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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施工用电安全技术4篇

发布时间:2023-02-01 热度:84

临时施工用电安全技术

第1篇 临时施工用电方案安全技术交底

1、按本方案要求的规格、种类采购材料材料,且需按江北区

安管站指定“3c”品牌采购电箱。

2、接地电阻必须不大于4 ,安装完成后必须进行测试,保证

落到实处。

3、 现场架设的临时线路必须用绝缘物支持,不得将电线缠绕在钢筋、树木或脚手架上。

4、 电缆直接埋地敷设的深度不小于0.7米,并应在电缆紧邻上、下、左、右侧均匀敷设不小于50㎜厚的细砂,然后覆盖砖或混凝土板等硬质保护层。

5、架设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采用线路暂时停电或其他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应有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人员监

6、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开挖沟槽时,必须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加固措施,防止外电架空线路电杆倾斜、悬倒。

7、各种电器设备的检查维修,一般应停电作业;如必须带电作业时,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派专人监护。

8、现场的变(配)电设备处,必须配有灭火器材和高压安全用具。非电工人员严禁接近带电设备。

9、电线接头应牢固,并用绝缘胶带包扎。

10、保险丝应按用电负荷装设,不得随意加大或减小。

11、工作中如遇停电应拉下开关,切断电源;检修结束必须仔细检查各项设备的情况,没有异常,方可合闸;

12、大型电器设备检修应在切断电源、设好防护后进行,并在开关处设置警示标牌,工作完成后方可拆除;如需进行送电试验时,必须在认真检查并与有关部门联系后,方可进行。

13、电工每天要巡视检查电器设备及线路,发现问题需及时检修,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采取相应措施消除隐患,每天做好巡视检查、维修保养记录。

1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并因应包括下列内容:

a.用电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

b.修改的用电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

c.用电技术交底;

d.用电工程检查记录;

e.电器设备的试、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

f.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护器动电作参数测定记录表;

g.定期剑(复)查表;

h.电工安装、巡视、维修、拆除工作记录。

15、其余详见临时施工用电方案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2012.3.1

第2篇 关于临时施工用电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交底函

为确保工程的临时施工用电的安全,防止事故发生,对公司在临时施工用电施工前交底如下,请认真执行。

一. 安全技术交底内容:

1.必须做好用电施工组织的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有电力负荷的计算、电气平面图、接线系统图、各线路负荷电流的导线截面选择等,组织设计审批签字手续齐全;

2.现场供电必须采用三相五线、漏电保护、设备保护接零的供电系统。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不能混用;

3.接地:如现场自设电力变压器或发电机供电时,变压器或发电机的接地电阻不大于4ω,施工现场的保护零线应在进线,中间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ω。所有的用电设备,特别是手持式电动机具都必须保护接零;

4.对所有的用电机械设备实施一机一闸一漏的配电方式,对一般用电机械设备的漏电保护动作电流时间为30ma·0.1s,使用于潮湿特殊场所有为15 ma·0.1s;

5.架空线路电杆应使用水泥杆或木杆,木杆梢径不小于130mm,埋设深度一般为杆长的1/10+0.6m,转角杆、终端杆应有拉线固定,架空导线必须使用绝缘线,用绝缘子固定;

6.电缆宜用五芯电缆,埋地敷设深度应大于0.5m,电缆上下铺设不小于50mm厚的细砂,盖砖保护;引出地面2m高度至地下0.2m处、跨过道路时应加设防护套管保护;

7.禁止使用外壳防护破损,绝缘损坏的电器设备及器材;

8.所有操作电工必须持证上岗;

9.严禁带电操作、带负荷接电或断电;

10. 断电维修时,在断电的开关箱处应悬挂“有人操作、禁止合闸”标志牌,并有专人监护。

二.施工现场针对性安全交底

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年    月    日

交底人    签  名接受交底负责人签名施工单位公章:

交底签收日期                         年    月    日

第3篇 临时施工用电安全技术控制措施

1、施工现场必须按工程特点编制施工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并由主管部门审核后实施。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包括如下内容:

(1)用电机具明细表及负荷计算书;

(2)现场供电线路及用电设备布置图,布置图注明线路架设方式,导线、开关电器、保护电器、控制电器的型号及规格;

(3)接地装置的设计计算及施工图;

(4)发、配电房的设计计算,发电机组与外电联锁方式;

(5)大面积的施工照明,150人及以上居住的生活照明用电的设计计算及施工图纸;

(6)安全用电检查制度及安全用电措施(应根据工程特点有针对性地编写)。

2、各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一名电气安全负责人,电气安全负责人应由技术好、责任心强的电气技术人员或工人担任,其责任是负责该现场日常安全用电管理。

3、施工现场的一切电气线路、用电设备的安装和维护必须由持证电工负责,并严格执行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

4、施工现场应视工程量大小和工期长短,必须配备足够的(不少于2名)持有市劳动安全监察部门核发电工证的电工。

5、施工现场使用的大型机电设备,进场前应通知主管部门派员鉴定合格后才允许运进施工现场安装使用,严禁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机电设备进入施工现场。

6、一切移动式电动机具(如潜水泵、振动器、切割机、手机电动机具等)机身必须写上编号,检测绝缘电阻、检查电缆外绝缘层、开关、插头及机身是否完整无损,并列表报主管部门检查合格后方才允许使用。

7、施工现场严禁使用明火电炉(包括电工室和办公室)、多用插座及分火灯头,220v的施工照明灯具必须使用护套线。

8、施工现场应设专人负责临时用电的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工作。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2)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3)临时用电安全检测记录;

(4)电工维修工作记录。

9、施工现场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供电,专用保护接零线的首、末端及线路中间必须重复接地,重复接地电阻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有关规定。

10、三相五线制的供电干线、分干线必须敷设至各级电配箱。

11、专用保护接零(地)线的截面积与工作零线相同,且不得小于干线截面积的50%,其说明书强度必须满足线路敷设方式的要求(架空敷设不得小于10mm2的铜芯绝缘线)。

12、接至单台设备的保护接零(地)线的面积不得小于接至该设备的相线截面积的50%,且不得小于2.5 mm2。

13、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高低压线路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等。

14、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

15、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垂直距离应不小安全操作距离。

16、旋转臂架式起重机的任何的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以下的架空线路边缘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

17、施工现场开挖非热管道沟槽的边缘与埋地电缆沟槽边缘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5m。

18、对达不到最小安全操作距离时,必须采取防防护措施,增设屏障、遮栏、围栏或保护网,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

19、在架设防护设施时,应有电气工程技术人员或专职安全人员负责监护,或采取停电后进行。

20、所架设的遮栏、围栏或保护网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应不小于最大安全操作距离。当不能满足时,必须与有关部门协商,采取停电、迁移外电线路或改变工程位置等措施,否则不得施工。

21、在外电线架空线路附近开挖沟槽时,必须防止外电架空线路的电杆倾斜、悬倒,或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加固措施。

22、架空供电线路必须用绝缘导线,以绝缘子支承,用专用电杆(水泥杆、木杆)或沿墙架设。电杆的板线(拉线)必须装设拉力绝缘子,拉力绝缘子距离地面不得小于2.5m,拉线的截面积不小于3×φ4镀锌铁线。严禁供电线路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

23、架设室外供电线路时,施工操作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要求:

(1)电杆使用小车搬运时,应捆绑卡牢;人工抬运时,动作要一致,电杆不应离地过高;

(2)人工立杆,所用叉木应坚固完好;操作时,互相配合,用力均衡。机械立杆,两侧应设溜绳。立杆时坑内不得有人,基坑夯实后,方准拆去叉木或拖拉绳;

(3)登杆前,杆根应夯实牢固。旧木杆根单侧腐朽深度超过杆根直径的1/8以上时,应经加后方能登杆;

(4)登杆操作脚扣应与杆径相适应。使用脚踏板,钩子应向上。安全带应拴于安全可靠处,扣环扣牢,不准拴于瓷瓶或横担上。工具、材料应用绳索传递,禁止上下抛扔;

(5)杆上紧线应侧向操作,并将夹螺拴拧紧。紧有角度的导线,应在外侧作业。调整拉线时,杆上下得有人。

(6)紧线用的铁丝或钢丝绳,应能承受全部拉力,与导线的连接,必须牢固。紧线时,导线下方不得有人。单方向紧线时,反方向设置临时拉线;

(7)电缆盘上的电缆端头,应绑扎牢固。放线架、千斤顶应设置平稳,线盘应缓慢转动,防止脱杠或倾倒。电缆敷设至拐弯处,应站在外侧操作。

24、引人高层建筑内的供电线路,必须使用电缆穿钢管埋地敷设,引至各施工层的供电线路应用电缆沿管井、电缆井、电梯井架设,且每层不小于一个绝缘支承点。

25、室外供电线路的架设高度不小于4m,电缆线路可放宽为3m,但应保证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安全通过。过通车道路的架设不小于6m。

26、室内供电线路的安装高度不得小于2.5m,并应保证人员正常活动不能触及供电线路。

27、锤击桩机的电源必须采用yza系列安全型橡套电缆,其专用保护接零(地)芯线必须为绿/黄以双色线,电缆全长不得有驳口,外绝缘层无机械损伤。

28、一切移动式用电设备的电源电缆全长不得有驳口,外绝缘层无机械损伤。

29、凡有接驳口及外绝缘层有明显机械损伤的电缆,必须按架空规定敷设。

30、保护总干线的漏电开关(即总配电箱的漏电开关),其额定动作电源不大于250ma,动作时间在0.2s内。

31、保护分干线的漏电开关(即分配电箱内的漏开关),其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150ma,动作时间在0.1s内。

32、保护额定电流或负荷计算电流大于30a的单台设备的漏电开关,其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设备的额定电流或负荷计算电流的0.1%,动作时间在0.1s内。

33、对额定动作电流为15mar 漏电开关,在其货源未解决之前,允许在切实做好保护接零(地)的前提下,人工挖孔桩工程暂时使用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动作时间0.1s内的漏电开关。市场有货可供时,应按规范使用。

34、控制保护设备的开关电器、熔断器的额定电流应不小于设备的额定电流或负荷计算电流的1.3倍,直接操作4.5kw及以下的单台电动机的刀闸开关,其额定电流应不小于设备电流的3倍。

35、各种开关电器、控制电器、保护电器必须安装在门锁齐全、铁皮制造的配电箱内,严禁使用木质配电箱。

36、施工现场的配电箱安装高度不小于1.3m,移动式开关箱的高度不小于0.6m(箱底至地面、楼面或脚手架走道板),控制、保护固定安装设备的配电箱、开关箱距离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得大于3m。

37、配电箱(开关箱)安装必须牢固,严禁放在地(楼)面及脚手架走道板上。

38、控制两个供电回路或两台设备及以上的配电箱,箱内的开关电器,必须在其外壳注明开关所控制的线路或设备名称(可用不干胶纸贴上)。

39、配电箱内的开关电器、控制电器、保护电器必须完好无损,可动部分灵活,箱内电器接线整齐,无外露导电部分,进出线必须从箱底进出,非电缆线路应加塑料护套保护线路进出位置。

第4篇 临时施工用电方案:安全技术交底

1、按本方案要求的规格、种类采购材料材料,且需按江北区

安管站指定“3c”品牌采购电箱。

2、接地电阻必须不大于4,安装完成后必须进行测试,保证

落到实处。

3、 现场架设的临时线路必须用绝缘物支持,不得将电线缠绕在钢筋、树木或脚手架上。

4、 电缆直接埋地敷设的深度不小于0.7米,并应在电缆紧邻上、下、左、右侧均匀敷设不小于50㎜厚的细砂,然后覆盖砖或混凝土板等硬质保护层。

5、架设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采用线路暂时停电或其他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应有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人员监

6、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开挖沟槽时,必须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加固措施,防止外电架空线路电杆倾斜、悬倒。

7、各种电器设备的检查维修,一般应停电作业;如必须带电作业时,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派专人监护。

8、现场的变(配)电设备处,必须配有灭火器材和高压安全用具。非电工人员严禁接近带电设备。

9、电线接头应牢固,并用绝缘胶带包扎。

10、保险丝应按用电负荷装设,不得随意加大或减小。

11、工作中如遇停电应拉下开关,切断电源;检修结束必须仔细检查各项设备的情况,没有异常,方可合闸;

12、大型电器设备检修应在切断电源、设好防护后进行,并在开关处设置警示标牌,工作完成后方可拆除;如需进行送电试验时,必须在认真检查并与有关部门联系后,方可进行。

13、电工每天要巡视检查电器设备及线路,发现问题需及时检修,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采取相应措施消除隐患,每天做好巡视检查、维修保养记录。

1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并因应包括下列内容:

a.用电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

b.修改的用电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

c.用电技术交底;

d.用电工程检查记录;

e.电器设备的试、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

f.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护器动电作参数测定记录表;

g.定期剑(复)查表;

h.电工安装、巡视、维修、拆除工作记录。

15、其余详见临时施工用电方案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20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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