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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工安全技术11篇

发布时间:2023-03-13 热度:91

起重工安全技术

第1篇 起重工操作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内容:

1、起重指挥应由技术熟练、懂得起重机械性能的人员担任。指挥时应站在能够照顾到全面工作的地点;

2、80吨以上的设备和构件,风力达五级时应停止吊装;

3、所有人员严禁在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停留或行走;

4、使用卡环应使长度方向受力,抽销卡环应预防销子滑脱,有缺陷的卡环严禁使用;

5、起吊物件的钢丝绳如有扭结、变形、断丝、锈蚀等异常现象,应及时降低使用标准或报废;

6、用卡子连接绳套时,卡子不得少于三个,应将有压板的放在长头一面;

7、使用二根以上绳扣吊装时,绳扣间的夹角如大于100度,应采取防止滑钩等措施;

8、用四根绳扣吊装时,应在绳扣间加铁扁担等调节其松紧度;

9、禁止人员跨越钢丝绳和停留在钢丝绳可能弹及的地方;

10、起吊物件,应合理设置溜绳。

第2篇 起重工操作: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内容:

1、起重指挥应由技术熟练、懂得起重机械性能的人员担任。指挥时应站在能够照顾到全面工作的地点;

2、80吨以上的设备和构件,风力达五级时应停止吊装;

3、所有人员严禁在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停留或行走;

4、使用卡环应使长度方向受力,抽销卡环应预防销子滑脱,有缺陷的卡环严禁使用;

5、起吊物件的钢丝绳如有扭结、变形、断丝、锈蚀等异常现象,应及时降低使用标准或报废;

6、用卡子连接绳套时,卡子不得少于三个,应将有压板的放在长头一面;

7、使用二根以上绳扣吊装时,绳扣间的夹角如大于100度,应采取防止滑钩等措施;

8、用四根绳扣吊装时,应在绳扣间加铁扁担等调节其松紧度;

9、禁止人员跨越钢丝绳和停留在钢丝绳可能弹及的地方;

10、起吊物件,应合理设置溜绳。

第3篇 起重工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

表aq—c11—1

编号

工程名称

北苑住宅区a西区(上元雅苑)c区c2楼

施工单位

孝感远大

交底部位

结构施工

工种

信号工

安全技术交底内容

1、施工人员必须经过三级教育,安全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2、现场严禁吸烟,严禁酒后作业,严禁带病作业。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

3、所有人员严禁在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停留或行走。

4、起重指挥工应技术熟练懂得起重机械性能的人员责任。指挥时应站在能够照顾到全面工作的地点就近指挥,所发信号应事先统一,并做到准确、宏亮、清楚。

5、使用卡环应使长度方向受力,使用卡环应预防销子滑脱。有缺陷的卡环严禁使用。

6、起吊物件应使用交互捻制的钢丝绳(安全系数必须符合国家规范)钢丝绳如有扭结、变形、断丝、锈蚀等异常现象,应及时降低使用标准或报废。

7、使用二根以上绳扣吊装时,应采取防止滑钩等措施,尽量保证吊绳与吊物之间角度在45度左右。用四根绳扣吊装时,应在绳扣间加铁扁担等调节。

8、吊装前要检查吊钩、吊环是否有开裂,如出现上述问题应及时解决,加固后方可吊装。

9、吊装大面积物体时,要慢起轻落。吊装就位前要有缆绳纤拉,防止物体旋转,碰撞伤人。

10、塔吊吊物超出红线时,必须将吊物提高1米后,把吊钩往回收,方可再转臂和垂直起吊。

11、施工现场必须按方案要求做好防砸措施,注意天气预报,注意大风天气对安全生产带来的影响。塔吊在4级风以上塔吊必须停止工作。

12、严格执行十不吊的规范要求。

13、c1塔吊在运行过程中.要注意与相邻3#塔吊不要相互影响.以免发生事故.

14、c2塔吊在运行过程中.要注意与相邻4#、2#塔吊不要相互影响.以免发生事故.

15、由于办公室门前未做防护,c1的4#号塔吊在运行过程中,要注意小车严禁探至办公室上空未做防护的范围内.

针对性交底:

本月进入冬季施工,工人在施工中要注意防滑。起吊时严格检查吊物是否捆牢固。防止高空坠物。确保安全。

交底人姓名

职务

交底时间

接受交底人签名安全技术交底

表aq—c11—1

编号

工程名称

北苑住宅区a西区c区(上元雅苑)c2楼

施工单位

孝感远大

交底部位

结构施工

工种

信号工

安全技术交底内容

16、在吊料时,一定要检查材料是否堆放整齐。要按长短一致进行吊运。长度小于1米5的材料必须用吊篮吊运。

17、信号工在吊运材料时,发现材料码放不整齐,散件(如顶撑,短钢筋、独立支撑架),没放在吊篮时,信号工有权停止吊运材料。

针对性交底:

针对现场信号工,在具体操作中的注意事项及相应的安全要求。 吊大钢模时,严禁模板上堆放任何物件。

交底人姓名

职务

交底时间

接受交底人签名

第4篇 起重工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编号

工程名称

生产单位

交底提要

起重工施工安全交底

交底日期

年月日

交底内容:

起重工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一、起重工(挂钩工、信号工)安全要求

1、起重工应健康,两眼视力均不得低于1.0,无色盲、听力障碍、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眩晕、突发性昏厥及其他影响起重吊装作业的疾病与生理缺陷。

2、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

3、作业前必须作业环境、吊索具、防护用品。吊装区域无闲散人员,障碍已排除。吊装吊索无缺陷,捆绑正确牢固,被吊物与其他物件无连接。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4、轮式或履带式起重机作业时必须确定吊装区域,并设警戒标志,必要时派人监护。

5、大雨、大雪、大雾及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等恶劣天气,必须停止露天起重吊装作业。严禁在带电的高压线下作业。

6、在高压线一侧作业时,必须保持下表所列的最小安全距离。

起重机与架空输电导线的最小安全距离

输电导线电压(kv)1以下1~1520~4060~110220

允许沿输电导线垂直

方向最近距离(m)1.53456

允许沿输电导线水平11.5 246

方向最近距离(m)

7、在下列情况下严禁进行吊装作业:

(1)被吊物质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

(2)信号不清;

(3)吊装物下方有人;

(4)吊装物上站人;

(5)立式构件、大模板不用卡环;

(6)斜拉斜牵物;

(7)散物捆扎不牢;

(8)零碎物无容器;

(9)吊装物质量不明;

(10)吊索具不符合规定;

(11)作业现场光线阴暗。

8、作业时必须按照技术交底进行操作,听从统一指挥。

9、使用起重机作业时,必须正确选择吊点位置,合理穿挂索具,经试吊无误后方可起吊。

10、使用两台吊车抬吊大型构件时,吊车性能应一致,单机荷载应合理分配,且不得超过额定荷载的80%。作业时必须统一指挥,动作一致。

11、需自制吊运物料容器(土斗、混凝土斗、砂浆斗等)时,必须按下列要求进行:

(1)荷载不得超过5000千克;

(2)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设计,报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批准;

(3)焊制时,须选派技术水平高的焊工施焊,由质量管理人员跟踪检查,确保制作质量。

(4)制作完成后,须经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组织验收,并试吊,确认合格;

(5)验收时必须将设计图纸和计算书交项目经理部主管部门存档,并由主管部门纳入管理范畴,定期检查、维护,遇有损坏及时修理,保持完好;

(6)使用前必须由作业人员进行检查,确认焊缝不开裂,吊环不歪斜、开裂,容器完好。

二、基本安全操作

1、穿绳:确定吊物重心,选好挂绳位置。穿绳应用铁钩,不得将手臂伸到吊物下面。吊运棱角坚硬或易滑的吊物,必须加衬垫、有套索。

2、挂绳:应按顺序挂绳,吊绳不得相互挤压、交叉、扭压、绞拧。一般吊物可用兜挂法,必持保持吊物平衡。对于易滚、易滑或超长货物,易采用索绳方法,使用卡环锁紧吊绳。

3、试吊:吊绳套挂牢固,起重机缓慢起升,将吊绳绷紧稍停,起升不得过高。试吊中,信号工、挂钩工、司机必须协调配合。如发现吊物重心偏移或与其他物件粘连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起吊,采取措施并确认安全后方可起吊。

4、摘绳:落绳、停稳、支稳后方可放松吊绳。对易滚、易滑、易散的吊物,摘绳要用安全钩。挂钩工不得站在吊物上面。如遇不易人工摘绳时,应选用其他机具辅助,严禁攀登吊物及绳索。

5、抽绳:吊钩应与吊物重心保持垂直,缓慢起绳,不得斜拉、强拉,不得旋转吊臂抽绳。如遇吊绳被压,应立即停止抽绳,可采取提头试吊方法抽绳。吊运易损、易滚、易倒的吊物不得使用起重机抽绳。

6、吊挂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1)兜绳吊挂应保持吊点位置准确、兜绳不偏移、吊物平衡。

(2)锁绳吊挂应便于摘绳操作。

(3)卡具吊挂时应避免卡具在吊装中被碰撞。

(4)扁担吊挂时,吊点应对称于吊物中心。

7、捆绑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捆绑必须牢固;吊运集装箱等箱式吊物装车时,应使用捆绑工具将箱体与车连接牢固,并加垫防滑;管材、构件等必须用紧线器紧固。

8、新起重工具、吊具应按说明书检验,经试吊无误后方可正式使用。

9、长期不用的起重、吊挂机具,必须进行检测、试吊,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10、钢丝绳、套索等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8~10。

三、三角架吊装

1、作业前必须按技术交底要求选用机具、吊具、绳索及配套材料。

2、作业前应将作业场地平整、压实。三角架底部应支垫牢固。

3、三角架顶端帮扎绳以上伸出长度不得小于60cm,捆绑点以下三杆长度应相等并用钢丝绳连接牢固,底部三脚距离相等,且为架高的1/3至2/3。相邻两杆用排木连接,排木间距不得大于1.5m。

4、吊装作业时必须设专人指挥。试吊时应检查各部件,确认安全后方可正式操作。

5、移动三角架时必须设专人指挥,由三人以上操作。

四、构件及设备的吊装

1、作业前应检查被吊物、场地、作业空间等,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2、作业时应缓起、缓转、缓移,并用控制绳保持吊物平稳。

3、移动构件、设备时,构件、设备必须连接牢固,保持稳定。道路应坚实平整,作业人员必须听从指挥,协调一致。使用卷扬机移动构件或设备时,必须用慢速卷扬机。

4、码放构件的场地应坚实平整。码放后应支撑牢固、稳定。

5、吊装大型构件使用千斤顶调整就位时,严禁两端千斤顶同时起落;一端使用两个千斤顶时,起落速度应一致。

6、超长型构件运输中悬出部分不得大于总长的1/4,并应采取防倾覆措施。

7、暂停作业时,必须把构件、设备支撑稳定,连接牢固后方可离开现场。

五、吊索具

1、作业时必须根据吊物的重量、体积、形状等选用合适的吊索具。

2、严禁在吊物上补焊、打孔。吊钩表面必须保持光滑,不得有裂纹。严禁使用危险断面磨损程度达到原尺寸10%、钩口开口度尺寸比原尺寸增大15%、扭转变形超过10%、危险断面或颈部产生塑性变形的吊钩。板钩衬套磨损达原尺寸的50%时,应报废衬套。板钩心轴磨损达原尺寸的5%时,应报废心轴。

3、编插钢丝绳索具宜用6×37的钢丝绳。编插段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且不得小于300mm。编插钢丝绳的强度应按原钢丝绳强度的70%计算。

4、吊索的水平夹角应大于45o。

5、使用卡环时,严禁卡环侧向受力,起吊前必须检查封闭销是否拧紧。不得使用有裂纹、变形的卡环。严禁用补焊方法修复卡环。

6、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钢丝绳不得继续使用。

(1)断股或使用时断丝速度增大。

(2)在一个节距内的断丝数量超过总丝数的10%。

(3)出现拧扭死结、死弯、压扁、股松明显、波浪形、钢丝外飞、绳芯挤出以及断股等现象。

(4)钢丝绳直径减少7%~10%。

(5)钢丝绳表面钢丝磨损或腐蚀程度,达到表面钢丝直径的40%以上,或钢丝绳被腐蚀后,表面麻痕清晰可见,整根钢丝绳明显变硬。

(6)使用新购置的吊索具前应检查其合格证,并试吊,确认安全。

审核人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本表一式三份:接受交底人一份、交底人一份、安全员一份。

第5篇 起重工安全技术操作

1、工作前检查起重所用的一切工具、设备是否良好,如不符合规定,必须修理或更换,不得凑和使用,机具设备在使用前必须试车,加润滑油。

2、工作前应了解吊物尺寸、重量和起吊高度等,安全选用机械工具,不得冒险作业,不得超负荷操作。

3、事先应看好吊车通道,吊运方向和地点,如有障碍必须清理。

4、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

5、对重大吊装项目,作业前应详细讨论其吊运方法,明确分工,互相协作,防止混乱。

6、起重作业应有专人指挥,指挥按规定的哨声和信号,必须清楚准确,指挥者站在所有施工人员全能看到的位置,同时指挥者本人应清楚地看到吊装的全部过程。

7、作业前,应按规定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如手套、安全帽、安全带救生衣等。

8、禁止在雾、大雨天视线不清的情况下安装、移动扒杆和吊装重物。

9、禁止在风力达6级以上时吊装作业。

10、吊重物前要严格检查扒杆各结点是否绑扎牢固,支点锚索、杆顶缆绳是否拉紧,缆风桩上绑扎缆风绳应紧贴地面,绑扎牢固,工作时设专人看管。

11、吊物应按规定的方法和吊点进行绑扎起吊,当用一条绳扣绑扎吊物时,绑扣应在重心位置。用两条绳扣吊物时,绳扣与水平夹角应大于450。

12、绑扎圆筒或有硬棱吊物,绑扣处应垫麻袋等物,以防圆筒滑脱和凌角伤绳。

13、起吊前应将吊物上的工具和杂物清除,以免掉下伤人。

14、起吊前,先将吊绳拉紧,复查绳扣是否绑牢,位置是否正确。

15、安装构件时,应考虑结点钢筋是否相互妨碍,如有妨碍,应事先采取措施,以免影响安装。

16、吊大型钢板应焊上足够安全吊点或采取其它措施。

17、吊绳应垂直,原则上不准斜吊,如要斜吊,必须认真检查绳索和各种设备是否安全可靠,并经施工负责人批准。

18、起吊时如发现吊物不平衡应放下重绑,不准在空中纠正。

19、起吊时应徐徐起落,避免过急、过猛或突然急刹,回转时不能过速。

20、绝对禁止任何人员随同吊装重物或吊装机具升降和以人作平衡体,严禁人员在钢丝绳、滑车等处爬上爬下。

21、严禁一切起重机具、索具超负荷使用,如一整体设备而少量超负荷,吊装时必须采取加固措施,并须经有关部门同意,方可吊装。

22、起吊物严禁与它物相碰,安装构件时,严禁构件与立柱或其它已安装好的构件相碰。

23、起吊物及构件安装未稳前,不准放下吊钩。

24、起吊时,吊物附近的操作人员要站在能避让的位置,起吊后如需移动吊物,宜用绳拉。拉绳者与吊物中心距离不能小于吊物旋转半径,并注意吊车是否稳定,降落时必须等到吊物落到人头以下,方能靠近扶持吊物,吊物上面严禁站人。

25、吊装时严禁任何人在重物下和吊臂下方及其移动方向通行或停留。

26、禁止任何人在受力的钢丝绳上跨越和停留在里档。

27、在吊装过程中,如因故中断施工时,必须采取措施,保证现场安全,如因故短期内难以解决时,则必须另外采取措施,不得使重物悬空过夜。

28、递送工具不准随便抛丢,以免伤人。

29、6级以上大风不准进行高空作业。

30、龙门吊吊运物件时,在运行前应严格检查轨道是否平整、轨道是否变动,特别注意雨后运行的地质变化,速度要均匀,严防出轨。拆吊旧物,首先必须了解旧设备的安装情况,尤其是设备的底脚与基础的连接关系。

31、吊运前必须拆除一切与旧设备连接的管道、螺丝等连接物。

32、起吊前检查设备,确认设备与一切都脱离成一单件时方可起吊。

33、起吊埋在地下的物体,必须破土掘开,原则上不准吊拔,凝在地面或设备上的物体,必需吊拔时,应采取可靠安全措施,但绝对禁止超负荷吊拔。

34、拆除或安装设备有其他工种配合时,要统一指挥,分工明确,规定好联络信号,以防发生事故。

35、检修保养机具必须切断电源,拔出熔丝插头并挂检修牌,严禁带电检修保养。

36、起重机具运行时禁止从事检修保养工作。

37、起重用的机具设备、吊具、索具要分工负责保管,并经常做好保养工作,以保证供给安全运行。

38、起重区域必须设以明显标志,主要通道要派专人监护,缆风绳设于有人来往之地时,白天设安全旗,晚上设红灯。

39、登高作业人员在高空作业,要严格遵守登高作业的有关规定。

40、高空作业所用的工具,材料不得抛丢,要用绳系递送,零星工具物体要装入工具袋内。

41、登高用3米以上的竹梯时,上端要以绳系牢,必要时梯柱下端以物包扎,以防滑移,坡度过陡要有人扶持。

42、装卸运输上下坡度的锐角不应大于350,设坡时必须填实,滚管要把住,以免滚下,下坡时应有绳索留缆,上下坡时工作人员不准站在物体上方或下方,上坡时后面用埃塞保险。

43、异型设备装卸运输应注意重心位置,头重脚轻设备(如机床)应两侧加支撑保险,停放时注意垫好,防止倒下变形。圆形的设备(如塔类)两侧加埃塞塞牢,防止滚动。易变形设备(如铅设备)应有加固措施。

44、装箱设备及散装设备,均应按箱上标志和设备安装说明书的规定绑扎选用顶高点,防止翻倒及损坏设备。

45、运输路面要平实,雨雪天拖运应在下托板上撒些黄砂或煤屑增加润滑,拖运转弯角度要大些,并注意托板上横木(或拉木)情况,防止走动。

46、拖运设备的选择应根据拖运力确定,一般平地拖运力估计不应小于拖运物体重量的20%,上坡运输如坡度为1:3时,拖运力不应小于重物的50%;坡度为1:2时,拖运力不应小于重物的65%。同时在拖运过程中检查地锚桩、滑轮、千斤的情况。

47、用平板车运输时装卸要平稳,注意重心,垫楞木要妥实和整齐。

48、两人以上人工抬运重物要“呼声”一齐起抬,行走时要听从前面人指挥,步调一致,放落时须听从后面人“口令”,以防扭伤或砸伤。

第6篇 起重工、协同作业人员安全技术措施交底书

交底内容:

1、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佩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2、起重作业人员严格按照《起重吊装安全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记录;

3、起重工应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才能上岗操作,严禁无证操作;

4、起重指挥作业人员必须技术熟练,懂得起重机械性能、吊具使用情况,指挥时要照顾到全面工作范围;

5、指挥起吊作业时应精力集中,确认起吊物挂好后,用对讲机向门吊司机发出起吊信号,不能用打手式的方式来指挥起吊;

6、起吊重物时应看好吊具是否垂直,不能斜拉、歪拖,防止钢丝绳跳槽损坏吊具和钢丝绳,发生安全事故;

7、吊运管片的吊带只用于吊运管片专用,不得用于吊运其它材料、机具等,更不能他人拿去另作它用造成吊带损坏;

8、吊运管片的吊带,在使用过程中如受力部位磨损发毛太多,就进行降级使用,只能吊一块管片,不能在吊二块管片;

9、在起吊重物时应扶好平稳后,然后向门吊司机发出吊运信号,才开始吊运;

10、起吊重物时,在吊运过程中作业人员不能在重物下面停留,应避让开,还注意到无关的人员进入作业区;

11、吊下井的材料、机具必须捆绑牢固,不能撒落;

12、协同作业人员必须听从起重工的指挥,不得私自操作;

12每班完工后,要及时搞好作业范围内的文明施工,场地清扫干净,清扫场地时应首先洒水,不能有扬尘,确保环保施工。

其它补充交底:

交底人签名:

日 期:

第7篇 起重工作业安全技术

工程名称:新余钢铁有限公司焦化工程编号:g_()

施工单位
施工部位及时间
交底内容:起重工作业安全技术

1、起重指挥应由技术熟练、懂得起重机械性能的人员担任。指挥时应站在能够照顾到全面工作的地点,所发信号应事先统一,并做到冷确、宏亮和清楚。

2、80吨以上的设备和构件,风力达五级时应停止吊装。

3、所有人员严禁在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停留或行走。

4、使用卡环应使长度方向受力。抽销卡环应预防销子滑脱,有缺陷的卡环严禁使用。

5、起重物件应使用交互捻制的钢丝绳(安全系数见下表1)。钢丝绳如有扭结、变形、断丝、锈蚀等异常现象,应及时降低使用标准或报废(见下表2)

钢丝绳的安全系数表1

钢丝绳的用途安全系数
缆风绳

缆索起重机承重绳

手动起重设备

机动起重设备

作吊索无弯曲

作捆绑吊索

用于载人的升降机

3.5

3.75

4.5

5~6

6~7

8~10

14

钢丝绳断丝折减或报废标准(一个节距内)表2

折减或报废钢丝绳种类(交互捻制)
6×19+16×24+16×37+16×61+1
1.00

0.90

0.80

报废

0~5

6~10

11~16

16以上

0~7

8~14

15~20

20以上

0~10

11~20

21~30

30以上

0~15

16~25

26~40

40以上

6、编结绳扣(千斤)应使各股松紧一致,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并且不得短于300毫米。用卡子连成绳套时,卡子不得少于三个。

7、地锚(桩)应按施工方案确定的规格和位置设置,如发现有沟坑、地下管线等情况,应及时报告施工负责人采取措施。

8、使用绳卡,应将有压板的放在长头一面。其应用范围应符合下列规定:绳卡应用范围

绳卡型号卡杆直径(毫米)允许承载力(吨)适用于钢丝绳直径(毫米)绳卡间距(毫米)绳卡使用数量(个)
y1—6

y2—8

y3—10

y4—12

y5—15

y6—20

y7—22

y8—25

y9—28

y10—32

y11—40

y12—45

y13—50

m6

m8

m10

m12

m14

m16

m18

m20

m22

m24

m25

m27

m30

0.72

1.28

2.00

2.40

2.88

5.12

6.48

8.00

9.68

11.50

12.50

14.80

18.00

7.4~8

8.7~9.3

11

12.5~14

15~17.5

18.5~20

21.5~23.5

24~26.5

28~31

32.5~37

39~44.5

46.5~50.5

52~56

60以上

90

90

90

100

100

120

140

160

180

200

250

300

300

350

3

3

3

3

3

4

4

5

5

5

6

6

6

7

注:搭接时的绳卡数量按上表增加一倍

9、使用两根以上绳扣吊装时,绳扣间的夹角如大于100度,应采取防止滑钩等措施。

10、用四根绳扣吊装时,应在绳扣间的加铁扁担等调节其松紧度。

11、使用开口滑车必须扣牢。

12、起吊物件,应合理设置溜绳。

13、装运易倒构件应用专用架子,卸车后应放稳搁实,支撑牢固。

14、起吊屋架由时向外起板时。应先起钩配合降伸臂;由里向外起板时,应先起伸臂配合起钩。

15、就位的屋架应搁置在道木或方木上,两侧斜撑一般不少于三道。禁止斜靠在柱子上。

16、使用抽销卡环吊构件时,卡环主体和销子必须系牢在绳扣上,并应将绳扣收紧。严禁在卡环下方拉销子。

17、引柱子进杯口,撬棍应反撬。临时固牢柱的楔子每边需二只,松钩前应敲紧。

18、无缆风校正柱子应随吊随校,但偏心较大、细长、杯口深度不足柱子长度的1/20或不足60厘米时,禁止无缆风校正。

19、禁止将物件放在板形构件上起吊。

20、吊装不易放稳的构件,应用卡环,不得用吊钩。

21、三脚架(三木搭)下脚应用相对固定,倒链应挂在正中,移动时应防止倾倒。

22、装运重心高、偏心大或易滚动的设备等,应合格搁置,并采取稳固措施。

23、用顶升法装车,托梁应有足够的长度和强度。顶升速度应一致,前后应交错进行,高度不宜过大。

24、用滚动法装卸车时,滚道的坡度不得大于20度,滚道的搭设应平整、坚实、接头错开。滚动得速度不宜太快,必要时应设溜绳。在滚道一侧得车体下面应用枕木垫实。

25、使用管子(滚杠)托运设备,管子得粗细应一致,其长应比托板宽度长50厘米,填管子,大拇指应放在管子得上表面,其他四指伸入管内,严禁戴手套和一把抓管子。

26、旋转法起吊时,设备得中心线,桅杆和基础中心应在同一平面内,采用多根主缆风时,应调节受力装置。在帮车组得相反方向应有制动措施。

27、采用人字桅杆起板法吊装时,桅杆两腿间得夹角应不大于45度,受力方向应在两腿得中间。桅杆得高度应为设备长度得1/2.5~1/2。桅杆两腿和设备绞座应放在一起。

28、滑动法吊装应遵守下列各项:

①两桅杆或四桅杆吊装时,桅杆得前倾或后仰应一致,并选用同种型号同速卷扬机。

②设备直径大于3米时应设两套溜绳,其间要有平衡轮调节,使滑车受力一致;设备直径小于3米时,可设一套溜绳但设备中心线、溜绳与基础中心应在同一直线上。

③溜绳得滑车组,应有防止扭转得措施。

④负载得独脚桅杆倾斜时,应用卷扬机松缆风,并确保缆风受力均匀。

被交底负责人及班长(签字)
施工作业人员(签字)
施工技术人员(签字)安全员意见

中国十五冶新余新钢焦化项目部

2008年月日

第8篇 起重工挂钩工信号工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起重工应健康,两眼视力均不得低于1.0,无色盲、听力障碍、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眩晕、突发性昏厥及其他影响起重吊装作业的疾病与生理缺陷。

2.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

3.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环境、吊索具、防护用品。吊装区域无闲散人员,障碍已排除。吊索具无缺陷,捆绑正确牢固,被吊物与其他物件无连接。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4.轮式或履带式起重机作业时必须确定吊装区域,并设警戒标志,必要时派人监护。

5.大雨、大雪、大雾及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等恶劣天气,必须停止露天起重吊装作业。 严禁在带电的高压线下作业。

6.在高压线一侧作业时,必须保持下表所列的最小安全距离。

起重机与架空输电导线的最小安全距离

7.在下列情况下严禁进行吊装作业:

(1)被吊物质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

(2)信号不清;

(3)吊装物下方有人;

(4)吊装物上站人;

(5)立式构件、大模板不用卡环;

(6)斜拉斜牵物;

(7)散物捆扎不牢;

(8)零碎物无容器;

(9)吊装物质量不明;

(10)吊索具不符合规定;

(11)作业现场光线阴暗

8.作业时必须按照技术交底进行操作,听从统一指挥。

9.使用起重机作业时,必须正确选择吊点位置,合理穿挂索具,经试吊无误后方可起吊。除指挥及挂钩人员外,严禁其他人员进入吊装作业区。

10.使用两台吊车抬吊大型构件时,吊车性能应一致,单机荷载应合理分配,且不得超过额定荷载的80%。作业时必须统一指挥,动作一致。

11.需自制吊运物料容器(土斗、混凝土斗、砂浆斗等)时,必须按下列要求进行:

(1)荷载(包括自重)不得超过5000千克;

(2)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设计,报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批准;

(3)焊制时,须选派技术水平高的焊工施焊,由质量管理人员跟踪检查,确保制作质量;

(4)制作完成后,须经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组织验收,并试吊,确认合格;

(5)验收时必须将设计图纸和计算书交项目经理部主管部门存档,并由主管部门纳入管理范畴,定期检查、维护,遇有损坏及时修理,保持完好;

(6)使用前必须由作业人员进行检查,确认焊缝不开裂,吊环不歪斜、开裂,容器完好。

第9篇 起重工协同作业人员安全技术措施交底书

交底内容:

1、 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佩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2、 起重作业人员严格按照《起重吊装安全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记录;

3、 起重工应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才能上岗操作,严禁无证操作;

4、 起重指挥作业人员必须技术熟练,懂得起重机械性能、吊具使用情况,指挥时要照顾到全面工作范围;

5、 指挥起吊作业时应精力集中,确认起吊物挂好后,用对讲机向门吊司机发出起吊信号,不能用打手式的方式来指挥起吊;

6、 起吊重物时应看好吊具是否垂直,不能斜拉、歪拖,防止钢丝绳跳槽损坏吊具和钢丝绳,发生安全事故;

7、 吊运管片的吊带只用于吊运管片专用,不得用于吊运其它材料、机具等,更不能他人拿去另作它用造成吊带损坏;

8、 吊运管片的吊带,在使用过程中如受力部位磨损发毛太多,就进行降级使用,只能吊一块管片,不能在吊二块管片;

9、 在起吊重物时应扶好平稳后,然后向门吊司机发出吊运信号,才开始吊运;

10、 起吊重物时,在吊运过程中作业人员不能在重物下面停留,应避让开,还注意到无关的人员进入作业区;

11、 吊下井的材料、机具必须捆绑牢固,不能撒落;

12、 协同作业人员必须听从起重工的指挥,不得私自操作;

12每班完工后,要及时搞好作业范围内的文明施工,场地清扫干净,清扫场地时应首先洒水,不能有扬尘,确保环保施工。

其它补充交底:

交底人签名:

日期:

第10篇 起重工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编号

工程名称

生产单位

交底提要

起重工施工安全交底

交底日期

年月日

交底内容:

起重工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一、起重工(挂钩工、信号工)安全要求

1、起重工应健康,两眼视力均不得低于1.0,无色盲、听力障碍、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眩晕、突发性昏厥及其他影响起重吊装作业的疾病与生理缺陷。

2、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

3、作业前必须作业环境、吊索具、防护用品。吊装区域无闲散人员,障碍已排除。吊装吊索无缺陷,捆绑正确牢固,被吊物与其他物件无连接。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4、轮式或履带式起重机作业时必须确定吊装区域,并设警戒标志,必要时派人监护。

5、大雨、大雪、大雾及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等恶劣天气,必须停止露天起重吊装作业。严禁在带电的高压线下作业。

6、在高压线一侧作业时,必须保持下表所列的最小安全距离。

起重机与架空输电导线的最小安全距离

输电导线电压(kv)1以下1~1520~4060~110220

允许沿输电导线垂直

方向最近距离(m)1.53 4 5 6

允许沿输电导线水平1 1.5 2 4 6

方向最近距离(m)

7、在下列情况下严禁进行吊装作业:

(1)被吊物质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

(2)信号不清;

(3)吊装物下方有人;

(4)吊装物上站人;

(5)立式构件、大模板不用卡环;

(6)斜拉斜牵物;

(7)散物捆扎不牢;

(8)零碎物无容器;

(9)吊装物质量不明;

(10)吊索具不符合规定;

(11)作业现场光线阴暗。

8、作业时必须按照技术交底进行操作,听从统一指挥。

9、使用起重机作业时,必须正确选择吊点位置,合理穿挂索具,经试吊无误后方可起吊。

10、使用两台吊车抬吊大型构件时,吊车性能应一致,单机荷载应合理分配,且不得超过额定荷载的80%。作业时必须统一指挥,动作一致。

11、需自制吊运物料容器(土斗、混凝土斗、砂浆斗等)时,必须按下列要求进行:

(1)荷载不得超过5000千克;

(2)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设计,报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批准;

(3)焊制时,须选派技术水平高的焊工施焊,由质量管理人员跟踪检查,确保制作质量。

(4)制作完成后,须经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组织验收,并试吊,确认合格;

(5)验收时必须将设计图纸和计算书交项目经理部主管部门存档,并由主管部门纳入管理范畴,定期检查、维护,遇有损坏及时修理,保持完好;

(6)使用前必须由作业人员进行检查,确认焊缝不开裂,吊环不歪斜、开裂,容器完好。

二、基本安全操作

1、穿绳:确定吊物重心,选好挂绳位置。穿绳应用铁钩,不得将手臂伸到吊物下面。吊运棱角坚硬或易滑的吊物,必须加衬垫、有套索。

2、挂绳:应按顺序挂绳,吊绳不得相互挤压、交叉、扭压、绞拧。一般吊物可用兜挂法,必持保持吊物平衡。对于易滚、易滑或超长货物,易采用索绳方法,使用卡环锁紧吊绳。

3、试吊:吊绳套挂牢固,起重机缓慢起升,将吊绳绷紧稍停,起升不得过高。试吊中,信号工、挂钩工、司机必须协调配合。如发现吊物重心偏移或与其他物件粘连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起吊,采取措施并确认安全后方可起吊。

4、摘绳:落绳、停稳、支稳后方可放松吊绳。对易滚、易滑、易散的吊物,摘绳要用安全钩。挂钩工不得站在吊物上面。如遇不易人工摘绳时,应选用其他机具辅助,严禁攀登吊物及绳索。

5、抽绳:吊钩应与吊物重心保持垂直,缓慢起绳,不得斜拉、强拉,不得旋转吊臂抽绳。如遇吊绳被压,应立即停止抽绳,可采取提头试吊方法抽绳。吊运易损、易滚、易倒的吊物不得使用起重机抽绳。

6、吊挂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1)兜绳吊挂应保持吊点位置准确、兜绳不偏移、吊物平衡。

(2)锁绳吊挂应便于摘绳操作。

(3)卡具吊挂时应避免卡具在吊装中被碰撞。

(4)扁担吊挂时,吊点应对称于吊物中心。

7、捆绑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捆绑必须牢固;吊运集装箱等箱式吊物装车时,应使用捆绑工具将箱体与车连接牢固,并加垫防滑;管材、构件等必须用紧线器紧固。

8、新起重工具、吊具应按说明书检验,经试吊无误后方可正式使用。

9、长期不用的起重、吊挂机具,必须进行检测、试吊,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10、钢丝绳、套索等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8~10。

三、三角架吊装

1、作业前必须按技术交底要求选用机具、吊具、绳索及配套材料。

2、作业前应将作业场地平整、压实。三角架底部应支垫牢固。

3、三角架顶端帮扎绳以上伸出长度不得小于60cm,捆绑点以下三杆长度应相等并用钢丝绳连接牢固,底部三脚距离相等,且为架高的1/3至2/3。相邻两杆用排木连接,排木间距不得大于1.5m。

4、吊装作业时必须设专人指挥。试吊时应检查各部件,确认安全后方可正式操作。

5、移动三角架时必须设专人指挥,由三人以上操作。

四、构件及设备的吊装

1、作业前应检查被吊物、场地、作业空间等,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2、作业时应缓起、缓转、缓移,并用控制绳保持吊物平稳。

3、移动构件、设备时,构件、设备必须连接牢固,保持稳定。道路应坚实平整,作业人员必须听从指挥,协调一致。使用卷扬机移动构件或设备时,必须用慢速卷扬机。

4、码放构件的场地应坚实平整。码放后应支撑牢固、稳定。

5、吊装大型构件使用千斤顶调整就位时,严禁两端千斤顶同时起落;一端使用两个千斤顶时,起落速度应一致。

6、超长型构件运输中悬出部分不得大于总长的1/4,并应采取防倾覆措施。

7、暂停作业时,必须把构件、设备支撑稳定,连接牢固后方可离开现场。

五、吊索具

1、作业时必须根据吊物的重量、体积、形状等选用合适的吊索具。

2、严禁在吊物上补焊、打孔。吊钩表面必须保持光滑,不得有裂纹。严禁使用危险断面磨损程度达到原尺寸10%、钩口开口度尺寸比原尺寸增大15%、扭转变形超过10%、危险断面或颈部产生塑性变形的吊钩。板钩衬套磨损达原尺寸的50%时,应报废衬套。板钩心轴磨损达原尺寸的5%时,应报废心轴。

3、编插钢丝绳索具宜用6×37的钢丝绳。编插段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且不得小于300mm。编插钢丝绳的强度应按原钢丝绳强度的70%计算。

4、吊索的水平夹角应大于45o。

5、使用卡环时,严禁卡环侧向受力,起吊前必须检查封闭销是否拧紧。不得使用有裂纹、变形的卡环。严禁用补焊方法修复卡环。

6、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钢丝绳不得继续使用。

(1)断股或使用时断丝速度增大。

(2)在一个节距内的断丝数量超过总丝数的10%。

(3)出现拧扭死结、死弯、压扁、股松明显、波浪形、钢丝外飞、绳芯挤出以及断股等现象。

(4)钢丝绳直径减少7%~10%。

(5)钢丝绳表面钢丝磨损或腐蚀程度,达到表面钢丝直径的40%以上,或钢丝绳被腐蚀后,表面麻痕清晰可见,整根钢丝绳明显变硬。

(6)使用新购置的吊索具前应检查其合格证,并试吊,确认安全。

审核人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本表一式三份:接受交底人一份、交底人一份、安全员一份。

第11篇 起重工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记录5

起重工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记录5

编号

工程名称:××工程

施工单位:×××建筑工程公司

交底提要:起重工施工安全交底

交底日期:×年×月×日

交底内容:

起重工(挂钩工、信号工)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一)起重工(挂钩工、信号工)施工安全要求:

1.起重工应健康,两眼视力均不得低于1.0,无色盲、听力障碍、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眩晕、突发性昏厥及其他影响起重吊装作业的疾病与生理缺陷。

2.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

3.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环境、吊索具、防护用品。吊装区域无闲散人员,障碍已排除。吊索具无缺陷,捆绑正确牢固,被吊物与其他物件无连接。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4.轮式或履带式起重机作业时必须确定吊装区域,并设警戒标志,必要时派人监护。

5.大雨、大雪、大雾及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等恶劣天气,必须停止露天起重吊装作业.严禁在带电的高压线下作业。

6.在高压线一侧作业时,必须保持下表所列的最小安全距离。

起重机与架空输电导线的量小安全距离

输电导线电压(kv) 1以下 1-15 20-40 60-110 220

允许沿输电导线垂直

方向最近距离(m) 1.5 3 4 5 6

允许沿输电导线水平

方向最近距离(m) 1 1.5 2 4 6

7.在下列情况下严禁进行吊装作业:

(1)被吊物质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

(2)信号不清;

(3)吊装物下方有人;

(4)吊装物上站人;

(5)立式构件、大模板不用卡环;

(6)斜拉斜牵物;

(7)散物捆扎不牢;

(8)零碎物无容器;

(9)吊装物质量不明;

(10)吊索具不符合规定;

(11)作业现场光线阴暗。

8.作业时必须按照技术交底进行操作。听从统一指挥。

9.使用起重机作业时,必须正确选择吊点位置,合理穿挂索具,经试吊无误后方可起吊。除指挥及挂钩人员外,严禁其他人员进入吊装作业区。

10.使用两台吊车抬吊大型构件时,吊车性能应一致,单机荷载应合理分配,且不得超过额定荷载的80%。作业时必须统一指挥,动作一致。

11.需自制吊运物料容器(土斗、混凝土斗、砂浆斗等)时,必须按下列要求进行:

(1)荷载(包括自重)不得超过5000千克;

(2)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设计,报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批准;

(3)焊制时,须选派技术水平高的焊工施焊,由质量管理人员跟踪检查,确保制作质量;

(4)制作完成后,须经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组织验收,并试吊,确认合格;

(5)验收时必须将设计图纸和计算书交项目经理部主管部门存档,井由主管部门纳入管理范畴,定期检查、维护,遇有损坏及时修理,保持完好;

(6)使用前必须由作业人员进行检查,确认焊缝不开裂,吊环不歪斜、开裂,容器完好。

(二)基本安全操作

l.穿绳:确定吊物重心,选好挂绳位置。穿绳应用铁钩,不得将手臂伸到吊物下面。吊运棱角坚硬或易滑的吊物,必须加衬垫、有套索。

2.挂绳:应按顺序挂绳,吊绳不得相互挤压、交叉、扭压、绞拧。一般吊物可用兜挂法,必须保持吊物平衡。对于易滚、易滑或超长货物,宜采用索绳方法,使用卡环锁紧吊绳o

3.试吊:吊绳套挂牢固,起重机缓慢起升,将吊绳绷紧稍停,起升不得过高。试吊中,信号工、挂钩工、司机必须协调配合。如发现吊物重心偏移或与其他物件牯连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起吊,采取措施并确认安全后方可起吊。

4.摘绳:落绳、停稳、支稳后方可放松吊绳。对易滚、易滑、易散的吊物,摘绳要用安全钩。挂钩工不得站在吊物上面。如遇不易人工摘绳时,应选用其他机具辅助,严禁攀登吊物及绳索。

5.抽绳:吊钩应与吊物重心保持垂直,缓慢起绳,不得斜拉、强拉,不得旋转吊臂抽绳。如遇吊绳被压,应立即停止抽绳,可采取提头试吊方法抽绳。吊运易损、易滚、易倒的吊物不得使用起重机抽绳。

6.吊挂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1)兜绳吊挂应保持吊点位置准确、兜绳不偏移、吊物平衡。

(2)锁绳吊挂应便于摘绳操作。

(3)卡具吊挂时应避免卡具在吊装中被碰撞。

(4)扁担吊挂时,吊点应对称于吊物重心。

7.捆绑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捆绑必须牢固;吊运集装箱等箱式吊物装车时,应使用捆绑工具将箱体与车连接牢固,并加垫防滑;管材、构件等必须用紧线器紧固。

8.新起重工具、吊具应按说明书检验,经试吊无误后方可正式使用。

9.长期不用的起重、吊挂机具,必须进行检测、试吊,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10.钢丝绳、套索等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8~10。

(三)三角架吊装

l.作业前必须按技术交底要求选用机具、吊具、绳索及配套材料。

2.作业前应将作业场地整平、压实。三角架底部应支垫牢固。

3.三角架顶端绑扎绳以上伸出长度不得小于60em,捆绑点以下三杆长度应相等并用钢丝绳连接牢固,底部三脚距离相等,且为架高的1/3至2/3。相邻两杆用排木连接,排木间距不得大于l.5m。

4.吊装作业时必须设专人指挥。试吊时应检查各部件,确认安全后方可正式操作。

5.移动三角架时必须设专人指挥,由三人以上操作。

(四)构件及设备的吊装

l.作业前应检查被吊物、场地、作业空间等,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2.作业时应缓起、缓转、缓移,并用控制绳保持吊物乎稳。

3.移动构件、设备时,构件、设各必须连接牢固,保持稳定。道路应坚实平整,作业人员必须听从统一指挥,协调一致。使用卷扬机移动构件或设备时,必须用慢速卷扬机。

4.码放构件的场地应坚实平整。码放后应支撑牢固、稳定。

5.吊装大型构件使用千斤顶调整就位时,严禁两端千斤顶同时起落;一端使用两个千斤顶时,起落速度应一致。

6.超长

型构件运输中,悬出部分不得大于总长的1/4,并应采取防倾覆措施。

7.暂停作业时,必须把构件、设备支撵稳定,连接牢固后方可离开现场。

(五)吊索具

1.作业时必须根据吊物的重量、体积、形状等选用合适的吊索具。

2.严禁在吊钩上补焊、打孔。吊钩表面必须保持光滑,不得有裂纹。严禁使用危险断面磨损程度达到原尺寸的10%、钩口开口度尺寸比原尺寸增大15%、扭转变形超过10%、危险断面或颈部产生塑性变形的吊钩。板钩衬套磨损达原尺寸的50%时.应报废衬套。板钩心轴磨损达原尺寸的5%时,应报废心轴。

3.蒲插钢丝绳索具宜用6_ 37的钢丝绳。编插段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且不得小于300ram。编插钢丝绳的强度应按原钢丝绳强度的70%计算。

4.吊索的水平夹角应大于45。。

5.使用卡环时,严禁卡环侧向受力,起吊前必须检查封闭销是否拧紧。不得使用有裂纹、变形的卡环。严禁用焊补方法修复卡环。

6.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钢丝绳不得继续使用。

(1)断股或使用时断丝速度增大。

(2)在一个节距内的断丝数量超过总丝数的10%。

(3)出现拧扭死结、死弯、压扁、股松明显、波浪形、钢丝外飞、绳芯挤出以及断股等现象。

(4)钢丝绳直径减少7%~10%。

(5)钢丝绳表面钢丝磨损或腐蚀程度,达到表面钢丝直径的40%以上,或钢丝绳被腐蚀后,表面麻痕清晰可见,整根钢丝绳明显变硬。

(6)使用新购置的吊索具前应检查其合格证,并试吊,确认安全。

审核人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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