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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与瓦斯突出安全技术7篇

发布时间:2022-12-17 热度:92

煤与瓦斯突出安全技术

第1篇 防瓦斯突出或煤与瓦斯突出的安全技术措施

1、超前探明地质结构。瓦斯隧道施工,在掘进工作面前方和两侧钻孔,探明是否存在含有大量瓦斯的断层、裂隙和溶洞,以及它们的位置、范围和瓦斯情况。

2、排放瓦斯。在探明地质构造后,若断层、裂隙范围不大,溶洞容积较小,或瓦斯不多时,则让其自然排放,若范围较大或瓦斯较多时,喷出持续时间可能较长,就不能让其自然排放,应将钻孔封堵,接入抽放瓦斯管理进行抽放。

3、将瓦斯引至回风流,排出洞外。若喷出瓦斯的裂隙范围小和瓦斯量不大时,可用金属罩或帆布罩将喷瓦斯的裂隙盖住,然后在罩上接风筒或管子将瓦斯引至回风流排出洞外。

4、封堵裂隙。喷瓦斯的裂隙较小,瓦斯量较少时,可用黄泥或其它材料封堵裂隙,阻止瓦斯的喷出。

5、对有瓦斯喷出可能的隧道地段,应适当加大施工通风量,保证瓦斯不超限。

6、对开挖工作面进行超前地质预测预报工作。按设计文件规定打超前探孔和检查孔,预测和判定瓦斯突出的危险性,以便采取相应措施。通过超前地质钻孔探测,量测记录钻孔取芯溢出气体浓度压力及成份,确定可能溢出的瓦斯气体成分和含量。

7、在超前探测孔钻进过程中,可能会有瓦斯突出发生,且探孔直径越大,引发瓦斯突出的几率越大,故应做好防瓦斯突出的应急救援准备措施。超前探测距掌子面一般不小于20m,探测孔一般不少于5个,孔径界于100~200mm之间为宜。

第2篇 抽巷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由于15109底抽巷层位变更,导致15109底抽巷沿煤线层掘进。当煤线厚度在0.3m以上时,为确保15109底抽巷施工期间的安全作业,特制定以下防突措施。

一、编制依据

(一)《煤矿安全规程》2011年版

(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2009年版

(三)《15109底抽巷巷掘进作业规程》

二、基本情况

(一)工作面概况

巷道断面形状、规格尺寸、支护形式及巷道设计走向长度

巷道名称断面形状荒宽荒高掘进面积净宽净高净面积
15109底抽巷矩形3.6m3.2m11.52㎡3.2m3.0m9.6㎡
巷道设计长度:15109底抽巷设计长度为1213m。

三、工作面防突措施

1、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

工作面使用md-2型瓦斯突出参数仪测定钻屑瓦斯解吸指标△h2值、s值及fmj-1煤坚固性系数测定仪测定煤的坚固性系数(f值)来预测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孔呈三角形布置,一个钻孔位于掘进巷道中部,并平行于掘进方向,孔深12m,其它两个钻孔终孔点位置位于巷道两侧轮廓线2-4m处,钻孔应尽可能布置在煤层中。预测钻孔要超前生产距离2m,孔径42mm。如实测得到△h2值<200pa、s值<6kg/m,且未发现其他瓦斯异常现象,则预测该工作面为无突出危险工作面,若发现预测参数异常,必须立即汇报有关领导,采取针对性防突措施。

突出危险性预测临界值

钻屑瓦斯解吸指标△h2(pa)钻屑量s(kg/m)危险性
≥200≥6有突出危险
<200<6无突出危险
2、掘进工作面施工排放孔措施

工作面施工不少于6个排放孔,布置在煤层中部,中部2个深15m正孔,且至少保证一个正孔深18m。两帮各2个16、15m深偏孔,排放孔控制巷帮轮廓线外8m,排放孔钻头直径为φ75mm。施工完排放孔且测定△h2值及钻屑量s均小于临界值后,方可预留5米超前距,允许掘进。

排放孔不许套残孔,如在数据测定过程中超过临界值或有喷孔、吸钻、煤层变软发酥、厥炮声等异常现象,则立即停掘汇报相关领导,分析原因后制定针对性防突措施。

3、工作面措施效果检验

工作面使用md-2型瓦斯突出参数仪测定钻屑瓦斯解吸指标△h2值、s值及fmj-1煤坚固性系数测定仪测定煤的坚固性系数(f值)来预测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孔呈三角形布置,一个钻孔位于掘进巷道煤层中部,并平行于掘进方向,孔深12m,其它两个钻孔终孔点位置位于巷道两侧轮廓线2-4m处,钻孔应尽可能布置在煤层中。预测钻孔要超前生产距离2m,孔径42mm。如实测得到△h2值<200pa、s值<6kg/m,且未发现其他异瓦斯常现象,则经总工程师签字批准后,方可预留5米超前距,允许掘进。如果效果检验孔△h2值≥200pa或s≥6.0kg/m,需立即停止生产由总工程师组织通风部、地质防治水部、生产技术部、安检部、防突办等相关人员现场制定专项措施。采取措施经效果检验达标后,方可生产。

4、安全防护措施

(1)工作面必须保证通风设施的运行可靠。

(2)工作面所有人员必须全部经过防突安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进入工作面所有人员必须配带隔离式自救器。

(3)工作面所有人员必须熟悉掌握井下避灾路线,工作面发现突出预兆(如溜煤、掉渣、片帮、厥炮声等预兆)时,瓦检工、安检工、生产班组长立即指挥现场工作人员停止工作,切断掘进工作面盲巷内及其回风流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将上述地点所有人员撤至大巷全风压新鲜风流处,并汇报调度指挥中心、通风部、防突办。在确认不会发生煤与瓦斯突出的情况下,且工作面盲巷口瓦斯浓度小于0.8%时,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发生突出时,现场人员应及时撤离,切断掘进工作面盲巷内及其回风流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安检员、瓦检员、班组长及时向调度指挥中心、防突办、通风部、总工程师及相关领导汇报突出现场情况,调度指挥中心立即执行二级断电。

(4)生产队组要加强机电设备管理。设备下井前必须经机电管理组防爆检查,经检查合格贴防爆合格证和设备完好牌后,方可下井。非防爆设备及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淘汰设备严禁下井。工作面每班必须有固定专职电工,分清责任区,负责详细检查盲巷内所有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严禁使用失爆设备),发现隐患立即停止生产,处理完好后方可恢复生产,并留有记录;每班负责对本班的机电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并留有记录;队负责每天对本队的机电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机电部负责每3天对该队的机电设备进行检查,队组负责每月对机电设备进行一次开盖检查,并留有记录。巷道内电缆(包括通讯信号及钻机负荷线),必须沿巷帮或顶敷设,悬挂高度距离轨道不低于1.6米,带电电缆不得盘圈或盘“8”字;在有瓦斯抽放管路的巷道内,电缆必须与瓦斯抽放管路分挂在巷道两侧,每月对在用电缆电机进行一次绝缘测试,并留有记录。

(5)工作面必须有专职安检员在现场监督检查防突措施及安全防护设施的落实情况。

(6)工作面必须安设压风供水自救系统,安设要求:

①压风供水自救装置安设在井下压缩空气管路及静压水管上。

②距工作面往外25-40米的巷道内、爆破地点、撤离人员与警戒人员所在位置必须各设置一组压风供水自救装置;每组压风供水自救呼吸面罩数量不得少于5-8个,且压风供水自救装置面罩总数量不少于当班最多工作人数的1.5倍。

③压风供水自救装置的压缩空气供给量,每人不得少于0.1m3/min。

(7)工作面严格按规程规定安设瓦斯传感器,遥测工负责对该工作面所属范围内的瓦斯传感器每七天检查标校一次,瓦检工班班校对,并每七天试验断电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停产组织处理。试验断电情况要汇报调度,并留有记录。

(8)局部通风机安设在距回风立眼进风侧10米处的位置,并实现“三专三闭锁”和“双风机双电源”。在局部通风机前安设开停传感器,在通风机前3-5m处安设瓦斯探头,当ch4≥0.5%时,能自动切断顺槽往里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包括风机电源);当工作面、回风流、混合风流ch4≥0.8%时,自动切断掘进工作面盲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

(9)工作面必须安设有直通调度指挥中心的电话,且紧跟工作面局部通风机50米以外。

(10)工作面顶板支护必须紧跟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

(11)防突进度牌板要放置在距离掘进工作面10米处,防突工负责移动牌板,填写排放孔深度等情况。瓦检工每班填写当班施工进尺及剩于允许进尺。

(12)掘进工作面内巷道内留不小于1.6m的安全通道,且人员可以顺利通过,不得有杂物堆积。

(13)进入工作面的瓦检工、电钳工、班长、跟班队干及其他管理人员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检仪。

(14)工作面放炮掘进时,必须严格执行掘一排、支一排、锚一排的规定。

(15)掘进工作面掘进时,如遇特殊情况(如地质构造变化),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措施,报请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生产掘进。

(16)调度要建立专门的防突台帐,详细记录排放孔施工情况,及时掌握掘进进度情况。

(17)排放孔由瓦检工、防突工、安检员、队组班组长共同监督检验,并在排放钻孔施工完毕后共同在排放钻孔施工单上签字认可,确定钻孔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效果检验,效检合格后才可掘进。验收内容包括排放孔的深度、角度、位置,不符合钻孔设计的要重新施工。安检员、瓦检工、防突工、队组班组长要将施工排放孔情况及时汇报调度。

(18)放炮安全措施

①爆破严格执行缩小循环进度,控制炮眼深度,放一次炮,掘进一排的原则。放炮前把风筒维护好,避免崩坏风筒,造成瓦斯积聚;放炮期间如有瓦斯异常时,应立即停止生产汇报相关领导。

②爆破参数严格按该地点编写的作业规程中的爆破作业内容执行;

③放炮前必须用黄土封堵所有排放孔,封堵深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1.5倍;

④放炮前必须由施工队组对炮掘工作面前后30米范围内的电缆线、风管、水管、瓦斯管、集气装置及风筒等进行维护,维护方法由施工队组制定,否则严禁工作面放炮掘进;

⑤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放炮三连锁”、“放炮停电撤人设警戒”制度。放炮前,必须切断掘进工作面盲巷内及其回风流经区域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立即停止一切工作,并将掘进工作面盲巷内及其回风流经区域内其他人员全部撤至大巷全风压新鲜风流中,并设好专人警戒,撤人总距离不得小于300米。

⑥在放炮30分钟后,确认工作面无异常的前提下,且工作面盲巷瓦斯浓度降至0.8%以下时,由放炮员、安检员、瓦检工及生产班组长同时进入工作面检查通风、粉尘、顶板、拒爆、残爆等情况,待确认无问题后,其他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进行生产作业。

⑦每次放炮前必须由放炮员电话通知调度值班长,调度值班长通知调度监控中心查看工作面停电情况,待查看停电正常后,方可允许放炮。放炮结束后,要由放炮员电话汇报调度指挥中心放炮情况。

(19)、工作面打排放孔安全措施:

①在打排放孔钻过程中,连接所用的高压管必须完好,“u”型卡必须插牢,严禁插“单腿销”或铁丝,以防高压管崩脱伤人。

②在打排放孔期间,生产队组要明确安全负责人及打钻设备故障处理负责人,明确各自职责,责任到人头,以此来确保打卸压孔时的安全工作。

四、其它要求

(1)地测防治水部要及时提供相关地质资料(包括各种地质构造),为编制防突措施提供依据。

(2)钻机队施工瓦斯含量或瓦斯压力测定孔时,必须在钻机到达测定地点后的一个工作日内施工完毕;瓦斯含量测定孔与预抽钻孔的施工必须由同一个队组完成。

(3)严禁在综合防突措施效果不达标的煤层进行采掘作业。

(4)严禁不进行局部效果检验组织生产。

(5)严禁采掘工作面不采取安全防护性措施或措施落实不到位组织生产。

(6)施工队组必须认真学习《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保安煤矿煤与瓦斯突出管理制度》、煤与瓦斯突出知识及本措施,且认真贯彻、执行并履行签字手续。

(7)在执行本措施后,如在掘进时发生煤与瓦斯突出或异常涌出,工作面必须立即停止生产,由总工程师组织安检部、通风部、防突办、地质防治水部、生产技术部等业务部门,到现场进行勘察,经重新制定针对性防突措施,队组落实后方可恢复生产。

五、其它未提及之处,严格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程规定执行。

第3篇 矿井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救护队行动计划与安全技术措施

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1)指挥员必须了解(询问)的内容

①突出地点、强度、波及范围。②遇险遇难人员分布及其伤亡情况。③通风情况,如风量大小、风流方向、风门等通风构筑物的损坏情况等。④灾区瓦斯情况⑤主要通风机局部的工作情况,如通风机(局扇)是否正常运转。防爆门是否被吹开,通风机房水柱计读数是否有变化等。

2)指挥员必须分析判断的内容

①通风系统破坏程度,根据灾区通风情况和主要通风机房水柱计读值hs的变化情况做出判断。hs比正常通风时数值增大,说明灾区内巷道冒顶,通风系统被堵塞。hs比正常通风时数值减小,说明灾区风流短路。②是否存在引爆火源。③可能的波及范围及波及范围内人员分布情况。

3)指挥员协助矿井事故救援指挥部做出相应处置决定

①切断灾区或可能涉及区域电源,但必须在远距离断电,防止产生火花引起爆炸。当瓦斯影响区遍及全矿井时,要慎重考虑停电后会造成全矿被水淹,若不会被水淹,则应在灾区处切断电源。若有被水淹的危险时,应加强通风,特别是加强电器设备处的通风,做到“送电的设备不停电,停电的设备不送电”。②撤出灾区或可能波及区域人员。③确定救护队出动的小队及队员数。④参与矿井救灾指挥部,协助制定应急救灾行动方案和安全措施。⑤接受救灾任务,按照救灾方案布置救护队抢救遇险人员、侦察灾情、恢复通风系统。

4)应急救援要点

①至少出动二个小队,分别从回风和进风两侧以最快的速度赶到灾区事故地点。突出事故发生在采煤工作面,一般可沿采区回风道往事故地点,以利于查找遇险遇难人员。

②进入灾区,除本身应携带的最低装备外,还应携带一定数量的压缩氧自救器、二小时呼吸器,以便在灾区发现遇险人员后便于抢救遇险人员时佩用。对窒息人员应予以苏生,对受伤人员应迅速运出灾区,交给医务人员抢救。对缺氧人员应给其佩用压缩氧自救器或二小时呼吸器,引导他们撤离灾区。

③派人到风井口及其50米范围内检查瓦斯、设置警戒、严禁烟火,熄灭警戒线内的一切火源,严禁一切机动车辆进入警戒区;同时保证压缩空气机正常运转,以利避灾人员利用压风自救装置进行自救。保证副井正常提升,以利井下人员升井和救灾人员下井。

④在灾区不准随意启闭电器开关,不要扭动矿灯和灯头盖,严密监视原有火区,查清突出后是否出现新火源,防止引爆瓦斯。

⑤发生事故后不得停风和反风,防止风流紊乱扩大灾情,并制定恢复通风的措施,尽快恢复灾区通风,并将高浓度瓦斯绕过火区和人员集中区域,直接引入总回风道。

⑥组织力量抢救遇险、遇难人员。安排救护小队队员在灾区救人,矿方非救护队员(佩有隔离式自救器)在新鲜风流中配合救灾。救人时本着先明(在巷道中可以看见的)后暗(被煤岩堵埋的)、先活后死的原则进行。

⑦制定并实施预防再次突出的措施。必要时撤出救灾人员。

⑧抢救遇险遇难人员时,若遇难人员多,救护力量不足或遇险遇难人员被埋住,巷道堵塞,短时间内靠救护力量不能完成抢救任务时,则应派出力量恢复通风系统(或局部通风),排放瓦斯。

⑨恢复通风和排放瓦斯时,应将有害气体直接引向回风道,或绕过井下人员、火区和有电气设备的地点,以免造成人员伤害或发生瓦斯燃烧或爆炸事故。

排放瓦斯可利用矿井总风压或安装局部扇风机。利用矿井总风压排放瓦斯,可使用井下通风构筑物,减少向其它区域的供风,或使风流短路,直接进入灾区。如果通风构筑物破坏,应首先恢复通风构筑物,其次顺风流清除进风道和回风道的堵塞物,打开回风道的控制风窗,使进入灾区的风量增加,也可采用紧急的办法增加矿井总风压。局部扇风机可在必要时,用以加强向灾区的供风量,或者再掘巷道时排放突出的瓦斯。安装局扇时,应防止出现电火,并不许发生循环风,排放时严禁一窝风排放。

⑩由于突出大量的煤炭而造成埋人时,为了减少清除煤炭的时间,可利用插板法架设支架,将遇难人员救出;当突出后破坏范围很大,巷道恢复困难时,应在抢救遇险人员后对灾区进行封闭。

若突出后造成火灾或爆炸,则按处理火灾或爆炸事故应进行救灾。

应急救援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一、灾区侦察

1.救灾基本配备

进入灾区侦察或作业的人员不得少于6人,进入前必须检查氧气呼吸器是否完好,并应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小队必须携带备用全面罩氧气呼吸器1台和压力不得低于18mpa的备用氧气瓶2个,以及氧气呼吸器工具和装有配件的备件袋。

2.救灾要求及注意事项

2.1矿山救护队指挥员应亲自组织和参加侦察工作,在布置侦察任务时,必须向所有人员说明了解的各种情况,应做到侦察任务清楚,行进路线明确,小队的行进方向、时间应标在图纸上。

2.2遇有高温、冒顶、爆炸、水淹危险的区域,指挥员只有在救人的情况下,经请示救援指挥部同意后,才有权决定小队进入,而且必须要采取有效的措施,保证小队在灾区的安全。在地面指挥工作的救护指挥员应轮流值班和下井了解情况,并不断地与井下工作小队、井上、井下基地及后勤服务部门联系,以便在事故处理工作中能合理安排,统一指挥。

2.3在井下行进时,救护队员要检测井下各种气体情况并评估现场条件。要寻找遇险者的线索。在前进时,应将所有发现的情况记录在图上并报告井下基地。

2.4在侦察时,牢记救护队员的安全是第一位的,在任何情况下严禁冒险前进或作业。

2. 5队长应根据环境和工作任务,决定救护队每次休息的时间、地点和返回井下基地的时间。

2.6进入灾区前,应切断电源。如瓦斯引起火灾,则应考虑切断电源后可能引起工作面瓦斯聚积,再次爆炸。

2.7进入灾区工作,不应轻易改变通风系统,以防引起风流变化,发生意外事故。如果改变通风系统,则应在风流稳定后再进入灾区工作。

2.8进入灾区后,必须随时检查瓦斯和其他气体的浓度,掌握各种气体浓度变化情况。

2.9在有明火时,要严格控制风速,不使煤尘飞扬,人员行进时,行动要缓慢,以防扬起煤尘,引起爆炸。

2.10穿过支架被破坏地区的冒顶堵塞区时,应架好临时支架,以保证队员在这些地点往返时的安全。通过支护不好的地点时,队员要保持一定的距离按顺序通过。

2.11进入灾区,应使用灾区电话,并随时向井下基地和指挥部联系,并设立待机小队,只有在紧急救人的情况下,才可不设。

2.12进入灾区行动要谨慎,以防止碰撞产生火花。

2. 13前进与撤退

1)前进和全面侦察:在灾区前进时,尽量不要进入被破坏的巷道而应停留在进风口。在前进时进行“全面侦察”要做到有巷必查,并签字留名。

2)前进的顺序:当救护队在井下前进时,队长总在最前面,救护队其他队员在其后,救护队长要比其他队员先进入未侦察的区域,检查顶板和巷帮的情况。在队长没有进入的未侦察区域,不允许其他队员进入。副队长居后,观察行进中所有队员的情况,如果有人有问题时,副队长应该马上命令救护队侦察停止。

3)前进的速度:在救护队前进的过程中,队长应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救护队的步伐,如在视线不清、有障碍的地方或倾斜的地段、救护队带有重设备或伤员时应缓慢前进。

4)在烟雾中前进:按《矿山救护规程》第10.1.1.1.16条规定巷道烟雾弥漫能见度小于1m时,严禁救护队进入侦察或作业,需采取措施,提高能见度后方可进入。

5)做路标:在救护队前进时,一直拖在后面的探险绳上会标记着在矿井中的路线。队长或副队长用粉笔在重要的地点做标记。做法如下:在救护队行进的过程中,队长或副队长在每一个改变前进方向的交叉口的边帮上画箭头。箭头所指的方向是井下基地的方向。在救护队返回井下基地时,队长或副队长在每个箭头上划上一个_,表示救护队经过了这点。

6)标记侦察过的区域:在前进时,队长还要标记侦察的区域,在以下要点标记日期:工作面、入口、联络横巷和有垮落物而不通的路、障碍物、风墙以及其他阻止救护队前进的要点。

7)察看和测试顶板和巷帮情况:在进入该区域侦察之前,队长要先察看和测试顶板,确认安全后方可进入。

8)返回: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返回,当遇有队员装备仪器出现故障、有可能爆炸的气体、不能扑火的火情、或突水、遇到无法绕过的但又非常危险的顶板巷道等特殊情况时,队长可命令立即返回。

2.14救援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矿山救护规程》及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确保自身安全。

2.15服从矿井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挥与命令,在有其它救援力量参与救灾时,要相互协调、合作。

2.2报告

在报告中,一定要包括所有的重要情况、材料和在侦察过程中遇到的各种迹象。

1)小队及每一个队员的情况、小队位置。

2)通风设施和局部通风机情况。如果它们被破坏,应详细报告它们被破坏的类型和程度。同时,如果风墙被摧毁,应确定它们被摧毁的方向。

3)火灾、爆炸或其他情况造成的损坏。如果遇到燃烧的皮带,应报告它们的地点和大小(现场燃烧状况)。

4)顶板和巷帮以及气体情况。如果遇到烟雾或矿井水也应该报告。

5)遇到工具、材料和其他设备的位置。当报告电器设备时,应说明是开还是关的状态。如果找到遇险、遇难者应立即向基地报告。

第4篇 防止煤与瓦斯突出的安全技术措施

一、概况

1502采面掘进工程量为430米,其中回风巷130米,运输巷210米,切眼90米,均在5号煤层中掘进,为了确保1502采面在掘进期间的安全、特编制本技术措施。

二、技术要求及必须坚持的原则

1、探孔必须布置在煤层的软分层中。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设计将探孔施工到位(探孔的设计详见附图)。

2、排放孔必须布置在煤层中,控制轮廓线外2米,由施工队组进行施工,且施工队组必须按设计将排放孔施工到位。

3、预测预报孔(及效果检验孔)必须布置在煤层的软分层中,每次预测预报孔(及效果检验孔)设计为3个,孔深10~11米,采用钻屑瓦斯解析指标法进行测定,k1ma_定为0.4ml/g.min1/2,sma_定为3.2kg/m。当每次测定的k1ma_≥0.4ml/g.min1/2或sma_≥3.2kg/m时,认为工作面有突出危险性。当每次测定的klma_<0.4且sma_<3.2kg/m时,认为工作面无突出危险性(预测预报孔(效果检验孔)的布置详见附图)。

4、施工单位只有得到调度的通知后,方可按允许进尺数进尺。

5、若在打钻过程中在迎头前方出现片帮现象,则必须在支护到位后方可继续进行打钻工作。但对于防突基点的前移距离(即支护距离),必须在申请进尺时进行扣除。

6、在掘进过程中,对1502采面上、下巷道实行本煤层抽放,排放孔施工在软分层中,并沿煤层倾斜方向打设。

三、“四位一体”的综合防突措施

1502采面在掘进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四位一体”的综合防突措施,其工艺流程详见附图。

(一)安全防护设施完好性检查

安全防护设施包括:避难硐室、压风自救系统、防突风门。每次进入“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流程的第一步必须检查以上安全防护设施的到位和完好情况。检查内容包括:避难硐室的隔离门完好情况、压风自救系统是否能正常使用、防突风门是否能正常关闭且是否完好。如检查过程中发现安全防护设施不到位、不完好或存在隐患,必须立即进行处理,只有安全防护设施到位且完好后,方可进入下一步工序。

(二)预测预报、防治突出措施及防突措施后的效果检验

1、开工前必须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若安全防护设施不完好,必须进行整改,待整改完毕且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序。

2、确保安全防护设施完好后,由施工队组在掘进工作面施工3个探孔探明前方情况(见附图)。无异常情况(无喷孔、夹钻、卡钻现象)后,然后在掘进迎头施工3个最短投影孔深为10米的预测预报孔。

3、若预测预报结果为无突出危险(预测预报孔必须控制巷道轮廓线外2米)方可按照探孔最短投影孔深减去5米和预测预报孔最短投影孔深减去2米控制进尺。(预测预报孔的施工详见附图)。

4、若施工探孔有异常现象或预测预报有突出危险,由施工队组严格按设计在掘进迎头施工8个排放孔。

5、排放孔施工完毕后,在掘进工作面施工效果检验孔,若效果检验无突出危险,按照效果检验孔减去2米和排放孔减去5米控制进尺。

6、如效果检验有突出危险或施工排放孔期间有异常现象,必须将排放孔进行封孔抽放。

7、封孔完毕后必须及时进行抽放工作,且对抽放孔的抽放瓦斯浓度进行测试,确保所有抽放孔单孔瓦斯浓度降到10%以下且抽放率达到30%以上。

8、当抽放孔的抽放效果达到以上抽放要求后,在掘进迎头施工3个最短投影孔深为14米的验证孔(验证孔详见附图),若施工验证孔期间有异常现象,必须继续抽放一个小班后再施工验证孔,直至无异常现象后方可进行效果检验。

9、在掘进迎头施工3个效果检验孔(见附图),若效果检验结果为无突出危险和施工验证孔期间无异常现象,方可按照验证最短投影孔深减去7米,抽放孔减去5米及效果检验孔减去2米控制进尺。

10、若效果检验为有突出危险必须抽放一个小班后再进行效果检验,直至无突出危险为止。

11、在掘进期间,一旦回风瓦斯浓度达到1%时,该头必须立即停止掘进,弄清原因,采取措施且经检验有效后方可进尺。

12、当效果检验孔的控制距离到位后(且抽放孔的控制距离仍未到位),按第8条执行。

(三)安全防护措施

1、防突门及墙体必须达到《防突细则》的要求。远距离放炮时必须关闭防突风门,对通道内墙体的风筒必须设有防止风流逆转的装置。

2、1502采面掘进工作面采用放炮掘进时,放炮地点必须设在距放炮工作面100米以外的避难硐室内放炮,避难硐室里必须安设压风自救系统,避难硐室必须安设向外开启的隔离门(其中放炮员所在硐室还必须安设直通调度的电话)。避难硐室里必须安设可供6个人使用的压风自救系统装置(带有减压和过滤装置并带有阀门控制的呼吸嘴),每个压风自救袋的空气供给量每人不小于0.3m3/min。班长在确认警戒区无人后,关闭避难硐室的隔离门后方可放炮。在避难硐室执行放炮作业时,避难硐不能容下的所有人员必须撤到相邻避难硐室内或防突风门外有压风自救系统的地点(避难硐室人员不得超过该硐室压风自救个数)或撤出地面。

3、1502采面掘进工作面采用放炮掘进时,放炮前,工作面回风风流所经地点必须切断电源、撤出人员。放炮至少30分钟后且回风流瓦斯浓度已降到1%以下后,方可由瓦检员、安监员、班队长进入工作面进行安全情况的检查工作,确认无任何隐患后方可允许其它人员进入作业。

4、1502运输巷及回风巷掘进工作面上帮每隔50米设置一个避难硐室,在避难硐室内必须安设一组压风自救系统,每组压自系统可供6人使用,压缩空气供给量每人不小于0.1m3/min。

5、1502采面掘进工作面掘进期间能满足在防突风门外放炮时。所有作业人员必须撤至防突风门以外有压风自救系统的地方且确认防突门处于关闭状态后,方可进行放炮作业。

6、所有井下作业人员必须配带隔离式自救器。

7、巷道内及其回风系统内的所有电器设备必须杜绝使用防爆性能不合格的电器设备,杜绝失爆。

8、1502采面掘进工作面掘进时严禁使用风镐落煤。

9、1502采面掘进工作面的所有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必须经过防突知识培训,熟知突出前的各种预兆,否则有得进行管理和作业。

10、必须保证监测探头的完好,确保正常显示掘进头的瓦斯数据,一旦瓦斯探头不能正常显示数据时,该工作面必须停止掘进,待探头恢复正常后,方可恢复掘进工作。

11、放炮掘进时,炮眼严禁布置在煤层的软分层中,且炮眼距软分层的距离必须大于0.3米,炮眼深度必须小于1.0米。

12、进尺作好软分层和煤层的现场跟踪工作,一旦软分层变厚或煤层变厚或煤层变薄或出现突出预兆现象,均认为工作面有异常,采取必须立即停止工作面的掘进,待制定出合理措施后,方可按措施进行防突工作。

13、采取防突措施达到消突效果,且施工单位只有得到调度的通知后,方可按允许进尺数严格控制进尺。

四、打钻安全措施

1、钻机必须实现“风电和瓦斯电闭锁”功能。

2、打钻前必须严格检查作业地点及附近20米范围的顶板及支护情况,如有隐患必须待排除隐患后方可进行打钻。

3、打钻时严禁空顶作业。

4、打钻过程中如有突出预兆,必须立即停止打钻,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到防突风门以外有压风自救系统的地方,并在防突风门外设上揭示警标,严禁人员进入,并及时汇报调度。

5、打钻过程中,如出现卡钻时,不能强行拔出钻杆。

6、撤钻杆时,人员只能站在钻杆侧面,以防钻杆被喷出伤人。

7、打钻过程中,除瓦检员、安监员、班、队长、跟班技术员及操作人员外,其余人员必须撤离现场。

8、打钻过程中,如出现喷孔现象时,必须执行轻压慢进的打钻原则,如喷孔特别严重时,采用跳孔施工的原则,比如:3号也喷孔严重时,可停止施工3号孔,继续施工5号孔或1号孔,依次类推,再返回施工3号孔直至施工到设计孔深。

9、打钻必须严格执行“三人(班、队长,安监员,瓦检员)联合退杆”制度。

五、施工组织措施

1、抽放孔的施工由施工队组负责按设计进行施工。

2、抽放孔施工的实际参数,由技术室负责收集并进行上图后在进行效果检验前计算出抽放孔所能控制的距离和范围,且效果检验无突出危险后向总工程师汇报,只有得到总工程师允许进尺后方可由调度通知施工队组按允许进尺数控制进尺。

3、抽放孔的封孔及抽放工作由施工队组负责。

4、技术员负责制作和安设防突管理牌板。所设计的牌板必须内容齐全、字迹工整、责任明确。防突人员在进行预测预报或效果检验后,必须在巷道迎头标明允许进尺基点,基点必须编号(1~n),用红油漆画成ф图案。且严格按照防突牌板的要求,在防突牌板上认真填写完整。

5、防突人员、瓦检员、安监员和现场班、队长必须配备小钢尺,随时检查基点至工作面的距离(按0基点执行,即基点至迎头距离等于允许进尺数时为进尺到位),严格把握允许进尺数,保证不出现超掘现象。一旦出现超掘现象,将对以上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6、排放孔、抽放孔的施工过程中,打钻人员必须在小票上现场记录所施工钻孔的孔号和孔深。瓦检员、安监员和打钻班队长必须在现场监督孔深和是否有异常现象。打钻完毕后,瓦检员、安监员和打钻班队长必须在当班打钻小票上共同签字,瓦检员汇报调度钻孔深度和是否有异常现象的内容。施工队组必须将已签字的打钻小票送交技术员一份。

7、放炮撤人、站岗工作由当班掘进班、队长负责,发现一次不到位,将对负责人进行严肃处理。

8、安监员负责措施的现场落实监督工作。

9、瓦检员负责瓦斯检查工作及抽放孔浓度测试工作。

附件:突出前的各种预兆

1、有声征兆

(1)炒豆似的噼啪声。

(2)鞭炮声、机枪声或远处雷鸣声,声音一般由远到近、由小到大,先单响后连响,最后一声巨响,接着便发生突出。

(3)顶板来压,出现裂缝、发出断裂声,支架被压断发生折断声。2、无声征兆

(1)紧接着声响工作面压力增大,煤壁塌落、片帮、掉渣,煤被挤出、喷出、弹出,局部隆起,顶板下沉,底板鼓起,打眼顶钎、夹钎、喷钎,装药顶炮。

(2)煤质变软,有时软硬相间,疏松易碎,层理紊乱,光泽暗淡。

(3)地压活动激烈,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增大或忽大忽小或呈喷出状,温度下降,空气变冷,煤壁发凉。

(4)人在工作面感到头昏发冷。

第5篇 工作面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补充安全技术措施

根据11041采煤工作面煤层瓦斯地质条件及2022年10月4日11041采面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会议精神,现对11041采面防突技术措施进行如下修订和补充:

1.工作面布置两排抽放钻孔,呈三花眼布置,6—30架、90—106架间钻孔间距3米,31—89架间钻孔间距

1.5m,孔径75毫米,顶排钻孔距顶板2.0m,倾角1度;

底排钻孔距顶板3.0m,孔深12米。

2. 抽放钻孔施工后,综采队设专人负责清理钻孔3m范围内的煤粉,采用胶囊封孔器封孔联抽,封孔深度在

1.5—2m,抽放时间不少于2小时后,方可效检,至直注水前邻近1—2个钻孔停止抽放。

3. 通防队在防突班安排2人负责浅孔抽放参数测定工作,每隔10架(30架—90架)设置一个测点,每个单孔间隔45min — 60min测定一次,测定次数不少于3次,并记录好时间、负压、浓度、水柱等参数,测量数据及时整理。

4.工作面效检范围为距两巷巷帮

7.5m之间的区段(即6—106架),钻孔修改为距煤层顶板3.0m,孔深

8.5m(钻孔投影方向),间距

7.5m,孔径42mm,倾角7度,采用钻屑解吸指标法,测定指标为钻屑解吸值△h2和钻屑量s值,钻屑解吸值△h2取5m、7m、

8.7m(钻孔深度)煤样进行测定,效检临界值为200pa;

钻屑量s值,取5—6m、7—8m(钻孔深度)煤粉进行测定,临界值为6kg,当效检指标△h2<200pa且s<6kg时,消除煤与瓦斯突出危险,允许推进3.5m,保证5m的效检超前距离和

8.5m的措施超前距离。

5.当效检指标≥200pa或s≥6kg时,工作面效检指标超限,存在煤与瓦斯突出危险,则在超限孔上、下3.5m范围内的每排两个抽放孔中间增加一个抽放孔(即孔间距变为750mm),参数与原来相同,抽放不少于2小时后,进行补检。

补检孔布置在超限孔两侧2.5—3m,距煤层顶板3.0m,孔深

8.5m(钻孔投影方向),孔径42mm,倾角7度,测定指标为钻屑解吸值△h2和钻屑量s值。

若补检指标仍超限,则在超限孔上、下3.5m范围内的第一排抽放孔(距顶2.0m)中间再增加钻孔,使钻孔间距变为350mm;

且在第一排抽放孔下方200mm水平相应增加一排间距350mm的钻孔,钻孔孔径75毫米,倾角1度,孔深12米,之后再进行效果检验,效检孔布置在第一排抽放孔上方400mm,孔深

8.5m(钻孔投影方向),孔径42mm,倾角1度,测定指标为钻屑解吸值△h2和钻屑量s值。

依次类推,增加卸压钻孔(钻孔间距350mm,排距200mm),直至效检指标合格。

6. 煤层注水工作应滞后于实测指标合格的效检孔8m。

7. 加强工作面采场支护,支架初撑力不得小于30mpa,必须认真使用平衡千斤顶,有效支护顶板,严格控制切顶线的位置。

8. 当采面煤层、瓦斯地质条件有变化时,必须及时修改补充防突措施,确保作业安全。

9.所有参加作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此措施,并签名

第6篇 预防煤与瓦斯突出的安全技术管理

(1)突出矿井的矿长对防治突出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应定期检查、平衡防治突出工作,解决防治突出所需的劳动力、财力、物力保证防治突出工作的实施。开采突出煤层的矿应设置专门机构,负责掌握突出动态和规律。

(2)开采突出煤层时必须采取包括突出危险性预测、防治突出措施、防治突出措施的效果检验、安全防护措施等“四位一体”的综合防突措施,并在此基础上加上突出矿井合理的采掘部署(包括矿并合理的开拓部署、煤层的最佳开采程序、合理的巷道布置、合适的采煤方法和顶板管理方法等)构成“五步配套”的综合防突体系。

(3)有突出煤层的矿并在编制年度、季度月生产建设计划的同时,必须编制年度、季度、月的防治突出措施计划。计划内容包括:

①保护层开采计划

②抽放煤层瓦斯计划;

③石门(岩石井巷)揭穿突出煤层计划,包括揭煤时间地点和防治突出措施等

④采掘工作面局部防治突出措施计划;

⑤防治突出措施工程量、完成时间以及所需的设备、材料、资金和劳动力。年度防治突出措施计划由矿技术负责入负责组织编制矿长负责审定,副矿长负责组织实施。

(4)要加强防突措施的编制、审批、贯彻、执行和监督检查工作。防突措施的内容,必须有地质资料、突出危险性预测方法、防治突出具体措施及其效果检验方法、安全防护措施以及贯彻执行防治突出措施的责任制,并附有图表矿长和矿总工程师每月至少有一次组织检查防突措施的实施情况,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5)突出矿井的井下工作人员,必须接受防治突出知识的培训,熟悉突出的预兆和防突的基本知识。培训的主要内容为防治突出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知识、突出发生规律以及有关防治突出的规章制度等。

(6)每次发生突出后,矿防治突出专门机构必须指定专人进行现场调查作好详细记录,收集资料,并填写突出记录卡片。矿长矿技术负责人应在卡片上审查签字。

第7篇 预防瓦斯突出或煤与瓦斯突出的安全技术措施

1、超前探明地质结构。瓦斯隧道施工,在掘进工作面前方和两侧钻孔,探明是否存在含有大量瓦斯的断层、裂隙和溶洞,以及它们的位置、范围和瓦斯情况。

2、排放瓦斯。在探明地质构造后,若断层、裂隙范围不大,溶洞容积较小,或瓦斯不多时,则让其自然排放,若范围较大或瓦斯较多时,喷出持续时间可能较长,就不能让其自然排放,应将钻孔封堵,接入抽放瓦斯管理进行抽放。

3、将瓦斯引至回风流,排出洞外。若喷出瓦斯的裂隙范围小和瓦斯量不大时,可用金属罩或帆布罩将喷瓦斯的裂隙盖住,然后在罩上接风筒或管子将瓦斯引至回风流排出洞外。

4、封堵裂隙。喷瓦斯的裂隙较小,瓦斯量较少时,可用黄泥或其它材料封堵裂隙,阻止瓦斯的喷出。

5、对有瓦斯喷出可能的隧道地段,应适当加大施工通风量,保证瓦斯不超限。

6、对开挖工作面进行超前地质预测预报工作。按设计文件规定打超前探孔和检查孔,预测和判定瓦斯突出的危险性,以便采取相应措施。通过超前地质钻孔探测,量测记录钻孔取芯溢出气体浓度压力及成份,确定可能溢出的瓦斯气体成分和含量。

7、在超前探测孔钻进过程中,可能会有瓦斯突出发生,且探孔直径越大,引发瓦斯突出的几率越大,故应做好防瓦斯突出的应急救援准备措施。超前探测距掌子面一般不小于20m,探测孔一般不少于5个,孔径界于100~200mm之间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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