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固定资产会计 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负责全矿固定资产的核算和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财经法规、安全法规,遵守财经纪律,为全矿安全生产服务。
二、会同有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以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卡片等各项基础台帐,做到帐、卡、 物、牌四相符;及时掌握固定资产变动情况,加强资产管理,防止资产流失,保护国家财产的完整。
四、按计划渠道购置固定资产,并准确核算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严格划分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
五、加强固定资产的盘亏、毁损、报废管理,协同有关部门严格按规定程序报批,并按财务制度规定做好帐务处理;负责固定资产的清理工作,及时编制固定资产凭证、 帐册、报表,加强固定资产各项基础资料的保管,防止毁坏、丢失。
六、严格遵守成本开支范围,准确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不得多提、少提或不提折旧。
七、参与固定资产大修理管理工作,大修理支出应严格按计划和规定列支。固定资产中小修理应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
八、经常深入现场,掌握固定资产的使用和维护情况,分析固定资产的使用效果,找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第2篇 财务科固定资产核算安全生产、环保责任制
第一条 按照财务制度规定,正确划分固定资产与低值易耗品的界限。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固定资产目录,分类方法,使用年限,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正确进行固定资产核算。
第二条 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卡片,定期进行核对,做到账、卡、物相符。
第三条 对购置、调入、出售、封存、清理、报废的固定资产,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明细核算,要按期编报固定资产增减变动情况的会计报表。
第四条 参与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发现盘盈、盘亏和毁损等情况要查明原因,明确责任,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报批手续,根据批准文件进行账务处理。
第五条 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的折旧率,按月正确计算和提取固定资产折旧。
第六条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3篇 资产统计岗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统计当日倒输油情况,并及时向厂生产运行科汇报。
2、填写报表数字要工整、清楚,计算准确无误。
3、严格管好各类磅单、票据,领用磅单要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完善相关手续。
4、负责倒运油磅单及台账的整理装订存档工作。
5、加强自身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知识水平。
6、遵守厂里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厂里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
7、完成上级交与的其他工作。
8.执行hse管理规定及标准,纠正不符合hse工作的行为和做法。
9.履行好岗位职责,操作规程。
10.了解不安全、不健康因素和事故。
11.向班长或上面提出隐患改进意见。
12.掌握必要的hse知识,积极参加此类培训。
第4篇 设备管理处固定资产管理员安全生产职责
1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检修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 教育和培训情况;
3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4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检修规程的行为;
5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6审核与自己业务相关的危险作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防护措施方案,做好检查落实工作;负责做好固定资产的账目、调用、检查、核对、建立管理公司的设备固定资产台账,以及固定资产增减、变动的登记、填表及造册工作;
7掌握灭火和火场逃生知识,熟悉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8积极参加安全文化建设,培养良好的安全习惯和安全价值观;
第5篇 设备处固定资产管理员安全生产职责
1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检修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 教育和培训情况;
3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4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检修规程的行为;
5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6审核与自己业务相关的危险作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防护措施方案,做好检查落实工作;负责做好固定资产的账目、调用、检查、核对、建立管理公司的设备固定资产台账,以及固定资产增减、变动的登记、填表及造册工作;
7掌握灭火和火场逃生知识,熟悉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8积极参加安全文化建设,培养良好的安全习惯和安全价值观;
第6篇 财务资产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分管范围及所开展活动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管理负责。
2、按照省局、大队《安全生产经费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提取、管理和使用好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经费。
3、按照年度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经费计划的要求,确保安全生产项目建设的资金投入,并监督检查项目施实。
4、参与基本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设(措)施的论证、立项、检查、验收。
5、加强对各类施工设备的管理,提高设备的使用安全性能,按规范定期修理和检验,不断完善设备的安全防护设施。
6、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按规定对特种设备进行检验、检测和鉴定。
7、制订并监督落实设备使用运行安全操作规程,参与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论证和投产前设备安全运行检查验收。
8、按照省局、大队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的要求,做好相关物资的计划、采购、保管和发放工作。
9、对易燃、易爆、放射性、剧毒物品的安全储运、保管、发放负责,对管辖内的各类库房的安全防护负责。
10、参与安全生产综治检查;负责组织专项检查。
11、参与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7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财务资产管理部门
1、对分管范围及所开展活动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管理负责。
2、按照省局、大队《安全生产经费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提取、管理和使用好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经费。
3、按照年度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经费计划的要求,确保安全生产项目建设的资金投入,并监督检查项目施实。
4、参与基本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设(措)施的论证、立项、检查、验收。
5、加强对各类施工设备的管理,提高设备的使用安全性能,按规范定期修理和检验,不断完善设备的安全防护设施。
6、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按规定对特种设备进行检验、检测和鉴定。
7、制订并监督落实设备使用运行安全操作规程,参与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论证和投产前设备安全运行检查验收。
8、按照省局、大队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的要求,做好相关物资的计划、采购、保管和发放工作。
9、对易燃、易爆、放射性、剧毒物品的安全储运、保管、发放负责,对管辖内的各类库房的安全防护负责。
10、参与安全生产综治检查;负责组织专项检查。
11、参与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8篇 固定资产会计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负责全矿固定资产的核算和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财经法规、安全法规,遵守财经纪律,为全矿安全生产服务。
二、会同有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以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卡片等各项基础台帐,做到帐、卡、 物、牌四相符;及时掌握固定资产变动情况,加强资产管理,防止资产流失,保护国家财产的完整。
四、按计划渠道购置固定资产,并准确核算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严格划分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
五、加强固定资产的盘亏、毁损、报废管理,协同有关部门严格按规定程序报批,并按财务制度规定做好帐务处理;负责固定资产的清理工作,及时编制固定资产凭证、 帐册、报表,加强固定资产各项基础资料的保管,防止毁坏、丢失。
六、严格遵守成本开支范围,准确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不得多提、少提或不提折旧。
七、参与固定资产大修理管理工作,大修理支出应严格按计划和规定列支。固定资产中小修理应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
八、经常深入现场,掌握固定资产的使用和维护情况,分析固定资产的使用效果,找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第9篇 冶金资产部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冶金公司资产部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各种机械设备、电气设备、锅炉及压力容器等的引进、制定、安装、修理、改造和竣工验收,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颁发的有关条例、规程和标准。
(2)对各种设备和建筑物长期失修,设备缺陷、毒品、备件不合格或因防护装置不完善造成人身、设备事故负责。
(3)各种设备使用前制定出技术操作规程,无技术操作规程就投入使用,发生事故应负责任。
(4)负责编制和组织各种设备、设施的大中修工程的计划,同时要编制安全措施,无安全措施开工发生事故应负责任。
(5)每月组织一次设备安全专业检查,对不安全隐患,要及时组织解决;对暂时解决不了的,必须立即采取可靠防护措施,并限期解决。
(6)做好本部人员的安全工作,严禁违章专业、违章指挥,定期进行考核。
(7)推广设备安全新技术,向自动化安全控制化迈进。
第10篇 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严格按资产的定义划分固定资产与低值易耗品界限,确定固定资产的核算范围。
2、作好分析管理工作,平时对投资情况进行定期分析,年终进行总分析,通过分析发现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3、负责全公司固定资产的核算,做到账、卡、物相符。
4、负责全公司在建工程的核算,做到结款及时,交件、核销准确。
5、做好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的管理工作。
6、做好资产的购入、大修、改扩建的招标保密工作。
7、编制有关财务报表。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11篇 集输站资产统计岗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统计当日倒输油情况,并及时向厂生产运行科汇报。
2、填写报表数字要工整、清楚,计算准确无误。
3、严格管好各类磅单、票据,领用磅单要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完善相关手续。
4、负责倒运油磅单及台账的整理装订存档工作。
5、加强自身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知识水平。
6、遵守厂里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厂里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
7、完成上级交与的其他工作。
8.执行hse管理规定及标准,纠正不符合hse工作的行为和做法。
9.履行好岗位职责,操作规程。
10.了解不安全、不健康因素和事故。
11.向班长或上面提出隐患改进意见。
12.掌握必要的hse知识,积极参加此类培训。
第12篇 固定资产管理员安全生产职责
1、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和安全生产政策,严格执行上级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协助制订或修订相关作业和本部门各工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工
1、 负责编印装卸机械、车间设备月度维修保养计划并及时下发;
2、 负责统计、填报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完成时间、返修率等;
3、 负责办理固定资产调拨、封存、报废等手续;
4、 审核设备资产购买合同稿,发送合同,办理合同相关手续;
5、 核对部门设备和实绩表;
6、 办理特种设备的有关手续;
7、 按期完成和报送各类统计报表,下发各类通知,做好公司精神上传下达;
8、 负责建立、管理公司的设备固定资产台帐,以及固定资产增减、变动的登记、填表及造册工作;
9、 与相关部门商讨设备改造处理方法,提出有效处理意见。
10、 组织锅炉、压力容器、车间设备等设备维修和保养;
11、 负责组织压力容器的申报、验收及年审工作;管理工作;
12、 参与锅炉、压力容器、车间设备等设备更新、改造和报废技术鉴定工
13、 负责本岗位责任范围内安全、防火及卫生工作;
第13篇 集体资产运营中心安全生产职责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认真贯彻《江苏省电力公司安全生产职责规范》,适应公司“五大”体系建设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司系统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建立系统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维护公司生产安全,特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 公司系统各单位、各部门和各级领导在从事电网规划、设计、建设、生产、经营等管理活动中,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政策、法令、法规,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网省公司的有关规定与规范,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条 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性的综合性工作,必须树立科学的安全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全面、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第四条 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生产目标负全面的责任;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开展工作,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向总经理负责;各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履行相应的安全生产职责,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对分管领导和总经理负责;各公司单位行政正职是本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对集体资产运营中心分管领导和总经理负责。
第五条 中心安全生产委员会是集体资产系统安全生产管理的管理机构,负责决策和协调公司系统安全生产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由中心领导和有关部门及各公司负责人组成,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安全质量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各公司设专(兼)职安全员,负责联系和协调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 本规范适用于中心、各部门和各公司。各公司应认真贯彻《江苏省电力公司安全生产职责规范》和本规范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详细制订并落实好本单位安全生产职责规范。
第二章 中心领导的安全职责
第七条 总经理的安全职责
(一)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规定,把安全生产纳入企业发展战略和整体规划,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对本公司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的责任。
(二)组织审核确定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及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举措;亲自批阅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文件并组织落实;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并督促两个体系协调运作,协调和处理好领导班子成员及各部门之间在安全工作上的协作配合关系。
(三)重视并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积极营造平安和谐的安全氛围。
(四)建立健全并落实各级领导人员、各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工作作为业绩考核的重要(核心)内容。
(五)组织制定并督促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程规定和制度,对安全生产实行严格的考核和奖惩。
(六)按照供电公司《生产现场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到岗到位规定》的要求和标准,针对安全风险较高的作业,在关键环节、关键时段,深入生产现场进行安全管理、检查和指导。
(七)建立能独立有效行使职能的安全监督机构,健全安全监督体系,配备足够的合格的安全监督人员和装备,经常听取安监部门的汇报,支持安监部门履行自己的职责和职权。
(八)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会议,布置安全生产工作;对涉及到人身、电网、设备安全运行的重大问题,亲自主持专题会议研究分析,提出防范措施,及时有效的解决。
(九)确保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足额投入,保证反事故措施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以下简称“两措”计划)所需经费的提取和使用;保证安全奖励所需费用的提取和使用,建立安全生产奖励基金。
(十)督促制订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包括防汛、抗震、防火等),定期组织演练,担任事故应急处理总指挥。
(十一)主持或参加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对性质严重或典型的事故,及时掌握事故情况,必要时召开专题事故分析会,提出防范措施并督促实施。及时、如实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第八条 党支部书记的安全职责
(一)在思想政治、组织宣传工作中,突出安全生产的基础地位,坚持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原则,抓好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群组织对安全生产的保证作用和监督作用。
(二)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党支的重要议事日程,参加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会议和活动。
(三)领导和组织政工部门、党团组织,紧密围绕安全生产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员工的思想素质,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和安全文化氛围。
(四)做好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稳定员工队伍。
(五)定期参加公司安委会会议和安全生产分析会会议,听取安全生产的情况汇报,根据员工出现的思想苗头和动态,提出加强安全思想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并参与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六)协同行政一把手组织重大安全活动,就这些活动的思想动员、宣传发动、检查、总结、评比、考核、奖励工作提出意见并作出部署。
(七)协同行政正职抓组织和抓落实,负责制订安全思想教育的具体意见、措施,并组织实施。把安全思想教育列为日常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并纳入党支部目标管理和党员责任区的考核内容。
(八)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坚持做到“四不放过”,做好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稳定员工队伍。
第九条 分管安全副总经理的安全职责
(一)组织制定、审核中心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强化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正常运作,健全生产指挥系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与考核制度,并负责检查落实;领导安委会日常工作。
(三)充分发挥安全监督体系的作用,完善安全监督手段;协助总经理分管安全监察部门,经常听取安全质量部门的工作汇报,支持并督促安全质量部门履行职责和职权。
(四)组织制定重大“两措”计划,并督促实施,确保资金和项目计划的落实。
(五)组织开展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和预控、标准化作业,组织开展安全监察和检查活动,掌握各项规程规定和制度的落实情况,深入一线,对企业和工作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科学分析,找出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六)亲自批阅分管范围内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指令,并督促实施。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协调会议。
(七)组织制订并实施生产重大人员伤亡、设备大范围受损、火灾等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建立有系统、分层次、分工明确、相互协调的事故应急处理体系,组织反事故演习。
(八)加强消防、电力设施保护、危险物品保管等工作;协调配合供电公司及政府有关部门,加强消防设施安全管理,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行为,协助案件查处。
(九)按照公司《生产现场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到岗到位规定》的要求和标准,针对安全风险较高的作业,在关键环节、关键时段,深入生产现场进行安全管理、检查和指导。
(十)组织安全检查活动,主持或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严格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对性质严重或典型的电网、设备等事故,召开专题事故分析会,提出防范措施,并督促落实。
(十一)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审批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统计报表,对事故统计报表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负领导责任。
(十二)加强安全生产科技工作,组织开发、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管理方法、技术和设备。
第十条 分管建设工作副总经理的安全职责
(一)牢固树立科学全面的电网安全观,切实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落实到电网建设及客户工程施工中。
(二)亲自批阅分管范围内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指令,并督促实施;对电力建设中发现的问题,负责组织制订并督促落实各项解决措施和方案。
(三)建立健全电网建设工作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并督促正常运转,落实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与考核制度,组织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推行基建施工现场标准化作业,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四)在新建、改建或扩建工程建设中,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和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以下简称“三同时”)的规定。
(五)督促现场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和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要求落实到位,规范和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补助费的提取和使用。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问题。
(六)在组织工程招投标工作的同时,组织审查标书和合同中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及奖罚条款。
(七)组织对工程物资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查,确保有关反事故措施及要求在所购设备中得到落实;保证物资材料的及时供应;对所购物资符合有关安全强制性标准和质量标准负责。
(八)组织制订并实施基建的重大人员伤亡、重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垮(坍)塌等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建立有系统、分层次、分工明确、相互协调的事故应急处理体系,定期组织演练。
(九)主持或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严格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对性质严重或典型的基建事故,召开专题事故分析会,提出防范措施,并督促落实。
(十)组织开发、推广先进管理方法、施工工艺、技术和设备,解决基建安全技术上的突出问题,促进安全文明施工水平的提高。
(十一)组织并参加重大基建安全施工检查活动,按照公司《生产现场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到岗到位规定》的要求和标准,针对安全风险较高的作业,在关键环节、关键时段,深入生产现场进行安全管理、检查和指导。
(十二)参加安委会会议、安全分析会、安全工作会议等活动,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分析、研究规划、基建安全工作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 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的安全职责
(一)经常深入基层,了解安全生产情况,掌握员工思想动态,督促指导基层党团组织及时做好员工政治思想工作,稳定员工队伍;督促领导干部和职能管理部门认真履行自己的安全职责。
(二)督促监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与有关部门共同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对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督促事故单位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进行整改。
(三)参加安委会会议、安全工作会议及安全检查等重要活动。
(四)把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纳入工会委员会的重要议事日程,组织对各级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或解决的意见、建议,督促整改。
(五)充分发挥工会和职代会的群众监督作用,定期听取有关部门关于安全工作情况的汇报并进行监督。抓好各级劳动保护组织建设,健全群众监督网并督促定期开展活动。
(六)指导和组织基层工会围绕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开展各项活动。会同行政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竞赛、培训;组织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表彰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七)指导和组织基层工会实行民主管理,加强员工思想教育,增强员工主人翁责任感,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活动,为实现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开展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献计献策。
(八)提出加强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员工在生产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对安全生产重大事项直接向上级工会报告。
第十二条 总会计师的安全职责
(一)完善安全生产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健全业绩考核、资金管理规章制度,并督促执行。
(二)协助落实“两措”计划资金、重大工程项目安全设施及安全技术措施资金;建立安全奖励基金;解决电力设施保护、消防、教育培训、竞赛评比、表彰等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所需的费用。
(三)组织对安全生产项目计划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提出整改建议。
(四)协调做好财产保险、人身保险及工伤抚恤工作。
(五)参加安委会会议、安全工作会议及安全检查等重要活动;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分析。
第三章 中心部室的安全职责
第十三条 综合事务部的安全职责
(一)组织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协助地方政府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及其他与电力安全生产有关的地方立法(规)提案工作。
(二)审核管理公司出台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对有关工作行为进行把关,规避法律风险。及时流转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公文资料,根据领导批示,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办理。并就涉及员工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方面的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配合组织召开重要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配合组织重要的安全生产活动等。
(四)掌握公司系统安全生产总体情况,并做好安全信息的上传下达工作。
(五)接受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群众来信来访,协助有关部门及时妥善处理。
(六)根据事故预案参与事故应急与处理工作,及时收集、汇总公司内部事故应急处理信息,向供电公司有关部门报告。参加员工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伤亡家属的慰问、抚恤。
(七)部门主任参加公司安委会及重要的安全工作活动,参与研究安全工作重大事项。
(八)归口负责公司信访稳定的应急管理工作。
(九)归口负责公司交通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代表员工提出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有关要求,并监督执行,维护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十一)组织公司系统各级工会贯彻执行全国总工会颁发的工会劳动保护监督等有关条例,协助行政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及相关规章制度,开展群众监督网活动;支持并动员广大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监督活动,积极献计献策。
(十二)利用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参与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研究,监督检查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执行和职业安全健康设施的配置,提出保障员工劳动安全健康的意见和建议,改善员工劳动条件,并督促执行。
(十三)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检查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措施计划的执行情况,并敦促解决存在的问题。组织职工代表对公司系统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向有关部门反映存在问题,并敦促解决。
(十四)加强班组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并督促实施加强班组安全建设的意见。
(十五)抓好安全培训考核工作,突出加强一线技能人才培养,组织及督促基层单位强化员工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员工队伍业务素质;提高一线业务骨干人员薪酬待遇,执行劳动保护有关规定,稳定一线队伍;督促加强劳动纪律管理,维护生产秩序。
第十四条 财务部的安全职责
(一)负责在中心预算管理委员会的统一框架内做好公司财务管理工作,严格遵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确保财务管理的安全。
(二)及时审批中心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所需经费计划,筹集资金并保证资金及时到位;严格管理和及时下拨“两措”专项费用。
(三)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和使用好安全奖励基金和事故罚款。
(四)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员工工伤和企业财产保险工作,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负责协调保险赔款处理工作。
(五)部门主任参加公司安委会及重要的安全工作活动,参与研究安全工作重大事项。
第十五条 工程部的安全职责
(一)归口负责公司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组织落实各级各岗位人员基建安全责任制,制定公司年度基建安全工作目标计划并组织实施,完善工程建设安全质量管理规章制度。
(二)归口负责公司在基建、配网、用户(电源)接入等工作中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程规定和反事故措施要求,从源头保障建设安全稳定。
(三)贯彻落实建设方面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重要文件,协调解决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具体问题。
(四)审查各公司和施工分包单位的施工资质、安全资质、施工业绩、安全管理状况等,维护工程施工安全和施工质量。
(五)经常深入一线,加强施工安全检查与指导;定期组织工程安全检查活动。
(六)组织重大施工质量事故调查,参与重大安全事故调查,提出处理建议及相应防范措施;参与审查有关工程建设事故报告。
(七)归口负责公司全面安全监督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规定,树立科学全面的电网安全观,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监督体系,完善安全工作网络,不断加大安全监督力度、深度和广度。
(八)制订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提出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主要工作意见,并督促落实。
(九)制订和完善公司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并重点监督和考核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建立一级保一级、层层负责的安全责任体系。
(十)不断制订和完善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标准、规定和制度,增强系统性、实用性,并监督各有关部门和基层单位的贯彻执行。督促检查所属单位安监机构、人员、装备等状况,确保符合安全管理与监督工作的要求。
(十一)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监督反事故技术措施的执行。
(十二)负责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应急预案体系框架方案》完善公司系统应急预案框架体系,组织编制公司应急总体预案、专项预案和必要的现场处置方案,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十三)组织制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监督电力建设、技术改造等工程中贯彻落实“三同时”原则。
(十四)监督涉及电网、设备、设施安全的技术状况和涉及人身安全的防护状况;监督劳保用品、安全工器具、安全防护用品的购置、发放和使用;监督安全工器具、起重机具、登高工具及消防器材的管理和定期试验。
(十五)组织定期开展季节性和专项安全大检查、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与预控以及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风险管控活动。
(十六)加强消防管理,组织和督促各基层单位开展消防检查和演习等活动,落实防火措施;
(十七)加强危险品管理,组织制定危险品管理制度,督促、检查各公司的危险品管理工作和事故防范措施的落实。
(十八)负责车辆交通安全监督。
(十九)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活动,努力构建安全文化体系。组织或配合开展安全培训,提高员工队伍安全技能。
(二十)按照公司《生产现场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到岗到位规定》的要求和标准,针对安全风险较高的作业,在关键环节、关键时段,深入生产现场进行安全管理、检查和指导。
(二十一)参加或协助组织事故调查,监督“四不放过”原则的贯彻落实;做好事故统计、分析、上报工作,并按规定提出考核意见;及时通报安全生产信息。
(二十二)加强对安全工作的分析与研究,针对安全生产中的薄弱环节和带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出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改进意见。
(二十三)参与安全科研成果和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鉴定;参与电网规划以及新建、改扩建、技改项目的设计审查、施工队伍资质审查和竣工验收,确保相关安全措施有效落实。
第四章 各公司的安全职责
(一)认真贯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网省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下达的各种文件规定,及时传达和贯彻国家、网省市公司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组织学习网省市公司各类安全简报、各类事故通报、快报,吸取事故教训并有针对性的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
(二)、加强公司安全工作的管理,对所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提高职工安全思想意识,保障职工安全和健康,确保设备、工器具安全。
(三)、制订公司及班组的安全生产奋斗目标及保证措施,并认真进行考核,做到奖罚分明。
(四)、按照上级布置,认真开展专项安全大检查、季节性安全大检查及“安全月”活动,及时上报或采取措施消除设备缺陷及隐患,按时编制本单位的“两措”计划,经审批后组织实施,按时完成。
(五)、每月应召开一次安全分析会,及时研究解决本单位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对重大的基建施工、大型或重要技改、反措、大修工作,领导和技术人员组织制订安全技术措施,并对正确性、完备性承担责任,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应在施工前组织施工人员认真学习,施工中领导及有关安全技术人员还应亲自到现场进行监督指导,检查、督促安全措施的执行。
(六)、正确处理好安全与效益、安全与质量、安全与进度的关系,始终将安全工作放在首位。明确责任,认真做好安全性评价、“危险点预控”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七)、经常对本公司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加强运行管理,严格执行规程制度,开展技术培训,组织安全规程、检修规程及其他有关规章制度的学习与考试,对新进人员应进行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公司有关奖惩条例,促进安全生产。
(八)、组织调查(或协助调查)本公司发生的事故,异常、障碍、未遂, 根据“四不放过”原则,做到原因清楚,责任明确,对策落实。
(九)、参加市公司召开的安全生产分析会,汇报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经验教训及安全工作完成情况。
(十)、根据市公司安全活动计划,组织班组开展安全日活动,充分保证活动时间,组织领导、技术人员参加挂钩班组活动,对班组安全活动进行检查、指导、督促。
(十一)、审核本公司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并上报;组织总结公司、班组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安全生产的好人好事。
(十二)、根据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要求,结合现有规定和条件,积极改善施工、检修设备的安全状况和职工劳动条件。
(十三)、建立和健全公司安全网,并加强领导,充分发挥领导和安全员的作用,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人人负责,切实加强安全管理。
(十四)、做好外包工程、临时工等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职责规范的考核
由中心工程部对本规定规定的管理活动进行检查与考核,按相关的安全考核规定执行。本规定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时,以上级有关规定为准。
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八条 本规定由工程部负责解释。
第14篇 计划财务处固定资产核算岗位管理员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负责安全生产设备的日常核算工作,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性。
3随时掌握安全设备资产的状态,避免不良资产的发生。
4上岗按照规定着装,掌握灭火和火场逃生知识,熟练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械;
5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
6积极参加安全文化建设,培养良好的安全习惯和安全价值观。
第15篇 连供集体资产运营中心安全生产职责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认真贯彻《江苏省电力公司安全生产职责规范》,适应公司“五大”体系建设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司系统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建立系统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维护公司生产安全,特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 公司系统各单位、各部门和各级领导在从事电网规划、设计、建设、生产、经营等管理活动中,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政策、法令、法规,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网省公司的有关规定与规范,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条 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性的综合性工作,必须树立科学的安全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全面、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第四条 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生产目标负全面的责任;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开展工作,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向总经理负责;各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履行相应的安全生产职责,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对分管领导和总经理负责;各公司单位行政正职是本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对集体资产运营中心分管领导和总经理负责。
第五条 中心安全生产委员会是集体资产系统安全生产管理的管理机构,负责决策和协调公司系统安全生产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由中心领导和有关部门及各公司负责人组成,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安全质量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各公司设专(兼)职安全员,负责联系和协调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 本规范适用于中心、各部门和各公司。各公司应认真贯彻《江苏省电力公司安全生产职责规范》和本规范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详细制订并落实好本单位安全生产职责规范。
第二章 中心领导的安全职责
第七条 总经理的安全职责
(一)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规定,把安全生产纳入企业发展战略和整体规划,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对本公司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的责任。
(二)组织审核确定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及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举措;亲自批阅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文件并组织落实;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并督促两个体系协调运作,协调和处理好领导班子成员及各部门之间在安全工作上的协作配合关系。
(三)重视并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积极营造平安和谐的安全氛围。
(四)建立健全并落实各级领导人员、各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工作作为业绩考核的重要(核心)内容。
(五)组织制定并督促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程规定和制度,对安全生产实行严格的考核和奖惩。
(六)按照供电公司《生产现场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到岗到位规定》的要求和标准,针对安全风险较高的作业,在关键环节、关键时段,深入生产现场进行安全管理、检查和指导。
(七)建立能独立有效行使职能的安全监督机构,健全安全监督体系,配备足够的合格的安全监督人员和装备,经常听取安监部门的汇报,支持安监部门履行自己的职责和职权。
(八)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会议,布置安全生产工作;对涉及到人身、电网、设备安全运行的重大问题,亲自主持专题会议研究分析,提出防范措施,及时有效的解决。
(九)确保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足额投入,保证反事故措施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以下简称“两措”计划)所需经费的提取和使用;保证安全奖励所需费用的提取和使用,建立安全生产奖励基金。
(十)督促制订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包括防汛、抗震、防火等),定期组织演练,担任事故应急处理总指挥。
(十一)主持或参加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对性质严重或典型的事故,及时掌握事故情况,必要时召开专题事故分析会,提出防范措施并督促实施。及时、如实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第八条 党支部书记的安全职责
(一)在思想政治、组织宣传工作中,突出安全生产的基础地位,坚持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原则,抓好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群组织对安全生产的保证作用和监督作用。
(二)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党支的重要议事日程,参加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会议和活动。
(三)领导和组织政工部门、党团组织,紧密围绕安全生产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员工的思想素质,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和安全文化氛围。
(四)做好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稳定员工队伍。
(五)定期参加公司安委会会议和安全生产分析会会议,听取安全生产的情况汇报,根据员工出现的思想苗头和动态,提出加强安全思想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并参与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六)协同行政一把手组织重大安全活动,就这些活动的思想动员、宣传发动、检查、总结、评比、考核、奖励工作提出意见并作出部署。
(七)协同行政正职抓组织和抓落实,负责制订安全思想教育的具体意见、措施,并组织实施。把安全思想教育列为日常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并纳入党支部目标管理和党员责任区的考核内容。
(八)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坚持做到“四不放过”,做好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稳定员工队伍。
第九条 分管安全副总经理的安全职责
(一)组织制定、审核中心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强化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正常运作,健全生产指挥系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与考核制度,并负责检查落实;领导安委会日常工作。
30位用户关注
55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