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临时用电小型机具:安全技术交底
一、交底依据: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以及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相关文件规定。
二、临时用电: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必须编制单独的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5台及50kw以下者,必须编制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即专题方案)。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必须按程序进行审批(由施工单位的项目电气施工技术员负责编制,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审批,然后再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总监审批,并盖相关单位的红章)。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完工后,必须由编制、审核、审批、监理及使用单位进行共同验收,符合规范要求,监理签署合格意见后方可投入使用。使用后应经常对线路和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和摇测,绝缘和接地电阻测试记录应每月不少于一次,所有资料监理应见证签章。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采用三大系统:即三级配电系统,tn—s接零保护系统,两级漏电保护系统。其主要内容如下:①开关箱必须符合“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和“动力开关箱与照明开关箱分别设置”的原则。潮湿场所(特别是人工挖孔桩)等照明电源必须使用24v及以下的安全电压。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其中需要三相四线制配电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五芯电缆,保护零线应从总配电箱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引出,每趟保护零线必须保证有不少于3处重复接地(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和开关箱等三处,r≤10ω)。导线严禁串联,n线必须是淡蓝色,pe线必须是黄绿双色线,施工现场严禁使用花线。③配电箱:⑴严禁使用木质配电箱和木板配电,必须采用1.2~2.0mm厚的铁质配电箱。(2)配电箱必须有门上锁,且应设置在干燥、通风和便于操作的地方。(3)配电箱内应设置单独的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端子排,并将保护零线并联接到每台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上。(4)配电箱内的电器装置必须符合jgj46-2005规范规定要求,严禁用空气开关代替隔离开关(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均必须按规范要求设置隔离开关。隔离开关应设置在电源进线端),应使用hr5系列的隔离开关。(5)漏电保护器的参数应匹配。(总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s,但其乘积不应大于30ma.s。开关箱: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使用于潮湿或有腐蚀介质场所时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6)总配电箱应设置电压表、电流表、电度表等。⑺根据建设部659号(2007年6月14日)公告规定,禁止使用:石板闸刀开关,hk1、hk2、hk2p、hk8型闸刀开关,瓷插式熔断器。
4、线缆敷设:应采用埋地(深度不应小于0.7米,应做好电缆路径的方位标志)或架空敷设(沿专用电杆、支架或墙壁敷设,并采用绝缘子固定,绑扎线必须采用绝缘线,架空线路在施工现场不低于4米,在机动车道不低于6米)。严禁沿地面明敷或直接架设在脚手架等金属物上。
5、配电房的门应向外开,并上锁,室内应配置灭火器。
6、外电防护:(1)不得在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施工、搭设作业棚和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材料等。(2)上下脚手架的斜道不宜设在有外电线路的一侧。(3)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周边与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为4~8米(<1kv4米,1~10kv6米, 35~110kv8米)。(4)、施工现场机动车道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最小垂直距离为6~7米(<1kv6米,≥1kv7米)。
7、施工现场必须建立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共8项主要内容,详见jgj46-2005规范中第3章3.3节之规定)。
8、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监理应对其证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逐个进行核验并在复印件上签署核验意见。严禁带电和酒后作业。
9、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交底人应是交底书或方案的编制人或者技术负责人,不是安全员,但安全员应督促落实。
10、监理部应有安全监理方案,明确各专业责任人。监理部人员名单和证件应与现场监理人员及组织机构任命书中一致,证件应有效,在监理过程中应及时签署相关文件并对签署的内容、结论负责。
11、第一步架验收和主体验收前的安全评估检查这两个控制点施工单位必须通知安监组人员参加。
三、小型机具:
1、所有设备、机具投入使用前,必须由监理部和项目部相关人员组织验收,做好相关的检测工作并记录归档。
2、开关箱离机械设备的距离不应大于3米。正反转设备严禁用倒顺开关控制。所有设备清理、检修等,必须在断电后进行。
3、垂直运输机械、脚手架等,必须做好防雷接地(脚手架不少于3处)。工作接地和塔吊的接地电阻≤4ω,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30ω。
4、搅拌机料斗必须设铁链保险挂钩或插入销,作业平台必须平稳牢固。和灰机进料口必须安装防护罩。
5、气瓶存放、使用:两瓶间距>5米,距明火的距离>10米,实在无法满足要求时应采取隔离措施。气瓶防震圈和防护帽必须齐全。氧气瓶必须安装减压阀才能使用,乙炔瓶不应平放。
6、焊接设备:一次线长<5米,二次线长≤30米,接线柱配件齐全。
7、卷扬机上的钢丝绳应排列整齐,当重叠或斜绕时,应停机重新排列,严禁在转动中用手拉脚踩钢丝绳。
8、所有的机电设备必须搭设操作与防雨棚,四周应有排水措施,设在建筑物和垂直运输机械周边的操作场地必须搭设双层硬质材料的防护棚。设备外壳应清洁,传动部位和进线端子处必须有防护罩。
9、潜水泵放入水中或提出水面时,应先切断电源,严禁拉扯电缆或出水管。
10、钢筋冷拉场地应在两端地锚外侧设置警戒区和警告标志,操作人员应离开钢筋2米以外。
11、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集中精力正确操作,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12、施工单位应编制详细的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名录和应急救援预案,并经企业和监理审查确认。
13、交叉作业和季节性施工的安全注意事项(做好夏季的防暑降温和“午休令”,冬季的防寒、防火、防滑等工作)。
安全监督机构安全监督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监理单位总监: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
交底时间:年月日
第2篇 中小型机具的使用安全技术方案
1、砂浆及混凝土搅拌机
a.搅拌的混凝土骨料应严格筛选,最大粒径不得超过允许值,以防卡料。每次加入搅拌桶的物料,不应超过规定的进料容量,以免动力过载。
b.搅拌叶片和搅拌桶底及侧壁的间隙应经常检查是否符合规定要求。但间隙超过标准时,会使桶壁和桶底粘结的残料层过厚,增加清洗时的难度并降低搅拌效率,如搅拌叶片磨损,应及时调整、修补和更换。
c.混凝土搅拌机启动后,搅拌筒达到正常运转后进行上料,上料后要及时加水,添加新料必须先将搅拌机内原有的混凝土全部卸出后才能进行。不得中途停机或满荷载时启动搅拌机。
d.在搅拌机使用中切勿使砂石落入机器运转部分中去,以免使运转部件卡住损坏。
e.作业中,如发现故障不能继续运转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将搅拌筒内的混凝土清除干净,然后进行检修。
f.作业后,应对搅拌机进行全面清洗,操作人员如需要进入桶内清洗时,必须切断电源,设专人在外监护,或卸掉熔断器并锁好电闸箱,然后方可进入。
2、混凝土振捣器
a、插入式振捣器电动机电源上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熔断器选配应符合要求,接地应安全可靠,电动机接地或接地不良者严禁开机使用。
b、操作人员应掌握一定安全用电知识,操作振捣器,应穿戴好胶鞋和绝缘橡皮手套。
c、振捣器停止使用时,应立即关闭电动机;搬振捣器时,应切断电源,确保安全。不得用软管和电缆拖拉、扯动电动机。
d、电缆线上不得有裸露之处,电缆线必须放置在干燥、明亮处,不允许在电缆上堆放其它物品,业不允许车辆在其上面直接通过;更不允许用电缆线吊挂振捣器等。
e、振捣器作业时,必须由操作人员掌握,不得将启动的振捣器棒头夹到钢筋里或硬物上,以免撞坏发生危险。
f、严禁用振捣棒撬拨钢筋和模板,或将振捣棒当大锤使用,使振捣棒头夹到钢筋里或其它硬物里受到损坏。
g、用绳拉平板振捣器时,扶绳应干燥绝缘,移动或转向时,电动机、振捣器与平板应保持紧固,电源线必须固定在平板上,电器开关应装在手把柄上。
h、作业后必须做好清洗保养工作,振捣器要放在干燥处。
3、钢筋机械
a.钢筋切断机
a.使用前也应查看刀片安装是否正确,固定刀与活动刀水平间隙以0.5-1毫米为宜。
b.必须确认空载试运转正常后方能投入使用
c.断料时必须将钢筋握紧,应在活动力后退时,把钢筋送入刀口,以防止钢筋末端摆动伤人。
d.切短钢筋时必须用钳子夹紧送料 ,铁屑、铁末等脏物不能用手抹除。
e.严禁切断规定钢材以外的钢材、烧红的钢筋以超过刀硬度的材料。
b.钢筋弯曲机
a.使用前应对钢筋弯曲机进行全面检查,并进行空载试验。
b.机身应有接地,电源不允许直接接在按钮上,应另装开关。
c.不准在运转中更换中心轴,成型轴或挡铁轴。严禁在运转过程中加油或擦摸机床。
d.钢筋要紧贴挡板,注意放入插头的位置和回转方向。
e.不直的钢筋禁止在弯曲机上弯曲,以防止事故的发生。
f.弯曲钢筋时,严禁超过本机规定等钢筋直径、根数及机械转速。
g.严禁在弯曲机上作业半径内和机身不设固定稍的一侧站人
c.钢筋冷拉机
a.冷拉场地在两端地锚外侧警戒区装设防护栏杆及警告标志
b.作业前应检查冷拉夹具、夹齿必须完好,滑轮、拖拉小车应润滑灵活。挂钩、地锚及防护装置均应齐全牢固,确认良好后方可作业。
c.卷扬机操作人员必须看到指挥人员发出信号,并待所有人员离开危险区后方可作业。冷拉应缓慢、均匀的进行,随时注意停车信号或见到有人进入危险区时,应立即停拉,并稍稍放松卷扬机钢丝绳。
d.用延伸率控制的装置,必须装设明显的限位标志,并有专人负责指挥。
e.电气设备必须安全可靠,导线绝缘必须良好,电动机和启动机外壳必须接地。
f.地锚的设置和抗拉强度的计算,应由施工技术人员确定。
4、卷扬机
a.安装位置要求位置良好
b.现场堆放的材料、构件等,都不能影响司机对操作范围内全过程监控。
c.地基坚固:卷扬机应远离作业危险区域,选择地势较高土质坚硬的地方锚固,用钢丝绳与卷扬机座锁劳,前方应打桩,防止卷扬机移动和倾斜。
d.卷筒方向:卷筒与导向滑轮中轴对正,从卷筒的第一个导向滑轮的距离,按照规定:带槽卷筒应大于卷筒宽度的十五倍。无槽卷筒应大于二十倍。以防止卷筒运转时钢丝绳相互错叠和导向轮翼与钢丝绳磨损。
e.搭设作业棚:为保护机械设备及电器受潮和给操作人员创造一个安全的作业环境,如果处于危险作业区域之内,操作棚顶部应符合防护棚的要求。
f.卷扬机司机应经专业培训上岗。作业时要精神集中、发现视线内的障碍物时,要及时消除,信号不清时,不得操作。
g.作业前,应先空转确认电气、制动一级环境情况良好才能操作,操作人员应详细了解当班作业的主要内容和工作量。
h.当被吊物体没有完全落在地面时,司机不得离开休息或暂停作业,必须将物件或吊笼将至地面。下班后,应切断电源、关好电闸。
i.留在卷筒上的钢丝绳应至少保留3--5圈
j.司机应随时注意操作条件及钢丝磨损情况。当发生变化时,第一次提升时应距离地面0.5米稍停,检查没有问题时再上升。
k.禁止使用扳把型开关,防止发生碰撞误操作。
l.钢丝绳要定期涂抹黄油并要放在专用槽道内,以防碾压倾轧破坏钢丝绳的强度。
m.其它:未涉及的中小型电动机具应按使用说明安全使用。
第3篇 临时用电及小型机具安全技术交底
一、交底依据: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以及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相关文件规定。
二、临时用电: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必须编制单独的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5台及50kw以下者,必须编制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即专题方案)。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必须按程序进行审批(由施工单位的项目电气施工技术员负责编制,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审批,然后再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总监审批,并盖相关单位的红章)。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完工后,必须由编制、审核、审批、监理及使用单位进行共同验收,符合规范要求,监理签署合格意见后方可投入使用。使用后应经常对线路和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和摇测,绝缘和接地电阻测试记录应每月不少于一次,所有资料监理应见证签章。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采用三大系统:即三级配电系统,tn—s接零保护系统,两级漏电保护系统。其主要内容如下:①开关箱必须符合“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和“动力开关箱与照明开关箱分别设置”的原则。潮湿场所(特别是人工挖孔桩)等照明电源必须使用24v及以下的安全电压。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其中需要三相四线制配电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五芯电缆,保护零线应从总配电箱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引出,每趟保护零线必须保证有不少于3处重复接地(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和开关箱等三处,r≤10ω)。导线严禁串联,n线必须是淡蓝色,pe线必须是黄绿双色线,施工现场严禁使用花线。③配电箱:⑴严禁使用木质配电箱和木板配电,必须采用1.2~2.0mm厚的铁质配电箱。(2)配电箱必须有门上锁,且应设置在干燥、通风和便于操作的地方。(3)配电箱内应设置单独的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端子排,并将保护零线并联接到每台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上。(4)配电箱内的电器装置必须符合jgj46-2005规范规定要求,严禁用空气开关代替隔离开关(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均必须按规范要求设置隔离开关。隔离开关应设置在电源进线端),应使用hr5系列的隔离开关。(5)漏电保护器的参数应匹配。(总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s,但其乘积不应大于30ma.s。开关箱: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使用于潮湿或有腐蚀介质场所时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6)总配电箱应设置电压表、电流表、电度表等。⑺根据建设部659号(2007年6月14日)公告规定,禁止使用:石板闸刀开关,hk1、hk2、hk2p、hk8型闸刀开关,瓷插式熔断器。
4、线缆敷设:应采用埋地(深度不应小于0.7米,应做好电缆路径的方位标志)或架空敷设(沿专用电杆、支架或墙壁敷设,并采用绝缘子固定,绑扎线必须采用绝缘线,架空线路在施工现场不低于4米,在机动车道不低于6米)。严禁沿地面明敷或直接架设在脚手架等金属物上。
5、配电房的门应向外开,并上锁,室内应配置灭火器。
6、外电防护:(1)不得在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施工、搭设作业棚和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材料等。(2)上下脚手架的斜道不宜设在有外电线路的一侧。(3)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周边与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为4~8米(<1kv 4米,1~10kv 6米, 35~110kv 8米)。(4)、施工现场机动车道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最小垂直距离为6~7米(<1kv 6米,≥1kv 7米)。
7、施工现场必须建立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共8项主要内容,详见jgj46-2005规范中第3章3.3节之规定)。
8、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监理应对其证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逐个进行核验并在复印件上签署核验意见。严禁带电和酒后作业。
9、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交底人应是交底书或方案的编制人或者技术负责人,不是安全员,但安全员应督促落实。
10、监理部应有安全监理方案,明确各专业责任人。监理部人员名单和证件应与现场监理人员及组织机构任命书中一致,证件应有效,在监理过程中应及时签署相关文件并对签署的内容、结论负责。
11、第一步架验收和主体验收前的安全评估检查这两个控制点施工单位必须通知安监组人员参加。
三、小型机具:
1、所有设备、机具投入使用前,必须由监理部和项目部相关人员组织验收,做好相关的检测工作并记录归档。
2、开关箱离机械设备的距离不应大于3米。正反转设备严禁用倒顺开关控制。所有设备清理、检修等,必须在断电后进行。
3、垂直运输机械、脚手架等,必须做好防雷接地(脚手架不少于3处)。工作接地和塔吊的接地电阻≤4ω,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30ω。
4、搅拌机料斗必须设铁链保险挂钩或插入销,作业平台必须平稳牢固。和灰机进料口必须安装防护罩。
5、气瓶存放、使用:两瓶间距>5米,距明火的距离>10米,实在无法满足要求时应采取隔离措施。气瓶防震圈和防护帽必须齐全。氧气瓶必须安装减压阀才能使用,乙炔瓶不应平放。
6、焊接设备:一次线长<5米,二次线长≤30米,接线柱配件齐全。
7、卷扬机上的钢丝绳应排列整齐,当重叠或斜绕时,应停机重新排列,严禁在转动中用手拉脚踩钢丝绳。
8、所有的机电设备必须搭设操作与防雨棚,四周应有排水措施,设在建筑物和垂直运输机械周边的操作场地必须搭设双层硬质材料的防护棚。设备外壳应清洁,传动部位和进线端子处必须有防护罩。
9、潜水泵放入水中或提出水面时,应先切断电源,严禁拉扯电缆或出水管。
10、钢筋冷拉场地应在两端地锚外侧设置警戒区和警告标志,操作人员应离开钢筋2米以外。
11、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集中精力正确操作,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12、施工单位应编制详细的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名录和应急救援预案,并经企业和监理审查确认。
13、交叉作业和季节性施工的安全注意事项(做好夏季的防暑降温和“午休令”,冬季的防寒、防火、防滑等工作)。
安全监督机构安全监督交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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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总监: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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