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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安全技术15篇

发布时间:2023-01-01 热度:88

加强安全技术

第1篇 加强“一通三防”管理的安全技术措施

瓦斯事故一直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点。为了认真吸取教训,严防重大瓦斯事故,使我矿安全状况有根本的好转,实现矿井安全生产,必须建立“一通三防”管理体系。为此我矿建立以工程师为主的“一通三防”管理体系并采取以下安全技术措施:

(一)通风系统合理化。

1、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生产水平和采区都必须布置独立回风巷,实行分区独立通风。

2、矿井开拓新水平,新采区的回风,必须引入总回风主要回风巷中。

3、采煤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都应采用独立通风,严禁串联通风。

4、加强各通风设施的安全管理,保证矿井所需的有效风量。

5、改变一个采区的通风系统时,必须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6、新井投产前必须进行一次矿井通风阻力测定。以后每3年至少进行一次。

7、合理设计井巷断面及其连接形式,以减少通风阻力。矿井总进风流,总回风流通过能力应基本相等,通风巷道断面必须满足通风需要,尤其是回风系统的巷道断面要规整,支护良好。主要回风巷要消灭爬行巷道。

回采工作面上、下出口及动压区通风断面要保持设计断面的70%以上。

(二)瓦斯防治安全技术措施

1、防止瓦斯积聚

(1)矿井通风系统必须是一个安全的、可靠的、完整的、独立的通风系统。

(2)通风机工作方法采用抽出式。

(3)主要通风机、局部通风机等通风设备、设施和通风构筑物要按标准安装好、构筑好、维护好、确保其有效性。

(4)回采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采用独立通风,严禁串联通风。

(5)在生产过程中,连同采空区的巷道应做到随采随闭,杜绝漏风,采区结束后,至多不超过一个月必须把所有通向采空区的巷道封闭起来。

(6)建立测风制度,每10天进行一次全面测风,对采掘工作面和其它用风地点,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测风,将每次测风结果记录并写在测风地点的记录牌上,并根据测风结果调节风量。

(7)贯通巷道要编制专门安全措施,两巷道贯通20米前,停止一个工作面作业,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贯通时,由专人在现场统一指挥,停掘的工作面保持正常通风,设置栅栏及警标,经常检查风筒的完好状况和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立即处理。掘进的工作面每次爆破前,派专人和瓦检员共同到停掘的工作面检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先停止在掘进工作面的工作,然后处理瓦斯,只有在2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1.0%以下时,掘进的工作面方可爆破。每次爆破前2个工作面入口处派专人警戒。贯通后,停止采区内的一切工作,立即调整通风系统,待风流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

(8)局部通风机由专人负责管理,保证正常运转;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安装在进风巷道中,并距掘进巷道回风口不得小于10米;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到回风口间的巷道中最低风速大于0.15米;风筒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局部通风机要有可靠供电;严禁使用1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2个以上(含2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局部通风机不得随意停风,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要撤出人员和切断电源。

(9)矿井必须有可靠的双回路供电,一路断电即合上另一路开关,以保证井下供电的连续性,实现双风机双电源。

(10)井下通风设施要保持完好,要有专人检查和维修。井下通风设施的施工质量要满足有关规定和要求。

2、及时安全地处理积聚瓦斯

(1)从采掘工作、生产管理上采取措施,防止瓦斯积聚。当发生瓦斯积聚时,必须立即撤除人员进行安全地处理,不留任何隐患。

(2)加大瓦斯积聚地点的风速和风量,冲淡瓦斯到允许浓度后排到回风流中。

(3)切实加强瓦斯抽排放、巷道贯通和盲巷管理工作。瓦斯排放采用逐段排放法,严格控制排出的瓦斯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1.5%,且回风系统内停电撤人。井下盲巷和临时停风地点设置密闭和栅栏,定期检测瓦斯和氧气浓度,并严禁任何人违章进入,悬挂警示牌。如果风排不能有效降低瓦斯浓度,将利用矿井的瓦斯抽放系统进行瓦斯抽放并达到预定效果。

(4)局部通风机恢复通风前,首先检查瓦斯,当在局部通风机及开关附近10米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且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1.0%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

(5)回风井中瓦斯浓度超过0.75%时,查明原因,进行处理;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采掘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0%时,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停止用电钻打眼;爆破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严禁爆破;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巷道内,体积大于0.5m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0%时,附近20米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对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被切断电源或因停电、检修等原因而断电的电器设备,当附近20米内瓦斯浓度降到1.0%以下时,方可通电开动。

(6)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停风区要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并向矿调度室报告;停工区瓦斯浓度达到3%,不能立即处理时,在24小时内予以封闭;停风区恢复通风、排放瓦斯和送电时,要有安全措施。

(7)开启密闭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并报主管部门同意审批,要由专职救护队员打开密闭。

3、加强瓦斯检查

(1)瓦检员、安全员、测风员必须经过县以上煤炭管理部门的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2)建立矿井安全监测系统,按照规程要求,在采掘工作面配备瓦斯探头、瓦斯断电仪和悬挂便携式瓦斯仪。

(3)配备足够数量的通风安全检测仪表,仪表必须由国家授权的安全仪表计量检验单位进行检验。

(4)矿长、矿总工程师、爆破工、采掘队长、通风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瓦斯检查工必须携带光学甲烷检测仪。安全监测工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

(5)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设置地点、有人员作业的地点都应纳入检查范围。

(6)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浓度检查次数为每班至少3次;有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和瓦斯涌出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设专人经常检查,并安设甲烷断电仪。

(7)瓦斯检查人员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班报。每次检查结果必须记入瓦斯检查班报手册和检查地点的记录牌上,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瓦斯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有关条文的规定时,瓦斯检查人员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点。

(8)井下停风地点栅栏外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每班至少检查1次,档风墙外的瓦斯浓度每周至少检查1次。

(9)其它瓦斯检查地点和次数按《煤矿安全规程》第149条执行。

(10)通风值班人员必须审阅瓦斯班报,掌握瓦斯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矿调度室汇报。通风瓦斯日报必须送矿长、矿总工程师审查并签字。

4、分源治理瓦斯

(1)采空区要及时封闭,随采煤工作面的推进逐个封闭通至采空区的连通巷道。

(2)及时处理掘进区局部冒顶积存的瓦斯,可在支架顶梁处安设导风板冲淡瓦斯或用充填黄土的方法处理。

(3)掘进工作面随着巷道的延长,风筒应及时加接,保证压入式风筒出风口距迎头的距离应小于或等于压入式通风的有效射程,风筒离掘进工作面迎头距离,一般不大于5米。

(4)安全处理工作面两端隅角附近的瓦斯,在工作面上隅角附近设置木板隔墙或帆布风障、风帘,迫使一部分风流流经上隅角,将积存瓦斯冲淡,排出。

(5)要控制首采面产量,加强上隅角瓦斯管理,防止邻近层瓦斯涌出,造成上隅角和回风顺槽瓦斯超限。

(6)安全及时地处理顶板附近瓦斯层状积聚,保证回采工作面的设计风速,使瓦斯与风流能充分地流混合,冲淡及排除。

(7)对采空区上隅角和掘进巷道应根据矿井瓦斯涌出量进行瓦斯抽放工作,保证风排能降低瓦斯浓度到规定要求以下。

5防止瓦斯引爆

1)防止一般及电气火源措施

(1)矿井实行入井检身制度,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下井,严禁穿着化纤衣服。

(2)井下电话选用本质安全型电话,并使用矿用电话电缆。

(3)普通型携带式电气测量仪表,只准在瓦斯浓度小于1%以下的地点使用,并实时检测使用环境的的瓦斯浓度。

(4)井下(非煤层中)需要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时,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措施,严禁在煤层中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

(5)井下严格禁止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

(6)井口房及通风机房周围20米内禁止使用明火。

(7)井下电气设备的选用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包括电线、电缆);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工作,要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

(8)井下供电做到: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有过电流和漏电保护,有接地装置;电缆悬挂整齐,设备峒室清洁整齐。

(9)掘进工作面实行“三专两闭锁”(专电源、专变压器就、专开关、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和“综保”掘进配套设备。

(10)防止机械摩擦火花和冲击火花的生产,采取安设过热保护装置、使用难引火性合金工具(如使用铵铜合金工具等)等措施。

(11)应采用抗静电、阻燃的聚合材料制品,其内、外两层表面电阻都必须不大于3×108q,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此值。

(12)井下电气设备严禁失爆,电气设备入井前严格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才可入井。

(13)井下电缆必须是经检验合格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阻燃电缆,电缆的安设合格,并防止有硬件 物品碰穿,以及注意电缆的受潮、老化等。

(14)要消灭“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电缆要悬挂整齐。井下防爆电气设备要及时检查维修,保持完好。严禁使用明闸开关。

2)防止放炮火源措施

(1)采、掘工作面都必须使用取得产品许可证的三级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雷管。使用矿许用毫秒电雷管时,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毫秒。

(2)采、掘工作面用毫秒爆破。在掘进工作面必须全断面一次起爆,在采煤工作面每组装药必须一次起爆,并严禁使用2台放炮器同时进行放炮。

(3)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粘土炮泥封实。

(4)炮眼封泥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它可燃性材料。无炮泥或不实的炮眼,严禁放炮。

(5)炮眼内发现异常情况,如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透老空等情况时,不准装药放炮。

(6)放炮母线、连接线和电雷管脚线必须相互扭紧并悬挂,不得同轨道、金属管、钢丝绳、刮板输送机等导电体相接触。严禁使用固定放炮母线(每次放炮时铺设)。

(7)在放炮地点20米内,有矿车、未清除的煤、矸或其它物体阻塞巷道1/3以上时,不准装药放炮。

(8)处理瞎炮(包括残炮)必须在班组长直接指导下进行,并按规程要求处理,瞎炮应在当班处理完毕。如果当班未处理完毕,放炮员必须同下一班放炮员在现场交接清楚。

(9)放炮时,采用正向起爆。

(10)放炮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查”(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和“三人连锁放炮”(放炮员、班组长、瓦检员)制度。严禁采用糊炮、明火炮和一次装药多次放炮。

(11)爆破由专职爆破工担任。

(12)爆破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严禁装药、放炮。

3)防止雷电入井的措施

(1)井口安设消雷器,消雷器的接地体距井口管、轨、线接地网相互间距在20米以上。

(2)所有伸出井口的钢管及钢轨均采用铸型尼龙材料进行两出相互间距为100米的绝缘隔离,每段铸型尼龙材料长度为1米,对地绝缘电阻在150mq左右。

(3)所有伸出井口的钢管、钢轨和电缆的装铅皮在入井处均接地,接地引入线均采用截面积为50㎜的橡套电缆,引出井口的接地体相互间距在20米以上,接地电阻不得大于2q。

(4)通讯线路在入井口出装设一组熔断器和避雷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q。

(5)所有伸向密闭区的钢管、钢轨和电缆等必须撤出或撤出密闭处的钢管、钢轨和电缆等,密闭内外不得有导体连接,相距20米以上,否则不得密闭。

4)矿灯的管理和使用安全措施

(1)矿井完好的矿灯总数,至少应比经常用的总人数多10%。

(2)矿灯集中统一管理。每盏矿灯必须编号,经常使用矿灯的人员必须专人专灯。

(3)矿灯应保持完好,亮度不够、电线破损、灯锁失效、灯头密封不严就、灯头圈松动、玻璃破裂等情况时,严禁发放。

(4)严禁使用矿灯人员拆开、敲打、撞击矿灯。人员出井后(地面领用矿灯人员,在下班后),必须立即将矿灯交入灯房。

(5)在每次换班2h内,灯房人员必须把没有还灯人员的名单报告矿调度室。

6、加强瓦斯监测监控

矿井安全与生产监测监控设备选用kj70型煤矿综合监控装置。

矿井监测设备主要设置在回采工作面、掘进工作面、回风巷、矿井主要机电设备硐室、井下水仓、井下变电所、压风机房、通风机房、主要通风机的风硐。

7、隔爆措施

1)矿井采用隔爆水袋隔爆

2)在1103工作面回风巷、运输巷,掘进工作面、运输大巷每隔200米各设一组集中式隔爆水棚。

3)水袋内盛满水置于距顶板100-150㎜处,距离轨面不小于1.8m。

4)水棚间距为1.2~1.5m。

5)水棚设置总长度为30m-35m,应布置在直线巷道内,距交岔口、转弯点、变坡点不得小于50m。

6)在回采工作面的运输顺槽和回风顺槽中、煤层中掘进工作面设置水棚,距回采工作面、掘进工作面40m-150m。

7)水质要符合规程规定,水袋内水中混入5%的粉尘后,应立即换水。

8)水棚内有足够的水量,水量应保证40l;水棚组的总用水量按巷道断面积计算,一般不得小于400l/㎡。

9)水棚每周检查一次。

第2篇 矿房加强支护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一章 工程概况

首采二盘区2-2-14号与2-2-16号矿房中间的联络巷及2-2-16号矿房顶板距离泥岩不到1m,远低于设计护顶要求厚度,存在冒顶危险,为防止顶板冒顶,造成垮塌透水事故,应建设单位要求,为保证井下施工环境的安全特对首采二盘区2-2-14号与2-2-16号矿房中间的联络巷及2-2-16号矿房薄顶段进行加强支护,支护方式为搭设木垛。为确保安全施工特编制本措施,望施工人员严格按照措施执行。

编写依据《编号:20141019》工程联系单,施工批准时间为2014年10月24日。

第二章 地质描述

2-2-14号与2-2-16号矿房中间的联络巷及2-2-16号矿房薄顶锻顶板为泥岩,泥岩力学强度较低,稳定性差,富含淡水分,不利于顶板稳定,存在安全隐患,故对首采二盘区2-2-14号与2-2-16号矿房中间的联络巷及2-2-16号矿房薄顶段进行加强支护,支护方式为搭设木垛。

第三章 施工准备

首采二盘区2-2-14号与2-2-16号矿房中间的联络巷及2-2-16号矿房薄顶段为采空区,由矿方及我单位技术人员现场实际勘察并经过双方领导研究决议,在面向16号矿房从联络巷迎头后退10m,从联络巷右帮向左帮6m搭设木垛。材料准备:道木若干、风机、点柱、及脚手架等。由于施工架棚断面较宽、较高,此处必须搭设脚手架。

第四章 施工工艺

1、架设木垛使用的道木尺寸150mm×150mm×1500mm,材质必须符合设计和有关标准规定;

2、首先派专人勘察现场帮顶围岩情况,然后打点柱。

3、在面向16号矿房从联络巷迎头后退10m,从联络巷右帮向左帮6m搭设木垛,木垛必须背实顶板。如果顶板来压,点柱不必拆除。

4、具体工程量以实际施工为准,详见工程联系单平断面示意图。

第五章 运料系统

地面料场(加工棚)→人工搬运上自卸车→副井→2号无轨巷→采区→工作面

第六章 施工方法及主要工序

1、工艺流程:

安全检查→人工下料→整平地坪→搭设脚手架→架木垛→背实顶板。

2、施工方法:

(1)每次进入工作地点,先进行安全检查后再作业。

(2)敲帮问顶,做临时支护(打点柱),点柱必须落到实底,严禁打在浮盐上。

(3)确认临时支护合格后,进行整平工作,坚持从外到内、先下后上的原则,整个过程中注意敲帮问顶,人员必须站在临时支护下,严禁空顶下作业。

(4)将方条木采用自卸车运至工作地点。

(5)检查木垛的垂直和扭斜度,超过质量标准规定的允许误差范围时要调整。

(6)依次逐架架设,不得两架及以上同时作业。

第七章 安全注意事项

一、主要安全技术措施

1、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1)架木垛所需的材料全部由人工运往施工地点。

(2)搬运木垛时,必须佩戴手套。

(3)当物料抬至施工现场时要靠帮码放好,并且要放稳靠牢,防止人员碰到伤人,而且不能影响行人。

(4)每班施工结束前,必须清理巷道杂物,保证人行道畅通。

2、搭设木垛安全技术措施

(1)施工前先将巷道平整并清好安全退路;

(2)施工前要先敲帮问顶,处理顶板活矸,防止掉落伤人;

(3)打木垛时必须从外向里逐步打设;每搭设一垛,必须背实顶板,稳固好,才能再搭设下一架。

(4)施工地点要指定专人负责,施工前要分工明确到人并讲明注意事项,跟班队长亲自盯在现场,按措施要求施工,杜绝违章作业。

(5)架木垛时,必须有专人察看护顶板。

(6)本班不能施工完毕,在不影响安全工作的前提下,要将帮顶封闭严实,向下一班工作人员交接清楚后方可下班。

(7)施工地点跟班干部及安全检查员加强安全质量监督、检查.

(8)在顶帮变形严重的地段要在有超前探梁的支护下进行施工,确保工作人员安全。

(9)严禁任何人员进入没有木垛支护的采空区。

其它安全注意事项

(1)、打木垛时要打在实底上,36u型钢梁要与顶紧密接触,用木楔背紧;

(2)、施工作业时人员严禁站在有裂隙的顶板及泥岩掉落处下方,以防止掉渣及冒顶造成人员伤亡;

(3)、加强通风、加强有毒有害气体监测,如果有毒有害气体超标,立即组织施工人员撤离;

(4)、本措施未提及部分严格按照《矿山安全规程》、各工种技术操作规程、《岗标》及公司、矿有关文件、规定、制度执行。

二、避灾路线

工作面→采区联络巷→2号无轨巷→副井→地面

第八章 供风系统

在2-2-14号矿房开口处安装风机(对旋风机)一部供风

供风路线:副井→2号无轨巷→采区→工作面

回风路线:工作面→采区回风巷→回风大巷→风井

附图:1、工程联系单

第3篇 煤运输、回风反坡补打锚杆、锚索加强支护安全技术措施

一、工程概况

2011年9至今年5月份8#煤运输反坡下部、8#煤回风反坡下部及上部冒落,运输反坡上部、8#煤回风反坡下部及上部未冒落区原来的支护强度已经无法满足实际要求,经矿方领导及项目部领导现场办公会研究决定对此段巷道补打锚杆,对冒落区前20m范围内补打锚索加强支护。为确保施工安全特制定如下安全技术措施。

二、技术要求

1、 锚杆采用φ18×2000的螺纹钢等强锚杆。

2、每根锚杆采用1根树脂药卷锚固剂进行固定,每根锚索采用3只树脂药卷固定,锚固剂型号为ck2360。

3、锚杆托盘尺寸为150mm×150mm×8mm,为正方形碟形,锚索托盘规格为300mm×300mm×12mm,为正方形碟形。

4、锚索采用φ15.24mm的钢绞线,锚索打到上部岩层中部,在冒落区前20m之内,加打锚索梁进行加强支护,锚索梁间距3.0m,锚索梁长度4.0m,每根锚索梁用2根锚索固定。

5,顶锚杆间排距为900mm×1000mm,具体位置见巷道俯视图。

6、先施工运输反坡,在施工运输反坡回风反坡联络道,最后施工回风反坡。

三、技术要求

1、严格按照测量部门给定的巷道中心线进行施工。

2、施工前对巷道的支护情况进行检查,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敲掉危石、浮石。敲帮问顶制度必须由2名经验丰富的老工人进行,一人瞭望,一人手持2m以上长柄工具进行。

3、补打锚杆之前,对巷道中的网兜进行处理,处理网兜前对网兜附近的巷道顶板进行支护。施工时人员站在支护稳定的巷道中手持长柄工具进行操作。

4、补打顶板锚杆时设立牢固的按安全作业平台。

5、严禁多头作业,必须由外向里依次进行施工。

6、施工前对巷道中的电缆风水管路用皮带或其他物品进行妥善遮盖。防止掉块对机电设备进行损坏。

7、其余未述事项,严格按照《8#煤回风反坡顶板处理安全技术措施》及《煤矿安全规程》执行。

第4篇 副井筒底加强支护安全技术措施

由于受压严重,且巷道交叉,副井井筒底转平点变形严重,顶板破碎,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需要加强支护确保该地点的安全。为了确保加强支护施工的安全,特编制本安全技术措施。施工队务必严格遵照执行。

一、施工内容

在顶板补打8条锚索加强巷道顶板支护。锚索具体位置以现场标定为准。

二、施工准备

1、提前准备好风水管路,施工所需材料、工具,施工前搞好施工现场文明卫生。

2、施工前必须确保施工范围内支护完好,不存在安全隐患。

三、技术要求

1、锚索长度不小于6米。

2、必须严格按照现场标定的锚索眼施工锚索孔,偏差不小于5cm。

3、锚索眼必须垂直顶板,角度误差不小于15°。

四、安全技术措施

1、施工地点在副井筒底,在施工全过程,副井筒不得拉放车。

2、运送施工所需的材料、工具必须做到三人作业,一人负责检查安全状况,两人负责运送物料。在斜坡运送物料时人员不得站在物料的下方,防止物料滚落伤人。

3、重物双人搬运时必须前后配合一致,步伐一致,在前方搬运的人员不得把手放到重物前段,防止不注意重物撞击到其他物体时压到手。重物下放时必须两人相互明确下放信号才能下放,防止下放不协调造成伤害。

4、开始到施工地点施工前,必须对施工地点20米范围内进行敲帮问顶,确保安全后方可施工。

5、锚杆机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锚杆机使用说明操作,严禁施工人员带手套扶钻,防止手被卷伤。

6、施工过程中必须不定时敲帮问顶,把松散岩石敲下,对于松动的支护必须及时加固好再施工。

7、使用风动、液压等动力时必须确保管路完好,防止动力伤人事故发生。

8、施工过程中必须确保施工现场文明卫生,搞好标准化。

9、其它未尽事宜,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执行。

第5篇 加强瓦斯检查安全技术措施

(1)建立严格的风量、风速、瓦斯及其它有害气体的检查制度。瓦检员、安全员、测风员必须经过县以上煤炭管理部门的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2)建立矿井安全监测系统,按照规程要求,在采掘工作面配备瓦斯探头、瓦斯断电仪和悬挂便携式瓦斯仪。

(3)配备足够数量的通风安全检测仪表,仪表必须由国家授权的安全仪表计量检验单位进行检验。

(4)矿长、矿总工程师、爆破工、采掘队长、通风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瓦斯检查工必须携带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安全监测工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

(5)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设置地点、有人员作业的地点都应纳入检查范围。

(6)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浓度检查次数为每班至少3次;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有瓦斯喷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和瓦斯涌出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设专人经常检查,并安设甲烷断电仪。

(7)瓦斯检查人员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班报。每次检查结果必须记入瓦斯检查班报手册和检查地点的记录牌上,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瓦斯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有关条文的规定时,瓦斯检查工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点。

(8)井下停风地点栅栏外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每天至少检查1次,挡风墙外的瓦斯浓度每周至少检查l次。

(9)其它瓦斯检查地点和次数按《煤矿安全规程》第149条执行。

(10)通风值班人员必须审阅瓦斯班报,掌握瓦斯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矿调度室汇报。通风瓦斯日报必须送矿长、矿总工程师审查并签字。

(11)瓦斯抽放站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抽放泵输入管路中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利用瓦斯时,还应在输出管路中设置甲烷传感器。

(12)利用瓦斯时,瓦斯浓度不得低于30%,且在利用瓦斯的系统中必须装设有防回火、防回气和防爆炸作用的安全装置。不利用瓦斯、采用干式抽放瓦斯设备时,抽放瓦斯浓度不得低于25%。

(13)抽放瓦斯泵及其附属设备,至少应有1套备用。

(14)地面瓦斯抽放泵房必须有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和检测管道瓦斯浓度、流量、压力等参数的仪表或自动监测系统。

(15)在井巷施工或矿井生产中,应进一步测定煤层瓦斯含量及有关参数,以便对新投产采区或矿井的瓦斯预测和通风设计进行必要的相应修改。

第6篇 采面加强夏季顶板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一、概述

夏季来临,空气潮湿对顶板影响较大,是顶板片帮、冒顶事故的高峰季节,也是安全生产中最危险的季节,为保证安全,特制定本措施,并严格贯彻落实。

二、技术措施

1、在工作面机巷或风巷顶板完好及不淋水地点备足大板、圆木、竹笆、小棍、单体柱等支护材料,保证发生顶板事故时有充足的备用支护材料。

2、泵站压力必须达到30mpa,保证支架初撑力不低于泵站压力的80%,加强支架2次补液。

3、工作面采用依次顺序逐机移架方式。推溜滞后采煤机15m距离,割煤后及时伸开支架护帮板。顶板破碎或离层时超前移架,并采用带压擦顶移架的方法进行(顶梁约离顶板50mm-100mm),采用“少降快移”方法及时支护新暴露的顶板,严禁反复支撑顶板,尽量一次移架到位,减少空顶时间。移架后,升柱同时调整平衡千斤顶,平衡千斤顶明柱保持在300mm~400mm之间,使顶梁与顶板平行支设,保证顶梁接顶严实,升架时间不低于15s,保证支架初撑力达到要求。

4、根据采面采高情况及时伸缩加长段,使支架立柱明柱高度保持在400mm~800mm之间。

5、当顶板破碎时,控制采煤机速度,容易片帮和顶板破碎地段采煤机割煤速度不超过2m/min,顶板破碎地段采煤机不得停留时间过长。

6、端面距超过340mm要打探板维护,维护时从上向下逐架进行。使用圆木或半圆木一端探入支架顶梁不低于0.3m,另一端探入煤墙不低于0.2m托住顶板,并用大板、竹笆等物料将顶板刹严背实,并用支架顶梁和护帮板将木梁升紧。

7、当端面距超过500mm时需架棚维护;根据煤墙片帮和顶板破碎情况,先施工梁窝和柱窝,然后使用圆木探入支架顶梁0.3m以上,另一端探入煤墙顶板0.3m以上,并在圆木的煤墙侧打设单体柱,将支架和护帮板升紧,架棚子必须从采面上端顶板完好处依次向下,架好一棚再进行下一棚,严禁同一地段多处同时进行。打设的单体柱距挡煤板距离不能低于3.0m,并打设在硬底上,保证迎山有力,栓好防倒绳。

8、处理掉顶措施

(1)刹顶之前,必须仔细观察掉顶范围的顶板情况,等顶板完全稳定以后,利用长把工具将活矸危岩处理以后,从采面自上而下、由顶板完好处向掉顶处逐架进行,刹顶时必须清理好退路。首先按照0.8~1m的间距使用圆木打设走向探梁,圆木一端探入支架顶梁300mm以上,另一端探入煤墙或完整顶板0.3m以上托住顶板,并使用单体柱贴紧煤墙并预紧,然后沿倾斜方向用大板刹顶,并配合小板和竹笆将顶板背实。

(2)伸出护帮板托住探梁,将单体柱预紧后再采用远距离供液的方式将单体柱升紧,并栓好防倒绳,保证单体柱迎山有力。

(3)若掉顶处片帮宽度超过2.5m时,则架设一梁两柱走向棚。

9、加强机、风两巷巷道维修及落底,保证巷道高度不低于1.8m。对于机、风两巷顶板破碎、离层和淋水处要用工字钢配合单体住打设一梁三柱走向棚子,空顶及顶板破碎处用大板等物料刹严背实,保证迎山有力,做好防倒措施,底板松软地段要在单体住下垫柱鞋。

(二)、安全措施

加强机、风两巷隐患排查,对于顶板破碎松动处要及时支护,一旦有活矸和危岩,必须立即进行处理。处理时,设专人观山,并选好退路,保证所处理的岩石下方无电器设备,由有经验的工人,拿长把工具进行处理,处理时要从外往内进行,严防危岩随钢钎滑下砸伤手脚,保证安全。

加强采面工程质量管理,做到不挤架、不咬架、不倒架,相邻支架不能有明显错差(不超过顶梁侧护帮板高度2/3),架间空隙不超过200mm。

3、加强机电设备检修力度,保证液压系统完好,支架无窜液、漏液现象,运输机活环、链子、齿轨、哑铃无损坏;采面信号、各种开关、按钮、闭溜装置灵活可靠;电气无失爆现象。

4、在割煤过程中,采煤机司机要注意观察顶板情况,若出现片帮、掉顶危险时,必须停机处理,待处理好确认安全后方可割煤,严禁出现顶板事故。

5、人员进入煤墙侧作业前,要打开护帮板护帮,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处理。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和专人观山制度,及时处理掉活矸和松动的煤(岩)体,不能处理时必须及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

6、采面进行维护时要将采煤机和输送机停电闭锁,并关闭作业地点前后5架支架截止阀,严禁进行推溜和拉架等对需维护段的煤墙和顶板有扰动的作业。

7、支护完顶板后所剩余的大板、单体柱等支护材料必须清理干净,严禁杂物留在溜槽内或煤墙侧。

8、加强管理人员动态检查、巡查,排查发现的隐患必须及时安排人员进行处理。

9、抓好班组劳动组织和安全不放心人的排查工作,对于精神不佳的“危险人”,禁止其下井,加强井下安全管理。

10、其他未尽事项严格按照“三大规程”及相关措施规定执行。

第7篇 加强圈安装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戴防护眼镜,穿防砸鞋,登高作业配备检验合格的安全带。

2. 罐体三角架安装作业时,必须系挂好安全带,按高挂低用的原则使用。两挂壁小车之间要留出一定的间距、三角架找正安装平直后点焊牢固,小车移动时采用牵引绳拖动、牵引绳必须系挂在小车上部,受力点偏上能防止脱轨。加宽小车的作业平台前部必须加设钢管护栏。

3. 登高作业前,员工身体不舒服应提前向班长说明,由班长协调到地面工作。高处使用的大锤必须稳妥的放在作业平台上、扁方楔和小件工卡具必须放入工具箱或加强圈上平面内,严禁散乱堆放在小车跳板上。

4. 打锤作业时不允许带手套,以防止大锤滑出。控制多层多人同时作业。必要时上部人员注意,禁止掉物伤人,并不允许朝着有人的方向打锤。交叉作业垂直距离不小于15米。

5. 气割时要注意两气瓶间距不允许小于5米,离动火点不小于10米。高处落火点与气瓶的距离为15米,6级大风或大雨天气,严禁登高作业。地面有车辆或有人作业时必须采取接火措施。

6. 加强圈吊装时,必须配备吊车和专业起重工指挥,采用水平穿认吊装法、利用两根溜绳控制吊物就位、加强圈没放平稳和点固时严禁摘钩。

第8篇 加强机电管理的安全技术措施

1、井下供电措施:

1)掘进局部通风机实行三专供电和风电、瓦斯电闭锁。

2)电气设备继电保护,井下高压电动机,动力变压器的高压控制设备,应具有短路过负荷,接地和欠压释放保护。

3)过电压保护及短路电流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4)下井及井下电缆的保护,要符合相关规定。

5)各级配电电压及电气设备额定电压的保护要符合规定要求。

6)变压器中性点接地方式保护要符合要求。

7)局部通风机的风、电、瓦斯闭锁及供电保护。

2、电缆的选择及电缆的敷设的措施:

1)井下动力电缆采用专用矿用电缆。

2)井下各配电站配电的低压电缆均采用橡套铜芯电缆。

3)照明电源采用阻燃的矿用橡套电缆。

4)采区低压电缆严禁采用铝芯。井下严禁采用铝包电缆。

5)电缆敷设:在水平向导和副斜井巷中,电缆用吊钩悬挂。

6)悬挂的电缆有适当的扯驰度,悬挂高度高于矿车。

7)悬挂点间距为3m ,电缆如与压风管,供水管,排水管在同一侧应挂在管道的上方,并保持0.3米以上的距离。

8)电缆连接:电缆与电气设备的连接,要用与电气设备的性能相符的接线盒。

9)电缆线芯使用齿形电压电板(卡抓)或线鼻子与电气设备进行连接。

10)不同型电缆之间连接,采用符合要求的接线盒,连接器或母线盒进行连接。

11)同型电缆之间直接连接时,橡套电缆的修补连接,采用阻燃材料进行硫化热补或与热有同等效能的冷补,并经侵水耐压试验,合格后方可下井使用。

3、防止电气设备引起的瓦斯、煤尘爆炸和触电事故的措施:

1)防止矿井突然停电的措施,必须使用双回路电源,一路断电立即合上,另一路开关,以保证井下供电的连续性。本矿井已经实现双回路供电,矿井自备的380kw发电机组以备应急之用,并按正常情况检修好。

2)防止电火花事故的措施:

①井下电气设备严禁失爆,电气设备入井前严格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鉴发合格证后方可入井。

②下电缆必须是经检验合格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阻燃电缆,电缆的安设合格,并防止有硬件物品碰穿,以及注意因电缆受潮、老化等。

③要消灭“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电缆要悬挂整齐,井下防爆电气设要及时检修,保持完好。严禁使用明刀闸开关。普通型携带式电气测量仪表只准在瓦斯浓度1%以下的地点使用。

④井下严禁带电检修和带电搬移电气设备。检修和搬迁电气设备前,必须切断电源,并使用防爆验电笔验检,无电后检查瓦斯、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在1%以下时方可开始工作。所有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后都应闭锁,并挂上“有人工作,不准 送电”牌子,只有执行此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摘牌和送电。

⑤建立矿井管理制度,每盏灯都应编号,经常使用矿灯的人员必须专人专灯,矿灯必须保持完好,严禁发出失爆矿灯。严禁用等人员敲打、撞击和自行拆卸矿灯。

⑥井下电话选用本质安全型电话,并使用矿用电话电缆。

⑦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实现三专两闭锁,以确保供电安全。

3、防止井下电气着火的措施:

变电所和供电线路设有可靠的避雷装置,防止地面雷电波及井下引起瓦斯煤尘以及火灾等灾害。

4、触电事故的措施:

1)一切容易碰到的裸露的电气设备及其带动的机器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分都必须加装护罩或遮拦,防止碰触发生危险。

2)凡不用或暂时停用的电气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并把送电开关打上闭锁或加锁。

3)井下交流36v以上的电气设备,都必须设接地保护装置,并构成接地网,127v 线路应设有检漏、短路、过负荷,远距离启动和停止煤电钻的综合保护装置。

(四)井下防雷事故的措施

1、煤矿安全监控设备之间必须使用专用阻燃电缆或光缆连接,严禁与调度电话电缆或动力电缆等共用,系统必须具有防雷保护。

2、井上下应装设防雷电装置,已经安装完成。

3、通信线路必须在入井处装设熔断器和防雷装置。

4、电压在36v以上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的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铠装电缆的钢带(或钢丝),铅皮或屏蔽护套等必须有保护接地。

5、电器设备和保护接地装置和局部接地装置应与主接地连接成一个总接地网。主接地极应在主、副水仓中各埋设一块。

6、采区变电所和装有电气设备的峒室地点应装设局部接地极。

7、无低压配电点的采煤工作面的运输巷,回风巷,集中运输巷以及由变电所单独供电的掘进工作面,至少因分别设置一个局部接地极。

8、橡套电缆的接地芯线,除用作监测接地回路外,不得兼作他用。

第9篇 副斜井加强支护安全技术措施

一、工程概况

现副斜井井筒已掘进259m。根据现场揭露地质实际情况, 现迎脸位置巷道激光点向上1.5m为砂砾岩底板,岩石倾角+15度左右,砂砾岩厚度约为4m左右,向下为红褐色泥岩,中间夹一层厚度为1m的泥质砂岩,岩石较破碎。为保证施工安全,此段采用锚、网、索、架设u29型钢棚、喷射混凝土联合支护方式。为保障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优质、高效,特编制本补充措施。

二、支护设计

(一)临时支护

巷道施工采用前探梁做为临时支护,前探梁选用φ108mm钢管制作,每根长不小于4m,巷中向两边按800mm的间距布置3根前探梁,用金属锚杆和吊环固定。吊环形式为圆型,每根前探梁使用2个吊环,吊环螺母必须和锚杆配套,吊环必须上满丝且至少露丝2~3丝。吊环的方向要具有可调性。每次爆破后,首先进行敲帮问顶,作业人员站在支护完好的顶板下,找净顶板及迎头的浮矸活石,铺设好金属网并连接好,连网时注意顶板危岩浮矸活石,然后向前串移前探梁,前探梁吊环后用方木及木楔接顶牢固,每次移前探梁,要首先检查吊环等情况。

(二)永久支护

永久支护为锚、网、锚索加29型钢棚支护;喷射砼厚度300mm,强度等级c20,完成永久支护。

1、锚杆及锚固剂:锚杆采用φ20×2200mm高强树脂锚杆,间排距800×800mm,矩形布置;每根锚杆采用2块ck2335型树脂锚固剂,锚固长度为0.7m;锚杆托板采用铁托板,规格140×140×10mm;锚杆均使用配套标准螺母紧固。

2、金属网采用φ6.5mm的圆钢焊制,网片规格为1800×1000mm,网格为100×100mm,网要压岔搭接,搭接长度为100mm,相邻两块网之间要用14#铁丝连接,连接点要均匀布置,间距200mm。

3、锚索及锚梁:锚索选用φ17.8_8300mm的1860级钢绞线; 每根锚索采用4卷ck2335树脂锚固剂锚固,锚固长度为1.35m,锚索外露长度不大于300mm;锚索间距1600mm,排距1600mm,顶部矩形布置;钢垫板规格80_80_14mm;锚梁采用14#槽钢加工,长度为0.6m。

4、钢棚

金属棚采用u29型钢加工制作而成,该棚为拱、两支撑腿组合而成,支设时紧贴岩面,棚间距为600mm(中对中),接茬搭接长度500mm,每个搭接部位采用3付u型卡配以m24mm螺丝固定。棚腿深入底板以下100mm。,支设好u29型钢棚拱部支架并找正后,背好水泥背板(水泥背板规格:800×120×60mm),水泥背板花背。

喷浆

喷射砼强度等级c20,水泥采用p.c 32.5号复合硅酸盐水泥,砂为纯净河沙,含水率为4%-6%.石子粒径5~10mm ,配和比为水泥:石子:砂:水:速凝剂=1:2:2:0.43:0.04,速凝剂型号为j85型,掺入量一般为水泥重量的3%-5%,喷淋水区时可酌情加大速凝剂掺入量,速凝剂必须在喷浆机上料口搅拌均匀加入。喷浆厚度300mm。

三、施工方法

(一)掘进

(1)采用放炮的方法进行掘进,迎头掘进施工中炮眼深度不得超过1.5米,装药量掏槽及底眼不得超过600/孔,辅助眼不得超过400g/孔,周边眼不得超过200g/孔,间距不超过350mm,辅助眼距不得超过600mm,循环进尺不超过1.3m,掘进完毕后,立即打锚杆、锚索支护。

(二)爆破作业

(1)掏槽方式为楔式掏槽法。

(2)炸药、雷管

使用煤矿许用炸药,炸药等级不低于2级,1-5段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最后一段延期时间不得大于130毫秒,电雷管必须编号。

(3)装药结构

正向装药结构。

(4)起爆方式时

起爆使用mfb-200型发爆器全断面一次起爆,连线方式为串联。

四、施工工艺

一、锚杆安装工艺

1、铺金属网、打锚杆眼

打眼前,首先按照中、腰线严格检查巷道断面规格,不符合设计要求时必须先进行处理;打眼前要先敲帮问顶,仔细检查顶帮围岩情况,找掉活矸、危岩,确认安全后铺设金属网,金属网要横平竖直,紧贴岩面。然后根据设计要求和围岩情况,定出孔位,做出标记,锚杆眼要垂直斜井井筒周边轮廓锚杆穿过金属网网格布设,确保锚杆托盘压网,锚杆眼位误差不得超过100mm,眼向误差不得大于15°。锚杆眼打好后,应将眼内的岩粉、积水清理干净。打眼的顺序,应按由外向里先顶后帮的顺序依次进行。

2、安装锚杆

安装前,应将眼孔内的积水、岩粉用压风吹扫干净。吹扫时,操作人员应站在孔口一侧,眼孔方向不得有人,把2块树脂锚固剂送入眼底,把锚杆套上托盘插入锚杆眼内,使锚杆顶住树脂锚固剂,用带有专用套筒的风动锚杆钻机卡住螺帽,然后开动锚杆钻机,对锚固剂进行充分搅拌,搅拌的速度是先慢后快,搅拌时间25~45秒,直至锚杆达到设计深度,再停留15秒,方可撤去锚杆钻机,给锚杆施加一定的预紧力,拧紧力矩不小于120n·m。

为确保锚杆角度,正顶锚杆用顶锚杆钻机打眼,帮部用帮锚杆机打眼,眼孔与巷道轮廓线或岩石层里面的夹角不得小于75°,锚杆的托盘应紧贴岩面,锚杆锚固力不得小于60kn。

锚杆拉力试验每300根做一次拉力试验,每组分别在两帮及顶部各抽查一根锚杆进行拉力试验。

3、打注锚索

(1)打锚索眼

打锚索眼采用mqt-90c型专用锚杆钻机,配φ19mm钻杆,φ28mm进口合金钢梅花钻头打注锚索,孔深8m,锚索眼位置要准确,眼位误差不得超过50mm,钻眼角度误差不得超过5°,不符合要求的要用水泥封孔口(长度300mm)后,重新补眼。使用锚索机打眼,先用短钎开孔,再套接钎杆继续向上钻孔,打眼时应在钎杆上做好标记,保证锚索外露长度符合要求(露出锁具以外≤300mm),锚杆眼打好后,应将眼内的岩渣、积水清理干净。打眼时,必须在前探梁的掩护下进行操作。打眼应按由已支护一侧向待支护一侧先顶后帮的顺序依次进行。

(2)安装锚索

将锚固剂用锚索送入眼底,使锚索顶住锚固剂,用带有专用搅拌器的锚索钻机旋转推进锚索,将锚索旋入锚固剂并对其进行搅拌(搅拌时间控制在20~30s),直至锚索达到设计深度。停止搅拌后,必须继续保持锚索钻机的推力约3min后,方可撤去钻具,然后再安装托盘及锁具。待10~15min后,再对锚索进行加压。锚索锚固力不得小于160kn。

4、架棚

钢棚采取u29型支架,棚间距为600mm(中对中),接茬搭接长度500mm,每个搭接部位采用3付u型卡配以m24mm螺丝固定。

(1)u钢支架前,对巷道内支护进行检查,确保安全后方可开始工作。

(2)挖腿窝时先量取支架间距,按中线定腿窝位置,按腰线确定其深度,控制好顶帮后再把腿窝挖至设计深度。

(3)将棚腿立好后,首先打注锚杆固定好,每根棚腿不少于2跟锚杆。然后搭设工作台,由人工将支架拱部抬至工作台后,按中腰线将拱部支架放入支架腿槽内,按设计搭接长度进行搭接,安上卡子,拧紧螺母。全面检查支架架设质量,符合质量标准后,再使用锚杆固定好拱部支架,每片支架不得少于使用2根锚杆。

二、喷射混凝土

1、准备工作

①检查锚杆、锚索安装和金属网铺设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喷射砼前,应找掉所有的危岩、浮石,严格进行敲帮问顶工作。②清理喷射现场的矸石杂物,接好风、水管路,输料管路要平直不得有急弯,接头要严密,不得漏风,严禁将非抗静电的塑料管做输料管使用。③检查喷浆机是否完好,并送电空载试运转,紧固好磨擦板,不得出现漏风现象。④喷射前必须用高压风水冲洗岩面,在巷道拱顶和两帮应安设喷厚标志。⑤喷射人员要佩戴齐全有效的劳保用品。

2、喷砼支护

①喷射砼材料的选用:水泥采用p.c 32.5号复合硅酸盐水泥,砂为纯净河沙,含水率为4%-6%.石子粒径5-10mm ,配和比为水泥:石子:砂:水:速凝剂=1:2:2:0.43:0.04,速凝剂掺入量为水泥用量的3-5%,水清洁无杂质。

②喷砼干料的拌制与输送

各种砼用料在井口附近搅拌站,按配比要求配合后经搅拌机搅拌均匀后装入矿车,运送至井下工作面喷射。

3、喷射混凝土的工艺要求

砼干料经矿车运至工作面附近喷射机旁,人工用铁锨将砼干料送入喷射机,并在喷射机处均匀加入速凝剂。

喷射砼开机顺序为开风→开水→开喷射机→下料→喷射。

喷射机停机顺序为,待喷射干料全部喷出后→停喷射机→停水→停风。

工作面喷射应自下而上,逐段进行。

喷射顺序为:先墙后拱,从墙基开始自下而上进行,喷头呈螺旋状,一圈压半圈反复运动喷射。喷头与受喷面应尽量保持垂直。喷枪头与受喷面的垂直距离以0.8~1.0m为宜。

喷射时,喷浆机的供风压力控制在0.3-0.4mpa之间,水压应比风压高0.1mpa左右,加水量凭射手的经验加以控制,最合适的水灰比是0.4~0.5之间。一次喷射混凝土厚度30~50mm,按设计要求进行二次复喷砼成型。复喷砼前必须冲洗干净砼受喷面,要求成型后巷道砼表面平整,成型规整,无明显凹凸。。喷砼回弹率控制:在喷墙不大于15%,喷拱不大于25%。喷射工作开始后,严禁将喷射枪头对准人员,喷射中突然发生堵塞故障时,喷射手应紧握喷头并将喷口朝下。

喷射工作结束后,喷层必须连续洒水养护28天以上,7天以内每班洒水1次,7天以后每天洒水1次,一次喷射完毕,并应将当班拌料用净。当班喷射工作结束后,必须卸开喷头,清理水环和喷浆机内外部所有灰浆和材料。

4、喷射质量

喷射前必须清洗岩帮,清理浮矸,喷射均匀,无裂隙,无“穿裙,赤脚”。

五、安全技术措施

(一)、顶板管理

1、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进入工作地点首先敲帮问顶,找顶作业时必须有专人监护执行。掘进迎头严禁空顶空帮作业。

2、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临时支护、敲帮问顶、顺序施工等顶板管理的各项规定。

3、当班发现存在或造成的安全隐患,当班要处理完毕,如处理不完,跟班班长要及时汇报项目部值班人员,安排下班处理,且跟班班长要组织全组人员现场把隐患交接清楚,接班后要首先组织处理隐患,确认安全后再进行工作。

4、每次爆破后,迎头工作人员要等迎头炮烟被吹散,视线清楚后,由爆破工、 瓦斯检查工和班组长首先巡视爆破地点,并由外向里检查顶板、锚杆等情况,在前探梁的掩护下敲帮问顶,清除顶帮悬矸危岩,然后进行正式支护。

5、掘进过程中必须使用前探梁进行临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放炮后前探梁先跟迎头,然后再进行其他工作,当施工迎头由于地质条件比较差,迎头成型差,无法使用前探梁时,采用打超前锚杆进行临时支护。

6、严禁空顶作业,放炮后安排专人彻底找净顶、帮、面浮矸活石,然后及时使用前探梁,并用木楔刹紧,在移动前探梁时,要从外向里在支护好的锚杆下进行。

7、前探吊环每移动一次,都要检查它的结构牢固情况,有无裂纹、开焊、戮丝、损坏等,发现问题要及时更换。

8、锚杆必须用机械或力矩扳手拧紧,确保锚杆的托盘紧贴巷壁。

9、安装的托盘要与围岩接触严密,严禁在托盘后充填杂物,托盘、螺母要上紧上牢,锚杆外露长度≤50mm。

10、安装锚杆只能使用锚杆钻机进行安注,严禁直接采用砸投的方法将锚杆砸入锚固剂内。

(二)、爆破管理

1、凿岩施工

(1)迎头打眼首先看好中腰线,根据荒断面尺寸画出轮廓线,按光爆图表标定眼位后再进行打眼。打眼时风水管连接要牢固。钻眼时,钻杆下不准有人,严禁在残孔、裂隙中打眼。周边眼、二圈眼应按照“准、平、直、齐”的要求施工。

(2)风钻操作按“一条线、空心钻、靠边站、角度好、水适量”的要领进行。即:操作时钻身、钻杆、钻进方向一条线;钻杆在眼中心旋转;人在钻身一侧操作,不准骑在钻腿上;钻腿的支撑角度要掌握好,以保证钻腿有适当的轴推力;风钻的供水量要适当,以保证打眼排矸顺利,但不因供水量过大造成水洗钻为宜。

(3)打眼质量要掌握好“准、平、直、齐”的要点。即:点眼要准确(误差≤50mm),眼底要在一个水平面上(误差≤50mm),钻眼要平直,使爆破后工作面整齐。周边眼左右及倾角与掘进方向及坡度误差≤5°。为达到“准、平、直、齐”的要求,打眼时要预量钎长;掌钻人要做到心中有数。先按中腰线方向打好一个炮眼,插入炮杆或钻杆,作为其他炮眼的导向标准。点眼人点眼后,到钻后掌握方向。

2、爆破管理

(1)、掘进工作面所有爆破人员,包括爆破、送药、装药人员,必须熟悉爆炸材料性能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2)、井下爆破工作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担任,严格执行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及其爆破说明书。爆破作业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制”(装药前、爆破前、爆破后检查瓦斯)、“三人联锁放炮” 、“三遍哨子制”(一遍撤人、二遍爆破、三遍解除)、“三保险”制度。

(3)、不准同时使用不同厂家、不同批次、不同型号的雷管。

(4)、严禁一边打眼一边装药、反向装药及一次装药分次起爆;每装完一个炮眼,雷管脚线要扭结短路且悬空,各类、各圈眼要选用同号雷管起爆,装药放炮前必须切断电源,保持正常通风。

(5)、不得使用过期或严重变质的爆炸材料。

(6)、不能使用的爆炸材料必须交回爆炸材料库。

(7)、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煤矿许用炸药安全等级不得低于二级,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ms。

(8)、爆破工必须把炸药、电雷管分开存放在专用的爆炸材料箱内,并加锁;严禁乱扔、乱放。爆炸材料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机械、电气设备不潮湿的地点。爆破时必须把爆炸材料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9)、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电雷管时,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也不得手拉管体硬拽脚线,应将成束的电雷管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抽出单个电雷管后,必须将其脚线扭结短路。

(10)、装配起爆药卷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护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爆破工作地点附近进行。严禁坐在爆炸材料箱上装配起爆药卷。装配起爆药卷数量以当时当地需要数量为限。

②、装配起爆药卷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冲击,折断脚线和损坏脚线绝缘层。

③、电雷管必须由药卷的顶部装入,严禁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

④、电雷管插入药卷后,必须用脚线将药卷缠住,并将电雷管脚线扭结成短路。

(11)、装药前,首先必须清除炮眼内的岩粉,再用木质或竹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撞或捣实。炮眼内的各药卷必须彼此密接。有水的炮眼,应使用抗水型炸药。装药后,必须把电雷管脚线悬空,严禁电雷管脚线、爆破母线与运输设备、电气设备以及掘进机械等导电体相接触。

(12)、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炮泥或用不燃性的、可塑性松散材料制成的炮泥封实。严禁用矸石、块状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严禁裸露爆破,严禁放糊炮。

(13)、炮眼深度和炮眼的封泥长度应符合下列要求:①炮眼深度小于 0.6m时,不得装药、爆破;在特殊条件下,如挖底、刷帮、挑顶确需浅眼爆破时,炮眼深度可以小于0.6m,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a、每孔装药量不得超过150g;b、炮眼必须封满炮泥;c、爆破前,必须在爆破地点附近洒水降尘,并检查瓦斯,浓度超过1%不准爆破;d、检查并加固爆破地点附近支架;e、爆破时,必须站好岗并有班组长在现场指挥;②炮眼深度为0.6~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1/2。③炮眼深度超过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m。

(14)、装药前和爆破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严禁装药、爆破:

①、掘进工作面的控顶距离不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或者支护有损坏。

②、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

③、在爆破地点20m以内,矿车、未清除的煤矸或其他物体堵塞巷道断面1/3以上。

④、炮眼内有瓦斯或异色水涌出时。

⑤、掘进工作面风量不足时。

○6、迎头上任何残孔要求装药时;

○7、炮眼的位置、方向、深度不对时;

○8、炮眼内有杂物没有吹净时;

○9、互相打透的炮眼未经处理时;

(15)、爆破前,必须加强对固定机械设备和电缆的保护,并将流动设备移出工作面。爆破前,班组长必须亲自布置专人在警戒线和可能进入爆破地点的所有通路上担任警戒工作,警戒人员必须在安全地点警戒。警戒线处应设置警戒牌、栏杆或拉绳。

(16)、爆破母线和连接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爆破母线采用双股铜芯母线,长度≥130m。不得有明接头,放炮使用阶音信号(一响撤人,二响放炮,三响解除)不得使用口喊,以免听误出事,各岗哨在得到放炮员通知后,方可撤回。

②、爆破母线和连接线、电雷管脚线和连接线、脚线和脚线之间的接头必须相互扭紧并悬挂,不得与轨道、金属管、金属网、钢丝绳等导电体相接触。

③、巷道掘进时,爆破母线应随用随挂。不得使用固定爆破母线。

④、爆破母线与电缆、信号线应分别挂在巷道的两侧。如果必须挂在同一侧,爆破母线必须挂在电缆的下方,并应保持0.3m以上的距离。

⑤、只准采用绝缘母线单回路爆破,严禁用轨道、金属管、金属网、水或大地当作回路。

⑥、爆破前,爆破母线必须扭结成短路。

(17)、井下爆破必须使用发爆器,严禁非发爆器起爆。发爆器必须采用矿用防爆型(矿用增安型)。

(18)、每次爆破作业前,爆破工必须做电爆网路全电阻检查(引爆前,把两条爆破母线用手指压在两个测量端子上,如测量灯亮说明各雷管线联结良好,否则会出现哑炮,应检查线路排除故障,测量合格后再起爆)。严禁用发爆器打火放电检测电爆网路是否导通。发爆器必须统一管理、发放。必须定期校验发爆器的各项性能参数,并进行防爆性能检查,不符合规定的严禁使用。

(19)、爆破工必须最后离开爆破地点,并必须在安全地点起爆。起爆地点必须在井口外围30米远的有掩体的地点。

(20)、发爆器的把手、钥匙、必须由爆破工随身携带,严禁转交他人。不到爆破通电时,不得将把手或钥匙插入发爆器。爆破后,必须立即将把手或钥匙拔出,摘掉母线并扭结成短路。

(21)、爆破前,脚线的连接工作可由经过专门训练的班组长协助爆破工进行。爆破母线连接脚线、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只准爆破工一人操作。爆破前,班组长必须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方准下达起爆命令。爆破工接到起爆命令后,必须先发出爆破警号,至少再等5s,方可起爆。装药的炮眼应当班爆破完毕。特殊情况下,当班留有尚未爆破的装药的炮眼时,当班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待清楚。

(22)、爆破后,待工作面的炮烟吹散,才允许爆破工、瓦斯检查工和班组长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顶板、支护、拒爆、残爆等情况。如有危险情况,必须立即处理。

(23)、通电以后拒爆时,爆破工必须先取下把手或钥匙,并将爆破母线从电源上摘下,扭结成短路,再等15min,才可沿线路检查,找出拒爆原因。

(24)、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在班组长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当班爆破工必须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待清楚。处理拒爆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线起爆。

②、在距拒爆炮眼0.3m以外另打与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

③、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不论有无残余炸药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拒爆(残爆)炮眼。

④、处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工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矸石,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⑤、在拒爆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

(25)、爆破后,担任警戒人员接不到或听不清撤岗信号,不准私自撤岗。

(26)、严格执行爆炸材料领退制度,领退要有记录、签字做到用多少领多少,剩余部分必须交回爆炸材料库,严禁乱扔乱放。由爆炸材料库直接向工作地点用人力运送爆炸材料时,应遵守下列规定:①电雷管必须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应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监护下由其他人员运送。②爆炸材料必须装在耐压和抗撞冲、防震、防静电的非金属容器内。电雷管和炸药严禁装在同一容器内,严禁将爆炸材料装在衣袋内。领到爆炸材料后,应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

(27)、每次装药爆破前班组长应指定专人到所有通往爆破地点的安全通道站岗,井口50范围以内不得有人。爆破结束吹解放哨后方可撤岗。

(三)、通风及瓦斯防治

1、掘进工作面发现瓦斯异常,及时通知通防部门进行处理。

2、迎头施工风筒距迎头岩巷≤10m,迎头风筒不落地。

3、掘进工作面无论工作,还是交接班都不准停风,因检修停电停风时,必须撤除全部人员,切断电源,并在巷道口打上栅栏。在恢复通风前必须由专职瓦检员检查瓦斯,当开关附近20m内风流中瓦斯浓度小于0.5%时,方可人工开动局扇进行工作。

4、在工作中发现有害气体超限,应立即切断电源,撤除人员,进行处理。并立即向调度室汇报,不排除隐患不能进行工作。

5、在工作中,如发现施工迎头20m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装药放炮;迎头及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除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6、搞好通风管理,任何人不准私自停开风机或将风筒从中途断开,并且每班设一名风机监管司机,杜绝无计划停风。

7、掘进工作面严禁积矸掘进,不准停风放炮。当迎头积矸高度超过巷道高度的1/3时,必须停止装药工作。

8、每班必须检查掘进巷道内的电器设备及回风区内电器防爆情况,严防失爆。

9、对瓦斯超限、积聚地点,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除人员,并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措施,立即予以处理。

10、局扇安装地点和通风系统

(1)局扇安装地点

局扇安装在副井井口35米远的位置。

(2)通风系统

新鲜风流:风机→副斜井井筒→工作面。

乏风风流:工作面→副斜井井筒→地面。

(四)、斜巷提升运输管理

1、斜巷提升时严禁放飞车;严禁蹬钩,行车时禁止行人,矿车在坡头、坡底20米内须减速慢行。

2、斜巷绞车安装地点及上、下变坡点处必须设置信号。

3、斜巷提升时严禁超挂车,并有防脱钩跑车的保险绳。

4、斜巷内不得停放空、重车;特殊情况必须用道木在矿车后打“十字木马”掩牢后方可停放。

5、斜巷提升时,绞车牵引绳必须有足够过卷距离,应不小于滚筒三圈。

6、斜巷的上、下口必须安设独立的声光信号,并保证灵敏可靠;同时要设绞车司机操作的警示红灯。绞车司机要保证车开灯亮,车停灯灭。

7、斜巷提升要设置斜巷管理牌板,并在上、下变坡点处悬挂带有“行车不行人”字样的警示红灯。

8、斜巷内“一坡三挡”及防跑车装置和其它安全设施必须齐全、可靠,并正常使用。

挡车栏处于常闭状态,矿车通过时打开,通过后关闭。

9、车辆发生掉道时,必须采取复轨设备和其它复轨措施就地复轨。人工复轨时,人员不得少于两人,矿车两侧不准有人,并互相叫应好,确保人身安全;斜巷车辆掉道时,必须先用道木将车掩牢后再采取措施复轨。

10、绞车司机及信号把钩工操作注意事项:

(1)、绞车司机及信号把钩工,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2)、绞车司机交接班时必须检查闸皮、制动装置、离合器紧固件和连接件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不准带病运转。

(3、)绞车司机必须在听清信号,确保无误的情况下方可行车。

(4、)提升绞车严禁不带电放飞车。

(5)、信号工、把钩工严格按规程规定操作,挂钩前要仔细检查,如发现钢丝绳及挂钩变形,断丝超限,信号不灵时,不准连钩,确保挂钩牢稳后,方可发出提升信号。

(6)、信号工在接收到信号,并确认无误的情况下,方可传递信号给绞车工。

(7)、信号工要集中精力,分清上、下信号传点。

(8)、把钩工必须要在车停稳后方可进行摘挂。

11、绞车使用

(1)、绞车司机必须由经过培训取得合格证书的人员担任。

(2)、开车前,应首先检查绞车固定是否良好,安全间隙、制动闸、限位螺丝、销轴、按钮、回铃、护板、钢丝绳等是否符合规定,如有问题必须汇报或设法处理,否则不准开车。

(3)、司机必须在听清信号后开车,信号不清楚,不准开车。

(4)、严禁用手,钎子或其他物料拨动钢丝绳。

(5)、每次开、停车时,必须逐渐增、减速度,不允许作急骤的开、停车,以防损坏传动机件(特殊情况例外)。

(6)、在提升过程中绞车突然停车,钢丝绳受力太大出现卡、挤压等现象要立即停车检查,还应经常检查钢丝绳断丝情况。如断丝超过规定或锈蚀严重、点蚀、麻坑,外层钢丝绳松动现象应立即采取措施或换绳后方准开车。

(五)、工作台

(1)、在工作台上的人员不得过多(5-6人),每人必须佩带保险带,并固定在金属棚上,生根牢固,严禁不佩带保险带的施工人员在工作台上工作,严禁佩带保险带而不固定生根牢固的施工人员施工,发现此类情况,班长责令其停止作业,佩带符合要求并生根牢固后,方可继续工作。

(2)、工作台下方严禁有人。

(3)、从工作台上方严禁向下抛送物件,工作台下方的人员严禁向工作台上方抛送物件,所有接送物件,必须手接手送。

(六)、其它

(1)、施工人员心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施工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及其它防护用品。

(2)、人员抬棚及上棚时,应步调一致,齐支齐落;钢棚到位暂时不用时应尽量靠帮摆放,并用铁丝与固定物栓结牢固,防止倒棚伤人。

(3)、积极参加班前会,对安排、交代的安全、质量着重事项必须领会消化,做到“明明白白上岗、安全隐患情况及当班中存在的质量隐患问题及其它未处理的事项。

(4)、严格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及要求,坚决无条件执行安全隐患整改意见。

(5)、严格执行项目部领导跟班作业制度,及时发现、处理安全隐患存在、遗留问题,并做好现场笔录。

其它未尽事宜严格按照《2011版煤矿安全规程》、《苇子沟煤矿副斜井井筒基岩段掘进施工作业规程》及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第10篇 加强巷道贯通的安全技术管理

(1)巷道贯通必须由生产技术部门编制专门安全技术措施。

(2)巷道贯通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包括防治瓦斯、放炮管理、防止冒顶和透水等内容。通风部门在巷道贯通前做好调整风流的准备工作,掘进巷道距贯通巷道20m前,煤巷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在相距50m前,地测部门必须向矿技术负责人报告,在贯通过程中要打超前钻孔,以保证贯通准确无误。有冲击地压的煤层中,如采两个工作面相向掘进,在相距30m时,必须停止其中一个掘进面,以免引起严重冲击危险。贯通时,被贯通的巷道要保持正常通风,有监测系统的矿并迎头要设瓦斯监测探头,矿调度室要随时观察瓦斯浓度变化,同时在贯通前每放一次炮都要事先检查瓦斯和通风情况面且证明已符合规程要求时方准放下一次炮,直至贯通以后。

第11篇 煤层冒落区补充加强支护安全技术措施

+1350南二回风石门专用巷(w)掘进工作面从南二1350轨道巷开口处向前72m~119m段(合计47m段)巷道要过7#、8#煤层, 由于7#煤层和8#煤层在该区域顶板和巷道底板都较为破碎,另外7#煤层和8#煤层在该区域由于地质构造原因,两煤层的硬度够较小,虽然+1350南二回风石门专用巷(w)巷道在过7#煤层和8#煤层时,采取了缩小循环进度和减小每循环装药量等措施,但是, +1350南二回风石门专用巷(w)掘进工作面在通过7#煤层和8#煤层的施工过程中,掘进工作面迎头的顶板煤层和煤层的顶、底板发生冒落现象仍分厂严重,为了保证1350南二回风石门专用巷(w)在过7#煤层和8#煤层巷道的永久支护质量要求,现场经矿上有关工程技术人员根据冒落情况研究决定, +1350南二回风石门专用巷(w)巷道在过7#煤层和8#煤层时采取全断面挂钢筋网、打树脂锚杆、缩短锚杆间排距、加打锚索及喷射砼进行永久支护外,再按设计断面尺寸要求进行锚、网、喷砼进行成型支护的施工措施,具体过7#煤层和8#煤层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要求为:。

一、具体技术措施为:

1. 处理冒落区域施工步骤为:

第一步:通过对冒落区域的观察,首先对冒落区域进行“敲帮问顶”,施工人员站在已支护完好的喷射砼碹拱下,由班长亲自用长钎子将冒落区域的浮石、伞檐敲落下来,待所有浮石、伞檐都敲落下来后,经检查,确认再无伞檐和浮石后,无任何安全隐患后,再进行下一步的施工。

第二步:从工作面由外向里逐渐打带帽点柱(点柱选用圆松木,圆木φ为120mm以上,帽为300mm×300mm的木板),点柱下部穿木鞋,点柱间排为1000mm×1000mm,一直支护到工作面迎头, 然后,在工作面迎头顶板沿设计断面的轮廓线打4个500mm~600mm深的前探梁眼,将前探梁按临时支护措施要求支护好, 前探梁的另一头绑在已支护好巷道迎头的锚杆上(若无锚杆时,重新打4个锚杆),并在前探梁上方铺设一定数量的短木板。

第三步:待前探梁临时支护完,经检查无任何安全隐患后,施工人员站在已支护好的带帽点柱下方由外向里逐渐将钢筋网紧贴煤(岩)层顶板打树脂锚杆进行永久支护,每打好一根锚杆眼后,必须及时注锚杆,严禁待所有锚杆眼都打完后再注锚杆,(注:钢筋网必须紧贴煤(岩)层表面)钢筋网的搭接用12#铁丝绑扎结实,要求搭接长度不少于200mm, 12#铁丝每隔100mm绑扎一道, 树脂锚杆为长φ20×2200的树脂锚杆, 树脂锚杆间排距为600mm×600mm,铺钢筋网打锚杆时,带帽木点柱支护将对顶板挂网产生影响,当网挂到有带帽木点柱支护的地方时,将影响挂网的带帽点柱移至附近不受影响的地点重新打好点柱。

第四步:以上永久支护完后,再开始打锚索进一步加强支护,每根锚索长为5.0m,φ为15.24mm,锚索排距为1.5m,间距为1.5m,每排第一根锚索先从顶板开始打,再按1.5m间距依此向拱肋布置打锚索,(如图所示)锚杆支护及锚索支护严格按《1350南二回风石门专用巷(w)施工作业规程》中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第五步:等以上永久支护完,再按作业规程规定的混凝土配合比井下拌料,将冒落区域喷射100mm混凝土进一步加强支护。

第六步:每循环待以上永久加强支护都完好后,再按设计断面尺寸要求二次挂钢筋网打锚索及喷射砼进行成型支护, 每根锚索长为5.0m,φ为15.24mm,锚索排距为1.0m,间距为1.0m,每排第一根锚索先从顶板开始打,再按1.0m间距依此向拱肋布置打锚索,待锚索挂钢筋网成型支护好后,其冒落区域用坑木全部充填接顶。

第七步:待以上工序都按措施要求保证质量施工完后,最后,再在成型支护的钢筋网上喷射100mm厚的c15砼。

二、安全措施要求:

1. 处理冒落区施工时,每一步骤前后当班工长和班长联合安监员必须对冒落区域作业地点巷道的拱部、两帮进行严格的安全检查,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经认真检查确认无任何安全隐患后,方可组织施工人员进到掘进工作面进行施工作业。

2. 在处理冒落区域施工过程中,每班必须安排一名认真负责、有多年井下施工作业经验的人员站在安全地方观察施工地点巷道顶板和两帮,若发现有任何安全隐患后,必须立即全部撤出施工地点的所有人员到安全地点,同时,向矿调度汇报现场情况,待重新编制新的安全技术措施后,再按新措施要求组织进行施工。

3. 另外,在处理冒顶期间,青海队每班安排一名队干部跟班处理冒顶,同时,矿生产科每班也安排一名技术人员跟班检查监督处理冒顶的安全和技术问题。

4. 施工前,由本队技术负责人组织所有人员认真学习本措施及有关作业规定。所有人员要熟知本措施及相关措施和《1350南二回风石门专用巷(w)作业规程》要求,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5. 1350南二回风石门专用巷(w)冒落区域支护所发生的工程量根据实际情况以隐蔽工程形式计算。

6. 其他仍按《1350南二回风石门专用巷(w)作业规程》中的有关要求和规定执行。

第12篇 主斜井机尾联络巷锚索梁加强支护安全技术措施

一、概述

根据建设单位【2012-12-8】号业务联系书要求,主斜井机尾联络巷斜巷段穿5、6、7、8、9煤层,需要加强支护。根据工程进度,现已具备施工条件,为确保施工质量,特制定本措施。

二、技术要求

主斜井机尾联络巷上变坡点向下(斜长)50m处至下变坡点段增加锚索梁支护。锚索梁每排一根,布置在巷道拱顶中心支护;锚索梁为14#槽钢,长2400mm,眼距2000mm,锚索规格直径15.24_6300mm,锚索头对头2000mm(锚索梁中心对中心排拒4400mm);锚索配用小托盘规格为60_60_8mm。

三、施工准备

1、施工前,及时将风水管路接至工作面。

1、施工前,组织并传达批准的《主斜井机尾锚索梁加强支护技术措施》。轮休或请假的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学习。并登记在《主斜井机尾锚索梁加强支护技术措施》学习记录表上。

2、施工前,测量部门必须提前给出施工位置,标定好中、腰线,施工单位严格按线施工。

3、开门前,必须对各种管路、风筒、电缆落地用旧皮带、板梁掩护好。

四、施工工艺

班前准备→敲帮问顶→打眼→装药→放炮→找掉→打锚杆→挂网→打锚索初喷→出矸→运输→下一循环。

五、安全技术措施

第一节放炮管理

(1)每班瓦检员必须提前半小时入井,对掘进迎头、后路巷道、机电设备附近的瓦斯及二氧化碳浓度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

(2)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

(3)装药时必须使用炮泥封堵、水炮泥及炮泥,黄泥封口长度不得小于0.4m。

(4)严禁放“明炮”、“糊炮”,大块矸石使用大锤或风镐人工破碎,破碎时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护可靠的地点进行。

(5)炮眼打够深度后,打眼工要将钻杆在炮眼内来回拉动,将炮眼内粉尘全部排出,以防装药不到位。

(6)炮眼打完后,打眼工必须将风钻移到工作面往后放炮崩不到的地点,并用背材等物将电钻及其电缆掩护好,以防放炮崩坏。

(7)装药、联线、放炮均由放炮员按有关规定执行,严禁非放炮员擅自进行有关放炮操作。

(8)放炮员装好药、联好线后,放炮员,瓦检员和班(组)长必须是最后一起离开工作面。同时,必须将巷道内所有人员全部撤到放炮警界线以外的安全地点,并切断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电源。

(9) 装药放炮前,要将所有人员撤至距放炮地点曲线巷道100m,直线巷道120m以外进行设岗警戒,并严格执行“三保险”制度。

(10)放炮前、后的撤人,停电和站岗人员均由工作面的班(组)长负责,站岗人员没有得到派岗人员的允许严禁擅自离开站岗地点。

(11)放炮前,警戒线内的人员必须全部撤到警戒线以外。

(12)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

(13)放炮安全距离直巷不低于120m,斜巷不低于100m,执行好“放炮三保险制度”。

(14)放炮前、后应及时冲尘。

第二节一通三防

一、 通风管理

1、 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安设在辅助运输石门2巷道内。并且局部通风机进风口与回风口之间的巷道风速不小于9m/min.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距回风口不小于10m,局部通风机装置设备齐全,并安设消音器;风机必须吊挂或置于专用的局部通风机架上,并且距底板的高度不小于0.3m.局部通风机吸风口附近10m范围内的进风巷严禁堆放杂物。

2、 局部通风机供电必须实行“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电缆”,并必须与其供风巷道内的电气设备实行“风电闭锁”,并每天对“风电闭锁”进行检查;掘进巷道内的电气设备必须与甲烷传感器实行“瓦斯电闭锁”,设专人每天对“瓦斯电闭锁”进行检查,并有记录可查,确保其灵敏、准确、断电功能可靠。

3、 局部通风机必须保证正常运转,专职人员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且挂牌留名,任何人不得随意停开局部通风机。

4、 因检修或其他原因需要停电时,停电单位必须提前一天提出书面申请,经矿生产调度室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按申请规定停其中的一路电源,当两路电源必须同时停时,施工单位必须提前通知通风工区、并编制排放瓦斯措施及停送电措施,经矿相关部门会审后,方可实施。

5、 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在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只有停风区中最高甲烷浓度不超过1%和二氧化碳不超过1.5%,而且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范围内风流中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方可人工启动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

6、 停风区中甲烷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最高甲烷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时,瓦斯检查工必须汇报矿调度室,并及时撤出停风区正常通风回风流中的作业人员,切断回风流经巷道的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请示矿总工程师,经同意后,方可启动局部通风机按回风点瓦斯浓度不超过1%的限量原则进行排放,排放时通风区必须安排干部现场指挥。排放期间,通风区现场负责人安排专人检查第一回风点瓦斯。

7、 停风区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时,瓦斯检查工立即汇报矿调度室和总工程师,必须编制安全排放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按措施规定处理。

8、 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贴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并向矿调度室汇报。停风区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或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通风区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完毕。井下停风地点栅栏外的风流中瓦斯浓度每小班至少检查3次。

9、 风筒接头要严实、无破口、无反接头。接头要反压边,风筒吊挂要平直,逢环必挂,拐弯处必须设弯头,严禁拐死弯。

10、 风筒出口距工作面不大于5m,且迎头必须有两节备用风袋。

11、 通风区要加强工作面通风系统管理,确保通风系统稳定可靠,局部通风机严禁发生循环风。

12、 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作业,切断电源,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3、 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切断电源,并采取措施处理。当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回风瓦斯达到1%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并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馈电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范围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4、 掘进工作面及其回风巷道内体积大于0.5m的空间,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时,其附近20米的范围内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15、 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而被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0.8%一下时,方可人工手动复电。

16、 掘进工作面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汇报矿调度室,查明原因,并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17、 工作面必须安排专职瓦斯检查工,经常检查工作面的瓦斯情况;瓦斯浓度超过规定时,瓦斯检查工立即责令现场人员停至工作,切断超限区域内电气设备电源,并将人员撤到安全地点。

18、 掘进工作面施工时,迎头必须悬挂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瓦斯浓度超过0.8%时,立即停止作业。

19、 通风区必须安排瓦斯检查工对掘进工作面的瓦斯每班进行至少3次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并采取处理措施。

20、 当工作面前方遇有地质构造时,地测人员应提前30m向相关单位下达地质预报。

21、 过地质构造带管理

(1) 地质人员应经常深入井下,了解工作面的地质变化情况,及时分析、总结、修正地质资料。

(2) 施工单位班组长、区队长、瓦检工、安监员要密切注意地质构造,当顶板、底板、煤层发生异常变化时,要及时向矿调度室、地测人员汇报。矿调度室通知有关单位部门及人员进行现场认证签字,制定针对性措施,确保过地质构造期间的安全。

(3) 监控工区要实行不间断的瓦斯监测,发现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异常以及瓦斯浓度达到0.8%时,要立即断电,并汇报矿调度室,查明原因。

(4) 过地质构造带时,施工单位必须及时编制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加强顶板管理,防止大面积片帮、冒顶,引起瓦斯超限。

22、巷道贯通和过异常区必须重新编制专门的针对性措施。

二、防尘管理

1、掘进队每天必须设专人对整个掘进巷道冲洗一次。各转载点喷雾齐全、正常使用,并及时清除浮煤。通风区在距工作面50m范围内安设3道净化水幕,掘进时正常开启,保证水压不小于4mpa。

2、通风区必须在掘进巷道内安设一组隔爆水棚,第一列水棚距工作面60-200m,水量不小于200l/㎡,棚间距1.2-3m,安设后要经常加水、维护、确保水量充足。

3、通风区应定期采集各作业工序粉尘样品测定,并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定期进行游离sio2含量测定。当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大于10%时,总粉尘浓度不得超过2mg/m,当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小于10%时,总粉尘浓度不得超过10 mg/m,呼吸性粉尘浓度符合规定。

4、加强个人防护,进入工作面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防尘口罩。

三、防火管理

1、工作面严禁存放柴油等易燃物品,擦洗设备的面纱、布头等用后必须装入铁通内密封,回收至地面,严禁随意丢放。工作面所剩各种油脂物质均必须密闭回收至地面,严禁随地泼洒。

2、掘进过程中如发生冒顶,除需要架木剁或采取其他管理措施外,施工单位在冒顶区下方做好标记,并书面通知通风区及有关单位做好防灭火工作。通风区应立即预设观察孔和措施孔,并设专人检查冒落孔洞内气体及温度情况,发现异常,立即汇报处理。通风区应对发现一氧化碳或高温点的区域实行注水降温、注凝胶充填等措施,防止高冒区自然发火。

3、工作面采用带式输送机运输时,应选用阻燃性输送带,并采取措施防止输送带跑偏、满仓长时间摩擦发火。

4、任何人发现火灾时,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汇报矿调度室。矿调度室在接到井下火灾报告后,应立即按《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通知有关人员组织抢救灾区人员和实施灭火工作。矿值班调度和现场的区队长、班组长将所有可能受火灾威胁的人员及时撤至安全地点,并组织人员利用一切工具、器材进行直接灭火。

5、电气设备着火时,应先切断电源,在切断电源之前,只准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油脂着火时,禁止直接用水灭火,必须使用黄沙或干粉灭火器灭火。

6、在抢救人员和灭火过程中,矿值班调度室必须指派专人检查瓦斯、一氧化碳、煤尘、其他有害气体和风向、风量的变化,同时必须采取防止瓦斯、煤尘爆炸和人员中毒的安全措施。

第三节顶板

1、敲帮问顶制度

必须坚持敲帮问顶制度,严禁空顶作业,每次进入工作面前,班长或跟班队长必须对工作面顶底板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入内,打顶部锚杆眼前,必须由有经验的老工人站在安全的地点用长柄工具找尽危岩、浮矸。

2、锚杆眼施工符合下列要求:

(1)锚杆眼必须按作业规程规定的间排距施工,锚杆至迎头的间排距必须小于锚杆的设计排距。

(2)打眼前必须敲帮问顶,撬掉活矸,对有可能发生冒落的位置附近,施工眼前必须进行临时支护再打眼,钻眼时应按事先确定的眼位标志处钻进,钻完后将眼内的岩粉和积水吹洗干净。

(3)锚杆眼应做到当班眼当班锚,施工一个眼锚一个眼。

(4)锚杆眼必须按规定角度施工眼,不得沿顺层面、裂缝施工眼。

(5)使用树脂锚杆应用防护手套,避免与皮肤接触。破损的药卷应及时处理,严禁树脂药卷接触明火。

(6)对使用的锚杆下井前应进行抽样检查,质量是否符合规定,长短、直径大小是否符合设计。

3、施工人员经过培训,熟悉锚杆钻机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并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4、顶部锚杆眼或安装锚杆时,必须在有临时支护的地方下进行,严禁空顶作业。

5、用¢27mm的钻头及配套钎杆打眼。

6、锚杆药的搅拌时间为20-30s,锚索药卷的搅拌时间为30-40s。

7、锚网钢带必须紧贴岩面,未接触部分必须垫实。

8、张拉锚索时,千斤顶下方45°范围内严禁站人。

9、安装锚杆锚索时,药卷必须送到孔底方可搅拌。

10、如有失效报废锚杆、锚索、必须及时补充。

11、严禁使用过期作废的锚杆药,严禁少装药或使用不合格的锚杆。

12、帮部可滞后2-3排进行支护,锚索可滞后2排进行支护,如果顶板破碎,锚杆锚索必须紧跟迎头,进行超前支护。

13、锚杆螺丝必须上紧,扭矩力不小于100n.m,并派专人对锚杆进行二次紧固。

14、当掉顶高度小于200mm、宽度小于400mm时,应采用钢带与金属网之间加各种木垫板,保证钢带与顶板接上劲;当顶板掉顶高度大于200mm、宽度大于400mm时,应将钢带顶弯贴紧顶板。

15、施工期间不得使用顶板锚杆、锚索起吊重物。

16、经常观察巷道的变化情况,如有损坏严重的地方及时加强支护。

17、金属网必须拉直绷紧。

18、顶部锚索托盘必须使用10#铁丝系在顶部金属网上。

19、工作面要配备足够的合金钢钻头。

20、地质部门要及时提供顶、底板岩性资料,以便及时修改支护设计方案。

21、锚杆支护监测:

(1)锚固力监测。锚索网喷联合支护形式,锚固方式为端头锚固,锚杆锚固力不小于50kn,锚索锚固力不小于150 kn,对锚杆的锚固力检测工作实行施工单位自检,职能部门每月组织专人进行抽检。对锚固力不合格的锚杆、锚索应立即补打,确保锚杆支护质量。

(2)巷道顶板离层监测。每隔100m安装一个顶板离层指示仪。离层指示仪应安设在巷道中部,其深基点应固定在锚杆上方教稳定的岩层中,浅基点应固定在锚杆端部位置。

(3)巷道顶底板、两帮相对移近量监测。每隔200m设置一处巷道顶底板和两帮相对移近量监测点。

(4)锚杆、锚索载荷监测。在巷道内设置2处锚杆、锚索载荷监测站,间距300-400m,进行全断面支护载荷监测。

(5)日常观测。各监测站由技术科指导生产单位安设,施工单位落实专人负责,新安设观测站每天进行一次观测,以后每周进行一次观测,观测数据及时上报技术科,由技术科及时统计、分析,形成报表,报送有关领导、职能部门及生产单位,以便掌握工程情况,并优化设计方案,确保安全生产。

(6)根据观测信息反馈情况,巷道各观测站数量可以适当减少。

(7)施工单位必须落实专人监护巷道支护状况,发现断锚、断索、围岩异常等现象,要及时汇报技术科、调度室以及有关领导,以便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安全。

(8)当地质条件变化时,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立即修改支护参数或改变支护形式。

22、巷道过断层、破碎带或遇地质构造时的顶板管理。

(1)地测人员必须在异常带前30m,下达通知单。

(2)巷道过断层、破碎带或其他地质构造带时应重新编制专门安全技术措施。

(3)过断层、破碎带或其他地质异常带时,加强顶板管理,锚网支护巷道应套架棚来加固顶板;加强通风瓦斯检测;采取必要的放透水措施。

第四节防治水

1、排水管路布置:掘进巷道内布置一路3寸专用排水管,用于将水最终排至水仓。

2、掘进期间,加强水文地质调查,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发现有出水预兆时及时停止掘进,并采取措施探放水体。

3、掘进工作面应根据该面最大涌水量配备排水设备,确保排水系统畅通且能正常运行。

4、排水管路的联接及管路的日常维护、闸阀的清理和更换要及时。

5、各排水点要有2台泵交替使用,并有1台完好备用泵,所有排水泵用软管与主排水管路连通,连通处设闸阀。

6、水泵司机现场交接班,每班交接班前必须对所负责的排水系统巡视一遍,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以便组织有关单位迅速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7、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

8、发现异常征兆时,必须采取处理措施,施工中发现有透水征兆,如工作面出现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发现雾气、水叫、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发现淋水、水色发浑有嗅味等异状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报告调度室,如情况危急,必须撤出所有受威胁地点的人员。

第五节机电

1、认真管理好各种机电设备,检修制度化,维护正常化。

2、机掘巷道带式输送机铺设要平、稳、直,上下托辊齐全,输送机不跑偏,且保证安全。

3、严禁电器失爆、严禁带电检修、搬迁电器设备(含电缆),检修或搬运前必须切断电源,并用同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验电,开关打到停止位置并加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的停电牌。

4、井下漏电保护风电瓦斯电闭锁、煤电钻及照明综合保护装置必须专人负责检修,确保其可靠。

5、井下供电应做到“三无”(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四有”(有过流和漏电保护装置、有螺钉和弹簧垫、有密封圈和挡板、有接地装置),“两齐”(电缆悬挂整齐,设备硐室清洁整齐),“三全”(防护装置全、绝缘用具全、图纸资料全),“三坚持”(坚持使用检漏续电器、坚持使用煤电钻、照明和信号综合保护装置、坚持使用瓦斯电和风电闭锁)。

6、各类司机和机电工持证上岗。

7、“五小”设备上板,电气设备上架。

8、严禁人员乘坐带式输送机、刮板输送机。严禁无安全措施使用带式输送机,刮板输送机运送材料。

9、严禁机电人员违章作业,严禁非电工人员打开各种电气开关违章作业。

10、井下电缆必须吊挂整齐,消灭脱钩、铁丝吊挂、埋压现象,杜绝电缆冷接头。

11、井下任何人员严禁在井下私自拆卸矿灯。

12、施工单位要加强机电设备预防性检修,认真落实检修责任,按计划检修到位,保证机电设备正常运行。

13、杜绝带式输送机、刮板输送机埋压现象,机头、机尾要清理干净,确保机电设备可靠运行。

14、保证机电设备、备件的可靠供应,减少事故时间。

第六节灾害预防

一、防治瓦斯与煤突出措施

1、地质人员应经常深入井下,了解工作面的地质变化情况,掌握掘进过程中遇构造情况,及时分析、总结、修正地质资料。

2、生产单位班组长、队长、瓦检工、安检员要密切注意地质构造变化,当顶板、底板、煤层发生异常变化时,要及时向矿调度室、地测科汇报。矿调度室要通知有关单位及人员进行现场签字,制定针对性措施,确保过地质构造期间安全。

3、严格执行“四位一体”的综合防治措施。

4、监控区要实行不间断的瓦斯监测,发现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异常以及瓦斯浓度达到0.8%时,要立即断电,并汇报矿调度室,查明原因。

5、过地质构造异常带时,施工单位必须及时编制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加强顶板管理,防止大面积片帮、冒顶、引起瓦斯超限。

6、通风区要加强对工作面的通风管理,确保通风系统稳定可靠,局部通风机严禁发生循环风。

7、掘进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切断电源,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当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回风瓦斯达到1%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电气设备及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范围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切断电源,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8、掘进工作面及其回风巷道内体积大于0.5m的空间,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时,其附近20m范围内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9、工作面必须安排专职瓦斯检查工,经常检查工作面的瓦斯情况。瓦斯浓度超过规定时,瓦斯检查工立即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切断超限区域内电器设备电源,并将人员撤到安全地点。

10、当工作面前方遇地质构造,地测人员应提前30m向相关单位下地质预报。

二、防火灾措施

1、本工作面煤层有自然发火危险性,通风放炮时要经常检查巷道内的co、co2气体浓度及温度情况。发现异常,必须及时汇报矿总工程师。

2、带式输送机应采用阻燃性输送带,并采用防止输送带跑偏、满仓停机措施,以防止长时间摩擦输送带起火。

3、工作面严禁存放煤油、柴油等易燃物品,擦洗设备的棉纱、布头用后必须装入铁桶回收到地面,禁止随意丢放。

4、电气设备必须有过载、短路保护装置。电气设备着火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再进行灭火。未切断电源前,只允许用不导电的材料进行灭火。油脂着火时用干粉灭火器或黄沙灭火,不得直接用水灭火。

5、工作面发现火灾时,作业人员应视火灾的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室。矿调度室在接到火灾报告后,应立即按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要求,通知有关人员组织抢救灾区人员和实施灭火工作。抢救人员在灭火过程中,必须指定专人检查瓦斯、一氧化碳及其他有害气体情况,当瓦斯浓度达到1.5%或一氧化碳浓度达到0.0024%时,必须立即从现场撤离灭火人员。然后由专业人员实施灭人。

6、安全监控系统除设ch4探头外,还要按作业规程规定安设co探头,并保证探头准确、灵敏、可靠。

三、防水灾措施

1、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方针。

2、发现异常征兆时,必须采取处理措施。施工中发现有透水征兆,如工作面出现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发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发现淋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异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报告矿调度室,如情况危急,必须撤出所有受威胁地点的人员。

3、地质部门加强地质预测预报,发现地质异常,及时、准确地通知施工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提前做好防范措施。

第七节其他

1、使用风动锚杆钻机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钻孔前,必须确保顶板与两帮围岩稳定。

(2)钻孔时,不准用戴手套的手去试握钻机。

(3)开眼位时,应扶稳锚杆钻机,要精力集中。

(4)锚杆钻机回落时,手不要扶在气腿上,以防伤手。

(5)钻机加载或卸载时,会出现反扭矩,要合理把持摇把或把手,取得平衡,同时操作者要合理站位。

2、施工巷道内设置施工图版,施工图版要表明巷道平面图、断面图、施工技术参数、避灾路线图及文字说明。

3、巷道内保持无杂物、无淤泥、无积水,水沟距工作面不大于10m,杂物、淤泥随时清理,材料码放整齐,保持巷道整洁和行人、运料畅通,坚持文明生产。

4、施工巷道内无片帮、保持巷道支护完好的规定,要经常检查工作面后方支护情况,发现片帮冒顶处要及时处理。

5、其它未尽之处,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操作规程》《主斜井机尾联络巷施工作业规程》及有关文件贯彻执行。

第13篇 加强一通三防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瓦斯事故一直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点。为了认真吸取教训,严防重大瓦斯事故,使我矿安全状况有根本的好转,实现矿井安全生产,必须建立“一通三防”管理体系。为此我矿建立以工程师为主的“一通三防”管理体系并采取以下安全技术措施:

(一)通风系统合理化。

1、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生产水平和采区都必须布置独立回风巷,实行分区独立通风。

2、矿井开拓新水平,新采区的回风,必须引入总回风主要回风巷中。

3、采煤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都应采用独立通风,严禁串联通风。

4、加强各通风设施的安全管理,保证矿井所需的有效风量。

5、改变一个采区的通风系统时,必须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6、新井投产前必须进行一次矿井通风阻力测定。以后每3年至少进行一次。

7、合理设计井巷断面及其连接形式,以减少通风阻力。矿井总进风流,总回风流通过能力应基本相等,通风巷道断面必须满足通风需要,尤其是回风系统的巷道断面要规整,支护良好。主要回风巷要消灭爬行巷道。

回采工作面上、下出口及动压区通风断面要保持设计断面的70%以上。

(二)瓦斯防治安全技术措施

1、防止瓦斯积聚

(1)矿井通风系统必须是一个安全的、可靠的、完整的、独立的通风系统。

(2)通风机工作方法采用抽出式。

(3)主要通风机、局部通风机等通风设备、设施和通风构筑物要按标准安装好、构筑好、维护好、确保其有效性。

(4)回采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采用独立通风,严禁串联通风。

(5)在生产过程中,连同采空区的巷道应做到随采随闭,杜绝漏风,采区结束后,至多不超过一个月必须把所有通向采空区的巷道封闭起来。

(6)建立测风制度,每10天进行一次全面测风,对采掘工作面和其它用风地点,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测风,将每次测风结果记录并写在测风地点的记录牌上,并根据测风结果调节风量。

(7)贯通巷道要编制专门安全措施,两巷道贯通20米前,停止一个工作面作业,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贯通时,由专人在现场统一指挥,停掘的工作面保持正常通风,设置栅栏及警标,经常检查风筒的完好状况和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立即处理。掘进的工作面每次爆破前,派专人和瓦检员共同到停掘的工作面检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先停止在掘进工作面的工作,然后处理瓦斯,只有在2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1.0%以下时,掘进的工作面方可爆破。每次爆破前2个工作面入口处派专人警戒。贯通后,停止采区内的一切工作,立即调整通风系统,待风流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

(8)局部通风机由专人负责管理,保证正常运转;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安装在进风巷道中,并距掘进巷道回风口不得小于10米;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到回风口间的巷道中最低风速大于0.15米;风筒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局部通风机要有可靠供电;严禁使用1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2个以上(含2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局部通风机不得随意停风,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要撤出人员和切断电源。

(9)矿井必须有可靠的双回路供电,一路断电即合上另一路开关,以保证井下供电的连续性,实现双风机双电源。

(10)井下通风设施要保持完好,要有专人检查和维修。井下通风设施的施工质量要满足有关规定和要求。

2、及时安全地处理积聚瓦斯

(1)从采掘工作、生产管理上采取措施,防止瓦斯积聚。当发生瓦斯积聚时,必须立即撤除人员进行安全地处理,不留任何隐患。

(2)加大瓦斯积聚地点的风速和风量,冲淡瓦斯到允许浓度后排到回风流中。

(3)切实加强瓦斯抽排放、巷道贯通和盲巷管理工作。瓦斯排放采用逐段排放法,严格控制排出的瓦斯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1.5%,且回风系统内停电撤人。井下盲巷和临时停风地点设置密闭和栅栏,定期检测瓦斯和氧气浓度,并严禁任何人违章进入,悬挂警示牌。如果风排不能有效降低瓦斯浓度,将利用矿井的瓦斯抽放系统进行瓦斯抽放并达到预定效果。

(4)局部通风机恢复通风前,首先检查瓦斯,当在局部通风机及开关附近10米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且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1.0%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

(5)回风井中瓦斯浓度超过0.75%时,查明原因,进行处理;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采掘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0%时,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停止用电钻打眼;爆破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严禁爆破;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巷道内,体积大于0.5m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0%时,附近20米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对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被切断电源或因停电、检修等原因而断电的电器设备,当附近20米内瓦斯浓度降到1.0%以下时,方可通电开动。

(6)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停风区要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并向矿调度室报告;停工区瓦斯浓度达到3%,不能立即处理时,在24小时内予以封闭;停风区恢复通风、排放瓦斯和送电时,要有安全措施。

(7)开启密闭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并报主管部门同意审批,要由专职救护队员打开密闭。

3、加强瓦斯检查

(1)瓦检员、安全员、测风员必须经过县以上煤炭管理部门的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2)建立矿井安全监测系统,按照规程要求,在采掘工作面配备瓦斯探头、瓦斯断电仪和悬挂便携式瓦斯仪。

(3)配备足够数量的通风安全检测仪表,仪表必须由国家授权的安全仪表计量检验单位进行检验。

(4)矿长、矿总工程师、爆破工、采掘队长、通风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瓦斯检查工必须携带光学甲烷检测仪。安全监测工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

(5)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设置地点、有人员作业的地点都应纳入检查范围。

(6)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浓度检查次数为每班至少3次;有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和瓦斯涌出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设专人经常检查,并安设甲烷断电仪。

(7)瓦斯检查人员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班报。每次检查结果必须记入瓦斯检查班报手册和检查地点的记录牌上,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瓦斯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有关条文的规定时,瓦斯检查人员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点。

(8)井下停风地点栅栏外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每班至少检查1次,档风墙外的瓦斯浓度每周至少检查1次。

(9)其它瓦斯检查地点和次数按《煤矿安全规程》第149条执行。

(10)通风值班人员必须审阅瓦斯班报,掌握瓦斯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矿调度室汇报。通风瓦斯日报必须送矿长、矿总工程师审查并签字。

4、分源治理瓦斯

(1)采空区要及时封闭,随采煤工作面的推进逐个封闭通至采空区的连通巷道。

(2)及时处理掘进区局部冒顶积存的瓦斯,可在支架顶梁处安设导风板冲淡瓦斯或用充填黄土的方法处理。

(3)掘进工作面随着巷道的延长,风筒应及时加接,保证压入式风筒出风口距迎头的距离应小于或等于压入式通风的有效射程,风筒离掘进工作面迎头距离,一般不大于5米。

(4)安全处理工作面两端隅角附近的瓦斯,在工作面上隅角附近设置木板隔墙或帆布风障、风帘,迫使一部分风流流经上隅角,将积存瓦斯冲淡,排出。

(5)要控制首采面产量,加强上隅角瓦斯管理,防止邻近层瓦斯涌出,造成上隅角和回风顺槽瓦斯超限。

(6)安全及时地处理顶板附近瓦斯层状积聚,保证回采工作面的设计风速,使瓦斯与风流能充分地流混合,冲淡及排除。

(7)对采空区上隅角和掘进巷道应根据矿井瓦斯涌出量进行瓦斯抽放工作,保证风排能降低瓦斯浓度到规定要求以下。

5防止瓦斯引爆

1)防止一般及电气火源措施

(1)矿井实行入井检身制度,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下井,严禁穿着化纤衣服。

(2)井下电话选用本质安全型电话,并使用矿用电话电缆。

(3)普通型携带式电气测量仪表,只准在瓦斯浓度小于1%以下的地点使用,并实时检测使用环境的的瓦斯浓度。

(4)井下(非煤层中)需要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时,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措施,严禁在煤层中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

(5)井下严格禁止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

(6)井口房及通风机房周围20米内禁止使用明火。

(7)井下电气设备的选用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包括电线、电缆);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工作,要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

(8)井下供电做到: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有过电流和漏电保护,有接地装置;电缆悬挂整齐,设备峒室清洁整齐。

(9)掘进工作面实行“三专两闭锁”(专电源、专变压器就、专开关、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和“综保”掘进配套设备。

(10)防止机械摩擦火花和冲击火花的生产,采取安设过热保护装置、使用难引火性合金工具(如使用铵铜合金工具等)等措施。

(11)应采用抗静电、阻燃的聚合材料制品,其内、外两层表面电阻都必须不大于3×108q,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此值。

(12)井下电气设备严禁失爆,电气设备入井前严格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才可入井。

(13)井下电缆必须是经检验合格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阻燃电缆,电缆的安设合格,并防止有硬件 物品碰穿,以及注意电缆的受潮、老化等。

(14)要消灭“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电缆要悬挂整齐。井下防爆电气设备要及时检查维修,保持完好。严禁使用明闸开关。

2)防止放炮火源措施

(1)采、掘工作面都必须使用取得产品许可证的三级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雷管。使用矿许用毫秒电雷管时,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毫秒。

(2)采、掘工作面用毫秒爆破。在掘进工作面必须全断面一次起爆,在采煤工作面每组装药必须一次起爆,并严禁使用2台放炮器同时进行放炮。

(3)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粘土炮泥封实。

(4)炮眼封泥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它可燃性材料。无炮泥或不实的炮眼,严禁放炮。

(5)炮眼内发现异常情况,如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透老空等情况时,不准装药放炮。

(6)放炮母线、连接线和电雷管脚线必须相互扭紧并悬挂,不得同轨道、金属管、钢丝绳、刮板输送机等导电体相接触。严禁使用固定放炮母线(每次放炮时铺设)。

(7)在放炮地点20米内,有矿车、未清除的煤、矸或其它物体阻塞巷道1/3以上时,不准装药放炮。

(8)处理瞎炮(包括残炮)必须在班组长直接指导下进行,并按规程要求处理,瞎炮应在当班处理完毕。如果当班未处理完毕,放炮员必须同下一班放炮员在现场交接清楚。

(9)放炮时,采用正向起爆。

(10)放炮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查”(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和“三人连锁放炮”(放炮员、班组长、瓦检员)制度。严禁采用糊炮、明火炮和一次装药多次放炮。

(11)爆破由专职爆破工担任。

(12)爆破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严禁装药、放炮。

3)防止雷电入井的措施

(1)井口安设消雷器,消雷器的接地体距井口管、轨、线接地网相互间距在20米以上。

(2)所有伸出井口的钢管及钢轨均采用铸型尼龙材料进行两出相互间距为100米的绝缘隔离,每段铸型尼龙材料长度为1米,对地绝缘电阻在150mq左右。

(3)所有伸出井口的钢管、钢轨和电缆的装铅皮在入井处均接地,接地引入线均采用截面积为50㎜的橡套电缆,引出井口的接地体相互间距在20米以上,接地电阻不得大于2q。

(4)通讯线路在入井口出装设一组熔断器和避雷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q。

(5)所有伸向密闭区的钢管、钢轨和电缆等必须撤出或撤出密闭处的钢管、钢轨和电缆等,密闭内外不得有导体连接,相距20米以上,否则不得密闭。

4)矿灯的管理和使用安全措施

(1)矿井完好的矿灯总数,至少应比经常用的总人数多10%。

(2)矿灯集中统一管理。每盏矿灯必须编号,经常使用矿灯的人员必须专人专灯。

(3)矿灯应保持完好,亮度不够、电线破损、灯锁失效、灯头密封不严就、灯头圈松动、玻璃破裂等情况时,严禁发放。

(4)严禁使用矿灯人员拆开、敲打、撞击矿灯。人员出井后(地面领用矿灯人员,在下班后),必须立即将矿灯交入灯房。

(5)在每次换班2h内,灯房人员必须把没有还灯人员的名单报告矿调度室。

6、加强瓦斯监测监控

矿井安全与生产监测监控设备选用kj70型煤矿综合监控装置。

矿井监测设备主要设置在回采工作面、掘进工作面、回风巷、矿井主要机电设备硐室、井下水仓、井下变电所、压风机房、通风机房、主要通风机的风硐。

7、隔爆措施

1)矿井采用隔爆水袋隔爆

2)在1103工作面回风巷、运输巷,掘进工作面、运输大巷每隔200米各设一组集中式隔爆水棚。

3)水袋内盛满水置于距顶板100-150㎜处,距离轨面不小于1.8m。

4)水棚间距为1.2~1.5m。

5)水棚设置总长度为30m-35m,应布置在直线巷道内,距交岔口、转弯点、变坡点不得小于50m。

6)在回采工作面的运输顺槽和回风顺槽中、煤层中掘进工作面设置水棚,距回采工作面、掘进工作面40m-150m。

7)水质要符合规程规定,水袋内水中混入5%的粉尘后,应立即换水。

8)水棚内有足够的水量,水量应保证40l;水棚组的总用水量按巷道断面积计算,一般不得小于400l/㎡。

9)水棚每周检查一次。

第14篇 采面加强夏季顶板管理 安全技术措施

一、概述

夏季来临,空气潮湿对顶板影响较大,是顶板片帮、冒顶事故的高峰季节,也是安全生产中最危险的季节,为保证安全,特制定本措施,并严格贯彻落实。

二、技术措施

1、在工作面机巷或风巷顶板完好及不淋水地点备足大板、圆木、竹笆、小棍、单体柱等支护材料,保证发生顶板事故时有充足的备用支护材料。

2、泵站压力必须达到30mpa,保证支架初撑力不低于泵站压力的80%,加强支架2次补液。

3、工作面采用依次顺序逐机移架方式。推溜滞后采煤机15m距离,割煤后及时伸开支架护帮板。顶板破碎或离层时超前移架,并采用带压擦顶移架的方法进行(顶梁约离顶板50mm-100mm),采用“少降快移”方法及时支护新暴露的顶板,严禁反复支撑顶板,尽量一次移架到位,减少空顶时间。移架后,升柱同时调整平衡千斤顶,平衡千斤顶明柱保持在300mm~400mm之间,使顶梁与顶板平行支设,保证顶梁接顶严实,升架时间不低于15s,保证支架初撑力达到要求。

4、根据采面采高情况及时伸缩加长段,使支架立柱明柱高度保持在400mm~800mm之间。

5、当顶板破碎时,控制采煤机速度,容易片帮和顶板破碎地段采煤机割煤速度不超过2m/min,顶板破碎地段采煤机不得停留时间过长。

6、端面距超过340mm要打探板维护,维护时从上向下逐架进行。使用圆木或半圆木一端探入支架顶梁不低于0.3m,另一端探入煤墙不低于0.2m托住顶板,并用大板、竹笆等物料将顶板刹严背实,并用支架顶梁和护帮板将木梁升紧。

7、当端面距超过500mm时需架棚维护;根据煤墙片帮和顶板破碎情况,先施工梁窝和柱窝,然后使用圆木探入支架顶梁0.3m以上,另一端探入煤墙顶板0.3m以上,并在圆木的煤墙侧打设单体柱,将支架和护帮板升紧,架棚子必须从采面上端顶板完好处依次向下,架好一棚再进行下一棚,严禁同一地段多处同时进行。打设的单体柱距挡煤板距离不能低于3.0m,并打设在硬底上,保证迎山有力,栓好防倒绳。

8、处理掉顶措施

(1)刹顶之前,必须仔细观察掉顶范围的顶板情况,等顶板完全稳定以后,利用长把工具将活矸危岩处理以后,从采面自上而下、由顶板完好处向掉顶处逐架进行,刹顶时必须清理好退路。首先按照0.8~1m的间距使用圆木打设走向探梁,圆木一端探入支架顶梁300mm以上,另一端探入煤墙或完整顶板0.3m以上托住顶板,并使用单体柱贴紧煤墙并预紧,然后沿倾斜方向用大板刹顶,并配合小板和竹笆将顶板背实。

(2)伸出护帮板托住探梁,将单体柱预紧后再采用远距离供液的方式将单体柱升紧,并栓好防倒绳,保证单体柱迎山有力。

(3)若掉顶处片帮宽度超过2.5m时,则架设一梁两柱走向棚。

9、加强机、风两巷巷道维修及落底,保证巷道高度不低于1.8m。对于机、风两巷顶板破碎、离层和淋水处要用工字钢配合单体住打设一梁三柱走向棚子,空顶及顶板破碎处用大板等物料刹严背实,保证迎山有力,做好防倒措施,底板松软地段要在单体住下垫柱鞋。

(二)、安全措施

加强机、风两巷隐患排查,对于顶板破碎松动处要及时支护,一旦有活矸和危岩,必须立即进行处理。处理时,设专人观山,并选好退路,保证所处理的岩石下方无电器设备,由有经验的工人,拿长把工具进行处理,处理时要从外往内进行,严防危岩随钢钎滑下砸伤手脚,保证安全。

加强采面工程质量管理,做到不挤架、不咬架、不倒架,相邻支架不能有明显错差(不超过顶梁侧护帮板高度2/3),架间空隙不超过200mm。

3、加强机电设备检修力度,保证液压系统完好,支架无窜液、漏液现象,运输机活环、链子、齿轨、哑铃无损坏;采面信号、各种开关、按钮、闭溜装置灵活可靠;电气无失爆现象。

4、在割煤过程中,采煤机司机要注意观察顶板情况,若出现片帮、掉顶危险时,必须停机处理,待处理好确认安全后方可割煤,严禁出现顶板事故。

5、人员进入煤墙侧作业前,要打开护帮板护帮,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处理。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和专人观山制度,及时处理掉活矸和松动的煤(岩)体,不能处理时必须及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

6、采面进行维护时要将采煤机和输送机停电闭锁,并关闭作业地点前后5架支架截止阀,严禁进行推溜和拉架等对需维护段的煤墙和顶板有扰动的作业。

7、支护完顶板后所剩余的大板、单体柱等支护材料必须清理干净,严禁杂物留在溜槽内或煤墙侧。

8、加强管理人员动态检查、巡查,排查发现的隐患必须及时安排人员进行处理。

9、抓好班组劳动组织和安全不放心人的排查工作,对于精神不佳的“危险人”,禁止其下井,加强井下安全管理。

10、其他未尽事项严格按照“三大规程”及相关措施规定执行。

第15篇 进风巷加强支护安全技术措施

第一章、工程概况

由于13306进风顺槽受11104工作面采动影响,现导致13306进风顺槽部分地段顶板下沉、底板鼓起且两帮出现片帮现象。经矿领导研究决定,现对13306进风顺槽破坏严重段进行加强支护,支护方式采用补打顶锚索,采帮补打帮锚杆和帮锚索。为明确相关事宜,确保施工顺利进行,特制定此安全技术措施。

第二章、组织措施

施工队组:机掘一队

施工负责人:马彦平

施工组织:

1、此项工程开工由生产技术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现场跟定,并制定施工方案。

2、坚持工长负责制,实行交接班制度。

3、跟班队干、工长等负责人要遵章指挥,保证各项措施落实到现场。

4、当作业现场出现特殊情况,如:瓦斯异常涌出、顶板大面积来压、透水等事故预兆时,跟班队干等负责人要立即撤出人员到安全地点,清点人数,汇报调度,听候指挥。

5、本措施由队长(书记)负责组织贯彻学习并签名,未学习者不得从事作业。

第三章、施工工艺

1、施工范围

补打顶锚索:13306进风顺槽从巷道里程牌400米至700米之间,共计300米。

补打帮锚杆、锚索:13306进风顺槽两帮从巷道里程牌700米至800米之间,共计100米。

2、施工方法及要求

在13306进风顺槽的施工范围内,补打顶锚索。锚索托梁布置在原钢带第一、二眼正中和第四、五眼正中,每根托梁要挂住两片钢带且垂直于钢带。要求外露长度150-250mm,顶锚索预紧力达到250kn 即50mpa。(附:13306进风顺槽顶板补打锚索示意图)

在13306进风顺槽的施工范围内,补打帮锚杆、帮锚索并挂金属网。帮锚杆补打四排,第一排距顶板300mm,第四排距底板500mm,其余间距均匀布置,排距1000mm。要求锚杆伸出螺帽外的长度以10-40mm为合格,锚固力不少于50 kn,扭力矩不小于120n·m。帮锚索打在现补帮锚杆第二排与第三排的几何中心,5米一根,外露长度150-200mm,预紧力达到160kn 即43mpa。(附:13306进风顺槽采帮加强支护示意图)

联网均采用14#铅丝双股拧紧不少于3圈,联网时要求网边搭接100mm,每隔200mm联网一道,均匀布置联网道数,必须使用专用联网勾。

3、支护材料规格

顶锚索:21.6×12000mm

顶锚索锚具:km22-1

顶锚索药卷:msck23120(每孔一卷)

顶锚索垫片:100×100×10mm

顶锚索托梁:l=1800mm  14#槽钢 布置两个锚索孔,孔距1400mm 孔径25mm

帮锚杆:18×2000mm

帮锚杆药卷:msck2360(每孔一卷)

帮锚杆垫片:200×200×8mm

帮锚索:17.8×5200mm

帮锚索药卷:msck23100(每孔一卷)

帮锚索垫片: l=400  14#槽钢  孔径25mm

帮锚索锁具:km18-1

第四章、安全技术措施

1、每次进入工作地点,跟班队长、工长、安检员必须由外向里逐米逐段对沿途顺槽内巷道的支护、联网、顶帮等情况进行全面详细检查,发现压力较大下沉变形严重地段要及时进行处理,对联网破裂处采取补联网,确定无误后方可进行施工。

2、施工过程中,必须有一名有经验的老工人监护顶板情况,发现险情,及时撤出人员,待险情处理后,方准恢复施工。

3、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及时处理顶帮活矸危岩,处理时,要有两名有经验的老工人配套进行,一人站在安全支护下用长柄工具处理,一人监护顶板情况,并始终确保退路畅通。

4、所有施工人员必须在安全可靠的支护下进行维护作业,严禁在顶板和两帮险情未处理的情况下进行施工。

5、在进行补打帮锚杆时,首先要对原巷道施工范围内的网包进行处理,网包处理时不得少于三人,专人指挥,一人观察顶帮支护情况,一人手持长柄工具进行处理。并且对施工范围巷道内的管路、开关、皮带等进行妥善保护。加挂金属网时要与原巷道的顶网搭接,覆盖在原帮网上。

6、钻机操作安全措施

(1)、打眼前,检查所有的控制开关是否处于关闭位置,检查油雾器的构造状态,确保油雾器充满良好的润滑油。检查风管、水管是否够长,是否连接到各自的接头并确认连接牢固。压缩空气进气管和高压管联接钻机以前要清理干净,吹管时不要对着人,确保快速接头和风、水管路的清洁。防止脏物进入钻机,影响钻机的正常工作,风、水管路要使用过滤器。

(2)、钻机旋转时不得用手触摸旋转的钻机、钻杆,操作者严禁戴手套,衣袖要扎好,以防绞伤。

(3)、钻机钻孔时,推力不能太大,否则会造成卡钻或损坏钻头。

(4)、当钻机收缩时,手不要握在气腿上,否则会挤伤手。

(5)、打眼时,钻杆钻机要保持成一直线,发现钻杆弯曲,及时更换,不透气的钻杆严禁使用,严禁打干眼。

(6)、钻眼时除钻眼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靠近钻机。

(7)、钻眼工作人员要掌握好眼位、角度和深度,并由专人观察顶板。

(8)、钻完眼后,拆换下的钻杆要平放好,以防煤粉堵塞水孔。

(9)、锚注锚索时,当钻机满载突然停机时,将产生较大的反扭矩,使操作臂向左摆动,操作者应有正确的站立位置,并扶稳操作臂,缓慢转动钻机直至反扭矩全部消失。

(10)、使用锚杆钻机或风钻时必须扶稳钻机,发现卡钻时及时停钻,以防钻机反转伤人。

(11)、使用钻机钻眼定位时,必须首先用尖钎在岩面上捅出钻头固定位置,然后开钻打眼,严禁开动钻机手扶钻杆定眼。

(12)、打锚索、锚杆需蹬踩架板时,架设架板必须设专人负责,架板必须支垫平稳、固定牢靠,人员站在架板上施工时必须站稳、扶稳。每次开工前,工长必须检查架板架设是否平稳牢固,有问题必须先处理后,才可开工。

(13)、风管、水管连接处必须使用专用u形卡,不得采用铁丝等其他代替。经常移动的接头要用铁丝把u形卡固定好,并且保证连接牢靠。

(14)、若施工处使用两台锚索钻机同时工作时,在安装锚杆、锚索时必须停止一台钻机工作。撤出其它无关人员,防止甩杆、锚索甩脱伤人。

(15)、若工作地点两部钻机施工时需注意以下几点:

两部钻机的间距保持在1.6米以上,当一部钻机换钻杆时,另一部停止施工。两部钻机的风、水管必须分开,严禁缠绕在一起。当钻机推锚杆、锚索,注锚杆锚索时,钻机与锚杆、锚索眼保持在同一直线,防止发生锚杆、锚索弯曲,发生反弹伤人事故,同时停止另一台钻机施工,撤出无关人员。

(16)、锚杆、锚索钻机使用安全注意事项:

①接装进气、进水接头前,钻机气阀、水阀旋钮必须处于关闭位置。

②操作者应站在钻机摇臂端的外侧。

③钻孔前先空运转,检查马达旋转、气腿升降、水路启闭、全部正常,才能正式投入作业。

④开眼定位时,转速不可过快,气腿推力要调小一些。当钻进孔眼30mm左右时,方可逐步加快转速,加大推力,进入正常钻孔作业。

⑤钻孔到位后,关闭气腿进气,调小出水量,减慢转速,使钻机靠自重平稳地带着钻杆回落。

⑥套钎钻孔时,长钻杆的钻头直径宜稍小于短钻杆所用的钻头直径。

⑦不允许使用弯曲不直的锚杆,即单独将锚杆插入锚杆孔应能转动自如,无卡紧情况。

⑧钻孔时,禁止用戴手套的手去握持钻杆。

⑨钻机回落时,手不要扶在气腿上,以防伤手。

⑩顶钻杆进行拆除时,不能用钻杆敲打进行拆除,必须使用专用扳手拆除。、

(17)、帮锚杆钻机使用安全注意事项:

①进水、进气接头均应牢固连接。

②严禁操作者在钻机工作中触摸,抓持钻杆等旋转部件。

③在钻杆未获得有效支撑前严禁开机。

④进气开关应关闭灵活,否则严禁关机。工作压力为0.4-0.63mpa,严禁超压工作,以防止意外发生。

7、涨拉锚索由两人操作,一人操作风泵,一人操作涨拉千斤顶,千斤顶要与钢绞线保持同一轴线,加压用锚具卡住钢绞线后,方能松手,并用14#铁丝四股拧紧不少于4圈将千斤绑在顶网上,操作人员要避开涨拉油缸的轴线方向,保证施工安全距离不小于5米。

8、涨拉锚索操作顺序:千斤顶穿入钢绞线紧贴锚具→开启风泵→顺时针扳动换向手柄及卸载手柄使千斤顶出缸卡住钢绞线→用铁丝挂好千斤顶人员避开涨拉区→缓慢送液自动锚固达到预紧力→逆时针扳动换向手柄、顺时针扳动卸载手柄加载使千斤顶回缸→千斤顶自动退锚→将换向手柄及卸载手柄复位。

9、工作平台的支设要求

(1)、每次施工作业前,跟班队干、工长等负责人要仔细检查工作平台的稳定性,连接装置是否齐全紧固,钢管、木板是否有裂缝,若发现安全隐患,需排除后方可作业。

(2)、钢管表面应平直光滑,不应有裂缝、结疤、错位、硬弯、压痕和深的划道等现象。螺丝必须紧满扣,出现滑丝的螺栓必须更换。

(3)、平台上的矸石必须及时清理,不可长时间堆放。

(4)、平台搭设位置的底板松软时,必须在立杆处摆放木板。

(5)、平台上的作业人员不得超过3人,且施工人员要精力集中,随时注意顶板、平台的变化,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拆除平台时,严格遵守拆除顺序,由上而下,一步一清,不准上下层同时作业,拆下的钢管等不能抛丢,传接材料的人要与拆架的人错位站立,传接材料时,步调要保持一致,上下施工人员要保持协调。

10、在施工期间,所有工程材料和工具必须放在不影响人员通行的位置,所有人员必须携带自己使用的工具设备至安全位置,不得随意摆放。

11、在补打顶锚索的时候,必须提前在待支护的钢带下方打好三根临时木柱,由当班工长检验合格后方准施工。

12、在施工过程中,要有专人负责,严禁无关人员通过,若必须通过须与负责人进行协商,停止施工。

13、顶板冒顶预兆:

(1)声音预兆:发出鸣炮声,直接顶受压时的碎裂声,点柱的劈裂声等;

(2)直接顶的预兆:顶板裂缝增多、增宽,出现掉渣,同时直接顶下沉量增大,离层现象增大;

(3)煤壁的预兆:顶板来压时,工作面煤壁因受压而片帮且片帮程度严重,有时会发出响声。

如发现有顶板冒顶、下沉等迹象,必须立刻将所有人员撤出工作面并向调度室汇报。

其它未提之处按《煤矿安全规程》、《掘进操作规程》、《13306进、回风顺槽及切巷掘进作业规程》及集团公司和矿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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