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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处理安全生产15篇

发布时间:2022-12-15 热度:64

水处理安全生产

第1篇 污水处理厂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一) 目的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加强企业安全管理,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保证生产与建设顺利进行,促进企业发展,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专业化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 适用范围

来宾市水质净化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员工和作业过程。

(三) 安全生产管理方针

执行“安全第-,预防为主”的管理方以及“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原则,利用国家法律、法规为手段,建立安全工作重点,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促进生产经营的持续发展。

(四) 安全管理目标

杜绝死亡事故。实现重大生产、设备、火灾、交通事故为零。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消除危害,保障安全。

(五) 安全管理人员机构

公司设置安全生产委员会、部门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岗位安全员等组织人员结构。

安全生产实行责任制

1、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2、各部门、班组行政正职领导(包括大班长、班组长)为本部门、本岗位安全工作第-责任人 。

6.3班组安全员对本班组的工作及场所的安全负有监督的责任;

6.4员工对安全操作负有义务。对本岗位其他员工的安全负有监督的责任。

6.5各级安全领导机构、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对各自所辖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必须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6.6安全生产实行奖惩考核制度(包括人事考核,劳动竞赛,评先工作)。

6.7 安全工作列入岗位职责,部门实行分工合作制,上下沟通、纵横贯通的工作方式。

7 安全意识、能力的培训

7.1公司及司属各部门要认真抓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不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能力,杜绝或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使员工健康和财产不受损害。

7.2新进厂人员或实习、代培人员,进厂时要经过公司、部门、班组三级安全技术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岗位。

7.3厂内变动工种的人员,也按三级进行适当的安全教育。停工30天以上者车间必须进行复工安全教育。

7.4采用新工艺、技术、新设备时,必须制定有相应的安全技术规程,并经学习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准启用和操作。

7.5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专业规定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或复审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准独立操作(不包括电工)。

7.6各班组辖区存在的危险源及安全隐患必须设立安全警示牌、厂区交通要道设立安全警示标识。

8 安全合格班组活动

8.1为加强班组安全管理,全面提高班组成员的安全素质,全厂范围内开展安全合格班组活动。

8.2 为使安全合格班组活动广泛、深入的开展,厂对安全合格班组活动实行动态管理,每季度检查验收一次,年末总评,要求安全合格班组达标率80%以上。

8.3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安全合格班组活动,按评分条件每季度组织考评一次,确保安全合格班组活动的质量。

9 作业场所安全卫生

9.1各部门、班组必须强化生产现场的管理,制订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消除生产现场脏、乱、差状况,逐步实现清洁、文明生产。

9.2厂区环境清洁、道路畅通、生产区域内外设立安全通道,作业场所光照适宜、通风良好,各种安全设施、警示标志齐全,符合生产工艺和安全要求。

9.3生产场所的物品、材料实行定置、定位管理,理顺和优化生产现场物流信息,使物料定置达到最佳状态。

9.4生产设备、设施性能良好、外表清洁,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可靠,设备管理符合规范要求。

9.5减少固体废弃物的产生,并且按照规定的地点分类堆放回收处理。

9.6采取各种措施治理作业场所的粉尘、毒物的危害,并依据作业特点配置和穿戴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予以防护。

9.7对经常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人员,应定期发给保健补贴,以保证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9.8对接触职业危害和特种作业的员工,要定期组织体检,对患有职业禁忌症的要及时调离岗位。

10 建设项目或大中修工程安全管理

10.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工程竣工验收必须有主管安全领导参加。

10.2工程项目安全卫生设施投入运行后达不到设计标准的,必须整改合格后,方能投入生产,使用中要和生产设备同步维护保养。未经批准不得变更或撤销安全卫生设施。

10.3工程项目合同或协议的签订。承包合同必须签订相关的安全条款或相应的安全协议。责任部门应对其安全管理和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应予以警告和罚款,对不服从安全管理、施工安全差的则令其停工整顿或取消承包资格。

10.4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必须具有独立法人和相应的资质,司属各部门、班组因无独立法人和相应的资质,不能独立对外承包工程项目。

10.5设备大、中修计划中应编制确定安全组织机构和安全技术措施。并应严格施行。

11 安全生产检查

11.1部门安全负责人要有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所属各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

11.2实行班组(岗位)日查、部门周查、公司月查制度。

11.3安全检查要制订检查计划(检查表)。检查内容是:工作职责、制度的执行情况;生产岗位的劳动条件、生产过程和设备(设施)、工人操作行为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对查出的隐患要制定整改措施,限期完成并及时反馈。

12 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管理

12.1按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每个员工均有查找、报告、协助处理事故隐患的义务。公司对发现和及时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的职工视情况予以奖励。

12.2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按危险程度大小顺序及时组织整改,对确实暂时无条件和能力整改的,必须及时报告公司,并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防止隐患恶化演变。对故意拖延或推诿不及时整改,致使事故隐患突发为事故的部门和个人从严处罚。

12.3各部门要认真执行,落实管理责任,健全监控检测制度,并在危险源点悬挂统一制作的危险源标志牌,悬挂位置易见醒目。

12.4设置的警示牌要妥善保管和维护,凡丢失、损坏、字迹不清的按经济责任制考核,并自行补齐设置。

13 厂内车辆安全管理

13.1厂区范围内行驶、作业的机动车辆,按gb4387-94《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执行。行驶、作业遵守交通法则。

13.2所有机动车辆及人力车辆,不准乱停放,必须在指定地点停泊,确保厂区道路安全畅通,整齐有序。

第2篇 机厂污水处理站值班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污水处理站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值班记录,严格执行接交班及巡回检查制度,严格按《污水治理相关规定》要求确保污水处理工作的可执行性与实用性,确保环境得以优化,废水得以再度利用。

一、岗位职责

第1条认真贯彻党的安全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和“安全为天”的思想,确保安全生产。

第2条按时在工作地点交接班,接班后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较大或疑难问题要回报有关单位领导。

第3条认真执行“三大规程”和有关安全规定,坚守岗位,遵章作业。

第4条按水位变化情况及时开、停设备,运转时要集中精力,做好设备的运转记录。

第5条运转中要巡回检查,注意各部音响、振动有无异常,出现问题及时处理,处理不了要及时向领导汇报。

第6条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上班前不准喝酒,工作时集中精力,上班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7条按时参加安全生产活动学习,并做好签名记录。

第8条搞好设备与地面的环境卫生,按时认真填好各项记录。

第9条 严格履行公司《本质安全型矿井管理条例》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职责。

二、责任追究

第10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污水处理站值班员未能严格按公司《本质安全型矿井管理条例》、矿相应制度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 污水处理站值班人员未按规定填写值班日记,未巡检范围的设备运行情况的。

2、工作时撤离职守的。违犯规章制度,违章操作;冒险作业的,蛮干的;

3、未认真履行本岗位责任职责造成后果的;

4、发现本岗位职责范围隐患不及时处理和汇报的;

5、不服从工作安排,违犯劳动纪律、培训制度,不按规定佩戴劳保、防护用品,违犯公司及矿各项规章制度的;

6、未完成本职范围内的工作,值班期间要集中精力,精心操作,坚持一班多检,仔细观察水位变化情况,开停设备,对出现的异常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如因汇报不及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责任人全部承担。

第3篇 某污水处理厂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一) 目的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加强企业安全管理,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保证生产与建设顺利进行,促进企业发展,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专业化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 适用范围

来宾市水质净化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员工和作业过程。

(三) 安全生产管理方针

执行“安全第-,预防为主”的管理方以及“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原则,利用国家法律、法规为手段,建立安全工作重点,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促进生产经营的持续发展。

(四) 安全管理目标

杜绝死亡事故。实现重大生产、设备、火灾、交通事故为零。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消除危害,保障安全。

(五) 安全管理人员机构

公司设置安全生产委员会、部门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岗位安全员等组织人员结构。

安全生产实行责任制

1、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2、各部门、班组行政正职领导(包括大班长、班组长)为本部门、本岗位安全工作第-责任人 。

6.3班组安全员对本班组的工作及场所的安全负有监督的责任;

6.4员工对安全操作负有义务。对本岗位其他员工的安全负有监督的责任。

6.5各级安全领导机构、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对各自所辖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必须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6.6安全生产实行奖惩考核制度(包括人事考核,劳动竞赛,评先工作)。

6.7 安全工作列入岗位职责,部门实行分工合作制,上下沟通、纵横贯通的工作方式。

7 安全意识、能力的培训

7.1公司及司属各部门要认真抓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不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能力,杜绝或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使员工健康和财产不受损害。

7.2新进厂人员或实习、代培人员,进厂时要经过公司、部门、班组三级安全技术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岗位。

7.3厂内变动工种的人员,也按三级进行适当的安全教育。停工30天以上者车间必须进行复工安全教育。

7.4采用新工艺、技术、新设备时,必须制定有相应的安全技术规程,并经学习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准启用和操作。

7.5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专业规定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或复审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准独立操作(不包括电工)。

7.6各班组辖区存在的危险源及安全隐患必须设立安全警示牌、厂区交通要道设立安全警示标识。

8 安全合格班组活动

8.1为加强班组安全管理,全面提高班组成员的安全素质,全厂范围内开展安全合格班组活动。

8.2 为使安全合格班组活动广泛、深入的开展,厂对安全合格班组活动实行动态管理,每季度检查验收一次,年末总评,要求安全合格班组达标率80%以上。

8.3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安全合格班组活动,按评分条件每季度组织考评一次,确保安全合格班组活动的质量。

9 作业场所安全卫生

9.1各部门、班组必须强化生产现场的管理,制订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消除生产现场脏、乱、差状况,逐步实现清洁、文明生产。

9.2厂区环境清洁、道路畅通、生产区域内外设立安全通道,作业场所光照适宜、通风良好,各种安全设施、警示标志齐全,符合生产工艺和安全要求。

9.3生产场所的物品、材料实行定置、定位管理,理顺和优化生产现场物流信息,使物料定置达到最佳状态。

9.4生产设备、设施性能良好、外表清洁,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可靠,设备管理符合规范要求。

9.5减少固体废弃物的产生,并且按照规定的地点分类堆放回收处理。

9.6采取各种措施治理作业场所的粉尘、毒物的危害,并依据作业特点配置和穿戴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予以防护。

9.7对经常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人员,应定期发给保健补贴,以保证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9.8对接触职业危害和特种作业的员工,要定期组织体检,对患有职业禁忌症的要及时调离岗位。

10 建设项目或大中修工程安全管理

10.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工程竣工验收必须有主管安全领导参加。

10.2工程项目安全卫生设施投入运行后达不到设计标准的,必须整改合格后,方能投入生产,使用中要和生产设备同步维护保养。未经批准不得变更或撤销安全卫生设施。

10.3工程项目合同或协议的签订。承包合同必须签订相关的安全条款或相应的安全协议。责任部门应对其安全管理和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应予以警告和罚款,对不服从安全管理、施工安全差的则令其停工整顿或取消承包资格。

10.4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必须具有独立法人和相应的资质,司属各部门、班组因无独立法人和相应的资质,不能独立对外承包工程项目。

10.5设备大、中修计划中应编制确定安全组织机构和安全技术措施。并应严格施行。

11 安全生产检查

11.1部门安全负责人要有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所属各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

11.2实行班组(岗位)日查、部门周查、公司月查制度。

11.3安全检查要制订检查计划(检查表)。检查内容是:工作职责、制度的执行情况;生产岗位的劳动条件、生产过程和设备(设施)、工人操作行为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对查出的隐患要制定整改措施,限期完成并及时反馈。

12 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管理

12.1按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每个员工均有查找、报告、协助处理事故隐患的义务。公司对发现和及时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的职工视情况予以奖励。

12.2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按危险程度大小顺序及时组织整改,对确实暂时无条件和能力整改的,必须及时报告公司,并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防止隐患恶化演变。对故意拖延或推诿不及时整改,致使事故隐患突发为事故的部门和个人从严处罚。

12.3各部门要认真执行,落实管理责任,健全监控检测制度,并在危险源点悬挂统一制作的危险源标志牌,悬挂位置易见醒目。

12.4设置的警示牌要妥善保管和维护,凡丢失、损坏、字迹不清的按经济责任制考核,并自行补齐设置。

13 厂内车辆安全管理

13.1厂区范围内行驶、作业的机动车辆,按gb4387-94《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执行。行驶、作业遵守交通法则。

13.2所有机动车辆及人力车辆,不准乱停放,必须在指定地点停泊,确保厂区道路安全畅通,整齐有序。

第4篇 机采队井下水处理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业务学习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自主保安和业务保安能力。

(二)认真遵守本岗位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执行《矿井水处理监督管理规则》,运行操作做倒“四懂四会”。

(三)熟练掌握本岗位水处理流程、设备结构、性能和自动控制程序,遵守煤矿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安排,上班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准离岗、睡觉。

(四)对机泵管理要做到六勤;勤看、勤听、勤嗅、勤捞垃圾、勤动手,对责任内的设备、管线仪表加强检查、维护保养。

(五)作业过程中,负责观察设备运转情况,发现异常现象,应立即处理,处理完毕后方可作业。

(六)若发现机组、管道、阀门,电机、电器等出现故障,应做好记录并及时通知维修人员或电工修复。

(七)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八)严禁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

第5篇 水处理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熟悉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工艺参数,掌握污水处理厂设备以及各种管道、阀门的功能和用途。

二、熟练掌握厂内处理设备的基本操作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及维护保养方法。

三、负责本岗位值班中的开停机、加减负荷,正常操作及事故和异常情况的处理,处理不了应及时上报,确保安全、稳定、优质、低耗、经济运行,全面完成生产任务。

四、负责本岗位所有设备、管道、阀门、仪表、信号装置、工器具、操作台桌椅、记录用品、标志、报表、防护器具、消防器材及构筑物的维护保养和正确使用。

五、负责做好设备检修前的准备工作和有关安全措施;检修过程中积极做好配合和监护工作;参加修复后的验收试机工作。

六、负责本岗位生产有关的对内、对外联系,并做好记录,负责领取本岗位所需物品。

七、主动发现和消除跑、冒、滴、漏,并做好记录,搞好本岗位室内、外清洁卫生工作。

八、及时、准确、完整地填写操作记录和岗位交接班记录,做到文字仿宋化、数字规范化、书写无污迹涂改,并保持整洁,严禁做假记录。

九、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巡回检查制度》、《安全生产制度》、《设备维护保养制度》等,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及其他厂规、厂纪。

十、遵守安全规程、工艺技术要求,做好劳动保护工作。做好岗位的清洁卫生工作。

十一、运行操作人员有权对存在问题、隐患的设备、电气、仪表等提出修理、更换的要求,有权提出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要求以改善岗位劳动环境。

十二、运行操作人员对厂内领导的指挥,若明显违反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有权拒绝执行,并迅速上报。

十三、对于检修后性能不合格的设备、电气、仪表及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施,有权拒绝试机或移交使用。

十四、发生紧急事故时,有权先处理后汇报。

十五、对外来人员有权询问,对没有合法手续的人员,有权阻止其进入生产现场。

十六、做好压滤机的污泥脱水工作及加药设备的操作工作。

第6篇 污水处理厂书记 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负责召开支委会和党员大会,认真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决定 指示,安排支部工作,遇到问题,由委员会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二、 经常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做好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 掌握支部工作计划,决定执行情况。

四、 经常同行政负责人保持联系、交流、相互配合党、政、工、团联系。

五、 抓好支委学习、按时召开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加强团结、充分调动积极因素。

六、 密切联系群众、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协助行政负责人为员工排忧解难。

七、 了解本单位的生产、生活工作,围绕中心工作解决问题,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7篇 污水处理工程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污水处理工程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1)牢固树立'安全为了生产,生产为了安全'的思想,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充分发挥专职安全员与班组安全员的作用,建立一个有层层负责的安全管理监督网。

(2)建立健全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每天上岗前进行安全宣传,每星期进行一次整改,经常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做到工人进场必须进行入场教育和岗位教育,特殊工种必须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和技术训练,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要结合具体工程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

(3)坚持正确使用'三宝'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建筑物四周必须按规定设置安全网及通道口,预留洞口,楼梯等'四口'的防护安全工作。

(4)工程开工前在工地进出的大门醒目处设立'七牌一图'

_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及工地名称片

_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宣传牌;

_防火须知牌;

_安全无重大事故讲数牌;

_工地主要管理人员牌;

_十项安全措施牌;

_卫生须知牌,

_施工总平面图,图牌应规格统一,字迹端正,表示明确。

遵照'七牌一图'各行其职,严格遵守,相互督促,检查实施。

(5)在本工程部分项施工前技术交底对必须同时安全交底,落实安全措施,签署安全交底会议纪要,在安全措施未落实前不得进行施工。

(6)所有的电设备,必须设有各自的控制开关,开关的容量规定与设备的容量相适应,并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接零,有良好的约绝缘,手持电动工具必须实行定人定机定岗位,管理,各种控制开关,必须有灵活可靠,上锁。

(7)各种机械设备工作前要检查联络,传动,润滑,钢丝绳电机接地各种保护装置是否完好,正常,并进行空戴动行,达到正常后方可工作,工作中应经常检查机械盍情况,严禁带运行,工作完毕后,一定要切断电源,清理好现场。

(8)开动机械时,要高度集中思想,不准与他人说笑,人离机停,切断电源,对各种机械必须做到'四勤'即勤检查,勤加油,勤保养,勤维修,不准机械超负荷使用,发现超重,机械操作工有权拒绝操作。

(9)施工现场必须建立严格的脚手架分段验收制度,和专人维修保养制度,分阶段搭设的脚手架实行分阶段验收,验收记录存档,使用用未经验收或不合格的脚手架要按违重指挥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

(10)在距离地面3m以上撑、拆模板时,涌用斜撑与平撑代替作为扶梯上下,以防撑头脱落,断裂铁入伤人,在拆除较重模板时应先把模板扒开,系好绳索,轻拆轻放,防止扩下的模板冲断脚手架,拆模板时严禁乱抛模板,不准站台票琵琶撑上折模,为如必须时亦要采取有交措施后方可进行拆模,拆模必须一次拆清,不得留下无撑模板,拆除的模板应及时清理堆入,防止朝天伤人。

(11)使用木工机械禁止戴手套,操作时必须集中思想,认真操作,不得与他人谈笑,据木推进速度,不能过快,木节,木节应堆放在推进距离的前面,不能锯过短木料及小条子等材料。

(12)使用振动机应检查,电源线路是否良好,机械运转是否政党振动机移动时,不能硬拉电线,更不能在钢筋和其它锐利刀上手臂拉,防止割破拉断电线造成触电伤亡事故,使用单相手提式振动机时,必须戴好绝缘手套,以防触电伤人。

(13)现场绑扎悬空大梁钢筋时,必须要在脚手板上操作,绑扎独立钢柱头时,不准站在钢筋上绑扎,必须要有安全设备。

(14)电焊、气焊必须遵守有关电器安全规定,乙炔发产器及氧气瓶应距离明火10公尺以上,氧气瓶的瓶嘴,瓶身严禁沾染油脂加入乙炔发生器及回火防止器中的水不能含有油脂,水温不得超过70度。

(15)仓库、木工棚等地均按消防规定配备消灭器时,严禁在内吸烟及动用明火,在使用油漆,苯乙稀时不论室内,室外一律不准吸烟,开工前组织在场职工学习消防知识和正确使用消防器材的技术要领。

(16)搭吊入遇6级台风时,不得使用,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

(17)不准在起吊物件下方,物件在未经校正,焊牢或固定之前,不准松绳脱句。

(18)施工现场有较深坑坑洼洼等地危险地段设牌示,夜间红绿灯示警,夜间施工必须有充足照明,电线不许直接绑在钢管脚手架及其它金属结构物体上。

(19)中小型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在使用前,由公司机械设备员向机械操作人员进行设备完好率交底验收和安全交底验收和安全操作交底,被交底操作人员确认设备完好无疑和安全操作交底明确,认可后在《安全交底单》上签名,交公司备案。

(20)工地各班组进入现场,立即建立工地防火组织,由项目经理担任防火领导小组长,各班组和工业区领导小组成员落实各块防火范围,定期检查消防隐患,明确动用明火,审批制度,并有监护措施。

第8篇 某污水处理厂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公司主管部门和主管部长领导下,负责污水处理站的生产、设备管理、安全管理和场地卫生管理,组织班组职工努力完成工作任务和各项指标。

2、严格执行环保法规,认真落实公司各项管理规定和要求,带头遵守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接受主管部门和职工监督。

3、主持污水处理一般技术改造、应用推广和运行调试工作。

4、每天查看化验、运行记录,随时掌握污水处理系统运行情况,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污水处理系统运行正常,废水达标排放。

5、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倾听职工意见,努力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9篇 某污水处理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节 污水处理工承担者全矿矿井水、生活污水的处理和复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

第二节 严格按岗位规程操作,严禁违规作业,按时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相关岗位培训,持证上岗,杜绝无证上岗。

第三节 熟悉本岗位设备的设备原理,严格执行设备使用、维护及保养的相关规定,按质按量完成设备点检操作。

第四节 大力提倡作业过程文明生产,做好作业环境标准化工作,提高维护保养水平,使设施设备时刻保证整洁完好

第五节 严格执行交接班规章制度,按时做好交接班记录,保证上班的问题清楚交接给下一班,及时采取措施,解决问题和隐患,预防事故发生。

第六节 污水处理工应熟悉周围的作业环境,熟悉本岗位的设备、设施运行情况,并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第七节 污水处理工应按时参加部、站两级的组织的安全业务技术培训活动及相关的安全活动。

第八节 定期检查仪表、仪器等是否正常,设备、阀门有无渗漏,阀门开关状态是否符合运转要求。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应及时汇报部值班领导,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九条 污水处理工在清理各沉淀池杂物时,应一人执行,一人监护,必要时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第十条 污水处理排放标准必须执行国家标准,如发现外排水水质超准,及时巡视设备并解决问题。

第十一条 坚守工作岗位,不得离岗串岗,认真做好水处理运转和分析工作,严格准确的填写值班记录、分析记录,做好交接班工作。

第十二条 严禁非岗位工作人员开启、关闭机电设备。

第十三条 保持机电设备和周边环境卫生及卫生责任区干净、整洁。

第10篇 污水处理厂厂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负责全厂的生产运行、设备维护检修、技改技措方面的全面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完成本厂年度目标,对全厂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

二、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指示和决定,认真组织实施。

三、完成矿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

四、负责内部管理、重大技改、年度计划、重大基建项目的建议上报工作。

五、对本厂的经营管理行使统一指挥权,在矿规定的范围内,对本厂的人、财、物拥有调度处置权。

六、加强对员工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造就有凝聚力、战斗力的员工队伍。

七、抓好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

八、完成上级单位、部门布置的其他工作和任务。

第11篇 污水处理厂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公司主管部门和主管部长领导下,负责污水处理站的生产、设备管理、安全管理和场地卫生管理,组织班组职工努力完成工作任务和各项指标。

2、严格执行环保法规,认真落实公司各项管理规定和要求,带头遵守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接受主管部门和职工监督。

3、主持污水处理一般技术改造、应用推广和运行调试工作。

4、每天查看化验、运行记录,随时掌握污水处理系统运行情况,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污水处理系统运行正常,废水达标排放。

5、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倾听职工意见,努力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12篇 水处理工安全生产责任

(1)  认真遵守本岗位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执行《锅炉水处理监督管理规则》和《工业锅炉水质》标准,保证供给合格水质。

(2)  熟练掌握本岗位水处理流程、设备结构、性能和自动控制程序。

(3)  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并与司炉班长联系,及时采取措施调整。对责任内的设备、管线仪表加强检查、维护保养,保证安全运行。

(4)  按规定对水质监测、及时调节和再生树脂,保证足够的合格水量。

(5)  管好除氧设备,符合工艺控制点要求,保证除氧达标。

(6)  认真填报水质处理日志,字迹工整,保存完好。不得假报,伪造数据,不得减少化验次数。

(7)  各类配制好的并经过核定后的分析用溶液,应标出配制日期、失效日期及溶液名称,严禁使用未经标定的、过期失效的分析标准溶液。

第13篇 污水处理分公司 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污水处理行业《安全技术规程》,以及集团公司下发的有关安全工作的各项规定,做好集团公司部署的生产管理工作。

2、加强安全管理,强化安全教育。坚持“安全第一、生产第二”的安全理念,按照集团公司要求,认真推行“人人都是安全员”的安全管理方法,不断完善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安全网络,做到责任明确,风险共担。

3、明确经理是全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主持者,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各部室、车间对分管范围的安全生产负责;技术负责人为技术责任者;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4、编制年、季、月生产计划时,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保证安全工作与生产协调一致。对改善劳动条件、预防伤亡事故的施工活动必须视同生产任务,纳入生产计划优先安排。

5、在检查生产计划、查实生产情况的同时,要检查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对生产中重要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施工(如支拆脚手架、安全网等)要纳入计划,列入正式工序,给予时间保证。

7、坚持按合理工序组织生产,要充分考虑职工的劳逸结合。

8、在生产任务与安全保障发生矛盾时,必须优先安排解决安全生产工作。

9、要求从事污水处理的各工种人员,认真按照行业技术标准及相关操作规程,持证上岗,无证者一律不准上岗。

10、建立严格的安全奖惩办法,对安全生产立功人员,根据贡献大小给予一次性奖励。对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及“三违”人员,根据情节,给予一定数量的罚款及行政处分。

11、全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活动,领导和其他负责人必须按规定分组深入车间,参加安全活动,活动时间不得少于一小时,并根据检查结果进行考核。

12、成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组织或参加一些重大事故的抢救、追查、分析和善后处理工作。

13、认真做好有关污水处理重特大事故预案的编制、修订和完善工作,组织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学习、贯彻和演习,不断提高污水处理安全抢险救援能力。

第14篇 污水处理厂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负责召开支委会和党员大会,认真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决定 指示,安排支部工作,遇到问题,由委员会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二、 经常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做好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 掌握支部工作计划,决定执行情况。

四、 经常同行政负责人保持联系、交流、相互配合党、政、工、团联系。

五、 抓好支委学习、按时召开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加强团结、充分调动积极因素。

六、 密切联系群众、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协助行政负责人为员工排忧解难。

七、 了解本单位的生产、生活工作,围绕中心工作解决问题,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15篇 污水处理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节 污水处理工承担者全矿矿井水、生活污水的处理和复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

第二节 严格按岗位规程操作,严禁违规作业,按时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相关岗位培训,持证上岗,杜绝无证上岗。

第三节 熟悉本岗位设备的设备原理,严格执行设备使用、维护及保养的相关规定,按质按量完成设备点检操作。

第四节 大力提倡作业过程文明生产,做好作业环境标准化工作,提高维护保养水平,使设施设备时刻保证整洁完好

第五节 严格执行交接班规章制度,按时做好交接班记录,保证上班的问题清楚交接给下一班,及时采取措施,解决问题和隐患,预防事故发生。

第六节 污水处理工应熟悉周围的作业环境,熟悉本岗位的设备、设施运行情况,并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第七节 污水处理工应按时参加部、站两级的组织的安全业务技术培训活动及相关的安全活动。

第八节 定期检查仪表、仪器等是否正常,设备、阀门有无渗漏,阀门开关状态是否符合运转要求。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应及时汇报部值班领导,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九条 污水处理工在清理各沉淀池杂物时,应一人执行,一人监护,必要时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第十条 污水处理排放标准必须执行国家标准,如发现外排水水质超准,及时巡视设备并解决问题。

第十一条 坚守工作岗位,不得离岗串岗,认真做好水处理运转和分析工作,严格准确的填写值班记录、分析记录,做好交接班工作。

第十二条 严禁非岗位工作人员开启、关闭机电设备。

第十三条 保持机电设备和周边环境卫生及卫生责任区干净、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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