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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矿安全生产15篇

发布时间:2022-10-22 热度:94

选矿安全生产

第1篇 选矿厂安全员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在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和厂长的直接领导下,负责被单位日常的安全管理、监督、检查、汇报工作,对职责范围内因工作失职而造成的重大伤亡事故负责。

2、认真贯彻国家颁布的有关安全方面的政策、法规、法令、规程、条例、标准和规章制度,负责修订、修改被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定。

3、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有权下达隐患整改指令,限期按规定要求进行整改。遇到重大险情时,有权下令停止作业,并立即上报。

4、组织推行安全工作标准化、目标值管理等现代化安全管理方法和先进职业安全、卫生技术和设备,不断改善劳动条件,预防预测事故的发生。

5、在每天召开的生产调度例会上,提出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6、负责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及对尘、毒、噪声及其他物理性危害作业、岗位的检测,并对锅炉、压力容器、特种设备、放射源管理的安全检查工作。

7、组织召开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报告工作。

8、监督设备检修、技术改造期间的安全检查与指导工作。

9、负责本单位的新员工安全培训及教育,负责劳动保护用品、保健品的计划上报、采购跟踪并组织发放、建账的管理工作。

第2篇 选矿厂综合管理员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在进行基层工段、班组的检查和调研过程中,应把安全生产列为经常性的主要工作之一。

2、定期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工作经验。

3、在起草或完善本单位有关文件,为领导提供讲话素材时,应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督促协调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及有关规章制度。

4、积极参与并协助生产安全事故、人身伤亡事故的抢救和处理。

5、厂部每日的调度生产例会、每周六的安全生产例会上强调的与安全生产相关联的问题,要建立详尽的记录,并督办基层工段、班组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6、积极宣传贯彻党的安全工作指导方针,协助厂党支部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保证体系,充分发挥党员先进性作用。

7、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意见。

8、监督、审核新调入和新招入的员工必须经过公司、分厂两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准分配上岗。

9、制定员工学习培训、考试内容时,要将岗位安全操作方面的知识及规章制度纳入其中。

10、对安全工作实施有效监督和考核。

第3篇 选矿厂综合管理员之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在进行基层工段、班组的检查和调研过程中,应把安全生产列为经常性的主要工作之一。

2、定期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工作经验。

3、在起草或完善本单位有关文件,为领导提供讲话素材时,应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督促协调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及有关规章制度。

4、积极参与并协助生产安全事故、人身伤亡事故的抢救和处理。

5、厂部每日的调度生产例会、每周六的安全生产例会上强调的与安全生产相关联的问题,要建立详尽的记录,并督办基层工段、班组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6、积极宣传贯彻党的安全工作指导方针,协助厂党支部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保证体系,充分发挥党员先进性作用。

7、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意见。

8、监督、审核新调入和新招入的员工必须经过公司、分厂两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准分配上岗。

9、制定员工学习培训、考试内容时,要将岗位安全操作方面的知识及规章制度纳入其中。

10、对安全工作实施有效监督和考核。

第4篇 选矿厂磨选工段副段长之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协助段长抓好工段全面的安全生产工作,对本工段的安全生产负具体领导责任。

2、对本工段、班组员工在生产运行中的安全健康负责。

3、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法令的指示精神,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4、经常性的指导、检查员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原材料、安全设施、个体防护用品等,并检查是否标准化操作和处于良好状态。

5、经常性的检查并保持工作现场的文明生产与“6s”管理,保证各责任区域整洁有序。

6、认真搞好班组安全工作基础建设,检查班组每周安全例会、班前会开展情况的质量检查和事故预防、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7、认真检查各班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并有权拒绝上级的违章指挥,遇到必须停机才能解决的事故险情时,有权指挥岗位员工采取紧急措施。

8、发生人身伤亡事故要积极组织救援,保护现场,立即上报,并如实提供事故发生的情况。

第5篇 选矿厂厂长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法规、法律和上级指示,对本单位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健康负责。

2、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必须把安全工作贯彻到每天具体环节中去,每月必须组织召开一次安全、防尘、防毒工作会议,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采取措施,加以解决或重点监护。

3、负责制定、修改安全规程,对本单位规章的完善和执行负责,临时性任务和大、中、小修时,组织制定安全措施。检查本单位违章违规登记和处理工作。

4、参加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出来的不安全隐患要组织立即整改和制定防范措施。对防尘设备要确保在安全良好的状态下运行。

5、负责对员工,尤其是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培养和支持安全员的工作,充分发挥其作用,并组织开展好安全教育活动。

6、按时提出安全技改措施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不断改善员工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

7、对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伤员,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向领导和主管部门报告,采取措施、防止事故逐步扩大,减少损失,然后查明原因,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8、负责贯彻执行上级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防暑降温饮料标准。

9、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坚持持证上岗作业。对新入厂和调换工种的员工进行岗前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安排上岗工作。

10、负责对安全规程制度的监督工作,做到对规程制度要百分之百的执行,对违规违制要百分之百地登记上报,対违规违制是否造成损失都必须百分之百地进行处理。

第6篇 选矿厂长助理副厂长安全生产职责

1、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协助厂长做好本厂的安全生产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矿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计划、布置、监督、总结、评比)。

3、负责组织做好对新员工的入厂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练兵并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

4、负责组织全厂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工作,并督促各部门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整改。

5、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选矿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6、负责组织本厂一般事故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7、经常深入生产现场及时了解和消除生产与工作范围内的不安全因素。全盘掌握全厂的安全生产动态。

8、做好领导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第7篇 选矿厂副厂长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协助厂长抓好全面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负具体领导责任。

2、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必须把安全工作贯彻到每天具体环节中去,每月必须组织召开一次安全、防尘、防毒工作会议,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采取措施,加以解决或重点监护。

3、组织领导全厂性安全生产综合大检查,对基层各工段、班组提出安全工作问题和要求,必须及时研究、落实整改措施。

4、主持制定全厂人身安全防护、防尘、防毒、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辐射及消除工业污染的全面规划,督促检查贯彻执行。

5、按权限组织调查、分析、处理人身伤害事故、设备事故、“三防”事故和险肇事故,并组织拟定改进措施,监督落实。

6、负责组织审核全厂设备大、中、小修计划,对安全措施不完善的不予审批。

7、组织全厂设备大检查,对管理使用不当,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设备要及时采取措施。

8、出现严重威胁员工生命、身体健康的险情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或停产处理解决。

第8篇 选矿厂厂长助理副厂长安全生产职责

1、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协助厂长做好本厂的安全生产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矿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计划、布置、监督、总结、评比)。

3、负责组织做好对新员工的入厂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练兵并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

4、负责组织全厂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工作,并督促各部门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整改。

5、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选矿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6、负责组织本厂一般事故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7、经常深入生产现场及时了解和消除生产与工作范围内的不安全因素。全盘掌握全厂的安全生产动态。

8、做好领导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第9篇 非煤矿山选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措施

(一)尾矿库方面

1.尾矿库调洪库容严重不足,尾矿坝的最小安全超高和尾矿库的最小干滩长度达不到设计规范的要求,不能确保坝体安全的;

2.排水管路出现裂缝、变形、腐蚀或磨损,排水管接头漏砂;

3.排水系统部分或严重堵塞或坍塌,排水能力急剧降低或不能排水,排水井显著倾斜,有倒塌迹象的;

4.浸润线位置过高,渗透水自高位出逸,坝面出现沼泽化的;

5.坝体出现较多的局部纵向或横向裂缝,坝体出现小的管涌并挟带少量泥沙的;

6.堆积坝外坡冲蚀严重,形成较多或较大冲沟拉槽的;

7.坝体出现贯穿性的横向裂缝,且出现较大的管涌,水质浑浊挟带泥沙或坝体渗流在堆积坝坡有较大范围逸出,且出现流土变形的;

8.坝体出现深层滑动迹象的;

9.经验算,坝体稳定安全系数小于设计规范规定值0.98的;

10.堆积坝的整体外坡坡比陡于设计规定值,或虽符合设计规定,但部分高程上的堆积坝边坡过陡,可能形成局部失稳的;

11.坝端无截水沟,山坡雨水冲刷坝肩的;

12.截水沟上部山坡滑坡、堵塞截水沟,洪水冲刷坝肩的。

(二)特种设备方面

1.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锅炉、起重设备等特种设备未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证;超期未检或未按检验要求检修(停用)的;

2.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锅炉的压力表、安全阀超期未检,防爆膜未定期更换的;

3.使用非法制造的压力容器、锅炉等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的;

4.压力容器出现焊缝开裂、深度机械伤痕、锈蚀点,以及安全阀整定值超过规定限值的。

(三)化学危险品与放射源方面

1.遇火、遇热、遇潮能引起燃烧、爆炸或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物品(氰化钠等)露天贮存或混存的,或在潮湿、易积水的建筑物中贮存的;

2.在直接接触化学危险品的岗位,没有配备足量解毒药品或药品失效而没有及时更换的;

3.在直接接触化学危险品的岗位,没有配备足量合格专用防护用品或防护用品损坏没有及时更换的;

4.核子秤、密度计等使用放射源的设施设备,防辐射装置严重损坏或丢失,导致放射源暴露的。

(四)消防安全方面

1.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区域内的电力装置(电机、灯具、开关等)不防爆,或防爆等级(类别、级别、组别)及线路敷设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要求的;

2.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区域内,生产装置的控制室、变配电室、化验室、车间办公室、更衣室等生产辅助房间的电气设备达不到防爆要求的;

3.易燃易爆的生产装置区、仓储装卸区的厂房、库房、设备、设施未按规定设置防雷设施,或未按规定进行检测并符合要求的;

4.易燃易爆场所的设备、管线、罐车等设施未按规定设置静电接地设施,或未按规定进行检测并符合要求的;

5.易燃易爆场所未配置足量合格的消防安全设备,或消防设备存放不当取用困难的;

6.封闭的易燃易爆物品仓库未设置通风装置或装置失效没有及时更换的;

7.在易燃易爆场所擅用明火的;

8.办公楼、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没有配备足量合格消防设施设备,或消防设施设备不能正常使用而没有及时更换的。

(五)机电方面

1.带式运输机没有设置防止胶带跑偏、撕裂、逆转的装置,胶带和滚筒清理、过速保护、过载警报、防止大块冲击装置,以及沿线路的启动、紧急停车等装置和良好的制动装置或装置失效仍继续使用的;

2.非乘人带式运输机乘人或规定物料以外的其它物料和设备的;

3.机械设备转动部分、传动部分和突出部分暴露或没有设置防护装置的;

4.电气设备没有设置漏电防护装置或装置失效仍使用的;

5.高压电器设备未设置接地措施的或接地装置失效没有及时更换的;

6.停送电或在电源线路上断电作业时,电源开关没有加锁、不设专人监护或不悬挂警示牌的;

7.存在高压、剧毒、易燃易爆、核辐射等高危区域没有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识的;

8.重要设备、管道、电缆桥架无有效支撑或支撑体损坏的。9.高温设备、管道无隔离、隔绝措施的。

第10篇 m矿选矿车间安全生产责任制

1、坚持安全日活动,人员齐,车间每周召开一次安全例会,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记录清楚。

2、对各种安全操作规程齐全,并上墙,达到背熟。

3、对新工人和调换工种的工人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后上岗并留有记录。

4、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坚守工作岗位,无违章作业现象,设备操作工持证上岗。

5、机械设备传动部位有安全防护罩,三角带完整无缺,润滑系统完好,无跑、冒、滴、漏现象,操作灵敏可靠。

6、车间室内外、地面、门窗和生产场地卫生好。

7、防尘规章制度严格落实,劳保护品佩带整齐。

8、防尘设施正常运转,坚持湿式作业,粉尘合格率达到90%以上。

9、及时整改安全部门和上级下达的隐患整改项目,隐患整改率达到100%以上,并按时回单。

10、电气线缆架接符合要求,无乱拉乱接现象。

11、用供电有可靠的的接地接零保护,安全防护设施齐全,符合安全要求。

12、压力容器的使用管理符合规定。

13、材料堆放集中整齐,有毒有害物品管理符合要求。

14、车间消防工具齐全,会使用。制度健全。

15、污水排放达到国家标准,做到作业场地环境优美。

16、尾矿库有专人管理,排放均匀,并定期压土。

17、全月无人身伤亡、重大设备未遂事故,发生事故后立即上报。

18、按照《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要求,对本部门所存在的危险源及时进行查找、更新。

19、按照《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要求,执行相关管理方案。

20、做好应急救援,按要求定期对应急队员进行培训、演练。

21、按照《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要求,认真仔细、及时准确地做好体系运行记录。

22、确保本部门《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目标的实现。

第11篇 选矿厂办公室调度室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1、协助厂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及时转发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资料,做好厂安全会议记录。

2、组织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编写修订工作。

3、负责对临时来厂参观、学习、办事人员进行登记,并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4、负责厂内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积极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

5、在安排、总结生产工作时,同时安排、总结安全工作;协助做好各车间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工作。

6、做好领导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第12篇 选矿厂生产工艺、设备检修技术人员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技术上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加强安全技术管理,积极采用安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备,组织研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

3、在组织新建、扩建以及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产时,做到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4、审查本单位安全技术规程、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保证技术上切实可行。

5、负责工艺、机动、设备范围内的安全指导,负责对特种设备的检验、检修检查、督导,并对其安全可靠运行负责。

6、负责组织制定生产岗位尘、毒等有害物质的治理方案、规划,使之达到国家卫生标准。

7、负责审查重大隐患整改方案,参加伤亡、火灾、爆炸事故调查,进行技术原因分析、鉴定、提出技术上的改进措施。

第13篇 选矿安全生产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3)

选矿安全生产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3

1、对企业选矿安全生产负具体领导责任,抓好选矿车间安全生产工作,对经理负责。

2、组织领导选矿车间、坑口破碎车间安全生产检查,落实整改措施,及时了解和解决生产中的安全隐患问题。

3、领导组织安全科对选矿车间、坑口破碎车间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新工人入厂教育培训,有计划地对各类人员进行全员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

4、监督检查安、技、生产部门和选矿车间、坑口破碎车间的安全生产情况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5、组织协调选矿车间、坑口破碎车间的安全和生产、技术之间的关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6、组织安全生产例会,布置安排安全、生产、技术工作。

7、积极组织事故抢救,参与配合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第14篇 s矿选矿厂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组织实施本单位下达的生产计划,保质保量地完成生产任务。

二、贯彻、执行公司的成本控制目标,加强对车间原材料使用的控制,确保在提高产量、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不断降低生产成本。

三、根据生产计划核算人员需求,确保计划顺利执行;根据公司对车间发展的规划拟定人员编制,并报公司批准。

四、拟定车间管理制度,经公司批准后在车间推广实施。

五、按照公司制度和车间管理制度对车间员工进行奖励、惩罚。

六、对车间员工展开教育、培训,宣传公司的各项方针政策。

七、深入贯彻公司的安全生产制度,确保安全文明生产。

八、领导车间做好管理,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以身作则,提高员工素质。

九、处理车间的突发事件,并随时向公司领导汇报事件处理进展,对于无法处理的事件要及时请示。

第15篇 非煤矿山选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一)尾矿库方面

1.尾矿库调洪库容严重不足,尾矿坝的最小安全超高和尾矿库的最小干滩长度达不到设计规范的要求,不能确保坝体安全的;

2.排水管路出现裂缝、变形、腐蚀或磨损,排水管接头漏砂;

3.排水系统部分或严重堵塞或坍塌,排水能力急剧降低或不能排水,排水井显著倾斜,有倒塌迹象的;

4.浸润线位置过高,渗透水自高位出逸,坝面出现沼泽化的;

5.坝体出现较多的局部纵向或横向裂缝,坝体出现小的管涌并挟带少量泥沙的;

6.堆积坝外坡冲蚀严重,形成较多或较大冲沟拉槽的;

7.坝体出现贯穿性的横向裂缝,且出现较大的管涌,水质浑浊挟带泥沙或坝体渗流在堆积坝坡有较大范围逸出,且出现流土变形的;

8.坝体出现深层滑动迹象的;

9.经验算,坝体稳定安全系数小于设计规范规定值0.98的;

10.堆积坝的整体外坡坡比陡于设计规定值,或虽符合设计规定,但部分高程上的堆积坝边坡过陡,可能形成局部失稳的;

11.坝端无截水沟,山坡雨水冲刷坝肩的;

12.截水沟上部山坡滑坡、堵塞截水沟,洪水冲刷坝肩的。

(二)特种设备方面

1.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锅炉、起重设备等特种设备未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证;超期未检或未按检验要求检修(停用)的;

2.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锅炉的压力表、安全阀超期未检,防爆膜未定期更换的;

3.使用非法制造的压力容器、锅炉等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的;

4.压力容器出现焊缝开裂、深度机械伤痕、锈蚀点,以及安全阀整定值超过规定限值的。

(三)化学危险品与放射源方面

1.遇火、遇热、遇潮能引起燃烧、爆炸或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物品(氰化钠等)露天贮存或混存的,或在潮湿、易积水的建筑物中贮存的;

2.在直接接触化学危险品的岗位,没有配备足量解毒药品或药品失效而没有及时更换的;

3.在直接接触化学危险品的岗位,没有配备足量合格专用防护用品或防护用品损坏没有及时更换的;

4.核子秤、密度计等使用放射源的设施设备,防辐射装置严重损坏或丢失,导致放射源暴露的。

(四)消防安全方面

1.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区域内的电力装置(电机、灯具、开关等)不防爆,或防爆等级(类别、级别、组别)及线路敷设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要求的;

2.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区域内,生产装置的控制室、变配电室、化验室、车间办公室、更衣室等生产辅助房间的电气设备达不到防爆要求的;

3.易燃易爆的生产装置区、仓储装卸区的厂房、库房、设备、设施未按规定设置防雷设施,或未按规定进行检测并符合要求的;

4.易燃易爆场所的设备、管线、罐车等设施未按规定设置静电接地设施,或未按规定进行检测并符合要求的;

5.易燃易爆场所未配置足量合格的消防安全设备,或消防设备存放不当取用困难的;

6.封闭的易燃易爆物品仓库未设置通风装置或装置失效没有及时更换的;

7.在易燃易爆场所擅用明火的;

8.办公楼、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没有配备足量合格消防设施设备,或消防设施设备不能正常使用而没有及时更换的。

(五)机电方面

1.带式运输机没有设置防止胶带跑偏、撕裂、逆转的装置,胶带和滚筒清理、过速保护、过载警报、防止大块冲击装置,以及沿线路的启动、紧急停车等装置和良好的制动装置或装置失效仍继续使用的;

2.非乘人带式运输机乘人或规定物料以外的其它物料和设备的;

3.机械设备转动部分、传动部分和突出部分暴露或没有设置防护装置的;

4.电气设备没有设置漏电防护装置或装置失效仍使用的;

5.高压电器设备未设置接地措施的或接地装置失效没有及时更换的;

6.停送电或在电源线路上断电作业时,电源开关没有加锁、不设专人监护或不悬挂警示牌的;

7.存在高压、剧毒、易燃易爆、核辐射等高危区域没有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识的;

8.重要设备、管道、电缆桥架无有效支撑或支撑体损坏的。9.高温设备、管道无隔离、隔绝措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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