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煤矿安全检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 安全检查员是考试合格持证的特种作业人员,是矿派到井下当班跟班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检查员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格按照“煤矿三大规程”进行工作,完成矿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
2、 安全检查员要按照矿制定的“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作业规程和安全措施的规定进行监督检查,做到无措施、无作业规程不作业。
3、 安全检查员跟班作业中要把“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巡回检查顶板、敲帮问顶、探放水等重要安全生产环节作为检查重点,发现不按作业规程要求进行操作,可立即停止作业。
4、 安全检查员在跟班作业中,发现安全隐患,需要紧急处理,可调动当班人员处理安全隐患,再向矿部汇报。
5、 安全检查员在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对安全生产危及人身安全时,,可停止作业地点工作,进行处理,再向矿部汇报。
6、 安全检查员要熟悉煤矿“五大灾害”的各种预兆,对本矿容易发生的重点安全隐患进行重点排查,对在工作中对隐患能做到及时“发现、检查、处理、汇报”。
7、 安全检查员对井下不通风的巷道、盲巷、密闭口要检查是否有栅栏警示牌,避免人员误入。检查通风设施是否完好,发现问题要立即处理,有困难要向矿部汇报。
8、 安全检查员在工作中要本身不违章作业,抵制违章指挥,遵守劳动纪律,安全检查员能制止一次事故,矿部要给予表扬奖励。因工作疏忽,检查不到位,造成本班作业地点发生事故和损失,要追究责任。
第2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煤矿安全检查员
1、 安全检查员是考试合格持证的特种作业人员,是矿派到井下当班跟班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检查员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格按照“煤矿三大规程”进行工作,完成矿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
2、 安全检查员要按照矿制定的“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作业规程和安全措施的规定进行监督检查,做到无措施、无作业规程不作业。
3、 安全检查员跟班作业中要把“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巡回检查顶板、敲帮问顶、探放水等重要安全生产环节作为检查重点,发现不按作业规程要求进行操作,可立即停止作业。
4、 安全检查员在跟班作业中,发现安全隐患,需要紧急处理,可调动当班人员处理安全隐患,再向矿部汇报。
5、 安全检查员在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对安全生产危及人身安全时,,可停止作业地点工作,进行处理,再向矿部汇报。
6、 安全检查员要熟悉煤矿“五大灾害”的各种预兆,对本矿容易发生的重点安全隐患进行重点排查,对在工作中对隐患能做到及时“发现、检查、处理、汇报”。
7、 安全检查员对井下不通风的巷道、盲巷、密闭口要检查是否有栅栏警示牌,避免人员误入。检查通风设施是否完好,发现问题要立即处理,有困难要向矿部汇报。
8、 安全检查员在工作中要本身不违章作业,抵制违章指挥,遵守劳动纪律,安全检查员能制止一次事故,矿部要给予表扬奖励。因工作疏忽,检查不到位,造成本班作业地点发生事故和损失,要追究责任。
第3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防爆设备安全检查员
一、在机运部部长的领导下负责所管辖区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工作。
二、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及《煤矿安全规程》。
三、对新购置的防爆电气设备及修理后的防爆电气设备进行入井前的防爆检查及发证工作。
四、坚持每月不少于20次的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工作,发现问题,下发隐患通知书,监督跟踪落实隐患整改工作情况。有权对井下存在失爆的基层单位及个人进行处罚。
五、参与验收防爆设备的入库。
六、参与新设备、新技术的推广应用。
七、每月做好井下防爆电气设备配件及材料的计划工作。
八、关心井下供电的安全情况,经常向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4篇 副井下口安全检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负责全矿人员升井秩序维护,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一、熟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熟知并履行本岗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熟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参与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3.参加安全学习例会、班前会学习,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
4.学习各种安全事故案例,了解事故发生原因及预防措施。
三、参与应急救援演练
5.参加矿综合应急演练或专项应急演练。
四、履行职责,制止违章
6.做好升井人员的秩序维护工作,发现违反制度的及时制止。
五、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配合事故调查工作。
8.参与事故和灾害处理、抢险救援。
第5篇 防爆设备安全检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机运部部长的领导下负责所管辖区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工作。
二、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及《煤矿安全规程》。
三、对新购置的防爆电气设备及修理后的防爆电气设备进行入井前的防爆检查及发证工作。
四、坚持每月不少于20次的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工作,发现问题,下发隐患通知书,监督跟踪落实隐患整改工作情况。有权对井下存在失爆的基层单位及个人进行处罚。
五、参与验收防爆设备的入库。
六、参与新设备、新技术的推广应用。
七、每月做好井下防爆电气设备配件及材料的计划工作。
八、关心井下供电的安全情况,经常向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6篇 安监科安全检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检查员是井下安全生产和主要场所安全检查的主要责任者,对工作范围内的安全负责,要严格按照三大规程的要求监督现场施工。安全检查员必须掌握相关专业知识,熟悉避灾路线,保证安全。
第1条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做到先安全后生产,不安全不生产。
第2条 按规定参加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得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
第3条 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各种管理制度,维护正常的安全生产秩序。
第4条 按时参加有关安全技术培训和安全活动,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技术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做到应知应会。
第5条 掌握煤矿安全规程、技术操作规程、作业规程、施工措施的有关规定,掌握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对本工种岗位的要求,熟悉检查范围现场基本情况,熟练掌握检查范围的安全质量标准。
第6条 熟悉掌握入井安全常识,保证自身安全;入井前不喝酒,入井时按规定佩戴好劳动保护用品、随身携带自救器和矿灯;严禁爬、蹬、跳运行中的车辆;斜巷行车时严禁行人。
第7条 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检查。发现和督促解决现场存在的问题,对危及安全的隐患立即令其停止作业整改,并及时向安监科汇报;制止“三违”。
第8条 井下发生停风、停电、瓦斯超限等异常情况时,必须按规定组织有关人员撤离危险区域,并迅速向矿调度室、安监科汇报。
第9条 发生事故时,要立即如实向矿调度室、安监科汇报,并组织或协助组织抢救。
第10条 熟悉现场自救互救常识,发生事故后要积极自救、互救。
第11条 熟悉避灾路线,发生灾害后能安全撤离。
第12条 按规定填写检查记录,对现场存在的较大问题要专门向值班领导汇报。
第13条 严格按规定交接班。
第14条 对因本人不具备安全常识或违章操作造成的事故负直接责任;对分管范围内因监督检查不力造成的事故负监督检查直接责任。
第7篇 采掘安全检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对井下各采掘工作面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一、熟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熟知并履行本岗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熟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参与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3.参加岗位工种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4.参加安全学习例会、班前会学习,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
5.学习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案例,了解事故发生原因及预防措施。
三、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6.监督检查现场采掘工作面重大危险源管控措施落实情况。
7.监督检查采掘工作面安全生产情况,排查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整改。
四、参与应急救援演练
8.参加矿综合应急演练或专项应急演练。
五、检查安全生产状况、排查事故隐患
9.紧盯现场,监督检查采掘工作面的顶板管理、支护质量等现场安全状况,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10.严格按照走动式巡查要求,检查设备、设施和通风、瓦斯、煤尘等情况,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落实。
11.监督检查作业规程和措施的贯彻执行以及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
12.根据现场监督检查情况,分析安全状况,提出具体安全监督检查建议。
六、履行职责,制止违章
13.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组织实施安全责任考核。
七、落实事故隐患整改措施
14.监督检查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防范措施的落实。
15.监督检查监管监察部门所提出监察建议和指令的落实和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改落实。
八、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配合事故调查工作。
17.参与事故和灾害处理、抢险救援。
第8篇 安全检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严格执行有关矿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本矿的规章制度,按时参加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二、对当班生产安全工作负责,确保操作规程地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三、监督、检查职工遵守安全规章制度、规程以及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
四、检查和维护安全设施、设备及安全防护装置。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安排有关人员进行整改,并对整改过程进行监督和结果进行验收。
五、协助矿长开好班前班后会。
六、严禁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
七、根据本矿实际情况,进行安全生产状况巡回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处理,若不能处理的,及时报告安全矿长或主管矿长,并将检查处理情况记录备案。
第9篇 通修安全检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协助通修科长做好“一通三防”、职业危害防治监督检查工作,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一、熟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熟知并履行本岗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熟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参与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3.参加安全学习例会、班前会学习,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
4.学习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案例,了解事故发生原因及预防措施。
三、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5.监督检查“一通三防”重大危险源管控措施落实情况。
6.监督检查各施工地点安全生产情况,排查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整改。
四、参与应急救援演练
7.参加矿综合应急演练或专项应急演练。
五、检查安全生产状况、排查事故隐患
8.监督、检查通风、修护、职业危害防治等工作,参加隐患排查。
9.深入现场,掌握通风设施的变化情况及巷道失修,防止风流短路,造成瓦斯积聚。
10.对各种通风,防尘设备,仪表自救器的使用情况,不定期进行抽查。
六、履行职责,制止违章
1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组织实施安全责任考核。
七、落实事故隐患整改措施
12.监督检查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防范措施的落实。
13.监督检查监管监察部门所提出监察建议和指令的落实和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改落实。
八、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4.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配合事故调查工作。
15.参与事故和灾害处理、抢险救援。
第10篇 安监安全检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检查员是井下安全生产和主要场所安全检查的主要责任者,对工作范围内的安全负责,要严格按照三大规程的要求监督现场施工。安全检查员必须掌握相关专业知识,熟悉避灾路线,保证安全。
第1条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做到先安全后生产,不安全不生产。
第2条 按规定参加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得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
第3条 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各种管理制度,维护正常的安全生产秩序。
第4条 按时参加有关安全技术培训和安全活动,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技术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做到应知应会。
第5条 掌握煤矿安全规程、技术操作规程、作业规程、施工措施的有关规定,掌握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对本工种岗位的要求,熟悉检查范围现场基本情况,熟练掌握检查范围的安全质量标准。
第6条 熟悉掌握入井安全常识,保证自身安全;入井前不喝酒,入井时按规定佩戴好劳动保护用品、随身携带自救器和矿灯;严禁爬、蹬、跳运行中的车辆;斜巷行车时严禁行人。
第7条 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检查。发现和督促解决现场存在的问题,对危及安全的隐患立即令其停止作业整改,并及时向安监科汇报;制止“三违”。
第8条 井下发生停风、停电、瓦斯超限等异常情况时,必须按规定组织有关人员撤离危险区域,并迅速向矿调度室、安监科汇报。
第9条 发生事故时,要立即如实向矿调度室、安监科汇报,并组织或协助组织抢救。
第10条 熟悉现场自救互救常识,发生事故后要积极自救、互救。
第11条 熟悉避灾路线,发生灾害后能安全撤离。
第12条 按规定填写检查记录,对现场存在的较大问题要专门向值班领导汇报。
第13条 严格按规定交接班。
第14条 对因本人不具备安全常识或违章操作造成的事故负直接责任;对分管范围内因监督检查不力造成的事故负监督检查直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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