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起重工操作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内容:
1、起重指挥应由技术熟练、懂得起重机械性能的人员担任。指挥时应站在能够照顾到全面工作的地点;
2、80吨以上的设备和构件,风力达五级时应停止吊装;
3、所有人员严禁在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停留或行走;
4、使用卡环应使长度方向受力,抽销卡环应预防销子滑脱,有缺陷的卡环严禁使用;
5、起吊物件的钢丝绳如有扭结、变形、断丝、锈蚀等异常现象,应及时降低使用标准或报废;
6、用卡子连接绳套时,卡子不得少于三个,应将有压板的放在长头一面;
7、使用二根以上绳扣吊装时,绳扣间的夹角如大于100度,应采取防止滑钩等措施;
8、用四根绳扣吊装时,应在绳扣间加铁扁担等调节其松紧度;
9、禁止人员跨越钢丝绳和停留在钢丝绳可能弹及的地方;
10、起吊物件,应合理设置溜绳。
第2篇 起重工操作: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内容:
1、起重指挥应由技术熟练、懂得起重机械性能的人员担任。指挥时应站在能够照顾到全面工作的地点;
2、80吨以上的设备和构件,风力达五级时应停止吊装;
3、所有人员严禁在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停留或行走;
4、使用卡环应使长度方向受力,抽销卡环应预防销子滑脱,有缺陷的卡环严禁使用;
5、起吊物件的钢丝绳如有扭结、变形、断丝、锈蚀等异常现象,应及时降低使用标准或报废;
6、用卡子连接绳套时,卡子不得少于三个,应将有压板的放在长头一面;
7、使用二根以上绳扣吊装时,绳扣间的夹角如大于100度,应采取防止滑钩等措施;
8、用四根绳扣吊装时,应在绳扣间加铁扁担等调节其松紧度;
9、禁止人员跨越钢丝绳和停留在钢丝绳可能弹及的地方;
10、起吊物件,应合理设置溜绳。
第3篇 起重工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
表aq—c11—1
编号
工程名称
北苑住宅区a西区(上元雅苑)c区c2楼
施工单位
孝感远大
交底部位
结构施工
工种
信号工
安全技术交底内容
1、施工人员必须经过三级教育,安全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2、现场严禁吸烟,严禁酒后作业,严禁带病作业。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
3、所有人员严禁在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停留或行走。
4、起重指挥工应技术熟练懂得起重机械性能的人员责任。指挥时应站在能够照顾到全面工作的地点就近指挥,所发信号应事先统一,并做到准确、宏亮、清楚。
5、使用卡环应使长度方向受力,使用卡环应预防销子滑脱。有缺陷的卡环严禁使用。
6、起吊物件应使用交互捻制的钢丝绳(安全系数必须符合国家规范)钢丝绳如有扭结、变形、断丝、锈蚀等异常现象,应及时降低使用标准或报废。
7、使用二根以上绳扣吊装时,应采取防止滑钩等措施,尽量保证吊绳与吊物之间角度在45度左右。用四根绳扣吊装时,应在绳扣间加铁扁担等调节。
8、吊装前要检查吊钩、吊环是否有开裂,如出现上述问题应及时解决,加固后方可吊装。
9、吊装大面积物体时,要慢起轻落。吊装就位前要有缆绳纤拉,防止物体旋转,碰撞伤人。
10、塔吊吊物超出红线时,必须将吊物提高1米后,把吊钩往回收,方可再转臂和垂直起吊。
11、施工现场必须按方案要求做好防砸措施,注意天气预报,注意大风天气对安全生产带来的影响。塔吊在4级风以上塔吊必须停止工作。
12、严格执行十不吊的规范要求。
13、c1塔吊在运行过程中.要注意与相邻3#塔吊不要相互影响.以免发生事故.
14、c2塔吊在运行过程中.要注意与相邻4#、2#塔吊不要相互影响.以免发生事故.
15、由于办公室门前未做防护,c1的4#号塔吊在运行过程中,要注意小车严禁探至办公室上空未做防护的范围内.
针对性交底:
本月进入冬季施工,工人在施工中要注意防滑。起吊时严格检查吊物是否捆牢固。防止高空坠物。确保安全。
交底人姓名
职务
交底时间
接受交底人签名安全技术交底
表aq—c11—1
编号
工程名称
北苑住宅区a西区c区(上元雅苑)c2楼
施工单位
孝感远大
交底部位
结构施工
工种
信号工
安全技术交底内容
16、在吊料时,一定要检查材料是否堆放整齐。要按长短一致进行吊运。长度小于1米5的材料必须用吊篮吊运。
17、信号工在吊运材料时,发现材料码放不整齐,散件(如顶撑,短钢筋、独立支撑架),没放在吊篮时,信号工有权停止吊运材料。
针对性交底:
针对现场信号工,在具体操作中的注意事项及相应的安全要求。 吊大钢模时,严禁模板上堆放任何物件。
交底人姓名
职务
交底时间
接受交底人签名
第4篇 起重工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编号
工程名称
生产单位
交底提要
起重工施工安全交底
交底日期
年月日
交底内容:
起重工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一、起重工(挂钩工、信号工)安全要求
1、起重工应健康,两眼视力均不得低于1.0,无色盲、听力障碍、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眩晕、突发性昏厥及其他影响起重吊装作业的疾病与生理缺陷。
2、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
3、作业前必须作业环境、吊索具、防护用品。吊装区域无闲散人员,障碍已排除。吊装吊索无缺陷,捆绑正确牢固,被吊物与其他物件无连接。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4、轮式或履带式起重机作业时必须确定吊装区域,并设警戒标志,必要时派人监护。
5、大雨、大雪、大雾及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等恶劣天气,必须停止露天起重吊装作业。严禁在带电的高压线下作业。
6、在高压线一侧作业时,必须保持下表所列的最小安全距离。
起重机与架空输电导线的最小安全距离
输电导线电压(kv)1以下1~1520~4060~110220
允许沿输电导线垂直
方向最近距离(m)1.53456
允许沿输电导线水平11.5 246
方向最近距离(m)
7、在下列情况下严禁进行吊装作业:
(1)被吊物质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
(2)信号不清;
(3)吊装物下方有人;
(4)吊装物上站人;
(5)立式构件、大模板不用卡环;
(6)斜拉斜牵物;
(7)散物捆扎不牢;
(8)零碎物无容器;
(9)吊装物质量不明;
(10)吊索具不符合规定;
(11)作业现场光线阴暗。
8、作业时必须按照技术交底进行操作,听从统一指挥。
9、使用起重机作业时,必须正确选择吊点位置,合理穿挂索具,经试吊无误后方可起吊。
10、使用两台吊车抬吊大型构件时,吊车性能应一致,单机荷载应合理分配,且不得超过额定荷载的80%。作业时必须统一指挥,动作一致。
11、需自制吊运物料容器(土斗、混凝土斗、砂浆斗等)时,必须按下列要求进行:
(1)荷载不得超过5000千克;
(2)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设计,报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批准;
(3)焊制时,须选派技术水平高的焊工施焊,由质量管理人员跟踪检查,确保制作质量。
(4)制作完成后,须经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组织验收,并试吊,确认合格;
(5)验收时必须将设计图纸和计算书交项目经理部主管部门存档,并由主管部门纳入管理范畴,定期检查、维护,遇有损坏及时修理,保持完好;
(6)使用前必须由作业人员进行检查,确认焊缝不开裂,吊环不歪斜、开裂,容器完好。
二、基本安全操作
1、穿绳:确定吊物重心,选好挂绳位置。穿绳应用铁钩,不得将手臂伸到吊物下面。吊运棱角坚硬或易滑的吊物,必须加衬垫、有套索。
2、挂绳:应按顺序挂绳,吊绳不得相互挤压、交叉、扭压、绞拧。一般吊物可用兜挂法,必持保持吊物平衡。对于易滚、易滑或超长货物,易采用索绳方法,使用卡环锁紧吊绳。
3、试吊:吊绳套挂牢固,起重机缓慢起升,将吊绳绷紧稍停,起升不得过高。试吊中,信号工、挂钩工、司机必须协调配合。如发现吊物重心偏移或与其他物件粘连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起吊,采取措施并确认安全后方可起吊。
4、摘绳:落绳、停稳、支稳后方可放松吊绳。对易滚、易滑、易散的吊物,摘绳要用安全钩。挂钩工不得站在吊物上面。如遇不易人工摘绳时,应选用其他机具辅助,严禁攀登吊物及绳索。
5、抽绳:吊钩应与吊物重心保持垂直,缓慢起绳,不得斜拉、强拉,不得旋转吊臂抽绳。如遇吊绳被压,应立即停止抽绳,可采取提头试吊方法抽绳。吊运易损、易滚、易倒的吊物不得使用起重机抽绳。
6、吊挂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1)兜绳吊挂应保持吊点位置准确、兜绳不偏移、吊物平衡。
(2)锁绳吊挂应便于摘绳操作。
(3)卡具吊挂时应避免卡具在吊装中被碰撞。
(4)扁担吊挂时,吊点应对称于吊物中心。
7、捆绑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捆绑必须牢固;吊运集装箱等箱式吊物装车时,应使用捆绑工具将箱体与车连接牢固,并加垫防滑;管材、构件等必须用紧线器紧固。
8、新起重工具、吊具应按说明书检验,经试吊无误后方可正式使用。
9、长期不用的起重、吊挂机具,必须进行检测、试吊,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10、钢丝绳、套索等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8~10。
三、三角架吊装
1、作业前必须按技术交底要求选用机具、吊具、绳索及配套材料。
2、作业前应将作业场地平整、压实。三角架底部应支垫牢固。
3、三角架顶端帮扎绳以上伸出长度不得小于60cm,捆绑点以下三杆长度应相等并用钢丝绳连接牢固,底部三脚距离相等,且为架高的1/3至2/3。相邻两杆用排木连接,排木间距不得大于1.5m。
4、吊装作业时必须设专人指挥。试吊时应检查各部件,确认安全后方可正式操作。
5、移动三角架时必须设专人指挥,由三人以上操作。
四、构件及设备的吊装
1、作业前应检查被吊物、场地、作业空间等,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2、作业时应缓起、缓转、缓移,并用控制绳保持吊物平稳。
3、移动构件、设备时,构件、设备必须连接牢固,保持稳定。道路应坚实平整,作业人员必须听从指挥,协调一致。使用卷扬机移动构件或设备时,必须用慢速卷扬机。
4、码放构件的场地应坚实平整。码放后应支撑牢固、稳定。
5、吊装大型构件使用千斤顶调整就位时,严禁两端千斤顶同时起落;一端使用两个千斤顶时,起落速度应一致。
6、超长型构件运输中悬出部分不得大于总长的1/4,并应采取防倾覆措施。
7、暂停作业时,必须把构件、设备支撑稳定,连接牢固后方可离开现场。
五、吊索具
1、作业时必须根据吊物的重量、体积、形状等选用合适的吊索具。
2、严禁在吊物上补焊、打孔。吊钩表面必须保持光滑,不得有裂纹。严禁使用危险断面磨损程度达到原尺寸10%、钩口开口度尺寸比原尺寸增大15%、扭转变形超过10%、危险断面或颈部产生塑性变形的吊钩。板钩衬套磨损达原尺寸的50%时,应报废衬套。板钩心轴磨损达原尺寸的5%时,应报废心轴。
3、编插钢丝绳索具宜用6×37的钢丝绳。编插段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且不得小于300mm。编插钢丝绳的强度应按原钢丝绳强度的70%计算。
4、吊索的水平夹角应大于45o。
5、使用卡环时,严禁卡环侧向受力,起吊前必须检查封闭销是否拧紧。不得使用有裂纹、变形的卡环。严禁用补焊方法修复卡环。
6、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钢丝绳不得继续使用。
(1)断股或使用时断丝速度增大。
(2)在一个节距内的断丝数量超过总丝数的10%。
(3)出现拧扭死结、死弯、压扁、股松明显、波浪形、钢丝外飞、绳芯挤出以及断股等现象。
(4)钢丝绳直径减少7%~10%。
(5)钢丝绳表面钢丝磨损或腐蚀程度,达到表面钢丝直径的40%以上,或钢丝绳被腐蚀后,表面麻痕清晰可见,整根钢丝绳明显变硬。
(6)使用新购置的吊索具前应检查其合格证,并试吊,确认安全。
审核人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本表一式三份:接受交底人一份、交底人一份、安全员一份。
第5篇 起重工安全技术操作
1、工作前检查起重所用的一切工具、设备是否良好,如不符合规定,必须修理或更换,不得凑和使用,机具设备在使用前必须试车,加润滑油。
2、工作前应了解吊物尺寸、重量和起吊高度等,安全选用机械工具,不得冒险作业,不得超负荷操作。
3、事先应看好吊车通道,吊运方向和地点,如有障碍必须清理。
4、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
5、对重大吊装项目,作业前应详细讨论其吊运方法,明确分工,互相协作,防止混乱。
6、起重作业应有专人指挥,指挥按规定的哨声和信号,必须清楚准确,指挥者站在所有施工人员全能看到的位置,同时指挥者本人应清楚地看到吊装的全部过程。
7、作业前,应按规定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如手套、安全帽、安全带救生衣等。
8、禁止在雾、大雨天视线不清的情况下安装、移动扒杆和吊装重物。
9、禁止在风力达6级以上时吊装作业。
10、吊重物前要严格检查扒杆各结点是否绑扎牢固,支点锚索、杆顶缆绳是否拉紧,缆风桩上绑扎缆风绳应紧贴地面,绑扎牢固,工作时设专人看管。
11、吊物应按规定的方法和吊点进行绑扎起吊,当用一条绳扣绑扎吊物时,绑扣应在重心位置。用两条绳扣吊物时,绳扣与水平夹角应大于450。
12、绑扎圆筒或有硬棱吊物,绑扣处应垫麻袋等物,以防圆筒滑脱和凌角伤绳。
13、起吊前应将吊物上的工具和杂物清除,以免掉下伤人。
14、起吊前,先将吊绳拉紧,复查绳扣是否绑牢,位置是否正确。
15、安装构件时,应考虑结点钢筋是否相互妨碍,如有妨碍,应事先采取措施,以免影响安装。
16、吊大型钢板应焊上足够安全吊点或采取其它措施。
17、吊绳应垂直,原则上不准斜吊,如要斜吊,必须认真检查绳索和各种设备是否安全可靠,并经施工负责人批准。
18、起吊时如发现吊物不平衡应放下重绑,不准在空中纠正。
19、起吊时应徐徐起落,避免过急、过猛或突然急刹,回转时不能过速。
20、绝对禁止任何人员随同吊装重物或吊装机具升降和以人作平衡体,严禁人员在钢丝绳、滑车等处爬上爬下。
21、严禁一切起重机具、索具超负荷使用,如一整体设备而少量超负荷,吊装时必须采取加固措施,并须经有关部门同意,方可吊装。
22、起吊物严禁与它物相碰,安装构件时,严禁构件与立柱或其它已安装好的构件相碰。
23、起吊物及构件安装未稳前,不准放下吊钩。
24、起吊时,吊物附近的操作人员要站在能避让的位置,起吊后如需移动吊物,宜用绳拉。拉绳者与吊物中心距离不能小于吊物旋转半径,并注意吊车是否稳定,降落时必须等到吊物落到人头以下,方能靠近扶持吊物,吊物上面严禁站人。
25、吊装时严禁任何人在重物下和吊臂下方及其移动方向通行或停留。
26、禁止任何人在受力的钢丝绳上跨越和停留在里档。
27、在吊装过程中,如因故中断施工时,必须采取措施,保证现场安全,如因故短期内难以解决时,则必须另外采取措施,不得使重物悬空过夜。
28、递送工具不准随便抛丢,以免伤人。
29、6级以上大风不准进行高空作业。
30、龙门吊吊运物件时,在运行前应严格检查轨道是否平整、轨道是否变动,特别注意雨后运行的地质变化,速度要均匀,严防出轨。拆吊旧物,首先必须了解旧设备的安装情况,尤其是设备的底脚与基础的连接关系。
31、吊运前必须拆除一切与旧设备连接的管道、螺丝等连接物。
32、起吊前检查设备,确认设备与一切都脱离成一单件时方可起吊。
33、起吊埋在地下的物体,必须破土掘开,原则上不准吊拔,凝在地面或设备上的物体,必需吊拔时,应采取可靠安全措施,但绝对禁止超负荷吊拔。
34、拆除或安装设备有其他工种配合时,要统一指挥,分工明确,规定好联络信号,以防发生事故。
35、检修保养机具必须切断电源,拔出熔丝插头并挂检修牌,严禁带电检修保养。
36、起重机具运行时禁止从事检修保养工作。
37、起重用的机具设备、吊具、索具要分工负责保管,并经常做好保养工作,以保证供给安全运行。
38、起重区域必须设以明显标志,主要通道要派专人监护,缆风绳设于有人来往之地时,白天设安全旗,晚上设红灯。
39、登高作业人员在高空作业,要严格遵守登高作业的有关规定。
40、高空作业所用的工具,材料不得抛丢,要用绳系递送,零星工具物体要装入工具袋内。
41、登高用3米以上的竹梯时,上端要以绳系牢,必要时梯柱下端以物包扎,以防滑移,坡度过陡要有人扶持。
42、装卸运输上下坡度的锐角不应大于350,设坡时必须填实,滚管要把住,以免滚下,下坡时应有绳索留缆,上下坡时工作人员不准站在物体上方或下方,上坡时后面用埃塞保险。
43、异型设备装卸运输应注意重心位置,头重脚轻设备(如机床)应两侧加支撑保险,停放时注意垫好,防止倒下变形。圆形的设备(如塔类)两侧加埃塞塞牢,防止滚动。易变形设备(如铅设备)应有加固措施。
44、装箱设备及散装设备,均应按箱上标志和设备安装说明书的规定绑扎选用顶高点,防止翻倒及损坏设备。
45、运输路面要平实,雨雪天拖运应在下托板上撒些黄砂或煤屑增加润滑,拖运转弯角度要大些,并注意托板上横木(或拉木)情况,防止走动。
46、拖运设备的选择应根据拖运力确定,一般平地拖运力估计不应小于拖运物体重量的20%,上坡运输如坡度为1:3时,拖运力不应小于重物的50%;坡度为1:2时,拖运力不应小于重物的65%。同时在拖运过程中检查地锚桩、滑轮、千斤的情况。
47、用平板车运输时装卸要平稳,注意重心,垫楞木要妥实和整齐。
48、两人以上人工抬运重物要“呼声”一齐起抬,行走时要听从前面人指挥,步调一致,放落时须听从后面人“口令”,以防扭伤或砸伤。
第6篇 起重工、协同作业人员安全技术措施交底书
交底内容:
1、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佩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2、起重作业人员严格按照《起重吊装安全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记录;
3、起重工应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才能上岗操作,严禁无证操作;
4、起重指挥作业人员必须技术熟练,懂得起重机械性能、吊具使用情况,指挥时要照顾到全面工作范围;
5、指挥起吊作业时应精力集中,确认起吊物挂好后,用对讲机向门吊司机发出起吊信号,不能用打手式的方式来指挥起吊;
6、起吊重物时应看好吊具是否垂直,不能斜拉、歪拖,防止钢丝绳跳槽损坏吊具和钢丝绳,发生安全事故;
7、吊运管片的吊带只用于吊运管片专用,不得用于吊运其它材料、机具等,更不能他人拿去另作它用造成吊带损坏;
8、吊运管片的吊带,在使用过程中如受力部位磨损发毛太多,就进行降级使用,只能吊一块管片,不能在吊二块管片;
9、在起吊重物时应扶好平稳后,然后向门吊司机发出吊运信号,才开始吊运;
10、起吊重物时,在吊运过程中作业人员不能在重物下面停留,应避让开,还注意到无关的人员进入作业区;
11、吊下井的材料、机具必须捆绑牢固,不能撒落;
12、协同作业人员必须听从起重工的指挥,不得私自操作;
12每班完工后,要及时搞好作业范围内的文明施工,场地清扫干净,清扫场地时应首先洒水,不能有扬尘,确保环保施工。
其它补充交底:
交底人签名:
日 期:
第7篇 起重工作业安全技术
工程名称:新余钢铁有限公司焦化工程编号:g_()
施工单位 | |||||||||||||||||||||||||||||||||||||||||||||||||||||
施工部位及时间 | |||||||||||||||||||||||||||||||||||||||||||||||||||||
交底内容:起重工作业安全技术 1、起重指挥应由技术熟练、懂得起重机械性能的人员担任。指挥时应站在能够照顾到全面工作的地点,所发信号应事先统一,并做到冷确、宏亮和清楚。 2、80吨以上的设备和构件,风力达五级时应停止吊装。 3、所有人员严禁在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停留或行走。 4、使用卡环应使长度方向受力。抽销卡环应预防销子滑脱,有缺陷的卡环严禁使用。 5、起重物件应使用交互捻制的钢丝绳(安全系数见下表1)。钢丝绳如有扭结、变形、断丝、锈蚀等异常现象,应及时降低使用标准或报废(见下表2) 钢丝绳的安全系数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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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 起重工挂钩工信号工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起重工应健康,两眼视力均不得低于1.0,无色盲、听力障碍、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眩晕、突发性昏厥及其他影响起重吊装作业的疾病与生理缺陷。
2.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
3.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环境、吊索具、防护用品。吊装区域无闲散人员,障碍已排除。吊索具无缺陷,捆绑正确牢固,被吊物与其他物件无连接。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4.轮式或履带式起重机作业时必须确定吊装区域,并设警戒标志,必要时派人监护。
5.大雨、大雪、大雾及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等恶劣天气,必须停止露天起重吊装作业。 严禁在带电的高压线下作业。
6.在高压线一侧作业时,必须保持下表所列的最小安全距离。
起重机与架空输电导线的最小安全距离
7.在下列情况下严禁进行吊装作业:
(1)被吊物质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
(2)信号不清;
(3)吊装物下方有人;
(4)吊装物上站人;
(5)立式构件、大模板不用卡环;
(6)斜拉斜牵物;
(7)散物捆扎不牢;
(8)零碎物无容器;
(9)吊装物质量不明;
(10)吊索具不符合规定;
(11)作业现场光线阴暗
8.作业时必须按照技术交底进行操作,听从统一指挥。
9.使用起重机作业时,必须正确选择吊点位置,合理穿挂索具,经试吊无误后方可起吊。除指挥及挂钩人员外,严禁其他人员进入吊装作业区。
10.使用两台吊车抬吊大型构件时,吊车性能应一致,单机荷载应合理分配,且不得超过额定荷载的80%。作业时必须统一指挥,动作一致。
11.需自制吊运物料容器(土斗、混凝土斗、砂浆斗等)时,必须按下列要求进行:
(1)荷载(包括自重)不得超过5000千克;
(2)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设计,报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批准;
(3)焊制时,须选派技术水平高的焊工施焊,由质量管理人员跟踪检查,确保制作质量;
(4)制作完成后,须经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组织验收,并试吊,确认合格;
(5)验收时必须将设计图纸和计算书交项目经理部主管部门存档,并由主管部门纳入管理范畴,定期检查、维护,遇有损坏及时修理,保持完好;
(6)使用前必须由作业人员进行检查,确认焊缝不开裂,吊环不歪斜、开裂,容器完好。
第9篇 起重工协同作业人员安全技术措施交底书
交底内容:
1、 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佩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2、 起重作业人员严格按照《起重吊装安全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记录;
3、 起重工应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才能上岗操作,严禁无证操作;
4、 起重指挥作业人员必须技术熟练,懂得起重机械性能、吊具使用情况,指挥时要照顾到全面工作范围;
5、 指挥起吊作业时应精力集中,确认起吊物挂好后,用对讲机向门吊司机发出起吊信号,不能用打手式的方式来指挥起吊;
6、 起吊重物时应看好吊具是否垂直,不能斜拉、歪拖,防止钢丝绳跳槽损坏吊具和钢丝绳,发生安全事故;
7、 吊运管片的吊带只用于吊运管片专用,不得用于吊运其它材料、机具等,更不能他人拿去另作它用造成吊带损坏;
8、 吊运管片的吊带,在使用过程中如受力部位磨损发毛太多,就进行降级使用,只能吊一块管片,不能在吊二块管片;
9、 在起吊重物时应扶好平稳后,然后向门吊司机发出吊运信号,才开始吊运;
10、 起吊重物时,在吊运过程中作业人员不能在重物下面停留,应避让开,还注意到无关的人员进入作业区;
11、 吊下井的材料、机具必须捆绑牢固,不能撒落;
12、 协同作业人员必须听从起重工的指挥,不得私自操作;
12每班完工后,要及时搞好作业范围内的文明施工,场地清扫干净,清扫场地时应首先洒水,不能有扬尘,确保环保施工。
其它补充交底:
交底人签名:
日期:
第10篇 起重工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编号
工程名称
生产单位
交底提要
起重工施工安全交底
交底日期
年月日
交底内容:
起重工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一、起重工(挂钩工、信号工)安全要求
1、起重工应健康,两眼视力均不得低于1.0,无色盲、听力障碍、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眩晕、突发性昏厥及其他影响起重吊装作业的疾病与生理缺陷。
2、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
3、作业前必须作业环境、吊索具、防护用品。吊装区域无闲散人员,障碍已排除。吊装吊索无缺陷,捆绑正确牢固,被吊物与其他物件无连接。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4、轮式或履带式起重机作业时必须确定吊装区域,并设警戒标志,必要时派人监护。
5、大雨、大雪、大雾及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等恶劣天气,必须停止露天起重吊装作业。严禁在带电的高压线下作业。
6、在高压线一侧作业时,必须保持下表所列的最小安全距离。
起重机与架空输电导线的最小安全距离
输电导线电压(kv)1以下1~1520~4060~110220
允许沿输电导线垂直
方向最近距离(m)1.53 4 5 6
允许沿输电导线水平1 1.5 2 4 6
方向最近距离(m)
7、在下列情况下严禁进行吊装作业:
(1)被吊物质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
(2)信号不清;
(3)吊装物下方有人;
(4)吊装物上站人;
(5)立式构件、大模板不用卡环;
(6)斜拉斜牵物;
(7)散物捆扎不牢;
(8)零碎物无容器;
(9)吊装物质量不明;
(10)吊索具不符合规定;
(11)作业现场光线阴暗。
8、作业时必须按照技术交底进行操作,听从统一指挥。
9、使用起重机作业时,必须正确选择吊点位置,合理穿挂索具,经试吊无误后方可起吊。
10、使用两台吊车抬吊大型构件时,吊车性能应一致,单机荷载应合理分配,且不得超过额定荷载的80%。作业时必须统一指挥,动作一致。
11、需自制吊运物料容器(土斗、混凝土斗、砂浆斗等)时,必须按下列要求进行:
(1)荷载不得超过5000千克;
(2)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设计,报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批准;
(3)焊制时,须选派技术水平高的焊工施焊,由质量管理人员跟踪检查,确保制作质量。
(4)制作完成后,须经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组织验收,并试吊,确认合格;
(5)验收时必须将设计图纸和计算书交项目经理部主管部门存档,并由主管部门纳入管理范畴,定期检查、维护,遇有损坏及时修理,保持完好;
(6)使用前必须由作业人员进行检查,确认焊缝不开裂,吊环不歪斜、开裂,容器完好。
二、基本安全操作
1、穿绳:确定吊物重心,选好挂绳位置。穿绳应用铁钩,不得将手臂伸到吊物下面。吊运棱角坚硬或易滑的吊物,必须加衬垫、有套索。
2、挂绳:应按顺序挂绳,吊绳不得相互挤压、交叉、扭压、绞拧。一般吊物可用兜挂法,必持保持吊物平衡。对于易滚、易滑或超长货物,易采用索绳方法,使用卡环锁紧吊绳。
3、试吊:吊绳套挂牢固,起重机缓慢起升,将吊绳绷紧稍停,起升不得过高。试吊中,信号工、挂钩工、司机必须协调配合。如发现吊物重心偏移或与其他物件粘连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起吊,采取措施并确认安全后方可起吊。
4、摘绳:落绳、停稳、支稳后方可放松吊绳。对易滚、易滑、易散的吊物,摘绳要用安全钩。挂钩工不得站在吊物上面。如遇不易人工摘绳时,应选用其他机具辅助,严禁攀登吊物及绳索。
5、抽绳:吊钩应与吊物重心保持垂直,缓慢起绳,不得斜拉、强拉,不得旋转吊臂抽绳。如遇吊绳被压,应立即停止抽绳,可采取提头试吊方法抽绳。吊运易损、易滚、易倒的吊物不得使用起重机抽绳。
6、吊挂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1)兜绳吊挂应保持吊点位置准确、兜绳不偏移、吊物平衡。
(2)锁绳吊挂应便于摘绳操作。
(3)卡具吊挂时应避免卡具在吊装中被碰撞。
(4)扁担吊挂时,吊点应对称于吊物中心。
7、捆绑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捆绑必须牢固;吊运集装箱等箱式吊物装车时,应使用捆绑工具将箱体与车连接牢固,并加垫防滑;管材、构件等必须用紧线器紧固。
8、新起重工具、吊具应按说明书检验,经试吊无误后方可正式使用。
9、长期不用的起重、吊挂机具,必须进行检测、试吊,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10、钢丝绳、套索等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8~10。
三、三角架吊装
1、作业前必须按技术交底要求选用机具、吊具、绳索及配套材料。
2、作业前应将作业场地平整、压实。三角架底部应支垫牢固。
3、三角架顶端帮扎绳以上伸出长度不得小于60cm,捆绑点以下三杆长度应相等并用钢丝绳连接牢固,底部三脚距离相等,且为架高的1/3至2/3。相邻两杆用排木连接,排木间距不得大于1.5m。
4、吊装作业时必须设专人指挥。试吊时应检查各部件,确认安全后方可正式操作。
5、移动三角架时必须设专人指挥,由三人以上操作。
四、构件及设备的吊装
1、作业前应检查被吊物、场地、作业空间等,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2、作业时应缓起、缓转、缓移,并用控制绳保持吊物平稳。
3、移动构件、设备时,构件、设备必须连接牢固,保持稳定。道路应坚实平整,作业人员必须听从指挥,协调一致。使用卷扬机移动构件或设备时,必须用慢速卷扬机。
4、码放构件的场地应坚实平整。码放后应支撑牢固、稳定。
5、吊装大型构件使用千斤顶调整就位时,严禁两端千斤顶同时起落;一端使用两个千斤顶时,起落速度应一致。
6、超长型构件运输中悬出部分不得大于总长的1/4,并应采取防倾覆措施。
7、暂停作业时,必须把构件、设备支撑稳定,连接牢固后方可离开现场。
五、吊索具
1、作业时必须根据吊物的重量、体积、形状等选用合适的吊索具。
2、严禁在吊物上补焊、打孔。吊钩表面必须保持光滑,不得有裂纹。严禁使用危险断面磨损程度达到原尺寸10%、钩口开口度尺寸比原尺寸增大15%、扭转变形超过10%、危险断面或颈部产生塑性变形的吊钩。板钩衬套磨损达原尺寸的50%时,应报废衬套。板钩心轴磨损达原尺寸的5%时,应报废心轴。
3、编插钢丝绳索具宜用6×37的钢丝绳。编插段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且不得小于300mm。编插钢丝绳的强度应按原钢丝绳强度的70%计算。
4、吊索的水平夹角应大于45o。
5、使用卡环时,严禁卡环侧向受力,起吊前必须检查封闭销是否拧紧。不得使用有裂纹、变形的卡环。严禁用补焊方法修复卡环。
6、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钢丝绳不得继续使用。
(1)断股或使用时断丝速度增大。
(2)在一个节距内的断丝数量超过总丝数的10%。
(3)出现拧扭死结、死弯、压扁、股松明显、波浪形、钢丝外飞、绳芯挤出以及断股等现象。
(4)钢丝绳直径减少7%~10%。
(5)钢丝绳表面钢丝磨损或腐蚀程度,达到表面钢丝直径的40%以上,或钢丝绳被腐蚀后,表面麻痕清晰可见,整根钢丝绳明显变硬。
(6)使用新购置的吊索具前应检查其合格证,并试吊,确认安全。
审核人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本表一式三份:接受交底人一份、交底人一份、安全员一份。
第11篇 起重工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记录5
起重工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记录5
编号
工程名称:××工程
施工单位:×××建筑工程公司
交底提要:起重工施工安全交底
交底日期:×年×月×日
交底内容:
起重工(挂钩工、信号工)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一)起重工(挂钩工、信号工)施工安全要求:
1.起重工应健康,两眼视力均不得低于1.0,无色盲、听力障碍、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眩晕、突发性昏厥及其他影响起重吊装作业的疾病与生理缺陷。
2.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
3.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环境、吊索具、防护用品。吊装区域无闲散人员,障碍已排除。吊索具无缺陷,捆绑正确牢固,被吊物与其他物件无连接。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4.轮式或履带式起重机作业时必须确定吊装区域,并设警戒标志,必要时派人监护。
5.大雨、大雪、大雾及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等恶劣天气,必须停止露天起重吊装作业.严禁在带电的高压线下作业。
6.在高压线一侧作业时,必须保持下表所列的最小安全距离。
起重机与架空输电导线的量小安全距离
输电导线电压(kv) 1以下 1-15 20-40 60-110 220
允许沿输电导线垂直
方向最近距离(m) 1.5 3 4 5 6
允许沿输电导线水平
方向最近距离(m) 1 1.5 2 4 6
7.在下列情况下严禁进行吊装作业:
(1)被吊物质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
(2)信号不清;
(3)吊装物下方有人;
(4)吊装物上站人;
(5)立式构件、大模板不用卡环;
(6)斜拉斜牵物;
(7)散物捆扎不牢;
(8)零碎物无容器;
(9)吊装物质量不明;
(10)吊索具不符合规定;
(11)作业现场光线阴暗。
8.作业时必须按照技术交底进行操作。听从统一指挥。
9.使用起重机作业时,必须正确选择吊点位置,合理穿挂索具,经试吊无误后方可起吊。除指挥及挂钩人员外,严禁其他人员进入吊装作业区。
10.使用两台吊车抬吊大型构件时,吊车性能应一致,单机荷载应合理分配,且不得超过额定荷载的80%。作业时必须统一指挥,动作一致。
11.需自制吊运物料容器(土斗、混凝土斗、砂浆斗等)时,必须按下列要求进行:
(1)荷载(包括自重)不得超过5000千克;
(2)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设计,报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批准;
(3)焊制时,须选派技术水平高的焊工施焊,由质量管理人员跟踪检查,确保制作质量;
(4)制作完成后,须经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组织验收,并试吊,确认合格;
(5)验收时必须将设计图纸和计算书交项目经理部主管部门存档,井由主管部门纳入管理范畴,定期检查、维护,遇有损坏及时修理,保持完好;
(6)使用前必须由作业人员进行检查,确认焊缝不开裂,吊环不歪斜、开裂,容器完好。
(二)基本安全操作
l.穿绳:确定吊物重心,选好挂绳位置。穿绳应用铁钩,不得将手臂伸到吊物下面。吊运棱角坚硬或易滑的吊物,必须加衬垫、有套索。
2.挂绳:应按顺序挂绳,吊绳不得相互挤压、交叉、扭压、绞拧。一般吊物可用兜挂法,必须保持吊物平衡。对于易滚、易滑或超长货物,宜采用索绳方法,使用卡环锁紧吊绳o
3.试吊:吊绳套挂牢固,起重机缓慢起升,将吊绳绷紧稍停,起升不得过高。试吊中,信号工、挂钩工、司机必须协调配合。如发现吊物重心偏移或与其他物件牯连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起吊,采取措施并确认安全后方可起吊。
4.摘绳:落绳、停稳、支稳后方可放松吊绳。对易滚、易滑、易散的吊物,摘绳要用安全钩。挂钩工不得站在吊物上面。如遇不易人工摘绳时,应选用其他机具辅助,严禁攀登吊物及绳索。
5.抽绳:吊钩应与吊物重心保持垂直,缓慢起绳,不得斜拉、强拉,不得旋转吊臂抽绳。如遇吊绳被压,应立即停止抽绳,可采取提头试吊方法抽绳。吊运易损、易滚、易倒的吊物不得使用起重机抽绳。
6.吊挂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1)兜绳吊挂应保持吊点位置准确、兜绳不偏移、吊物平衡。
(2)锁绳吊挂应便于摘绳操作。
(3)卡具吊挂时应避免卡具在吊装中被碰撞。
(4)扁担吊挂时,吊点应对称于吊物重心。
7.捆绑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捆绑必须牢固;吊运集装箱等箱式吊物装车时,应使用捆绑工具将箱体与车连接牢固,并加垫防滑;管材、构件等必须用紧线器紧固。
8.新起重工具、吊具应按说明书检验,经试吊无误后方可正式使用。
9.长期不用的起重、吊挂机具,必须进行检测、试吊,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10.钢丝绳、套索等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8~10。
(三)三角架吊装
l.作业前必须按技术交底要求选用机具、吊具、绳索及配套材料。
2.作业前应将作业场地整平、压实。三角架底部应支垫牢固。
3.三角架顶端绑扎绳以上伸出长度不得小于60em,捆绑点以下三杆长度应相等并用钢丝绳连接牢固,底部三脚距离相等,且为架高的1/3至2/3。相邻两杆用排木连接,排木间距不得大于l.5m。
4.吊装作业时必须设专人指挥。试吊时应检查各部件,确认安全后方可正式操作。
5.移动三角架时必须设专人指挥,由三人以上操作。
(四)构件及设备的吊装
l.作业前应检查被吊物、场地、作业空间等,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2.作业时应缓起、缓转、缓移,并用控制绳保持吊物乎稳。
3.移动构件、设备时,构件、设各必须连接牢固,保持稳定。道路应坚实平整,作业人员必须听从统一指挥,协调一致。使用卷扬机移动构件或设备时,必须用慢速卷扬机。
4.码放构件的场地应坚实平整。码放后应支撑牢固、稳定。
5.吊装大型构件使用千斤顶调整就位时,严禁两端千斤顶同时起落;一端使用两个千斤顶时,起落速度应一致。
6.超长
型构件运输中,悬出部分不得大于总长的1/4,并应采取防倾覆措施。
7.暂停作业时,必须把构件、设备支撵稳定,连接牢固后方可离开现场。
(五)吊索具
1.作业时必须根据吊物的重量、体积、形状等选用合适的吊索具。
2.严禁在吊钩上补焊、打孔。吊钩表面必须保持光滑,不得有裂纹。严禁使用危险断面磨损程度达到原尺寸的10%、钩口开口度尺寸比原尺寸增大15%、扭转变形超过10%、危险断面或颈部产生塑性变形的吊钩。板钩衬套磨损达原尺寸的50%时.应报废衬套。板钩心轴磨损达原尺寸的5%时,应报废心轴。
3.蒲插钢丝绳索具宜用6_ 37的钢丝绳。编插段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且不得小于300ram。编插钢丝绳的强度应按原钢丝绳强度的70%计算。
4.吊索的水平夹角应大于45。。
5.使用卡环时,严禁卡环侧向受力,起吊前必须检查封闭销是否拧紧。不得使用有裂纹、变形的卡环。严禁用焊补方法修复卡环。
6.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钢丝绳不得继续使用。
(1)断股或使用时断丝速度增大。
(2)在一个节距内的断丝数量超过总丝数的10%。
(3)出现拧扭死结、死弯、压扁、股松明显、波浪形、钢丝外飞、绳芯挤出以及断股等现象。
(4)钢丝绳直径减少7%~10%。
(5)钢丝绳表面钢丝磨损或腐蚀程度,达到表面钢丝直径的40%以上,或钢丝绳被腐蚀后,表面麻痕清晰可见,整根钢丝绳明显变硬。
(6)使用新购置的吊索具前应检查其合格证,并试吊,确认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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