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监控系统升级安全技术措施升级改造
一、概述
田庄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采用江苏三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kj70n系统,该系统自2007年投入使用,一直运行稳定、数据可靠。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技术方案》(煤安监函〔2016〕5号)、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转发国家煤矿安监局〈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技术方案〉的通知》(鲁煤监技装〔2017〕13号)要求,通过对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改造,不断提高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准确性、灵敏性、可靠性、稳定性和易维护性,进一步发挥科学技术的保障作用,提升事故防控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为保证kj70n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升级改造任务的顺利完成,特编制本安全技术措施。
二、施工时间
2017年7月----2017年12月
三、施工地点
地面及井下安装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所有区域
四、劳动组织
负 责 人:李鹏
参加人员:各工区电工、安全监测工、调度中心通讯管理员及网络管理员、监测监控厂家工程技术人员
五、操作准备:
1、备齐安装所用工具、仪器、仪表以及设备说明书和图纸。
2、备齐安装所需分站、断电器、各种传感器、监控电缆、传感器标校用设备等。
3、对准备安装的分站、断电仪、传感器等设备应检查其是否符合《gb3836.1-1983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器设备》的要求。还应保证仪器外形应无严重损伤变形,观察窗、指示灯罩应完整无缺,所有紧固件不得有松动和失落。
4、确定安装顺序: 仪器检查--登记--安装--检查质量--登记
六、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升级方案
1、地面中心站
地面中心站对现有监控主备机软件升级为最新系统软件,完善监控系统软件分级报警、断电等控制功能、多网和多系统融合、自诊断和自评估功能、数据分析等功能;对监控系统数据库进行升级,增加关键数据加密功能监控通过软件接口与人员定位、广播等系统实现联动和数据交换。升级上传程序,具备多路数据同时上传,保证上传数据的安全可靠。
2、传输网络建设
主传输全部采用光缆传输,在地面机房分别安设网络交换机,建立安全监控系统专用环网,分站就近接入环网交换机,分站到传感器采用通讯电缆或无线传输。
3、更换分站及电源
为实现安全监控系统传输的数字化,将分站全部更换升级为数字传输的kj770-f5分站,将电源更换kdw660/24bj智能电源。
4、更换部分传感器
将现有的模拟量传感器按规定更换防护等级达到ip65、采用数字传输的传感器,提升抗干扰能力,避免传输环节造成的监测数据误报警问题,有效过滤传输环节中的伪数据。对于价值较高的红外二氧化碳、粉尘传感器增加485传输模块。
七、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改造要求
1、全数字化
在分站至中心站数字化传输的技术上,将各类传感器(模拟量)、执行器至分站升级为数字传输,实现安全监控系统的全数字化。
2、增强抗电磁干扰能力
安全监控系统及组成设备采用抗干扰(emc)技术设计,通过以下试验:地面设备3级静电抗扰度试验,评价等级为a;2级电磁辐射抗扰度试验,评价等级为a;3级脉冲群抗扰度试验,评价等级为a;交流电源端口3级、直流电源与信号端口1级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评价等级为b。
3、推广应用先进传感技术及装备
推广使用架构简单系统以及激光、红外等低功耗传感器、自诊断型传感器,鼓励使用多参数传感器。
4、提升传感器的防护等级
将传感器的防护等级由ip54提升到ip65。
5、完善报警、断电等控制功能
系统实现分级报警,根据瓦斯浓度大小、瓦斯超限持续时间、瓦斯超限范围等,设置不同的报警级别,实施分级响应。
推行逻辑报警,根据巷道布置及瓦斯涌出等的内在逻辑关系,实施逻辑报警,促进各类传感器的正确安装、设置、维护,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防止违法行为。
完善就地断电功能,提高断电的可靠性,并加强馈电状态监测。
推行区域断电,根据井下供电系统的实际情况进行设置。
6、支持多网、多系统融合
实现井下有线和无线传输网络的有机融合、监测监控系统与gis技术的有机融合。
7、格式规范化
系统主干网应采用以太网。
系统改造后支持联网并按要求数据格式上传。
8、增加自诊断、自评估功能
实现系统定期的自诊断、自评估,能够预先发现系统在安装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自诊断的内容至少应包括:(1)传感器、控制器的设置及定义;(2)传感器、控制器、电源箱等设备及通信网络的工作状态;(3)传感器维护、定期未标校提醒;(4)中心站软件自诊断,包括双机热备、数据库存储、软件模块通信。
9、加强数据应用分析
安全监控系统应具有大数据的分析与应用功能,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伪数据滤除及异常数据分析;(2)瓦斯涌出、火灾等的预测预警;(3)大数据分析,如多系统融合条件下的综合数据分析等;(4)可与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检查分析工具对接数据。
10、应急联动
在瓦斯超限、断电等需立即撤人的紧急情况下时,可自动与应急广播、通信、人员定位等系统的应急联动。
11、提升系统性能指标
(1)系统巡检周期不超过20s;(2)异地断电时间不超过40s;(3)用电源能维持断电后正常供电时间由2h提升到4h,更换电池要求由仅能维持1h时必须更换,提高到仅能维护2h时必须更换;(4)具有双机热备自动切换功能;(5)模拟量传输处理误差不超过0.5%;(6)分站的最大远程本安供电距离(在设计工况条件下)实行分级管理,分别为2km、3km、6km。
12、增加加密存储要求
为有利于安全监管监察和企业安全管理,对采掘工作面等重点区域的瓦斯超限、报警、断电信息应进行加密存储。采用md5、rsa加密算法对数据进行加密,确保数据无法被破解篡改。
13、方便用户使用、维护、培训
软件界面友好,方便调用,强化帮助功能。
八、设备安装要求
1、新仪器投入使用前 , 要先进行检查、标定 , 确认符合要求以后 , 方可投入使用。
2、采煤工作面安设甲烷传感器,必须设置在采煤工作面及其回风巷;掘进工作面安设甲烷传感器,必须设置在掘进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
3、采掘工作面必须在工作面设置甲烷传感器。
4、采煤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被串工作面的进风巷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掘进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必须在被串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前设置甲烷传感器。
5、在回风流中的机电设备硐室的进风侧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
6、所有石门揭煤地点,在距揭煤地点 2om前,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
7、所有设置甲烷传感器的地点,必须实现甲烷超限断电功能、其断电范围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8、井下所有使用局部通风机供风地点地点必须安装风电闭锁。
9、根据已批准的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确定应安装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动力开关和被控开关的安设地点、控制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等, 绘制布置图.在规定的正常运行日期之前完成安装、调试工作。
九、操作步骤
1、对照电路原理图按说明书连接好仪器的电源线、传感器和断电执行器线。
2、安装分站架,固定分站、接线盒。
3、按照《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对分站、断电器、各种传感器进行连接。分站一次电源用u-1000-3_1.5+1_1电缆连接,其余连线用监控专用电缆puyvp1_4_7/0.52连接。电缆进线嘴连接要牢固、密封要良好,密封圈直径和厚度要合适,电缆与密封圈之间不得包扎其他物品电缆护套应伸入器壁内 5~15 毫米。线嘴压线板对电缆的压缩量不超过电缆外径的10% 。接线应整齐、无毛刺,芯线裸露处距长爪或平垫圈不大手5毫米,腔内连线松紧适当,符合机电设备安装连线要求。
4、敷设电缆时,敷设人员要听从统一指挥,严禁各行其事,敷设电缆时要首先观察巷道顶板完好情况,确保顶板完好后方准操作。敷设的电缆要与动力电缆保持 0.3 米以上的距离。固定电缆用吊钩悬挂,非固定电缆用胶带或其他柔性材料悬挂,悬挂点的间距为3米。
5、敷设电缆时要有适当的张驰度,要求能在外力压挂时自由坠落。电缆悬挂高度应大于矿车和运输机的高度,并位于人行道一侧。
6、安装传感器时,必须用梯子并扶牢后再上人安装。具体安装位置:距顶大于或等于 20 厘米,距帮大于或等于30 厘米。
7、若巷道中有带式输送机或刮板输送机时,安装时必须和带式输送机或刮板输送机司机联系好,停下运输机后再进行安装,不安装完毕不准开机。严禁在输送机运转中安装传感器。
8、安装各种开停传感器。
9、根据断电范围要求安装断电器及被控开关。
10、安装完毕,在详细检查所用接线、确认合格无误后送电。将分站预热15分钟后进行调整,检查传感器、断电器、显示是否正常,然后与井上联机并检验调整跟踪精度、定义控制通道。接入报警和断电控制并检验其可靠性。
11、标校瓦斯传感器零点、校验灵敏度,设置报警点、断电点、复电点,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和断电范围符合规程规定,同时试验瓦斯电闭锁和风电闭锁断电功能。试验断电器是否断电,断电状态是否传输到地面中心站。
12、传感器标校时,先用空气气样对传感器校零,再通入校准气样校正精度,给传感器送气时,要用气体流量计控制气流速度,保证送气平稳。
13、一切安装试验完成后,填写安装记录,清理现场剩余物品,将剩余物品装车升井。
14、工作面回采完,进回风顺槽以密封完毕,报请主管部门批准后,删除该监控分站在中心站的测点、控制通道,方可拆除监控设备。
15、通知主管部门验收。
十、安全技术措施
1、施工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经考核合格领取合格证并持证上岗。认真学习本措施,签字后方可参加施工。
2、安全监控设备投入使用前要在地面经48小时的通电运行,调试合格方可安装。安装后要进行运行前的调试,各项指标合格后方可使用。
3、安全监控设备投入运行的最初 2 日内,要进行第一次调试校正。以后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1次。甲烷传感器至少每 15天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1次,并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
4、电网电压必须与甲烷断电仪电源电压相同,电网电压波动不超过±15%。
5、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
6、监控分站应安设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中,安设时应加垫支架,使其距巷道底板不小于300mm或吊挂在巷道中。
7、安全监控设备之间必须使用专用阻燃电缆或光缆连接 , 严禁与调度电缆或动力电缆等共用一条线路 ; 防爆型煤矿安全 监控设备之间的输入、输出信号必须为本质安全型信号。
8、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具有故障闭锁功能:当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未投入正常运行或故障时 , 必须切断该监控设备所监控区域的全部非本安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并闭锁;当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工作正常并稳定运行后,能够自动解锁。
9、安装分站时,严禁带电作业,严禁带电搬迁或移动电器设备及电缆 , 并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制度。
10、使用梯子时,梯子与地面之间角度以60°为宜,梯子要有防滑措施,梯脚挖坑或拴牢,并设专人扶梯子,人字梯挂钩必须挂牢。
11、登高2米以上要扎好安全带 ,并有专人监护 ,安全带采用高挂低用,必须拴在确保人身安全的地方。
12、井下传输电缆在大巷敷设或检查时 , 如果有车辆行驶 , 敷设或检查人员要选择安全地点躲避, 严禁行车时敷设或检查传输电缆。
13、在轨道下山巷道敷设或检查传输电缆时,首先要和下车场把钩工、上车场司机联系好,明确不准提升后,方准进入巷道内敷设或检查传输电缆 , 严禁行车时工作。
14、掘进工作面的甲烷传感器,不得悬挂在风筒的同一侧,禁止用新鲜风流直接吹甲烷传感器。
15、安全监测监控升级改造期间,现场工作人员注意事项:
(1)安全监控系统中心站值班员应认真监视系统所显示的各种信息,缩短巡查时间,详细记录系统各部分的运行状态,如实填写《中心站运行日志》;
(2)束管检测人员要对检测数据、化验结果进行检测分析,当发现井下某一地点的气体浓度及温度异常时,工作人员应密切注意观察气体及温度的变化情况,并进行核实。当甲烷浓度超过1.0%,一氧化碳浓度超过0.0024%时,应立即汇报通防工区值班人员、调度室、通防副总,并做好详细记录(包括时间、地点、显示值、变化情况等)。上述人员接到通知后应立即根据中心站曲线图和实际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制订方案,采取措施。当甲烷浓度超过1.5%时,要观测断电设备是否动作,并立即与现场联系核实被控设备的通断电状态,并做好记录,值班人员应按矿统一要求和应急预案行动。
(3)井下现场工作人员加强对局部扇风机的管理,维护好风筒,确保迎头风量符合要求。严禁随意停开局部通风机,否则,必须撤出人员,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并向矿调度室报告。
(4)瓦斯检查员在完成正常瓦斯检查工作的同时,加大巡检次数,使用光学甲烷检测仪与迎头悬挂甲烷便携仪进行对照,当两者读数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要以读数较大者为依据。甲烷浓度超过1.0%时,停止使用电钻打眼,风流中甲烷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及时采取安全措施将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并将现场情况汇报通风调度和生产调度。
(5)现场要加强对爆破的管理,认真执行“一炮三检”制度、“三人连锁爆破”制度。按规定使用好水炮泥,放炮前后及时洒尘。爆破附近20米范围内甲烷浓度达到1.0%时严禁放炮。
(6)回采面的瓦检员要经常检查上隅角的甲烷浓度,当甲烷浓度超过1%时,不得进行移架、回柱、放炮等工作,只有上隅角瓦斯浓度被冲淡到1%以下时方可进行上述工作。
(7)回采面的瓦检员还要检查好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的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
(8)岩巷掘进工作面遇到煤线或接近地质破坏带时,必须经瓦斯检查工经常检查瓦斯,发现大量瓦斯增加或其他异状时,必须停止掘进,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9)如果安全监控设备升级改造期间甲烷或者二氧化碳超限,必须及时撤出人员,在巷道入口设置栅栏,揭示警标,挂禁止入内牌。制定瓦斯排放措施,排放瓦斯。
第2篇 安全监控系统故障期间的安全技术措施
一、我矿安全监控系统概况
我矿安全监控系统为kj70n型,系统拥有监控计算机2台,一用一备,备用主机能在5分钟内启动。主干网络由6台井下网络交换机及光缆组成安全监控专用环形快速以太网。地面分站11个、井下分站22个。地面主要采集矿井提升、通风、压风等重要设备的开停,风机风硐内负压、风速、瓦斯的实时参数。井下对采煤、掘进、运输、排水、通风等主要设备的开停,采煤及掘进面的瓦斯,水仓水位,主要风门的开关,采区及回风巷测风站的风速、瓦斯等参数进行实时采集处理、信息传输、超限报警断电、远程控制及避难硐室内外环境实时监测等。为确保矿井监控系统稳定,可靠、正常运行,充分发挥安全保障作用,特制定了监控系统安全保障措施。
二、安全监控系统故障期间的应急机构
一旦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出现故障,随即自然产生应急指挥小组。
组长:值班矿领导
成员:通风科、机电科、生产科、监控中心等单位的值班干部及矿调度室值班调度员
职责:负责组织、指挥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的处理工作,负责组织、指挥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期间的安全工作。
三、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期间的安全技术措施
1、发生瓦斯安全监控设备故障时,严禁解除安全监控系统的故障闭锁功能进行生产作业。
2、发生瓦斯安全监控设备故障时,保安区调度及时通知相关部位瓦检员等人员加大瓦斯检查力度。瓦检员加密故障影响区域内的瓦斯检查次数,并每隔1小时向保安区调度汇报1次。
3、发生一氧化碳监测设备故障时,保安区调度及时通知相关部位瓦检员等人员加大对一氧化碳检查的力度,加密检查次数;一旦一氧化碳超限,瓦检员等人员立即对超限区域及受威胁区域撤人与设置警戒,并尽快向矿调度与保安区调度汇报。
4、发生温度监测设备故障时,保安区调度及时通知相关部位瓦检员加大对气温检查的力度,加密检查次数;一旦气温超规定瓦检员等人员立即对超限区域及受威胁区域撤人与设置警戒,并尽快向矿调度室与保安区调度室汇报。
5、一氧化碳、温度监测设备故障排除后要及时恢复运行,保安区同时组织瓦检员等人员对相关区域一氧化碳、温度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只有当一氧化碳、温度监测设备运行正常且故障影响区域无一氧化碳、温度超限后才能解除警戒。
6、排除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中需要关停监测监控设备时,作业人员必须事先向矿调度与保安区调度请示,待矿调度与保安区调度均同意后方可操作。保安区调度接到请示后立即通知相关区域的瓦检员等人员加大检查瓦斯、一氧化碳、温度的力度,加密检查次数。若要关停瓦斯安全监控设备,矿调度接到请示后对所涉及区域内的施工人员下达停止作业指令,责成相关单位切断通往涉及区域的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责成安监部门对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记录。
7、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排除后,对其完好状况要立即进行确认,尤其要对断电功能及断电范围进行确认,确保无差错。
8、矿调度全面指挥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的排除,协调处理相关事项。
9、保安区监测队选派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通风安全监测电工担任监测值班电工,并确保每日(包括停产检修、节日放假)24小时有通风安全监测电工值班。值班电工必须坚守岗位,遵守岗位交接班制度,不得脱岗、空岗。
10、中心站、保安区调度室、矿调度室值班员必须坚守岗位,遵守岗位交接班制度,不得脱岗、空岗,发现安全监控系统异常状态及时处理。
11、任何人员不得延迟故障处理,否则严肃追究责任与处理。
四、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处理程序
1、中心站值班人员一旦发现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出现故障,及时汇报保安区调度与矿调度。保安区调度接到汇报后首先告知值班监测电工,之后根据故障状况,若必要,尽快通知故障部位瓦检员等人员查看故障情况(包括安全监控系统的故障闭锁情况)。矿调度接到汇报后及时通知矿值班领导与通风副总。
2、各级各类人员发现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出现故障时,要及时向矿调度或保安区调度汇报。矿调度接到汇报后及时通知保安区调度、矿值班领导、通风副总。调度员接听汇报时要详细询问与记录故障部位、故障状况、故障发生时间及汇报人情况。保安区调度接到汇报后首先告知值班监测电工,随后联系地面中心站查看故障情况(包括安全监控系统的故障闭锁情况)。
3、值班监测电工与中心站值班员及时综合分析井上、下反馈的故障状况,查找故障原因,确定合理的故障处理方法与安全措施,尽快消除故障,并及时将故障原因、处理结果向保安区调度汇报。
4、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出现故障时,值班监测电工、中心站值班员、保安区值班干部等人员不能排除故障或不能查清故障原因时,及时向保安区分管矿井安全监控业务的干部及监测队长汇报,分管干部及监测队长接到汇报后及时采取措施排除故障、查清原因。
5、瓦斯安全监控设备出现故障时,保安区调度及时向矿调度汇报故障影响的区域及故障原因。
6、瓦斯安全监控设备出现故障时,矿调度接到保安区关于受故障影响区域的汇报后,及时对故障所影响区域内的施工人员下达停止作业指令,责成相关单位切断通往故障影响区域的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责成安监部门对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清查记录。
7、排除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的作业中,作业人员必须按操作规范进行验电、放电,严禁带电作业;验电、放电时要1人操作1人监护。
8、排除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中需用普通型测量仪表时,必须在风流中瓦斯小于1%且附近20米内无瓦斯积聚的地点使用,并用甲烷检测报警仪实时监测作业地点的瓦斯状况,一旦风流中瓦斯达到1%或附近20米内出现瓦斯积聚立即停止使用普通型测量仪表。
9、瓦斯安全监控设备故障排除恢复运行时,保安区组织瓦检员等人员对相关区域瓦斯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只有当安全监控设备全部运行正常且故障影响区域内无瓦斯超限后才能由矿调度室下达恢复生产的指令。
10、井下分站与中心站间通讯出现故障,或中心站内监控设备出现故障,当作业地点的安全监测监控功能在井下分站的支持下一切正常时,生产作业可继续进行,但处理故障工作不得延迟。
11、井下出现故障时,值班监测电工及时下井排除故障,矿调度及时安排下井所需乘坐的-120主井皮带与-410架空人车运行,及时安排平巷人车接送监测电工。中心站以外的地面其它地点出现故障时,值班监测电工及时出动,矿调度安排值班车辆接送值班监测电工。
五、防止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发生故障的安全技术措施
1、建立健全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管理机构,专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各工种工作人员齐全、充足。
2、建立健全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各工种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并严格执行。
3、不断补充完善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规范作业人员行为,使设备安设标准化,设备维护日常化,系统运行安全化,爱护、保护系统作风化。
4、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各工种工作人员不断学习、使用矿井安全监控新知识、新设备、新技术,增强管理、操作、维护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水平与技能。
5、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各工种工作人员定期接受专门机构的安全知识与技能知识的培训,持证上岗。
6、使用合格的煤矿安全监控产品与设备构建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必须按产品与设备的特性进行安设、使用、维护。
7、严格按照质量标准与技术要求安装、安设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及其设备。
8、保安区监测队严格执行日巡查安全监控设备及线路完好状况的规定,及时消除各类隐患;经过调校检测的传感器其误差仍超过规定值时立即予以更换。
9、根据矿井生产动态,及时补充、完善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在安全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及附近作业时,施工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有保护安全监控设备的针对性要求。
10、大力宣传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重要性,提高全矿职工对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作用的认知,增强全矿职工保护、爱护监控设备的主动性与积极性。
11、安监部门严肃追查、处理破坏、损坏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及其设备的现象与行为,对不良现象与行为做到严惩不怠。
12、地面中心站值班员必须掌握矿井通风与安全监控的基本知识,会使用计算机,持证上岗,熟记操作规程。
13、中心站设备运行中断达2小时,井下监控设备故障超过8小时,按事故进行追查、处罚。
14、矿井安全监控的设备之间使用专用光缆或专用阻燃电缆连接。需要改动或拆除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电源线和控制线时,必须预先请示机电科和保安区,并在保安区监测队的参与或监督下完成。
15、每7天使用标准气样标校一次催化燃烧甲烷传感器,同时做一次断电功能试验,确保显示、精度准确,控制功能灵敏可靠。风速、一氧化碳、温度传感器每月标校一次,确保灵敏可靠。气样标准:甲烷0%、1%、2%,一氧化碳0ppm、50ppm、200ppm。
16、掘进工作面“风电闭锁”功能的接设由掘进队或掘进准备队完成,并定期检查;矿内各地点“瓦斯电闭锁”等功能的接设由保安区监测队完成,并定期检查。掘进工作面“瓦斯电闭锁”功能与“风电闭锁”功能的接设工作同时完成。任何人员不得擅自关停(包括短时间关停后再恢复)作业地点监测监控设备运行,违反者按事故追查处理。
17、任何人员不能因瓦斯超限断电而移动甲烷传感器位置。乱调、甩掉、破坏及盗窃瓦斯安全监控设备的人员,给予开除矿籍留矿察看一年处分,并罚款500-1000元。
18、采煤工作面及上隅角甲烷传感器由采煤班组长负责按进度前移吊挂好,并盘挂好监测电缆,安监员、瓦检员监督移动情况。
19、掘进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由掘进班组长按进度前移,并吊挂好监测电缆,安监员、瓦检员监督移动情况。
20、及时将井下连续运行6~12个月的井下分站、传感器等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装置升井予以检修。
21、有条件下为矿井安全监控的设备提供专用电源。
22、低浓度甲烷传感器经大于4%ch4的气流冲击后,及时进行调校或更换。
23、及时更换电网停电后不能保证安全监控设备连续工作1小时的备用电源。
24、每天对采掘工作面的传感器除尘,不得向传感器洒水或淋湿传感器,维护、移动传感器时避免摔打碰撞。
25、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主机及系统联网主机实行双机热备,24小时不间断运行,并达到工作主机发生故障时备份主机在5分钟内投入工作。
26、对矿井安全监控中心站采用双回路供电,并配备不小于两小时的在线式不间断电源。
27、对中心站设备安装安全可靠的接地装置和防雷装置,联网主机安装防火墙等网络安全设备。
28、矿井安全监控设备安设在支护完好、无淋水、远离干扰、不易碰撞、容易检查的部位,且距巷道底板(或地面)不小于300mm。
29、施工作业中切实保护好矿井安全监控设施、设备,杜绝损坏安全监控设施、设备现象,一旦损坏不得隐瞒或延迟汇报,否则按事故进行追查、处罚。
第3篇 安全监控系统搬家期间的安全技术措施
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安排,15105工作面已具备搬家条件,为保证以上各项工作安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安全措施。
一、 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搬家期间的组织机构
组 长:赵保明
副组长:郜海瑞 刘建斌 韩和平
成 员:各科队正副职
二、 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搬家期间的安全技术措施
1、安全员、瓦斯员严格监测15105工作面搬家期间的工作环境,加强巡检各机电设备处的瓦斯。
2、安全监测工必须明确本班任务,根据工作要求,带好工具、设备,并对工具进行测试,保证合格,认真检查工作环境的安全状况,保证安全作业。
3、设备搬运时要做到轻拿轻放,防止剧烈振动和冲击。工作完成后,要清理工作现场。
4、发生瓦斯安全监控设备故障时,严禁解除安全监控系统的故障闭锁功能进行生产作业。
5、排除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中需要关停监测监控设备时,作业人员必须事先向矿监控指挥中心请示,待矿监控指挥中心同意后,方可操作。作业人员接到请示后立即通知相关区域的瓦检人员加大检查瓦斯、一氧化碳、温度的力度,增加检查次数。若要关停瓦斯安全监控设备。矿监控指挥中心接到请示后对所涉及区域内的施工人员下达停止作业指令,责成相关单位切断通往涉及区域的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并做好相关记录。
6、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必须监守岗位,遵守岗位交接班制度,不得空岗、脱岗,发现安全监控系统异常状态及时处理。
7、任何人员不得延迟故障处理,否则严肃追究责任与处理。
8、监控维护工在当天工作任务完成后,必须把完成情况向监控中心回报。
9、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及通风、瓦斯、机电等管理规定,按标准严格操作。
第4篇 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安全技术措施
兴隆煤矿设计生产能力30万吨/年,经瓦斯等级鉴定为低瓦斯矿;矿井现安装kj90n监测监控系统一套,为保证监测监控系统的升级改造正常运行,一旦监测监控系统因升级改造导致监测监控系统停止运行,为保证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措施。
一、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期间的安全技术措施
1、制定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工期计划,在每天的例行调度会上提出第二天需要安装改造地点,以及影响范围,提前通知采掘、通防、安全科做好相关工作安排。
2、发生瓦斯安全监控设备通讯中断时,及时通知瓦检员加大瓦斯检查力度。瓦检员应加密故障影响区域内的瓦斯等有毒有害气体的检查次数,并每隔1小时向调度室汇报1次。一旦有毒有害气体超限,立即对超限区域及受威胁区域撤人与设置警戒,并尽快向矿调度室汇报。
3、监测设备升级改造后要及时恢复运行,组织安全员、瓦检员等人员对相关区域瓦斯等有毒有害气体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只有当有毒有害气体正常,监测设备运行正常后才能解除警戒。
4、排除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中需要关停监测监控设备时,作业人员必须事先向矿技术负责人请示,待技术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操作。并通知相关区域的瓦检员等人员加大检查瓦斯有毒有害气体的力度,加密检查次数。
5、若要关停瓦斯安全监控设备,矿调度接到请示后对所涉及区域内的施工人员下达停止作业指令,责令相关电钳工切断通往涉及区域的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责令机电部门对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记录。
6、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完成后,对其完好状况要立即进行确认,尤其要对断电功能及断电范围进行确认,确保无差错。
7、矿调度全面指挥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工作,协调处理相关事项。
8、监控室、矿调度室值班员必须坚守岗位,遵守岗位交接班制度,不得脱岗、空岗,发现安全监控系统异常状态及时处理。
9、任何人员不得延迟故障处理,否则严肃追究责任与处理。
二、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异常处理程序
1、中心站值班人员一旦发现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出现故障,及时汇报监控系统责任人,之后根据故障状况,若必要,尽快通知故障区域的瓦检员查看故障情况(包括安全监控系统的故障闭锁情况),并及时汇报分管领导。
2、各类人员发现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出现故障时,要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矿调度室接到汇报后及时通知矿值班领导。调度员接听汇报时要详细询间与记录故障部位、故障状况、故障发生时间及汇报人情况。
3、值班监测电钳工与中心站位班员及时综合分析井上、下反馈的故障状况,查找故障原因,确定合理的故障处理方法与安全措施,尽快消除故障,并及时将故障原因、处理结果向调度室汇报。
4、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出现故障时,值班监测电钳下、中心站值班员等人员不能排除故障或不能查清故障原因时,及时向分管矿领导汇报。
5、安全监控设备出现故障时,矿调度室接到关于受故障影响区域的汇报后,及时对故障所影响区域内的作业人员下达停止作业指令,并切断通往故障影响区域的所有非木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供电。
6、排除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的作业中,作业人员必须按操作规范进行验电、放电,严禁带电作业;验电、放电时要1人操作1人监护。
7、排除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中需用普通型测量仪表时,必须在风流中瓦斯小于1 %且附近20米内无瓦斯积聚的地点使用,并用甲烷检测报警仪实时监测作业地点的瓦斯状况,一旦风流中瓦斯达到1%或附近20米内出现瓦斯积聚立即停止使用普通型测量仪表。
8、瓦斯安全监控设备故障排除恢复运行时,应先组织安全员、瓦检员等人员对相关区域瓦斯状况进行全面检杏,只有当安全监控设备全部运行正常且无瓦斯超限后才能由分管副矿长下达恢复生产的指令。
10、井下分站与中心站间通讯出现故障,或中心站内监控设备出现故障,当作业地点的安全监测监控功能在井下分站的支持下一切正常时,生产作业可继续进行,但处理故障工作不得延迟。
三、防止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发生故障的安全技术措施
1、建立健全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管理机构,专职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各工种工作人员齐全、充足。
2、建立健全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各工种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并严格执行。
3、不断补充完善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规范作业人员行为,使设备安设标准化,设备维护日常化,系统运行安全化,爱护、保护系统作风化。
4、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各工种作业人员不断学习使用矿井安全监控新知识、新设备、新技术,增强管理、操作、维护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水平与技能。
5、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各工种作业人员定期接受专门机构的安全知识与技能知识的培训持证上岗。
6、使用合格的煤矿安全监控产品与设备,必须按产品与设备的特性进行安设、使用、维护。
7、严格按照质量标准与技术要求安装、安设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及其设备。
8、严格执行日巡查安全监控设备及线路完好状况的规定,及时消除各类隐患;经过调校检测的传感器其误差仍超过规定值时立即予以更换。
9、根据矿井生产动态,及时补充、完善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在安全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及附近作业时,施工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有保护安全监控设备的针对性要求。
10、大力宣传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重要性,提高全矿职工对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作用的认知,增强全矿职工保护、爱护监控设备的主动性与积极性。
11、严肃追查、处理破坏、损坏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及其设备的现象与行为,对不良现象与行为做到严惩不怠。
12、地面中心站值班员必须掌握矿井通风与安全监控的基本知识,会使用计算机,持证上岗,熟记操作规程。
13、中心站设备运行中断达2小时,井下监控设备故障超过8小时,按事故进行追查、处罚。
14、矿井安全监控的设备之间使用专用光缆或专用阻燃电缆连接。要改动或拆除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电源线和控制线时,必须预先请示矿技术负责人。
15、每7天使用标准气样标校一次催化燃烧甲烷传感器,同时做一次断电功能试验,确保精度准确、控制功能灵敏可靠。风速、一氧化碳、温度传感器每月标校一次,确保灵敏可靠。
16、任何人员不得擅自关停(包括短时间关停后再恢复) 作业地点监测监控设备,违反者按事故追查处理。
17、任何人员不能因瓦斯超限断电而移动甲烷传感器位置。乱调、甩掉、破坏及盗窃瓦斯安全监控设备,给予开除矿籍处分。
18、及时将井下连续运行6-12个月的井下分站、传感器等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装置升井予以检修。
19、低浓度甲烷传感器经大于4%ch4的气流冲击后,及时进行调校或更换。
20、及时更换电网停电后不能保证安全监控设备连续工作1小时的备用电源。
21、每天对采掘工作面的传感器除尘,不得向传感器洒水或淋湿传感器,维护.、移动传感器时避免摔打碰撞。
22、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主机及系统联网土机实行双机热备,24小时不间断运行,并达到工作主机发生故障时备份主机在5分钟内自动投入工作。
23、对矿井安全监控中心站采用双回路供电,并配备不小于两小时的不间断电源。
24、对中心站设备安装安全可靠的接地装置和防雷装置,联网主机安装防火墙等网络安全设备。
25、矿井安全监控设备安设在支护完好、无淋水、远离干扰、不易碰撞、容易检查的部位,且距巷道底板(或地面)不小于300mm。
26、施工作业中切实保护好矿井安全监控设施、设备,杜绝损坏安全监控设施、设备现象,一旦损坏不得隐瞒或延迟汇报,否则按事故进行追查、处罚。
桐梓县狮溪镇兴隆煤矿
2018年7月14号
第5篇 煤矿监控系统停止运行时的安全技术措施
___县___煤矿设计生产力的__万吨/年,经瓦斯等级鉴定为__瓦斯矿井,现开采煤层经鉴定为___,煤尘具有爆炸性;矿井现安装___监测监控系统一套,为保证监测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一旦监测监控系统因故障、检修等原因造成监测监控系统停止运行,能够及时处理,保证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措施。
一、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期间的安全技术措施
1、发生瓦斯安全监控设备故障时,严禁解除安全监控系统的故障闭锁功能进行生产作业。
2、发生瓦斯安全监控设备故障时,及时通知瓦检员加大瓦斯检查力度。瓦检员应加密故障影响区域内的瓦斯等有毒有害气体的检查次数,并每隔1小时向调度室汇报1次。一旦有毒有害气体超限,立即对超限区域及受威胁区域撤人与设置警戒,并尽快向矿调度室汇报。
3、监测设备故障排除后要及时恢复运行,组织安全员、瓦检员等人员对相关区域瓦斯等有毒有害气体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只有当有毒有害气体正常,监测设备运行正常后才能解除警戒。
4、排除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中需要关停监测监控设备时,作业人员必须事先向矿技术负责人请示,待技术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操作。并通知相关区域的瓦检员等人员加大检查瓦斯有毒有害气体的力度,加密检查次数。
5、若要关停瓦斯安全监控设备,矿调度接到请示后对所涉及区域内的施工人员下达停止作业指令,责令相关电钳工切断通往涉及区域的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责令机电部门对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记录。
6、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排除后,对其完好状况要立即进行确认,尤其要对断电功能及断电范围进行确认,确保无差错。
7、矿调度全面指挥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的排除,协调处理相关事项。
8、中心站、矿调度室值班员必须坚守岗位,遵守岗位交接班制度,不得脱岗、空岗,发现安全监控系统异常状态及时处理。
9、任何人员不得延迟故障处理,否则严肃追究责任与处理。
二、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处理程序
1、中心站值班人员一旦发现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出现故障,及时汇报监控系统责任人,之后根据故障状况,若必要,尽快通知故障区域的瓦检员查看故障情况(包括安全监控系统的故障闭锁情况),并及时汇报分管领导。
2、各类人员发现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出现故障时,要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矿调度室接到汇报后及时通知矿值班领导。调度员接听汇报时要详细询间与记录故障部位、故障状况、故障发生时间及汇报人情况。
3、值班监测电钳工与中心站位班员及时综合分析井上、下反馈的故障状况,查找故障原因,确定合理的故障处理方法与安全措施,尽快消除故障,并及时将故障原因、处理结果向调度室汇报。
4、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出现故障时,值班监测电钳下、中心站值班员等人员不能排除故障或不能查清故障原因时,及时向分管矿领导汇报。
5、安全监控设备出现故障时,矿调度室接到关于受故障影响区域的汇报后,及时对故障所影响区域内的作业人员下达停止作业指令,并切断通往故障影响区域的所有非木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供电。
6、排除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的作业中,作业人员必须按操作规范进行验电、放电,严禁带电作业;验电、放电时要1人操作1人监护。
7、排除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中需用普通型测量仪表时,必须在风流中瓦斯小于1 %且附近20米内无瓦斯积聚的地点使用,并用甲烷检测报警仪实时监测作业地点的瓦斯状况,一旦风流中瓦斯达到1%或附近20米内出现瓦斯积聚立即停止使用普通型测量仪表。
8、瓦斯安全监控设备故障排除恢复运行时,应先组织安全员、瓦检员等人员对相关区域瓦斯状况进行全面检杏,只有当安全监控设备全部运行正常且无瓦斯超限后才能由分管副矿长下达恢复生产的指令。
10、井下分站与中心站间通讯出现故障,或中心站内监控设备出现故障,当作业地点的安全监测监控功能在井下分站的支持下一切正常时,生产作业可继续进行,但处理故障工作不得延迟。
三、防止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发生故障的安全技术措施
1、建立健全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管理机构,专职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各工种工作人员齐全、充足。
2、建立健全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各工种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并严格执行。
3、不断补充完善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规范作业人员行为,使设备安设标准化,设备维护日常化,系统运行安全化,爱护、保护系统作风化。
4、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各工种作业人员不断学习使用矿井安全监控新知识、新设备、新技术,增强管理、操作、维护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水平与技能。
5、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各工种作业人员定期接受专门机构的安全知识与技能知识的培训持证上岗。
6、使用川合格的煤矿安全监控产品与设备,必须按产品与设备的特性进行安设、使用、维护。
7、严格按照质量标准与技术要求安装、安设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及其设备。
8、严格执行日巡查安全监控设备及线路完好状况的规定,及时消除各类隐患;经过调校检测的传感器其误差仍超过规定值时立即予以更换。
9、根据矿井生产动态,及时补充、完善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在安全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及附近作业时,施工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有保护安全监控设备的针对性要求。
10、大力宣传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重要性,提高全矿职工对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作用的认知,增强全矿职工保护、爱护监控设备的主动性与积极性。
11、严肃追查、处理破坏、损坏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及其设备的现象与行为,对不良现象与行为做到严惩不怠。
12、地面中心站值班员必须掌握矿井通风与安全监控的基本知识,会使用计算机,持证上岗,熟记操作规程。
13、中心站设备运行中断达2小时,井下监控设备故障超过8小时,按事故进行追查、处罚。
14、矿井安全监控的设备之间使用专用光缆或专用阻燃电缆连接。要改动或拆除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电源线和控制线时,必须预先请示矿技术负责人。
15、每7天使用标准气样标校一次催化燃烧甲烷传感器,同时做一次断电功能试验,确保精度准确、控制功能灵敏可靠。风速、一氧化碳、温度传感器每月标校一次,确保灵敏可靠。
16、任何人员不得擅自关停(包括短时间关停后再恢复) 作业地点监测监控设备,违反者按事故追查处理。
17、任何人员不能因瓦斯超限断电而移动甲烷传感器位置。乱调、甩掉、破坏及盗窃瓦斯安全监控设备,给予开除矿籍处分。
18、及时将井下连续运行6-12个月的井下分站、传感器等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装置升井子以检修。
19、低浓度甲烷传感器经大于4%ch4的气流冲击后,及时进行调校或更换。
20、及时更换电网停电后不能保证安全监控设备连续下作1小时的备用电源。
21、每天对采掘工作面的传感器除尘,不得向传感器洒水或淋湿传感器,维护.、移动传感器时避免摔打碰撞。
22、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主机及系统联网土机实行双机热备,24小时不间断运行,并达到工作主机发生故障时备份主机在5分钟内自动投入工作。
23、对矿井安全监控中心站采用双回路供电,并配备不小于两小时的不间断电源。
24、对中心站设备安装安全可靠的接地装置和防雷装置,联网主机安装防火墙等网络安全设备。
25、矿井安全监控设备安设在支护完好、无淋水、远离干扰、不易碰撞、容易检查的部位,且距巷道底板(或地面)不小于300mm。
26、施工作业中切实保护好矿井安全监控设施、设备,杜绝损坏安全监控设施、设备现象,一旦损坏不得隐瞒或延迟汇报,否则按事故进行追查、处罚。
第6篇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更换维护期间安全技术措施
一、矿井概况
1、矿井地质、生产布置、通风系统、瓦斯涌出、自然发火概况
2、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概况
矿井安全监控系统通信干线路线:
井下路线:-120副井(552m)→-120副井车场(320m)→-120副井车场与-410行人井联络道(40m)→-410行人井(779m)→-410行人井车场(470m)→-410西翼大巷(685m)→-410西翼底弯道至-410西翼2#皮带道联络道(70m)→-410西翼2#、1#皮带道(780m)→-410中间皮带道(115m)→-410we变电所交换机(两台)→-410西翼火药库回风道及火药库(117m)→-410we16层材料道(80m)→-410东翼大巷(1880m)→-410es材料道(380m)→-410es变电所交换机(两台)→-410es材料道(380m)→-410ew材料道(730m)→-410ew408运顺辅助道→-410ew皮带道(757m)→-410东翼4#、3#、2#、1#皮带道(2070m)→-410皮带变电所(50m)→-410材料副井井底车场(250m)→-410材料副井(878m)→-410排水上部管子道(117m)→-120主井车场(130m)→-120主井(698m)→地面。
地面路线:
-120副井井口(50m)→地面电缆桥(110m)→监控设备修理室交换机(两台)→地面电缆桥(160m)→俱乐部外电线杆(架空线,80m)→独身楼(70m)→安全监控中心站。
安全监控中心站→独身楼(70m)→俱乐部外电线杆(架空线,80m)→地面电缆桥(300m)→-120主井井口(50m)。
中心站硬件有专用数据服务器、双机热备的主机、奔腾级品牌商用机终端、windows 2003兼容网卡、网线、插头、网中继器等。
井下监测监控设备有光电信号交换机、kj2007g1型井下分站、各种传感器、断电控制器等。
矿井在用甲烷传感器75台,在用一氧化碳传感器20台,在用温度传感器20台,在用风速传感器8台。矿长、总工程师、生产副矿长、安全副总、通风副总的办公室,保安区长与监测队长办公室及矿调度室、保安区调度室,均安设了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终端机。
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可能出现的故障有:传感器故障,通讯故障,监控设备电源故障,光电信号交换机、井下分站、中心站服务器等设备故障,系统软件故障等。
多年以来,我矿生产管理中,严禁无故中断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及设备的运行(包括停产检修、节日放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一旦出现故障必须在8小时内处理完毕,矿联网服务器运行异常造成联网通讯中断时立即通报矿信息中心予以处理。
二、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期间的应急机构
一旦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出现故障,随即自然产生应急指挥小组。
组长:值班矿领导
成员:保安区、机电科、生产科、安监处四个单位的值班干部及矿调度室值班调度员
职责:负责组织、指挥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的处理工作,负责组织、指挥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期间的安全工作。
三、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更换维修期间的安全技术措施
1、发生瓦斯安全监控设备故障时,严禁解除安全监控系统的故障闭锁功能进行生产作业。
2、发生瓦斯安全监控设备故障时,保安区调度及时通知相关部位瓦检员等人员加大瓦斯检查力度。瓦检员加密故障影响区域内的瓦斯检查次数,并每隔1小时向保安区调度汇报1次。
3、发生一氧化碳监测设备故障时,保安区调度及时通知相关部位瓦检员等人员加大对一氧化碳检查的力度,加密检查次数;一旦一氧化碳超限,瓦检员等人员立即对超限区域及受威胁区域撤人与设置警戒,并尽快向矿调度与保安区调度汇报。
4、发生温度监测设备故障时,保安区调度及时通知相关部位瓦检员加大对气温检查的力度,加密检查次数;一旦气温超规定瓦检员等人员立即对超限区域及受威胁区域撤人与设置警戒,并尽快向矿调度室与保安区调度室汇报。
5、一氧化碳、温度监测设备故障排除后要及时恢复运行,保安区同时组织瓦检员等人员对相关区域一氧化碳、温度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只有当一氧化碳、温度监测设备运行正常且故障影响区域无一氧化碳、温度超限后才能解除警戒。
6、排除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中需要关停监测监控设备时,作业人员必须事先向矿调度与保安区调度请示,待矿调度与保安区调度均同意后方可操作。保安区调度接到请示后立即通知相关区域的瓦检员等人员加大检查瓦斯、一氧化碳、温度的力度,加密检查次数。若要关停瓦斯安全监控设备,矿调度接到请示后对所涉及区域内的施工人员下达停止作业指令,责成相关单位切断通往涉及区域的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责成安监部门对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记录。
7、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排除后,对其完好状况要立即进行确认,尤其要对断电功能及断电范围进行确认,确保无差错。
8、矿调度全面指挥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的排除,协调处理相关事项。
9、保安区监测队选派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通风安全监测电工担任监测值班电工,并确保每日(包括停产检修、节日放假)24小时有通风安全监测电工值班。值班电工必须坚守岗位,遵守岗位交接班制度,不得脱岗、空岗。
10、中心站、保安区调度室、矿调度室值班员必须坚守岗位,遵守岗位交接班制度,不得脱岗、空岗,发现安全监控系统异常状态及时处理。
11、任何人员不得延迟故障处理,否则严肃追究责任与处理。
四、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处理程序
1、中心站值班人员一旦发现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出现故障,及时汇报保安区调度与矿调度。保安区调度接到汇报后首先告知值班监测电工,之后根据故障状况,若必要,尽快通知故障部位瓦检员等人员查看故障情况(包括安全监控系统的故障闭锁情况)。矿调度接到汇报后及时通知矿值班领导与通风副总。
2、各级各类人员发现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出现故障时,要及时向矿调度或保安区调度汇报。矿调度接到汇报后及时通知保安区调度、矿值班领导、通风副总。调度员接听汇报时要详细询问与记录故障部位、故障状况、故障发生时间及汇报人情况。保安区调度接到汇报后首先告知值班监测电工,随后联系地面中心站查看故障情况(包括安全监控系统的故障闭锁情况)。
3、值班监测电工与中心站值班员及时综合分析井上、下反馈的故障状况,查找故障原因,确定合理的故障处理方法与安全措施,尽快消除故障,并及时将故障原因、处理结果向保安区调度汇报。
4、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出现故障时,值班监测电工、中心站值班员、保安区值班干部等人员不能排除故障或不能查清故障原因时,及时向保安区分管矿井安全监控业务的干部及监测队长汇报,分管干部及监测队长接到汇报后及时采取措施排除故障、查清原因。
5、瓦斯安全监控设备出现故障时,保安区调度及时向矿调度汇报故障影响的区域及故障原因。
6、瓦斯安全监控设备出现故障时,矿调度接到保安区关于受故障影响区域的汇报后,及时对故障所影响区域内的施工人员下达停止作业指令,责成相关单位切断通往故障影响区域的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责成安监部门对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清查记录。
7、排除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的作业中,作业人员必须按操作规范进行验电、放电,严禁带电作业;验电、放电时要1人操作1人监护。
8、排除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中需用普通型测量仪表时,必须在风流中瓦斯小于1%且附近20米内无瓦斯积聚的地点使用,并用甲烷检测报警仪实时监测作业地点的瓦斯状况,一旦风流中瓦斯达到1%或附近20米内出现瓦斯积聚立即停止使用普通型测量仪表。
9、瓦斯安全监控设备故障排除恢复运行时,保安区组织瓦检员等人员对相关区域瓦斯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只有当安全监控设备全部运行正常且故障影响区域内无瓦斯超限后才能由矿调度室下达恢复生产的指令。
10、井下分站与中心站间通讯出现故障,或中心站内监控设备出现故障,当作业地点的安全监测监控功能在井下分站的支持下一切正常时,生产作业可继续进行,但处理故障工作不得延迟。
11、井下出现故障时,值班监测电工及时下井排除故障,矿调度及时安排下井所需乘坐的-120主井皮带与-410架空人车运行,及时安排平巷人车接送监测电工。中心站以外的地面其它地点出现故障时,值班监测电工及时出动,矿调度安排值班车辆接送值班监测电工。
五、防止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发生故障的安全技术措施
1、建立健全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管理机构,专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各工种工作人员齐全、充足。
2、建立健全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各工种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并严格执行。
3、不断补充完善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规范作业人员行为,使设备安设标准化,设备维护日常化,系统运行安全化,爱护、保护系统作风化。
4、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各工种工作人员不断学习、使用矿井安全监控新知识、新设备、新技术,增强管理、操作、维护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水平与技能。
5、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各工种工作人员定期接受专门机构的安全知识与技能知识的培训,持证上岗。
6、使用合格的煤矿安全监控产品与设备构建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必须按产品与设备的特性进行安设、使用、维护。
7、严格按照质量标准与技术要求安装、安设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及其设备。
8、保安区监测队严格执行日巡查安全监控设备及线路完好状况的规定,及时消除各类隐患;经过调校检测的传感器其误差仍超过规定值时立即予以更换。
9、根据矿井生产动态,及时补充、完善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在安全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及附近作业时,施工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有保护安全监控设备的针对性要求。
10、大力宣传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重要性,提高全矿职工对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作用的认知,增强全矿职工保护、爱护监控设备的主动性与积极性。
11、安监部门严肃追查、处理破坏、损坏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及其设备的现象与行为,对不良现象与行为做到严惩不怠。
12、地面中心站值班员必须掌握矿井通风与安全监控的基本知识,会使用计算机,持证上岗,熟记操作规程。
13、中心站设备运行中断达2小时,井下监控设备故障超过8小时,按事故进行追查、处罚。
14、矿井安全监控的设备之间使用专用光缆或专用阻燃电缆连接。需要改动或拆除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电源线和控制线时,必须预先请示机电科和保安区,并在保安区监测队的参与或监督下完成。
15、每7天使用标准气样标校一次催化燃烧甲烷传感器,同时做一次断电功能试验,确保显示、精度准确,控制功能灵敏可靠。风速、一氧化碳、温度传感器每月标校一次,确保灵敏可靠。气样标准:甲烷0%、1%、2%,一氧化碳0ppm、50ppm、200ppm。
16、掘进工作面“风电闭锁”功能的接设由掘进队或掘进准备队完成,并定期检查;矿内各地点“瓦斯电闭锁”等功能的接设由保安区监测队完成,并定期检查。掘进工作面“瓦斯电闭锁”功能与“风电闭锁”功能的接设工作同时完成。任何人员不得擅自关停(包括短时间关停后再恢复)作业地点监测监控设备运行,违反者按事故追查处理。
17、任何人员不能因瓦斯超限断电而移动甲烷传感器位置。乱调、甩掉、破坏及盗窃瓦斯安全监控设备的人员,给予开除矿籍留矿察看一年处分,并罚款500-1000元。
18、采煤工作面及上隅角甲烷传感器由采煤班组长负责按进度前移吊挂好,并盘挂好监测电缆,安监员、瓦检员监督移动情况。
19、掘进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由掘进班组长按进度前移,并吊挂好监测电缆,安监员、瓦检员监督移动情况。
20、及时将井下连续运行6~12个月的井下分站、传感器等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装置升井予以检修。
21、有条件下为矿井安全监控的设备提供专用电源。
22、低浓度甲烷传感器经大于4%ch4的气流冲击后,及时进行调校或更换。
23、及时更换电网停电后不能保证安全监控设备连续工作1小时的备用电源。
24、每天对采掘工作面的传感器除尘,不得向传感器洒水或淋湿传感器,维护、移动传感器时避免摔打碰撞。
25、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主机及系统联网主机实行双机热备,24小时不间断运行,并达到工作主机发生故障时备份主机在5分钟内投入工作。
26、对矿井安全监控中心站采用双回路供电,并配备不小于两小时的在线式不间断电源。
27、对中心站设备安装安全可靠的接地装置和防雷装置,联网主机安装防火墙等网络安全设备。
28、矿井安全监控设备安设在支护完好、无淋水、远离干扰、不易碰撞、容易检查的部位,且距巷道底板(或地面)不小于300mm。
29、施工作业中切实保护好矿井安全监控设施、设备,杜绝损坏安全监控设施、设备现象,一旦损坏不得隐瞒或延迟汇报,否则按事故进行追查、处罚。
第7篇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故障期间的安全技术措施
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可能出现的故障有:传感器故障,通讯故障,监控设备电源故障,光电信号交换机、井下分站、中心站服务器等设备故障,系统软件故障等。
多年以来,青海大头羊煤业生产管理中,严禁无故中断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及设备的运行(包括停产检修、节日放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一旦出现故障必须在8小时内处理完毕,矿联网服务器运行异常造成联网通讯中断时立即通报矿信息中心予以处理。
一、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期间的应急机构
一旦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出现故障,随即自然产生应急指挥小组。
组长:值班矿领导
成员:安全科、机电科、生产科三个单位的值班干部及矿调度室值班调度员
职责:负责组织、指挥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的处理工作,负责组织、指挥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期间的安全工作。
二、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期间的安全技术措施
1、发生瓦斯安全监控设备故障时,严禁解除安全监控系统的故障闭锁功能进行生产作业。
2、发生瓦斯安全监控设备故障时,保安区调度及时通知相关部位瓦检员等人员加大瓦斯检查力度。瓦检员加密故障影响区域内的瓦斯检查次数,并每隔1小时向保安区调度汇报1次。
3、发生一氧化碳监测设备故障时,保安区调度及时通知相关部位瓦检员等人员加大对一氧化碳检查的力度,加密检查次数;一旦一氧化碳超限,瓦检员等人员立即对超限区域及受威胁区域撤人与设置警戒,并尽快向矿调度与保安区调度汇报。
4、发生温度监测设备故障时,保安区调度及时通知相关部位瓦检员加大对气温检查的力度,加密检查次数;一旦气温超规定瓦检员等人员立即对超限区域及受威胁区域撤人与设置警戒,并尽快向矿调度室与保安区调度室汇报。
5、一氧化碳、温度监测设备故障排除后要及时恢复运行,保安区同时组织瓦检员等人员对相关区域一氧化碳、温度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只有当一氧化碳、温度监测设备运行正常且故障影响区域无一氧化碳、温度超限后才能解除警戒。
6、排除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中需要关停监测监控设备时,作业人员必须事先向矿调度与保安区调度请示,待矿调度与保安区调度均同意后方可操作。保安区调度接到请示后立即通知相关区域的瓦检员等人员加大检查瓦斯、一氧化碳、温度的力度,加密检查次数。若要关停瓦斯安全监控设备,矿调度接到请示后对所涉及区域内的施工人员下达停止作业指令,责成相关单位切断通往涉及区域的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责成安监部门对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记录。
7、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排除后,对其完好状况要立即进行确认,尤其要对断电功能及断电范围进行确认,确保无差错。
8、矿调度全面指挥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的排除,协调处理相关事项。
9、保安区监测队选派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通风安全监测电工担任监测值班电工,并确保每日(包括停产检修、节日放假)24小时有通风安全监测电工值班。值班电工必须坚守岗位,遵守岗位交接班制度,不得脱岗、空岗。
10、中心站、保安区调度室、矿调度室值班员必须坚守岗位,遵守岗位交接班制度,不得脱岗、空岗,发现安全监控系统异常状态及时处理。
11、任何人员不得延迟故障处理,否则严肃追究责任与处理。
三、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处理程序
1、中心站值班人员一旦发现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出现故障,及时汇报保安区调度与矿调度。保安区调度接到汇报后首先告知值班监测电工,之后根据故障状况,若必要,尽快通知故障部位瓦检员等人员查看故障情况(包括安全监控系统的故障闭锁情况)。矿调度接到汇报后及时通知矿值班领导与通风副总。
2、各级各类人员发现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出现故障时,要及时向矿调度或保安区调度汇报。矿调度接到汇报后及时通知保安区调度、矿值班领导、通风副总。调度员接听汇报时要详细询问与记录故障部位、故障状况、故障发生时间及汇报人情况。保安区调度接到汇报后首先告知值班监测电工,随后联系地面中心站查看故障情况(包括安全监控系统的故障闭锁情况)。
3、值班监测电工与中心站值班员及时综合分析井上、下反馈的故障状况,查找故障原因,确定合理的故障处理方法与安全措施,尽快消除故障,并及时将故障原因、处理结果向保安区调度汇报。
4、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出现故障时,值班监测电工、中心站值班员、保安区值班干部等人员不能排除故障或不能查清故障原因时,及时向保安区分管矿井安全监控业务的干部及监测队长汇报,分管干部及监测队长接到汇报后及时采取措施排除故障、查清原因。
5、瓦斯安全监控设备出现故障时,保安区调度及时向矿调度汇报故障影响的区域及故障原因。
6、瓦斯安全监控设备出现故障时,矿调度接到保安区关于受故障影响区域的汇报后,及时对故障所影响区域内的施工人员下达停止作业指令,责成相关单位切断通往故障影响区域的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责成安监部门对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清查记录。
7、排除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的作业中,作业人员必须按操作规范进行验电、放电,严禁带电作业;验电、放电时要1人操作1人监护。
8、排除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中需用普通型测量仪表时,必须在风流中瓦斯小于1%且附近20米内无瓦斯积聚的地点使用,并用甲烷检测报警仪实时监测作业地点的瓦斯状况,一旦风流中瓦斯达到1%或附近20米内出现瓦斯积聚立即停止使用普通型测量仪表。
9、瓦斯安全监控设备故障排除恢复运行时,保安区组织瓦检员等人员对相关区域瓦斯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只有当安全监控设备全部运行正常且故障影响区域内无瓦斯超限后才能由矿调度室下达恢复生产的指令。
10、井下分站与中心站间通讯出现故障,或中心站内监控设备出现故障,当作业地点的安全监测监控功能在井下分站的支持下一切正常时,生产作业可继续进行,但处理故障工作不得延迟。
11、井下出现故障时,值班监测电工及时下井排除故障,矿调度及时安排下井所需乘坐的-120主井皮带与-410架空人车运行,及时安排平巷人车接送监测电工。中心站以外的地面其它地点出现故障时,值班监测电工及时出动,矿调度安排值班车辆接送值班监测电工。
四、防止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发生故障的安全技术措施
1、建立健全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管理机构,专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各工种工作人员齐全、充足。
2、建立健全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各工种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并严格执行。
3、不断补充完善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规范作业人员行为,使设备安设标准化,设备维护日常化,系统运行安全化,爱护、保护系统作风化。
4、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各工种工作人员不断学习、使用矿井安全监控新知识、新设备、新技术,增强管理、操作、维护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水平与技能。
5、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各工种工作人员定期接受专门机构的安全知识与技能知识的培训,持证上岗。
6、使用合格的煤矿安全监控产品与设备构建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必须按产品与设备的特性进行安设、使用、维护。
7、严格按照质量标准与技术要求安装、安设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及其设备。
8、保安区监测队严格执行日巡查安全监控设备及线路完好状况的规定,及时消除各类隐患;经过调校检测的传感器其误差仍超过规定值时立即予以更换。
9、根据矿井生产动态,及时补充、完善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在安全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及附近作业时,施工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有保护安全监控设备的针对性要求。
10、大力宣传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重要性,提高全矿职工对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作用的认知,增强全矿职工保护、爱护监控设备的主动性与积极性。
11、安监部门严肃追查、处理破坏、损坏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及其设备的现象与行为,对不良现象与行为做到严惩不怠。
12、地面中心站值班员必须掌握矿井通风与安全监控的基本知识,会使用计算机,持证上岗,熟记操作规程。
13、中心站设备运行中断达2小时,井下监控设备故障超过8小时,按事故进行追查、处罚。
14、矿井安全监控的设备之间使用专用光缆或专用阻燃电缆连接。需要改动或拆除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电源线和控制线时,必须预先请示机电科和保安区,并在保安区监测队的参与或监督下完成。
15、每7天使用标准气样标校一次催化燃烧甲烷传感器,同时做一次断电功能试验,确保显示、精度准确,控制功能灵敏可靠。风速、一氧化碳、温度传感器每月标校一次,确保灵敏可靠。气样标准:甲烷0%、1%、2%,一氧化碳0ppm、50ppm、200ppm。
16、掘进工作面“风电闭锁”功能的接设由掘进队或掘进准备队完成,并定期检查;矿内各地点“瓦斯电闭锁”等功能的接设由保安区监测队完成,并定期检查。掘进工作面“瓦斯电闭锁”功能与“风电闭锁”功能的接设工作同时完成。任何人员不得擅自关停(包括短时间关停后再恢复)作业地点监测监控设备运行,违反者按事故追查处理。
17、任何人员不能因瓦斯超限断电而移动甲烷传感器位置。乱调、甩掉、破坏及盗窃瓦斯安全监控设备的人员,给予开除矿籍留矿察看一年处分,并罚款500-1000元。
18、采煤工作面及上隅角甲烷传感器由采煤班组长负责按进度前移吊挂好,并盘挂好监测电缆,安监员、瓦检员监督移动情况。
19、掘进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由掘进班组长按进度前移,并吊挂好监测电缆,安监员、瓦检员监督移动情况。
20、及时将井下连续运行6~12个月的井下分站、传感器等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装置升井予以检修。
21、有条件下为矿井安全监控的设备提供专用电源。
22、低浓度甲烷传感器经大于4%ch4的气流冲击后,及时进行调校或更换。
23、及时更换电网停电后不能保证安全监控设备连续工作1小时的备用电源。
24、每天对采掘工作面的传感器除尘,不得向传感器洒水或淋湿传感器,维护、移动传感器时避免摔打碰撞。
25、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主机及系统联网主机实行双机热备,24小时不间断运行,并达到工作主机发生故障时备份主机在5分钟内投入工作。
26、对矿井安全监控中心站采用双回路供电,并配备不小于两小时的在线式不间断电源。
27、对中心站设备安装安全可靠的接地装置和防雷装置,联网主机安装防火墙等网络安全设备。
28、矿井安全监控设备安设在支护完好、无淋水、远离干扰、不易碰撞、容易检查的部位,且距巷道底板(或地面)不小于300mm。
29、施工作业中切实保护好矿井安全监控设施、设备,杜绝损坏安全监控设施、设备现象,一旦损坏不得隐瞒或延迟汇报,否则按事故进行追查、处罚。
第8篇 防止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发生断电故障的安全技术措施
1、建立健全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管理机构,专职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各工种工作人员齐全、充足。
2、建立健全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各工种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并严格执行。
3、不断补充完善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规范作业人员行为,使设备安设标准化,设备维护日常化,系统运行安全化,爱护、保护系统作风化。
4、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各工种作业人员不断学习使用矿井安全监控新知识、新设备、新技术,增强管理、操作、维护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水平与技能。
5、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各工种作业人员定期接受专门机构的安全知识与技能知识的培训持证上岗。
6、使用川合格的煤矿安全监控产品与设备,必须按产品与设备的特性进行安设、使用、维护。
7、严格按照质量标准与技术要求安装、安设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及其设备。
8、严格执行日巡查安全监控设备及线路完好状况的规定,及时消除各类隐患;经过调校检测的传感器其误差仍超过规定值时立即予以更换。
9、根据矿井生产动态,及时补充、完善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在安全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及附近作业时,施工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有保护安全监控设备的针对性要求。
10、大力宣传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重要性,提高全矿职工对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作用的认知,增强全矿职工保护、爱护监控设备的主动性与积极性。
11、严肃追查、处理破坏、损坏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及其设备的现象与行为,对不良现象与行为做到严惩不怠。
12、地面中心站值班员必须掌握矿井通风与安全监控的基本知识,会使用计算机,持证上岗,熟记操作规程。
13、中心站设备运行断电中断达2小时,井下监控设备断电故障超过8小时,按事故进行追查、处罚。
14、矿井安全监控的设备之间使用专用光缆或专用阻燃电缆连接。要改动或拆除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电源线和控制线时,必须预先请示矿技术负责人。
15、每7天使用标准气样标校一次催化燃烧甲烷传感器,同时做一次断电功能试验,确保精度准确、控制功能灵敏可靠。风速、一氧化碳、温度传感器每月标校一次,确保灵敏可靠。
16、任何人员不得擅自关停(包括短时间关停后再恢复) 作业地点监测监控设备,违反者按事故追查处理。
17、任何人员不能因瓦斯超限断电而移动甲烷传感器位置。乱调、甩掉、破坏及盗窃瓦斯安全监控设备,给予开除矿籍处分。
18、及时将井下连续运行6-12个月的井下分站、传感器等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装置升井子以检修。
19、低浓度甲烷传感器经大于4%ch4的气流冲击后,及时进行调校或更换。
20、及时更换电网停电后不能保证安全监控设备连续下作1小时的备用电源。
21、每天对采掘工作面的传感器除尘,不得向传感器洒水或淋湿传感器,维护.、移动传感器时避免摔打碰撞。
22、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主机及系统联网土机实行双机热备,24小时不间断运行,并达到工作主机发生故障时备份主机在5分钟内自动投入工作。
23、对矿井安全监控中心站采用双回路供电,并配备不小于两小时的不间断电源。
24、对中心站设备安装安全可靠的接地装置和防雷装置,联网主机安装防火墙等网络安全设备。
25、矿井安全监控设备安设在支护完好、无淋水、远离干扰、不易碰撞、容易检查的部位,且距巷道底板(或地面)不小于300mm。
26、施工作业中切实保护好矿井安全监控设施、设备,杜绝损坏安全监控设施、设备现象,一旦损坏不得隐瞒或延迟汇报,否则按事故进行追查、处罚。
第9篇 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期间的安全技术措施
一、矿井故障概况
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可能出现的故障有:传感器故障,通讯故障,监控设备电源故障,光电信号交换机、井下分站、中心站服务器等设备故障,系统软件故障等。
二、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期间的应急机构
一旦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出现故障,随即自然产生应急指挥小组。
组长:通风副矿长刘建军
副组长:通风副总张兵兵
成员:赵利伟、李兴兴、赵海荣、吕顺平、王建平、李春雷及矿调度室值班调度员
职责:负责组织、指挥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的处理工作,负责组织、指挥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期间的安全工作。
三、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期间的安全技术措施
1、发生瓦斯安全监控设备故障时,严禁解除安全监控系统的故障闭锁功能进行生产作业。
2、发生瓦斯安全监控设备故障时,调度室及时通知相关部位瓦检员等人员加大瓦斯检查力度。瓦检员加密故障影响区域内的瓦斯检查次数,并每隔1小时向调度室汇报1次。
3、发生一氧化碳监测设备故障时,调度室及时通知相关部位瓦检员等人员加大对一氧化碳检查的力度,加密检查次数;一旦一氧化碳超限,瓦检员等人员立即对超限区域及受威胁区域撤人与设置警戒,并尽快向矿调度室汇报。
4、发生温度监测设备故障时,调度室及时通知相关部位瓦检员加大对气温检查的力度,加密检查次数;一旦气温超规定瓦检员等人员立即对超限区域及受威胁区域撤人与设置警戒,并尽快向矿调度室汇报。
5、一氧化碳、温度监测设备故障排除后要及时恢复运行,调度室同时组织瓦检员等人员对相关区域一氧化碳、温度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只有当一氧化碳、温度监测设备运行正常且故障影响区域无一氧化碳、温度超限后才能解除警戒。
6、排除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中需要关停监测监控设备时,作业人员必须事先向矿调度室请示,待矿调度室同意后方可操作。调度室接到请示后立即通知相关区域的瓦检员等人员加大检查瓦斯、一氧化碳、温度的力度,加密检查次数。若要关停瓦斯安全监控设备,矿调度接到请示后对所涉及区域内的施工人员下达停止作业指令,责成相关单位切断通往涉及区域的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责成安监部门对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记录。
7、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排除后,对其完好状况要立即进行确认,尤其要对断电功能及断电范围进行确认,确保无差错。
8、矿调度全面指挥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的排除,协调处理相关事项。
9、监测队选派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通风安全监测电工担任监测值班电工,并确保每日(包括停产检修、节日放假)24小时有通风安全监测电工值班。值班电工必须坚守岗位,遵守岗位交接班制度,不得脱岗、空岗。
10、中心站、矿调度室值班员必须坚守岗位,遵守岗位交接班制度,不得脱岗、空岗,发现安全监控系统异常状态及时处理。
11、任何人员不得延迟故障处理,否则严肃追究责任与处理。
四、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处理程序
1、中心站值班人员一旦发现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出现故障,及时汇报矿调度室。调度室接到汇报后首先告知值班监测电工,之后根据故障状况,若必要,尽快通知故障部位瓦检员等人员查看故障情况(包括安全监控系统的故障闭锁情况)。及时通知矿值班领导与通风副总。
2、各级各类人员发现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出现故障时,要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矿调度接到汇报后及时通知矿值班领导、通风副总。调度员接听汇报时要详细询问与记录故障部位、故障状况、故障发生时间及汇报人情况。告知值班监测电工,随后联系地面中心站查看故障情况(包括安全监控系统的故障闭锁情况)。
3、值班监测电工与中心站值班员及时综合分析井上、下反馈的故障状况,查找故障原因,确定合理的故障处理方法与安全措施,尽快消除故障,并及时将故障原因、处理结果调度室汇报。
4、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出现故障时,值班监测电工、中心站值班员、值班干部等人员不能排除故障或不能查清故障原因时,及时向分管矿井安全监控业务的干部及监测队长汇报,分管干部及监测队长接到汇报后及时采取措施排除故障、查清原因。
5、瓦斯安全监控设备出现故障时,及时向矿调度汇报故障影响的区域及故障原因。
6、瓦斯安全监控设备出现故障时,矿调度接到关于受故障影响区域的汇报后,及时对故障所影响区域内的施工人员下达停止作业指令,责成相关单位切断通往故障影响区域的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责成安监部门对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清查记录。
7、排除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的作业中,作业人员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验电、放电,严禁带电作业;验电、放电时要1人操作1人监护。
8、排除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中需用普通型测量仪表时,必须在风流中瓦斯小于1%且附近20米内无瓦斯积聚的地点使用,并用甲烷检测报警仪实时监测作业地点的瓦斯状况,一旦风流中瓦斯达到1%或附近20米内出现瓦斯积聚立即停止使用普通型测量仪表。
9、瓦斯安全监控设备故障排除恢复运行时,组织瓦检员等人员对相关区域瓦斯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只有当安全监控设备全部运行正常且故障影响区域内无瓦斯超限后才能由矿调度室下达恢复生产的指令。
10、井下分站与中心站间通讯出现故障,或中心站内监控设备出现故障,当作业地点的安全监测监控功能在井下分站的支持下一切正常时,生产作业可继续进行,但处理故障工作不得延迟。
11、井下出现故障时,值班监测电工及时下井排除故障。
五、防止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发生故障的安全技术措施
1、建立健全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管理机构,专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各工种工作人员齐全、充足。
2、建立健全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各工种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并严格执行。
3、不断补充完善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规范作业人员行为,使设备安设标准化,设备维护日常化,系统运行安全化,爱护、保护系统作风化。
4、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各工种工作人员不断学习、使用矿井安全监控新知识、新设备、新技术,增强管理、操作、维护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水平与技能。
5、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各工种工作人员定期接受专门机构的安全知识与技能知识的培训,持证上岗。
6、使用合格的煤矿安全监控产品与设备构建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必须按产品与设备的特性进行安设、使用、维护。
7、严格按照质量标准与技术要求安装、安设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及其设备。
8、保安区监测队严格执行日巡查安全监控设备及线路完好状况的规定,及时消除各类隐患;经过调校检测的传感器其误差仍超过规定值时立即予以更换。
9、根据矿井生产动态,及时补充、完善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在安全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及附近作业时,施工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有保护安全监控设备的针对性要求。
10、大力宣传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重要性,提高全矿职工对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作用的认知,增强全矿职工保护、爱护监控设备的主动性与积极性。
11、安监部门严肃追查、处理破坏、损坏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及其设备的现象与行为,对不良现象与行为做到严惩不怠。
12、地面中心站值班员必须掌握矿井通风与安全监控的基本知识,会使用计算机,持证上岗,熟记操作规程。
13、中心站设备运行中断达2小时,井下监控设备故障超过8小时,按事故进行追查、处罚。
14、矿井安全监控的设备之间使用专用光缆或专用阻燃电缆连接。需要改动或拆除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电源线和控制线时,必须预先请示机电科和调度室,并在安检员的参与或监督下完成。
15、每7天使用标准气样标校一次催化燃烧甲烷传感器,同时做一次断电功能试验,确保显示、精度准确,控制功能灵敏可靠。风速、一氧化碳、温度传感器每月标校一次,确保灵敏可靠。气样标准:甲烷0%、1%、2%,一氧化碳0ppm、50ppm、200ppm。
16、掘进工作面“风电闭锁”功能的接设由掘进队或掘进准备队完成,并定期检查;矿内各地点“瓦斯电闭锁”等功能的接设由监测队完成,并定期检查。掘进工作面“瓦斯电闭锁”功能与“风电闭锁”功能的接设工作同时完成。任何人员不得擅自关停(包括短时间关停后再恢复)作业地点监测监控设备运行,违反者按事故追查处理。
17、任何人员不能因瓦斯超限断电而移动甲烷传感器位置。乱调、甩掉、破坏及盗窃瓦斯安全监控设备的人员,给予开除矿籍留矿察看一年处分,并罚款500-1000元。
18、采煤工作面及上隅角甲烷传感器由采煤班组长负责按进度前移吊挂好,并盘挂好监测电缆,安监员、瓦检员监督移动情况。
19、掘进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由掘进班组长按进度前移,并吊挂好监测电缆,安监员、瓦检员监督移动情况。
20、及时将井下连续运行6~12个月的井下分站、传感器等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装置升井予以检修。
21、低浓度甲烷传感器经大于4%ch4的气流冲击后,及时进行调校或更换。
22、及时更换电网停电后不能保证安全监控设备连续工作1小时的备用电源。
23、每天对采掘工作面的传感器除尘,不得向传感器洒水或淋湿传感器,维护、移动传感器时避免摔打碰撞。
24、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主机及系统联网主机实行双机热备,24小时不间断运行,并达到工作主机发生故障时备份主机在5分钟内投入工作。
25、对矿井安全监控中心站采用双回路供电,并配备不小于两小时的在线式不间断电源。
26、对中心站设备安装安全可靠的接地装置和防雷装置,联网主机安装防火墙等网络安全设备。
27、矿井安全监控设备安设在支护完好、无淋水、远离干扰、不易碰撞、容易检查的部位,且距巷道底板(或地面)不小于300mm。
28、施工作业中切实保护好矿井安全监控设施、设备,杜绝损坏安全监控设施、设备现象,一旦损坏不得隐瞒或延迟汇报,否则按事故进行追查、处罚。
第10篇 安全监控系统安全技术措施
为了使监控系统稳定运行,在每次检修、停机或造成监控系统人为临时中断的情况,特制定如下措施:
1、 在停电检修前,必须通知调度中心;
2、 如检修需停分站电源,则机电检修人员必须写出停电报告,详细记录断电的范围,以及影响的时间;
3、 监控维修人员,(包括电工)必须佩戴甲烷报警仪,在安全检查员的配合下,做好各方警戒工作;
4、 参加检(维)修人员必须在安检、瓦检人员都在的情况下进行;
5、 在停机前必须先让瓦检员测量工作地点及影响范围内的瓦斯气体和其他有害气体,气体正常方可断电维修;
6、 严禁在瓦斯超限,或断电仪在控是情况下断电;
7、 送电前必须通知调度中心;
8、 其他未尽事宜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执行;
9、 本措施发布后生效,安全科、通风科、机电科认真配合实施。
监控中心
2015年9月7日
第11篇 煤矿监控系统故障、异常期间安全技术措施
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小河煤矿二矿设计生产能力15万吨/年,经瓦斯等级鉴定为瓦斯矿井,现开采煤层为二1煤层,煤尘具有爆炸性;矿井现安装kj95n监测监控系统一套,为保证监测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一旦监测监控系统因故障、检修等原因造成监测监控系统停止运行,能够及时处理,保证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措施。
一、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异常期间的安全技术措施
1、发生瓦斯安全监控设备故障时,严禁解除安全监控系统的故障闭锁功能进行生产作业。
2、发生瓦斯安全监控设备故障时,及时通知瓦检员加大瓦斯检查力度。瓦检员应加密故障影响区域内的瓦斯等有毒有害气体的检查次数,并每隔1小时向调度室汇报1次。一旦有毒有害气体超限,立即对超限区域及受威胁区域撤人与设置警戒,并尽快向矿调度室汇报。
3、监测设备故障排除后要及时恢复运行,组织安全员、瓦检员等人员对相关区域瓦斯等有毒有害气体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只有当有毒有害气体正常,监测设备运行正常后才能解除警戒。
4、排除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中需要关停监测监控设备时,作业人员必须事先向矿技术负责人请示,待技术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操作。并通知相关区域的瓦检员等人员加大检查瓦斯有毒有害气体的力度,加密检查次数。
5、若要关停瓦斯安全监控设备,矿调度接到请示后对所涉及区域内的施工人员下达停止作业指令,责令相关电钳工切断通往涉及区域的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责令机电部门对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记录。
6、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排除后,对其完好状况要立即进行确认,尤其要对断电功能及断电范围进行确认,确保无差错。
7、矿调度全面指挥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的排除,协调处理相关事项。
8、中心站、矿调度室值班员必须坚守岗位,遵守岗位交接班制度,不得脱岗、空岗,发现安全监控系统异常状态及时处理。
9、任何人员不得延迟故障处理,否则严肃追究责任与处理。
二、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异常处理程序
1、中心站值班人员一旦发现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出现故障,及时汇报监控系统责任人,之后根据故障状况,若必要,尽快通知故障区域的瓦检员查看故障情况(包括安全监控系统的故障闭锁情况),并及时汇报分管领导。
2、各类人员发现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出现故障时,要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矿调度室接到汇报后及时通知矿值班领导。调度员接听汇报时要详细询间与记录故障部位、故障状况、故障发生时间及汇报人情况。
3、值班监测电钳工与中心站位班员及时综合分析井上、下反馈的故障状况,查找故障原因,确定合理的故障处理方法与安全措施,尽快消除故障,并及时将故障原因、处理结果向调度室汇报。
4、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出现故障时,值班监测电钳下、中心站值班员等人员不能排除故障或不能查清故障原因时,及时向分管矿领导汇报。
5、安全监控设备出现故障时,矿调度室接到关于受故障影响区域的汇报后,及时对故障所影响区域内的作业人员下达停止作业指令,并切断通往故障影响区域的所有非木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供电。
6、排除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的作业中,作业人员必须按操作规范进行验电、放电,严禁带电作业;验电、放电时要1人操作1人监护。
7、排除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中需用普通型测量仪表时,必须在风流中瓦斯小于1 %且附近20米内无瓦斯积聚的地点使用,并用甲烷检测报警仪实时监测作业地点的瓦斯状况,一旦风流中瓦斯达到1%或附近20米内出现瓦斯积聚立即停止使用普通型测量仪表。
8、瓦斯安全监控设备故障排除恢复运行时,应先组织安全员、瓦检员等人员对相关区域瓦斯状况进行全面检杏,只有当安全监控设备全部运行正常且无瓦斯超限后才能由分管副矿长下达恢复生产的指令。
10、井下分站与中心站间通讯出现故障,或中心站内监控设备出现故障,当作业地点的安全监测监控功能在井下分站的支持下一切正常时,生产作业可继续进行,但处理故障工作不得延迟。
三、防止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发生故障的安全技术措施
1、建立健全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管理机构,专职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各工种工作人员齐全、充足。
2、建立健全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各工种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并严格执行。
3、不断补充完善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规范作业人员行为,使设备安设标准化,设备维护日常化,系统运行安全化,爱护、保护系统作风化。
4、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各工种作业人员不断学习使用矿井安全监控新知识、新设备、新技术,增强管理、操作、维护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水平与技能。
5、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各工种作业人员定期接受专门机构的安全知识与技能知识的培训持证上岗。
6、使用合格的煤矿安全监控产品与设备,必须按产品与设备的特性进行安设、使用、维护。
7、严格按照质量标准与技术要求安装、安设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及其设备。
8、严格执行日巡查安全监控设备及线路完好状况的规定,及时消除各类隐患;经过调校检测的传感器其误差仍超过规定值时立即予以更换。
9、根据矿井生产动态,及时补充、完善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在安全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及附近作业时,施工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有保护安全监控设备的针对性要求。
10、大力宣传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重要性,提高全矿职工对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作用的认知,增强全矿职工保护、爱护监控设备的主动性与积极性。
11、严肃追查、处理破坏、损坏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及其设备的现象与行为,对不良现象与行为做到严惩不怠。
12、地面中心站值班员必须掌握矿井通风与安全监控的基本知识,会使用计算机,持证上岗,熟记操作规程。
13、中心站设备运行中断达2小时,井下监控设备故障超过8小时,按事故进行追查、处罚。
14、矿井安全监控的设备之间使用专用光缆或专用阻燃电缆连接。要改动或拆除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电源线和控制线时,必须预先请示矿技术负责人。
15、每7天使用标准气样标校一次催化燃烧甲烷传感器,同时做一次断电功能试验,确保精度准确、控制功能灵敏可靠。风速、一氧化碳、温度传感器每月标校一次,确保灵敏可靠。
16、任何人员不得擅自关停(包括短时间关停后再恢复) 作业地点监测监控设备,违反者按事故追查处理。
17、任何人员不能因瓦斯超限断电而移动甲烷传感器位置。乱调、甩掉、破坏及盗窃瓦斯安全监控设备,给予开除矿籍处分。
18、及时将井下连续运行6-12个月的井下分站、传感器等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装置升井予以检修。
19、低浓度甲烷传感器经大于4%ch4的气流冲击后,及时进行调校或更换。
20、及时更换电网停电后不能保证安全监控设备连续工作1小时的备用电源。
21、每天对采掘工作面的传感器除尘,不得向传感器洒水或淋湿传感器,维护.、移动传感器时避免摔打碰撞。
22、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主机及系统联网土机实行双机热备,24小时不间断运行,并达到工作主机发生故障时备份主机在5分钟内自动投入工作。
23、对矿井安全监控中心站采用双回路供电,并配备不小于两小时的不间断电源。
24、对中心站设备安装安全可靠的接地装置和防雷装置,联网主机安装防火墙等网络安全设备。
25、矿井安全监控设备安设在支护完好、无淋水、远离干扰、不易碰撞、容易检查的部位,且距巷道底板(或地面)不小于300mm。
26、施工作业中切实保护好矿井安全监控设施、设备,杜绝损坏安全监控设施、设备现象,一旦损坏不得隐瞒或延迟汇报,否则按事故进行追查、处罚。
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小河煤矿二矿
2013年3月10日
第12篇 监控系统停止运行安全技术措施
一.编制目的
富源县大河镇扒弓煤矿设计生产力6万吨/年,核定生产能力86万吨/年.经瓦斯等级鉴定为高瓦斯矿井,现开采煤层经鉴定为高瓦斯煤层,煤尘具有爆炸性;矿井现安装kj90监测监控系统一套,为保证监测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一旦监测监控系统因故障、检修等原因造成监测监控系统停止运行,能够及时处理,保证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措施。
二.编制依据
本安全技术措施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六十二条: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处理,在故障期间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的规定编制。
三、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期间的安全技术措施
1、发生瓦斯安全监控设备故障时,严禁解除安全监控系统的故障闭锁功能进行生产作业。
2、发生瓦斯安全监控设备故障时,及时通知瓦检员加大瓦斯检查力度。瓦检员应加密故障影响区域内的瓦斯等有毒有害气体的检查次数,并每隔1小时向调度室汇报1次。一旦有毒有害气体超限,立即对超限区域及受威胁区域撤人与设置警戒,并尽快向矿调度室汇报。
3、监测设备故障排除后要及时恢复运行,组织安全员、瓦检员等人员对相关区域瓦斯等有毒有害气体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只有当有毒有害气体正常,监测设备运行正常后才能解除警戒。
4、排除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中需要关停监测监控设备时,作业人员必须事先向矿技术负责人请示,待技术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操作。并通知相关区域的瓦检员等人员加大检查瓦斯有毒有害气体的力度,加密检查次数。
5、若要关停瓦斯安全监控设备,矿调度接到请示后对所涉及区域内的施工人员下达停止作业指令,责令相关电钳工切断通往涉及区域的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责令机电部门对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记录。
6、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排除后,对其完好状况要立即进行确认,尤其要对断电功能及断电范围进行确认,确保无差错。
7、矿调度全面指挥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的排除,协调处理相关事项。
8、中心站、矿调度室值班员必须坚守岗位,遵守岗位交接班制度,不得脱岗、空岗,发现安全监控系统异常状态及时处理。
9、任何人员不得延迟故障处理,否则严肃追究责任与处理。
四、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处理程序
1、中心站值班人员一旦发现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出现故障,及时汇报监控系统责任人,之后根据故障状况,若必要,尽快通知故障区域的瓦检员查看故障情况(包括安全监控系统的故障闭锁情况),并及时汇报分管领导。
2、各类人员发现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出现故障时,要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矿调度室接到汇报后及时通知矿值班领导。调度员接听汇报时要详细询间与记录故障部位、故障状况、故障发生时间及汇报人情况。
3、值班监测电钳工与中心站位班员及时综合分析井上、下反馈的故障状况,查找故障原因,确定合理的故障处理方法与安全措施,尽快消除故障,并及时将故障原因、处理结果向调度室汇报。
4、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出现故障时,值班监测电钳下、中心站值班员等人员不能排除故障或不能查清故障原因时,及时向分管矿领导汇报。
5、安全监控设备出现故障时,矿调度室接到关于受故障影响区域的汇报后,及时对故障所影响区域内的作业人员下达停止作业指令,并切断通往故障影响区域的所有非木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供电。
6、排除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的作业中,作业人员必须按操作规范进行验电、放电,严禁带电作业;验电、放电时要1人操作1人监护。
7、排除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中需用普通型测量仪表时,必须在风流中瓦斯小于1 %且附近20米内无瓦斯积聚的地点使用,并用甲烷检测报警仪实时监测作业地点的瓦斯状况,一旦风流中瓦斯达到1%或附近20米内出现瓦斯积聚立即停止使用普通型测量仪表。
8、瓦斯安全监控设备故障排除恢复运行时,应先组织安全员、瓦检员等人员对相关区域瓦斯状况进行全面检杏,只有当安全监控设备全部运行正常且无瓦斯超限后才能由分管副矿长下达恢复生产的指令。
9、井下分站与中心站间通讯出现故障,或中心站内监控设备出现故障,当作业地点的安全监测监控功能在井下分站的支持下一切正常时,生产作业可继续进行,但处理故障工作不得延迟。
五、防止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发生故障的安全技术措施
1、建立健全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管理机构,专职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各工种工作人员齐全、充足。
2、建立健全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各工种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并严格执行。
3、不断补充完善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规范作业人员行为,使设备安设标准化,设备维护日常化,系统运行安全化,爱护、保护系统作风化。
4、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各工种作业人员不断学习使用矿井安全监控新知识、新设备、新技术,增强管理、操作、维护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水平与技能。
5、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各工种作业人员定期接受专门机构的安全知识与技能知识的培训持证上岗。
6、使用合格的煤矿安全监控产品与设备,必须按产品与设备的特性进行安设、使用、维护。
7、严格按照质量标准与技术要求安装、安设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及其设备。
8、严格执行日巡查安全监控设备及线路完好状况的规定,及时消除各类隐患;经过调校检测的传感器其误差仍超过规定值时立即予以更换。
9、根据矿井生产动态,及时补充、完善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在安全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及附近作业时,施工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有保护安全监控设备的针对性要求。
10、大力宣传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重要性,提高全矿职工对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作用的认知,增强全矿职工保护、爱护监控设备的主动性与积极性。
11、严肃追查、处理破坏、损坏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及其设备的现象与行为,对不良现象与行为做到严惩不怠。
12、地面中心站值班员必须掌握矿井通风与安全监控的基本知识,会使用计算机,持证上岗,熟记操作规程。
13、中心站设备运行中断达2小时,井下监控设备故障超过8小时,按事故进行追查、处罚。
14、矿井安全监控的设备之间使用专用光缆或专用阻燃电缆连接。要改动或拆除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电源线和控制线时,必须预先请示矿技术负责人。
15、每7天使用标准气样标校一次催化燃烧甲烷传感器,同时做一次断电功能试验,确保精度准确、控制功能灵敏可靠。风速、一氧化碳、温度传感器每月标校一次,确保灵敏可靠。
16、任何人员不得擅自关停(包括短时间关停后再恢复) 作业地点监测监控设备,违反者按事故追查处理。
17、任何人员不能因瓦斯超限断电而移动甲烷传感器位置。乱调、甩掉、破坏及盗窃瓦斯安全监控设备,给予开除矿籍处分。
18、及时将井下连续运行6-12个月的井下分站、传感器等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装置升井子以检修。
19、低浓度甲烷传感器经大于4%ch4的气流冲击后,及时进行调校或更换。
20、及时更换电网停电后不能保证安全监控设备连续下作1小时的备用电源。
21、每天对采掘工作面的传感器除尘,不得向传感器洒水或淋湿传感器,维护.、移动传感器时避免摔打碰撞。
22、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主机及系统联网土机实行双机热备,24小时不间断运行,并达到工作主机发生故障时备份主机在5分钟内自动投入工作。
23、对矿井安全监控中心站采用双回路供电,并配备不小于两小时的不间断电源。
24、对中心站设备安装安全可靠的接地装置和防雷装置,联网主机安装防火墙等网络安全设备。
25、矿井安全监控设备安设在支护完好、无淋水、远离干扰、不易碰撞、容易检查的部位,且距巷道底板(或地面)不小于300mm。
26、施工作业中切实保护好矿井安全监控设施、设备,杜绝损坏安全监控设施、设备现象,一旦损坏不得隐瞒或延迟汇报,否则按事故进行追查、处罚。
二〇一三年二月十四日
第13篇 安全监控系统安装安全技术措施
第一章工程概述及施工组织安排
、工程概况
砚北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主要通过安装地面中心站、监测分站、传感器、断电器等设备,由通讯电缆接至地面机房,将计算机网络、矿井安全和生产实时监测形成一个完整的、实用的矿井综合监控系统。安装安全监控系统是一项科技工程。为保证各传感器悬挂位置正确及缆线敷设的质量和安全,特制定本安全技术措施,各相关人员须认真执行。主要的工程量如下:
1)安装监测分站及电源箱各16台;
2)各类传感器81台;
3)断电器15台。
2.工程特点:
1、电缆分一水平和二水平两个水平敷设;
2、监测分站和电源箱用专制架子放置,传感器按照《aq1029-2007》的要求悬挂。
二、施工时间:2012 年4 月 28 日至 2012 年 6 月 28 日
三、施工地点:南风井中心机房、井下各采掘面及变电所、总回风巷、2502回风大巷等。
三、施工负责人:
四、施工人员:监控中心全体成员及相关区队人员
第二章施工前准备
1、根据施工需要配备相应的施工人员,经培训后方可入井作业。安装施工前组织相关工程、技术、管理人员熟悉施工图纸,学习本工程使用的规范和有关技术操作规程,确定施工程序,以便科学组织施工。
2、按照材料设备计划进行施工材料设备的准备,并对其进行检修和检验。
3、准备好施工(拆除、打运、安装)所需的工具。
4、提前加工好施工所需的架子、梯子等辅助工具。
5、施工组织:采用“2 8”制作业方式:即每天早班和中班每班8小时,正常进行安装施工。
6、所需设备、材料、工具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工控机 | 祥瑞ipc-810b | 台 | 2 | 安装用 |
2 | 传输接口 | kjj14 | 台 | 1 | 安装用 |
3 | 软件 | kj95n系统软件 | 套 | 1 | 安装用 |
4 | 分站 | kjg16b | 台 | 16 | 安装用 |
5 | 本安电源 | kdw65 | 台 | 16 | 安装用 |
断电器 | 台 | 15 | 安装用 | ||
6 | 各类传感器 | 台 | 81 | 安装用 | |
7 | 安装用梯子 | 2.5米高人字梯 | 个 | 2 | 安装用 |
8 | 分站架子 | 个 | 16 | 安装用 |
7、设备运输
按不超高,不超宽,不超重的情况下尽量多装,捆绑牢固。
上一页12下一页第三章 施工方法及技术措施
第一节施工方法及要求
1、监控装置及电缆运到施工现场后,要首先检查作业环境的安全状况,巷道支护情况,然后对监控装置及电缆进行外观检查,以防运输过程中受损;
2、先敷设传感器和断电器电缆,吊挂好传感器。信号传输电缆接头处用本安接线盒连接好;
3、分站电源连接时停电地点选在该掘进巷道供电开关的上一级控制开关。进行电源和断电器连接时停送电必须严格按照电工操作规程施工,停送电时严格按照“砚北煤矿停送电制度”进行操作;
4、按照瓦斯电闭锁的技术要求,选定被控开关,进行断电器连接;
5、接线完成后,检查接线是否正确,走线是否美观,是否符合电气防爆技术要求,接地线是否正确连接,用毛刷清理干净开关内的铜丝等杂物,处理好隔爆面,上紧开关防爆面螺丝,然后方可送电,接通分站电源,对传感器供电;
6、井下分站预热15~20 分钟后,按产品说明书要求对仪器进行安装后的调试校正,调试内容为:传感器的报警值、断电值、复电值,断电是否可靠灵敏。一切功能正常后,然后与地面中心站联机并检验调整跟踪精度。监控设备运行正常后,施工人员方可离开现场。
第二节 施工技术要求
1、监控分站应安设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周围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中,其距巷道地板不小于300mm或吊挂在巷道中。
2、传感器应垂直悬挂,周围巷道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处,距顶板(顶梁)不大于300mm,距巷道侧壁不小于200mm。
3、传输电缆使用阻燃电缆,传输电缆不得与风水管路、动力电缆同侧敷设。传输电缆如与风水管路、动力电缆同侧敷设时,必须在风水管路上方300mm以上距离,动力电缆100mm以上距离。电缆敷设时要有适当的驰度,要求在外力作用时能自由坠落。电缆悬挂高度应大于矿车和运输机的高度,并尽量位于人行道一侧。
4、监控电缆每节电缆要不低于200米。监控电缆接头处要用本安接线盒连接,电缆进线嘴连接要牢固、密封要良好,密封圈直径和厚度要合适,电缆与密封圈之间不得包扎其他物品。电缆护套应伸入器壁内5 ~15 毫米。接线应整齐、无毛刺,芯线裸露处距卡爪或平垫圈不大于5 毫米,腔内连线松紧适当。接线盒不得设置在淋水处,接线盒处电缆要有一定的余量,并用尼龙扎丝扎紧。
第四章 施工安全措施
1、施工前施工负责人要组织所有参加施工人员认真学习施工方案,了解施工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牢固树立安全意识。
2、施工人员要保持“安全第一”的思想,在安全位置,做安全工作,服从指挥,严禁“三违”现象的出现。
3、施工前现场负责人要明确各施工人员的职责,相关区队人员要有专人负责,做到专人专职,统一指挥。
4、作业人员必须穿戴井下工作服、安全帽、矿灯、自救器等劳动保护用品,扎紧袖口,集中精力,谨慎操作。
5、施工前对各地点信号及对讲机进行检查,有问题必须及时解决或更换,待确认无误后方可施工。
6、要求沿电缆钩进行敷设,严格执行井下缆线敷设标准。缆线不得受力,盘曲。
7、分站电源和断电器连接时必须持有机电科审批的停送电申请表,严格电工操作程序,严禁带电作业。
8、监控分站供电电源必须取自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
9、监控设备在运输过程中,要注意人身安全,避免设备碰、砸、摔挤,以防损坏或造成内部元件接触不良。乘座人车要把设备和电缆放置牢靠,以免伸出车外。在斜巷运输设备或行走时要遵守“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规则。两人肩抬设备或其它物料时,要前后相互照应,注意巷道和脚下安全情况。
10、在大巷中敷设电缆时要注意过往车辆,电缆不要放在轨道上,防止被过往车辆轧伤。有车辆过往时要放下手中的电缆,在躲避洞或巷道较宽处躲避车辆。在斜巷敷设电缆时要与斜巷扒勾人员联系好,行车时不准放电缆。放线时要两个人配合,一个人在前面拉线,一个人在后面放,以防电缆被拉乱。
11、电源连接完毕后,应检查接线是否正确,密封圈是否合适,是否有羊尾巴,鸡爪子,进线长度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等,杜绝电器失爆现象!
12、施工完毕后,施工负责人指派专人清理现场、清点工具。
13、未尽事宜请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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