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钢管桩-安全交底
施工班组
钢管桩施工班组
施工部位
厦蓉高速
k1312+900~k1313+020
路基开挖防护安全技术交底内容:
1、任何施工车辆及人员未经允许,禁止进入高速公路路面进行作业。
2、作业的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穿反光背心,戴安全帽,并只能在安全区域内作业,作业时保持面向来车方向,严禁随意横穿高速公路。
3、所有施工工具、设备不得伸出施工安全区域,严禁向高速公路抛掷任何物品。
4、与电有关的各项操作均需由电工进行,严禁其它无证人员随意操作。
5、严禁私自乱挖地下光缆。
6、严禁污染道路。
7、严禁动用、移挪安全防护设施。
8、机械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人证相符,严禁违章操作,违章指挥。
9、每天检查所有施工安全防护设施,包括:标志、标牌、锥形标、金属横障、警示灯具、防撞桶等。
10、作业前须检查设备是否能正常运转,施工平台是否安全、稳定、可靠。
11、作业后,机械停置牢靠,切断电源。
12、夜间进行作业时,必须有足够的照明设备。
13、遇大雨、大雾和六级以上大风,应停止作业,当风力超过六级或台风警报时,应将机架放倒在地面上。暴风雨后,必须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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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 取水头部钢管桩:施工安全交底
工程名称
ltsc一期工程ybfqstb工程
施工单位
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
分项工程
名称
钢管桩施工
施工部位
取水头部
一、工程概况:
南京自来水总公司ltsc一期工程项目位于南京市栖霞区栖霞经济技术开发区江乘大道以北,华能金陵燃气电厂西侧,长江防洪大堤以南地块,取水管穿过长江防洪堤至长江江面。我项目部承建的泵房取水头部分施工(一标段)工程主要施工内容有取水头部建设、取水管敷设及取水泵房建设等工程,取水泵房采用半地下结构,地下部分采用不排水沉井法施工,地上部分按照框架结构设计;取水头部位于长江中,采用钢管桩基为基础,管道采用桩架管道,四周设保护桩;取水管道分为三部分,包括顶管段、埋管段和架管段,管径dn2200。
取水头部采用钢制取水箱,设计取水头通过水下埋管(采用钢制活络半合套筒连接)伸入到深水区。安装时与水下埋管连为一体。取水头本体为钢结构,设计采用钢管桩系梁支承固定,用钢材加固与钢管桩连为整体,防止长江水流对取水头部产生冲击影响,保证系统能正常供水。
桩架段钢管共计22.84米长,为双排dn2200_20管道。底部采用钢管桩基础,分别为钢管桩φ820×16mm:27米长计6根,40米长计6根,47米长计9根;φ1020×20mm:36米长计9根。钢管工程桩南北向间距为6m,分三排进行布设,钢管工程桩东西向间距为9m。最大入土深度为32m。管桩与取水钢管之间采用[40a槽钢及抱箍进行固定连接。取水头部采用保护桩进行保护,上部设备分别为:禁止停泊标志、禁止用锚标志、取水口标志、警示灯。
二、工程项目和分部分项工程的危险部位:
1.工人水上作业时不戴安全帽,不穿救生衣。
2.船上周围无防护,容易发生人员落水。
3.钢丝绳老化容易断裂。
4.起重吊装时高空落物。
三、针对危险部位采取的具体防范措施:
1.现场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穿救生衣,严格按规程作业。
2.船上人员要相互照应,并佩戴对讲机,时时联系,发生意外立刻呼救。
3.经常性的检查钢丝绳,防止老化发生断裂。
4.起重机工作时所有人员不得站在吊装物的下面一定要保持安全距离,防止物体意外掉落。
四、作业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一)、水上施工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为确保施工正常顺利进行,保证水上施工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针对水上作业的特点,特制定安全注意事项如下:
(1)凡从事水上施工的人员必须明确了解所从事作业的安全注意事项,工作中服从指挥,切不可违章冒险作业;
(2)凡从事水上作业的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凡临边临水作业一定要穿好救生衣;
(3)施工作业场所和船舶上配备的救生设备要妥善保管,爱护使用,除用于救人以外任何人不得借故移作他用,严禁擅自移动;
(4)严禁擅自移动水上作业场所和船舶上设置救生设施、消防设施、安全设施、安全警示牌、告示牌。
(5)水上施工所用的跳板、脚手板一定要搭稳、捆牢,如因涨落潮或施工需要挪动时应随移随捆牢,避免造成失误,发生落水伤人事故;
(6)乘坐交能船或运输货物一定要等船停稳、靠牢后方可上、下、严禁超载、偏载,严禁在船上打闹、睡觉、严禁乘坐船头,影响驾驶船舶,严禁在危险处停留、休息。
(7)水上施工一定要严格按安全用电要求布置电路,严禁违章用电;
(8)夜间施工严禁一个人上班作业,严禁上班时睡觉,严禁在危险处休息,避免发生落水事故;
(9)夜间要保证有足够的照明,要充分考滤水上作业的困难,也要保证航道夜间通航安全;
(10)严禁擅自乱动锚锭所用的绳缆、卷扬机,如因移船需要启动,作业后要及时关闭电源。
(11)要时刻掌握天气、水文预报,遇有大风、洪水来临时要及时做好安全防台渡汛准备工作,并认真检查落实情况,确保万无一失。
(12)作业完毕要认真检查船舶安全情况,夜间能通航状况,确认万无一失,切断电源后方可离岗下班。
(二)、水上作业人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水上施工的人员防护: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和其它个人劳动保护用品,还应配备好救生圈及救生衣。
(2)水上施工设备:在水面上进行打桩,安装等工作时,要备有救生圈,个人要穿救生衣。
(3)工作平台:平台的四周要设栏杆和安全网,跳板要搭设牢固,并要订防滑条,跳板的一端应的捆绑固定。
(4)交通渡船: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不得超载一人,乘船人员要听从指挥,不得争先恐后,嬉戏打闹。
(5)夜间照明和信号设施:工作用的临时码头,船只,浮吊及工作平合夜间施工必须配足灯光照明,工程开工前应按规定设置和显示信号前派人值班,确保安全。
(6)浮式工作船:要按规定配专业人员负责管理,以防发生碰撞,搁浅,浮箱禁止漏水现象出现。
(7)安装船停靠后,应系好缆绳,应避开雨施工。
(8)参观观察人员防护:水上作业时未经允许谢绝外来单位参观,经批准的参观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必要时,每人都应穿好救生衣,禁止有与水上工作无关的人员到水上工作区参观、游玩。
(三)、水上施工作业安全规定
(1)在有雨季、洪汛影响的江河河段上进行施工,施工前应与项目部取得联系,上报施工方案和防洪防汛预案,并随时做防洪措施。
(2)施工前应与当地的气象、水文部门取得联系,办理相关预报业务,要求其部门定时,随时提供气象、水文预报信息,及时根据预报的情况,采取防灾减灾措施,预防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和灾害。
(3)应设置避碰明显的标识、标志牌,夜间必须设有警示标志灯光。
(4)河道上抛锚定位的锚位处必须设有锚位浮标志。
(5)水上施工期间除配备必要的交通船供员工上下班专用外,必须有交通船值班和救生船,以保证发生人员落水时施救,救生船必须保证做到有人在水上施工作业时随时待命。
(6)施工用船上必须配备救生设备、救生设施和消防设施。
(7)六级以上大风、大雾、大雨天气,禁止从事水上作业。
(8)严禁一个人单独从事水上作业,以防发生意外时,无人协助救生。
(9)当预报有大风、台风、暴雨、洪汛预报时,必须停止施工作业,检查加固船舶的锚缆设施和水上作业平台、便桥、栈桥的安全,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灾减灾保护。
(10)水上船舶、施工船舶应保持二十四小时有人值班,维持水上设施安全,水上作业平台应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其安全性能,并做好检查记录。
(11)洪汛、台风过后,检查水上施工设施的安全状况,在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继续进行施工。
(四)、水上施工安全设施技术措施
(1)投入水上施工的安全设施必须性能可靠,能满足水上施工在发生意外时救生救护需要,并且要求质量好,无制造缺陷,满足设计要求。
(2)按照施工现场的实际需要,充分考滤可能出的落水、火灾、坠落等意外事故,布置好各类安全、消防和救生设施。
(3)用于水上施工的脚手板要保证有足够的强度,满足施工需要,凡有大伤疤、开裂严重、空洞、腐朽、严重斜纹,低于30cm宽度,小于5cm厚度的脚手板严禁投入水上施工使用。
(4)搭设在与码头与船舶间,船舶与船舶间,船舶与水上作业平台间的跳板必须搭设牢靠,并且在一端用绳索捆绑牢固,谨防风浪造戒颠簸使跳板极失稳和落水。
(5)船舶停靠时间较长需搭设的跳板的下方必须设有安全网、安全网不仅要将与船舶联系处捆绑牢固,而且还要保证跳板两侧有足够的宽度。
(6)水上施工环境和船舶上必须保证配备足够的救生圈,救生圈设置处要做到拿取方便,卡压牢固,不会被大风吹跑和被大浪冲跑。
(7)用于施工安全配置的救生圈要系有20m以上长度的绳索,以便有发生意外施工救时调整,传送给落水人员。
(8)救生圈一经布置定位,不得随意移动,也不得移作他用,谨防在意外发生时,一时难以想到救生圈放置何处。
(9)水上施工人员在临边临水处,作业必须穿好救生衣,在穿着救生衣时,所有系带应系好,谨防落水时系带松脱,造成人衣分离,失去自救效果。
(10)救生衣应妥善保管爱惜,随时保持整洁完好,发现污染时,可用洗衣粉、肥皂刷洗,水上施工脱下时,要防止被风吹跑,严禁将救生衣垫于屁股下当坐垫使用。
(11)水上、高处作业使用安全带时,要充分考滤万一在坠落时有无落水危险,安全绳系挂处必须牢靠稳妥,千万要注意防止安全绳系挂处坠落,将作业者拉入水中的危险。
(12)在施工处于临水上空可以考滤以救生衣替人工安全带的安全防护措施。
(13)救生船应选用能载重0.6吨的橡皮筏,救生船上必须配备6-8个救生圈,带钩的篙杆两根和适量的绳索,救生船必须配备两个救生员,并且要熟悉水性,只要有人从事水上作业,救生船必须停在作业点的下游待命,救生员严禁擅离工作岗位。
(14)救生员必须穿好救生衣上岗待命。
(15)救生船应做到专船专用,救生船严禁作业交能船使用,也严禁运送用器材、机具。
(16)水上施工平台和施工船舶,交通船、材料运输船、浮吊等必须按规定配备性能可靠的消防设施,消防设施布置时要做到能防止大风,大浪的措施。
(17)在有燃油机械、用电设备、动火、施焊处必须设立消防器材布置点。
(18)水上平台、船舶上配备的太平斧、太平钩、消防水桶、消防水泵、纹磨等安全设施、安全机具不得擅自移动,不得挪作他用,丢失的应及水补齐,损坏的应随时更换或修复。
(19)开始施工时即设置航标,悬挂夜间红灯示警等通航导向标志,以策安全。禁止渔船在施工作业区内进行捕捞作业。施工期间本施工区域上、下游各300m范围内禁止船舶任何非施工作业船舶随意抛锚停留。
(20)汛期派专人观测上游江面漂浮垃圾,因水位上涨在施工位置造成堆积时,及时清理,以免水推力过大损坏施工平台。
(21)水上施工的安全设施、安全器具应选派专人负责保管,检查做好登记和记录。
(22)水上施工作业场所和通道处应设有明显的安全标志和提示标志。
(23)水上作业工点负责人应按期检查安全设计,安全措施的情况,发现问题和隐患应立即整改。
(24)安全生产大检查时,应将安全设施列入重点检查范围。
五、作业人员应遵守的安全操作规程和规范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水上施工船舶安全操作规程》
六、安全防护措施的正确操作
1、项目部调度室应随时与当地气象、水文站等部门保持联系,每日收听气象预报,并做好记录,随时了解和掌握天气变化和水情动态,以便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2、项目部参与施工的各种船舶(包括配合施工作业的交通船、运输船等)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同时还必须持有各种有效证书,按规定配齐各类合格船员。船机、通讯、消防、救生、防污等各类设备必须安全有效,并通过当地海事局的安全检查。
3、施工船舶要与调度室昼夜保持通讯畅通,并按规定显示有效的航行、停泊和作业信号。
4、施工作业前应向当地海事局申请办妥《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证》。水上施工应设专用救生船,并有专人值班,各施工作业点应配备救生圈、救生衣等救生设备。
5、严格执行船机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及时维修保养设备,确保安全运行。发生机损等重大意外情况须立即向项目部报告。
6、严格按核准吨位转运货物。载货不得超高、超载,并须进行有效绑扎,防止因货物移动发生意外事故。
7、严格执行船舶供、受油规定,防止泄漏。船舶油污水和垃圾要集中回收并做好记录,严禁向江中排放和倾倒,并配备配齐消防器材。
8、严格执行《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及水上航运安全管理规定,谨慎操作,确保安全,做到“十分把握七分开,留下三分防意外”。发生水上交通和污染事故应立即向项目部报告。
9、所有船舶必须按规定配备足够的救生圈、救生衣等救生设备,在舱面作业时必须穿好救生衣,人员上下通道应挂设安全网,跳板要固定,水上工作平台四周要安装符合标准的栏杆和安全网。同时应做好防冻防滑工作。
10、认真落实施工作业区施工平台设施、桥桩、水底管线的安全警戒保护措施,不得擅自扩大水上施工安全作业区(施工水域)的范围,确保作业区人、船、物的安全。
11、落实作业区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确保与施工作业无关的船舶、排筏、设施不准进入施工水域内,防止本工程施工作业船舶与其他的施工船舶间发生有碍正常施工的安全事故。
12、各作业队应选派有经验、责任心强的同志负责水上作业安全管理,保障人员、船舶、作业区、和水域环境保护的各项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的落实。
13、施工船舶上的生活垃圾及塑料品等不得任意抛入水内,生活垃圾必须装入加盖的储集容器里,并定期运至岸上倾倒。
七、发现事故隐患应采取的措施
1、发现现场作业人员未戴安全帽和救生衣的应立即发出警告并督促按要求正确佩戴安全帽和穿救生衣,未穿戴防护用品严禁进入施工现场。
2、机械设备使用时必须有专人看护并担任安全警卫工作。
3、发现防护措施有漏洞应立即组织人员抢修。
4、夜间施工必须设置警告标志,且有专职安全员进行防护。
八、发现意外事故的应急救援措施
(1)、人员落水应急预案
①、凡工程船舶人员或墩上作业人员一旦落水,发现者应立即向落水者附近抛出救生圈,并大声呼叫,发现者必须监视落水者的动态,并随时报告。必要时请求第三方援助。
②、现场报告的主要内容:
a、落水地点、时间、落水人姓名、是否戴救生衣及目前的处境。
b、当时的天气情况及需要何种援助。
(2)、碰撞应急预案
①、当碰撞发生后,立即进行检查,确定受损情况和人员情况,以确定进一步需要采取的措施。
②、第一时间须抢救因碰撞而导致落水的人员和转移受伤人员。对于船舶、构筑物受损,待正确评估后视情况可选择就地处理,值班人员必须记清对方船名、船型、船籍及航行情况。
③、将碰撞事故全过程情况立即报告应急指挥小组、上级管理部门及海事部门。
(3)、轻伤事故应急预案
发生轻伤事故后,首先抢救伤员,事故现场有关人员要立即报告,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轻伤事故由班组、作业队组织有关人员调查处理,作业队登记,报项目部存查。项目部、作业队按《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罚。
(4)、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发生重伤、死亡事故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要立即报作业队和项目部,同时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作业队和项目部在收到事故报告后,立即组织技术、安全部门等组成事故调查组,立即赶赴现场调查了解,分析事故原因,在24小时内报当地劳动安全监督管理局和检察院,由当地县(市)一级政府调查处理批复结案,然后项目部再按《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处分。
交底人
专职安全员
接底人
第3篇 钢管桩施工安全交底
交底内容:
(1)在铁路旁施工前必须与设备管理单位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施工中提前3天通知设备管理单位派人到现场监督、指导、配合施工。
(2)严格按项目部施工方案要求组织施工,插打钢管桩前前必须对附近区域先进行人工开挖,确认无电线电缆,方能进行施工。
(3)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穿救生衣,不得穿硬鞋、塑料鞋、拖鞋。吊车司机、操作工须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
(4)在施工区域周边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防止与施工无关的人员进入现场。
(5)吊机插打施工时,应严格按设计工况位置停置,并随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吊装区域内严禁非作业人员入内,指挥吊装作业时,信号要做统一、清楚、正确、及时。起重机司机对“停车”信号不管任何人发出都得接受外,其他任何信号都只接受当班指挥员的统一指挥,不接受旁人信号,严格执行起重吊装“十不吊”。
(7)起吊钢管桩,工字钢等大型钢材有牵引绳,已吊起的不得在空中久留,如暂停作业时,应将吊物放回原地。吊装时应系缆风绳,使吊物保持平衡,防止碰撞。吊装重物下方严禁站人。
(8)现场电气设备应安装漏电开关,使用电缆线,确保用电安全。
(9)夜间吊装或运输应有足够照明,。
(10)六级以上大风、暴风和大雾天气应暂停作业。
第4篇 取水头部钢管桩施工安全交底
工程名称
ltsc一期工程ybfqstb工程
施工单位
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
分项工程
名称
钢管桩施工
施工部位
取水头部
一、工程概况:
南京自来水总公司ltsc一期工程项目位于南京市栖霞区栖霞经济技术开发区江乘大道以北,华能金陵燃气电厂西侧,长江防洪大堤以南地块,取水管穿过长江防洪堤至长江江面。我项目部承建的泵房取水头部分施工(一标段)工程主要施工内容有取水头部建设、取水管敷设及取水泵房建设等工程,取水泵房采用半地下结构,地下部分采用不排水沉井法施工,地上部分按照框架结构设计;取水头部位于长江中,采用钢管桩基为基础,管道采用桩架管道,四周设保护桩;取水管道分为三部分,包括顶管段、埋管段和架管段,管径dn2200。
取水头部采用钢制取水箱,设计取水头通过水下埋管(采用钢制活络半合套筒连接)伸入到深水区。安装时与水下埋管连为一体。取水头本体为钢结构,设计采用钢管桩系梁支承固定,用钢材加固与钢管桩连为整体,防止长江水流对取水头部产生冲击影响,保证系统能正常供水。
桩架段钢管共计22.84米长,为双排dn2200_20管道。底部采用钢管桩基础,分别为钢管桩φ820×16mm:27米长计6根,40米长计6根,47米长计9根;φ1020×20mm:36米长计9根。钢管工程桩南北向间距为6m,分三排进行布设,钢管工程桩东西向间距为9m。最大入土深度为32m。管桩与取水钢管之间采用[40a槽钢及抱箍进行固定连接。取水头部采用保护桩进行保护,上部设备分别为:禁止停泊标志、禁止用锚标志、取水口标志、警示灯。
二、工程项目和分部分项工程的危险部位:
1.工人水上作业时不戴安全帽,不穿救生衣。
2.船上周围无防护,容易发生人员落水。
3.钢丝绳老化容易断裂。
4.起重吊装时高空落物。
三、针对危险部位采取的具体防范措施:
1.现场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穿救生衣,严格按规程作业。
2.船上人员要相互照应,并佩戴对讲机,时时联系,发生意外立刻呼救。
3.经常性的检查钢丝绳,防止老化发生断裂。
4.起重机工作时所有人员不得站在吊装物的下面一定要保持安全距离,防止物体意外掉落。
四、作业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一)、水上施工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为确保施工正常顺利进行,保证水上施工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针对水上作业的特点,特制定安全注意事项如下:
(1)凡从事水上施工的人员必须明确了解所从事作业的安全注意事项,工作中服从指挥,切不可违章冒险作业;
(2)凡从事水上作业的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凡临边临水作业一定要穿好救生衣;
(3)施工作业场所和船舶上配备的救生设备要妥善保管,爱护使用,除用于救人以外任何人不得借故移作他用,严禁擅自移动;
(4)严禁擅自移动水上作业场所和船舶上设置救生设施、消防设施、安全设施、安全警示牌、告示牌。
(5)水上施工所用的跳板、脚手板一定要搭稳、捆牢,如因涨落潮或施工需要挪动时应随移随捆牢,避免造成失误,发生落水伤人事故;
(6)乘坐交能船或运输货物一定要等船停稳、靠牢后方可上、下、严禁超载、偏载,严禁在船上打闹、睡觉、严禁乘坐船头,影响驾驶船舶,严禁在危险处停留、休息。
(7)水上施工一定要严格按安全用电要求布置电路,严禁违章用电;
(8)夜间施工严禁一个人上班作业,严禁上班时睡觉,严禁在危险处休息,避免发生落水事故;
(9)夜间要保证有足够的照明,要充分考滤水上作业的困难,也要保证航道夜间通航安全;
(10)严禁擅自乱动锚锭所用的绳缆、卷扬机,如因移船需要启动,作业后要及时关闭电源。
(11)要时刻掌握天气、水文预报,遇有大风、洪水来临时要及时做好安全防台渡汛准备工作,并认真检查落实情况,确保万无一失。
(12)作业完毕要认真检查船舶安全情况,夜间能通航状况,确认万无一失,切断电源后方可离岗下班。
(二)、水上作业人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水上施工的人员防护: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和其它个人劳动保护用品,还应配备好救生圈及救生衣。
(2)水上施工设备:在水面上进行打桩,安装等工作时,要备有救生圈,个人要穿救生衣。
(3)工作平台:平台的四周要设栏杆和安全网,跳板要搭设牢固,并要订防滑条,跳板的一端应的捆绑固定。
(4)交通渡船: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不得超载一人,乘船人员要听从指挥,不得争先恐后,嬉戏打闹。
(5)夜间照明和信号设施:工作用的临时码头,船只,浮吊及工作平合夜间施工必须配足灯光照明,工程开工前应按规定设置和显示信号前派人值班,确保安全。
(6)浮式工作船:要按规定配专业人员负责管理,以防发生碰撞,搁浅,浮箱禁止漏水现象出现。
(7)安装船停靠后,应系好缆绳,应避开雨施工。
(8)参观观察人员防护:水上作业时未经允许谢绝外来单位参观,经批准的参观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必要时,每人都应穿好救生衣,禁止有与水上工作无关的人员到水上工作区参观、游玩。
(三)、水上施工作业安全规定
(1)在有雨季、洪汛影响的江河河段上进行施工,施工前应与项目部取得联系,上报施工方案和防洪防汛预案,并随时做防洪措施。
(2)施工前应与当地的气象、水文部门取得联系,办理相关预报业务,要求其部门定时,随时提供气象、水文预报信息,及时根据预报的情况,采取防灾减灾措施,预防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和灾害。
(3)应设置避碰明显的标识、标志牌,夜间必须设有警示标志灯光。
(4)河道上抛锚定位的锚位处必须设有锚位浮标志。
(5)水上施工期间除配备必要的交通船供员工上下班专用外,必须有交通船值班和救生船,以保证发生人员落水时施救,救生船必须保证做到有人在水上施工作业时随时待命。
(6)施工用船上必须配备救生设备、救生设施和消防设施。
(7)六级以上大风、大雾、大雨天气,禁止从事水上作业。
(8)严禁一个人单独从事水上作业,以防发生意外时,无人协助救生。
(9)当预报有大风、台风、暴雨、洪汛预报时,必须停止施工作业,检查加固船舶的锚缆设施和水上作业平台、便桥、栈桥的安全,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灾减灾保护。
(10)水上船舶、施工船舶应保持二十四小时有人值班,维持水上设施安全,水上作业平台应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其安全性能,并做好检查记录。
(11)洪汛、台风过后,检查水上施工设施的安全状况,在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继续进行施工。
(四)、水上施工安全设施技术措施
(1)投入水上施工的安全设施必须性能可靠,能满足水上施工在发生意外时救生救护需要,并且要求质量好,无制造缺陷,满足设计要求。
(2)按照施工现场的实际需要,充分考滤可能出的落水、火灾、坠落等意外事故,布置好各类安全、消防和救生设施。
(3)用于水上施工的脚手板要保证有足够的强度,满足施工需要,凡有大伤疤、开裂严重、空洞、腐朽、严重斜纹,低于30cm宽度,小于5cm厚度的脚手板严禁投入水上施工使用。
(4)搭设在与码头与船舶间,船舶与船舶间,船舶与水上作业平台间的跳板必须搭设牢靠,并且在一端用绳索捆绑牢固,谨防风浪造戒颠簸使跳板极失稳和落水。
(5)船舶停靠时间较长需搭设的跳板的下方必须设有安全网、安全网不仅要将与船舶联系处捆绑牢固,而且还要保证跳板两侧有足够的宽度。
(6)水上施工环境和船舶上必须保证配备足够的救生圈,救生圈设置处要做到拿取方便,卡压牢固,不会被大风吹跑和被大浪冲跑。
(7)用于施工安全配置的救生圈要系有20m以上长度的绳索,以便有发生意外施工救时调整,传送给落水人员。
(8)救生圈一经布置定位,不得随意移动,也不得移作他用,谨防在意外发生时,一时难以想到救生圈放置何处。
(9)水上施工人员在临边临水处,作业必须穿好救生衣,在穿着救生衣时,所有系带应系好,谨防落水时系带松脱,造成人衣分离,失去自救效果。
(10)救生衣应妥善保管爱惜,随时保持整洁完好,发现污染时,可用洗衣粉、肥皂刷洗,水上施工脱下时,要防止被风吹跑,严禁将救生衣垫于屁股下当坐垫使用。
(11)水上、高处作业使用安全带时,要充分考滤万一在坠落时有无落水危险,安全绳系挂处必须牢靠稳妥,千万要注意防止安全绳系挂处坠落,将作业者拉入水中的危险。
(12)在施工处于临水上空可以考滤以救生衣替人工安全带的安全防护措施。
(13)救生船应选用能载重0.6吨的橡皮筏,救生船上必须配备6-8个救生圈,带钩的篙杆两根和适量的绳索,救生船必须配备两个救生员,并且要熟悉水性,只要有人从事水上作业,救生船必须停在作业点的下游待命,救生员严禁擅离工作岗位。
(14)救生员必须穿好救生衣上岗待命。
(15)救生船应做到专船专用,救生船严禁作业交能船使用,也严禁运送用器材、机具。
(16)水上施工平台和施工船舶,交通船、材料运输船、浮吊等必须按规定配备性能可靠的消防设施,消防设施布置时要做到能防止大风,大浪的措施。
(17)在有燃油机械、用电设备、动火、施焊处必须设立消防器材布置点。
(18)水上平台、船舶上配备的太平斧、太平钩、消防水桶、消防水泵、纹磨等安全设施、安全机具不得擅自移动,不得挪作他用,丢失的应及水补齐,损坏的应随时更换或修复。
(19)开始施工时即设置航标,悬挂夜间红灯示警等通航导向标志,以策安全。禁止渔船在施工作业区内进行捕捞作业。施工期间本施工区域上、下游各300m范围内禁止船舶任何非施工作业船舶随意抛锚停留。
(20)汛期派专人观测上游江面漂浮垃圾,因水位上涨在施工位置造成堆积时,及时清理,以免水推力过大损坏施工平台。
(21)水上施工的安全设施、安全器具应选派专人负责保管,检查做好登记和记录。
(22)水上施工作业场所和通道处应设有明显的安全标志和提示标志。
(23)水上作业工点负责人应按期检查安全设计,安全措施的情况,发现问题和隐患应立即整改。
(24)安全生产大检查时,应将安全设施列入重点检查范围。
五、作业人员应遵守的安全操作规程和规范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水上施工船舶安全操作规程》
六、安全防护措施的正确操作
1、项目部调度室应随时与当地气象、水文站等部门保持联系,每日收听气象预报,并做好记录,随时了解和掌握天气变化和水情动态,以便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2、项目部参与施工的各种船舶(包括配合施工作业的交通船、运输船等)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同时还必须持有各种有效证书,按规定配齐各类合格船员。船机、通讯、消防、救生、防污等各类设备必须安全有效,并通过当地海事局的安全检查。
3、施工船舶要与调度室昼夜保持通讯畅通,并按规定显示有效的航行、停泊和作业信号。
4、施工作业前应向当地海事局申请办妥《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证》。水上施工应设专用救生船,并有专人值班,各施工作业点应配备救生圈、救生衣等救生设备。
5、严格执行船机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及时维修保养设备,确保安全运行。发生机损等重大意外情况须立即向项目部报告。
6、严格按核准吨位转运货物。载货不得超高、超载,并须进行有效绑扎,防止因货物移动发生意外事故。
7、严格执行船舶供、受油规定,防止泄漏。船舶油污水和垃圾要集中回收并做好记录,严禁向江中排放和倾倒,并配备配齐消防器材。
8、严格执行《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及水上航运安全管理规定,谨慎操作,确保安全,做到“十分把握七分开,留下三分防意外”。发生水上交通和污染事故应立即向项目部报告。
9、所有船舶必须按规定配备足够的救生圈、救生衣等救生设备,在舱面作业时必须穿好救生衣,人员上下通道应挂设安全网,跳板要固定,水上工作平台四周要安装符合标准的栏杆和安全网。同时应做好防冻防滑工作。
10、认真落实施工作业区施工平台设施、桥桩、水底管线的安全警戒保护措施,不得擅自扩大水上施工安全作业区(施工水域)的范围,确保作业区人、船、物的安全。
11、落实作业区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确保与施工作业无关的船舶、排筏、设施不准进入施工水域内,防止本工程施工作业船舶与其他的施工船舶间发生有碍正常施工的安全事故。
12、各作业队应选派有经验、责任心强的同志负责水上作业安全管理,保障人员、船舶、作业区、和水域环境保护的各项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的落实。
13、施工船舶上的生活垃圾及塑料品等不得任意抛入水内,生活垃圾必须装入加盖的储集容器里,并定期运至岸上倾倒。
七、发现事故隐患应采取的措施
1、发现现场作业人员未戴安全帽和救生衣的应立即发出警告并督促按要求正确佩戴安全帽和穿救生衣,未穿戴防护用品严禁进入施工现场。
2、机械设备使用时必须有专人看护并担任安全警卫工作。
3、发现防护措施有漏洞应立即组织人员抢修。
4、夜间施工必须设置警告标志,且有专职安全员进行防护。
八、发现意外事故的应急救援措施
(1)、人员落水应急预案
①、凡工程船舶人员或墩上作业人员一旦落水,发现者应立即向落水者附近抛出救生圈,并大声呼叫,发现者必须监视落水者的动态,并随时报告。必要时请求第三方援助。
②、现场报告的主要内容:
a、落水地点、时间、落水人姓名、是否戴救生衣及目前的处境。
b、当时的天气情况及需要何种援助。
(2)、碰撞应急预案
①、当碰撞发生后,立即进行检查,确定受损情况和人员情况,以确定进一步需要采取的措施。
②、第一时间须抢救因碰撞而导致落水的人员和转移受伤人员。对于船舶、构筑物受损,待正确评估后视情况可选择就地处理,值班人员必须记清对方船名、船型、船籍及航行情况。
③、将碰撞事故全过程情况立即报告应急指挥小组、上级管理部门及海事部门。
(3)、轻伤事故应急预案
发生轻伤事故后,首先抢救伤员,事故现场有关人员要立即报告,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轻伤事故由班组、作业队组织有关人员调查处理,作业队登记,报项目部存查。项目部、作业队按《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罚。
(4)、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发生重伤、死亡事故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要立即报作业队和项目部,同时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作业队和项目部在收到事故报告后,立即组织技术、安全部门等组成事故调查组,立即赶赴现场调查了解,分析事故原因,在24小时内报当地劳动安全监督管理局和检察院,由当地县(市)一级政府调查处理批复结案,然后项目部再按《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处分。
交底人
专职安全员
接底人
第5篇 钢管桩安全交底
施工班组
钢管桩施工班组
施工部位
厦蓉高速
k1312+900~k1313+020
路基开挖防护安全技术交底内容:
1、任何施工车辆及人员未经允许,禁止进入高速公路路面进行作业。
2、作业的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穿反光背心,戴安全帽,并只能在安全区域内作业,作业时保持面向来车方向,严禁随意横穿高速公路。
3、所有施工工具、设备不得伸出施工安全区域,严禁向高速公路抛掷任何物品。
4、与电有关的各项操作均需由电工进行,严禁其它无证人员随意操作。
5、严禁私自乱挖地下光缆。
6、严禁污染道路。
7、严禁动用、移挪安全防护设施。
8、机械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人证相符,严禁违章操作,违章指挥。
9、每天检查所有施工安全防护设施,包括:标志、标牌、锥形标、金属横障、警示灯具、防撞桶等。
10、作业前须检查设备是否能正常运转,施工平台是否安全、稳定、可靠。
11、作业后,机械停置牢靠,切断电源。
12、夜间进行作业时,必须有足够的照明设备。
13、遇大雨、大雾和六级以上大风,应停止作业,当风力超过六级或台风警报时,应将机架放倒在地面上。暴风雨后,必须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交底人(签字):日期:
接受人(签字):
日期:
第6篇 钢管桩-施工安全交底
交底内容:
(1)在铁路旁施工前必须与设备管理单位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施工中提前3天通知设备管理单位派人到现场监督、指导、配合施工。
(2)严格按项目部施工方案要求组织施工,插打钢管桩前前必须对附近区域先进行人工开挖,确认无电线电缆,方能进行施工。
(3)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穿救生衣,不得穿硬鞋、塑料鞋、拖鞋。吊车司机、操作工须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
(4)在施工区域周边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防止与施工无关的人员进入现场。
(5)吊机插打施工时,应严格按设计工况位置停置,并随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吊装区域内严禁非作业人员入内,指挥吊装作业时,信号要做统一、清楚、正确、及时。起重机司机对“停车”信号不管任何人发出都得接受外,其他任何信号都只接受当班指挥员的统一指挥,不接受旁人信号,严格执行起重吊装“十不吊”。
(7)起吊钢管桩,工字钢等大型钢材有牵引绳,已吊起的不得在空中久留,如暂停作业时,应将吊物放回原地。吊装时应系缆风绳,使吊物保持平衡,防止碰撞。吊装重物下方严禁站人。
(8)现场电气设备应安装漏电开关,使用电缆线,确保用电安全。
(9)夜间吊装或运输应有足够照明,。
(10)六级以上大风、暴风和大雾天气应暂停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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