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塔吊塔式起重机拆除降节安全技术交底
基本要求:
1、塔式起重机的拆除降节作业必须由取得专业资质的队伍进行,并应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进行监督和监护。技术和安全人员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并旁站监督。
2、参加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证件要与作业人员名字相符合。
3、作业时应设立警戒区派出专人监护。设立安全告示。
4、参加作业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遵守高处作业有关安全操作的规定。必须按操作规程作业。
5、塔吊司机必须听从指挥信号,高度集中精力,严格按规程操作。塔吊司机有权拒绝执行不安全的违章指挥。
降节注意事项:
1、风力在四级及以上时,不得进行降节顶升作业。在作业中风力突然增大达到四级时,必须立即停止,并应紧固塔身各连接螺栓。必要时要增加防风措施。
2、降节顶升作业前应检查电气的完好性、液压系统是否正常、液压油是否能满足要求、液压油管的完好性。液压工作压力是否正常。应检查顶升系统、附着装置联接等,确认完好后才能降节。降节时应遵循先降节后拆除附着装置的原则。塔式起重机的自由端高度始终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要求。
3、工作前应检查顶升机构的钢结构的焊缝、连接螺栓、轴销的完好性。检查钢丝绳及导架、导轮的机械性能。
4、降节顶升前应将变幅小车开至一定位置处,使塔身平衡。然后打上回转制动。
5、降节顶升作业中必须由专人操作液压系统,作业人员尽可能的站在起重臂方向的两侧。
6、塔吊司机必须听从指挥信号,严格按规程操作。降节顶升开始后要打上回转制动,之后,就不能进行任何机构的操作。直至塔身回转机构下支座与塔身标准节做可靠连接后,塔吊司机才可以操作。
7、降节顶升时,必须调整好顶升套架滚轮与塔身标准节的间隙,并应按规定使起重臂和平衡臂处于平衡状态。
8、当回转机构与塔身标准节之间的最后一处连接螺栓拆卸困难时,应将其对角方向的螺栓重新插入,再采取其他措施。不准旋转起重臂来松动螺栓。
9、顶升撑脚(爬爪)就位后,应插上安全销,方可继续下一动作。
10、降节顶升中如发现故障,必须立即停止作业进行检查,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作业。如短时间内不能排除故障,应将顶升套架降到原位,并及时将各连接螺栓紧固。
11、降节顶升前应检查顶升横梁完全进入顶升踏步内,回转机构与标准节的连接螺栓拆除后方能开动液压顶升系统将塔吊上部与标准节脱离。
12、顶升到10厘米时停止,看看塔身是否平衡,如不平衡要调整小车位置,使塔吊保持平衡,并记住此位置,下一节顶升时,小车提前停在此位置。
13、顶升到10厘米高度时停止顶升,观察油缸是否下滑,检查各个滚轮间隙及转动情况,不合适要及时调整。然后收缩油缸到底停下,如此重复3次,确认安全,油缸不下滑后再开始降节顶升。
14、降节顶升过程中应注意液压系统的状况及工作压力。
15、 更换踏步时应检查踏步是否全部进入或脱离。
16、 停止作业后必须将回转下支座与塔身可靠连接。
17、降节完成后采取必要的防风措施。避免塔吊因风转动而撞到建筑物。
拆除注意事项:
1、所有作业人员禁止酒后上岗。高空作业人员要正确穿戴有效的安全防护用品。
2、按照拆除方案作业。必须遵守拆除工艺和操作规程。
3、拆除负责人对所拆装的塔吊各机构、各部位、重要部位、螺栓、卷扬机和钢丝绳、吊钩、吊具、以及电气设备线路进行检查。
4、检查拆装作业中配备的起重机技术性能应保持拆装作业需要,并要有特种作业证及汽车吊年检合格资料。
5、起重机的拆装作业应在白天进行,遇恶劣天气应停止作业。
6、拆除负责人要熟悉拆装作业方案、拆除顺序、构件重量、构件尺寸、构件重心,
7、信号指挥人员应指挥信号明确清晰。
8、汽车吊司机要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超载。
9、拆除单位现场负责人要检查核实汽车吊的规格型号、安全装置、钢丝绳、索具,必须满足拆除需要。检查汽车吊的起吊位置及支腿的支撑情况,保证汽车吊的安全使用。
第2篇 内爬式塔式起重机的操作安全技术交底
1、塔吊整体安装或每次爬升后,均须经规定程序验收通过后,才可使用。
2、起重机必须有安全可靠的接地。
3、工作前应检查钢丝绳、安全装置、制动装置传动机构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应予修整,经试运转确认无问题后才能投入施工。
4、操作工应持证上岗,应由持证的指挥工实施指挥。
5、禁止越级调速和高速时突然停车。
6、当机构出现不正常时,应及时停车,将重物放下,切断电源,找出原因,排除故障后才能继续工作,禁止在工作过程中调整或检修。
7、必须遵守“十不吊”等有关安全规程。
8、爬升操作时,应按说明书规定步骤进行,还应遵守以下要求:
8.1风力在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安装、拆卸作业,作业时突然遇到风力加大,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将塔身固定。
8.2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的连接情况,并调整好爬升架滚轮与塔身的间隙,然后放松电缆,其长度略大于总的顶升高度,并紧固好电缆卷筒。
8.3顶升操作的人员必须是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的专业人员,并分工明确,专人指挥,非操作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台,操作室内只准一人操作,必须听从指挥。
8.4顶升作业时,必须使塔机处于顶升平衡状态,并将回转部分制动住。严禁旋转臂杆及其他作业。顶升发生故障,必须立即停止,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顶升。
8.5顶升到规定自由高度时必须将塔身附着在建筑物上再继续顶升。
8.6顶升完毕应检查各连接螺栓按规定的预紧力矩紧固,爬升套架滚轮与塔身应吻合良好,左右操纵杆应在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顶升机构电源。
9、加节爬升后应注意校正垂直度,使之偏差不大于千分之一。
10、塔机在顶升拆卸时,禁止塔身标准节未安装接牢以前离开现场,不得在牵引平台上停放标准节(必须停放时要捆牢)或把标准节挂在器重钩上就离开现场。
11、工作完毕后,应把吊钩提起,小车收进,所有操作手把置于零位,切断电源,锁好配电箱,关闭司机室门窗。
12、补充交底内容:
第3篇 塔式起重机的附着顶升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 附着式固定式起重机的基础和附着的建筑物其受力强度必须满足塔机的设计要求。
2、 附着时应用经纬仪检查塔身的垂直并用撑杆调整垂直度,其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2/1000。
3、 每道附着装置的撑杆布置方式、相互间隔和附墙距离应符合原生产厂家规定。
4、 附着装置在塔身和建筑物上的框架,必须固定可靠,不得有任何松动。
5、 轨道式塔式起重机作附着式使用时,必须加强轨道基础的承载能力和切断行走电机的电源。
6、 风力在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安装、拆卸作业,作业时突然遇到风力加大,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将塔身固定。
7、 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的连接情况,并调整好爬升架滚轮与塔身的间隙,然后放松电缆,其长度略大于总的顶升高度,并紧固好电缆卷筒。
8、 顶升操作的人员必须是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的专业人员,并分工明确,专人指挥,非操作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台,操作室内只准一人操作,必须听从指挥。
9、 顶升作业时,必须使塔机处于顶升平衡状态,并将回转部分制动住。严禁旋转臂杆及其他作业。顶升发生故障,必须立即停止,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顶升。
10、 顶升到规定自由行走高度时必须将搭身附着在建筑物上再继续顶升。
11、 顶升完毕应检查各连接螺栓按规定的预紧力矩紧固,爬升套架滚轮与塔身应吻合良好,左右操纵杆应在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顶升机构电源。
12、 塔尖安装完毕后,必须保证塔身平衡。严禁只上一侧臂就下班或离开安装作业现场。
13、 塔身锚固装置拆除后,必须随之把塔身落到规定的位置。
14、 塔机在顶升拆卸时,禁止塔身标准节末安装接牢以前离开现场,不得在牵引平台上停放标准节 (必须停放时要捆牢)或把标准节挂在起重钩上就离开现场。
第4篇 上下旋式塔式起重机拆除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内容:
1、设置安全警戒区域并有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2、检查各工作机构的润滑及紧固情况。
3、检查各金属结构的疲劳状况和连接状况。
4、检查起重、变幅机构的刹车装置,必要时进行高整。
5、检查塔机的吊索具及辅助吊索具的可靠性。
6、转台后部增加规定的压重或攀绳,并紧所有夹转钳。
7、放起重臂时必须先将吊钩放到地面。
8、准备倾倒塔身时,必须将起重臂头部与塔身固定牢靠,塔身下方不得站人。
9、塔身放倒后,必须分段垫实后再行解体。
10、运输时注意托架车的高速紧固及塔机转台支腿的绑扎固定,防止自行脱出,钩物伤人:将基础吊放平,以免运输中超高。
11、塔朵拆除过程中应有专人负责指挥,禁止多头指挥。
第5篇 塔式起重机使用中的安全技术要求
1、起重机的安装、顶升、拆卸必须按照原厂家规定进行,并制订安全作业措施,由专业堆在队长负责统一指挥下进行,并要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督。
2、起重司机持有的操作证同所操作的塔式起重机的起重力矩应相对应。
3、起重机安装后,在无荷载的情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3/1000。
4、起重机专用的临时配电箱,宜设置在轨道中部附近,电源开关应符合规定要求。电缆卷筒必须运转灵活,安全可靠,不得拖缆。
5、起重机必须安装行走、变幅、吊钩高度等限位器和力矩限制器等安全装置,并保证灵敏可靠。对有升降式驾驶室的起重机,断绳保护必须可靠。
6、起重机的塔身上,不得悬挂标语牌。
7、检查轨道应平直、无沉陷、轨道螺栓无松动,排除轨道上障碍物,松开夹轨器并向上固定好。
8、作业前重点检查
1)机械结构的外观情况,各传动机构应正常
2)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应符合标准
3)主要部位连接螺栓应无松动
4)钢丝绳磨损情况及穿绕滑轮应符合规定
5)供电电缆应无破损
9、检查电源电压应达到380v,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20v,送电前启动控制开关应在零位。接通电源,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后方可上机。
10、空载运转,检查行走、回转、起重、变幅等各机构的制动器、安全限位、防护装置等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11、操纵各控制时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转到零位,待电动机停止转动后,矮转向另一个方向。财政时力求平稳,严禁急开急停。
12、吊钩提升接近臂杆顶部,小车行走至端点或起重机行走接近轨道不、端部时,应减速缓行至停止位置,吊钩距离臂杆顶部不得小于1米,起重机距离轨道端部不得小于2米。
13、提升重物后,严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时,可用微动机构或使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14、提升的重物平移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5米以上。
15、起吊作业中司机和指挥必须遵守“十不吊”的规定:指挥信号不明或无指挥不吊;超负荷和斜吊不吊;细长物件单点或捆扎不牢固不吊;吊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吊;埋在地下的物体不吊;安全装置失灵不吊;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不吊;六级以上强风区无防护不吊;三物体装得太满或捆扎不牢固不吊。
16、塔式起重机运行时,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要求的规定执行。最基本的要求是:起吊前,先鸣号,吊物紧张从人头上越过。起吊时吊索应保持垂直、起将平稳,操作尽量避免急刹车或冲击。严禁超载,当起吊满载或接近满载时,严禁同时做二个动作及左右回转范围不应超过90度。
17、任何人员上塔帽、吊臂、平衡臂的高空部位检查或修理时,必须佩带安全带。
18、塔机停用时,吊物必须落地不准悬在空中。并对塔机的停放位置和小车、吊钩、电源等一一加以检查,确认无误后,方能离岗。
19、塔式起重机的装拆必须是有资质的单位方能够作业。装拆前,应编制专项的装拆方案并经过企业技术主管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能进行,同时要做好对装拆人员的交底和安全教育。
第6篇 塔式起重机的附着、顶升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 附着式固定式起重机的基础和附着的建筑物其受力强度必须满足塔机的设计要求。
2、 附着时应用经纬仪检查塔身的垂直并用撑杆调整垂直度,其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2/1000。
3、 每道附着装置的撑杆布置方式、相互间隔和附墙距离应符合原生产厂家规定。
4、 附着装置在塔身和建筑物上的框架,必须固定可靠,不得有任何松动。
5、 轨道式塔式起重机作附着式使用时,必须加强轨道基础的承载能力和切断行走电机的电源。
6、 风力在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安装、拆卸作业,作业时突然遇到风力加大,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将塔身固定。
7、 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的连接情况,并调整好爬升架滚轮与塔身的间隙,然后放松电缆,其长度略大于总的顶升高度,并紧固好电缆卷筒。
8、 顶升操作的人员必须是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的专业人员,并分工明确,专人指挥,非操作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台,操作室内只准一人操作,必须听从指挥。
9、 顶升作业时,必须使塔机处于顶升平衡状态,并将回转部分制动住。严禁旋转臂杆及其他作业。顶升发生故障,必须立即停止,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顶升。
10、 顶升到规定自由行走高度时必须将搭身附着在建筑物上再继续顶升。
11、 顶升完毕应检查各连接螺栓按规定的预紧力矩紧固,爬升套架滚轮与塔身应吻合良好,左右操纵杆应在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顶升机构电源。
12、 塔尖安装完毕后,必须保证塔身平衡。严禁只上一侧臂就下班或离开安装作业现场。
13、 塔身锚固装置拆除后,必须随之把塔身落到规定的位置。
14、 塔机在顶升拆卸时,禁止塔身标准节末安装接牢以前离开现场,不得在牵引平台上停放标准节 (必须停放时要捆牢)或把标准节挂在起重钩上就离开现场。
第7篇 附着式、内爬式塔式起重机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起重机的拆装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进行,并应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2.起重机拆装前,应按照出厂有关规定,编制拆装作业方法、质量要求和安全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作为拆装作业技术方案,并向全体作业人员交底。
3.拆装作业前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路基和轨道铺设或混凝土基础应符合技术要求;
2)对所拆装起重机的各机构、各部位、结构焊缝、重要部位螺栓、销轴、卷扬机构和钢丝绳、吊钩、吊具以及电气设备、线路等进行检查,使隐患排除于拆装作业之前;
3)对白升塔式起重机顶升液压系统的液压缸和油管、顶升套架结构、导向轮、顶升撑脚(爬爪)等进行检查,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
4)对采用旋转塔身法所用的主副地锚架、起落塔身卷扬钢丝绳以及起升机构制动系统等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
5)对拆装人员所使用的工具、安全带、安全帽等进行检查,不合格者立即更换;
6)检查拆装作业中配备的起重机、运输汽车等辅助机械应状况良好,技术性能应保证拆装作业的需要;
7)拆装现场电源电压、运输道路、作业场地等应具备拆装作业条件;
8)安全监督岗的设置及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落实已达到要求。
4.起重机的拆装作业应在白天进行。当遇大风、浓雾和雨雪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
5.指挥人员应熟悉拆装作业方案,遵守拆装工艺和操作规程,使用明确的指挥信号进行指挥。所有参与拆装作业的人员,都应听从指挥,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有错误时,应停止作业,待联系清楚后再进行。
6.拆装人员在进人工作现场时,应穿戴安全保护用品,高处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熟悉并认真执行拆装工艺和操作规程,当发现异常情况或疑难问题时,应及时向技术负责人反映,不得自行其是,应防止处理不当而造成事故。
7.在拆装上回转、小车变幅的起重臂时,应根据出厂说明书的拆装要求进行,并应保持起重机的平衡。
8.采用高强度螺栓连接的结构,应使用原厂制造的连接螺栓,自制螺栓应有质量合格的试验证明,否则不得使用。连接螺栓时,应采用扭矩扳手或专用扳手,并应按装配技术要求拧紧。
9.在拆装作业过程中,当遇天气剧变、突然停电、机械故障等意外情况,短时间不能继续作业时,必须使已拆装的部位达到稳定状态并固定牢靠,经检查确认无隐患后,方可停止作业。
10.安装起重机时,必须将大车行走缓冲止挡器和限位开关碰块安装牢固可靠,并应将各部位的栏杆、平台、扶杆、护圈等安全防护装置装齐。
11.在拆除因损坏或其他原因而不能用正常方法拆卸的起重机时,必须按照技术部门批准的安全拆卸方案进行。
12.起重机安装过程中,必须分阶段进行技术检验。整机安装完毕后,应进行整机技术检验和调整,各机构动作应正确、平稳、无异响,制动可靠,各安全装置应灵敏有效;在无载荷情况下,塔身和基础平面的垂直度允许偏差为4/1000,经分阶段及整机检验合格后,应填写检验记录,经技术负责人审查签证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8篇 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 安全技术管理措施
1.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塔式起重机装配拆卸工作的管理,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特制订以下措施。
2. 塔式起重机,(以下简称塔机)是指臂架安置在垂直的塔身顶部、可回转臂架型建筑机械。
3. 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塔机安装拆卸业务的企业,其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各级岗位责任制;
(2)安全质检机构或者网络;
(3)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设备和器具的维修保养制度;
(5)技术和施工人员专业技术培训和考核制度;
(6)有关装拆工艺、装拆方案技术交底以及装拆过程等资料的存档管理制度。
4. 装拆企业在实施塔机安装拆卸之前,应当满足以下各项条件:
(1)会同塔机使用单位共同对塔机的技术状况进行检查和鉴定,经双方认可后,方可装拆;必要时,还可以会同生产厂家共同鉴定,经三方认可后,方可拆卸;
(2)制订装拆工艺和方案;
(3)装拆企业的工程技术负责人应当向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4)配备专人统一指挥塔机装拆;
(5)配备相应的技术、安全监护人员;
(6)做好装拆前现场情况和施工过程的资料记录工作。
5. 装拆企业的施工人员应当接受安全技术的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并取得市建委颁发的《上海市建设工程塔式起重机装拆督作证》后,方可上岗施工。
6. 塔机安装或者拆卸过程中,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有关的国家标准、部颁标准和产品使用说明;严格执行工程技术部门制订的装拆工艺和装拆方案。
7. 塔机安装或者拆卸后,装拆企业应当及时做好有关安装或者拆卸全过程的装拆工艺、方案、设备配置等资料的记录和归档。
8. 塔机安装之前,对已完成塔机基础、路基、轨道和附墙等隐蔽工程的项目,装拆企业应当会同有关基础施工单位共同检查,装拆企业对检查结果无异议的,方可进行塔机安装。
9. 塔机安装完毕后,装拆企业应当向市建委认可的检测机构申请检测,经检测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第9篇 塔式起重机械顶升加节安全技术交底
项目名称:合肥融侨悦城二标段9#楼施工单位:湖北海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安装单位:合肥鸿顺建筑机械服务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安徽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设备名称:塔式起重机设备型号:qtz80注册编号:-2568
安全技术交底大纲: 1、设备安拆现场应由施工和安装单位联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监理单位进行旁站监督,所有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必须交底到每个从事安拆或辅助工作的人员,由本人签字且注明证件编号。 2、设备安拆前应对设备及周边环境进行检查、考评,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后方可施工,安拆过程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安装设计使用说明书和专项施工方案进行。 | |
安全技术交底细则及补充说明:(不够可附页) 一、安全交底: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服从统一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严禁作业时间打闹、开玩笑; 2、安装附着、锚固、顶升、加节等作业,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持特殊工种操作证的人员来完成; 3、特殊工种操作人员不准穿破底、高跟鞋、皮鞋,衣着要灵便,不适宜高空作业者不得作业; 4、了解机械设备的性能,严格按照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安装程序进行作业,严禁对产品说明书中的规定的安装程序进行改动; 5、熟知起重机附着安装作业的联接形式和所使用的联接尺寸、联接件规定及要求,对于有润滑要求的螺栓,必须按使用说明书要求,用规定润滑剂进行润滑; 6、安装附着、顶升、加节时,必须对机械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吊环、吊具等用具,不准带病操作,施工现场必须设置警戒区域,并有专人进行监护; 7、安装完毕,各种安全开关、限位、保险装置须经模拟动作试验无误差方可送电使用; 8、遇大风、暴雨、大雾等恶劣天气,不得从事该项作业; 9、禁止违反工作程序,作业过程中遇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排除,严禁玩忽职守; 10、在坚固要求有预紧力的螺栓时,必须使用专门的可读数的工具,将螺栓准确的坚固到规定的预紧力值。 二、技术交底: 1、按塔式起重机附着、顶升、加节安装方案严格进行施工; 2、施工过程中必须按《塔式起重机说明书》、《起重机械操作使用规程》、《jgj1000-1999》、《建筑机械使用安装技术规程》、《jgj33-2001》的相关要求进行操作。 特别强调,机械设备安装完毕必须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隐患。 | |
交底人(施工单位和安装单位签字) 施工单位: 安装单位: 日期: | 被交底人(安装人员和参与人员及其证件号): 1、 2、 3、 4、 5、 6、 日期: |
旁站监理(签字): 日期: |
第10篇 附着式塔式起重机搭拆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 分部分项工程 | 主体工程 | 工 种 | 机械工 | |
附着式塔式起重机搭拆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1.塔吊必须安装在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35的基础上,基础表面平整度偏差小于1/1000。 2.塔式起重机的拆装作业必须在白天进行,如需要加快进度,可在具备良好的照明条件的夜间做一些拼装工作。不得在大风、浓雾和雨天进行。 3.在拆装做业的全过程,必须保持现场的整洁和序。周围不得堆放杂物,以免防碍作业并影响安全。对放置起重机金属结构的下面,必须垫放枋子,防止损坏结构或使结构变形。 4.安装架设用的钢丝绳及其连接和固定,必须符合表准和安装上的要求。 5.在进行逐件组装或部件安装之前,必须对部件各部分的完好情况、连接情况、钢丝绳穿绕情况、电气线路等进行检查。 6.在拆装起重臂和平衡臂时,要始终保持起重机的平衡,严禁只拆一个臂就停止作业。 7.在拆装作业过程中,如突然发生停电、机械故意、天气骤变等情况不能继续作业或作业时间已到需要停休时,必须使起重机已安装、拆卸的部位达到稳定状态并锚固牢靠,所有结构已连接牢固,塔顶的重心线处于塔底支承四边中心处,再经过检查确定完善后,方可停止作业。 8.安装时应按安全要求使用规定的螺栓、销、轴等连接件,螺栓紧固时应符合要求的预紧力,螺栓、销、轴都要有可靠的防松或保护装置。 9.在安装起重机时,必须将大车行走限位装置和限位器碰块安装捞牢靠。各部位的拦杆、平台、销、护链、扶栏、护圈、等安全防护装置。 10.安装作业的程序,辅助设备、索具、工具以及地锚构筑等,均应遵照该机使用说明书中的规定或参照表准安装工艺执行。 11.进行维修保养时,必须停机使用,切断电源。 12.拆除时要设警戒区,并指定专人指挥,操作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 |||||
接受人(全员)签字: |
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组、交底人、资料保管员各一份
第11篇 附着式内爬式塔式起重机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起重机的拆装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进行,并应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2.起重机拆装前,应按照出厂有关规定,编制拆装作业方法、质量要求和安全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作为拆装作业技术方案,并向全体作业人员交底。
3.拆装作业前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路基和轨道铺设或混凝土基础应符合技术要求;
2)对所拆装起重机的各机构、各部位、结构焊缝、重要部位螺栓、销轴、卷扬机构和钢丝绳、吊钩、吊具以及电气设备、线路等进行检查,使隐患排除于拆装作业之前;
3)对白升塔式起重机顶升液压系统的液压缸和油管、顶升套架结构、导向轮、顶升撑脚(爬爪)等进行检查,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
4)对采用旋转塔身法所用的主副地锚架、起落塔身卷扬钢丝绳以及起升机构制动系统等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
5)对拆装人员所使用的工具、安全带、安全帽等进行检查,不合格者立即更换;
6)检查拆装作业中配备的起重机、运输汽车等辅助机械应状况良好,技术性能应保证拆装作业的需要;
7)拆装现场电源电压、运输道路、作业场地等应具备拆装作业条件;
8)安全监督岗的设置及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落实已达到要求。
4.起重机的拆装作业应在白天进行。当遇大风、浓雾和雨雪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
5.指挥人员应熟悉拆装作业方案,遵守拆装工艺和操作规程,使用明确的指挥信号进行指挥。所有参与拆装作业的人员,都应听从指挥,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有错误时,应停止作业,待联系清楚后再进行。
6.拆装人员在进人工作现场时,应穿戴安全保护用品,高处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熟悉并认真执行拆装工艺和操作规程,当发现异常情况或疑难问题时,应及时向技术负责人反映,不得自行其是,应防止处理不当而造成事故。
7.在拆装上回转、小车变幅的起重臂时,应根据出厂说明书的拆装要求进行,并应保持起重机的平衡。
8.采用高强度螺栓连接的结构,应使用原厂制造的连接螺栓,自制螺栓应有质量合格的试验证明,否则不得使用。连接螺栓时,应采用扭矩扳手或专用扳手,并应按装配技术要求拧紧。
9.在拆装作业过程中,当遇天气剧变、突然停电、机械故障等意外情况,短时间不能继续作业时,必须使已拆装的部位达到稳定状态并固定牢靠,经检查确认无隐患后,方可停止作业。
10.安装起重机时,必须将大车行走缓冲止挡器和限位开关碰块安装牢固可靠,并应将各部位的栏杆、平台、扶杆、护圈等安全防护装置装齐。
11.在拆除因损坏或其他原因而不能用正常方法拆卸的起重机时,必须按照技术部门批准的安全拆卸方案进行。
12.起重机安装过程中,必须分阶段进行技术检验。整机安装完毕后,应进行整机技术检验和调整,各机构动作应正确、平稳、无异响,制动可靠,各安全装置应灵敏有效;在无载荷情况下,塔身和基础平面的垂直度允许偏差为4/1000,经分阶段及整机检验合格后,应填写检验记录,经技术负责人审查签证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12篇 塔式起重机安全技术规范浅析
我国现行塔式起重机的技术规范大部分是90年代颁发的,纵观现状,国内生产的各类塔机与之相对照,尚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安全装置不全、辅助机构欠缺等问题。如有的缺少卷筒防脱绳装置;有的缺少变幅小车断轴防坠装置;有的缺少风速仪;有的缺少红色障碍灯。更有甚者,至今尚未执行电气系统的三相五线制。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只有统一在国家颁发的标准规范范畴之内,熟悉规范,掌握规范,才能提高我们的制造水平和使用水平,才能对老式塔机进行改造与更新。不执行规范,后患无穷,甚至会付出生命的代价。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塔式起重机管理预防重大事故的通知》中指出:据不完全据计,自1998年以来,在塔机事故中,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事故就有25起,共造成76人死亡,18人重伤。又据国内权威部门对1200例塔机事故的调查分析中发现,塔机倾翻和断臂等事故占了塔机事故的70%,而这些事故的主要原因是超载和违章作业引起的,当然塔机的制造质量差、安全装置不全或失灵也有直接关系。通过熟悉规范,不但能保证安全生产,而且还能灵活运用规范。下面就塔机的部分规定、规范和标准,以及个人的理解进行说明。
1 塔机非工作状态与工作状态的区分已安装架设完毕的塔机,不吊重,所有机构停止运动,切断动力电源,并采取防风保护措施,称为非工作状态。塔机处于司机控制之下进行作业,包括吊重运转,空载运转或间歇停机,称为塔机工作状态。
2 塔机检验规则的分类
(1)型式检验 按规定的检验方法对产品样品进行检验,以证明样品符合指定标准或技术规范的全部要求。一般由生产厂家或国家和地方质量监督机构进行。
(2)出厂检验 产品交货,用户验收时进行。包括性能试验、安全装置检验、连续作业试验。
(3)常规检验 用户正常使用时进行,包括每次转移工地。安装后在同一地点工作,每年进行一次,但安全装置每半年进行一次。重大故障修复后也要进行常规检验。常规检验包括性能试验、安全装置检验。
3 塔机性能试验内容(gb/t5031)安装拆卸试验、绝缘试验、空载试验、载荷试验(额定载荷、超载25%静载荷、超载10%动载荷试验),操作试验。
4 塔机的安全装置:起重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小车变幅断绳保护装置和断轴保护装置,起升高度限位器,幅度限位器,回转限位器,行走限位器,夹轨器,风速仪,吊钩与卷筒防脱绳装置等。
5 风速的规定:我国标准规定,塔机安装、拆卸、爬升或顶升作业,最大安装高度时风速不大于13m/s,相当于6级风。而从法国引进的f0/23b塔机规定:在风速超过16.6m/s的情况下塔机不得顶升,相当于7级风(安装手册)。笔者认为,以执行我国标准规定为宜。
6 塔身垂直度的规定
(1)塔机安装后,在空载无风状态下,塔身轴心线对支承面的侧向垂直度为4/1000,同时要测量互成90°的两个方向。应该注意的是测量时起重臂与被测塔身,必须在同一平面内,即垂直起重臂时测量塔身在起重平面内的垂直度,对着起重臂测量塔身在起重平面外的侧向垂直度。
(2)塔机附着后,附着点以下,塔身垂直度偏差不大于2/1000,附着点以上仍为4/1000。
(3)内爬式塔机,在上下两支承装置间测量时,其塔身对基准面的垂直度偏差不大于2.5/1000。
(4)塔机在起升额定载荷时,起重臂根部水平静位移△_应不大于h/100,其中h对移动式塔机为塔身与起重臂连接处至直接支持整个塔身的作用平面的垂直距离。对附着式塔机为塔身与起重臂连接处至最高一个附着点的垂直距离。δ_按下式计算:δ_=[1/(1-fn/fe)]_δm
式中:久fn——在额定起升载荷作用下,塔身与臂架连接处以上所有垂直力;
fe——欧拉临界载荷;
δm——额定起升载荷对塔身中心线的弯矩m引起的塔身与起重臂连接处的水平位移。
有的单位为了简化计算,对附着式塔机同样使用h/100,h定为塔身与起重臂连接处至最高一个附着装置之间的垂直距离。显然,这样计算出来的数值偏大。
7 司机室
司机室应设总电源开合状态信号指示、超起重力矩和超起重量报警或信号指示。司机室用冷暖风机应选用铁壳防护式并固定安装,外壳接地。采用空调器应单独设置电源。塔机在工作时,司机室内噪声不应超过80db(a)。司机室不能悬挂在臂架上,其位置不应在臂架正下方。可附在回转塔身上。8对安全指示灯与风速仪的规定塔顶高于30m的塔机,其最高点及臂端应安装红色障碍指示灯,其供电应不受停机影响。对臂架根部铰点超过50m的塔机,应在顶部设置风速仪,当风速超过规定值时应能报警。
对于第一项规定,有的地区做得较好,未安装的技术监督机构不予验收。对于第二项规定,所有塔机几乎都没有安装,只有个别用户定货时主动提出来,厂家才给予安装。9对小车变幅塔机的规定
在空载状态下,起重小车任意一个滚轮与轨道的支承点对其他滚轮与轨道的支承点组成的平面的偏移不得超过轴距公称值的1/1000。
对最大变幅速度超过40m/min的起重机,在小车向外运行时,当起重力矩达到额定值的80%时,应自动转换为低速运行。当幅度限位开关动作后,应保证小车停车时其端部距缓冲装置最小距离为200mm。
10 起升高度限位器
动臂变幅塔机的吊钩装置顶部距起重臂下端删一时应能立即停止起升运动。小车变幅塔机的吊钩装置顶部至小车架下端的最小距离,对上回转塔机钢丝绳2倍率时为1000mm,4倍率时为700mm;下回转塔机2倍率为800mm,4倍率时为400mm,此时应能立即停止起升。
11 起重力矩与起重量限制器的规定
当起重力矩超过其相应幅度的规定值并小于规定值的110%时,应停止提升方向及向外方向变幅的动作。
当吊重超过最大超重量并小于最大起重量的110%时,应停止提升方向运行,但允许机构有下降方向的运动。
12对卷筒与滑轮的规定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报废:
有裂纹及轮缘破损;卷筒壁厚磨损量达到厚度的10%;滑轮槽壁厚磨损量达到厚度的20%;滑轮槽底磨损量超过相应钢丝绳直径的20%。
(2)滑轮上应设有钢丝绳防脱槽装置,防脱槽装置与滑轮最外缘间隙不得超过钢丝绳直径的20%。
13 对吊钩使用的规定
(1)吊钩禁止补焊。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报废:
用20倍放大镜观察表面有裂纹及破口;钩尾和螺纹部分等危险断面及钩筋有永久变形;挂绳处断面磨损量超过原高的10%;心轴磨损量超过其直径的5%;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
14使用高强螺栓的规定
采用高强螺栓连接时,必须使用力矩扳手或专用扳手,按装配技术要求拧紧。起重机出厂时必须配备此种扳手。
15 塔机直立梯护圈的规定
塔机直立梯应设护圈,护圈任一点都应能承受1000n集中载荷。当梯子设于起重机结构内部,且梯子外侧与结构间的距离小于1.2m,则可不设护圈。
16 构件变形后修理的规定
塔机结构件在运输或转移工地时,难免碰撞变形,出现杆件弯曲或造成装配困难。此时,一般允许局部火焰校正处理。但是主要结构件的主弦杆变形太大时,必须和生产厂家联系,求得妥善处理。
17 结构件报废的规定
塔机主要结构件当腐蚀深度达到原厚度的10%时,则应予报废。当然也可以通过计算来决定,即主要结构件由于腐蚀而使结构件的应力提高,当超过原计算应力的15%时,应予报废。
18 出厂塔机钢丝绳的规定
生产厂对印60tm以上塔机,起升高度在70m以下时,一般按4倍率配备钢丝绳;而70m以上高度,则应按2倍率使用,否则使用长度不够。也可向生产厂提出要求,特殊定货。
19对液压系统的规定
液压系统应设有防止过载和液压冲击的安置。溢流阀的调整压力不得大于系统额定工作压力的110%。
为了防止液压油缸因载荷影响、油管破裂而导致负载部分超速下降、坠落,在液压系统中应设可靠的平衡阀、液压锁。液压锁、平衡阀应宜接装在液压缸体上。
20 对塔机电气系统的规定
塔机电源应设置电路总开关,能方便地切断整机电源。
电气系统采用三相五线制。应有可靠的保护装置,具有短路及过流保护,欠压、过压及失压保护,零位保护,电源错相及断相保护。塔机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0,重复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ω。电路对地绝缘电阻不得小于0.5mω。
参 考 文 献
1 《塔式起重机设计规范》gb/t13752—1992
2 《塔式起重机技术条件》gb/t9462—1999
3 《塔式起重机性能试验》gb/t5031—1994
4 《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1994
第13篇 塔式起重机拆除安全技术交底
1、拆除顺序:塔机的拆卸顺序与架设程序相反.
(1)降塔:按顶升时相反顺序,拆除塔身标准节,降低塔身;
(2)按上述顺序将塔身降至最低并将顶升的插销插入爬升内。
(3)放下吊钩,拆下起重绳固定端,收回起升卷筒。
(4)收回小跑车至首节架臂根部固定,拆下变幅绳固定端,收回变幅卷筒。
(5)利用起重机械放下平衡重。
(6)拆除电源。
(7)利用吊车拆除驾驶室。
(8)拆除起重臂a、首先在臂架端部拴两根大绳,控制臂架方向。b、起重吊索固定在臂架平衡部位,吊车慢慢吊起重臂向一个角度(15度至20度),使拉杆放置在上弦杆上。c、将拉杆从1、2节之间拆开,并固定在上弦杆上。d、放平起重臂拆下根部铰轴使起重臂平稳脱离上转台,放置在地面上。
(9)拆除平衡臂(方法同起重臂)。
(10)拆除塔帽。
(11)拆下顶升套架与下转台之间的固定销轴。
(12)吊下液压站。
(13)将上下轻台及回转机构等一起吊下。
(14)吊下顶升套架。
(15)拆除标准节。
(16)拆除底架。
(17)拆除底塔机部件,按要求分解装箱运离现场。
2、拆除应注意事项:
(1)拆卸时风力不得大于4组;
(2)作业人员应分工明确,统一指挥;
(3)划定作业区,设置专职监护人员;
(4)拆卸人员应戴安全帽、穿胶鞋,凳高配戴安全带;
(5)禁止从高处向下抛物;
(6)禁止塔上、塔下多层作业;
(7)塔吊解体后,要进行维护保养,零部件应入库保管,对不能入库保管的传动部分要抹黄油。
第14篇 塔式起重机拆装及操作安全技术交底
1、起重机的拆装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伍进行,并应有技术和安全系数人员在场监督。拆装作业属于分包的,应预先订立分包合同。
2、起重机拆装前,应按照出厂有关规定,编制拆装作业方法、质量要求和安全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作为作业技术方案,报总包单位审批后实施。
3、拆装单位应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督,并向作业人员作拆装技术方案交底。
4、指挥人员应熟悉拆装作业方案,使用明确的指挥信号进行指挥。拆装人员进行方式现场必须持证上岗,应穿上安全保护用品,高处作业应系好安全带,熟悉并认真执行拆装工艺和操作规程。
5、起重机安装过程中,必须分阶段进行技术检验,和机械动作应正确、可靠,安全装置灵敏有效,在无上荷情况下,塔身和基础平面的垂直度允许偏差为4/1000,应填写检验记录,经技术负责人审查签证后,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6、塔式起重机启动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金属结构和工作机构的外观情况正常,各安全装置和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⑵、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符合规定,主要部位连接螺栓无松动;
⑶、钢丝绳磨损情况及各滑轮穿绕符合规定,供电电缆无破损;
7、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运转,试验各工作机构是否运转正常,各机械的制动器及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8、根据起吊重物和现场情况,选择适当的工作速度,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从停止点开始,依次逐级增加速度,严禁越挡操作。
9、动臂式起重机的起升、回转、行走可同时进行,变幅应单独进行。每次变幅后应对变幅部位进行检查。允许带载变幅的,当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100%及以上时,严禁变幅。
10、作业中,当停电或电压下降时,就立即将控制器扳到零位,并切断电源。如吊钩上挂有重物,应稍松稍紧反复使用制动器,使重物缓慢下降到安全地带。
11、作业中,如遇六级以上大风应立即停止作业,销紧夹轧器,将回转机构的制动器完全松开,起重臂应能随风转动。对轻型俯仰变幅起重机,应将起重臂落下并与塔身结构锁紧在一起。
12、停机时,应将每个控制器拨回零位,依次断开各开关,关闭操纵室门窗,下机后断开电源总开关,打开高空指示灯。动臂式和尚未附着的自升式塔式起重机,塔身上不得悬挂标语牌。
13、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操作室内应有操作规程,严禁违规操作。
第15篇 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安全技术交底
1、按方案进行安装拆卸作业,作业时要统一指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现场。
2、塔机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集中精力,注意指挥信号,正确操作,不得擅离岗位。
3、作业人员要戴安全帽,高空作业时要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4、安装拆卸作业应在白天进行,必须在夜间进行时应保证充足的照明。当遇大风、浓雾和雨雪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并妥善处理己安装或拆卸部件。
5、螺栓连接件、轴销等不得随意代用。应按规定的扭矩紧固螺栓。
6、吊装时要找好平衡。要正确使用吊索、卸扣等。
7、拆卸塔机时应妥善保管拆下的零部件,避免丢失损坏。不得抛掷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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