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煤矿地面停电安全技术措施
一、 概述
为保证我矿安全生产,根据矿上的相关要求,对调度楼线路进行改造,为保证此次线路改造工作的安全顺利,特制订以下安全技术措施:
二、 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机运队队长
副组长、副组长:机运队副队长
成 员:机运队所有成员
三、 检修时间
2015年5月10日9时00分至11时00分
四、 检修地点
地面调度楼
五、 停电影响范围
调度楼、地面水泵房、地面监控
六、 改造内容
关闭电源380v,拆除与调度楼无关的线路。
七、 安全措施
(一) 、检查前需做的准备
1、所需配件、施工工具、量具、器具、仪表等是否准备齐全,检修前必须对高压试电笔进行检验其是否完好。
2、将所需配件及时准备到位。
3、将检修停送电时间提前一天通知调度室、矿办公室、以便关闭电脑,通知做好准备。
(二)工作要求
所有人员必须服从组长、副组长统一指挥。
使用验电笔对所停电源380v进行测试,在确定电源有效断开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作。
停电后必须进行验电、放电、短路接地。
在确定所有工作都完成后,经检查无误后拆除“有人工作,严禁合闸”标志牌。拆除短路接地,进行场地清理。
工作完成后,组长、副组长确认所有人员已经撤离(包括所有供电系统内的人员),根据操作规程指挥。
检修工作完成后,由组长、副组长向分管矿领导、调度室汇报。
(三)安全注意事项
要求检修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检修工艺和质量标准,以保证设备的检修质量。
检修前要将检修用的备件、材料、工具和安全保护用材料准备齐全。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以保证操作安全。
在检修电器设备是必须切断电源,必须验电放电,短路接地,并挂好《有人工作严禁合闸》的警示牌。在确定无误后才可工作。
工作完毕后送电必须由组长统一安排停送电人员送电,其他无关人员撤离工作地点。
5、本措施未提到之处,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规定。
第2篇 煤矿主扇突然停电停风井下通风瓦斯管理 安全技术措施
凡因主扇突然停电或其它原因造成井下停风,必须严格执行以下通风瓦斯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1、 一旦井下停风,瓦检员必须立即向值班矿领导汇报。
2、 使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掘进工作面,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
3、 采煤工作面的人员必须立即撤到运输巷车场。
4、 瓦斯检查员立即检查运输巷车场、主要运输大巷的瓦斯浓度,凡停风达到10min,所有人员必须撤到地面。
5、 井下恢复供风时,必须由瓦斯员首先检查瓦斯,救护队员戴机在提升室待命,各掘进工作面只有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
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0%时,由瓦检员现场排放,超过3%时,必须由救护队员执行瓦斯排放措施。排放瓦斯,采用限量排放法,严禁一风吹,在排放瓦斯的过程中,排出的瓦斯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1.5%,采区回风系统内必须停电撤人。只有恢复通风的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0%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方可人工恢复局部通风机供风巷道内电气设备的供电和采区系统内的供电。
6、 瓦斯排放后必须全面检查原积聚巷道内的瓦斯浓度。确保瓦斯、二氧化碳,符合规定且没有变化,方可恢复正常通风。
7、 瓦斯排放结束,风流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均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后,人员方能入井上岗并按章作业。
审 批 栏
安全措施名称: 主扇突然停电停风井下通风瓦斯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编 制:
生产副矿长:
安全副矿长:
总工程 师:
矿 长:
审批意见
安全措施贯彻栏
贯彻时间:
贯彻人:
主持人:
学习人员签字:
第3篇 设备停电检修验电的安全技术
为防止带电装设临时接地线或带电合上接地隔离开关及反送电源,危及人身设备安全,设备停电后,必须进行验电工作,具体规定如下:
(1)被检修的电气设备停电后,在悬挂接地线之前,必须用验电器检验其确无电压;
(2)验电时,必须使用电压等级合适、经试验合格、试验期限有效的验电器;
(3)验电前,应先在已知带电体上检验验电器是否良好;
(4)应在施工或检修设备的进出线的各相分别进行验电;
(5)高压验电必须戴绝缘手套;
(6)联络用的断路器或隔离开关检修时,应在其两侧验电;
(7)线路的验电应逐相进行。检修同杆塔架设的多层电力线路时,先验低压,后验高压;先验下层,后验上层;
(8)表示设备断开的常设信号或标志、表示允许进入间隔的信号及接入的电压表指示无电压和信号灯熄灭等,只能作为参考,不能作为设备无电的依据。
第4篇 主扇突然停电停风井下通风瓦斯管理 安全技术措施
凡因主扇突然停电或其它原因造成井下停风,必须严格执行以下通风瓦斯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1、 一旦井下停风,瓦检员必须立即向值班矿领导汇报。
2、 使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掘进工作面,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
3、 采煤工作面的人员必须立即撤到运输巷车场。
4、 瓦斯检查员立即检查运输巷车场、主要运输大巷的瓦斯浓度,凡停风达到10min,所有人员必须撤到地面。
5、 井下恢复供风时,必须由瓦斯员首先检查瓦斯,救护队员戴机在提升室待命,各掘进工作面只有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
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0%时,由瓦检员现场排放,超过3%时,必须由救护队员执行瓦斯排放措施。排放瓦斯,采用限量排放法,严禁一风吹,在排放瓦斯的过程中,排出的瓦斯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1.5%,采区回风系统内必须停电撤人。只有恢复通风的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0%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方可人工恢复局部通风机供风巷道内电气设备的供电和采区系统内的供电。
6、 瓦斯排放后必须全面检查原积聚巷道内的瓦斯浓度。确保瓦斯、二氧化碳,符合规定且没有变化,方可恢复正常通风。
7、 瓦斯排放结束,风流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均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后,人员方能入井上岗并按章作业。
第5篇 停电、停风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
一、概述
为了保证井下发生停电、停风时,现场工作人员迅速撤到安全地点及恢复送电时井下能及时安全顺利排放巷道内聚集瓦斯,尽快恢复正常施工,特编写本措施。
二、组织机构及各成员职责
组织机构
总指挥长:矿长
副总指挥长:总工 安全矿长 生产矿长 机电矿长
指挥中心成员有: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各采掘队队长
各成员职责
总指挥长:矿长,是处理停电停风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技术负责人、副矿长、各科(队)长协助下,制定恢复供电、瓦斯排放方案。
1、技术科技术负责人,是矿长处理事故的第一助手,在矿长领导下组织制定停电停风安全技术措施。
2、各有关副矿长:根据事故处理措施,负责组织为处理事故所必需的人员待命,及时调集处理事故所必需的设备、材料。
3、安全科科长:根据批准的事故处理措施,以及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对事故处理措施落实情况实行有效的监督。
4、技术科科长:向指挥部提供发生事故前掘进生产部署情况,准备好必要的图纸和资料。
5、通风科科长:在发生停电停风时,立即要求各掘进工作面施工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当全矿发生停电事故时,按照矿长命令,负责恢复供电后瓦斯排放工作,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它措施。
6、机电科科长:当发生停电时首先要确认停电事故原因和可能的停电时间;根据停电事故原因,确定供电应急办法,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尽快尽可能的恢复井下正常供电;若为故障停电,组织人员立即抢修,尽快安全恢复供电;机电科必须做到有电工人员值班,值班电工人员须具备处理常见供电故障的能力;同总指挥长联系,做好电工人员配备和变电所人员配备工作;做好相关供电人员的各种电气培训工作;提前做好线路巡查和各用电设备巡回检查工作,做好电气设备和日常检查和定期检修工作;同总指挥长联系,提前做好避雷器、变压器、高压柜、高压电动机的预防性试验工作;根据总指挥长命令,负责检查、检修停电巷道内所有电器设备,保证恢复供电后正常运转。
7、供应科长:负责保障排放瓦斯时所用设备材料。
8、有关的科队长、班组长:负责采取措施将巷道内所有施工人员有组织地带领撤退至安全地点,并将现场停电停风事故性质、范围、发生原因和人员撤出等情况,如实详细地报告给调度室,并随时接受总指挥长的命令,完成有关事故处理任务。
9、值班调度员:负责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情况,并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总指挥长、技术负责人及其他领导和有关单位,及时向下传达总指挥长的命令,通知有关人员到调度室待命。
临时指挥部设在煤矿调度室,所有人员在接到通知5分钟内必须到达。井下在恢复正常供电后,通风科、机电科、安全科部门领导要在第一时间下井,现场指挥并参与瓦斯排放工作。
三、停电、停风后汇报程序
(一)、井下一但发生划停、电停风,立即停止作业,现场施工人员立即撤到安全地带:
1、当发生全矿停电,主风机停机运转时:地面调度室立即通知到井下各工作面并组织人员将防爆门打开,使进回风井形成自然通风;井下各工作面所有施工人员一但发现工作面无风或是微风时,立即停止施工撤到副井,由调度室统一安排人员上井;工作面瓦检员、掘进队跟班干部组织所有人员撤离作业场所;并在上井后清点本班人数。掘进队维护工负责把所有动力电器开关打到零位,并闭锁。待所有人员撤出巷道后设置警戒,瓦斯检查员立即向调度室汇报。
2、当主扇发生停电(局部通风机正常运转)时:立即打开回风井防爆门,形成井下自然通风,井下所有施工人员立即停止施工并撤到副井,工作面瓦检员、掘进队跟班干部组织所有人员撤离作业场所。掘进队维护工负责把所有动力电器开关打到零位,并闭锁。待所有人员撤出巷道后设置警戒,瓦斯检查员立即向调度室汇报,调度人员立即命令把所有人撤到主、副井自然通风处。
3、当工作面发生局部通风机停电事故(主扇正常运行)时:工作面施工人员立即撤到新鲜风流内;工作面跟班瓦检员、掘进队跟班干部组织所有人员撤离作业场所。掘进队维护工负责把所有动力电器开关打到零位并闭锁。待所有人员撤出后设置警戒,瓦斯检查员立即向调度室汇报。
4、当发生以上任何一种情况时,调度室都应立即通知各组织机构成员,尤其是相关电气工作人员立即赶到调度室或发生地点,协同机电人员做好事故判断工作,并就相关问题及时和上级变电所联系,尽早恢复正常供电。若停电时间过长,井下工作人员须在瓦斯检查员的监护下,做好井下各开关架高及其它电气设备的防进水工作;通风队人员要保证风筒距迎头的距离符合规定,煤巷风筒距迎头不大于5米。岩巷风筒距迎头不大于10米。
5、相关机电人员发现突然停电后,无论是否接到调度通知,均须立即赶往地面变电所,或用电话同调度联系,明确停电原因,积极参与恢复正常供电的工作。机电科长或技术员应就可能的停电原因或排除故障所需的时间或需采取的应急措施及时同调度室联系,使调度室清楚事故情况,以便汇报相关领导,及时采取相应对策。
6、恢复正常供电后,各处的送电均须依照瓦斯排放小组的安排依次送电,每恢复一处正常供电 ,相关操作人员必须向指挥人员汇报,恢复正常供电工作半小时后,参与该工作的机电人员方可离开;
7、计划停电,依据相关停、送电措施执行。
8 、工作面瓦斯未排完之前不得往工作面送电。
(二)、停风后跟班队长、掘进班长、瓦检员的职责
跟班队长职责:
1、工作面停风后,及时将工作面所有的人员撤出。
2、撤人时,安排专人将就近的电话移到人员所在位置。
3、人员安全撤到安全地点后,清点人数报到调度室,并将所在位置及电话号码告诉调度室。
4、守在电话旁等候调度通知,协调相关事情。
5、风机专用电源送上时,不能马上开启风机,要按瓦斯排放顺序进行排放,等调度室通知开启风机时,安排当班维护开启风机。
6、瓦斯排放完毕,掘进队长、通风班长同瓦检员进入巷道全面检查瓦斯。
7、瓦斯排放完毕,接到调度室通知送动力电时,安排当班维护电工将动力电源送上。
掘进班长职责:
1、停风后命令当班维护电工将所有动力开关打到零位,并闭锁。
2、通知沿途工作面撤离,并在瓦斯流经路口设置警戒。
3、在回风口处设置警戒,瓦斯未排放完不得让任何人进入停风巷道。
4、在回风口处搭设栅栏,揭示警标。
5、瓦斯排放完毕,解除警戒,拆除栅栏。
通风班长、瓦检员职责:
1、巷道停风后,通知掘进队长将工作面所有人员撤出。
2、检查完最后一遍瓦斯,将瓦斯浓度和停风影响地点及撤出人员所在位置汇报到调度室,通风队和监控室。
3、监督当班维护电工将所有开关打到零位并闭锁。
4、在巷道回风口每5分钟检查一次瓦斯,并将瓦斯情况汇报到调度室,通风队和监控室。
5、风机专用电送上后,检查局扇及开关附近20米的范围内的瓦斯浓度低于0.5%时,同意维护开启风机。
6、瓦斯排放时,控制全风压混合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使全风压混合风流处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5%。
7、当瓦斯浓度稳定后,将瓦斯浓度和所排放的巷道报到调度室。
8、到接到瓦斯排放小组组长指令后,通知掘进队人员工作。
四、排放瓦斯步骤
(一)当全矿停电停风时:
1、在恢复供电后,调度室立即通知风机房开启地面风机向井下供风。
2、在恢复供电后先恢复主风机动力电,开启主风机将主副井内瓦斯稀释到0.5%以下,再恢复进风井提升系统供电,在井口设置警戒。
3、通过监控监测系统观察主要进回风巷道内瓦斯情况,在主要进回巷道内的ch4、co2浓度小于0.75%并稳定30min后,瓦检员、安全员及参加瓦斯排放人员入井检查瓦斯情况,
4、人员进入井下后先由瓦检员检查全风压风流中瓦斯情况,在全风压风流瓦斯及二氧化碳情况正常且无局部积聚情况下方可进行工作面瓦斯排放工作。
5、瓦检员首先检查机电设备处10m范围内瓦斯浓度,在机电设备处瓦斯浓度符合规定后,逐级送电。然后检查局部通风机附近10m范围内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低于0.5%时,向调度汇报。
6、在得到调度室排放命令后,给局部通风机送电,开启局部通风机,进行工作面瓦斯排放工作。
7、在排放瓦斯前,在受到瓦斯排放影响的巷道口10米处设置警戒,防止人员进入瓦斯排放系统中。
8、排放瓦斯时按由近到远顺序进行瓦斯排放,一个工作面瓦斯排放没有结束,严禁下一个工作面开始瓦斯排放工作。
9、排放瓦斯时根据现场情况,利用掘进工作面原有供风风机,供风距离短的巷道可采用控制风机风量法排放瓦斯;在原通风机上的第一节风筒前结一节三通,采用三通法调节风筒风量,实现低瓦斯浓度排放。
10、如巷道供风距离长,瓦斯浓度高,要采用分段排放法排除瓦斯。采用分段排除法排放瓦斯:当风筒出风口瓦斯浓度下降到0.8%以后,将风筒出口缩小,加大射程,排出出风口前方的瓦斯。当风筒出风口前方一段的瓦斯浓度降到0.8%以下时,接上一节短风筒,加大射程,排出前方的瓦斯,将前方的瓦斯浓度降到0.8%以下、二氧化碳降到1.5%时取下短风筒,接上一节10m长的风筒,依次逐段的排放,直至风筒接到距巷道迎头煤巷5米处、岩巷10米处,。
11、掘进工作面回风流全风压处设一瓦斯检测报警仪进行监测,确保排放过程中回风流瓦斯浓度不超过1.5%。
12、瓦斯检查员在巷道口检查瓦斯情况,在瓦斯降到0.8%、二氧化碳降到1.5%以下稳定30分钟后,以此方法进行下一个工作面排放。直至排放完全矿井瓦斯。
(二)当工作面发生停电、停风时:
(1)一级排放:工作面瓦斯浓度不超过2.0 %。
1、当工作面停风时瓦斯浓度不超过2.0 %,由通风队负责人调度指挥现场人员排放。
2、在排放瓦斯前,在受到瓦斯排放影响的巷道口10米处设置警戒,防止人员进入瓦斯排放系统中。
3、瓦检员检查风机及开关前后10米巷道内的瓦斯情况,在确定瓦斯浓度在0.50%以下时方可人工开启风机排放瓦斯。
4、确保排出混合风流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5%;停风时间不超过8小时。
(2)二级排放:停风巷道瓦斯浓度超过2.0%,但不超过3.0%时。由主管通风矿领导调度指挥,通风部门及辅助救护队负责组织现场人员采用风筒拆节法配合控制风量法(挡板法)进行排放;
(3)三级排放:工作面瓦斯浓度超过3.0%,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停风时间超过8小时,必须向处总工程师汇报,并由矿山救护大队统一指挥瓦斯排放工作。
各工作面排放瓦斯流往巷道入口必须设专人警戒,其他人员不得入内。
五、排放瓦斯原则
1、排放瓦斯的局扇严禁发生循环风;
2、排出瓦斯途径路线停电,排放瓦斯风流路径各工作地点停电撤人,并在巷道口设警戒;
3、排放瓦斯同全风压风流混合后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5%;
4、采用分段排放瓦斯时,只有在排放段内瓦斯浓度降到0.8%以下,二氧化碳浓度降到1.5%一下时,方可进行下一段排放瓦斯工作;
5、同一区域严禁多头同时排放;
6、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一通三防”管理制度中有关排放瓦斯规定。
六、排放瓦斯时注意事项
1、由总工程师在矿调度室统一指挥下,现场负责排放瓦斯工作。
2、排放瓦斯必须坚持低瓦斯浓度排放原则,严格控制风机风量,严禁“一风吹”和高浓度瓦斯排放,使排放出的风流同全风压风流汇合后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50%。在分段排放瓦斯时,只有在排放段内的瓦斯浓度降到0.8%以下、二氧化碳浓度降到1.50%以下时,才能进行下一段排放工作。
3、控制风量人员要听从指挥(由瓦斯排放小组指派专人负责),统一行动,严禁不听指挥,擅自调节风量。
4、在排放瓦斯的巷道内使用的光瓦仪,必须经过全面检测,更换药品﹑确保气密性完好,严禁使用飘零﹑精度不准仪器。。
5、加强瓦斯排放系统内回风流的瓦斯检查,当回风流内的瓦斯浓度超过1.5%时,立即调节风机风量来降低瓦斯浓度。
6、停电区域内严禁人员入内,机电科人员必须切断受排放影响所有电器设备电源,严禁在排放瓦斯期间恢复动力供电。
7、排放过程中,掘进队维护负责启动风机,跟班队长、班长配合瓦检员排放瓦斯,如停电时间过长需解开风筒控制工作面风量降低排放瓦斯浓度,掘进队跟班队长、班长配合瓦检员工作直至整个排放结束。
8、在瓦斯排放期间所有施工单位严禁下井作业。
9、当排放瓦斯区域的瓦斯浓度降到0.8%以下、二氧化碳浓度降到1.50%以下,经全面安全检查,情况正常,无局部瓦斯积聚并实验风机切换是否正常,稳定30min后方可结束排放瓦斯工作。
9、排放瓦斯结束后,所有受影响地点,都必须经过瓦检员检查,无局部瓦斯集聚现象,所有电器设备地点附近10米巷道内瓦斯浓度不超过0.5%、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0%时,瓦斯检查员向调度事汇报申请恢复动力电,得到恢复送动力电命令后,才可以恢复送动力电(恢复送电命令由指挥长下达)。当工作面瓦斯浓度降到0.8%以下、二氧化碳浓度降到1.5%以下时,才能恢复正常施工。
七、通风系统管理措施
1、井下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新鲜风流一侧。
2、局部通风机必须安排专人管理,定期检查。
3、将通风机的运行情况纳入安全监控系统,对其实施进行监控管理。
4、井下所有的通风设施必须按照潞安矿和处的通风质量标准化施工和管理。
5、井下所有风机必须实行双回路供电,确保局扇风机的可靠运行。
6、定期对风机切换、瓦斯和风电闭锁试验,并有记录可查。
7、按规定定期测风,并上报一通三防办公室。确保达到设计风量,井下严格执行以风定产原则。严禁超通风能力施工。
第6篇 矿井停风停电安全技术措施
为加强矿井因临时停电停风应急处理,便于全矿井停电停风期间的调度、撤人、以及明确恢复主扇通风后井下送电,确保矿井安全,特编制本措施,望相关单位严格执行。
一、停电停风管理安全技术措施如下:
(一) 一旦发生全全矿井停电停风,机电人员要立即申请供电部门,询问停电原因,尽快恢复供电。
(二) 值班室接到全矿井停电停风汇报后,要立即汇报矿值班领导,并汇报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机电副矿长等有关领导。矿有关领导要立即赶赴调度指挥停电停风事故处理。
(三) 矿井发生停电停风,立即通知井下相关地点人员撤离到井外地点或地面。
(1) 采煤工作面由现场跟班管理人员、采煤跟班班长负责将人员撤至运输顺槽进风处;
(2) 掘进工作面由现场跟班管理人员、掘进跟班班长负责将人员撤至全风压通风进风流处,并在掘进工作面回风流第一交叉点以里设置临时栅栏。
(3) 其他地点由调度指挥人员根据实际需要安排撤离。
(4) 如全矿井停电停风时间过长,当班跟班矿长根据现场情况,有序合理对职工撤离至地面。
二、全矿井停风超过10分钟或停风时间过长,造成井下瓦斯积聚时,应及时安排打开东西翼风井防爆门,充分利用自然风压通风。
三、主要通风机停风期间,井下瓦斯抽放泵站必须停泵,停止抽放瓦斯,以防风井口瓦斯积聚和超限。
四、恢复通风安全技术措施:
(一) 矿井恢复供电,要严格执行先送地面主扇供电规定。待地面主扇开启,恢复矿井全风压正常通风后,方可向井下各掘进头和采煤工作面送电。
(二) 各区域送电要根据调度指挥,先送局扇专用电。严禁局扇专用电和动力电同时合闸送电。
(三) 掘进工作面根据瓦检员测定瓦斯大小及安全监测传感器显示瓦斯浓度状况决定是否开启局扇,由现场跟班管理人员和当班带班矿长启动通风机进行合闸,其他人员严禁私自开启局扇或瓦斯浓度超过规定值后“一风吹”开启局扇。
(四) 瓦检员检查独头巷道气体时,必须两人一同前后相距5米进行检查,顺序由外向里进行。
(五) 只有井下通风恢复正常、掘进工作面局扇开启后,地面变电所电工方可向井下恢复动力电源。
(六) 机电部门要专门编制地面配电室向井下送电安全技术措施,明确送电程序。
(七) 各掘进头恢复正常通风后,必须由电工对独头巷道中的电器设备进行检查,证实完好后,方可人工恢复局部通风机供风巷道中的电气设备电源。
(八) 风机运转正常后,需要排放瓦斯的工作面,进行瓦斯排放工作,只有当瓦斯排放全部结束、通风系统正常后,方可恢复井下生产。
(九)掘进工作面如瓦斯浓度≥3%时,排放瓦斯措施另行编制、审批。
五、停送电安全技术措施如下:
(一) 当全矿井突然停电后,矿调度室应立即通知值班矿长、和机电矿长等相关领导到调度室进行停风停电指挥。
(二) 矿井停电期间所有部门、班组人员必须听从值班调度室人员的统一指挥。机电矿长负责停送电的一切指挥。
(三) 矿井突然停电后,主扇司机应立即打开防爆门让其自然通风。
(四) 值班调度室人员立即通知电工检查,确认造成停电的原因,如因供电所故障停电则立即启动矿另一路电源向主扇设备供电。并随时检查或与供电所保持联系确认来电时间。
(五) 值班电工在启用另一趟电源向主扇供电时必须切断井下所有动力设备电源。
(六) 如井下有人工作,调度室根据有关规定安排井下人员撤出到相应地点待命。听从调度指挥。
(七) 网电恢复供电后,机电矿长负责指挥矿井由自备电源网供电的所有工作。
(八) 矿井来电后地面变电所人员应观察电压是否在规定范围内,三相电是否基本平衡,并首先迅速恢复主扇、和井下局扇供电并向调度室汇报。调度室通知主扇司机关闭防爆门,启动主要通风机。
(九) 主要通风机运行正常后,向井下送电前,瓦检员必须对井下各个地点的瓦斯进行检查并向调度室报告确保瓦斯正常可以送电,由机电矿长在调度室确定下达送电命令。
(十) 各配电点停送电人员必须听从停送电命令人的指挥,按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停送电。
(十一) 各配电点停送电后,必须向调度室汇报,并作好记录。
(十二) 停送高压时,必须按要求穿绝缘靴和带绝缘手套。
(十三) 矿井突然停电后,严禁任何人安排和同意在临时停电设备和线路上工作。
第六条 本措施必须由相关领导或技术人员向所有作业人员贯彻学习签字后方可执行
第7篇 停电接主扇换向开关的安全技术措施
为保证在系统停电使用矿自备电源供电时,我矿主扇能正常向井下供风,需增设换向开关,必须停电增设,为确保矿井安全,特呈报安全技术措施如下:
1. 预计停运主扇时间:____年_月_日__:00---------__:00。
2. 停电增接主扇换向开关现场负责人:___(机电副矿长)。
3. 停运主扇前,井下所有人员全部撤到地面。局扇供风的巷道在巷道口设上栅栏,揭示警标。
4. 在八点班末停主扇前,水泵司机要先把水仓内积水抽干。
5. 停电增设主扇换向开关前,电工先把开关运到位,把一切准备工作做好。
6. 停电工作必须待井下人员全部撤出地面后方可进行。
7. 停主扇期间,检身工在井口值班,严禁人员入井。
8. 增设换向开关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和质量标准化的要求进行施工。
9. 增设好主扇换向开关开启主扇后,瓦检员要加强主扇出风口的瓦斯检查,控制主扇排风口排出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7% 。如主扇排出风流中瓦斯超过0.7% ,要打开安全出口风门进风进行稀释。
10. 矿井主扇开启30分钟后,瓦检员、安全员先入井对各地点的瓦斯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时,要先检查负压巷道和机电硐室等,若瓦斯浓度符合规定,方可通知送电,电工在没有得到井下瓦检员要求送电的汇报前,严禁私自向井下送电。
11. 井下各负压巷道送完电后,瓦斯检查员要及时检查各局扇供风巷道中的瓦斯浓度,若整条巷道中的瓦斯浓度都在1%以下,可以直接开启局扇供风;若巷道中瓦斯浓度超过1%,必须按排放瓦斯措施进行排放(各头排放瓦斯的措施另报)。
12. 只有井下瓦斯排完,全部正常供风后,方可解除井口岗哨,允许职工入井。
矿长:___
___煤矿 技术:___
编写:___
____年_月_日
第8篇 矿井有计划、无计划停电、停风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
一、概述
为了保证井下发生有计划、无计划停电停风时,现场工作人员能迅速撤到安全地点及恢复送电时井下能及时安全顺利排放巷道内聚集瓦斯,尽快恢复正常施工,特编写本措施。
二、组织机构及各成员职责
组织机构
总指挥: 谢祥生(矿长)
副总指挥: 李政权(机电副矿)、高定全(技术副矿)、杨小佳(安全副矿)、李进平(生产副矿)
成 员: 李权稳(电工)、王小四(电工)、杨长乖(电工)、王飞(技术科科长) 殷彦鹏(安全科科长)陈敏(副总工程师) 耿辅华(通风技术员) 候汝(地测技术员) 杨泽普(通风技术员)
杨明(监控室)
各成员职责
总指挥长:矿长,是处理停电停风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技术负责人、副矿长、各科(队)长协助下,制定恢复供电后瓦斯排放措施。
1、技术负责人,是矿长处理事故的第一助手,在矿长领导下组织制定有计划、无计划停电停风安全技术措施。
2、各有关副矿长:根据事故处理措施,负责组织为处理事故所必需的人员待命,及时调集处理事故所必需的设备、材料。
3、安全科科长:根据批准的事故处理措施,以及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对事故处理措施落实情况实行有效的监督。
4、技术科科长:向指挥部提供发生事故前掘进生产部署情况,具体制定处理事故的措施,准备好必要的图纸和资料。
5、通风技术员:在发生停电停风时,立即要求各掘进工作面施工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当全矿发生停电事故时,按照矿长命令,负责恢复供电后瓦斯排放工作,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它措施。
6、电工:当发生无计划停电时首先要确认停电事故原因和可能的停电时间;根据停电事故原因,确定供电应急办法,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尽快尽可能的恢复井下正常供电;若为故障停电,组织人员立即抢修,尽快安全恢复供电;工地必须有电工人员值班,值班电工人员须具备处理常见供电故障的能力;联系矿长,做好电工人员配备和变电所人员配备工作;做好相关供电人员的各种电气培训工作;提前做好线路巡查、各用电设备和巡回检查工作,做好电气设备和日常检查和定期检修工作;同煤矿联系,提前做好避雷器、变压器、高压柜、高压电动机的预防性试验工作;根据矿长命令,负责检查、检修停电巷道内所有电器设备,保证恢复供电后正常运转。
7、采购员:负责保障排放瓦斯时所用设备材料。
8、有关的班、队长:负责采取措施将巷道内所有施工人员有组织地带领撤退至安全地点,并将现场停电停风事故性质、范围、发生原因和人员撤出等情况,如实详细地报告给调度室,并随时接受矿长命令,完成有关事故处理任务。
9、值班调度员:负责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情况,并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矿长、副矿长、调度室及其他领导,及时向下传达矿长的命令,通知有关人员到调度室待命。
临时指挥部设在煤矿部调度室,所有人员在接到通知3分钟内必须到达。井下在恢复正常供电后,煤矿通风技术员、电工、安全科部门领导要在第一时间下井,现场指挥并参与瓦斯排放工作。
三、停电、停风后汇报程序
(一)、井下一但发生无计划停电停风,立即停止作业,现场施工人员立即撤到安全地带:
1、当发生全矿无计划停电,主风机停机运转时:地面调度室立即通知到井下各工作面并组织人员将回风井风门打开,使进回风井形成自然通风;井下各工作面所有施工人员一但发现工作面无风或是微风时,立即停止施工撤到进风巷内,由调度室统一安排人员上井;工作面瓦检员、跟班领导组织所有人员撤离作业场所;并在上井后清点本班人数。跟班电工负责把所有动力电器开关打到零位,并闭锁。待所有人员撤出巷道后设置警戒、瓦斯检查员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并听从调度人员下达指令。
2、当发生停电时,调度室应立即通知各组织机构成员,尤其是相关电气工作人员立即赶到调度室或发生地点,协同机电人员做好事故判断工作,并就相关问题及时和甲方调度或上级变电所联系,尽早恢复正常供电。若停电时间过长(有计划停电时),井下工作人员须在瓦斯检查员的监护下,做好井下各开关架高及其它电气设备的防进水工作;通风队人员要保证风筒不超距煤巷双道风筒、第一道风筒距迎头不大于5米 第二道风筒距第一道风筒不的大于3米、岩巷单风筒距迎头不大于10米。
5、相关机电人员发现突然停电后,无论是否接到调度通知,均须立即赶往地面临时变电所,或用电话同调度联系,明确停电原因,积极参与恢复正常供电的工作。机电科长或技术员应就可能的停电原因或排除故障所需的时间或需采取的应急措施及时同调度室联系,使调度室清楚事故情况,以便汇报相关领导,及时采取相应对策。
6、恢复正常供电后,各处的送电均须依照瓦斯排放小组的安排依次送电,每恢复一处正常供电 ,相关操作人员必须向指挥人员汇报,恢复正常供电工作半小时后,参与该工作的机电人员方可离开;
7、计划停电,依据相关停、送电措施执行。
8 、工作面瓦斯未排完之前不得往工作面送电。
(二)、停风后跟班队长、班长、瓦检员的职责
跟班队长职责:
1、工作面停风后,及时将工作面所有的人员撤出。
2、撤人时,安排专人将就近的电话移到人员所在位置。
3、人员安全撤到安全地点后,清点人数报到调度室,并将所在位置及电话号码告诉调度室。
4、守在电话旁等候调度通知,协调相关事情。
5、风机专用电源送上时,不能马上开启风机,要按瓦斯排放顺序进行排放,等调度室通知开启风机时,安排当班维护开启风机。
6、瓦斯排放完毕,队长、班长同瓦检员进入巷道全面检查瓦斯。
7、瓦斯排放完毕,接到调度室通知送动力电时,安排当班电工将动力电源送上。
各班班长职责:
1、停风后命令当班电工将所有动力开关打到零位,并闭锁。
2、通知沿途工作面撤离,并在瓦斯流经路口设置警戒。
3、在回风口处设置警戒,瓦斯未排放完不得让任何人进入停风巷道。
4、在回风口处搭设栅栏,揭示警标。
5、瓦斯排放完毕,解除警戒,拆除栅栏。
班长、瓦检员职责:
1、巷道停风后,通知各队队长将工作面所有人员撤出。
2、检查完最后一遍瓦斯,将瓦斯浓度和停风影响地点及撤出人员所在位置汇报到调度室,通风队和监控室。
3、监督当班电工将所有开关打到零位并闭锁。
4、在巷道回风口每5分钟检查一次瓦斯,并将瓦斯情况汇报到调度室,通风队和监控室。
5、风机专用电送上后,检查局扇及开关附近20米的范围内的瓦斯浓度低于0.5%时,同意电工开启风机。
6、瓦斯排放时,控制全风压混合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使全风压混合风流处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5%。
7、当瓦斯浓度稳定后,将瓦斯浓度和所排放的巷道报到调度室。
8、当接到瓦斯排放小组组长指令后,通知各队人员工作。
四、排放瓦斯步骤
(一)当全矿停电停风时:
1、在恢复供电后先恢复主风机动力电,将井下瓦斯稀释到0.75%以下。
2、通过监控监测系统观察主要进回风巷道内瓦斯情况,在主要进回巷道内的ch4、co2浓度小于0.75%并稳定30min后,瓦检员、安全员及参加瓦斯排放人员入井检查瓦斯情况,
3、人员进入井下后先由瓦检员检查全风压风流中瓦斯情况,在全风压风流瓦斯及二氧化碳情况正常且无局部积聚情况下方可进行工作面瓦斯排放工作。
4、瓦检员首先检查局部通风机附近10m范围内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低于0.5%时,向调度汇报。
5、在得到调度室排放命令后,给局部通风机送电,开启局部通风机,排放小组成员人员方可下井,进行工作面瓦斯排放工作。
6、在排放瓦斯前,在受到瓦斯排放影响的巷道口10米处设置警戒,防止人员进入瓦斯排放系统中。
7、排放瓦斯时按由近到远顺序进行瓦斯排放,一个工作面瓦斯排放没有结束,严禁下一个工作面开始瓦斯排放工作。
8、排放瓦斯时根据现场情况,利用掘进工作面原有供风风机,供风距离短的巷道可采用控制风机风量法排放瓦斯;在原通风机上的第一节风筒前结一节三通或者整风筒,采用三通法调节风筒风量,实现低瓦斯浓度排放。
9、如巷道供风距离长,瓦斯浓度高,要采用分段排放法排除瓦斯。采用分段排除法排放瓦斯:当风筒出风口瓦斯浓度下降到1.0%以后,将风筒出口缩小,加大射程,排出出风口前方的瓦斯。当风筒出风口前方一段的瓦斯浓度降到1.0%以下时,接上一节短风筒,加大射程,排出前方的瓦斯,将前方的瓦斯浓度降到1.0%以下、二氧化碳降到1.5%时取下短风筒,接上一节10m长的风筒,依次逐段的排放,直至风筒接到巷道末距墙8米处,煤巷第一道风筒距第二道风筒不的大约3米(煤巷为5米)。
10、掘进工作面回风流全风压处设一瓦斯检测报警仪进行监测,确保排放过程中回风流瓦斯浓度不超过1.5%。
11、瓦斯检查员在巷道口检查瓦斯情况,在瓦斯降到1.0%、二氧化碳降到1.5%以下稳定30分钟后,以此方法进行下一个工作面排放。直至排放完全矿井瓦斯。
(二)当工作面发生停电、停风时:
(1)一级排放:工作面瓦斯浓度不超过2.0 %。
1、当工作面停风时瓦斯浓度不超过2.0 %,由技术负责人调度指挥现场人员排放。
2、在排放瓦斯前,在受到瓦斯排放影响的巷道口10米处设置警戒,防止人员进入瓦斯排放系统中。
3、瓦检员检查风机及开关前后10米巷道内的瓦斯情况,在确定瓦斯浓度在0.50%以下时方可人工开启风机排放瓦斯。
4、确保排出混合风流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5%;停风时间不超过8小时。
(2)二级排放:停风巷道瓦斯浓度超过2.0%,但不超过3.0%时。由主管通风矿领导调度指挥,通风部门负责组织现场人员采用风筒拆节法配合控制风量法(挡板法或三通调节排放法)进行排放;
(3)三级排放:工作面瓦斯浓度超过3.0%,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停风时间超过8小时,必须向处总工程师汇报,并由矿山救护大队统一指挥瓦斯排放工作,我方协助。
各工作面排放瓦斯流往巷道入口必须设专人警戒,其他人员不得入内。
五、排放瓦斯原则
1、排放瓦斯的局扇严禁发生循环风;
2、排出瓦斯途径路线停电,排放瓦斯风流路径各工作地点停电撤人,并在巷道口设警戒;
3、排放瓦斯同全风压风流混合后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5%;
4、采用分段排放瓦斯时,只有在排放段内瓦斯浓度降到1.0%以下,二氧化碳浓度降到1.5%一下时,方可进行下一段排放瓦斯工作;
5、同一区域严禁多头同时排放;
6、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一通三防”管理制度中有关排放瓦斯规定及《掘进工作面瓦斯排放管理的补充规定》。
六、排放瓦斯时注意事项
1、由技术副矿长在矿调度室统一指挥下,现场负责排放瓦斯工作。
2、排放瓦斯必须坚持低瓦斯浓度排放原则,严格控制风机风量,严禁“一风吹”和高浓度瓦斯排放,使排放出的风流同全风压风流汇合后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50%。在分段排放瓦斯时,只有在排放段内的瓦斯浓度降到1.0%以下、二氧化碳浓度降到1.50%以下时,才能进行下一段排放工作。
3、控制风量人员要听从指挥(由瓦斯排放小组指派专人负责),统一行动,严禁不听指挥,擅自调节风量。
4、在排放瓦斯的巷道内使用的光瓦仪,必须经过全面检测,更换药品﹑确保气密性完好,严禁使用飘零﹑精度不准仪器。。
5、加强瓦斯排放系统内回风流的瓦斯检查,当回风流内的瓦斯浓度超过1.5%时,立即调节风机风量来降低瓦斯浓度。
6、停电区域内严禁人员入内,机电人员必须切断受排放影响所有电器设备电源,严禁在排放瓦斯期间恢复动力供电。
7、排放过程中,电工负责启动风机,跟班队长、班长配合瓦检员排放瓦斯,如停电时间过长需解开风筒控制工作面风量降低排放瓦斯浓度,跟班队长、班长配合瓦检员工作直至整个排放结束。
8、在瓦斯排放期间所有施工单位严禁下井作业。
9、当排放瓦斯区域的瓦斯浓度降到1.00%以下、二氧化碳浓度降到1.50%以下,经全面安全检查,情况正常,无局部瓦斯积聚并实验风机切换是否正常,稳定30min后方可结束排放瓦斯工作。
9、排放瓦斯结束后,所有受影响地点,都必须经过瓦检员检查,无局部瓦斯集聚现象,所有电器设备地点附近10米巷道内瓦斯浓度不超过1.0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0%时,瓦斯检查员向调度事汇报申请恢复动力电,得到恢复送动力电命令后,才可以恢复送动力电(恢复送电命令由指挥小组组长下达)。当工作面瓦斯浓度降到0.8%以下、二氧化碳浓度降到1.5%以下时,才能恢复正常施工。
七、通风系统管理措施
1、井下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新鲜风流一侧。
2、局部通风机必须安排专人管理,定期检查。
3、将通风机的运行情况纳入安全监控系统,对其实施进行监控管理。
4、井下所有的通风设施必须按照通风质量标准化施工和管理。
5、井下所有风机必须实行双回路供电,确保局扇风机的可靠运行。
6、定期对风机切换、瓦斯和风电闭锁试验,并有记录可查。
7、按规定定期测风,并上报处一通三防办公室。确保达到设计风量,井下严格执行以风定产原则。严禁超通风能力施工。
第9篇 矿井停电检修变压器安全技术措施
一、总则
因我矿ks9-800.10/0.69型变压器出现故障需要进行停电检修,为了保证我矿停电检修期间工作安全,此变压器相邻两台变压器,也需停电及为缩短停电影响时间,特制订本措施。
二、工作安排及负责人
1、停电检修时间: 2011年6月 15 日 12 时 30 分--- 15日 14 时 30分
检修地点: 地面配电室
停电影响范围: 主副井提升机、办公楼、筒仓
施工总负责人:武章连
施工安全负责人:冯虎明
现场施工负责人:郭改平
检修班组停送电负责人:张琴平
检修人员:
2、停电检修计划及措施由单位领导审查签字批准后,于当月15日前报机运工区。机运工区将各单位检修计划平衡汇总后,于15日前,组织有关矿领导、调度室、安检科、通风工区、技术科、各检修单位机电负责人等召开停电检修平衡会,对各单位检修项目进行统一安排。
三、各配电室、变电所停送电负责人:
地面变电所:王文彦
四、检修前准备工作
1、检修前一天根据统一安排后的检修计划有调度室通知停电范围,要求受影响单位派专职电工配合停送电操作。
2、通风工区提前一天对停电影响范围内的通风机进行自动切换试验,保证自动切换装置灵敏可靠
3、检修人员准备好检修用电工工具、检修备件、仪器仪表等所需工器具。
五、施工步骤:
(一)停电程序及操作步骤
1、所有单位检修人员及负责人、停送电联系人按检修计划规定时间到达各自的施工地点待命,同时井下所有工作面停止施工,绞车房停止绞车运行。
2、调度室通知变电所7507、7512高压开关停电,变电所停电后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志牌。
3、变电所确认停电工作完成无误后,汇报调度室,由调度室通知施工场所可以进行检修操作。
4、各施工场所接到调度室检修通知后,在进行验电、放电、挂接地线等操作程序后按检修内容进行检修操作。
(二)送电程序及操作步骤
1、各施工场所按检修内容进行完检修操作后,汇报调度室工作完成情况,并作好来电准备。
2、确认所有施工地点检修工作完成并具备送电条件后,调度室通知各施工场所负责人作好送电准备。
3、由调度室通知变电所可以进行送电操作,变电所负责人接到送电通知后, 取下 “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志牌,进行合闸操作。
4、变电所操作完成观察无异常后,汇报调度室,由调度室通知各场所进行送电操作。
5、接到调度室汇报后,根据各工作面瓦斯情况,通知临时变电所恢复工作面供电,组织正常生产。
六、安全保证措施
1、组织所有参加施工检修的人员学习并掌握本措施内容,并按此严格执行。
2、各场所停、送电操作由专人负责,执行谁停电、谁送电原则,停送电联系保证指令清楚、明确。
3、所有参与施工人员必须服从调度室统一指挥和调度。
4、检修工作严格按检修计划执行,严禁进行计划外检修工作。
5、各区队局扇切换监视工作由瓦斯员进行,如有异常及时同调度室取得联系,正常后向调度室汇报,接到汇报后,调度室方可通知变电所进行停电操作。
6、所有施工人员严禁脱岗,下井人员做到精神饱满。
7、高压停送电严格执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制度,并实行“两票制”。
8、检修前严格执行停电、验电、放电、挂接地线等操作程序,防止意外触电,挂接地线、拆接地线工作由场所负责人进行。
9、检修工作开始前,检查绝缘工具的完好情况,确保无破损等现象。
10、只有在其他施工场所工作完成并接到确认通知后,变电所方可向各场所送电,严禁无确认通知进行送电操作。
11、检修工作完成后,应清查携带工具、仪表情况,防止工具遗忘到设备内引起事故。
12、本措施未提及事项,按《煤矿安全规程》实施。
七、技术保证措施
1、所有电气设备检修内容的检修标准按照《煤矿机电设备检修标准》相关规定执行。
2、各场所保证至少有一名有一定经验的技术人员或老技术工人进行技术把关。
3、检修前组织检修人员对相关检修标准进行学习,使之熟练掌握。
4、检测工具准备齐全,做到操作程序规范。
机运工区技术科
2011年6月15日
第10篇 停电检修安全技术措施
一、概述
为保证我公司供电系统的可靠性及设备的正常运行,消除供电隐患,根据公司计划,拟对我公司供电系统进行停电检修,为保证检修期间工作安全,缩短停电影响时间,特制订本措施。
二、检修时间:2008年11月26日8:00—20:00
三、检修地点:35kv变电所、井下中央变电所、井下水仓变电所、筛分车间及皮带运输系统、井下绞车房
四、停电影响范围:压风机房1段、主皮带1段、主通风机房1段、下井1回路、所内1#变压器、筛分车间、食堂、宿舍楼、办公楼、水仓变电所二回路、1603上顺及下顺风机二回路、1607、1608上顺及下顺风机二回路、1604工作面上顺660v动力、1607、1608上顺动力、综采队水泵、副暗斜井动力、回风暗斜井及副暗斜井风机二回路、2#水泵、3#水泵、掘一队1607备用回路、所内照明、201、207、211、212、214皮带运输系统
五、检修班组:机电队电工班、皮带维护班、机车维护班
六、施工总负责人:张新山
七、各施工地点负责人及停送电联系人:
35kv变电所:方能斌 梅世海
井下中央变电所:刘更新 罗昭祥
井下水仓变电所:徐明辉
筛分车间:汪祥
绞车房:肖乐
八、检修前准备工作
1、检修前一天根据检修计划请示上级部门组织各生产单位及有关部室召开专题会议,布置检修内容及停电范围,要求受影响单位派专职电工配合停送电操作。
2、开二队、炮采队、掘一队等单位提前一天对本单位通风机进行自动切换试验,保证自动切换装置灵敏可靠
3、检修人员准备好检修用电工工具、检修备件、仪器仪表等所需工器具。
4、检修前一天将主通风机倒至二回路运行。
九、施工步骤:
(一)停电程序及操作步骤
1、所有单位检修人员及负责人、停送电联系人7:50到达各自的施工地点待命,同时井下所有工作面停止施工,绞车房停止绞车运行。
2、中央变电所施工人员检查各区队风机运行情况,将使用二回路的风机倒至一回路运行,并汇报调度室,水仓变电所人员将使用一回路的风机倒至二回路运行,并汇报调度室可以进行停电操作。
3、调度室接到汇报后,通知中央变电所断开8#母联高爆,可以进行二回路检修。中央变电所根据调度室指令断开8#母联高爆,并将完成情况汇报调度室,可以进行检修工作。
4、调度室接到汇报后,通知35kv变电所可以进行停电检修工作,35kv变电所负责人接到许可通知后,进行如下操作:
a、依次断开10kv侧9#、11#、13#、15#、25#、27#、29#开关柜,并拉出小车,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志牌;
b、依次断开1017#、3511#、3507#开关柜,并拉出小车,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志牌;
5、35kv变电所确认上述工作完成无误后,汇报调度室,由调度室通知井下中央变电所及筛分车间等施工场所可以进行检修操作。
6、各施工场所接到调度室检修通知后,在进行验电、放电、挂接地线等操作程序后按检修内容进行检修操作。
(二)送电程序及操作步骤
1、各施工场所按检修内容进行完检修操作后,汇报调度室工作完成情况,并作好来电准备。
2、确认所有施工地点检修工作完成并具备送电条件后,调度室通知各施工场所负责人作好送电准备。
3、由调度室通知35kv变电所可以进行送电操作,35kv变电所负责人接到送电通知后,执行如下操作:
a、取下10kv侧9#、11#、13#、15#、25#、27#、29#开关柜“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志牌,并将小车推至工作位置;
b、取下1017#、3511#、3507# 开关柜“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志牌,将小车推至工作位置后准备进行合闸操作;
c、合上3507#进线开关,观察电压波动及开关柜声音情况,无异常后,合上3511#开关柜,使1#主变处于运行状态,并挂“送电”标志牌;
d、主变运行无异常后,合上1017#开关柜,观察开关柜声音情况,无异常后,挂“送电“标志牌,进行下一步操作;
e、依次合上9#、11#、13#、15#、25#、27#、29#开关柜,并挂“送电”标志牌。
4、35kv变电所操作完成观察无异常后,汇报调度室,由调度室通知井下中央变电所及其他各场所进行送电操作。
5、来电后,中央变电所合上15#高爆,观察无异常后,分别合上14#、13#、12#高爆开关,无异常后,合上2f段风机总馈电开关。
6、1488水仓变电所二回路来电后,依次合上11#、9#、10#高爆开关,无异常后,合上1f段风机总馈电开关。
7、中央变电所、1488水仓变电所送电完成无异常后,汇报调度室可以恢复正常生产。
8、接到调度室汇报后,根据各工作面瓦斯情况,通知中央变电所及1488水仓变电所恢复动力送电,组织正常生产。
十、安全保证措施
1、组织所有参加施工检修的人员学习并掌握本措施内容,并按此严格执行。
2、各场所停、送电操作由专人负责,执行谁停电、谁送电原则,停送电联系保证指令清楚、明确。
3、所有参与施工人员必须服从调度室统一指挥和调度。
4、检修工作严格按检修计划执行,严禁进行计划外检修工作。
5、中央变电所、1488水仓变电所停电前确认好各工作面局扇已切换至另一回路。
6、各区队局扇切换监视工作由专职电工进行,如有异常及时同1488水仓变电所和中央变电所取得联系,正常后方可向调度室汇报。
7、所有施工人员严禁脱岗,下井人员做到精神饱满。
8、高压停送电严格执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制度,并实行“两票制”。
9、检修前严格执行停电、验电、放电、挂接地线等操作程序,防止意外触电,挂接地线、拆接地线工作由场所负责人进行。
10、检修工作开始前,检查绝缘工具的完好情况,确保无破损等现象。
11、只有在其他施工场所工作完成并接到确认通知后,35kv变电所方可向各场所送电,严禁无确认通知进行送电操作。
12、检修工作完成后,应清查携带工具、仪表情况,防止工具遗忘到设备内引起事故。
十一、技术保证措施
1、所有电气设备检修内容的检修标准按照《煤矿机电设备检修标准》相关规定执行。
2、各场所保证至少有一名有一定经验的技术人员或老技术工人进行技术把关。
3、检修前组织检修人员对相关检修标准进行学习,使之熟练掌握。
4、检测工具准备齐全,做到操作程序规范。
十二、附件
1、供电系统电气设备检修计划
2、35kv变电所35kv侧供电系统图
3、35kv变电所10kv侧供电系统图
4、井下中央变电所供电系统图
5、井下水仓变电所供电系统图
6、各场所电话
中央变电所:8076
1488水仓变电所:8071
35kv变电所:7156061 7156062
调度室:8888 8001
第11篇 设备管理部停电期间 安全技术措施
1.停电原因由于安太堡与二号井选煤厂原煤联通工程施工吊装与附近高压线过近,影响吊装,需协调停电,便于安全施工。
2.时间停电时间为2022年5月11日上午9点,计划停电时长为5小时,至下午14点整送电。
3.停电安全技术措施设备管理部在停电期间安全技术措施1)停电期间严禁所有相关人员下井(厂家、本部门人员)。2)停电期间办公区由发电车供给基本用电,严禁在停电期间使用大功率用电器。3)机修车间在停电期间需停止一切工作任务,且将所有开关打到零位,做好相关防火措施。4)库房在停电期间需关闭总闸,做好相关防火措施。
5)停电期间各班组长必须在岗,各部门负责人为第一安全负责人,班组长必须在8:00前在办公室待命,负责人员:李碾峰、曹昆、刘琦、__弟文、刘伟、贾桂元、杨光、于文兵、于彦鹏、常松华。
设备管理部所辖队组在停电期间安全要求
1)停电期间各掘进队组掘进迎头在下山的队组,需将掘进机提前移动至标高较高的安全位置,以防停电期间水淹机组。
2)任何人严禁在停电期间进行涉电作业。
3)必要时,将电气设备(开关、水泵等)移动到巷道标高较高的地方,防止水淹。
4)各掘进队组提前准备好水泵,一旦恢复供电,及时排水。
5)各队组开机前,加强电气设备检查,注意设备防潮。
第12篇 10kv配电室停电检修安全技术措施
为保证停电检修的顺利进行,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特制定以下安全措施:
一、停电检修时间:2012年4月10日
二、施工负责人:樊海军
安全负责人:杜士俊
三、主要工程内容:
1、高低压设备除尘。
2、各开关动静触头涂导电膏。
3、紧固各部位螺丝。
4、检查调整各开关柜断路器使用情况,更换老化配件。
5、检查调整1#、2#、3#变压器春季油量。
6、打压1#、2#、3#变压器瓷瓶及站变。
四、安全注意事项:
1、开工前,施工负责人组织所有参加检修人员学习本措施,安全负责人负责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监护施工全过程,搞好自保互保联保。
2、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两票制度”及《电业安全作业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3、施工前,严格执行高压开关柜的验电放电短路接地的程序,确认无误后方可开工。
4、变电站将其停电后停电人员用电压等级合格的验电器进行验电、接地、放电、接地短路,上述工作完成后方可工作。
5、配电室检修开工前向机电科和调度室报开工时间,工程结束要及时汇报完工时间。
6、严禁酒后作业。
7、施工时,施工负责人对施工人员进行统一指挥,任何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行动。
8、在配电盘等高压设备上工作时手中工具要拿牢,传递工具、物件要手递手,严禁抛掷,严防损伤瓷瓶、套管。盘内作业不得损伤二次线。
9、有高血压、心脏病等其它疾病者,不得从事高空作业,登高作业时,梯子要放稳,佩带合格的安全带及安全帽,登梯作业时,必须有专人监护。
10、使用的清扫工具(笤帚、掸子、棉纱)必须清点清楚,严防遗留在设备上,并及时清除挂在设备上的杂物。
11、停送电作业时,操作人员必须佩带好绝缘用具,严格执行工作监护制度,做到“谁停电,谁送电”,严禁趁他人停电之际冒险作业。
12、工作完毕后,施工负责人和施工人员一起检查所有设备,确认无问题后由施工负责人结束工作票,等待送电。待设备运行正常后,向公司调度汇报。
第13篇 停电线路上验电装设地线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内容:
工作危险点:
1、 高、低压触电
2、 高空跌落、物体打击
3、 安全工器具应合格并且电压等级相同
安全措施:
1、 验电工作应由两人进行,一人验电,一人监护。
2、 验电前必须核对线路名称、杆塔编号辩明该设备为停电设备。
3、 验电工作要使用合格的相应电压等级的验电工具,验电人员应戴绝缘手套。
4、 在同杆塔具有多回高、低压线路上验电,必须先验低压后验高压、先验下层后验上层,当验明最下层无电压后必须装设好地线后再验上层,不得碰触或穿越无地线的导线。
5、 电缆头上必须逐相验电,放电,装设地线后方可进行上层验电、装设地线。
6、 装设地线工作,先接接地端、后接导线端,拆时与此相反。上述工作人员必须使用合格的绝缘棒,人体不得触导线和地线。
7、 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8、 上杆前检查登杆工具是否良好可靠并注意防滑,攀登杆塔脚钉时要检查脚钉是否可靠。
9、 到达验电装设地线位置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后进行验电、装设地线工作。
10、验电器、地线应用绳索传递,应绑牢、防止脱落伤人。
第14篇 电气停电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内容:
1.一般要求
1)安装工作宜从上至下进行,避免立体交叉作业,防止伤人和损坏设备。
2)凡两人以上安装或操作同一设备时,应建立呼唤应答制。
3)设置或就位设备时,不应将脚放在设备的下方,防止压伤。
4)使用扳手时,不准套上管子。
2.在电压高于250v的设备上工作应停电作业。停电作业时,必须依顺序完成下列措施后方可在停电的设备上工作。
1)将欲工作的设备与电源完全断开,并在电源开关上悬挂“有人工人、禁止合闸”的停电作业牌,必要时将电源开关锁住。
2)挂好标示牌、设好防护遮拦。
3)检验施工设备上有无电压。
4)验明无电压后,立即在工作点的两端接好临时地线。
3.停电工作及送电工作必须指定专人负责进行。送电的操作顺序是:先送总的、后送分的;先合隔离开关、后合负荷开关。
逐级合闸、逐级检查。停电的操作顺序与上述相反。如发生紧急情况时可越级拉负荷开关。但在任何情况下,不准带负荷拉隔离开关。断开变压器电源时,须先断开二次侧。
4.断电后必须防止突然来电。注意与停电设备有关的变压器和仪表,防止变压器二次侧向一次侧倒送电的可能。在有备用电源处所更须仔细检查。
5.停电作业时,工作人员与附近还电体的民小安全距离:6kv以下为0.35m;10~35kv为0.6m;110kv为1.5m。凡工作人员(包括施工机具)与带电体的距离小于上述最小安全距离时,或可能偶然触碰的带电设备,均应设防护并悬挂标示牌。如不能防止偶然触碰危险时,则该带电设备也应停电。
6.验电工作应在施工的两端进行。验电前应先挂好标示牌,设好防护、并将临时接地的下端接到地极上,每次使用的验电器先在确知带电的设备上进行试验。验电工作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
7.临时接地线应使用不小于10mm2的多股软铜线,每次使用时应详细检查,发现损坏不得使用。装接地线应先接好接地端,后接导电端,撤时相反。
第15篇 停电期间安全技术措施
一、工程概况
根据2017年11月13日织金县供电局“关于协调鑫安煤矿线路停电的函”,鑫安煤矿将于11月19日、20日7:00至19:00暂停10kv专线停电,为确保停电期间及恢复送电后煤矿安全生产,经矿专题研究,编制该安全技术措施。
二、安全技术措施
1、为保证矿井停电期间正常通风、抽水,采购部门必须提前做好柴油储备,保证停电期间柴油发电机正常运行,满足矿井主要通风机及主水泵等设备正常运行;井下暂停所有采掘活动,仅维持正常通风、抽水。
2、井下所有职工必须在停电前30分钟撤离出井,由矿灯房、井口检身房及调度室分别核对记录,确认井下人员全部撤出地面。
3、因停电导致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跟班电工必须将停风巷道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设备断电,并在巷道在开口处设上栅栏、揭示警标,严禁人员进入。
4、停电期间进行正常通风、抽水时,严禁一人单独入井,必须由瓦检员、安全员2人同时入井,入井必须分别携带瓦斯便携仪及自救器,2人前后间隔10m,入井后不得进入停风区域及其回风流内,入井期间必须时刻观察风流情况及周围状况,发现无风、微风及风流异常,必须立即撤出井外。
5、恢复供电后,当停风区域瓦斯浓度大于1%小于3%时,必须指定专人进行排放;若瓦斯浓度超过3%时,则必须报矿山救护队(与煤矿签订救护协议的专职矿山救护队)进行排放。
6、局扇排放瓦斯原则:受影响区域必须执行停电、撤人及站岗;风机严禁发生循环风;必须执行控制排放;排出的瓦斯与全风压风流汇合处的瓦斯浓度均不得超过1.5%,且混合风流经过的巷道内必须停电撤人。
7、排放瓦斯时,必须进行站岗警戒,必须在巷道开口点、巷道回风联络巷附近的进风流及风井口站岗,严禁人员在排放期间进入。
8、排放前由值班电工关闭所有受影响区域内的电源,撤出所有人员,由当班瓦检员及安全员检查各回风偏口的栅栏是否关闭上锁防止人员进入,停电、撤人及站岗工作由调度室派专人负责,且每项工作还必须设负责人。
9、排放瓦斯必须采取三通控制排放,排放时三通靠迎头端风量由小到大逐渐增加,而三通短节风量由大到小;控制迎头方向风量的绳索置于新鲜风流中,排放时三通控制和第一交汇点瓦斯检查由瓦检员执行。
10、有两个及以上的掘进工作面需要排放瓦斯时,从进风巷沿回风流方向依次逐个排放,严禁两个及两个以上掘进工作面同时排放瓦斯。
11、排放前,停电、撤人及站岗三项工作负责人向调度室汇报,调度室在确认这三项工作完成以后,即通知瓦检员可以排放瓦斯,瓦检员得到通知后立即检查风机及开关附近瓦斯浓度,且只有风机及开关附近10米范围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扇向独头巷道送入有限的风量;逐步排放积聚的瓦斯;同时,还必须使独头巷道排出的风流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超过1.5%。
12、排放瓦斯时,应有瓦检员在独头巷道回风流与全风压混合处,经常检查瓦斯,当瓦斯浓度达到1.5%时,应指令调节风量人员,减少向独头巷道送入的风量,确保独头巷道排出的瓦斯在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规定。
13、排放结束后,瓦检员对巷道瓦斯数据进行检查,并向调度汇报,调度室在确认工作面进风流瓦斯浓度不大于0.5%,回风流瓦斯浓度不大于1%,局部瓦斯浓度不大于2%时,通知向停电区域逐级恢复送电,并通知撤除站岗。
14、各停电区域恢复送电后,必须由班组长、瓦检员及安全员进入采掘工作面巡查,检查工作地点安全状况、进行隐患排查,排除隐患、确认安全后,方可通知其他人员进入工作面作业。
15、其它未尽事项,严格按照各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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