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轨道式塔式起重机使用: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及内容
1、塔式起重机应有专职司机操作,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并应由专职指挥工持证指挥。
2、必须遵守“十不吊”等到有关安全规定。
3、塔式起重机新到或旧起重机重新安装之后,方可使用。
4、夜间作业必须有充的照明。
5、起重机必须有可靠接地,所有电气设备外壳都应与机体妥善连接。
6、起重机行驶轨道不得有障碍物或下沉现象。轨道压板螺栓完整有效,轨道末端应有止档装置和限位器撞杆。
7、工作前应检查传动部分润滑油量,钢丝绳磨损情况及各种限位和保险装置等到,如有不符合要求,应及时修整流器,经试运转正常后方可正式施工。
8、司机必须得到指挥信号后,方可进行操作,操作前司机必须按电铃,发信号。
9、工作休息或下班时,不得将重物悬挂在空中。
10、工作完毕,起重机应开到轨道中部位置停入,并用轨钳夹紧在轨道上,吊钩上升到上限位。起重臂应转至平行于轨道方向。动臂变幅式塔吊起重臂放到最大迥转半径处,小车变幅式塔吊的小车收置里端。所有控制器必须扳到停止位,拉开电源总开关。
11、遇有台风警报,下旋式塔机应将夹轨器夹紧,撑住转台后部,放下起重臂,用缆风绳拉住塔身上部或将整机放倒在地面上,上旋行走式塔机应用四根缆风绳拉住塔身上部,夹紧夹轨钳。
12、其它
第2篇 轨道式塔式起重机使用安全技术交底(3)
轨道式塔式起重机使用安全技术交底3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设备名称:轨道式塔式起重机
作业内容:
交底部门:交底人:施工期限:年 月日至年 月日
接受交底班组或员工签名:
交底内容:
1.塔式起重机应有专职司机操作,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并应由专职指挥工持证指挥。
2.必须遵守'十不吊'等有关安全技术规定。
3.塔式起重机新到或旧起重机重新安装之后,必须按规定验收通过后,方可使用。
4.夜间作业必须有充足的照明。
5.起重机必须有可靠接地,所有电气设备外壳都应与机体妥善连接。
6.起重机行驶轨道不得有障碍物或下沉现象。轨道压板螺栓完整有效,轨道末端应有止档装置和限位器撞杆。
7.工作前应检查传动部分润滑油量,钢丝绳磨损情况及各种限位和保险装置等,如有不符合要求,应及时修整,经试运转正常后方可正式施工。
8.司机必须得到指挥信号后,方可进行操作,操作前司机必须按电铃,发信号。
9.工作休息或下班时,不得将重物悬挂在空中。
10.工作完毕,起重机应开到轨道中部位置停放,并用夹轨钳夹紧在轨道上,吊钩上升到上限位。起重臂应转至平行于轨道的方向。动臂变幅式塔吊起重臂放到最大回转半径处,小车变幅式塔吊的小车收置里端。所有控制器必须板到停止位,拉开电源总开关。
11.遇有台风警报,下旋式塔机应夹轨器夹紧撑住转台后部,放下起重臂,用缆风绳拉住塔身上部或将整机放倒在地面上,上旋行走式塔机应用四根缆风拉住塔身上部。夹紧夹轨器。
补充作业指导内容:
第3篇 履带起重机使用:安全技术交底
1.驾驶员必须持证上岗,熟悉起重机技术性能。执行规定的各项检查与保养后,方可启动发动机。注意各种仪表指示,认为正常后,才可开始工作。
2.开始工作前,应先试运转一交,检查各限位保险是否齐全正常,各机构的工作是否正常,制动器是否灵敏可靠,必要时应加以调整或维修。
3.起重机工作前检查距尾部的迥转范围50cm内无障碍物。
4.直重机吊起满载荷重物时,应先吊起离地面20~50cm。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和绑扎的牢固性等,确认可靠后,才能继续起吊。
5.起重臂最大仰角不得超过制造厂规定。
6.起重机吊起重物时,应严格注意起吊重物的升降,不使起生吊钩到达顶点。
7.起重机必须置于坚硬而水平的地面上,如地面松软浃时,应采取措施整实整平。起吊时的一切动作要以缓慢速度进行,严禁同时进行两个动作。
8.起重机工作完毕后起重臂停在约45º处,离开作业面,停在坚硬可靠的地基上。然后交发动机熄火关闭电门,操纵杆推进空档位置,制动器处于制动状态。冬季应将水箱、水套中的水放尽,水门打开。锁住驾驶室门窗后,驾驶员方可离开。
第4篇 汽车起重机使用安全技术交底
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工程及工种名称
交底时间
交底人
交底单编号
汽车起重机使用安全技术交底
1、起重机和工作的场地应保持平坦坚实,离沟渠、基坑应有必要的安全距离。
2、启动前应将各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按照内燃机起动要求进行启动。启动后检查各仪表指示值,油温达到30℃以上,方可开始作业。
3、作业前应全部伸出支腿并在撑脚板下垫方木,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承面的倾斜度并无载荷时不大于1/1000(水准泡居中)。支腿有定位销的必须插上。底盘为弹性悬挂的起重机,放支腿前应先收紧稳定器。
4、作业中严禁板动支腿操纵阀。如需调整支腿,必须在无载荷时进行,并将臂杆转正至前或正后再调整。
5、起重变幅应平稳,严禁猛起猛落臂杆。
6、伸缩式臂杆伸缩时,应按规定顺序进行,在伸臂的同时要相应下降吊钩。当限制器发生警报时,应立即停止伸臂。臂杆缩回时,仰角时不宜太小。
7、伸缩式臂杆伸出后,臂杆下落时不得小于各长度所规定的仰角。
8、作业中发现支脚沉陷起重机倾斜等不正常现象时,应立即放下重物,待调整后,才能继续作业。
9、汽车式起重机作业时,汽车驾驶室不得有人,重物不得超越驾驶室上方。
10、起重机行驶前必须按规定收回臂杆,吊钩及支腿。行驶时保持中速,避免紧急制动,过铁路道口或起伏路面时,必须减速,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倒车时必须有人监护。严禁长距离带载行驶。
11、起重机行驶时,严禁人员在底盘走台上站立或蹲坐以及堆入物件。
12、作业后伸缩式臂杆的起重机应将臂杆全部缩回放妥,挂好吊钩,桁架式起机重应将臂杆转至起重机的前方,并降至400~600之间,各部制动器都应加保险固定,操作室和机棚都要关门加锁。
项目经理
被交底人
签 名
第5篇 塔式起重机使用:安全技术交底
塔式起重机使用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名称
单位工程名称
租赁(管理)单位
安装单位
通
用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内
容
(1)作业前应检查塔机路基、轨道(固定式检查基础)、金属结构、主要部位的连接螺栓和轴销、工作机构、钢丝绳、滑轮、制动器、安全装置、电气线路等,如有异常必须排除后使用。
(2)实行多班作业时,应执行交接班制度,交班人应认真填写交班记录,接班人对提升机检查确认无误并签字后,方可进行工作。
(3)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禁止将机械交给无证人员操作,作业时应集中精力,正确操作,不得擅自离岗。操作室内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操作塔机时应逐档切换。
(4)两台及两台以上塔机在同一区域作业时有可能碰撞时,必须有防止碰撞的措施。
(5)严禁塔机斜拉斜吊和起重重量不明的物体,严禁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提升重物作业时水平移动,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5m以上。
(6)必须按规定的技术性能合理使用塔机,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7)塔机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规定。
(8)严禁随意调整塔机的安全装置,维修时使用的零部件应符合随机技术文件的规定,不得随意代换,重要的零部件(如钢丝绳)要有合格证明。
(9)有六级以上大风、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
(10) 作业完毕后应将起重臂转到顺风方向,松开回转制动器,将吊钩升到离起重臂2—3m处,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施
工
现
场
针
对
性
安
全
交
底
编写人员
审查人员
批准人
交底人签名
接受交底
负责人签名
交底时间
作业人员签名
本表一式两份,班组自存一份,归档一份。
第6篇 汽车式和轮胎式起重机使用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工种 | 汽车式和轮胎式起重机 | 交底部门 | |
交底人 | 接受交底单位 | ||
交底内容: 一、起重机的准备工作和起重作业除应严格执行履带起重机的有关规定外,根据汽车、轮胎起重机的特点,还需注意以下几项 1、轮胎气压应充足。 2、在松软地面工作时,应在作业前将地面填平、夯实。机身必须固定平稳。 3、汽车起重机不准吊重行驶或不打支腿就吊重。 4、轮胎起重机不打支腿工作时,轮胎的气压应在0.7mpa左右。起重量应在规定不打支腿的额定重量范围内。 5、轮胎起重机作业时,必须作短距离行走时,应遵照使用说明书的规定执行。重物离地高度不能超过0.5米,重物必须在行走的正前方,行驶要缓慢,地面应坚实平整。严禁吊重后作长距离走行。 6、当起重机的起重臂接近最大仰角吊重时,在卸重前应先将重物放在地上,并保持绳拉紧状态,把起重臂放底,然后在脱钩,以防止起重机卸载后向后倾翻。 二、行使过程中,汽车起重机的起重臂不得硬性靠在拖架上,拖架上必须垫约50毫米的橡胶快,吊钩挂在汽车前端保险杠上不得过紧。轮胎起重机应将吊钩升到接近极限位置,并固定在起重臂上。 三、全液压汽车起重机还必须遵守下列各项规定: 1、发动机启动后将油泵与动力输出轴结合,在待速下进行预热,液压油温达30才能进行起重作业。 2、在支腿伸出放平后,即关闭支腿开关,如地面松软不平,应修整地面,垫放枕木。检查安全可靠后在进行起重作业。 3、吊重物时,不得突然升降起重臂。严禁伸缩起重臂。 4、当起重臂全伸,而使用副臂时,仰角不得小于50℃。 5、作业时,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的工作半径,亦不得斜拉起吊。并禁止在前面起吊。 6、一般只允许空钩和吊重在额定起重量30%以内使用自由下落踏板。操作时应缓慢,不要突然踏下或放松。除自由下落外,不要把脚放在自由下落踏板上。 7、蓄能器应保持规定压力,低于或大于规定压力范围不仅会使系统恶化,而且会引起严重事故。 8、在现场不得吊着重物行走。 9、除上述规定外还应严格按说明书有关规定执行。 10、起重机司机操作时必须集中注意力,不能与其他人员闲谈。只对指定的指挥人员的信号作出反应。但对于停止信号,不管是谁发出的。在任何时候均应服从。不符合操作规程的指令,司机应拒绝执行。有人往起重机上攀登时,必须停车。 11、起重机司机身体不适或精神不佳时,不应操纵起重机。严禁司机酒后操作。 四、汽车式和轮胎式起重机必须遵守起重机械的一般安全技术规定。 | |||
接受交底单位人员签名: |
交底时间:年 月日
第7篇 塔式起重机使用中的安全技术要求
1、起重机的安装、顶升、拆卸必须按照原厂家规定进行,并制订安全作业措施,由专业堆在队长负责统一指挥下进行,并要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督。
2、起重司机持有的操作证同所操作的塔式起重机的起重力矩应相对应。
3、起重机安装后,在无荷载的情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3/1000。
4、起重机专用的临时配电箱,宜设置在轨道中部附近,电源开关应符合规定要求。电缆卷筒必须运转灵活,安全可靠,不得拖缆。
5、起重机必须安装行走、变幅、吊钩高度等限位器和力矩限制器等安全装置,并保证灵敏可靠。对有升降式驾驶室的起重机,断绳保护必须可靠。
6、起重机的塔身上,不得悬挂标语牌。
7、检查轨道应平直、无沉陷、轨道螺栓无松动,排除轨道上障碍物,松开夹轨器并向上固定好。
8、作业前重点检查
1)机械结构的外观情况,各传动机构应正常
2)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应符合标准
3)主要部位连接螺栓应无松动
4)钢丝绳磨损情况及穿绕滑轮应符合规定
5)供电电缆应无破损
9、检查电源电压应达到380v,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20v,送电前启动控制开关应在零位。接通电源,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后方可上机。
10、空载运转,检查行走、回转、起重、变幅等各机构的制动器、安全限位、防护装置等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11、操纵各控制时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转到零位,待电动机停止转动后,矮转向另一个方向。财政时力求平稳,严禁急开急停。
12、吊钩提升接近臂杆顶部,小车行走至端点或起重机行走接近轨道不、端部时,应减速缓行至停止位置,吊钩距离臂杆顶部不得小于1米,起重机距离轨道端部不得小于2米。
13、提升重物后,严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时,可用微动机构或使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14、提升的重物平移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5米以上。
15、起吊作业中司机和指挥必须遵守“十不吊”的规定:指挥信号不明或无指挥不吊;超负荷和斜吊不吊;细长物件单点或捆扎不牢固不吊;吊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吊;埋在地下的物体不吊;安全装置失灵不吊;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不吊;六级以上强风区无防护不吊;三物体装得太满或捆扎不牢固不吊。
16、塔式起重机运行时,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要求的规定执行。最基本的要求是:起吊前,先鸣号,吊物紧张从人头上越过。起吊时吊索应保持垂直、起将平稳,操作尽量避免急刹车或冲击。严禁超载,当起吊满载或接近满载时,严禁同时做二个动作及左右回转范围不应超过90度。
17、任何人员上塔帽、吊臂、平衡臂的高空部位检查或修理时,必须佩带安全带。
18、塔机停用时,吊物必须落地不准悬在空中。并对塔机的停放位置和小车、吊钩、电源等一一加以检查,确认无误后,方能离岗。
19、塔式起重机的装拆必须是有资质的单位方能够作业。装拆前,应编制专项的装拆方案并经过企业技术主管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能进行,同时要做好对装拆人员的交底和安全教育。
第8篇 塔式起重机使用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表
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工程及工种名称
交底时间
交底人
交底单编号
塔式起重机使用安全技术交底
1、司机与指挥人员要密切配合,双方必须用对讲机联络。做好作业前检查,空载运转,检查行走、回转、起重、变幅等各机构的到动器,安全限位,防护装置等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2、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档操作,操作时力求平衡,严禁急开急停。
3、吊钩提升接近臂杆顶部,小车行至端点或起重机行走,接近轨道端部时,应减速缓行至停止位置。吊钩距臂杆顶部不得小于1米。
4、提升重物后,严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时,可用微动机构或使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提升重物平移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5米以上。
5、任何人员上塔帽、吊臂、平衡臂的高空部位检查或修理时,必须佩带安全带。
6、正确、及时填写运转记录,多人轮班操作时应做好交接手续。
7、管好、用好塔吊,负责操作、保养和日常检修。
8、作业后,臂杆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放松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衡重应移到非工作状态位置。吊钩提升到离臂杆顶端2~3米处,将每个开关拨至零位,依次断开各路开关,关闭操作室门窗,下机后切断电源总开关,打开高空指示灯。
9、严格执行“十不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严禁违章操作,严禁酒后上班。
10、两台塔机同时工作时,处于高位的塔机在任何方向上,与处于下位塔吊的其垂直距离不小于2米。
11、塔机在使用过程中,在两塔机交汇作业区域内,塔机司机和起重指挥要互相配合,防止出现高位塔机的起升钢丝绳或起吊物触碰低位塔机的起升臂。
项目经理
被交底人
签 名
第9篇 塔式起重机使用安全技术交底
塔式起重机使用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名称 | 单位工程名称 | |||||||||
租赁(管理)单位 | 安装单位 | |||||||||
通 用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内 容 | (1)作业前应检查塔机路基、轨道(固定式检查基础)、金属结构、主要部位的连接螺栓和轴销、工作机构、钢丝绳、滑轮、制动器、安全装置、电气线路等,如有异常必须排除后使用。 (2)实行多班作业时,应执行交接班制度,交班人应认真填写交班记录,接班人对提升机检查确认无误并签字后,方可进行工作。 (3)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禁止将机械交给无证人员操作,作业时应集中精力,正确操作,不得擅自离岗。操作室内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操作塔机时应逐档切换。 (4)两台及两台以上塔机在同一区域作业时有可能碰撞时,必须有防止碰撞的措施。 (5)严禁塔机斜拉斜吊和起重重量不明的物体,严禁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提升重物作业时水平移动,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5m以上。 (6)必须按规定的技术性能合理使用塔机,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7)塔机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规定。 (8)严禁随意调整塔机的安全装置,维修时使用的零部件应符合随机技术文件的规定,不得随意代换,重要的零部件(如钢丝绳)要有合格证明。 (9)有六级以上大风、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 (10) 作业完毕后应将起重臂转到顺风方向,松开回转制动器,将吊钩升到离起重臂2—3m处,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 |||||||||
施 工 现 场 针 对 性 安 全 交 底 | ||||||||||
编写人员 | 审查人员 | 批准人 | ||||||||
交底人签名 | 接受交底 负责人签名 | 交底时间 | ||||||||
作业人员签名 |
第10篇 履带起重机使用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内容:
1、驾驶员必须持证上岗,熟悉起重机技术性能。执行规定的各项检查与保养后,方呆启动发动机。注意各种仪表批示认为正常后,方可开始工作。
2、开始工作前,应先试运转一次,检查各限位保险是否齐全正常,各机构的工作是否正常制动动器是否灵敏可靠,必要时应加以调整或维修。
3、起重机工作前检查距尾部的迥转 范围50cm内无障碍物。
4、起重机吊起满载荷重物时,应先吊起离地面20~50cm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性和绑扎的牢固性等,确认可靠后,才能继续起吊。
5、起重臂最大仰角不得超老祖宗制造 厂规定。
6、起重机吊起重物时,应严格注意起吊重物的升降,不使起重吊钩到达顶点。
7、起重机必须轩于坚硬而水平的地面上,如地面松软不平时,应采取措施整实整平,起吊是垢一切动作要以缓慢速度进行,严禁同时进行两个动作。
8、起重机工作完毕后起重臂停在约45度处,离开作业面,停在坚硬可靠的地基上。然后将发动机熄火关闭电门,操纵杆推进空档位置,制动器处于制动状态。冬季应将水箱、水套中的水放尽,水门打开。锁信驾驶室门窗后,驾驶员方可离开。
9、如遇重大物件必须使用两台起重机同时起吊时,构件的重量不得超过两台起重机所允许起重量总和的3/4。绑扎时注意负荷的分配,每台起重机分担的负荷不得超过该机允许负荷的30%,以免任何一台负荷过大造成事故。在起吊时必须对两台机进行统一指挥,使两台机动作协调互相配合,在整个吊装过程中,两台起重机的吊钩滑车组都应基本保持垂直状态。起重机操作时必须由持有有效指挥证的指挥工进行指挥。
第11篇 附着式塔式起重机使用:安全技术交底
附着式塔式起重机的使用要点,可参照轨道式塔式起重机的使用要求进行。还需注意以下几点:
1、四级风以上应停 止爬升。如爬升过程中突然遇到大风必须停止作业,并将塔身螺丝紧固。
2、爬升过程中,严禁回转,必须按说明书规定步骤操作,注意撑肢和销子的到位,z80吨米塔吊的升节有专职安全监护。
3、附着形式和位置,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进行,垂直偏着须校正正在千分之一之内。
4、每次附着升节后必须按规定验收通过后,才能投入施工。
第12篇 履带起重机使用安全技术
1、驾驶员必须持证上岗,熟悉起重机技术性能。执行规定的各项检查与保养后,方呆启动发动机。注意各种仪表批示认为正常后,方可开始工作。
2、开始工作前,应先试运转一次,检查各限位保险是否齐全正常,各机构的工作是否正常制动动器是否灵敏可靠,必要时应加以调整或维修。
3、起重机工作前检查距尾部的迥转 范围50cm内无障碍物。
4、起重机吊起满载荷重物时,应先吊起离地面20~50cm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性和绑扎的牢固性等,确认可靠后,才能继续起吊。
5、起重臂最大仰角不得超老祖宗制造 厂规定。
6、起重机吊起重物时,应严格注意起吊重物的升降,不使起重吊钩到达顶点。
7、起重机必须轩于坚硬而水平的地面上,如地面松软不平时,应采取措施整实整平,起吊是垢一切动作要以缓慢速度进行,严禁同时进行两个动作。
8、起重机工作完毕后起重臂停在约45度处,离开作业面,停在坚硬可靠的地基上。然后将发动机熄火关闭电门,操纵杆推进空档位置,制动器处于制动状态。冬季应将水箱、水套中的水放尽,水门打开。锁信驾驶室门窗后,驾驶员方可离开。
9、如遇重大物件必须使用两台起重机同时起吊时,构件的重量不得超过两台起重机所允许起重量总和的3/4。绑扎时注意负荷的分配,每台起重机分担的负荷不得超过该机允许负荷的30%,以免任何一台负荷过大造成事故。在起吊时必须对两台机进行统一指挥,使两台机动作协调互相配合,在整个吊装过程中,两台起重机的吊钩滑车组都应基本保持垂直状态。起重机操作时必须由持有有效指挥证的指挥工进行指挥。
第13篇 轨道式塔式起重机使用安全技术交底
1、塔式起重机应有专职司机操作,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应由专职指挥工持证指挥。
2、必须遵守“十不吊”等有关安全规定。
3、塔式起重机新到或旧起重机重新安装之后,必须按规定验收通过后,方可使用。
4、夜间作业必须有充足的照明。
5、起重机必须有可靠接地,所有电气设备外壳都应与机体妥善连接。
6、起重机行使轨道不得有障碍或下沉现象。轨道压板螺栓完整有效,轨道末端应有止档装置和限位器撞杆。
7、工作前应检查传动部分润滑油量,钢丝绳磨损情况及各种限位和保险装置等,如有不符合要求,应及时修整,经试运转正常后方可正式施工。
8、司机必须得到指挥信号后,方可进行操作,操作前司机必须按电铃,发信号。
9、工作休息或下班时,不得将重物悬挂在空中。
10、工作完毕,起重机应开到轨道中部位置停放,并用轧轨钳轧紧在轨道上,吊钩上升到上限位。起重臂应转至平行于轨道的方向。动臂变幅式塔吊起重臂放到最大回转半径处,小车变幅式塔吊的小车收置里端。所有控制品必须扳到停止位,拉开电源总开关。
11、遇有台风警报。下旋式塔机应轧轨钳轧紧。撑住转台后部,放下起重臂,用缆风绳拉住塔身上部或将整机放倒在地面上。上旋行走式塔机应用四根缆风拉住塔身上部,轧紧轧轨钳。
第14篇 履带式起重机使用: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内容:
1、 驾驶员必须持证上岗,熟悉起重机技术性能。执行规定的各项检查与保养后,方呆启动发动机。注意各种仪表批示认为正常后,方可开始工作。
2、 开始工作前,应先试运转一次,检查各限位保险是否齐全正常,各机构的工作是否正常制动动器是否灵敏可靠,必要时应加以调整或维修。
3、 起重机工作前检查距尾部的迥转 范围50cm内无障碍物。
4、 起重机吊起满载荷重物时,应先吊起离地面20~50cm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性和绑扎的牢固性等,确认可靠后,才能继续起吊。
5、 起重臂最大仰角不得超老祖宗制造 厂规定。
6、 起重机吊起重物时,应严格注意起吊重物的升降,不使起重吊钩到达顶点。
7、 起重机必须轩于坚硬而水平的地面上,如地面松软不平时,应采取措施整实整平,起吊是垢一切动作要以缓慢速度进行,严禁同时进行两个动作。
8、 起重机工作完毕后起重臂停在约45度处,离开作业面,停在坚硬可靠的地基上。然后将发动机熄火关闭电门,操纵杆推进空档位置,制动器处于制动状态。冬季应将水箱、水套中的水放尽,水门打开。锁信驾驶室门窗后,驾驶员方可离开。
9、 如遇重大物件必须使用两台起重机同时起吊时,构件的重量不得超过两台起重机所允许起重量总和的3/4。绑扎时注意负荷的分配,每台起重机分担的负荷不得超过该机允许负荷的30%,以免任何一台负荷过大造成事故。在起吊时必须对两台机进行统一指挥,使两台机动作协调互相配合,在整个吊装过程中,两台起重机的吊钩滑车组都应基本保持垂直状态。起重机操作时必须由持有有效指挥证的指挥工进行指挥。
第15篇 履带式起重机使用安全技术交底
1.驾驶员必须持证上岗,要有专项方案,经技术负责人审批,熟悉起重机技术性能。执行规定的各项检查与保养后,方可启动发动机。注意各种仪表指示,认为正常后,才可开始工作。
2.开始工作前,应先试运转一次,检查各限位保险是否齐全正常,各机构的工作是否正常,制动器是否灵敏可靠,必要时应加以调整或维修。
3.起重机工作前检查距尾部的回转范围50cm内无障碍物。
4.起重机吊起满载荷重物时,应先吊起离地面20~50cm,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和绑扎的牢固性等,确认可靠后,才能继续起吊。
5.起重臂最大仰角不得超过制造厂规定。
6.起重机吊起重物时,应严格注意起吊重物的升降,不使超重吊钩到达顶点。
7.起重机必须置于坚硬而水平的地面上,如地面松软不平时,应采取措施整实整平。起用时的一切动作要以缓慢速度进行,严禁同时进行两个动作。
8.起重机工作完毕后起重臂停在约45°处,离开作业面,停在坚硬可靠的地基上。然后将发动机熄火关闭电门,操纵杆推进空档位置,制动器处于制动状态。冬季应将水箱、水套中的水放尽,水门打开。锁住驾驶室门窗后,驾驶员方可离开。
9.如遇重大构件必须使用两台起重机同时起吊时,构件的重量不得超过两台起重机所允许起重量总和的3/4。绑扎时注意负荷的分配,每台起重机分担的负荷不得超过该机允许负荷的80%,以免任何一台负荷过大造成事故。在起吊时必须对两台机进行统一指挥,使两台机动作协调互相配合,在整个吊装过程中,两台起重机的吊钩滑车组都应基本保持垂直状态。起重机操作时必须由持有有效指挥证的指挥工进行指挥。
10.补充交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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