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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进涵安全技术交底4篇

发布时间:2023-02-20 热度:46

顶进涵安全技术交底

第1篇 顶进涵施工安全交底

2、基坑开挖安全

(1)基坑开挖作业前,应做好必要的地质、水文和地下设备(如光电缆、管道)的调查和勘查工作。

(2)开挖基坑时,边坡的坡度必须按照设计的要求,按放好的边线从上向下开挖,不得任意放陡坡度,严禁掏底挖土。

(3)靠近基坑上方不得堆土及放置料具等重物,挖出的土石方和施工材料堆放位置应距坑边不小于1 m,高度不超过1.5 m。

(4)工作坑的位置应满足铁路设备管理单位的要求;靠路基一侧边坡坡度不宜陡于1∶1.5,顶进铁路桥涵工作坑上口边线至近铁路中心距离应满足路肩宽度及道床边坡尺寸要求。

(5)工作坑底四角应设置集水井,集水井直径以1m,深度1.5~3.0m为宜。

(6)工作坑完成后应经验收,确认边坡稳定,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3、涵体预制安全

(1)滑板和箱涵顶板润滑层石蜡涂敷时,应采取防火、防烫伤措施。明火作业前,必须履行用火申报手续,经消防管理人员检查,确认防火措施落实,并颁发用火证。

(2)高处作业必须支搭作业平台,搭设与拆除脚手架应符合脚手架相关安全技术交底具体要求;作业平台的脚手板必须铺满、铺稳;作业平台临边必须设防护栏杆;上下作业平台必须设安全梯、斜道等攀登设施;使用前应经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使用中应随时检查,确认安全。

(3)支模应按规定的作业程序进行,模板未固定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严禁在连接件和支撑件上攀登上下。

(4)模板支撑拆除前,混凝土强度必须达到设计要求,并经申报批准后,才能进行。拆除模板一般用长撬棒,人不许站在正在拆除的模板上。

4、人工挖孔桩安全

(1)开挖过程中每下挖1米及时用与桩身强度相同的砼圆管防护, 循环下沉进行。在下挖过程中,派专人巡查、养护线路,发现线路有异常情况时,立即停止施工。消除线路安全隐患后,方可施工。确保行车安全万无一失。

(2)施工时井口四周必须设防护栅栏,各种材料及施工器材距井口有一定距离,以防落入井内伤人。并在挖孔桩铁路侧用木板或钢模板设置挡碴墙,防止道碴滚落,确保线路稳定及作业人员人身安全。

(3)挖孔工人必须配戴安全帽、安全绳,必要时搭设掩体。提升设备要经常检查,挖孔工作暂停,孔口必须罩盖。为解决施工人员上下井,井深2m以内设扶梯,井深2m发下设带安全卡的吊笼。开挖后必须及时设置护筒。

(4)挖孔过程中,应经常检查桩身净空尺寸和平面位置。孔的中轴线偏斜不得大于孔深的0.5 %,截面尺寸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孔口平面位置与设计桩位偏差不得大于5cm。

(5)挖孔至设计高程后及时进行砼浇注,并采用插入式振捣器振实。挖孔桩施工即将完毕时应仔细复核桩顶标高,确认无误后再封顶,施工中严格控制孔桩顶标高,遵守混凝土施工工艺标准。

(6)挖空作业必须设驻站防护人员及现场防护人员,遇列车通过时,挖孔人员必须停止作业,并及时撤出挖孔作业井内。

5、线路加固安全

(1)d型便梁安装在要点封锁线路时间内进行,在组装过程中应在预留螺栓孔上上满螺栓,不得漏装。

(2)线路架空地段,要做到每过一列车,巡视一次线路,全面检查一次线路几何形位,并填写检查记录,对超限处及时进行整修,保证线路几何状态良好。

(3)工地按规定设置防护,防护牌,施工标志牌要齐全,标志要清晰。

(4)线路两侧的机具设专人看守,不得侵入限界。

6、涵洞顶进安全

(1)顶进时,应对各观测点进行仔细观测变化情况,发现异状,应立即停止顶进,待问题处理后,再开泵作业。

(2)顶进中,挖一段、顶一段,做到随挖随顶。挖好的工作面不得长时间暴露,严禁超前挖土。

(3)当施工需要开挖路堤边坡时,应派人监护。当发生异常情况时,应立即撤离危险区,并向开来的列车发出停车信号。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严禁挖土:

①捣洞取土或倒坡挖土时;

②列车通过时;

③机械设备发生故障时;

④顶进暂停期内;

⑤雨天时;

⑥开挖面未设上下扶梯,作业平台搭设不牢或未经检查认定。

(5)在工作坑坡顶的一定范围内,不得堆放料具和弃土。当采用机械开挖时,铲斗不得碰撞梁体或桥涵主体结构。

(6)严禁施工人员接近或跨越顶铁,或站在已经就位的顶铁上。

(7)顶进过程中,每当油泵抽压升高5-10mpa时,应停泵观察。当有异状,应及时处理。需要调整梁体顶进位置时,应针对实际问题,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8)顶进过程中每顶完一次作业或列车通过后,应对线路进行检查。如发现线路异常,经整修后方可放行列车。

(9)安放顶铁、顶柱要做到三个一致,即轴线一致、长短搭配一致、位置一致。为减少顶柱自由长度和增加稳定性,每间隔4米顶柱长设横梁一道。

(10)顶进中每顶进一镐都进行中线、水平观测并作记录,同时根据情况由施工负责人和技术人员进行具体调整。

6、营业线施工防护

(1)涵洞顶进、线路加固作业必须按《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第2.2.7条、第2.2.9条规定设置防护。

(2)施工前必须按规定设置防护,未做好防护前不得施工。

(3)指派的防护员必须由经过培训考试合格的员工持证上岗,穿戴整齐,防护信号备品齐全。

7、劳动人身安全

(1)所有作业人员参与施工作业必须按规定着工装,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并保证齐全良好,严格按各项操作规程作业,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并做到挂牌施工。

(2)列车通过前,施工人员均应撤到行车线限界以外的安全处,所有机械设备、料具等也应撤到行车线限界以外。

(3)对起重、焊接、电工、车辆驾驶和施工机械操作等特殊工种的工人,进行专门的安全操作训练。对新进场的工人进行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准许其进入操作岗位。

(4)加强工地用电管理。施工中加强对机具、电器设备的检查和维修,各种施工机械和电器设备均设置漏电保护器确保用电安全。

(5)列车通过前,施工人员均应撤到行车线限界以外的安全处,所有机械设备、料具等也应撤到行车线限界以外。

(6)凡进入现场的人员,均要服从值班员指挥、遵守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严格劳动纪律,不准班前、班内饮酒。

8、大型机械操作安全

(1)大型机械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2)大型施工机械进场必须填写“大型机械设备登记卡”,并严格执行现场“一机一人”专职防护,作业时现场必须有领工员、安全员、技术员、监理员等有关人员把关。

(3)大型施工机械周围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4)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

(5)在营业线限界 10m范围内施工时,严禁机械原地掉头。来车时,机械必须停止作业,夜间还必须熄灭灯光。

第2篇 既有线顶进涵安全交底

工程名称

接受交底队伍

桥涵作业三队

交底项目

交底日期

内容:

一、安全生产目标

1. 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焦柳线洛张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任务安全完成,预防事故发生,制定本细则,望生产各环节遵照执行。

2、安全生产目标:实现“四消灭,两实现”,即消灭责任一般c类及以上铁路交通事故、消灭责任从业人员重伤及以上事故,消灭责任火灾爆炸事故,消灭工程质量一般及以上事故,实现行车和人身安全年。

3、 参加项目建设的人员,除遵照本细则实施外,还应认真执行国家、铁道部、广铁集团及工程集团有关生产安全法律、规程、规范、规则的规定。

二、施工安全用电

1.施工用电应进行施工用电设计,并采用三级配电二级保护方式。

用电设备应实行一机一闸一漏(漏电保护器)一箱(配电箱);漏电保护装置应与设备相匹配。不得用一个开关直接控制两台及以上的用电设备。

自备发电机组采用三相四线制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发电机组应与外电线路电源连锁,严禁并列运行;发电机组应设置短路保护和过负荷保护装置;多台发电机组并列运行时,必须在机组同期后向负荷供电。

2.空线路应采用绝缘导线,并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不得挂在树木、脚手架上。导线的选用应根据负荷大小、允许电压损失、机械强度等确定。

3.电缆线应采取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敷设;电缆线类型应根据负荷大小、允许电压损失计算确定。

4. 固定式配电箱及开关箱底面与地面的垂直距离不小于1.3m;移动式配电及开关箱底面与地面的垂直距离不小于0.6m;配电箱及开关箱应安装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配电箱应采取防晒、防尘措施,并配锁。

接 受 人

项目负责人

交 底 人

技术交底记录

工程名称接受交底队伍桥涵作业三队
交底项目交底日期
内容:

三、既有线施工安全

既有线相交、相接部位的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广铁办{2000}596号”文件精神,开工前必须与设备管理单位,行车组织单位分别签定安全协议,明确施工中双方安全责任。否则属违规施工,按集团安全管理办法处罚。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专检、联检,抽检中发现未持证或他人替岗,岗位责任人员负一切责任及后果自负。临时劳务工,严禁担任营运线施工的爆破工,安全防护员,联络员,道口工等关键工种。

施工作业人员通道,材料堆放,生产、生活区环境,应在安全方面多方考虑,避免环境因素,给工程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如:雨水汇集,雷区、洪水、坍方、火灾等)

工作场地,做好安全施工宣传,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杜绝安全事故意外发生。

施工方案的确定,要从安全方面多加考虑。不准以个人意愿擅自改变施工方案,否则追究其责任并予以处罚。

所有影响营运线行车安全及行车设备正常使用的施工,必需与车站联系并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

施工安全防护:凡是危及行车安全的施工作业,必须按《技规》要求设置防护,未设防护,禁止施工。在区间施工时,在来车方向的车站设驻站联络员,施工地段设防护员。防护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防护人员必须身穿规定防护服。防护备品齐全,通讯设备性能良好,精力集中,加强瞭望,及时向施工负责人反馈信息,未经施工负责人同意,不准关闭对讲机,不准擅离岗位。确保决战100天安全施工。

接 受 人项目负责人交 底 人

技术交底记录

工程名称接受交底队伍桥涵作业三队
交底项目交底日期
内容:

既有线旁施工机械作业,必须确认机械性能良好,操作者经安全培训,禁止侵限作业,禁止疲劳作业,禁止带故障作业,机械设备停放,要选择安全地点 ,需有防溜、防滑措施。

施工前加强实地调查,并与相关单位取得联系,掌握地下管线位置。对地下管线位置、走向要有明确标志,或安全警示标。严禁盲目作业,杜绝事故发生。

行车限界,要设置安全栏杆,任何机具不准侵入限界。机械操作者,必须持有技术安全交底,相互签定后方准作业,违规施工生产的后果,由责任人承担。

接 受 人项目负责人交 底 人

第3篇 既有线顶进涵:安全交底

工程名称

接受交底队伍

桥涵作业三队

交底项目

交底日期

内容:

一、安全生产目标

1. 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焦柳线洛张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任务安全完成,预防事故发生,制定本细则,望生产各环节遵照执行。

2、安全生产目标:实现“四消灭,两实现”,即消灭责任一般c类及以上铁路交通事故、消灭责任从业人员重伤及以上事故,消灭责任火灾爆炸事故,消灭工程质量一般及以上事故,实现行车和人身安全年。

3、 参加项目建设的人员,除遵照本细则实施外,还应认真执行国家、铁道部、广铁集团及工程集团有关生产安全法律、规程、规范、规则的规定。

二、施工安全用电

1.施工用电应进行施工用电设计,并采用三级配电二级保护方式。

用电设备应实行一机一闸一漏(漏电保护器)一箱(配电箱);漏电保护装置应与设备相匹配。不得用一个开关直接控制两台及以上的用电设备。

自备发电机组采用三相四线制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发电机组应与外电线路电源连锁,严禁并列运行;发电机组应设置短路保护和过负荷保护装置;多台发电机组并列运行时,必须在机组同期后向负荷供电。

2.空线路应采用绝缘导线,并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不得挂在树木、脚手架上。导线的选用应根据负荷大小、允许电压损失、机械强度等确定。

3.电缆线应采取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敷设;电缆线类型应根据负荷大小、允许电压损失计算确定。

4. 固定式配电箱及开关箱底面与地面的垂直距离不小于1.3m;移动式配电及开关箱底面与地面的垂直距离不小于0.6m;配电箱及开关箱应安装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配电箱应采取防晒、防尘措施,并配锁。

接 受 人

项目负责人

交 底 人

技术交底记录

工程名称

接受交底队伍

桥涵作业三队

交底项目

交底日期

内容:

三、既有线施工安全

既有线相交、相接部位的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广铁办{2000}596号”文件精神,开工前必须与设备管理单位,行车组织单位分别签定安全协议,明确施工中双方安全责任。否则属违规施工,按集团安全管理办法处罚。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专检、联检,抽检中发现未持证或他人替岗,岗位责任人员负一切责任及后果自负。临时劳务工,严禁担任营运线施工的爆破工,安全防护员,联络员,道口工等关键工种。

施工作业人员通道,材料堆放,生产、生活区环境,应在安全方面多方考虑,避免环境因素,给工程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如:雨水汇集,雷区、洪水、坍方、火灾等)

工作场地,做好安全施工宣传,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杜绝安全事故意外发生。

施工方案的确定,要从安全方面多加考虑。不准以个人意愿擅自改变施工方案,否则追究其责任并予以处罚。

所有影响营运线行车安全及行车设备正常使用的施工,必需与车站联系并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

施工安全防护:凡是危及行车安全的施工作业,必须按《技规》要求设置防护,未设防护,禁止施工。在区间施工时,在来车方向的车站设驻站联络员,施工地段设防护员。防护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防护人员必须身穿规定防护服。防护备品齐全,通讯设备性能良好,精力集中,加强瞭望,及时向施工负责人反馈信息,未经施工负责人同意,不准关闭对讲机,不准擅离岗位。确保决战100天安全施工。

接 受 人

项目负责人

交 底 人

技术交底记录

工程名称

接受交底队伍

桥涵作业三队

交底项目

交底日期

内容:

既有线旁施工机械作业,必须确认机械性能良好,操作者经安全培训,禁止侵限作业,禁止疲劳作业,禁止带故障作业,机械设备停放,要选择安全地点 ,需有防溜、防滑措施。

施工前加强实地调查,并与相关单位取得联系,掌握地下管线位置。对地下管线位置、走向要有明确标志,或安全警示标。严禁盲目作业,杜绝事故发生。

行车限界,要设置安全栏杆,任何机具不准侵入限界。机械操作者,必须持有技术安全交底,相互签定后方准作业,违规施工生产的后果,由责任人承担。

接 受 人

项目负责人

交 底 人

第4篇 顶进涵施工-安全交底

2、基坑开挖安全

(1)基坑开挖作业前,应做好必要的地质、水文和地下设备(如光电缆、管道)的调查和勘查工作。

(2)开挖基坑时,边坡的坡度必须按照设计的要求,按放好的边线从上向下开挖,不得任意放陡坡度,严禁掏底挖土。

(3)靠近基坑上方不得堆土及放置料具等重物,挖出的土石方和施工材料堆放位置应距坑边不小于1 m,高度不超过1.5 m。

(4)工作坑的位置应满足铁路设备管理单位的要求;靠路基一侧边坡坡度不宜陡于1∶1.5,顶进铁路桥涵工作坑上口边线至近铁路中心距离应满足路肩宽度及道床边坡尺寸要求。

(5)工作坑底四角应设置集水井,集水井直径以1m,深度1.5~3.0m为宜。

(6)工作坑完成后应经验收,确认边坡稳定,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3、涵体预制安全

(1)滑板和箱涵顶板润滑层石蜡涂敷时,应采取防火、防烫伤措施。明火作业前,必须履行用火申报手续,经消防管理人员检查,确认防火措施落实,并颁发用火证。

(2)高处作业必须支搭作业平台,搭设与拆除脚手架应符合脚手架相关安全技术交底具体要求;作业平台的脚手板必须铺满、铺稳;作业平台临边必须设防护栏杆;上下作业平台必须设安全梯、斜道等攀登设施;使用前应经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使用中应随时检查,确认安全。

(3)支模应按规定的作业程序进行,模板未固定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严禁在连接件和支撑件上攀登上下。

(4)模板支撑拆除前,混凝土强度必须达到设计要求,并经申报批准后,才能进行。拆除模板一般用长撬棒,人不许站在正在拆除的模板上。

4、人工挖孔桩安全

(1)开挖过程中每下挖1米及时用与桩身强度相同的砼圆管防护, 循环下沉进行。在下挖过程中,派专人巡查、养护线路,发现线路有异常情况时,立即停止施工。消除线路安全隐患后,方可施工。确保行车安全万无一失。

(2)施工时井口四周必须设防护栅栏,各种材料及施工器材距井口有一定距离,以防落入井内伤人。并在挖孔桩铁路侧用木板或钢模板设置挡碴墙,防止道碴滚落,确保线路稳定及作业人员人身安全。

(3)挖孔工人必须配戴安全帽、安全绳,必要时搭设掩体。提升设备要经常检查,挖孔工作暂停,孔口必须罩盖。为解决施工人员上下井,井深2m以内设扶梯,井深2m发下设带安全卡的吊笼。开挖后必须及时设置护筒。

(4)挖孔过程中,应经常检查桩身净空尺寸和平面位置。孔的中轴线偏斜不得大于孔深的0.5 %,截面尺寸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孔口平面位置与设计桩位偏差不得大于5cm。

(5)挖孔至设计高程后及时进行砼浇注,并采用插入式振捣器振实。挖孔桩施工即将完毕时应仔细复核桩顶标高,确认无误后再封顶,施工中严格控制孔桩顶标高,遵守混凝土施工工艺标准。

(6)挖空作业必须设驻站防护人员及现场防护人员,遇列车通过时,挖孔人员必须停止作业,并及时撤出挖孔作业井内。

5、线路加固安全

(1)d型便梁安装在要点封锁线路时间内进行,在组装过程中应在预留螺栓孔上上满螺栓,不得漏装。

(2)线路架空地段,要做到每过一列车,巡视一次线路,全面检查一次线路几何形位,并填写检查记录,对超限处及时进行整修,保证线路几何状态良好。

(3)工地按规定设置防护,防护牌,施工标志牌要齐全,标志要清晰。

(4)线路两侧的机具设专人看守,不得侵入限界。

6、涵洞顶进安全

(1)顶进时,应对各观测点进行仔细观测变化情况,发现异状,应立即停止顶进,待问题处理后,再开泵作业。

(2)顶进中,挖一段、顶一段,做到随挖随顶。挖好的工作面不得长时间暴露,严禁超前挖土。

(3)当施工需要开挖路堤边坡时,应派人监护。当发生异常情况时,应立即撤离危险区,并向开来的列车发出停车信号。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严禁挖土:

①捣洞取土或倒坡挖土时;

②列车通过时;

③机械设备发生故障时;

④顶进暂停期内;

⑤雨天时;

⑥开挖面未设上下扶梯,作业平台搭设不牢或未经检查认定。

(5)在工作坑坡顶的一定范围内,不得堆放料具和弃土。当采用机械开挖时,铲斗不得碰撞梁体或桥涵主体结构。

(6)严禁施工人员接近或跨越顶铁,或站在已经就位的顶铁上。

(7)顶进过程中,每当油泵抽压升高5-10mpa时,应停泵观察。当有异状,应及时处理。需要调整梁体顶进位置时,应针对实际问题,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8)顶进过程中每顶完一次作业或列车通过后,应对线路进行检查。如发现线路异常,经整修后方可放行列车。

(9)安放顶铁、顶柱要做到三个一致,即轴线一致、长短搭配一致、位置一致。为减少顶柱自由长度和增加稳定性,每间隔4米顶柱长设横梁一道。

(10)顶进中每顶进一镐都进行中线、水平观测并作记录,同时根据情况由施工负责人和技术人员进行具体调整。

6、营业线施工防护

(1)涵洞顶进、线路加固作业必须按《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第2.2.7条、第2.2.9条规定设置防护。

(2)施工前必须按规定设置防护,未做好防护前不得施工。

(3)指派的防护员必须由经过培训考试合格的员工持证上岗,穿戴整齐,防护信号备品齐全。

7、劳动人身安全

(1)所有作业人员参与施工作业必须按规定着工装,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并保证齐全良好,严格按各项操作规程作业,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并做到挂牌施工。

(2)列车通过前,施工人员均应撤到行车线限界以外的安全处,所有机械设备、料具等也应撤到行车线限界以外。

(3)对起重、焊接、电工、车辆驾驶和施工机械操作等特殊工种的工人,进行专门的安全操作训练。对新进场的工人进行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准许其进入操作岗位。

(4)加强工地用电管理。施工中加强对机具、电器设备的检查和维修,各种施工机械和电器设备均设置漏电保护器确保用电安全。

(5)列车通过前,施工人员均应撤到行车线限界以外的安全处,所有机械设备、料具等也应撤到行车线限界以外。

(6)凡进入现场的人员,均要服从值班员指挥、遵守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严格劳动纪律,不准班前、班内饮酒。

8、大型机械操作安全

(1)大型机械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2)大型施工机械进场必须填写“大型机械设备登记卡”,并严格执行现场“一机一人”专职防护,作业时现场必须有领工员、安全员、技术员、监理员等有关人员把关。

(3)大型施工机械周围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4)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

(5)在营业线限界 10m范围内施工时,严禁机械原地掉头。来车时,机械必须停止作业,夜间还必须熄灭灯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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