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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安全交底15篇

发布时间:2023-03-02 热度:71

起重机安全交底

第1篇 履带式起重机操作安全交底

1.起重机自重大,接地压力高,作业时重心变化大,应在平坦坚实的地面上作业、行走和停放。在正常作业时,坡度不得大于3。,并应与淘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

2.为保证起重机的正常使用,在起重机作业前必须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检查:

(1)各安全防护装置及各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2)钢丝绳及连接部位符合规定;

(3)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冷却水等添加充足;

(4)各连接件无松动。

3.起重机启动前应将主离合器分离,各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并应参照内燃机操作安全交底启动内燃机。

4.内燃机启动后,应检查各仪表指示值,待运转正常再接合主离合器,进行空载运转,顺序检查各工作机构及其制动器,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5.作业时,俯仰变幅的起重臂的最大仰角不得超过出厂规定。当无资料可查时,不得超过78°,防止起重臂后倾造成重大事故。

6.起重机的变幅机构一般采用蜗杆减速器和自动常闭带式制动器,这种制动器仅能起到辅助作用,如果操作中在起重臂未停稳前即换档,由于起重臂下降的惯性超过了辅助制动器的摩擦力,将造成起重臂失控摔坏的事故。所以,起重机变幅应缓慢平稳,严禁在起重臂未停稳前变换挡位;起重机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严禁下降起重臂。

7.起吊载荷接近满负荷时,其安全系数相应降低,操作中稍有疏忽,就会发生超载,在起吊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及via.时,升降动作应慢速进行,井严禁同时进行两种及吼上动作。

8.起重吊装作业不得有丝毫差错,起吊重物时应先稍离地面试吊,当确认重物已挂牢.起重机的稳定性和制动器的可靠性均良好,再继续起吊,以便及时发现和消除不安全因素。在重物升起过程中,操作人员应把脚放在制动踏板上,密切注意起升重物,防止吊钩冒顶。当起重机停止运转而重物仍悬在空中时,即使制动踏板被固定,仍应脚踩在制动踏板上,一旦发生险情时可及时控制,以保证吊装作业的安全可靠。

9.采用双机抬吊作业时,应选用起重性能相似的起重机进行。为了使载荷的合理分配和双机动作的同步,抬吊时应统一指挥,动作应配合协调,载荷应分配合理,单机的起吊载荷不得超过允许载荷的80%。为防止超载,在吊装过程中,两台起重机的吊钩滑轮组应保持垂直状态。

10.当起重机如需带载行走时,由于机身晃动,起重臂随之俯仰,幅度也不断变化,所吊重物也因惯性而摆动,形成斜吊,因此,载荷不得超过允许起重量的70%,行走道路应坚实平整,重物应在起重机正前方向,便于操作员观察和控制,重物离地面不得大于500ram。并应栓好拉绳,缓慢行驶。严禁长距离带载行驶。

11.起重机在不平的地面上急转弯,容易造成倾翻事故。所以,起重机行走时.转弯不应过急;当转弯半径过小时,应分次转弯;当路面凹凸不平时,不得转弯。

12.起重机上下坡时,起重机的重心和起重臂的幅度随坡度而变化,因此,起重机上下坡道对应无载行走,上坡时应将起重臂仰角适当放小,下坡时应将起重臂仲角适当放大。下坡空挡滑行将失去控制造成事故,严禁下坡空挡滑行。

13.为了减少迎风面,降低起重机受到的风压,作业后,起重臂应转至顺风方向,并降至40°~60°之间,吊钩应提升到接近顶端的位置,应关停内燃机,将各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各制动器加保险固定,操纵室和机棚应关门加锁。

14.起重机转移工地。应采用平板拖车运送。特殊情况需自行转移时,应卸去配重,拆短起重臂,主动轮应在后面,机身、起重臂、吊钩等必须处于制动位置,并应加保险固定。每行驶500~1000m时,应对行走机构进行检查和润滑。

15.起重机通过桥梁、水坝、排水沟等构筑物时,必须先查明允许载荷后再通过。必要时应对构筑物采取加固措施。通过铁路、地下水管、电缆等设施时,应铺设木板保护。并不得在上面转弯。

16.用火车或平板拖车运输起重机时,所用跳板的坡度不得大于15°;起重机装上车后,应将回转、行走、变幅等机构制动,并采用三角术楔紧履带两端,再牢固绑扎;后部配重用枕木垫实,不得使吊钩悬空摆动。

第2篇 汽车、轮胎式起重机施工安全交底

交底内容:

l.起重机行驶和工作的场地应保持平坦坚实,井应与沟槽、基坑保持安全距离。

2.为保证起重机的正常使用,在起重机作业前必须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检查:

(1)各安全保护装置和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2)钢丝绳及连接部位符合规定;

(3)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及冷却水添加充足;

(4)各连接件无松动;

(5)轮胎气压符合规定。

3.起重机启动前,应将各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手制动器应锁死,并应参照内燃机安全操作交底启动内燃机。启动后,应怠速运转,检查各仪表指示值,运转正常后接台液压泵,待压达到规定值,油温超过30℃时,方可开始作业。

4.轮式起重机完全依靠支腿来保持它的稳定性和机身的水平状态,所以在作业前,应全部伸出支腿,并在撑脚板下垫方术,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承面的倾斜度在无载荷时不大于1/1000(水准泡居中)。支腿有定位销的必须插上。底盘为弹性悬挂的起重机,放支腿前庞先收紧稳定器。

5.如果在作业过程搬动支腿操纵闷,将使支腿失去作用而造成机械倾翻事故。所以作业中严禁扳动支腿操纵阀。调整支腿必须在无载荷时进行,并将起重臂转至正前或正后方可再行调整。

6.起重臂的工作幅度是由起重臂长度和仰角决定的,不同幅度有不同的额定起重量,作业时应根据所吊重物的重量和提升高度,调整起重臂长度和仰角,并应估计吊索和重物本身的高度,留出适当空间。

7.汽车式起重机一般采用箱型伸缩式起重臂,它是双作用液压缸通过控制闯、选择阀和分配阀等液压控制装置使起重臂按规定程序伸出或缩回,以保证起重臂的结构强度符合额定起重量的需求。在伸臂的同时应相应下降吊钩。当限制器发出警报时,应立即停止伸臂。起重臂缩回时,仰角不宜太小。

8.起重臂伸出后,出现前节臂杆的长度大于后节伸出长度时,说明液压系统存在故障,必须进行调整,消除不正常情况后,方可作业。

9.各种长度的起重臂都有规定的仰角,如果仰角起重臂伸出后,或主副臂全部伸出后,变幅时不得小于各长度所规定的仰角。

10.汽车式起重机作业时,其液压系统是通过取力器以获得内燃机的动力。其操纵杆一般设在汽车驾驶室内,因此,汽车式起重机起吊作业时,汽车驾驶室要封闭,室内不得有人,以防误动操作杆,重物不得超越驾驶室上方,且不得在车的前方起吊。

ll.采用自由(重力)下降时,载荷不得超过该工况下额定起重量的20%,并应使重物有控制地下降,下降停止前应逐渐减速,不得使用紧急制动,以防造成起升机构超载受损。或导致起重机倾翻事故。

12.起吊重物达到额定起重量的50%3~pg上时,应使用低速档。

13.作业中发现起重机倾斜、支腿不稳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使重物下降落在安全的地方,使起重机恢复稳定。以免造成起重机倾翻事故,不船使用紧急制动,下降中严禁制动。

14.重物在空中需要较长时间停留时,应将起升卷筒制动锁住,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纵室。

15.起重机在满载或接近满载时,稳定性的安全系数相应降低,如果同时进行两种动作,容易造成超载而发生事故。所以,起吊重物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以上时,严禁同时进行两种及以上的操作动作。

16.起重机带载回转时,重物因惯性造成偏离与吊钩的垂直度而大幅度晃动,使起重机处于不稳定状态,容易发生事故。操作应平稳,避免急剧回转或停止,换向应在停稳后进行。

17.当轮胎式起重机带载行走时,道路必须平坦坚实,载荷必须符合出厂规定,重物离地面不得超过500mm,并应拴好拉绳,缓慢行驶。

18.为在再一次行驶时起重机的装置不移动、不旋转等,作业后,应将起重臂全部缩回放在支架上,再收回支腿。吊钩应用专用钢丝绳挂牢;应将车架尾部两撑杆分别撑在尾部下方的支座内.并用螺母固定;应将阻止机身旋转的销式制动器插入销孔,并将取力器操纵手柄放在脱开位置,最后应锁住起重操纵室门。

19.行驶前,应检查并确认各支腿的收存无松动,轮胎气压应符合规定。内燃机水温在80℃~90℃时,润滑性能较好,温度过低便润滑油粘度增大,流动性能变差,如高速运转,将增加机件磨损。行驶时水温应在80'c~90℃范围内,水温未达到80℃时,不得高速行驶。

20.行驶时应保持中逮,不得紧急制动,过铁道口或起伏路面时应减速,下坡时严禁空挡滑行,倒车时应有人监护。

21.行驶时,严禁人员在底盘走台上站立或蹲坐,并不得堆放物件。

2011年

第3篇 门式桥式起重机操作安全交底

l.起重机路基和轨道的铺设应符合出厂规定,轨道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n。

2.门式起重机在轨道上行走需要较长的电缆,为了防止电缆拖地面受损,需要设置电缆卷筒。配电箱应设置在轨道中部,能减少电缆长度。

3.用滑线供电的起重机,应在滑线两端标有鲜明的颜色,滑线应设置防护栏杆。

4.轨道应平直,鱼尾板连接螺栓应无松动,轨道和起重机运行范围内应无障碍物。门式起重机应松开夹轨器。

5.门式、桥式起重机作业前的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机械结构外观正常,各连接件无松动;

(2)钢丝绳外表情况良好,绳卡牢固;

(3)各安全限位装置齐全完好。

6.操作室内应垫木板或绝缘板,接通电源后应采用试电笔测试金属结构部分,确认无漏电方可上机;上、下操纵室应使用专用扶梯。

7.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运转,在确认各机构运转正常,制动可靠,各限位开关曼敏有效后,方可作业。

8.开动前,应先发出音响信号示意,重物提升和下降操作应平稳匀速,在提升大件时不得用快速,并应拴拉绳防止摆动。

9.吊运易燃、易爆、有害等危险品时,应经安全主管部门批准,并应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10.重物的吊运路线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亦不得从设备上面通过。空车行走时,吊钩应商地面2m以上。

11.吊起重物后应慢速行驶,行驶中不得突然变速或倒退。两台起重机同时作业时,应保持3~5m距离。严禁用一台起重机顶推另一台起重机。

12.起重机行走时,两侧驱动轮应同步,发现偏移应停止作业,调整好后方可继续使用。

13.作业中,严禁任何人从一台桥式起重机跨越到另一台桥式起重机上去。

14.操作人员由操纵室进入桥架或进行保养检修时,应有自动断电联锁装置或事先切断电源。

15.露天作业的门式、桥式起重机,当遇六级及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并锁紧夹轨器。

16.门式,桥式起重机的主梁挠度超过规定值肘,必须修复后方可使用。

17.作业后,门式起重机应停放在停机线上,用夹轨器锁紧,并将吊钩升到上部位置;桥式起重机应将小车停放在两条轨道中间,吊钩提升到上部位置。吊钩上不得悬挂重物。

18.作业后,应将控制器拨到零位,切断电源,关闭并锁好操纵室门窗。

19.电动葫芦使用前应检查设备的机械部分和电气部分,钢丝绳、吊钩、限位器等应完好,电气部分应无撮电,接地装置应良好。

20.电动葫芦应设缓冲器,轨道两端应设挡板。

21.作业开始第一次吊重物时,应在吊离地面100mm时停止,检查电动葫芦制动情况,确认完好后方可正式作业。露天作业时应设防雨棚。

22.电动葫芦严禁超载起吊。起吊时,手不得握在绳索与物体之间,吊物上升时应严防冲撞。

23.起吊物件应捆扎牢固。电动葫芦吊重物行走时。重物离地不宜超过1. 5m高。工作间歇不得将重物悬挂在空中。

24.电动葫芦作业中发生异味、高温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使用。

25.使用悬挂电缆电气控制开关时,绝缘应良好,滑动应自如,人的站立位置后方应有2m空地并应正确操作电钮。

26.在起吊中,由于故障造成重物失控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下放重物。

27.在起吊中不得急速升降。

28.电动葫芦在额定载荷制动时,下滑位移量不应大于80mm。否则应清除油荇或更换制动环。

29.作业完毕后,应停放在指定位置,吊钩升起,并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第4篇 汽车轮胎式起重机施工安全交底

交底内容:

l.起重机行驶和工作的场地应保持平坦坚实,井应与沟槽、基坑保持安全距离。

2.为保证起重机的正常使用,在起重机作业前必须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检查:

(1)各安全保护装置和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2)钢丝绳及连接部位符合规定;

(3)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及冷却水添加充足;

(4)各连接件无松动;

(5)轮胎气压符合规定。

3.起重机启动前,应将各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手制动器应锁死,并应参照内燃机安全操作交底启动内燃机。启动后,应怠速运转,检查各仪表指示值,运转正常后接台液压泵,待压达到规定值,油温超过30℃时,方可开始作业。

4.轮式起重机完全依靠支腿来保持它的稳定性和机身的水平状态,所以在作业前,应全部伸出支腿,并在撑脚板下垫方术,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承面的倾斜度在无载荷时不大于1/1000(水准泡居中)。支腿有定位销的必须插上。底盘为弹性悬挂的起重机,放支腿前庞先收紧稳定器。

5.如果在作业过程搬动支腿操纵闷,将使支腿失去作用而造成机械倾翻事故。所以作业中严禁扳动支腿操纵阀。调整支腿必须在无载荷时进行,并将起重臂转至正前或正后方可再行调整。

6.起重臂的工作幅度是由起重臂长度和仰角决定的,不同幅度有不同的额定起重量,作业时应根据所吊重物的重量和提升高度,调整起重臂长度和仰角,并应估计吊索和重物本身的高度,留出适当空间。

7.汽车式起重机一般采用箱型伸缩式起重臂,它是双作用液压缸通过控制闯、选择阀和分配阀等液压控制装置使起重臂按规定程序伸出或缩回,以保证起重臂的结构强度符合额定起重量的需求。在伸臂的同时应相应下降吊钩。当限制器发出警报时,应立即停止伸臂。起重臂缩回时,仰角不宜太小。

8.起重臂伸出后,出现前节臂杆的长度大于后节伸出长度时,说明液压系统存在故障,必须进行调整,消除不正常情况后,方可作业。

9.各种长度的起重臂都有规定的仰角,如果仰角起重臂伸出后,或主副臂全部伸出后,变幅时不得小于各长度所规定的仰角。

10.汽车式起重机作业时,其液压系统是通过取力器以获得内燃机的动力。其操纵杆一般设在汽车驾驶室内,因此,汽车式起重机起吊作业时,汽车驾驶室要封闭,室内不得有人,以防误动操作杆,重物不得超越驾驶室上方,且不得在车的前方起吊。

ll.采用自由(重力)下降时,载荷不得超过该工况下额定起重量的20%,并应使重物有控制地下降,下降停止前应逐渐减速,不得使用紧急制动,以防造成起升机构超载受损。或导致起重机倾翻事故。

12.起吊重物达到额定起重量的50%3~pg上时,应使用低速档。

13.作业中发现起重机倾斜、支腿不稳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使重物下降落在安全的地方,使起重机恢复稳定。以免造成起重机倾翻事故,不船使用紧急制动,下降中严禁制动。

14.重物在空中需要较长时间停留时,应将起升卷筒制动锁住,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纵室。

15.起重机在满载或接近满载时,稳定性的安全系数相应降低,如果同时进行两种动作,容易造成超载而发生事故。所以,起吊重物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以上时,严禁同时进行两种及以上的操作动作。

16.起重机带载回转时,重物因惯性造成偏离与吊钩的垂直度而大幅度晃动,使起重机处于不稳定状态,容易发生事故。操作应平稳,避免急剧回转或停止,换向应在停稳后进行。

17.当轮胎式起重机带载行走时,道路必须平坦坚实,载荷必须符合出厂规定,重物离地面不得超过500mm,并应拴好拉绳,缓慢行驶。

18.为在再一次行驶时起重机的装置不移动、不旋转等,作业后,应将起重臂全部缩回放在支架上,再收回支腿。吊钩应用专用钢丝绳挂牢;应将车架尾部两撑杆分别撑在尾部下方的支座内.并用螺母固定;应将阻止机身旋转的销式制动器插入销孔,并将取力器操纵手柄放在脱开位置,最后应锁住起重操纵室门。

19.行驶前,应检查并确认各支腿的收存无松动,轮胎气压应符合规定。内燃机水温在80℃~90℃时,润滑性能较好,温度过低便润滑油粘度增大,流动性能变差,如高速运转,将增加机件磨损。行驶时水温应在80'c~90℃范围内,水温未达到80℃时,不得高速行驶。

20.行驶时应保持中逮,不得紧急制动,过铁道口或起伏路面时应减速,下坡时严禁空挡滑行,倒车时应有人监护。

21.行驶时,严禁人员在底盘走台上站立或蹲坐,并不得堆放物件。

2022年

第5篇 门机、起重机安全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内容:

一、施工人员的安全职责及安全隐患

(一)施工人员的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的规程、规定、制度和措施,自觉遵章守纪,不违章作业。

2.正确使用职业防护用品、用具,并在使用前进行可靠性检查。

3.施工项目开工前,认真接受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并履行交底签字手续。

4.作业前检查作业场所,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以确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下班前及时清扫整理作业现场。

5.不操作自己不熟悉的或非本专业使用的机械设备及工器具。

6.正确使用与爱护安全设施,未经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批准,不得拆除或挪用安全设施。

7.施工中发现不安全问题应妥善处理或向上级报告。对无安全技术措施和未经安全技术交底的施工项目,有权拒绝施工并可越级报告。

8.有权制止他人违章,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有紧急避险权。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积极提出改进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9.发生人身事故时应立即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调查事故时必须如实反映情况,分析事故时应积极提出改进意见和防范措施。

(二)安全隐患

施工作业存在的安全隐患事故:触电、物体打击、高处坠落等事故。

二、施工作业安全要求

(一)施工现场的安全要求:

1.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正确戴好合格的安全帽,系好下颚带,锁好带扣;

2.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着装要整齐,严禁赤脚和穿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

3.在没有可靠安全防护设施的高处(2米以上含2米)施工时,必须系好合格的安全带,安全带要系挂牢固,高挂低用,同时高处作业不得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穿防滑胶鞋;

4.新进场的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岗前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未经教育培训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5.起重司机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禁止操作与自己无关的机械设备;

6.施工现场禁止吸烟,禁止追逐打闹,禁止酒后作业;

7.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等,未经主管领导及安全员批准严禁随意拆除和挪动。

(2)起重吊装专业的一般安全要求:

必须编制吊装作业施工组织设计,并应充分考虑施工现场的环境、道路、架空电线等情况。作业前应进行技术交底;作业中,未经技术负责人批准,不得随意更改。

参加起重吊装的人员应经过严格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作业前,应检查起重吊装所使用的起重机滑轮、吊索、卡环和地锚等,应确保其完好,符合安全要求。

起重作业人员必须穿防滑鞋、戴安全帽,高处作业应佩挂安全带,并应系挂可靠和严格遵守高挂低用。

吊装作业区四周应设置明显标志,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夜间施工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起重设备通行的道路应平整坚实。

登高梯子的上端应予固定,高空用的吊篮和临时工作台应绑扎牢靠。吊篮和工作台的脚手板应铺平绑牢,严禁出现探头板。吊移操作平台时,平台上面严禁站人。

绑扎所用的吊索、卡环、绳扣等的规格应按计算确定。

起吊前,应对起重机钢丝绳及连接部位和索具设备进行检查。

高空吊装屋架、梁和斜吊法吊装柱时,应于构件两端绑扎溜绳,由操作人员控制构件的平衡和稳定。

构件吊装和翻身扶直时的吊点必须符合设计规定。异型构件或无设计规定时,应经计算确定,并保证使构件起吊平稳。

安装所使用的螺栓、钢楔(或木楔)、钢垫板、垫木和电焊条等的材质应符合设计要求的材质标准及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吊装大、重、新结构构件和采用新的吊装工艺时,应先进行试吊,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正式起吊。

大雨天、雾天、大雪天及六级以上大风天等恶劣天气应停止吊装作业。事后应及时清理冰雪并应采取防滑和防漏电措施。雨雪过后作业前,应先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吊起的构件应确保在起重机吊杆顶的正下方,严禁采用斜拉、斜吊,严禁起吊埋于地下或粘结在地面上的构件。

起重机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或在架空输电线路下行走时,必须与架空输电线始终保持不小于国家现行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规定的安全距离。当需要在小于规定的安全距离范围内进行作业时,必须采取严格的安全保护措施,并应经供电部门审查批准。

采用双机抬吊时,宜选用同类型或性能相近的起重机,负载分配应合理,单机载荷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的80%。两机应协调起吊和就位,起吊的速度应平稳缓慢。

严禁超载吊装和起吊重量不明的重大构件和设备。

起吊过程中,在起重机行走、回转、俯仰吊臂、起落吊钩等动作前,起重司机应鸣声示意。一次只宜进行一个动作,待前一动作结束后,再进行下一动作。

开始起吊时,应先将构件吊离地面200~300mm后停止起吊,并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装置的可靠性、构件的平衡性和绑扎的牢固性等,待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起吊。已吊起的构件不得长久停滞在空中。

严禁在吊起的构件上行走或站立,不得用起重机载运人员,不得在构件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

起吊时不得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回转时动作应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做反向动作。

严禁在已吊起的构件下面或起重臂下旋转范围内作业或行走。

因故(天气、下班、停电等)对吊装中未形成空间稳定体系的部分,应采取有效的加固措施。

高处作业所使用的工具和零配件等,必须放在工具袋(盒)内,严防掉落,并严禁上下抛掷。

吊装中的焊接作业应选择合理的焊接工艺,避免发生过大的变形,冬季焊接应有焊前预热(包括焊条预热)措施,焊接时应有防风防水措施,焊后应有保温措施。

已安装好的结构构件,未经有关设计和技术部门批准不得用作受力支承点和在构件上随意凿洞开孔。不得在其上堆放超过设计荷载的施工荷载。

永久固定的连接,应经过严格检查,并确保无误后,方可拆除临时固定工具。

高处安装中的电、气焊作业,应严格采取安全防火措施,在作业处下面周围10m范围内不得有人。

对起吊物进行移动、吊升、停止、安装时的全过程应用旗语或通用手势信号进行指挥,信号不明不得起动,上下相互协调联系应采用对讲机。

(三)自行式起重机的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起重机工作时的停放位置应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且作业时不得停放在斜坡上进行。

2 作业前应将支腿全部伸出,并支垫牢固。调整支腿应在无载荷时进行,并将起重臂全部缩回转至正前或正后,方可调整。作业过程中发现支腿沉陷或其它不正常情况时,应立即放下吊物,进行调整后,方可继续作业。

3 起动时应先将主离合器分离,待运转正常后再合上主离合器进行空载运转,确认正常后,方可开始作业。

4 工作时起重臂的最大和最小仰角不得超过其额定值,如无相应资料时,最大仰角不得超过78°,最小仰角不得小于45°。

5 起重机变幅应缓慢平稳,严禁猛起猛落。起重臂未停稳前,严禁变换档位和同时进行两种动作。

6 当起吊载荷达到或接近最大额定载荷时,严禁下落起重臂。

7 汽车式起重机进行吊装作业时,行走驾驶室内不得有人,吊物不得超越驾驶室上方,并严禁带载行驶。

8 伸缩式起重臂的伸缩,应符合下列规定:

1)起重臂的伸缩,一般应于起吊前进行。当必须在起吊过程中伸缩时,则起吊荷载不得大于其额定值的50%。

2)起重臂伸出后的上节起重臂长度不得大于下节起重臂长度,且起重臂的仰角不得小于总长度的相应规定值。

3)在伸起重臂的同时,应相应下降吊钩,并必须满足动、定滑轮组间的最小规定距离。

9 起重机制动器的制动鼓表面磨损达到1.5mm~2.0mm或制动带磨损超过原厚度50%时,应予更换。

10 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和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活可靠,严禁随意调整、拆除,或以限位装置代替操作机构。

11 作业完毕或下班前,应按规定将操作杆置于空档位置,起重臂全部缩回原位,转至顺风方向,并降至40°~60°之间,收紧钢丝绳,挂好吊钩或将吊钩落地,然后将各制动器和保险装置固定,关闭发动机,驾驶室加锁后,方可离开。冬季还应将水箱、水套中的水放尽。

(四)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要求:

起重机路基和轨道的铺设应符合出厂规定,轨道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采用双机抬吊时,宜选用同类型或性能相近的起重机,负载分配应合理,单机载荷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的80%。两机应协调起吊和就位,起吊的速度应平稳缓慢。

用滑线供电的起重机,应在滑线两端标有鲜明的颜色,滑线应设置防护栏杆。

轨道应平直,鱼尾板连接螺栓应无松动,轨道和起重机运行范围内应无障碍物。门式起重机应松开夹轨器。

门式、桥式起重机作业前的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机械结构外观正常,各连接件无松动;

(2)钢丝绳及吊索外表情况良好,绳卡牢固;

(3)各安全限位装置齐全完好。

操作室内应垫木板或绝缘板,接通电源后应采用试电笔测试金属结构部分,确认无漏电方可上机;上、下操纵室应使用专用扶梯。

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运转,在确认各机构运转正常,制动可靠,各限位开关灵敏有效后,方可作业。

开动前,应先发出音响信号示意,重物提升和下降操作应平稳匀速,在提升大件时不得用快速,并应拴拉绳防止摆动。

吊运易燃、易爆、有害等危险品时,应经安全主管部门批准,并应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重物的吊运路线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亦不得从设备上面通过。空车行走时,吊钩应离地面2m以上。

吊起重物后应慢速行驶,行驶中不得突然变速或倒退。两台起重机同时作业时,应保持3-5m距离。严禁用一台起重机顶推另一台起重机。

起重机行走时,两则驱动轮应同步,发现偏移应停止作业,调整好后方可继续使用。

作业中,严禁任何人从一台桥式起重机跨越到另一台桥式起重机上去。

操作人员由操纵室进入桥架或进行保养检修时,应有自动断电联锁装置或事先切断电源。

露天作业的门式、桥式起重机,当遇六级及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并锁紧夹轨器。

门式和桥式起重机的主梁挠度超过规定值时,必须修复后方可使用。

作业后,门式起重机应停放在停机线上,用夹轨器锁紧,并将吊钩升到上部位置;桥式起重机应将小车停放在两条轨道中间,吊钩提升到上部位置。吊钩上不得悬挂重物。

作业后,应将控制器拨到零位,切断电源,关闭并锁好操纵室门窗。

电动葫芦使用前应检查设备的机械部分和电气部分,钢丝绳、吊钩、限位器等应完好,电气部分应无漏电,接地装置应良好。

电动葫芦应设缓冲器,轨道两端应设挡板。

作业开始第一次吊重物时,应在吊离地面100mm时停止,检查电动葫芦制动情况,确认完好后方可正式作业。露天作业时,应设防雨棚。

电动葫芦严禁超载起吊,起吊时,手不得握在绳索与物体之间,吊物上升时应严防冲撞。

起吊物件应捆扎牢固。电动葫芦吊重物行走时,重物离地不宜超过1.5m高。工作间歇不得将重物悬挂在空中。

电动葫芦作业中发生异味、高温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使用。

使用悬挂电缆电气控制开关时,绝缘应良好,滑动应自如,人的站立位置后方应有2m空地并应正确操作电钮。

在起吊中,由于故障造成重物失控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下放重物。

在起吊中不得急速升降。

电动葫芦在额定载荷制动时,下滑位移量不应大于80mm。否则应清除油污或更换制动环。

作业完毕后,应停放在指定位置,吊钩升起,并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五)双机吊运t梁施工安全要求:

1.双机吊运时,必须遵守以上安全技术要求;

2.双机吊运t梁前,对各部件检查要求:

(1)预制t梁的养护强度是否达到设计要求

(2)机械结构外观正常,各连接件无松动;

(3)钢丝绳及吊索外表情况良好,绳卡牢固;

(4)各安全限位装置齐全完好。

3.采用双机抬吊时,宜选用同类型或性能相近的起重机,负载分配应合理,单机载荷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的80%。两机应协调起吊和就位,起吊的速度应平稳缓慢。

4.严谨起重机带病作业。

5.吊运t梁钢丝绳和吊具要求:

1)吊索可采用6×19,但宜用6×37型钢丝绳制作成环式或8股头式,其长度和直径应根据吊物的几何尺寸、重量和所用的吊装工具、吊装方法予以确定。使用时可采用单根、双根、四根或多根悬吊形式。

2)吊索的绳环或两端的绳套应采用编插接头,编插接头的长度不应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8股头吊索两端的绳套可根据工作需要装上桃形环、卡环或吊钩等吊索附件。

3)吊索的安全系数:当利用吊索上的吊钩、卡环钩挂重物上的起重吊环时,不应小于6;当用吊索直接捆绑重物,且吊索与重物棱角间采取了妥善的保护措施时,应取6~8;当吊重、大或精密的重物时,除应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外,安全系数应取10。

4)吊索与所吊构件间的水平夹角应为45°~60°。

6.t梁在升降过程中应用溜绳拴住两端,并拉住溜绳,防止t梁摆动。

7.在t梁吊运过程中,吊运t梁周边5米内严谨站人。

(六)奖罚制度:

根据《大岳一标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对违章操作罚款100元,违章指挥罚款200元,再次违反以此累加,对下达的安全隐患通知单应及时整改,未整改罚款500-1000元,并继续整改,对造成重大安全事故,追究其法律和刑事责任;其他参考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及法律法规。

第6篇 起重机械设备管理安全交底

一、机械设备审批资料:

1、机械设备制造许可证和出厂合格证;

2、安装单位资质证和上岗人员安装施工证;

3、安装单位营业执照和企业法人代码证书;

4、机械设备基础施工方案及技术资料;

5、机械设备安装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

6、建筑物、施工作业区、生活区及机械设备平面布置图;

7、安装、拆卸、租赁合同书和大型机械设备安拆、安全管理协定;

二、机械设备检验后,须交公司备案资料:

1、机械设备制造许可证和出厂合格证;

2、机械设备检验报告书和使用合格证书;

三、机械设备管理与使用:

1、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督促安装单位进行自查、自检,报经有关主管部门进行安全检验,取得合格证书,才能投入使用。

2、起重机械设备应使用单独的供电系统,并符合安全要求;严格执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的规定,漏保形成极差,使用小型机械电动工具,必须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3、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具有可靠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中小型机械设备需搭双层防护棚,明显部位应悬挂安全操作规程和使用性能及其它安全标牌,做好防水措施,严防机械伤人的安全事故发生。

4、定期检查机械设备的基础沉降,标准节垂直度及连接螺栓,并做好检查记录。

5、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定人、定机、定岗,塔吊使用过程中不得违反“十不吊”原则;

6、建立完善的运行使用、维修保养和常规检查记录,起重设备顶升时认真仔细填好标准节顶升检查记录;

7、机械必须按照出厂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及使用条件,进行正确操作,严禁任意扩大使用范围。

8、起重设备经常性的检查绳索,吊具及其它起吊部件有无超标的损伤。

9、定期与不定期检查安全限位装置是否灵敏。

10、日常检查动力装置、传动机构和制动器,有无异常的振动和噪音及润滑是否足够。

11、检查电气设备、控制电路与电气元件是否符合安全规范要求,经常检查电缆、电线有无破损,电气设备是否漏电,有无危险和妨碍作业的因素。

12、机械设备经受了可能影响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如火灾、水淹、地震、雷击、大风)或者发生设备事故后,再次使用前应当对其全面检查和维护保养,必须消除安居乐业全隐患后,方可以投入使用。

13、机械设备一旦发生事故,使用单位必须立即起动紧急预案,防止灾害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及时向主管部门和安全监察机构报告,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14、用制度形式规定机具维护保养措施,每天施工完毕,各类机具必须及时清理,做好定期加油和设备保洁工作。

第二部分起重机械使用技术交底

起重机械是现代工业生产中不可缺少的设备,被广泛地应用各种物料的起重、运输、装卸、安装和人员输送等作业中,从而大大的减轻体力劳动强度,提高劳动生产率。有些机械设备还能在生产过程中进行某些特殊的工艺操作,使生产过程中,实现机械化和自动化。

起重机械是以间歇、重复的工作方法,通过起重吊钩及其它吊具起升、下降,或升降与移动物料的机械设备。它在搬运物料时,经历上料、运输、卸料及返回原处的过程,工作范围大,危险因素较多。电梯和施工升降机是在垂直方向上沿着导轨运行,是用轿箱或吊笼输送人员和物料的起重运输设备。

起重机械使用具有以下特点:

1、施工机械通常具有庞大的结构和比较复杂的机构。

2、吊起的、运输的物品多种多样、载荷是变化的。

3、大多数的机械设备,需要在大的范围内运行。

4、有些机械设备需要直接载人运动,其可靠性直接影响人身安全。

5、暴露的、活动的零件比较多,有时候作业人员要直接接触,这样潜在许多偶发的危险因素。

6、作业环境复杂,作业场所通常遇到高温、高压、易燃易爆、输电线路和其它的影响,对设备和作业人员形成威胁。

7、工作中有时需要多人配合,协调工作、互相照应,相互之间有一个联接不上,就会造成人员和财产的损失。

如何预防材料机械设备安全事故,下面从以下几个方面来阐述。

二、机械设备的构造

1、主要组成部分:

a、钢结构:整个机械设备的构造部分;

b、工作部分:起升机构、回转机构、变幅机构、垂直运动;

c、液压系统:顶升机构、油箱、油缸、油管、机油;

d、电气设备:配电箱、配电柜、线路安全;

e、安全装置:机械限位、电气限位、机电联锁;

f、固定基础:塔吊基础、施工升降机基础、物料提升机基础;

2、机械设备整体结构:

a、塔吊:

1、塔吊基础 2、塔身(标准节)3、塔臂 4、塔帽

5、平行臂6、爬升架7、上下支座

8、行走架9、变幅小车10、驾驶室11、起升机构

b、施工升降机:1、齿轮条:通过齿轮运转

2、钢丝绳式:通过钢丝绳提升

施工升降机组成:1、施工基础2、围栏 3、标准节

4、操作5、钢丝绳及滑轮(齿轮及齿条)6、安全装置

c、物料提升机:龙门吊、井字架、边栏吊、一柱双篮吊

1、井架(标准节) 2、横梁(上、下横梁) 3、吊笼4、钢丝绳

5、卷扬机构6、滑轮

三、接地与防雷

在建筑工地上,不得在高、低压线路下施工。在高、低压线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机具、材料和其它杂物。

有些施工设备,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如增设屏障、围栏及保护网,并悬挂警告标记。

正常情况下,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导电部分应做保护接零:

1、电机、变压器、电器、照明器具,手持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

2、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部分;

3、配电屏与控制屏的金属框架;

4、室内、室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框架及靠近带电的部分金属围栏和金属门。

5、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拉线的钢索、起重机轨道、滑升拉板金属操作平台等。

6、安装在电力线路杆(铁塔)上的开关、电容器等电气装置的金属外壳及支架。

特别强调几点:

a)不得用铝导体做接地线和地下接线。

b)垂直接地体采用角钢,钢管及园钢,不能采用螺纹钢材。

c)土质地阻率低于200欧姆每米,处不设防雷接地。

d)机械设备上的避雷针(接闪口)长度1~2米。

e)施工现场必须执行五线制,三级配电二级保护。

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1、为工作接地2、为重复接地

3、电气设备外露导电部分:l1l2l3—相线 n—工作零线 pe—保护零线

四、钢丝绳

钢丝绳是起重机械中应用最广泛的挠性构件,也是起重安全生产的三大重要机构(制动器、钢丝绳和吊钩)之一。

1、构造:钢丝绳是用许多一定直径的单根钢丝按一定排列方式经机械加工,将钢丝绳绞捻在一起形成绳股,再将几根绳股加一根绳芯绞捻而成。

2、分类:1)按钢丝绳绳芯来分有:麻芯、棉芯、石棉芯、钢丝芯等。

2)按钢丝绳捻绕次数分有:单捻、双捻。

起重机的起升、变幅和捆绑(吊装)都采用双捻。

3)按钢丝绳股的捻向有:右向捻和左向捻。

钢丝绳的标记:d—6_19+1一12—155—甲一镀—右同—gb1102—74

d:表示点接触型钢丝绳。

6:表示6股。

19:每股钢丝绳由19根钢丝组成。

1:表示钢丝绳的韧性较好。

12:表示钢丝绳的直径;

155:表示钢丝绳的公称抗拉强度,单位是kg/m²;

甲:表示钢丝绳可在严重腐蚀条件下使用;

镀:表示钢丝绳有镀层,一般的镀层为镀锌;

右同:表示钢丝绳股捻制方向是右旋的;

gb1102—74:表示国家标准;

3、钢丝绳的报废标准;

1)钢丝绳直径减少7%时。

2)不管哪一部分,哪一股断了;

3)钢丝绳有明显的内部腐蚀时;

4)局部钢丝绳伸长有“笼”状畸形时。

5)钢丝绳纤维芯的直径增大较严重时;

6)钢丝绳发生捏结,塑型变形,麻芯脱出,受电弧高温灼伤,影响钢丝绳指标时。

4.钢丝绳的连结安全要求:

钢丝绳的连结常采用 :编结法,卡接法;

(1)、编接法:用特定的工具将钢丝绳编成一定的形状。

(2)、卡结法:要求卡子数不少于3个,且卡板压在长头一边,卡间距离不应小于绳径的8倍,最好间距为150mm左右之间

钢丝绳直径(mm)7--1619--2728--3738--45
绳卡数量(个)3456

五、取物装置(吊钩)

吊钩是起重机械上的重要部件,为确保作业安全,吊钩装置必须工作可靠,操作简便。

吊钩分为三种:

1、用于成件货物的——吊钩,扎具夹钳等

2、用于散装物的——料斗,抓斗,起重电磁铁

3、用于液态物品的——筒罐,特种容器等

吊钩根据用途不同,可制成工字形断面,丁字型断面和梯形断面,我们建筑工地一般使用梯形断面较多。根据制造方法可分为锻造钩和板钩。锻造钩一般采用20#钢,经过锻造和冲压,退火处理,再进行机械加工。热处理后要求表面硬度为hb95~135。吊钩的几个危险面:

ⅰ—ⅰ:受剪切应力最大。

ⅱ—ⅱ:受弯曲应力最大

ⅲ—ⅲ:受拉力最大

1吊钩的安全装置:为了防止脱钩,发生意外事故,吊钩必须装安全装置。

2怎样检查吊钩:(1)用20倍的放大镜看有没有裂纹;(2)用超声波探伤仪

3怎样检查报废:(1)是否有裂纹

(2)钩槽磨损不超过厚度10%

(3)吊钩有裂纹和破损不能补焊

4起重机械十不吊:1)视线不清不吊

2)捆绑不牢不吊

3)吊钩上有人不吊

4)超载不吊

5)物体埋在地下不吊

6)信号不明不吊

7)易燃易爆物无专用吊具不吊

8)物体过高过大没有采取防护措施不吊

9)斜拉不吊

10)对钢丝绳有棱角、缺口、无防护装置不吊

六、制动器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中规定:动力驱动的起重机械,其起升、变幅、运行、旋转机构都必须装设制动器。制动装置主要用来阻止悬吊重物下落,实现停车以及某些特殊情况下,按工作需要实现降低或调节机械运动速度。因此只有具备了可靠的制动器后,各机械动作的准确性和安全性才有保障,所以制动器既是工作装置又是安全装置;

一、制动器的类型与结构:

起重机上采用的制动器的种类多,按不同的方法可分为不同类型:

1、制动器按构造分为:

a、块式制动器:构造简单、制造、安装和调整都比较方便,被广泛应用于起重机各机构上。

b、带式制动器:由制动轮、制动带和扛杆组成,制动作用通过紧张制动带,在制动轮上产生压力和磨擦阻力。

c、盘式制动器:制动时,在弹簧力的作用下,制动钳将制动盘夹紧,产生压力和磨擦阻力。

2、制动器按操作分为:

a、常闭式制动器:制动器在机构不工作时是常闭的,要使机构工作,要操纵制动器解除制动,机构才能运行。起重机械上多采用常闭式,特别是起升、变幅机构必须采用常闭式。

b、常开式制动器:经常处于松弛状态,只有在需要是制动,易造成人为失误,安全程度不如常闭式。

c、综合式制动器:是常开、常闭两种综合体,兼有常闭安全可靠及常开操纵方便优点。

制动器结构如图:

1、电磁铁制动器2、液压推杆制动器

二、制动器的安全技术:

制动器要经常检查(每班一次),关键是全部构件运转是否正常,有无卡塞现象,闸块是否贴在制动轮上,制动轮表面是否良好,调整螺栓是否紧固。

每次起吊时,先将吊物吊离地面150mm后制机,检查制动器是否可靠,确认制动器灵活、可靠后,方能进行施工起吊。

其它安全检查:

1、闸瓦的磨檫衬垫厚度磨损达50%时,必须更换新的磨檫衬垫。

2、制动轮表面经过淬火处理,硬度为hb400~500,磨损厚度与表面凹凸平行厚度达1.5毫米,应该重新车制,表面淬火处理。制动轮出现裂纹时,应报废更新。

3、通过电磁铁的杠杆系统的“空行程”不应超过电磁铁冲程的10%。

4、 松闸时,制动轮与磨擦衬垫间隙要均匀一致,闸块不应超过1毫米,紧闸时接触面积不应小于理论面积70%,否则要对制动器进行调整。

5、杠杆发现裂纹要更换,弹簧发现裂纹、塑性变形要及时更换。

6、电磁铁铁芯的起始行程不要超过额定行程的一半,以备由于磨损衬垫后,制动器能自动补偿和调整用。

制动器发生的事故较多,主要原因有:控制电器失灵,构件磨损失效,紧固开口销和螺帽脱落而造成的销轴脱出使制动电磁铁等坠落击伤事故。如在起吊过程中偶然发生制动器失灵,切不可惊慌。如果是电器原因失灵,则将车开到安全位置,拉闸断电,必要时用人工轻轻松动电磁铁,实现松闸,慢慢放下重物;如果是机械原因不能刹车时,一边反复升降,一边旋转起重臂和变辐小车到安全位置放下重物,拉闸后修理。

七滑轮与卷筒

起升机的起升机构中,滑轮与卷筒分别起着省力、穿绕、卷绕和安放钢丝绳的作用,正确的选用和保养滑轮与卷筒对增加钢丝绳的使用寿命,防止钢丝绳的损坏有着重要意义。

一、滑轮的安全要求

滑轮根据中心轴是否运动可分为:

1、动滑轮:可以省力

2、定滑轮:可以改变力的方向

3、均衡滑轮:可以均衡两支钢丝绳的拉力

4、导向滑轮:可以改变力的方向

滑轮根据制造方法有:铸铁滑轮、铸钢滑轮、焊接滑轮、尼龙滑轮。滑轮的直径对钢丝绳使用寿命有直接影响,滑轮直径愈小,钢丝绳弯曲得愈严重,钢丝绳愈易损坏,因此要求滑轮直径与钢丝绳直径d有合理的比例,即d。/d≤h2。

h2是与工作级别和钢丝绳有关系数:

系数h表:

机构工作级别m1—m3m4m5m6m7m8
h1(卷筒)1416182022、425
h2(滑轮)16182022、42528

例:起升机构工作级别为m7的桥式起重机,滑轮的直径(d。)为500mm,所用钢丝绳直径(d)为17.5m,滑轮直径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解:查表h系数:h2=25dο≥h2、d=25_17、5=437、5(mm)

可见dο为500mm符合要求

滑轮出现下述情况之一时,应予报废:

1、裂纹

2、轮槽壁厚磨损量超过20%

3、轮槽不均匀磨损达3mm

4、因磨损使轮槽底部直径减少量达钢丝绳直径的50%;

5、其它损害钢丝绳的缺陷;

滑轮的安全使用及保养:

1、轮槽应光洁平滑,不能有损害钢丝绳的缺陷;

2、轮轴、夹板、吊钩等各部分不得有裂纹和其它损伤;

3、滑轮轴应经常保持清洁,涂上润滑油转动应灵活;

4、在可能使钢丝绳脱槽的滑轮上,设防脱槽装置;

5、施工作业时严禁歪拉斜吊,防止定滑轮轮缘破坏;

二、卷筒的安全要求

卷筒是用来卷绕钢丝绳,并把电动机的驱动力传递给钢丝绳,同时还将电动机的旋转运动变为直线运动。为保证有足够的强度和提高钢丝绳使用寿命,卷筒的尺寸和结构与滑轮一样已经标准化。当用于起升、变幅机构的卷筒,采用筒体内无贯通支承轴结构时,卷筒体宜采用钢材制造。

1、钢丝绳在卷筒上的固定:

a、压把法:1)、将钢丝绳端用缧钉压板法固定在卷筒外面。

2)、将钢丝绳未端穿入卷筒的槽内,用缧钉压板压紧。

b、楔块法:这种方法适用于直径比较细的钢丝绳的钢丝,楔块的斜度一般在1:5范围内。

2、卷筒的安全使用:

1、卷筒受钢丝绳卷的挤压和拉力作用,而产生的弯矩和扭矩力易使卷筒产生裂纹,根据受力情况,如发现裂纹不许焊补修复使用,应立即报废更换。

2、卷筒支承轴受弯曲和剪切作用,如轴上出现裂纹要将轴及时报废更换,否则就有可能发生断轴事故。

3、卷筒的筒壁磨损量达原壁厚20%时卷筒报废更换。

4、多层缭绕的卷筒端部应有凸缘,凸缘应比最外层钢丝绳高出2倍的钢丝绳直径。单层缭绕也应满足上述要求。

5、卷筒上钢丝绳端的固定装置,应有防松和自紧的性能。

6、钢丝绳在卷筒上卷绕时不应脱槽跑偏。跳槽,跑偏时会造成钢丝绳磨损、切伤,甚至切断。

7、新换钢丝绳,如在木滚上的卷扭劲没有放松,也会使钢丝绳跳槽,甚至使滑轮组与吊钩的几根钢丝绳绞在一起。为了防止这类情况发生,必须先逐渐放开拉直,使扭劲完全消除。

八、安全装置

为了确保起重机械安全生产,在起重设备上应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虽然起重机械上不装备这些装置,也能进行吊运作业。但是安全防护装置能起到保证起重机械设备安全运行,避免人身伤亡事故和重要作用。国家规定起重机械必须安装超载限位器,力矩限制器,上升、下降、变幅等多种极限限制安全装置。常用起重安全装置有:制动器、限位器、安全联销开头、缓冲器、超载限位器、力矩限制器、夹轨器、信号装置、滑线装置、安全挡板及轨道止档口。

对于起重机械外露,有伤人的活动零件:如开式齿轮联轴器、传动器、链轮、链条,传动带、皮带轮等等,均应设防护罩,露天工作的起重机械及电气设备应设防雨罩。

九、塔式起重机

塔式起重机由于适用范围广,回转半径大,起升高度较高,效率高,操作简便,安装和拆卸都比较方便等特点,是工业与民用建筑结构及设备安装工程的主要施工机械。

塔式起重机除具有塔身和起重臂、平行臂外,还有起升、回转、变幅(行走)等机构,旋转支承装置和平衡重块等结构部分以及电气控制和安全保护装置。

国家颁布的“塔式起重机型式基本参数系列”中,将起重力矩作为确定与衡量塔式起重机的主要参数。

一、塔式起重机的类型:

按结构与性能特点,主要分为:一般塔式起重机与自升塔式起重机;

a)一般塔式起重机

按回转方式分:上旋式与下旋式塔式起重机

按变幅方式分:动臂变幅试、小车变幅式和综合变幅式

按行走装置分:轨道式、轮胎式及履带式起重机

b)自升式起重机

按塔身高度变化方式分为:塔身自升式和内爬式

按起重量分:0.5~~~3t为轻型 3t~~~15t为中型 20t~~~40t为重型

二、塔式起重机的安全防护装置

起重量限制器:又称超载限制器,是为解决起重机超载防护而设计的

起重力矩限制器:用来限制起重机在起吊重物时所产生的最大力矩不超越该塔机所允许的重大起重力矩。

起升高度限位器:防止吊钩起升过度而碰坏起重臂的安全装置

幅度限位器:切断小车牵引机构的电路,防止小车前、后越位造成安全事故

另外还有行走限位、夹轨钳、缓冲器、幅度指示器等限位装置。

三、塔式起重机的作用与维护

塔式起重机的操作维护方法与要求不尽相同,以下仅对共同的方面作简要介绍:

a、操作使用

(1)司机必须持证上岗,了解机械的构造,熟知保养规则和安全操作规程;

(2)设备安装后,必须做各部位运转试验,掌握该塔吊的使用性能;

(3)起重机须有可靠接地,电气设备的外罩应与机体妥善连结,良好的照明;

(4)必须按规定加重的配重,不得任意减轻;

(5)每班工作日前,检查各操作的部位是否合适,安全装置灵敏可靠,钢丝绳有无超标的损伤等其它工作部件,确认安全,方能投入使用;

(6)操作人员必须按信号进行操作,操作前必须按电铃发出信号;

(7)操纵控制器时,应从零位逐挡加速或减速,不得越挡和未到零位,而直接变换机构的运动方向;

(8)起吊中,吊钩距起重臂不得小于1m,变幅时不得超过最大和最小幅度值;

(9)停机时,不得将重物悬挂在空中,大臂按顺风方向摆好,小车开到塔吊尾部,吊钩升到离大臂2m处停好,控制器应置于零位,切断电源开关;

b、维护保养

(1)检查并添加各工作机械器的油量;

(2)检查配电箱及电源各接头是否牢固,电源线是否擦伤和损坏;

(3)检查各安全保护装置是否正常,挡位控制器按到工作位置时,继电器接触均应灵敏可靠。检查各限位开关的动作是否良好;

(4)检查并紧固各连接螺栓,检查钢丝绳的磨损及断丝情况;

(5)检查制动器是否灵敏可靠,各连结部位不得有歪斜、卡死现象,弹簧电力液压推杆、活塞等作用良好,不得有漏油现象,检查并调整制动带,制动瓦块与制动轮之间的间隙;

(6)按润滑规定作好润滑工作;

(7)工作后应清扫驾驶室,清除机身下部电动机及各传动机构的灰尘和油污;

十、驾驶室

1、驾驶室必须有良好的视野,其结构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

2、驾驶室内应有绝缘地板和消防器材。

3、驾驶室内明显部位应有起重力矩特性曲线表及安全操作规程;

4、所有手柄、按钮及踏板的附件处,应有表示用途和操作方向的醒目标志;

5、驾驶室应保持整洁、文明、卫生,不得乱接电源,摆放杂物及其它不符合文明生产行为;

6、操作员在操作起重机械的过程中五项基本要求:稳、准、快、安全、合理;

十一、物 料 提 升 机

物料提升机以地面卷扬机为动力,额定起重量在2000公斤以下,沿着导轨做垂直运动。提升高度30m以下(含30m)为低架,31m-150m为高架;物料提升机的设计、制作符合安全要求和在施工得到正确使用外,还必须保证施工及人身安全。安装和使用要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做到定期维护、保养,才能使设备在施工过程中发挥较大的作用,提高经济效益。

一、物料提升机应符合以下规定

1、提升机应有设计方案、图纸、计算书和质量保证措施。

2、提升机应有产品标牌,标明额定起重量、最大提升速度、最大架设高度、制造单位、厂品编号及出厂日期;

3、提升机吊篮与架体涂色明显区别;

4、提升机出厂前,应按规定进行检验,并附有出厂合格证。

5、安装单位与人员,必须取得相关部门的资质证书和上岗证;

6、提升机安装完毕后,必须经正式验收,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7、使用单位应根据设备类型制定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及检修制度,并建立设备技术档案;

二、提升机构

1、卷扬机的选用,应满足额定起重量、提升高度、提升速度等参数的要求;

2、提升机宜选逆式卷扬机、高架提升机不得选用摩擦式卷扬机;

3、卷筒与钢丝绳直径比值应不小于30,滑轮直径与钢丝绳直径比值(底架提升不应小于25,高架提升比应小于30);

4、采用螺栓连接的构件,不得采用m10以下的螺栓,每一杆件的节点及接头一边,螺栓数量不得少于2个;

5、提升机架体顶部的自由高度不得大于6m;

6、吊蓝两侧面,应设高度不小于1.2m的安全挡板或挡网;

7、绳卡与绳径匹配,其数量不得少于3个,间距是绳径6~8倍,不得正反交错设置;

8、提升机钢丝绳不得接长使用,钢丝绳在卷筒上应按顺序整齐排列,当吊篮处于工作最低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不得少于3圈;

9、把杆臂长一般不大于6m,起重量不超过600公斤;

三、安全装置

1、安全停靠装置:吊篮运行到位时,停靠装置将吊篮定位。该装置应能可靠地承担吊篮自重,额定载荷及运料人员和装卸物料时的工作载荷;

2、断绳保护装置:当吊篮悬挂或运行中发生断绳时,应能可靠地将其停住并固定在架体上,其滑落行程,在吊篮满载时不得超过1m;

3、安全防护门:a、吊篮的进料口处应设自落式安全门。升降机运动时,安全门自动封闭或开启吊篮进料口;b、吊篮上的安全门不得随意拆除,防止物料从吊篮中滚落。

4、楼层口停靠门(栏杆):各楼层的通道口处,应常设常闭的门(栏杆);

5、超高限位装置:该装置应安装在吊篮允许提升的最高工作位置,吊篮的越程应不小于3m;

6、紧急断电开关:紧急断电开关应设在便于司机操作的位置,在紧急情况下,应能及时切断提升机总控制电源;

7、进料口防护棚:防护棚应设在提升机架体地面进料口上方,应双层搭设,上下层间距60cm为宜,上下层满铺脚手板,向上翻120cm-------150cm的栏杆并用绿网围护。其宽度大于提升机最外部尺寸(低架应大于3m,高架应大于5m);

8、信号装置:该装置是由司机控制的一种音响装置,其音响量能使各楼层使用提升机装卸人员清晰听见;

9、钢丝绳的过路绳段不得外露,应采用挖沟、盖板等保护措施;

10、禁止使用倒顺开关作为卷扬机的控制开关;

11、提升机的金属结构及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12、卸料台应满铺脚手板,两头应用镀锌铁丝绑扎牢固或相应长度的圆钉钉牢;

13、卸料台两侧必须设置防护栏杆,上栏杆离地100cm—120cm,下栏杆离地50cm--60cm。

四、基础、附墙架、缆风绳及地锚

1、低架提升机基础无设计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土层压实后的承载力,应不小于8kpa;

(2)浇筑c25混凝土,厚度300mm;

(3)基础表面应平整,水平偏差不大于10mm;

(4)基础应有排水措施;

(5)高架提升机的基础应进行设计,应能可靠的承受作用上的全部荷载;

2、附墙架(连墙杆):

a、连墙杆应按八字型4点搭设,其间距不宜大于9m,且在建筑物顶层必须设置一组。

b、连墙杆与架体及建筑物之间,均应采用钢性连结,并形成稳定结构,不得与脚手架相连,严禁采用铅丝绑扎。

c、连墙杆的材质与架体的材质相同,不得采用木杆、竹杆等做连墙杆与金属体连结。

d、无规定设计时,可采用以下3种方法:

(1)型钢制作的连墙杆与建筑物结构的连结,可预埋专用铁件用螺栓连结;

(2)用钢管制作的连墙杆与建筑物的连结,可预埋与连墙杆规格相同的短管,用扣件连结;

(3)当墙体有足够的强度时,可将扣件钢管伸入墙内用扣件加横管夹住。

3、缆风绳与地锚:

1、提升架受到条件无法设置连墙杆时,应用缆风绳稳固架体,高架提升机任何情况下,均不得采用缆风绳;

2、缆风绳应选用圆股钢丝绳,直径不得小于9.3m/m,缆风绳与地面夹角不应大于600c,其下端应与地锚连结,不得栓在树木、电线杆或堆放构件物体上;

3、钢丝绳与地锚之间,应采用与钢丝绳拉力相适应的花盘螺栓拉紧;缆风绳垂直度不大于0.01l(l为长度);

4、地锚的位置应满足对缆风绳的设置要求;

5、缆风绳的地锚一般采用水平;当土质坚实地锚受力小于15kn时,也可以采用桩式地锚;

6、桩式地锚:

(1)采用木桩时,圆木直径不小于200mm,埋深不小于1.7m,并在木桩的前上方和后下方设两根横挡木。

(2)采用钢管(φ48)或角钢(l75_6)时,不少于2根,间距不小于0.5 m,埋深不小于1.7m,桩顶部应有防滑措施。

第7篇 塔式起重机操作人员:安全交底

交底内容:塔式起重机操作安全技术交底

1. 起重吊装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操作人员应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2. 起动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金属结构和工作机构的外观情况正常;

(2) 各安全装置和各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3) 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符合规定;

(4) 主意部位连接螺栓无松动;

(5) 钢丝绳磨损情况及各滑轮穿绕符合规定;

(6) 供电电缆无破损。

3. 送电前,各控制器手柄应在零位。当接通电源时,应采用试电笔检查金属结构部分,确认无漏电后,方可上机。

4. 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运转,试验各工作机构是否正常,有无噪声及异响,各机构的制动器及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5. 起吊重物时,重物和吊具的总重量不得超过起重机相应幅度下规定的起重量。

6. 应根据起吊重物和现场情况,选择适当的工作速度,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从停止点(零点)开始,依次逐级增加速度,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手柄扳到零位,待电动机停转后再转向另一方向,不得直接变换运转方向、突然变速或制动。

7. 在吊钩提升、起重小车或行走大车运行到限位装置前,均应减速缓行到停止位置,并应与限位装置保持一定距离(吊钩不得小于1m,行走轮不得小于2m)。严禁采用限位装置作为停止运行的控制开关。

8. 动臂式起重机的起升、回转、行走可同时进行,变幅应单独进行。每次变幅后应对变幅部位进行检查。允许带载变幅的,当载荷达到额定重量的90%及以上时,严禁变幅。

9. 提升重物,严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时,可采用慢就位机构或利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10. 提升重物作水平移动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5m以上。

11. 对于无中央集电环及起升机构不安装在回转部分的起重机,在作业时,不得顺一个方向连续回转。

12. 装有上、下两套操纵系统的起重机,不得上、下同时使用。

13. 作业中,当停电或电压下降时,应立即将控制器扳到零位,并切断电源。如吊钩上挂有重物,应稍松稍紧反复使用制动器,使重物缓慢地下降到安全地带。

14. 采用涡流制动调速系统的起重机,不得长时间使用低速档或慢就位速度作业。

15. 作业中如遇六级及以上大风或阵风,应立即停止作业,锁紧夹轨器,将回转机构的制动器完全松开,起重臂应能随风转动。对轻型俯仰变幅起重机,应将起重臂落下并与塔身结构锁紧在一起。

16. 作业中,操作人员临时离开操纵室,必须切断电源,锁紧夹轨器。

17. 起重机的蝙蝠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应完全齐全、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或拆吹。严禁利用限制器和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18. 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发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

19. 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固在地面上的重物以及其他不明重量的物体。现场浇筑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20. 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停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发动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在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使重物降到地面。

21. 操纵室远离地面的起重机,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地面及作业层(高空)的指挥人员均采用对讲机等有效的通讯联络进行指挥。

22. 作业完毕后,起重机应停放在轨道中间位置,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松开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衡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吊钩直升到离起重臂顶端2~3m处。

23. 停机时,应将每个控制器拨回零位,依次断开各开关,关闭操纵室门窗,断开电源总开关,打开高空指示灯。

24. 检修人员上塔身、起重臂、平衡臂等高空部位检查或修理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第8篇 汽车轮胎式起重机安全交底

1、轮式起重机完全依靠支腿来保持它的稳定性和机身的水平状态,所以在作业前,应全部伸出支腿,并在支腿盘下垫方木,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承面的倾斜度在无载荷时不大于i/i000(水准泡居中)。支腿有定位销的必须插上。底盘为弹性悬挂的起重机,放支腿前应先收紧稳定器。

2、各种长度的起重臂都有规定的仰角,如果起重臂伸出、或主副臂全部伸出后,变幅时不得小于各长度所规定的仰角。

3、起重机在满载或接近满载时,稳定性的安全系数相应降低,如果同时进行两种动作,容易造成超载而发生事故。所以,起吊重物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以上时,严禁同时进行两种及以上的操作动作,

4、起吊重物达到额定起重量的50%及以上时,应使用低速档。

5、起重机行驶和工作的场地应保持平坦坚实,并应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

6、起重机带载回转时,重物因惯性造成偏离与吊钩的垂直度而大幅度晃动,使起重机处于不稳定状态,容易发生事故。操作应平稳,避免急剧回转或停止,换向应在停稳后进行。

7、汽车式起重机一般采用箱形伸缩式起重臂,它是双作用液压缸通过控制阀、选择阀和分配阀等液压控制装置使起重臂按规定程序伸出或缩回,以保证起重臂的结构强度符合额定起重量的需求。在伸臂的同时应相应下降吊钩。当限制器发出警报时.应立即停止伸臂。起重臂缩回时,仰角不宜太小。

8、当轮胎式超重机带载行走时,道路必须平坦坚实,载荷必须符合出厂规定,重物离地面不得超过500mm,并应拴好拉绳,缓慢行驶。

9、起重臂的工作幅度是由起重臂长度和仰角决定的,不同幅度有不同的额定起重量,作业时应根据所吊重物的重量和提升高度,调整起重臂长度和仰角,并应估计吊索和重物本身的高度,留出适当空间。

10、采用自由(重力)下降时,载荷不得超过该工况下额定起重量的20%,并应使重物有控制地下降,下降停止前应逐渐减速.不得使用紧急制动,以防造成起升机构超载受损、或导致起重机倾翻事故。

11、为使起重机的限制不移动、不旋转等,作业结束后,应将起重臂全部缩回放在支架上,再收回支腿。吊钩应用专用钢丝绳挂牢;应将车架尾部两撑杆分别撑在尾部下方的支座内,并用螺母固定;应将阻止机身旋转的销式制动器插入销孔,并将取力器操纵手柄放在脱开位置,最后应锁住起重机操做室门。

12、当起吊重物在空中需要较长时间停留时,应将起升卷筒制动锁住.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做室。

13、起重臂伸出后,出现前节臂杆的长度大于后节伸出长度时,说明液压系统存在故障,必须进行调整,消除不正常情况后方可作业。

14、行驶前,应检查并确认各支腿的收存无松动,轮胎气压应符合规定。内燃机水温在80~90℃时,润滑性能较好,温度过低使润滑油黏度增大,流动性能变差,如高速运转,将增加机件磨损。行驶时水温应在80~90℃范围内,水温末达到80℃时,不得高速行驶。

15、如果在作业过程搬动支腿操纵阀,将使支腿失去作用而造成机械倾翻事故。所以作业中严禁扳动支腿操纵阀。调整支腿必须在无载荷时进行,并将起重臂转至正前或正后方可再行调整。

16、作业中发现起重机倾斜、支腿不稳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使重物下降落在安全的地方.使起重机恢复稳定,以免造成起重机倾翻事故,不能使用紧急制动,下降中严禁紧急制动。

17、行驶时应保持中速,不得紧急制动,过铁道或起伏路面时应减速,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倒车时应有人监护。

18、为保证起重机的正常使用,在起重机作业前必须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检查:

(1)各连接件无松动。

(2)轮胎气压符合规定。

(3)钢丝绳及连接部位符合规定。

(4)各安全保护装置和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5)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及冷却水添加充足。

19、汽车式起重机作业时,其液压系统是通过取力器以获得内燃机的动力。其操纵杆一般设在汽车驾驶室内,因此,汽车式起重机起吊作业时,汽车驾驶室要封闭,室内不得有无关人员。

20、起重机使用的钢丝绳,应有钢丝绳制造产品技术性能和质量检验合格证。当无合格证时,退货或经国家认定的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付则不得使用。

21、起重机使用的钢丝绳,其结构形式、规格及强度应符合该型起重机使用说明书的要求。钢丝绳与卷筒应连接牢固,放出钢丝绳时,卷筒上应至少保留三圈,收放钢丝绳时应防止钢丝绳打环、扭结、弯折和乱绳,不得使用扭结、变形的钢丝绳。使用编结的钢丝绳时,其编结部分在运行中不得通过卷筒和滑轮。

22、钢丝绳采用编结固接时,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并不应小于300mm,其编结部分应捆扎细钢丝。当采用绳卡固接时,与钢丝绳直径匹配的绳卡的规格、数量应符合规范要求。最后一个绳卡距绳头的长度不得小于149mm,绳卡滑鞍(夹板)应在钢丝绳承载时受力的一侧,“u”形螺栓应在钢丝绳的尾端,不得正反交错。绳卡初次固定后,应待钢丝绳受力后再度紧固,并宜拧紧到使两绳直径高度压扁1/3。作业中应经常检查紧固情况。

23、每班作业前,应检查钢丝绳及钢丝绳的连接部位。当钢丝绳在一个节距内(常用钢丝绳一般为6_37=222丝,在一个捻距内断丝根数是否超标,根据报废标准计算后得出为30丝×折减系数60%=18丝;如果检查超过18丝可确定报废)断丝根数达到或超过规定时,应予报废。当钢丝绳表面锈蚀或磨损使钢丝绳直径显著减少时,应将报废(或降级使用)。

24、雨、雪、雾天气能使露天作业的起重机部分机件受潮,尤其是制动带受潮后影响制动性能,所以在露天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吊装作业。雨雪雾过后作业前,应先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在吊装作业中,司机和指吊人员时刻要坚持“十不吊”的原则,其内容是:

(1)起重机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不准吊。

(2)起重指挥、丝索人员应经国家规定的专门培训部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

(3)钢筋、型钢、板材等细长和多根物件必须捆扎牢靠,多点起吊。单头“千斤”或捆扎不牢靠不准吊。

(4)多孔板、积灰斗、手推翻斗车不用四点吊成或大模板外挂板不用卸甲不准吊。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不准双拼吊。

(5)吊砌块必须使用安全可靠的砌块夹具,吊砖必须使用砖笼,并堆放整齐。木砖、预埋件等零星物件要用盛器堆放稳妥,叠放不齐不准吊。

(6)楼板、大梁等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7)埋入地板的板桩、井点管等以及粘连、附着的物件不准吊。

(8)多机作业,应保证所吊重物距离不小于3米,在同一轨道上多机作业,无安全措施不准吊。

(9)六级以上强风区不准吊。

(10)斜拉重物或超过机械允许荷载不准吊。

第9篇 起重机械设备管理:安全交底

一、机械设备审批资料:

1、机械设备制造许可证和出厂合格证;

2、安装单位资质证和上岗人员安装施工证;

3、安装单位营业执照和企业法人代码证书;

4、机械设备基础施工方案及技术资料;

5、机械设备安装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

6、建筑物、施工作业区、生活区及机械设备平面布置图;

7、安装、拆卸、租赁合同书和大型机械设备安拆、安全管理协定;

二、机械设备检验后,须交公司备案资料:

1、机械设备制造许可证和出厂合格证;

2、机械设备检验报告书和使用合格证书;

三、机械设备管理与使用:

1、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督促安装单位进行自查、自检,报经有关主管部门进行安全检验,取得合格证书,才能投入使用。

2、起重机械设备应使用单独的供电系统,并符合安全要求;严格执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的规定,漏保形成极差,使用小型机械电动工具,必须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3、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具有可靠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中小型机械设备需搭双层防护棚,明显部位应悬挂安全操作规程和使用性能及其它安全标牌,做好防水措施,严防机械伤人的安全事故发生。

4、定期检查机械设备的基础沉降,标准节垂直度及连接螺栓,并做好检查记录。

5、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定人、定机、定岗,塔吊使用过程中不得违反“十不吊”原则;

6、建立完善的运行使用、维修保养和常规检查记录,起重设备顶升时认真仔细填好标准节顶升检查记录;

7、机械必须按照出厂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及使用条件,进行正确操作,严禁任意扩大使用范围。

8、起重设备经常性的检查绳索,吊具及其它起吊部件有无超标的损伤。

9、定期与不定期检查安全限位装置是否灵敏。

10、日常检查动力装置、传动机构和制动器,有无异常的振动和噪音及润滑是否足够。

11、检查电气设备、控制电路与电气元件是否符合安全规范要求,经常检查电缆、电线有无破损,电气设备是否漏电,有无危险和妨碍作业的因素。

12、机械设备经受了可能影响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如火灾、水淹、地震、雷击、大风)或者发生设备事故后,再次使用前应当对其全面检查和维护保养,必须消除安居乐业全隐患后,方可以投入使用。

13、机械设备一旦发生事故,使用单位必须立即起动紧急预案,防止灾害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及时向主管部门和安全监察机构报告,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14、用制度形式规定机具维护保养措施,每天施工完毕,各类机具必须及时清理,做好定期加油和设备保洁工作。

第二部分起重机械使用技术交底

起重机械是现代工业生产中不可缺少的设备,被广泛地应用各种物料的起重、运输、装卸、安装和人员输送等作业中,从而大大的减轻体力劳动强度,提高劳动生产率。有些机械设备还能在生产过程中进行某些特殊的工艺操作,使生产过程中,实现机械化和自动化。

起重机械是以间歇、重复的工作方法,通过起重吊钩及其它吊具起升、下降,或升降与移动物料的机械设备。它在搬运物料时,经历上料、运输、卸料及返回原处的过程,工作范围大,危险因素较多。电梯和施工升降机是在垂直方向上沿着导轨运行,是用轿箱或吊笼输送人员和物料的起重运输设备。

起重机械使用具有以下特点:

1、施工机械通常具有庞大的结构和比较复杂的机构。

2、吊起的、运输的物品多种多样、载荷是变化的。

3、大多数的机械设备,需要在大的范围内运行。

4、有些机械设备需要直接载人运动,其可靠性直接影响人身安全。

5、暴露的、活动的零件比较多,有时候作业人员要直接接触,这样潜在许多偶发的危险因素。

6、作业环境复杂,作业场所通常遇到高温、高压、易燃易爆、输电线路和其它的影响,对设备和作业人员形成威胁。

7、工作中有时需要多人配合,协调工作、互相照应,相互之间有一个联接不上,就会造成人员和财产的损失。

如何预防材料机械设备安全事故,下面从以下几个方面来阐述。

二、机械设备的构造

1、主要组成部分:

a、钢结构:整个机械设备的构造部分;

b、工作部分:起升机构、回转机构、变幅机构、垂直运动;

c、液压系统:顶升机构、油箱、油缸、油管、机油;

d、电气设备:配电箱、配电柜、线路安全;

e、安全装置:机械限位、电气限位、机电联锁;

f、固定基础:塔吊基础、施工升降机基础、物料提升机基础;

2、机械设备整体结构:

a、塔吊:

1、塔吊基础 2、塔身(标准节)3、塔臂 4、塔帽

5、平行臂 6、爬升架7、上下支座

8、行走架9、变幅小车 10、驾驶室11、起升机构

b、施工升降机:1、齿轮条:通过齿轮运转

2、钢丝绳式:通过钢丝绳提升

施工升降机组成:1、施工基础 2、围栏3、标准节

4、操作5、钢丝绳及滑轮(齿轮及齿条)6、安全装置

c、物料提升机:龙门吊、井字架、边栏吊、一柱双篮吊

1、井架(标准节)2、横梁(上、下横梁) 3、吊笼4、钢丝绳

5、卷扬机构6、滑轮

三、接地与防雷

在建筑工地上,不得在高、低压线路下施工。在高、低压线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机具、材料和其它杂物。

有些施工设备,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如增设屏障、围栏及保护网,并悬挂警告标记。

正常情况下,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导电部分应做保护接零:

1、电机、变压器、电器、照明器具,手持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

2、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部分;

3、配电屏与控制屏的金属框架;

4、室内、室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框架及靠近带电的部分金属围栏和金属门。

5、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拉线的钢索、起重机轨道、滑升拉板金属操作平台等。

6、安装在电力线路杆(铁塔)上的开关、电容器等电气装置的金属外壳及支架。

特别强调几点:

a)不得用铝导体做接地线和地下接线。

b)垂直接地体采用角钢,钢管及园钢,不能采用螺纹钢材。

c)土质地阻率低于200欧姆每米,处不设防雷接地。

d)机械设备上的避雷针(接闪口)长度1~2米。

e)施工现场必须执行五线制,三级配电二级保护。

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1、为工作接地2、为重复接地

3、电气设备外露导电部分:l1l2l3—相线n—工作零线 pe—保护零线

四、钢丝绳

钢丝绳是起重机械中应用最广泛的挠性构件,也是起重安全生产的三大重要机构(制动器、钢丝绳和吊钩)之一。

1、构造:钢丝绳是用许多一定直径的单根钢丝按一定排列方式经机械加工,将钢丝绳绞捻在一起形成绳股,再将几根绳股加一根绳芯绞捻而成。

2、分类:1)按钢丝绳绳芯来分有:麻芯、棉芯、石棉芯、钢丝芯等。

2)按钢丝绳捻绕次数分有:单捻、双捻。

起重机的起升、变幅和捆绑(吊装)都采用双捻。

3)按钢丝绳股的捻向有:右向捻和左向捻。

钢丝绳的标记:d—6_19+1一12—155—甲一镀—右同—gb1102—74

d:表示点接触型钢丝绳。

6:表示6股。

19:每股钢丝绳由19根钢丝组成。

1:表示钢丝绳的韧性较好。

12:表示钢丝绳的直径;

155:表示钢丝绳的公称抗拉强度,单位是kg/m2;

甲:表示钢丝绳可在严重腐蚀条件下使用;

镀:表示钢丝绳有镀层,一般的镀层为镀锌;

右同:表示钢丝绳股捻制方向是右旋的;

gb1102—74:表示国家标准;

3、钢丝绳的报废标准;

1)钢丝绳直径减少7%时。

2)不管哪一部分,哪一股断了;

3)钢丝绳有明显的内部腐蚀时;

4)局部钢丝绳伸长有“笼”状畸形时。

5)钢丝绳纤维芯的直径增大较严重时;

6)钢丝绳发生捏结,塑型变形,麻芯脱出,受电弧高温灼伤,影响钢丝绳指标时。

4.钢丝绳的连结安全要求:

钢丝绳的连结常采用 :编结法,卡接法;

(1)、编接法:用特定的工具将钢丝绳编成一定的形状。

(2)、卡结法:要求卡子数不少于3个,且卡板压在长头一边,卡间距离不应小于绳径的8倍,最好间距为150mm左右之间

钢丝绳直径(mm)

7--16

19--27

28--37

38--45

绳卡数量(个)

3

4

5

6

五、取物装置(吊钩)

吊钩是起重机械上的重要部件,为确保作业安全,吊钩装置必须工作可靠,操作简便。

吊钩分为三种:

1、用于成件货物的——吊钩,扎具夹钳等

2、用于散装物的——料斗,抓斗,起重电磁铁

3、用于液态物品的——筒罐,特种容器等

吊钩根据用途不同,可制成工字形断面,丁字型断面和梯形断面,我们建筑工地一般使用梯形断面较多。根据制造方法可分为锻造钩和板钩。锻造钩一般采用20#钢,经过锻造和冲压,退火处理,再进行机械加工。热处理后要求表面硬度为hb95~135。吊钩的几个危险面:

ⅰ—ⅰ:受剪切应力最大。

ⅱ—ⅱ:受弯曲应力最大

ⅲ—ⅲ:受拉力最大

1吊钩的安全装置:为了防止脱钩,发生意外事故,吊钩必须装安全装置。

2怎样检查吊钩:(1)用20倍的放大镜看有没有裂纹;(2)用超声波探伤仪

3怎样检查报废:(1)是否有裂纹

(2)钩槽磨损不超过厚度10%

(3)吊钩有裂纹和破损不能补焊

4起重机械十不吊:1)视线不清不吊

2)捆绑不牢不吊

3)吊钩上有人不吊

4)超载不吊

5)物体埋在地下不吊

6)信号不明不吊

7)易燃易爆物无专用吊具不吊

8)物体过高过大没有采取防护措施不吊

9)斜拉不吊

10)对钢丝绳有棱角、缺口、无防护装置不吊

六、制动器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中规定:动力驱动的起重机械,其起升、变幅、运行、旋转机构都必须装设制动器。制动装置主要用来阻止悬吊重物下落,实现停车以及某些特殊情况下,按工作需要实现降低或调节机械运动速度。因此只有具备了可靠的制动器后,各机械动作的准确性和安全性才有保障,所以制动器既是工作装置又是安全装置;

一、制动器的类型与结构:

起重机上采用的制动器的种类多,按不同的方法可分为不同类型:

1、制动器按构造分为:

a、块式制动器:构造简单、制造、安装和调整都比较方便,被广泛应用于起重机各机构上。

b、带式制动器:由制动轮、制动带和扛杆组成,制动作用通过紧张制动带,在制动轮上产生压力和磨擦阻力。

c、盘式制动器:制动时,在弹簧力的作用下,制动钳将制动盘夹紧,产生压力和磨擦阻力。

2、制动器按操作分为:

a、常闭式制动器:制动器在机构不工作时是常闭的,要使机构工作,要操纵制动器解除制动,机构才能运行。起重机械上多采用常闭式,特别是起升、变幅机构必须采用常闭式。

b、常开式制动器:经常处于松弛状态,只有在需要是制动,易造成人为失误,安全程度不如常闭式。

c、综合式制动器:是常开、常闭两种综合体,兼有常闭安全可靠及常开操纵方便优点。

制动器结构如图:

1、电磁铁制动器 2、液压推杆制动器

二、制动器的安全技术:

制动器要经常检查(每班一次),关键是全部构件运转是否正常,有无卡塞现象,闸块是否贴在制动轮上,制动轮表面是否良好,调整螺栓是否紧固。

每次起吊时,先将吊物吊离地面150mm后制机,检查制动器是否可靠,确认制动器灵活、可靠后,方能进行施工起吊。

其它安全检查:

1、闸瓦的磨檫衬垫厚度磨损达50%时,必须更换新的磨檫衬垫。

2、制动轮表面经过淬火处理,硬度为hb400~500,磨损厚度与表面凹凸平行厚度达1.5毫米,应该重新车制,表面淬火处理。制动轮出现裂纹时,应报废更新。

3、通过电磁铁的杠杆系统的“空行程”不应超过电磁铁冲程的10%。

4、 松闸时,制动轮与磨擦衬垫间隙要均匀一致,闸块不应超过1毫米,紧闸时接触面积不应小于理论面积70%,否则要对制动器进行调整。

5、杠杆发现裂纹要更换,弹簧发现裂纹、塑性变形要及时更换。

6、电磁铁铁芯的起始行程不要超过额定行程的一半,以备由于磨损衬垫后,制动器能自动补偿和调整用。

制动器发生的事故较多,主要原因有:控制电器失灵,构件磨损失效,紧固开口销和螺帽脱落而造成的销轴脱出使制动电磁铁等坠落击伤事故。如在起吊过程中偶然发生制动器失灵,切不可惊慌。如果是电器原因失灵,则将车开到安全位置,拉闸断电,必要时用人工轻轻松动电磁铁,实现松闸,慢慢放下重物;如果是机械原因不能刹车时,一边反复升降,一边旋转起重臂和变辐小车到安全位置放下重物,拉闸后修理。

七滑轮与卷筒

起升机的起升机构中,滑轮与卷筒分别起着省力、穿绕、卷绕和安放钢丝绳的作用,正确的选用和保养滑轮与卷筒对增加钢丝绳的使用寿命,防止钢丝绳的损坏有着重要意义。

一、 滑轮的安全要求

滑轮根据中心轴是否运动可分为:

1、动滑轮:可以省力

2、定滑轮:可以改变力的方向

3、均衡滑轮:可以均衡两支钢丝绳的拉力

4、导向滑轮:可以改变力的方向

滑轮根据制造方法有:铸铁滑轮、铸钢滑轮、焊接滑轮、尼龙滑轮。滑轮的直径对钢丝绳使用寿命有直接影响,滑轮直径愈小,钢丝绳弯曲得愈严重,钢丝绳愈易损坏,因此要求滑轮直径与钢丝绳直径d有合理的比例,即d。/d≤h2。

h2是与工作级别和钢丝绳有关系数:

系数h表:

机构工作级别

m1—m3

m4

m5

m6

m7

m8

h1(卷筒)

14

16

18

20

22、4

25

h2(滑轮)

16

18

20

22、4

25

28

例:起升机构工作级别为m7的桥式起重机,滑轮的直径(d。)为500mm,所用钢丝绳直径(d)为17.5m,滑轮直径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解:查表h系数:h2=25 dο≥h2、d=25_17、5=437、5(mm)

可见dο为500mm符合要求

滑轮出现下述情况之一时,应予报废:

1、裂纹

2、轮槽壁厚磨损量超过20%

3、轮槽不均匀磨损达3mm

4、因磨损使轮槽底部直径减少量达钢丝绳直径的50%;

5、其它损害钢丝绳的缺陷;

滑轮的安全使用及保养:

1、轮槽应光洁平滑,不能有损害钢丝绳的缺陷;

2、轮轴、夹板、吊钩等各部分不得有裂纹和其它损伤;

3、滑轮轴应经常保持清洁,涂上润滑油转动应灵活;

4、在可能使钢丝绳脱槽的滑轮上,设防脱槽装置;

5、施工作业时严禁歪拉斜吊,防止定滑轮轮缘破坏;

二、卷筒的安全要求

卷筒是用来卷绕钢丝绳,并把电动机的驱动力传递给钢丝绳,同时还将电动机的旋转运动变为直线运动。为保证有足够的强度和提高钢丝绳使用寿命,卷筒的尺寸和结构与滑轮一样已经标准化。当用于起升、变幅机构的卷筒,采用筒体内无贯通支承轴结构时,卷筒体宜采用钢材制造。

1、钢丝绳在卷筒上的固定:

a、压把法:1)、将钢丝绳端用缧钉压板法固定在卷筒外面。

2)、将钢丝绳未端穿入卷筒的槽内,用缧钉压板压紧。

b、楔块法:这种方法适用于直径比较细的钢丝绳的钢丝,楔块的斜度一般在1:5范围内。

2、卷筒的安全使用:

1、卷筒受钢丝绳卷的挤压和拉力作用,而产生的弯矩和扭矩力易使卷筒产生裂纹,根据受力情况,如发现裂纹不许焊补修复使用,应立即报废更换。

2、卷筒支承轴受弯曲和剪切作用,如轴上出现裂纹要将轴及时报废更换,否则就有可能发生断轴事故。

3、卷筒的筒壁磨损量达原壁厚20%时卷筒报废更换。

4、多层缭绕的卷筒端部应有凸缘,凸缘应比最外层钢丝绳高出2倍的钢丝绳直径。单层缭绕也应满足上述要求。

5、卷筒上钢丝绳端的固定装置,应有防松和自紧的性能。

6、钢丝绳在卷筒上卷绕时不应脱槽跑偏。跳槽,跑偏时会造成钢丝绳磨损、切伤,甚至切断。

7、新换钢丝绳,如在木滚上的卷扭劲没有放松,也会使钢丝绳跳槽,甚至使滑轮组与吊钩的几根钢丝绳绞在一起。为了防止这类情况发生,必须先逐渐放开拉直,使扭劲完全消除。

八、安全装置

为了确保起重机械安全生产,在起重设备上应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虽然起重机械上不装备这些装置,也能进行吊运作业。但是安全防护装置能起到保证起重机械设备安全运行,避免人身伤亡事故和重要作用。国家规定起重机械必须安装超载限位器,力矩限制器,上升、下降、变幅等多种极限限制安全装置。常用起重安全装置有:制动器、限位器、安全联销开头、缓冲器、超载限位器、力矩限制器、夹轨器、信号装置、滑线装置、安全挡板及轨道止档口。

对于起重机械外露,有伤人的活动零件:如开式齿轮联轴器、传动器、链轮、链条,传动带、皮带轮等等,均应设防护罩,露天工作的起重机械及电气设备应设防雨罩。

九、塔式起重机

塔式起重机由于适用范围广,回转半径大,起升高度较高,效率高,操作简便,安装和拆卸都比较方便等特点,是工业与民用建筑结构及设备安装工程的主要施工机械。

塔式起重机除具有塔身和起重臂、平行臂外,还有起升、回转、变幅(行走)等机构,旋转支承装置和平衡重块等结构部分以及电气控制和安全保护装置。

国家颁布的“塔式起重机型式基本参数系列”中,将起重力矩作为确定与衡量塔式起重机的主要参数。

一、塔式起重机的类型:

按结构与性能特点,主要分为:一般塔式起重机与自升塔式起重机;

a)一般塔式起重机

按回转方式分:上旋式与下旋式塔式起重机

按变幅方式分:动臂变幅试、小车变幅式和综合变幅式

按行走装置分:轨道式、轮胎式及履带式起重机

b)自升式起重机

按塔身高度变化方式分为:塔身自升式和内爬式

按起重量分:0.5~~~3t为轻型3t~~~15t为中型20t~~~40t为重型

二、塔式起重机的安全防护装置

起重量限制器:又称超载限制器,是为解决起重机超载防护而设计的

起重力矩限制器:用来限制起重机在起吊重物时所产生的最大力矩不超越该塔机所允许的重大起重力矩。

起升高度限位器:防止吊钩起升过度而碰坏起重臂的安全装置

幅度限位器:切断小车牵引机构的电路,防止小车前、后越位造成安全事故

另外还有行走限位、夹轨钳、缓冲器、幅度指示器等限位装置。

三、塔式起重机的作用与维护

塔式起重机的操作维护方法与要求不尽相同,以下仅对共同的方面作简要介绍:

a、操作使用

(1)司机必须持证上岗,了解机械的构造,熟知保养规则和安全操作规程;

(2)设备安装后,必须做各部位运转试验,掌握该塔吊的使用性能;

(3)起重机须有可靠接地,电气设备的外罩应与机体妥善连结,良好的照明;

(4)必须按规定加重的配重,不得任意减轻;

(5)每班工作日前,检查各操作的部位是否合适,安全装置灵敏可靠,钢丝绳有无超标的损伤等其它工作部件,确认安全,方能投入使用;

(6)操作人员必须按信号进行操作,操作前必须按电铃发出信号;

(7)操纵控制器时,应从零位逐挡加速或减速,不得越挡和未到零位,而直接变换机构的运动方向;

(8)起吊中,吊钩距起重臂不得小于1m,变幅时不得超过最大和最小幅度值;

(9)停机时,不得将重物悬挂在空中,大臂按顺风方向摆好,小车开到塔吊尾部,吊钩升到离大臂2m处停好,控制器应置于零位,切断电源开关;

b、维护保养

(1)检查并添加各工作机械器的油量;

(2)检查配电箱及电源各接头是否牢固,电源线是否擦伤和损坏;

(3)检查各安全保护装置是否正常,挡位控制器按到工作位置时,继电器接触均应灵敏可靠。检查各限位开关的动作是否良好;

(4)检查并紧固各连接螺栓,检查钢丝绳的磨损及断丝情况;

(5)检查制动器是否灵敏可靠,各连结部位不得有歪斜、卡死现象,弹簧电力液压推杆、活塞等作用良好,不得有漏油现象,检查并调整制动带,制动瓦块与制动轮之间的间隙;

(6)按润滑规定作好润滑工作;

(7)工作后应清扫驾驶室,清除机身下部电动机及各传动机构的灰尘和油污;

十、驾驶室

1、驾驶室必须有良好的视野,其结构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

2、驾驶室内应有绝缘地板和消防器材。

3、驾驶室内明显部位应有起重力矩特性曲线表及安全操作规程;

4、所有手柄、按钮及踏板的附件处,应有表示用途和操作方向的醒目标志;

5、驾驶室应保持整洁、文明、卫生,不得乱接电源,摆放杂物及其它不符合文明生产行为;

6、操作员在操作起重机械的过程中五项基本要求:稳、准、快、安全、合理;

十一、物 料 提 升 机

物料提升机以地面卷扬机为动力,额定起重量在2000公斤以下,沿着导轨做垂直运动。提升高度30m以下(含30m)为低架,31m-150m为高架;物料提升机的设计、制作符合安全要求和在施工得到正确使用外,还必须保证施工及人身安全。安装和使用要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做到定期维护、保养,才能使设备在施工过程中发挥较大的作用,提高经济效益。

一、 物料提升机应符合以下规定

1、提升机应有设计方案、图纸、计算书和质量保证措施。

2、提升机应有产品标牌,标明额定起重量、最大提升速度、最大架设高度、制造单位、厂品编号及出厂日期;

3、提升机吊篮与架体涂色明显区别;

4、提升机出厂前,应按规定进行检验,并附有出厂合格证。

5、安装单位与人员,必须取得相关部门的资质证书和上岗证;

6、提升机安装完毕后,必须经正式验收,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7、使用单位应根据设备类型制定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及检修制度,并建立设备技术档案;

二、提升机构

1、卷扬机的选用,应满足额定起重量、提升高度、提升速度等参数的要求;

2、提升机宜选逆式卷扬机、高架提升机不得选用摩擦式卷扬机;

3、卷筒与钢丝绳直径比值应不小于30,滑轮直径与钢丝绳直径比值(底架提升不应小于25,高架提升比应小于30);

4、采用螺栓连接的构件,不得采用m10以下的螺栓,每一杆件的节点及接头一边,螺栓数量不得少于2个;

5、提升机架体顶部的自由高度不得大于6m;

6、吊蓝两侧面,应设高度不小于1.2m的安全挡板或挡网;

7、绳卡与绳径匹配,其数量不得少于3个,间距是绳径6~8倍,不得正反交错设置;

8、提升机钢丝绳不得接长使用,钢丝绳在卷筒上应按顺序整齐排列,当吊篮处于工作最低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不得少于3圈;

9、把杆臂长一般不大于6m,起重量不超过600公斤;

三、 安全装置

1、安全停靠装置:吊篮运行到位时,停靠装置将吊篮定位。该装置应能可靠地承担吊篮自重,额定载荷及运料人员和装卸物料时的工作载荷;

2、断绳保护装置:当吊篮悬挂或运行中发生断绳时,应能可靠地将其停住并固定在架体上,其滑落行程,在吊篮满载时不得超过1m;

3、安全防护门:a、吊篮的进料口处应设自落式安全门。升降机运动时,安全门自动封闭或开启吊篮进料口;b、吊篮上的安全门不得随意拆除,防止物料从吊篮中滚落。

4、楼层口停靠门(栏杆):各楼层的通道口处,应常设常闭的门(栏杆);

5、超高限位装置:该装置应安装在吊篮允许提升的最高工作位置,吊篮的越程应不小于3m;

6、紧急断电开关:紧急断电开关应设在便于司机操作的位置,在紧急情况下,应能及时切断提升机总控制电源;

7、进料口防护棚:防护棚应设在提升机架体地面进料口上方,应双层搭设,上下层间距60cm为宜,上下层满铺脚手板,向上翻120cm-------150cm的栏杆并用绿网围护。其宽度大于提升机最外部尺寸(低架应大于3m,高架应大于5m);

8、信号装置:该装置是由司机控制的一种音响装置,其音响量能使各楼层使用提升机装卸人员清晰听见;

9、钢丝绳的过路绳段不得外露,应采用挖沟、盖板等保护措施;

10、禁止使用倒顺开关作为卷扬机的控制开关;

11、提升机的金属结构及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12、卸料台应满铺脚手板,两头应用镀锌铁丝绑扎牢固或相应长度的圆钉钉牢;

13、卸料台两侧必须设置防护栏杆,上栏杆离地100cm—120cm,下栏杆离地50cm--60cm。

四、基础、附墙架、缆风绳及地锚

1、低架提升机基础无设计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土层压实后的承载力,应不小于8kpa;

(2)浇筑c25混凝土,厚度300mm;

(3)基础表面应平整,水平偏差不大于10mm;

(4)基础应有排水措施;

(5)高架提升机的基础应进行设计,应能可靠的承受作用上的全部荷载;

2、附墙架(连墙杆):

a、连墙杆应按八字型4点搭设,其间距不宜大于9m,且在建筑物顶层必须设置一组。

b、连墙杆与架体及建筑物之间,均应采用钢性连结,并形成稳定结构,不得与脚手架相连,严禁采用铅丝绑扎。

c、连墙杆的材质与架体的材质相同,不得采用木杆、竹杆等做连墙杆与金属体连结。

d、无规定设计时,可采用以下3种方法:

(1)型钢制作的连墙杆与建筑物结构的连结,可预埋专用铁件用螺栓连结;

(2)用钢管制作的连墙杆与建筑物的连结,可预埋与连墙杆规格相同的短管,用扣件连结;

(3)当墙体有足够的强度时,可将扣件钢管伸入墙内用扣件加横管夹住。

3、缆风绳与地锚:

1、提升架受到条件无法设置连墙杆时,应用缆风绳稳固架体,高架提升机任何情况下,均不得采用缆风绳;

2、缆风绳应选用圆股钢丝绳,直径不得小于9.3m/m,缆风绳与地面夹角不应大于600c,其下端应与地锚连结,不得栓在树木、电线杆或堆放构件物体上;

3、钢丝绳与地锚之间,应采用与钢丝绳拉力相适应的花盘螺栓拉紧;缆风绳垂直度不大于0.01l(l为长度);

4、地锚的位置应满足对缆风绳的设置要求;

5、缆风绳的地锚一般采用水平;当土质坚实地锚受力小于15kn时,也可以采用桩式地锚;

6、桩式地锚:

(1)采用木桩时,圆木直径不小于200mm,埋深不小于1.7m,并在木桩的前上方和后下方设两根横挡木。

(2)采用钢管(φ48)或角钢(l75_6)时,不少于2根,间距不小于0.5 m,埋深不小于1.7m,桩顶部应有防滑措施。

第10篇 汽车、轮胎式起重机操作安全交底

l.起重机行驶和工作的场地应保持平坦坚实,井应与淘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

2.为保证起重机的正常使用,在起重机作业前必须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检查:

(1)各安全保护装置和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2)钢丝绳及连接部位符合规定;

(3)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及冷却水添加充足;

(4)各连接件无松动;

(5)轮胎气压符合规定。

3.起重机启动前,应将各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手制动器应锁死,并应参照内燃机安全操作交底启动内燃机。启动后,应怠速运转,检查各仪表指示值,运转正常后接台液压泵,待压达到规定值,油温超过30℃时,方可开始作业。

4.轮式起重机完全依靠支腿来保持它的稳定性和机身的水平状态,所以在作业前,应全部伸出支腿,并在撑脚板下垫方术,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承面的倾斜度在无载荷时不大于1/1000(水准泡居中)。支腿有定位销的必须插上。底盘为弹性悬挂的起重机,放支腿前庞先收紧稳定器。

5.如果在作业过程搬动支腿操纵闷,将使支腿失去作用而造成机械倾翻事故。所以作业中严禁扳动支腿操纵阀。调整支腿必须在无载荷时进行,并将起重臂转至正前或正后方可再行调整。

6.起重臂的工作幅度是由起重臂长度和仰角决定的,不同幅度有不同的额定起重量,作业时应根据所吊重物的重量和提升高度,调整起重臂长度和仰角,并应估计吊索和重物本身的高度,留出适当空间。

7.汽车式起重机一般采用箱型伸缩式起重臂,它是双作用液压缸通过控制闯、选择阀和分配阀等液压控制装置使起重臂按规定程序伸出或缩回,以保证起重臂的结构强度符合额定起重量的需求。在伸臂的同时应相应下降吊钩。当限制器发出警报时,应立即停止伸臂。起重臂缩回时,仰角不宜太小。

8.起重臂伸出后,出现前节臂杆的长度大于后节伸出长度时,说明液压系统存在故障,必须进行调整,消除不正常情况后,方可作业。

9.各种长度的起重臂都有规定的仰角,如果仰角起重臂伸出后,或主副臂全部伸出后,变幅时不得小于各长度所规定的仰角。

交底内容:

10.汽车式起重机作业时,其液压系统是通过取力器以获得内燃机的动力。其操纵杆一般设在汽车驾驶室内,因此,汽车式起重机起吊作业时,汽车驾驶室要封闭,室内不得有人,以防误动操作杆,重物不得超越驾驶室上方,且不得在车的前方起吊。

ll.采用自由(重力)下降时,载荷不得超过该工况下额定起重量的20%,并应使重物有控制地下降,下降停止前应逐渐减速,不得使用紧急制动,以防造成起升机构超载受损。或导致起重机倾翻事故。

12.起吊重物达到额定起重量的50%3~pg上时,应使用低速档。

13.作业中发现起重机倾斜、支腿不稳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使重物下降落在安全的地方,使起重机恢复稳定。以免造成起重机倾翻事故,不船使用紧急制动,下降中严禁制动。

14.重物在空中需要较长时间停留时,应将起升卷筒制动锁住,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纵室。

15.起重机在满载或接近满载时,稳定性的安全系数相应降低,如果同时进行两种动作,容易造成超载而发生事故。所以,起吊重物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以上时,严禁同时进行两种及以上的操作动作。

16.起重机带载回转时,重物因惯性造成偏离与吊钩的垂直度而大幅度晃动,使起重机处于不稳定状态,容易发生事故。操作应平稳,避免急剧回转或停止,换向应在停稳后进行。

17.当轮胎式起重机带载行走时,道路必须平坦坚实,载荷必须符合出厂规定,重物离地面不得超过500mm,并应拴好拉绳,缓慢行驶。

18.为在再一次行驶时起重机的装置不移动、不旋转等,作业后,应将起重臂全部缩回放在支架上,再收回支腿。吊钩应用专用钢丝绳挂牢;应将车架尾部两撑杆分别撑在尾部下方的支座内.并用螺母固定;应将阻止机身旋转的销式制动器插入销孔,并将取力器操纵手柄放在脱开位置,最后应锁住起重操纵室门。

19.行驶前,应检查并确认各支腿的收存无松动,轮胎气压应符合规定。内燃机水温在80℃~90℃时,润滑性能较好,温度过低便润滑油粘度增大,流动性能变差,如高速运转,将增加机件磨损。行驶时水温应在80'c~90℃范围内,水温未达到80℃时,不得高速行驶。

20.行驶时应保持中逮,不得紧急制动,过铁道口或起伏路面时应减速,下坡时严禁空挡滑行,倒车时应有人监护。

21.行驶时,严禁人员在底盘走台上站立或蹲坐,并不得堆放物件。

第11篇 塔式起重机:安全交底

一、安装前准备工作

1、安装人员在进入工作现场时必须带安全帽,登高作用时还必须穿防滑鞋,系安全带,穿工作服,带手套等。

2、作业前,安装人员必须对所使用的钢丝绳、卡环、吊钩、板钩、耳钩等各种吊具和索具按有关规定作认真检查,合格者方准使用,不准超载使用。

3、各安装工作必须在指定的专门指挥人员的指挥下作业。

4、凡有下列情况时,不得进行塔身的升降作业:a、塔机安装工作应在塔机最高处风速不大于8m/s时进行。b、在雨、大雾等容易打滑的环境里。

5、起重设备≥16吨汽车起重机。

二、安装时注意事项

1、必须遵循立塔程序。

2、注意吊点的选择,根据吊装部件的外形尺寸、重量等,选用合适的吊具。

3、塔机各部件所有销轴、塔身连接螺栓、螺母均是专用特制零件,用户不得随意代换。

4、必须安装并使用保护和安全措施,如扶梯、平台、护栏等。

5、必须根据起重臂臂长,正确确定配重数量。

6、装好起重臂后,平衡臂上未装够足够平衡重前,严禁起重臂吊载。

7、顶升前,应将小车开到规定的顶升平衡位置,起重臂转到引进架的正前方,然后用回转制动器将塔机的回转锁紧.

8、顶升过程中,严禁旋转起重臂或开动小车及使吊钩起升或放下。

三、安装程序

1、安装底架

将底架放在已浇注好的混凝土基础上,用垫板调整水平,其高度差与其间距之比必须小于1/1000。

2、安装塔身部分

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详细规定,用汽车起重机将五节标准节安装,安装好后其偏斜量与其相应高度之比必须小于4/1000。

3、安装斜撑杆

将斜撑杆安装在支撑节与底架支腿上,用销轴连接好。

4、安装套架

将安装好的油缸和安装好平台及栏杆的套架从塔身上面穿下,将8个滚轮与塔身间隙调整至2~4mm。

5、安装上下转台及驾驶室

将上下转台与回转支承用高强度螺栓连接好并将驾驶室与上转台用螺栓连接好,用汽车起重机吊起,将下转台与套架用销轴连接好,下转台与塔身用高强度螺栓连接好。

6、安装塔帽

将挂好前后臂拉杆各一道的塔帽用汽车起重机吊起与上转台用销轴连接好,并安装护栏,将塔帽转到便于安装平衡臂的位置。

7、安装平衡臂

用汽车起重机将平衡臂与塔帽用销轴连接好,然后安装好平衡臂拉杆,使两根拉杆受力均匀并安装栏杆,然后将两块配重吊到平衡臂上,并固定好。

8、安装起重臂

将起重臂在地面上组合好,并将起重臂拉杆固定在起重臂上,用汽车起重机使起重臂与塔帽连接好,然后将起重臂拉杆安装正确,使前后拉杆受力均匀。

9、安装平衡重

将剩余的两块平衡重吊装到平衡臂上,并固定好。

10、穿绕起升钢丝绳

按照说明书的图示方向穿绕钢丝绳。

11、安装液压站及接电缆线

将液压站吊装在套架平台上并固定好。接通各机构电源。

12、检验

a、检查塔机安装的各项内容是否进行完毕并确保正确无误。

b、进行起升、回转、变幅等各项动作试运转。

c、顶升状态起重臂应处于说明书规定的正确方向。

d、检查液压站系统是否畅通,紧固件是否牢固。

13、顶升

按说明书的具体要求进行顶升操作,不准违章作业,顶升到所需高度。如果超过独立高度,应按照说明书要求增加附着。

四、 重机试调试

1、起重机安装好后,安装人员必须按照自检表中要求的项目进行调试检查,调试后塔机运行要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2、调试人员应把调试情况记录在自检表内。

3、塔机在安装过程中,必须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规定操作,任何人不得超越说明书规定的范围,以保证塔机的安全稳定。

五、 投入使用前的工作

塔机投入使用前的工作,是为了保证塔机能正确操纵,并在安全条件下运行。这些工作主要是对塔机部件的检查以及调试各安全装置。

1、部件检查

为了检查架设工作的正确性和保证安全运转,应对塔机部件进行一系列试运转和检查工作。

(1) 各部件之间的紧固联接状况检查;

(2) 检查支承平台及栏杆的安装情况;

(3) 检查钢丝绳穿绕是否正确,确保其不与塔机机构和结构件磨擦;

(4) 检查电缆通行状况;

(5) 检查平衡臂配重的固定状况;

(6) 检查平台上有无杂物,防止塔机运转时杂物下坠伤人;

(7) 检查各润滑面和润滑点。

2、安全装置调试

塔机安全装置主要包括:行程限位器和载荷限制器。行程限位器有:起升高度限位器、回转限位器、幅度限位器。载荷限制器有:起重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此外还包括风速仪。

六、首次安装验收试验

验收试验条件

(一)试验条件:

1.目测检查压重数量和位置。

2.载荷试验时,风速不得超过10米/秒。

3.载荷试验是将自由悬挂在吊钩上的载荷吊起。

(二)动态试验:

1.不必进行塔机组合动作,每一动作将分别试验。

2.进行各种试验时,应按操作说明操纵塔机。

3.如果各项功能合格并经目检未发现机构和结构件有任何损坏,则试验为合格。

(三)静态试验:

1.该试验为将相应的载荷吊离地面100至200mm,保持不动,至少10分钟。

2.如未发现任何影响塔机安全性能裂缝,永久变形或其他损坏,则试验为合格。

(四)试验人员及其他:

1.塔机试验必须由专业人员或塔机制造公司指定机构或其他合法代表进行。

2.此页和塔机说明书一起保存。

第12篇 汽车、轮胎式起重机安全交底

1、轮式起重机完全依靠支腿来保持它的稳定性和机身的水平状态,所以在作业前,应全部伸出支腿,并在支腿盘下垫方木,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承面的倾斜度在无载荷时不大于i/i000(水准泡居中)。支腿有定位销的必须插上。底盘为弹性悬挂的起重机,放支腿前应先收紧稳定器。

2、各种长度的起重臂都有规定的仰角,如果起重臂伸出、或主副臂全部伸出后,变幅时不得小于各长度所规定的仰角。

3、起重机在满载或接近满载时,稳定性的安全系数相应降低,如果同时进行两种动作,容易造成超载而发生事故。所以,起吊重物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以上时,严禁同时进行两种及以上的操作动作,

4、起吊重物达到额定起重量的50%及以上时,应使用低速档。

5、起重机行驶和工作的场地应保持平坦坚实,并应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

6、起重机带载回转时,重物因惯性造成偏离与吊钩的垂直度而大幅度晃动,使起重机处于不稳定状态,容易发生事故。操作应平稳,避免急剧回转或停止,换向应在停稳后进行。

7、汽车式起重机一般采用箱形伸缩式起重臂,它是双作用液压缸通过控制阀、选择阀和分配阀等液压控制装置使起重臂按规定程序伸出或缩回,以保证起重臂的结构强度符合额定起重量的需求。在伸臂的同时应相应下降吊钩。当限制器发出警报时.应立即停止伸臂。起重臂缩回时,仰角不宜太小。

8、当轮胎式超重机带载行走时,道路必须平坦坚实,载荷必须符合出厂规定,重物离地面不得超过500mm,并应拴好拉绳,缓慢行驶。

9、起重臂的工作幅度是由起重臂长度和仰角决定的,不同幅度有不同的额定起重量,作业时应根据所吊重物的重量和提升高度,调整起重臂长度和仰角,并应估计吊索和重物本身的高度,留出适当空间。

10、采用自由(重力)下降时,载荷不得超过该工况下额定起重量的20%,并应使重物有控制地下降,下降停止前应逐渐减速.不得使用紧急制动,以防造成起升机构超载受损、或导致起重机倾翻事故。

11、为使起重机的限制不移动、不旋转等,作业结束后,应将起重臂全部缩回放在支架上,再收回支腿。吊钩应用专用钢丝绳挂牢;应将车架尾部两撑杆分别撑在尾部下方的支座内,并用螺母固定;应将阻止机身旋转的销式制动器插入销孔,并将取力器操纵手柄放在脱开位置,最后应锁住起重机操做室门。

12、当起吊重物在空中需要较长时间停留时,应将起升卷筒制动锁住.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做室。

13、起重臂伸出后,出现前节臂杆的长度大于后节伸出长度时,说明液压系统存在故障,必须进行调整,消除不正常情况后方可作业。

14、行驶前,应检查并确认各支腿的收存无松动,轮胎气压应符合规定。内燃机水温在80~90℃时,润滑性能较好,温度过低使润滑油黏度增大,流动性能变差,如高速运转,将增加机件磨损。行驶时水温应在80~90℃范围内,水温末达到80℃时,不得高速行驶。

15、如果在作业过程搬动支腿操纵阀,将使支腿失去作用而造成机械倾翻事故。所以作业中严禁扳动支腿操纵阀。调整支腿必须在无载荷时进行,并将起重臂转至正前或正后方可再行调整。

16、作业中发现起重机倾斜、支腿不稳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使重物下降落在安全的地方.使起重机恢复稳定,以免造成起重机倾翻事故,不能使用紧急制动,下降中严禁紧急制动。

17、行驶时应保持中速,不得紧急制动,过铁道或起伏路面时应减速,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倒车时应有人监护。

18、为保证起重机的正常使用,在起重机作业前必须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检查:

(1)各连接件无松动。

(2)轮胎气压符合规定。

(3)钢丝绳及连接部位符合规定。

(4)各安全保护装置和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5)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及冷却水添加充足。

19、汽车式起重机作业时,其液压系统是通过取力器以获得内燃机的动力。其操纵杆一般设在汽车驾驶室内,因此,汽车式起重机起吊作业时,汽车驾驶室要封闭,室内不得有无关人员。

20、起重机使用的钢丝绳,应有钢丝绳制造产品技术性能和质量检验合格证。当无合格证时,退货或经国家认定的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付则不得使用。

21、起重机使用的钢丝绳,其结构形式、规格及强度应符合该型起重机使用说明书的要求。钢丝绳与卷筒应连接牢固,放出钢丝绳时,卷筒上应至少保留三圈,收放钢丝绳时应防止钢丝绳打环、扭结、弯折和乱绳,不得使用扭结、变形的钢丝绳。使用编结的钢丝绳时,其编结部分在运行中不得通过卷筒和滑轮。

22、钢丝绳采用编结固接时,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并不应小于300mm,其编结部分应捆扎细钢丝。当采用绳卡固接时,与钢丝绳直径匹配的绳卡的规格、数量应符合规范要求。最后一个绳卡距绳头的长度不得小于149mm,绳卡滑鞍(夹板)应在钢丝绳承载时受力的一侧,“u”形螺栓应在钢丝绳的尾端,不得正反交错。绳卡初次固定后,应待钢丝绳受力后再度紧固,并宜拧紧到使两绳直径高度压扁1/3。作业中应经常检查紧固情况。

23、每班作业前,应检查钢丝绳及钢丝绳的连接部位。当钢丝绳在一个节距内(常用钢丝绳一般为6_37=222丝,在一个捻距内断丝根数是否超标,根据报废标准计算后得出为30丝×折减系数60%=18丝;如果检查超过18丝可确定报废)断丝根数达到或超过规定时,应予报废。当钢丝绳表面锈蚀或磨损使钢丝绳直径显著减少时,应将报废(或降级使用)。

24、雨、雪、雾天气能使露天作业的起重机部分机件受潮,尤其是制动带受潮后影响制动性能,所以在露天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吊装作业。雨雪雾过后作业前,应先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在吊装作业中,司机和指吊人员时刻要坚持“十不吊”的原则,其内容是:

(1)起重机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不准吊。

(2)起重指挥、丝索人员应经国家规定的专门培训部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

(3)钢筋、型钢、板材等细长和多根物件必须捆扎牢靠,多点起吊。单头“千斤”或捆扎不牢靠不准吊。

(4)多孔板、积灰斗、手推翻斗车不用四点吊成或大模板外挂板不用卸甲不准吊。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不准双拼吊。

(5)吊砌块必须使用安全可靠的砌块夹具,吊砖必须使用砖笼,并堆放整齐。木砖、预埋件等零星物件要用盛器堆放稳妥,叠放不齐不准吊。

(6)楼板、大梁等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7)埋入地板的板桩、井点管等以及粘连、附着的物件不准吊。

(8)多机作业,应保证所吊重物距离不小于3米,在同一轨道上多机作业,无安全措施不准吊。

(9)六级以上强风区不准吊。

(10)斜拉重物或超过机械允许荷载不准吊。

第13篇 汽车轮胎式起重机操作安全交底

l.起重机行驶和工作的场地应保持平坦坚实,井应与淘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

2.为保证起重机的正常使用,在起重机作业前必须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检查:

(1)各安全保护装置和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2)钢丝绳及连接部位符合规定;

(3)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及冷却水添加充足;

(4)各连接件无松动;

(5)轮胎气压符合规定。

3.起重机启动前,应将各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手制动器应锁死,并应参照内燃机安全操作交底启动内燃机。启动后,应怠速运转,检查各仪表指示值,运转正常后接台液压泵,待压达到规定值,油温超过30℃时,方可开始作业。

4.轮式起重机完全依靠支腿来保持它的稳定性和机身的水平状态,所以在作业前,应全部伸出支腿,并在撑脚板下垫方术,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承面的倾斜度在无载荷时不大于1/1000(水准泡居中)。支腿有定位销的必须插上。底盘为弹性悬挂的起重机,放支腿前庞先收紧稳定器。

5.如果在作业过程搬动支腿操纵闷,将使支腿失去作用而造成机械倾翻事故。所以作业中严禁扳动支腿操纵阀。调整支腿必须在无载荷时进行,并将起重臂转至正前或正后方可再行调整。

6.起重臂的工作幅度是由起重臂长度和仰角决定的,不同幅度有不同的额定起重量,作业时应根据所吊重物的重量和提升高度,调整起重臂长度和仰角,并应估计吊索和重物本身的高度,留出适当空间。

7.汽车式起重机一般采用箱型伸缩式起重臂,它是双作用液压缸通过控制闯、选择阀和分配阀等液压控制装置使起重臂按规定程序伸出或缩回,以保证起重臂的结构强度符合额定起重量的需求。在伸臂的同时应相应下降吊钩。当限制器发出警报时,应立即停止伸臂。起重臂缩回时,仰角不宜太小。

8.起重臂伸出后,出现前节臂杆的长度大于后节伸出长度时,说明液压系统存在故障,必须进行调整,消除不正常情况后,方可作业。

9.各种长度的起重臂都有规定的仰角,如果仰角起重臂伸出后,或主副臂全部伸出后,变幅时不得小于各长度所规定的仰角。

交底内容:

10.汽车式起重机作业时,其液压系统是通过取力器以获得内燃机的动力。其操纵杆一般设在汽车驾驶室内,因此,汽车式起重机起吊作业时,汽车驾驶室要封闭,室内不得有人,以防误动操作杆,重物不得超越驾驶室上方,且不得在车的前方起吊。

ll.采用自由(重力)下降时,载荷不得超过该工况下额定起重量的20%,并应使重物有控制地下降,下降停止前应逐渐减速,不得使用紧急制动,以防造成起升机构超载受损。或导致起重机倾翻事故。

12.起吊重物达到额定起重量的50%3~pg上时,应使用低速档。

13.作业中发现起重机倾斜、支腿不稳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使重物下降落在安全的地方,使起重机恢复稳定。以免造成起重机倾翻事故,不船使用紧急制动,下降中严禁制动。

14.重物在空中需要较长时间停留时,应将起升卷筒制动锁住,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纵室。

15.起重机在满载或接近满载时,稳定性的安全系数相应降低,如果同时进行两种动作,容易造成超载而发生事故。所以,起吊重物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以上时,严禁同时进行两种及以上的操作动作。

16.起重机带载回转时,重物因惯性造成偏离与吊钩的垂直度而大幅度晃动,使起重机处于不稳定状态,容易发生事故。操作应平稳,避免急剧回转或停止,换向应在停稳后进行。

17.当轮胎式起重机带载行走时,道路必须平坦坚实,载荷必须符合出厂规定,重物离地面不得超过500mm,并应拴好拉绳,缓慢行驶。

18.为在再一次行驶时起重机的装置不移动、不旋转等,作业后,应将起重臂全部缩回放在支架上,再收回支腿。吊钩应用专用钢丝绳挂牢;应将车架尾部两撑杆分别撑在尾部下方的支座内.并用螺母固定;应将阻止机身旋转的销式制动器插入销孔,并将取力器操纵手柄放在脱开位置,最后应锁住起重操纵室门。

19.行驶前,应检查并确认各支腿的收存无松动,轮胎气压应符合规定。内燃机水温在80℃~90℃时,润滑性能较好,温度过低便润滑油粘度增大,流动性能变差,如高速运转,将增加机件磨损。行驶时水温应在80'c~90℃范围内,水温未达到80℃时,不得高速行驶。

20.行驶时应保持中逮,不得紧急制动,过铁道口或起伏路面时应减速,下坡时严禁空挡滑行,倒车时应有人监护。

21.行驶时,严禁人员在底盘走台上站立或蹲坐,并不得堆放物件。

第14篇 履带式起重机操作:安全交底

1.起重机自重大,接地压力高,作业时重心变化大,应在平坦坚实的地面上作业、行走和停放。在正常作业时,坡度不得大于3。,并应与淘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

2.为保证起重机的正常使用,在起重机作业前必须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检查:

(1)各安全防护装置及各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2)钢丝绳及连接部位符合规定;

(3)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冷却水等添加充足;

(4)各连接件无松动。

3.起重机启动前应将主离合器分离,各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并应参照内燃机操作安全交底启动内燃机。

4.内燃机启动后,应检查各仪表指示值,待运转正常再接合主离合器,进行空载运转,顺序检查各工作机构及其制动器,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5.作业时,俯仰变幅的起重臂的最大仰角不得超过出厂规定。当无资料可查时,不得超过78°,防止起重臂后倾造成重大事故。

6.起重机的变幅机构一般采用蜗杆减速器和自动常闭带式制动器,这种制动器仅能起到辅助作用,如果操作中在起重臂未停稳前即换档,由于起重臂下降的惯性超过了辅助制动器的摩擦力,将造成起重臂失控摔坏的事故。所以,起重机变幅应缓慢平稳,严禁在起重臂未停稳前变换挡位;起重机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严禁下降起重臂。

7.起吊载荷接近满负荷时,其安全系数相应降低,操作中稍有疏忽,就会发生超载,在起吊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及via.时,升降动作应慢速进行,井严禁同时进行两种及吼上动作。

8.起重吊装作业不得有丝毫差错,起吊重物时应先稍离地面试吊,当确认重物已挂牢.起重机的稳定性和制动器的可靠性均良好,再继续起吊,以便及时发现和消除不安全因素。在重物升起过程中,操作人员应把脚放在制动踏板上,密切注意起升重物,防止吊钩冒顶。当起重机停止运转而重物仍悬在空中时,即使制动踏板被固定,仍应脚踩在制动踏板上,一旦发生险情时可及时控制,以保证吊装作业的安全可靠。

9.采用双机抬吊作业时,应选用起重性能相似的起重机进行。为了使载荷的合理分配和双机动作的同步,抬吊时应统一指挥,动作应配合协调,载荷应分配合理,单机的起吊载荷不得超过允许载荷的80%。为防止超载,在吊装过程中,两台起重机的吊钩滑轮组应保持垂直状态。

10.当起重机如需带载行走时,由于机身晃动,起重臂随之俯仰,幅度也不断变化,所吊重物也因惯性而摆动,形成斜吊,因此,载荷不得超过允许起重量的70%,行走道路应坚实平整,重物应在起重机正前方向,便于操作员观察和控制,重物离地面不得大于500ram。并应栓好拉绳,缓慢行驶。严禁长距离带载行驶。

11.起重机在不平的地面上急转弯,容易造成倾翻事故。所以,起重机行走时.转弯不应过急;当转弯半径过小时,应分次转弯;当路面凹凸不平时,不得转弯。

12.起重机上下坡时,起重机的重心和起重臂的幅度随坡度而变化,因此,起重机上下坡道对应无载行走,上坡时应将起重臂仰角适当放小,下坡时应将起重臂仲角适当放大。下坡空挡滑行将失去控制造成事故,严禁下坡空挡滑行。

13.为了减少迎风面,降低起重机受到的风压,作业后,起重臂应转至顺风方向,并降至40°~60°之间,吊钩应提升到接近顶端的位置,应关停内燃机,将各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各制动器加保险固定,操纵室和机棚应关门加锁。

14.起重机转移工地。应采用平板拖车运送。特殊情况需自行转移时,应卸去配重,拆短起重臂,主动轮应在后面,机身、起重臂、吊钩等必须处于制动位置,并应加保险固定。每行驶500~1000m时,应对行走机构进行检查和润滑。

15.起重机通过桥梁、水坝、排水沟等构筑物时,必须先查明允许载荷后再通过。必要时应对构筑物采取加固措施。通过铁路、地下水管、电缆等设施时,应铺设木板保护。并不得在上面转弯。

16.用火车或平板拖车运输起重机时,所用跳板的坡度不得大于15°;起重机装上车后,应将回转、行走、变幅等机构制动,并采用三角术楔紧履带两端,再牢固绑扎;后部配重用枕木垫实,不得使吊钩悬空摆动。

第15篇 门式、桥式起重机操作安全交底

l.起重机路基和轨道的铺设应符合出厂规定,轨道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n。

2.门式起重机在轨道上行走需要较长的电缆,为了防止电缆拖地面受损,需要设置电缆卷筒。配电箱应设置在轨道中部,能减少电缆长度。

3.用滑线供电的起重机,应在滑线两端标有鲜明的颜色,滑线应设置防护栏杆。

4.轨道应平直,鱼尾板连接螺栓应无松动,轨道和起重机运行范围内应无障碍物。门式起重机应松开夹轨器。

5.门式、桥式起重机作业前的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机械结构外观正常,各连接件无松动;

(2)钢丝绳外表情况良好,绳卡牢固;

(3)各安全限位装置齐全完好。

6.操作室内应垫木板或绝缘板,接通电源后应采用试电笔测试金属结构部分,确认无漏电方可上机;上、下操纵室应使用专用扶梯。

7.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运转,在确认各机构运转正常,制动可靠,各限位开关曼敏有效后,方可作业。

8.开动前,应先发出音响信号示意,重物提升和下降操作应平稳匀速,在提升大件时不得用快速,并应拴拉绳防止摆动。

9.吊运易燃、易爆、有害等危险品时,应经安全主管部门批准,并应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10.重物的吊运路线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亦不得从设备上面通过。空车行走时,吊钩应商地面2m以上。

11.吊起重物后应慢速行驶,行驶中不得突然变速或倒退。两台起重机同时作业时,应保持3~5m距离。严禁用一台起重机顶推另一台起重机。

12.起重机行走时,两侧驱动轮应同步,发现偏移应停止作业,调整好后方可继续使用。

13.作业中,严禁任何人从一台桥式起重机跨越到另一台桥式起重机上去。

14.操作人员由操纵室进入桥架或进行保养检修时,应有自动断电联锁装置或事先切断电源。

15.露天作业的门式、桥式起重机,当遇六级及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并锁紧夹轨器。

16.门式,桥式起重机的主梁挠度超过规定值肘,必须修复后方可使用。

17.作业后,门式起重机应停放在停机线上,用夹轨器锁紧,并将吊钩升到上部位置;桥式起重机应将小车停放在两条轨道中间,吊钩提升到上部位置。吊钩上不得悬挂重物。

18.作业后,应将控制器拨到零位,切断电源,关闭并锁好操纵室门窗。

19.电动葫芦使用前应检查设备的机械部分和电气部分,钢丝绳、吊钩、限位器等应完好,电气部分应无撮电,接地装置应良好。

20.电动葫芦应设缓冲器,轨道两端应设挡板。

21.作业开始第一次吊重物时,应在吊离地面100mm时停止,检查电动葫芦制动情况,确认完好后方可正式作业。露天作业时应设防雨棚。

22.电动葫芦严禁超载起吊。起吊时,手不得握在绳索与物体之间,吊物上升时应严防冲撞。

23.起吊物件应捆扎牢固。电动葫芦吊重物行走时。重物离地不宜超过1. 5m高。工作间歇不得将重物悬挂在空中。

24.电动葫芦作业中发生异味、高温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使用。

25.使用悬挂电缆电气控制开关时,绝缘应良好,滑动应自如,人的站立位置后方应有2m空地并应正确操作电钮。

26.在起吊中,由于故障造成重物失控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下放重物。

27.在起吊中不得急速升降。

28.电动葫芦在额定载荷制动时,下滑位移量不应大于80mm。否则应清除油荇或更换制动环。

29.作业完毕后,应停放在指定位置,吊钩升起,并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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