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节日期间矿井一通三防管理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一、 情况说明
因我公司从2022年1月16日至2022年2月5日安排进行轮岗,井下除通风排水工作正常开展外,其他工作一律停止,根据我公司“一通三防”工作实际情况,为确保矿井节日期间安全,特制订本安全技术措施。
二、 安全技术措施
1、主扇风机房必须保证24小时专职主扇司机进行值守,并按规定对主扇运行情况进行巡查并记录备查,发现情况立即汇报调度室,调度室接到电话后立即通知当班值班立即领导、通风区值班领导、机运区值班领导和值班电工到现场处理问题,并立即通知井下巡检瓦检员、安全员、排水工撤到集中轨道巷井底车场新鲜风流处。
2、主扇一旦停止运行,现场由主值班领导统一指挥,立即打开防爆门形成矿井自然通风,并通过调度指挥井下人员撤离到集中轨道巷井底车场新鲜风流处。待问题查清并处理完毕后方可由值班领导下达恢复通风命令后方可恢复正常通风。
3、主扇一旦停止运行调度室要立即向总调度室汇报停风原因、停风时间、恢复通风时间、现场处理情况并记录备查。并起动应急预案。【起动备用55kw风机,由发电机(两台500kw一用一备)供电】
4、通风区每班巡检瓦检员要加强对风筒的巡查维护管理工作,每班至少一次对井下所有供风工作面风筒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工作面风量满足供风需要,并将巡检结果报调度室。
5、通风区每班瓦检员加强对所有工作面、密闭前、硐室的瓦斯检查工作,严格执行一班一汇报制度。
6、通风区每班瓦检员在检查工作面及回风流瓦斯时,必须与瓦斯传感器进行对照检查,且以对照值中最大值为依据进行汇报。发现误差超过规定值时立即汇报调度室,通风区、机运区立即查找原因并进行处理。
7、通风区每班瓦检员要加强对所有工作面一通三防设施的巡查,发现问题立即汇报调度室。通风区、机运区必须立即对一通三防设施存在的问题进行处理,问题必须当班处理完毕,并将处理结果汇报调度室。
8、通风区必须对便瓦仪、瓦斯传感器按规定定期标校维护,确保仪器准确灵敏可靠。
9、机运区严格按规定要求对所有工作面及回风流瓦斯传感器设定的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断电范围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集团公司规定要求。
10、机运区负责加强对安全监控系统管理,确保安全监控系统监测数据能及时传送,确保监控有效。并派专人每天对所有井上下监控线路的检查维护工作,并将结果汇报调度室。
11、调度室当班调度员要加强对安全监控系统的监测,每隔一小时对监控系统进行检查一次,发现数据不上传或存在瓦斯报警时立即通知通风、机电部门进行检查处理,并将问题及处理结果记录在案。
12、当发现瓦斯报警时,调度室立即通知现场人员撤离到安全地点,并通知通风、机电部门查找问题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记录备查。
13、机运区加强对局扇管理,检修、维护到位,并实行包机制。由八点班瓦检员、安全员、电钳工组成局扇切换实验组,对所有局扇进行切换试验工作,切换试验要做好记录,以备待查。切换发现问题时立即进行处理。
14、机运区要加强对备用发电机的定期维护和试验工作因大电停电时,发电机必须保证在5分钟内启动,主扇和局扇在10分钟启动。
15、因大电停电造成整个矿井停风停电时,当班值班领导必须指挥调度室执行井下立即撤人制度,并将人员撤离至地面。安监科负责清点出井人数。
16、通风区当班巡检瓦检员每班巡查井下防尘及隔爆设施,对损坏的设施情况汇报调度室,由通风区派人对防尘及隔爆设施进行维护,确保设施完好。
17、机运区负责集中轨道巷、皮带上下山、轨道上下山,通风区负责回风上下山、集中回风巷在节日期间至少进行一次洒水灭尘和煤尘清理工作,严禁井下存在煤尘堆积现象。
18、瓦检员和安全员、排水工下井时要相跟,实行同上同下,所到地点必须向调度室至少汇报一次所在地点及井下巡查结果情况。
19、安监科负责对本措施落实监督工作。
20、未尽事项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有关一通三防管理规定要求。
第2篇 加强“一通三防”管理的安全技术措施
瓦斯事故一直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点。为了认真吸取教训,严防重大瓦斯事故,使我矿安全状况有根本的好转,实现矿井安全生产,必须建立“一通三防”管理体系。为此我矿建立以工程师为主的“一通三防”管理体系并采取以下安全技术措施:
(一)通风系统合理化。
1、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生产水平和采区都必须布置独立回风巷,实行分区独立通风。
2、矿井开拓新水平,新采区的回风,必须引入总回风主要回风巷中。
3、采煤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都应采用独立通风,严禁串联通风。
4、加强各通风设施的安全管理,保证矿井所需的有效风量。
5、改变一个采区的通风系统时,必须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6、新井投产前必须进行一次矿井通风阻力测定。以后每3年至少进行一次。
7、合理设计井巷断面及其连接形式,以减少通风阻力。矿井总进风流,总回风流通过能力应基本相等,通风巷道断面必须满足通风需要,尤其是回风系统的巷道断面要规整,支护良好。主要回风巷要消灭爬行巷道。
回采工作面上、下出口及动压区通风断面要保持设计断面的70%以上。
(二)瓦斯防治安全技术措施
1、防止瓦斯积聚
(1)矿井通风系统必须是一个安全的、可靠的、完整的、独立的通风系统。
(2)通风机工作方法采用抽出式。
(3)主要通风机、局部通风机等通风设备、设施和通风构筑物要按标准安装好、构筑好、维护好、确保其有效性。
(4)回采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采用独立通风,严禁串联通风。
(5)在生产过程中,连同采空区的巷道应做到随采随闭,杜绝漏风,采区结束后,至多不超过一个月必须把所有通向采空区的巷道封闭起来。
(6)建立测风制度,每10天进行一次全面测风,对采掘工作面和其它用风地点,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测风,将每次测风结果记录并写在测风地点的记录牌上,并根据测风结果调节风量。
(7)贯通巷道要编制专门安全措施,两巷道贯通20米前,停止一个工作面作业,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贯通时,由专人在现场统一指挥,停掘的工作面保持正常通风,设置栅栏及警标,经常检查风筒的完好状况和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立即处理。掘进的工作面每次爆破前,派专人和瓦检员共同到停掘的工作面检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先停止在掘进工作面的工作,然后处理瓦斯,只有在2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1.0%以下时,掘进的工作面方可爆破。每次爆破前2个工作面入口处派专人警戒。贯通后,停止采区内的一切工作,立即调整通风系统,待风流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
(8)局部通风机由专人负责管理,保证正常运转;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安装在进风巷道中,并距掘进巷道回风口不得小于10米;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到回风口间的巷道中最低风速大于0.15米;风筒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局部通风机要有可靠供电;严禁使用1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2个以上(含2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局部通风机不得随意停风,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要撤出人员和切断电源。
(9)矿井必须有可靠的双回路供电,一路断电即合上另一路开关,以保证井下供电的连续性,实现双风机双电源。
(10)井下通风设施要保持完好,要有专人检查和维修。井下通风设施的施工质量要满足有关规定和要求。
2、及时安全地处理积聚瓦斯
(1)从采掘工作、生产管理上采取措施,防止瓦斯积聚。当发生瓦斯积聚时,必须立即撤除人员进行安全地处理,不留任何隐患。
(2)加大瓦斯积聚地点的风速和风量,冲淡瓦斯到允许浓度后排到回风流中。
(3)切实加强瓦斯抽排放、巷道贯通和盲巷管理工作。瓦斯排放采用逐段排放法,严格控制排出的瓦斯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1.5%,且回风系统内停电撤人。井下盲巷和临时停风地点设置密闭和栅栏,定期检测瓦斯和氧气浓度,并严禁任何人违章进入,悬挂警示牌。如果风排不能有效降低瓦斯浓度,将利用矿井的瓦斯抽放系统进行瓦斯抽放并达到预定效果。
(4)局部通风机恢复通风前,首先检查瓦斯,当在局部通风机及开关附近10米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且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1.0%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
(5)回风井中瓦斯浓度超过0.75%时,查明原因,进行处理;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采掘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0%时,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停止用电钻打眼;爆破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严禁爆破;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巷道内,体积大于0.5m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0%时,附近20米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对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被切断电源或因停电、检修等原因而断电的电器设备,当附近20米内瓦斯浓度降到1.0%以下时,方可通电开动。
(6)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停风区要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并向矿调度室报告;停工区瓦斯浓度达到3%,不能立即处理时,在24小时内予以封闭;停风区恢复通风、排放瓦斯和送电时,要有安全措施。
(7)开启密闭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并报主管部门同意审批,要由专职救护队员打开密闭。
3、加强瓦斯检查
(1)瓦检员、安全员、测风员必须经过县以上煤炭管理部门的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2)建立矿井安全监测系统,按照规程要求,在采掘工作面配备瓦斯探头、瓦斯断电仪和悬挂便携式瓦斯仪。
(3)配备足够数量的通风安全检测仪表,仪表必须由国家授权的安全仪表计量检验单位进行检验。
(4)矿长、矿总工程师、爆破工、采掘队长、通风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瓦斯检查工必须携带光学甲烷检测仪。安全监测工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
(5)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设置地点、有人员作业的地点都应纳入检查范围。
(6)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浓度检查次数为每班至少3次;有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和瓦斯涌出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设专人经常检查,并安设甲烷断电仪。
(7)瓦斯检查人员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班报。每次检查结果必须记入瓦斯检查班报手册和检查地点的记录牌上,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瓦斯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有关条文的规定时,瓦斯检查人员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点。
(8)井下停风地点栅栏外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每班至少检查1次,档风墙外的瓦斯浓度每周至少检查1次。
(9)其它瓦斯检查地点和次数按《煤矿安全规程》第149条执行。
(10)通风值班人员必须审阅瓦斯班报,掌握瓦斯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矿调度室汇报。通风瓦斯日报必须送矿长、矿总工程师审查并签字。
4、分源治理瓦斯
(1)采空区要及时封闭,随采煤工作面的推进逐个封闭通至采空区的连通巷道。
(2)及时处理掘进区局部冒顶积存的瓦斯,可在支架顶梁处安设导风板冲淡瓦斯或用充填黄土的方法处理。
(3)掘进工作面随着巷道的延长,风筒应及时加接,保证压入式风筒出风口距迎头的距离应小于或等于压入式通风的有效射程,风筒离掘进工作面迎头距离,一般不大于5米。
(4)安全处理工作面两端隅角附近的瓦斯,在工作面上隅角附近设置木板隔墙或帆布风障、风帘,迫使一部分风流流经上隅角,将积存瓦斯冲淡,排出。
(5)要控制首采面产量,加强上隅角瓦斯管理,防止邻近层瓦斯涌出,造成上隅角和回风顺槽瓦斯超限。
(6)安全及时地处理顶板附近瓦斯层状积聚,保证回采工作面的设计风速,使瓦斯与风流能充分地流混合,冲淡及排除。
(7)对采空区上隅角和掘进巷道应根据矿井瓦斯涌出量进行瓦斯抽放工作,保证风排能降低瓦斯浓度到规定要求以下。
5防止瓦斯引爆
1)防止一般及电气火源措施
(1)矿井实行入井检身制度,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下井,严禁穿着化纤衣服。
(2)井下电话选用本质安全型电话,并使用矿用电话电缆。
(3)普通型携带式电气测量仪表,只准在瓦斯浓度小于1%以下的地点使用,并实时检测使用环境的的瓦斯浓度。
(4)井下(非煤层中)需要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时,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措施,严禁在煤层中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
(5)井下严格禁止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
(6)井口房及通风机房周围20米内禁止使用明火。
(7)井下电气设备的选用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包括电线、电缆);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工作,要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
(8)井下供电做到: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有过电流和漏电保护,有接地装置;电缆悬挂整齐,设备峒室清洁整齐。
(9)掘进工作面实行“三专两闭锁”(专电源、专变压器就、专开关、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和“综保”掘进配套设备。
(10)防止机械摩擦火花和冲击火花的生产,采取安设过热保护装置、使用难引火性合金工具(如使用铵铜合金工具等)等措施。
(11)应采用抗静电、阻燃的聚合材料制品,其内、外两层表面电阻都必须不大于3×108q,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此值。
(12)井下电气设备严禁失爆,电气设备入井前严格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才可入井。
(13)井下电缆必须是经检验合格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阻燃电缆,电缆的安设合格,并防止有硬件 物品碰穿,以及注意电缆的受潮、老化等。
(14)要消灭“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电缆要悬挂整齐。井下防爆电气设备要及时检查维修,保持完好。严禁使用明闸开关。
2)防止放炮火源措施
(1)采、掘工作面都必须使用取得产品许可证的三级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雷管。使用矿许用毫秒电雷管时,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毫秒。
(2)采、掘工作面用毫秒爆破。在掘进工作面必须全断面一次起爆,在采煤工作面每组装药必须一次起爆,并严禁使用2台放炮器同时进行放炮。
(3)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粘土炮泥封实。
(4)炮眼封泥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它可燃性材料。无炮泥或不实的炮眼,严禁放炮。
(5)炮眼内发现异常情况,如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透老空等情况时,不准装药放炮。
(6)放炮母线、连接线和电雷管脚线必须相互扭紧并悬挂,不得同轨道、金属管、钢丝绳、刮板输送机等导电体相接触。严禁使用固定放炮母线(每次放炮时铺设)。
(7)在放炮地点20米内,有矿车、未清除的煤、矸或其它物体阻塞巷道1/3以上时,不准装药放炮。
(8)处理瞎炮(包括残炮)必须在班组长直接指导下进行,并按规程要求处理,瞎炮应在当班处理完毕。如果当班未处理完毕,放炮员必须同下一班放炮员在现场交接清楚。
(9)放炮时,采用正向起爆。
(10)放炮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查”(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和“三人连锁放炮”(放炮员、班组长、瓦检员)制度。严禁采用糊炮、明火炮和一次装药多次放炮。
(11)爆破由专职爆破工担任。
(12)爆破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严禁装药、放炮。
3)防止雷电入井的措施
(1)井口安设消雷器,消雷器的接地体距井口管、轨、线接地网相互间距在20米以上。
(2)所有伸出井口的钢管及钢轨均采用铸型尼龙材料进行两出相互间距为100米的绝缘隔离,每段铸型尼龙材料长度为1米,对地绝缘电阻在150mq左右。
(3)所有伸出井口的钢管、钢轨和电缆的装铅皮在入井处均接地,接地引入线均采用截面积为50㎜的橡套电缆,引出井口的接地体相互间距在20米以上,接地电阻不得大于2q。
(4)通讯线路在入井口出装设一组熔断器和避雷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q。
(5)所有伸向密闭区的钢管、钢轨和电缆等必须撤出或撤出密闭处的钢管、钢轨和电缆等,密闭内外不得有导体连接,相距20米以上,否则不得密闭。
4)矿灯的管理和使用安全措施
(1)矿井完好的矿灯总数,至少应比经常用的总人数多10%。
(2)矿灯集中统一管理。每盏矿灯必须编号,经常使用矿灯的人员必须专人专灯。
(3)矿灯应保持完好,亮度不够、电线破损、灯锁失效、灯头密封不严就、灯头圈松动、玻璃破裂等情况时,严禁发放。
(4)严禁使用矿灯人员拆开、敲打、撞击矿灯。人员出井后(地面领用矿灯人员,在下班后),必须立即将矿灯交入灯房。
(5)在每次换班2h内,灯房人员必须把没有还灯人员的名单报告矿调度室。
6、加强瓦斯监测监控
矿井安全与生产监测监控设备选用kj70型煤矿综合监控装置。
矿井监测设备主要设置在回采工作面、掘进工作面、回风巷、矿井主要机电设备硐室、井下水仓、井下变电所、压风机房、通风机房、主要通风机的风硐。
7、隔爆措施
1)矿井采用隔爆水袋隔爆
2)在1103工作面回风巷、运输巷,掘进工作面、运输大巷每隔200米各设一组集中式隔爆水棚。
3)水袋内盛满水置于距顶板100-150㎜处,距离轨面不小于1.8m。
4)水棚间距为1.2~1.5m。
5)水棚设置总长度为30m-35m,应布置在直线巷道内,距交岔口、转弯点、变坡点不得小于50m。
6)在回采工作面的运输顺槽和回风顺槽中、煤层中掘进工作面设置水棚,距回采工作面、掘进工作面40m-150m。
7)水质要符合规程规定,水袋内水中混入5%的粉尘后,应立即换水。
8)水棚内有足够的水量,水量应保证40l;水棚组的总用水量按巷道断面积计算,一般不得小于400l/㎡。
9)水棚每周检查一次。
第3篇 综采工作面“一通三防”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1031采面工作面为松河公司采一区3#煤层的首采工作面,倾向长220米。1031采面于2010年8月开始回采,截止至2011年9月16日已回采748米,因遇断层,采取迈开断层重新开切眼的的方式进行回采作业,目前采面安装工作即将结束,将要进入回采阶段,为了保证顺利回采,特编制本技术报告呈矿审批。
第一章通风系统及瓦斯抽放
一、通风方式及通风系统
1、1031回采工作面采用u型全风压通风方式。
2、通风线路:
新鲜风流经副斜井及主斜井→1490轨道石门→1031运输巷→1031采面→1031回风巷→1031回风联络巷→1580专用回风石门→总回风斜井→地面。
二、瓦斯抽放系统
根据瓦斯抽放量进行计算,1031采面上下巷各铺设一趟14寸的抽放管使用高负压进行本煤层抽放,另外在1031回风巷铺设一趟18寸的留管使用低负压进行回采期间老塘瓦斯抽放,留管采用预埋式三通抽放,回采过程中每隔30m预埋1个三通。具体抽放如下:
1、高负压抽放:
预计抽放量:q顺层=72 m³/min(抽放混合量)×15%×2(瓦斯浓度)=21.6 m³/min。
2、低负压抽放:
预计抽放瓦斯q上隅角=115m³/min(抽放混合量)×10%(瓦斯浓度)=11.5m³/min
三、回采工作面风量计算:
1、根据1031采面前700m回采过程中的瓦斯涌出量分析,回采过程中瓦斯涌出量最大达14.5m3/min,剩余回采段均在运输巷及回风巷沿煤层走向垂直于煤层倾向布置了本层抽采钻孔,抽放时间均在6个月以上。参照已回采的700余米,故预计该采面在回采期间瓦斯涌出量为45m3/min左右。涌出瓦斯主要来源于本煤层及邻近层。
2、根据预计涌出量情况,按留管抽放瓦斯量11.5m3/min,本煤层抽放21.6m3/min,剩余11.9m3/min采用风排。
根据采面配风标准计算:1031采面回采期间配风量为2028m3/min,计算如下。
a、按瓦斯涌出量计算
q采风=100×q瓦采×k采通=100×11.9×1.7=2023m³/min。
式中:q瓦采—采煤工作面瓦斯涌出量,m³/min。
k采通—采煤工作面瓦斯涌出不均匀系数,取1.7。
一般对于综采工作面ka为1.2~1.7,对于炮采工作面ka为1.4~2.0,根据本矿综采工作面以往经验,取ka=1.7。
b、按照采煤工作面同时作业人数计算需要风量
q1031采面=4×n
=4×60
=240m3/min
式中:na—回采工作面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人;
4—每人每分钟4m3的供风标准。
c、按照采煤工作面温度选择适宜的风速进行计算
q1031采面=60v采×s采
=60×0.8×10
=480m3/min
式中:
v采—采煤工作面应有良好的气候条件,其进风流气温和风速应符合有关要求,经查表,设回采工作面气温取18°~20°,则工作面风速va应为0.8~1.0m/s,取值0.8m/s;
s采—回采工作面的平均断面积(m2),为10 m2
d、按照风速进行验算风量
采煤工作面最低风速计算:q1031采面﹥60×0.25s1031采面
=60×0.25×10
=150m3/min
采煤工作面最高风速计算:
q1031采面<60×4s1031采面
=60×4×10
=2400m3/min
根据以上计算,回采工作面计算最大风量为:
q1031采面=ma_(qa1,qa2,qa3,qa4) =2023m3/min,因此工作面风量为2023 m3/min,满足风速验算要求。
第二章监测系统管理
1、探头严格按标准化要求进行调校、维护和吊挂,要保证仪器的灵敏、可靠、发挥其正常的报警、断电功能。
2、按要求分别在1031采面上隅角安设t0或者吊挂便携式瓦检器,在进回风巷安设t3、t1、t2瓦斯监测探头,当进风巷t3瓦斯浓度达到0.50℅,瓦斯探头能发出警报信号并且能自动切断运输巷所有非本安型电器设备、当工作面t1瓦斯浓度达到0.80℅或上隅角t0瓦斯浓度达到1.0℅时,必须保证瓦斯探头能发出警报信号并且能自动切断采面及进、回风巷内的所有非本安型电器设备。当回风瓦斯探头t2瓦斯浓度达到0.80℅时能发出警报信号并且能自动切断采面及回风巷内的所有非本安型电器设备。只有当t3瓦斯浓度降到0.50℅、t1、t2瓦斯监测探头瓦斯浓度将到0.8%以下、t0瓦斯浓度降到1.0%以下时,方可恢复送电进行生产。
3、由于该煤层为自燃煤层,因此必须按设计要求在1031回风巷安设一氧化碳探头和温度探头。在1031运输巷安设风速探头。同时确保所有探头均能正确反映井下的真实数据。
第三章瓦斯管理
一、回采期间的瓦斯管理措施:
1、加强通风管理
(1)加强通风是防止瓦斯积聚最基本、最有效的措施。1031综采面工作面具有独立的通风系统,采面为u型通风。而通风系统或通风设施的破坏或异常(如风门该关的未关,风道堵塞、临时改变通风系统等)都会造成1031综采面工作面的风量不足甚至无风,产生瓦斯积存。因此回采期间必须得加强通风系统的管理。
(2)建立完善的测风制度,每天安排测风人员对1031综采面工作面进行一次测风。将每次测风结果记录并写在测风地点的记录牌上,并根据测风结果调节风量。
2、加强瓦斯检查
(1) 根据1031采面上、下巷掘进期间的情况观察分析,1031采面煤层平均厚度为2.9m,回采期间的绝对瓦斯涌出量为75.5m3/min,其中联合抽放63.14m3/min,风排12.36m3/min。
(2)回采期间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严禁瓦斯超限作业。必须确保采面生产期间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小于0.8℅。当回风流瓦斯浓度达到0.8%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切断工作面电源,只有当回风流瓦斯浓度降到0.8℅以下方可恢复生产。
(3)瓦检员随时对瓦斯进行检查,当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积聚瓦斯浓度达到2.0%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在瓦斯浓度降到1%以下后,方可送电,恢复生产。
(4)当班瓦检员必须随时对上隅角瓦斯进行检查,当上隅角瓦斯≥1.0%时,采面必须停止生产、切断电源、采用拉风障、码沙包的方法处理上隅角瓦斯,只有上隅角瓦斯<1.0%后方可恢复采面生产。
(5)回采工作面回风巷的电气设备必须安设在距上隅角20米以外的地点,每班由采煤一区设专人负责检查维修,严禁失爆,上隅角往外20米内严禁堆放杂物和存放火工品;回采工作面机尾必须安设急停按钮装置;“瓦斯电闭锁”装置必须按规定安设,保证灵敏可靠;当瓦斯超限时,安检员或瓦检员能操作急停按钮,切断割煤机和运输机的电源。
(6)加强采面的瓦斯巡视检查工作,通风区每班必须有班(队)长对采面进行巡视检查,确保采面通风设施、设备完好可靠。
(7)采面瓦检员、安监员、班队长必须配带便携式瓦检器。
二、回采期间上隅角回收的瓦斯管理措施:
1、上隅角瓦斯浓度大于或等于1.0%时,禁止回采,只有上隅角瓦斯浓度小于1.0%时,方可进行回采工作。
2、当上隅角瓦斯浓度大于或等于1.0%时,处理瓦斯采用码放编织袋结合挡风障的方法进行,码放沙袋时所有现场施工人员必须听从瓦检员的指挥,挡风帐时采煤队必须积极配合瓦检员。
3、当上隅角瓦斯超限需要处理时,瓦检员负责在上隅角往采面方向20米之外和上隅角往回风巷20米之外悬挂“严禁入内”字样的警示牌,无关人员禁止进入。
4、当采面瓦斯涌出异常时,回收上隅角期间,其它地段不得进行移架放顶工作。
5、上隅角处理完毕后,瓦检员必须检查采面上隅角底板局部瓦斯浓度小于1.0%、上帮条带的局部瓦斯和回风瓦斯小于0.8%,采煤队方可恢复采面生产。
6、采面上隅角回收时必须使用好铜制工具。
三、回采期间的局部瓦斯管理和过钻场的瓦斯管理:
1、回采期间瓦检员必须加强对回风巷各钻场的瓦斯检查工作,必须每班进行至少一次检查,并按照要求在钻场内记录下检查数据。当出现钻场瓦斯超限时,必须采取拉风帐等方式引风稀释瓦斯。
2、回风巷下帮有抽放孔的钻场,通风部必须每班安排专人进行放水,清孔工作,在采面还未推到钻场位置时必须确保每个钻场能正常抽放。当采面推到距钻场3m位置时,通风部安排人员将该钻场的抽放管进行清理,然后用水泥或玛丽散将所有的抽放孔进行封堵。
3、当采面推到钻出位置时,即采面过钻场时,采区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包括沿倾斜方向打托棚,防止顶板垮落等)防止回采过程中造成回风瓦斯或上隅角瓦斯超限事故。
第四章综合防尘管理:
一、为降低1031采面回采时的瓦斯涌出量及减少煤尘的产生,采用动压、一次多孔注水方式进行注水,每次注水孔的数量为2个。
1、注水孔间距计算:
b=r×h
=5×2.5
=12.5m
式中:b-------钻孔间距,m
r-------湿润半径,5m,
h-------巷道净高(注水工作面、回风巷),2.5m
根据计算,注水孔间距为12.5米,在1031回风巷每隔12.5米施工一个注水孔,设计注水孔单孔深度为80米。
2、钻孔注水量的计算(按照吨煤注水量计算)
q=l×b×m×δ×q
=80×12.5×2.9×1.4×0.03
=121.8 m3
式中:q-------表示一个钻孔注水量,m3
l-------表示钻孔长度,取80米;
b-------表示钻孔间距,取12.5米;
m-------表示煤层开采厚度,取2.9米;
δ-------表示煤的容重,取1.4t/m3
q-------表示吨煤注水量,取0.03m3/t;
即:单孔注水量为121.8m3。
3、矿井日注水量(按照吨煤注水量计算)
qh=g×q
=4466.7×0.03
=134.001m3/ d
式中:qh-------矿井日注水量,m3/ d
g -------矿井计划注水采掘工作面日产量,t /d(取5100)
q-------表示吨煤注水量,取0.03m3/t;
4、注水时间
t=q/v
=134.001÷6
=22.33h
式中:t-------表示一个钻孔注水时间,h;
q-------表示一个钻孔的注水量,m3;
v-------每个孔注水流量,m3/h;取0.075 m3/h·m=0.075 m3/h·m×80m= 6m3/h;
即:单孔注水时间为22.33h。如在实际注水过程中,实际注水时间大于预计注水时间,煤帮在预定的范围内,未出现均匀的“出汗”现象,必须继续注水,直到煤帮均匀“出汗”现象,方可结束注水。
5、注水超前于回采工作面的距离
l=l1+l2
=22.33×5+10
=121.67米
式中:l--------表示第一个注水孔与回采工作面煤壁间的距离,m;
l1--------表示在注水时间内采面推进的距离,m;l1=tv;
t---------注水时间,
v--------工作面推进速度,5m/d;
l2--------表示停止注水时,注水孔与工作面之间的距离,一般取10~20米,此处取10米;
即:第一个注水孔与回采工作面煤壁间的距离121.7米。
6、技术要求及施工方法。:
1)采用注水泵动压煤体注水孔径42mm,沿1031回风巷由里往外每隔12.5米进行施工钻孔封孔注水工作。
(1)注水技术要求
2)钻孔布置及施工:钻孔布置在煤厚的下部,距煤层底板约0.5m。为防止综采面两端煤壁片帮,综采面两端各留10m不打孔注水。
3)煤层注水钻孔施工及注水工作在检修班进行。在煤层注水工作期间,采煤队必须指派一名跟班班长专门负责注水工作。
4)封孔参数及封孔工艺:封孔采用橡胶快速封孔器封孔,封孔器长1m,封孔深度不小于1m。
(2)注水参数要求
1)注水压力:采用动压注水,工作面开采初期,清水泵的泵压控制10mpa,工作面长度开采到一半时可适当将泵压控制到9mpa。泵压最大不能超过10mpa。最小注水压力不能小于6mpa。
2)单孔注水时间:实际单孔注水时间以煤壁出水时为准。
3)采煤队必须在1031采面运输巷、回风巷铺设好防尘水管,并按照要求每隔50m设置一个三通阀门,在三通上必须安设不小于20m的软管。回采过程中必须在上下出口不超过30m内安设并使用好移动水幕,水幕应能全断面封闭。各转载点必须按照要求配齐并使用好转载点喷雾装置。
二、采面割煤时,必须按照要求使用好割煤机内外喷雾装置,能覆盖滚筒并坚持正常使用,同时要求内喷雾压力不得小于2mpa,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1.5mpa。运输线路的转载点必须安设并使用好喷雾装置。
3、1031采面运输巷、回风巷的隔爆设施必须按照要求进行安设,巷道每断面每平方不得小于200l,并随采面回采进行移动。具体安设要求如下:
1)总水量(g)
g=gs
=200×18.6
=3720l
式中:g—总水量,l;
g—每平方m巷道所需水量,l/m2(辅助水槽按200l m2);
s—巷道断面积,m2。
2)单架水槽水量(gn)
选用的水袋每个容积40l,每架3个水袋,则gn=120l。
3)水槽架数
n=g/ gn
=3720/120
=31(架)
4)水槽区长度
要求水槽区长度不小于20m。
5)水槽布置方式
水槽的布置方式为集中式,位置要求如下
(1)水棚设前后20m的断面一致的巷道直线段;
(2)距回采面上下口、装载点距离为60~160m,但≥200m;
(3)与巷道交叉口转弯处距离50~70m;
(4)与风门、调节风门距离>25m。
第五章防灭火措施及管理
3#煤层经鉴定为属ⅰ容易自燃煤层,因此在回采过程中必须加强防灭火管理,并按照要求配备注氮防灭火系统和束管监测系统。同时在架子安装期间,采煤一区必须在每个架子后面安设好喷雾,并确保能够正常使用,以便于回采期间进行洒水、喷雾使用,且将架子下面的煤层清扫干净。
一、注氮系统:
采空区后方距工作面30~120m范围内,当气体监测值o2浓度大于10%或co浓度大于50ppm即进行注氮。采空区首次注氮时间为工作面从开切眼推进30m以后进行注氮。
当工作面推进距离不足30m时,经检测采空区有明显发火征兆,且工作面回风流中co浓度超过24ppm,应及时上报矿有关领导,并立即采取工作面、进回风巷撤人、停电的安全措施,随着即进行防灭火注氮工作。
当工作面推进距离超过30m时,采空区有明显发火征兆,工作面回风流中co浓度超过24ppm,同样采取同第一条相同的措施。
个别地点:巷道冒高压经人工采样分析co浓度达24ppm时,立即制定采取相关措施进行防灭火。个别地点温度超过50℃或有其它发火征兆时,立即采取制定注氮措施或其它有效措施。
1、注氮量计算:
此法计算的实质是在单位时间内注氮充满采煤所形成的空间,使氧气浓度降到惰化指标以下,其经验计算公式为:
qn=[a/(1440pn1n2)]×(c1/c2-1)
=[4466.7/(1440×1.40×0.9×0.8)]×(20.8/9-1)
=4.03(m3/min)
=242.05(m3/h)
式中:
qn—注氮流量,m3/min
a—回采工作面日产量,4466.7吨/日
p—煤的密度取1.40吨/m3
n1—管路输氮效率取90%
n2—采空区注氮效率取80%
c1—空气中的氧含量20.8%
c2—采空区氧气惰化指标9.00%
2、、注氮管径选择
d管=0.1457_(qn/v)1/2
=0.1457_(4.03/5)1/2
=90.17(mm)
v取5m/s(管内气体流速)
2、管理选择及铺设路线:
1)根据以上计算分析:注氮管路选择管径为dn100mm无缝焊接钢管,pn=1.5mpa。因此在1031采面运输巷安设一趟4寸注氮管路即可满足注氮要求。
2)铺设路线:
地面注氮房—采一区副斜井—1490运输石门—1490轨道石门——1031运输巷——采空区。
3)铺设标准:
(1)管路在铺设中应尽量减少拐弯,要求平、直、稳,接头不漏气。每节钢管的支点不少于两点,每节软管的吊挂不少于4点,不允许在管路上堆放他物。低洼处可设置放水阀。
(2)输氮管路应进行防锈处理,表面涂黄色油漆。定期对输氮管路进行试压检漏。
3、注氮系统管理:
1)回采前,由机电动力部检查注氮设备的完好性,通风部检查注氮管路的安设位置及管路的完好性,每隔30m安设一个三通并在变坡点安设好放水三通,以便于注氮前进行放水工作,每隔30m预埋一个三通和12m四寸钢管,只有确保注氮系统及设备完好且能正常使用后,方可进行回采工作。
2)机电动力部和通风部必须作好注氮设备的日常检修维护工作,确保注氮设备能够随时正常使用。通风部必须对注氮系统作好日常检修维护工作,确保能够随时正常使用。
3)注氮期间,由通风部对1031回风系统进行氧气浓度的测定,若回风系统的氧气浓度小于20%时,检查人员必须汇报通风部调度,通风部调度汇报公司调度,由公司调度统一指挥当班采煤队将采面及回风流系统内的所有人员撤到进风石门内,并切断回风系统内的所有非本安型电器设备电源。
4)以上准备工作到位后,由负责人员汇报公司调度,公司调度确认准备工作到位后,方可通知注氮泵房和注氮地点的负责人进行注氮工作。
5)注氮结束且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恢复正常生产
二、束管监测系统:
1、采用现使用的kgzd97-1200型专用气相色谱仪进行监测,按照要求对1031采煤工作面、采空区、回风巷进行连续监测。
2、铺设路线及标准:
1)铺设路线:
采一区副斜井→1490轨道石门→1490运输石门→1031运输巷→采空区。
2)铺设标准:
(1)束管吊挂必须沿巷道一帮吊挂平直靠帮,不得有打折现象,吊挂点必
须牢固,所牵铁丝保持10m一吊,束管与8#铁丝之间用尼龙带捆扎每隔1m吊挂一处,束管管路接头及分叉处预留2m接头。(为了不影响生产,下放、铺设管路时,可临时按5~10m吊挂一个点,待束管铺设到位后再整体按1m一吊补齐吊挂点。临时吊挂时,必须保证束管不被矿车及皮带触及并有不小于500mm以上的间距。)
(2)各分支器放置地点必须宽敞,且距轨道应有不小于0.8m的距离。
(3)进入工作面的支管沿回风巷上帮铺设,进入采空区的单管必须用钢管作保护套后方可埋入采空区。
3、束管监测系统管理:
1)束管吊挂必须沿巷道一帮吊挂平直靠帮,不得有打折现象,吊挂点必须牢固,所牵铁丝保持10m一吊,束管与8#铁丝之间用尼龙带捆扎每隔1m吊挂一处,束管管路接头及分叉处预留2m接头。(为了不影响生产,下放、铺设管路时,可临时按5~10m吊挂一个点,待束管铺设到位后再整体按1m一吊补齐吊挂点。临时吊挂时,必须保证束管不被矿车及皮带触及并有不小于500mm以上的间距。)监测人员必须定期检查束管监测系统,确保该系统的完好性。确保束管监测正常运行。
2)回采期间,气样分析室每小班至少有一名工作人员进行气样监测和分析,实时对老塘的气体进行监测。且每日8点班由火检员在1031上隅角和留管进行取样送分析室分析,分析完毕后由分析员必须及时送技术主管、监测队长、部门经理审核。
3)若气样分析数据出现的co浓度在1~5ppm(不包括5)时,必须立即汇报通风部值班领导,值班领导必须立即向总工程师汇报,并继续对该点作
为重点监控;当气样分析数据出现的co浓度在5~10ppm(包括5ppm,不包括10ppm)时,必须立即汇报通风部值班领导,值班领导必须立即向总工程师汇报,并由总工程师协调指挥,进行分析,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当气样分析数据出现的co浓度在24ppm及以上时,必须立即汇报通风部值班领导,值班领导必须立即向总工程师汇报,并安排相关人员到回风巷进行co检查,若回风巷内的co在24ppm及以上时,当班瓦检员和安检员必须立即将co超限范围内的所有人员撤到进风石门内,并由总工程师协调指挥,进行分析,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若气样分析出现其它有毒有害气体(如c2h2、c2h4、c2h6、co2等)时,分析室值班人员必须立即汇报通风部值班领导,通风部值班领导必须立即汇报总工程师,由总工程师协调指挥,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5)若气样分析室内使用的通道压力表显示数据出现异常时,气样分析室值班人员必须立即向通风部值班领导汇报,由值班领导通知监测人员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6)束管监测系统必须实时对采空区内80米范围进行监测(在采面回采到80米及以上),当采面回采到80米以外的下一个三通时,监测人员必须将最里的一个测试管剪断并设置好该测试头。
三、其他预防措施:
1、通风方面
a、回采期间,必须合理控制风量,采取低风量供风(必须能够稀释瓦斯、有毒有害气体在规程规定以下的范围、温度不超限)。
b、加强井下的通风设施管理,确保风流、风量稳定,避免风量忽大忽小,使采空区遗煤连续氧化,蓄热升温,而引起煤炭自燃。
2、现场检查方面
a、在自动监测和人工检查期间,若出现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温度等有异常现象时,必须立即切断电源、停止工作,汇报调度并将采面的所有人员(查原因和处理的人员除外)撤到进风石门内,且必须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待处理完毕,确认隐患消除后,方可进行正常生产。
b、必须确保一氧化碳和温度监测探头灵敏可靠,并能够正常显示井下的温度、气体浓度情况。
c、要随时保证所有防灭火设备的完好、清洁,确保正常对井下的相关地点进行检查,并实行挂牌管理,每班认真填写好牌板,且填写牌板的字迹必须工整、清楚。
d、每个皮带机头、机尾及溜子机头、机尾必须配足灭火沙箱和干粉灭火器。
e、1031采面上、下巷安设隔爆水袋必须满足要求,同时确保水袋的水量满足标准化要求。
f、必须在上、下巷安设至少2道固定的能进行全断面的喷雾装置且能正常使用,同时还必须在上出口安设一道能进行全断面的移动喷雾装置。还必须在下巷各转载点安装喷雾洒水装置,同时确保在运输时能正常使用。
3、外因防灭火管理
1)采面电气设备防灭火:
(1) 1031采面所有电气设备采用矿用隔爆型或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并具有“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2) 向采面配电的低压配电屏设有过载、短路、漏电保护。
(3)工作面采用三专两闭锁,必须实行风、瓦斯电闭锁。
(4) 所有防爆开关,均设有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保护和漏电闭锁保护。
(5) 采面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都进行接地。
4、其它火灾的防治措施及装备:
1)工作面不得存放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存在盖严的铁桶内。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存在盖严的铁桶内,由专人定期送地面处理;
2)采面严禁使用灯炮取暖;当矿灯熄灭时,不能随便处理,严禁用灯人员敲打、撞击和自行拆卸矿灯,必须送回井上矿灯房进行修理更换完好的矿灯
3)所有工作人员都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熟悉工作区域内灭火
5、器材的存放地点:
1)加强消防洒水管网的维护,确保井下消防三通阀的有效使用。对于不能正常使用的,必须立即进行更换,确保正常使用。
2)直接扑灭的火灾,应迅速采取砌密闭墙,打钻灌注泥浆、均压法等联合灭火法。
3)供电应做到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有过流和漏电保护装置,
4)有接地装置,电缆悬挂整齐,避难硐室清洁整齐,防护装置全,绝缘用具全。
5)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在切断电源前,只准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6)工作面严禁使用金属物体进行敲打,严禁敲打产生火花。
6、用水灭火应注意的问题
1)水是导电物质,不能用来扑灭带电的电气设备的火灾;
2)水比油重,不能用水扑灭油类火灾;
3)扑灭猛烈火灾时,不得将水直接射入火源中心,防止水蒸汽逆风而烫伤救火人员和发生水煤气爆炸;
4)灭火水量必须充足。若水量不足,在高温下可分解为氢气和一氧化碳气体,有混合气体爆炸的危险。
6、煤炭自燃的预防措施
(1)、开采技术措施
1)、选择合理的煤柱尺寸,尽量少留煤柱。
2)、提高开采速度,在自燃发火期内将工作面煤炭采完,并及时封闭采空区。
3)、选择合理的通风系统。防止漏风,主要通风机与风网匹配,通风设施布置合理,质量可靠。
(2)、采用惰性气体防火
我矿投产后,计划采用注氮防灭火技术,特别是要向放顶煤工作面注入氮气,预防煤炭自燃发火。
3、巷道局部充填
在巷道局部地区,如片帮、冒顶地点、煤柱受压破裂地段,采用木板、红砖、砂浆等材料构筑封闭墙,然后在墙内用砂子、黄土或泥浆充填密实。
7、采面灭火措施
(1)、采面发生火灾时采取的措施
1)、最先发现火灾的人员,设法弄清火灾情况,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迅速报告调度室。
2)、调度室在接到火灾报告后,立即通知有关人员组织抢救灾区人员和实施灭火方案,将所有可能受火灾威胁地区的人员撤离。
3)、公司领导接到火警报告后,立即成立以总经理为首的救灾指挥部,调整风流控制火势,组织人员侦查火区、确定火源,果断决定灭火方案并组织实施。
4)、处于危险区域的人员,要服从领导,迎着新鲜风流沿着灾害预防计划规定的避灾路线,有序撤离危险区域。
第六章事故救援及组织措施
一、为保障出现煤层自燃着火事故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公司应成立矿井自燃防灭火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总经理
副 组 长: 安全副总总工程师
成员: 通风部经理机电部经理安全监察部经理
采煤队队长公司调度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调度,由调度主任任办公室主任,由通风部经理、安监部经理任办公室副主任,且由通风部经理负责1031采面回采期间防灭火的日常管理工作。
当发生自燃事故时,发生事故单位必须立即将事故状况、地点迅速汇报给公司调度,公司调度接到井下事故后,立即汇报局调度,并按下列顺序通知有关领导及单位。
二、发现矿井火灾的行动原则
1、任何发现火灾时,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室。在现场的区、队、班组长应依照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规定,将所有可能受火灾威协地区的人员撤离危险区域,并组织人员利用现场的一切工具和器材进行灭火。
2、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在切断电源前,只准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3、不能直接灭火时,必须封闭火区,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采取封闭火区的工作。
三、救援措施:
当井下发生火灾时,按下列要求组织抢救和处理:
1、报警通讯
发现或得知火灾事故发生的职工应立即向公司调度报警,报警时应详细说明以内容:
1)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和相关设施、粗略的事故危险情况、事故现场人员情况等。
2)调度室接到事故报警后立即汇报总指挥。同时通知各专业队(组)各司其责,火速赶往现场进行救援。
2、应急方案
现场受伤人员较多,伤者病情无法确诊时,应在总指挥部的统一协调下,尽量多安排运输队和医疗救护队员进入现场,并在现场开展自救。当现场发现死亡时,应做到以下几点:
1)迅速查明火灾区域,并组织撤出灾区和受威胁区域人员。
2)探明火区地点、范围和尽可能找到发火原因,并采取措施,防止火区扩大及各种有害气体向有人员的巷道蔓延。
3)迅速切断火区电源。
4)根据已探明的火区情况,确定井下通风措施。
(1)不致造成瓦斯聚积,煤尘飞扬。
(2)不危及人员安全。
(3)不使超限瓦斯进入火源,也不使火源蔓延到瓦斯聚积区。
(4)有助于阻止火区扩大,抑制火势。
5)慎重选择灭火方法,在火灾初期,火势范围不太大时,应积极组织人力物力控制火势,直接灭火。
6)在直接灭火无效时,应采取隔绝灭火方法封闭火区。
7)对密闭墙的位置和建造顺序,应按具体情况作出决定,封闭火区时必须有防止瓦斯爆炸的措施,用河砂或黄泥浆向火区可能蔓延的区域充填严密隔绝火区。
8)在整个抢救和处理过程中,必须有专人严密监测瓦斯和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的变化,制止煤尘飞扬,防止发生瓦斯、煤尘、爆炸和风流逆转。佩戴好自救器,人与人之间要互相照应,互相帮助,团结友爱,做好灭火工作。
四、避灾路线:
1、火、瓦斯、煤尘事故的避灾路线:
1031采面→1031运输巷→1490轨道石门→1490轨道石门行人联络巷→采一区副斜井→地面安全点。
2、水灾事故的避灾路线:
1031采面→1031回风巷→1031泄水巷→1580轨道石门→1580轨道石门施工措施巷→采一区主斜井→地面安全点。
3、其他作业地点人员:当1031采面发生火、瓦斯、煤尘事故时井下其他人员必须立即从作业地点按照进风流路线撤离至地面;当1031采面发生水灾事故时井下其他人员必须立即从作业地点向高水平巷道撤离至地面。
五、组织措施:
1、上隅角的编织袋码放由采煤队负责按通风部现场瓦检员的要求进行码放,编织袋必须码放成弧形,严禁出现死角。上隅角的风帐由采煤队配合通风部现场瓦检员按要求进行吊挂。
2、本措施的现场落实和监督由安检员负责。
3、异常时的停电、站岗、撤人工作由采一区现场班队长负责。
4、本措施由各单位技术部门负责认真对每个施工人员贯彻方可参与施工。
5、安监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本措施进行现场监督管理工作,严禁出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第4篇 副井一通三防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一、工程概况
副井井筒净直径φ10m,净断面:78.5m2。井口设计标高:+1247.5m(±0.00相当于绝对标高+1247.5m),井筒全深:789.5m。该井筒采用全深冻结法施工,冻结深度805m。冻结表土段深度:53.2m,营盘壕煤矿副井于2013年6月30日试挖,2013年8月26日开工截止目前副井共掘砌成井223.65m。为提高“一通三防”管理水平,防止施工期间发生瓦斯等事故,实现煤矿建设的安全生产,制定如下安全管理措施。
二、组织机构及管理制度
1、设立健全的一通三防管理组织机构与瓦斯治理组织机构。
2、配备相关通风、瓦斯专业技术人员且应进行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3、建立通风瓦斯报表并有记录。
4、建立健全“一通三防”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局部通风管理制度、测风制度、瓦斯通风监控管理制度、瓦斯检查制度、瓦斯排放制度、“一炮三检”与“三人联锁放炮”制度、瓦斯检查员请示汇报制度、瓦斯报表审批制度、项目部仪器仪表使用、维修保养制度、防尘管理制度、防灭火管理制度、探揭煤管理制度、瓦斯检测监控管理制度、仪器仪表维修校验制度等。
5、根据工程施工进度、瓦斯涌出量、地温和工作面部署等情况及时调整通风系统。
三、通风系统
1、井筒施工通风布置
井筒施工采用压入式通风方式,风机选用4台fbd-ⅱ-no8.0 45×2kw型防爆对旋式局部通风机,每2台风机配一路φ0.9m胶质风筒,其中2台局扇备用,满足施工需要。局扇技术参数如下表:
局扇技术参数表
型号 转速 (r/min) 风量 (m3/min) 风压 (pa) 最大配用电机功率 (kw) 备 注
fbd-no8.0 2960 467~923 2008~8057 45×2 1台
fbd-no8.0 2900 625~1024 2412~8178 45×2 2台
fbd-no8.0 2060 450~1200 5500~1000 45×2 1台
2、井筒需风量计算
(1)按瓦斯涌出量计算
q1=100kq=100×1.5×1.5=225 m3/min
式中:q--瓦斯绝对涌出量,1.5m3/min;
k--通风系数,取1.5。
(2)采用压入式通风,按爆破炸药量计算工作面所需风量
q2= =1508 m3/min
式中:a--次爆破最大爆药量,751.1kg;
s--井筒净断面积,78.5m2;
l--炮烟稀释安全距离,取500m;
k--淋水系数,取0.4;
t--通风时间,40min。
(3)按工作面同时工作最多人数计算:
q3=4n=4×45=180m3/min
式中:n-工作面同时工作最多人数,45人
(4)按最低风速验算工作面风量:
q4 ≥0.15×60s=706.5m3/min
式中:s--同上。
故井筒施工期间,井筒工作面风量取1508m3/min时,满足施工要求。
3、局部通风机选型(压入式通风)
(1)局部通风机吸风量计算
按工作面最大风量计算风机风量:
qm = p q=1.2×1508/2=904.8m3/min(采用两台风机同上通风);
式中:qm--局扇吸风量,m3/min;
p--风筒进出风量比,取1.2;
q--工作面实际需风量(取q1、q2、q3和q4中的最大值),m3/min。
(2)通风最大风阻计算
r=λrm,其中:rm=6.5αl/d5=23.23ns2/m8
式中:rm--风筒沿程摩擦风阻,n.s2/m8;
r--局部通风总通风风阻,n.s2/m8;
α--摩擦阻力系数,取0.0027 n.s2/m4(胶质风筒);
l--风筒长度,取789.5m;
d--风筒直径,0.9m;
λ--风阻系数,取1.1。
(3)局部通风机理论工作风压计算(风筒出口动压损失忽略不计)
h=rqmq=4402pa
(4)选择高效率、低噪声对旋式局部通风机
根据以上计算,井筒施工采用两路胶质风筒向工作面供风。每路各配备2台fbd-ⅱ-no8.0 45×2kw型防爆对旋式局部通风机配一路φ0.9m胶质风筒,其中2台局扇备用,满足施工需要。
四、 通风管理
1、井筒工作面人员严禁在无风、微风环境下作业。
2、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组织制定有计划停风、排放瓦斯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上报处总工程师审批。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时,井筒工作面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人员先撤到地面。
3、局扇必须实现“三专”供电且要实现“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局扇、瓦斯和工作面电器之间实现风电和瓦斯电闭锁。
4、“三专两闭锁”和局扇自动切换装置每七天进行试验,试验结果由试验人员在试验表上签字,发现问题立即解决,确保闭锁的可靠运行。
5、局部通风机必须由专人(机电队长)负责管理,保持局部通风机24小时正常运转,并建立局部通风机管理牌板;管理牌板要说明局部通风机型号、功率、全风压风量、入口风量、测风时间、风筒直径、风筒长度、供风距离、管理人员等。
6、局部通风机的设备要齐全,吸风口有风罩,高压部位(包括电缆接线盒)有衬垫(不漏风),通风机吊挂或垫高离地高度大于1.0m,在局部通风机吸风口6m范围内不准放置或悬挂物品。必须安装在距井口不少于20m的位置。
7、风筒管理规定:
(1)必须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风筒的安设和风筒口到掘进工作面的距离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风筒口到掘进工作面的距离揭露煤层时不大于5m;基岩段时不大于10m。
(2)风筒的吊挂必须做到竖、直、牢。选择正确、合理、圆滑的变径节、弯度节,从而减少通风阻力,确保工作面有足够的新鲜风量。
(3)风筒更换要及时、快速以确保掘进工作面作业正常。
(4)胶质风筒必须采用双反边接头形式,要经常注意对风筒进行检查,发现漏风、破损、脱节等及时进行修复处理。
五、瓦斯通风监控管理制度
1、掘进工作面必须在工作面和井筒回风流中分别布置瓦斯传感器;地面通风机设施、设备开停、通风安全监控系统由专门电工进行操作。
2、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检测设备,每7天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1次。
3、安全监控系统除必须具备甲烷断电仪和甲烷风电闭锁装置的全部功能外,还应具备故障闭锁功能。
4、高瓦斯矿井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揭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与回风风流中的甲烷传感器间距大于1000m时,必须在井筒中部风流中设置甲烷传感器。该传感器的报警浓度≥0.8%,断电浓度≥0.8%,复电浓度<0.8%(ch4);断电范围为井筒内及井口20m范围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5、高瓦斯矿井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揭煤过程中瓦检工必须每班使用光学瓦检仪与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并将记录和检查结果报项目部通风技术员;当两者读数误差大于允许误差(0-1%,±0.1%;1%-2%,±0.2%;2%-4%,±0.3%)时,先以读数较大者为依据,采取安全措施并在8h内对2种设备调校完毕。
六、瓦斯检查制度
1、瓦斯检查员必须是从事井下采掘工作不少于一年,并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和学习合格后,取得瓦斯检查员资格证的人员持证上岗。
2、项目部经理、技术负责人、爆破工、掘进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井下电钳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瓦斯检查工必须携带光学式甲烷检测仪。
3、掘进工作面的瓦斯、二氧化碳浓度每班至少检查3次;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险的掘进工作面、有瓦斯(二氧化碳)喷出危险的掘进工作面和瓦斯(二氧化碳)涌出量较大的掘进工作面及瓦斯(二氧化碳)变化异常的掘进工作面,必须有专人经常检查。
4、瓦斯检查必须做到“三对口”(即瓦斯检查员必须做到牌板、日报和交接手册),严禁漏检和弄虚作假,坚持“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及现场交接班制度。
5、瓦检工必须在井下工作面交接班。
6、项目部瓦斯检查员按规定进行培训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准上岗。
七、瓦斯排放制度
1、项目部编制《瓦斯排放安全技术措施》,并上报处总工程师审批。确因检修、停电或其它原因停止通风机运转时,必须由项目部根据预案重新制定《停风、恢复通风、排除瓦斯和送电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上报处总工程师审批。排放瓦斯的安全措施中,应根据停风时间和井筒绝对瓦斯涌出量计算出工作面中积存的瓦斯量,以此确定瓦斯排放的方法、供风量、瓦斯排放路线、停电撤人范围、风流控制方法、警戒设置、瓦斯排放时的瓦斯检查点、监测点、瓦斯排放的组织领导和职责等内容。
2、对停电、停风的井筒工作面,经检查或计算瓦斯浓度在3%以上,项目部必须执行预先编制好的《项目部停电停风恢复通风排放瓦斯的安全技术措施》。
3、项目部必须成立瓦斯排放领导小组,详细明确项目经理、项目部技术负责人(项目副经理)、通风技术员、主管主管技术员、机电队长、掘进队长、安监站站长等责权范围。当因检修、停电、停风或其它原因造成瓦斯积聚,需要进行瓦斯排放时,必须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负责按批准的《停电停风恢复通风排放瓦斯安全措施》认真实施,责任落实到个人。处派安监人员负责现场监督排放瓦斯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措施不落实严禁排放瓦斯,若发现违章排放瓦斯,须责令立即停止,并追查责任,严肃处理。瓦斯排放必须记录下全过程,同时可以利用瓦斯监控系统实时观察瓦斯排放浓度的控制情况,便于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和通风负责人全面了解掌握安排瓦斯的步骤和程序。瓦斯排放安全措施必须向现场作业人员进行贯彻,并有记录可查。
4、恢复通风系统后,井筒内瓦斯容易积聚的地点(模板下、吊盘下),都必须经过通风瓦斯检查人员检查所有安装电器设备和开关附近20m范围的地点,只有瓦斯浓度在0.5%以下时,证实无危险后,逐级恢复井下供电。
5、排放瓦斯前,必须撤出全部人员,切断电源,并设专人进行警戒。排放瓦斯必须坚持低瓦斯浓度排放的原则,严格落实控制风量措施,严禁“一风吹”和高瓦斯浓度排放,使排放出的风流同全风压风流混合后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6%,采用分段排放瓦斯时,只有在排放段内的瓦斯浓度降到0.6%以下、二氧化碳降到1.5%以下时,方可进行下一段排放工作。
6、当排放瓦斯区域的瓦斯浓度降到0.6%及二氧化碳浓度降到1.5%以下,经全面安全检查,情况正常,无局部瓦斯积聚并且稳定30min后方可结束排放瓦斯工作。
八、“一炮三检”与“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1、放炮员必须由经过专门训练、有二年以上采掘工龄的人员担任,并持有放炮合格证。瓦斯检查员应由从事井下工作不少于一年,并经过专门培训和实习、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持证上岗。
2、瓦斯检查必须坚持“一炮三检”制度。装药前,放炮前和放炮后要认真检查放炮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ch4浓度,达到0.8%时不准放炮,炮后达0.8%时,严禁作业。对于瓦斯涌出异常区域,应做到随时检查,以确保瓦斯不超限工作。
3、井下放炮必须执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所谓“三人联锁放炮”制度是指瓦斯检查员、班长、放炮员都要在现场共同负责爆破作业全过程。由项目部统一制作“警戒牌”、“命令牌”、“放炮牌”,当班不进行放炮作业时,由瓦斯检查员统一进行保管。由瓦斯检查员依据有害气体情况,行使否决权;放炮员必须服从瓦斯检查员的装药、放炮、及是否放炮指令;班长、跟班队干负责放炮全过程安全落实工作;安监站站长监督检查制度执行情况。
4、“三人联锁”由班长、专职放炮员、专职瓦检员担任。“三人联锁”放炮由放炮员负责进行,放炮员、班长、瓦检员共同填写放炮员手册,出井后班长签字,并保管备查。“三人联锁”放炮程序:
(1) 当班有放炮作业时,应是放炮员携“警戒牌”,班长携“命令牌”,瓦斯检查员携“放炮牌”。
(2) 放炮前,放炮员将“警戒牌”交给班长,由班长派人警戒,将自已携带的“命令牌”交给瓦斯检查员。瓦斯检查员收到“命令牌”后,经检查放炮地点20m范围内瓦斯、煤尘合格后,将自己携带的“放炮牌”交给放炮员,放炮员发出放炮口令后进行放炮,放炮后进行验炮确认放炮全过程结束后,“三牌”各归原主。
5、“一炮三检”及“三人联锁”由当班放炮员、班长、专职瓦检员进行,具体由放炮员负责操作,严格实行换牌制,对不认真执行,追究上述“三人”的责任。安监站的站长必须监督检查放炮过程中的各个环节的执行情况,如有违规,有权停止工作,责令重新按程序严格执行。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要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九、防尘管理制度
1、制订和编制的掘进作业规程或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中必须有综合防尘措施,否则不能开工。
2、井下利用伞钻、ypt-26及其他钻机作业时,必须采用湿式钻眼,职工佩戴隔尘效果良好的防尘口罩并佩戴胶皮手套。
3、工作面必须洒水降尘。
十、防灭火管理制度
1、严禁携带明火下井。
2、井口20m范围内内严禁烟火。
3、井口和井下电气设备必须有防短路的保护装置。
4、井下电焊、气焊作业必须编制专门措施,报项目部审批后方可执行。
5、严禁使用产生火焰的爆炸材料和爆破工艺。
6、所有下井人员严禁穿化纤衣服。
7、所有井下工作人员都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熟悉本职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
8、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应视火灾性质,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井口信号、通知值班领导。
9、严禁一切非防爆电气设备下井,井下供电线路须做到“三无”(无鸡爪、无羊尾巴、无明接头),杜绝电气设备失爆。
十一、探揭煤管理制度
1、探、揭煤期间,严禁随意停送电,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时,必须立即停止迎头工作,撤出人员。
2、探、揭煤期间,安设专职测气员,随时检查工作面瓦斯变化情况、打眼时有无瓦斯异常涌出现象等。当发现有突出预兆时,立即撤出人员、并及时向项目部汇报。
3、瓦斯检查要重点检查通风死角,对井筒内易产生局部瓦斯积聚地点,如井壁刃脚下、模板内、吊盘下、及封口盘下等应仔细检查,防止漏检。
4、探、揭煤期间严禁无计划停风。
5、炮眼严格按照炮眼布置图要求施工,抽采孔及前探孔如抽采孔、前探孔等,必须用炮泥填实或者充填深度必须高出煤层顶板0.5m以上。
6、装药前后要认真检查瓦斯情况,装药联线工作完毕后,确认停电撤人,警戒全部落实到位,经探、揭煤小组组长同意并向矿调度汇报同意后,方可在指定放炮地点进行远距离放炮。
7、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联锁放炮制”。只有检测迎头及20m范围内瓦斯浓度小于0.8%时,才能装药、放炮。
8、炸药要严格检查和挑选,确保质量,不得使用过期或变质的炸药。不同厂家或不同批次的雷管不允许同时使用,使用前严格对每个雷管进行导通实验。
9、联线必须由放炮员亲自监督操作。联线时,要保持接线清洁,确认无误后,才能与母线连接,并将接头处用绝缘胶布包好并悬空。联线后必须由放炮员检查确认无误后,才能与母线接线,放炮母线不得有明接头。爆破母线连接脚线、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只准放炮员一人操作。
10、每次远距离放炮必须由项目经理负责,安排专人检查通风系统设施是否完好、布置警戒、停电撤人及放炮等工作。
11、放炮前井筒施工设备都要保护好,吊盘提至距工作面40m以上,井盖门打开。井口房及翻矸台上人员全部撤出井口20m外位置后,班(队)长必须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由放炮员、测气员、安监员分别向矿调度所和探、揭煤小组值班人员汇报,放炮员只有接到探、揭煤领导小组成员的放炮命令后,方可发出放炮信号,至少再等5秒,才能起爆,爆破后,必须立即摘掉母线并扭结成短路。
12、放炮后40分钟,且炮烟吹散后,根据监控终端显示迎头及回风流瓦斯浓度、一氧化碳浓度等参数小于规定值后,方可由测气员、放炮员、班队长共同到工作面进行验炮(揭煤时先由救护大队人员进行验炮),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由探、揭煤领导小组成员统一安排撤警戒、送电,进入工作面,恢复工作。
13、处理瞎炮、拒爆、残爆时,必须在班组长指导下进行,并应当班处理完毕。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放炮员必须同下一班放炮员现场交接清楚。
14、探、揭煤期间严禁使用抓岩机直接抓实体煤(矸)。
15、出煤、矸时及放炮前、后,必须设专人洒水,严禁煤(岩)尘飞扬。必须采取湿式打眼,迎头施工人员工作期间应佩戴防尘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16、煤层揭露后,根据实际揭露的岩层情况,必须及时按设计进行一次支护,并缩小空帮高度及空帮时间, 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控制二次支护用模板有效段高。
17、所有电器设备必须“防爆合格证、煤矿安全证、入井许可证”三证齐全,经检验合格后方准使用,杜绝失爆现象。探、揭煤所使用的电器设备必须完好,供电线路绝缘良好,各种电气保护灵敏可靠。漏电保护试验必须每天一次,并做好记录,由专人管理。
18、探、揭煤前必须做一次远端漏电试验,探、揭煤期间严禁做此试验。
19、探、揭煤期间项目部每天必须有专职电工对迎头电器设备防爆性能检查、检修一次,杜绝电器设备失爆。
20、探、揭煤期间,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及局扇开关自动切换必须每天试验一次,确保灵活可靠,并做好记录。风电、瓦斯电开关停电后,必须验电、放电。
21、探、揭煤期间,每天必须对照明综保进行试验,确保其完好,并做好记录。
22、严格停送电制度:严禁带电检修或搬迁电器设备和电缆,检修或搬迁电器设备、电缆前,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瓦斯,在其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0.8%时,再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验;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必须闭锁并悬挂停电牌。
23、用吊桶往井下运送爆破物品时,吊桶速度不得超过1m/s,炸药和雷管严禁同罐上下。
24、探、揭煤期间,项目部班子成员必须在现场带班,加强在工作面带班全面指挥,交接班要有详细记录,遇到变化立即报告调度所。
25、如需敲击、砸打,必须使用铜锤,装卸物品要轻拿轻放,以防撞击产生火花。
26、探、揭煤施工中,两台绞车必须保证安全运转,工作面始终保持一个不摘钩的吊桶,待另一个吊桶下至工作面后,这个吊桶才准起钩。工作面及吊盘信号应保证准确、畅通。
27、探、揭煤期间保证吊盘及工作面压风自救装置完好。
28、探煤期间钻孔施工时防突装置要完好。
十二、避灾路线
施工避灾路线如下:
1、工作面→吊桶→井口。即当工作面出现应急事故时,工作人员可在班队长的指挥下通过信号联系,按序经吊桶直接升井至井口安全地点。
2、 工作面→软梯→吊盘→吊桶(或安全梯)→井口。即当工作面出现应急事故时,工作人员可在班队长的指挥下序从软梯升至吊盘,然后通过信号联系,经吊桶(或安全梯)升井至井口安全地点。
中煤五建三处第十三工程项目部
2013年10
第5篇 一通三防管理 安全技术措施
1、采用压入式局扇通风,局扇距巷道底板高度不低于0.3m。
2、局扇必须设专人看管,并挂牌留名管理。
3、局扇安设在距回风口不少于10m的进风巷道中;
4、局扇需安设消音装置及防护罩,并设专人班班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局扇正常运转。
5、局扇实行“双风机、双电源”供风,主备局扇能自动切换,瓦斯电、风电必须闭锁,严禁使用3台以上(含3台)的局部通风机同时向一个工作面供风.不得使用1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2个作业的工作面供风.
6、迎头不得随意停风。因检修、停电等原因造成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恢复通风时,首先应检查局扇及其开关附近风流中瓦斯浓度,当瓦斯浓度不大于1%时,方可人工启动局扇。局扇启动时,应先点动3次后(每次相隔5秒)再正常开启,从而确保局扇风压逐渐加大。
7、必须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风筒必须吊挂平直稳齐,且逢环必挂,逢洞必补,迎头风筒不得落地,严禁出现跑漏风现象。
8、风筒必须按规定,定期冲刷,不得出现积尘现象。
9、每周不少于一次风量测定。
10、施工单位必须保护好通风设施。
11、停风时必须及时撤人,严禁无风、微风或风量不足作业。
12、综掘机截割时,必须打开前后喷雾,进行灭尘;巷道要定期(10天)冲洗,不得留有厚2mm长5米的煤尘,并把风筒上的粉尘冲洗干净。
13、风筒要严格按照规定延至迎头,煤巷风筒距迎头不超过5米;半煤岩巷道风筒距迎头不超过8米;全岩巷道风筒距迎头不超过10米。
14、瓦斯探头:瓦斯探头应放在风筒对侧,距迎头不超过5米,距顶不大于300mm,距帮不小于200mm。
15、甲烷传感器的报警浓度≥1.0%、断电浓度1.5%、复电浓度<1.0%。
第6篇 综采工作面一通三防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1031采面工作面为松河公司采一区3#煤层的首采工作面,倾向长220米。1031采面于2010年8月开始回采,截止至2022年9月16日已回采748米,因遇断层,采取迈开断层重新开切眼的的方式进行回采作业,目前采面安装工作即将结束,将要进入回采阶段,为了保证顺利回采,特编制本技术报告呈矿审批。
第一章通风系统及瓦斯抽放
一、通风方式及通风系统
1、1031回采工作面采用u型全风压通风方式。
2、通风线路:
新鲜风流经副斜井及主斜井→1490轨道石门→1031运输巷→1031采面→1031回风巷→1031回风联络巷→1580专用回风石门→总回风斜井→地面。
二、瓦斯抽放系统
根据瓦斯抽放量进行计算,1031采面上下巷各铺设一趟14寸的抽放管使用高负压进行本煤层抽放,另外在1031回风巷铺设一趟18寸的留管使用低负压进行回采期间老塘瓦斯抽放,留管采用预埋式三通抽放,回采过程中每隔30m预埋1个三通。具体抽放如下:
1、高负压抽放:
预计抽放量:q顺层=72 m3/min(抽放混合量)×15%×2(瓦斯浓度)=21.6 m3/min。
2、低负压抽放:
预计抽放瓦斯q上隅角=115m3/min(抽放混合量)×10%(瓦斯浓度)=11.5m3/min
三、回采工作面风量计算:
1、根据1031采面前700m回采过程中的瓦斯涌出量分析,回采过程中瓦斯涌出量最大达14.5m3/min,剩余回采段均在运输巷及回风巷沿煤层走向垂直于煤层倾向布置了本层抽采钻孔,抽放时间均在6个月以上。参照已回采的700余米,故预计该采面在回采期间瓦斯涌出量为45m3/min左右。涌出瓦斯主要来源于本煤层及邻近层。
2、根据预计涌出量情况,按留管抽放瓦斯量11.5m3/min,本煤层抽放21.6m3/min,剩余11.9m3/min采用风排。
根据采面配风标准计算:1031采面回采期间配风量为2028m3/min,计算如下。
a、按瓦斯涌出量计算
q采风=100×q瓦采×k采通=100×11.9×1.7=2023m3/min。
式中:q瓦采—采煤工作面瓦斯涌出量,m3/min。
k采通—采煤工作面瓦斯涌出不均匀系数,取1.7。
一般对于综采工作面ka为1.2~1.7,对于炮采工作面ka为1.4~2.0,根据本矿综采工作面以往经验,取ka=1.7。
b、按照采煤工作面同时作业人数计算需要风量
q1031采面=4×n
=4×60
=240m3/min
式中:na—回采工作面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人;
4—每人每分钟4m3的供风标准。
c、按照采煤工作面温度选择适宜的风速进行计算
q1031采面=60v采×s采
=60×0.8×10
=480m3/min
式中:
v采—采煤工作面应有良好的气候条件,其进风流气温和风速应符合有关要求,经查表,设回采工作面气温取18°~20°,则工作面风速va应为0.8~1.0m/s,取值0.8m/s;
s采—回采工作面的平均断面积(m2),为10 m2
d、按照风速进行验算风量
采煤工作面最低风速计算:q1031采面﹥60×0.25s1031采面
=60×0.25×10
=150m3/min
采煤工作面最高风速计算:
q1031采面<60×4s1031采面
=60×4×10
=2400m3/min
根据以上计算,回采工作面计算最大风量为:
q1031采面=ma_(qa1,qa2,qa3,qa4) =2023m3/min,因此工作面风量为2023 m3/min,满足风速验算要求。
第二章监测系统管理
1、探头严格按标准化要求进行调校、维护和吊挂,要保证仪器的灵敏、可靠、发挥其正常的报警、断电功能。
2、按要求分别在1031采面上隅角安设t0或者吊挂便携式瓦检器,在进回风巷安设t3、t1、t2瓦斯监测探头,当进风巷t3瓦斯浓度达到0.50℅,瓦斯探头能发出警报信号并且能自动切断运输巷所有非本安型电器设备、当工作面t1瓦斯浓度达到0.80℅或上隅角t0瓦斯浓度达到1.0℅时,必须保证瓦斯探头能发出警报信号并且能自动切断采面及进、回风巷内的所有非本安型电器设备。当回风瓦斯探头t2瓦斯浓度达到0.80℅时能发出警报信号并且能自动切断采面及回风巷内的所有非本安型电器设备。只有当t3瓦斯浓度降到0.50℅、t1、t2瓦斯监测探头瓦斯浓度将到0.8%以下、t0瓦斯浓度降到1.0%以下时,方可恢复送电进行生产。
3、由于该煤层为自燃煤层,因此必须按设计要求在1031回风巷安设一氧化碳探头和温度探头。在1031运输巷安设风速探头。同时确保所有探头均能正确反映井下的真实数据。
第三章瓦斯管理
一、回采期间的瓦斯管理措施:
1、加强通风管理
(1)加强通风是防止瓦斯积聚最基本、最有效的措施。1031综采面工作面具有独立的通风系统,采面为u型通风。而通风系统或通风设施的破坏或异常(如风门该关的未关,风道堵塞、临时改变通风系统等)都会造成1031综采面工作面的风量不足甚至无风,产生瓦斯积存。因此回采期间必须得加强通风系统的管理。
(2)建立完善的测风制度,每天安排测风人员对1031综采面工作面进行一次测风。将每次测风结果记录并写在测风地点的记录牌上,并根据测风结果调节风量。
2、加强瓦斯检查
(1) 根据1031采面上、下巷掘进期间的情况观察分析,1031采面煤层平均厚度为2.9m,回采期间的绝对瓦斯涌出量为75.5m3/min,其中联合抽放63.14m3/min,风排12.36m3/min。
(2)回采期间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严禁瓦斯超限作业。必须确保采面生产期间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小于0.8℅。当回风流瓦斯浓度达到0.8%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切断工作面电源,只有当回风流瓦斯浓度降到0.8℅以下方可恢复生产。
(3)瓦检员随时对瓦斯进行检查,当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积聚瓦斯浓度达到2.0%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在瓦斯浓度降到1%以下后,方可送电,恢复生产。
(4)当班瓦检员必须随时对上隅角瓦斯进行检查,当上隅角瓦斯≥1.0%时,采面必须停止生产、切断电源、采用拉风障、码沙包的方法处理上隅角瓦斯,只有上隅角瓦斯<1.0%后方可恢复采面生产。
(5)回采工作面回风巷的电气设备必须安设在距上隅角20米以外的地点,每班由采煤一区设专人负责检查维修,严禁失爆,上隅角往外20米内严禁堆放杂物和存放火工品;回采工作面机尾必须安设急停按钮装置;“瓦斯电闭锁”装置必须按规定安设,保证灵敏可靠;当瓦斯超限时,安检员或瓦检员能操作急停按钮,切断割煤机和运输机的电源。
(6)加强采面的瓦斯巡视检查工作,通风区每班必须有班(队)长对采面进行巡视检查,确保采面通风设施、设备完好可靠。
(7)采面瓦检员、安监员、班队长必须配带便携式瓦检器。
二、回采期间上隅角回收的瓦斯管理措施:
1、上隅角瓦斯浓度大于或等于1.0%时,禁止回采,只有上隅角瓦斯浓度小于1.0%时,方可进行回采工作。
2、当上隅角瓦斯浓度大于或等于1.0%时,处理瓦斯采用码放编织袋结合挡风障的方法进行,码放沙袋时所有现场施工人员必须听从瓦检员的指挥,挡风帐时采煤队必须积极配合瓦检员。
3、当上隅角瓦斯超限需要处理时,瓦检员负责在上隅角往采面方向20米之外和上隅角往回风巷20米之外悬挂“严禁入内”字样的警示牌,无关人员禁止进入。
4、当采面瓦斯涌出异常时,回收上隅角期间,其它地段不得进行移架放顶工作。
5、上隅角处理完毕后,瓦检员必须检查采面上隅角底板局部瓦斯浓度小于1.0%、上帮条带的局部瓦斯和回风瓦斯小于0.8%,采煤队方可恢复采面生产。
6、采面上隅角回收时必须使用好铜制工具。
三、回采期间的局部瓦斯管理和过钻场的瓦斯管理:
1、回采期间瓦检员必须加强对回风巷各钻场的瓦斯检查工作,必须每班进行至少一次检查,并按照要求在钻场内记录下检查数据。当出现钻场瓦斯超限时,必须采取拉风帐等方式引风稀释瓦斯。
2、回风巷下帮有抽放孔的钻场,通风部必须每班安排专人进行放水,清孔工作,在采面还未推到钻场位置时必须确保每个钻场能正常抽放。当采面推到距钻场3m位置时,通风部安排人员将该钻场的抽放管进行清理,然后用水泥或玛丽散将所有的抽放孔进行封堵。
3、当采面推到钻出位置时,即采面过钻场时,采区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包括沿倾斜方向打托棚,防止顶板垮落等)防止回采过程中造成回风瓦斯或上隅角瓦斯超限事故。
第四章综合防尘管理:
一、为降低1031采面回采时的瓦斯涌出量及减少煤尘的产生,采用动压、一次多孔注水方式进行注水,每次注水孔的数量为2个。
1、注水孔间距计算:
b=r×h
=5×2.5
=12.5m
式中:b-------钻孔间距,m
r-------湿润半径,5m,
h-------巷道净高(注水工作面、回风巷),2.5m
根据计算,注水孔间距为12.5米,在1031回风巷每隔12.5米施工一个注水孔,设计注水孔单孔深度为80米。
2、钻孔注水量的计算(按照吨煤注水量计算)
q=l×b×m×δ×q
=80×12.5×2.9×1.4×0.03
=121.8 m3
式中:q-------表示一个钻孔注水量,m3
l-------表示钻孔长度,取80米;
b-------表示钻孔间距,取12.5米;
m-------表示煤层开采厚度,取2.9米;
δ-------表示煤的容重,取1.4t/m3
q-------表示吨煤注水量,取0.03m3/t;
即:单孔注水量为121.8m3。
3、矿井日注水量(按照吨煤注水量计算)
qh=g×q
=4466.7×0.03
=134.001m3/ d
式中:qh-------矿井日注水量,m3/ d
g -------矿井计划注水采掘工作面日产量,t /d(取5100)
q-------表示吨煤注水量,取0.03m3/t;
4、注水时间
t=q/v
=134.001÷6
=22.33h
式中:t-------表示一个钻孔注水时间,h;
q-------表示一个钻孔的注水量,m3;
v-------每个孔注水流量,m3/h;取0.075 m3/h·m=0.075 m3/h·m×80m= 6m3/h;
即:单孔注水时间为22.33h。如在实际注水过程中,实际注水时间大于预计注水时间,煤帮在预定的范围内,未出现均匀的“出汗”现象,必须继续注水,直到煤帮均匀“出汗”现象,方可结束注水。
5、注水超前于回采工作面的距离
l=l1+l2
=22.33×5+10
=121.67米
式中:l--------表示第一个注水孔与回采工作面煤壁间的距离,m;
l1--------表示在注水时间内采面推进的距离,m;l1=tv;
t---------注水时间,
v--------工作面推进速度,5m/d;
l2--------表示停止注水时,注水孔与工作面之间的距离,一般取10~20米,此处取10米;
即:第一个注水孔与回采工作面煤壁间的距离121.7米。
6、技术要求及施工方法。:
1)采用注水泵动压煤体注水孔径42mm,沿1031回风巷由里往外每隔12.5米进行施工钻孔封孔注水工作。
(1)注水技术要求
2)钻孔布置及施工:钻孔布置在煤厚的下部,距煤层底板约0.5m。为防止综采面两端煤壁片帮,综采面两端各留10m不打孔注水。
3)煤层注水钻孔施工及注水工作在检修班进行。在煤层注水工作期间,采煤队必须指派一名跟班班长专门负责注水工作。
4)封孔参数及封孔工艺:封孔采用橡胶快速封孔器封孔,封孔器长1m,封孔深度不小于1m。
(2)注水参数要求
1)注水压力:采用动压注水,工作面开采初期,清水泵的泵压控制10mpa,工作面长度开采到一半时可适当将泵压控制到9mpa。泵压最大不能超过10mpa。最小注水压力不能小于6mpa。
2)单孔注水时间:实际单孔注水时间以煤壁出水时为准。
3)采煤队必须在1031采面运输巷、回风巷铺设好防尘水管,并按照要求每隔50m设置一个三通阀门,在三通上必须安设不小于20m的软管。回采过程中必须在上下出口不超过30m内安设并使用好移动水幕,水幕应能全断面封闭。各转载点必须按照要求配齐并使用好转载点喷雾装置。
二、采面割煤时,必须按照要求使用好割煤机内外喷雾装置,能覆盖滚筒并坚持正常使用,同时要求内喷雾压力不得小于2mpa,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1.5mpa。运输线路的转载点必须安设并使用好喷雾装置。
3、1031采面运输巷、回风巷的隔爆设施必须按照要求进行安设,巷道每断面每平方不得小于200l,并随采面回采进行移动。具体安设要求如下:
1)总水量(g)
g=gs
=200×18.6
=3720l
式中:g—总水量,l;
g—每平方m巷道所需水量,l/m2(辅助水槽按200l m2);
s—巷道断面积,m2。
2)单架水槽水量(gn)
选用的水袋每个容积40l,每架3个水袋,则gn=120l。
3)水槽架数
n=g/ gn
=3720/120
=31(架)
4)水槽区长度
要求水槽区长度不小于20m。
5)水槽布置方式
水槽的布置方式为集中式,位置要求如下
(1)水棚设前后20m的断面一致的巷道直线段;
(2)距回采面上下口、装载点距离为60~160m,但≥200m;
(3)与巷道交叉口转弯处距离50~70m;
(4)与风门、调节风门距离>25m。
第五章防灭火措施及管理
3#煤层经鉴定为属ⅰ容易自燃煤层,因此在回采过程中必须加强防灭火管理,并按照要求配备注氮防灭火系统和束管监测系统。同时在架子安装期间,采煤一区必须在每个架子后面安设好喷雾,并确保能够正常使用,以便于回采期间进行洒水、喷雾使用,且将架子下面的煤层清扫干净。
一、注氮系统:
采空区后方距工作面30~120m范围内,当气体监测值o2浓度大于10%或co浓度大于50ppm即进行注氮。采空区首次注氮时间为工作面从开切眼推进30m以后进行注氮。
当工作面推进距离不足30m时,经检测采空区有明显发火征兆,且工作面回风流中co浓度超过24ppm,应及时上报矿有关领导,并立即采取工作面、进回风巷撤人、停电的安全措施,随着即进行防灭火注氮工作。
当工作面推进距离超过30m时,采空区有明显发火征兆,工作面回风流中co浓度超过24ppm,同样采取同第一条相同的措施。
个别地点:巷道冒高压经人工采样分析co浓度达24ppm时,立即制定采取相关措施进行防灭火。个别地点温度超过50℃或有其它发火征兆时,立即采取制定注氮措施或其它有效措施。
1、注氮量计算:
此法计算的实质是在单位时间内注氮充满采煤所形成的空间,使氧气浓度降到惰化指标以下,其经验计算公式为:
qn=[a/(1440pn1n2)]×(c1/c2-1)
=[4466.7/(1440×1.40×0.9×0.8)]×(20.8/9-1)
=4.03(m3/min)
=242.05(m3/h)
式中:
qn—注氮流量,m3/min
a—回采工作面日产量,4466.7吨/日
p—煤的密度取1.40吨/m3
n1—管路输氮效率取90%
n2—采空区注氮效率取80%
c1—空气中的氧含量 20.8%
c2—采空区氧气惰化指标 9.00%
2、、注氮管径选择
d管=0.1457_(qn/v)1/2
=0.1457_(4.03/5)1/2
=90.17(mm)
v取5m/s(管内气体流速)
2、管理选择及铺设路线:
1)根据以上计算分析:注氮管路选择管径为dn100mm无缝焊接钢管,pn=1.5mpa。因此在1031采面运输巷安设一趟4寸注氮管路即可满足注氮要求。
2)铺设路线:
地面注氮房—采一区副斜井—1490运输石门—1490轨道石门——1031运输巷——采空区。
3)铺设标准:
(1)管路在铺设中应尽量减少拐弯,要求平、直、稳,接头不漏气。每节钢管的支点不少于两点,每节软管的吊挂不少于4点,不允许在管路上堆放他物。低洼处可设置放水阀。
(2)输氮管路应进行防锈处理,表面涂黄色油漆。定期对输氮管路进行试压检漏。
3、注氮系统管理:
1)回采前,由机电动力部检查注氮设备的完好性,通风部检查注氮管路的安设位置及管路的完好性,每隔30m安设一个三通并在变坡点安设好放水三通,以便于注氮前进行放水工作,每隔30m预埋一个三通和12m四寸钢管,只有确保注氮系统及设备完好且能正常使用后,方可进行回采工作。
2)机电动力部和通风部必须作好注氮设备的日常检修维护工作,确保注氮设备能够随时正常使用。通风部必须对注氮系统作好日常检修维护工作,确保能够随时正常使用。
3)注氮期间,由通风部对1031回风系统进行氧气浓度的测定,若回风系统的氧气浓度小于20%时,检查人员必须汇报通风部调度,通风部调度汇报公司调度,由公司调度统一指挥当班采煤队将采面及回风流系统内的所有人员撤到进风石门内,并切断回风系统内的所有非本安型电器设备电源。
4)以上准备工作到位后,由负责人员汇报公司调度,公司调度确认准备工作到位后,方可通知注氮泵房和注氮地点的负责人进行注氮工作。
5)注氮结束且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恢复正常生产
二、束管监测系统:
1、采用现使用的kgzd97-1200型专用气相色谱仪进行监测,按照要求对1031采煤工作面、采空区、回风巷进行连续监测。
2、铺设路线及标准:
1)铺设路线:
采一区副斜井→1490轨道石门→1490运输石门→1031运输巷→采空区。
2)铺设标准:
(1)束管吊挂必须沿巷道一帮吊挂平直靠帮,不得有打折现象,吊挂点必
须牢固,所牵铁丝保持10m一吊,束管与8#铁丝之间用尼龙带捆扎每隔1m吊挂一处,束管管路接头及分叉处预留2m接头。(为了不影响生产,下放、铺设管路时,可临时按5~10m吊挂一个点,待束管铺设到位后再整体按1m一吊补齐吊挂点。临时吊挂时,必须保证束管不被矿车及皮带触及并有不小于500mm以上的间距。)
(2)各分支器放置地点必须宽敞,且距轨道应有不小于0.8m的距离。
(3)进入工作面的支管沿回风巷上帮铺设,进入采空区的单管必须用钢管作保护套后方可埋入采空区。
3、束管监测系统管理:
1)束管吊挂必须沿巷道一帮吊挂平直靠帮,不得有打折现象,吊挂点必须牢固,所牵铁丝保持10m一吊,束管与8#铁丝之间用尼龙带捆扎每隔1m吊挂一处,束管管路接头及分叉处预留2m接头。(为了不影响生产,下放、铺设管路时,可临时按5~10m吊挂一个点,待束管铺设到位后再整体按1m一吊补齐吊挂点。临时吊挂时,必须保证束管不被矿车及皮带触及并有不小于500mm以上的间距。)监测人员必须定期检查束管监测系统,确保该系统的完好性。确保束管监测正常运行。
2)回采期间,气样分析室每小班至少有一名工作人员进行气样监测和分析,实时对老塘的气体进行监测。且每日8点班由火检员在1031上隅角和留管进行取样送分析室分析,分析完毕后由分析员必须及时送技术主管、监测队长、部门经理审核。
3)若气样分析数据出现的co浓度在1~5ppm(不包括5)时,必须立即汇报通风部值班领导,值班领导必须立即向总工程师汇报,并继续对该点作
为重点监控;当气样分析数据出现的co浓度在5~10ppm(包括5ppm,不包括10ppm)时,必须立即汇报通风部值班领导,值班领导必须立即向总工程师汇报,并由总工程师协调指挥,进行分析,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当气样分析数据出现的co浓度在24ppm及以上时,必须立即汇报通风部值班领导,值班领导必须立即向总工程师汇报,并安排相关人员到回风巷进行co检查,若回风巷内的co在24ppm及以上时,当班瓦检员和安检员必须立即将co超限范围内的所有人员撤到进风石门内,并由总工程师协调指挥,进行分析,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若气样分析出现其它有毒有害气体(如c2h2、c2h4、c2h6、co2等)时,分析室值班人员必须立即汇报通风部值班领导,通风部值班领导必须立即汇报总工程师,由总工程师协调指挥,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5)若气样分析室内使用的通道压力表显示数据出现异常时,气样分析室值班人员必须立即向通风部值班领导汇报,由值班领导通知监测人员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6)束管监测系统必须实时对采空区内80米范围进行监测(在采面回采到80米及以上),当采面回采到80米以外的下一个三通时,监测人员必须将最里的一个测试管剪断并设置好该测试头。
三、其他预防措施:
1、通风方面
a、回采期间,必须合理控制风量,采取低风量供风(必须能够稀释瓦斯、有毒有害气体在规程规定以下的范围、温度不超限)。
b、加强井下的通风设施管理,确保风流、风量稳定,避免风量忽大忽小,使采空区遗煤连续氧化,蓄热升温,而引起煤炭自燃。
2、现场检查方面
a、在自动监测和人工检查期间,若出现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温度等有异常现象时,必须立即切断电源、停止工作,汇报调度并将采面的所有人员(查原因和处理的人员除外)撤到进风石门内,且必须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待处理完毕,确认隐患消除后,方可进行正常生产。
b、必须确保一氧化碳和温度监测探头灵敏可靠,并能够正常显示井下的温度、气体浓度情况。
c、要随时保证所有防灭火设备的完好、清洁,确保正常对井下的相关地点进行检查,并实行挂牌管理,每班认真填写好牌板,且填写牌板的字迹必须工整、清楚。
d、每个皮带机头、机尾及溜子机头、机尾必须配足灭火沙箱和干粉灭火器。
e、1031采面上、下巷安设隔爆水袋必须满足要求,同时确保水袋的水量满足标准化要求。
f、必须在上、下巷安设至少2道固定的能进行全断面的喷雾装置且能正常使用,同时还必须在上出口安设一道能进行全断面的移动喷雾装置。还必须在下巷各转载点安装喷雾洒水装置,同时确保在运输时能正常使用。
3、外因防灭火管理
1)采面电气设备防灭火:
(1) 1031采面所有电气设备采用矿用隔爆型或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并具有“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2) 向采面配电的低压配电屏设有过载、短路、漏电保护。
(3)工作面采用三专两闭锁,必须实行风、瓦斯电闭锁。
(4) 所有防爆开关,均设有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保护和漏电闭锁保护。
(5) 采面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都进行接地。
4、其它火灾的防治措施及装备:
1)工作面不得存放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存在盖严的铁桶内。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存在盖严的铁桶内,由专人定期送地面处理;
2)采面严禁使用灯炮取暖;当矿灯熄灭时,不能随便处理,严禁用灯人员敲打、撞击和自行拆卸矿灯,必须送回井上矿灯房进行修理更换完好的矿灯
3)所有工作人员都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熟悉工作区域内灭火
5、器材的存放地点:
1)加强消防洒水管网的维护,确保井下消防三通阀的有效使用。对于不能正常使用的,必须立即进行更换,确保正常使用。
2)直接扑灭的火灾,应迅速采取砌密闭墙,打钻灌注泥浆、均压法等联合灭火法。
3)供电应做到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有过流和漏电保护装置,
4)有接地装置,电缆悬挂整齐,避难硐室清洁整齐,防护装置全,绝缘用具全。
5)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在切断电源前,只准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6)工作面严禁使用金属物体进行敲打,严禁敲打产生火花。
6、用水灭火应注意的问题
1)水是导电物质,不能用来扑灭带电的电气设备的火灾;
2)水比油重,不能用水扑灭油类火灾;
3)扑灭猛烈火灾时,不得将水直接射入火源中心,防止水蒸汽逆风而烫伤救火人员和发生水煤气爆炸;
4)灭火水量必须充足。若水量不足,在高温下可分解为氢气和一氧化碳气体,有混合气体爆炸的危险。
6、煤炭自燃的预防措施
(1)、开采技术措施
1)、选择合理的煤柱尺寸,尽量少留煤柱。
2)、提高开采速度,在自燃发火期内将工作面煤炭采完,并及时封闭采空区。
3)、选择合理的通风系统。防止漏风,主要通风机与风网匹配,通风设施布置合理,质量可靠。
(2)、采用惰性气体防火
我矿投产后,计划采用注氮防灭火技术,特别是要向放顶煤工作面注入氮气,预防煤炭自燃发火。
3、巷道局部充填
在巷道局部地区,如片帮、冒顶地点、煤柱受压破裂地段,采用木板、红砖、砂浆等材料构筑封闭墙,然后在墙内用砂子、黄土或泥浆充填密实。
7、采面灭火措施
(1)、采面发生火灾时采取的措施
1)、最先发现火灾的人员,设法弄清火灾情况,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迅速报告调度室。
2)、调度室在接到火灾报告后,立即通知有关人员组织抢救灾区人员和实施灭火方案,将所有可能受火灾威胁地区的人员撤离。
3)、公司领导接到火警报告后,立即成立以总经理为首的救灾指挥部,调整风流控制火势,组织人员侦查火区、确定火源,果断决定灭火方案并组织实施。
4)、处于危险区域的人员,要服从领导,迎着新鲜风流沿着灾害预防计划规定的避灾路线,有序撤离危险区域。
第六章事故救援及组织措施
一、为保障出现煤层自燃着火事故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公司应成立矿井自燃防灭火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总经理
副 组 长: 安全副总总工程师
成员: 通风部经理机电部经理安全监察部经理
采煤队队长公司调度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调度,由调度主任任办公室主任,由通风部经理、安监部经理任办公室副主任,且由通风部经理负责1031采面回采期间防灭火的日常管理工作。
当发生自燃事故时,发生事故单位必须立即将事故状况、地点迅速汇报给公司调度,公司调度接到井下事故后,立即汇报局调度,并按下列顺序通知有关领导及单位。
二、发现矿井火灾的行动原则
1、任何发现火灾时,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室。在现场的区、队、班组长应依照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规定,将所有可能受火灾威协地区的人员撤离危险区域,并组织人员利用现场的一切工具和器材进行灭火。
2、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在切断电源前,只准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3、不能直接灭火时,必须封闭火区,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采取封闭火区的工作。
三、救援措施:
当井下发生火灾时,按下列要求组织抢救和处理:
1、报警通讯
发现或得知火灾事故发生的职工应立即向公司调度报警,报警时应详细说明以内容:
1)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和相关设施、粗略的事故危险情况、事故现场人员情况等。
2)调度室接到事故报警后立即汇报总指挥。同时通知各专业队(组)各司其责,火速赶往现场进行救援。
2、应急方案
现场受伤人员较多,伤者病情无法确诊时,应在总指挥部的统一协调下,尽量多安排运输队和医疗救护队员进入现场,并在现场开展自救。当现场发现死亡时,应做到以下几点:
1)迅速查明火灾区域,并组织撤出灾区和受威胁区域人员。
2)探明火区地点、范围和尽可能找到发火原因,并采取措施,防止火区扩大及各种有害气体向有人员的巷道蔓延。
3)迅速切断火区电源。
4)根据已探明的火区情况,确定井下通风措施。
(1)不致造成瓦斯聚积,煤尘飞扬。
(2)不危及人员安全。
(3)不使超限瓦斯进入火源,也不使火源蔓延到瓦斯聚积区。
(4)有助于阻止火区扩大,抑制火势。
5)慎重选择灭火方法,在火灾初期,火势范围不太大时,应积极组织人力物力控制火势,直接灭火。
6)在直接灭火无效时,应采取隔绝灭火方法封闭火区。
7)对密闭墙的位置和建造顺序,应按具体情况作出决定,封闭火区时必须有防止瓦斯爆炸的措施,用河砂或黄泥浆向火区可能蔓延的区域充填严密隔绝火区。
8)在整个抢救和处理过程中,必须有专人严密监测瓦斯和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的变化,制止煤尘飞扬,防止发生瓦斯、煤尘、爆炸和风流逆转。佩戴好自救器,人与人之间要互相照应,互相帮助,团结友爱,做好灭火工作。
四、避灾路线:
1、火、瓦斯、煤尘事故的避灾路线:
1031采面→1031运输巷→1490轨道石门→1490轨道石门行人联络巷→采一区副斜井→地面安全点。
2、水灾事故的避灾路线:
1031采面→1031回风巷→1031泄水巷→1580轨道石门→1580轨道石门施工措施巷→采一区主斜井→地面安全点。
3、其他作业地点人员:当1031采面发生火、瓦斯、煤尘事故时井下其他人员必须立即从作业地点按照进风流路线撤离至地面;当1031采面发生水灾事故时井下其他人员必须立即从作业地点向高水平巷道撤离至地面。
五、组织措施:
1、上隅角的编织袋码放由采煤队负责按通风部现场瓦检员的要求进行码放,编织袋必须码放成弧形,严禁出现死角。上隅角的风帐由采煤队配合通风部现场瓦检员按要求进行吊挂。
2、本措施的现场落实和监督由安检员负责。
3、异常时的停电、站岗、撤人工作由采一区现场班队长负责。
4、本措施由各单位技术部门负责认真对每个施工人员贯彻方可参与施工。
5、安监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本措施进行现场监督管理工作,严禁出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第7篇 “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
为加强矿井“一通三防”安全管理,特制定以下安全技术措施:
一、组织机构
负 责 人:欧东东 焦俊涛
安全监督:黄 冲
成 员:郭建飞 谢金龙 张茂军 宋祖溪
佘社会
工作职责:具体工作由欧东东、郭建飞、佘社会负责。
二、通风安全
1、建立健全“一通三防”安全工作管理责任制 ,建立通风瓦斯检查及调度制度和通风例会制度、测风制度,加强通风业务计划工作管理,制定各有关工种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加强特殊工种培训,如实填写测风报表。
2、通风系统中不允许存在不符合《规程》规定的串联风、扩散风、下行风,不能存在循环风,采空区及盲巷必须及时密闭,密闭墙用不燃材料建筑,并有明显标志;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
3、建立和完善矿井及各作业地点停风、无风、微风情况下的撤人制度;制度应严密,便于执行落实;停风应有撤人和处理记录。
4、主要通风机房不能兼作他用,主要通风机必须满足矿井生产要求,并配有一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做备用,并能在10min内启动,必须具备双电源供电,安装有水柱计、电流表、电压表、温度计及直通调度室的电话,有反风操作系统图。机房有设备维修记录、事故登记处理记录、领导干部查岗记录,风机操作工必须具有操作资格证的专职员工操作。严禁私停私开。主要通风机停电、停风必须提前下通知,使井下局部作业地点人员撤出工作面,停止工作面作业,切断电源、提示警标、设置栅栏,及时打开地面防爆门和有关风门。
5、主要通风机应定期进行性能测定。风道每季度清理一次,并定期检查矿井风闸、风门,做到设施可靠,其漏风率不超过《规程》规定,保证有效风率不低于85%。
6、对所有风门,必须质量达标,按照要求安装正反向风门,实行连锁,并安装风门开启传感器。
7、在每个施工工作面作业规程中,都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计算风量,取最大值作为该工作面的风量。如计算风量仍不能冲淡瓦斯,应再增加风量,冲淡到规定要求之内。
8、严格执行测风制度,每10天一次对井下工作地点及硐室进行测风,根据瓦斯涌出量、工作人数、爆破等情况计算出矿井需风量,合理调节风流、风量,达到工作面用风要求。测风报表及时报总工程师、矿长审阅。
9、合理调节风流,确保井下各用风地点的风量、风速,既能有效排出有毒有害气体,又不至于引起煤尘飞扬。
10、必须制订因停电或其他原因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的停风措施及反风措施;每年进行一次反风演习,并编制反风演习报告。
11、通风系统图及时绘制,必须标注风流方向、各测风地点风量、通风设施及设置地点,并与实际情况相符;巷道贯通措施及制度按相关要求制定,并建立贯通记录;分层开采必须编制分层通风系统图。
12、测风员对通设施每班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风门、风窗、风桥、风墙的漏风应及时查出漏风原因,并在当班把漏风除理完毕,保证各工作地点用风量。
13、建立通风安全监控系统,安装必要的风速、风门、局扇开停传感器,并加强维护,确保传输数据可靠。
14、永久性测风站不得随意改变,采区测风站随着工作面迁移。矿长及总工定时研究通风网路及通风设施安装位置,并按标准计划完成。
二、瓦斯防治
1、加强职工对瓦斯防治必要性和重要性的教育,牢固树立“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2、进一步健全完善瓦斯管理制度,认真执行瓦斯检查制度,瓦检人员对岩巷、半煤岩巷一班检查瓦斯不少于2次。
3、严格执行瓦斯超限制度,按照《规程》规定:矿井总回风巷或一翼回风中瓦斯浓度超过0.75%,采区回风巷与工作面瓦斯浓度超过1%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停止电钻打眼;电气设备附近20m内瓦斯达到1.5%时必须停止运转、撤出人员、断电电源进行处理。
4、配齐各种安全检测仪表,建立健全完善的安全(瓦斯)监测系统,确保24h正常运转,并确保瓦斯、风速、一氧化碳、温度、风门开闭传感器正常工作。
5、制定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的防治瓦斯积聚措施和瓦斯排放措施。必须从管理上采取措施,防止瓦斯积聚;必须建立具体的瓦斯超限停止工作、超限处理和从作业场所撤人的制度。
6、按规定配备瓦斯检查员和瓦斯检测仪器,定期进行培训,实行持证上岗;编制瓦斯检查记录手册、交接班制度,制定并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请示报告制度、现场瓦斯管理制度、瓦斯日报审阅制度,做到瓦斯检查“三对照”,无空班、漏检、虚报现象,发现瓦斯积聚及时处理;每天瓦斯班报表按时送交安检科。经安检科抄写报表,进行汇总日报表,送交矿长、总工程师审阅签字为准,报送有关部门及科室,安检科有存根。
7、矿长、总工程师、爆破工、采掘、通风科队长、工程技术人员、流动电钳工下井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报警仪,瓦斯检查员携带光学式甲烷检测仪,下井人员必须携带自救器;并在采掘工作面悬挂便携式甲烷报警仪;建立健全瓦斯检测监控设备的调校和维护制度,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仪每周进行一次调校,并有调校和对照记录。
8、对巷道顶部冒落区,要通风排除瓦斯,然后尽量堵好塞严,减少瓦斯积聚的机会和浓度。
9、坚持停风撤人,坚持瓦斯超限不作业,杜绝一切瓦斯事故的发生,如果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意外的、突发的瓦斯事故,由跟班安全员、技术员、采煤队长、瓦检员、掘进队长、带班班长及富有经验的老职工为现场负责人,发扬互助互爱,确保工作地点所有人员的人身安全。
10、加强跟班带班制度管理,提高班长、跟班电工安全知识教育,发现瓦斯聚积超过规程规定,立即采取措施,停工、停产、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三、火灾防治
1、加强职工教育,提高职工的防火意识。
2、井口20m内严禁生火取暖及吸烟,严禁穿化纤衣服下井,严格入井验身制,防止入井人员将烟火及易燃品带入井下。
3、绞车房及风机房附近20m内严禁烟火。
4、井口附近20m以内及井下禁止进行电气焊作业。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井下供电线路消灭鸡爪子、羊尾巴和明接头。
5、严禁矿灯缺闭锁及灯绳漏电、灯头松动缺部件,发现有此征兆者不得入井。
6、严禁带电作业、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
7、消灭明电,明火照明、明闸刀开关,及时检修电气设备,保证防爆合格率达100%。
8、地面仓库、木料场必须有防火制度、设有专人管理、配备灭火器材,设施和固定安全标志,水池、消防管路要经常检查,保证完好。
9、加强机电硐室防火管理,按要求配足配够灭火器材,并定期校检。
10、机电设备、运输设备必须分工到人管理,机电设备必须完好,严禁设备带病工作,防止因非正常摩擦导致高温引起火灾。对带病工作的机械设备必须更换。
11、禁止使用非矿用炸药,严禁将药卷内的消烟粉倒掉。
12、严禁使用漏电电线放炮,发现有此情况必须更换。
13、按《规程》规定对有关地点使用不燃性材料支护,按要求架设消防管路。
14、做好火灾事故的预测预报工作,发现有发火隐患要及时处理、报告,把事故消灭在萌芽时期。
四、粉尘防治
1、对井底车场、运输大巷、绞车房以及装载点和其它井巷硐室堆积的煤尘,定期清扫。
2、对井下总回巷、主要回风巷以及凡属清扫的巷道,及时冲洗巷道,冲洗巷道由顶棚、两帮、巷道底部依次进行。
3、按规定铺设供水管路,设置喷头,喷雾降尘。
4、设专职防尘员进行洒水。坚持每天洒水冲尘制度。冲尘做好记录。保持巷道有一定的湿度、煤尘不飞扬,不得有厚度超过2mm,连续长度超过5m的煤尘堆积。
5、选择合适的巷道断面,对风量进行合理分配,使风速合理,既能带走大量的粉尘又不至于使沉降的粉尘被二次吹起。
6、施工作业面采用湿式作业,为防止煤尘随通风系统吹入采煤工作面,在进风巷中设置净化风流的防尘水幕。
7、加强个体防护,入井职工佩戴防尘口罩。
第8篇 “一通三防”安全技术要求
1、矿井通风系统
矿井现采用中央分列抽出式通风,主、副斜井进风,回风立井回风,安装两台型号为fbcdz-№.22型轴流式风机,配套电机型号ybf315-8,功率2×132kw,两台风机一用一备,运行正常。矿井目前总进风量为3937m3/min,回风立井回风风量4066m3/min,有效风量率为88%,矿井通风阻力h阻=1850pa,等积孔1.88m2。反风方法为风机反转进行反风,矿井有完善的反风装置和防爆门,目前矿井能够在10min内反风。各工作面需风量:21303采煤工作面498 m3/min,21106采煤工作面510m3/min,变电所硐室300 m3/min。现有7个掘进工作面,五个掘进工作面采用型号fbd№. 5.0局部通风机,功率2×7.5kw,直径500mm风筒,二个掘进工作面采用型号fbd№. 5.5局部通风机,功率2×11kw,直径600mm风筒,总需风量约1780m3/min,矿井供风量能够满足生产需要。
2、瓦斯情况
根据2009年度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结果:矿井瓦斯相对涌出量为4.33m3/t,绝对涌出量4.05m3/ min,属低瓦斯矿井。井下无冲击地压、高温。
3、矿井监控系统
矿井2002年安装了kj4型安全监控系统一套, 2005年矿井完善了监控监测系统安装了大屏幕系统,矿井配备有安全监控系统、大屏幕系统,2007年升级为kj209n系统。该系统由北京鑫源九鼎科技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生产,采用单膜光缆传输系统,井下用黑白低照度进行图像采集,通过光输机进行远程传输,硬盘录像机实时录像,大屏幕显示系统采用dlp高像素显示,画面可以任意切换,硬盘录像用mpg4压缩格式,运行正常。各掘进工作面及回风巷安装有甲烷传感器,局部通风机和风门安装有开关传感器、风速传感器,风筒传感器、馈电传感器、二级平台安装有摄像头、主皮带井机尾和轨道井下巴钩各安装一个摄像头,监控系统有备用主机和ups电源,监控中心有专人值班,监控系统具有记录、报警、打印报表、数据存储、回放等功能;监控系统通过光纤与永锦公司实现联网。运行情况良好。
4、自救器使用情况
矿井充灯房负责对入井人员发放自救器和自救器日常维护保养、检查工作。检身工严格检身制度,做到每一入井人员必须佩戴自救器,否则,严禁入井。自救器发放室配备称重仪和气密性检测仪,每月对全部在册自救器重量、气密性、外壳进行校验检查,发现不合格的给予报废处理,对超过使用期限的自救器严格按报废制度处理,严禁不合格自救器入井使用。矿井使用的是过滤式自救器共1318台,矿井每天下井人数为800人,现有自救器能满足要求,同时要求下井员工按规定下井携带自救器。
5、煤尘爆炸性及爆炸指数
根据煤炭科学院抚顺分院2008年煤层煤尘爆炸性鉴定报告,煤尘干燥无基灰发份为17.26%。有爆炸危险性。
6、煤的自燃倾向性、自然发火期
根据煤炭科学院抚顺分院2008年煤层自燃等级鉴定报告,该煤层无自燃发火倾向。且我矿及相邻同煤层矿井,均没有发生过自燃现象。
第9篇 节日期间矿井“一通三防”管理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一、 情况说明
因我公司从2014年1月16日至2014年2月5日安排进行轮岗,井下除通风排水工作正常开展外,其他工作一律停止,根据我公司“一通三防”工作实际情况,为确保矿井节日期间安全,特制订本安全技术措施。
二、 安全技术措施
1、主扇风机房必须保证24小时专职主扇司机进行值守,并按规定对主扇运行情况进行巡查并记录备查,发现情况立即汇报调度室,调度室接到电话后立即通知当班值班立即领导、通风区值班领导、机运区值班领导和值班电工到现场处理问题,并立即通知井下巡检瓦检员、安全员、排水工撤到集中轨道巷井底车场新鲜风流处。
2、主扇一旦停止运行,现场由主值班领导统一指挥,立即打开防爆门形成矿井自然通风,并通过调度指挥井下人员撤离到集中轨道巷井底车场新鲜风流处。待问题查清并处理完毕后方可由值班领导下达恢复通风命令后方可恢复正常通风。
3、主扇一旦停止运行调度室要立即向总调度室汇报停风原因、停风时间、恢复通风时间、现场处理情况并记录备查。并起动应急预案。【起动备用55kw风机,由发电机(两台500kw一用一备)供电】
4、通风区每班巡检瓦检员要加强对风筒的巡查维护管理工作,每班至少一次对井下所有供风工作面风筒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工作面风量满足供风需要,并将巡检结果报调度室。
5、通风区每班瓦检员加强对所有工作面、密闭前、硐室的瓦斯检查工作,严格执行一班一汇报制度。
6、通风区每班瓦检员在检查工作面及回风流瓦斯时,必须与瓦斯传感器进行对照检查,且以对照值中最大值为依据进行汇报。发现误差超过规定值时立即汇报调度室,通风区、机运区立即查找原因并进行处理。
7、通风区每班瓦检员要加强对所有工作面一通三防设施的巡查,发现问题立即汇报调度室。通风区、机运区必须立即对一通三防设施存在的问题进行处理,问题必须当班处理完毕,并将处理结果汇报调度室。
8、通风区必须对便瓦仪、瓦斯传感器按规定定期标校维护,确保仪器准确灵敏可靠。
9、机运区严格按规定要求对所有工作面及回风流瓦斯传感器设定的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断电范围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集团公司规定要求。
10、机运区负责加强对安全监控系统管理,确保安全监控系统监测数据能及时传送,确保监控有效。并派专人每天对所有井上下监控线路的检查维护工作,并将结果汇报调度室。
11、调度室当班调度员要加强对安全监控系统的监测,每隔一小时对监控系统进行检查一次,发现数据不上传或存在瓦斯报警时立即通知通风、机电部门进行检查处理,并将问题及处理结果记录在案。
12、当发现瓦斯报警时,调度室立即通知现场人员撤离到安全地点,并通知通风、机电部门查找问题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记录备查。
13、机运区加强对局扇管理,检修、维护到位,并实行包机制。由八点班瓦检员、安全员、电钳工组成局扇切换实验组,对所有局扇进行切换试验工作,切换试验要做好记录,以备待查。切换发现问题时立即进行处理。
14、机运区要加强对备用发电机的定期维护和试验工作因大电停电时,发电机必须保证在5分钟内启动,主扇和局扇在10分钟启动。
15、因大电停电造成整个矿井停风停电时,当班值班领导必须指挥调度室执行井下立即撤人制度,并将人员撤离至地面。安监科负责清点出井人数。
16、通风区当班巡检瓦检员每班巡查井下防尘及隔爆设施,对损坏的设施情况汇报调度室,由通风区派人对防尘及隔爆设施进行维护,确保设施完好。
17、机运区负责集中轨道巷、皮带上下山、轨道上下山,通风区负责回风上下山、集中回风巷在节日期间至少进行一次洒水灭尘和煤尘清理工作,严禁井下存在煤尘堆积现象。
18、瓦检员和安全员、排水工下井时要相跟,实行同上同下,所到地点必须向调度室至少汇报一次所在地点及井下巡查结果情况。
19、安监科负责对本措施落实监督工作。
20、未尽事项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有关一通三防管理规定要求。
第10篇 “一通三防”方面特殊生产工艺认定及安全技术规定
以下工序,为通风管理特殊生产工艺,在管理、施工、操作过程中必须制订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措施并对有关人进行技术培训。
(一) 处理瓦斯超限、排放瓦斯安全技术规定
1、安全技术措施:
(1)处理局部瓦斯超限,必须采取正确的处理方法,超限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应停止一切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
(2)排放瓦斯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141条、129条执行。必须严格执行“三级排放制度”。
(3)临时停风的采掘工作面,沼气浓度不超过3%时,由当班瓦斯员、安监员、电工按经矿总工程师批准的常规排放瓦斯措施在现场组织排放。
(4)若超限地点的沼气浓度达3%及以上,排放回风流不影响其它采掘工作面和有人工作的地点时,要制订专门的安全排放措施,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审查,由总工程师明确人员负责现场排放工作,并签字批准,报集团公司备案。
(5)若超限地点的沼气浓度达5%以上或启封密闭排放瓦斯时,排放回风流影响范围大,排放措施必须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审查,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由矿山救护队组织排放。
(6)排放措施中要有对瓦斯积聚的数量和排放需要的时间进行预计的内容。措施中要明确受排放回风流影响的地点,站岗地点,撤人、断电范围,风流控制设施的位置,通讯方式,瓦斯监测点位置,风流控制方法等,要以图文说明。
(7)排放瓦斯应采用风筒加接短节由外往里逐段排放法或风筒错口法,排出的风流同全风压汇合处的ch4或co2浓度不得超过1.5%。
(8)排放人员不得进入瓦斯浓度达 3%以上的地点,采用光学瓦斯鉴定器测量瓦斯浓度时,不得在瓦斯浓度大于3%的地点读数,应在新鲜风流中读取数值。
(9)严禁采用“一风吹”法或连续停开局扇法排放瓦斯。
(10)排放具有串联关系的巷道,或排放因停电、停工等原因造成的多个巷道瓦斯超限,必须按顺序逐个排放,由进风侧第一台局扇开始排放,只有第一台局扇负担区域排放完后,方可排放被串局扇或
第二台局扇负担区域的瓦斯,严禁多头面同时排放。
(11)排放瓦斯的局扇应实行“三专”供电,排放期间须派电工进行管理和维护,确保局扇运转正常。
(12)排放完后,瓦斯员要对整个巷道及受回风流影响地点的瓦斯浓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只有在瓦斯浓度均不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并稳定30min没有变化后,才可以人工送电,恢复生产。
(13)排放瓦斯前后都要向矿调度汇报,规模较大的排放要向集团公司生产调度汇报。
2、保证措施:
(1)建立瓦斯超限分析制度,瓦斯超限就是事故,查清超限原因,找出责任者,并对责任者进行教育,并制定预防措施。
(2)建立排放瓦斯措施会审制度,排放瓦斯措施要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通风、调度、安监、技术、机电、生产等部门进行会审,以保证措施的全面性、合理性、可靠性。
(3)加强排放瓦斯的组织领导,对于较大的瓦斯排放,矿要成立以总工程师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井上、井下排放瓦斯负责人,排放瓦斯的全过程和主要环节,安监部门都要派专人进行监督,确保排放措施落实。
(4)要明确三个责任,即:明确撤人和警戒者的责任;明确断电范围和实施断电和完好检查者的责任;明确现场指挥者的责任。
3、强制执行措施:
排放积聚浓度达3%及以上的瓦斯时必须执行三个原则:即撤人原则:受排放回风流影响范围内的人员必须全部撤出;断电原则:受排放回风流影响范围内的所有电气设备,必须全部断电;限量原则:排放瓦斯必须采取控制回风流中瓦斯浓度的措施。
4、技术培训内容:
(1)瓦斯员、兼职瓦斯员、安监员、放炮员、生产单位的班组长、电工等特殊工种接受有关瓦斯知识的培训,每年不少于两次。
(2)对以上各工种培训的内容除以通风、瓦斯常识,矿井瓦斯涌出情况,《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相关内容为主外,还要对其进行处理瓦斯超限、排放瓦斯方法及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等知识的培训。
(3)参加排放瓦斯的人员在入井前,必须学习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
第11篇 “一通三防”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及治理的安全技术规定
(一)“一通三防”重大安全隐患的认定:
重大安全隐患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安监总煤矿字[2005]133号文件规定的条款认定。通风专业具体有:
1、文件第三条“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的”。包括:
(1)矿井全年产量超过核定通风能力的;
(2)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布置3个(含三个)以上的回采工作面和5个(含5个)以上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的。
2、文件第四条“瓦斯超限作业”。包括:
(1)瓦斯检查员配备数量不足的;
(2)不按规定检查瓦斯,存在漏检、假检的;
(3)井下瓦斯超限后不采取措施继续作业的。
3、文件第五条“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的”。包括:
(1)未建立防治突出机构,并配备相关专业人员的;
(2)未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和瓦斯抽放系统,未设置采区专用回风巷的;
(3)未进行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的;
(4)未采取防治突出措施的;
(5)未进行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检验的;
(6)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
(7)未按规定配备防治突出装备和仪器的。
4、文件第六条“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和监控系统或者瓦斯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包括:
(1)1个采煤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或1个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3m3/min,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不合理而未建立抽放系统的;
(2)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达到《煤矿安全规程》第145条第(二)项规定而未建立瓦斯抽放系统的;
(3)未配备专职人员对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进行管理、使用和维护的;
(4)传感器设置数量不足、安设位置不当、调校不及时、瓦斯超限后不能断电并发出报警的。
4、文件第七条“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包括:
(1)矿井总风量不足的;
(2)主井、回风井同时出煤的;
(3)没有备用主要通风机或者两台主要通风机能力不匹配的;
(4)违反规定串联通风的;
(5)没有按正规设计形成通风系统的;
(6)采掘工作面等主要用风地点风量不足的;
(7)采区进(回)风巷未贯穿整个采区,或贯穿整个采区,但一段进风、一段回风的;
(8)风门、风桥、密闭等通风设施构筑质量不符合标准、设施不能满足通风安全需要的;
(9)煤巷、半煤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工作面未装备甲烷风电闭锁装置或者甲烷断电仪和风电闭锁装置的。
5、文件第十一条“自燃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包括:
(1)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层时,未编制防止自燃发火设计或者未按设计组织生产的;
(2)高瓦斯矿井采用放顶煤采煤法采取措施后仍不能有效防治煤层自燃发火的;
(3)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层矿井,未选定自燃发火观测站或观测点位置并建立监测系统、未建立自燃发火预测预报制度、未按规定采取预防性灌浆或者全部充填、注惰性气体等措施的;
(4)有自燃发火征兆没有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并继续生产的;
(5)开采容易自燃煤层未设置采区专用回风巷的。
6、文件第十二条“使用明令禁止设备、工艺的”。包括:
(1)未按矿井瓦斯等级选用相应的煤矿许用炸药和雷管、未使用专用发爆器的;
(2)采用不能保证两个畅通安全出口采煤工艺开采(三角煤、残留煤柱除外)的;
(3)高瓦斯矿井、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薄煤层除外)矿井采用前进式采煤方法的。
(二)通风重大安全隐患的治理措施:
1、通风重大安全隐患治理的安全技术措施:
由煤矿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安全保证措施,落实整改的内容、资金、期限、整改作业范围、并组织实施,报集团公司生产技术部和安全监察部备案。
2、通风重大安全隐患治理过程中,必须强制执行的主要安全技术措施有:
(1)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矿井必须按通风能力核定的产量组织生产,矿井年度、月度生产计划要按通风能力核定的产量编制,采掘工作面必须严格按生产计划组织生产,严禁超计划生产。矿要制定通风系统改造和维修巷道,降低通风阻力计划,以提高通风能力,使通风能力满足生产需要。通风系统改造完成后,矿总工程师及时组织通风能力核定,并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
(2)矿必须合理布置生产头面,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同时作业的回采工作面个数不得超过2个和掘进工作面个数不得超过4个。采掘工作面个数超过规定的,必须减少工作面个数。
(3)矿必须配备足够的瓦斯检查员,瓦斯员需要数量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核定,矿长(董事长)负责配齐。
第12篇 “一通三防”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1、采用压入式局扇通风,局扇距巷道底板高度不低于0.3m。
2、局扇必须设专人看管,并挂牌留名管理。
3、局扇安设在距回风口不少于10m的进风巷道中;
4、局扇需安设消音装置及防护罩,并设专人班班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局扇正常运转。
5、局扇实行“双风机、双电源”供风,主备局扇能自动切换,瓦斯电、风电必须闭锁,严禁使用3台以上(含3台)的局部通风机同时向一个工作面供风.不得使用1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2个作业的工作面供风.
6、迎头不得随意停风。因检修、停电等原因造成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恢复通风时,首先应检查局扇及其开关附近风流中瓦斯浓度,当瓦斯浓度不大于1%时,方可人工启动局扇。局扇启动时,应先点动3次后(每次相隔5秒)再正常开启,从而确保局扇风压逐渐加大。
7、必须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风筒必须吊挂平直稳齐,且逢环必挂,逢洞必补,迎头风筒不得落地,严禁出现跑漏风现象。
8、风筒必须按规定,定期冲刷,不得出现积尘现象。
9、每周不少于一次风量测定。
10、施工单位必须保护好通风设施。
11、停风时必须及时撤人,严禁无风、微风或风量不足作业。
12、综掘机截割时,必须打开前后喷雾,进行灭尘;巷道要定期(10天)冲洗,不得留有厚2mm长5米的煤尘,并把风筒上的粉尘冲洗干净。
13、风筒要严格按照规定延至迎头,煤巷风筒距迎头不超过5米;半煤岩巷道风筒距迎头不超过8米;全岩巷道风筒距迎头不超过10米。
14、瓦斯探头:瓦斯探头应放在风筒对侧,距迎头不超过5米,距顶不大于300mm,距帮不小于200mm。
15、甲烷传感器的报警浓度≥1.0%、断电浓度1.5%、复电浓度<1.0%。
第13篇 一通三防系统零星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为进一步加强“一通三防”系统零星工程(通风设施建造与维护、局部通风机安装与拆卸、风筒延伸与回收等)作业施工期间的安全管理,根据《大平煤矿零星工程及零散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的要求,特编制“一通三防”系统零星工程通用安全技术措施。
一、建造风门(包括挡风墙)、密闭的安全措施
1、做好现场危险源辨识和隐患排查处理,确认现场无隐患后方可进行作业。
2、作业时要做好自主保安和互保联保工作,防止碰手碰脚等意外事故发生。
3、施工期间必须在施工地点5m范围内,悬挂便携仪,便携距帮不大于300mm,距顶不小于200mm。
4、当墙体施工到1.3m~1.5m时要搭脚手架,脚手架搭建必须稳固、牢靠,脚手架台面宽度不得少于300mm。
5、施工期间,材料供应人员要做好配合工作,脚手架台面必须时刻保证砖块供应,但摆放砖块数量不得超过40块,防止出现倒塌或材料滚落伤人。
6、其他人员需从施工地点脚手架下方通过时,必须征得现场施工人员同意后方可迅速通过。
7、跨刮板、胶带输送机施工时,刮板、胶带输送机必须停止运转;刮板运输机、胶带输送机运转时,严禁施工。
8、现场负责人必须按照《大平煤矿零星工程及零散作业人员管理制度》进行汇报。
二、维修风门(包括挡风墙)、密闭的安全措施
1、到达施工地点,首先观察通风设施周边巷道支护、顶板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向通风调度及队部汇报,待处理后方可作业。
2、在爆破冲击波波及到的地点施工时,必须避开爆破时间施工,以防爆破冲击波冲开风门伤人。
3、在通车或行人巷道维修风门时,至少有两人在现场,一人在逆风侧负责警戒工作,一人工作。如果有矿车或人要通过风门,担任警戒的人员先让矿车或人员停止前进,然后通知正在工作人员停止工作,躲到安全地点后,矿车或人员方可通过风门,否则不准通过,以防风门开启撞伤正在维修风门的人员。
4、维修风门时,严禁同时敞开两道风门进行维修,以防造成风流短路,影响其它地点的风量;维修风门、密闭时,严格按质量标准进行,保证维修一道,合格一道。敞开一道风门维修时,敞开的风门要固定牢固。维修带有反向风门的正向风门时,反向风门必须全部关闭。
5、禁止施工小径木或者椽子支着门扇,一个人骑在风门上作业。
5、维修风门处负压较大时,开关风门要注意,维修时一定要有一个人敞开并固定住风门,以防风门被压力猛的压过来伤人。
6、维修风门、密闭需搭脚手架时,脚手架必须固定牢固,否则不准作业,以防架倒伤人;维修人员站在脚手架上工作,一定要站稳,避免滑落。施工完毕,脚手架上人员下架时要小心,由架下人员接送,慢慢下来,严禁从脚手架上往下跳,架上、架下人员要配合好。拆除脚手架时,要按照捆绑顺序进行拆除,并将扎脚手架的材料放到安全地点顺好或转走,严禁不拆绑绳就一下子掀倒脚手架。
7、跨刮板、胶带输送机维修风门时,刮板、胶带输送机必须停止运转,否则不准进行维修风门工作。
8、现场负责人必须按照《大平煤矿零星工程及零散作业人员管理制度》进行汇报。
三、拆除风门(包括挡风墙)的安全措施
1、要拆除的设施因压力大而有裂缝或有倒塌的危险时,必须先贴着设施支设好防护设施,防止墙倒伤人;只有当设施拆除到不能造成墙倒伤人时,才可以把防护设施拆除。
2、在通车或行人巷道拆除风门时,先把风门门扇摘下,运到不妨碍行车和行人的安全地点放好,待拆除完工后再转移到指定地点。拆除时,必须有两人在拆除地点两侧负责警戒工作。如果有矿车或人要通过风门,担任警戒的人员先让矿车或人员停止前进,担任警戒的人员通知正在工作人员停止工作,躲到安全地点后,矿车或人员方可通过拆除地点,否则不准通过,以防矿车撞伤正在工作的人员或拆落的物料砸伤行人。
3、拆除风门时,要遵守先上后下的原则,即先拆除设施的上部,然后有上往下的慢慢拆除,严禁采用由设施下部掏槽让设施自动倒塌的方法拆除设施;拆除时,除工作和照明人员外,附近不能有其他人员;用大锤、钎子、手镐、风镐等工具拆除,大锤、手镐必须楔牢,防止锤头、镐头脱落伤人;抡动大锤、手镐时,附近不能有其他人员;使用风镐时,保持风管完好,勿使风管卷曲,墙体及其他物件打坏而造成漏风伤人。
4、拆除风门需搭脚手架时,脚手架必须固定牢固,否则不准作业,以防架倒伤人;作业人员站在脚手架上工作,一定要站稳,以免从脚手架上摔下来。施工完毕,脚手架上人员下架时要小心,由架下人员接送,慢慢下来,严禁从脚手架上往下跳。拆除脚手架时,要按照捆绑顺序进行拆除,并将扎脚手架的材料放到安全地点顺好或转走,严禁不拆绑绳就掀倒脚手架。
5、跨刮板、胶带输送机拆除风门时,刮板、胶带输送机必须停止运转;刮板、胶带输送机运转时,严禁进行拆除工作。
6、现场负责人必须按照《大平煤矿零星工程及零散作业人员管理制度》进行汇报。
四、通风设施建筑材料、通风设备运输安全措施
1、通风队在运输通风设施建筑材料、通风设备前,运输队绞车司机和通风队现场负责人必须认真检查所需使用的设备、设施和安全保护装置,发现问题和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汇报并积极协助处理,只有各种设备、设施完好,安全保护装置灵活可靠的情况下方可进行提升运输。
2、提升运输过程中,必须对提升的矿车(矿车联接装置、轴、销、保险叉、轮子等)经常检查,不合格的矿车严禁使用。
3、斜坡运输期间,必须严格执行“三固定、四保险”,使用好“一坡三档”,确保灵敏可靠 。
4、斜坡运输期间必须坚持执行“行人不提升,提升不行人”制度。
5、绞车司机必须严格按提升信号开车,信号不清严禁开车。每次启动绞车时必须先合电,再进行提升或下放作业,做到起车和停车要缓慢,加速要平稳,严禁不带电下放矿车或放飞车。信号把钩工必须先连接好钩进入信号硐室后,才能发送开车信号,严禁发送开车信号后才进行连钩作业。
6、斜坡运输期间,如遇矿车掉道,必须立即停车处理,不允许使用绞车强行拉车。
7、平巷采用人力推车时,人力推车工必须站在矿车尾部推车,严禁站在矿车两侧推车或站在矿车前方拉车。
8、人力推车人员必须随时注意前方,发现前方路况、巷道状况有问题或推车受阻时,必须立即停车,严禁强行推车。
9、现场负责人必须按照《大平煤矿零星工程及零散作业人员管理制度》进行汇报。
五、延接、修补及回收风筒安全措施
1、延接风筒前,作业人员将当班需要的风筒,事先准备好,并拴好绑丝,绑丝要拴牢固,然后与施工单位班组长和刮板、皮带司机联系,确认刮板、皮带停机后,方可吊挂。
2、延接、回收皮带机上方风筒时,要事先与皮带司机联系,并安排专人看守。皮带需要开启时,看守人员要及时通知正在施工人停止作业。
3、施工时,严禁人员站在皮带机上作业,避免因脚下打滑跌倒。
4、施工作业时,施工人员要注意巷道内来往车辆,发现有车辆通过时,要立即停止作业,避免车辆伤人。
5、岩巷耙矸机前延接、修补风筒时,施工人员应与耙矸机司机提前联系,在停止运行后,方可进行施工。耙矸机开启时,要立即停止施工作业并撤到安全地点。
6、当施工需要登梯时安全措施:
a)必须由三人以上施工,一人负责扶梯,一人递接风筒,一人在梯子上负责风筒的吊挂、拆除。
b)梯子要放在实底,靠在实帮上,不允许放在皮带或不牢固的物体上,严禁把梯子靠在风筒上;
c)扶梯人必须集中注意力扶稳梯子,避免梯子倾倒伤人。
7、井下更换风筒时安全措施:
a)更换风筒之前,施工人员必须先将新的风筒贴着需要更换的风筒逐环吊挂在拉丝上,否则不准掐换风筒
b) 新风筒与被更换风筒对接口之前,必须通知通风调度及迎头瓦检员,时刻注意瓦斯情况。
c)被更换风筒断开与新风筒连接的时间应控制在合理时间内,尽量减少漏风时间。
d)施工人员在对接风筒时,必须先将被更换风筒两端同时断开,迅速对接上新风筒。对接时,外端风筒要先虚接,里端再接上。防止风压过大,风筒打伤施工人员。
e)更换好后,要重新整理吊挂风筒,保证风筒平直牢,不漏风。并将被更换风筒一一拆除回收,码放整齐。
8、在井下通风系统调整与工作面贯通需大量回收风筒时安全措施:
a)回收风筒前,通风队电工负责停止局部通风机运行,在回收风筒期间严禁送电。
b)回收的风筒要整齐码放到指定地点,及时回收,不得随处乱扔。
c)回收风筒时确保附近无人员通过,防止风筒掉落伤人。
d)回收风筒时必须停止皮带机和绞车运行,严禁在皮带运转和绞车运行时回撤风筒。
e)回收风筒时必须由班组长现场跟班,负责协调、指挥,确保施工安全。
9、施工过中,注意观察顶板、两帮是否有片帮现象,锚杆是否坚固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10、使用紧线器拉紧吊挂铁丝、钢绞线时,要避免拉力过大造成铁丝、钢绞线断裂而伤害其他人员。
11、处于突出危险区的掘进工作面(已消突),需要延接风筒时,要求现场责任人与煤巷队班组长联系,并得到协助的前提下作业,否则严禁进行延接。
12、现场负责人必须按照《大平煤矿零星工程及零散作业人员管理制度》进行汇报。
六、局部通风机安装或拆除安全措施
1、通风机安装、拆除工作必须由通风队一名跟班副队长现场统一指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2、撤除通风机前,必须切断通风机电源,并把风机开关打到“零”位,在拆装通风机期间严禁送电,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3、通风机拆除安装时使用支架作支撑,用钢丝绳、倒链起吊。
4、在进行起吊工作的准备前,现场负责人必须对所有的工具、器材进行认真仔细的检查,损坏和质量不好的工具器材严禁使用,尤其是检查倒链链条或钢丝绳是否牢固。倒链使用要求:
(1)使用前检查吊钩、链条、轮轴、链盘,如有锈蚀、裂纹、损伤、传动部分不灵活应严禁使用。
(2)使用时,倒链钩挂好起吊风机,慢慢拉动牵引链条,待起重链条受力后,再检查齿轮啮合,以及自锁装置的工作状态,确认无误方可继续作业。
(3)拉动链条时.应均匀和缓,并应与链轮盘方向一致,不得斜向曳动,以防跳链、掉槽、卡链现象发生。
5、在进行吊装作业时,在支架附近,除作业人员以外不得有闲杂人员。作业人员应听清指挥人员的信号,严格按信号作业,严禁违章作业。作业人员严禁站在支架下操作,指挥人员应口令清晰,严禁违章指挥。
6、现场负责人必须按照《大平煤矿零星工程及零散作业人员管理制度》进行汇报。
第14篇 风井井底车场巷道及交叉点“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
内蒙古昊盛煤业有限公司石拉乌素矿井风井工程已由立井转入平巷施工,其中井底车场巷道及交岔点工程仍由我处承建,在此期间,我项目部负责井底车场巷道及交岔点“一通三防”管理工作,现编制《内蒙古昊盛煤业有限公司石拉乌素矿井井底车场巷道及交岔点“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以利指导施工。
一、编写依据
1、《内蒙古昊盛煤业有限公司石拉乌素煤矿矿建二期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2、《中煤第五建设有限公司第三十一工程处“一通三防”管理制度(修订本)》;
3、《煤矿安全规程》2011版。
二、“一通三防”领导小组
项目部成立“一通三防”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如下:
组 长:肖存富任淑和
副组长:马宏强刘相军田治涛王其峰李 锋
成 员:周庆龙肖连富 邵荣彬徐甲波赵计春
毕诗兴张国毅连海强 孟国杰 季现勇
牛群
下设“一通三防”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调度室,调度主任张庆雨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风量计算
(一)、总风量计算
总风量计算主要考虑工作面瓦斯涌出量、放炮排烟所需风量、工作面同时工作最多人数、最低风速进行计算:
(1)按瓦斯涌出量计算:
q1=100×k×q掘=100×0.5×1.8=90m3/min
式中:
q掘—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m3/min,取0.5m3/min,施工期间,根据实际涌出情况重新核算风量;
k—瓦斯涌出不均衡系数,取1.8;
(2)按放炮排烟计算所需风量
式中:
a—一次爆破最大装药量,取100.2kg
s—巷道断面积,取最大断面积35.4m2;
l—最大排烟长度,取360m;
t—放炮后排烟时间,取30min,即1800s;
p—风筒的风量比,取1.5;
(3)按工作面同时工作最多人数计算:
q3=4n=4×30=120m3/min
式中:
n—每班最多出勤人数,取30人。
4—每人每分钟供给风量不少于4m3。
(4)按最低风速计算
按《煤矿安全规程》第101条中表2规定掘进中的岩巷,工作面风速应为:0.15—4m/s,换算成风量如下:
0.15×60s≤q≤4×60s
式中:
q—工作面所需风量;
s—掘进巷道净断面积,取35.4m2;
本通风机现为fbdno.7.1/2×45型,其主要技术参数如下表:
fbdno.7.1/2×45型风机技术参数
型号 | 电 机 功 率 (kw) | 风量 (m3/min) | 全 压 (pa) | 最 高 全 压 效 率(%) | 噪 声 db |
fbdno.7.1/2×45 | 2×45 | 550~820 | 1100~7580 | 82 | ≤80 |
(二)局部通风机风量计算
为保证尾绳更换硐室通风,需在井底车场八号交叉点处安装一fbdno5/7.5型局部通风机,以满足生产需要(已编制局部通风机串联通风措施),fbdno5/7.5主要参数如下:
型号 | 功率/kw | 风量 | 风压pa | 最高效率% | 噪声db |
fbno.5/ 7.5kw | 7.5 | 145—265 | 250—1710 | 82 | ≤80 |
fbdno5/7.5型风机主要参数
上一页12下一页风量计算主要考虑工作面同时工作人数、放炮排烟所需风量、瓦斯涌出量计算风量:
1、按工作面同时工作最多人数计算
q=4×n=4×15=60m3/min
式中:n—工作面同时工作最多人数,取15人;
4—每人每分钟供风量不少于4m3/min;
2、按放炮排烟计算所需风量
=
=109m³/min
式中:q—工作面所需风量,m³/min;
a—一次爆破最大装药量,取38kg;
s—巷道净断面积,取14.7m2;
l—最大排烟长度,取360m;
t—放炮后排烟时间,取30min,即1800s。
3、按瓦斯涌出量计算
q=100kq=100×1.8×0.5=90m³/min
式中:q—工作面需风量m³/min;
q—瓦斯绝对涌出量,取0.5m³/min;
k—通风系数,取1.8。
综上,主井尾绳更换硐室最大需风量为109m³/min,本风机最小风量为145m³/min,所以,本风机满足要求。
四、“一通三防”专项措施
3.1总则
项目部建立了“一通三防”领导小组,各部门严格执行“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并做好如下工作:
3.1.1项目部配备瓦斯检测工、通风工、安全监测工、安监员、放炮员等,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3.1.2加强通风,做好瓦斯管理和综合防尘工作。
3.1.3井下电气设备做到“三专两闭锁”,当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时,必须立即停止工作。
3.1.4“一通三防”所用的各仪表、仪器定期校验。
3.2通风管理
3.2.1因检修、停电或其他原因通风机停止运转时,必须制定停风措施,必须有安监站长的签字。变电所或电厂停电以前,必须将预计停电时间通知项目部调度室。通风机停止运转时,受停风影响的地点,必须立即停止工作。
3.2.2安装和使用局部通风机和风筒应遵守下列规定:
(1)局部通风机必由电工班负责管理、保证正常运转;
(2)必须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风筒出口到掘进工作面的距离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3.2.3使用局部通风机的工作面,不得停风,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必须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恢复通风后,必须检查瓦斯浓度,对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而被切断电源的电器设备,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1.0%下时,方可通电开动。
3.2.4工作面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达到 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查明原因,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3.2.5测风牌板由通风技术员填写,每10天对工作面进行一次测风,填写内容包括:检测时间、检测地点、断面面积、风速、风量、现场温度等信息。
3.2.6正常工作的通风机配备安装同等能力的备用局部通风机,并能自动切换,必须用“三专”供电,并实现风电闭锁。
3.3防治瓦斯管理
3.3.1加强通风系统管理,通风设施构筑符合要求,防止跑、漏风,工作面必须有足够的风量。
3.3.2瓦斯检查工应携带瓦斯检查员手册,每班至少检查两次瓦斯浓度,将每个工作面瓦斯检测情况填写至瓦斯检查员手册及井下“掘进工作面瓦斯检查牌板”上,并做到“三对口”,填写内容包括:瓦斯情况、二氧化碳情况、现场温度、检测时间等信信息。发现瓦斯大量增加或其他异常时,必须停止掘进,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3.3.3工作面“一炮三检”管理牌板填写由瓦斯检查员填写,当爆破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的ch₄浓度达到1.0%时不准放炮,炮后达1.0%时,严禁作业,并要认真填写“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工作面瓦斯浓度、二氧化碳浓度、温度、时间等信息。
3.3.4在掘进工作面迎头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当发生异常情况时,能立即报警,并实现瓦斯电闭锁。
3.4防火管理
3.4.1在建矿井必须制定井上、下防火措施。矿井的所有地面建筑物、煤堆、矸石山、木料场等处的防火措施和制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防火的规定。
3.4.2对现有矿井用可燃性材料建筑的井架和井口房,必须制定防火措施。
3.4.3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气焊等工作。如果必须在井口房内电气焊工作,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有电气焊操作票,并遵守下列规定;
(1)指定当班安监员在场检查和监督;
(2)电器电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前后两端10m的井巷范围内,应是阻燃性材料支护,并应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喷水。上述工作地点应至少备有2个灭火器;
(3)在井口房、井口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时,必须在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设施接受火星;
(4)电气焊工作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当班安监员在工作地点检查,发现异状,立即处理。
3.5防尘管理
3.5.1项目部建立综合防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项目部的防尘工作。
3.5.2各掘进工作面回风口处的洒水管路上设置净化水幕。
3.5.3掘进工作面应采取湿式打眼、放炮喷雾、湿式喷浆、使用水炮泥等防尘措施。
3.5.3掘进工作面巷道要每天冲洗一次。
3.5.4人员入井时,必须佩戴防尘口罩。
3.5.5井下作业场所的总粉尘,每月测定2次,呼吸性粉尘每三个月测定一次。
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浓度标准
粉尘中游离的 sio₂含量 | 最高允许浓度 | |
总粉尘 | 呼吸性粉尘 | |
<10 | 10 | 3.5 |
10~<50 | 2 | 1 |
50~<80 | 2 | 0.5 |
≥80 | 2 | 0.3 |
四、风筒管理
4.1风筒必须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
4.2在井下各使用地点,要将风筒堆放整齐,任何人不得在风筒上坐、卧、躺。
4.3各班组在井下进行喷浆作业时,严禁往风筒上喷浆,无法避免时,要及时清除风筒上的附着物。
4.4风筒吊挂要做到“两靠一直”逢环必挂,接头严密,无破口,风筒接头要反压边,防止漏风。
4.5风筒拐弯处要设弯头或缓慢拐弯,不准拐死弯,异径风筒接头要用过渡节,先大后小,不准花接。
4.6风筒出风口距工作面距离:煤巷不大于5m,半煤岩巷不大于7m,岩巷不大于10m。
五、自救器的使用和佩戴
5.1将佩戴的自救器移到身体的正前面。
5.2拉开自救器封口带并取下上盖。
5.3展开气囊,注意气囊不能扭折。
5.4把口具放入口中,口具片应放在唇和下齿之间,牙齿紧紧咬住牙垫,紧闭嘴唇,使之具有可靠的气密性。
5.5逆时针转动氧气开关手轮,打开氧气瓶开关(必须完全打开),用手指按动补气压板,使气囊迅速鼓起。
5.6把鼻夹弹簧扳开,将鼻垫准确夹住鼻孔,用嘴呼吸。使用时如果看见气囊在呼完气后仍不太鼓或吸气有憋气感时,应及时用手指按动补气压板向气囊不气,直到气囊鼓起;也可用力吸气,气囊吸瘪后,补气压板压迫补气杆,也会自动补气。
5.7撤离灾区。
未尽事宜按《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标准执行。
附:1、通风系统图
2、一通三防仪器管理制度及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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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篇 一通三防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一、掘进期间矿井通风要求
1、施工期间,必须保持非正常运转,非特殊情况下严禁停风机,防止井下有害气体积聚。
2、加强通风管理,防止瓦斯积聚。
3、使用压入式风机通风时,风筒距工作面的最大距离不得大于5m。
4、施工期间,每分钟供井下的风量不得小于4m3/人。
5、健全通风瓦检机构,配备合格的专职人员和仪器。
6、加强局扇、风扇和通风构筑物的管理,防止漏风,避免循环风。
7、井下须停电时,停电前,必须撤出井下人员,送电前,先恢复井下通风,在检查工作面和电器设备附近瓦斯浓度,符合规定时方可送电。
9、放炮后通风时间不少于30min,待吹散炮烟后,方可下井作业。
二、矿尘的防治与环保
综合防尘的措施有:
1、施工期间必须从思想上重视防尘工作,在编制施工措施时应把综合防尘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并组织实施。
2、所有工作面都必须采用湿式凿岩,严禁干打眼,爆炮选用水泡泥,装岩前应洒水降尘。
3、喷射砼应采用潮喷,要掌握好喷距,控制风压,加强对喷浆机械的维护保养,使之不漏风,在喷浆机出口装集尘袋。
4、通风除尘,按新《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最低风速不得低于0.25米/秒。
5、采取个人防护措施,一线工人应戴防尘口罩,并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定期进行矽肺病检查。
三、矿井火灾事故的预防
矿井火灾是矿井灾害的普遍问题,主要原因是由于明火、电气焊、煤炭自燃、电气设备维修不善,以及违章放炮等环节引起的,针对矿井火灾的起因,应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
1、按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建筑消防水池,储备消防器材,凡是活动板房宿舍及重要的工业建筑厂房,都要在两个以上的消防器材及专用防火沙箱,并由各施工地点落实岗位人或制定专人负责。
2、井口房内不得有明火,严禁用木板或其它易燃性材料搭设临时操作间和休息室,井口20米以内禁止吸烟和使用火炉取暖。采用其它器材取暖,必须有批准的安全措施及操作规程。
3、确实需要在井口或井下进行焊接或明火作业时,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每次作业前必须制定专项措施,并报项目部负责人审批。井口周围临时消防系统,其主要有水泵、水管、水源和设备器材。
4、井下放炮不得用易燃性材料做炮泥,不得放明炮、糊炮。
5、电气设备运行、检修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执行,不得超负荷运转,严格按标准化矿井的有关规定执行电气设备管理制度。
6、各施工地点要根据工程量大小,尽量减少存放易燃物品,并要妥善保管,禁止乱丢乱放,使用过的棉纱、破布,必须立即清除处理,在使用汽油、煤油清洗机器设备时,清洗地点20米以内严禁烟火。
8、每年霜降前,项目部组织专门的防火安全大检查,检查的重点是:变电所、仓库及用火取暖地方的防火情况,并把上述厂房周围的杂草铲除干净。
9、允许使用明火的地方,必须有专人负责,并月已审批的明火取暖使用办法及岗位责任制,做到人走火灭,不留隐患。
10、电气防爆方面,电气设备定期检修,确保其防爆性能,电缆接地不准有明接头、“鸡爪子”和“羊尾巴”。
四、矿井瓦斯事故的预防
为了保证进风巷道施工安全,针对本井筒特点,应重点做好通风工作,加强通风系统管理,杜绝漏风、跑风现象,保证工作所需风量,防止瓦斯积聚和超限。
1、施工期间,必须保持风机正常运转,非特殊情况下严禁停风机,防止井下有害气体积聚。
2、使用压入式风机通风时,风筒距工作面的最大距离不得大于10m,揭煤时不大于5m。
3、加强风机和风筒的维护管理,防止漏风,避免循环风。
4、施工工程遇揭煤时,应提前编制揭煤专项措施。
5、健全通风瓦检机构,配备合格的专职人员和监测监控仪器。
6、建立健全井上、下瓦斯巡回检查制度。每班检查井口、井下工作面瓦斯次数不少于3次,并填写好井口瓦斯检查记录,严禁漏班、空班。
7、井口悬挂井口瓦斯浓度动态管理牌,随时向有关人员公布瓦斯浓度的变化情况,及时掌握井上、下瓦斯浓度情况,便于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
8、下井人员严禁携带烟火,电气作业必须有专项措施,并报项目负责人审批实施。
9、井口及井下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并定期检查,确保其防爆性能。
10、电缆接头不准有“羊尾巴”、“鸡爪子”和明接头。
11、使用安全炸药和雷管,禁止放糊炮、明炮,禁止使用易燃材料当炮泥。
12、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13、在井上、下任何一个地点发现瓦斯浓度达到0.8%时,要立即停工采取措施加强通风,待瓦斯浓度降至0.8%以下并稳定后方可施工。
14、在井上、下任何一个地点发现瓦斯浓度达到0.8%时,必须停止井口范围内一切电源,人员撤出井口,并采取措施处理,待瓦斯浓度降至0.8%以下并稳定后,经检查无问题后方可恢复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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