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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安全技术交底7篇

发布时间:2022-12-16 热度:74

材料安全技术交底

第1篇 脚手架材料安全交底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建设单位
分项工程名称作业部位
交底部门交底人施工期限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接受交底班组或员工签名:
交底内容:                                                        (1)杉篙:以扒皮衫篙和其他坚韧的圆木为标准。标准的立杆、顺水杆、斜撑杆、剪刀撑杆的杆长为4~10m,小头有效直径不得小于8cm。不得使用杨木、柳木、桦木、椴木、油松和有腐朽、枯节,劈裂缺陷的木杆。                                                        (2)绑扎材料,术脚手架节点处绑扎应采用8号镀锌铁丝。某些受力不大的脚手架,也可用l0号镀锌铁丝。无镀锌铁丝时,也可用直径4mm的铜丝代替.但使用前应进行回火处理。铁丝不得作为钢管脚手架的绑扎材料。                                                        (3)木质排木:长度以2~3m为标准,其小头有效直径不得小于9cm。                                                        (4)木质脚手板;脚手板可采用钢、木材料两种,每块重量不宜大于30k.木脚手板应采用衫木或松木制作,长度为2~6m,厚5cm,宽23~25cm.不得使用有腐朽.裂缝、有斜纹及大横透节的板材。两端应设置径为4mm的镀锌钢丝箍两道。                                                        (5)钢管脚手架:钢管材料应符含下列要求t                                                        ①脚手架钢管:采用外径48~51mm,壁厚3~3.5mm的管材.钢管应平直光滑.无裂缝、结疤、分层、错位,硬弯、毛刺,压痕和深的捌道.钢管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钢管必须涂有防绣漆并严禁打孔。每根脚手架钢管的最大重量不应大于25k9。                                                        ②扣件:采用可锻造铸铁制作的扣件,新扣件必须有产品合格证。旧扣件使用前应进行质量检查,有裂缝、变形的严禁使用。出现滑丝的螺栓必须更换。                                                        ③脚手板:冲压新钢脚手板钢板必须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板长度为l.5~3.6m,厚2~3mm。肋高5cm,宽23~25cm,其表面锈蚀斑点直径不大于5mm,并沿横截面方向不得多于3处。脚手板的一端应压有连接卡口.以便铺设时扣住另一块板的端部,板面应冲有防滑圆孔。    .                                                        (6)工具式钢管脚手架的杆件及配件必须符合规定的要求,严禁使用焊口开裂、严重锈蚀、扭曲变形的杆件及配件。                                                        (7)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应采用可锻铸铁制作的扣件;采用其他材料制作的扣件.应经试验证明其质量符合该标准后方可使用。                                                        (8)安全网;宽度不得小于3m,长度不得大于6m,网眼5cm左右但不得大于l0cm.必须使用维纶、锦纶、尼龙等材料编制的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网.严禁使用损坏或腐朽的安全网和丙纶网。密目网,小眼网(密目安全网)和金属网只准做立网使用。
补充作业指导内容:

第2篇 材料堆放和仓贮安全交底

1.各种易燃性材料应设材料场,对各种易燃性材料(如汽油、酒精、电石、氧气、酸液、松香水、各种油漆等)应设专用仓库并由有保管经验和了解该物品性质的人员负责管理,对有危险性或相互抵触的物品应分别存放。堆放场所禁止烟火和住宿。

2.杉条、木料、木制品应分别码垛平整,垛间应保持2m间距。杉垛两侧应有木桩固定。木料垛每高40cm应垫横木一层,堆码高度不应超过1.5m。

3.混凝土构件堆放安全要求:

(1) 指挥人员应以色旗、手势、哨子等进行指挥。操作前应使全体人员统一熟悉指挥信号,指挥人应站在视线良好的位置上,但不得站在无护栏的墙头和吊物易碰触的位置上。

(2) 操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高处作业应配挂安全带或设安全护栏。工作前严禁饮酒,作业时严禁穿拖鞋、硬底鞋或易滑鞋操作。

(3) 建筑物外围必须设置安全网或防护栏杆,操作人应避开物件吊运路线和物件悬空时的垂直下方,并不得用手抓住运行中的起重绳索和滑车。

(4) 凡起重区均应按规定避开输电线路,或采取防护措施,并且应划出危险区域和设置警示标志,禁止非有关人员停留和通行。交通要道应设专人警戒。

(5) 起重所用的材料、工具(如主拔杆、风缆、地锚、滑车、吊钩、钢丝绳、卷扬机和卡具等)应经常检查、保养和加油,发现不正常时,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4.袋装水泥仓库应按出厂日期先后按次序堆放整齐顺直,放置在钢、木平台上,台底必须通风防潮,其高度一般不超过10袋,四周不得紧靠墙壁(距离墙壁不少于80cm)。使用时应自上而下逐层取用。

5.钢筋或钢制品堆放应在有遮盖的场所,钢筋不得伸进道路之内。

6.堆放砂、石、泥土、煤渣等颗粒材料,禁止紧贴建筑物的墙壁。

7.堆放白灰场地不得靠近木电杆及易燃品,也不得用木质易燃品做周围挡板。

第3篇 爆破材料运输及储存-安全交底

1.爆破材料的运输

(1)装卸爆破材料时,应轻拿轻放,不得产生摩擦、震动、撞击、抛掷、倒转、坠落,堆放应平稳,不得散装、改装或倒放。

(2)不同性质的炸药、雷管、传爆线、导爆管等均不得在同一车辆、车厢、船舱内装运。

(3)运输爆破材料的车船,应遮盖、捆紧,雨雪天运输时,必须作好防雨防滑等措施。同时必须要有熟悉爆炸性能的专人押运,除押运人外,任何人不得乘坐。

(4)运输爆破材料应使用专车、专船。不得使用自卸汽车、拖车等不合要求的车辆运输,如用柴油车运输时,应有防止产生静电火花的措施。

(5)用汽车运输时,车厢内应清洁,不得放有铁器,装卸不得超过容许载重量的2/3,车速不许超过20km/h。

(6)运输爆破材料的车辆,其相互间的最小距离,在平坦道路上,汽车50m,人力车5m;在上、下山坡路上,汽车500m,人力车lore。

(7)运输爆破材料的车辆,禁止接近明火、蒸气、高温、电源、磁场以及易燃危险品。如遇中途停车,必须离开民房、桥梁、铁路200m以上。

(8)严禁在衣袋中携带炸药和雷管等爆破材料。

2.爆破材料的贮存

(1)贮存爆破器材的仓库必须干燥、通风,室内温度应保持在18'c-30'c之间,相对湿度≤65%,库房周围5m以内颓将一切树木、干草和草皮清除干净,库内应设消防设备。

(2)炸药贮存前必须严格检查,不同性质和不同批号的炸药不得混堆在一起,尤其是硝化甘油类炸药必须单独存放。

(3)爆破材料的贮存仓库与住宅区、工厂、铁路桥梁、公路干线等建筑物的安全距离应该太于下表的要求:

爆破材料离建暂物、构筑物的安全距离

项目

单位

炸药库容量(t)

0.25

0.50

2.0

8.0

16.0

距有爆炸性的工厂

距目房、工厂、集镇、火车站

距铁路线

距公路干线

m

m

m

m

200

200

50

40

250

250

100

60

300

300

150

80

400

400

200

100

500

450

250

120

(4)库房内的成箱炸药,应按指定地点堆在木垫板上,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7m(成箱硝化甘油炸药只准放二层),堆放宽度不超过2m,堆与堆之间应有不小于1.3m宽的通道,药堆与墙壁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0.3m。

(5)爆破材料(炸药和雷管)箱盒堆放时应平放,不得倒放,移动时严禁抛掷、拖拉、推送、敲打、碰撞。

(6)炸药和雷管应分开贮存,两库房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殉爆安全距离,一般不得小于下表的要求。

雷管与炸药两库的巡全距离

仓库内雷管数量

(个)

到炸药库的距离

(m)

仓库内雷管数量

(个)

到炸药库的距离

(m)

1000

5000

10000

15000

20000

30000

50000

2

4.5

6.0

7.5

8.5

10.0

13.5

75000

100000

150000

200000

300000

400000

500000

16.5

19.0

24.0

27.0

33.0

38.0

43.0

(7)爆破材料仓库必须设专人警卫,并应严格执行保管、消防等有关制度,严防破坏、偷窃或其他意外事故。

(8)要建立天桥的出入仓库制度,并应穿钉鞋、带武器、持敞口灯、带火柴及其他易燃品进入库内,同时不准在库房内吸烟。

(9)建立爆破材料的领、退、用制度,仓库内开启药箱。

(10)炸药及雷管应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的或对其质量有怀疑的爆破材料,应经过检验定性、符合质量要求时,方呆使用。

(11)炸药库内必须使用安全照明设备:雷管库内只准使用绝缘外壳的手电筒。

(12)烛破材料库房应设有避雷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13)雷管库内应严防虫、鼠等动物啃咬,以防引起雷管爆炸或失效,并应放在专用木箱内。

(14)施工现场临时仓库内爆破材料的贮存数量:炸红不得超过3t10000个和相应的导火索

第4篇 爆破材料运输及储存安全交底

1.爆破材料的运输

(1)装卸爆破材料时,应轻拿轻放,不得产生摩擦、震动、撞击、抛掷、倒转、坠落,堆放应平稳,不得散装、改装或倒放。

(2)不同性质的炸药、雷管、传爆线、导爆管等均不得在同一车辆、车厢、船舱内装运。

(3)运输爆破材料的车船,应遮盖、捆紧,雨雪天运输时,必须作好防雨防滑等措施。同时必须要有熟悉爆炸性能的专人押运,除押运人外,任何人不得乘坐。

(4)运输爆破材料应使用专车、专船。不得使用自卸汽车、拖车等不合要求的车辆运输,如用柴油车运输时,应有防止产生静电火花的措施。

(5)用汽车运输时,车厢内应清洁,不得放有铁器,装卸不得超过容许载重量的2/3,车速不许超过20km/h。

(6)运输爆破材料的车辆,其相互间的最小距离,在平坦道路上,汽车50m,人力车5m;在上、下山坡路上,汽车500m,人力车lore。

(7)运输爆破材料的车辆,禁止接近明火、蒸气、高温、电源、磁场以及易燃危险品。如遇中途停车,必须离开民房、桥梁、铁路200m以上。

(8)严禁在衣袋中携带炸药和雷管等爆破材料。

2.爆破材料的贮存

(1)贮存爆破器材的仓库必须干燥、通风,室内温度应保持在18'c-30'c之间,相对湿度≤65%,库房周围5m以内颓将一切树木、干草和草皮清除干净,库内应设消防设备。

(2)炸药贮存前必须严格检查,不同性质和不同批号的炸药不得混堆在一起,尤其是硝化甘油类炸药必须单独存放。

(3)爆破材料的贮存仓库与住宅区、工厂、铁路桥梁、公路干线等建筑物的安全距离应该太于下表的要求:

爆破材料离建暂物、构筑物的安全距离

项目单位炸药库容量(t)
0.250.502.08.016.0
距有爆炸性的工厂

距目房、工厂、集镇、火车站

距铁路线

距公路干线

m

m

m

m

200

200

50

40

250

250

100

60

300

300

150

80

400

400

200

100

500

450

250

120

(4)库房内的成箱炸药,应按指定地点堆在木垫板上,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7m(成箱硝化甘油炸药只准放二层),堆放宽度不超过2m,堆与堆之间应有不小于1.3m宽的通道,药堆与墙壁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0.3m。

(5)爆破材料(炸药和雷管)箱盒堆放时应平放,不得倒放,移动时严禁抛掷、拖拉、推送、敲打、碰撞。

(6)炸药和雷管应分开贮存,两库房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殉爆安全距离,一般不得小于下表的要求。

雷管与炸药两库的巡全距离

仓库内雷管数量

(个)

到炸药库的距离

(m)

仓库内雷管数量

(个)

到炸药库的距离

(m)

1000

5000

10000

15000

20000

30000

50000

2

4.5

6.0

7.5

8.5

10.0

13.5

75000

100000

150000

200000

300000

400000

500000

16.5

19.0

24.0

27.0

33.0

38.0

43.0

(7)爆破材料仓库必须设专人警卫,并应严格执行保管、消防等有关制度,严防破坏、偷窃或其他意外事故。

(8)要建立天桥的出入仓库制度,并应穿钉鞋、带武器、持敞口灯、带火柴及其他易燃品进入库内,同时不准在库房内吸烟。

(9)建立爆破材料的领、退、用制度,仓库内开启药箱。

(10)炸药及雷管应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的或对其质量有怀疑的爆破材料,应经过检验定性、符合质量要求时,方呆使用。

(11)炸药库内必须使用安全照明设备:雷管库内只准使用绝缘外壳的手电筒。

(12)烛破材料库房应设有避雷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13)雷管库内应严防虫、鼠等动物啃咬,以防引起雷管爆炸或失效,并应放在专用木箱内。

(14)施工现场临时仓库内爆破材料的贮存数量:炸红不得超过3t10000个和相应的导火索

第5篇 材料堆放仓贮安全交底

1.各种易燃性材料应设材料场,对各种易燃性材料(如汽油、酒精、电石、氧气、酸液、松香水、各种油漆等)应设专用仓库并由有保管经验和了解该物品性质的人员负责管理,对有危险性或相互抵触的物品应分别存放。堆放场所禁止烟火和住宿。

2.杉条、木料、木制品应分别码垛平整,垛间应保持2m间距。杉垛两侧应有木桩固定。木料垛每高40cm应垫横木一层,堆码高度不应超过1.5m。

3.混凝土构件堆放安全要求:

(1) 指挥人员应以色旗、手势、哨子等进行指挥。操作前应使全体人员统一熟悉指挥信号,指挥人应站在视线良好的位置上,但不得站在无护栏的墙头和吊物易碰触的位置上。

(2) 操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高处作业应配挂安全带或设安全护栏。工作前严禁饮酒,作业时严禁穿拖鞋、硬底鞋或易滑鞋操作。

(3) 建筑物外围必须设置安全网或防护栏杆,操作人应避开物件吊运路线和物件悬空时的垂直下方,并不得用手抓住运行中的起重绳索和滑车。

(4) 凡起重区均应按规定避开输电线路,或采取防护措施,并且应划出危险区域和设置警示标志,禁止非有关人员停留和通行。交通要道应设专人警戒。

(5) 起重所用的材料、工具(如主拔杆、风缆、地锚、滑车、吊钩、钢丝绳、卷扬机和卡具等)应经常检查、保养和加油,发现不正常时,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4.袋装水泥仓库应按出厂日期先后按次序堆放整齐顺直,放置在钢、木平台上,台底必须通风防潮,其高度一般不超过10袋,四周不得紧靠墙壁(距离墙壁不少于80cm)。使用时应自上而下逐层取用。

5.钢筋或钢制品堆放应在有遮盖的场所,钢筋不得伸进道路之内。

6.堆放砂、石、泥土、煤渣等颗粒材料,禁止紧贴建筑物的墙壁。

7.堆放白灰场地不得靠近木电杆及易燃品,也不得用木质易燃品做周围挡板。

第6篇 材料堆放和仓贮:安全交底

1.各种易燃性材料应设材料场,对各种易燃性材料(如汽油、酒精、电石、氧气、酸液、松香水、各种油漆等)应设专用仓库并由有保管经验和了解该物品性质的人员负责管理,对有危险性或相互抵触的物品应分别存放。堆放场所禁止烟火和住宿。各类堆料场地应保持的距离参考下表:

类别

距离

类别

正在施工

的建筑物

工地办公室

硬工人宿舍

非易燃性

材料场地

易燃材料

贮存库场地

隅炉房、厨房、

用火作业区

木材成品、

半成品

模板场

草帘、芦席、

刨花、

废料堆

正在施工的建筑物

20

15

20

25

20

30

工地办公室及工人宿舍

20

5

6

20

15

15

30

非易燃性材料场地

15

6

6

15

15

10

20

非易燃性材料贮存库、场地

20

20

15

20

25

20

30

锅炉房、厨房、用火场地

25

15

15

25

25

30

木材成品、半成品模板场地

20

15

10

20

25

30

草帘、芦席、刨花、废料堆

30

30

20

30

30

30

2.杉条、术料、木制品应分别码垛平整,垛问应保持2m间距。杉垛两侧应有木桩固定。木料垛每高40cm应垫横术一层,堆码高度不应超过1 5m。

3.混凝土构件堆放安全要求:

(1)指挥人员应以色旗、手势、哨子等进行指挥。操作前应使全体人员统一熟悉指挥信号,指挥人应站在视线良好的位置上,但不得站在无护栏的墙头和吊物易碰触的位置上。

(2)操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高处作业应配挂安全带或设安全护栏。工作前严禁饮酒,作业时严禁穿拖鞋、硬底鞋或易滑鞋操作。

(3)建筑物外围必须设置安全网或防护栏杆,操作人应避开物件吊运路线和物件悬空时的垂直下方,并不得用于抓住运行中的起重绳索和滑车。

(4)凡起重区均应按规定避开输电线路,或采取防护措施,并且应划出危险区域和设置警示标志.禁止非有关人员停留和通行。交通要道应设专人警戒。

(5)起重所用的材料、工具(如主拔杆、风缆、地锚、滑车、吊钩、钢丝绳、卷扬机和卡具等)应经常检查、保养和加油,发现不正常时,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4.袋装水泥仓库应接出厂日期先后按次序堆放整齐顺直,放置在钢、木平台上,台底必须通风防潮。其高度一般不超过10袋,四周不得紧靠墙壁(距离墙壁不少于80cm)。使用时应自上而下逐层取用。

5.钢筋或钢制品堆放应在有遮盖的场所,钢筋不得伸进道路之内。

6.堆放砂、石、泥土、煤渣等颗粒材料,禁止紧贴建筑物的墙壁。

7.堆放白灰场地不得靠近术电杆及易燃品,也不得甩木质易燃品做周围挡板。

第7篇 材料堆放和仓贮:安全交底记录

安全技术交底记录编号

工程名称:___工程

施工单位:___建筑工程公司

交底提要:材料堆放和仓贮安全交底交底日期:_年_月_日

交底内容:材料堆放和仓贮安全交底

1.各种易燃性材料应设材料场,对各种易燃性材料(如汽油、酒精、电石、氧气、酸液、松香水、各种油漆等)应设专用仓库并由有保管经验和了解该物品性质的人员负责管理,对有危险性或相互抵触的物品应分别存放。堆放场所禁止烟火和住宿。各类堆料场地应保持的距离参考下表:

类别

距离

类别

正在施工

的建筑物

工地办

公室

硬工人

宿舍

非易燃性

材料场地

易燃材料

贮存库场地

隅炉房、

厨房、

用火作

业区

木材成品、

半成品

模板场

草帘、芦席、

刨花、

废料堆

正在施工的建筑物

20

15

20

25

20

30

工地办公室及工人宿舍

20

5

6

20

15

15

30

非易燃性材料场地

15

6

6

15

15

10

20

非易燃性材料贮存库、场地

20

20

15

20

25

20

30

锅炉房、厨房、用火场地

25

15

15

25

25

30

木材成品、半成品模板场地

20

15

10

20

25

30

草帘、芦席、刨花、废料堆

30

30

20

30

30

30

2.杉条、术料、木制品应分别码垛平整,垛问应保持2m间距。杉垛两侧应有木桩固定。木料垛每高40cm应垫横术一层,堆码高度不应超过1 5m。

3.混凝土构件堆放安全要求:

(1)指挥人员应以色旗、手势、哨子等进行指挥。操作前应使全体人员统一熟悉指挥信号,指挥人应站在视线良好的位置上,但不得站在无护栏的墙头和吊物易碰触的位置上。

(2)操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高处作业应配挂安全带或设安全护栏。工作前严禁饮酒,作业时严禁穿拖鞋、硬底鞋或易滑鞋操作。

(3)建筑物外围必须设置安全网或防护栏杆,操作人应避开物件吊运路线和物件悬空时的垂直下方,并不得用于抓住运行中的起重绳索和滑车。

(4)凡起重区均应按规定避开输电线路,或采取防护措施,并且应划出危险区域和设置警示标志.禁止非有关人员停留和通行。交通要道应设专人警戒。

(5)起重所用的材料、工具(如主拔杆、风缆、地锚、滑车、吊钩、钢丝绳、卷扬机和卡具等)应经常检查、保养和加油,发现不正常时,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4.袋装水泥仓库应接出厂日期先后按次序堆放整齐顺直,放置在钢、木平台上,台底必须通风防潮。其高度一般不超过10袋,四周不得紧靠墙壁(距离墙壁不少于80cm)。使用时应自上而下逐层取用。

5.钢筋或钢制品堆放应在有遮盖的场所,钢筋不得伸进道路之内。

6.堆放砂、石、泥土、煤渣等颗粒材料,禁止紧贴建筑物的墙壁。

7.堆放白灰场地不得靠近术电杆及易燃品,也不得甩木质易燃品做周围挡板。

审核人___交底人___接受交底人___

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并保存(一式三份。接受交底人一份、交底人一份、安全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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