间距离不应不于2~3米,堆土要在1米以外,并且高度不得超过1.5米。
5、每日或雨后必须检查土壁及支撑稳定情况,在确保安全检查情况下继续工作,并且不得将土和其它物件堆在支撑上,不得在支撑下行走或站立。
6、机械挖土,启动前应检查离合器、钢丝绳等,经空车试运转正常后再开始作业。
7、机械操作中进铲不应过深,提升不应过猛。
8、机械不得在输电线路下工作,在输电线路一侧工作,不论在任何情况下,机械的任何部位与架空的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要求。
9、机械应停在坚实的地基上,如基础过差,应采取走道板等加固措施,不得将挖土机履带与挖空的基坑平行2米停、驶。运土汽车不宜靠近基坑平行行驶,以防坍方翻车。
10、电缆两侧一米范围内应采用人工挖掘。
11、配合拉铲的清坡、清底工人,不准在机械回转半径下工作。
12、向汽车上卸土应在车子停稳定后进行,禁止铲斗从汽车驾驶室上越过。
13、基坑四周必须设置1.5公尺高护栏,要设置一定数量临时上下施工楼梯。
14、场内道路应及时整修,确保车辆安全通畅,各种车辆应有专人负责指挥引导。
15、车辆进出门口的人行道下,如有地下管线(道)必须铺设厚钢板,或浇捣砼加固。
16、基坑开挖前,必须摸清基坑下的管线排列和地质开采资料,以考虑开挖过程中的意外应急措施(流砂等特殊情况)。
17、清坡清底人员必须根据设计标高作好清底工作,不得超挖。如果超挖不得将松土回填,以免影响基础的质量。
18、开挖出的土方,要严格按照组织设计堆放,不得堆于基坑外侧,以免引起地面堆载超荷引起土体位移、板桩位移或支撑破坏。
19、开挖土方必须有挖土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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