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吊车大型机械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一、大型机械进场报验程序
⑴根据施工需要,由现场负责人提前1-7天向设备部门提出机械需用计划,并明确机械类型、型号、数量、使用用途及有无特殊要求。
⑵综合办公室按照机械使用计划,积极与机械租赁方联系,确定具体进场时间,并要求其随车携带大型机械操作人员资格证书、机械设备产品合格证。其中,起重机还需要提供年检合格证。
⑶机械进场后,安质部人员及时对其进行外观检查,确认大型机械设备无明显缺陷后收集相关资料,并向监理工程师进行报验。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报验手续报建设指挥部备案。
⑷在机械报验时,除提供有关设备的名称、型号、性能指标、检验合格证外,还包括大型机械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同时填写“大型机械设备登记卡和大型机械设备巡检登记卡”,监理单位签字确认后,报建设指挥部备案。
⑸大型机械设备施工作业前,根据施工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现场负责人告知操作人员场内电线、电缆、管道及坑道等明暗设置物的地点及走向,并消除对机械作业有妨碍或不安全的因素。
⑹大型机械使用期间,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工每月安全检查不少于1次,工程部长、安质部长每月检查不少于3次,安全专业工程师每月检查不少于8次,并认真填写“大型机械设备巡检登记卡”。
二、使用和管理大型机械的一般规定
1.大型机械设备进场,必须要有产品合格证,现场作业保证有“一机一人”进行安全防护。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2.严格执行大型机械设备日检、周检、月检等常规检查制度,并做详细记录,对检查出的隐患要立即整改,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3.严禁拆除机械设备的自动控制机构、各种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4.新购或经过大修、改装和拆卸后重新安装的机械设备,必须按出厂说明书的要求和相关的技术试验规程的规定进行测试和试运转。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作业。
5.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或驾驶执照后,方可操作。
6.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本机操作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人作业区和操作室内。夜间作业必须设置有充足的照明。当使用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
7.当机械在施工现场或运输途中发生事故时,必须及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听候处理。
8.机械设备必须完好,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机械设备停电、停工时必须拉闸关机,按要求上锁。各种机械严禁非司机动用。
9.吊装作业中操作人员要集中精力,监视被牵引物,禁止将重物在空中悬挂。构件提升后,操作人员不得离开,严禁在吊车臂下站人。
10.机械、设备和机械、设备的钢丝绳,应定期进行检查、保养。经检查对已达到报废的钢丝绳及时报废更换。驾驶员离开驾驶室进入现场时必须佩戴安全帽。
11.施工机械在特殊环境中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危险地段作业时,应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并由项目部安质部长亲自盯控。
⑵在高压线附近作业或通过时,施工机械与输电线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2m。
三、汽车吊安全操作注意事项
1.超载或被吊物重量不明时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确时不吊。
3.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吊物滑动时不吊。
4.被吊物上有人或有浮置物时不吊。
5.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时不吊。
6.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时不吊。
7.歪拉斜吊重物时不吊。
8.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和指挥信号时不吊。
9.重物棱角处与捆绑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时不吊。
10.钢(铁)水包装得太满时不吊。
交底人: 交底接收人: 批准人:
第2篇 大型机械安装安全技术交底
单位工程名称
上海市第三看守所
交底时间
年月日
交底部位
大型机械
工种
塔吊安装
交底内容:
1、进入施工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2、安装人员不准穿硬底、高跟皮鞋,衣着要灵便,不适宜高空作业者不得作业。
3、安装前要检查吊索、吊环、吊具、吊钩等用具,不准带病操作。
4、安装塔吊时,必须设置安全警戒区域,并有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5、严禁酒后作业,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严禁向下抛工具材料。
6、安装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一切作业程序必须服从指挥,任何人不得擅自行动,严禁开玩笑。
7、各种安全开关、限位、保险装置须经模拟动作试验无误后,方可送电。
8、遇大风、雨、雾天气,不得从事该项作业。
9、禁止违反操作程序,作业过程中遇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汇报,严禁玩忽职守。
10、每天工作结束后 人离去前,必须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防止他人随意开动。
11、爬升过程中,严禁回转,必须按操作规程的规定步骤操作;
12、塔机升节时,必须随时紧固所有的紧固件,并校准垂直度,使之偏差不大于千分之二;
13、凡遇四级以上的强风时,必须停止安装与拆卸作业;
14、塔机安装(升级)完毕后,应认真检查各部件紧固良好与各限位保险装置齐全完好。
交底人签名
被交底人签名
第3篇 大型机械安装的安全技术交底
单位工程名称
上海市第三看守所
交底时间
年月日
交底部位
大型机械
工种
塔吊安装
交底内容:
1、进入施工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2、安装人员不准穿硬底、高跟皮鞋,衣着要灵便,不适宜高空作业者不得作业。
3、安装前要检查吊索、吊环、吊具、吊钩等用具,不准带病操作。
4、安装塔吊时,必须设置安全警戒区域,并有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5、严禁酒后作业,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严禁向下抛工具材料。
6、安装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一切作业程序必须服从指挥,任何人不得擅自行动,严禁开玩笑。
7、各种安全开关、限位、保险装置须经模拟动作试验无误后,方可送电。
8、遇大风、雨、雾天气,不得从事该项作业。
9、禁止违反操作程序,作业过程中遇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汇报,严禁玩忽职守。
10、每天工作结束后 人离去前,必须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防止他人随意开动。
11、爬升过程中,严禁回转,必须按操作规程的规定步骤操作;
12、塔机升节时,必须随时紧固所有的紧固件,并校准垂直度,使之偏差不大于千分之二;
13、凡遇四级以上的强风时,必须停止安装与拆卸作业;
14、塔机安装(升级)完毕后,应认真检查各部件紧固良好与各限位保险装置齐全完好。
交底人签名
被交底人签名
第4篇 大型机械安装拆卸的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内容: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2、安装人员不准穿硬底、高跟皮鞋,衣着要灵便,不适宜高空作业者不得作业。
3、安装前要检查吊索、吊环、吊具、吊钩等用具,不准带病操作。
4、安装塔吊时,必须设置安全警戒区域,并有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5、严禁酒后作业,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严禁向下抛掷工具材料。
6、安装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一切作业程序必须服从统一指挥,任何人不得擅自行动,严禁开玩笑。
7、各种安全开关、限位、保险装置须经模拟动作试验无误后,方可送电。
8、遇大风、雨、雾天气,不得从事该项作业。
9、禁止违反工作程序,作业过程中遇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汇报,严禁玩忽职守。
10、每天工作结束后人离去前,必须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防止他人随意开动。
第5篇 大型机械安装拆卸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内容: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2、安装人员不准穿硬底、高跟皮鞋,衣着要灵便,不适宜高空作业者不得作业。
3、安装前要检查吊索、吊环、吊具、吊钩等用具,不准带病操作。
4、安装塔吊时,必须设置安全警戒区域,并有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5、严禁酒后作业,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严禁向下抛掷工具材料。
6、安装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一切作业程序必须服从统一指挥,任何人不得擅自行动,严禁开玩笑。
7、各种安全开关、限位、保险装置须经模拟动作试验无误后,方可送电。
8、遇大风、雨、雾天气,不得从事该项作业。
9、禁止违反工作程序,作业过程中遇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汇报,严禁玩忽职守。
10、每天工作结束后人离去前,必须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防止他人随意开动。
第6篇 吊车大型机械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一、大型机械进场报验程序
⑴根据施工需要,由现场负责人提前1-7天向设备部门提出机械需用计划,并明确机械类型、型号、数量、使用用途及有无特殊要求。
⑵综合办公室按照机械使用计划,积极与机械租赁方联系,确定具体进场时间,并要求其随车携带大型机械操作人员资格证书、机械设备产品合格证。其中,起重机还需要提供年检合格证。
⑶机械进场后,安质部人员及时对其进行外观检查,确认大型机械设备无明显缺陷后收集相关资料,并向监理工程师进行报验。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报验手续报建设指挥部备案。
⑷在机械报验时,除提供有关设备的名称、型号、性能指标、检验合格证外,还包括大型机械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同时填写“大型机械设备登记卡和大型机械设备巡检登记卡”,监理单位签字确认后,报建设指挥部备案。
⑸大型机械设备施工作业前,根据施工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现场负责人告知操作人员场内电线、电缆、管道及坑道等明暗设置物的地点及走向,并消除对机械作业有妨碍或不安全的因素。
⑹大型机械使用期间,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工每月安全检查不少于1次,工程部长、安质部长每月检查不少于3次,安全专业工程师每月检查不少于8次,并认真填写“大型机械设备巡检登记卡”。
二、使用和管理大型机械的一般规定
1.大型机械设备进场,必须要有产品合格证,现场作业保证有“一机一人”进行安全防护。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2.严格执行大型机械设备日检、周检、月检等常规检查制度,并做详细记录,对检查出的隐患要立即整改,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3.严禁拆除机械设备的自动控制机构、各种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4.新购或经过大修、改装和拆卸后重新安装的机械设备,必须按出厂说明书的要求和相关的技术试验规程的规定进行测试和试运转。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作业。
5.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或驾驶执照后,方可操作。
6.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本机操作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人作业区和操作室内。夜间作业必须设置有充足的照明。当使用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
7.当机械在施工现场或运输途中发生事故时,必须及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听候处理。
8.机械设备必须完好,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机械设备停电、停工时必须拉闸关机,按要求上锁。各种机械严禁非司机动用。
9.吊装作业中操作人员要集中精力,监视被牵引物,禁止将重物在空中悬挂。构件提升后,操作人员不得离开,严禁在吊车臂下站人。
10.机械、设备和机械、设备的钢丝绳,应定期进行检查、保养。经检查对已达到报废的钢丝绳及时报废更换。驾驶员离开驾驶室进入现场时必须佩戴安全帽。
11.施工机械在特殊环境中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危险地段作业时,应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并由项目部安质部长亲自盯控。
⑵在高压线附近作业或通过时,施工机械与输电线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2m。
三、汽车吊安全操作注意事项
1.超载或被吊物重量不明时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确时不吊。
3.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吊物滑动时不吊。
4.被吊物上有人或有浮置物时不吊。
5.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时不吊。
6.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时不吊。
7.歪拉斜吊重物时不吊。
8.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和指挥信号时不吊。
9.重物棱角处与捆绑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时不吊。
10.钢(铁)水包装得太满时不吊。
交底人:交底接收人:批准人:
第7篇 更换大型机械配件安全技术措施
1.工作面换大件必须有队干部现场把关,首先创造好作业空间和环境,维护好作业地点的顶板和煤帮。
2. .用慢速绞车牵引大件时,绞车必须稳好。认真检查好所用的绞车基础(戗顶子及防跑链装置)钢丝绳、闸、声光信号等,确保安全作业,并选择适当位置挂好导向滑轮。大件牵引过程中专人指挥,专人监护,信号必须清晰准确,钢丝绳两侧严禁有人,并注意观察好周围环境,防止大件刮卡其它物体,严禁蛮拉硬拽。
3.工作面用运输机运大件时,大件必须用大拌或圆木垫好,防止刮卡。并设专人监护,设专人把住闭锁,作业人员躲至安全地点,如发现意外情况,立即闭锁。
5. 人员到上帮作业,必须停机闭锁,帮顶不完好时必须首先要把帮顶维护好,作业地点对应的支架设专人操纵,防止误操作发生意外,并严格执行上帮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
6. 换大件时,由班组长统一指挥,其它人员必须听从指挥,协调统一。
7. 换完大件后,收拾好作业地点环境卫生。经开机试运转正常后,方可离开现场。
8.当起吊高度不够时,采用打眼放炮挑顶。当宽度不够时,采用采煤机割刀过后,只推运输机不拉架,然后采煤机再割刀,将运输机拉回来的办法;特殊情况采用放炮开帮办法。放炮前用旧皮带等物,掩盖好放炮地点两侧3米内的支架和机电设备。炮眼布置不许交叉透孔,最小抵抗线和封泥长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严格执行<本章第四节爆破>;的有关规定。
9、在挑顶开帮后,支架顶梁前端到煤壁空顶达到1.5m以上时,宽度2m以上时,在每个支架顶梁上面插入2m以上梁子(铁道、工字钢、圆木等)背顶;当空顶达到2.0m以上、宽度3m以上时,除按上述办法控制顶板外,还必须靠煤壁在梁头打单体支柱维护。并编制专门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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