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电子公司分管安全负责人
电子公司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协助公司负责人做好本公司安全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支持安全技术部门开展工作。
2、组织各级主管学习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有关文件,结合本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制订保证安全生产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3、协助总经理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对例会决定的事项负责组织贯彻落实,同时布置安全生产的有关事项。
4、主持编制、审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5、组织车间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专业性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安全操作检查,对重大隐患,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研究解决,并要求按三定(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整改后要组织复查,并将有关资料存档。
6、主持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定期检查执行情况,负责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7、发生重伤及死亡事故后,应迅速查看现场,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报告,同时主持事故调查,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8、组织制定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2篇 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法定代表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落实本企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组织实施本企业中长期、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规划、目标及实施计划,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参与编制和审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负责建立救援小组和人员安排、救援器材及设备和救援方案及演练;
4、领导组织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确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领导、组织外包工队长的培训、考核与审查工作;
5、领导组织本企业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解决生产中的不安全生产问题;
认真听取、采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保证本企业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转;
6、在事故调查组的指导下组织特大、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中的具体工作。
第3篇 安全负责人 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法定代表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落实本企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组织实施本企业中长期、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规划、目标及实施计划,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参与编制和审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负责建立救援小组和人员安排、救援器材及设备和救援方案及演练;
4、领导组织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确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领导、组织外包工队长的培训、考核与审查工作;
5、领导组织本企业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解决生产中的不安全生产问题;
认真听取、采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保证本企业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转;
6、在事故调查组的指导下组织特大、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中的具体工作。
第4篇 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协助公司负责人做好本公司安全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支持安全技术部门开展工作。
2、组织各级主管学习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有关文件,结合本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制订保证安全生产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3、协助总经理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对例会决定的事项负责组织贯彻落实,同时布置安全生产的有关事项。
4、主持编制、审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5、组织车间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专业性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安全操作检查,对重大隐患,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研究解决,并要求按三定(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整改后要组织复查,并将有关资料存档。
6、主持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定期检查执行情况,负责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7、发生重伤及死亡事故后,应迅速查看现场,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报告,同时主持事故调查,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8、组织制定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5篇 项目安全总监或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监督检查责任。
2、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定,监督项目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和安全生产费用的落实。
3、组织制订项目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4、组织危险源的识别、分析和评价,对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进行总体策划并组织实施。
5、参与编制项目安全设施和消防设施方案,合理布置现场安全警示标志。
6、参加现场机械设备、安全设施、电力设施和消防设施的验收。
7、组织定期安全生产检查,组织安全管理人员每天巡查,督促隐患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分部分项工程,有权下达停工整改决定。
8、落实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的相关规定,组织作业人员入场三级安全教育。
9、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达标、安全文明工地创建活动,督促主责部门及时上报有关活动资料。
10、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并迅速参与抢救。
11、归口管理有关安全资料。
第6篇 分管安全负责人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经理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指示精神,并督促本单位各职能部门,组织实施。
2、每周要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总结各项生产施工项目部安全生产情况,对有安全隐患部位,及时下令整改,组织有关人员复查,布置生产工作,一定要实行“五同时”。
3、经常深入生产施工现场,了解各生产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并督促各部门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查隐患整改情况,奖罚分明。
4、参加本单位各生产施工项目设计审查,竣工验收,主动提出安全生产措施方案,确保安全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
5、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研究、分析、总结,并组织实施救护工作,勒令隐患整改。
第7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安全总监或安全负责人
1、对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监督检查责任。
2、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定,监督项目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和安全生产费用的落实。
3、组织制订项目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4、组织危险源的识别、分析和评价,对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进行总体策划并组织实施。
5、参与编制项目安全设施和消防设施方案,合理布置现场安全警示标志。
6、参加现场机械设备、安全设施、电力设施和消防设施的验收。
7、组织定期安全生产检查,组织安全管理人员每天巡查,督促隐患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分部分项工程,有权下达停工整改决定。
8、落实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的相关规定,组织作业人员入场三级安全教育。
9、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达标、安全文明工地创建活动,督促主责部门及时上报有关活动资料。
10、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并迅速参与抢救。
11、归口管理有关安全资料。
第8篇 分管安全负责人 安全生产责任制
1、协助公司负责人做好本公司安全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支持安全技术部门开展工作。
2、组织各级主管学习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有关文件,结合本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制订保证安全生产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3、协助总经理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对例会决定的事项负责组织贯彻落实,同时布置安全生产的有关事项。
4、主持编制、审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5、组织车间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专业性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安全操作检查,对重大隐患,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研究解决,并要求按三定(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整改后要组织复查,并将有关资料存档。
6、主持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定期检查执行情况,负责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7、发生重伤及死亡事故后,应迅速查看现场,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报告,同时主持事故调查,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8、组织制定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9篇 分管车辆安全生产经理车辆安全负责人车辆安全生产职责
子公司分管车辆安全生产经理是公司车辆安全生产的直接指挥员,对公司的车辆安全负主要领导责任,接受公司总经理的领导,向公司总经理负责。其工作职责是:
1、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关于车辆安全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车辆车辆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培训,自觉执行各项车辆车辆安全规章制度,带头学好车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2、主持公司日常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向总经理汇报,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做好同级领导的沟通、配合工作。
3、主持设计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公司车辆安全管理系统及其配备和各级运作模式;建立公司车辆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充实业务素质高、作风好、责任性强的车辆安全管理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主持制定公司车辆安全管理机构的工作规范和车辆安全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及工作目标。
4、起草或拟定公司一整套车辆安全规章制度,主持制定符合本公司生产实际的车辆重特大事故救援应急预案。
5、组织、协调公司内部各部门的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各部门全面贯彻执行各项车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以及开展各项车辆安全活动。
6、主持或参加公司车辆安全工作会议,听取各单位车辆安全工作汇报,及时总结和部署下一步车辆安全工作;定期对公司的车辆安全状况作实事求是的自我评估,发现和研究解决车辆安全上存在的问题。
7、定期向车辆安全领导机构和有关部门汇报公司车辆安全情况,提出主要议题和工作打算。
8、根据公司车辆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有组织地对车辆安全管理人和车辆人员进行车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车辆安全知识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全员车辆安全意识和公司车辆安全管理水平。
9、经常深入基层和工地现场,检查、指导车辆安全工作,督促职能管理部门和人员加强生产现场的车辆安全、消防管理,定期做好车辆安全和消防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迅速整改。
10、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要及时赶赴现场,协助或指导事故善后工作;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的调查与处理,严格按“四不放过” 的原则办事。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要及时向总经理汇报,并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报公司、有关部门,对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负责。对事故责任者要严肃处理,超过职责范围的处理要提交法定代表人或有关会议研究处理。
第10篇 主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
(1)负安全生产主管领导责任。
(2)组织制订并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落实安全管理网络、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布置和总结安全生产工作。
(5)组织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物资,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6)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力量整改各项事故隐患。
(7)组织事故和职业病的调查、处理和上报工作。
第11篇 公司消防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重庆市消防条例》以及公安部6 1号令。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做到把防火安全工作与经营管理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评比、同奖惩;
第二条 负责全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组织各分公司、部门防火负责人认真学习有关消防的法律、法规,搞好经常性的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第三条 负责组织订立各级防火安全工作责任制,组织有关人员对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对重点部位组织制定灭火预案,切实做到防有办法,消有手段;
第四条 组织防火安全大检查,整改消防隐患,对重大隐患及时研究,督促整改;
第五条 加强对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领导,指导消防器材的配置、维修、保养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 对发生较大的火灾,应积极组织相关部门的干部、职工协助消防队扑救,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认真追查,分清责任后,按有关的法律法法规严肃处理;
第七条 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的评比,对消防安全工作中的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应按消防法和重庆市消防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表扬或奖励;
第八条 履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上的其它消防安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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