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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瓦斯安全技术15篇

发布时间:2023-01-10 热度:43

排放瓦斯安全技术

第1篇 一采区运输下山巷密闭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

一采区运输下山密闭于2011年4月15号封闭,位置位于下山4号测点处。为一采区回风下山与运输下山端头贯通,经研究决定于2011年5月28日中班对该密闭启封排瓦斯,在启封时要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和制定的该措施进行。

一、启封的安全措施

1、在启封密闭前,首先由瓦斯检查员对该密闭前的有害气体含量和氧含量进行检测,当o2﹤20%、ch4﹥0.5%、co2﹥1%时,严禁启封。

2、启封前在一采运输下山密闭门口以外不小于10米处新鲜风流中安装11kw局扇1台,并检查局扇及开关附近有害气体是否符合上述规定。在符合规定后方可进行。

3、启封前首先撤出回风沿线(14号煤轨道下山、水泵房、副井井筒)所有工作地点人员并通知机电队将沿线所有电器设备断电。

4、做好上述工作,并符合规程规定后,可先接好一节风筒并开启局扇进行通风,并限制风量,由工作人员启开密闭一个小口后,人员先撤至进风口,停5分钟后,瓦检员检测,有害气体。如超限,需以下按排放瓦斯的安全技术措施执行。

1本次启封密闭排放瓦斯确定现场由副矿长岳重阳带队,另配一名瓦斯检查员和一名巷修工形成现场实施组,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排放现场和排放回路。

2、排放瓦斯前向调度汇报排放准备情况,请求开始排放瓦斯,当调度室再次确认排放通路中的所有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并将其回风沿线(14号煤轨道下山、水泵房、副井井筒)所有电器设备断电后下达排放令,现场负责人接到排放令后方可开始排放瓦斯。

3为保证安全,控制排放速度,应在排放回风口悬挂一便携式报警仪,便于提示排放风量的控制。

4限制风量排放,严禁一风吹,瓦检员在回风流与全压风流混合处检查瓦斯浓度,把瓦斯浓度控制在1%以下。若便携式报警仪显示浓度大于1.5%时,应用绳子扎捆风带调节限制风量,使风流逐渐吹散巷道内的瓦斯浓度,确保被排出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5%,若浓度不大于1%,可放开风量,逐段向里恢复通风。

5恢复通风过程中要检查顶板及支护情况,如遇顶板破碎及冒顶块段要首先进行支护措施处理,并正常通风。如破碎地点险情处理不完不要强行进入要边通风边修复边支护,发现活矸危石等隐患及时处理确保恢复通风中的安全。

6参加启封人员一律佩带自救器。

7如遇特殊情况或发生问题,所有启封人员要有组织有纪律沿壁有害气体路线安全撤离到地面。

8现场排放工作至运输下山端头后,应将风沿线风筒检查整理一遍,确认运输下山能正常通风20分钟后电话向调度时汇报瓦斯排放工作结束,以便调度室及时安排恢复供电和安排其他作业点的工作。

第2篇 常规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

为保证矿井安全生产,根据我矿“一通三防文件汇编《强化瓦斯排放管理的规定》(试行),制定以下常规排放瓦斯措施,望所有参加人员认真贯彻执行:

一、适用条件:

1、临时停风时间短(不超24小时)且瓦斯浓度低于3%的掘进工作面(含煤巷、半煤岩掘进工作面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工作面)。

2、停风原因查清楚且故障已排除。

3、必须向矿及通风队值班人员汇报,矿及调度有记录可查。

二、地面指挥部地点及指挥机构:

1、指挥部设在矿调度室。

2、总指挥:当日值班矿领导。

3、参加人员:矿调度、安检科、机运科、通防科、通风队、施工单位值班人员。

三、井下指挥部及参加人员:

1、井下指挥部设在掘进工作面电话处。

2、井下指挥人员:施工单位跟班人员及通风队班组长。

3、参加人员:以通风队瓦检员为主,施工单位跟班人员指定专人协助。

四、责任划分:

1、矿调度、安检科、机运科、通防科、通风队、施工单位值班人员负责地面指挥工作。

2、施工单位跟班人员及通风队班组长负责现场指挥工作,并将回风流内的作业人员撤离至新鲜风流侧,安排专人站岗警戒。

3、施工单位小班电工负责回风流内的停电工作,并负责看护风机及进行倒台试验。

4、瓦检员负责现场排放瓦斯工作。

五、操作程序:

1、撤人、停电、站岗工作准备完毕,风机故障排除后,施工单位跟班人员及通风队班组长负责向矿指挥部汇报,矿调度值班人员做好记录。

2、经过地面指挥部分析后,认为符合常规排放条件可常规排放时,下达现场排放瓦斯命令。

3、井下指挥部人员接到地面指挥部通知后按此措施排放瓦斯。

4、排放后,再经检查工作面无瓦斯聚积、瓦斯超限(>;1%)、片帮冒顶、风筒脱节等隐患后,向地面指挥部汇报瓦斯已排放完毕,矿调度值班人员再次做下记录。

5、经地面指挥部确定无其它隐患后,下达排放瓦斯结束可进行复工的命令,排放瓦斯工作结束。

六、安全技术措施:

1、所有参加排放瓦斯人员严禁随意敲打及拆卸矿灯,佩戴好防护用品,加强自主保安工作,瓦斯不排放完毕任何人不得进入盲巷。

2、各掘进工作面电话必须安设在全负压风流进风侧,否则不得排放。

3、排放瓦斯前,必须先检查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米范围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只有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启动风机,并做风机倒台试验,观察风机运转情况及吸风情况,一切正常后再进行排放瓦斯工作。

4、严格坚持控制排放的原则,采取风筒错口法或长短节风筒交替延接法排放,严禁“一风吹”,必须在回风流汇合新鲜风流的第一个交叉口处悬挂探头监测排出的瓦斯,探头联网上机,确保排出的风流在全风压风流汇合处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5%。

5、若超过1.5%必须及时向矿指挥部汇报,并控制风筒的进风量,确保安全排放。

6、经指挥部同意复工后,施工单位小班电工方可由外向里逐级送电。

7、本措施每月由区队长组织贯彻一次,听贯彻措施人员必须签字备查。

会审意见:同意按措施执行;另

1、执行常规排放瓦斯时,瓦检员必须在通风班长的指导下控制排放,施工单位班长负责工作面回风流电气设备停电工作。

2、若串联通风巷道排放瓦斯必须制定专项排放措施,并会审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执行。

常规排放瓦斯措施复审意见

1、措施注明适用条件:①临时停风小于24小时;②ch4、co2浓度均小于3.0%;③停风停电原因查清,并排除。只有以上三个条件同时具备时,方可执行常规排放瓦斯措施。

2、措施中其它部分按一通三防文件汇编《强化瓦斯排放》相关规定重新按要求格式编制。

第3篇 煤矿排放瓦斯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一、措施封面内容

封面内容包括:措施名称、编制单位(如×××矿通风区)、编制时间(如二○○九年×月×日)。

措施名称必须叙述完整,包括:矿井、层别、盘区、巷道名称(编号)(如×××矿××层××盘区××巷排放瓦斯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名称采用“华文中宋、二号”,居中;编制单位、编制时间采用“华文中宋、四号”字体,右对齐。

二、措施首页内容

首页内容包括:审批单位和人员、编制人员。其中审批单位和人员包括:总工程师、通风副总工程师、安全副总工程师、机电副总工程师、调度室、安监站、技术部门、机电部门、施工队组、通风区长、通风区审核人员(技术区长或技术主管),编制。

首页内容采用“楷体、三号”字体,每个领导或单位名称后空一行,打印下一个职位。

如全矿性停电停风利用主通风机排放矿井瓦斯的,审批人员要加生产副矿长(副总经理)、机电副矿长(副总经理)、安全副矿长(副总经理)。

审批人员签名必须用蓝黑色钢笔或碳素笔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签名时必须同时签注详细日期(×年×月×日)。

三、措施正文内容

措施正文内容要求采用“仿宋、三号”字体,其中小标题为三号黑体,单倍行距,具体内容包括:

1、简要说明措施编制的原因、排放瓦斯地点及其影响区域概况。

2、排放瓦斯地点情况说明,包括:巷道内气体浓度、范围、积存量、预计所需排放时间,巷道内有无积水、是否影响排放瓦斯,巷道内支护情况是否完好。根据救护队探巷结果阐述。

3、明确说明排放瓦斯日期、班次。

4、排放瓦斯组织机构:包括人员组成、职责。现场负责人由通风区分管瓦斯或救护的副区长担任,成员由救护队队长、瓦斯队队长、救护队员(不少于6人)、瓦检员及相关单位人员组成。

5、技术措施

(1)制定排放瓦斯的方法和要求

①全矿性停电停风利用主通风机排放矿井瓦斯,采取短路风量方法控制排放速度,保证主通风机出口处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2%,否则必须采取加大短路风量的措施。

②临时停电停风的独头掘进工作面(或将要启封的盲巷内未撤退风筒的)排放瓦斯时,在本工作面局部通风机至回风巷道口之间的风筒上加“三通”进行风量调节,利用该工作面风筒将风流直接送入工作面,供风量以排出的瓦斯与全风压风流汇合后不超过1.5%为限。

③无风筒的巷道(盲巷)排放瓦斯时,采用局部通风机从外向里接风筒的方法逐段排放,用风筒延接的快慢来控制排出的瓦斯浓度。

④当巷道有积水时,先排瓦斯后排水,然后再排瓦斯,交替作业逐段进行,严禁排瓦斯、排水同时平行作业。排水时风筒出风口要超前水泵20m,排水期间水泵处要设瓦斯监测传感器,并与水泵实现瓦电闭锁。

⑤临时封闭的采煤工作面排放瓦斯时,采取全风压方法排放,利用进、回风巷侧密闭启封断面大小控制排出的瓦斯浓度。

(2)确定排放瓦斯风流的流经路线和方向、风流控制设施的位置、各种电气设备的位置、通讯电话位置、瓦斯传感器的监测位置,并绘图标注说明。

(3)明确停电撤人范围,凡是受到排放瓦斯风流影响的峒室、巷道以及被排放瓦斯风流切断安全出口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撤人断电,停止作业,指定警戒人员的位置,警戒点必须详细具体阐述说明,并绘图标注。

(4)独头巷道排放瓦斯明确所选用的局部通风机型号、功率,必须实行“三专”供电,并实现“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切换装置必须灵敏可靠,保证连续运转。

(5)局部通风机安装开停传感器,保证监测监控系统地面中心站对局部通风机的运转情况进行连续监控。

(6)独头巷道排放瓦斯全风压风量的调整,保证供风量满足所采用局部通风机需风量,并严禁局部通风机形成循环风。

(7)采用全风压排放瓦斯时,必须对盘区风量以及排放瓦斯所需风量是否能够满足做出分析说明,保证供风量满足排放瓦斯需风量。

(8)排放瓦斯排出的风流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安设声光瓦斯报警断电仪或便携式瓦斯报警检测仪,对风流混合处瓦斯浓度进行连续监测。

(9)全矿性停电停风利用主通风机排放矿井瓦斯的,排放前,由机电部门负责组织对主通风机进行一次空运转试验,保证主通风机正常连续运转。

(10)瓦斯排放完毕,救护队员必须深入巷道进行全面的检查,只有经过检查,确认瓦斯浓度不超过1.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且稳定30min后气体浓度没有变化,才可指令撤除警戒。

(11)瓦斯排放工作全部结束以后,由专职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供电系统和电气设备必须完好,只有排放瓦斯巷道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5%,方可指定专人恢复供电。通风区填写排放瓦斯记录,存档备查。

6、安全措施

(1)对所有参加排放瓦斯人员的纪律性规定,并将排放瓦斯措施向所有参加排放瓦斯人员进行一次详细贯彻,保证人员都掌握措施中的相关要求。

(2)对救护队员的战备要求。

(3)明确规定只有救护队员负责排放瓦斯工作,禁止其他人员进入。

(4)利用主通风机排放矿井瓦斯时,主通风机出口处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2%,否则必须采取加大短路风量的措施。在恢复矿井或采区通风系统时,当主通风机出口处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0%时,通风瓦斯检查人员方可入井检查通风瓦斯情况。矿井总回风流瓦斯浓度不超过0.75%时,其他人员方可入井。

(5)井下中央变(配)电所,在恢复送电前应由瓦斯检查员全面检查,只有瓦斯浓度在0.5%以下时,方可由高向低逐级送电。

(6)排放瓦斯工作要由外向里依次进行,一个采区内严禁两个瓦斯超限地点同时排放瓦斯。排除串联通风区域的瓦斯时,必须严格遵守排放次序,首先从进风方向第一台局部通风机处开始排放,只有第一台局部通风机排放瓦斯结束后,第二台局部通风机前风流中瓦斯浓度降到0.5%以下时,方可送电排放瓦斯。如排放瓦斯巷道为对旋风机,严禁直接启动两级同时进行排放。

(7)排放瓦斯时,必须根据排放方法采取相关技术要求控制瓦斯排放的速度,确保排放瓦斯风流与全风压汇合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均不超过1.5% ,严禁“一风吹”。

(8)排放瓦斯前,排放瓦斯流经的巷道内的电气设备必须指定专人在采区变电所和配电点两处同时切断电源,并设警示牌和设专人看管。

(9)排放瓦斯期间,除救护队员可进入瓦斯流经区域外,其他人员严禁进入。

(10)排放瓦斯前,排放现场负责人必须指派专人对排放瓦斯流经的巷道进行一次检查,严禁排放瓦斯流经路线有人员作业和人员滞留。

(11)排放瓦斯期间,由安监站负责对本措施的执行进行监督。

(12)排放瓦斯的前一天,在矿作业会上通报排放瓦斯时间、排放瓦斯流经路线,在流经路线上严禁任何作业队组安排人员作业、严禁人员行走、滞留,并规定作业人员行走路线。

7、附图

(1)通风系统及警戒设置点示意图

(2)排放瓦斯途经路线及机电设备点示意图

四、措施会审意见

措施必须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单位进行会审,并形成会审意见。

五、措施贯彻记录

附在措施最后,包括贯彻人、贯彻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及签名。

六、措施份数

措施要一式五份,采用word文档录入排版,页边距设为上、下2.54cm,左、右3.17cm,a4白色打印纸打印,竖装双钉,审签后分别送调度室、安监站、机电部门、施工队组各一份,留存一份。

第4篇 停电、停风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

一、概述

为了保证井下发生停电、停风时,现场工作人员迅速撤到安全地点及恢复送电时井下能及时安全顺利排放巷道内聚集瓦斯,尽快恢复正常施工,特编写本措施。

二、组织机构及各成员职责

组织机构

总指挥长:矿长

副总指挥长:总工  安全矿长   生产矿长  机电矿长

指挥中心成员有: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各采掘队队长

各成员职责

总指挥长:矿长,是处理停电停风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技术负责人、副矿长、各科(队)长协助下,制定恢复供电、瓦斯排放方案。

1、技术科技术负责人,是矿长处理事故的第一助手,在矿长领导下组织制定停电停风安全技术措施。

2、各有关副矿长:根据事故处理措施,负责组织为处理事故所必需的人员待命,及时调集处理事故所必需的设备、材料。

3、安全科科长:根据批准的事故处理措施,以及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对事故处理措施落实情况实行有效的监督。

4、技术科科长:向指挥部提供发生事故前掘进生产部署情况,准备好必要的图纸和资料。

5、通风科科长:在发生停电停风时,立即要求各掘进工作面施工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当全矿发生停电事故时,按照矿长命令,负责恢复供电后瓦斯排放工作,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它措施。

6、机电科科长:当发生停电时首先要确认停电事故原因和可能的停电时间;根据停电事故原因,确定供电应急办法,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尽快尽可能的恢复井下正常供电;若为故障停电,组织人员立即抢修,尽快安全恢复供电;机电科必须做到有电工人员值班,值班电工人员须具备处理常见供电故障的能力;同总指挥长联系,做好电工人员配备和变电所人员配备工作;做好相关供电人员的各种电气培训工作;提前做好线路巡查和各用电设备巡回检查工作,做好电气设备和日常检查和定期检修工作;同总指挥长联系,提前做好避雷器、变压器、高压柜、高压电动机的预防性试验工作;根据总指挥长命令,负责检查、检修停电巷道内所有电器设备,保证恢复供电后正常运转。

7、供应科长:负责保障排放瓦斯时所用设备材料。

8、有关的科队长、班组长:负责采取措施将巷道内所有施工人员有组织地带领撤退至安全地点,并将现场停电停风事故性质、范围、发生原因和人员撤出等情况,如实详细地报告给调度室,并随时接受总指挥长的命令,完成有关事故处理任务。

9、值班调度员:负责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情况,并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总指挥长、技术负责人及其他领导和有关单位,及时向下传达总指挥长的命令,通知有关人员到调度室待命。

临时指挥部设在煤矿调度室,所有人员在接到通知5分钟内必须到达。井下在恢复正常供电后,通风科、机电科、安全科部门领导要在第一时间下井,现场指挥并参与瓦斯排放工作。

三、停电、停风后汇报程序

(一)、井下一但发生划停、电停风,立即停止作业,现场施工人员立即撤到安全地带:

1、当发生全矿停电,主风机停机运转时:地面调度室立即通知到井下各工作面并组织人员将防爆门打开,使进回风井形成自然通风;井下各工作面所有施工人员一但发现工作面无风或是微风时,立即停止施工撤到副井,由调度室统一安排人员上井;工作面瓦检员、掘进队跟班干部组织所有人员撤离作业场所;并在上井后清点本班人数。掘进队维护工负责把所有动力电器开关打到零位,并闭锁。待所有人员撤出巷道后设置警戒,瓦斯检查员立即向调度室汇报。

2、当主扇发生停电(局部通风机正常运转)时:立即打开回风井防爆门,形成井下自然通风,井下所有施工人员立即停止施工并撤到副井,工作面瓦检员、掘进队跟班干部组织所有人员撤离作业场所。掘进队维护工负责把所有动力电器开关打到零位,并闭锁。待所有人员撤出巷道后设置警戒,瓦斯检查员立即向调度室汇报,调度人员立即命令把所有人撤到主、副井自然通风处。

3、当工作面发生局部通风机停电事故(主扇正常运行)时:工作面施工人员立即撤到新鲜风流内;工作面跟班瓦检员、掘进队跟班干部组织所有人员撤离作业场所。掘进队维护工负责把所有动力电器开关打到零位并闭锁。待所有人员撤出后设置警戒,瓦斯检查员立即向调度室汇报。

4、当发生以上任何一种情况时,调度室都应立即通知各组织机构成员,尤其是相关电气工作人员立即赶到调度室或发生地点,协同机电人员做好事故判断工作,并就相关问题及时和上级变电所联系,尽早恢复正常供电。若停电时间过长,井下工作人员须在瓦斯检查员的监护下,做好井下各开关架高及其它电气设备的防进水工作;通风队人员要保证风筒距迎头的距离符合规定,煤巷风筒距迎头不大于5米。岩巷风筒距迎头不大于10米。

5、相关机电人员发现突然停电后,无论是否接到调度通知,均须立即赶往地面变电所,或用电话同调度联系,明确停电原因,积极参与恢复正常供电的工作。机电科长或技术员应就可能的停电原因或排除故障所需的时间或需采取的应急措施及时同调度室联系,使调度室清楚事故情况,以便汇报相关领导,及时采取相应对策。

6、恢复正常供电后,各处的送电均须依照瓦斯排放小组的安排依次送电,每恢复一处正常供电 ,相关操作人员必须向指挥人员汇报,恢复正常供电工作半小时后,参与该工作的机电人员方可离开;

7、计划停电,依据相关停、送电措施执行。

8 、工作面瓦斯未排完之前不得往工作面送电。

(二)、停风后跟班队长、掘进班长、瓦检员的职责

跟班队长职责:

1、工作面停风后,及时将工作面所有的人员撤出。

2、撤人时,安排专人将就近的电话移到人员所在位置。

3、人员安全撤到安全地点后,清点人数报到调度室,并将所在位置及电话号码告诉调度室。

4、守在电话旁等候调度通知,协调相关事情。

5、风机专用电源送上时,不能马上开启风机,要按瓦斯排放顺序进行排放,等调度室通知开启风机时,安排当班维护开启风机。

6、瓦斯排放完毕,掘进队长、通风班长同瓦检员进入巷道全面检查瓦斯。

7、瓦斯排放完毕,接到调度室通知送动力电时,安排当班维护电工将动力电源送上。

掘进班长职责:

1、停风后命令当班维护电工将所有动力开关打到零位,并闭锁。

2、通知沿途工作面撤离,并在瓦斯流经路口设置警戒。

3、在回风口处设置警戒,瓦斯未排放完不得让任何人进入停风巷道。

4、在回风口处搭设栅栏,揭示警标。

5、瓦斯排放完毕,解除警戒,拆除栅栏。

通风班长、瓦检员职责:

1、巷道停风后,通知掘进队长将工作面所有人员撤出。

2、检查完最后一遍瓦斯,将瓦斯浓度和停风影响地点及撤出人员所在位置汇报到调度室,通风队和监控室。

3、监督当班维护电工将所有开关打到零位并闭锁。

4、在巷道回风口每5分钟检查一次瓦斯,并将瓦斯情况汇报到调度室,通风队和监控室。

5、风机专用电送上后,检查局扇及开关附近20米的范围内的瓦斯浓度低于0.5%时,同意维护开启风机。

6、瓦斯排放时,控制全风压混合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使全风压混合风流处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5%。

7、当瓦斯浓度稳定后,将瓦斯浓度和所排放的巷道报到调度室。

8、到接到瓦斯排放小组组长指令后,通知掘进队人员工作。

四、排放瓦斯步骤

(一)当全矿停电停风时:

1、在恢复供电后,调度室立即通知风机房开启地面风机向井下供风。

2、在恢复供电后先恢复主风机动力电,开启主风机将主副井内瓦斯稀释到0.5%以下,再恢复进风井提升系统供电,在井口设置警戒。

3、通过监控监测系统观察主要进回风巷道内瓦斯情况,在主要进回巷道内的ch4、co2浓度小于0.75%并稳定30min后,瓦检员、安全员及参加瓦斯排放人员入井检查瓦斯情况,

4、人员进入井下后先由瓦检员检查全风压风流中瓦斯情况,在全风压风流瓦斯及二氧化碳情况正常且无局部积聚情况下方可进行工作面瓦斯排放工作。

5、瓦检员首先检查机电设备处10m范围内瓦斯浓度,在机电设备处瓦斯浓度符合规定后,逐级送电。然后检查局部通风机附近10m范围内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低于0.5%时,向调度汇报。

6、在得到调度室排放命令后,给局部通风机送电,开启局部通风机,进行工作面瓦斯排放工作。

7、在排放瓦斯前,在受到瓦斯排放影响的巷道口10米处设置警戒,防止人员进入瓦斯排放系统中。

8、排放瓦斯时按由近到远顺序进行瓦斯排放,一个工作面瓦斯排放没有结束,严禁下一个工作面开始瓦斯排放工作。

9、排放瓦斯时根据现场情况,利用掘进工作面原有供风风机,供风距离短的巷道可采用控制风机风量法排放瓦斯;在原通风机上的第一节风筒前结一节三通,采用三通法调节风筒风量,实现低瓦斯浓度排放。

10、如巷道供风距离长,瓦斯浓度高,要采用分段排放法排除瓦斯。采用分段排除法排放瓦斯:当风筒出风口瓦斯浓度下降到0.8%以后,将风筒出口缩小,加大射程,排出出风口前方的瓦斯。当风筒出风口前方一段的瓦斯浓度降到0.8%以下时,接上一节短风筒,加大射程,排出前方的瓦斯,将前方的瓦斯浓度降到0.8%以下、二氧化碳降到1.5%时取下短风筒,接上一节10m长的风筒,依次逐段的排放,直至风筒接到距巷道迎头煤巷5米处、岩巷10米处,。

11、掘进工作面回风流全风压处设一瓦斯检测报警仪进行监测,确保排放过程中回风流瓦斯浓度不超过1.5%。

12、瓦斯检查员在巷道口检查瓦斯情况,在瓦斯降到0.8%、二氧化碳降到1.5%以下稳定30分钟后,以此方法进行下一个工作面排放。直至排放完全矿井瓦斯。

(二)当工作面发生停电、停风时:

(1)一级排放:工作面瓦斯浓度不超过2.0 %。

1、当工作面停风时瓦斯浓度不超过2.0 %,由通风队负责人调度指挥现场人员排放。

2、在排放瓦斯前,在受到瓦斯排放影响的巷道口10米处设置警戒,防止人员进入瓦斯排放系统中。

3、瓦检员检查风机及开关前后10米巷道内的瓦斯情况,在确定瓦斯浓度在0.50%以下时方可人工开启风机排放瓦斯。

4、确保排出混合风流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5%;停风时间不超过8小时。

(2)二级排放:停风巷道瓦斯浓度超过2.0%,但不超过3.0%时。由主管通风矿领导调度指挥,通风部门及辅助救护队负责组织现场人员采用风筒拆节法配合控制风量法(挡板法)进行排放;

(3)三级排放:工作面瓦斯浓度超过3.0%,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停风时间超过8小时,必须向处总工程师汇报,并由矿山救护大队统一指挥瓦斯排放工作。

各工作面排放瓦斯流往巷道入口必须设专人警戒,其他人员不得入内。

五、排放瓦斯原则

1、排放瓦斯的局扇严禁发生循环风;

2、排出瓦斯途径路线停电,排放瓦斯风流路径各工作地点停电撤人,并在巷道口设警戒;

3、排放瓦斯同全风压风流混合后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5%;

4、采用分段排放瓦斯时,只有在排放段内瓦斯浓度降到0.8%以下,二氧化碳浓度降到1.5%一下时,方可进行下一段排放瓦斯工作;

5、同一区域严禁多头同时排放;

6、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一通三防”管理制度中有关排放瓦斯规定。

六、排放瓦斯时注意事项

1、由总工程师在矿调度室统一指挥下,现场负责排放瓦斯工作。

2、排放瓦斯必须坚持低瓦斯浓度排放原则,严格控制风机风量,严禁“一风吹”和高浓度瓦斯排放,使排放出的风流同全风压风流汇合后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50%。在分段排放瓦斯时,只有在排放段内的瓦斯浓度降到0.8%以下、二氧化碳浓度降到1.50%以下时,才能进行下一段排放工作。

3、控制风量人员要听从指挥(由瓦斯排放小组指派专人负责),统一行动,严禁不听指挥,擅自调节风量。

4、在排放瓦斯的巷道内使用的光瓦仪,必须经过全面检测,更换药品﹑确保气密性完好,严禁使用飘零﹑精度不准仪器。。

5、加强瓦斯排放系统内回风流的瓦斯检查,当回风流内的瓦斯浓度超过1.5%时,立即调节风机风量来降低瓦斯浓度。

6、停电区域内严禁人员入内,机电科人员必须切断受排放影响所有电器设备电源,严禁在排放瓦斯期间恢复动力供电。

7、排放过程中,掘进队维护负责启动风机,跟班队长、班长配合瓦检员排放瓦斯,如停电时间过长需解开风筒控制工作面风量降低排放瓦斯浓度,掘进队跟班队长、班长配合瓦检员工作直至整个排放结束。

8、在瓦斯排放期间所有施工单位严禁下井作业。

9、当排放瓦斯区域的瓦斯浓度降到0.8%以下、二氧化碳浓度降到1.50%以下,经全面安全检查,情况正常,无局部瓦斯积聚并实验风机切换是否正常,稳定30min后方可结束排放瓦斯工作。

9、排放瓦斯结束后,所有受影响地点,都必须经过瓦检员检查,无局部瓦斯集聚现象,所有电器设备地点附近10米巷道内瓦斯浓度不超过0.5%、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0%时,瓦斯检查员向调度事汇报申请恢复动力电,得到恢复送动力电命令后,才可以恢复送动力电(恢复送电命令由指挥长下达)。当工作面瓦斯浓度降到0.8%以下、二氧化碳浓度降到1.5%以下时,才能恢复正常施工。

七、通风系统管理措施

1、井下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新鲜风流一侧。

2、局部通风机必须安排专人管理,定期检查。

3、将通风机的运行情况纳入安全监控系统,对其实施进行监控管理。

4、井下所有的通风设施必须按照潞安矿和处的通风质量标准化施工和管理。

5、井下所有风机必须实行双回路供电,确保局扇风机的可靠运行。

6、定期对风机切换、瓦斯和风电闭锁试验,并有记录可查。

7、按规定定期测风,并上报一通三防办公室。确保达到设计风量,井下严格执行以风定产原则。严禁超通风能力施工。

第5篇 煤矿排放瓦斯的安全技术措施

一、排放瓦斯前的准备工作

1、排放瓦斯前,回风系统内必须切断电源,撤出人员,除安全科安监员、瓦检员外,其它人员严禁进入回风系统,

2、凡是通往瓦斯排放回风流经的巷道,必须设置警戒,警戒人员要认真负责,不得擅自离岗或睡觉,防止闲杂人员进入回风巷。警戒位置由安全科安监员现场指定:

3、排放瓦斯流经巷道内的电器设备,必须指定专人在采区变电区和配电点两处同时切断电源。

4、排放瓦斯前,瓦斯员必须检查局扇及其开关附近10 m 范围内瓦斯浓度,只有当瓦斯浓度不超过0.5% 时,方可启动局扇 。

5、局扇启动后,要检查局扇运转情况,严禁局扇发生循环风。

6、排放时,必须采取限制向独头巷道内送入风量,严禁“一风吹”。

二、瓦斯排放时的工作

1、排放时,应在全风压风流混合处悬挂一台便携式瓦检仪,由瓦检员在该处检查瓦斯,排出ch4、co2 浓度严禁超过1.5%时。

2、排放时,应控制风筒出口端,使其在不同断面上,由外向内,逐渐推进,在同一断面上,自下而上全断面排放瓦斯。

3、排放瓦斯后,经过检查证实整个独头巷道内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 ,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经稳定20分钟无异常后,方可恢复正常通风,撤回警戒。

4、巷道恢复正常通风后,必须由排放该区域的单位电工对巷道中的电气设备进行检查,证实电气设备完好后,方可恢复供电,其它地点供电工作由安全科瓦斯员通知电工实施供电。

5、排放后, 碛头风筒必须按规定悬挂好。

二、参加排放瓦斯人员组成 及职责

1、由安全科加班安监员负责现场全面指挥工作。

2、安全科安监员1人,负责现场监督检查,落实措施执行情况,措施不落实,不准排放瓦斯。

3、排放瓦斯区域的单位负责警戒,人员多少,按措施规定而定。

4、瓦斯排放的人员组成:安全科安监员1名,瓦斯员1名,瓦斯员负责检查混合风流气体及排放后正常气体检查工作,排放瓦斯的单位电工一名。

5、排放瓦斯前,必须组织排放人员学习《排放瓦斯安全措施》,组织人员由井部加班中干负责组织,严格按措施执行。

9、所有参加排放人员应在措施上签字。

第6篇 反风演习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

国电贵州安家寨中柱煤业有限公司经矿领导研究决定,计划于2013年12月29日上午9:00-11:10时进行2013年度全矿井反风演习,反风期间井下各掘进工作面临时听风,为保证反风结束后排放瓦斯恢复正常通风,特制定本措施。

一、开始排放瓦斯时间:

2013年12月29日反风演习结束后开始排放瓦斯。

二、排放顺序:

反风结束排放掘进工作面瓦斯时,应按照先近后远,先上后下的原则,先排11071顶板瓦斯抽放巷,其次11071运输巷,最后是1500瓦斯抽放巷。

三、 成立排放瓦斯领导小组:

根据反风演习方案,井下现场指挥组配合六枝救护队进行井下瓦斯排放工作。

组  长:刘威锋

副组长:覃胜利

成  员:救护队  胡解敏  刘凤川  王德云  杨仟荣  刘贤龙

职  责:反风结束后井下现场指挥,对井下各掘进地点瓦斯进行排放,待各地点排放瓦斯结束,恢复通风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刘威锋:负责本次瓦斯排放指挥工作。

覃胜利:负责井下各地点瓦斯排放指挥、协调工作。

救护队: 负责井下各地点瓦斯排放现场实施工作。

胡解敏:协助覃胜利负责井下各地点瓦斯排放指挥工作。

刘凤川:负责井下中央变电所停送电工作,杨仟荣负责各作业地点的停送电工作。

刘贤龙:负责组织安全员在恢复送风排放瓦斯期间的警戒岗哨工作,站岗人员到岗后,必须坚守岗位,禁止一切人员进入警戒范围内,未接到覃胜利通知任何人不得擅自解除警戒,违者罚款500元。

四、人员警戒:

安全部必须按排放瓦斯安全措施的警戒岗哨点进行布置,警戒人员必须在巷道口靠新鲜风流侧警戒,严禁任何人进入排放瓦斯风流经过回风的巷道内。

五、避灾路线:

1、11071瓦斯抽放巷排放瓦斯避灾路线:11071瓦斯抽放巷-11轨道下山-3#底板巷-11石门运输巷-主斜井-地面

2、11071运输巷排放瓦斯避灾路线:11071运输巷-3#底板巷-11石门运输巷-主斜井-地面

3、1500瓦斯抽放巷排放瓦斯避灾路线:1500瓦斯抽放巷-1500车场- -主斜井-地面

六、瓦斯排放措施

反风演习结束后,待接到调度室排放瓦斯指令后,由六枝救护队按照本措施规定的排放顺序开始瓦斯排放工作,井下指挥组给予配合,必须保证排放瓦斯无关人员升井。具体方法是:

1、六枝救护队到达11071瓦斯抽放巷后,先从局扇切换装置风筒后掐开筒。

2、瓦斯检查员检查局扇附近20m范围内瓦斯浓度,只有低于0.5%和最高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且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允许电工送风机电源。

3、待局扇正常通风后,救护队采取控制风量排放瓦斯,即局部通风机风筒错口法进行排放。

4、在排放瓦斯工作过程中,必须在排出的瓦斯在全风压风流混合悬挂便携式瓦斯报警仪,若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立即错开风筒,减少风筒出风口的风量,按此程序,直至回风流瓦斯正常,严禁一风吹。

5、待瓦斯排放结束后,由一名救护队员协同一名瓦斯员一前一后由外向里检查巷道瓦斯浓度,巷道所有瓦斯检查地点瓦斯浓度都在0.8%一些时,且局扇供风正常、风筒无漏风,该巷道排放瓦斯方可结束,恢复正常供电和生产。

按此排放措施,依次对11071运输巷、1500瓦斯抽放巷进行瓦斯排放。

七、反风结束排放瓦斯准备工作:

1、反风演习结束,待井下风流恢复正常30min后,主斜井、西翼斜井井口必须经瓦检员检查确认瓦斯浓度在0.5%以下,各采掘工作面的供电机电部停送电负责人与专职瓦斯检查员一起,对各自的工作面及配电点进行瓦斯检查,待确认可以送电时,两个人同时向变电所值班人员进行申请送电,在得到送电许可指令后,方可进行送电操作。进风巷道内瓦斯浓度超过0.5%,采煤工作面、局部通风机供风巷道风流及配电点附近20米范围瓦斯浓度超过0.5%时,严禁送电,要立即向调度室汇报,经处理具备送电条件并得到指挥部命令后方可送电。

2、矿井恢复正常通风后,送电程序是:送电顺序遵循从地面变电所先送高压系统、后送低压系统;先送中变电所,后送采区变电所;先送局部通风机、排水系统电源,后送掘进工作面生产动力用电及辅助设施用电;后送掘进工作面;先送大巷照明及主要供电负荷,后送局部动力电源的原则进行送电操作。

3、反风结束后,恢复作业必须在调度室统一指挥下进行,恢复正常通风后要检查井下各地点的瓦斯浓度,当中央变电所电器附近20m范围内瓦斯浓度低于0.5%,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附近20m范围内瓦斯浓度低于0.5%和最高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且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瓦斯检查员汇报调度室,必须坚持“先检查瓦斯,后送风,再送电”的原则,只有证实停风巷道内瓦斯浓度低于0.8%、二氧化碳低于1.5%时方可恢复掘进工作面供电,严格执行:先向中央变电所送电,然后再向采区送电。若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超过3.0%时,必须向指挥部汇报,由反风演习指挥部责成井下现场组采取安全措施,控制风量进行瓦斯排放。 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0%时,立即向反风演习指挥部汇报,由救护队按照排放瓦斯措施及排放顺序进行排放。

4.救护队要准备好仪器仪表,到达现场待一切工作就绪后进行瓦斯排放。

八、排放瓦斯注意事项:

1、排放瓦斯前,必须撤出井下所有与排放瓦斯无关的人员,停止一切作业,设置栅栏严禁任何人员进入。。

2、排放前,由机电科派 1人负责切断排放地点回风流的所有电源。

3、救护队经检查上述撤人、断电、警戒工作已经完成后,方可进行排放工作,

4、排放瓦斯的局扇安装在11轨道上山平台、3#底板巷、西翼运输巷的进风巷道中,局扇必须安装瓦斯风电闭锁及瓦斯电闭锁装置。

5、局扇安装地点由瓦检员检查局扇及开关前后10m范围内的瓦斯浓度,只有当瓦斯浓度低于0.5%时,方可人工启动局扇 。

6、启动局扇时,必须先检查局扇是否拉循环风,如拉循环风必须先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好。

7、进入巷道时必须随时检查瓦斯、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情况在安全浓度以下方可进入,否则必须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8、在排放瓦斯工作过程中,必须在排出的瓦斯在全风压风流混合悬挂便携式瓦斯报警仪,若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采用风筒错口法减少风筒出风口的风量,严禁“一风吹”将掘进工作面巷道内的瓦斯排出。

9、排放瓦斯过程中,瓦检员必须配合救护队随时监测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瓦斯浓度,如排出的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及时通知排放人员采取措施控制风流,确保回风系统瓦斯浓度在0.8%以下。

10、排放瓦斯过程中,由救护队派人在现场指挥排放工作,排放人员必须听从工作安排,严禁随意行动。

11、排放结束后,由救护队、安全员、瓦检员一起进行检查,排放地点瓦斯与二氧化碳都降到0.8%以下时,才能撤除警戒,然后由电工对盲巷中的电气设备进行检查,证实电气设备完好后,方可恢复巷道中一切动力的电源,恢复正常通风,排放瓦斯结束。

12、排放过程中,必须在风井口设专人看守且附近20m范围内严禁有一切火源。

13、本措施未及之处,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国电贵州安家寨中柱煤业有限公司

二o一三年十二月十五日

第7篇 掘进工作面恢复通风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

因反风期间,矿井停止了井下采掘作业,停止了5104回风巷、5104运输巷的局部供风,造成个别工作面瓦斯积聚,现需恢复各掘进工作面通风,在恢复通风前必须进行瓦斯排放工作,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特编制排放瓦斯专项措施。

请有关单位严格执行。

一、瓦斯排放时间2022年3月5日09时至11时。

二、瓦斯排放执行单位

通防区、安检科、机电部等有关人员及各区队电钳工、风筒工。

三、瓦斯排放组织方案

调度室由吴宏生同志负责指挥,地面由王建国负责停送电指挥工作,现场由郝志红负责指挥,安全监督由张彦群负责。

四、排放前的准备

(1)、必须落实三个责任和三个原则,即落实撤人和设警戒线的责任,落实断电范围和电器设备完好检查责任,落实排放瓦斯现场指挥责任。

执行三个原则:

①撤人:受瓦斯排放影响范围内所有人员全部撤出。

②断电:受瓦斯排放影响范围内所有电器设备全部断电。

③瓦斯排放必须限量排放,回风流中瓦斯浓不超过《规程》规定,严禁一风吹。

(2)、参加人员必须携带各种检测设备,且保证完好。

(3)、在全风压处进行全面消尘。

(4)、反风结束后,测风员对矿井风量进行一次全面测量,确保排放系统全风压风量大于1218∕min。

(5)、检查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5﹪,风机必须有专人管理。

(6)、排出风流与全风压汇合处不大于10m的位置按规定悬挂瓦斯传感器。

(7)、回风路线必须停电撤人,达不到要求,不予排放。

五、排放瓦斯方法

分别启动原掘进工作面供风局扇,并将全风压汇合处风流瓦斯浓度控制在

1.2%以下,逐头进行排放瓦斯:

(1)、由外向里逐步排放,确保排出风流和全风压汇合处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小于

1.2﹪。

(2)、排放瓦斯过程中,设专人检查瓦斯浓度,其全风压风流混合处要悬挂便携式瓦斯报警仪作指示报警。

为防止排放瓦斯时“一风吹”,保证排出的瓦斯浓度在全风压风流混合处不得超过

1.2%。

必须限量排放,确保回风流中瓦斯浓不超过《规程》规定。

风机要设专人看管,严禁时停时开,保证正常供风。

六、岗哨布置

1320水平岗哨布置在中石4号导线点以东20米处的新鲜风流中,1260水平岗哨布置在f1号导线点处,1200水平岗哨布置在a3号导线点处。

各岗点人员必须到位。

救护队现场负责人按图示位置将回风路线人员撤出并设置好岗哨。

详见附图上岗哨位置。

七、瓦斯排放顺序

①1200水平先排1200集中运输大巷,再排1208胶带运输石门瓦斯。

负责人赵金山、孟冲,参加人员:安质部矿建二队的电钳工、风筒工。

②1260水平先排1260北翼运输中巷、再排1260南翼区段轨道运输石门、再排1320南翼回风中巷。

负责人蒲洪业、张乐海,参加人员:安质部和矿建

一、矿建

三、综掘队的电钳工、风筒工。

③1320水平:排放1320北翼回风中巷。

负责人冯湘平、王博伟,参加人员:安质部和矿建一队的电钳工、风筒工。

瓦斯排放时,禁止两个掘进工作面同时进行排放。

各水平瓦斯排放完毕、确认安全后电话汇报调度室,三个水平瓦斯全部排放完后,总指挥方可宣布瓦斯排放结束。

八、安全技术措施

(1)、排放瓦斯指挥部设在调度室,调度室要了解全过程,以便协调指挥调度。

通防、安监、机电、调度等部门都必须派人参加瓦斯排放工作,严格掌握全过程执行排放瓦斯的各项措施。

若现场情况有变化,需要变更措施内容,须经总工程师同意后方可更改。

(2)、排放瓦斯过程中,要建立调度汇报制度。

排放瓦斯小组要向指挥部汇报如下内容:瓦斯排放时间、排放过程中遇到的特殊情况、结束时间。

(3)、排放瓦斯前由现场指挥先对回风系统内的人员进行搜索,将其撤到安全的地点,并布置岗哨。

(4)、排放前首先检查局部通风机位置、全负压风量、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范围内瓦斯浓度等,只有在局扇(辅助设备)完好及附近10米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低于0.5%时,排放工作准备好后,现场领导小组报告调度室请示是否可以排放瓦斯,经同意后才能下令开始排放瓦斯。

排放瓦斯时,必须指定专人在回风流与新鲜风流混合处检查瓦斯浓度,其余人员全部撤到局扇外进风流中,排放过程中当回风流与新鲜风流混合处的瓦斯、二氧化碳浓度超过

1.5%,必须马上调节风量减少向瓦斯排放巷道的供风量。

(5)、凡是参加瓦斯排放人员矿灯必须防爆,矿灯的防爆检查由机电部指定专人负责。

(6)、参加排放工作的救护队员必须佩戴呼吸器。

(7)、排放瓦斯结束后,应由排放瓦斯小组成员会同通防、安监部门共同检查瓦斯排放情况、检查是否有其它异常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排放瓦斯结束后必须做到:一是风筒口距迎头距离不大于5米;

二是局部通风机正常运转;

三是回风流各种有害气体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四是氧气浓度必须大于17%。

(8)、当排放瓦斯所有巷道内的瓦斯浓度全部降到1.0%以下稳定半小时后,现场排放小组确认已排放完毕,由现场领导小组向调度室汇报排放情况,并请示是否可以撤离现场、解除警戒,经调度室同意后,方可解除警戒及人员撤离。

(9)、巷道恢复正常通风后,瓦斯排放小组方可解散。

(10)、所有参加排放瓦斯的人员必须学习并签字后方可入井。

(11)、本措施未尽事宜按《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8篇 排放瓦斯的安全技术措施

一、巷道情况、瓦斯积存量、排放原因。

1、排放地点及排放原因

恢复原南区轨道大巷和皮带大巷的通风系统,为矿井基建时掘进总回风大巷、轨道大巷、皮带大巷做准备工作。

2、排放巷道情况:

南区轨道大巷全长1220m断面为6.58㎡,皮带大巷全长1200m断面为7.13㎡,两条巷平行排列呈南北方向,巷道为锚杆锚索挂网支护,巷道内部共有8个联络巷,其中第1联络巷未密闭,第8联络巷是原临时配电室设调节风门,其它6个联络巷均密闭。(见图)

3、预计巷道内瓦斯情况:

该巷道为2008年11月份封闭的巷道,至今已封闭两年零八个月,该巷道为采区进回风巷道,原来已构成通风系统,预计巷道内瓦斯不会太高,预计在5%以下,按5%的瓦斯进行排放。密闭区域巷道总体积约为16583m3,瓦斯积存量计算为829m3(如果巷内有积水会占去一部分巷道体积,瓦斯积存量会小于预计量)。

4、排放方法及排放时间

根据巷道实际情况,考虑采用两种方法排放,第一种方法采用矿井全风压风流进行排放,第二方法采用局部通风机进行排放(巷道积水堵严巷道时),南区皮带大巷和南区轨道大巷至南区第一联巷区域内瓦斯采用矿井全风压风流排放时,先在南区轨道大巷(回风侧)密闭中部打开一个30cm×30cm的小口,并用辅助管检查巷内实际瓦斯浓度,启封密闭工作由救护队进行,其他人员严禁靠近,再在南区皮带巷(进风侧)密闭打开30cm×30cm的小口,在进风密闭口调节风量,风量调节在160m3/min(根据排出瓦斯与全风压混合处瓦斯浓度不超1%确定)。南区第一联络巷以外排完瓦斯形成通风系统后,再打开第二组密闭进行排放瓦斯。

打开第二组密闭时若能形成全风压通风系统则采取第一种方法进行排放瓦斯。

若巷道因积水形不成通风系统时,再采用局部通风机前进式排放积存剩余瓦斯。

预计排放时间:按排出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在全风压混合处都不得超过1.0%的要求,全风压风流为800m3/min,排放瓦斯风量在160m3/min。(巷内按最高瓦斯5%考虑)

经计算预计排放时间为:排放时间=排放区内巷道体积/排放瓦斯风量=22050m3÷160 m3/min=137 min。

排放日期:2011年4月9日8点

二、设立排放瓦斯指挥部(设在调度室)

总 指 挥: 杨宏伟

现场指挥: 许春兔   赵善敏

成    员: 尤耀军   张美田   武有福   李连生   李  璐

刘合心   李  白

参加人员:矿调度: 乔德兴

测风员: 李  龙

安全员: 张李平   宋红民   申玉平

马李强   徐宗保

瓦检员: 付金亮   赵小卫

通风工: 常北生   刘玉庆

调度室内线电话:8000   8006

排放地点皮带巷口电话:8056

排放地点轨道巷口电话:8057

救护队电话:8031

职责:

总 指 挥:负责排放瓦斯全面指挥工作。

现场指挥:负责排放瓦斯现场指挥工作。

调度室负责排放瓦斯调度,安全科负责排放瓦斯措施执行,机电科负责排放瓦斯停送电,生产科负责生产安排。

瓦 斯 员: 负责排放瓦斯的检查和排放完毕通风系统检查。

通风工、测风员: 负责排放瓦斯风量测定和风量控制。

安 全 员: 负责排放瓦斯回风流各路口警戒,人员严禁进入。

调 度 员: 负责排放瓦斯的停电、撤人等调度工作。

救 护 队: 负责密闭的启封工作和检查瓦斯工作。

三、 排放前的准备工作

1、通风队在排放瓦斯前准备40节直径500mm风筒、木板10m2和调风启封密闭用的专用工具和材料。

2、排放瓦斯前机电科负责在南区皮带巷口,安设局部通风机两台(11kw×2)位置见图。

3、排放人员佩带隔绝式自救器下井前进行气密称重检查,头灯要进行失爆检查。

四、安全技术措施

1、在排放瓦斯入井前,所有排放人员和救护队人员到指挥部集合,由总指挥布置排放瓦斯工作,贯彻本措施,明确职责,分工到人。

2、调度室负责,7点30分之前将井下所有与排瓦斯无关人员全部撤离升井。

3、机电科负责,7点30分之前排放瓦斯流经巷道的电器设备全部断电。具体电器设备为集中轨道巷内4部11.4kw绞车、6部25kw绞车,机电科确认全部断电后汇报调度室。

4、安全科负责,7点40分之前,对通向总回风巷与集中轨道巷的所有通道设立警戒,严禁人员进入回风系统内。具体警戒位置:①副斜井轨道巷与总回风巷联巷口;②中央水泵房;③1#变电所;④2#变电所的进风侧;⑤北区回风巷口;⑥集中皮带巷第二部皮带机头联络巷风门;⑦总回风井口。包括排放瓦斯时的顶板安全检查(见图)。

5、在排出瓦斯与全风压混合处悬挂瓦斯传感器,报警点0.8%,如果排出瓦斯与全风压混合处瓦斯超过0.8%时,要及时减少南区进风巷的进风量,排出瓦斯与全风压混合处瓦斯控制在1.0%以下,瓦斯员在开始排瓦斯时要连续检查全风压混合处的瓦斯浓度(光瓦),每10分钟检查一次。

6、回风侧打开密闭排放瓦斯时,只允许留四人,一名救护队员,一名瓦斯员(付金亮),一名联系调整风量(李璐),一名负责指挥(许春兔)。进风密闭处只允许留三人,两人调整风量和测风(常北生、刘玉清),一名负责指挥(赵善敏),剩余人员在二号配电室进风口待命。

7、第一联络巷瓦斯排放完毕,采取同一方法排放第一联络巷以里的瓦斯,如果由于巷道内积水堵严巷道时要采用局部通风机排放瓦斯,准备5米长的短风筒排5米进5米,在风筒出口处和人员接风筒处悬挂两台便携式瓦斯报警仪,采用错口严格控制风筒排风量,风筒出口风量控制在风机总进风量的1/5根据巷道实际瓦斯量逐步调大风筒出口风量,确保排出的瓦斯在回风流不得超过1%,严禁一风吹。

8、使用的风筒必须是抗静电阻燃风筒。

9、所有排放人员全部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严禁穿化纤衣服,头灯必须带在安全帽上。

10、启封密闭时必须用铜锤铜镐,并且启封动作要轻防止发生碰击火花。

11、排放瓦斯完毕,由瓦斯员对排放巷道全面检查一次,通风正常,有害气体在规定浓度范围内,由现场指挥向总指挥汇报瓦斯排放完毕,清点排放人数,撤出警戒,恢复供电。

恒兴煤业通风科

2011年4月9日

第9篇 采掘工作面停电、停风临时停工后恢复送电、通风、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

为了确保安全生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对特殊情况下造成的停电停风而需要恢复送电、通风以及启封旧巷时排放瓦斯,必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1、掘进工作面在生产中途突然停电停风时应立即撤人,并打上拦栅揭示警标。

2、恢复送电通风前必须确认主扇正常运行,首先检查采掘工作面的进回风流的瓦期浓度是否超限,在风流方向正常情况下,检查局扇附近20米内瓦斯不超限时,方可启动局扇风机,排放独头巷道瓦斯时,只能采取逐步排放(限量)的方式进行瓦斯排放,确保巷道回风口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 ,同时要认真检查风机附近20m的瓦斯 浓度不大于0.5% ,排放巷道积聚瓦斯时必须由瓦检员和安全员同时在场。

3、当积聚瓦斯浓度超过3%时必有跟班矿长在场指挥,风机附近20m瓦斯浓度超过0.5%时停止局扇的运行,排放瓦斯时总回风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75% 。

4、排放巷道积聚瓦斯时供给该处的风量必须大于局扇的风量。

5、各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在规定值以下时方可恢复生产。(旧巷恢复送电通风与以上措施相同)

第10篇 回风顺槽启闭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

一、概述

1、启闭排放瓦斯地点: 11601回风顺槽 、排放瓦斯巷道长度为 28 m,局部通风机功率为 2×45 kw,风筒直径为 800 mm,风筒长度为 410 m。

2、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全风压风量为 624 m3/min,局部通风机正常工作吸入风量为 458 m3/min,排放巷道的瓦斯涌出量为

154.8 m3,排放巷道积聚的瓦斯浓度为 36 %,预计排放瓦斯时间

3h 。

3、是否有计划排放瓦斯: 有 计划排放瓦斯。

4、瓦斯积聚的原因:密闭内瓦斯积聚

5、停电范围:11集中运输石门、11集中运输石门回风联络巷、11轨道石门、11回风石门。

6、撤人范围:11集中运输石门、11集中运输石门回风联络巷、11轨道石门、11回风石门。

7、站岗位置:1#岗设在回风斜井安全出口风门外20m,2#岗设在11集运石门防突风门外1190临时水仓,3#岗设在11回风石门防突风门外。站岗人员职责:禁止人员进入启封密闭影响范围(详见11601回风顺槽启封密闭排放瓦斯站岗示意图)。

8、现场指挥所设在2#岗处(电话号码: 88925 ),站岗布置完毕后由安检科管理人员汇报现场指挥小组组长。

二、启闭排放瓦斯准备工作

1、计划启闭排放时间: 2014 年 月 日 时。

2、在矿调度设立启封密闭排放瓦斯指挥小组,总指挥由总工程师 同志担任,成员由矿值班领导、主任、安全副主任、机电副主任及安检科、通防工区、机电科各一名管理人员组成,负责指挥、协调排放瓦斯工作。

3、在启闭排放瓦斯现场成立现场指挥小组,由驻马场救护小队 同志任组长,通防工区 同志任副组长。

4、现场参加启闭排放瓦斯人员:格目底公司救护中队驻马场救护小队,现场安检员 、瓦检员 、通防工区跟班管理人员 、安检科跟班管理人员 、机运工区电工 。

5、参加启封密闭排放瓦斯的所有人员由矿调度室召集,必须在

2014 年 月 日 时 分到矿调度室集合,由本措施编制人负责贯彻传达排放瓦斯措施;开始启闭排放前矿调度经请示排放瓦斯领导小组后,按照水矿股份【2013】404号文规定汇报集团公司调度室水矿股份公司安全部、 格目底公司安全部等相关部门。

6、参加启闭排放瓦斯的救护队员必须按《煤矿救护规程》的规定携带必须的仪器、仪表、工具、材料。

7、启封密闭排放瓦斯工作由驻马场救护小队进行,安检科监督本措施的落实情况。

8、参加排放瓦斯的站岗人员就位后,必须在排放瓦斯措施上签字。

9、站岗人员必须携带隔离式自救器,必须严守岗位,严禁人员进入排放瓦斯影响范围,在未接到排放瓦斯完毕的通知前,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三、启闭安全技术措施

1、启封密闭之前,通防工区负责将原11回风石门反掘局扇上的风筒收缩至11601回风顺槽密闭前并准备好延接排放瓦斯的风筒3节、安排监控维护工将原11回风石门反掘t1、t2改设为11601回风顺槽t1、t2探头并进行调试确保探头的灵敏可靠,完善(t3安设在11回风石门回风联络巷开口往回风斜井方向10m处);救护队负责搜索撤人并设岗警戒;机运工区电工负责停掉排放瓦斯影响区域范围内的所有非本质安全型设备电源,必须取下保险,挂警示牌;瓦检员负责检查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20m范围内瓦斯浓度,小于0.5%时开启局部通风机,局部通风机运行正常后由救护队员检查密闭前瓦斯。

2、搜索撤人设岗:通知11集运石门安检员员到11集运石门回联巷风门处待命同时通知11回风石门安检员在11回风石门回联巷处待命,由救护队带领4名人员从回风斜井安全出口入井(1#岗由机运工区负责);此时其余人员从回风斜井往下搜索至11集中运输石门回风联络巷时安排一人进入11集运石门回联巷风门将11集运石门回风联络巷人员撤离并通知11集运石门安检员员在11集运石门回联巷开门口站临时岗,然后返回回风斜井同搜索队伍继续往下搜索进入至11回风石门回联巷时人员分为3组,第一组往下搜索检查12回风石门铁栅栏、13301铁栅栏、2号联络巷铁栅栏完好情况和将有可能在回风斜井内人员撤离至2号联络巷外并上锁。如果铁栅栏有损坏的必须修复,搜索完毕后向现场指挥小组组长汇报撤人情况并返回到11中车场。第二组进入11回风石门后往下搜索将施工人员撤离至11回风石门防突风门外并由11回风石门安检员进行站岗(此为3#岗);第三组沿11回风石门往上搜索撤11轨道石门、11集运石门人员撤离至11集运石门防突风门外,到达11集运石门回联巷时通知临时岗撤岗并在11集运石门防突风门外设2#岗,搜索完毕后由救护队负责搜索撤人人员向现场指挥小组组长汇报搜索撤人站岗情况。每组搜索人员不得少于2人。机运工区电工停电完毕后汇报现场指挥小组组长。最后由现场指挥小组组长向地面排放瓦斯指挥组进行汇报(电话号码:7或9)。

3、地面指挥组组长根据现场指挥小组组长汇报情况,确认停电、撤人、站岗及启闭排放瓦斯准备工作就绪后,向现场指挥组小组下达开始启封命令。

4、启封前须将密闭全断面进行洒水,启闭必须使用铜制工具进行作业。

5、启闭过程中救护队应设专人观察顶板及墙体情况,防止墙体及顶板跨落伤人。

6、现场领导小组组长与矿调度室随时保持联系,有异常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参加启封密闭排放瓦斯的所有人员在此期间必须坚守岗位,如果一个班启封不完,必须在现场交接班。未得到地面指挥组组长的撤岗命令前、严禁脱岗。

7、启闭过程中,救护队员必须密切联系、相互配合,随时检查密闭前的瓦斯涌出情况及探头的变化情况,启闭时要控制进度,防止闭内瓦斯突然涌出造成总回瓦斯超限,并确保排放瓦斯探头瓦斯浓度不得大于 1.5 %。先将密闭墙中上部启开一个小洞,观察墙内情况,视瓦斯涌出情况,逐步将孔洞扩大进行瓦斯排放工作。

四、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

1、当密闭墙孔洞逐步扩大至1.0平方米断面时,由驻马场救护小队现场小组长 汇报矿调度地面指挥组请示开始排放瓦斯,得到同意后指挥具体排放瓦斯工作。

2、通防工区 协助现场指挥小组组长进行排放瓦斯工作。

3、排放瓦斯采用变频开关和三通法具体控制风量逐节连接风筒进行,排出的风流和全负压风流混合后的瓦斯浓度不超过 1.5 %,严禁“一风吹”。

4、救护队全队队员必须佩带好氧气呼吸器,对排放地点进行详细的检查,当发现现场与措施不相符时,必须报告排放瓦斯指挥小组,排放瓦斯指挥小组必须立即召集有关人员研究处理,否则不得进行瓦斯排放工作。

5、为了使排出的风流和全负压风流混合后的ch4浓度不超过 1.5 %,现场领导小组组长必须指派一名救护队员检查混合风流中的ch4浓度,另1名救护队员和现场电工控制变频开关控制供风量。

6、排放瓦斯使用短接风筒和整节风筒交替延接进行。

7、参加排放瓦斯相关单位提前安排好接班人员。

9、启闭排放瓦斯过程中必须保证水沟畅通。

10、所有入井人员必须携带人员定位识别卡。

11、排放瓦斯过程中如遇主扇突然停风、停电,现场指挥小组组长必须立即将所有人员及时撤到进风巷道中。

12、进入密闭内后必须保证退路畅通。

13、瓦斯排放工作结束后由现场指挥小组检查排放区域瓦斯浓度,当回风斜井瓦斯浓度不超过0.75%,当11601回风顺槽排放瓦斯区域内瓦斯浓度不超过0.8%且稳定30分钟后,汇报地面排放瓦斯指挥组瓦斯排放工作完毕。经地面指挥小组确认后方可进行撤岗、恢复送电及恢复影响范围内的施工。

14、排放瓦斯完毕后,通防工区安排风筒工、监测维护工按质量标准化要求吊挂风筒和监控电缆。

15、瓦斯排放完毕后通防工区安排专职瓦检员负责检查11601回风顺槽瓦斯。

第11篇 运输石门启封密闭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

一、概述

根据矿生产接续安排,在1370运输石门中需施工1370抽放进风巷,为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决定对1370运输石门中一道密闭进行启封,为此编写该措施,相关单位及人员必须遵照执行。

二、启封前的准备工作及启闭组织程序

1、矿山救护队必须准备好相应的设备(包括呼吸机等)及砸墙的铜质工具。

2、根据原1370运输石门掘进过程中瓦斯涌出情况,采用2×22kw的局部通风机供风即可满足该地点的用风。

3、风机位置设在副斜井1370车场处。

4、启封前要调试好风机是否正常运转,将风筒铺设至密闭墙前,由于闭内的风筒未回收,启闭后不用重接风筒。

5、矿成立启闭工作领导小组,指挥所设在矿调度,矿总工程师任组长,负责统一指挥启闭工作,启闭及排放瓦斯工作由矿山救护队负责。

6、现场成立启闭工作小组。 组长由救护队队长担任,负责检查停电、撤人、设岗及指挥启闭工作;副组长由通风科科长担任,负责指定各站岗人员和组织人员撤离受影响的区域;安全科科长负责停电、撤人、设岗监督工作。

7、设岗工作由安全科科长负责。

8、现场临时指挥所设在副井井口。

9、矿调度负责整个启闭过程中的调度指挥工作及启闭过程中的停送电工作。

10、只有各地点停电、撤人、设岗工作全部到位后,由现场启闭工作小组组长向矿调度汇报,经启闭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后,方可进行启闭工作。

二、停电、撤人、设岗范围

2、停电范围:回风斜井和1370运输石门井下所有用电工作面的所有非本质型安全电源必须全部切断(除瓦斯监控外)。

2、撤人范围:回风斜井和1370运输石门井下的所有人员必须撤到地面。

3、设岗地点:

(1)1#岗哨设在副斜井1370井底车场处;

(2)2#岗哨设在回风斜井1420和1430甩车场处;

(3)3#岗哨设在主斜井井底车场。

三、启闭时间及方法

1、启封时间:2012年9月 日 时

2、启封采用铜质工具,启封时先砸开一个500×500孔,然后将风筒引入,对闭内5米范围内的瓦斯进行排放,只有墙体5米范围内的瓦斯小于0.8%时,方可全断面启封。

四、安全措施

1、启封前由机电工区电工先检查风机是否完好,通风工区应提前将风筒接到1370运输石门密闭前。

2、启封排放瓦斯前,由通风科在启封点回风流中安设一台瓦斯传感器。

3、启封前必须对启封点5米范围内巷道的帮顶进行观察,只有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进行启封工作。启封密闭前,风机不先供风,救护队员观察无安全隐患,方可开启风机进行启封工作。

4、启封前经确认停电、撤人、设岗工作全部到位后,方可按措施要求组织启封排放瓦斯。

5、砸墙时应按自上而下的顺序由墙体上方开始。砸墙过程中救护队应设专人观察顶板及墙体情况,砸墙人员必须站在墙体侧面,严禁站在墙体下方,防止墙体及顶扳跨落伤人。

6、启闭过程中必须保证墙体前的正常供风,救护队应设专人检查瓦斯,当墙体周围5米范围内的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0.8%时,必须停止砸墙工作,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当瓦斯浓度降到0.8%以下时,方可进行砸墙工作。

7、墙体全断面启开后方可进行瓦斯排放工作。

8、整个启闭及排放瓦斯工作期间,与启闭及瓦斯排放工作无关的人员严禁进入警戒区域内。

9、所有参加启封的人员必须佩戴自救器,救护队员必须佩戴氧气呼吸器。

10、启封密闭及排放瓦斯工作完毕后,必须由矿山救护队对

井下所有巷道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只有确认安全后,其他人员方可进入该巷道。

11、未及事项按会审意见执行。

五、排放瓦斯

1、在独头巷送风敷设风筒时,在局扇出风口侧设一三通风筒(平时将三通中未用的一头封堵),排放瓦斯启动局扇前,先检查局扇及开关地点附近二十米以内的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5%,将风筒三通中封堵的一头放开,启动局扇,在确保局扇不拉循环风的前提下,则按以下方法进行排放,否则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2、局扇启动后,要保证风筒中的大部分风量流经三通未用的一头流入回风中,很少一部分风量送入独头巷,严禁一风吹。同时由救护队员在独头巷道回风流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经常检查瓦斯浓度,当瓦斯浓度达到1.0%时,指令调节风量人员减少向独头巷道的送入风量,在确保独头巷道排出的瓦斯在全风压风流中混合处的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均不超过1.5%时,慢慢的缩小三通未使用的一头,直到全部封严。

3、严禁与排放瓦斯无关人员进入瓦斯流经区域,救护队排放人员如需进入巷道内检查,需经领队同意并佩带呼吸器方可进入。

4、当排出风流中瓦斯浓度长时间稳定在1%以下时,救护队员进入巷内详细检查,如有局部地区瓦斯超限,要采取措施处理,并对瓦斯积聚地点范围浓度作详细记录。经检查证实整个独头巷道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氧气浓度不低于20%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且稳定30分钟后,瓦斯浓度没有变化确认排放瓦斯工作结束。

第12篇 回风上山探巷密闭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

因生产需要,需启封编号04号密闭,即11回风上山探巷密闭,形成通风系统。密闭厚度均为500mm,闭内长度104米,密闭内ch4浓度0.2%,co2浓度0%,co浓度0%,温度12℃。为确保安全启封和排放瓦斯工作,特制定如下安全技术措施:

一、确定启封密闭时间:2013年3月22日9:00-11:00;

启封密闭地点:11回风上山探巷密闭。

二、成立启封密闭及排放瓦斯领导小组:地点设在调度室

领导小组设总指挥:杨保森

副总指挥:张国庆

成 员:杨振兴 姚国银 邢俊峰 高喜明

刘 峰 赵东升 于千里 杨少军 崔少辉

赵鹏程 周慧远 韩少辉 陈慧东 邢树亮

等新密市矿山救护大队成员

三、入井前必须检查好所携带的矿灯、自救器是否完好,设备是否齐全,否则不准入井。

四、排放瓦斯前各警戒点安排专人设好警戒,并派电工和瓦斯检查员检查回风路线区域内无人员作业,并停掉经过回风路线中的所有设备电源,确保安全后,方可通知井下启封密闭及矿山救护大队现场人员,进行启封密闭、排放瓦斯工作。警戒点位置:①运输联行;②主副井联巷;③11012一联巷。

五、各警戒点设好警戒后开始启封密闭排放瓦斯,首先矿山救护大队人员在11回风上山探巷密闭上方,开启0.5㎡的口子,开口完成后,等待矿调度室命令,并随时检查密闭外瓦斯浓度情况。在其浓度安全的情况下,命令工作人员接通探巷内的一节风筒,随后利用局扇通风,再检查瓦斯浓度,等其浓度降到安全浓度以下,再接第二节,以此类推,直至排到11回风上山探巷掘进工作面。排放瓦斯过程中,控制送风量,使排放瓦斯浓度在1.5%以下,严禁“一风吹”。

六、瓦斯检查员随时检查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等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在1%以下、二氧化碳浓度在1.5%以下,局扇连续通风时间超过一小时后,密闭全部开启,由矿山救护大队人员佩戴好自救器一前一后,相距5米进入检查,检查排放巷道内二氧化碳和瓦斯浓度,确认瓦斯等有害气体浓度均在安全范围内,瓦斯排放结束。

七、排放结束后,向总指挥汇报该地点启封密闭工作结束,通风正常。通风队做好排放瓦斯后的后续工作。

八、附排放瓦斯人员警戒位置示意图:

第13篇 皮带延伸巷启闭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

一、概况

11609皮带延伸巷密闭建筑在11609皮带延伸巷开口处,结构为砖混结构,建筑日期在08年03月25日。墙厚380mm,密闭内为锚网巷道,密闭长度约为155m,现密闭良好,预计瓦斯浓度为10%。

二、启封原因及时间

根据青龙煤矿生产接续,需启封11609皮带延伸巷密闭,启封密闭时间根据生产接续进度另行确定。

三、各单位职责及分工

1、综掘工区负责:①提前在11609皮带上山风门外(进风侧)安装两台2×45kw局部通风机并对风机、风机开关及自动切换装置进行全面试验,必须全部运行正常;②负责将ф1000风筒从风机处接至密闭前且风筒固定牢固,并保证风筒出口距离密闭墙不大于5m;③协助机电室、通防工区共同完善风电、瓦斯电闭锁装置并进行至少一次试验,保证两闭锁灵敏、可靠。

2、抽采工区负责:提前测定密闭墙抽放管道内瓦斯浓度,当瓦斯浓度超过5%时,加大对11609皮带延伸巷密闭内的瓦斯抽放,保证排放瓦斯前密闭内瓦斯浓度下降到5%以下。

3、救护队负责:①准备好启封密闭用的铜质工器具;②按措施要求和规定编制排放瓦斯行动计划,并认真组织学习,并将措施和行动计划学习贯彻情况报告调度室;③检查和准备好排放瓦斯的仪器,包括光学瓦检仪、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等。

4、通防工区负责:①提前组织对本措施的贯彻学习;②排放瓦斯结束后恢复并完善巷道内监控系统,保证其报警断电及断电范围符合要求,并向能化公司进行汇报;③恢复11609皮带延伸巷压风自救装置及全断面防尘喷雾并移交综掘工区。

四、人员组织

此次排放瓦斯由青龙煤矿救护队负责,调度室统一指挥。

救护队一个小队人员(不少于6名)、救护队现场指挥人员1名,现场安检员(瓦检员)1名、站岗人员3名(由综掘工区担任)、综掘工区电工1名、通防工区管理人员1名(兼站岗负责人)。

五、停电、撤人及站岗

1、停电:启闭前,由调度室通知综掘工区电工停掉11607探煤巷、11607措施巷、11609外轨顺、11609皮带上山、11609轨道上山、11609外轨顺联络巷、11609轨顺及风井内一切非本质安全型电源,电工停电后必须向调度室汇报。

2、撤人范围:11607探煤巷、11607措施巷、11609外轨顺、11609皮带上山、11609外轨顺联络巷、11609轨顺及风井内所有人员。

3、撤人及站岗方法:综掘工区安排a、b、c三人负责撤人,a、b、c一同将11607探煤巷、11607措施巷、11609外轨顺所有人员撤至11609外轨顺三岔口处,a将所有人员撤至11609轨道上山风门外进风侧,站好1#岗;b、c沿11609外轨顺联络巷撤人至11609皮带上山联络巷三叉口处,由b 将11609轨顺巷道内所有人员撤至二中风门外进风侧,并站好2#岗,c沿11609皮带上山联络巷将11609皮带上山巷道内人员撤至11609皮带上山风门外,并在此站好3#岗,站岗人员到位后向调度室汇报。风井内人员则由调度室电话通知撤出,通防工区提前将风井出口处的风门及五中上车场去风井的风门上锁管理,安监员和站岗负责人要对井下岗点进行检查。人员到位后向现场指挥汇报,现场指挥电话汇报调度室,并说明撤人站岗情况,接到调度室通知后方可进行启密闭和排放瓦斯工作。

4、启密闭排放瓦斯结束后,由现场指挥向调度室汇报,当调度室同意后方可能撤岗。

5、没有调度室同意,任何人员不得进入风井所设置的栅栏内。

六、瓦斯排放

1、瓦斯排放量

密闭瓦斯排放量计算

瓦斯排放量(q)=盲巷净断面(s)×盲巷长度(l)(ch4%)

q=12×155×10% =186m3(100%×纯瓦斯)

s=盲巷净断面s=12㎡

l=盲巷长度l=155m

2、排放瓦斯流经路线

11609皮带延伸巷→11609皮带联络巷→11609轨顺→11609轨顺回风联络巷→风井→地面

七、启密闭、排放瓦斯

1、由矿总工程师周炜光(或委托代理人)任总指挥,救护队长唐中华

任现场指挥,负责具体启闭和排瓦斯的工作;

2、安监室派一人现场督促本措施的执行,并进行安全监督;

3、撤人、站岗完成后,由现场指挥向调度室汇报,经调度室同意后方可启闭排瓦斯;

4、排放瓦斯时救护队员将无极绳绞车尾轮处瓦斯传感器移至全风压汇合风流处,监测全风压汇合风流处中的瓦斯浓度,确保混合处瓦斯浓度不超过1.5%。

5、启闭前先检查闭前地点的瓦斯,只有在瓦斯浓度小于1%以下时,方能进行启闭,在启闭过程中随时检查瓦斯情况,发现瓦斯超限必须停止作业,并汇报调度室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6、启闭排放瓦斯时,先在密闭墙中上部拆除一个300mm×300mm的孔,将风筒接到孔口处进行稀释,当密闭开口往里10m范围内瓦斯浓度小于1%时,将孔口逐渐扩大至密闭断面的1/2且满足排瓦斯期间的回风时,由救护队逐步往里接风筒排放密闭内的瓦斯,当巷道内的瓦斯浓度降到1%以下后再进行拆除密闭剩余墙体;

7、排完瓦斯后,救护队要将所拆除的密闭废料、杂物装车清理干净;

8、密闭墙拆出后通防工区需对矿井全负压通风地点进行测风,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确保各地点的风量、风速、瓦斯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101条、110条中的相关规定;

9、启密闭排放瓦斯结束后,由现场指挥向调度室汇报,当调度室同意后方可派人撤岗。

八、安全注意事项

1、启密闭过程中,严禁使用非铜钎、铜锤进行敲、砸密闭墙;

2、启密闭过程中,必须保证风机正常运行,严禁无风、微风或瓦斯超限作业;

3、排放瓦斯过程中严禁任何人员进入瓦斯浓度超过2%的区域侦察或作业;

4、排放瓦斯过程中必须控制风量,严禁“一风吹”,采取点开风机控制风量;

5、排放瓦斯期间,任何人员不得进入风井;

6、 参加施工人员必须听从现场指挥的的统一指挥,必须服从现场指挥的安排;

7、所用安全检测仪器必须启密闭前调校准确,确保测定的数据准确;

8、启闭前,要将施工地点周围的杂物清理干净,防止杂物拌倒人;

9、使用风镐时,风镐与风管之间要连接好,避免接头脱离因压风吹起沙石伤人;

10、救护队在排放瓦斯过程中,要认真检查巷道支护和积水情况,检查无问题时,方可逐渐向里接风筒排瓦斯,巷道积水、冒顶不能通过时,要向调度室汇报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1、拆除墙体时,必须由上向下逐渐拆除,拆墙时墙体下方不得有人;

12、救护队员要认真学习本措施和救护队行动计划,杜绝三违;

13、参加启闭人员必须学习措施签字,不参加学习的人员不得下井作业。

14、参加启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三位一体和手指口述”安全确认制度,参加人员应达到应知应会。

九、设岗警戒人员安排(见下表)

岗号站岗位置警戒范围站岗人员(签字)
1#岗11609轨道上山风门外进风侧严禁人员进入排瓦斯回风流
2#岗11609二中风门外进风侧严禁人员进入排瓦斯回风流
3#岗11609皮带上山风门外进风侧严禁人员进入11609皮带上山

十、附图:通风系统、站岗示意图

措施贯彻人:年月日安检员:

站岗负责人:电工:

救护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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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篇 矿井有计划、无计划停电、停风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

一、概述

为了保证井下发生有计划、无计划停电停风时,现场工作人员能迅速撤到安全地点及恢复送电时井下能及时安全顺利排放巷道内聚集瓦斯,尽快恢复正常施工,特编写本措施。

二、组织机构及各成员职责

组织机构

总指挥:  谢祥生(矿长)

副总指挥: 李政权(机电副矿)、高定全(技术副矿)、杨小佳(安全副矿)、李进平(生产副矿)

成 员:  李权稳(电工)、王小四(电工)、杨长乖(电工)、王飞(技术科科长) 殷彦鹏(安全科科长)陈敏(副总工程师) 耿辅华(通风技术员) 候汝(地测技术员)  杨泽普(通风技术员)

杨明(监控室)

各成员职责

总指挥长:矿长,是处理停电停风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技术负责人、副矿长、各科(队)长协助下,制定恢复供电后瓦斯排放措施。

1、技术负责人,是矿长处理事故的第一助手,在矿长领导下组织制定有计划、无计划停电停风安全技术措施。

2、各有关副矿长:根据事故处理措施,负责组织为处理事故所必需的人员待命,及时调集处理事故所必需的设备、材料。

3、安全科科长:根据批准的事故处理措施,以及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对事故处理措施落实情况实行有效的监督。

4、技术科科长:向指挥部提供发生事故前掘进生产部署情况,具体制定处理事故的措施,准备好必要的图纸和资料。

5、通风技术员:在发生停电停风时,立即要求各掘进工作面施工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当全矿发生停电事故时,按照矿长命令,负责恢复供电后瓦斯排放工作,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它措施。

6、电工:当发生无计划停电时首先要确认停电事故原因和可能的停电时间;根据停电事故原因,确定供电应急办法,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尽快尽可能的恢复井下正常供电;若为故障停电,组织人员立即抢修,尽快安全恢复供电;工地必须有电工人员值班,值班电工人员须具备处理常见供电故障的能力;联系矿长,做好电工人员配备和变电所人员配备工作;做好相关供电人员的各种电气培训工作;提前做好线路巡查、各用电设备和巡回检查工作,做好电气设备和日常检查和定期检修工作;同煤矿联系,提前做好避雷器、变压器、高压柜、高压电动机的预防性试验工作;根据矿长命令,负责检查、检修停电巷道内所有电器设备,保证恢复供电后正常运转。

7、采购员:负责保障排放瓦斯时所用设备材料。

8、有关的班、队长:负责采取措施将巷道内所有施工人员有组织地带领撤退至安全地点,并将现场停电停风事故性质、范围、发生原因和人员撤出等情况,如实详细地报告给调度室,并随时接受矿长命令,完成有关事故处理任务。

9、值班调度员:负责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情况,并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矿长、副矿长、调度室及其他领导,及时向下传达矿长的命令,通知有关人员到调度室待命。

临时指挥部设在煤矿部调度室,所有人员在接到通知3分钟内必须到达。井下在恢复正常供电后,煤矿通风技术员、电工、安全科部门领导要在第一时间下井,现场指挥并参与瓦斯排放工作。

三、停电、停风后汇报程序

(一)、井下一但发生无计划停电停风,立即停止作业,现场施工人员立即撤到安全地带:

1、当发生全矿无计划停电,主风机停机运转时:地面调度室立即通知到井下各工作面并组织人员将回风井风门打开,使进回风井形成自然通风;井下各工作面所有施工人员一但发现工作面无风或是微风时,立即停止施工撤到进风巷内,由调度室统一安排人员上井;工作面瓦检员、跟班领导组织所有人员撤离作业场所;并在上井后清点本班人数。跟班电工负责把所有动力电器开关打到零位,并闭锁。待所有人员撤出巷道后设置警戒、瓦斯检查员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并听从调度人员下达指令。

2、当发生停电时,调度室应立即通知各组织机构成员,尤其是相关电气工作人员立即赶到调度室或发生地点,协同机电人员做好事故判断工作,并就相关问题及时和甲方调度或上级变电所联系,尽早恢复正常供电。若停电时间过长(有计划停电时),井下工作人员须在瓦斯检查员的监护下,做好井下各开关架高及其它电气设备的防进水工作;通风队人员要保证风筒不超距煤巷双道风筒、第一道风筒距迎头不大于5米 第二道风筒距第一道风筒不的大于3米、岩巷单风筒距迎头不大于10米。

5、相关机电人员发现突然停电后,无论是否接到调度通知,均须立即赶往地面临时变电所,或用电话同调度联系,明确停电原因,积极参与恢复正常供电的工作。机电科长或技术员应就可能的停电原因或排除故障所需的时间或需采取的应急措施及时同调度室联系,使调度室清楚事故情况,以便汇报相关领导,及时采取相应对策。

6、恢复正常供电后,各处的送电均须依照瓦斯排放小组的安排依次送电,每恢复一处正常供电 ,相关操作人员必须向指挥人员汇报,恢复正常供电工作半小时后,参与该工作的机电人员方可离开;

7、计划停电,依据相关停、送电措施执行。

8 、工作面瓦斯未排完之前不得往工作面送电。

(二)、停风后跟班队长、班长、瓦检员的职责

跟班队长职责:

1、工作面停风后,及时将工作面所有的人员撤出。

2、撤人时,安排专人将就近的电话移到人员所在位置。

3、人员安全撤到安全地点后,清点人数报到调度室,并将所在位置及电话号码告诉调度室。

4、守在电话旁等候调度通知,协调相关事情。

5、风机专用电源送上时,不能马上开启风机,要按瓦斯排放顺序进行排放,等调度室通知开启风机时,安排当班维护开启风机。

6、瓦斯排放完毕,队长、班长同瓦检员进入巷道全面检查瓦斯。

7、瓦斯排放完毕,接到调度室通知送动力电时,安排当班电工将动力电源送上。

各班班长职责:

1、停风后命令当班电工将所有动力开关打到零位,并闭锁。

2、通知沿途工作面撤离,并在瓦斯流经路口设置警戒。

3、在回风口处设置警戒,瓦斯未排放完不得让任何人进入停风巷道。

4、在回风口处搭设栅栏,揭示警标。

5、瓦斯排放完毕,解除警戒,拆除栅栏。

班长、瓦检员职责:

1、巷道停风后,通知各队队长将工作面所有人员撤出。

2、检查完最后一遍瓦斯,将瓦斯浓度和停风影响地点及撤出人员所在位置汇报到调度室,通风队和监控室。

3、监督当班电工将所有开关打到零位并闭锁。

4、在巷道回风口每5分钟检查一次瓦斯,并将瓦斯情况汇报到调度室,通风队和监控室。

5、风机专用电送上后,检查局扇及开关附近20米的范围内的瓦斯浓度低于0.5%时,同意电工开启风机。

6、瓦斯排放时,控制全风压混合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使全风压混合风流处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5%。

7、当瓦斯浓度稳定后,将瓦斯浓度和所排放的巷道报到调度室。

8、当接到瓦斯排放小组组长指令后,通知各队人员工作。

四、排放瓦斯步骤

(一)当全矿停电停风时:

1、在恢复供电后先恢复主风机动力电,将井下瓦斯稀释到0.75%以下。

2、通过监控监测系统观察主要进回风巷道内瓦斯情况,在主要进回巷道内的ch4、co2浓度小于0.75%并稳定30min后,瓦检员、安全员及参加瓦斯排放人员入井检查瓦斯情况,

3、人员进入井下后先由瓦检员检查全风压风流中瓦斯情况,在全风压风流瓦斯及二氧化碳情况正常且无局部积聚情况下方可进行工作面瓦斯排放工作。

4、瓦检员首先检查局部通风机附近10m范围内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低于0.5%时,向调度汇报。

5、在得到调度室排放命令后,给局部通风机送电,开启局部通风机,排放小组成员人员方可下井,进行工作面瓦斯排放工作。

6、在排放瓦斯前,在受到瓦斯排放影响的巷道口10米处设置警戒,防止人员进入瓦斯排放系统中。

7、排放瓦斯时按由近到远顺序进行瓦斯排放,一个工作面瓦斯排放没有结束,严禁下一个工作面开始瓦斯排放工作。

8、排放瓦斯时根据现场情况,利用掘进工作面原有供风风机,供风距离短的巷道可采用控制风机风量法排放瓦斯;在原通风机上的第一节风筒前结一节三通或者整风筒,采用三通法调节风筒风量,实现低瓦斯浓度排放。

9、如巷道供风距离长,瓦斯浓度高,要采用分段排放法排除瓦斯。采用分段排除法排放瓦斯:当风筒出风口瓦斯浓度下降到1.0%以后,将风筒出口缩小,加大射程,排出出风口前方的瓦斯。当风筒出风口前方一段的瓦斯浓度降到1.0%以下时,接上一节短风筒,加大射程,排出前方的瓦斯,将前方的瓦斯浓度降到1.0%以下、二氧化碳降到1.5%时取下短风筒,接上一节10m长的风筒,依次逐段的排放,直至风筒接到巷道末距墙8米处,煤巷第一道风筒距第二道风筒不的大约3米(煤巷为5米)。

10、掘进工作面回风流全风压处设一瓦斯检测报警仪进行监测,确保排放过程中回风流瓦斯浓度不超过1.5%。

11、瓦斯检查员在巷道口检查瓦斯情况,在瓦斯降到1.0%、二氧化碳降到1.5%以下稳定30分钟后,以此方法进行下一个工作面排放。直至排放完全矿井瓦斯。

(二)当工作面发生停电、停风时:

(1)一级排放:工作面瓦斯浓度不超过2.0 %。

1、当工作面停风时瓦斯浓度不超过2.0 %,由技术负责人调度指挥现场人员排放。

2、在排放瓦斯前,在受到瓦斯排放影响的巷道口10米处设置警戒,防止人员进入瓦斯排放系统中。

3、瓦检员检查风机及开关前后10米巷道内的瓦斯情况,在确定瓦斯浓度在0.50%以下时方可人工开启风机排放瓦斯。

4、确保排出混合风流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5%;停风时间不超过8小时。

(2)二级排放:停风巷道瓦斯浓度超过2.0%,但不超过3.0%时。由主管通风矿领导调度指挥,通风部门负责组织现场人员采用风筒拆节法配合控制风量法(挡板法或三通调节排放法)进行排放;

(3)三级排放:工作面瓦斯浓度超过3.0%,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停风时间超过8小时,必须向处总工程师汇报,并由矿山救护大队统一指挥瓦斯排放工作,我方协助。

各工作面排放瓦斯流往巷道入口必须设专人警戒,其他人员不得入内。

五、排放瓦斯原则

1、排放瓦斯的局扇严禁发生循环风;

2、排出瓦斯途径路线停电,排放瓦斯风流路径各工作地点停电撤人,并在巷道口设警戒;

3、排放瓦斯同全风压风流混合后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5%;

4、采用分段排放瓦斯时,只有在排放段内瓦斯浓度降到1.0%以下,二氧化碳浓度降到1.5%一下时,方可进行下一段排放瓦斯工作;

5、同一区域严禁多头同时排放;

6、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一通三防”管理制度中有关排放瓦斯规定及《掘进工作面瓦斯排放管理的补充规定》。

六、排放瓦斯时注意事项

1、由技术副矿长在矿调度室统一指挥下,现场负责排放瓦斯工作。

2、排放瓦斯必须坚持低瓦斯浓度排放原则,严格控制风机风量,严禁“一风吹”和高浓度瓦斯排放,使排放出的风流同全风压风流汇合后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50%。在分段排放瓦斯时,只有在排放段内的瓦斯浓度降到1.0%以下、二氧化碳浓度降到1.50%以下时,才能进行下一段排放工作。

3、控制风量人员要听从指挥(由瓦斯排放小组指派专人负责),统一行动,严禁不听指挥,擅自调节风量。

4、在排放瓦斯的巷道内使用的光瓦仪,必须经过全面检测,更换药品﹑确保气密性完好,严禁使用飘零﹑精度不准仪器。。

5、加强瓦斯排放系统内回风流的瓦斯检查,当回风流内的瓦斯浓度超过1.5%时,立即调节风机风量来降低瓦斯浓度。

6、停电区域内严禁人员入内,机电人员必须切断受排放影响所有电器设备电源,严禁在排放瓦斯期间恢复动力供电。

7、排放过程中,电工负责启动风机,跟班队长、班长配合瓦检员排放瓦斯,如停电时间过长需解开风筒控制工作面风量降低排放瓦斯浓度,跟班队长、班长配合瓦检员工作直至整个排放结束。

8、在瓦斯排放期间所有施工单位严禁下井作业。

9、当排放瓦斯区域的瓦斯浓度降到1.00%以下、二氧化碳浓度降到1.50%以下,经全面安全检查,情况正常,无局部瓦斯积聚并实验风机切换是否正常,稳定30min后方可结束排放瓦斯工作。

9、排放瓦斯结束后,所有受影响地点,都必须经过瓦检员检查,无局部瓦斯集聚现象,所有电器设备地点附近10米巷道内瓦斯浓度不超过1.0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0%时,瓦斯检查员向调度事汇报申请恢复动力电,得到恢复送动力电命令后,才可以恢复送动力电(恢复送电命令由指挥小组组长下达)。当工作面瓦斯浓度降到0.8%以下、二氧化碳浓度降到1.5%以下时,才能恢复正常施工。

七、通风系统管理措施

1、井下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新鲜风流一侧。

2、局部通风机必须安排专人管理,定期检查。

3、将通风机的运行情况纳入安全监控系统,对其实施进行监控管理。

4、井下所有的通风设施必须按照通风质量标准化施工和管理。

5、井下所有风机必须实行双回路供电,确保局扇风机的可靠运行。

6、定期对风机切换、瓦斯和风电闭锁试验,并有记录可查。

7、按规定定期测风,并上报处一通三防办公室。确保达到设计风量,井下严格执行以风定产原则。严禁超通风能力施工。

第15篇 全矿井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

因停产造成全矿井停风,现恢复井下正常供风,除+825水平集中巷、+936

水平集中巷为掘进巷道外,其余井巷、采煤工作面均为全负压通风巷道;为此,

特制定如下全矿井性排放瓦安全技术措施:

一、排放瓦斯的组织措施:

1、待主扇恢复矿井全负压通风正常工作30min,经监测监控系统监控信息反馈确认总回风流中瓦斯(二氧化碳)浓度降到0.75%,且进风流、回风流风量恢复正常后,方可安排排放瓦斯人员入井。

2、掘进工作头排放瓦斯供风方式:采用局扇正压通风,出口风量不得低于40 m3/min,计划排放瓦斯需要2小时。

3、排放瓦斯时_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入井时

间 时 分)。

4、排放瓦斯地面总指挥由 同志担任,井下指挥由 同志担任,由井下指挥向参加排放瓦斯人员贯彻措施,指挥整个排放行动,布置警戒点、检查停电撤人情况,下达排放命令等。

5、参加排放瓦斯的其他人员:(1)瓦斯员一名 参加,负责停、开局扇,连接风筒和ch4浓度检测。(2)通防技术员派一人 参加,负责本措施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并协助瓦斯排放工作。(3)井下电工派一人 参加,负责停送排放瓦斯回风流流经区域的动力电,并按井下指挥的指令停、送局扇专用电。(4)由安全矿长及防突矿长指挥的指令负责站岗撤人工作。

6、所有参加排放瓦斯的人员必须配带好隔离式自救器;并能正确使用。

二、排放瓦斯的安全技术措施:

1、排放瓦斯顺序:

(1)排放瓦斯人员入井后,首先对局扇供风地点风量进行测定,当进风流风量符合要求后,对局扇及其开关附近10m范围内的瓦斯浓度进行检测,经检测局扇及其开关附近10m 范围内ch4浓度低于0.5%,方可启动局扇,开始排放瓦斯工作。

(2)排放瓦斯必须坚持“由外向里”逐渐进行,严禁一风吹。

2、排放瓦斯方法:采用限量排放的方法:捆绑渐松法,在排除瓦斯的风流与全压混合处悬挂便携式瓦斯监测仪,控制混合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

3、按以下措施进行瓦斯积聚巷开展瓦斯排放工作:

(1) 确定停送电范围和地点:送需局扇供风排放瓦斯巷道的局扇专用电;停止

排放瓦斯巷回风流流经巷道内的所有电气设备的动力电。

停电时间:由现场井下指挥和地面指挥电话联系后确定。根据排放瓦斯情况,由地面总指挥确定恢复送动力电时间。

停电地点有:井下有所动力电源。

(2)排放瓦斯禁止行人区域:

禁止行人时间: 时 分至 时 分。

站岗地点有:

(3)由井下指挥检查设岗、撤人、停电等情况,并检查局扇及其开关附近10m内ch4情况,只有当ch4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下达排放命令,排放瓦斯人员作完毕后,由井下指挥安排人员撤离。

4、经检查瓦检员检查:

掘进工作面风流及其回风流中ch4分别低于1%以下,总回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0.75%及其它有害气体符合规定。同时,对掘进工作面及其它避难硐室和全负压通风地点进、回风流瓦斯浓度进行检查,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后,方可电话通知地面总指挥,由地面总指挥通知电工恢复动力电送电;同时安排施工人员入井恢复作业。

《排放瓦斯安全技术15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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