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保证行车安全和安全生产的主要技术措施
1.安全保证措施
本承包人将坚持“科学施工,安全生产”的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落实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1.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在本标段施工中,本承包人组织以项目总经理全面负责,副经理和安检室主任为首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把施工安全和人员健康作为承包人的重要职责,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并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定期检查工地的施工安全,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制定好安全规划,搞好安全教育,消除事故隐患,把不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详见安全保证体系框图表k-20。
1.2、提高安全意识
1.2.1、利用各种宣传工具,采取多种教育形式,使职工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不断强化全员管理制度化、教育经常化。
1.2.2、各级领导在下达生产任务时,必须同时检查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检查工作时,必须同时检查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总结工作时,必须同时总结安全生产情况。提出安全生产要求。把安全生产贯彻到施工的全过程中去。
1.2.3、认真坚持执行定期安全教育,安全讲话,安全检测制度,设立安全监督岗,支持和发挥群众安全人员的作用,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和危及到工程、人身安全的事项,要立即处理,做出记录,限期改正,落实到人。
1.2.4、施工中临时结构必须向员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大型临时结构须进行安全设计和技术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1.2.5、特殊工程的操作工人要做到有安全操作证才能上岗工作,这里指起重、架子、电焊、气焊、电工、小型机械工等工种。
1.3、做好各种标志牌
本承包人在本工程现场周围、设置并维护必要标志牌,包括警告与危险标志、安全与控制标志、指路标志等。
2、既有线施工安全防护的主要措施
既有线施工与新线施工有不同的特点,既有线施工是在运营条件下进行的,施工与运营相互干扰。为确保施工中的行车安全和施工安全,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铁道部颁布的《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行车线上施工技术安全规则》、《铁路信号施工技术安全规则》、《既有线施工确保行车安全和施工安全的规定》等有关安全规定,特制定如下措施。
2.1.加强处全体职工的既有线安全施工培训工作。建立完善的安全工作保证体系,详见附图安全保证体系框图。培训出合格的防护员。驻站联络员.施工员.道口看守员,使安全工作制度化.经常化,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切实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2.制定既有线安全施工二十个“不准“,塑封后,人手一册,随身携带。
2.2.1六个不准开工:没有与管理局签好安全协议不准开工;没有书面技术交底和开工指令书不准开工;地下隐蔽设施不清或没有防护措施不准开工;没按规定设施防护不准开工;没有与车站办好封锁或慢行手续不准开工。
2.2.2六个个人行为约束;不准在钢轨上.枕木上.道心内.两线间休息及行走;不准抢道.钻车.跳车及在停留车底下休息;不准从车底下递送工具.材料;施工完毕没有工地负责人命令防护人员不准撤离岗位;不准班前酗酒;机具.材料堆放不准侵入限界。
2.2.3四个不准作业:线路养护机具没有绝缘装置不准使用,行车线上作业没有要好点.组织好劳动力不准发车,轨道车准带病作业;齿条式起道机不准上道作业。
2.2.4二个不准施工:临时道口未办好审批手续不准铺设施工;机械靠近既有线施工没有明显的限界桩不准进场施工。
2.2.5二个不准上岗: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人员不准上岗,线路上四种人员防护员.联络员.道口看守员.施工员)未经培训合格.未持证不准上岗。
2.3.区间卸轨料.加固线路.涵身顶进.拆除吊轨.拆换道岔等均须封锁线路或慢行施工,没有审定的施工方案,没有到路局有关单们办理封锁或慢行手续,没有按规定设好防护,不得动工。
2.4.拆除既有线桥涵护锥.端翼墙,开挖既有边坡,必须采取加固措施,架设框架(扣轨.扣梁等或沿线路方向打入排桩,保证临近既有线一侧基坑边坡的稳定。
2.5.对涉及到通信电缆.信号电缆.地方光缆等地下电缆的施工,如开挖桥涵基础.路基清表.开挖既有线路基边坡.路堑施工等,开工前同有关单位签定施工安全协定,并会同主管部门的有关人员共同勘测现场,准确找出地下电缆位置及走向,撤出白灰线并插设醒目标识,无法确定电缆位置时,应人工开挖探缆沟,或使用电缆探测仪,准确找电缆位置及走向。地下电缆两侧两米经内,不准动用挖桩机械及洋镐类工具,在地下电缆附近机械作业时,派专职防护员现场指挥,确保地下电缆安全。各种施工机械不准纵向碾压电缆经路上部地面。需开挖的电缆,施工安全负责人员会同有关部门人员紧盯现场,作业人员用铁锹小心挖土,一经挖出,马上检验,并进行签认,签认后即根据事先商定的防护措施进行防护,并派专人昼夜看守,交接班时书面交接。
凡涉及地上电力线如10kv高压电力贯通线.低压线等级的施工,如运输.取土等,均提前制定保护电力线的方案,严格按既定方案施工。运输及施工机械不得在离电杆及拉线5米内通行。
2.6.在既有线并行地段施工,均需插设醒目的限界标识,过往火车时,停止作业,加强机械过往道口的管理,确保行车安全。
2.7.制定强有力的既有线施工安全奖罚规定,重奖重罚,紧抓措施的落实,制止违章操作,消灭一切危及行车的隐患。
2.8.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持证.挂牌,带好安全帽,高作业人员应拴好安全绳,穿防滑鞋,设置安全网,严禁酒后上岗,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对违章操作又不听劝阻者要从严惩处,决不姑息迁就,创造一个人人重视安全,处处遵章守纪.文明施工的环境。
2.9.运输车辆与其他施工设备如钻机.吊车.压路机等大型机械要严格管理,驾驶员必须有操作许可证持证上岗,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开车,机械要经常维修保养,决不带病作业,确保行车和机械运转的安全。线路上方,如遇高压线路,必须设置醒目标志,确保施工安全。电焊.架子.起重等特殊工程持证上岗。
2.10.在行人线路处开挖基坑要设置防护栏杆,夜间有红色警示灯,有一定照明灯光,施工危险地段要设置安全警示牌。各种固定机械设备必须悬挂操作规则,各工点的临时电力设备要有专业人员巡视检查。闸刀.开关.应配箱加锁,电器设备要加装漏电保护器,以防各类触电事故的发生。
2.11.施工驻地和一些重要临时设施,要作好防洪.防火,防雷等工作,对易燃易暴.有毒器材按有关规定妥善保管,登记造册发放,责任到人,彻底消除不安全的因素。
2.12.全面贯彻我局的十二项安全管理制度
2.12.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局指挥部指挥长.项目经理部经理.工程公司经理.分队长和干部.工人按局规定逐级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经理部及工程公司设安全质量监察工程师,分队设安全员,做到分工,责任到人。
2.12.2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2.12.2.1对新工人贯彻公司.分队各级既有线施工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12.2.2坚持每周不少于二小时的安全学习,安全技术员要定期上安全技术课。
2.12.2.3对各级领导和全体职工要进行既有线施工安全生产教育。对特殊工种工人,必须经考试合格,发给安全合格证后方能上岗操作。
2.12.3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局指挥部.项目经理部和各项目队在编制计划方案时,要针对性的编制既有线施工安全措施,并在开工前向有关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无安全措施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进行施工。
2.12.4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局指挥部每月一次,项目经理部每十天一次,项目队每周一次,分队日检查(三检制)。检查时领导带队,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发现问题认真填写“安全质量大检查记录表“,局指挥部.项目经理部.工程公司.分队各一份,明确改进人.改进日期.监督人等。重大问题要发安全通知书和指令书,并填写对策表,将安全问题纳入全面质量管理p.d.c.a循环之中。
2.12.5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各级领导必须亲自组织处理各种不同程度的事故。
2.12.6既有线安全设计制度
针对施工中的薄弱环节进行详细的安全设计,制定各单位工程的安全措施,重点突出影响既有线行车的项目施工安全,预防危及行车事故的发生。
2.12.7安全操作挂牌制度
2.12.8班前安全讲话制度
2.12.9临时设施验收制度
2.12.10交接班制度
2.12.11安全活动日制度
本工程规定每周四为安全活动日,任何其他活动不得挤占晚上两小时活动时间。
2.12.12安全生产奖惩制
2.13.保证安全的技术组织措施
2.13.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指令。把安全第一的思想落实到既有线施工的全过程。严格执行上述安全工作十二项制度,用系统学的原理分工序制定技术措施和岗位责任制,并认真贯彻执行。
2.13.2加强安全工作组织领导,主管生产的各级领导,要切实负责的抓好安全工作。党.政.工.团安全生产工作要齐抓共管,健全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目标责任制。指挥部对各单位的安全目标要定期考核,从月抓起,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确保全年和整个工程安全目标的实现。
2.13.3发挥各级监督人员的作用,加强安全监察工作,使其有职有权,督促检查各种安全规章和措施的实施,杜绝违章指挥和蛮干,防患于未然,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2.13.4以“tqc“方法推行全员.全面.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坚决做到没有安全目标.安全措施和安全内容的生产计划不下达;生产合同不成立,工程项目不开工。否则,以违犯安全生产规定追究责任。
2.13.5各施工单位在执行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时,要做到“四个一样”:,即:施工数量多少一样遵守操作规程;施工时间长短一样遵守施工要领,人多人少一样执行安全制度;领导在与不在一样重视安全生产。
2.13.6经常广泛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增加干部和职工的安全意识,教育形式要多样化,如看录象.设讲座.开现场会.办学习班等。
2.13.7在皖赣铁路工程施工的全过程中,各级领导和各单位.各部门要始终做到“三个坚持”和“四个加强”。
“三个坚持”即:坚持安全第一的思想。树立为现场服务的观念;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针对不同施工现场,开展种种安全活动,尤其搞好有针对性的案例教育,坚持“三不放”过的制度,认真总结经验教训,
“四个加强”即:加强安全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各方面.各部门的作用,加强组织纪律和法制教育,提高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加强安全检查工作及时消灭事故隐患;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素质。
2.14.工程安全生产目标:确保即有线行车的安全,实现“五无”.“两控制”。
2.14.1“五无”:即无职工死亡.无行车事故.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无质量事故.无火灾事故。
2.14.2“两控制”:职工重伤频率控制在0.6‰以下,轻伤频率控制在1.2‰以下。
2.15.在既有线路上进行既有设备的技术改造施工,首先要取得行车和既有设备维护保养单位的配合与支持。开工前积极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向建设单位提出开工报告.施工组织方案及施工安全措施,与车.工.电各单位签订施工配合协议,明确各自应承担的确保施工安全的职责和任务.联络方法.联络地点及专职配合人员。
3、防洪、渡汛措施
施工中充分考虑雨季对施工进度、工程质量等的影响,特别是雨季相对集中的5~9月份,一定要考虑防洪、渡汛工作,具体措施如下:
3.1、合理安排工序,防止汛期倒灌基坑。
3.2、成立安全防汛领导小组,以项目经理挂帅,组成抢险队,配备相应的抢修器材。
3.3、建立健全通讯系统,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3.4、雨季来临前做好制梁厂、存料场地的防洪工作,对怕水材料,如:水泥、炸药等重点加强防潮工作。
4、防火灾措施
4.1、消除一切可能造成火灾、爆炸事故的根源,控制火源、易燃物和助燃物。
4.2、配备灭火器材,并同地方消防部门联系,加强安全防护工作。
5、机械设备的安全措施
机械设备布局要合理,且装设安全装置。操作者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操作前要对设备进行检查,机械设备严禁带故障运行。推土机和挖掘机作业时,要有专人指挥调度,以防砸伤人员和机械。
6、电器设备的安全措施
6.1对电器设备的外壳要进行防护性接地、接零或绝缘。
6.2派专人负责电器安全工作。
6.3进行用电安全知识教育,定期检修电器设备。
7、特殊作业人员的保健措施
为保证水上、高空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将在项目部设置卫生所,配置常用和必要的医疗器械,各施工队设有专职的卫生员,定期或不定期的对人员进行体格检查,重要场地作业时,医务人员坚持岗位,随时服务。
8、高温季节及夜间施工
高温季节施工,应按劳动保护规定做好防暑降温措施,适当调整作息时间,尽量时间,尽量避开高温时间,有条件时搭设凉棚,供应冷饮,准备防暑药品等。
夜间施工时,现场必须有符合操作要求的照明设备,施工住地要设置路灯。
9、通航安全的保证措施
9.1通航安全:
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应符合现行《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开工前应报告当地港航监督部。
施工所使用的船只应经船检部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施工期间按规定应设置航行标志及救护、救生消防等设施。
遇有雨、雾天视线不清时,船只应显示规定的信号,必要时应停止航行或作业。
应及时了解和掌握当地的气象和水文情况,遇有大风天气应检查和加固船只等设施。
在基础施工的同时制定相应的确保通航的措施,并在主墩两侧设置通航标志灯确保夜间行船安全,另外在河道两侧的围堰要作好防护措施。
安全保证体系人员名单及技术职称证书附后。
10、处罚条款
如果违反行车安全有关规定,可按铁道部上海铁路局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2篇 自行车房职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一、接班上岗后,查看自行车房各个角落有无异常现象。
二、看自行车存放是否正常,摩托车存放处有无漏油现象,汽油味大不大,如果有很大气味,立即禁止外人进入。
三、严禁吸烟者进入自行车房,防止发生意外,通知科、班长或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处理后才能正常工作。
第3篇 胶轮车队行车工安全生产责任制(新)
1、认真学习和掌握《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工人技术操作规程》,熟悉矿井安全知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上级的安全指令、指示。
2、行车工必须经过专门的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并熟知和掌握与本业务有关的技术和操作规程。拒绝违章指挥,杜绝违章作业。
3、负责对行车所属设备进行班检、维修保养,并保持设备的完好,发现问题或故障应及时排除,处理不了时应向队领导汇报,并详细填写行车工交接班记录。
4、开车前要仔细检查好行车设备、起吊设施的完好情况,做到不安全、设备不完好不生产。
5、按章操作,对工件、设备、各类物件吊装时要配合其它单位职工完成各种操作,杜绝人员和机械事故的发生。
6、操作行车时要做到平移吊运,轻吊轻放,做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
7、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严禁脱岗、睡岗,严禁非操作人员操作、乱用、乱动行车。
8、行车工负责材料换装硐室内卫生清理工作,坚持每班清扫整理,对滞留设备要摆放有序,需换装上井的,要及时换装运出硐室,保持硐室的清洁卫生。
9、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交接好工具、设备运行状况,保证操作正常进行。
第4篇 人行车司机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守工作岗位,持证上岗,对当班安全运行负责。
二、在人行车运行前,必须对人行车的连接装置、信号系统和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必须回报处理,问题不处理好,人行车不得运行。
三、每班运送人员前,必须先放一趟空车运行,证实巷道不会有掉道或其它危险,方可运送人员。
四、必须听从把钩工的指挥,坚持交接班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拒绝违章指挥。人行车运行时要集中精力,发送信号要准确,保证上下人员安全。
五、必须参与每天的手动落闸试验,及时反映人行车运行状况及存在问题。
六、负责清点乘车人数,严禁超员乘坐。
七、负责检查和提醒乘车人员的身体不要露出车外,工具、物品保管好。严禁人货混装,爆炸材料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运送。
八、认真参加安全学习,提高自身保安能力。遵章作业,无“三违”行为。
第5篇 行车点检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每天上午必须携带常用点检及检修工具到现场按规定区域,对行车设备进行详细检查,对所检查的问题进行整理和记录,并填写相应的点检记录。
(2)对点检所发现的设备隐患,应及时以文字性通知(紧急情况则口头通知)维修工,以便其及时整改。
(3)对班组所不能解决的设备隐患难题,要积极与技术人员一起进行协商并找出解决办法。
(4)每周应积极收集班组的设备隐患 ,并视情况将一些整改时间过长、难度较大的项目安排计划检修,上报设备科。
(5)对行车的检修、改造工作以及新装行车的质检工作,必须到现场了解检修(安装)进度情况,并协助技术人员共同抓好检修的落实和检修(安装)质量的验收,同时应做好检修(安装)记录。
(6)对行车的主要运行参数,一定要有异常记录,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相关人员。
(7)配合技术人员做好设备的年度检修工作及相关的一些准备工作。对在检修过程中所出现的违规现象,要及时加以制止,并上报相关人员。归纳设备点巡检中所发现的问题,并将其进行分类、统计、存档。
(8)按照贯标要求填写以下各种记录:《重要隐患、点检反馈台帐 》、《事故、故障、点检、反馈统计表》、等安全管理类记录。
第6篇 行车操作工安全生产责任状
一、行车必须有专人使用、专人管理,严禁闲杂人员操作行车。
二、操作人员须认真阅读使用说明书,熟悉其工作性能,了解其结构和工作原理。
三、作业时的准备工作:
(一)必须按标准穿戴好劳保用品。
(二)检查机械、电气、安全装置应确保良好。
(三)对行车实行日常检查,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禁止使用。
1、钢丝绳达到报废标准。 2、制动器的制动力矩刹不住额定载荷。 3、限位开关失灵。 4、车上有人(检查、修理指定专人指挥时除外)。 5、新安装、改装、大修后未经验改合格。
(四)对行车进行定期检查,有下列情况之一,禁止使用:
1、车轮裂纹、掉片、严重啃轨或“三条腿”。 2、电气接零保护挂靠失去作用或绝缘达不到规定值。 3、电动机温升超过规定值。 4、转子、电阻一相开路。 5、吊钩、滑轮、卷筒达到报废标准。 6、主要受力件有裂纹、开焊。 7、主梁弹性变形或永久变形超过修理界限。 8、轨道行车梁松动、断裂、物件破碎、终点车档失灵。
四、作业时应做到:
(一) 操作人员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工作前4小时严禁饮酒。 2、不准带无关人员上车。 3、开车前检查行车上应无碰、卡现象,确认一切正常,打铃报警后再送电试车。 4、检查试车中发现有第“三”条之(三)、(四)中规定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车。 5、操作者必须精力集中,与下面人员密切配合。操作时不准做与操作无关的事。 6、行车检查、维修过程中,应统一指令,密切配合。
(二)操作中严格执行“十不吊”:
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3、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歪拉斜挂不吊。 5、工件上站人或浮放活动物不吊。 6、易燃易爆物品不吊。 7、带有棱角快口物件未垫好不吊。 8、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9、埋地物品不吊。 10、违章指挥不吊。
(三)吊运物品坚持“三禁止”:
1、禁止行车从人头上越过; 2、禁止行车从设备上越过;3、禁止行车吊模板,人站在下面维修模具。
(四)操作过程中应遵守以下规定:
1、操作中要始终做到稳起、稳行、稳落。在接近人时必须及时打铃报警,地面配合吊装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 2、运行时,任何人发出停车信号均应立即停车。 3、起吊重物水平行走时,距地面距离不许超过0.5米。 4、吊运重物接近额定负荷时,应升至100毫米高度停车检查刹车能力。5、正常情况下不准打反车。 6、上下车时需由平台梯子通过,不准沿轨道行走。 7、无载荷运行时,吊钩应升至上极限位置。 8、在处理故障或离车时、应停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并挂上“禁止合闸”的警示牌。控制器必须置于“0”位,切断电源。不准悬挂重物离开车。下班时把小车停于驾驶员一端,吊钩升至上极限位置。
五、作业后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切断主机电源。
(二)检查设备,确保设备状态完好,按要求进行维护保养。
(三)切断总电源。
第7篇 行车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
1、执行《选煤厂安全规程》及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经本工种专业技术培训,持证上岗。
2、参加各级组织的安全活动及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安全意识,按照国标、行业标准、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负责本岗位设备、工具的安全整洁,正确使用工具及劳动防护用品,不使用自己不懂的机械或设备。
4、遵守执行十不吊规定要求,不准冒险作业和强行操作。
5、负责监视设备运转状况并填写相关记录,确保安全运转。
6、负责本岗位所属设备及附属设施的检查、维护及操作,保证安全运转。
7、拒绝冒险和违章作业,遇到危及安全情况时应拒绝开机,拉闸关机,立即汇报上级处理。
8、服从厂调度室指挥,积极完成厂、车间、调度室安排的各项工作。
9、发现有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隐患时,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汇报调度室。
10、运转设备严禁清扫卫生,清理卫生必须对相关设备进行停机停电。
11、对本岗位的安全负直接责任。
12、认真填写岗位记录,严格交接班。
第8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人行车司机
人行车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守工作岗位,持证上岗,对当班安全运行负责。
二、在人行车运行前,必须对人行车的连接装置、信号系统和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必须回报处理,问题不处理好,人行车不得运行。
三、每班运送人员前,必须先放一趟空车运行,证实巷道不会有掉道或其它危险,方可运送人员。
四、必须听从把钩工的指挥,坚持交接班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拒绝违章指挥。人行车运行时要集中精力,发送信号要准确,保证上下人员安全。
五、必须参与每天的手动落闸试验,及时反映人行车运行状况及存在问题。
六、负责清点乘车人数,严禁超员乘坐。
七、负责检查和提醒乘车人员的身体不要露出车外,工具、物品保管好。严禁人货混装,爆炸材料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运送。
八、认真参加安全学习,提高自身保安能力。遵章作业,无“三违”行为。
第9篇 保证行车安全安全生产主要技术措施
1.安全保证措施
本承包人将坚持“科学施工,安全生产”的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落实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1.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在本标段施工中,本承包人组织以项目总经理全面负责,副经理和安检室主任为首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把施工安全和人员健康作为承包人的重要职责,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并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定期检查工地的施工安全,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制定好安全规划,搞好安全教育,消除事故隐患,把不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详见安全保证体系框图表k-20。
1.2、提高安全意识
1.2.1、利用各种宣传工具,采取多种教育形式,使职工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不断强化全员管理制度化、教育经常化。
1.2.2、各级领导在下达生产任务时,必须同时检查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检查工作时,必须同时检查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总结工作时,必须同时总结安全生产情况。提出安全生产要求。把安全生产贯彻到施工的全过程中去。
1.2.3、认真坚持执行定期安全教育,安全讲话,安全检测制度,设立安全监督岗,支持和发挥群众安全人员的作用,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和危及到工程、人身安全的事项,要立即处理,做出记录,限期改正,落实到人。
1.2.4、施工中临时结构必须向员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大型临时结构须进行安全设计和技术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1.2.5、特殊工程的操作工人要做到有安全操作证才能上岗工作,这里指起重、架子、电焊、气焊、电工、小型机械工等工种。
1.3、做好各种标志牌
本承包人在本工程现场周围、设置并维护必要标志牌,包括警告与危险标志、安全与控制标志、指路标志等。
2、既有线施工安全防护的主要措施
既有线施工与新线施工有不同的特点,既有线施工是在运营条件下进行的,施工与运营相互干扰。为确保施工中的行车安全和施工安全,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铁道部颁布的《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行车线上施工技术安全规则》、《铁路信号施工技术安全规则》、《既有线施工确保行车安全和施工安全的规定》等有关安全规定,特制定如下措施。
2.1.加强处全体职工的既有线安全施工培训工作。建立完善的安全工作保证体系,详见附图安全保证体系框图。培训出合格的防护员。驻站联络员.施工员.道口看守员,使安全工作制度化.经常化,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切实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2.制定既有线安全施工二十个“不准“,塑封后,人手一册,随身携带。
2.2.1六个不准开工:没有与管理局签好安全协议不准开工;没有书面技术交底和开工指令书不准开工;地下隐蔽设施不清或没有防护措施不准开工;没按规定设施防护不准开工;没有与车站办好封锁或慢行手续不准开工。
2.2.2六个个人行为约束;不准在钢轨上.枕木上.道心内.两线间休息及行走;不准抢道.钻车.跳车及在停留车底下休息;不准从车底下递送工具.材料;施工完毕没有工地负责人命令防护人员不准撤离岗位;不准班前酗酒;机具.材料堆放不准侵入限界。
2.2.3四个不准作业:线路养护机具没有绝缘装置不准使用,行车线上作业没有要好点.组织好劳动力不准发车,轨道车准带病作业;齿条式起道机不准上道作业。
2.2.4二个不准施工:临时道口未办好审批手续不准铺设施工;机械靠近既有线施工没有明显的限界桩不准进场施工。
2.2.5二个不准上岗: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人员不准上岗,线路上四种人员防护员.联络员.道口看守员.施工员)未经培训合格.未持证不准上岗。
2.3.区间卸轨料.加固线路.涵身顶进.拆除吊轨.拆换道岔等均须封锁线路或慢行施工,没有审定的施工方案,没有到路局有关单们办理封锁或慢行手续,没有按规定设好防护,不得动工。
2.4.拆除既有线桥涵护锥.端翼墙,开挖既有边坡,必须采取加固措施,架设框架(扣轨.扣梁等或沿线路方向打入排桩,保证临近既有线一侧基坑边坡的稳定。
2.5.对涉及到通信电缆.信号电缆.地方光缆等地下电缆的施工,如开挖桥涵基础.路基清表.开挖既有线路基边坡.路堑施工等,开工前同有关单位签定施工安全协定,并会同主管部门的有关人员共同勘测现场,准确找出地下电缆位置及走向,撤出白灰线并插设醒目标识,无法确定电缆位置时,应人工开挖探缆沟,或使用电缆探测仪,准确找电缆位置及走向。地下电缆两侧两米经内,不准动用挖桩机械及洋镐类工具,在地下电缆附近机械作业时,派专职防护员现场指挥,确保地下电缆安全。各种施工机械不准纵向碾压电缆经路上部地面。需开挖的电缆,施工安全负责人员会同有关部门人员紧盯现场,作业人员用铁锹小心挖土,一经挖出,马上检验,并进行签认,签认后即根据事先商定的防护措施进行防护,并派专人昼夜看守,交接班时书面交接。
凡涉及地上电力线如10kv高压电力贯通线.低压线等级的施工,如运输.取土等,均提前制定保护电力线的方案,严格按既定方案施工。运输及施工机械不得在离电杆及拉线5米内通行。
2.6.在既有线并行地段施工,均需插设醒目的限界标识,过往火车时,停止作业,加强机械过往道口的管理,确保行车安全。
2.7.制定强有力的既有线施工安全奖罚规定,重奖重罚,紧抓措施的落实,制止违章操作,消灭一切危及行车的隐患。
2.8.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持证.挂牌,带好安全帽,高作业人员应拴好安全绳,穿防滑鞋,设置安全网,严禁酒后上岗,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对违章操作又不听劝阻者要从严惩处,决不姑息迁就,创造一个人人重视安全,处处遵章守纪.文明施工的环境。
2.9.运输车辆与其他施工设备如钻机.吊车.压路机等大型机械要严格管理,驾驶员必须有操作许可证持证上岗,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开车,机械要经常维修保养,决不带病作业,确保行车和机械运转的安全。线路上方,如遇高压线路,必须设置醒目标志,确保施工安全。电焊.架子.起重等特殊工程持证上岗。
2.10.在行人线路处开挖基坑要设置防护栏杆,夜间有红色警示灯,有一定照明灯光,施工危险地段要设置安全警示牌。各种固定机械设备必须悬挂操作规则,各工点的临时电力设备要有专业人员巡视检查。闸刀.开关.应配箱加锁,电器设备要加装漏电保护器,以防各类触电事故的发生。
2.11.施工驻地和一些重要临时设施,要作好防洪.防火,防雷等工作,对易燃易暴.有毒器材按有关规定妥善保管,登记造册发放,责任到人,彻底消除不安全的因素。
2.12.全面贯彻我局的十二项安全管理制度
2.12.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局指挥部指挥长.项目经理部经理.工程公司经理.分队长和干部.工人按局规定逐级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经理部及工程公司设安全质量监察工程师,分队设安全员,做到分工,责任到人。
2.12.2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2.12.2.1对新工人贯彻公司.分队各级既有线施工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12.2.2坚持每周不少于二小时的安全学习,安全技术员要定期上安全技术课。
2.12.2.3对各级领导和全体职工要进行既有线施工安全生产教育。对特殊工种工人,必须经考试合格,发给安全合格证后方能上岗操作。
2.12.3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局指挥部.项目经理部和各项目队在编制计划方案时,要针对性的编制既有线施工安全措施,并在开工前向有关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无安全措施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进行施工。
2.12.4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局指挥部每月一次,项目经理部每十天一次,项目队每周一次,分队日检查(三检制)。检查时领导带队,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发现问题认真填写“安全质量大检查记录表“,局指挥部.项目经理部.工程公司.分队各一份,明确改进人.改进日期.监督人等。重大问题要发安全通知书和指令书,并填写对策表,将安全问题纳入全面质量管理p.d.c.a循环之中。
2.12.5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各级领导必须亲自组织处理各种不同程度的事故。
2.12.6既有线安全设计制度
针对施工中的薄弱环节进行详细的安全设计,制定各单位工程的安全措施,重点突出影响既有线行车的项目施工安全,预防危及行车事故的发生。
2.12.7安全操作挂牌制度
2.12.8班前安全讲话制度
2.12.9临时设施验收制度
2.12.10交接班制度
2.12.11安全活动日制度
本工程规定每周四为安全活动日,任何其他活动不得挤占晚上两小时活动时间。
2.12.12安全生产奖惩制
2.13.保证安全的技术组织措施
2.13.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指令。把安全第一的思想落实到既有线施工的全过程。严格执行上述安全工作十二项制度,用系统学的原理分工序制定技术措施和岗位责任制,并认真贯彻执行。
2.13.2加强安全工作组织领导,主管生产的各级领导,要切实负责的抓好安全工作。党.政.工.团安全生产工作要齐抓共管,健全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目标责任制。指挥部对各单位的安全目标要定期考核,从月抓起,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确保全年和整个工程安全目标的实现。
2.13.3发挥各级监督人员的作用,加强安全监察工作,使其有职有权,督促检查各种安全规章和措施的实施,杜绝违章指挥和蛮干,防患于未然,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2.13.4以“tqc“方法推行全员.全面.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坚决做到没有安全目标.安全措施和安全内容的生产计划不下达;生产合同不成立,工程项目不开工。否则,以违犯安全生产规定追究责任。
2.13.5各施工单位在执行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时,要做到“四个一样”:,即:施工数量多少一样遵守操作规程;施工时间长短一样遵守施工要领,人多人少一样执行安全制度;领导在与不在一样重视安全生产。
2.13.6经常广泛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增加干部和职工的安全意识,教育形式要多样化,如看录象.设讲座.开现场会.办学习班等。
2.13.7在皖赣铁路工程施工的全过程中,各级领导和各单位.各部门要始终做到“三个坚持”和“四个加强”。
“三个坚持”即:坚持安全第一的思想。树立为现场服务的观念;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针对不同施工现场,开展种种安全活动,尤其搞好有针对性的案例教育,坚持“三不放”过的制度,认真总结经验教训,
“四个加强”即:加强安全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各方面.各部门的作用,加强组织纪律和法制教育,提高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加强安全检查工作及时消灭事故隐患;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素质。
2.14.工程安全生产目标:确保即有线行车的安全,实现“五无”.“两控制”。
2.14.1“五无”:即无职工死亡.无行车事故.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无质量事故.无火灾事故。
2.14.2“两控制”:职工重伤频率控制在0.6‰以下,轻伤频率控制在1.2‰以下。
2.15.在既有线路上进行既有设备的技术改造施工,首先要取得行车和既有设备维护保养单位的配合与支持。开工前积极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向建设单位提出开工报告.施工组织方案及施工安全措施,与车.工.电各单位签订施工配合协议,明确各自应承担的确保施工安全的职责和任务.联络方法.联络地点及专职配合人员。
3、防洪、渡汛措施
施工中充分考虑雨季对施工进度、工程质量等的影响,特别是雨季相对集中的5~9月份,一定要考虑防洪、渡汛工作,具体措施如下:
3.1、合理安排工序,防止汛期倒灌基坑。
3.2、成立安全防汛领导小组,以项目经理挂帅,组成抢险队,配备相应的抢修器材。
3.3、建立健全通讯系统,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3.4、雨季来临前做好制梁厂、存料场地的防洪工作,对怕水材料,如:水泥、炸药等重点加强防潮工作。
4、防火灾措施
4.1、消除一切可能造成火灾、爆炸事故的根源,控制火源、易燃物和助燃物。
4.2、配备灭火器材,并同地方消防部门联系,加强安全防护工作。
5、机械设备的安全措施
机械设备布局要合理,且装设安全装置。操作者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操作前要对设备进行检查,机械设备严禁带故障运行。推土机和挖掘机作业时,要有专人指挥调度,以防砸伤人员和机械。
6、电器设备的安全措施
6.1对电器设备的外壳要进行防护性接地、接零或绝缘。
6.2派专人负责电器安全工作。
6.3进行用电安全知识教育,定期检修电器设备。
7、特殊作业人员的保健措施
为保证水上、高空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将在项目部设置卫生所,配置常用和必要的医疗器械,各施工队设有专职的卫生员,定期或不定期的对人员进行体格检查,重要场地作业时,医务人员坚持岗位,随时服务。
8、高温季节及夜间施工
高温季节施工,应按劳动保护规定做好防暑降温措施,适当调整作息时间,尽量时间,尽量避开高温时间,有条件时搭设凉棚,供应冷饮,准备防暑药品等。
夜间施工时,现场必须有符合操作要求的照明设备,施工住地要设置路灯。
9、通航安全的保证措施
9.1通航安全:
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应符合现行《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开工前应报告当地港航监督部。
施工所使用的船只应经船检部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施工期间按规定应设置航行标志及救护、救生消防等设施。
遇有雨、雾天视线不清时,船只应显示规定的信号,必要时应停止航行或作业。
应及时了解和掌握当地的气象和水文情况,遇有大风天气应检查和加固船只等设施。
在基础施工的同时制定相应的确保通航的措施,并在主墩两侧设置通航标志灯确保夜间行船安全,另外在河道两侧的围堰要作好防护措施。
安全保证体系人员名单及技术职称证书附后。
10、处罚条款
如果违反行车安全有关规定,可按铁道部上海铁路局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10篇 行车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
2、坚守岗位,坚持八小时工作制,工作中不打瞌睡。
3、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进入岗位前必须穿好工作服,不准穿高跟鞋、拖鞋、凉鞋。
5、工作中不准打毛衣、看书报。
6、行车工必须熟悉所用行车的性能和各种起重指挥手势、旗语等联系信号。
7、起吊前先进行试吊,将物品吊离地面100毫米左右,确认可靠后方可吊运。
8、吊运物件时,不宜离地面过高,不得长时间悬吊。
9、行车司机开车前,要将所有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鸣铃示警后,方可开车。
10、班前应检查钢丝绳、警铃等是否安全正常。
11、凡近视、色盲、听力不良者不得从事本工作。
12、除紧急情况外,不得对电动机采用逆转制动。如发生停电时,应立即将操作手柄置于停止位置。
第11篇 胶轮车队行车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学习和掌握《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工人技术操作规程》,熟悉矿井安全知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上级的安全指令、指示。
2、行车工必须经过专门的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并熟知和掌握与本业务有关的技术和操作规程。拒绝违章指挥,杜绝违章作业。
3、负责对行车所属设备进行班检、维修保养,并保持设备的完好,发现问题或故障应及时排除,处理不了时应向队领导汇报,并详细填写行车工交接班记录。
4、开车前要仔细检查好行车设备、起吊设施的完好情况,做到不安全、设备不完好不生产。
5、按章操作,对工件、设备、各类物件吊装时要配合其它单位职工完成各种操作,杜绝人员和机械事故的发生。
6、操作行车时要做到平移吊运,轻吊轻放,做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
7、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严禁脱岗、睡岗,严禁非操作人员操作、乱用、乱动行车。
8、行车工负责材料换装硐室内卫生清理工作,坚持每班清扫整理,对滞留设备要摆放有序,需换装上井的,要及时换装运出硐室,保持硐室的清洁卫生。
9、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交接好工具、设备运行状况,保证操作正常进行。
第12篇 安全生产责任状:行车操作工
一、行车必须有专人使用、专人管理,严禁闲杂人员操作行车。
二、操作人员须认真阅读使用说明书,熟悉其工作性能,了解其结构和工作原理。
三、作业时的准备工作:
(一)必须按标准穿戴好劳保用品。
(二)检查机械、电气、安全装置应确保良好。
(三)对行车实行日常检查,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禁止使用。
1、钢丝绳达到报废标准。 2、制动器的制动力矩刹不住额定载荷。 3、限位开关失灵。 4、车上有人(检查、修理指定专人指挥时除外)。 5、新安装、改装、大修后未经验改合格。
(四)对行车进行定期检查,有下列情况之一,禁止使用:
1、车轮裂纹、掉片、严重啃轨或“三条腿”。 2、电气接零保护挂靠失去作用或绝缘达不到规定值。 3、电动机温升超过规定值。 4、转子、电阻一相开路。 5、吊钩、滑轮、卷筒达到报废标准。 6、主要受力件有裂纹、开焊。 7、主梁弹性变形或永久变形超过修理界限。 8、轨道行车梁松动、断裂、物件破碎、终点车档失灵。
四、作业时应做到:
(一) 操作人员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工作前4小时严禁饮酒。 2、不准带无关人员上车。 3、开车前检查行车上应无碰、卡现象,确认一切正常,打铃报警后再送电试车。 4、检查试车中发现有第“三”条之(三)、(四)中规定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车。 5、操作者必须精力集中,与下面人员密切配合。操作时不准做与操作无关的事。 6、行车检查、维修过程中,应统一指令,密切配合。
(二)操作中严格执行“十不吊”:
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3、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歪拉斜挂不吊。 5、工件上站人或浮放活动物不吊。 6、易燃易爆物品不吊。 7、带有棱角快口物件未垫好不吊。 8、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9、埋地物品不吊。 10、违章指挥不吊。
(三)吊运物品坚持“三禁止”:
1、禁止行车从人头上越过; 2、禁止行车从设备上越过;3、禁止行车吊模板,人站在下面维修模具。
(四)操作过程中应遵守以下规定:
1、操作中要始终做到稳起、稳行、稳落。在接近人时必须及时打铃报警,地面配合吊装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 2、运行时,任何人发出停车信号均应立即停车。 3、起吊重物水平行走时,距地面距离不许超过0.5米。 4、吊运重物接近额定负荷时,应升至100毫米高度停车检查刹车能力。5、正常情况下不准打反车。 6、上下车时需由平台梯子通过,不准沿轨道行走。 7、无载荷运行时,吊钩应升至上极限位置。 8、在处理故障或离车时、应停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并挂上“禁止合闸”的警示牌。控制器必须置于“0”位,切断电源。不准悬挂重物离开车。下班时把小车停于驾驶员一端,吊钩升至上极限位置。
五、作业后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切断主机电源。
(二)检查设备,确保设备状态完好,按要求进行维护保养。
(三)切断总电源。
第13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行车工
1、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
2、坚守岗位,坚持八小时工作制,工作中不打瞌睡。
3、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进入岗位前必须穿好工作服,不准穿高跟鞋、拖鞋、凉鞋。
5、工作中不准打毛衣、看书报。
6、行车工必须熟悉所用行车的性能和各种起重指挥手势、旗语等联系信号。
7、起吊前先进行试吊,将物品吊离地面100毫米左右,确认可靠后方可吊运。
8、吊运物件时,不宜离地面过高,不得长时间悬吊。
9、行车司机开车前,要将所有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鸣铃示警后,方可开车。
10、班前应检查钢丝绳、警铃等是否安全正常。
11、凡近视、色盲、听力不良者不得从事本工作。
12、除紧急情况外,不得对电动机采用逆转制动。如发生停电时,应立即将操作手柄置于停止位置。
第14篇 行车司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行车司机是本岗位安全生产直接责任者,必须熟练掌握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
一、岗位责任
第1条 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2条 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和各项管理制度。
第3条 严格执行《行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
第4条 熟悉行车结构、性能、原理以及维护、保养知识。
第5条 负责各类设备及物资的搬运、摆放工作。
第6条 配合业务部门进行行车年检工作。
第7条 按时参加安全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安全操作技能。
第8条 正确佩戴劳动保护用品。
第9条 工作中杜绝违章行为。
二、责任追究
第10条 未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行车司机负直接责任。
第11条 未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和各项管理制度,行车司机负直接责任。
第12条 违背《行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行车司机负直接责任。
第13条 工作中不熟悉行车结构、性能、原理以及维护、保养知识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伤害的,行车司机负直接或主要责任。
第14条 未佩戴劳动保护用品,行车司机负直接责任。
第15条 未参加安全技术业务的培训,行车司机负直接责任。
第16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行车司机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章作业造成安全事故的;
(二)对他人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第17条 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审查中,行车司机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行车司机负直接责任。
第18条 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第15篇 人行车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守工作岗位,持证上岗,对当班安全运行负责。
二、在人行车运行前,必须对人行车的连接装置、信号系统和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必须回报处理,问题不处理好,人行车不得运行。
三、每班运送人员前,必须先放一趟空车运行,证实巷道不会有掉道或其它危险,方可运送人员。
四、必须听从把钩工的指挥,坚持交接班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拒绝违章指挥。人行车运行时要集中精力,发送信号要准确,保证上下人员安全。
五、必须参与每天的手动落闸试验,及时反映人行车运行状况及存在问题。
六、负责清点乘车人数,严禁超员乘坐。
七、负责检查和提醒乘车人员的身体不要露出车外,工具、物品保管好。严禁人货混装,爆炸材料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运送。
八、认真参加安全学习,提高自身保安能力。遵章作业,无“三违”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