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大厦室内装饰工程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大厦室内装饰工程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一、装饰工程施工的安全注意要点
1、火灾
装饰工程施工阶段,易燃、可燃物品较多。外墙门窗墙封闭后,油漆、防水作业区挥发性易燃气体浓度高,交叉施工明火作业频繁,这些因素一旦失控便会导致火灾。
2、触电
装饰工程施工阶段,电动工具特别是手持电动工具使用广泛,防护和管理不力,就可能引起触电。
3、物体打击
装饰工程施工与结构工程施工及机电安装立体交叉频繁,作业环境易导致物体打击事故。
4、机械伤害
现代装饰工程施工除了广泛使用电动工具以外,还采用大量气动工具,导致机械伤害事故的因素多。
5、高处坠落
装饰工程施工阶段,特别是天棚面板未封闭之前,各种等级的高处作业随处可见,防护不力即导致高处坠落事故。
二、安全用火要求及防火措施
1、防火间距
各类建筑设施、材料的防火间距见下表
类别 防火间距(m)
类别建筑物临时
设施非易
燃库站易燃
库站固定
明火处木料堆废料易燃杂料
建筑物-
临时设施
非易燃库站
易燃库站
固定明火处-2530
木料堆-30
废料易燃杂料-
2、现场防火管理
(1)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治安、防火教育,培训消防队。每星期进行一次保卫、防火工作检查,建立保卫、防火工作档案。
(2)施工现场要配备足够的消防灭火器,并做到布局合理,经常维护、保养,定期更换瓶内物质,保证消防灭火器使用有效。
(3)施工现场进水干管直径不少于100mm。消火栓处昼夜要设有明显标志,配备足够的水龙头,周围不准放任何物品。
(4)电工、焊工在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专人看火和灭火器。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证手续。
(5)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采取严格的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6)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电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现场、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
(7)现场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现场内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应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
(8)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必要时,应设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
(9)氧气瓶、乙炔瓶(罐)工作间距不少于8米,两瓶同时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2米。禁止在现场内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器作业。
(10)在施工过程要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别是在进行电焊、油漆粉刷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防火要求。
3、电气设备防火要点
(1)各类电气设备、线路不准超负荷使用,接头须接实、接牢,以免线路过热或打火短路。
(2)存放易燃液体和可燃气瓶的库房,照明线路穿管理保护,采用防爆灯具,开关设在库外。
(3)穿墙电线和靠近易燃物的电线穿管理保护,灯具与易燃物一般应保持50cm间距,大功率灯泡要加大间距。
4、现场明火管理
(1)现场生产、生活用火均应经主管消防的领导批准,使用明火要远离易燃物,并备有消防器材。
(2)科技装修施工采用明火或电热法的,均须制定专门防火措施,专人看管,人走火灭。
(3)工地设吸烟室,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4)电、气焊工作人员均应受专门培训,持证上岗。作业前办理用火手续,并配备适当的看火人员,随身应带灭火器具。吊顶内安装管道,应在吊顶易燃材料装上以前完成焊接作业,如因工程特殊需要必须在顶棚内进行电、气焊作业,应先与消防部门商定妥善防火措施后方可施工。
(5)油漆施工要注意通风,严禁烟火,防止静电起火和工具碰撞打火。
三、防止高处作业坠落的措施
1、防止物体打击事故的措施
(1)进入现场的人员戴安全帽;
(2)交叉作业通道搭护头棚;
(3)天棚高处作业的工人应具工具袋,零件、螺栓、螺母随手放入工具袋,严禁向下抛掷物品;
(4)脚手架上放的板材要加压重物,脚手架作业的余料、废物须及时清理,以防无意碰落。
2、防止机械伤害事故要点
(1)圆锯的传动部分应装防护罩。长度小于50cm、厚度大于锯片半径的木料严禁上锯,破料锯与横截锯不得混用;
(2)砂轮机应使用单向开关,砂轮须装不小于108○的防护罩和牢固的工件托架、严禁使用不圆、有裂纹和剩余部分不足25mm 砂轮;
(3)各种施工机械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4)经常保养机具,按规定润滑或换配件,所用刀具必匹配,换夹具、刀具时一定要拔下电源插头。
(5)注意着装,不穿宽松服装操作电动工具,留长发者应带工作帽,不能戴手套操作;
(6)打开机械的电源开关之前,检查调整刀具的扳手等工具是否取下,插头插入插座前先检查工具的开关是否关着;
(7)手持电动工具仍在转动时间不可随便装置;
(8)操作施工机具必须注意力集中,严禁疲劳操作;
(9)保持工作面整洁,以防因现场杂乱发生意外。
3、防止高空坠落要点
1)移动式操作平台应按相应规范进行设计,台面满铺木板,四周按临边作业要求设防护栏杆,并安装登高爬梯;
2)凳上操作时,单凳只准站一人,双凳搭跳板,两凳间距不超过2m,只准站二人,脚手板上不准放灰桶;
3)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横档间距以30cm为宜。
四、安全用电要点
现场安全用电规则:
(1)在任何用电范围内,均需接受电工的管理、指导,不得违反。
(2)严禁一制多机(或工具)用电。
(3)一切电线接头均要接触牢固,严禁随手接电,电线接头严禁裸露空间。
(4)一切临时电路均要在2m高度以上,严禁拖地电线长度超过5m。
(5)任何拖地电线必须做好防水、防漏电工作。
(6)每一工作小区(分区)设一漏电保护开关。
(7)照明灯泡悬挂,严禁近人及靠近木材、电线、易燃品。
(8)一切金属外壳的机具均设地线接地。
(9)凡用电工种均须配备测电笔、胶钳等常用工具,严禁任何危险操作;
(10)手持电机工种均要求在配电箱装设额定工作电流不大于15m a,额定工作时间不大于0.15s的漏电保护装置,电动机具定期检验、保养;
(11)每台电动机械应有独立的开关和熔新保险,严禁一闸多机;
(12)电工须经专门培训,持操作许可证上岗,非电气操作人员不准擅动电气设施,电动机械发生故障,要找电工维修;
(13)各种电气设备均须采取接零或接地保护。单相220v电气设备应有单独的保护零线或地线。严禁在同一系统中接零、接地两种混用,不准用保护接地做照明零线。
五、现场保卫工作
1、装饰工程施工现场必须按照'谁主管,认负责'的原则,确定具体人员负责保卫工作,有总、分包单位的工程,实行总承包单位负责的保卫工作责任制,建立保卫工作领导小组,与分包单位签订保卫工作责任书,各分包单位应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统一领导和监督检查。
2、装饰工程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规模,建立保卫、消防组织,配备保安、消防人员。
3、施工组织设计要有保卫、消防措施方案及设施平面布置图,重点工程、重要工程和建筑面积在10000
第2篇 室内装饰抹灰工程:安全生产技术保证措施
室内装饰抹灰工程安全生产技术保证措施
1.室内抹灰使用的木凳、金属支架应搭设平稳牢固,脚手板离地高度不大于2m,宽度不得少于两块(50cm)脚手架,架子上堆放材料不得过于集中,存放砂浆的灰斗,灰桶等要放稳。
2. 搭设脚手不得有跷头板,并严禁脚手板支搁在门窗及非承重的物器上。
3. 操作前应检查架子、高凳等是否牢固,如发现不安全地方立即加固等处理,不准用50mm×100mm、50mm×200mm木料(2m以上跨度)、钢模板等作为立人板。
4.搅拌与抹灰时(尤其在抹顶棚时),注意灰浆溅落眼内。
5. 在室内推运输小车时,特别是在过道中,拐弯里要注意小车挤车。在推小车时不准倒退。
6. 严禁从窗口向下随意抛掷东西。
7. 使用井架时,井架吊篮起吊或放下时,必须关好井架安全门,头、手不得伸入井架内,待吊篮停稳,方能进入吊篮内工作。
第3篇 室内装修工程安全生产管理
室内装修工程安全生产管理
(1安全生产管理原则
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部《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全体人员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落实安全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严格按jgj59-99标准组织施工生产,使本工程安全生产达到标准化、规范化。
严格遵循文明施工管理有关规定,加强安全施工管理,保证施工期间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科技开发和推广活动,实现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化,提高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水平。
(2安全生产目标
确立本工程安全目标为:'安全生产无火警,无人身伤害事故'。
(3安全生产主要组织措施
我公司在工程进场后将首先清理施工作业现场;设置值班室、临时仓库、加工场地等临时设施;;检查现场在施工中的不安全隐患,设置临时护栏、现场照明、消防设备等安全设施,设置专用的材料运输、工人通道、消防通道等专用通道,从根本上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3安全生产制度
1、坚决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以项目经理为责任第一人的安全施工责任制,制定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明确,落实到人。
2、建立建筑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制定本工程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制度,组织落实各级分工负责的建筑安全生产责任制。
3、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加强安全生产意识教育,切实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在班组之间建立安全竞赛活动,设立流动红旗奖罚分明。
4、项目经理部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并配备专职安全员,专人专职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安全工作和巡回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提出安全预防措施,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5、项目经理部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值班轮流制度,并做好安全记录。
6、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坚持每月召开全体职工安全会议和一周一次班组安全活动,指出安全隐患及改进措施,坚持每日十分钟的班前教育。
7、坚持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制度,未经教育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8、施工人员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一次全面的医疗检查,对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的人员严禁从事高空作业。
9、坚持安全生产书面交底制度,凡新开的分部分项工程,专业负责人都应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并进行签字手续,其原件应交档案室存档。
10、现场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标语,洞口临边除设置防护措施外,张贴有关的安全标牌,以示提醒。
11、施工现场设置的安全防护设施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
12、对生产过程中检查出的安全问题及安全隐患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有关人员或施工班组,并限期整改,并将安全纳入施工班组任务书、承包书的结算管理,形成以安全保证施工,以施工促进安全的工作方式。
13、施工现场明确通畅无阻的安全通道,并以箭头提示,通道要设置安全照明,以提供足够的照明条件。
14、机械及设备在使用之前应进行全面检查是否完好,如发现隐患应及时进行处理,否则不许使用,并按设备说明书进行定期保养。
15、施工现场的施工用电,应按施工用电方案进行统一布置,消除乱拖乱拉现象。用电设备应按有关规定实行一机一闸,并有安全可靠的接地。
16、施工现场配备足够的防护眼罩、口罩、大头鞋等安全防护用品,以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
17、建立危险品仓库,并规定严格的领用制度,危险品仓库由专人看护。
18、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消防、保卫、抢险突击队,以确保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后使损失降到最小程度。
19、坚持安全生产'六大纪律',施工中的安全措施严格按国家和当地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20、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由专人管理,建档造册,做到完整齐全。
21、工程竣工,立即将施工现场安全状况的分析报告和相应资料报送安全监督机构进行综合考评。
第4篇 室内精装修工程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室内精装修工程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1安全生产目标及承诺
严格执行国家发布的相关安全生产法规、施工安全规则,杜绝死亡,消灭重伤,实现:'六无'(无重伤、无伤亡、无触电、无中毒、无火灾、无重大事故)标准,年负轻伤频率低于0.5‰,并承诺:
(1)杜绝职业病的发生
(2)劳保用品按规定发放和使用率100%
(3)三级安全教育覆盖面100%
(4)安全交底率100%
(5)安全隐患整改率100%
(6)电、气焊'两证一监护'符合率100%
(7)不发生火灾事故、不发生人身死亡、重伤事故
2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图
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领导小组,项目安全主任全面负责的安全组织机构,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确保施工生产的安全。项目安全组织机构如下图。
3安全管理职责
3.1项目经理
(1)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负责贯彻执行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方针及各项法规制度,落实防护措施,确保现场管理人员及全部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3)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4)贯彻各项规章制度,实施项目安全达标,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自觉寓于生产管理工作之中;
(5)参加施工现场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3.2项目副经理
(1)对施工中(管辖范围内)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及上级批示,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安排班组开展班组安全活动;
(3)执行安全生产交底制度,实施项目安全达标;
(4)落实各项防护措施,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教育职工遵章守法,执行操作规程,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杜绝违章作业,发生事故及时上报,积极组织抢救,并保护好现场;
(5)对现场机械设备、架设工具及现场有关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不符合安全规定不得投入使用,遇有险情及时整改排除,不得盲目违章指挥生产,加强现场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
3.3班组长
(1)具体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
(2)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上级有关批示,在本班组开展安全教育工作;
(3)按规定组织组班安全活动,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排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4)负责班组开展遵章守纪教育,要求工人遵守操作规程,合理使用各类防护用品;
(5)发生伤亡事故及时上报,在积极组织抢救的同时保护现场。
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1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包括项目经理、安全主任、技术人员、工段长、班级长、专职安全员等。明确其应承担安全责任和应做的工作。将各级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制成牌匾悬挂于办公室。
4.2建立安全教育制度
规定对所有进场的施工人员进行入场'三级教育'及对本工种安操作规程的教育,并建立个人安全教育卡片。需经过持证上岗的特殊工种工人都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并取得有关部门颁布发的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各班组每天上班前由班组长做班前安全教育工作。
4.3坚持安全检查制度
规定每月由项目副经理牵头对工地进行两次安全检查,安全部要不定期地对人员进行检查,专职安全员必须天天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隐患要做好记录,并落实到人,限其整改完毕,对危机人身安全的险情,必须立即整改,对每项要整改的问题整改完毕后都要由安全员进行验证。
4.4坚持安全交底制度。
技术人员在编制施工方案,技术措施时,必须编制详细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并向操作人员进行书面交底,双方签字认可。经理部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严格按照安全技术交底的规定要求进和行作业。
4.5安全事故处理制度
现场发生的安全事故,都要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查明原因,教育大家,并落实整改措施。在、重大事故必须及时地向上级部门及有关部门汇报,积极配合和接受有关部门的调查和处理。
5安全教育
5.1通过安全思想教育,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广大职工对安全生产重要意义的认识,提高安全生产的政策水平。
5.2通过劳动纪律教育,使各级干部和广大职工反对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5.3项目经理要定期和不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基本知识教育,使所有职工具备安全基本知识。
5.4项目经理部应加强技术工人安全技能的教育,使每个工人具备基本的安全技能,熟悉本工种、本岗位的专业安全技术知识,以实现安全操作。
5.5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对本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起到重大作用,要首先自觉接受安全教育,学习安全法规、安全技术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水平。
5.6班组是项目施工安全的基础,要组织本班组开展下列安全活动:
(1)回顾安全生产情况,提出安全生产要求;
(2)分析班组安全动态,表扬好人好事和强调吸取的教训。
5.7班组的安全教育是安全三级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安全生产基本教育。对新工人(新招收的合同工、临时工、民工及实习生和代培人员)都必须进行上岗前的班组安全生产教育。
5.8特种工种必须按国家劳动部规定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大纲要求示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5.9取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者,必须按国家及当地政府规定进行复审,未按期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不准上岗作业。
5.10安全交底是保护安全生产的一项主要措施,项目经理部应认真执行安全交底制度。
5.11项目经理部的安全交底一般应实行两级交底:第一级是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在施工交底的同时对工长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第二级是工长对班组进行安全交底。
5.12安全技术交底应有记录(施工日志)。
6安全防护
6.1'三宝''四口'防护
6.2施工机具的防护
6.3施工用电的防护
6.4安全防火
7安全检查及安全整改
7.1公司施工部每年对各项目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检查主要内容是:施工安全是否符合规范标准要求,安全记录是否真实、完整,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制定纠正措施
。
7.2各项目经理部每月进行一次检查。
7.3班组对各施工点实行随时检查。
7.4检查中发现问题,由检查人员下达整改通知单,列明整改部位、存在问题、整改要求、整改单位、整改责任人及整改完成期限。
7.5整改完毕后,由整改单位责任人向安全员提请整改验证,安全员应对验证情况作好记录并签字认可。
8安全事故的处理
8.1发生伤亡事故后,负伤人或最先发现事故的人应立即报告领导,由项目安全员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时上报。
8.2发生重伤和重大伤亡事故,必须立即将事故情况(包括伤亡人数、发行事故时间、地点、事故原因)等用快速办法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
8.3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不要惊惶失措,要有组织地抢救伤员和排除险情,制止事故蔓延扩大。
8.4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项目应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和排除而必须移动现场物件时,要做好标记。
8.5清理事故现场应在调查组确认无可取证并充分记录后方可进行,不得借口恢复生产,擅自清理现场造成掩盖真相。
8.6事故组在调查过程中,向项目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时,任何人不得拒绝。
8.7任何人不得阻碍、干扰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8.8认真执行事故调查提出的防范措施和意见,完善各项安全防护措施。
8.9对事故的处理,必须坚持三不放过(即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不采取改进措施不放过、责任人和广大群众不受到教育不放过、对事故有关领导和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的原则,作出严肃处理。
9安全体系
9.1施工安全体系
(1)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
(2)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施工规章制度。
(3)使用砂轮机时,先检查砂轮有无裂纹是否有危险。
(4)切割材料时用力均匀,被切割件要夹牢。
(6)高空作业时,要系好安全带。
(7)严禁高空中没有扶手或攀沿手上随意走动。
(8)油漆工施工时要避开火源、热源。
(9)施工人员有权拒绝违反'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的操作方法。
9.2消防安全体系
(1)义务消防员须跟班作业,不得随意离开工地,以便及时指挥。
(2)施工现场的每个层面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3)义务消防员每天须检查消防器材的完好性,如有损耗应及时补充。
(4)消防器材安放处必须有明显的标记。
(5)消防器材的设置地点以方便使用为原则,不得随意变更消防器材的放置。
(6)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7)仓库内应使用低压防爆灯,并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
(8)漆类等易燃品存放在危险品仓库,并由专人保管,远离火源或热源。
(9)施工现场严禁吸烟,禁止带入火种。
(10)施工现场锯沫、纸屑等易燃品,必须及时清理,做到工完场清。
(11)进行气焊等明火作业前,必须持上岗证到发包方方办理明火操作使用证。
(12)施工现场所有使用明火的地方,必须保证有专人值守,做到人走火灭。
(13)保持消防道路通畅,一旦发生火警应立刻组织人员扑灭,必要时向消防部
门报告。
(14)对违反以上规定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或送交有关部门处理。
9.3治安安全体系
(1)工地安全保卫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公司的'施工现场管理条例';
(2)外来人员无工程指挥部人员许可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3)工作人员及施工队人员若无工作卡、安全帽、工作服者(三者缺一不可)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4)公司、甲方单位、协作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由项目经理部派员陪同,并戴备用安全帽后方可进入现场。
(5)施工现场的非本公司工作人员一律实行登记制度。
(6)员实行现场巡视制,密切注意消防器材的完好性,电器使用的安全性。
(7)发现施工现场抽烟、大小便者,立即记录在案,及时向工地办公室汇报,交由工地办公室行政主管对其进行处罚。
(8)工地现场的所有设备、工具由门卫保安进行登记,登记清单交工地办公室保管。
(9)人员不得携带工具、设备、材料出场,必须由项目经理部主管人员的批条方可带出。
(10)员必须保证工地施工区域的安全。
(11)场巡视的保安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12)员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项目经理部及发包方方汇报。
(13)工地内财物被盗,由保安部门向公安机关提出立案,并积极侦破。
9.4施工安全保障措施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建筑安全施工及发包方的有关规定,执行我公司制定的《装饰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本标段的安全目标: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事故。
(2).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安全工作由项目经理负责,各工种的安全工作由工长负责。未经安全生产教育的人员不准上岗作业。
(3).加强安全防护措施。根据现场具体情况,加设安全护栏,高空作业要佩戴安全带及做足安全措施。油漆材料使用和堆放要分批进行和严格保管。保证现场人员进行灭火防火教育和灭火器材的使用培训。
(4).严格现场用电管理。现场配电箱要符合安全要求,要有防漏电装置。机电设备要专人负责,持证上岗。电线要挂空架设,并由专职人员驳接和开关。照明电与施工点严格分开,照明灯采用36v低压防爆工作灯。严禁使用电炉,电热具。
(5).严格现场用火管理。电焊,气焊作业时,应事先报批和落实防火措施,未经批准不得施工。
(6).现场严格吸烟区制度,违者罚款处理。
(7).严格下班拉闸停电管理(仅保留照明灯),实行值班制度。
(8).严格现场出入门卫制度。进入现场,必须头戴安全帽。
(9).保持场地整齐干净,垃圾废料天天专人清理。
(10).本公司现场人员配戴有公司标志的个人工作卡。外来人员参观访友必须办理门卫手续,以便管理。
9.5工地安全制度
(1).健全安全机构,项目经理是安全施工第一责任人,项目副经理是第二负责人,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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