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砖砌体工程安全交底
工程名称
建湘南路三标亮化工程
分部分项
工程名称
砖砌体工程
交底内容:
一、操作要求
1、常温下,砖在砌筑前应浇水湿润,但不能过湿。严禁干砖上墙。
2、砂浆宜用中砂,应按规范控制含泥量;石灰膏熟化期不得少于7天,应防止干燥,拌制的砂浆应在3小时内用完。
3、施工留磋应为斜磋,如留斜磋有困难,而留直磋时,应按规定加拉接筋,严禁留阴磋。
4、砖砌体灰缝,必须横平树直,砌缝交错,砂浆饱满,不得有通缝和瞎缝,其水平缝厚度,按皮数杆控制。砂浆饱满,严禁用水冲浆灌缝。
5、施工操作应采用一铲灰、一块砖、一揉压的“三一”砌砖法。校正墙身不准砸砖。
二、安全交底
1、操作前和操作过程中,应经常检查架子是否安全?扣件是否松动?
2、架子(平台)上堆砖高度不超过两皮高。
3、不得随意往下扔砖头,以免伤人。
4、每天收工时,应清理现场,做到工完料尽,文明施工。
5、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照明。各种电线应避免同金属架子接触。
6、工地应按照规定坚持使用“三宝”。
交底人
接受人
第2篇 砖砌体分项工程安全交底
交底内容:
1、从马道、梯子或内楼梯上下,不得爬脚手架。
2、操作前及大风、雪、雨后应检查架子是否安全,并扫净架子上的霜雪。
3、架子上堆砖不得超过三层,砖笼放在空心板上时,一次吊砖不得超过300块。以防压裂楼板。在楼板上架子上堆砖应留出足够的操作位置。
4、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不得随意往下扔碎砖头等物,以免伤人。
5、塔吊上料时要有专人指挥,大风时暂停作业。
6、要工完场清,保持道路通畅。
7、施工前必须检查操作环境是否符合要求,经检查符合安全规程后方可施工。
8、严格禁止站在墙顶上砌砖刮缝及清扫墙面检查大角、垂直等工作,禁止在墙顶上行走。
9、不许三人以同站在一块跳板上操作。
10、砌体高度超过1.2米以上时,应搭设脚手架,在一层以上或高度超过4米,采用里脚手架支搭安全网,采用外架时应设防护栏杆和挡脚手板后方可砌筑。
11、不准用不稳固的工具或物体在脚手板面垫高度操作,更不准在未经过加固的情况下,在一层脚手架上随意再叠加一层,脚手板不允许有空头现象。
12、砍砖时应面向内打,注意碎砖跳出伤人。
13、用起重机吊砖要用砖笼,吊砂浆的料斗不能装得过满,吊件回转范围内不得有人停留。
14、人工垂直向上或向下传递砖块,架子上的站人板宽度鹫不小于60厘米。
第3篇 砖砌体分项工程-安全交底
交底内容:
1、从马道、梯子或内楼梯上下,不得爬脚手架。
2、操作前及大风、雪、雨后应检查架子是否安全,并扫净架子上的霜雪。
3、架子上堆砖不得超过三层,砖笼放在空心板上时,一次吊砖不得超过300块。以防压裂楼板。在楼板上架子上堆砖应留出足够的操作位置。
4、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不得随意往下扔碎砖头等物,以免伤人。
5、塔吊上料时要有专人指挥,大风时暂停作业。
6、要工完场清,保持道路通畅。
7、施工前必须检查操作环境是否符合要求,经检查符合安全规程后方可施工。
8、严格禁止站在墙顶上砌砖刮缝及清扫墙面检查大角、垂直等工作,禁止在墙顶上行走。
9、不许三人以同站在一块跳板上操作。
10、砌体高度超过1.2米以上时,应搭设脚手架,在一层以上或高度超过4米,采用里脚手架支搭安全网,采用外架时应设防护栏杆和挡脚手板后方可砌筑。
11、不准用不稳固的工具或物体在脚手板面垫高度操作,更不准在未经过加固的情况下,在一层脚手架上随意再叠加一层,脚手板不允许有空头现象。
12、砍砖时应面向内打,注意碎砖跳出伤人。
13、用起重机吊砖要用砖笼,吊砂浆的料斗不能装得过满,吊件回转范围内不得有人停留。
14、人工垂直向上或向下传递砖块,架子上的站人板宽度鹫不小于60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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