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调度指挥中心监控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执行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全面掌握操作技能。
2、爱护设备,搞好卫生,坚守工作岗位,不迟到,不早退,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3、正确识别各种终端数据,图形和指示灯的正误显示,处理一般故障。
4、认真监视主机屏幕所显示各测点的变化情况,详细记录各部位的运行情况,按时完成各种报表的打印。
5、发现瓦斯超限,运行有误及断线,死机等异常情况,要立即向区、队领导汇报,以便及时组织处理。
6、认真接听记录上级单位和领导打来的电话并及时向区、队领导汇报,热情接待各级领导的检查和参观。
7、认真学习并掌握设备、设施的操作技能,提高工作能力。
8、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尽职尽责,交清接明扎扎实实地干好本职工作。
第2篇 主管安全副指挥长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一、分管指挥部的安全生产工作,履行指挥长委托的相应职责;
二、组织制定实施指挥部的年度安全工作规划,组织安全生产方案的审定;
三、组织较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组织每月的安全大检查及月例会;
五、履行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中相关职责;
六、协调与地方、业主、对口部门的安全工作。
第3篇 工程建设指挥部安全生产职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当安全与工程质量、进度、成本发生矛盾时,必须首先服从安全,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安全事故的处理坚持“三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第二条 各参建单位行政第一责任人是本单位、本部门、区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管安全工作,对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指挥部和各项目之间实行“行政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主要负责,各部门负责人和各项目责任人具体负责”的三级安全管理责任制。
第三条 参建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配备合理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业人员,各级领导要严格执行“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级专业技术人员与负责人必须对本专业的安全技术、工程区域安全技术负责,各业务职能部门必须对本部门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对工地现场临时发生的安全隐患、事故的安全管理,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 党、政、工、团齐抓共管
1、党委和各支部要切实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要督促检查各级行政部门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2、对党员干部考察、考核、提拨录用时,必须把安全工作的好坏作为先决条件,政治思想工作必须首先把安全生产列入主要内容。
3、指挥部的工会在安全生产中,要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切实抓好各级群监组织并起到有力监督作用,并认真做好员工的安全培训工作。
4、指挥部的团支部要组织好青年团员并发挥其作用,切实做好青年员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培训。
5、康东路各参建单位的支部、工会、团支部要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员工、青年团员学习各种安全法规。
第二章 318指挥部各级领导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一条 指挥长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之规定:指挥长是指挥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指挥部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每季度亲自主持一次全指挥部性的安全大检查,并亲自或委托分管安全领导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议;广泛听取各级领导、指挥部安全办公室、工程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各单位反映的安全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程施工中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问题。
3、参加制定指挥部内重大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参加制订安全奖惩等重要制度,优先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人、财、物,在工程施工中发生重大灾害事故与重大交通安全事故时必须亲临现场指挥,按照救灾预案组织抢救、抢险。
4、深入现场,听取员工以及施工人员、群众反映安全上存在的隐患问题,正确处理好安全与质量、安全与进度、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必须坚持安全第一、不安全不生产。
5、重视员工健康与职业安全,指挥部年初要计划列支一笔安全经费,并用于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的顺利实施。
第二条 分管安全副指挥长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分管安全副指挥长是指挥部安全生产第二责任人,对指挥部安全工作负具体领导和管理责任,必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建立健全与项目建设相适应的本单位的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负责组织制定指挥部安全奖惩等重要制度,参加制定指挥部重大安全技术措施规划。
3、加强对职工的安全培养与教育,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负责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学习、检查及考评等活动,总结、交流、推广和报告本项目内参建单位安全生产先进经验,督促各参建单位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交底工作。
5、负责组织制定指挥部安全工作计划,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事故分析、处理、上报,监督各部门的安全工作。
6、主持召开安全办公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安全上存在的重大问题,督促整改事故隐患。
7、定期现场解决安全上存在的各类隐患,全力支持安全管理办公室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监理工程师的工作,随时听取安全生产意见和建议,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首先服从安全,坚持不安全不生产。
第三条 分管工程副指挥长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分管工程副指挥长是指挥部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人,对指挥部安全工作负具体领导和管理责任。要严格执行在管工程进度、质量的同时,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把安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计划、布置并进行检查和总结评比。参加每季度的安全大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处理重大事故隐患。
3、检查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检测等合同单位履行合同义务情况,督促各参建单位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交底工作以及重大技术方案的审查。
4、在项目实行安全工作例会制度、安全隐患抄告制度,规范项目建设安全基础工作。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首先必须服从安全,坚持不安全不生产。
5、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所规定的“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细化落实到工程发包合同中,保证合同内容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6、督促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执行工程强制性标准、施工规范、规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材料库房及办公生活设施的安全管理等进行日常检查;督促监理单位对工程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进行专项安全检查:并督促整改落实。
7、深入现场,调查了解生产中存在的各类事故隐患,广泛听取各级单位、部门反映的情况,改进安全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条 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是指挥部安全生产技术负责人,负责指挥部的安全技术。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在招投标及合同签订过程中,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所规定的“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细化落实到施工监理合同、施工合同中,并保证合同内容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3、负责组织工程的设计方案、施工计划方案及安全措施,负责审查指挥部各部门安全措施,以及编制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重大安全生产技术的审定工作。
4、负责招标用的办公设施、设备以及招标文件、合同、各种图纸等的保管监管工作,严禁泄密,防止重要文件、合同、图纸的遗失和被盗。
5、负责安全技术装备、车辆、器材、仪器表的计划调配,负责改革推广新工艺、新方法,并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6、积极协助指挥部分管领导及其他部门的工作,参加指挥部举行的安全生产活动。
7、积极协助指挥部分管领导的工作,当施工现场发生灾害事故时,应积极投入抢险救灾工作。积极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第五条 工程处处长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工程处处长是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工程处内部人员及办公设施、设备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在管工程进度、质量的同时,必须要管好安全。
2、认真执行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同时协助指挥部分管安全和分管工程的副指挥长搞好安全管理工作,把各施工工程的安全管理措施贯彻到各工程施工管理中去。
3、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所规定的“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细化落实到工程发包合同中,并保证合同内容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4、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5、在工程质量、进度等检查的同时,协同安全管理办公室、监理协调办对施工单位执行工程强制性标准、施工规范、规程的情况进行检查;会同安全管理办公室,督促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材料库房及办公生活设施的安全管理等进行日常检查,对工程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大技术方案进行专项安全审(检)查。
6、负责配合安全管理办公室对各施工单位安全技术装备、安全技术措施、规章制度落实执行情况的检查,如发现在施工中有“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应立即停工整改。
7、检查督促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检测等从业单位履行合同义务,积极参加安全工作例会,及时发现、报告或处理安全隐患,规范项目建设安全基础工作,把会议精神贯彻到工作中去。
8、当工程施工中发现灾害时,积极协助进行抢险救灾工作,协助善后的调查处理和事故分析。
9、当施工现场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时,应按程序报安全管理办公室以及相关领导。
10、深入现场,参与处理安全技术上存在的疑难问题,参加工程验收,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坚持不安全不生产。
11、负责对防汛、环保、水保工作进行监管。
12、审查施工方案时,组织道路保通方案、技术措施及投入情况审查,对照合同进行道路保通工作的日常检查督促。
第六条 安全管理办公室主任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安全管理办公室主任是指挥部所辖范围安全监督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在组织管理好安全全面管理工作的同时,必须督促管理好整个指挥部所管辖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协助指挥部分管副指挥长搞好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把安全生产的措施贯彻到施工现场的施工过程中去。
3、建立健全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学习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建立健全指挥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5、检查各监理、中心试验室、施工单位等参建单位的安全技术措施、人员、装备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和工程安全所需。
6、审查各重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对安全技术措施、装备不到位的施工单位、重点工程,有权建议不予开工或停工整顿。
7、组织进行安全检查,对重点工程进行重点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积极组织参与指挥部的安全办公会议。
8、积极协助指挥部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督促管理好安全工作,当施工现场发生灾害事故时,应立即前往灾害事故现场协助领导组织救援、抢险工作。
9、对内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负责拟定指挥部安全生产责任书,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对外督促监理、施工单位分别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分别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人,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职责和具体责任人,建立井然有序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程序。
10、主动积极与地方加强沟通,争取地方对项目的理解,为项目施工提供良好外部环境。
11、组织制定各类安全应急预案。
12、组织安全管理办公室、协调办制定或审查道路安全保通方案,完善保通预案,切实做好道路安全保通工作。
13、负责组织道路安全保通工作检查,审查各施工单位的保通设备投入及运行情况,组织道路保通预案演练和道路保通工作会议
第4篇 调度指挥中心监控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执行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全面掌握操作技能。
2、爱护设备,搞好卫生,坚守工作岗位,不迟到,不早退,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3、正确识别各种终端数据,图形和指示灯的正误显示,处理一般故障。
4、认真监视主机屏幕所显示各测点的变化情况,详细记录各部位的运行情况,按时完成各种报表的打印。
5、发现瓦斯超限,运行有误及断线,死机等异常情况,要立即向区、队领导汇报,以便及时组织处理。
6、认真接听记录上级单位和领导打来的电话并及时向区、队领导汇报,热情接待各级领导的检查和参观。
7、认真学习并掌握设备、设施的操作技能,提高工作能力。
8、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尽职尽责,交清接明扎扎实实地干好本职工作。
第5篇 指挥中心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生产矿长的领导下,负责调度室全面工作,根据煤炭生产的方针政策和生产计划,对日常生产进行安排和调度。
2、组织安全生产调度会议,参加各类生产会议,对有关安全生产的安排和决议负责督促检查。
3、掌握安全生产完成情况和生产动态,搞好综合平�组织均�生产,协助有关领导抓好安全。
4、掌握采掘部署、工作面的衔接和采区准备情况,督促解决问题,保持矿井正常接替。
5、负责协调生产和辅助部门的关系。
6、负责接受传达和矿领导及上级调度下达的有关安全生产指令和部署的工作,并检查落实情况。
7、对妨碍安全生产的问题和生产中薄弱环节,组织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发生重大事故时,负责调度人力、物力、车辆等。对同级业务部门进行一一调度,行使调度职权。
8、经常检查调度工作情况,按时召开调度工作会议,总结工作,交流经验,提高工作质量。
9、负责组织调度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调度人员的思想觉悟和业务水平,组织实现标准化调度室。
10、负责向矿领导和上级调度汇报工作,提供情况。
第6篇 高速公路代建指挥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高速公路项目代建指挥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__高速公路项目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新疆自治区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项目代建框架协议、代建协议的有关项目管理规定及《__高速公路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二条 由__高速公路项目陕西省代建指挥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和部署福海至阿勒泰高速公路项目各类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组长:z
副组长:z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总监办。
主任:z
成员:z
第三条 总监办成立在总监理工程师领导下的安全应急小组,负责落实指挥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有关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各项工作及驻地办、项目经理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职责执行情况的检查督导。人员机构组成报指挥部备案。
第四条 驻地办成立在高级驻地领导下的安全应急小组,负责落实指挥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总监办安全应急小组有关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各项工作,对驻地办的安全负责,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执行情况。人员机构组成报指挥部备案。
第五条 施工单位成立在项目经理领导下,以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为主的安全应急实施小组,负责安全应急救援的执行落实工作。人员机构组成报指挥部备案。
第三章工作职责
第六条 指挥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
1、全面协调和指导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指导施工单位制定安全应急救援办法或特别管制措施。
3、协调调用救援物资、设备和人员。
4、对事故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和问题提出紧急处理意见和建议,并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提出调整、修订、补充意见。
5、汇总报告事故情况,传达、执行、督促落实各项指令。
6、指导各单位做好社会秩序稳定和伤亡人员善后及安抚工作。
7、按有关要求,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安全事故进展和处置情况。
8、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第七条 总监办安全应急小组职责
1、指导驻地办、施工单位制订安全应急救援办法或特别管制措施。
2、负责总监办的安全应急工作,并协助各单位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汇总报告事故情况,传达、执行、督促落实各项指令。
4、按有关要求,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安全事故进展和处置情况。
5、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第八条 驻地办安全生产应急小组职责
1、指导施工单位制订安全应急救援办法或特别管制措施。
2、负责驻地办的安全应急工作,并协助施工单位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汇总报告事故情况,传达、执行、督促落实各项指令。
4、按有关要求,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安全事故进展和处置情况。
5、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第九条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小组职责
1、负责本标段安全应急救援工作,制定符合本标段安全生产实际的各类应急预案,降低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加强安全生产投入,落实安全生产资源配置,做好安全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工作。
3、协调调用各分部救援物资、设备和人员。
4、汇总报告事故情况,传达、执行、落实各项指令。
5、做好社会秩序稳定和伤亡人员善后及安抚工作。
6、按有关要求,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安全事故进展和处置情况。
7、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第四章应急救援工作原则
在发生安全事故及灾难时,能迅速有效地组织事故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防止事故扩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
2、正确划定安全事故灾难的类型,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相互配合、快速高效。
3、发动全线力量,以辖区事故发生部门自救和指挥部组织救援为主。
4、施工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支持、配合事故救援工作,提供事故施救所需的一切便利条件。
5、接到事故报告后,施工单位应立即启动事故救援预案,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迅速组织救援工作。同时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6、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要立即报告指挥部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简要情况,并随时报告事故的进展情况。迅速启动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封闭并保护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和物资,疏散事故危险区域人员,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保障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7、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尤其是专家的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
第五章事故处理及调查程序
第十条 安全事故报告程序
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负伤者或最先发现的人必须立即报告领工员、工地负责人或上级部门。各级部门接到报告后,应迅速逐级上报(见附图1)。事故发生后,必须以最快方式向上级主管部门和事故发生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检察、劳动部门报告,并将事故概况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向上级主管安全部门和当地劳动、公安、检察、工会等部门汇报。
1、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内容: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伤亡人员简况;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事故报告人、事故报告单位。
2、安全生产事故范围:本单位及在本单位辖区内活动的员工伤亡安全事故;消防安全事故;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工程施工安全事故;使用爆炸物品和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人员中毒安全事故;其他应该上报的安全事故。
3、安全生产事故报告时限:一般事故从接到事故报告后不得超过2小时;伤亡事故从接到事故报告后不得超过1.5小时;重大安全事故从接到事故报告后不得
超过1小时;特大安全事故,向上报告时间从接到事故报告后不得超过1小时;特大恶性安全事故从接到事故报告后不得超过30分钟。
4、安全生产事故报告方式和程序:发生各类伤亡事故时,事故发生单位应在得到事故消息后立即用口头报告、电话、传真等方式(以下简称快速方式)和书面形式报指挥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接到事故报告的部门应按事故报告时限要求用快速方式和书面形式逐级上报;发生事故单位在口头报告、电话报告的同时,迅速了解初步情况,填写《事故报告单》,电传指挥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报所在地人民政府。如有隐瞒不报、虚报或者故意拖延不报的,要对责任者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应急救援及事故现场保护
1、事故发生后,施工现场负责人应立即指挥有关人员开展应急救援工作,采取措施制止事故蔓延扩大,防止次生事故的发生。
(1)火灾事故:立即将起火源隔离,比较轻微的火灾,应立即组织工人进行扑救,若灾情有所扩大,应拨打当地火警电话119;迅速利用灭火器材及时灭火,有关车辆停在现场待命。对油库周围的有关设施和人员进行转移和疏散,对火灾点以外的油品进行转移和冷却;切断现场电器设施电源,拨打当地120急救电话,对伤者进行抢救,并做好火灾现场保护工作。
(2)触电事故:事故发生后,由第一发现人迅速报告负责人或由其直接实施初期施救,并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或与当地医院联系;对于低压触电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或用有绝缘性能的木棍棒挑开和隔绝电流;对于高压触电,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停电,不能及时停电的,也可抛掷裸金属线,使线路短路接地,迫使保护装置断开电源;当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根据触电者的具体情况,迅速对症救护。救护方法采用人工呼吸法和胸外心脏挤压法实施初期救治,并采取正确的搬运方法。
(3) 食物中毒事故:事故发生后,由第一发现人迅速报告负责人或由其直接实施初期施救,并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或与当地医院联系;对轻微中毒事故,立即进行催吐处理,用羽毛、筷子、手指等搅触咽喉壁使之呕吐,同时喂食清水,使之反复呕吐,然后喂食温盐水;若中毒严重,不能使之呕吐的,且医疗机构急救车辆不能迅速抵达现场,应当及时调配车辆,尽可能按照就近、相对集中的原则以最短时间送至医院进行救治。
(4)机械、设备等事故:事故发生后,由第一发现人迅速报告负责人或由其直接实施初期施救,并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或与当地医院联系;施工单位应预备一定数量的担架和一定的消炎止血医疗器具和药材,并确保有部分人员懂得医疗护理工作,防止由于后期影响而造成伤亡事故。
(4)挖方、基坑塌方:事故发生后,由第一发现人迅速报告上级领导并通知当地医院;发生事故的单位要立即调配人员和设备,组织开展救援工作;施工单位应预备一定数量的型钢及钢管、木支撑等有利于开展救援的物资。
(5) 暴雨、汛期防护:严格按照《__高速公路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规定的物资和应急处理措施执行。
(6) 其他突发事件(民族问题引起的冲突):因施工地处民族聚居区,应尊重民族宗教信仰和文化习俗,尽量避免引起冲突。平时做好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学习当地风俗习惯,了解民族禁忌,并与当地少数民族搞好关系。当冲突事件发生后,要立即上报上级领导并联系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到场解决,现场领班人员要做好安抚工作,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若有受伤情况,应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或与当地医院联系。
2、要认真保护事故现场,撤离所有人员。建立警戒线、禁止非工作人员入内。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如果为了抢救伤员,不得不移动某些物体时,必须做好现场保护标志;清理事故现场时,必须得到事故调查小组和公安、劳动等有关部门的同意或批准后方可进行,任何人不得借口恢复生产,擅自清理现场,干扰调查人员的取证、调查工作。
第十二条 成立事故调查组
事故调查组的职责: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确定事故责任人,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接到事故报告后,有关部门领导应立即赶赴现场,指挥抢救伤员,维持现场秩序,并组织事故调查组,开展调查工作。
一般事故由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部门以及工会成员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其他事故由新疆交通建设管理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和指挥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同项目所在地的劳动、公安、工会等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并邀请当地人民检察院和有关部门的人员和专家参加。与所发生事故有直接厉害关系的人员不得参加调查。
第十三条 现场勘查
调查组立即到事故现场进行实地勘查,掌握第一手资料。现场勘查内容主要包括:谈话笔录、现场拍照、绘制好施工现场图等。
第十四条 分析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
分析事故原因的目的是为了从事故中吸取教训,针对事故原因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通过对事故发生的条件、过程、因素以及各种条件、因素之间的内在联系的分析,找出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分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的认定要以实事求是、尊重科学为原则,以调查中确认的事实为依据。事故责任的认定包括:
1、按职责、分工、工作态度和在事故过程中的作用,追究责任人应负的领导责任。
2、根据安全生产管理程序和管理制度,找出管理漏洞,追究酿成事故隐患的管理责任。
3、根据安全技术管理的要求,检查安全技术交底情况,追究属于违反技术操作规程的责任。
4、根据机械、设备、电气等安全技术规范,追究机械、设备、电气使用、养护、维修、管理等方面的责任。
5、根据事故后果和认识态度,提出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对一般事故的责任人,包括主要责任人、直接责任人、一定责任人和领导责任者,主要以教育为主。情节恶劣或后果严重的责任人,视其造成损失的严重程度分别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重大事故的责任人建议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调查处理报告书
调查组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将经过调查核实的事故起因、经过、责任分析、处理意见和事故教训以及改进工作的建议等形成文字报告,经调查小组签字后,将调查中拍摄的照片、绘制的示意图、技术签定材料、事故调查笔录等连同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书,一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经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加盖公章,然后报送有关劳动部门,由劳动部门审查批复。单位接到劳动部门批复后,可视为该起事故的结案。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必须由司法机关做出处理结论后方能结案。
第十六条 提出防范整改措施
为防止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及时制定出预防发生类似事故的具体措施,定期组织检查将措施落实到人,整改到位。
第六章附
; 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适用于__高速公路项目。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__高速公路项目陕西省代建指挥部负责解释。
第7篇 调度指挥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安监科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部门、上级公司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及规章制度。
(二)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发现违反安全生产制度、规章和安全技术规程的作业应立即制止、并向领导汇报,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处理,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三)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并通知有关职能部门防止事故的扩大。
(四)参加矿质量标准化的自检工作,随时掌握全矿调度系统质量标准化动态,对调度系统存在问题及时在调度会上给予通报,并落实到整改负责人。
(五)负责地面装储系统各条皮带的防尘、防火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六)负责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工作,及时向公司有关部门报告,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8篇 (项目经理)指挥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指挥长(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项目经理在安全生产方面对总经理负责,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和管理者,对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其安全生产责任是:
①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结合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性质,制定有
针对性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主持监督其实施。
②根据项目工程特点和工程规模,成立工程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明确本项目专(兼)职安全专业监督管理人员,支持、指导安全专业监督管理人员工作,不干扰或阻挠安全专业监督管理人员行使职权。
③在组织项目工程施工前,明确各专业管理部门和关键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定期组织实施考核,并与经济效益挂钩。
④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上级在安全生产检查中提出的事故隐患和安全管理问题,按照定人、定时间、定措施的原则予以解决,并按时将解决情况向上级反馈。重大隐患必须立即停止施工生产,待隐患消除,报请上级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生产。
⑤组织制定并实施工程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⑥坚持把安全管理作为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与施工生产同时进行。
⑦严格履行工程项目承包经营合同,认真制定工程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标准、目标和安全规则,建立健全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合理配置人力、物资、机具、资金等安全生产要素。保证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提高施工安全水平。
⑧依据工程特点,科学编制施工安全措施。正确处理好安全与进度、安全与效益关系,坚持把安全生产贯穿于施工生产全过程,把安全生产摆在首位抓紧、抓好、抓实。
⑨负责组织项目经理部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发动群众,实行全员、全面、全方位、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经常听取广大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意见和建议,总结推广科学管理经验,及时表彰先进,严肃处罚事故责任者。
⑩主持、调查处理重大伤亡事故,对重大伤亡事故提出调查处理和结案意见,并报上级机关及有关部门。对因违章指挥或决策失误而造成员工伤亡事故承担领导责任。并对因强令员工违章冒险作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承担刑事责任。
第9篇 公路工程指挥部安全生产规定
公路工程项目指挥部安全生产一般规定
1总则安全常识
一、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二、常用安全护具:保护头部安全护具安全帽,防坠落护具安全带,保护眼睛的护具护目镜,保护面部的护具面罩,保护身体的护具工作服或防护服,救生衣,保护呼吸系统的护具防毒面具或防尘口罩……
三、时刻牢记:
1)'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
2)'落实安全规章制度强化安全防范措施'
3)'关注生命关注安全'
4)'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5)'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
6)'安全来自警惕事故出于麻痹'
2安全报监
一、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为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到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筑施工安全报监手续.
二、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对周边环境进行安全评估,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并填写评估报告评估人应对评估结论的可靠性负责.
三、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会同建设,监理单位按规定分阶段对工程的安全状况进行综合评定,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并将评定结果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3目标责任
一、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并上墙,安全目标责任分解到人.
二、施工单位应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用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施工单位内部经济承包合同中必须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控制指标,并有明确的奖罚措施.
三、施工现场应配备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规范,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应列为日常安全活动和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并悬挂在操作岗位前.
四、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必须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建筑工程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下,安装工程总造价在5000万元以下的不少于1人;建筑工程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安装工程总造价在5000万-1亿元的不少于2人;建筑工程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安装工程总造价在1亿元以上的不少于3人;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并设安全主管.
五、建设单位应为施工单位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及时提供地下管线和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的有关资料;开工前,及时足额支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用;施工现场有多个施工单位的,应当有效协调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不得要求施工单位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下强行施工.
六、监理单位应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施工中,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情况严重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应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4专项施工方案
一、对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临时用电工程,爆破工程等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单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必要的计算书,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督实施.
二、对涉及地下暗挖工程,深基坑工程,高大模板工程,30米以上高空作业工程,大爆破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必须组织由2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岩土工程师,2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1名注册监理工程师组成的5人以上专家组,对已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
专家组必须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论证审查报告应作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施工单位应根据论证审查报告进行完善,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按照方案组织实施.
三、施工,监理单位应建立检查,验收制度,对重点环节和重点内容进行重点监控,严禁随意变动经过审查的施工方案.
5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一、施工作业前,施工单位项目部技术人员应将分部分项工程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二、安全技术交底应按照施工方案的要求进行细化和补充,对操作者讲明安全事项,要有针对性,指导性.
三、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交接底双方签字确认,严禁代签字.
6安全检查
一、施工单位必须制定定期安全检查制度.由分管经理组织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安全检查;项目负责人必须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并会同项目总监每周不少于一次的全面安全检查.
二、项目负责人必须掌握当天的天气情况.六级风以上及雨,雪等恶劣天气,施工,监理单位及项目部必须立即组织检查.
影响施工作业环境的异常天气下,施工现场应停止施工.
三、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按定人,定时,定措施的'三定'行整改,做好书面记录,并存档.
7安全教育培训
一、施工单位必须制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二、施工单位应对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每年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
三、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新的施工现场前,应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
四、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记录教育培训情况,受教育者应签字确认.严禁代签字.
8班前安全活动
一、施工现场必须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二、各班组每天必须进行班前安全活动,针对当天作业中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提示防范,并做好记录.安全管理人员应对班前安全活动进行检查,指导,管理.
三、在工人上岗的必经之路,应设置安全警示镜,防护用品正确佩戴示意图及警示标牌.上岗前,安全管理人员在警示镜旁检查工人安全防护用品的佩戴情况.
9特种作业人员
一、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证书原件应存放现场以备查验,做到人,证相符.
二、特种作业人员应按规定进行体检和年审.
10安全事故处理
一、施工单位,工程项目部必须分别建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足应急物资,器材和车辆,保证通讯畅通,并定期组织演练.
二、施工单位应建立工伤事故档案.项目部每月向公司上报安全事故情况,施工企业每月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上报安全事故情况.
三、发生事故时,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及时上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及时抢救受伤人员,主动配合主管部门调查处理.严禁隐瞒不报或拖延报告.
四
、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事故善后工作,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进行处理.
11安全管理资料
一、必须使用全省统一印制的安全技术资料范本.
二、施工现场应设专职安全技术资料员,持证上岗.
第10篇 吊车指挥安全生产职责
一、做到“四知三会”
四知:1、熟知自己所指挥的吊车构造原理机械性能和安全保险装置;2、熟知起重工作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3、熟知钢丝绳的结构和极度标准;4、熟知工业、民用建筑施工程序。
三会:1、会常吊物体的计算方法;2、会选择运用起重吊锁;3、会指挥信号和方法。
二、坚持岗位,做到“十不指挥”
1、斜吊不指挥;2、超载或不明重量的物体不指挥;3、埋在地下物起吊不指挥;4、散装物件装得太满不指挥或捆扎不实不指挥;5、棱刃吊物不采取防护措施不指挥;6、吊物上站人或其回转半径内有人不离开不指挥;7、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不指挥;8、起重臂杆在回转半径内,钢丝绳、吊件与电线距离不符合规程要求不指挥;9、吊装上下环境不检查或没排除障碍不指挥;10、塔吊五级风、履带吊六级以上强风及雷雨、大雾天不指挥。
第11篇 调度指挥中心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思想,在调度生产的同时,必须调度安全工作。
二、经常深入现场,掌握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制止违章作业。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向有关领导及部门汇报,并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解决,防止事故发生。
三、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指挥生产。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首先解决安全问题,而后进行生产,严禁违章指挥。
四、每班向公司调度汇报生产情况时,必须汇报安全情况,遇到危及安全的重大问题及时汇报。
五、参加公司、矿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并督促隐患整改工作。
六、协助矿领导组织开好生产调度会,督促、检查落实情况时,必须督促检查安全问题处理情况。
七、经常检查调度通讯系统,使之完善,以便于在发生事故时及时联系,组织抢救。
八、调度指挥中心内必须按规程要求备齐各种图纸、资料,以便发生事故时组织抢救.
九、组织采掘工作面和主要工程的安装、拆除、验收及移交工作。
十、矿井发生重大事故时,要用最快的速度向上级汇报,同时向矿有关领导汇报,在事故抢救中要做好上传下达、迅速无误,并要做好详细记录。
十一、做好矿领导交办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
第12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塔吊指挥
1、按时交接班,交班必须两班人见面,并对工作中有无安全隐患做以交代。
2、工作积极认真,要有责任心。
3、如有事,需请假,要提前说明情况,经项目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离开,不能电话通知。
4、工作时间内不能随意离岗,如发现,将给予经济处罚,情节严重,不听管理的,将退出本公司。
5、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者,退出本公司。
6、工作时间内严禁喝酒,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13篇 安全生产指挥中心副主任职责
1、负责下达隐患处制指令。
2、负责审查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
3、负责审查批准回采工作面初采、末采、安装、撤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4、负责审查掘进工作面探水设计和作业规程,审查批准掘进工作面的开工通知书。
5、负责对中心工作人员进行考核。
第14篇 调度指挥中心-安全生产责任制
1、及时、准确、认真地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通知、通报。负责全矿安全生产的指挥。
2、熟悉三大规程及有关安全规定,掌握安全生产动态,详细做好安全汇报记录。
3、对现场的安全隐患,要认真组织处理,重大安全问题要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并主动传达值班领导做出的处理决定。
4、负责组织落实矿防洪、防灾工作,及时传达天气预报和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预报,参加矿井有关事故的抢救、追查、分析处理工作。
5、凡停电、停风、停水、瓦斯及有害气体超限,人身事故以及顶板、运输、机电、放炮、通风、煤尘、窒息等非伤亡事故,重大安全问题要及时向集团公司总调汇报。
6、加强对机电、通风、运输、供水、医院抢救和消防等部门或值班室的业务领导,救护车必须设有专职司机,24小时值班,确保工伤随时运送。
7、加强调度业务知识的培训,做好各类资料的收集和保存。
第15篇 司索工、指挥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吊车指挥须经有关部门安全技术培训合格,取得操作证,上岗作业。
二、吊车指挥懂得机械性能,指挥时应站在能照顾到全面工作的地点,使用国标统一信号,并做到准确、清楚、笛声响亮。
三、80t以上的设备和物件,风力达五级时应停止吊装。
四、严禁任何人在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停留或行走。
五、使用卡环应使长度方向受力,抽销卡环应防销子脱滑,有缺陷的卡环严禁使用。
六、起重机起吊物件应交互捻制的钢丝绳(安全系数30.1.6-1),钢丝绳如有扭结、变形、断丝、腐蚀等异常现象,应及时降低使用标准或报废(表30.1.6-2), 钢丝绳表面现象降低载标准(表30.1.6-3)。
七、编结绳扣(千斤)应使各股松紧一致,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并且不得短于300mm,用卡子连成绳套时,卡子不得少于三个。
八、选用卡环不得超载使用,卡环的允许荷载查表。
九、滑轮必须经常润滑,不准超载(不同规格的滑轮允许荷载查表),滑轮磨损严重,有裂纹应报废,不允许补焊使用。
十、使用绳卡,应将有压板的放在长头一面,其应用范围符合规定,上绳卡时一定要将螺栓拧紧,将钢丝绳压偏1/3-1/4,在最后一个绳卡后面约500mm处将钢丝绳放出一个“安全弯”,以便发现钢丝绳是否滑动。
十一、起吊的构件应事先了解其准确重量,选用合适的吊索,严禁盲目起吊。
十二、起吊构件或钢筋骨架,起吊绑扎位置,根据构件或钢筋骨架的形状、断面、长度、配筋部位确定,必须找好重心。
十三、起吊时应先将吊物离地面0.5m左右,确认稳妥后再起吊,起吊旋转半径下不准有人停留在作业。
十四、禁止将吊物放在板形构件上起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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