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塔吊作业群塔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塔吊在使用前,必须经公司验收合格后,签发塔吊验收合格证使用通知书,方可使用。
2.作业前,检查现场环境,要保证安全作业距离及各种安全条件。
3.检查各传动部分,结构部分的安全和润滑情况。
4.检查各限位装置,安全装置是否灵活可靠。
5.检查钢丝绳的磨损情况,有无损伤,是否要更换。
6.开始操作时,先鸣笛发出警示,提醒注意。
7.司机在作业中要按照信号指挥人员发出的信号、旗语、手势进行操作。如发现信号不清或指挥有误将引起事故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8.群塔作业时,塔与塔之间的高度必须保持2米以上足够的安全距离,低塔起重臂保持与高塔塔身5米以上的距离。
9.低塔顶升加节时,高塔停止作业。高塔顶升,低塔不得在高塔顶升范围内作业。
10.塔机停用必须将吊钩和变幅小车收到规定位置。
11.夜间施工必须有足够的照明,塔吊上要有警示灯。
12.低塔让高塔:低塔在转臂前应先观察高塔运行情况再进行作业。
13.后塔让先塔:在两塔机塔臂交叉区域内运行时,后进入该区域机避让先进入该区域的塔机。
14.运行塔让静塔:在两塔机塔臂蛟叉区域内作业时,进行运转的塔机应避让处于静止状态的塔机。
15.轻车让重车:在两塔机同时运行时,无载荷塔机应主动避让有载荷塔机,塔吊在转臂时,严禁与相邻塔吊在同一地点同时进行吊装作业。
16.起重量必须严格按照原厂规定,不得超载。
17.塔式起重机应按作业条件,依据有关标准,合理选择吊索具。严禁将不同种类或不同型号的索具连在一起使用。
18.不准用吊钩直接吊拉重物,必须用索具或专用器具。
19.细长易散的物品,要捆扎两道以上,并且要有两个吊点;在吊运的过程中,使吊运物品保持水平,不准偏斜,以免重物由于自重或振动等原因从捆扎中抽掉出来发生事故。
20.吊运散碎物品时,要用网、篮、或其它容器盛装,不可用绳索捆扎。
21.吊运体积较大或较长的物体,应在被吊物体的两端各设一个防止摆动的溜绳。
22.操作要按规定进行。应从止点零位开始逐档操作,严禁越档操作。在传运装置运转中变换方向时,先将控制器拔回零位,待传动停止后再逆向运转,严禁直接变换运转方向。操作要平稳。
23.吊钩起升高度与起重臂头部之间距离最少不得小于1米。
24.起吊重物平移时,其高度距所跨越物高度不得小于1米。
25.对动臂变幅的起重机禁止悬挂重物调臂变幅。
26.起重机在停工,休息或中途停电时,应放松抱闸,将重物卸下,不得使重物悬挂在空中。
27.司机操作室冬季取暖必须采取安全措施,以防止火灾、触电事故。
28.起重吊装中要坚持“十不吊”的规定:①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②斜拉斜挂不准吊。③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准吊。④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⑤吊物上有人不准吊。⑥埋在地下物不准吊。⑦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不准吊。⑧现场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准吊。⑨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 施不准吊。⑩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29.六级(风速为11~13米/秒,风压约105牛顿/米)以上强风及雨天时禁止作业。暴风雨时起重机需做特别处理。
30.严禁利用起重机吊运人员。
31.严禁酒后操作。
32.严禁重物自由下落,当重物下降距就位点约1米处时,必须采用慢速就位。
33.在重物起吊或落吊时,在吊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
34.起重机在运行中严禁修理,调整和保养作业,除必要情况外不准带电检查。
35.司机必须以由扶梯上下,且不准携带笨重物品。
36.当塔式起重机结束作业后,司机应将起重机停放在不妨碍回转的位置。
37.凡是回转机构带有止动装置或常闭式制动器的起重机,在停止作业后,司机必须松开制动,绝对禁止限制起重臂随风转动。
38.对动臂变幅式起重机将起重臂放到最大幅度位置,小车变幅式起重机将小车开到说明书规定的位置,并将吊钩升到最高点,吊钩上严禁吊挂重物。
39.下班后把各控制器拔回到零位,切断总电源,做好交接班记录关好所有门窗并加锁。
第2篇 塔吊群塔作业防碰撞安全技术交底
群塔作业防碰撞安全交底
施工企业:№:
工程名称 | 正定新区常山社区三组团 | 工种 | 塔吊司机、信号工 | |||||
施工部位 | 塔吊 | 交底时间 | 年 月 日 | |||||
交底内容: 1、本工程共立有3个塔吊,即306#塔、307#塔、308#塔相邻两个塔互有影响。 2、群塔作业要精选塔司,并在塔吊司机上岗前进行专门培训。 3、坚持群塔作业运行原则 1) 低塔让高塔原则:一般高塔均安装在主要位置,工作繁忙,低塔运转时,应观察高塔运行情况后再运行。 2) 后塔让先塔原则:塔机在重叠覆盖区运行时,后进入该区域的塔机要避让先进入该区域的塔机。 3) 动塔让静塔原则:塔机在进入重叠覆盖区运行时,运行塔机应避让该区停止塔机。 4) 轻车让重车原则:在两塔同时运行时,无载荷塔机应避让有载荷塔机。 5) 客塔让主塔原则:另一区域塔机在进入他人塔机区域时应主动避让主方塔机。 6)同步升降原则:所有塔机应根据具体施工情况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升降,以满足群塔 立体施工协调方案的要求。 4、传递信号全部采用对讲机,要求对讲机的频道锁定,采用先呼塔号,然后再发出行塔信号。对信号工要求: ①、信号工要经过专门培训,具有主管部门发给的操作证。信号工要配带鲜明标志,指挥时注意观察塔机的工作位置,塔身与塔起重臂之间保持不小于2m的安全距离,同时指挥人员必须配合好,注意两塔的协调避让工作。 ②、作业中司机、信号工都要精神集中,指挥时处于高位的塔机的最低位置部件(吊钩升到最高点或平衡重的最低部位)与低塔机中处于最高位置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2m。运行中要做到:空载臂让重载臂、静臂让动臂,完活臂让工作臂。 ③、群塔作业中塔司要在回转变幅交叉作业时,严格按信号操作,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严禁在未接到对方呼应时盲目通过。如发生撞、刮、蹭事故必须暂停作业,保护现场,交当日值班负责人调查后恢复生产。 5、使用前检查各部制动轮、制动装置有无损坏,制动部分要求灵敏、可靠。检查吊轮、滑轮、卡环、钢丝绳应符合要求。检查操作系统、电气系统应灵敏可靠,无接触不良,线头松动或线皮裸露现象。工作前要进行空载试车。 | ||||||||
被交底人: | 交底人: | 安全员: | ||||||
年月日 | 年月日 | 年月日 |
群塔作业防碰撞安全交底
施工企业:№:
工程名称 | 正定新区常山社区三组团 | 工种 | 塔吊司机、信号工 | |||||
施工部位 | 塔吊 | 交底时间 | 年 月 日 | |||||
交底内容: 6、夜间行塔配备足够的照明条件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7、现场各区均设一名工长管理塔吊,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始终要保持一个紧密的联系网络,有问题必须及时解决。 8、每次顶塔必须进行提前审批,统一顶塔,要求无条件服从。 9、遇大雨或风力达到5级以上时,应马上停止行塔作业。 10、起吊细长物料时,物料最少必须捆扎两处,并且用两个吊点吊运,在整个吊运过程中应使物料处于水平状态。 11、起吊的重物在整个吊运过程中不得摆动、旋转。不得吊运悬挂不稳的重物,吊运体积大的重物应拉溜绳。 12、不得在起吊的重物上悬挂任何东西。 13、操纵控制器时必须从零档开始逐级推到所需要的档位。传动装置作反方向运动时,控制器先回零位,然后再逐档逆向操作,禁止跃档操作和急开急停。 14、吊运重物时不得猛起猛落,以防吊运过程中发生散落、松绑、偏斜等情况。起吊重物时必须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0.5m左右停住,确定滞动、物料捆扎、吊点和吊具无问题后方可指挥操作。平移重物时,重物高度应高于其建筑物1m。 15、司机应掌握所操作的起重机的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的结构、工作原理及维护方法,发生故障时必须立即排除。司机不得操作安全装置失效、缺少或不准确的起重机作业。严禁用安全保护装置的动作来代替正常操作。 16、塔式起重机的司机和指挥人员必须经过系统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省、市、地级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后,方可以独立操作。 17、作业中当停电或电压下降时应立即将控制器扳到零位并切断电源如吊钩上挂有重物应稍松稍紧反复使用制动器使重物缓慢地下降到安全地带。 18、检修人员上塔身起重臂平衡臂等高空部位检查或修理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 ||||||||
被交底人: | 交底人: | 安全员: | ||||||
年月日 | 年月日 | 年月日 |
第3篇 塔吊群塔作业防碰撞-安全技术交底
群塔作业防碰撞安全交底
施工企业:№:
工程名称
正定新区常山社区三组团
工种
塔吊司机、信号工
施工部位
塔吊
交底时间
年 月 日
交底内容:
1、本工程共立有3个塔吊,即306#塔、307#塔、308#塔相邻两个塔互有影响。
2、群塔作业要精选塔司,并在塔吊司机上岗前进行专门培训。
3、坚持群塔作业运行原则
1) 低塔让高塔原则:一般高塔均安装在主要位置,工作繁忙,低塔运转时,应观察高塔运行情况后再运行。
2) 后塔让先塔原则:塔机在重叠覆盖区运行时,后进入该区域的塔机要避让先进入该区域的塔机。
3) 动塔让静塔原则:塔机在进入重叠覆盖区运行时,运行塔机应避让该区停止塔机。
4) 轻车让重车原则:在两塔同时运行时,无载荷塔机应避让有载荷塔机。
5) 客塔让主塔原则:另一区域塔机在进入他人塔机区域时应主动避让主方塔机。
6)同步升降原则:所有塔机应根据具体施工情况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升降,以满足群塔 立体施工协调方案的要求。
4、传递信号全部采用对讲机,要求对讲机的频道锁定,采用先呼塔号,然后再发出行塔信号。对信号工要求:
①、信号工要经过专门培训,具有主管部门发给的操作证。信号工要配带鲜明标志,指挥时注意观察塔机的工作位置,塔身与塔起重臂之间保持不小于2m的安全距离,同时指挥人员必须配合好,注意两塔的协调避让工作。
②、作业中司机、信号工都要精神集中,指挥时处于高位的塔机的最低位置部件(吊钩升到最高点或平衡重的最低部位)与低塔机中处于最高位置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2m。运行中要做到:空载臂让重载臂、静臂让动臂,完活臂让工作臂。
③、群塔作业中塔司要在回转变幅交叉作业时,严格按信号操作,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严禁在未接到对方呼应时盲目通过。如发生撞、刮、蹭事故必须暂停作业,保护现场,交当日值班负责人调查后恢复生产。
5、使用前检查各部制动轮、制动装置有无损坏,制动部分要求灵敏、可靠。检查吊轮、滑轮、卡环、钢丝绳应符合要求。检查操作系统、电气系统应灵敏可靠,无接触不良,线头松动或线皮裸露现象。工作前要进行空载试车。
被交底人:
交底人:
安全员: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群塔作业防碰撞安全交底
施工企业:№:
工程名称
正定新区常山社区三组团
工种
塔吊司机、信号工
施工部位
塔吊
交底时间
年 月 日
交底内容:
6、夜间行塔配备足够的照明条件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7、现场各区均设一名工长管理塔吊,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始终要保持一个紧密的联系网络,有问题必须及时解决。
8、每次顶塔必须进行提前审批,统一顶塔,要求无条件服从。
9、遇大雨或风力达到5级以上时,应马上停止行塔作业。
10、起吊细长物料时,物料最少必须捆扎两处,并且用两个吊点吊运,在整个吊运过程中应使物料处于水平状态。
11、起吊的重物在整个吊运过程中不得摆动、旋转。不得吊运悬挂不稳的重物,吊运体积大的重物应拉溜绳。
12、不得在起吊的重物上悬挂任何东西。
13、操纵控制器时必须从零档开始逐级推到所需要的档位。传动装置作反方向运动时,控制器先回零位,然后再逐档逆向操作,禁止跃档操作和急开急停。
14、吊运重物时不得猛起猛落,以防吊运过程中发生散落、松绑、偏斜等情况。起吊重物时必须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0.5m左右停住,确定滞动、物料捆扎、吊点和吊具无问题后方可指挥操作。平移重物时,重物高度应高于其建筑物1m。
15、司机应掌握所操作的起重机的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的结构、工作原理及维护方法,发生故障时必须立即排除。司机不得操作安全装置失效、缺少或不准确的起重机作业。严禁用安全保护装置的动作来代替正常操作。
16、塔式起重机的司机和指挥人员必须经过系统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省、市、地级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后,方可以独立操作。
17、作业中当停电或电压下降时应立即将控制器扳到零位并切断电源如吊钩上挂有重物应稍松稍紧反复使用制动器使重物缓慢地下降到安全地带。
18、检修人员上塔身起重臂平衡臂等高空部位检查或修理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被交底人:
交底人:
安全员: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第4篇 群塔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
表c2--1
编号
工程名称
交底日期
年月日
施工单位
分项工程名称
群塔作业
交底提要
为使塔吊司机掌握群塔作业中的安全技术要求及注意事项,牢固树立“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方针特作如下交底:
交底内容:
一、常规交底内容
1.群塔作业时,塔与塔之间的高度必须保持2米以上足够的安全距离,低塔起重臂保持与高塔塔身5米以上的距离。
2.低塔顶升加节时,高塔停止作业。高塔顶升,低塔不得在高塔顶升范围内作业。
3.低塔让高塔:低塔在转臂前应先观察高塔运行情况再进行作业。
4.后塔让先塔:在两塔机塔臂交叉区域内运行时,后进入该区域机避让先进入该区域的塔机。
5.运行塔让静塔:在两塔机塔臂蛟叉区域内作业时,进行运转的塔机应避让处于静止状态的塔机。
6.轻车让重车:在两塔机同时运行时,无载荷塔机应主动避让有载荷塔机,塔吊在转臂时,严禁与相邻塔吊在同一地点同时进行吊装作业。
7.操作要按规定进行。应从止点零位开始逐档操作,严禁越档操作。在传运装置运转中变换方向时,先将控制器拔回零位,待传动停止后再逆向运转,严禁直接变换运转方向。操作要平稳。
8.吊钩起升高度与起重臂头部之间距离最少不得小于1米。
9.起吊重物平移时,其高度距所跨越物高度不得小于1米。
10.对动臂变幅的起重机禁止悬挂重物调臂变幅。
11.起重机在停工,休息或中途停电时,应放松抱闸,将重物卸下,不得使重物悬挂在空中。
12.司机操作室冬季取暖必须采取安全措施,以防止火灾、触电事故。
审核人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1、本表头由交底人填写,交底人与接受交底人各保存一份,安全员一份;
2、当做分部、分项施工作业安全交底时,应填写“分部、分项工程名称”栏;
3、交底提要应根据交底内容把交底重要内容写上。
安全技术交底 表c2--1 | 编号 | |||||
工程名称 | 交底日期 | 年月日 | ||||
施工单位 | 分项工程名称 | 吊装作业(含群塔作业) | ||||
交底提要 | ||||||
13.起重吊装中要坚持“十不吊”的规定:①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②斜拉斜挂不准吊。③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准吊。④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⑤吊物上有人不 准吊。⑥埋在地下物不准吊。⑦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不准吊。⑧现场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准吊。⑨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 施不准吊。⑩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14.六级(风速为11-13米/秒,风压约105牛顿/米²)以上强风及雨天时禁止作业。暴风雨时起重机需做特别处理。 15.严禁利用起重机吊运人员。 16.严禁酒后操作。 17.严禁重物自由下落,当重物下降距就位点约1米处时,必须采用慢速就位。 18.在重物起吊或落吊时,在吊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 19.起重机在运行中严禁修理,调整和保养作业,除必要情况外不准带电检查。 20.司机必须以由扶梯上下,且不准携带笨重物品。 21.当塔式起重机结束作业后,司机应将起重机停放在不妨碍回转的位置。 22.凡是回转机构带有止动装置或常闭式制动器的起重机,在停止作业后,司机必须松开制动,绝对禁止限制起重臂随风转动。 23.对动臂变幅式起重机将起重臂放到最大幅度位置,小车变幅式起重机将小车开到说明书规定的位置,并将吊钩升到最高点,吊钩上严禁吊挂重物。 24.下班后把各控制器拔回到零位,切断总电源,做好交接班记录关好所有门窗并加锁。 25.两台以上塔吊在同一工地吊运,必须制订群塔防碰撞措施方案,并传达到每个司机和信号工。 二、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 ||||||
审核人 | 交底人 | 接受交底人 |
2、当做分部、分项施工作业安全交底时,应填写“分部、分项工程名称”栏;
3、交底提要应根据交底内容把交底重要内容写上。
第5篇 吊装作业群塔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塔吊在使用前,必须经公司验收合格后,签发塔吊验收合格证使用通知书,方可使用。
2.作业前,检查现场环境,要保证安全作业距离及各种安全条件。
3.检查各传动部分,结构部分的安全和润滑情况。
4.检查各限位装置,安全装置是否灵活可靠。
5.检查钢丝绳的磨损情况,有无损伤,是否要更换。
6.开始操作时,先鸣笛发出警示,提醒注意。
7.司机在作业中要按照信号指挥人员发出的信号、旗语、手势进行操作,操作前要鸣笛示意。如发现信号不清或指挥有误将引起事故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8.群塔作业时,塔与塔之间的高度必须保持2米以上足够的安全距离,低塔起重臂保持与高塔塔身5米以上的距离。
9.低塔顶升加节时,高塔停止作业。高塔顶升,低塔不得在高塔顶升范围内作业。
10.塔机停用必须将吊钩和变幅小车收到规定位置。
11.夜间施工必须有足够的照明,塔吊上要有警示灯。
12.低塔让高塔:低塔在转臂前应先观察高塔运行情况再进行作业。
13.后塔让先塔:在两塔机塔臂交叉区域内运行时,后进入该区域机避让先进入该区域的塔机。
14.运行塔让静塔:在两塔机塔臂蛟叉区域内作业时,进行运转的塔机应避让处于静止状态的塔机。
15.轻车让重车:在两塔机同时运行时,无载荷塔机应主动避让有载荷塔机,塔吊在转臂时,严禁与相邻塔吊在同一地点同时进行吊装作业。
16.起重量必须严格按照原厂规定,不得超载。
17.塔式起重机应按作业条件,依据有关标准,合理选择吊索具。严禁将不同种类或不同型号的索具连在一起使用。
18.不准用吊钩直接吊拉重物,必须用索具或专用器具。
19.细长易散的物品,要捆扎两道以上,并且要有两个吊点;在吊运的过程中,使吊运物品保持水平,不准偏斜,以免重物由于自重或振动等原因从捆扎中抽掉出来发生事故。
20.吊运散碎物品时,要用网、篮、或其它容器盛装,不可用绳索捆扎。
21.吊运体积较大或较长的物体,应在被吊物体的两端各设一个防止摆动的溜绳。
22.操作要按规定进行。应从止点零位开始逐档操作,严禁越档操作。在传运装置运转中变换方向时,先将控制器拔回零位,待传动停止后再逆向运转,严禁直接变换运转方向。操作要平稳。
23.吊钩起升高度与起重臂头部之间距离最少不得小于1米。
24.起吊重物平移时,其高度距所跨越物高度不得小于1米。
25.对动臂变幅的起重机禁止悬挂重物调臂变幅。
26.起重机在停工,休息或中途停电时,应放松抱闸,将重物卸下,不得使重物悬挂在空中。
27.司机操作室冬季取暖必须采取安全措施,以防止火灾、触电事故。
28.起重吊装中要坚持“十不吊”的规定:①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②斜拉斜挂不准吊。③吊
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准吊。④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⑤吊物上有人不准吊。
⑥埋在地下物不准吊。⑦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不准吊。⑧现场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
准吊。⑨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 施不准吊。⑩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29.六级(风速为11~13米/秒,风压约105牛顿/米2)以上强风及雨天时禁止作业。暴风雨时起重机需做特别处理。
30.严禁利用起重机吊运人员。
31.严禁酒后操作。
32.严禁重物自由下落,当重物下降距就位点约1米处时,必须采用慢速就位。
33.在重物起吊或落吊时,在吊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
34.起重机在运行中严禁修理,调整和保养作业,除必要情况外不准带电检查。
35.司机必须以由扶梯上下,且不准携带笨重物品。
36.当塔式起重机结束作业后,司机应将起重机停放在不妨碍回转的位置。
37.凡是回转机构带有止动装置或常闭式制动器的起重机,在停止作业后,司机必须松开制动,
绝对禁止限制起重臂随风转动。
38.对动臂变幅式起重机将起重臂放到最大幅度位置,小车变幅式起重机将小车开到说明书规
定的位置,并将吊钩升到最高点,吊钩上严禁吊挂重物。
39.下班后把各控制器拔回到零位,切断总电源,做好交接班记录关好所有门窗并加锁。
40.两台以上塔吊在同一工地吊运,必须制订群塔防碰撞措施方案,并传达到每个司机和信号工。
第6篇 吊装作业含群塔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塔吊在使用前,必须经公司验收合格后,签发塔吊验收合格证使用通知书,方可使用。
2.作业前,检查现场环境,要保证安全作业距离及各种安全条件。
3.检查各传动部分,结构部分的安全和润滑情况。
4.检查各限位装置,安全装置是否灵活可靠。
5.检查钢丝绳的磨损情况,有无损伤,是否要更换。
6.开始操作时,先鸣笛发出警示,提醒注意。
7.司机在作业中要按照信号指挥人员发出的信号、旗语、手势进行操作,操作前要鸣笛示意。如发现信号不清或指挥有误将引起事故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8.群塔作业时,塔与塔之间的高度必须保持2米以上足够的安全距离,低塔起重臂保持与高塔塔身5米以上的距离。
9.低塔顶升加节时,高塔停止作业。高塔顶升,低塔不得在高塔顶升范围内作业。
10.塔机停用必须将吊钩和变幅小车收到规定位置。
11.夜间施工必须有足够的照明,塔吊上要有警示灯。
12.低塔让高塔:低塔在转臂前应先观察高塔运行情况再进行作业。
13.后塔让先塔:在两塔机塔臂交叉区域内运行时,后进入该区域机避让先进入该区域的塔机。
14.运行塔让静塔:在两塔机塔臂蛟叉区域内作业时,进行运转的塔机应避让处于静止状态的塔机。
15.轻车让重车:在两塔机同时运行时,无载荷塔机应主动避让有载荷塔机,塔吊在转臂时,严禁与相邻塔吊在同一地点同时进行吊装作业。
16.起重量必须严格按照原厂规定,不得超载。
17.塔式起重机应按作业条件,依据有关标准,合理选择吊索具。严禁将不同种类或不同型号的索具连在一起使用。
18.不准用吊钩直接吊拉重物,必须用索具或专用器具。
19.细长易散的物品,要捆扎两道以上,并且要有两个吊点;在吊运的过程中,使吊运物品保持水平,不准偏斜,以免重物由于自重或振动等原因从捆扎中抽掉出来发生事故。
20.吊运散碎物品时,要用网、篮、或其它容器盛装,不可用绳索捆扎。
21.吊运体积较大或较长的物体,应在被吊物体的两端各设一个防止摆动的溜绳。
22.操作要按规定进行。应从止点零位开始逐档操作,严禁越档操作。在传运装置运转中变换方向时,先将控制器拔回零位,待传动停止后再逆向运转,严禁直接变换运转方向。操作要平稳。
23.吊钩起升高度与起重臂头部之间距离最少不得小于1米。
24.起吊重物平移时,其高度距所跨越物高度不得小于1米。
25.对动臂变幅的起重机禁止悬挂重物调臂变幅。
26.起重机在停工,休息或中途停电时,应放松抱闸,将重物卸下,不得使重物悬挂在空中。
27.司机操作室冬季取暖必须采取安全措施,以防止火灾、触电事故。
28.起重吊装中要坚持“十不吊”的规定:①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②斜拉斜挂不准吊。③吊
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准吊。④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⑤吊物上有人不准吊。
⑥埋在地下物不准吊。⑦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不准吊。⑧现场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
准吊。⑨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 施不准吊。⑩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29.六级(风速为11~13米/秒,风压约105牛顿/米²)以上强风及雨天时禁止作业。暴风雨时起重机需做特别处理。
30.严禁利用起重机吊运人员。
31.严禁酒后操作。
32.严禁重物自由下落,当重物下降距就位点约1米处时,必须采用慢速就位。
33.在重物起吊或落吊时,在吊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
34.起重机在运行中严禁修理,调整和保养作业,除必要情况外不准带电检查。
35.司机必须以由扶梯上下,且不准携带笨重物品。
36.当塔式起重机结束作业后,司机应将起重机停放在不妨碍回转的位置。
37.凡是回转机构带有止动装置或常闭式制动器的起重机,在停止作业后,司机必须松开制动,
绝对禁止限制起重臂随风转动。
38.对动臂变幅式起重机将起重臂放到最大幅度位置,小车变幅式起重机将小车开到说明书规
定的位置,并将吊钩升到最高点,吊钩上严禁吊挂重物。
39.下班后把各控制器拔回到零位,切断总电源,做好交接班记录关好所有门窗并加锁。
40.两台以上塔吊在同一工地吊运,必须制订群塔防碰撞措施方案,并传达到每个司机和信号工。
第7篇 吊装作业(含群塔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吊装作业(含群塔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交底日期:年 月 日
施工单位 分项工程名称:吊装作业(含群塔作业)
交底提要
交底内容:
1.塔吊在使用前,必须经公司验收合格后,签发塔吊验收合格证使用通知书,方可使用。
2.作业前,检查现场环境,要保证安全作业距离及各种安全条件。
3.检查各传动部分,结构部分的安全和润滑情况。
4.检查各限位装置,安全装置是否灵活可靠。
5.检查钢丝绳的磨损情况,有无损伤,是否要更换。
6.开始操作时,先鸣笛发出警示,提醒注意。
7.司机在作业中要按照信号指挥人员发出的信号、旗语、手势进行操作,操作前要鸣笛示意。如发现信号不清或指挥有误将引起事故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8.群塔作业时,塔与塔之间的高度必须保持2米以上足够的安全距离,低塔起重臂保持与高塔塔身5米以上的距离。
9.低塔顶升加节时,高塔停止作业。高塔顶升,低塔不得在高塔顶升范围内作业。
10.塔机停用必须将吊钩和变幅小车收到规定位置。
11.夜间施工必须有足够的照明,塔吊上要有警示灯。
12.低塔让高塔:低塔在转臂前应先观察高塔运行情况再进行作业。
13.后塔让先塔:在两塔机塔臂交叉区域内运行时,后进入该区域机避让先进入该区域的塔机。
14.运行塔让静塔:在两塔机塔臂蛟叉区域内作业时,进行运转的塔机应避让处于静止状态的塔机。
15.轻车让重车:在两塔机同时运行时,无载荷塔机应主动避让有载荷塔机,塔吊在转臂时,严禁与相邻塔吊在同一地点同时进行吊装作业。
16.起重量必须严格按照原厂规定,不得超载。
17.塔式起重机应按作业条件,依据有关标准,合理选择吊索具。严禁将不同种类或不同型号的索具连在一起使用。
18.不准用吊钩直接吊拉重物,必须用索具或专用器具。
19.细长易散的物品,要捆扎两道以上,并且要有两个吊点;在吊运的过程中,使吊运物品保持水平,不准偏斜,以免重物由于自重或振动等原因从捆扎中抽掉出来发生事故。
20.吊运散碎物品时,要用网、篮、或其它容器盛装,不可用绳索捆扎。
21.吊运体积较大或较长的物体,应在被吊物体的两端各设一个防止摆动的溜绳。
22.操作要按规定进行。应从止点零位开始逐档操作,严禁越档操作。在传运装置运转中变换方向时,先将控制器拔回零位,待传动停止后再逆向运转,严禁直接变换运转方向。操作要平稳。
23.吊钩起升高度与起重臂头部之间距离最少不得小于1米。
24.起吊重物平移时,其高度距所跨越物高度不得小于1米。
25.对动臂变幅的起重机禁止悬挂重物调臂变幅。
26.起重机在停工,休息或中途停电时,应放松抱闸,将重物卸下,不得使重物悬挂在空中。
27.司机操作室冬季取暖必须采取安全措施,以防止火灾、触电事故。
28.起重吊装中要坚持'十不吊'的规定:①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②斜拉斜挂不准吊。③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准吊。④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⑤吊物上有人不准吊。
⑥埋在地下物不准吊。⑦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不准吊。⑧现场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准吊。⑨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 施不准吊。⑩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29.六级(风速为11~13米/秒,风压约105牛顿/米)以上强风及雨天时禁止作业。暴风雨时起重机需做特别处理。
30.严禁利用起重机吊运人员。
31.严禁酒后操作。
32.严禁重物自由下落,当重物下降距就位点约1米处时,必须采用慢速就位。
33.在重物起吊或落吊时,在吊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
34.起重机在运行中严禁修理,调整和保养作业,除必要情况外不准带电检查。
35.司机必须以由扶梯上下,且不准携带笨重物品。
36.当塔式起重机结束作业后,司机应将起重机停放在不妨碍回转的位置。
37.凡是回转机构带有止动装置或常闭式制动器的起重机,在停止作业后,司机必须松开制动,
绝对禁止限制起重臂随风转动。
38.对动臂变幅式起重机将起重臂放到最大幅度位置,小车变幅式起重机将小车开到说明书规
定的位置,并将吊钩升到最高点,吊钩上严禁吊挂重物。
39.下班后把各控制器拔回到零位,切断总电源,做好交接班记录关好所有门窗并加锁。
40.两台以上塔吊在同一工地吊运,必须制订群塔防碰撞措施方案,并传达到每个司机和信号工。
审核人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1、本表头由交底人填写,交底人与接受交底人各保存一份,安全员一份;
2、当做分部、分项施工作业安全交底时,应填写'分部、分项工程名称'栏;
3、交底提要应根据交底内容把交底重要内容写上。
第8篇 塔吊作业含群塔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塔吊在使用前,必须经公司验收合格后,签发塔吊验收合格证使用通知书,方可使用。
2.作业前,检查现场环境,要保证安全作业距离及各种安全条件。
3.检查各传动部分,结构部分的安全和润滑情况。
4.检查各限位装置,安全装置是否灵活可靠。
5.检查钢丝绳的磨损情况,有无损伤,是否要更换。
6.开始操作时,先鸣笛发出警示,提醒注意。
7.司机在作业中要按照信号指挥人员发出的信号、旗语、手势进行操作。如发现信号不清或指挥有误将引起事故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8.群塔作业时,塔与塔之间的高度必须保持2米以上足够的安全距离,低塔起重臂保持与高塔塔身5米以上的距离。
9.低塔顶升加节时,高塔停止作业。高塔顶升,低塔不得在高塔顶升范围内作业。
10.塔机停用必须将吊钩和变幅小车收到规定位置。
11.夜间施工必须有足够的照明,塔吊上要有警示灯。
12.低塔让高塔:低塔在转臂前应先观察高塔运行情况再进行作业。
13.后塔让先塔:在两塔机塔臂交叉区域内运行时,后进入该区域机避让先进入该区域的塔机。
14.运行塔让静塔:在两塔机塔臂蛟叉区域内作业时,进行运转的塔机应避让处于静止状态的塔机。
15.轻车让重车:在两塔机同时运行时,无载荷塔机应主动避让有载荷塔机,塔吊在转臂时,严禁与相邻塔吊在同一地点同时进行吊装作业。
16.起重量必须严格按照原厂规定,不得超载。
17.塔式起重机应按作业条件,依据有关标准,合理选择吊索具。严禁将不同种类或不同型号的索具连在一起使用。
18.不准用吊钩直接吊拉重物,必须用索具或专用器具。
19.细长易散的物品,要捆扎两道以上,并且要有两个吊点;在吊运的过程中,使吊运物品保持水平,不准偏斜,以免重物由于自重或振动等原因从捆扎中抽掉出来发生事故。
20.吊运散碎物品时,要用网、篮、或其它容器盛装,不可用绳索捆扎。
21.吊运体积较大或较长的物体,应在被吊物体的两端各设一个防止摆动的溜绳。
22.操作要按规定进行。应从止点零位开始逐档操作,严禁越档操作。在传运装置运转中变换方向时,先将控制器拔回零位,待传动停止后再逆向运转,严禁直接变换运转方向。操作要平稳。
23.吊钩起升高度与起重臂头部之间距离最少不得小于1米。
24.起吊重物平移时,其高度距所跨越物高度不得小于1米。
25.对动臂变幅的起重机禁止悬挂重物调臂变幅。
26.起重机在停工,休息或中途停电时,应放松抱闸,将重物卸下,不得使重物悬挂在空中。
27.司机操作室冬季取暖必须采取安全措施,以防止火灾、触电事故。
28.起重吊装中要坚持“十不吊”的规定:①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②斜拉斜挂不准吊。③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准吊。④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⑤吊物上有人不准吊。⑥埋在地下物不准吊。⑦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不准吊。⑧现场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准吊。⑨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 施不准吊。⑩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29.六级(风速为11~13米/秒,风压约105牛顿/米?)以上强风及雨天时禁止作业。暴风雨时起重机需做特别处理。
30.严禁利用起重机吊运人员。
31.严禁酒后操作。
32.严禁重物自由下落,当重物下降距就位点约1米处时,必须采用慢速就位。
33.在重物起吊或落吊时,在吊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
34.起重机在运行中严禁修理,调整和保养作业,除必要情况外不准带电检查。
35.司机必须以由扶梯上下,且不准携带笨重物品。
36.当塔式起重机结束作业后,司机应将起重机停放在不妨碍回转的位置。
37.凡是回转机构带有止动装置或常闭式制动器的起重机,在停止作业后,司机必须松开制动,绝对禁止限制起重臂随风转动。
38.对动臂变幅式起重机将起重臂放到最大幅度位置,小车变幅式起重机将小车开到说明书规定的位置,并将吊钩升到最高点,吊钩上严禁吊挂重物。
39.下班后把各控制器拔回到零位,切断总电源,做好交接班记录关好所有门窗并加锁。
第9篇 群塔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
表c2--1
编号
工程名称
交底日期
年月日
施工单位
分项工程名称
群塔作业
交底提要
为使塔吊司机掌握群塔作业中的安全技术要求及注意事项,牢固树立“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方针特作如下交底:
交底内容:
一、常规交底内容
1.群塔作业时,塔与塔之间的高度必须保持2米以上足够的安全距离,低塔起重臂保持与高塔塔身5米以上的距离。
2.低塔顶升加节时,高塔停止作业。高塔顶升,低塔不得在高塔顶升范围内作业。
3.低塔让高塔:低塔在转臂前应先观察高塔运行情况再进行作业。
4.后塔让先塔:在两塔机塔臂交叉区域内运行时,后进入该区域机避让先进入该区域的塔机。
5.运行塔让静塔:在两塔机塔臂蛟叉区域内作业时,进行运转的塔机应避让处于静止状态的塔机。
6.轻车让重车:在两塔机同时运行时,无载荷塔机应主动避让有载荷塔机,塔吊在转臂时,严禁与相邻塔吊在同一地点同时进行吊装作业。
7.操作要按规定进行。应从止点零位开始逐档操作,严禁越档操作。在传运装置运转中变换方向时,先将控制器拔回零位,待传动停止后再逆向运转,严禁直接变换运转方向。操作要平稳。
8.吊钩起升高度与起重臂头部之间距离最少不得小于1米。
9.起吊重物平移时,其高度距所跨越物高度不得小于1米。
10.对动臂变幅的起重机禁止悬挂重物调臂变幅。
11.起重机在停工,休息或中途停电时,应放松抱闸,将重物卸下,不得使重物悬挂在空中。
12.司机操作室冬季取暖必须采取安全措施,以防止火灾、触电事故。
审核人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1、本表头由交底人填写,交底人与接受交底人各保存一份,安全员一份;
2、当做分部、分项施工作业安全交底时,应填写“分部、分项工程名称”栏;
3、交底提要应根据交底内容把交底重要内容写上。
安全技术交底
表c2--1
编号
工程名称
交底日期
年月日
施工单位
分项工程名称
吊装作业(含群塔作业)
交底提要
13.起重吊装中要坚持“十不吊”的规定:①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②斜拉斜挂不准吊。③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准吊。④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⑤吊物上有人不
准吊。⑥埋在地下物不准吊。⑦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不准吊。⑧现场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准吊。⑨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 施不准吊。⑩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14.六级(风速为11-13米/秒,风压约105牛顿/米²)以上强风及雨天时禁止作业。暴风雨时起重机需做特别处理。
15.严禁利用起重机吊运人员。
16.严禁酒后操作。
17.严禁重物自由下落,当重物下降距就位点约1米处时,必须采用慢速就位。
18.在重物起吊或落吊时,在吊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
19.起重机在运行中严禁修理,调整和保养作业,除必要情况外不准带电检查。
20.司机必须以由扶梯上下,且不准携带笨重物品。
21.当塔式起重机结束作业后,司机应将起重机停放在不妨碍回转的位置。
22.凡是回转机构带有止动装置或常闭式制动器的起重机,在停止作业后,司机必须松开制动,绝对禁止限制起重臂随风转动。
23.对动臂变幅式起重机将起重臂放到最大幅度位置,小车变幅式起重机将小车开到说明书规定的位置,并将吊钩升到最高点,吊钩上严禁吊挂重物。
24.下班后把各控制器拔回到零位,切断总电源,做好交接班记录关好所有门窗并加锁。
25.两台以上塔吊在同一工地吊运,必须制订群塔防碰撞措施方案,并传达到每个司机和信号工。
二、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审核人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1、本表头由交底人填写,交底人与接受交底人各保存一份,安全员一份;
2、当做分部、分项施工作业安全交底时,应填写“分部、分项工程名称”栏;
3、交底提要应根据交底内容把交底重要内容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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