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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面恢复安全技术3篇

发布时间:2022-11-26 热度:92

工作面恢复安全技术

第1篇 工作面恢复生产安全技术措施

11901工作面停工时间较长,顶板下沉严重,煤壁片帮严重;为保证恢复生产的安全,特编制以下安全技术措施:

1、补充部分单体液压支柱,确保工作面有足够的备用支柱。

2、所有工作面支柱必须进行二次注液,确保支柱初撑力。

3、补齐各种特殊支护,戗柱颗颗支设,密集支柱每两颗切顶柱之间一颗,并且带帽,贴帮支柱隔一打一。

4、工作面推进时必须穿鞋,保证支柱钻底量不超过规定。

5、工作面支柱栓齐防倒绳。

6、煤壁片帮处必须提前进行挂梁维护。

7、工作面调成直线,柱排距符合规程要求。

8、倒悬壁的顶梁必须自煤壁重新生根,倒挂成三排铰接。

9、工作面中部切顶处,可根据现场情况改为3-5控顶;顶板压力大时,可在切顶排增加木垛支护。

10、每班必须对支柱初撑力进行动态监测。

11、如工作面来压明显,可将工作面柱距调整为0.5米,增大支护密度,从而提高支护强度。

12、清理上下出口,确保出口高度不低于1.6米。

13、上下两巷超前必须补齐,保证超前支柱的初撑力,人行道宽度不低于0.8米。

14、严格按照两个“四位一体”防突措施进行管理。

15、工作面每班必须冲尘一次,两巷每天冲尘一次。

16、顶板破碎处,采用竹笆背顶,防止破碎矸石垮落。

17、加强煤质管理,落顶处必须分装分运。

18、其他未尽措施一律按《煤矿安全规程》及《11901工作面作业规程》执行。

第2篇 采煤工作面恢复生产安全技术措施

说明:根据公司总体安排,____工作面将于2013年10月4日8时恢复正常生产。为保证工作面恢复生产期间的安全,特编制本措施。

一、工作面现状

1、工作面预计恢复生产时位置:轨道顺槽为l10#导线点以北35m、皮带顺槽为p13#导线点以南20m。

2、工作面及两顺槽支护良好,顶板完整无淋水,无瓦斯积聚,通风良好。

二、安全技术措施

(一)机电部分

1、恢复生产前,认真检查乳化泵泵站情况,确保泵站压力不低于30mpa,乳化液配比浓度达到3%~5%。

2、严格液压系统及支架管理,严禁出现跑、冒、滴、漏、串液和支架自降等现象,保证支架的结构、性能完好。

3、恢复生产前各专业维修小组,必须对各自分管的设备进行严格检查,各减速箱的油脂、油位要符合有关规定,注油孔必须重新清理,并用黄油枪将需要注油的部位把油注满,以防无油运转对设备造成损害。

4、恢复生产前,仔细检查工作面通讯系统状况,确保通讯系统完好。

5、恢复生产前,由维修工对工作面所有电气设备及电缆全部检查一遍,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

6、所有设备司机到位后,在跟班队长的统一安排下,先单机试运转,运转成功后再进行三机联合试运转。开机顺序:通讯照明系统——乳化液泵站——带式输送机——破碎机——转载机——刮板输送机——采煤机。采煤机先慢速割煤,运转正常后再按正常牵引速度进行割煤。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该面回采作业规程中的规定。

7、单机试运转时,所有人员必须听从跟班队长统一指挥,严禁任何人员进入或靠近运转的设备,控制台工作人员必须听清信号,信号不清严禁启动设备。

8、采煤机试运转时,必须由采煤机司机发出开机信号后,方可给采煤机送电。非采煤机司机和非专业采煤机维修工都不得随意给煤机送电或启动煤机。

9、所有设备先空转半小时,一切正常后,再试生产一个循环,无问题后开始正常生产。

(二)通防部分

1、恢复生产前,工作面安全监测系统中瓦斯、一氧化碳等传感器应按照规定位置进行悬挂,并正常使用。两巷及工作面冲尘彻底,防止煤尘堆积。

2、恢复生产前,瓦斯检查员检查工作面及回风隅角的瓦斯浓度,不超限时方可进入工作面进行生产。在启动电器设备之前,必须对其附近20m范围内检查瓦斯,若瓦斯浓度不超过规定,方可启动设备。

3、恢复生产前要检查工作面采空区有无煤层自燃现象,发现隐患时及时处理,待问题处理完后方可进入工作面作业。

(三)支护部分

1、恢复生产前,确保工作面支架初撑力不小于25.2mpa;两顺槽单体液压支柱初撑力不小于11.5mpa。

2、恢复生产前,认真检查工作面及两顺槽顶板支护情况,发现顶板锚网开裂、锚杆(索)拉断时,必须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3、恢复生产前,严格按照回采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中的要求,支好超前支护。保证单体液压支柱初撑力达到规定要求。失效、变形、活柱伸出量小于200mm的单体液压支柱要及时更换。

4、恢复生产前,两巷及工作面维护工严格检查工作面支架及两巷单体支柱情况,发现失效的支柱及时更换,支架有漏液、串液的必须及时维修,保证工作面支架及两巷单体支柱完好,支护有效。

(四)其他安全技术措施

1、区队值班人员在班前会要严格排查薄弱人物,强调安全注意事项,组织人员详细分配工作任务。

2、恢复生产前,首先由跟班队长、安监员、班长对两顺槽及工作面顶板、煤帮的支护情况由外向里仔细检查一遍,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

3、恢复生产前,一个班内必须对工作面进行冲击地压危险性鉴定,确认无冲击地压危险后方可恢复生产。

4、恢复生产前,工作面及两顺槽多余的物料转走,浮煤、浮矸清扫干净,确保安全畅通。

5、恢复生产期间,进入工作面人员要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当工作面出现片帮、冒顶时,及时汇报调度室、安监处并组织人员处理,防止空顶现象发生,以防事故扩大。

6、将两顺槽各水泵窝、水沟清挖干净,检查水泵、备用泵及开关的情况,确认完好,对排水管路认真检查,破裂的管路、三通要及时更换,确保排水系统畅通,并提前将水窝内的水排干。

7、在恢复生产期间所有特殊工种都必须持证上岗,严禁顶岗或替岗。

8、恢复生产前必须保证工作面上下安全出口畅通符合规定。工作面超前20m范围内巷道高度不低于1.8m,人行路宽度不小于0.8m。

9、其他未尽事项要严格按《____工作面回采作业规程》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第3篇 掘进工作面恢复通风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

因反风期间,矿井停止了井下采掘作业,停止了5104回风巷、5104运输巷的局部供风,造成个别工作面瓦斯积聚,现需恢复各掘进工作面通风,在恢复通风前必须进行瓦斯排放工作,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特编制排放瓦斯专项措施。

请有关单位严格执行。

一、瓦斯排放时间2022年3月5日09时至11时。

二、瓦斯排放执行单位

通防区、安检科、机电部等有关人员及各区队电钳工、风筒工。

三、瓦斯排放组织方案

调度室由吴宏生同志负责指挥,地面由王建国负责停送电指挥工作,现场由郝志红负责指挥,安全监督由张彦群负责。

四、排放前的准备

(1)、必须落实三个责任和三个原则,即落实撤人和设警戒线的责任,落实断电范围和电器设备完好检查责任,落实排放瓦斯现场指挥责任。

执行三个原则:

①撤人:受瓦斯排放影响范围内所有人员全部撤出。

②断电:受瓦斯排放影响范围内所有电器设备全部断电。

③瓦斯排放必须限量排放,回风流中瓦斯浓不超过《规程》规定,严禁一风吹。

(2)、参加人员必须携带各种检测设备,且保证完好。

(3)、在全风压处进行全面消尘。

(4)、反风结束后,测风员对矿井风量进行一次全面测量,确保排放系统全风压风量大于1218∕min。

(5)、检查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5﹪,风机必须有专人管理。

(6)、排出风流与全风压汇合处不大于10m的位置按规定悬挂瓦斯传感器。

(7)、回风路线必须停电撤人,达不到要求,不予排放。

五、排放瓦斯方法

分别启动原掘进工作面供风局扇,并将全风压汇合处风流瓦斯浓度控制在

1.2%以下,逐头进行排放瓦斯:

(1)、由外向里逐步排放,确保排出风流和全风压汇合处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小于

1.2﹪。

(2)、排放瓦斯过程中,设专人检查瓦斯浓度,其全风压风流混合处要悬挂便携式瓦斯报警仪作指示报警。

为防止排放瓦斯时“一风吹”,保证排出的瓦斯浓度在全风压风流混合处不得超过

1.2%。

必须限量排放,确保回风流中瓦斯浓不超过《规程》规定。

风机要设专人看管,严禁时停时开,保证正常供风。

六、岗哨布置

1320水平岗哨布置在中石4号导线点以东20米处的新鲜风流中,1260水平岗哨布置在f1号导线点处,1200水平岗哨布置在a3号导线点处。

各岗点人员必须到位。

救护队现场负责人按图示位置将回风路线人员撤出并设置好岗哨。

详见附图上岗哨位置。

七、瓦斯排放顺序

①1200水平先排1200集中运输大巷,再排1208胶带运输石门瓦斯。

负责人赵金山、孟冲,参加人员:安质部矿建二队的电钳工、风筒工。

②1260水平先排1260北翼运输中巷、再排1260南翼区段轨道运输石门、再排1320南翼回风中巷。

负责人蒲洪业、张乐海,参加人员:安质部和矿建

一、矿建

三、综掘队的电钳工、风筒工。

③1320水平:排放1320北翼回风中巷。

负责人冯湘平、王博伟,参加人员:安质部和矿建一队的电钳工、风筒工。

瓦斯排放时,禁止两个掘进工作面同时进行排放。

各水平瓦斯排放完毕、确认安全后电话汇报调度室,三个水平瓦斯全部排放完后,总指挥方可宣布瓦斯排放结束。

八、安全技术措施

(1)、排放瓦斯指挥部设在调度室,调度室要了解全过程,以便协调指挥调度。

通防、安监、机电、调度等部门都必须派人参加瓦斯排放工作,严格掌握全过程执行排放瓦斯的各项措施。

若现场情况有变化,需要变更措施内容,须经总工程师同意后方可更改。

(2)、排放瓦斯过程中,要建立调度汇报制度。

排放瓦斯小组要向指挥部汇报如下内容:瓦斯排放时间、排放过程中遇到的特殊情况、结束时间。

(3)、排放瓦斯前由现场指挥先对回风系统内的人员进行搜索,将其撤到安全的地点,并布置岗哨。

(4)、排放前首先检查局部通风机位置、全负压风量、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范围内瓦斯浓度等,只有在局扇(辅助设备)完好及附近10米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低于0.5%时,排放工作准备好后,现场领导小组报告调度室请示是否可以排放瓦斯,经同意后才能下令开始排放瓦斯。

排放瓦斯时,必须指定专人在回风流与新鲜风流混合处检查瓦斯浓度,其余人员全部撤到局扇外进风流中,排放过程中当回风流与新鲜风流混合处的瓦斯、二氧化碳浓度超过

1.5%,必须马上调节风量减少向瓦斯排放巷道的供风量。

(5)、凡是参加瓦斯排放人员矿灯必须防爆,矿灯的防爆检查由机电部指定专人负责。

(6)、参加排放工作的救护队员必须佩戴呼吸器。

(7)、排放瓦斯结束后,应由排放瓦斯小组成员会同通防、安监部门共同检查瓦斯排放情况、检查是否有其它异常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排放瓦斯结束后必须做到:一是风筒口距迎头距离不大于5米;

二是局部通风机正常运转;

三是回风流各种有害气体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四是氧气浓度必须大于17%。

(8)、当排放瓦斯所有巷道内的瓦斯浓度全部降到1.0%以下稳定半小时后,现场排放小组确认已排放完毕,由现场领导小组向调度室汇报排放情况,并请示是否可以撤离现场、解除警戒,经调度室同意后,方可解除警戒及人员撤离。

(9)、巷道恢复正常通风后,瓦斯排放小组方可解散。

(10)、所有参加排放瓦斯的人员必须学习并签字后方可入井。

(11)、本措施未尽事宜按《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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