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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工程安全技术7篇

发布时间:2022-12-02 热度:58

管道工程安全技术

第1篇 管道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内容:

1、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关规定。

2、在拉设临时电源时,电线均应架空,过道 须用钢管保护,不得乱拉乱拖,电线被车辗物压。

3、电箱内电气设备应完整无缺,设有专用漏电保护开关,实行二级保护。

4、所有移动电具,都应在漏电开关保护之中,电线无破损,插头插座应完整,严禁不用插头而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内。

5、各类电动机械应勤加保养,及时清洗、注油,在使用时如遇中途停电或暂时离开,必须关闭电门或拔出插头。

6、使用切割机时,首先检查防护罩是否完整,后部严禁有易燃爆物品,切割机不得代替砂轮磨物,严禁用切割机切割麻和木块。

7、煨弯管时,首先检查煤炭中有无爆炸物,砂子要烘干,以防爆炸,灌砂台搭设牢固,以防倒塌伤人。

8、在高梯、脚手架上装接管道时,必须注意立足点牢固性。用管钳子装接管时,要一手按住钳头,一手掌住钳柄,缓缓扳揿,不可用双手拿住钳柄,大力扳揿,防止齿口打滑失控坠落。

9、现场挖掘管沟或深坑时,应根据土质情况加设接土板,防止倒塌,如土质不良,管坑深满1分尺时,均应采用支撑或斜坡,地沟或深坑须设置明显标志。在电缆附近挖土时,事先须与有关部门联系,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施工。

10、材料间、更衣室不得使用超过60w以上灯泡,严禁使用碘钨灯和家用电热器。

第2篇 供热与燃气管道工程附件加工:安全技术交底

1. 一般要求

(1) 管件、支架等附件宜由有资质的企业集中加工制作。

(2) 施工机具使用前应检查、试运行,确认安全、有效。

(3) 机具运行中不得检查、移动工件,需要时必须停机、断电后方可进行。

(4) 作业中,操作和辅助人员应按规定佩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应紧束不得外露。

(5) 现场加工管件、支架等附件应根据设计规定选定制作的材料。管材加工、安装前应逐根检查,确认合格。

(6) 现场加工场地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各机械旁应设置机械操作程序牌。

2) 加工场不得设在电力架空线路下方。

3) 操作台应坚固、安装稳固并置于坚实的地基上。

4) 加工机具应设工作棚,棚应具有防雨(雪)、防风功能。

5) 含有木材等易燃物的模板加工场,必须设置严禁吸烟和防火标志。

6) 加工场必须配置有效的消防器材,不得存放油、脂和棉丝等易燃品。

7) 加工场搭设完成,应经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后,方可使用。

8) 加工场应单独设置,不得与材料库、生活区、办公区混合设置,场区周围应设围挡。

9) 现场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布置加工机具、料场与废料场,并形成运输、消防通道。

10) 加工机具应完好,防护装置应齐全有效,电气接线应符合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具体要求`。

(7) 使用汽车、机动翻斗车运输应符合相关安全技术交底具体要求。使用手推车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卸车时应均衡卸料,严禁撒把。

2) 装车物料码放应均衡,保持车辆平稳。

3) 运输模板、钢筋、小构件等应捆绑牢固。

4) 下坡前方不得有人;运输行驶应缓慢,控制速度。

5) 在沟槽边卸料时,距沟槽边缘距离不得小于1m,车轮应挡掩牢固,槽下卸料范围内不得有人。

2. 坡口加工

(1) 切断管子或坡口加工时,被加工管子和切下管段应采取承拖措施,不得自由下落。

(2) 管子切口刃处不得直接用手摸触,切口应倒钝;切断管子宜使用切管机,不宜使用砂轮锯。

(3) 管子坡口加工现场应设标志,周围不得有易燃物,非作业人员不得靠近;坡口加工完成后,管口应采取措施保护。

(4) 切管机、坡口机等电气接线、拆卸必须由电工操作;作业中应保护缆线完好无损,发现缆线破损、漏电征兆时,必须立即关机、断电,由电工检查处理。

(5) 用手锯切管时工作台应安置稳固;切断时用力应均衡,不得过猛,手脸必须避离锯刃、切口处;加工件应垫平、卡牢;手锯锯片应为合格产品;切断部位应采取承托措施。

3. 管件与支架制作

(1) 管件与支架等制作应事先制定方案,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 管件对接时主管必须垫牢,调整精度过程中,严禁摘钩,严禁将手放在管口间。

(3) 现场组焊固定支架采用起重机具时,支架施焊未完成前严禁摘钩。

(4) 弯管机弯管时,应采取防止被夹持管子失稳和防夹手的保护措施。

(5) 在主管道上直接开孔焊接分支管道时,应对被切除部分采取防坠落措施。

(6) 使用机械切板、投孔时,应将工件固定牢固;手不得直接触摸切口、孔口和机械传动机构。

(7) 高处作业必须设作业平台,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施工过程中,应经常检查、维护,确认安全。

2) 作业平台上的脚手板应铺满、铺稳,宽度应满足作业安全要求。

3) 支、拆作业平台时,应划定作业区,由作业组长指挥,非作业人员严禁入内。

4) 作业平台支搭完成后,应经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后,方可投入使用。

5) 脚手架应置于坚实、平整的地基上,支搭必须牢固;支搭后应经验收确认合格,形成文件方可使用。6) 作业平台临边必须设防护栏杆,作业平台边缘应设安全梯等攀登设施,作业人员上下平台必须走安全梯等攀登设施。

第3篇 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书

交底内容:

一、土方开挖基槽的安全技术要点:

1、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2、挖土中发现管道、电缆及其他埋设物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3、挖土时要注意土壁的稳定性,发现有裂痕及倾塌可能时,人员要立即离开并及时处理。

4、人工挖土,前后操作人员距离不应小于2-3m,堆土要在1m以外,并且高度不得超过2m。

5、每日或雨后必须检查土壁及支撑稳定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继续工作,并且不得将土和其他物件堆在支撑上,不得在支撑下行走或站立。混凝土支撑梁底板上沾粘物必须及时清除。

6、机械挖土,启动前应检查离合器、钢丝色绳等,经空车试运转正常后再开始作业。

7、机械操作重进铲不可太深,提升不应过猛。

8、机械不得在输电线路下工作。在输电线路一侧工作,不论在任何情况下,机械的任何部位与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要求。

9、机械应停在坚实的地基上,如基础过差,应采取走道板等加固措施,不得将挖土机履带与挖空的基坑平行2m停、驶。运土汽车不开进基坑平行行驶,防止塌方翻车。

10、在距直埋缆线两侧2m范围内必须采用人工挖掘。

11、配合挖土机的清坡、清底工人,不准在机械回转半径下工作。

12、挖土机向汽车上卸土应在车子稳定后进行,禁止颤抖从汽车驾驶室上越过。

13、基坑四周必须设置1.2m高的护栏并进行围档,要设置一定数量临时上下施工楼梯。

14、厂内道路应及时整修,确保车辆安全通畅,各种车辆应有专人负责指挥引导。

15、车辆进出口的人行道下,如有地下管线(道)必须铺设钢板,后浇筑混凝土加固。

16、在开挖基坑时,必须设有确实可行的排水措施,以免基坑积水,影响基坑土结构。

17、基坑开挖前,必须摸清基坑下的管线排列和地质开采资料,以利考虑开挖过程中的以外应急措施(流沙等特殊情况)。

18、清坡、平地人员必须根据设计标高组织设计对方,不得堆于基坑外侧,以免引起地面堆载超负荷体位移、板桩位移或支撑破坏。

19、开挖基槽的土方,要严格按照组织设计堆放,不得堆于基坑外侧,以免引起地面堆载超负荷体位移、半桩位移或支撑破坏。

20、挖土机械不得在施工中碰撞支撑,以免移起支撑破坏后拉损。

二、涵管吊装的安全技术要点:

1、起重机应由专职司机操作,并由指定的吊装工负责挂钩和指挥。司机指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经劳动部门考核取得合格证,方准上岗指挥。

2、指挥人员必按规定信号指挥起重机的吊运工作。除紧急情况外,其他人不准指挥。

3、严禁超负荷吊运。对超负荷的物件,不得起吊,不准指挥人员强令司机起吊。对非起吊不可的超负荷物件,应由安全和设备部门采取措施,领导批准并参与指导。

4、吊运涵管时,必须捆绑牢固。起吊前,先稍吊离地面,确认涵管挂牢,制动器可靠后,再进行吊运。

5、吊运应走规定路线。不准从人或设备上面通过,吊运物件上不准站人,不准放置工具及其它物件,不准在吊挂的重物上作业和对重物加工、检修等;不准吊挂重物在空间长期停留,如必须停留时,应禁止一切人员在重物下通过,司机和指挥人员不准离开岗位。

6、吊装中要求做吊点正确,安装稳当,就位平稳,和临时固定调节方便等。

7、起重机下管时起重机架设的位置不得影响沟槽边坡的稳定;起重机有架空高压输电线路附近作业时,与线路间的安全距离应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要求。

8、除严格遵守本规程的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外,还应遵守下列各项:

①、堆置涵管的场地应平整夯实,并具有一定的排水措施,堆垛之间应留出必要的通道,堆放时必须垫稳,防止滚动,堆放层高按施工规范堆放。使用管节时必须自上而下依次搬运。

②、涵管的施工,应在沟槽地基、管基质量检验合格后安装;安装区域内,应圈定安全生产警戒区;安装时宜自外至内、自远至近施工。

③、起吊涵管时,应在地面上再次对涵管作外观检查,并清除表面污垢,发现涵管有部分破裂并有脱落危险的严禁起吊。

④、安装涵管应用特制的刀剪式磨擦夹具,夹块起吊时应避免偏心,当起重臂杆水平回转时,要防止涵管摇摆伤人或碰撞物体;在涵管起吊和回转操作区域内,严禁站人或进行任何工作;涵管就位时,安装工人尽可能站在吊装半径外进行操作,并戴好安全帽。

⑤、安装涵管时,不得站在墙身上操作,当涵管下降至安全地点30cm时,应用手扶着涵管慢慢对准,垂直落下,尽量避免冲击,待安放稳定后,才可松去夹具;用小撬棒轻轻撬动涵管,以完成校正工作。

第4篇 管道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内容:

1、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关规定。

2、在拉设临时电源时,电线均应架空,过道 须用钢管保护,不得乱拉乱拖,电线被车辗物压。

3、电箱内电气设备应完整无缺,设有专用漏电保护开关,实行二级保护。

4、所有移动电具,都应在漏电开关保护之中,电线无破损,插头插座应完整,严禁不用插头而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内。

5、各类电动机械应勤加保养,及时清洗、注油,在使用时如遇中途停电或暂时离开,必须关闭电门或拔出插头。

6、使用切割机时,首先检查防护罩是否完整,后部严禁有易燃爆物品,切割机不得代替砂轮磨物,严禁用切割机切割麻和木块。

7、煨弯管时,首先检查煤炭中有无爆炸物,砂子要烘干,以防爆炸,灌砂台搭设牢固,以防倒塌伤人。

8、在高梯、脚手架上装接管道时,必须注意立足点牢固性。用管钳子装接管时,要一手按住钳头,一手掌住钳柄,缓缓扳揿,不可用双手拿住钳柄,大力扳揿,防止齿口打滑失控坠落。

9、现场挖掘管沟或深坑时,应根据土质情况加设接土板,防止倒塌,如土质不良,管坑深满1分尺时,均应采用支撑或斜坡,地沟或深坑须设置明显标志。在电缆附近挖土时,事先须与有关部门联系,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施工。

10、材料间、更衣室不得使用超过60w以上灯泡,严禁使用碘钨灯和家用电热器。

第5篇 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书

交底内容:

一、土方开挖基槽的安全技术要点:

1、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2、挖土中发现管道、电缆及其他埋设物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3、挖土时要注意土壁的稳定性,发现有裂痕及倾塌可能时,人员要立即离开并及时处理。

4、人工挖土,前后操作人员距离不应小于2-3m,堆土要在1m以外,并且高度不得超过2m。

5、每日或雨后必须检查土壁及支撑稳定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继续工作,并且不得将土和其他物件堆在支撑上,不得在支撑下行走或站立。混凝土支撑梁底板上沾粘物必须及时清除。

6、机械挖土,启动前应检查离合器、钢丝色绳等,经空车试运转正常后再开始作业。

7、机械操作重进铲不可太深,提升不应过猛。

8、机械不得在输电线路下工作。在输电线路一侧工作,不论在任何情况下,机械的任何部位与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要求。

9、机械应停在坚实的地基上,如基础过差,应采取走道板等加固措施,不得将挖土机履带与挖空的基坑平行2m停、驶。运土汽车不开进基坑平行行驶,防止塌方翻车。

10、在距直埋缆线两侧2m范围内必须采用人工挖掘。

11、配合挖土机的清坡、清底工人,不准在机械回转半径下工作。

12、挖土机向汽车上卸土应在车子稳定后进行,禁止颤抖从汽车驾驶室上越过。

13、基坑四周必须设置1.2m高的护栏并进行围档,要设置一定数量临时上下施工楼梯。

14、厂内道路应及时整修,确保车辆安全通畅,各种车辆应有专人负责指挥引导。

15、车辆进出口的人行道下,如有地下管线(道)必须铺设钢板,后浇筑混凝土加固。

16、在开挖基坑时,必须设有确实可行的排水措施,以免基坑积水,影响基坑土结构。

17、基坑开挖前,必须摸清基坑下的管线排列和地质开采资料,以利考虑开挖过程中的以外应急措施(流沙等特殊情况)。

18、清坡、平地人员必须根据设计标高组织设计对方,不得堆于基坑外侧,以免引起地面堆载超负荷体位移、板桩位移或支撑破坏。

19、开挖基槽的土方,要严格按照组织设计堆放,不得堆于基坑外侧,以免引起地面堆载超负荷体位移、半桩位移或支撑破坏。

20、挖土机械不得在施工中碰撞支撑,以免移起支撑破坏后拉损。

二、涵管吊装的安全技术要点:

1、起重机应由专职司机操作,并由指定的吊装工负责挂钩和指挥。司机指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经劳动部门考核取得合格证,方准上岗指挥。

2、指挥人员必按规定信号指挥起重机的吊运工作。除紧急情况外,其他人不准指挥。

3、严禁超负荷吊运。对超负荷的物件,不得起吊,不准指挥人员强令司机起吊。对非起吊不可的超负荷物件,应由安全和设备部门采取措施,领导批准并参与指导。

4、吊运涵管时,必须捆绑牢固。起吊前,先稍吊离地面,确认涵管挂牢,制动器可靠后,再进行吊运。

5、吊运应走规定路线。不准从人或设备上面通过,吊运物件上不准站人,不准放置工具及其它物件,不准在吊挂的重物上作业和对重物加工、检修等;不准吊挂重物在空间长期停留,如必须停留时,应禁止一切人员在重物下通过,司机和指挥人员不准离开岗位。

6、吊装中要求做吊点正确,安装稳当,就位平稳,和临时固定调节方便等。

7、起重机下管时起重机架设的位置不得影响沟槽边坡的稳定;起重机有架空高压输电线路附近作业时,与线路间的安全距离应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要求。

8、除严格遵守本规程的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外,还应遵守下列各项:

①、堆置涵管的场地应平整夯实,并具有一定的排水措施,堆垛之间应留出必要的通道,堆放时必须垫稳,防止滚动,堆放层高按施工规范堆放。使用管节时必须自上而下依次搬运。

②、涵管的施工,应在沟槽地基、管基质量检验合格后安装;安装区域内,应圈定安全生产警戒区;安装时宜自外至内、自远至近施工。

③、起吊涵管时,应在地面上再次对涵管作外观检查,并清除表面污垢,发现涵管有部分破裂并有脱落危险的严禁起吊。

④、安装涵管应用特制的刀剪式磨擦夹具,夹块起吊时应避免偏心,当起重臂杆水平回转时,要防止涵管摇摆伤人或碰撞物体;在涵管起吊和回转操作区域内,严禁站人或进行任何工作;涵管就位时,安装工人尽可能站在吊装半径外进行操作,并戴好安全帽。

⑤、安装涵管时,不得站在墙身上操作,当涵管下降至安全地点30cm时,应用手扶着涵管慢慢对准,垂直落下,尽量避免冲击,待安放稳定后,才可松去夹具;用小撬棒轻轻撬动涵管,以完成校正工作。

第6篇 供热与燃气管道工程附件加工安全技术交底

1. 一般要求

(1) 管件、支架等附件宜由有资质的企业集中加工制作。

(2) 施工机具使用前应检查、试运行,确认安全、有效。

(3) 机具运行中不得检查、移动工件,需要时必须停机、断电后方可进行。

(4) 作业中,操作和辅助人员应按规定佩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应紧束不得外露。

(5) 现场加工管件、支架等附件应根据设计规定选定制作的材料。管材加工、安装前应逐根检查,确认合格。

(6) 现场加工场地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各机械旁应设置机械操作程序牌。

2) 加工场不得设在电力架空线路下方。

3) 操作台应坚固、安装稳固并置于坚实的地基上。

4) 加工机具应设工作棚,棚应具有防雨(雪)、防风功能。

5) 含有木材等易燃物的模板加工场,必须设置严禁吸烟和防火标志。

6) 加工场必须配置有效的消防器材,不得存放油、脂和棉丝等易燃品。

7) 加工场搭设完成,应经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后,方可使用。

8) 加工场应单独设置,不得与材料库、生活区、办公区混合设置,场区周围应设围挡。

9) 现场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布置加工机具、料场与废料场,并形成运输、消防通道。

10) 加工机具应完好,防护装置应齐全有效,电气接线应符合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具体要求`。

(7) 使用汽车、机动翻斗车运输应符合相关安全技术交底具体要求。使用手推车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卸车时应均衡卸料,严禁撒把。

2) 装车物料码放应均衡,保持车辆平稳。

3) 运输模板、钢筋、小构件等应捆绑牢固。

4) 下坡前方不得有人;运输行驶应缓慢,控制速度。

5) 在沟槽边卸料时,距沟槽边缘距离不得小于1m,车轮应挡掩牢固,槽下卸料范围内不得有人。

2. 坡口加工

(1) 切断管子或坡口加工时,被加工管子和切下管段应采取承拖措施,不得自由下落。

(2) 管子切口刃处不得直接用手摸触,切口应倒钝;切断管子宜使用切管机,不宜使用砂轮锯。

(3) 管子坡口加工现场应设标志,周围不得有易燃物,非作业人员不得靠近;坡口加工完成后,管口应采取措施保护。

(4) 切管机、坡口机等电气接线、拆卸必须由电工操作;作业中应保护缆线完好无损,发现缆线破损、漏电征兆时,必须立即关机、断电,由电工检查处理。

(5) 用手锯切管时工作台应安置稳固;切断时用力应均衡,不得过猛,手脸必须避离锯刃、切口处;加工件应垫平、卡牢;手锯锯片应为合格产品;切断部位应采取承托措施。

3. 管件与支架制作

(1) 管件与支架等制作应事先制定方案,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 管件对接时主管必须垫牢,调整精度过程中,严禁摘钩,严禁将手放在管口间。

(3) 现场组焊固定支架采用起重机具时,支架施焊未完成前严禁摘钩。

(4) 弯管机弯管时,应采取防止被夹持管子失稳和防夹手的保护措施。

(5) 在主管道上直接开孔焊接分支管道时,应对被切除部分采取防坠落措施。

(6) 使用机械切板、投孔时,应将工件固定牢固;手不得直接触摸切口、孔口和机械传动机构。

(7) 高处作业必须设作业平台,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施工过程中,应经常检查、维护,确认安全。

2) 作业平台上的脚手板应铺满、铺稳,宽度应满足作业安全要求。

3) 支、拆作业平台时,应划定作业区,由作业组长指挥,非作业人员严禁入内。

4) 作业平台支搭完成后,应经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后,方可投入使用。

5) 脚手架应置于坚实、平整的地基上,支搭必须牢固;支搭后应经验收确认合格,形成文件方可使用。6) 作业平台临边必须设防护栏杆,作业平台边缘应设安全梯等攀登设施,作业人员上下平台必须走安全梯等攀登设施。

第7篇 管道工程:安全技术交底(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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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1.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2.在拉设临时电源时,电线均应架空,过道需用钢管保护,不得乱拖乱拉。

3.电箱内电气设备应完整无缺,设有专用漏电保护开关。

4.所有移动电具,都应在漏电开关保护之中,电线无破损,插头插座应完整,严禁不用插头而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内。

5.各类电动机械应勤加保养,及时清洗、注油,在使用时如遇中途停电或暂离开时离开,必须关闭电门或拔出插头。

6.使用切割机时,首先检查防护罩是否完整,后部严禁有易燃易爆物品,切割机不得代替砂轮磨物,严禁用切割机切割麻丝和木块。

7.在高梯、脚手架上装接管道时,必须注意立足点牢固性。用管子钳装接管时,要一手按住钳头,一手掌住钳柄,缓缓扳揿,不可用双手拿住钳柄,大力扳揿,防止齿口打滑失控坠落。

8.现场挖掘管沟或深坑时,应根据土质情况加设挡土板,防止倒塌,如土质不良,管坑深满1公尺时,均应采用支撑或斜坡,地沟或深坑须设置明显标志。在电缆附近挖土时,事先须与有关部门联系,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施工。

9.材料间、更衣室不得使用超过60w以上灯泡,严禁使用碘钨灯和家用电加热器(包括电炉、电热杯、热得快、电饭煲)取暖、烧水、烹饪,擅自使用者,一经查获,按供电局规定处每千瓦150元罚款处理。

10.补充交底内容:

工程名称:交底人:单位:班组: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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