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储运车间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执行公司领导和安委会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坚持生产与安全的“五同时”。
(二)负责编制本部门安全培训计划,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及考核工作,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三)定期召开本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研究解决本部门有关安全工作的问题。
(四)建立健全部门安全管理体制,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岗位安全生产职责,管理、指导班组安全工作,加强安全基础建设。
(五)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定期(每月不少于一次)组织开展本部门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六)对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员工进行岗前培训,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落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七)深入作业现场,解决生产作业中发生的各种问题,做到及时处置,保障员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并通知有关职能部门,防止事态扩大,并协同相关部门共同处理。
(八)根据部门业务特点编制部门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定期组织本部门各项应急救援预案和方案演练。通过演练检查部门应 急物资工具、设备、设施的现状,确保性能安全可靠。
(九)建立公司部门机械设备台帐和履历册,掌握所属主要机械分布状况,了解其安全机械性能及技术状况,按期统计、编辑、分析公司机械报表,为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机械统计和分析数据;
(十)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和事故隐患。
(十一)完成上级交办其他安全职责
第2篇 供应、储运、销售等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管理好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危险品,严格发放制度;
3、按计划及时供应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
4、负责各类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并按标准发放;
5、加强对购入设备、配件及有关原材料的质量管理,使其安全可靠性能符合企业要求。
第3篇 储运车间副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
1、全面配合车间主任抓好车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是负责环保工作的主管领导。
3、 组织实施车间安全技术措施,不断改善工作条件。对安全防护装置、环保设施要经常组织有关人员实地检查、定期保养,工、卡、吊具、工艺装备发现不能确保安全时要及时组织整改。
4、有计划地组织、安排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定期组织车间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清除。
5、根据生产要求和有关规定合理调配劳动力,对岗位人员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该工种安全要求的,要及时提出调整意见。
6、认真贯彻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同时布署、同时实施、同时检查、同时评比“五同时”原则,在下达生产任务时要有安全工作指令。组织进行对事故的调查和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
7、依据《劳动法》规定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注意劳逸结合。
第4篇 储运车间党支部书记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各项安全生产指示,对车间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2、协助车间主任拟定、修订本车间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车间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4、参与安全管理的决策,配合行政处理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5、监督落实车间级安全教育,定期检查班组级安全教育工作。
6、组织实施车间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教育工作,定期进行检查。
7、组织、参加全车间安全联合检查,确保各设备、安全装置、防护措施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处理,重大隐患写出书面报告。
8、组织、参加车间各类事故调查和处理,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9、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等活动,及时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
第5篇 油气集输储运作业安全生产禁令
一、严禁在禁烟区域内吸烟,在岗饮酒,酒后上岗,违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严禁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违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严禁无操作证从事电气、起重、电气焊、压力容器、场(厂)内机动车作业,违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严禁违反操作规程进行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破土作业以及操作锅炉、压力容器,违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五、严禁油气装卸人员违反操作规程进行装卸作业或擅离岗位,违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六、严禁在集输站内向排水沟、电缆沟内排放油气,违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七、严禁6级以上风、暴雨、雷电等天气时上罐、塔等装置进行登高作业,违者予以责任人离岗培训;造成严重后果的,解除劳动合同。
八、严禁在易燃易爆区域使用非防爆通讯、照明器材等,违者予以责任人离岗培训;造成严重后果的,解除劳动合同。
九、严禁管道巡线人员不按规定巡检,不及时阻止和上报违章占压、违章施工,违者予以责任人离岗培训;造成严重后果的,解除劳动合同。
十、严禁未经许可在生产装置区、罐区灌装化学品,违者予以责任人离岗培训;造成严重后果的,解除劳动合同。
十一、严禁在易燃易爆区域用汽油等易挥发溶剂擦洗设备、衣物、工具及地面等,违者予以责任人离岗培训;造成严重后果的,解除劳动合同。
十二、 严禁违章指挥及其他违章作业,违者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6篇 储运车间栈台岗操作工人安全生产职责
1参加安全活动、学习安全技术知识,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完好;
3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规程,遵守纪律,记录清晰、真实、整洁;
4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装车过程中的异常情况;
5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发现缺陷及时消除,并做好记录,保持作业场所清洁;
6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劳动防护用品、器具和防护器村、消防器材;
7监督指导装车人员进行装卸车作业,保证现场装车秩序;加强外来人员管理,不容许安全防护设施不齐全人员和与装车无关人员在现场逗留,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同时及时向领导报告;
第7篇 公司供应储运销售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公司供应、储运、销售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管理好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品,严格发放制度。
3、按计划及时供应安全技术措施所需的设备、材料。
4、负责各类劳保用品的采购、保管并按标准发放。
5、加强对购入设备、配件及有关原材料的质量管理,使其安全可靠。
6、认真执行上级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做机动车辆的年检和驾驶员的年审、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7、认真做好车辆的维修保养工作,确保安全行驶。
第8篇 供应、储运和销售部门安全生产责任
1)是企业购入物品和库房安全的主管部门,对购入物品和库房安全负主要管理责任。
2)保证购入的材料、设备设施、工具等生产用品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3)按计划供应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应急救援所需的设备和材料。
4)做好库房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采购、储存、发放和使用安全管理规定。负责向危险化学品供货企业获得《化学品安全使用说明书》。
5)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更新、报废和发放。
6)定期组织对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检查,及时排查治理车辆存在的事故隐患,做好驾驶员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第9篇 石油天然气钻井开发储运防火防爆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本标准规定了石油与天然气钻井、开发、储运防火防爆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陆上石油与天然气钻井、开发、储运生产作业。浅海石油与天然气的钻井
储运生产作业亦可参照执行。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有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nl6-勺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 74-书4 石油库设计规范
gbjl40-音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 50058-书2 咫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 50151吨2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 50183-粤3 原油和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syjl3吨6 原油长输管道工艺及输油站设计规范
syj 25书7 油气田爆炸危险场所分区
syj 31吨8 石油工业用加热炉安全规定
sy 0075却3 油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
syj 400l-力o 长辅管道线路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sy 5053.1-粤2 地面防喷器及控制装置
sy 50532-9l 地面防喷器及控制装置
3钻井
3.1 设计
开钻前应有经过审批的钻井没计。
3.1.1 以地质部门提供的地层孔隙压力和破裂压力梯度为依据进行设计。
3.1.2 地质设计户,应提供邻井的油、气、水显示和复杂情况资料,并特别注明含硫化氢地层深度和估计含量,有漏失可能的井,要储备一定量的堵漏材料。
3.1.3 井控装置和完井井口的工作压力,应以全井最高地层孔隙压力为准。
3.1.4 探井和高压油、气、水井应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明确规定加重钻井液和加重材料的储备量,其数量不少于一次压井的需要量。
3.1.5 对井场周围2km以内的居民住宅、学校、厂-矿等的火源进行勘查.在发生井喷失控及有硫化氢气体溢出时.应立即通知上述单位、人员熄灭火种,必要时要迅速撤离危险区。
3.2 井场及钻井设施
3.2,1 井口距民房100m以外。井场边缘距铁路、高压线及其它永久性设施不应少于50m。
3.2.2 井场布局要考虑风频、风向。井架大门方向,尽量朝南或朝东。在井场明显处,应设置安全防火标志。
3.2.3 在草原、苇塘、林区钻井时,井场周围应有防火隔离墙或隔离带。
3.2.4 钻台及机、泵房应无油污。钻台上下及井口周围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它杂物
3.2.5 柴油机排气管应有阻火装置,排气管出口不应指向油罐区。
3.2.6 井场电路宜采用ycw防泊橡套电缆。按钻机型号选用的橡套电缆规格见表1。
表1 钻机型号和选用的橡套电缆规格
钻 机 型 号
电 缆 规 格、 mm9
主 要 电 路
分 支 电 路
ycw2×25-3×50十1×16
ycvv2×2.5-3×25十1_10
ycw2×2.5-3×16十1×6
ycw3×25十1×10
ycw2×2.5-3×10十1_ 6
3.2.7 钻井液循环罐及振动筛应焊接电缆桥架和电细穿线钢管。
3.2.8 1-6号钻井液循环罐及振动筛的每一个罐体两端配备防爆接插件分线盒连接应配备防爆接插件。
7 天然气加压、处理及储存
7.1 加压
7.1.1 天然气压缩机房的建造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厂房结构宜为敞开式或半敞开式,如为封闭式则应满足有关规范的换气次数。
如采用机械通风方式满足换气次数要求时所采用的通风换气设备应按gbjl6规定。
封闭式厂房要有符合防爆要求的泄压面积。泄压面积与厂房体积之比值。应按gbjl6规定。
压缩机房的电气照明及布线,应按gb 50058和syj 25规定。
7.1.2 根据天然气压缩机所配套购动力机的类型。采取相应的防止和消除火花的措施。
7.1.2.1 可采用防爆型电动机驱动。如采用燃气发动机或燃气轮机驱动,应将原动机的排气管出口引至室外安全地带或在出口处采取消除火花的措施。
7.1.2.2 压缩机和动力机间的传动设施采用三角皮带或联轴器、不应使用平皮带。
7.1.3 非防爆的自控仪表箱、配电箱、应设在天然气压缩机房外,否则应设置正压通风设施。
7.1.4 天然气压缩机及其连接的管汇应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姆。低压吸入管应有防止进入空气的措施,高压排出管线应设单向阀。防止天然气倒流。
7.1.5 天然气压缩系统中设置的安全阀,应做到规格符合要求,调试准确,启闭灵敏,定期校验。
7.1.6 在压缩机系统中应设安全联锁装置、以确保安全启动。在故障情况下能及时停车。
7.1.7 可燃气体压缩机房内应设置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压缩机正常运转期间,禁止在机房内用火。
7.1.8 液化石油气充装的防火、防爆要求按sy 5985规定。
7.2天然气处理
7.2.1 油、气处理厂、站的建设应按gbj16有关设计的技术要求执行。
7.1.2 天然气处理、轻烃回收的生产装置区域、应建立严格的防火制度,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
7.2.3 天然气处理的各类装置(塔、炉、容器、管汇等)都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各类压力容器的使用都应按照《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规则》规定,建立定期的检验检测制度和齐全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
7.2.4 设置在天然气处理装置(塔及容器)上的安全阀,应符合设计技术要求,定期校验。安全阀用于排放含油天然气(湿气)或高温油气时,应接入放空系统。低压或小流量排放干气时,排放口应高出操作平台(或地坪)2m以上。禁止朝向15m以内有明火或散发火花的地点。安装在室内的安全阀排放管应引至室外安全地点。
7.2.5 天然气处理、轻烃回收装置区的加热炉要建立使用、维修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加热炉上的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液位计、防爆门、防风门应按设计要求安装齐全,工作性能良好。
加热炉燃料系统的压力-般不超过0.5mpa(绝对压力);炉头烧嘴前在满足所需压力前提下一般不超过0.2mpa(绝对压力)并且应有稳压、调压设备。
含水燃料气进炉前应有气、水分离设施,及时排放污水。
火嘴熄火后、再次点火前必须切断气源,用蒸汽吹扫或强制通风排气。吹扫时间不少于5min。
加热炉盘管发生泄漏时,应立即切断气源、放空泄压、紧急处理事故:
燃料气进炉前管线应装阻火器,每季度检查一次。
7.2.6 天然气装置区的事故紧急放空管线要直接与火炬连通。
7.2.7 火炬应设置可靠的点火设施和防止火雨措施,放空时应点火燃烧。
7.2.8.天然气处理及轻烃回收厂、站的含油污水排放密闭输送至污水处理厂(站),污水井每半年清理-次。
7.2.9 天然气处理及轻烃回收厂、站生产区的防爆要求,应按gb 50183执行。
7.2.10 天然气处理及轻烃回收场所的电气设备应按jbj6的规定执行。
7.2.11 天然气轻烃回收油罐,应符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7.2.12 雷雨天气应停止装、卸轻烃液化气的作业。
7.2.13 轻烃回收罐区应按gbj 74规定,设置防火堤及罐体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姆。
7.2.14 天然气处理装置在投产前或大修后均应进行试压、试运及气体置换。用于置换的气体宜为惰性气体,置换完毕,须取样分析。含氧量不大于2%为合格。
7.2.15 己投入运行的天然气处理装置加需动火补焊、应先行放空,再经蒸汽吹扫、清洗、通风换气、取样分析,可燃气体浓度应低于其爆炸下限25%。对需动火设备、管道凡与可燃气体连通的进、出口法兰应加钢制绝缘盲板隔离,厚度不小于6mm。
7.2.16 气温低于0℃地区,应对气、水分离容器、设备、管汇等采取防冻措施,排除冻结、堵塞故障时严禁用明火烘烤。
7.3 储存
7.3.1 天然气储罐(柜)安装要求:
7.3.1.1 气柜应装有容量上、下限的标志。上限高度为气柜设计容积高度的85%,下限高度为设计容积高度的15%。经常检查气柜导轮系统、避免导轮卡死,防止气柜超压,气拒应有应急放空装置。
7.3.1.2 天然气压力储罐(球罐、卧式罐)应装有紧急放空、安全泄压设施及压力液位显示仪表。
7.3.1.3 天然气储罐、气柜应有良好的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姆。
7.3.2 天然气储罐(柜)检修动火时。应经放空、蒸汽吹扫、清洗、强制通风、取样分析,经检验气体中可燃介质浓度应低于其爆炸下限的25%为合格。凡与外界可燃气体连通的进、出口法兰应加钢制绝缘钢板隔离,厚度不小于6mm。
7.3.3 加强气柜的使用与维护,水槽内要保持正常水位,冬季要有保温防冻措施。固定式储罐,夏季应有喷淋水或遮阳设施。
7.3.4 储罐区应有醒目的“禁止烟火”的标志。
7.3.5 可燃气体储气罐(柜)或罐区与建筑物、培场购防火间距,应按gbj16执行。
8 原油长输与储存
8.1 输油站.输油管道防火、肪展基本要求
8.1.i 愉油站、 油袖管道的工程建设设计、 引进新技术、 新设备、 新工艺以及竣工验收按
gb 5()183.gbj 16、syjl3,gn 74规定。电气设备应按6b 50058规定。
8.1.2 愉油站的生产区、办公区.生活区内外开。生产区应设置“严禁烟火”标志。机动车辆进人生产区、排气管应戴阻火器。
9.1.3 在愉油站生产区从事生产、检修、施工和抢修则职工、应穿戴队静电队护服、不带铁:
大鞋和使用防爆工具。
8.1.4 输油站生产区内不应使用汽油、种质沏、本类涪剂等擦地板、 灶台和衣物。
8.1.5 输抽站生产区域内府做到九洲污. 无杂冰、 元思燃县爆物。站内的股备、管网应做5
训、不漏气、不漏水、不漏电.不涡火。
8.』人 输洲泵房、阀组间、扑用间.储他睹区冗族汀
第10篇 储运车间主任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车间主任为车间安全第一负责人,对本车间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厂及本单位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负责做好生产前的安全预备工作,合理安排工作程序和劳动力,确保车间安全生产。
3、拟定、修订本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本车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4、严禁违章指挥生产,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各种作业,不准强令他人冒险作业,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要服从安全需要,经采取安全措施后方能安排生产。
5、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等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
6、组织落实车间级安全教育,并督促检查班组安全教育工作。
7、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教育,定期进行考核。签发新上岗独立操作人员的安全作业证。
8、组织全车间定期、不定期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装置、防护措施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处理,重大隐患写出书面报告。
9、组织参加车间各类事故调查和处理,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10、建立健全安全、防火组织、领导和支持车间、班组安全员的工作。
第11篇 储运车间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
1、车间主任为车间安全第一负责人,对本车间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厂及本单位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负责做好生产前的安全预备工作,合理安排工作程序和劳动力,确保车间安全生产。
3、拟定、修订本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本车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4、严禁违章指挥生产,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各种作业,不准强令他人冒险作业,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要服从安全需要,经采取安全措施后方能安排生产。
5、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等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
6、组织落实车间级安全教育,并督促检查班组安全教育工作。
7、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教育,定期进行考核。签发新上岗独立操作人员的安全作业证。
8、组织全车间定期、不定期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装置、防护措施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处理,重大隐患写出书面报告。
9、组织参加车间各类事故调查和处理,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10、建立健全安全、防火组织、领导和支持车间、班组安全员的工作。
第12篇 石化储运装卸栈台及码头安全生产要点
1装卸栈台
1.1安全监督重点部位
1.1.1铁路专用线 机车清灰除渣,使杂散电流窜入作业线引起火灾;装卸设备不符合铁路建规,被机车或罐车挂坏;坡度变化不及时修理、罐车对位后不固定而溜车等。
1.1.2装卸栈桥 操作失误、接地不良导致静电放电,配电不符合防爆要求,引起闪火;装卸设备用完后不归位,或平衡不良而未采取固定措施,致使设备被拉霈和压坏;安全防护设施不符合要求,易造成操作人员摔伤事故。
1.1.3公路发放场 本区是事故多发区,引起的原因很多,主要有:明火管理不严,操作失误,静电积聚过大,接地装置接触不良,工作人员没穿着防静电服装和防静电鞋,电气设备出现故障等等。
1.2安全监督要点
1.2.1铁路专用线
1.2.1.1整个专用线的入口处,都要设钢轨绝缘接头,防止杂散电流窜入作业线。
1.2.1.2电气机车行驶的专用线,应采取不少于两处电绝缘设施,使电气连接形成均压网络,强化接地排流。整个作业线和装卸设备的导全权要跨接均压,使之不致产生电位差而发生火花。
1.2.1.3电气机车专用线凡进出泵房的各种管道上均要安装绝缘法兰,防止杂散电流窜进泵房及罐区。
1.2.1.4定期检测专用线和金属管架的接地装置,必须完好牢固,接地电阻不大于30ω。
1.2.1.5罐车解体和对位后,必须有固定和防溜设备。
1.2.2装卸栈桥和装卸操作台
1.2.2.1鹤管转动灵活、轻便,能随意平衡,如采用悬挂重物平衡时,悬挂物应为碰击不能产生火花的物体,不影响旋转和提升,下部符合装卸栈桥与专用线之间接近界限的规定。
1.2.2.2阀门、法兰连接、旋转接头、磁筒或波纹补偿器、软管接口等均应严密无渗漏。
1.2.2.3栈桥上的走台、翻梯或伸缩梯应坚固,翻梯提升和降落用的绳子采用麻绳或棕绳,每月检查1次,发现破损、断股应及时更换。伸缩梯不论伸出或缩回都应有固定装置。
1.2.2.4栈桥照明灯具、导线、信号联络装置等应完好,无断落、破损和短路现象。
1.2.2.5集油管组的跨接和接地应完好,接地电阻不大于30ω,且不少于两处。
1.2.2.6栈桥消防设备配置作如下规定:
1.2.2.6.1每组鹤管设石棉毯两块,8kg干粉或101泡沫手提式灭火器两个。
1.2.2.6.2消防泡沫车和水罐车离任一车位的最远距离不大于60m。
1.2.2.6.3小型石油库或栈桥附近无固定、半固定或活动灭火设备时,按鹤管数5组以下配置1001泡沫或70kg干粉推车式灭火机两台,5组以上配置1001泡沫或70kg干粉推车式灭火机3台,并设置配套的泡沫钩管、吸取器、泡沫液桶和水带等设备。
1.2.3公路发放场
1.2.3.1凡地下埋设的易燃、可燃液体管道和容器,均用砂土填实,不设管沟和罐室。
1.2.3.2发放场(不论亭、蓬、廊、台)必须通风良好,顶蓬和地面不积聚油气,汽车靠近和通行应方便、顺利。
1.2.3.3鹤管和灌装管轻便灵活,规定的停车区内,都处在扫覆范围内。液体灌装嘴能插入罐车底上面20cm,出液口能形成分散流,不发生喷溅,连接处严密无渗漏。
1.2.3.4旋塞转动灵活无渗漏,工作可靠。
1.2.3.5各种管道连接件、计量仪表、消气器、稳流器、过滤器、恒流器以及其它各种控制阀等,必须工作稳定、无渗油等异常现象。过滤器安装位置应满足出油口之间的静电缓和时间要求。
1.2.3.6发油台的管组及设备按每组鹤管埋设接地极1组,另为油罐汽车设接地极1组,两组接地极保持一定距离且相连,形成等电位,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0ω。与油罐汽车车体相接的临时卡具,应卡结牢固,接触面积不宜小于200平方厘米。
1.2.3.7计算机控制和管理的发油台,要求安全联锁系统准确可靠,如超液位时能紧急切断、卡片不符或静电不连通时不开启,并能做环境油气浓度危险性显示报警、控制元件和传感元件误动处理等。
1.2.3.8发油台每组鹤管配石棉毯1块,8kg干粉或101泡沫灭火器1只。发油场按4组以下65kg干粉或1001推车式泡沫灭火机2台,0.5m立方米砂箱2个,铁锹5把;4组以上,按每增加4组其上述配置增加1倍,不足4组者可酌情考虑,如场地允许也可按4组计算。
2装卸油码头
2.1安全监督重点部位 码头是沿江、沿海石化企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有固定式引桥或平台、升降式引桥或平台和趸船等多种形式。油码头的进出物料,大多数属易燃、易爆、易挥发液体,一旦跑油轻则污染环境,重则造成火灾。必须重视对装卸油码头的安全检查和监督工作。其重点部位有以下几处:
2.1.1平台和引桥 不论固定式平台或引桥、升降式平台或引桥,都要定期对坚固情况和升降情况及其结构、装置进行检查,发现支撑结构和固定结构有破损、断裂和倾斜时,必须及时修复加固,防止塌落、倾倒,升降装置损坏失去作用。经常检查防撞、防风和防浪等设施设备是否齐备完好。
2.1.2趸船 要经常检查船体变形和腐蚀情况、栓系锚固情况。
2.1.3装卸设备 海运和江运装卸码头的设备配置各地各不相同,主要有油泵、管组、阀门、电气设备、输油臂量测仪器仪表、吊升装置和金属或橡胶软管及其接口等,其中任何一种设备工作失控,发生泄漏、撞击打火、误动、短路等,都会导致跑油和火灾。
2.1.4绝缘连接和静电接地 为了防止杂散电流窜入油船,在重要码头的输油干管上要安装绝缘法兰或橡胶软管,油船和码头分别接地,绝缘管路进行屏蔽,每次停靠油船和作业之前,都要严格检查。
2.1.5码头的安全设施 码头跑油和着火,其灾情容易扩大,危及面宽。因此在码头设计和安全施配置方面,应遵照交通部(85)交公安字334号《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的要求,装备灭火设施和围油、捞油用具,制定详细的明火和用电管理制度。
2.2安全监督要点
2.2.1平台和引桥
2.2.1.1支柱坚固,无断裂和大面积露筋。直立无倾斜。露出水面部分要设防冲、防撞、防浸蚀设施。
2.2.1.2平台坚固平整,安全栏杆完好,防撞垫分布合理,安放结实。通道有防滑设施。
2.2.1.3升降套和旋转轴完好,能随水位自由升降,无晃动现象。
2.2.1.4引桥牢固完好,如引桥升降不影响管带。经常发生摩擦的部位其保护垫完整无破损。
2.2.2趸船
2.2.2.1船体无渗漏,防腐涂层完整,缆绳符合要求,拴系和锚固结实。
2.2.2.2防撞、防摩擦挤压的缓冲垫、竹木卷和圆木绑扎结实,遇有损坏应随时修复。防大风和大浪的措施切实可行可靠。
2.2.2.3安全栏杆和防滑设施完好。
2.2.2.4趸船上的机动舱、工作舱、办公室、生活间、备品间等应符合安全防火要求及有关规定。
2.2.3装卸设备
2.2.3.1油泵、管组、阀门、过滤器、流量计、消气器、集油罐、排空罐等设备,应完好无渗漏,工作正常可靠。金属或橡胶较管应接头牢固,无破损、断脱、开裂和老化变形现象。具体监督办法,可参照本篇有关章节的内容。
2.2.3.2输油臂转动灵活,能随意平衡,各旋转接头密封良好无渗漏。
2.2.3.3金属或橡胶软管的搬运取送,要有专用工具和设备,禁止强行拖拉,并防止潮水涨落、波浪摇晃而导致软管压坏和断脱。
2.2.4绝缘连接和静电接地
2.2.4.1码头、趸船和油船之间不做电气连接,应在管线上设绝缘法兰,各自独立接地,防止岸上杂散电流窜入油船。油船本身可不接地,如油管接管为胶管,可将胶管的钢丝和外缠线连接后,用不小于16平方厘米的多股软铜线与1平方米、厚10mm的钢板固定后放置水下。
2.2.4.2独立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0ω。
2.2.4.3如接管中有一段绝缘管,则在绝缘管上设裸金属屏蔽层并接地。
2.2.4.4如利用码头或趸船平台上的接地端头接地,必须有两处相连,船靠船作业也应有两处相连。
2.2.5码头的安全设施
2.2.5.1应配备一定数量的围油栏、消油剂、吸附材料和吸油、捞油工具。
2.2.5.2按照《装卸油码头防火设计规范》的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和灭火用品。如:
一级甲、乙类油品码头宜设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应配备2-3艘拖轮兼消防两用船。
二级甲、乙类油品码头宜设半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1-2艘拖轮兼消防两用船。
三级甲、乙类油品和二级丙类油品码头,要求尽可能采用半固定式或小型灭火设备。
2.2.5.3除上述规定外,码头或趸船应按每100平方米配2只8kg干粉或101泡沫手提灭火器,设在拿取方便、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带。
2.2.5.4油船停靠时,在搬运连接器及金属软管等装卸设备时,为防止因撞击和摩擦产生火花,在码头或趸船上宜配备一定数量石棉毯和帆布垫,以及灭火用砂等。
第13篇 石油与天然气钻井、开发、储运防火防爆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本标准规定了石油与天然气钻井、开发、储运防火防爆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陆上石油与天然气钻井、开发、储运生产作业。浅海石油与天然气的钻井
储运生产作业亦可参照执行。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有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nl6-勺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 74-书4 石油库设计规范
gbjl40-音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 50058-书2 咫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 50151吨2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 50183-粤3 原油和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syjl3吨6 原油长输管道工艺及输油站设计规范
syj 25书7 油气田爆炸危险场所分区
syj 31吨8 石油工业用加热炉安全规定
sy 0075却3 油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
syj 400l-力o 长辅管道线路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sy 5053.1-粤2 地面防喷器及控制装置
sy 50532-9l 地面防喷器及控制装置
3钻井
3.1 设计
开钻前应有经过审批的钻井没计。
3.1.1 以地质部门提供的地层孔隙压力和破裂压力梯度为依据进行设计。
3.1.2 地质设计户,应提供邻井的油、气、水显示和复杂情况资料,并特别注明含硫化氢地层深度和估计含量,有漏失可能的井,要储备一定量的堵漏材料。
3.1.3 井控装置和完井井口的工作压力,应以全井最高地层孔隙压力为准。
3.1.4 探井和高压油、气、水井应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明确规定加重钻井液和加重材料的储备量,其数量不少于一次压井的需要量。
3.1.5 对井场周围2km以内的居民住宅、学校、厂-矿等的火源进行勘查.在发生井喷失控及有硫化氢气体溢出时.应立即通知上述单位、人员熄灭火种,必要时要迅速撤离危险区。
3.2 井场及钻井设施
3.2,1 井口距民房100m以外。井场边缘距铁路、高压线及其它永久性设施不应少于50m。
3.2.2 井场布局要考虑风频、风向。井架大门方向,尽量朝南或朝东。在井场明显处,应设置安全防火标志。
3.2.3 在草原、苇塘、林区钻井时,井场周围应有防火隔离墙或隔离带。
3.2.4 钻台及机、泵房应无油污。钻台上下及井口周围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它杂物
3.2.5 柴油机排气管应有阻火装置,排气管出口不应指向油罐区。
3.2.6 井场电路宜采用ycw防泊橡套电缆。按钻机型号选用的橡套电缆规格见表1。
表1 钻机型号和选用的橡套电缆规格
钻 机 型 号
电 缆 规 格、 mm9
主 要 电 路
分 支 电 路
ycw2×25-3×50十1×16
ycvv2×2.5-3×25十1_10
ycw2×2.5-3×16十1×6
ycw3×25十1×10
ycw2×2.5-3×10十1_ 6
3.2.7 钻井液循环罐及振动筛应焊接电缆桥架和电细穿线钢管。
3.2.8 1-6号钻井液循环罐及振动筛的每一个罐体两端配备防爆接插件分线盒连接应配备防爆接插件。
7 天然气加压、处理及储存
7.1 加压
7.1.1 天然气压缩机房的建造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厂房结构宜为敞开式或半敞开式,如为封闭式则应满足有关规范的换气次数。
如采用机械通风方式满足换气次数要求时所采用的通风换气设备应按gbjl6规定。
封闭式厂房要有符合防爆要求的泄压面积。泄压面积与厂房体积之比值。应按gbjl6规定。
压缩机房的电气照明及布线,应按gb 50058和syj 25规定。
7.1.2 根据天然气压缩机所配套购动力机的类型。采取相应的防止和消除火花的措施。
7.1.2.1 可采用防爆型电动机驱动。如采用燃气发动机或燃气轮机驱动,应将原动机的排气管出口引至室外安全地带或在出口处采取消除火花的措施。
7.1.2.2 压缩机和动力机间的传动设施采用三角皮带或联轴器、不应使用平皮带。
7.1.3 非防爆的自控仪表箱、配电箱、应设在天然气压缩机房外,否则应设置正压通风设施。
7.1.4 天然气压缩机及其连接的管汇应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姆。低压吸入管应有防止进入空气的措施,高压排出管线应设单向阀。防止天然气倒流。
第14篇 储运车间党支部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各项安全生产指示,对车间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2、协助车间主任拟定、修订本车间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车间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4、参与安全管理的决策,配合行政处理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5、监督落实车间级安全教育,定期检查班组级安全教育工作。
6、组织实施车间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教育工作,定期进行检查。
7、组织、参加全车间安全联合检查,确保各设备、安全装置、防护措施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处理,重大隐患写出书面报告。
8、组织、参加车间各类事故调查和处理,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9、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等活动,及时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
第15篇 储运车间副主任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全面配合车间主任抓好车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是负责环保工作的主管领导。
3、 组织实施车间安全技术措施,不断改善工作条件。对安全防护装置、环保设施要经常组织有关人员实地检查、定期保养,工、卡、吊具、工艺装备发现不能确保安全时要及时组织整改。
4、有计划地组织、安排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定期组织车间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清除。
5、根据生产要求和有关规定合理调配劳动力,对岗位人员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该工种安全要求的,要及时提出调整意见。
6、认真贯彻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同时布署、同时实施、同时检查、同时评比“五同时”原则,在下达生产任务时要有安全工作指令。组织进行对事故的调查和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
7、依据《劳动法》规定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注意劳逸结合。
22位用户关注
22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