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采煤工程师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第1条 在技术科科长和采煤副科长的领导下,抓好全矿的采煤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对采煤工作面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第2条 认真贯彻执行《煤炭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和上级部门的有关采煤方面的规定。
第3条 负责采煤作业规程的编制。参与采煤作业规程的审查。
第4条 负责审查本专业内的工程设计方案、施工技术措施,组织参加本专业图纸会审和交底工作。
第5条 积极深入现场,掌握现场生产情况,并根据现场条件变化,及时对作业规程和技术措施进行补充,保证安全生产。
第6条 参加采煤方面的安全检查和质量验收、质量监督检查及技术指导工作,协助分管领导抓好采煤方面的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
第7条 负责矿压观测工作,为采煤工作面安全生产和支护设计提供科学依据。
第8条 负责采煤工作面支护选型及支护管理工作,积极引进采煤方面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
第9条 负责审查采煤方面的报表和技术总结,做好质量分析活动。
第10条 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协助采煤副科长抓好采煤范围内的安全技术工作。
第11条 积极完成各项安全考核指标,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12条 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第2篇 采煤工区技术主管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积极配合区长开展技术管理工作,保证遵守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二条 保证每项工程开工前规程、措施齐全,坚持一工程、一规程、一措施。
第三条 编制的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安全措施要内容齐全、符合现场实际、具有可操作性,并负责报批、传达、贯彻、监督执行。
第四条 定期复查工作面作业规程,根据现场情况及上级有关规定及时修改补充完善。
第五条 负责采煤工区的安全培训,从业人员考试合格后方可安排上岗操作。
第六条 要深入现场,对生产工艺和职工规范操作进行技术指导。
第七条 地质条件发生变化(遇断层、破碎带、老巷等)时,应及时编制具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报批后进行传达、贯彻。
第八条 定期对采煤工区生产系统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治理,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落实整改措施。
第九条 按时参加有关安全生产会议,并提出具体建议。
第十条 组织好本工区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
第十一条 组织好调查研究,及时总结本工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方面的方法和经验,学习新知识,推广新技术和新经验。
第十二条 负责搜集本工区各种技术经济指标的资料,及时分析完成情况,采取各种有效的技术措施,完成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第3篇 采煤工瓦斯防治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积极学习防治瓦斯措施,并参加考试,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2、施工中搞好安全防护工作。
3、积极接受防治瓦斯知识的培训,熟悉瓦斯治理基本知识,并参加考试。
4、严格按照“三大规程”施工,及防治瓦斯措施作业。
5、搞好自保、互保、熟知瓦斯预兆和避灾路线。
6、爱护井下瓦斯治理设施,熟悉各种设施的使用方法。
第4篇 采煤工区区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在分管副经理的领导下,对本区的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负责,是本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
2、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规程。
3、搞好本区的顶板管理工作,负责落实顶板管理及生产所需的材料、设备等。
4、对本区生产过程中的“一通三防”工作负责,负责落实爆破作业中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种综合防尘设施。
5、深入现场按章指挥,依法管理,及时制止“三违”现象。对现场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6、定期召开顶板管例会,总结顶板管理和质量标准化开展情况,加强工作面初采初放、过断层、过老巷、撤面期间的管理工作。
7、负责本区的工资分配、制定分配制度,严格考核,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按劳分配,奖勤罚懒,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8、带头开展管理创新、科技创新活动,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第5篇 采煤工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经过煤矿安全基本知识培训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熟练掌握炮采放顶煤工艺、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采煤质量标准化标准。
3、了解工作面地质变化情况,检查采面地点情况,处理遗留问题。
4、严格按照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防止出现工程、机械和人身事故,保质、保量完成采煤、架棚工作。
5、在采煤过程中,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严格执行掐口炮,放炮后,及时检查放炮地点的支架、支护、煤墙、顶板等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
6、工作面出现片帮、冒顶和顶底板、煤层松软以及过地质构造带等特殊情况时,严格按照专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作业。
7、工作面出现支架歪旋、棚距不均、支柱超高、空顶、悬顶等情况时,严格按照作业规程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处理,保证工作面安全生产。
8、及时清理作业地点及附近浮煤杂物,保证退路畅通。收工前,多余材料按照要求送到指定地点并码放整齐,搞好工作面文明生产。
9、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犯劳动纪律。
第6篇 采煤工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矿山的安全法律、法规、煤炭行业安全规章、规程和企业的规章制度,按要求对职工进行三大规程的学习、考核,并落实到现场。
第二条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三条 坚持正常的政治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职工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严格执行矿规、矿法,建设“四有”职工队伍。
第四条 坚持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加强对分工范围内安全设施和通防设施的管理,处理危及安全的隐患,杜绝“三违”,实现安全生产。
第五条 按照原部颁质量标准要求,加强工作面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实现优良品。
第六条 合理组织生产,全面完成安全、产量、成本等各项任务指标。
第七条 强化对综采设备的管理,严格执行“四检”制度,确保设备完好并正常运行。
第八条 优化劳动组合,强化现场管理,提高工时利用率和劳动效率,积极完成上级安排的阶段性和临时性的任务。
第九条 加强班组建设,搞好班组核算,努力作到增收节支。
第十条 加强对支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其数量(在用、备用)、质量、使用及存放必须符合规定要求。
第十一条 指定并执行切实可行的工资、奖金分配方案,真正体现按劳分配、公平合理,充分调动起广大职工安全生产的积极性。
第7篇 采煤工区主管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采煤工区主管技术员是采煤工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的第一责任者,负责采煤工区的技术管理工作。采煤工区主管技术员必须熟练掌握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采煤工区主管技术员在工作中应尽职尽责,切实搞好本单位的技术管理工作。
一、岗位职责
第 1条 积极配合采煤工区区长开展技术管理工作,认真组织采煤工区的生产,保证遵守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 2条 保证每项工程开工前规程、措施齐全,坚持一工程、一规程、一措施。
第 3条 编制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安全措施要内容齐全、符合现场实际、具有可操作性,并负责报批、传达、贯彻、监督执行。
第 4条 定期复查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根据现场情况及上级有关规定及时修改补充完善。
第 5条 负责采煤工区的岗前培训,从业人员考试合格后方可安排上岗操作。
第6条 要深入现场,对生产工艺和职工规范操作进行技术指导。
第 7条 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断层、陷落柱、破碎带、煤层变薄、老巷、托伪顶、夹矸、留底煤、软底等)时、采煤工区主管技术员应及时编制具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报批后进行传达、贯彻。
第8 条 对采煤工区生产系统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落实整改措施。
第 9 条 按时参加有关安全生产会议,并提出具体建议。
第10条 协助区长组织好本工区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
第11条 要掌握工作面顶板来压的规律性,分析研究工区安全生产的动态,认真抓好工作面的正规循环作业,搞好工作面的搬家和接续的准备工作。
第12条 组织好调查研究,及时总结本工区安全生产、技术方面的方法和经验,学习新知识,推广新技术和新经验。
第13条 负责搜集本工区各种技术经济指标的资料,及时分析完成情况,采取各种有效的技术措施,完成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第14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二、责任追究
第15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采煤工区主管技术员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二)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四)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第16条 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采煤工区主管技术员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
(二)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
(三)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第17条 未及时组织进行采煤工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的,给予记过直至撤职的处分。
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未制定有效的治理措施的,给予记大过直至撤职的处分。
对排查出的难以排除的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给予撤职直至的开除的处分。
第18条 采煤工区主管技术员对采煤工区的技术管理负直接责任。
第19条 采煤工区在组织生产的过程中因技术原因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采煤工区支管技术员应负直接责任。
第20条 在编制的采煤工区有关规程、措施中出现明显技术失误,采煤工区主管技术员负直接责任。
第21条 工作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采煤工区主管技术员负直接责任。
第22条 发现或得知作业地点风量、温度以及有害气体不符合标准以及规定要求,但未及时采取相关措施的,采煤工区主管技术员负直接责任。
第23条 不能够经常深入现场,对生产工艺和职工规范操作不能够及时进行技术指导的,采煤工区主管技术员负直接责任。
第24条 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安全审查中,采煤工区主管技术员或授意相关人员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采煤工区主管技术员负直接责任。
第25条 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第8篇 采煤工区副区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在区长的领导下,对本区的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负责,协助区长搞好本区的安全生产工作。
2、坚持八小时盯班上岗,为当班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按章指挥,坚持正规操作,及时制止“三违”。
3、组织处理现场的各类事故,对危及安全的立即停止作业,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4、对专业领导检查的问题进行落实和监督整改。
5、协助区长搞好管理创新、科技创新活动,积极推广进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第9篇 采煤工作面安全生产责任
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和严格执行煤矿《三大规程》。
二、及时处理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隐患按“四定”原则严格落实,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三、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经常认真地检查作业地点顶板及煤壁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加固处理。
四、采煤工作面都要实施有正规循环作业,提高单产。
五、实施采煤工作面的质量标准化,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不断改善生产环境,实现安全生产。
六、当矿井发生灾害时,服从统一调度,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七、有权制止任何人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有权对矿井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合理建议。
第10篇 采煤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全面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文件和决定,负责矿井一通三防、防治水、采掘、地测等有关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第二条 针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编制安全工作计划、规划、安全技措工程计划等,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第三条 根据有关技术政策,编制矿井开拓延深、技术改造和采区设计、施工方案,确保设计技术上可行、安全上可靠、经济上合理;大力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第四条 排查分管范围内的较大危险因素并制定治理措施。
第五条 经常深入现场,检查、指导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对初采工作面、工作面撤除、重点工程、高温火点、瓦斯超限等安全重点加强管理。
第六条 指导区队技术人员编制作业规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第七条 负责审查、参与审批作业规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第八条 负责编制受水威胁的采掘工作面地质说明书;参与受水威胁采掘工作面问题排查,研究制定防治水患措施。
第九条 负责分管范围内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
第十条 按要求参加矿安全生产会议、有关安全检查等安全活动。
第十一条 参加事故的抢救、调查、分析工作。
第十二条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第十三条 对因分管工作失误造成的事故负责。 第一条 积极配合科长开展技术管理工作,认真组织采煤工区的生产,保证遵守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二条 保证每项工程开工前规程、措施齐全,坚持一工程、一规程、一措施。
第三条 编制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安全措施要内容齐全、符合现场实际、具有可操作性,并负责报批、传达、贯彻、监督执行。
第四条 定期复查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根据现场情况及上级有关规定及时修改补充完善。
第五条 要深入现场,对生产工艺和职工规范操作进行技术指导。
第六条 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断层、陷落柱、破碎带、煤层变薄、老巷、托伪顶、夹矸、留底煤、软底等)时,采煤专工应及时编制具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报批后进行传达、贯彻。
第七条 对采煤工区生产系统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落实整改措施。
第八条 按时参加有关安全生产会议,并提出具体建议。
第九条 协助科长组织好采煤工区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
第十条 要掌握工作面顶板来压的规律性,分析研究工区安全生产的动态,认真抓好工作面的正规循环作业,搞好工作面的搬家和接续的准备工作。
第十一条 组织好调查研究,及时总结采煤工区安全生产、技术方面的方法和经验,学习新知识,推广新技术和新经验。
第十二条 负责搜集采煤工区各种技术经济指标的资料,及时分析完成情况,采取各种有效的技术措施,完成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第十三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第11篇 采煤工区支部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
采煤工区支部书记是采煤工区安全生产教育和政治思想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采煤工区支部书记必须掌握煤矿有关安全生产的基本专业知识,胜任本职工作。
一、岗位职责
第 1 条配合区长组织本工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 2 条抓好质量标准和安全规章制度的监督落实,保证安全生产。
第 3 条抓好安全重点人员及“三违”人员的排查帮教工作,提高安全意识。
第 4 条经常组织进行从业人员安全思想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第 5 条参加班前会,在会上及时传达安全生产的规定、通知。经常深入现场,及时了解安全情况,协助区长及时分析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第 6 条监督区长、副区长、技术员和各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业务保安制度的落实情况,并督促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 7 条监督检查特殊工种、岗位工作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
第 8 条监督本区队师徒合同的执行情况。
第 9 条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二、责任追究
第 10 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采煤工区支部书记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二)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四)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督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督指令的。
第 11 条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采煤工区支部书记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
(二)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
(三)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第 12 条采煤工区在生产过程中未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采煤工区支部书记应负主要责任。
第 13 条不能及时参加工区安全生产办公会议,采煤工区支部书记负重要责任。
第 14 条未及时安排对职工进行相关的思想教育、从业人员培训,采煤工区支部书记应负直接责任。
第 15 条决策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采煤工区支部书记负直接责任。
第 16 条采煤工区师徒合同执行不严格,采煤工区支部书记负主要责任。
第 17 条在采煤工区区长负直接责任的事件中,采煤工区支部书记应负主要责任。
第 18 条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党内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第12篇 端头采煤工: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端头采煤工必须由技术熟练、技术丰富的采煤工担任。
2、熟练掌握炮采放顶煤工艺、“三大规程”和采煤质量标准化标准。
3、了解工作面地质变化情况,检查作业范围内支护情况,处理遗留问题。
4、严格按照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防止出现工程、机械和人身事故,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5、在作业过程中,至少两人相互配合作业,必须按照作业规程规定对两尾巷及时进行回收。
6、在采煤过程中,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严格执行掐口炮,放炮后,及时检查放炮地点的支架、支护、煤墙、顶板等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
7、工作面出现片帮、冒顶和顶底板、煤层松软以及过地质构造带等特殊情况时,严格按照专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作业。
8、工作面出现支架歪旋、棚距不均、支柱超高使用、空顶、悬顶及安全出口不畅通等情况时,必须及时汇报并严格按照作业规程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处理,保证工作面安全生产。
9、及时清理作业地点及附近浮煤杂物,保证退路畅通,收工前,多余材料按照要求送到指定地点并码放整齐,搞好工作面文明生产。
10、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犯劳动纪律。
第13篇 采煤工区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当班生产的组织者和指挥者,是本班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
2、熟练掌握作业规程和质量标准,对现场施工工程质量严格检查,对威胁安全生产的隐患立即组织力量排除。
3、抓好工人的正规操作,搞好本班的工程质量和质量标准化工作。
4、认真做好现场交接班工作,接班后,首先检查现场安全状况,确认安全后,方准工人进入施工地点作业。
5、按时交接班,降低员工的劳动强度,杜绝疲劳战和延点行为。
第14篇 采煤工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1、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蔡山洞煤矿质量标准化标准》有关的规定和《蔡山洞煤矿采煤工操作规程》及矿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2、接受上岗培训,考试合格。按时参加矿、队、班组组织召开的安全、技术等学习会议,不断提高安全技术素质。
3、准时参加班前会,详细了解当班安全生产情况及注意事项,准备好入井的穿戴和必用的工具、材料、备品、配件等。
4、作业前认真检查作业范围内的环境、顶底板、煤帮、采空区、瓦斯、支护及其它设施情况,妥善处理好安全生产隐患。
5、服从现场指挥,完成好分配的工作任务。工作中做到:电钻打眼应按爆破说明书的炮眼布置方式打眼,对凹凸不平的煤壁要根据情况减小或加大眼深,保证放炮后煤帮平直。放炮时,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放炮”制,保证不崩倒棚子、不丢顶煤和底煤、不将煤块大量崩溅空巷。移刮板机时,应达到“三平”:刮板输送机槽接口要平,电动机和减速器底座要平,对轮中心接触要平;“三直”:机头、刮板输送机槽和机尾要直,电动机和减速器的轴中心要直,大小链轮要直;“一稳”:整台刮板输送机要安设平稳,开动时不摇摆;“二齐全”:刮板要齐全,链环螺丝要齐全;“一不漏”:接口严密不漏煤;“两不”:运转时链子不跑偏,不漂链。
6、坚持自主保安和互助保安,做到本人不违章,并制止他人违章。发现工作面顶板明显来压,造成支柱大量折损及严重片帮冒顶;风量骤变,风向改变;空气骤然变热或变冷;有害气体超限,有异味;空气湿度和雾气骤然增加,煤帮、顶底板淋水和涌水量突然增大和其它灾害预兆等,要及时向班组长或现场值班员或调度室汇报,听从指挥,服从安排。
7、作业范围一旦发生事故,极积参与抢救或立即向当班负责人或向调度室汇报,尽量把事故消灭在盟芽状态或尽量减小事故范围。
第15篇 煤矿采煤工区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当班生产的组织者和指挥者,是本班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
2、熟练掌握作业规程和质量标准,对现场施工工程质量严格检查,对威胁安全生产的隐患立即组织力量排除。
3、抓好工人的正规操作,搞好本班的工程质量和质量标准化工作。
4、认真做好现场交接班工作,接班后,首先检查现场安全状况,确认安全后,方准工人进入施工地点作业。
5、按时交接班,降低员工的劳动强度,杜绝疲劳战和延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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