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火力发电厂安全运行之工具使用安全技术
一、一般工器具
(1)在使用工器具前必须进行认真检查,对不完整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2)大锤和手锤的锤头必须完整,其表面必须光滑微凸,不得有倾斜、缺口、凹入及裂纹等情形。大锤及手锤的把柄必须用整根的硬木制成,不准用大木料劈开制做,锤头与把柄应安装牢固,并将头部用楔栓固定。
(3)不允许使用铁把大锤,锤把上不可有油污,不准单手抡大锤或戴手套抡大锤。
(4)用凿子凿坚硬或脆性物体时(如生铁、生铜、水泥等),必须戴防护眼镜。工作时不准朝向其他人员,以防碎片打伤他人。凿子被锤击部分有伤痕、堆边或沾有油污等不准使用。
(5)锉刀、螺丝刀等工具的手柄应安装牢固,没有手柄的不准使用。
二、电气工具和用具
(1)手持电钻、无齿锯、角向砂轮机等小型电动工器具必须经过检测合格,绝缘良好。
(2)使用前必须检查电线良好,有接地线;使用时必须接好漏电保护器和接地线,戴绝缘手套。
(3)无齿锯、角向砂轮机使用前应检查其防护罩装设牢固,砂轮片无裂纹及其他不良情况。
(4)使用角向砂轮机时应戴防护眼镜,火星应向下,不准朝向他人,必要时应加设防护遮栏。
(5)使用无齿锯应戴防护眼镜,火星应向下,操作人员应站在锯片的侧面,不得用力过猛;不得在锯片侧面研磨等。
(6)使用钻床时,必须把钻眼的物件卡牢固;清理钻孔内金属碎屑时,必须先停止钻头的转动,不准用手直接清理金属碎屑;使用钻床不准戴手套。
(7)使用锯床时,工件必须夹牢。长的工件两头应垫平,防止工件锯断时伤人。
(8)使用电气工具时,不准提着电气工具的导线或转动部分。在使用电气工具工作中,因故离开工作场所或暂时停止工作及遇到临时停电时,必须立即切断电源。
(9)在梯子上使用电气工具时,应做好防止感电坠落的安全措施。
(10)电气工具的电线不准接触热体,不要放在湿地上,并防止被载重车辆和重物压在电线上的安全措施。
(11)不熟悉电气工具和使用方法的工作人员不准擅自使用。在使用中发生故障必须找电工修理。使用电钻等电气工具时,必须戴绝缘手套。
(12)金属容器内使用电气工具应符合《安规》第57条规定。
三、行灯具
(1)临时使用的行灯电源必须接到固定电源箱内或临时设置的临时电源箱内。
(2)使用的行灯具和电线应完好无损且无漏电现象,必须使用插头、插座,使用时不得乱拉乱扯,应高挂2.5m以上。
(3)行灯变压器的一次接线应由电气专业人员负责连接。行灯变压器外壳应有良好的接地,接线柱上应有清楚的电压等级数值。
(4)行灯电压不准超过36v;金属容器内及潮湿的作业场所行灯电压不准超过12v。
(5)行灯变压器禁止在汽鼓、燃烧室、凝汽器及其他金属容器内使用。
四、风动工具
(1)不熟悉风动工具使用方法和修理方法的工作人员,不准擅自使用或修理风动工具。
(2)风动工具的锤子、钻头等工作部件应安装牢固,以防止工作时脱落,在停止转动前不准拆换。
(3)软管必须和工具连接牢固,连接前应把软管吹净,只有在停止送风时才可拆装软管。
(4)在梯上使用风动工具时,必须将梯子固定牢固。
五、喷灯
(1)不熟悉喷灯使用方法的人员不准擅自使用,须符合下列要求才可以点火:
1)油筒不漏油、喷火嘴无堵塞、丝扣不漏汽。
2)油筒内的油量不超过油筒容积的3/4。
3)加油的螺丝要拧紧。
(2)用喷灯工作时,应遵守下列各项:
1)点火时不准把喷嘴正对着人或易燃物品。
2)油筒内的压力不得过高。
3)工作地点不准靠近易燃物品和带电体。
4)尽可能在空气流通的地方工作,以免燃烧气体充满室内。
5)不准把喷灯放在温度高的物体上。
6)禁止在使用煤油或酒精的喷灯内注入汽油。
7)喷灯用完毕后应放尽压力,待冷却后放入工具箱内。
(3)喷灯的加油、放油以及拆卸喷火嘴或其他零件等工作,必须待喷火嘴冷却、卸压后再进行。
第2篇 某火力发电厂炉膛内脚手架搭设安全技术措施规范
一、概述
本次4#炉停运水冷壁泄露,需搭设脚手架进行处理,为保证安全完成本次检修特编写本措施,望严格执行。
二、施工地点
4#炉炉膛内部
三、施工前的准备
1. 办理工作票,确认安全措施执行完毕
2. 架管、管卡、架板运到现场,并检查合格。
3. 工作人员所用扳手绑好安全绳。
4. 安全带检查绳带有无变质、卡环是否有裂纹,卡簧弹跳性是否 良好,确认完好后方可使用。
四、施工的安全注意事项
1. 参加本次工作人员必须符合《安规》有关规定,凡发现工作人员有饮酒、精神不振,禁止参加本次工作
2. 严禁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炉膛内部。
3. 所有参加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安规》及本措施,签名后方可工作。
4. 参加本次工作人员应衣着灵便,穿软底鞋,并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具。
5. 炉膛内照明使用36v行灯照明,且行灯变压器必须放置于炉膛外。
6. 开始搭设时立管放于平坦牢固之处,使用六根立管时注意等分均匀,做好防止脚手架倒塌措施。
7. 搭设第一步架子时,工作人员要扶好立管,防止倒塌。
8. 搭设脚手架时应尽少能使横管顶住固定之处(水冷壁)。
9. 工作时扳手必须使用保险绳,防止扳手掉落伤人。
10. 接立管时上方每层不少于500mm,以利于工作人员工作。
11. 上下管子及管卡时要防止掉落伤人,管子要用人工上下传递,管卡要用绳子上下起吊。
12. 下部工作人员统一呆在一个方位,上下工作人员应尽量错开。
13. 上部工作人员要那好工具、管子、管卡,谨防掉落伤人。
14. 每层架子必须搭设水平,以便铺设架板。
15. 架板两端应放于管子上,两端用铁丝固定牢固(固定铁丝不少于2圈)。
16. 高空作业人员必须使用安全带,带好安全帽。
17. 上下架子时应抓牢以防摔伤。
18. 工作人员严禁上下抛物。
19. 工作前办理好工作票,严禁无票或工作票未办理完开工。
20. 现场工作人员听从统一指挥,上下协调。
21. 作业时必须搭设围栏。
22. 拆除架子时,架板,构件不准向下抛掷。
23. 拆除脚手架时,必须坚持从上而下、从里到外的原则。当拆某一部分时,应不使另一部分或其他的结构部分发生倾斜倒塌。
24. 搭设脚手架时床面人员应站到指定位置,上方用架板隔离。
25. 搭设脚手架与拆除架子,全员做到,你不接我不放,统一指挥,次序清晰。
五、施工的组织措施
总 负 责:马智永
现 场 负 责:黄海卫
安 全 负 责:曹振亚
参加人员签名:
第3篇 发电厂锅炉炉膛防爆安全技术实践
锅炉在试运和运行中发生炉膛爆炸事故是屡见不鲜的,它不仅导致了机组非计划停机,危及机组的安全经济运行,还会造成严重的设备损坏和人员伤亡,因此,预防、减少和杜绝炉膛爆炸事故十分重要。
大港发电厂二期锅炉是意大利tosi锅炉厂制造的亚临界、强制循环、中间再热、平衡通风、燃煤固态排渣汽包炉。最大连续蒸发量1 100 t/h,设计燃用山西晋中贫煤,实际燃用阳泉无烟煤及贫瘦煤。每台锅炉配有4套双进双出半直吹钢球磨制粉系统。由于无烟煤及贫瘦煤属难燃煤种,极易造成锅炉灭火和炉膛爆炸事故,大港发电厂对此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并采取了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有效地杜绝了炉膛爆炸事故的发生。
1 炉膛的内爆和外爆
1.1 炉膛内爆
当炉膛内负压过高,超过了炉墙结构所承受的限度时,炉墙会向内坍塌,这种现象称为炉膛内爆。随着大容量机组的发展和除尘、脱硫设备的装设及高压头引风机的使用,增加了锅炉内爆的可能性。防止炉膛内爆发生的主要方法是在锅炉灭火和mft动作后的初期提高炉膛驻留介质的质量,通常采取减缓燃料切断的速度(这与防止炉膛外爆相反)、增加送风量和减少引风量等措施。因炉膛内爆事故在国内发生得较少,因此下面主要分析炉膛外爆事故。
1.2 炉膛外爆
锅炉炉膛爆炸是锅炉炉膛、对流竖井、烟道、引风机等内部积存的可燃性混合物突然同时被点燃的结果,即因爆燃而使烟气侧压力升高,造成炉墙结构破坏的现象,也称为炉膛外爆。锅炉炉膛爆炸又可分为点火爆炸、灭火后爆炸和运行中爆炸3种情况。
炉膛内瞬间的燃料爆燃可视为定容绝热过程,应用能量守恒方程和理想气体状态方程可以推导出炉膛内爆炸时介质产生的压力,p2为:
其中,cv为炉膛介质的定容比热,v为炉膛容积,p1、t1分别为爆炸前炉膛内的介质压力和温度,vr、qr分别为积存的可燃混合物的容积和单位容积的发热量。
从公式可以看出,炉膛内爆炸时产生的压力p2与可燃混合物积存容积和炉膛容积的比值vr/v、可燃混合物单位容积发热量qr和爆炸前炉膛介质的温度t1有关。
从上面的公式可以看出,炉膛温度t1越低,爆燃后的压力越大。在锅炉点火启动初期,炉膛温度低,这时爆燃产生的破坏力将最为严重;t1越高,p2越小,当温度超过可燃物的着火温度时,燃料进入到炉内即被点燃,不会产生可燃物积存现象。
对于煤等矿物质燃料,其着火温度大多数不超过650℃,一般认为炉膛温度超过750℃时不容易发生炉膛爆燃。
2 诱发炉膛爆炸的主要原因
理论分析和生产实践表明,发生炉膛爆炸需要3个必要条件:一是炉膛内存有可燃性燃料(可燃性气体或煤粉颗粒);二是积存的燃料和空气混合物是爆炸性的,并达到了爆炸极限;三是具有足以点燃混合物的能源。3个条件缺一不可,否则不会发生炉膛爆炸事故。
2.1 炉膛内可燃性混合物的积存
运行人员操作顺序不当,设备或控制系统设计不合理,或者是设备和控制系统出现故障,都可能发生大量可燃物聚集在炉膛内的情况,当遇到符合发生燃料爆燃的点火能(炉膛温度)时,炉内积存的可燃物会突然被点燃,其火焰的传播速度很快,积存的可燃性混合物几乎同时被点燃,生成的烟气容积突然增大,一时来不及由炉膛排出,使得炉内压力骤增,超过了炉墙所承受的最大压力时便造成炉膛爆炸。
因此,防止爆燃的主要方法是,防止可燃性混合物积存在炉膛或烟道内,而炉膛内有可燃性混合物积存时又应防止点火能的出现。可见,锅炉灭火时mft动作,迅速切断全部燃料,以及锅炉点火前按规定程序进行炉膛吹扫,是相当重要的。
2.2 锅炉灭火或燃烧恶化 实践证明,锅炉灭火是导致炉膛爆炸最常见的原因。锅炉灭火是指炉内燃烧的突然中断。锅炉燃烧不稳往往是锅炉灭火的预兆。在锅炉辅机发生故障突然停运、燃烧器切换、炉内严重结焦掉渣、燃料性质突然改变或断煤以及火扫器打闪、炉膛压力大幅波动、燃烧恶化等工况时,应特别引起重视,做到尽早发现及时处理。
3 大港发电厂炉膛防爆措施
3.1 设置可靠的保护并严禁随意解除
3.1.1 设置炉膛吹扫程序 在任何情况下,锅炉点火前,炉膛安全监控系统(fsss)都必须执行炉膛吹扫程序。吹扫时要求吹扫风量大于额定总风量的30%,吹扫延续时间为 5 min,以保证对炉膛进行3~5次全量换气,并以此吹扫风量作为点火风量。因暖炉期间的燃料量一般不超过额定燃料量的10%,这就使炉膛内的空气与燃料的比例偏高,即使送入的燃料未被点燃,也将被冲淡为不可燃的混合物,从而可以避免爆燃。
此外,当锅炉因总风量低于额定总风量的25%而跳闸时,炉膛吹扫程序逻辑要求5 min的强迫通风时间,只有待5 min的强迫通风完成后,才能进行炉膛吹扫程序。当锅炉因2台送风机或2台引风机停运而跳闸时,炉膛吹扫程序逻辑要求15 min的自然通风时间,只有待15 min的自然通风完成后,才能启动引送风机运行,再进行炉膛吹扫程序。
3.1.2 设置锅炉灭火保护
火扫器检测运行油枪无火焰后,跳掉相应的运行油枪;运行磨煤机层火焰故障后,跳掉相应的运行磨煤机。全炉膛灭火逻辑判断锅炉灭火后,mft动作,立即切断全部燃料供应,即停止制粉系统,关闭磨煤机入口和出口闸板,关闭全部油枪的油阀,将引、送风量减小至吹扫风量并控制好炉膛压力。
3.1.3 设置炉膛压力保护 锅炉设有炉膛压力高低保护。当炉膛压力极高(+2 000 pa)延时1 s或炉膛压力极低(-2 000 pa)延时1 s时,mft动作。该保护能在锅炉灭火保护失灵时,依据炉内可靠的压力信号及时切断燃料供应。
3.1.4 严禁随意解除保护 炉膛压力高低锅炉跳闸保护和火焰故障锅炉跳闸保护在锅炉启动前应投入运行。因设备缺陷需退出保护时,应经总工程师批准并事先做好安全措施,运行人员必须做好事故预想。锅炉运行期间,严禁采用插火焰钥匙的办法模拟火焰扫描器的信号,严禁随意退出火焰探头或连锁装置。运行中临时解除保护进行维护后,应尽快恢复。
3.2 预防锅炉灭火事故的发生 预防锅炉灭火事故的发生是防止炉膛爆炸的重点。
3.2.1 加强煤质管理和化验 严格执行混配煤规定,严格控制和化验煤质、煤粉细度、水分和挥发分,并将煤质情况及时通知主控值长,避免因调整不及时、燃烧不稳定造成锅炉灭火。
3.2.2 保持锅炉良好燃烧工况,防止炉膛结焦 燃用设计煤种时煤粉细度r88控制在15%以下,燃用贫煤与无烟煤的混合煤种时r88控制在10% 以下,r200均控制在0.3%以下。按规定保持磨煤机最佳出口温度、风量和运行组合方式,避免2台磨煤机隔层组合运行。
在燃煤挥发分小于10%或锅炉燃烧不稳时,值长应向中调说明情况,避免深度调峰,必要时可向中调申请涨负荷或投油助燃。燃用灰熔点较高的煤种并保持煤质稳定,调整好磨煤机运行组合方式,组织好锅炉配风燃烧,并加强锅炉吹灰和看火孔的监视。一旦发现结焦应及时处理,影响锅炉安全运行时应立即停炉。
3.2.3 做好监盘和操作工作
锅炉运行期间,运行人员除根据有关表计对燃烧工况进行监视调整外,还应根据火焰扫描器和火焰电视的指示,结合就地观察,对燃烧情况进行综合判断,仔细调整。尤其是在锅炉启动、停运和低负荷运行以及煤种改变时,更应加强对运行工况参数变化的监督,注意燃烧和风煤比的调整。当锅炉燃烧不稳时应提前投油助燃,但对于已濒临灭火的锅炉严禁投油助燃和采用爆燃法复燃。
锅炉停止运行后,应及时关闭油枪手动门和点火枪可燃气的手动门。
锅炉点火时要求用点火器点燃油枪,油枪点燃煤粉,禁止采用隔层或隔角引燃的办法进行油枪点火。
投停磨煤机时必须按规定投油助燃。启动磨煤机时必须进行充分暖磨,以免冷粉进入炉膛使燃烧不稳定或加剧燃烧恶化。启动跳闸磨煤机必须按运行规程规定进行抽粉。
当锅炉需要在较低负荷下运行时,可停用部分磨煤机和燃烧器,使其它运行的磨煤机和燃烧器在高于最低稳燃负荷下运行。根据煤质的情况及时控制好煤粉细度和过磨风流量,在磨制阳泉无烟煤等硬质煤时过磨风流量不能过大,防止在涨负荷时,突然加大过磨风流量,造成煤粉变粗,从而导致燃烧恶化。
避免锅炉在长期低负荷下运行,或在涨负荷时煤量加得过快而二次风量增加不及时,导致烟道内积存可燃物较多。尤其是在锅炉启动过程中,应根据锅炉燃烧情况和机组启动的需要投入磨煤机和增加磨煤机出力,不要不管炉内的燃烧情况而匆忙从下层往上层投磨。
3.3 加强设备维护
加强锅炉mft保护和炉膛吹扫程序的维护。定期对油枪油阀、点火枪可燃气阀、燃油跳闸阀、可燃气跳闸阀和磨煤机出入口闸板进行试验,确保闸门动作正确,关闭严密。发现泄漏点应及时消除,并定期进行油枪的更换和吹扫工作。加强设备检修管理,重点解决炉膛漏风、一次风管不畅、送风不正常脉动、磨煤机堵煤、断煤和热控设备失灵等缺陷。 大港发电厂根据锅炉炉膛的爆炸机理,分析了诱发爆炸的主要原因,并通过以上措施,保障了锅炉安全稳定运行,在锅炉炉膛防爆的工作中取得了满意的效果。
第4篇 大唐南京发电厂反事故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管理规定
第一章范围
第一条本规定了大唐南京发电厂反事故技术措施(以下简称“反措”)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以下简称“安措”)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大唐南京发电厂“安措、反措”管理工作。
第二章 职责
第三条各部门职责
(一)设备部是反事故技术措施管理部门,在分管厂长领导下以《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实施导则》为依据,以消除设备重大缺陷、提高设备可靠性为内容,结合本厂生产特点,编制确保发电机组安全运行的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并做到项目、时间、资金、责任人四落实,下达在月度、设备大、小修工作计划中,确保“反措”完成率达100%。
(二)安监部是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管理部门,在分管厂长领导下以安监部为主,办公室、人资部等配合,以国家、行业、集团公司颁发的标准为依据,结合本厂生产特点编制确保人身、防止职业病、提高消防水平等“安措”计划。并做到项目、时间、资金、责任人四落实,下达在月度、设备大、小修工作计划中,监督“反措”和“安措”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检查、监督“两措”计划的实施,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三)各生产车间负责所辖设备范围内“两措”的编制,在主管车间领导下,根据厂部“两措”计划,结合本车间生产特点,充实细化“两措”内容,实施厂部“两措”计划,完成率达100%,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厂部汇报。
第三章 职权
第四条有权监督“两措”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
第五条有权监督检查各部门“安措”和“反措”计划落实情况
第六条有权对各部门“安措”和“反措”完成情况进行奖惩处理。
第四章 责任
第七条设备部对起草、编制全厂年度“反措”计划负责。
第八条安监部对起草、编制全厂年度“安措”计划负责。
第九条安监部负责督促全厂“安措”和“反措”按计划完成。
第十条各生产车间负责组织本部门“两措”计划实施、完成。
第四章管理内容与方法
第十一条编制“反措”和“安措”,是提高设备健康水平,是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的重要条件;是为了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是确保人身安全的重要保证。是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重要方法。
第十二条反事故措施计划的编制
反事故措施计划的内容:以《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为依据,反事故措施计划应纳入检修、技改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上年事故、障碍、异常情况的防止对策;
(二)上级颁布的事故通报和反事故技术措施;
(三)需要消除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设备缺陷;
(四)提高设备可靠性的重大设备技术改进措施;
(五)需要编制、修订、贯彻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六)加强现代化安全管理的措施等。
(七)反事故措施编制:
1.根据上级颁发的反事故技术措施、需要消除的重大设备缺陷、提高设备可靠性的技术改进措施以及我厂的具体事故防范对策进行编制。年度反事故措施计划每年11月由分管生产的副厂长组织,在各班组、专业讨论的基础上,由生产车间提案,技术部门进一步讨论、汇总编制,报分管厂领导审阅,经厂长批准后执行,并报集团公司备案。同时厂部发文下达“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各部门认真组织执行。
2.凡列入反事故措施计划的项目,其经费分别列入更新改造大修和成本费中开支,并从资金、器材、物资、人力等方面予以优先保证。
3.对特殊项目反事故措施经费,必要时向集团公司申请报批。
(八)“安措”计划的编制
1.为了保证职工的安全健康、改善劳动条件所采取的各项技术措施,称为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
2.“安措”计划的内容:以国家、行业、集团公司颁发的标准,以“关爱生命,关注安全”为出发点,从减轻职工压力、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人身伤亡事故、预防职业病、推动安全设施标准化、提高消防水平等方面编制。
3.防止人身事故的对策;
4.减轻职工现场劳动作业条件的设施;
5.改善职工劳动作业环境、推动标准化的设施;
6.改进并完善防火防爆系统、消防设施;完善易燃易爆物品存放设施;
7.加强防尘、防毒、防噪声的综合治理;
8.防止职业病或职业中毒的措施;
9.全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10.季节性的安全大检查;防汛工作;
11.特种设备、机动车辆定期检测等;
12.完善电气设备保护接地接零、电动用器具、机械、焊接的安全设施等。
(九)“安措”计划的编制:
“安措”以安全风险评估、安全大检查、危险点分析、技术监督、缺陷管理、可靠性分析结果等作为依据。年度“安措”计划每年11月由分管生产的副厂长组织,在各班组讨论的基础上,由生产车间提案,厂安监、人资、办公室等部门进一步讨论、汇总编制,报分管厂领导审阅,经厂长批准后行文,并报集团公司备案。厂部发文下达年度“安全及劳动保护技术措施计划”,各部门认真组织执行。
“安措”计划的资金必须保证,应每年从更新改造或其他生产费用中提取,由安监部门监督专款专用。
第十三条“两措”计划的实施
(一)各部门必须每月检查“两措”执行情况,分管厂领导组织各有关部门每季度检查全厂“两措”执行情况。
(二)对个别因特殊情况不能执行“两措”项目的,应书面申请并经部门主管审批后报厂设备部、安监部,经会审后报生产副厂长批准。
(三)设备部、安监部应按集团公司要求上报“两措”计划、执行情况。
(四)“两措”完成情况列入考核,按厂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检查与考核
对本规定的管理活动进行检查并对表1所列的指标进行评价,依据评价结果提出考核意见:
表1 考核内容
序号 | 考核内容 | 考核标准 | 考核周期 | 考核范围 |
1 | 反事故措施计划的编制 | 安全管理规定 | 年度 | 本厂 |
2 | 反事故措施编制 | 安全管理规定 | 针对性风险与事故 | 本厂 |
3 | “安措”计划的编制 | 安全管理规定 | 年度 | 本厂 |
报告与记录
表2给出了执行本标准形成的报告和记录。
表2 报告和记录
序号 | 报告与记录编号 | 报告与记录名称 | 填写人 | 保存地点 | 保存期限 |
1 | q/cdt-njtp211006—2013jl-01 | 反事故措施计划 | 任君 | 安监部 | 一年 |
2 | q/cdt-njtp211006—2013jl-02 | 反事故措施 | 高浴霜 | 安监部 | 一年 |
3 | q/cdt-njtp211006—2013jl-03 | “安措”计划 | 任君 | 安监部 | 一年 |
第5篇 大唐发电厂反事故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管理规定
第一章范围
第一条本规定了大唐南京发电厂反事故技术措施(以下简称“反措”)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以下简称“安措”)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大唐南京发电厂“安措、反措”管理工作。
第二章 职责
第三条各部门职责
(一)设备部是反事故技术措施管理部门,在分管厂长领导下以《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实施导则》为依据,以消除设备重大缺陷、提高设备可靠性为内容,结合本厂生产特点,编制确保发电机组安全运行的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并做到项目、时间、资金、责任人四落实,下达在月度、设备大、小修工作计划中,确保“反措”完成率达100%。
(二)安监部是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管理部门,在分管厂长领导下以安监部为主,办公室、人资部等配合,以国家、行业、集团公司颁发的标准为依据,结合本厂生产特点编制确保人身、防止职业病、提高消防水平等“安措”计划。并做到项目、时间、资金、责任人四落实,下达在月度、设备大、小修工作计划中,监督“反措”和“安措”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检查、监督“两措”计划的实施,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三)各生产车间负责所辖设备范围内“两措”的编制,在主管车间领导下,根据厂部“两措”计划,结合本车间生产特点,充实细化“两措”内容,实施厂部“两措”计划,完成率达100%,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厂部汇报。
第三章 职权
第四条有权监督“两措”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
第五条有权监督检查各部门“安措”和“反措”计划落实情况
第六条有权对各部门“安措”和“反措”完成情况进行奖惩处理。
第四章 责任
第七条设备部对起草、编制全厂年度“反措”计划负责。
第八条安监部对起草、编制全厂年度“安措”计划负责。
第九条安监部负责督促全厂“安措”和“反措”按计划完成。
第十条各生产车间负责组织本部门“两措”计划实施、完成。
第四章 管理内容与方法
第十一条编制“反措”和“安措”,是提高设备健康水平,是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的重要条件;是为了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是确保人身安全的重要保证。是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重要方法。
第十二条反事故措施计划的编制
反事故措施计划的内容:以《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为依据,反事故措施计划应纳入检修、技改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上年事故、障碍、异常情况的防止对策;
(二)上级颁布的事故通报和反事故技术措施;
(三)需要消除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设备缺陷;
(四)提高设备可靠性的重大设备技术改进措施;
(五)需要编制、修订、贯彻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六)加强现代化安全管理的措施等。
(七)反事故措施编制:
1.根据上级颁发的反事故技术措施、需要消除的重大设备缺陷、提高设备可靠性的技术改进措施以及我厂的具体事故防范对策进行编制。年度反事故措施计划每年11月由分管生产的副厂长组织,在各班组、专业讨论的基础上,由生产车间提案,技术部门进一步讨论、汇总编制,报分管厂领导审阅,经厂长批准后执行,并报集团公司备案。同时厂部发文下达“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各部门认真组织执行。
2.凡列入反事故措施计划的项目,其经费分别列入更新改造大修和成本费中开支,并从资金、器材、物资、人力等方面予以优先保证。
3.对特殊项目反事故措施经费,必要时向集团公司申请报批。
(八)“安措”计划的编制
1.为了保证职工的安全健康、改善劳动条件所采取的各项技术措施,称为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
2.“安措”计划的内容:以国家、行业、集团公司颁发的标准,以“关爱生命,关注安全”为出发点,从减轻职工压力、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人身伤亡事故、预防职业病、推动安全设施标准化、提高消防水平等方面编制。
3.防止人身事故的对策;
4.减轻职工现场劳动作业条件的设施;
5.改善职工劳动作业环境、推动标准化的设施;
6.改进并完善防火防爆系统、消防设施;完善易燃易爆物品存放设施;
7.加强防尘、防毒、防噪声的综合治理;
8.防止职业病或职业中毒的措施;
9.全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10.季节性的安全大检查;防汛工作;
11.特种设备、机动车辆定期检测等;
12.完善电气设备保护接地接零、电动用器具、机械、焊接的安全设施等。
(九)“安措”计划的编制:
“安措”以安全风险评估、安全大检查、危险点分析、技术监督、缺陷管理、可靠性分析结果等作为依据。年度“安措”计划每年11月由分管生产的副厂长组织,在各班组讨论的基础上,由生产车间提案,厂安监、人资、办公室等部门进一步讨论、汇总编制,报分管厂领导审阅,经厂长批准后行文,并报集团公司备案。厂部发文下达年度“安全及劳动保护技术措施计划”,各部门认真组织执行。
“安措”计划的资金必须保证,应每年从更新改造或其他生产费用中提取,由安监部门监督专款专用。
第十三条“两措”计划的实施
(一)各部门必须每月检查“两措”执行情况,分管厂领导组织各有关部门每季度检查全厂“两措”执行情况。
(二)对个别因特殊情况不能执行“两措”项目的,应书面申请并经部门主管审批后报厂设备部、安监部,经会审后报生产副厂长批准。
(三)设备部、安监部应按集团公司要求上报“两措”计划、执行情况。
(四)“两措”完成情况列入考核,按厂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检查与考核
对本规定的管理活动进行检查并对表1所列的指标进行评价,依据评价结果提出考核意见:
表1 考核内容
序号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考核周期
考核范围
1
反事故措施计划的编制
安全管理规定
年度
本厂
2
反事故措施编制
安全管理规定
针对性风险与事故
本厂
3
“安措”计划的编制
安全管理规定
年度
本厂
报告与记录
表2给出了执行本标准形成的报告和记录。
表2 报告和记录
序号
报告与记录编号
报告与记录名称
填写人
保存地点
保存期限
1
q/cdt-njtp211006—2022jl-01
反事故措施计划
任君
安监部
一年
2
q/cdt-njtp211006—2022jl-02
反事故措施
高浴霜
安监部
一年
3
q/cdt-njtp211006—2022jl-03
“安措”计划
任君
安监部
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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