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完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体制
一、概述
由于建设工程的行业特点,建设工程施工的特殊性,从业人员的构成及流动性大的特征,使建设工程业成为仅次于采矿业的重大事故频发的高风险行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是党和政府历来十分关注的大事,国家先后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建设部发布了一系列关于安全生产的行政法规,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的实际,颁布了诸多的规定和条例,其目的就是要解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从根本上保护建设工程从业人员的生命和社会财产安全,促进行业和国家建设事业的发展。
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健全法规。纵观近年来发生的建设工程安全事故,除了一些表层的致因外,其深层次的原因还与我国现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有关。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利益各方要谋求近期的利润和长远的发展,承担责任和风险的大小,应与获利的多少大致相协调。政府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提供给市场营造平等、公平环境的政策及措施,应重视各方利益的协调,重视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推动社会全面进步。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问题直接涉及到施工企业的利益和发展,涉及到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利益。显然,解决建设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不能完全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思路和办法,要探究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思路和办法。这需要总结、分析我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管理的经验、教训、学习、借鉴发达国家在本领域的有效措施和成功经验。本文在分析我国现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体制的基础上,对该体制提出完善和改进建议。
二、现有管理体制的不足
我国多年来实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这种管理体制对保障人民生命和社会财产安全,促进行业和国家建设事业的发展,一直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这种管理体制的不尽完善和对新形势、新经济发展的不尽适应也逐渐显现。
首先,“企业负责”意味着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和管理,主要与建设施工方有关,安全风险由施工方单独承担。工程建设中,建设方在与施工方订立的施工合同里,不承担任何安全责任。要求“企业负责”,实际上是弱化了建设方在安全生产中的主要责任地位,替建设方规避了安全风险。建设方将安全风险以定额中“安全生产费用”的较小代价,合法地转移至施工方。在建设方和施工方的相互关系中,施工方处于从属和弱势地位,要从属和弱势者独立承担安全生产风险是欠公平的,建设方与施工方的获利和风险关系明显失衡。
工程建设中,建设、设计、监理等相关各主体方,关于建设安全生产的责任不明确。这在客观上导致了建设、设计、监理等等相关各主体方,以旁观者的姿态出现,不太关注和重视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有的甚至认为我不是施工方,安全生产与我无关。
不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的工程建设,政府投资的工程、“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以及强势投资方兴建的工程占一定比例,这无疑是安全生产的隐患。不少工程安全事故,与建设方的违法、违规行为有关;有的事故中,建设方就是主要或直接责任者。
其次,在某种程度上,现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体制中缺乏激励机制,对违法、违章行为缺乏处罚力度。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和成本最小,是每个企业的自觉行为和目标。企业不会将精力、资金和设施投至貌似没有经济效益的地方。
建设工程施工中,施工方并非不知道发生安全事故的后果,他们担心事故发生,但出于生存、利润与发展的考虑,认为抓安全生产要投入,没有利润,没有直接的经济回报,不怎么抓也没有出什么大事(实际上只是一个短暂的时期,是一种侥幸心理——编者)往往不愿作必要的安全生产投入,不采取有力的措施预防安全事故,而是抱着侥幸的心理对待安全生产问题。
施工方的侥幸心理,除了与只重视眼前利润忽视安全生产带来的隐形及长远效益的主观原因有关外,还与行业管理的政策,措施有关。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没有事故发生的施工企业,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缺乏有力度的奖励政策和激励措施,导致施工方抓安全生产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下降或受挫。对于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按国家及行业安全技术规范、规程进行施工,但侥幸没出安全事故的企业,缺乏处罚或缺乏有力度的处罚,这在客观上助长了施工方对待安全生产问题的麻痹、马虎、漫不经心及侥幸心理,致使施工方在安全生产及管理上的精力、资金和设施投入不足,措施不力,甚至出现有法不依有章不循的局面。
工程中,安全生产费用定额偏低,这也是施工方资金和设施投入不足的客观原因。
第三,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建设投资的主渠道由单一的国有,向多元的方向发展。我国实行的是建设项目申报制度,对于不按基本建设程序开工的工程,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无法对其实施安全监督和质量监控;即使是按建设程序开工的工程,由于人力、财力等诸多因素,也很难做到“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真正到位。
从事施工作业的一线工人往往受教育的程度不高、流动性大、素质参差不齐、建设专业知识缺乏、安全生产意识淡薄,自我保护意识差。他们身处企业的下层,一些工人尚达不到训练有素和职业化,很难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实施有效有“群众监督”。
三、完善和改进建议
由于国情和社会保障制度不甚健全等,不可能让发生安全事故的施工企业关闭、歇业。要实现安全生产,建设工程的各主体方必须严格遵守《劳动法》、《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和建设部发布的一系列关于安全生产的行政法规的规定;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行业主管部门应从多种渠道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管,加大对违法、违章行为的处罚力度。同时应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调整产业政策,完善和改进现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体制。
1.重新界定建设活动中,建设工程的各主体方在安全生产和管理上的责任。确立建设方是安全生产者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或建设方与施工方共同对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的机制。设计、监理、安全生产所需设施、材料的生产厂家和供应商,视不同情况承担次要和连带责任。
所发生的工程安全事故表明,事故与建设方有关的占相当比例,必须加大对建设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2.政府要出台使施工单位通过抓安全生产获得利益,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的政策、措施。建议设立政府安全生产奖励基金,奖励安全生产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尤其是奖励直接面临安全风险的施工方。建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补偿金制度,对建设各主体方,尤其是对施工方作适当的、政府能承受的补偿,在政府和行业管理层面形成尊重和保障企业的权益氛围。
3.实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押金或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制度。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视其在建设活动中的地位和角色,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缴纳安全生产押金或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待工程安全竣工后返还。对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的,视情况不予返还或部分返还。用这笔不菲的押金或保证金提醒各方,必须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4.工程总造价中,施工方获取的利润水平应与所承担的安全风险大致相协调,行业主管部门应提高安全生产费用定额。应组织专家、技术人员,根据国家、行业安全技术规范、规程,通过对各地、各类有代表性的工程,进行安全生产费用的核算,确定安全生产费用在建设工程总造价中的合理比例。
5.成立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的、社会化、专业化、具有监管和服务性质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该机构接受主管部门的委托和指派,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强制性的监控。或强化工程监理公司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控、监督职能。
6.积极稳妥地推进建设工程保险制度,除了已实行的意外伤害等保险外,还应设立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新险种,如建设方责任险、职业责任险、工程质量保险、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等。其中一些险种应强制推行,同时政府要有政策支持。
7.综合治理建设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治理建设方的过分压价,施工方的过分竞价,压价行为;治理建设方强求施工主的“垫资”行为;治理建设方不按进度给付工程进度款以及拖欠工程款的行为;依法打击建筑材料供应者的垄断及强买、强卖行为,依法整治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治安环境等。
(伋雨林)
第2篇 建立与完善安全生产培训体系
安全教育培训是安全生产领域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加强企业安全培训工作,不仅有利于从业人员掌握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强化安全意识,而且对于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国家局党组确立的工作思路中,要建立的6个支撑体系之一就是要构建安全生产培训体系,按照这一要求,国家局组织有关专家,经过多方论证,提出了安全生产培训体系建设方案,确立了安全生产培训体系建设的目标、原则、对象、基本框架和保障机制。
一、 安全培训体系的目标
1、 充分发挥各级政府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培训机构的作用,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优化配置各类资源,实现全员安全培训;
2、 保证培训质量,增强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知识与技能以及事故防范能力,同时提高安全生产监察人员的执法能力和监察水平;
3、 加强对安全培训工作的监督管理,逐步把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可靠的人力资源。
二、 建立安全培训体系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1、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
2、 坚持服务基层、方便企业,围绕安全生产依法开展培训;
3、 发挥各级政府、行业部门的作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
4、 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级实施,分类指导,教考分离;
5、 充分利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中介机构等培训资源,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6、 树立大教育、大培训观念,不断改革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三、 安全培训的主要对象
1、 政府公务人员,主要指安全生产监察员、煤矿安全监察员、各级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的相关人员;
2、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 特种作业人员;
4、 生产经营单位一般从业人员;
5、 从事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教师;
6、 危险化学品登记人员;
7、 承担安全评价、咨询、检测、检验人员;
8、 注册安全工程师及其备考人员。
四、 安全培训体系的基本框架
根据培训对象,安全培训体系由3个部分组成,即政府公务人员培训系统、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培训系统和社会中介从事与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的有关人员培训系统(简称社会中介有关人员培训系统)。每个系统又分别由法律法规建设、培训组织与机构、师资队伍与教材建设、考核管理、监督检查、质量评估与信息管理以及资金保障等组成,成为每一个系统的运行与保障机制。同时,建立全国4级安全培训机构网络。
1、 政府公务人员培训系统
该系统主要培训各级政府部门安全生产监察员、煤矿安全监察员以及各级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的相关人员。培训工作在国家局和各省局的组织指导下进行,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实行统一的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
培训任务由一级和二级培训机构承担。煤矿安全监察员、省级安全生产监察员依托华北科技学院、国家局安全科学技术研究中心等进行培训;地(市)、县级安全生产监察员,按属地化原则,以一、二级培训机构为依托进行培训;各级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相关人员的培训,由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进行。
2、 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培训系统
该系统主要承担生产经营单位各类人员的培训。培训工作在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指导下,依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有关规定组织进行。国家局负责组织制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负责或委托有关单位抓好中央管理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其他企业各类人员的培训由所属省(区、市)和行业主管部门分别负责进行。
中央管理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原则上由一级培训机构承担。省、地(市)、县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资格培训,按属地化原则,分别由二级和三级安全生产培训机构承担。生产经营单位一般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常识、安全生产技能培训主要由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培训。没有培训能力的单位,可委托有关培训机构进行培训。
3、 社会中介有关人员培训系统
该系统主要承担从事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教师,危险化学品登记人员,承担安全评价、咨询、检测、检验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及其备考人员等的培训。培训工作在国家局指导下,依据国家关于中介从事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人员的培训考核规定组织进行。国家局负责组织制定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
从事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教师主要由一级和二级培训机构承担;安全评价、咨询、检测、检验人员和危险化学品登记人员,主要由一级培训机构承担;注册安全工程师及其备考人员,可以由有关普通高校和各级培训机构承担。
五、 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培训体系的保障机制
1、 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
我国《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是安全培训体系的基本法律保障。国家局颁布实施的《煤矿安全监察员培训考核办法》、《煤炭企业主要经营者安全培训考核实施意见》、《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等部门规章和规定,是安全培训体系实施和运行的制度保障。
为健全和完善安全培训体系,还需进一步制定相关配套的法规,如安全培训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暂行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安全生产培训质量评估细则、安全生产培训信息管理办法等规章。
2、 培训组织与培训机构
按照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级实施的原则,国家局组织指导全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察员、煤矿安全监察员的培训考核,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同时,成立培训工作指导委员会,保证安全培训工作科学、规范和有序地进行。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指导本行政区的安全培训工作;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组织、指导所辖区域内煤矿的安全培训工作;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行业的安全培训计划,指导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培训工作,保证国家政策的落实;各级安全培训机构负责承担安全培训任务,保证培训质量;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员培训,组织各类人员按计划和要求参加安全培训,并保证经费投入。
为满足不同培训对象的需要,全国设立4级安全培训机构,实施各类人员的培训。一级和二级培训机构由国家局负责组织认定。三级和四级培训机构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认定,报国家局备案。
3、 师资队伍与教材建设
各级培训机构必须按照培训任务的要求,抓好教师队伍建设,保证培训质量。培训教师实行上岗证书制度。国家局负责一级和二级培训机构教师资格的认证,各省局负责三级和四级培训机构的教师资格认证。
煤矿安全监察员、安全生产监察员的培训教材由国家局组织编写、审定。其他各类人员的培训教材按市场需求,由中介机构组织编写,国家局组织教材评比,推荐使用优秀教材。
4、 考核管理
按照“教考分离”原则,国家局和各省局(或受委托的中介机构)、行业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对须发资格证书的各类人员要进行资格考核。国家局负责煤矿安全监察员、省级安全生产监察员,以及中央管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考核,指导并监督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考核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各省局负责地(市)、县级安全生产监察员,以及本省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有关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生产经营单位负责本单位一般从业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社会中介机构有关人员的资格考核,可根据不同对象和要求,分别由国家局和省局负责。
各级考核部门要根据国家局组织制定的考核标准和考核要求,对须发证人员进行资格考核。考核工作包括制定考核办法、确定考核内容、提出考核结果、审核资格证书、管理考核档案。
5、 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是指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部门对辖区内政府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和考核机构,以及有关人员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规和开展培训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具体包括:
(1) 人员资格的监督,即各类人员培训考核与持证上岗情况的监督检查;
(2)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的监督,即对生产经营单位培训工作的落实,以及其从业人员的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要加强对高危行业以及技术落后、劳动密集型的中小企业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监督;
(3) 相关机构及部门职能的监督,即对有关中介机构、安全培训机构、行业管理部门、各级政府部门,以及本部门上级对下级的监督检查,以加强其履行安全培训职责,保证安全培训考核质量。
6、 信息管理与质量评估
国家局和省局对安全培训要进行信息化管理,综合分析,同时制定培训质量的评估标准,组织开展评估工作。培训信息和评估结果要有及时通过信息网络,快捷准确地反馈到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便及时调整和完善有关安全培训政策。
7、 资金保障
安全培训资金保障包括4个方面:一是生产经营单位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投入一定经费用于安全教育培训;二是国家与各级地方政府根据安全培训工作需要,将培训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三是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专门用于安全培训;四是国际援助和社会损助。
通过建立健全我国安全培训体系及其相关保障措施,可以保证企业安全教育培训能够正常有效地开展,不断提高各类人员的安全素质和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防止和减少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伤亡事故,促进企业的经济效益稳步增长。
《劳动保护》 (李生盛)
第3篇 创新体制、完善机制、探索实践新形势下安全生产管理新方法
九十年代至今,上海城市建设连续保持高强度投入,投资规模呈持续增长态势。在几轮城市建设发展中,上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在建设部、上海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全市各级监督管理部门的共同努力和兄弟省市大力配合支持下,取得一定成绩,总体受控,保持平稳。在加强常规管理的同时,这几年,我们不断学习和吸取先进国家经验,结合上海特大型城市的特点,在创新管理体制,完善管理机制等方面做了一些探索和实践,现向大会作简要汇报。
一、探索建立符合市场经济发展和建筑市场需求的监督管理体制和机制
经过十余年的建设发展,上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已基本纳入法制化、规范化和制度化轨道,建立起一套比较完整的科学的管理体系,形成一支高度机动、覆盖全市、反应迅速、处置有效的监管队伍。但随着建筑市场投资主体多元化,政府管理职能转变,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传统的管理理念和方式方法在一定程度上已不能满足形势的发展和需要,改革创新势在必行。主要做法:
(一)引入风险机制,培育建筑安全中介机构。建筑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安全管理的必然要求。我们根据建设部的统一部署,确定了“行业管理、市场运作、社会中介参与”的保险运作机制,充分运用费率调节机制,改变“重理赔轻预防”的状况,鼓励保险公司聘用安全服务事务所、监理公司等安全服务中介机构,到施工现场进行咨询服务。这类安全预防服务中介机构在业务上接受安监站指导,并定期报告工地安全生产状况,起到了安全监管的信息员、报告员、服务员的作用成为政府安全监管的协同力量。这样一方面增强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力量,强化了过程监督,中小企业安全技术服务也有了保障。同时保险公司预防成本也得到合理开发使用,“业绩效益”两挂钩的激励机制,更促进中介服务到位有效
(二)推行安全监理制度,补充监管力量。从1996年开始,在市政工程领域试行了安全监理制度。2002年,我们又在闵行、虹口区试行安全监理制度,都收到较好效果。尤其是市政工程领域、闵行区实行了安全监理之后,安全事故高发的形势较快地得到了控制。2003年,开始在全市范围推广安全监理制度。要求现场监理人员在监理质量的同时,要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审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实施,定期组织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每月向安监站报告工地安全生产情况。这样既补充了现场监督力量,又使得安监站可以根据现场监理定期安全报告,有的放矢地对问题严重的工地进行集中执法整治,提高了监管效能。
(三)建立社会、职工和舆论监督机制。一是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监督机制。我们聘请一些人大、政协委员等社会知名人事担任社会义务督察员,定期组织他们开展检查活动,听取他们的意见。二是公开承诺机制。我市部分地区要求施工工地以告示形式,向职工和社会做出遵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承诺,并报监督部门备案,自觉接受职工和社会的监督;三是舆论监督机制。通过新闻媒体,及时曝光安全隐患和事故,营造重视安全生产的舆论氛围。
探索体制机制创新,建立符合市场经济发展需求的监督管理新模式:一是减低政府行政管理成本,逐步实现监督管理政府归位,企业到位;二是进一步了增强企业风险意识;三是大大激活了企业安全管理内在需求;四是促进和鼓励企业加强管理的积极性;
二、坚持科教兴业方针,探索实现监督管理手段现代化
上海建设工地量大面广,每年高大精深且科技含量较高的项目占不小比例,监督难度和深度在不断上升,建立科学化的管理手段和监督措施是提高效率、降低事故的有效途径。
(一)探索打造“数字化工地”,提升监管科技含量。一是建立隐患预防预控系统;在部分重大工程和高大精深项目,以及一般项目关键部位中,试点建立了施工现场电脑安全监视指挥系统,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二是实行高危环节“以机代人”监控方式。对进入地下施工或隐蔽施工阶段工程,以及在升降设备运行中,更新传统监督方法,试点采用红外线探头监控监视作业方式实施监督,减少高危领域作业安全事故和监督过程中事故的发生。三是建立全市工地短信群发系统,应对大面积公共安全事故,提高预警和处置能力。
(二)采用信息化手段,提高政府管理效率。一是建立了建设工程安全质量计算机申报系统。全市所有项目的申报统一进入计算机系统,达到信息采集及时,办理规程透明,信息共享充分,监管数据准确完整。二是探索建立现场安全监督计算机系统。通过全面采用手持式安全监督信息采集系统(掌上电脑),实现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监督标准一致、查处依据规范、告知文本统一,杜绝行政监督与查处裁量的随意性。
三、紧抓传统监督管理方法不放,安全监督有效有力
近几年,我们在大力探索实践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新模式的同时,正确处理科技创新与传统管理的关系,始终抓住传统的、科学的、以及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管理手段不放,在监督机构完善、监管措施改进和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等几大领域继续强化建设和引导,为大规模城市建设的推进发挥重要作用。
(一)继续大力推进现场管理标准建设。《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标准,是全面建立企业安全自控机制的重要基础。通过对现场“人、机、物、料、环”五个方面进行全过程控制,施工过程中的危险因素得到有效监控。目前这项工作已向分包作业班组延伸。
(二)安全专项整治不放松。根据季节特点和安全防范重要时期,不间断地对深基坑、脚手架、活动房、升降设备以及电器设备等开展各项安全整治活动,严肃查处违规企业和个人。
(三)建立层次培训制度。一是加强一线工人培训,成立流动安全学校,把安全学校办到建筑工地,试点取得较好的效果,试点企业事故下降趋势明显。2003年下半年,在扩大办学机制上进行改革,实施社会化办学新思路,扩大办学力量,力争全覆盖。并规定从2004年4月开始,未经安全基础知识教育培训且考试合格的,不准上岗。现在,这项培训工作正在上海蓬勃开展。二是建立项目经理、安全监督各类从业人员的年度强制培训制度。目前上海已初步经形成门类齐全、形式多样的建筑安全教育培训机构,初步满足了上海建筑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工作的需要。
2004年,上海城市建设仍将保持较大的投资规模,建设项目总量呈稳中有升的态势。面对新一轮城市建设发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任重道远。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以及《国务院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继续努力探索,大胆实践,用“____”重要思想统领安全生产工作,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始终作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把握处理好建设与城市安全运行、环境改造、社会稳定的关系。坚持“安全生产重于泰山”,以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为目标,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科技兴业”为手段,以教育培训为基础,以建立“预案、预控、预报、预警”长效机制为重点,求真务实,全面推进各项工作实现“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管理工作格局。依照“项目抓标准、企业抓许可、监督抓机制”的总体思路,在以下几个方面有突破:
(一)调整完善管理体制。按照差别化原则,建立市、区、街道(镇)分级分类安全管理新模式,实现安全生产全覆盖、网格化监督。
(二)研究建立符合上海实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指标控制体系。明确各级政府和建设参与各方在安全管理中的地位和责任,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地。研究安全事故责任分解方法。突出企业责任主体地位,建立以总承包单位为主线的安全责任分解体系,体现“责随事转、责权对等”原则。
(三)实施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充分运用市场化手段,探索建立以中介机构评估为主要手段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核制度。整合管理资源,探索建立企业资质和安全许可联动管理新机制,研究安全许可纳入“三色通道”管理新途径。
(四)继续探索安全监督市场化社会化运作体制与机制。一是研究建立建设工程领域系列保险制度。逐步实现建设单位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本市施工企业职工意外伤害保险、沪外企业职工综合保险的建设工程保险制度体系。在高危领域试点安全信用担保制度。二是构建齐抓共管支撑体系。发挥建筑业管理各部门以及相关协会、学会、检测认证机构、培训机构合力作用,构建法律、信息、技术装备、宣传教育、培训和市场监管等安全生产支撑体系。自觉引入社会监督机制,争取全社会广泛支持。
(五)深化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建设。建立以政府引导为基础、企业自主贯标为主、工程项目为落脚点的现场标准化管理模式。坚持量质并举,提高达标项目覆盖面。完善认证管理办法,提高认证水平。改革安全评优方法。将评优创优融入项目建设始终,变“集中应对”为“常规长效”,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企业安全常抓不懈。
(六)大力推行安全监理制度。确立安全监理在建设全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探索安全监理市场化运作机制,充实扩大队伍,提高工作质量。完善安全监理规则。明确从项目的监理规划到现场监督全过程的职责任务。用1至2年时间,对监理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监理知识培训。
(七)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建立“预警、预报、预控、预案”机制。健全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市、区(县)、管理大口和工地相互衔接的建设工程“三级”应急救援预案制度。各区(县)和管理大口应建立工地应急救援预案备案制度,防患于未然。
近几年,上海在创新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上作了一些探索和实践,在一些领域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与国务院、建设部以及上海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仍然有较大差距,与兄弟省市同行先进做法相比,上海还有许多需要学习借鉴的地方。下一步我们要在建设部、上海市委、市政府领导下,以贯彻“量条例一决定”为契机,以降低伤亡事故,遏止重大事故为基本目标,全面做好2004年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工作,为上海城市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
第4篇 急需加强建筑行业岗位培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
——访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安全分会主任 秦春芳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的建筑业获得了前所未有的高速发展,呈现了一派欣欣向荣的繁荣景象。整个中国几乎成了一个巨大的建设工地,尤其是北京、上海、深圳等大城市。由于建筑业的发展迅速,加上安全生产管理体制上的不健全,员工安全素质跟不上经济建设发展的需要,出现了多起震惊全国的桥垮、楼塌、高处坠落、建筑物火灾等特大事故,造成了巨大生命与财产的损失。2004年5月12日,河南安阳市安彩集团信益二期工程工地68m高烟囱的施工上料架发生倾翻倒塌,在料架上施工的30余名工人从空中跌落,造成21人死亡、10人受伤的特大事故。2004年5月5日,郑州陈砦冷藏贸易有限公司30号冷库房内发生货架坍塌,导致正在库房理货的34名民工被压在蒜薹和货架下,造成15人死亡。建筑业是一个安全事故高发的行业,从我国意外伤亡事故统计资料表明,建筑工程领域的伤亡事故数目,仅次于交通、矿山。为此,我们采访了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安全分会秦春芳主任。
问:近来,我国连续发生河南郑州陈砦“5.5特大冷库货架倒塌事故和河南安阳上料架倒塌等特大事故,引起了人们的极大关注,请问这在建筑业事故伤害中属于哪一类它有什么特点
秦春芳:我国建筑施工发生的伤亡事故基本上分为五大种类,即: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事故。高处坠落是指由于危险重力势能差引起的伤害事故。适用于脚手架、平台、临边、洞口、龙门等(井字架)、塔吊等安拆及陡壁施工等作业,也适用于由地面踏空失足坠入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情况。标准规定:高处作业,是指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高处作业。由于高处作业四周临空,风力大,且垂直交叉作业多,因此是一项十分复杂、危险的工作。
坍塌,指建筑物、构筑物、堆置物等的倒塌以及土石塌方引起的事故。适用于因设计或施工不合理而造成的倒塌,以及土方、岩石防护不当发生的塌陷事故。如建筑物倒塌,在建工程的梁、板柱倒塌,挖掘沟、坑、洞时的塌方拆除工程时坍塌等情况。因此,2004年5月5日郑州陈砦冷藏贸易有限公司30号冷库房内货架坍塌是一起典型的质量责任事故。而河南的上料井字用的架倒塌事件严格来讲,属于高处坠落事故。近年来,因高处坠落而死亡的人数,在建筑业生产事故中所占的比例很大。建筑高处坠落事故,由于发生频率高,死亡率大,因而高处坠落事故被列为建筑施工五大伤害之首,约占全部事故的40%以上。因此,研究建筑施工高处坠落的特点,分析事故成因,寻找事故发生规律,从而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是十分必要的,也是极为紧迫的。
问:《安全生产法》已经实施1年多了,建筑行业的相关法律、标准也较完善。可是,重、特大事故却时有发生,您认为发生这些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秦春芳:建筑行业安全事故多发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建筑行业固有的特点所决定的。建筑施工是产品固定人员流动,这是区别其他产业部门的根本点。一旦开工后建筑工人就要围绕着建筑物展开上上下下的生产活动。不安全因素随着工程形象进度的进展而改变;加上高空、露天、交叉作业,作业的环境和条件又都比较差,事故多发是必然的。
从主观原因上讲,事故多发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首先,我们的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培训力度不够。目前建筑行业的法律法规、相应的标准应该说是比较健全的,大部分的事故都是由于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所导致的。建筑业农民工所占的比例比较大,从目前我们掌握的资料上来看,建筑施工一线生产人员农民工所占的比例达到了百分之八十以上,包括它的管理人员,都是从农民工直接转换过来的。而且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以及农业机械化水平的提高,农村剩余劳动力将会不断的向城市转移。由于建筑工人的人员流动性大,人员素质低,所以安全培训的工作量相当大,加上施工进度紧等要求,施工企业对进场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只能是走走过场,对施工管理人员培训的深度和力度也远远不够的。
其次,建设工程的各方责任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没有落实。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已经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材料供应商在建筑施工中应负有安全生产责任作了规定,但目前还没能执行。如设计人员应和施工单位共同考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但实际施工中,这两方面是完全脱节的。施工过程中所需的安全设施在设计人员设计时并未考虑,都是施工单位自行考虑和处理的。
问:您长期在建筑施工现场从事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针对目前建筑业发生的各种事故,您认为,我们应该着重做好哪些工作,以预防事故的发生
秦春芳: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应该认真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首先要加大安全教育培训的力度和深度。建筑行业这个培训,应该从两方面来抓。从管理部门来讲,应该加大法律法规的培训教育;从企业上来讲,应该是加强企业内部的各项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和人员的责任制,要明确到位,落实到位,考核到位。培训工作应是全方位,全过程,全员的。全方位就是企业或现场里所有岗位都应该进行培训;全过程是从开工到竣工结束,整个过程都需要培训,也就是每一个岗位,每一个过程,每一个人都要培训;全员,就是所有的员工。都要进行培训。只有做到了这三全,生产才能不出问题。
其次,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建筑企业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搞好安全生产的最有效的措施之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将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各职能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岗位生产工人在安全生产方面应做的工作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工程项目经理部的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员,要根据自身的工作特点和职责分工,严格执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并经常进行不定期的、随机的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和事故隐患,要按照“定人、定时间、措施“的原则进行及时整改,并进行复查,以便消除事故隐患,防止职工伤亡事故的发生。
第三,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从目前发生的一些事故当中看,很多问题出现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批准这个环节上,没有按照有关的规定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是施工负责人向作业人员进行职责落实的法律要求,要严肃认真的进行,不能流于形式。安全技术交底在正式作业前进行,不但口头讲解,同时应有书面文字材料,并履行签字手续,施工负责人、生产班组、现场安全员各留一份。安全技术交底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在施工方案的基础上进行的,按照施工方案的要求交底,二是要将操作者在这项工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项讲明,以保证操作者在操作过程中的人身安全。上述两项交底内容不能过于简单,千篇一律口号化。应按分部分项工程和针对作业条件的变化具体进行。是在施工组织设计和在专项施工方案中已经明确了的要求。
第四,要认真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和规范组织施工。目前,已经颁发的建设部的安全技术规范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等七本,特别是《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对建筑施工过程中易发和多发事故的部位、环节、工序都做了明确的要求和规定,只要在施工中遵照执行,就可以大量的消除、减少和控制伤亡事故的发生。
最后,要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要求监督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材料供应商等对建设工程所应负的责任的落实情况,对那些违反了条例并造成伤亡事故的要严肃处理。
总之,只要我们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监管,加大安全教育培训的力度和深度,是可以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的。(本网摘自'安全'2004.3期)
第5篇 完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体系的设想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特点,应建立起超前预防、源头查堵、全程监控、全员参与的工作机制,构建政府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中介参与服务、社会舆论监督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保障体系,主要对策与措施有:
一是加大对现有安全生产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宣传,加大贯彻与监督实施的力度。根据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确定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逐步建立对建筑业企业提取安全费用制度,形成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建设单位在工程概算中确定并提供安全作业环境和安全施工措施费用,施工单位要将安全作业措施所需费用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落实对“三类人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和建筑业农民工的培训。强化对施工现场一线操作人员尤其是农民工的安全培训教育,特别是对新进场的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公司、项目和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方能上岗;加强成建制培训,探索劳务输出地和输入地农民工培训方式,增强农民工安全防护救护意识,提高他们的安全操作基本技能和知识水平。
二是完善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体系。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修订《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制定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建筑超重机械设备使用安全监督管理、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等配套部门规章。认真做好施工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管理规范、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建筑施工安全通用规范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
三是加强对薄弱领域和重点环节的监管。主要是加强对在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村镇进行的建设工程施工活动和房屋拆除活动的管理;围绕施工坍塌、高处坠落、中毒和起重机倒塌等安全生产伤亡事故多发的严重状况,重点检查在措施、工序、施工方面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况、环境的不安全条件,狠抓施工现场危险源点的控制。
四是加强部门间工作的协作与沟通,提倡有关行政许可后的跟踪管理。
五是改进安全生产监管方法,加强对工程建设各参与方的安全生产不良行为记录与公告及其动态管理,强化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将监督检查企业施工过程实体安全与监督检查企业安全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有机的结合起来。
六是加强第三方的监督作用,完善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发挥经济手段的制约作用,将安全与风险、安全与效益挂钩。
七是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基金,多渠道筹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经费。
八是理顺和加强无行业主管部门的工业建设项目的施工安全监管。
九是研究发挥城市综合执法部门对建设工程进行安全生产监管的模式。
第6篇 学习神华经验完善班组管理实现安全生产
同志们:
神华集团是一个以煤为基础、煤电路港航油(化)一体化运营的特大型国有企业,2011年生产原煤4亿吨。神华集团共有52处生产矿井、12处在建矿井,其中有9处高突矿井,20处水文条件极为复杂的矿井。“十一五”期间,神华集团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为0.028,2011年为0.018,达到世界先进水平。52处生产矿井中,有12处矿井实现了开建以来“零死亡”,6处矿井安全生产达10年以上,25处矿井安全周期超过1000天,全部建成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
神华集团之所以取得上述成效,是因为他们能够抓住制约和影响煤矿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遵循煤矿安全生产的一般规律,探索出了一条具有神华特色的煤矿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之路。其安全管理的主要经验可以集中概括为“树立一个事故可防可控理念、构建一套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探索一条安全高效现代化矿井建设新途径、打造一支素质过硬的员工队伍、培育一种具有神华特色的安全文化”。
下边我从班组建设入手,重点学习神华三个方面的经验,即树立一个事故可防可控理念、构建一套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打造一支素质过硬的员工队伍。
一、树立一个事故可防可控理念,为实现安全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煤矿安全生产的好坏,首先取决于广大煤矿员工,特别是各级“一把手”对安全生产的认识。神华集团提出并践行“煤矿能够做到不死人”的理念,彻底改变了“煤矿生产难免不死人”的传统认识,把对煤矿安全生产的认识提升到了一个新高度。煤矿虽然是高危行业,但安全生产的决定因素是人。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积极引进和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实施严格管理,事故就可以避免。
--在煤矿安全发展的目标上,坚持“从零开始,向零奋进”。煤矿安全生产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为了实现“零死亡”的奋斗目标,神华集团严格执行各生产环节的“零目标”控制,努力做到系统运行零隐患、设备状态零缺陷、工程质量零次品、生产组织零“三违”、操作过程零失误、隐患排查零盲区、隐患治理零搁置、责任落实零距离。
--在煤矿的安全定位上,力争把煤矿建设成为安全的产业。谈起煤矿,人们往往会联想到事故。因为煤矿生产,时刻面临水、火、瓦斯、煤尘、顶板等灾害威胁,因事故多发,历来被认为是高危行业。神华集团果断提出要“把高危的煤炭行业建设成为安全的产业”,彻底颠覆了煤矿安全传统的思维定势,并采取了一系列重要措施,主动赶超世界先进水平。经过神华集团上下的共同努力,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千人重伤率等一些主要指标都居世界先进国家煤炭企业的前列。
--在煤矿瓦斯治理上,坚持“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瓦斯历来被认为是煤矿“一号杀手”。神华集团坚持认为,只要做到科学管理,将各类隐患当作事故进行处理,就能够将瓦斯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从根本上控制和消除隐患,防止瓦斯事故的发生。这一理念进一步强化了科学管理的重要性和有效性,集中体现了关口前移、超前防范的安全管理思想。
神华集团的煤矿安全理念,在广大员工中焕发出强大的生命力,并在实践中不断升华。“只有感悟不到的隐患,没有避免不了的事故”;“收入﹦安全+质量+任务”、“安全﹦细节+流程+执行力”;“安全是干部的政治生命,安全是员工的最高利益”等一系列全新的理念。这些理念改变了干部员工对煤矿灾害不可控制的认识,成为推动煤矿安全发展的强大力量。
二、构建一套风险预控管理体系,为实现安全发展提供了有效的管理手段
风险预控管理体系由五部分构成:一是风险辨识与管理。主要规定了煤矿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流程和职责、风险控制措施的制定和落实以及危险源监测、预警和消警等要求,其作用是将风险预控的思想和理念全面贯彻到体系运行的全过程。二是不安全行为控制。主要规定了煤矿各岗位不安全行为的梳理、机理分析和管控纠正的要求,其作用是保障每个岗位能严格执行正确的安全程序和标准,防止人的失误而导致事故和伤害。三是生产系统控制。主要规定了煤矿采、掘、机、运、通等生产活动,特别是防突防瓦斯、防灭火、防治水等系统的管控要求,其作用是将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标准全面贯彻到生产各环节,实现动态达标。四是综合要素管理。主要规定了生产系统以外的其他煤矿生产辅助系统安全管理的要求,其作用是实现煤矿安全管理全过程、全方位和全员参与。五是预控保障机制。主要规定了体系运行组织机构及其安全责任制、体系方针和目标、体系文件化以及体系评价等要求,其作用是保障体系能推动起来和运行下去。
三、打造一支素质过硬的员工队伍,为实现安全发展构筑了坚强的人才保障
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人的因素始终是决定性的因素。提高人的素质,不仅可以实现自保,更能实现互保。
(一)着力构建人岗相宜、人尽其才的选人用人机制,充分发掘人力资源的潜能。2000年以后,面对煤炭市场好转、人才竞争愈加激烈的形势,神华集团及时调整人才引进策略,变招工为招生,大力引进大中专毕业生。在选人用人方面,坚持大学毕业生到基层锻炼,从工人做起,从班组长做起,建立了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健全了公开竞聘、“三推三考”制度,即根据任职条件,由员工自我推荐、职工联名推荐、单位推荐,经过书面考试、答辩面试、组织考核来选拔人才,同时根据安全状况实行“一票否决”。
(二)建设培训中心和实训基地,转变培训方式,进一步提升培训质量和效果。神华集团成立了神华管理学院,在教育培训工作中,大力推进“三个转变”:一是在培训内容和项目上,推进由基础性培训向专业化培训转变,进一步提升培训的针对性与超前性。二是在培训的方式和方法上,推进由分散无序的单一培训向系统化、规范化的体系培训转变,建立“教材、课程、课件、实操、师资、考务”六大培训管理系统,进一步提升培训效果。三是在教育培训管理上,推进由单一课堂模式向多元教学模式的转变,充分利用实操基地进行实践教学,极大地促进了员工职业技能水平的提高。
(三)加强班组建设和班组长的培养,重点提升班组长的安全技能和综合素质。一是深化班组建设。推行了“四、五、六”班组管理新模式,即坚持安全、工作、学习、活动四位一体,创建学习、安全、创新、专业、和谐五型班组,构建班组建设组织、制度保障、现场安全风险管控、教育培训、文化引领、考核评价六大体系。深入推进“手指口述”和“准军事化”管理。二是加强班组长培养和选拔。始终注重对员工的理论培训和实践锻炼,把优秀员工选拔到班组长的岗位上来。三是打造班前“第一课堂”。把煤矿每天30分钟的班前会作为对班组安全教育的最前沿阵地,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学习,使班前会真正成为安全生产的第一道工序、安全教育的第一课堂和安全管理的第一道防线。
我们西坡煤业是一个高瓦斯、承压水带压开采的矿井,年设计能力120万吨,属于高瓦斯矿井。自2010年10月徐矿集团托管以来,成立了生产部、安监部、地测部、机运部、通风部、调度室、综合部、综采队、综掘队等机关部室部门及生产区队。一年多来,经过广大干部群众和在座各位同仁的共同努力,西坡煤业被柳林县人民政府授予“安全高效矿井”、“瓦斯治理示范矿井”、“安全保障型企业”,被山西省人民政府授予“安全模范企业”等荣誉称号,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7月4日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会议、8月13日吕梁市煤矿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清理整顿暨质量标准化矿井建设推进会先后在西坡煤业进行观摩,由此西坡煤业成为全市乃至全省的标杆企业。
但是,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应该清醒的看到,我们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还存在很多不足之处,诸如在生产过程中,还存在着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的缺陷;在系统方面,轨道运输、通风设施等专业还有很多需要完善的地方;在安全方面还有不少零打碎敲的事故发生等等。我们如何做好班组管理,实现安全生产呢?
神华经验告诉我们,只要我们树立一个事故可防可控理念,为实现安全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打造一支素质过硬的员工队伍,为实现安全发展构筑了坚强的人才保障,通过构建一套风险预控管理体系,为实现安全发展提供了有效的管理手段,干煤矿就可以做到不死人,就可以把高危的煤炭行业建设成安全的产业。
抓好班组管理是煤矿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它贯穿于安全生产的全过程。班组是直接从事生产的基本单位,同时也是安全事故最可能发生的地方,要想抓好安全管理工作,必须从班组入手,班组安全管理的好坏,不但影响到班组的安全生产,而且影响到整个企业的安全状况。为此完善班组管理是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的最有效好、根本的手段。
一、职工业务技能培训是实现安全生产的基础
职工是构成班组的最基本的要素,职工的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关系到班组的安全水平,“职工技能培训不合格是最大的安全隐患”。为了全面提升职工的安全知识和实际操作水平,确保安全生产,将安全质量标准化拓展到安全生产的每一个环节。干部、职工同时进行安全培训,务必掌握规程措施以及本工种操作规程,确保做到5个必须,即:一是必须每班进行安全危险预知预想,落实风险预控管理;二是班组长任职前必须进行安全管理知识考核;三是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准入考核;四是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专业安全准入考核。五是必须坚持班前会、职工安全活动日安全培训和“手指口述操作法”,坚持每日一题学习,每天进步一点点,不断增强职工安全意识,不断规范职工安全行为,使职工在现场工作中能自觉做到遵章守纪按章作业,努力提高自我保安能力,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被伤害,彻底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
二、抓好现场安全管理是实现安全生产的关健
现场管理是否到位,是直接关系到安全工作是否真正落到了实处。首先是严把班前会关,工区领导根据生产计划和调度会安排,根据当班的实际情况进行统一安排,职工精神与健康状态确认,班长强调安全重点。每个班做好交班记录,把出现的隐患、遗留的工作逐一登记,开工前班长带头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并对当班所存在的安全隐患,安全注意事项详细地对职工讲解,做到人人知晓,把好现场安全关。从每一个细节入手,任何一个安全细节不放过,彻底消除物的不安全因素。
三、精细化管理是实现安全生产的手段
安全工作也是一项长期的、细致的重要工作。安全工作无小事,细节决定成败。如何抓好安全上的每一件小事、每一个细节。一是安全培训教育,制定完善的新员工安全培训方案,调复岗安全培训规定,特种作业安全培训制度,进行安全教育。二是设备安全,要对设备进行安全防护,制定详细的设备安全防护办法;对于设备的操作和维修要有严格的操作规范、维修安全控制流程和管理办法。三是作业安全,一工程一措施,将安全作业纳入管理流程,要有详细的设计方案;现场安全作业要进入现场作业管理流程,对于动火作业、电气作业等要有严格的计划和规定;对于特种岗位要有安全作业证管理制度。四是安全检查,实施安全检查要遵守安全检查流程,有详细的检查标准,检查结果要及时通报落实整改,整改率确保达到100%,真正实现精细化管理,逐步消除管理的缺陷。
四、现场隐患排查工作是实现安全生产的保障
现场处理隐患力度是安全工作查漏补缺的重要手段。加强安全工作现场管理,隐患排查主要以解决问题为主,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和手段,把现场中存在的一切不利于安全生产的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现场安全生产;现场不能及时处理的隐患,由工区领导跟踪落实整改,对不及时整改隐患的班组加重处罚,未按期处理的隐患加倍处罚,并且在曝光台进行通报,强化员工安全意识,提高安全工作的执行力,保证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全面排查、有效地遏制各种事故发生,实现“教育+监管+考核+落实”闭环管理,打造零事故现场,确保零事故环境,实现零事故目标,从而确保安全生产。
同志们,让我们以本次班组长安全管理座谈会为动力,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努力提升自身素质,不断完善班组管理,大力弘扬“忠厚吃苦敬业奉献、开拓创新、卓越至上”的山西煤炭精神,为实现企业安全生产,为建立一个现代化的西坡煤业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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