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机加工车间安全生产规定格式怎样的
为维护车间安全生产,保证员工人身安全,保障车间生产安全有序进行,特制订此安全生产规定,车间所属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执行。
劳保着装
进入机加生产现场,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穿着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制服与劳保用品。
(1)操作机床时,工作服的领口、袖口必须扣严,严禁散袖,以防止机床运转部件将袖口卷住,造成操作人员人身伤害事故。
长发者佩戴工作帽,将头发全部拢进工作帽内。
(2)操作机床时,严禁佩戴任何手套,以防运转机械卷住,造成人身伤害事故。
(3)操作机床时,需佩戴护目眼镜,防止飞屑迸入眼中,造成伤害。
(4)操作角磨机打磨时,需佩戴护目镜、口罩,以防止异物迸入眼中以及尘肺病的产生。
(5)机床清除铁屑时,严禁直接用手清除,需用专用工具进行处理,必要时停车清除。
(6)机床启动时,皮带防护罩必须处于 状态。
以上规定所有机加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初次违犯者,给予操作者50元处罚,给予当班班长50元处罚;
二次违犯给予操作者100元处罚,给予当班班长100元处罚;
三次违犯给予操操作者停止工作反省并处500元罚款,直至正确认识自身所犯错误,作出书面保证,经车间主任、总工、安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上岗工作,同时给予当班班长200元处罚。
停工期间,由公司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工资停发。
对自身错误认识不清,拒不改正者,公司对其辞退处理。
2、特种作业
机加车间所有的车床、铣床、钻床、插床均有专人进行操作,无操作资格者,严禁进行操作。
(1)除机加班组负责人正常安排岗位调整外,严禁机加员工私自串岗操作。
私自串岗操作者,首次罚款50元,二次100元处罚。
(2)外来人员(除由综合部安排的面试人员外)严禁私自操作机床等特种设备,违者给予操作者罚款100元,机加班当班班长没有及时制止,罚款50元;
制止不听从者,停工反省并处200元罚款。
3、电气设施
机加车间所有用电设施,发生异常情况,或需要增加电气设施,必须先通知当班班长,由当班班长告知车间主任,车间主任安排专业电工进行处理,非专业人员,严禁私自进行操作。
(1)机床机械部分故障,维修前必须进行断电,必要时设置专人监护或悬挂警示牌,预防触电与误操作。
(2)机床、电气设施发生故障,当班班长及时通知车间主任,由车间主任安排专业电工进行维修处理。
其他不具备操作资格的人员,严禁私自进行操作,初次违犯者罚款100元,;
再次违犯,给予200元处罚。
(3)因工作增加电气设施,班组必须先向车间主任提出申请,批准后,由车间主任安排专业电工进行安装。
严禁私自乱接用电设施业与电器设备。
北京市金索恒盾防护设备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十二月六日
第2篇 零部件生产部一线操作人员机加工,热处理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1. 在直属负责人的领导下,落实本岗位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向直属负责人汇报;
2. 签署与本岗位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以及安全承诺书;
3. 遵纪守法,遵守公司安全生产相关管理制度及公司安全管理规定;
4. 贯彻执行国家、____市、区以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
5.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掌握贯彻执行本岗位安全生产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6. 落实本岗位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执行公司、部门或班组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决定或重要奖惩,落实布置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7. 杜绝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三违操作,积极听取其他人员关于三违操作的纠正意见;
8. 工作中杜绝不安全的行为,对于工作中发现的他人的不安全行为应及时提醒并制止;
9. 对本岗位涉及的设备、工具、物料、环境等进行日常作业前、中、后的安全检查,按时按要求完成隐患整改工作,配合完成隐患治理工作;
10. 参加公司或部门各项安全教育培训和各项安全活动,特殊岗位或特殊作业持有效证件上岗;
11. 积极参与危险源的辨识及风险的评价工作,掌握并熟知本岗位的危险源、职业危害因素的辨识和风险评估及预防措施并主动积极地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12. 作业之前、中、后观察周围环境以及人员,做到“五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不让他人受到伤害、不让他人伤害他自己;
13. 参加部门或公司组织的应急预案演练工作,对于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员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或要求的职业健康体检;
14.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保护现场并及时向直属负责人汇报,配合本部门或ehs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
15. 正确穿戴或使用个体劳动防护用品;
16. 积极参加部门、班组组织的班前班后会议,提出工作中发现的安全改进的机会;
17. 落实本岗位工业卫生的清理清扫工作,及时上报岗位内的安全生产异常情况;
18. 落实完成其他安全生产相关的工作。
第3篇 机加工车间安全生产规定
为维护车间安全生产,保证员工人身安全,保障车间生产安全有序进行,特制订此安全生产规定,车间所属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执行。
劳保着装
进入机加生产现场,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穿着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制服与劳保用品。
(1)操作机床时,工作服的领口、袖口必须扣严,严禁散袖,以防止机床运转部件将袖口卷住,造成操作人员人身伤害事故。长发者佩戴工作帽,将头发全部拢进工作帽内。
(2)操作机床时,严禁佩戴任何手套,以防运转机械卷住,造成人身伤害事故。
(3)操作机床时,需佩戴护目眼镜,防止飞屑迸入眼中,造成伤害。
(4)操作角磨机打磨时,需佩戴护目镜、口罩,以防止异物迸入眼中以及尘肺病的产生。
(5)机床清除铁屑时,严禁直接用手清除,需用专用工具进行处理,必要时停车清除。
(6)机床启动时,皮带防护罩必须处于关闭状态。
以上规定所有机加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初次违犯者,给予操作者50元处罚,给予当班班长50元处罚;二次违犯给予操作者100元处罚,给予当班班长100元处罚;三次违犯给予操操作者停止工作反省并处500元罚款,直至正确认识自身所犯错误,作出书面保证,经车间主任、总工、安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上岗工作,同时给予当班班长200元处罚。停工期间,由公司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工资停发。对自身错误认识不清,拒不改正者,公司对其辞退处理。
2、特种作业
机加车间所有的车床、铣床、钻床、插床均有专人进行操作,无操作资格者,严禁进行操作。
(1)除机加班组负责人正常安排岗位调整外,严禁机加员工私自串岗操作。私自串岗操作者,首次罚款50元,二次100元处罚。
(2)外来人员(除由综合部安排的面试人员外)严禁私自操作机床等特种设备,违者给予操作者罚款100元,机加班当班班长没有及时制止,罚款50元;制止不听从者,停工反省并处200元罚款。
3、电气设施
机加车间所有用电设施,发生异常情况,或需要增加电气设施,必须先通知当班班长,由当班班长告知车间主任,车间主任安排专业电工进行处理,非专业人员,严禁私自进行操作。
(1)机床机械部分故障,维修前必须进行断电,必要时设置专人监护或悬挂警示牌,预防触电与误操作。
(2)机床、电气设施发生故障,当班班长及时通知车间主任,由车间主任安排专业电工进行维修处理。其他不具备操作资格的人员,严禁私自进行操作,初次违犯者罚款100元,;再次违犯,给予200元处罚。
(3)因工作增加电气设施,班组必须先向车间主任提出申请,批准后,由车间主任安排专业电工进行安装。严禁私自乱接用电设施业与电器设备。
北京市金索恒盾防护设备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