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者范文网 > 安全管理 > 安全管理 > 安全技术
栏目

扣件式脚手架安全技术6篇

发布时间:2023-02-24 热度:63

扣件式脚手架安全技术

第1篇 扣件式脚手架拆除: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

分项工程名称

作业部位

交底部门

交底人

施工期限

年月日 至年月日

接受交底班组或员工签名:

交底内容:

1.拆除脚手架前的准备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全面检查脚手架的扣件连接、连墙件、支撑体系等是否符合构造要求;

(2)应根据检查结果补充完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拆除顺序和措施,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3)应由单位工程负责人进行拆除安全技术交底;

(4)应清除脚手架上杂物及地面障碍物。

2.拆脚手架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2)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分段拆除

高差不应大于两步,如高差大于两岁

(3)当脚手架拆至下部最后一根长立杆的高度(约 6.5m)时,应先在适当位置搭设临时抛撑

加固后,再拆除连墙件;

(4)当脚手架采取分段、分立面拆除时,对不拆除的脚手架两端,应先按jgj 130-2001 第 6.4.2

条第4 款、第 6.6.3 条第 1、2 款的规定设置连墙件和横向斜撑加固。

3.卸料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构配件严禁抛掷至地面;

(2)运至地面的构配件应按jgj130-2001第 8.1.2~8.1.5 条的规定及时检查、整修与保养,并 按品种、规格随时码堆存放。

补充作业指导内容:

第2篇 钢管扣件式脚手架拆除安全技术交底

分项工程名称:钢管扣件式脚手架拆除 施工班组: 架子班

交底人签字: 接受人签字:

交底内容和要求: 交底时间:

1、脚手架拆除时应划分作业区,周围设绳绑围栏或竖立警戒标志,地面应设专人指挥,禁止非作业人员入内。

2、拆架子的高空作业人员应戴安全帽,系安全带,扎裹腿,穿软底鞋方允许上架作业。

3、作业人员要对架体内连墙件进行认真仔细的检查,如发现缺少或有拆除的连墙件,要进行补设至符合要求。

4、拆除顺序应遵守由上而下、先搭后拆、后搭先拆的原则,既先拆栏杆、脚手板、剪刀撑、斜撑,而后小横杆、大横杆、立杆等,并按一步一清原则依次进行。严禁上下同时进行拆除作业。

5、拆立杆要先抱住立杆再拆除最后两个扣,拆除大横杆、斜撑、剪刀撑时,应先拆中间扣,然后托住中间,再解端头扣。

6、连墙件应随拆除进度逐层拆除,拆抛撑前应用临时撑支住,然后才能拆抛撑。

7、拆除时要统一指挥,上下呼应,动作协调,当解开与另一个人有关的结扣时,应先通知对方,以防坠落。

8、大片架子拆除后,所予留的斜道、上料平台通道、小飞跳等,应在大片架子拆除前先进行加固,以便拆除后能确保其牢固,安全稳定。

9、拆除时,严禁碰撞脚手架附近电源线,以防发生触电事故。

10、拆除时不应碰坏门窗、玻璃、落水管、屋檐瓦片、地下明沟等。

11、拆下的材料,应用绳索栓住往下运,严禁抛掷。运至地面的材料应按指定地点,随拆随运,分类堆放。当天拆当天清完,拆下的扣件或铁丝要集中回收处理。

12、在拆除过程中,不得中途换人,如必须换人时,应将拆除情况交代清楚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第3篇 扣件式脚手架模板支撑搭设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贵州卓越建设(机械化施工)有限公司
分项工程名称
交底部门交底人交底日期年   月   日
接受交底班组或员工签名:
交底内容:

(1)摸板支架立秆的构造应符舍下列规定:

①支架立秆应竖直设置2m高度的垂直偏差允许偏差为l5mm

②设在支架立杆部的可调底座.当其伸出长度超过300mm.应采取可靠措施固定.

③当梁模板立杆采用单根立杆时.立杆应设在塑楧板中心线处.其偏心距不应大干25mm。

(2)满堂模极支撑的支架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满堂模板支架四边与中间每隔四排支架立杆应设置一道纵向剪刀棒.由底至顶点连续设置.

②高度在4m的模板支架,其两端与中间每隔四排立杆从顶层开始向下每隔两步设置一道水平剪刀撑.

(卦剪刀掸的设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每道剪刀撑辟越立杆的根据宜接表l的规定确定;每道剪刀撑宽度不应小于4跨.且不应小于6m,料扦与地面的倾角宣在45°~65°之间(图1).

②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置一遭剪刀掸.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

③高度在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立面整个长度和高度上连续设置剪刀撑。

④剪刀撑料杆的挂长宜采用搭接。

⑤剪刀撑斜杆应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横向水平杆的伸出端或产杆上.旋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干l50mm

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最●多权数

第4篇 钢管扣件式脚手架拆除:安全技术交底

分项工程名称:钢管扣件式脚手架拆除 施工班组: 架子班

交底人签字: 接受人签字:

交底内容和要求: 交底时间:

1、脚手架拆除时应划分作业区,周围设绳绑围栏或竖立警戒标志,地面应设专人指挥,禁止非作业人员入内。

2、拆架子的高空作业人员应戴安全帽,系安全带,扎裹腿,穿软底鞋方允许上架作业。

3、作业人员要对架体内连墙件进行认真仔细的检查,如发现缺少或有拆除的连墙件,要进行补设至符合要求。

4、拆除顺序应遵守由上而下、先搭后拆、后搭先拆的原则,既先拆栏杆、脚手板、剪刀撑、斜撑,而后小横杆、大横杆、立杆等,并按一步一清原则依次进行。严禁上下同时进行拆除作业。

5、拆立杆要先抱住立杆再拆除最后两个扣,拆除大横杆、斜撑、剪刀撑时,应先拆中间扣,然后托住中间,再解端头扣。

6、连墙件应随拆除进度逐层拆除,拆抛撑前应用临时撑支住,然后才能拆抛撑。

7、拆除时要统一指挥,上下呼应,动作协调,当解开与另一个人有关的结扣时,应先通知对方,以防坠落。

8、大片架子拆除后,所予留的斜道、上料平台通道、小飞跳等,应在大片架子拆除前先进行加固,以便拆除后能确保其牢固,安全稳定。

9、拆除时,严禁碰撞脚手架附近电源线,以防发生触电事故。

10、拆除时不应碰坏门窗、玻璃、落水管、屋檐瓦片、地下明沟等。

11、拆下的材料,应用绳索栓住往下运,严禁抛掷。运至地面的材料应按指定地点,随拆随运,分类堆放。当天拆当天清完,拆下的扣件或铁丝要集中回收处理。

12、在拆除过程中,不得中途换人,如必须换人时,应将拆除情况交代清楚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第5篇 扣件式脚手架搭设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分项工程名      称

施工部位

交底内容:

1.单位工程负责人应按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脚手架的要求,向架设和使用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2.应按《jgj130-2001建筑施工扣件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第8.1.1~8.1.5条的规定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对钢管扣件脚手板等进行检查验收,不合格产品不得使用。

3.经检验合格的构配件应按品种、规格分类、堆放整齐、平稳,堆放场地不得有积水。

4.应清除搭设场地杂物,平整搭设场地,并使排水畅通。

5.当脚手架下列有设备基础、管沟时,在脚手架使用过程中不应开挖,否则必须采取加固措施。

6.脚手架底座面高宜高于自然地平50mm。

7.脚手架基础经验收合格后,应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放线定位。

8.脚手架必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临连墙件以上两步。

9.每搭完一不脚手架后,应按照jgj130-2001表8.2.4的规定校正步距、纵距、横距及立杆的垂直度。

10.底座安放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底座、垫板均应准确的放在定位线上;

2)垫板宜采用长度不少于2跨厚度不小于50mm的木垫板,也可采用槽钢。

11.立杆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严禁将外经48mm和51mm的钢管混合使用;

2)相临立杆的对接扣件不得在同一高度上,措开距离应符合jgj130-2001第6.3.5条规定;

3)开始搭设立杆时,应每隔6跨设置一根抛撑,直至连墙件安装稳定后,方可根据情况拆除。

4)当搭至有连墙件的构造点时,应搭设完该处的立杆、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后,应立即设置连墙件;

5)顶层立杆搭设长度与立杆顶端伸出建筑物的高度应符合jgj130-2001第6.3.5、6.3.6条的规定。

12.纵向水平杆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纵向水平杆的搭设应符合jgj130-2001第6.2.1条的构造规定;

2)在封闭型脚手架的同一步中,纵向水平杆应四周交圈,用直角扣件与内外角部立杆固定。

13.横向水平杆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横向水平杆的搭设应符合jgj130-2001第6.2.2条的构造规定;

2)双排脚手架横向水平杆的靠墙一端至墙装饰面的距离不宜大于100mm;

1)单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不应设置在下列部位:

①设计上不允许留脚手眼的部位;

②过梁上和过梁两端成60。三角形范围内及过梁净跨度1/2的高度范围内;

③宽度小于1m的窗间墙;

④梁或梁垫下及其两侧各500mm的范围内;

⑤砌筑处的门窗洞口两侧200mm和转角处450mm的范围内;其他砌筑处的门窗洞口两侧300mm和转

角处600mm的范围内;

⑥独立或附 墙砖柱。

当脚手架施工操作层高出连墙件两步时,应采取临时的稳定设施,直到上一层连墙件搭设完后方可根据情况拆除。

14.剪刀撑横向撑搭设应随立杆、纵向和横向水平杆等同步搭设,各底层斜杆下端均必须支撑在垫块和垫板上。

15.扣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扣件规格必须与钢管外经(φ48或φ51)相同;

2)螺栓拧紧力矩不应小于40n.m,且不应大于65n.m;

3)在主节点处固定横向水平杆、纵向水平、杆剪刀撑、横向斜撑等专用的直角扣件旋转扣件的中心点的相互距离不应大于150mm;

4)对接扣件的开口应朝上或朝内;

5)各杆件端头伸出扣件盖板边缘的长度不应大于100mm。

16.作业层斜道的栏杆和挡脚板的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栏杆和挡脚板应搭设在外立杆的内侧,上栏杆外皮高度为1.2m;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180mm;中栏杆应居中设置。

17.脚手板的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脚手板应铺满、铺稳,离开墙面120~150mm;

2)采用对接和搭接时均应符合规定;脚手板探头应用直径3.2mm的镀锌铁丝固定在支撑件上;

3)在拐弯、斜道平台口处的脚手板,应与横向水平可靠连接,防止滑动;

4)自顶层作业层的脚手板往下计,宜每隔12m铺满一层脚手板。

补充内容:

《jgj130-2001建筑施工扣件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8.1节构配件的检查验收:

8.1.1.新钢管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

2.应有质量检验报告,钢管材质检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金属拉伸试验方法》(gb/t228)的有关规定,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3.1.1条的规定【脚手架钢管应采用现行国家标准《直缝电焊钢管》(gb/t3092)中规定的3号普通钢管,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中q235-a级钢的规定。】;

3.钢管表面应平直光滑,不应有裂缝、结疤、分层、错位、硬弯、毛刺、压痕和深的划道。

4.钢管外径壁厚端面等的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8.1.5的规定;

5.钢管必须涂有防绣漆。

8.1.2.旧钢管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表面锈蚀深度应符合本规范表8.1.5序号3的规定。锈蚀检查应每年一次。检查时,应在锈蚀的钢管中抽取三根,在每根锈蚀严重的部位横向截断取样检查,当锈蚀深度超过规定值时不得使用;

2.钢管弯曲变形应符合本规范表8.1.5序号4的规定。

8.1.3.扣件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新扣件应有生产许可证、法定检测单位的测试报告和产品质量合格证。对扣件质量有怀疑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的规定抽样检测;

2.旧扣件使用前应进行质量检查,有裂缝、变形的严禁使用,出现滑丝的螺栓必须更换;

3.新、旧扣件均须进行防绣处理。

8.1.4脚手板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冲压钢脚手板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新脚手板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

2)尺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8.1.5序号5的规定,且不得有裂纹、开焊与硬弯;

3)新旧脚手板均应涂防绣漆。

2.木脚手板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木脚手板的宽度不宜小于200mm,厚度不应小于50mm;其质量应符合本规范3.3.3的规定【木脚手板应采用杉木或松木制作,其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设计规范》(gbj5)中ⅱ级材质的规定。脚手板厚度不应小于50mm,两端应各设直径位4mm的镀锌铁丝箍两道。】

2)竹芭脚手板、竹串片脚手板的材料应付合本规范第3.3.4条的规定【竹脚手板宜采用由毛竹或楠竹制作的竹串板、竹芭板】。

8.1.5构配件应符合偏差表8.1.5的规定

表8.1.5构配件的允许偏差

序号项目允许偏差δ(mm)1焊接钢管尺寸(mm)外径  48壁厚 3.5外径  51壁厚  3.0  -0.5-0.5-0.5-0.452钢管两端面切斜偏差1.73钢管外表面锈蚀深度≤0.504钢管弯曲a.各种杆件钢管的端部弯曲l≤1.5m≤5b.立杆钢管的端部弯曲3m<l≤4m4m<l≤6.5m≤12≤20c.水平杆、斜杆的钢管弯曲l≤6.5m≤305冲压钢脚手板a.          板面桡曲l≤4ml>4m≤12≤16b.板面扭曲(任一角翘起)≤5

交底部门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交底日期

作业班组人员签名

第6篇 扣件式脚手架拆除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建设单位
分项工程名称作业部位
交底部门交底人施工期限年月日 至年月日
接受交底班组或员工签名:
交底内容:

1.拆除脚手架前的准备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全面检查脚手架的扣件连接、连墙件、支撑体系等是否符合构造要求;

(2)应根据检查结果补充完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拆除顺序和措施,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3)应由单位工程负责人进行拆除安全技术交底;

(4)应清除脚手架上杂物及地面障碍物。

2.拆脚手架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2)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分段拆除

高差不应大于两步,如高差大于两岁

(3)当脚手架拆至下部最后一根长立杆的高度(约 6.5m)时,应先在适当位置搭设临时抛撑

加固后,再拆除连墙件;

(4)当脚手架采取分段、分立面拆除时,对不拆除的脚手架两端,应先按jgj 130-2001 第 6.4.2

条第4 款、第 6.6.3 条第 1、2 款的规定设置连墙件和横向斜撑加固。

3.卸料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构配件严禁抛掷至地面;

(2)运至地面的构配件应按jgj130-2001第 8.1.2~8.1.5 条的规定及时检查、整修与保养,并 按品种、规格随时码堆存放。

补充作业指导内容:

《扣件式脚手架安全技术6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相关范文

分类查询入口

一键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