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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应急15篇

发布时间:2022-12-21 热度:41

安全生产应急

第1篇 总工程师安全生产应急工作责任制

企业总工程师全面负责技术管理工作,是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技术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企业“一通三防”、水害防治等工作。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职责如下:

1.组织建立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技术管理体系。

2.组织制定企业副总工程师、分管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制,明确分管部门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参与审定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3.组织编制企业安全生产规划、年度生产建设计划、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负责审批企业瓦斯治理、水害防治等中长期规划。

4.组织制定企业“一通三防”、水害防治人员培训计划,督促检查培训和考核情况。组织制定企业“一通三防”、水害事故等应急救援预案。

5.组织制定企业“一通三防”、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监督检查火工品管理工作。

6.组织审查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报告;检查指导矿井开展煤层突出危险性鉴定、煤层瓦斯参数测定、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和煤尘爆炸性鉴定工作。

7.审批突出煤层突出区域划分、瓦斯综合治理“一矿一策、一面一策”、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井巷揭煤防突专项设计、区域综合防突措施、保护层开采计划和被保护层开采设计、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新水平和新采区防突设计等;审批区域瓦斯治理措施、保护层开采设计、区域瓦斯抽采达标评判、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保护层开采效果考察报告等。

8.审批矿井地质报告、建井地质报告、地质或水文地质补勘报告、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矿井闭坑报告、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和“三下开采”试采总结报告等;审批矿井防水煤(岩)柱留设、地质或水文地质补勘设计和防治水“一矿一策、一面一策”措施等。

9.审批矿井重大隐患治理方案,并督促落实。负责审批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安全技术措施。

10.组织审批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新工艺入井试验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实施。

11.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1次“一通三防”和水害防治专题会议,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对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防突措施落实情况检查。

12.检查指导矿井编制生产接替计划,合理安排生产布局,实现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回采煤量和安全煤量的平衡。

13.检查指导矿井编制采掘工作面水文地质情况分析报告、各类防治水工程效果验证报告和地面防治水工程设计、矿井防水煤(岩)柱设计、采掘工作面探放水设计等。

14.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制定和执行情况。

15.督促企业副总工程师及分管部门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职责。

16.督促检查矿井瓦斯管理预警分析处置工作的落实情况。

17.参与瓦斯浓度超限在2%及以上隐患(事故)责任追查工作;指导所属煤矿瓦斯浓度超限在2%以下隐患(事故)责任追查工作。

18.制止采场布置、采掘接替等不符合规定组织生产行为。

19.制止和查处超通风能力生产、瓦斯超限作业、不执行防突措施或措施执行不到位、瓦斯抽采不达标、安全监控系统不完善组织生产等行为。

20.制止防排水系统不符合规定、受水害威胁的采掘工作面未采取防治水措施或执行不到位组织生产行为。

21.制止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不到位组织生产行为。

22.检查指导所属煤矿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3.每年至少分别参与指挥1次瓦斯爆炸、火灾、煤与瓦斯突出和突水事故等应急救援演练。

24.督促落实职责范围内的生产安全事故防范措施。

25.督促落实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

26.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第2篇 某某电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安全生产事故,指导和规范公司生产区和生活区公有房地产范围(以下简称公司范围)内各类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对人员健康和公司财产造成的危害和损失,依据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署名页

我部门(机构)承诺遵守__电子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中的有关要求,并在应急救援行动中履行自己的职责。

承诺部门

负责人签字

党政办公室

人事保卫部

综合保障部

设备管理中心

汽零公司

实业公司

质量管理部

财务资产部

二、术语和定义

(一)危险源:指可能导致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损害的潜在的不安全因素。

(二)火灾:是指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

(三)机械伤害:是指机械设备运动或静止部件、工具、加工工件直接与人体接触引起的挤压、碰撞、冲击、剪切、卷入、绞绕、甩出、切割、切断、刺扎等伤害,不包括车辆、起重机械引起的伤害。

(四)应急预案:又称应急计划,是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降低事故损失而预先制定的计划或方案。

(五)应急准备: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进行的组织准备和应急保障。

(六)应急响应:事故发生后,有关组织或人员采取的应急行动。

(七)应急救援: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为消除、减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扩大或恶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危害而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动。

(八)应急恢复:事故的影响得到初步控制后,为使生产、工作、生活和生态环境尽快恢复到正常状态而采取的措施或行动。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范围发生或可能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火灾事故、机械伤害事故。交通等其他安全生产事故主要通过社会力量实施应急救援。

四、应急体系

应急体系是公司开展应急救援管理工作的基础。由组织体制、运作机制、法制基础和应急保障四个部分构成。

(一)组织体制

1、管理机构: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安委会)领导下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应急委员会)及其办公室。

2、功能部门:公司消防保卫、通信设备、机电安全、财务资产等职能部门,以及医疗、车管等专业机构。

3、现场应急指挥:

⑴ 突发一般安全生产事故后,事故单位可独立完成应急处置工作的,现场指挥官由事故单位的负责人担任。

⑵ 突发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后,需调派应急专业组完成应急处置工作的,现场指挥官由应急专业组组长担任;有多个专业组参加救援时,现场指挥官由公司应急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担任。

⑶ 突发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后,现场指挥官由公司应急委员会指挥长担任;政府主管部门或专业机构主导事故应急处置的,现场指挥官由主导单位指定,公司负责现场配合。

4、应急救援队伍:消防保卫应急专业组、机电安全应急专业组、医疗救援应急专业组、公司义务消防队及相关员工。

(二)运作机制

在公司应急委员会统一领导下,由事故现场指挥官集中指挥各应急专业组和有关单位,根据本预案对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分级作出应急响应和救援处置。

(三)法律基础

1、国家法律法规及指导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

2、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的文件规定。

(四)应急保障

公司应急保障资源包括人力资源、基本应急设备设施、专用应急设备。各功能部门根据本预案的要求,定期检查落实本部门应急人员、设备、设施、物资等应急保障资源的准备情况,保持所有应急保障资源的可用状态。各类应急人员要定期进行应急培训,掌握必要的应急知识,以具备紧急情况下应对事故的能力。应急设备、设施、物资不得被占用、挪用、破坏。

1、人力资源:公司现有义务消防队员188人、医护人员18人、通信设施维护人员2人、设备检修人员14人,以及事故现场应急响应人员。

2、应急设施:公司突发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后,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设在办公楼四楼会议室,配备相关的音响设备和通信设施。

3、消防设施:公司生产区配有室内消防栓56处、室外消防栓13处(含地下3处),配有干粉灭火器362具、二氧化碳灭火器28具、1211型灭火器20具,生活区配有干粉灭火器99具。

4、医疗救护资源:公司应急救治工作主要由职工医院承担。职工医院配有急救箱、移动式氧气瓶、担架,以及其他急救设施、急救药品。

5、通信保障资源:公司内部报警电话911、对讲机总台及4部对讲机、1台交换机、1台警报器、广播等。

6、应急运输工具:公司可用于应急救援的机动车辆。

7、应急设备资源:1台叉车、1台液压升降机等。

8、应急机构及主要成员联系方式:见附件2。

9、应急资金:公司设应急救援专项经费,专款用于公司范围内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行动。

10、外部应急资源:__市公安消防部门,火警电话119、关山一路市政消防栓2处,互助医院、急救中心电话120。

五、方针与原则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应遵循“保护人员安全优先,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为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内部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一)保护人员安全优先是指在应急救援过程中,当保护人员的生命安全和保护财产不受损失发生冲突时,应优先保护人员的安全。

(二)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为主是指在事故救援初期,首先要想尽一切办法控制事故的蔓延,避免引发其他事故。

(三)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具有发生突然、扩散迅速、危害广泛的特点,因此救援行动必须迅速、准确,须把公司各方面的力量组织起来,实行统一指挥下的分级负责制,以事故发生的区域为主,各单位根据本预案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响应和救援处置工作;并根据事故的发展情况,采取内部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方式,尽量减少公司的损失。

(四)大力加强全公司对安全生产事故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准备工作,对各类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情况,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五)公司应急委员会和各单位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体系,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工作制度。

(六)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学。各应急功能部门,要为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提供相应的技术和物资保障。各有关单位要通力合作,广泛组织动员一切力量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六、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一)公司概况

公司位于__市洪山区关山一路469号,隶属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现有员工1089人。主要产品有通信终端、铆接机械、绣花机械、汽车零部件和医疗器械等,主要原材料包括金属材料和电子原器件等。

(二)外部区域

公司地处__市多条主要干道附近,为学校和住宅社区环绕,周边的关山一路和南湖南路车流量较大,车速较快,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

(三)生产区域

1、变电站及配电室:生产区内的变压设备为70~80年代的产品,其容量是根据当时的生产规模和能力设计的,随着公司近年来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各种大功率设备不断增加,超负荷运转现象时有发生。加之供电线路老化,有可能引发较大火灾事故,并可能危及值班人员及变配电设备设施附近建筑物的安全。如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其危险程度将进一步增加。

2、压力容器场所:压力容器安全附件的磨损及老式容器的设计缺陷,可能引发爆炸事故或火灾事故。

3、冲剪机械场地:受基础设施限制,冲剪厂房内各种冲剪设备、金属原材料、模具、半成品布置较为密集,各类人员交叉作业,易诱发机械伤害事故。

(四)生活区域

集体宿舍25、26栋为砖木结构的三层宿舍楼,始建于50年代末。目前,这里有100多名住户(包括公司员工、803库职工和租赁户)。楼外电线老化,各类人员杂居且防火意识淡薄,加之各种燃气灶具和家用电器较多,容易引发火灾事故。

七、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公司应急委员会

公司安全生产分管领导任应急委员会指挥长,公司消防保卫工作分管领导任副指挥长,公司应急委员会成员包括安全、设备、通信、财务等职能部门及主业、辅业公司的负责人。公司应急委员会职责包括:

1、负责组织公司有关单位和人员制定、修订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的有关文件,建立健全公司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完善人、财、物保障网络,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2、突发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后,根据事故发生的情况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统一部署、指挥协调应急救援行动,发布应急救援启动和恢复命令。

3、负责应急救援装备和经费的管理使用,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提供必要的物力、财力和技术保障。

4、负责组织应急救援的培训和演练,做好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5、配合事故调查处理,落实应急整改措施,及时向公司安委会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情况并总结应急工作经验。

(二)公司应急委员会下设机构

1、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职责包括:

⑴ 制订并贯彻执行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的有关规章制度。

⑵ 协调办理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⑶ 统计上报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资料。

2、消防保卫应急专业组。成员包括公司消防保卫部门和辅业公司负责人,消防保卫部门负责人任组长。主要职责是负责公司范围内突发火灾事故的预警、应急处置和报告工作。

3、机电安全应急专业组。成员包括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及主业、辅业公司负责人,设备管理部门负责人任组长。主要职责是负责公司范围内机械伤害事故的预警、应急处置和报告工作。

4、医疗救援应急专业组。成员包括公司医疗和车管机构责任人,辅业公司负责人任组长。主要职责是负责公司范围内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受伤害人员的现场应急救治,并协调互助医院进行抢救。

(三)指挥长的职责

1、负责根据本预案组织指挥公司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行动。

2、统一指挥、调度各应急专业组,协调各相关部门进行应急救援。

3、指挥长因故不能指挥应急处置行动时,由副指挥长代行指挥长职责。

(四)现场指挥官的职责

1、受权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的组织指挥工作。

2、负责及时向指挥长报告现场救援工作情况,协调指挥各保障系统的现场应急救援行动。

3、进行事故现场评估分析,根据事故性质和级别发布相应的应急响应指令。

4、在采取相应的措施后仍无法控制事故蔓延时,向公司应急委员会指挥长提出扩大响应、疏散人员、请求社会力量给予支援等处置建议。

5、现场指挥官因故不能指挥应急处置行动时,可授权相关人员代行现场指挥官的职责。

(五)义务消防队的职责

1、消防队长的职责:

⑴ 组织制定消防应急救援的具体措施,定期检查消防设施、设备及器材的功能状况,组织义务消防队员进行消防应急救援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

⑵ 负责组织义务消防队员对公司突发火灾进行扑救。

⑶ 负责对火灾隐患进行监控,并落实整改措施。

⑷ 负责制定义务消防队员安全管理规定。

⑸ 根据现场指挥官的指令,执行保卫、警戒、疏散等相关任务。

2、消防队员的职责:

⑴ 在消防队长的指导下,学习消防应急救援知识,掌握消防应急救援技能。

⑵ 在消防队长的指挥下,开展消防应急救援行动。

⑶ 负责抢救转移火灾事故现场被困人员,疏散其他人员。

⑷ 负责火灾事故后的清消工作。

⑸ 根据现场指挥官或消防队长的指令,执行保卫、警戒等相关任务。

(六)职工医院的职责

1、院长的职责:

⑴ 负责组织医疗救治应急队伍,配备相应急救器材,定期进行应急救治知识技能的培训、演练。

⑵ 负责与有关医疗机构订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治互助协议,确保事故伤员得到及时救治。

⑶ 负责抢救、转移事故现场受伤人员。

⑷ 负责向现场指挥官报告伤员救治情况,同时和互助医院取得联系,及时开展伤员抢救。

2、医护人员的职责:

⑴ 在院长的指导下,学习应急救治知识,掌握应急救治技能。

⑵ 做好事故现场受伤人员的救治和转移工作。

⑶ 根据现场指挥官或院长的指令,执行相关应急救治任务。

八、事故应急分级

根据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为便于应急处置的统一指挥和分级响应,结合公司安全现状,将公司范围内安全生产事故分为重大(ⅰ级)、较大(ⅱ级)和一般(ⅲ级)三级。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司重大(ⅰ级)安全生产事故:

1、公司范围内,发生人员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00元以上的火灾事故;

2、公司范围内,发生人员死亡的机械伤害事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司较大(ⅱ级)安全生产事故:

1、公司范围内,发生人员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00元以下、50000元以上的火灾事故;

2、公司范围内,发生人员重伤的机械伤害事故。

(三)事故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低于较大等级的,即为公司一般(ⅲ级)安全生产事故。

九、危险源预防与预警

(一)危险源监控

1、变电站由设备管理部门安排人员全天候值班,值班人员每天至少巡查2次输变电设备设施,气温发生大幅变化时应适当增加巡检频次,发现险情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做好值班和巡检记录。定期请专业检测机构对输变电设备进行检测,建立检测档案。其他人员若发现输变电设备设施状态异常时应立即向变压站值班人员报告,同时向应急委员会办公室报告。变电站值班电话、公司应急委员会办公室电话。

2、消防保卫部门在重点消防部位悬挂醒目警示标识,定期维护和更换消防器材,每日进行一次消防巡检,及时排除各类火灾隐患,做好安检记录。

⑴ 消防保卫人员每天24小时在公司生产区及生活区值班检查。

⑵ 夜间保持3~5人在生产区备勤。

⑶ 其他人员若发现火灾隐患时,应及时向公司消防保卫部门报警;发现火灾时应立即拔打火警电话119。公司消防保卫部门电话、公司内部报警电话911或先拔转911。

⑷ 公司消防员应根据消防部位性质、保护范围、要害程度合理配置消防器材,确保完好。消防栓每季试水一次,确保消防设施处于良好状态。

3、设备管理部门定期对冲剪机械进行普查、检修,以保证冲剪机械的安全运行。对危险性较大的压力容器定期请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建立检测档案。

4、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冲剪机械场地实施日检制度,及时发现并纠正各类违章作业现象,消除安全隐患,做好安检和处理记录。以多种形式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的教育、培训。

5、根据企业的承受能力,对公司范围内危险源逐步进行硬件改造或更新。

(二)预警报告与处置程序

1、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向公司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和有关单位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过程及危害情况,同时作出正确的初级响应,组织力量救治伤员,控制事故蔓延。

2、办公室接报后,迅速判断事故性质与类别,确定应急响应等级,作出相应部署并向指挥长报告事故情况。

3、需调动应急专业组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应立即向担负处置任务的应急专业组下达集结出动的指令。

4、应急专业组接令后,立即赶赴现场,根据现场指挥官指令展开救援,需要疏散人员时,启动警报器并广播通知疏散人员在现场保卫人员的指挥下,按安全疏散路线进行转移。

5、完成各项应急处置并使事故影响得到初步控制,事故隐患和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根据指挥长或现场指挥官指令实施应急恢复。

十、应急响应分级

(一)ⅰ级响应。公司范围内突发重大(ⅰ级)安全生产事故时,事故单位必须立即向公司应急委员会办公室报告,公司应急委员会成员及相关应急专业组必须立即到达事故现场进行抢救伤员、控制灾情、保护现场、分析原因、消除隐患等应急处置,按有关规定向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报告。

(二)ⅱ级响应。公司范围内突发较大(ⅱ级)安全生产事故时,事故单位必须立即向公司应急委员会办公室报告。应急委员会办公室酌情安排相关应急专业组赶赴现场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查明事故原因。

(三)ⅲ级响应。公司范围内突发一般(ⅲ级)安全生产事故时,事故单位必须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向公司应急委员会办公室报告事故应急处置情况,并配合应急委员会办公室查明事故原因。

十一、应急措施

(一)火灾事故

消防保卫部门应根据本预案,建立灵敏高效的应急指挥和处置体系,力求贴近实战,操作性强。一旦突发火灾事故,各功能部门应协同联动,果断处置,将损失降至最低。

1、突发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后,现场发现人员应立即向消防保卫部门报警,并拔打火警电话119,说明事故地点和原因,第一时间取得公安消防部门的援助;同时应正确利用现场灭火器材进行扑救。公司应急委员会办公室接报后应立即调派消防、医疗等应急专业组,赶赴现场实施抢险救灾。

2、消防保卫应急专业组和公司义务消防队接到火警报告后,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扑灭外围火势,切断蔓延途径,控制燃烧范围。要迅速打开失火部位疏散通道,组织火场人员按疏散路线撤至安全地带。医疗救援、机电安全应急专业组及救护车辆须同时到达事故现场,立即对现场受伤(困)人员展开救助,对一切可能引发连锁灾情的设备采取应急安全措施。

3、公安消防队到场后,扑救组撤出火场,转为警戒组,协助公安消防部门作好外围警戒,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火场,确保事故现场秩序。

4、突发一般性火灾事故后,现场发现人员应立即向消防保卫部门报警,报警电话911或先拔转911,同时拔打火警电话119,并正确利用现场灭火器材进行扑救。义务消防队员到场后,可根据需要打开消防应急照明或调集其他部位灭火器材进行扑救。

5、火灾基本扑灭后,有关专业组应派员监护现场,消灭余火。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危险物质,要及时进行围堵、收容、清消,防止灾情进一步扩大。

6、消防保卫部门负责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和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查明火灾事故原因,核定事故损失,明确事故责任,做好事故调查上报。并按照“事故原因没有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作出严肃处理。

(二)机械伤害事故

1、突发重大机械伤害事故后,操作人员或现场人员应根据现场情况迅速关闭相应的电、气源,立即向公司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医疗救援应急专业组、机电安全应急专业组和消防保卫部门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危害程度等情况。医疗救援应急专业组及救护车辆须在最短时间内将伤员转至互助医院进行抢救。消防保卫部门在事故现场设立警戒区域,保护事故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出。机电安全应急专业组应立即采取措施共同抢救伤员,同时根据现场情况切断相应的电源,进行全面检查,对可能引发环境污染、中毒、爆炸的危险物质,实施围堵、收容和清消,防止事态蔓延或二次事故发生。事故单位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明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杜绝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2、突发一般或较大机械伤害事故后,操作人员或现场人员应根据现场情况迅速关闭相应的电、气源,立即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危害程度等情况报告公司应急委员会办公室、设备管理部门和职工医院,同时将伤员转入职工医院或互助医院进行救治。职工医院接报后,立即安排医护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对伤员进行救治,或根据伤员受伤情况将其转至互助医院进行抢救。设备管理部门和应急委员会办公室接报后立即派员赶赴事故现场,共同抢险伤员,同时查明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杜绝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十二、应急恢复

重大(ⅰ级)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恢复决定由公司应急委员会指挥长作出,较大(ⅱ级)和一般(ⅲ级)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恢复决定由现场指挥官作出。

应急恢复后,指挥人员应安排好善后清理工作,包括:清理被破坏的设施、设备并作好登记,配合事故调查组作好事故调查工作,恢复现场的水、电、气供应,尽快恢复事故区域的正常生产或生活秩序。

十三、后期处置

(一)后期评估: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恢复后,公司应急委员会或应急处置实施单位应当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对事故的应急处置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事故的经过及处置情况、伤员救治情况、采取措施的效果,以及应急处置过程中取得的经验、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建议。

(二)奖励和惩处:公司安委会对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中,作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在安全生产事故的监控、预警、调查、处置过程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公司安委会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应的经济、行政乃至法律责任。

(三)抚恤和补助:公司安委会提请相关部门对因参加应急处置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参加应急处置的一线应急专业组成员及相关员工,视处置工作难度和强度,可以酌情给予适当补助。

(四)征用物资、劳务的补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恢复后,公司安委会对应急期间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个人的物资和劳务进行合理评估,给予适当补偿。

十四、培训与演练

(一)各功能部门每年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对应急人员进行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培训内容包括:

1、如何识别危险和危险源。

2、在突发安全生产事故时如何预警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3、各种基本应急设备的使用方法。

4、基本防护、自救、互救知识。

5、疏散现场人员的方法和程序等。

(二)应急培训和评估要求:

1、根据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对应急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

2、每次培训完成后,由功能部门对应急人员的培训效果进行考核,并做好考核记录,确保应急人员有能力应对突发事故。

3、根据培训内容和实际需要,由公司应急委员会每年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并保持相关记录。演练内容包括:

⑴ 生产区电器故障导致的火灾事故。

⑵ 生活区易燃物引发的火灾事故。

⑶ 机械伤害事故及其他隐患较突出的安全生产事故。

十五、附则

(一)本预案经公司总经理签署发布令后施行,由公司安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2005年制定的《__电子有限公司重大事故处置预案》同时废止。

第3篇 某公司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

为加强对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时做好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本企业生产的实际,特制本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 应急预案的任务和目标

为了更好地适应法律和经济活动的要求,给企业员工的工作和生产厂区区周围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环境;保证各种应急反应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指导应急反应行动按计划有序地进行,防止因应急反应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无序和混乱而延误事故的应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帮助实现应急反应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体现应急救援的“应急精神”。

二、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的职责、分工、组成

(一)、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各部门的职能及职责

1、应急预案总指挥的职能及职责

① 分析紧急状态确定相应报警级别,根据相关危险类型、潜在后果、现有资源控制紧急情况的行动类型;

② 指挥、协调应急反应行动;

③ 与企业外应急反应人员、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络;

④ 直接监察应急操作人员行动;

⑤ 最大限度地保证现场人员和外援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安全;

⑥ 协调后勤方面以支援应急反应组织;

⑦ 应急反应组织的启动;

⑧ 应急评估、确定升高或降低应急警报级别;

⑨ 通报外部机构,决定请求外部援助;

⑩ 决定应急撤离,决定事故现场外影响区域的安全性。

2、应急预案副总指挥的职能及职责

① 协助应急总指挥组织和指挥应急操作任务;

② 向应急总指挥提出采取的减缓事故后果行动的应急反应对策和建议;

③ 保持与事故现场副总指挥的直接联络;

④ 协调、组织和获取应急所需的其它资源,设备以支援现场的应急操作;

⑤ 组织公司相关技术和管理人员对施工场区生产过程各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

⑥ 定期检查各常设应急反应组织和部门的日常工作和应急反应准备状态;

⑦ 根据各工地的实际条件,努力与周边有条件的企业为在事故应急处理_享资源、相互帮助、建立共同应急救援网络和制定应急救援协议。

3、现场抢救组的职能及职责

① 抢救现场伤员;

② 抢救现场物资;

③ 组建现场消防队;

④ 保证现场救援通道的畅通。

4、危险源风险评估组的职能和职责

① 对各施工现场及加工厂特点以及生产安全过程的危险源进行科学的风险评估;

② 指导生产安全部门安全措施落实和监控工作,减少和避免危险源的事故发生;

③ 完善危险源的风险评估资料信息,为应急反应的评估提供科学的合理的、准确的依据;

④ 落实周边协议应急反应共享资源及应急反应最快捷有效的社会公共资源的报警联络方式,为应急反应提供及时的应急反应支援措施;

⑤ 确定各种可能发生事故的应急反应现场指挥中心位置以使应急反应及时启用;

⑥ 科学合理地制定应急反应物资器材、人力计划。

5、技术处理组的职能和职责

① 根据各项目经理部及加工厂的施工生产内容及特点,制订其可能出现而必须运用建筑工程技术解决的应急反应方案,整理归档,为事故现场提供有效的工程技术服务做好技术储备;

② 应急预案启动后,根据事故现场的特点,及时向应急总指挥提供科学的工程技术方案和技术支持,有效地指导应急反应行动中的工程技术工作。

6、善后工作组的职能和职责

① 做好伤亡人员及家属的稳定工作,确保事故发生后伤亡人员及家属思想能够稳定,大灾之后不发生大乱;

② 做好受伤人员医疗救护的跟踪工作,协调处理医疗救护单位的相关矛盾;

③ 与保险部门一起做好伤亡人员及财产损失的理赔工作;

④ 慰问有关伤员及家属。

7、事故调查组的职能及职责

① 保护事故现场;

② 对现场的有关实物资料进行取样封存;

③ 调查了解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④ 按“三不放过”的原则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教育、总结。

8、后勤供应组的职能及职责

① 协助制订应急反应物资资源的储备计划,按已制订的应急反应物资储备计划,检查、监督、落实应急反应物资的储备数量,收集和建立并归档;

② 定期检查、监督、落实应急反应物资资源管理人员的到位和变更情况及时调整应急反应物资资源的更新和达标;

③ 定期收集和整理厂区应急反应物资资源信息、建立档案并归档,为应急反应行动的启动,做好物资源数据储备;

④ 应急预案启动后,按应急总指挥的部署,有效地组织应急反应物资资源到厂区,并及时对事故现场进行增援,同时提供后勤服务。

(二)、二级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各部门的职能及职责

1、事故现场副指挥的职能及职责

① 所有施工现场操作和协调,包括与指挥中心的协调;

② 现场事故评估;

③ 保证现场人员和公众应急反应行动的执行;

④ 控制紧急情况;

⑤ 做好与消防、医疗、交通管制、抢险救灾等各公共救援部门的联系;

2、现场伤员营救组的职能与职责

① 引导现场作业人员从安全通道疏散;

② 对受伤人员进行营救至安全地带。

3、物资抢救组的职能和职责;

① 抢救可以转移的场区内物资;

② 转移可能引起新危险源的物资到安全地带。

4、消防灭火组的职能和职责

① 启动厂区内的消防灭火装置和器材进行初期的消防灭火自救工作;

② 协助消防部门进行消防灭火的辅助工作。

5、保卫疏导组的职能和职责

① 对厂区内外进行有效的隔离工作和维护现场应急救援通道畅通的工作;

② 疏散厂区内外人员撤出危险地带。

6、后勤供应组的职能及职责

① 迅速调配抢险物资器材至事故发生点;

② 提供和检查抢险人员的装备和安全防护;

③ 及时提供后续的抢险物资;

④ 迅速组织后勤必须供给的物品,并及时输送后勤物品到抢险人员手中。

(三)、应急反应组织机构人员的构成

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在应急总指挥、应急副总指挥的领导下由各职能处室、生产车间、各班组的人员分别兼职构成。

1、应急总指挥由公司的总经理担任;

2、应急副总指挥由公司的生产经理担任;

3、现场抢救组组长由公司综合办主任担任,综合办组成人员为成员;

4、危险源风险评估组组长由公司财务经理担任,财务室其他人员为成员;

5、 善后工作组组长由公司的工会、行政事业部负责人担任,股室人员为成员;

6、后勤供应组组长由公司的财务处、设备处、物质供应处长担任,处室人员为成员;

7、事故调查组组长由公司的质量安全处处长担任,处室人员为成员;

8、 事故现场副指挥由项目部的项目经理或加工厂(家具厂)负责人担任;

9、现场伤员营救组由车间主任担任组长,各班组分别抽调人员组成;

11、 物资抢救组由仓库及各班组抽调人员组成;

12、 消防灭火组由设备科技及电工,各作业班组抽调人员组成;

13、 后勤供应组、生产现场或加工厂由后勤人员、各作业班组抽调人员组成。

四、 应急救援的培训与演练

(一)、培训

应急预案和应急计划确立后,按计划组织公司总部、后勤部门及生产车间全体人员进行有效的培训,从而具备完成其应急任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1、一级应急组织每年进行一次培训;

2、二级应急组织每一项目开工前或半年进行一次培训;

3、新加入的人员及时培训;主要培训以下内容:

1、灭火器的使用以及灭火步骤的训练;

2、 施工安全防护、作业区内安全警示设置、个人的防护措施施工用电常识、在建工程的交通安全、大型机械的安全使用;

3、 对危险源的突显特性辩识;

4、 事故报警;

5、 紧急情况下人员的安全疏散;

6、 现场抢救的基本知识。

(二) 演练

应急预案和应急计划确立后,经过有效的培训,公司总部人员、加工厂人员每年演练一次。施工项目部在项目开工后演练一次,根据工程工期长短不定期举行演练,施工作业人员变动较大时增加演练次数。每次演练结束,及时作出总结,对存有一定差距的在日后的工作中加以提高。

五、事故报告指定机构人员、联系电话

公司的综合办是事故报告的指定机构,联系人:李松亮、冯丽,电话: ,综合办接到报告后及时向总指挥报告,总指挥根据有关法规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还应当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六、救援器材、设备、车辆等落实

公司每年从利润提取一定比例的费用,根据公司施工生产的性质、特点以及应急救援工作的实际需要有针对、有选择地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对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不得挪作他用。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后,公司的的机械设备、运输车辆统一纳入应急救援工作之中。

七、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终止和终止后工作恢复

当事故的评估预测达到起动应急救援预案条件时,由应急总指挥启动应急反应预案令。

对事故现场经过应急救援预案实施后,引起事故的危险源得到有效控制、消除;所有现场人员均得到清点;不存在其它影响应急救援预案终止的因素;应急救援行动已完全转化为社会公共救援;应急总指挥认为事故的发展状态必须终止的;应急总指挥下达应急终止令。应急救援预案实施终止后,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和物证,经有关部门认可后可恢复施工生产。对应急救援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认真科学地作出总结,完善应急救援预案中的不足和缺陷,为今后的预案建立、制订、修改提供经验和完善的依据。

八、其它

本预案制定后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正式实施。

第4篇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制:机电运输队长

1、负责分管范围内各部门、班组的日常安全管理和业务保安工作;

2、负责全矿机电、运输设备的安装、检修、试验等有关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实施;

3、贯彻落实机电方面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负责机电设备日常管理工作;

4、组织、参与重大机电事故处理,故障排除和事故分析;

5、组织对矿井供电、排水系统的检查与维修;

6、抓好机电生产标准化工作,加强设备管理,提高装备水平,确保机电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

7、严格执行“三大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本队的安全工作负责;

8、组织业务学习和岗位练兵,使职工熟练岗位操作技术和安全知识,杜绝违章操作;

9、教育职工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和让其他人代替岗位操作,经常检查“三大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0、发生事故时迅速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及时组织事故分析,吸取教训,进一步改进安全管理工作;

11、负责使用和保管好运输设备和设施,发现损坏时,应及时报告修理。

第5篇 燃气蒸汽锅炉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格式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规范和加强锅炉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工作,使应急安全有序、高效实施及时控制和消除事故危害,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安定,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此预案适用于本单位锅炉事故、火灾事故、(或者有可能发生)锅炉爆炸的事故。

1.4应急预案体系

本预案是我公司热水锅炉事故的综合与处置相结合的预案体系。

1.5应急工作原则

快速反应,统一指挥,专业救援抢险与单位自救相结合。

2、危险源及风险性分析

2.1锅炉概况

本单位生产锅炉,现有wns10-1.6-q型卧式内燃天燃气锅炉一台,,主要运行参数压力为1.6mpa、额定蒸发量:10t/h、最高蒸汽温度204℃;锅炉房建于厂区西南侧。

2.2危险性分析

2.2.1燃气蒸汽锅炉在运行中遇特殊情况可出现超压、爆管等事故,如处理不当会引起锅炉爆炸。

2.2.2燃气蒸汽锅炉在密闭状态下运行,当压力超过锅筒承受压力时,会造成锅筒破裂(爆炸)。同时锅筒压力瞬时降为大气压力,高温热水迅速蒸发,体积激烈膨胀而爆沸造成第二次爆炸,释放出大量能量产生巨大的作用力和冲击波,给人们的生命和财产造成重大伤害。

2.2.4燃气蒸汽锅炉爆炸的破坏力决定于燃气蒸汽锅炉的容积、压力和温度。

2.2.5燃气蒸汽锅炉爆炸原因

(1)超压:因违章操作、安全附件失灵或安全联锁保护装置失效,使锅炉的运行压力超过锅筒的承受压力而发生爆炸。

(2)锅炉的受压元件自身缺陷或损坏,降低了自身的承受压力而造成锅炉爆炸。

3、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3.1指挥部的组成人员和职责

3.1.1指挥部主要职责

(1)执行国家有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法规和政策。

(2)分析灾情,确定事故应急方案,制定各阶段的应急对策。

(3)发生事故时,负责抢救工作的组织、指挥。

(4)确定各部门的职责,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5)为抢救提供物质保障及其他保障条件。

(6)负责内、外信息的接收和发布、向上一级救援机构汇报事故抢救情况。

(7)组织预案的学习、演练、改进。

(8)负责了解、检查各抢救部门的工作,及时提出指导或改进意见。

(9)适时调整各部门人员组成,保证抢救组织正常工作。

(10)对预案的执行或演练情况进行总结、评审。

(11)向有关新闻机构发布信息。

(12)负责向上级部门做事故报告。

3.1.2总指挥:张凤鸣总经理

职责:负责应急指挥工作,发布抢险命令,对特殊情况进行紧急决断,协调各部门工作内容向上级领导汇报,事故处理情况对应急工作全面负责。

3.1.3副总指挥:王华清、李中、胡晓、宋明安(兼处置组组长)

职责:负责指挥技术人员及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提出抢险、抢修作业依据、技术规范,提供准确可行的抢险方案。并随时向总指挥汇报情况,负责消防和警戒人员的安排,布置善后和现场保护。

3.1.4联络员:蒲红燕

主要职责:负责协调各部门工作,负责按指挥部的命令进行上、下级联系,根据技术人员的意见随时向指挥部汇报。

3.2抢险事故处置组成员

(1)成员:宋明安、范德兴、高明军、罗家国、冯文生、赖晶衡、任永胜、蒲玲慧、邓国琼、刘小春、 汤国清、冯康红、陈芬、王丽华、吴和林、马加兵

(2)主要职责:对锅炉运行情况进行监控和发生事故时应急处理,避免爆炸事故的发生;锅炉爆炸后进行抢救处置。

3.3消防、保卫、后勤组职责

成员:李明军、吴小东、李拥军

职责:负责消防器材,爆炸后如有火情立即投入灭火;负责安全保卫,布置警戒,控制人员有序疏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提供各种抢险物资。

3.4医疗救护组

成员:李敏 高尚辅

职责:联系急救医院,组织对伤亡人员实施抢救和通讯保障。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的监控

燃气蒸汽锅炉运行的监控,主要是锅炉的压力和燃烧情况。

燃气蒸汽锅炉运行时,要定时巡回检查,并随时监控运行压力,及时采取措施保证锅炉运行的安全。

4.2燃气蒸汽锅炉运行中遇特殊情况的处理

4.2.1锅炉超压

(1)现象

①压力表指示压力急剧上升超过锅炉最高容许压力。锅炉汽化引起超压时,压力表抖动甚至压力表晃动。

②安全阀起跳

③系统局部变形、泄漏或开裂。

(2)处理

①停止燃烧设置的运行。

②锅炉超压时,如安全阀未起跳,应立即手动打开安全阀泄水降压。

③因泄压装置失效,而引起超压时,应对压力控制系统重新调整。

4.2.2爆管事故

(1)现象

a、爆管时,有爆破声并可听到水流的喷出声。

b、炉膛由负压变正压,且有蒸汽、烟气和水,由炉墙各孔门喷出。

c、炉膛火焰发暗,燃烧不稳定或熄灭。

d、排烟温度下降。

e.锅炉压力下降,补水后压力仍下降。

(2)处理

a、水冷壁管或对流排管、爆管如裂口较小,还能维持运行,应先通知有关部门后停炉。

b.虽经补水,但压力仍然不能维持,或其它原因无法运行时,应立即紧急停炉。

c、停炉后,应关闭锅炉的出水阀门与回水阀门。

4.2.3锅炉运行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炉。

(1)锅炉温度急剧升压水位下降。

(2)补给水泵失效时。

(3)压力表或安全阀全部失效时。

(4)锅炉元件损坏,危及运行人员安全时。

(5)不断给锅炉补水,锅炉压力仍然继续下降时。

(6)燃烧设备损坏,外墙倒塌或锅炉构件被烧红,严重威胁锅炉安全时。

4.3报警

(1)锅炉在运行中,如发生锅炉缺水,锅炉超压、锅炉爆管等安全事故,经操作人员按操作规程及事故处理措施处理后,事态仍继续扩大而无法控制,发生锅炉爆炸或可能发生锅炉爆炸时,第一发现人即向值班人员报告,说明事故情况,目前应急救援处理情况等,值班电话:0817-5864327、0817-5866348

(2)通过电话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3)指挥部根据事故程序,决定是否需要外部援助,如需要拨打119、110及120。

(4)事故应急指挥部接到报警后,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应立即到现场进行处置并通知相关人员到达现场。

5.应急处置

进入现场的各支队伍要尽快按照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开展抢救工作。

5.1现场指挥部

尽快开通通讯网络;迅速查明事故原因和危害程度,制定抢救方案;根据事故灾情严重程度,决策是否需要外部援助;组织指挥抢救行动。

5.2着火源控制

消防人员穿着消防服进行火灾扑救,如果火势过大,就将着火点分割, 分片进行扑救。

5.3现场警戒

警戒疏散组根据划定的危害区域做好现场警戒,在通往事故现场的主要干道上实行交通管制。在警戒区的边界设置警示标识,禁止其他人员及车辆靠近。

5.4现场医疗急救

5.4.1医疗救护组在事故初起阶段就应联系医院、说明事故情况及人员伤亡情况,做好紧急救护的准备。

5.4.2医疗救护组必须在第一时间对伤员在现场进行处理急救,急救时按先重后轻的原则治疗。

5.4.3经现场处理后,迅速护送至医院救治。

5.4.4送医院时作好伤员的交接,防止危重病人的多次转院。

5.5疏散撤离

5.5.1事先设立安全区域。

5.5.2警戒疏散组组织和指挥引导污染区人员撤离事故现场。

6.应急结束

事故得到控制,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现场应急结束。消防工作办公室负责对事故进行总结,对值班记录等资料进行汇总、归档,并起草上报材料。按照有关规定向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上报。

7.后期处置

经事故调查报告批复后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和事故防范措施积极落实,立即进行生产秩序恢复前的污染物处理、必要设备设施的抢修、人员情绪的安抚及抢救过程应急能力评估和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

8.保障措施

8.1通信与信息保障

公安:110 ;火警:119 ;医疗急救:120;定水镇派出所:0817-5864317。

南部县安监局、南充市南部县质监局。

8.2生产实行24小时值班,公司领导、专职技安员,关键岗位人员手机保持24小时畅通。

8.3应急物资

消防器材、工具、沙袋、铁锹、水泥、手套等防护用品。

9.培训与演练

9.1培训:年初制定生产计划时,同时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培训计划。培训方式包括:防火知识辅导、防火有奖知识问答、灭火器的使用等。锅炉安全操作规程,锅炉事故的处理。要求每名职工有自我保护意识。

9.2演练:各岗位每季度由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组织至少开展一次事故应急演练。必须做到有方案、有记录、有总评、有考核。演练结束后对演练进行评估及总结,并上报安全负责人。

全厂每年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组织一次全厂范围的综合模拟消防安全应急演练,检验指挥系统现场指挥能力;检验疏散、抢救组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将全厂员工撤离、疏散到指定位置;是否在规定时间内上报人数;检验应急抢救组是否熟练操作抢救器材(如:堵漏和消防工具);是否能正确使用灭火器;是否分为多个抢救梯队有组织的救火;是否能迅速准确的切断电源;是否进行自我保护。检验后勤保障组是否在不同险情的情况下,对抢险救灾所必需的物资供给保障工作及事故现场的警戒和保卫工作。

各抢救小组成员必须熟悉各自的职责,做到动作快、技术精、作风硬。根据实际演练情况,查找不足,总结经验。

结束后对演练进行评估及总结,及时修正及弥补应急预案制定的缺陷。

二0一二年八月五日

第6篇 某某社区安全生产事故处置应急救援预案

为增强社区对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抢救的快速放映能力,从思想上、组织上做到高效保障,及时地开展安全事故处置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州、市有关文件精神及法律法规要求,结合社区安全生产点多面广的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 本预案适合于全镇范围内可能发生的性质严重,损失重大的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重大安全事故包括以下类型:

1、 重大自然火灾事故;

2、 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3、 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4、 重大治安灾害事故;

5、 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学危险品重大安全事故;

6、 重大流行疾病灾害。

二、 成立北浦社区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肖宗彦 北浦社区书记、主任

副组长:陈定美 北浦社区副书记

陈丽 北浦社区副主任

马恩华 北浦社区副主任

组员:李莉 北浦社区委员

李艳 北浦社区委员

张有艳 北浦社区委员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全镇辖区范围内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并督促各村(居)委会、各单位、企业认真参与实施,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队伍,督促练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负责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报告情况,不得越级上报,根据特大安全事故的具体情况和救援工作的实际需要,动员全体社区工作人员参与抢险救灾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玲担任,何瑞同志负责处理日常工作,负责信息上报,组织协调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三、 应急抢险措施

1、 值班报告,社区实行全年值班制度,在本辖区范围内发生特大安全事故,值班人员应迅速核实情况;并以最快捷的方式向主管部门和社区领导报告,同时通知所有工作人员到场并立刻报告公安、消防、安监、卫生等部门。

2、 紧急救援,确认辖区范围内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所有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成员应在20分钟内到达现场,应急处理工作状态开展抢险救援行动。

3、 分工负责,合理处置,按照社区分开情况:工作人员在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时,按照各自分工情况迅速就位,实施救援。

4、 保护现场: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全体参与抢险工作人员及现场群众都负有严格保护现场的责任和义务,因抢救伤员、疏导交通、防止扩大事态等必须移动现场有关物品时应妥善做好取证、记录、标志等工作。

北浦社区综治委

第7篇 调度员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制

1、按照规定的时间接班,履行交接班制度,负责当班调度指挥,按时调度,及时、全面、准确地掌握采掘工作面、机电运输、“一通三防”存在的问题,及时做好处理措施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2、调度员必须经过特殊工种培训,持证上岗。

3、传达上级领导发出的指令、通知、通报,及时了解贯彻落实情况,并认真做好记录。

4、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和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发现事故隐患,积极组织处理。

5、有计划、合理安排时间深入生产第一线,熟悉安全生产情况。

6、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值班时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第8篇 企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汐子镇

为切实做好我镇各类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持我镇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第一条:本预案所指的重特大安全事故(险情)应急救援是指突然发生的重大自然灾害、火灾、人员伤亡、公共卫生事件、恐怖袭击或其他事件。

第二条:指导思想:各类企业的安全事故(险情)应急救援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救人第一”和“快速有效”的指导思想。安全事故发生后,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及时反映,处置得力的原则迅速启动,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控制事态发展,将人员伤亡、事故损失降到最低,并迅速恢复正常状态。

第三条:成立我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附后)

第四条: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职责

1、全面掌握各类企业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情况,绘制安全事故分布图。

2、整合救援资源,合理组建专业救援队和社会救援组织,有效配置各类抢险仪器、设备,定期检查、维护,使之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3、组织开展安全事故隐患,周围人员的安全教育,使其掌握必要的自救知识。

4、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根据现场情况,组成抢险救援机构,并组织、协调、指挥抢险救援工作。

5、指导救援队伍和组织进行摸拟演练,并及时修订安全预案。

第五条:重特大安全事故(险情)报告

重特大事故(险情)发生后,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做好有关续报工作,先采用口头报告,再以书面形式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事故的企业类型、经济类型、企业规模;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事故原因、性质的判断、抢险救援的进展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和抢险处理的有关事宜。

第六条:重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现场组织

1、重特大事故(险情)发生后,要立即组织专业队伍和有关人员迅速开展抢救、处置工作,控制事故(险情)扩大,为后续救援抢救创造条件。

2、领导小组成员到达事故(险情)现场后,立即根据事故(险情)发生的地点的实际情况,按照应急救援责任分工,组成抢险救援机构,并向有关单位下达救援命令,组织各救援小组立即开展工作。

3、抢险救援结束后,在统一指挥下,有序撤离。

第七条:工作要求

负有抢险救援任务的单位,要坚持24小时值班,确保政令畅通。

第八条:参加救援的单位:

汐子派出所、二龙派出所、汐子卫生院、二龙卫生院、汐子电信、二龙电信、汐子变电所。

第9篇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队义务消防安全生产职责

(一)在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下,企业安全技术部组织、指导下,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二)积极参加安全身材感教育,认真掌握本厂生产条件和生产环境,特别要熟悉本企业的危险和有害因素及其应急处理措施。

(三)积极参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演练及培训。掌握应急救援的纪律、程序、方法及要领。每年至少消防及生产安全事故演练两次,每周检查、维修消防设施一次。

(四)积极学习安全技术,熟悉机械设备、电气设备、锅炉受压、容器、消防、防雷、防静电设施以及易燃易爆有毒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能、特征及其应急处理措施。

(五)服从指挥调度,服从工作分配遵守纪律。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注意自身安全,积极抢救伤员和财产,把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六)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认真学习现场救护送院途中救护的基本知识和方法,竭尽全力挽救伤员的生命。

第10篇 皮带运输司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制

1、严格执行岗位交接班制度,接班后,严格检查皮带运输机是否完好,司机必须经过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上岗时不准睡觉,不准躺着作业,不准在运转中的皮带机头处打闹。

3、按照技术作业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搞好业务保安。

4、积极参加安全例会和业务培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自主保安意识。

5、认真遵守矿所制订的安全规章制度。

6、着装符合要求,扣严口子,扎紧腰带,确保 安全。

7、上岗接班后,先询问上一班皮带运转详细情况,并检查运输带接头和各传动部件有否异常。

8、起动时先试车一次,停5—10秒钟后,再将皮带开起来运行。

9、运转期间,精力必须集中,时刻注意异常情况发生。

10、当皮带机在运转中出现故障时,必须立即停止运转。待故障处理好以后再开,不准强行开皮带。

11、正在运转中的皮带机,严禁修理各运转部位,需要修理时,应将开关手柄打到中间位置,锁好。

12、皮带机严禁运送物件,更不准打倒转运送物料。

13、皮带上有煤必须洒水。

14、司机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不允许无证人员操作,杜绝违章作业。

第11篇 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狠抓电力应急管理努力做好电力安全生产工作

1  大屯电网简介

大屯电网始建于1970年3月,由于历史原因,自成一个小的区域电网。目前由一座发电厂、一座矸石热电厂、一个供电部组成。现有9台发电机组,即#1#2(2×60mw)机、#3(1×55mw)、#4#5(2×12mw)、#6#7(2×135mw)机、#8#9(2×15mw)机,总装机容量499mw。目前机组性质#3机组为上网机组,其它机组均为自备机组。自备机组所发电量全部用于企业内部的煤炭、铝业等生产和居民生活,近年来随着我公司原煤开采能力的增加和矿区产业结构的调整,企业内部的用电量也有较大幅度的增加,目前,矿区内部的自发与自用电量基本平衡。大屯电网从建网至今已经运行三十多年了,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特别是近十年来的快速发展,已经形成具有特色的大屯电网供电网络,输电线路近230公里(35kv:170公里,110kv:13.7公里,220kv:46.152公里),有35kv及以上变电所15座,总配电容量1292.37mva,目前电压等级有220kv、110kv、35kv、6kv,以110kv、220kv与华东电网联络,以35kv、110kv电网为主干网架馈供各厂矿与生活用电,对保证大屯矿区及煤矿的安全生产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2  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坚持标本兼治

大屯公司电网的安全运行产事关着大屯公司四矿、铝厂等所有地面的安全生产,影响着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公司领导高度重视,每年召开了大屯矿区电力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做好全矿区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指导原则、基本方针、奋斗目标和应急措施,提出明确要求。特别是电力生产管理人员要把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作为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把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关口前移,重心下移,主动排查、综合治理各类隐患,把工作做在事故发生之前,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在遏制大屯电网重特大事故的同时,积极探索和实施治本之策,做到思想认识上警钟长鸣,制度保证上严密有效,技术支撑上坚强有力,监督检查上严格细致,事故处理上严肃认真。

3 狠抓应急管理  确保发供电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

大屯公司充分认识电网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全面推进电网应急管理工作,应急管理是近几年突出狠抓的一项重要工作。电力工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电力应急管理是国家应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电力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有效的电力安全应急机制,是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利益的重要保障,是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条件。大屯公司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大屯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大屯是电力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大力加强电力应急管理工作,为整个大屯矿区的安全生产了提供安全、稳定、可靠的电力供应。

一是建立了应急组织体系。大屯公司发电厂成立了大屯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各矿、铝厂等单位按照要求建立了应急管理的组织体系,保证了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开展。电力调度机构作为电网事故的现场指挥中心,完善了各项应急制度,在电网事故应急处置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是修订并完善了应急预案体系。各单位都结合实际制定了各级各类事故抢险和处置的应急预案。大屯公司发电厂制定了应对电网重大、特大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及配套的专项预案,和相关部门分别制定了总体应急预案,并针对人身伤亡、自然灾害、电网大面积停电等情况,制定了相应的专项预案。

三是加强和改进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抓好电力应急管理工作,领导是关键。各发供电部门把应急管理摆到日常工作的重要位置,以高度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重视应急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各项预防和应对措施,进一步明确任务,细化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在狠抓落实中,提高了各级领导干部处理电力事故和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通过多种途径,大力提高电力企业领导干部处理突发事件、应对复杂局面的工作能力。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把应急管理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实现电力应急管理组织和指挥到位,资金和物资到位,培训和演练到位,监测和预报到位。在电力应急管理投入上,做到了有长远眼光,学会算大账,根据应急管理工作需要,安排必要的投入,为开展应急管理工作提供必需的资金和物资保障。

第12篇 某剧毒品仓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1.编制目的

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明确规定,对剧毒危险化学物品仓库制订事故应急处置救援预案,避免发生事故时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环境污染等恶劣的影响。

2.参考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福建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预案类型

现场应急预案

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漳州___有限公司在剧毒品储存过程中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的现场处置和应急救援。

5.权责

5.1公司成立应急救援小组,详见附件一;

5.2应急小组总指挥负责整个危险现场的指挥(如总指挥外出,由应急小组组长代理);

注:①.总指挥:周__(139___2603)

②.应急小组组长:陈__(138___2953)蔡__(150___8175)

5.3应急小组组长陈__,负责指派车辆、抢救伤员、通信联络,向上级领导和消防部门及公安部门报告发生剧毒化学品事故的时间、地点,具体物质名称、数量、灾害性质(火灾、泄漏、中毒)受伤程度,人员伤亡情况,危险性和救灾措施;

5.4应急小组其他成员负责及时控制危险源和现场急救与安全转送伤员,尽快降伤亡率,减少事故损失。

6.风险分析

6.1本公司的剧毒品是指:甲苯二异氰酸酯(tdi),无色透明至淡黄色液体;

6.2剧毒品储存位置:危险化学品仓库,仓库35平米;(如厂区平面图所示)

6.3操作时用密封方式作业

6.4危险分析

6.4.1具有强烈的刺激性气味,在人体中具有积聚性和潜伏性,对皮肤、眼睛和呼吸道有强烈刺激作用,吸入高浓度的甲苯二异氰酸酯蒸气会引起支气管炎、支气管肺炎和肺水肿;液体与皮肤接触可引起皮炎。

6.4.2液体与眼睛接触可引起严重刺激作用,如果不加以治疗,可能导致永久性损伤。长期接触甲苯二异氰酸酯可引起慢性支气管炎。对甲苯二异氰酸酯过敏者,可能引起气喘、伴气喘、呼吸困难和咳嗽。;

6.4.3遇明火、高热可燃。与氧化剂可发生反应。与胺类、醇、碱类和温水反应剧烈,能引起燃烧或爆炸。加热或燃烧时可分解生成有毒气体。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7.应急工具准备

no.

名称

单位

数量

保管人

电话

1.

急救箱

1

2

防护口罩

5

3

防毒面具

2

4

橡胶手套

5

5

安全护目镜

5

6

铲子

3

7

塑料袋

20

8

塑料桶

3

8.应急响应及重点急救方法

根据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影响范围,将响应阶段分为三个:

第一阶段:当现场人员发现有异常状况存在时,由相关现场主管先进行事故确认,避免虚惊事故产生,当事故确认后判断是否可以立即控制,不能控制时上报应急救援小组。

第二阶段:当应急救援小组接到车间现场事故报告后先确认并无法立即控制后,立即运行应急指挥程序,采取厂级应急措施,必要时请求厂外支援,直至灾害结束。

第三阶段:当灾害无法控制或灾害扩大危及人身安全时,由应急救援小组下达疏散信息,并引导人员正确疏散。

根据事故之可控性范围与程序分为不同级别:

ⅰ级(班组级):发生泄漏、火灾,但事态可控制,依靠班组内灭火设备器材短时间内能消除危险。

ⅱ级(公司级):事故安全影响可限制在厂界边界,环境影响控制在公司内现场周边地区,需要调动全公司的资源进行控制,但不会引起人员重伤、死亡。

ⅲ级(外部级):对企业的生产安全、作业人员或者可能对周边群众造成严重威胁,需要调动公司以外的社会资源进行抢险处置。

8.2 响应程序

公司厂区突发事故一旦发生,事故责任单位和现场人员必须立即进行现场应急处置,并向公司应急救援小组报告,启动事故现场应急预案,抢救伤员,保护现场,设置警戒标志。具体为:

8.2.1 应急预案启动:

①应急小组成员应采取最迅速的方式及时到达指挥部,不能到达人员必须得到总指挥的同意,并指定人员代职;

②根据了解事故的情况,总指挥下达处置指令,应急小组组长带领各救援小组成员迅速赶赴事故现场。

8.2.2指挥与协调:

根据事故发展事态、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由组长进行现场指挥,并协调小组的救援工作。

8.2.3事故处置与救援程序:

①.事故发生的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一切办法切断事故源,并将事故情况及时报告公司相关领导;

②.通讯联络员,根据事故事态,由总指挥下令,紧急联络,迅速向各救援小组通报总指挥的命令;

③.警戒疏散员,根据总指挥的指令,立即划分禁区,加强警戒和巡逻检查,指挥车辆通行,疏散无关人员撤离现场,告之周边居民,保护现场。

④.抢险抢修员,人员到达事故现场,根据事故部位特点快速制订抢修方案,并在有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行现场侦查,明确抢险要害部位,及时上报指挥部,为指挥部下达指令提供依据。根据指挥部下达的抢险抢修指令,迅速进行设备抢修,转移现场物资,消除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扩大,迅速有效控制事故。

⑤.后勤保障员,到达事故现场,与消防队伍配合,立即抢救伤员,及时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使伤员迅速脱离事故现场移至空气新鲜处,呼吸停止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伤情严重者应立即送医院就医。随时听候指挥部的命令,准备充足运输车辆,提供抢险救援的保障物资等。

⑥.指挥部,根据事故部位和事态发展,并视能否控制,若现场火灾事故有蔓延趋势,得不到控制时,现场指挥员应立即报告总指挥,并立即下达扩大应急响应指令:

a.通讯联络员立即拨打“119”、“120”电话报警,请求支援。

b.总指挥立即用通讯工具向安监局和相关主管部门领导报告事故情况,请求社会支援。

c.经总指挥同意,由应急小组组长下达人员撤离命令,并清点救援人员;

d.应急小组其他成员应协助专业救援队伍在现场开展救援任务。

重点急救措施

8.3.1原料泄露

①.戴上橡胶手套和安全护目镜,戴上合适的面罩或呼吸保护器以保护你的呼吸系统;

②. 小量泄漏:用砂土或其他惰性材料吸收。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③. 对污染的地面用肥皂或洗涤剂刷洗,经稀释的污水放入废水系统。

8.3.2火情

①. 灭火方法:消防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在上风向灭火。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容器密封没有破裂的前提),直至灭火结束。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必须马上撤离。

②. 灭火剂:干粉、二氧化碳、砂土。容器破裂原料燃烧时禁止用水、泡沫和酸碱灭火剂灭火。;

③.迅速转移剧毒化学品,防止毒品扩散;

④.划定毒品扩散范围,标明界限,向上一级事故预案小组报告;

⑤. 对污染的地面用肥皂或洗涤剂刷洗,经稀释的污水放入废水系统。

8.3.3.现场医疗救助

①.眼睛接触:(在冲洗的同时,联系车间负责人、或拨打急救电话120);迅速就医。

②.皮肤接触:皮肤污染时,脱去被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

③.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及时就医。

④.吞咽:用水漱口,给饮牛奶或蛋清,及时就医。

⑤.过量接触者应脱离现场。对症处理.哮喘性支气管炎和支气管哮喘发作时,可给予支气管解痉剂,并可给予抗过敏、祛痰、镇咳、抗炎等药物,及时就医。

9应急终止

9.1当现场符合应急结束条件时,由总指挥宣布应急结束。

9.2应急结束条件

9.2.1火源已得控制,现场检查确认无残余火种、热源,无物料泄漏;

9.2.2受伤人员已得到有效的救治;

9.2.3事故设备、设施建筑已检查确认无危险隐患或可能发生次生危害;

9.2.4泄漏物已得到控制,现场经检测无液体、有害气体。

应急终止后的行动

9.3.1通知本单位相关部门、周边企业(或事业)单位、社区及人员事件危险已解除;

9.3.2对现场中暴露的工作人员、应急人员和受污染设备进行清洁消洗;

9.3.3事件情况上报事项;

9.3.4需向事件调查处理小组移交的相关事项;

9.3.5事件原因、损失调查与责任认定;

9.3.6应急过程评价;

9.3.7事件应急救援工作总结报告;

9.3.8应急预案的修订;

9.3.9维护、保养应急仪器设备。

9.4善后处理

9.4.1事故处理完成后,相关的急救器材,药剂等须经过化学处理,确定无危害后,才可排放或回收利用。

9.4.2由公司管理部负责对受灾人员的安置及损失赔偿工作。组织专家对突发环境事件中长期环境影响进行评估,提出生态补偿和对遭受污染的生态环境进行恢复的建议。

10.应急培训与演练

厂务部及管理部负责组织应急救援培训与演练,培训分为公司、班组、岗位三级培训,演练分为配合当地政府、公司、班组三级演练。

10.1培训

10.1.1培训责任:厂务部负责组织、指导应急预案的培训工作,各相关部门和应急救援专业组负责人作好日常预案的学习培训,根据预案实施情况制订相应的培训计划,采取多种形式对应急人员进行应急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培训应做好记录和培训评估。

10.1.2应急人员的培训内容

①.危险重点部位的分布与事故风险;

②.事故报警与报告程序、方式;

③.火灾、泄漏的抢险处置措施;

④.各种应急设备设施及防护用品的使用与正确佩戴;

⑤.应急疏散程序与事故现场的保护;

⑥.医疗急救知识与技能。

10.1.3员工与公众的培训

①.可能的重大危险事故及其后果;

②.事故报警与报告;

③.灭火器的使用与基本灭火方法;

④.泄漏处置与化学品基本防护知识;

⑤.疏散撤离的组织、方法和程序;

⑥.自救与互救的基本常识。

10.1.4应急培训要求

①.针对性:针对可能的事故及承担的应急职责不同人员予以不同的培训内容;

②.周期性:公司级的培训一般每年一次,班组与岗位的培训每季一次;

③.真实性:培训应贴近实际应急活动。

演练

10.2.1演练方式:全员参与

10.2.2演练组织与级别

①.应急演练分为班组级演练、公司级演练和配合政府部门演练三级;

②.班组级的演练由班组负责人(现场指挥)组织进行,公司安全、环保、技术及相关部门指导;

③.公司级演练由公司应急指挥小组组织进行,各相关班组参加;

④.与政府有关部门的联合演练,由政府有关部门组织进行,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参加,相关部门人员参加配合。

10.2.3演练准备

①.演练确定年度工作计划时,制订演练方案,按演练级别报应急指挥负责人审批;

②.演练前应落实所需的各种器材装备与物资、交通车辆、防护器材的准备,以确保演练顺利进行;

③.演练前应通知周边社区、企业人员,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影响。

10.2.4演练频次与范围

①.车间部门演练以报警、报告程序、现场应急处置、紧急疏散等熟悉应急响应和某项应急功能的单项演练,演练频次每季度1次;

②.公司级演练以多个应急小组之间或某些外部应急组织之间相互协调进行的演练与公司级预案全部或部分功能的综合演练,演练频次每季度1次;

③.政府有关部门的演练,公司积极组织参加。

奖惩

奖惩按公司人事制度的相关规定,年度企业将员工薪酬的10%与环保安全工作挂钩,采用百分考核,按比例计发;若全年无事故、无重大隐患,如数发放,并作为评优奖励的重要依据。出现事故,从重处罚,视情节分别作:警告、罚款、辞退处理;情节严重的,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

保障措施

经费及其他保障

财务部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必要的资金准备,确保事故应急处置装备的添置、更新及紧急购置的经费。

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公司根据事故应急抢险救援需要,落实配备消防、堵漏、通讯、交通、工具、应急照明、防护、急救等各类所需应急抢险装备器材。

应急队伍保障

12.3.1公司组建应急救援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开展应急救援培训与训练及演练,不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12.3.2各相关部门负责人都需参加培训,参与接受过培训的救援行动。

通讯与信息保障措施

12.4.1公司厂务部及办公室负责公司电信设施的配备维护,开设移动通讯“集团用户群”,便于大家联络;要保障通讯畅通,建立各部门负责人和主要应急人员通讯录,定期确认各联络电话,遇人员或通讯方式变更及时更新;

12.4.2各岗位、人员负责维护配备使用的电话,确保完好;

12.4.3各应急部门主管或主要应急负责人手机必须保持24小时开机,号码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管理部。

医疗急救保障

12.5.1管理部负责落实与地方医疗卫生、职业病防治部门的应急医疗救援协议的签订,落实急救药箱药品,急救器材的配备与更新。

12.5.2管理部落实组织现场应急人员与医疗急救人员定期的医疗急救知识与技术的培训。

预案的评审、备案、发布和更新

预案评审

应急预案评审由公司厂务部根据演练结果及其他信息,每年组织一次评审,以确保预案的持续适宜性,评审时间和评审方式视具体情况而定。

预案备案

公司应将最新版本应急预案报当地政府环境保护管理部门或应急管理部门备案。

预案发布与发放

13.3.1公司应急预案经公司厂务部评审后,由总(副)经理签署发布;

13.3.2厂务部负责对应急预案的统一管理;

13.3.3管理部负责预案的发放,发放应建立发放记录,并及时对已发放预案进行更新,确保各班组获得最新版本的应急预案;

13.3.4应发放给应急救援小组成员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岗位;

应急预案的修订

应急预案评审由公司厂务部根据演练结果及其他信息,每年组织一次评审,以确保预案的持续适宜性,评审时间和评审方式视具体情况而定。

13.4.1在下列情况下,应对应急预案及时修订:

①.危险源发生变化(包括危险源的种类、数量、位置);

②.应急机构或人员发生变化;

③.应急装备、设施发生变化;

④.应急演练评价中发生存在不符合项;

⑤.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13.4.2应急预案更改、修订程序

应急预案的修订由厂务部根据上述情况的变化和原因,向公司领导提出申请,说明修改原因,经授权后组织修订,并将修改后的文件传递给相关部门。

13.4.3预案修订应建立修改记录(包括修改日期、页码、内容、修改人)。

应急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___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6日

第13篇 福州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一、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规范福州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应急响应和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福建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下列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处置工作:

1.3.1有可能造成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含失踪),或者危及3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50人以上急性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1.3.2 超出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跨县(市)区行政区域和跨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1.3.3 市政府领导认为需要市政府处置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1.4工作原则

1.4.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和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

1.4.2统一领导,各负其责。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织协调下,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企业要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机制。

1.4.3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按照属地管理和“就地、就近、快速、有效”的原则,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工作实行县(市)区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部、省属驻榕和市属企业单位发生事故灾难后,应及时报告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和本企业单位的上一级主管部门,并服从市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事故灾难处置以县(市)区政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为主,同时充分发挥企业的自救作用。

1.4.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

1.4.5整合资源,发挥优势。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避免重复建设。明确不同类型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处置的牵头部门及其职责、权限,其他相关部门、单位密切配合。建立统一的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信息平台,确保突发事故灾难信息及时准确传递,实现信息的互通和共享。

1.4.6 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二、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

2.1 组织体系

全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市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领导机构、综合协调指挥机构、专业协调指挥机构、应急支持保障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生产经营单位组成。

市政府成立福州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办公厅领导或市直有关部门领导担任。

各县(市)区政府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机构由各县(市)区政府确定。

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包括消防部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力量和志愿者队伍。

2.2市政府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市政府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领导小组在应急救援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必要时协调驻军和武警部队参加应急救援工作。

2.3市政府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2.3.1承担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工作;

2.3.2组织协调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

2.3.3组织编制和管理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综合监督、指导各县(市)区和各专业应急救援机构应急救援管理工作;

2.3.4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习;

2.3.5承担市政府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2.4有关部门(机构)职责

市政府有关部门(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各自的职责,具体负责相关类别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处置的牵头、组织和协调工作。在本预案适用范围内,有关部门(机构)职责如下:

2.4.1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牵头负责组织协调工矿商贸领域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

2.4.2市建设局:牵头负责组织协调建筑施工等公用事业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

2.4.3市公安局:牵头负责道路交通、火灾、民爆物品等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应急救援的治安保卫、道路交通管制等工作的组织协调。

市交巡警支队:牵头负责事故现场的交通秩序,必要时对事故现场进行交通管制,疏导交通,维持事故现场交通安全,负责对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置。

市消防支队:牵头负责现场火灾抢险、消除泄漏和污染,制定和组织实施灭火方案,参与其它抢险救灾等社会救援工作。

2.4.4市交通局:牵头负责组织协调水上交通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应急救援所需的交通运输保障和水上交通管制工作。

负责组织尽快恢复被破坏的路段,组织运输车辆保证抢险物资运输供应和人员疏散。

2.4.5 市海洋与渔业局:牵头负责组织协调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其中,海上渔业船舶安全事故灾难的搜救工作由福州海事局负责组织协调。

2.4.6 市农业局:牵头负责组织协调农业机械安全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

2.4.7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负责组织协调特种设备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

2.4.8市卫生局:负责应急医疗救援和卫生防疫工作的组织协调。

2.4.9市发改委和市贸发局:负责应急救援物资保障和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的组织协调。

2.4.10市民政局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群众转移安置工作、善后处置和工伤保险相关事务的指导协调。

2.4.11市气象局:提供支持事故发生地的气象监测和气象预报。

2.4.12市环保局:负责事故现场环境监测组织协调。

2.4.13市政府新闻办:负责信息发布工作的统一协调。

2.4.14有关保险公司:负责投保范围内的事故理赔工作。

2.4.15市财政局:负责应由市直财政承担的应急救援演练、抢险救援、后期处置及有功人员奖励等资金保障。

2.4.16市电业局:负责应急救援所需的电力保障的组织协调。

2.4.17事故单位:负责受灾难威胁人员的疏散、物资转移、关停设施,组织技术人员研究应急措施,协助事故应急救援,作好自救工作。

2.5现场应急救援指挥以属地为主,事发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县(市)区人民政府领导为总指挥,有关部门(单位)参加。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指挥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及时向市政府报告事故灾难事态发展及救援情况,同时抄送市政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预警预防机制

3.1 事故灾难监控与信息报告

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将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风险信息报送市政府政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重大危险源监控信息,对可能引发重特大事故的险情,或者其他灾害、灾难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重要信息,市政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相关部门应当及时通报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和单位,必要时上报市政府。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部、省属企业在上报当地政府的同时应当上报企业总部。当地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上级政府,市相关部门、单位、部省属企业和事故灾难发生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在接到报告后1 小时内,向市政府报告,同时报告市政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逐级上报事故情况,并应当在1 小时内报告至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

市政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转来的事故信息后,应立即核实并及时反馈。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主动向市政府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有关部门提供与事故应急救援有关的资料。事故灾难发生地的行业安全监管部门提供事故发生前的监督检查有关资料,为市政府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救援方案提供参考。如果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中的伤亡、失踪、被困人员中有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员或外国公民,市政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或有关部门应及时上报省直有关部门。

如果需要市外力量的援助,市政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有关部门负责联系。如发生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直相关部门在上报省政府和省直相关部门的同时,要及时向市政府新闻办通报情况,以便及时组织舆论引导工作。

3.2预警行动

各部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机构接到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后,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

市直相关部门和县(市)区人民政府接到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后,要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事态严重时及时上报市政府,并抄送市政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相关部门。市政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相关部门按照相关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市政府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分析事故灾难预警信息,特别严重情况下建议市政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发布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预警信息。

四、应急响应

4.1启动预案

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由本预案应急响应行动的伤亡事故后, 由市政府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或者指派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迅速启动本预案,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省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报告,超出本预案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或事故灾难进一步扩大时,请求省政府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支援。事发地县(市)区政府迅速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实施抢险救援,并服从市政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

4.1.1应急响应基本要求

根据事故发生地区信息报告的情况,各级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应迅速查明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性质、发生区域、严重程度、影响范围、事故类型与应急救援需求等基本情况。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牵头责任部门、协作部门并应急响应。达到本预案应急响应级别的事故灾难,报市政府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启动本预案和相关预案。

4.1.2市政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响应

4.1.2.1立即向市政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现场救援情况,提请启动并实施本预案及相关预案,通知相关成员单位、工作人员和专家到位,会同有关专家提出应急救援重大事项决策建议。必要时,报请市政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指派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赶赴应急救援前线,负责现场应急救援指挥。

4.1.2.2开通与事故灾难发生地的县(市)区政府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相关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通讯联系,随时掌握事态发展情况。

4.1.2.3根据有关部门和专家的建议,报请市政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通知相关应急救援机构、救援队伍和事发地毗邻市政府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救援队伍赶赴现场参加抢险救援,为现场应急救援指挥提供支持和保障。

4.1.2.4提出现场应急行动原则要求,派出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必要时协调专业应急力量增援。

4.1.2.5必要时,在全市范围内紧急征用、调配施救物资、设备、车辆和人员。

4.1.2.6超出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或事故灾难进一步扩大,及时上报,请求协调支援。

4.1.2.7协调落实其他有关事项。

4.1.3相关部门的响应

达到本预案应急响应级别的,由市政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任务。相关部门按照其职责,启动并实施部门相关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市政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需要其他部门应急力量支援时,向市政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申请组织协调。

根据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类别,市相关部门按照其职责和预案进行响应:

4.1.3.1工矿商贸领域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由市安监局按照有关预案组织相关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救援;

4.1.3.2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城市公用事业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由市建设局按照有关预案组织相关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救援;

交通、水利等有关专业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由市交通局、市水利局按照有关预案组织相关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救援;

4.1.3.3发生道路交通、火灾等事故灾难时,由市公安局按照相关预案组织相关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救援;

4.1.3.4发生水上交通等事故灾难,由市交通局按照《水上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预案组织相关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救援;

4.1.3.5发生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事故灾难,由市海洋与渔业局按照《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预案组织相关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救援;

4.1.3.6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灾难,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按照有关预案组织相关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救援;

4.1.3.7农业机械事故灾难,由市农业局按照有关预案组织相关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救援。

4.2 指挥和协调

进入市级响应后,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立即按照预案组织相关应急救援力量,配合地方政府组织实施应急救援。

市政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事故灾难的情况开展应急救援协调工作。通知有关部门及其应急机构、救援队伍和事发地毗邻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相关机构按照各自应急预案提供增援或保障。有关应急队伍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密切配合,共同实施抢险救援和紧急处置行动。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救援的指挥,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前,事发单位和先期到达的应急救援队伍必须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事故灾难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协调,全力控制事故灾难发展态势,防止次生和衍生事故(事件)发生,果断控制或切断事故灾害链。

部、省属在榕企业发生事故灾难时,其上级主管部门应全力调动相关资源,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发生在一些特殊领域或者涉及多个领域、跨县(市)区行政区、影响特别严重的事故灾难时,由市政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组织协调指挥。必要时,由市政府和市政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同志及市政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有关成员组织协调指挥。

4.2.1 市政府有关部门指挥协调的主要内容

4.2.1.1启动本部门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

4.2.1.2掌握现场信息,提出现场应急行动原则要求;

4.2.1.3有关部门负责人、专家和人员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指挥工作;

4.2.1.4协调指挥本系统应急力量实施救援行动;

4.2.1.5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应急救援行动的进展情况,并及时抄送市政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4.2.2 市政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指挥协调的主要内容

4.2.2.1向市政府和市政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提出应急救援重大事项决策建议;

4.2.2.2提出现场应急行动原则要求;

4.2.2.3派出有关专家和人员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指挥工作;

4.2.2.4协调有关应急力量实施救援行动;

4.2.2.5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应急救援行动的进展情况;

4.2.2.6指导受威胁的周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工作,确定重点保护区域;

4.2.2.7必要时通过市政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协调福州军分区和武警支队调集部队参加应急救援工作。

4.3 紧急处置

现场处置主要依靠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力量。事故灾难发生后,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发生事故的单位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跨县(市)区行政区、跨领域的影响重大的紧急处置方案,由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市有关部门提出并协调实施,影响特大的报市政府决定。

4.4 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

4.5群众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4.5.1企业应当与当地政府、社区建立应急互动机制,确定保护群众安全需要采取的防护措施。

4.5.2决定应急状态下群众疏散、转移和安置的方式、范围、路线、程序。

4.5.3指定有关部门负责实施疏散、转移。

4.5.4启用应急避难场所。

4.5.5开展医疗防疫和疾病控制工作。

4.5.6负责治安管理。

4.6医疗卫生救助

事发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紧急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处置工作。

市卫生局根据县(市)区人民政府的请求,及时协调有关专业医疗救护机构和专科医院派出有关专家、提供特种药品和特种救治装备进行支援。

事故灾难发生地疾病控制中心根据事故类型,按照专业规程进行现场防疫工作。

4.7社会力量的动员与参与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调动本行政区域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超出事发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处置能力时,县(市)区人民政府向市政府申请本行政区域外的社会力量支援,市政府办公厅协调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组织社会力量进行支援。

4.8现场检测与评估

根据需要,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事故现场检测、鉴定与评估小组,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订现场抢救方案和事故调查提供参考。检测与评估报告要及时上报。

4.9信息发布

市政府新闻办负责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信息的发布工作。

4.10应急结束

当遇险人员全部得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事故发生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宣布应急结束。

五、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县(市)区人民政府会同相关部门(单位)负责组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5.2 保险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后,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5.3 事故灾难调查报告、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

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由市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必要时,市政府直接组成调查组或者授权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并及时上报。

六、保障措施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市政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完善全市重大危险源信息库、救援力量和资源信息数据库;规范信息获取、分析、发布、报送格式和程序,市直有关部门及其专业应急机构和市级应急机构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为应急决策提供相关信息支持。

市直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建立健全本部门、本地区重大危险源监控方法与程序,对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实施监控。

有关部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县(市)区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负责本部门、本地区相关信息收集、分析和处理。各级、各类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当掌握本地或本领域所有应急机构和相关部门的通信联系方式,以及备用方案。

6.2应急支援与保障

6.2.1 救援装备保障

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当掌握本专业的特种救援装备情况,各专业队伍按规程配备救援装备。

6.2.2 应急队伍保障

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等行业或领域的企业应当依法组建和完善救援队伍。各行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机构负责检查并掌握相关应急救援力量的建设和准备情况。

6.2.3 交通运输保障

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后,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道路交通管制,根据需要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道路受损时应迅速组织抢修,确保救灾物资、器材和人员运送及时到位,满足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或有关部门根据救援需要及时协调交通等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交通运输保障。

6.2.4 医疗卫生保障

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急救医疗服务网络的建设,配备相应的医疗救治药物、技术、设备和人员,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救治能力。

6.2.5 物资保障

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企业,应当建立应急救援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储备制度,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

6.2.6 资金保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必要的资金准备。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由当地政府协调解决。市政府处置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所需工作经费按照《财政应急保障预案》的规定解决。

6.2.7应急避难场所保障

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提供重大事故灾难发生时人员避难需要的场所。

6.3 宣传、培训和演习

6.3.1 公众信息交流

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有关部门组织应急法律法规和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工作,各种媒体提供相关支持。县(市)区政府结合本地实际,负责本地相关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的危机意识。企业与所在地政府、社区建立互动机制,向周边群众宣传相关应急知识。

6.3.2 培训

有关部门组织各级应急管理机构以及专业救援队伍的相关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和业务培训。

有关部门、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做好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积极组织社会志愿者的培训,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政府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内容列入行政干部培训的课程。

6.3.3 演习

各专业应急机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演习。市政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每两年至少组织一次联合演习。各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演习。演习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总结。

6.4 监督检查

市政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6.5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市政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上报市政府,经审定后送有关部门实施,有关部门按照本预案的要求履行各自职责,并制定相应预案和行动方案。

6.6奖励与责任追究

6.6.1 奖励

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6.6.1.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6.6.1.2防止或抢救事故灾难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

6.6.1.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6.6.1.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6.6.2 责任追究

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其中,对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分别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6.2.1不按照规定制订事故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

6.6.2.2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灾难真实情况的。

6.6.2.3拒不执行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6.6.2.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者物资的。

6.6.2.5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6.6.2.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6.6.2.7有其他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的。

6.7市际沟通与协作

市政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有关部门积极建立与市级应急机构的联系,组织参加救援活动,开展交流与合作。

6.8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政府办公厅负责解释。

6.9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七、附件

7.1福州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响应程序示意图(附件1)

7.2福州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信息报送渠道图(附件2)

福州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信息报送渠道图

福州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响应程序示意图

第14篇 某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全县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防止事故灾难扩大,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煤矿职工人身安全,促进煤炭工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忻州市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及《偏关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偏关县辖区内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防范和应急救援工作。

(四)工作原则

(1)实行“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资源共享,协同应对”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原则。

(2)各有关部门和煤矿企业按照各自职责,制定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机制,依法规范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和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3)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原则,加强矿井安全监控等基础管理工作,及时排查、消除各类隐患,做到控制事故,安全生产。

(4)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救援装备,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确保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二、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及职责

县人民政府及县属各煤矿企业设立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和本企业内煤矿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一)县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县人民政府设立县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应急指挥部”),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安全副县长任总指挥,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煤炭工业服务中心主任、县安监局局长任副总指挥,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监察局、县总工会、县卫生局、县交通局、县劳动保障局、县财政局负责人为成员。

县应急指挥部设在县煤炭工业服务中心,由县煤炭工业服务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

(二)县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1、县应急指挥部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煤矿事故应急指挥部各项工作部署,及时向上级煤矿事故应急指挥部汇报工作;领导、组织、协调和指导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重大事项的决策;负责发布煤矿事故重要信息;审议批准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置工作报告。

2、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办公室设置及人员组成:

主 任:常建军 县煤炭工业服务中心主任

副主任:董志军 县煤炭工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山西焦煤集团正兴煤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山西焦煤集团正仁煤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县煤炭工业服务中心煤炭纠察队队长张晓军。相关人员职位变动后由接替人员替补。

办公室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应急指挥部各项工作部署,按照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程序、工作细则,开展具体工作;研究和协调解决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检查、督促和协调各成员单位和应急处置各专业组的工作;指导煤炭企业制定和完善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专家进行审查,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及时向市煤矿事故应急指挥部、县政府及县煤矿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应急救援工作重大事项;发布煤矿事故有关信息;完成县煤矿事故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3 、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县煤炭工业服务中心:负责县煤矿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指导应急预案和救灾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工作,收集信息,分析动态,预测趋势;指挥调动全县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医疗队伍和资源;开展煤矿事故应急救援的宣传、教育和预案演练工作;参与事故调查和处理。

县安监局:参与煤矿事故应急救援方案的制定、实施,协助、指导事故救援行动,参与煤矿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控制事故责任人,指挥、维护矿区及事故关联地区的交通秩序、治安保卫和社会稳定,保障应急救援顺利进行。

县监察局:监督检查政府、部门和有关工作人员在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履行职责情况。

县卫生局:负责急救医疗体系建设。组织和协调医疗救治,使伤员得到及时有效治疗。

县交通局:保障应急救援人员和物资运输畅通等工作。

县检察院、县劳动保障局、县总工会、县财政局分别参与煤矿事故调查、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等工作。

(三)专业工作组

事故救援组:负责组织、指导事故救援方案的制定,在全县范围内协调、调度矿山救护队和救援所需的设备、物资,聘请技术专家。由县政府负责人担任组长,县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工作,成员由县煤炭工业服务中心、县公安局、县卫生局、县交通局等部门人员及特聘技术专家组成。

事故调查组:按照《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负责对事故原因和经过进行全面调查,写出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医疗救护组:制定救护方案,协调医疗救护,负责组织专家和卫生防疫部门,救治受伤人员并开展卫生防疫工作。启动县级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由县卫生局局长担任组长,县应急指挥部指导、协调相关工作。

后勤保障及善后工作组:负责维护矿区稳定和生活保障及死难人员的抚恤、亲属的安抚等后勤保障工作。由县人民政府负责人担任组长,县应急指挥部指导、协调相关工作,成员由事故煤矿企业及县煤炭工业服务中心、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劳动保障局、县财政局、县总工会等部门人员组成。

(四)救援现场指挥部

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事故抢救方案,对抢险救灾的人、财、物进行统一调度使用,下达抢险救援命令,批准救援人员入井。

指挥长:煤矿发生事故,由事故煤矿矿长担任指挥长,事故煤矿矿长不宜担任指挥长的,由县人民政府负责人指定人员担任指挥长。指挥长负责组织实施事故抢救方案,积极营救遇险遇难人员,下达救灾命令,防止事故扩大;根据预案和现场实际需要指定副指挥长及其他指挥部成员,明确分工,各司其职。

第一副指挥长:由事故煤矿总工程师担任,事故煤矿总工程师不宜担任副指挥长的,由指挥长指定事故煤矿副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担任副指挥长。其职责是组织制定营救遇险遇难人员方案和事故救援计划,组织编制保障抢险救灾工作正常进行的安全技术措施,经指挥长批准后实施。

机电副指挥长:根据计划,在企业范围内及时调集事故救援所需的设备、物资,提出需外购或外单位支援的设备、物资清单;组织对主要提升机、通风设施、变电所、主要排水泵等主要设备的运行状况进行有效监控,确保正常运行。

通风副指挥长:根据计划和指挥长的命令,对矿井风流进行监控和调度;对井下通风、瓦斯、煤尘及其他有害有毒气体、火情等情况进行监控。

后勤副指挥长:根据救援计划,为抢险救援工作调集足够的人、财、物;安排好抢险救灾人员的生活、伤员救治、家属安抚等后勤保障工作。

救护副指挥长:根据救援计划,全面领导指挥矿山救护队和辅助救护队。与其他矿山救护队联合作战时,成立矿山救护联合作战部,由矿山救护大队队长担任作战部指挥长,组织协调各矿山救护队协同行动。

(五)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及救援区域划分

辖区内煤矿事故抢险救援依托矿山救护大队。按照各煤矿与救护大队签订的救护协议,由救护大队负责县属煤矿事故抢险应急救援工作。年产15万吨以上的企业,按照规定必须建立煤矿辅助救护队,煤矿辅助救护队,主要配合专业救护队,在专业救援队的指导下开展相关工作。

三、预防预警机制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针,做好各类事故灾难的预防预警工作。

(一)建立和健全煤矿企业安全信息网络,收集并登记井下安监员、瓦检员及煤矿职工提供的各种安全信息。

(二)县煤炭工业服务中心负责辖区内煤矿的监测监控。根据本区域实际,确定监测点,明确各时间段的具体监测项目,落实监测人员,配备必要设施、设备,对事故(事件)进行全天候监测。特别是本区域的重点隐患进行定期分析,及早防患,预测可能出现的紧急重大情况,及时排除隐患。发现问题果断采取有效应急措施进行处置,并及时上报。

(三)健全完善安全隐患公布及排查制度。由煤矿企业负责定期把获取的安全信息同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提供的数据、各类安全隐患进行综合分析,制定出安全隐患排查情况表,明确整改措施、负责人和完成时间,并在煤矿井口和调度室张贴,公之于众。

(四)煤矿企业对井下进行探放水的地点和时间,受水害威胁地点工作人员的通知办法和安全撤退路线要在井口和调度室预警预报栏公布。

(五)各煤矿企业要加强与当地气象站、地震、水利以及供电部门的联系。一旦得到灾害性天气、地震、洪水、地质灾害及停电事故预报,必须提前通知矿区职工家属,停止生产,人员不得下井。

(六)各煤矿企业要制定以下11种事故灾难的预防、预警措施和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瓦斯爆炸事故、矿井火灾事故、矿井水害事故、矿井顶板事故、冲击地压事故、煤尘爆炸事故、提升运输事故、电气安全事故、爆破器材库爆炸事故、地面原煤生产系统事故、极端自然灾害事故。

四、应急处置

(一)报告制度

1、事故上报程序

(1)县属煤矿发生死亡事故,要立即报告忻州市煤监局及县煤炭工业服务中心,同时通报县公安局。

(2)县煤炭工业服务中心接到事故报告后,要立即向县政府报告,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县政府接到事故报告后,要立即报告分管煤矿安全工作的领导,同时向市政府报告。

2、报告内容与时间要求

(1)报告内容:事故煤矿概况;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类别、已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伤亡(包括下落不明)人数及初步估计的经济损失;事故简要经过,对事故原因和性质、影响范围的初步分析判断;事故救援情况和采取的措施;对事故发展趋势的预测及请求上级帮助解决的问题。

(2)时间要求:报告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报告市政府、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忻州市煤监局的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事故煤矿必须在2小时内作出书面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二) 先期处置

事故发生后,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立即按应急救援预案,成立现场救援指挥部,采取措施抢救遇险遇难人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按煤矿事故级别分别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启动高级别应急救援预案时,事故煤矿先启动矿级预案,再启动县级预案,并密切注意和防止次生、衍生、耦合事件(事故)的发生。

(三)应急响应

1、应急响应分级

煤矿事故根据其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ⅳ级、ⅲ级、ⅱ级和ⅰ级4级响应。

(1)ⅳ级:(一般)事故: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的事故;

(2)ⅲ级:(较大)事故:指造成3人(含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人员)、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事故;

(3)ⅱ级:(重大)事故:指造成10人(含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人员),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事故;

(4)ⅰ级:(特别重大)事故,指造成30人(含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人员),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事故。

2、应急响应启动

县属煤矿发生ⅳ级事故,启动矿级或县级应急救援预案,县政府煤矿事故应急指挥部指导、协调事故救援工作。

发生ⅲ级事故,按规定启动市级应急救援预案,在市煤矿事故应急指挥部指导、协调,开展事故救援工作。

发生ⅱ级事故,按规定启动省级应急预案。

3、应急处置基本方法

应急预案启动后,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及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应立即组织专家组、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力量,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下列措施。

(1)按已批准的“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尽快安全撤出灾区人员,积极组织营救遇险遇难人员,及时救治受伤和中毒人员;煤矿企业和有关单位应保护好事故现场,因抢救事故需要移动现场部分物品时,必须作出标志或绘制事故现场图,并详细记录。

(2)迅速找到并控制或消除事故的危害和危险源,防止事故扩大。

(3)根据事故性质迅速恢复被损坏的供电、通风、提升运输、排水、通讯等系统,确保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并采取措施为遇险人员逃生创造条件。

(4)根据救护队侦察情况迅速制定救援方案和救援计划。

(5)为保证抢险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条件具备时,应在靠近灾区的安全地点设立井下救援基地。井下基地的指挥由现场抢险救援指挥部选派具有救护知识,并熟悉井下情况的人员担任。井下基地必须装有直通地面现场抢险救援指挥部的电话。

(四)指挥与协调

县级应急预案启动后,县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或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主要包括: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专家及救护队参与抢险救灾;指导现场抢险救灾方案的制定和实施;防止引发次生、衍生、耦合事件(事故);协调县有关部门、企业提供应急保障、调度各方面应急资源;部署做好维护现场通讯、交通畅通和治安秩序稳定工作;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应急救援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五)信息发布

县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做好事故信息发布工作,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事故简要信息,并随事故处置进展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信息发布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有关单位和人员对外发布信息或接受媒体采访时,需征得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同意。

(六)应急结束

遇险遇难人员全部升井(特殊情况除外),事故隐患消除,并制定和采取了防范措施后,由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经县应急指挥部确认并上报县政府,由县政府宣布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撤消,应急状态结束。

五、善后工作

(一)善后处置

后勤保障及善后工作组要会同有关部门(单位)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事故中的伤亡人员及其亲属,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并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对紧急调集、征用有关部门(单位)的物资按价付款或归还。保险监管部门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做好理赔工作。

(二)调查分析

事故调查组应在事故处置阶段介入收集有关资料。按照《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要求进行。

六、应急保障

(一)通信保障

建立健全覆盖全县的煤矿应急救援综合信息网络系统和重、特大事故信息报告系统。县煤炭工业管理局监控中心是全县煤矿事故应急救援信息枢纽,负责收集和传递煤矿事故信息。各煤矿企业、定点医院必须建立事故信息中心,并确保信息畅通。

规范事故信息获取、分析、整理、发布、报送的格式和程序。保证各应急机构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为应急决策提供相关信息支持。

(二)队伍保障

各煤矿企业应筹集一定资金,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充实、完善全县煤矿救护队伍、事故抢险救援队、事故救援专家库和煤矿事故应急救护信息数据库。

承担辖区内煤矿事故应急救援机动性任务的救护大队,根据市、县应急指挥部的安排,进行事故救援,并指导煤矿辅助救护队开展救援工作。

(三)技术保障

建立县煤炭系统事故应急救援专家库,为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县应急救援指挥部可根据事故类别和严重程度随时调集相关专家协助开展事故的救援、调查和分析。

各煤矿要有及时填绘的能反映实际情况的井上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和避灾路线图等必备的图纸资料,并有专人专柜进行保管,建立台帐,并能随时提供。

(四)装备保障

煤矿企业必须加强井下通讯、压风、防尘供水系统“三条生命线”建设,为安全避险、逃生创造条件。煤矿必须建立辅助救护队,同时要组建企业抢险救灾队伍,当出现非瓦斯事故、非煤尘爆炸事故时,由企业抢险救灾队伍开展救援。要加强辖区内煤矿的救援队伍建设,,要按照规定配备应急救援装备(见附表4),并保证状态良好。并要加强学习和培训,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五)交通运输保障

辖区内煤矿发生重特大事故后,县应急指挥部出面协调交通部门提供交通运输保障,做到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调度和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必要时,由县公安机关交警队实行交通管制,并根据需要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确保救援人员、伤员、物资和器材运输畅通无阻,及时到位。

(六)医疗卫生保障

县卫生局要加强急救医疗体系建设,县人民医院为事故伤员救治定点医院。要根据需要建立煤矿事故应急医疗卫生专业技术队伍,加强定点救治医院的建设,配备相应的医疗救治药物、设备和医护人员,提高定点救治医院应对煤矿事故的救治能力。

(七)物资保障

定点救治医院应建立健全应急救援设施、设备、医疗器械和药品的储备制度,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煤矿企业必须储备足够的应急物资和装备。

(八)经费保障

事故救援资金由事故煤矿承担,无力承担时,在该煤矿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中协调解决,不足部分由县财政解决。

七、监督管理

(一)宣传、培训和演练

煤矿企业要按规定向公众和员工说明煤矿作业的危险性及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广泛宣传应急救援有关法律法规和煤矿事故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常识,定期举办煤矿事故应急预案业务培训班,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三)奖惩

对在煤矿事故应急救援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有关部门、单位要依法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附则

(一)预案管理与修订

县应急指挥部应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修订和完善本预案,并上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二)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煤炭工业服务中心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由县煤炭工业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三)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15篇 某工程建设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为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建设工程安全事故,高效、有序的组织事故抢救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结合高速公路建设工程施工的实际,特制订《工程建设工程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1 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指在高速公路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可能发生的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一次死亡重伤合计10人及以上的事故,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及以上的事故。

事故类别包括:

(一)建筑物倒塌;

(二)塔式起重机等大型机械设备倒塌;

(三)整体模板支撑体系坍塌;

(四)多、高层建筑外脚手架倒塌;

(五)隧道、桥梁、高填、深挖、铁路交叉倒塌以及山体滑坡;

(六)其他重特大安全事故。

2应急组织机构

公司成立应急组织机构,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部,负责安全管理协调工作

值班电话:

应急处理

特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在公司统一领导下,由安全生产部负责,相关部门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的开展。

成立高速公路建设工程重大事故应急处理领导组。组长由高速公路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公司分管安全的副经理担任;成员有公司相关部室、总监办总监、施工单位负责人组成。

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指挥部设在公司,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落实值班和应急处理具体工作。

3 应急处理指挥部职责

(一)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救工作,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力争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布置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处理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三)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四)紧急调用各类物资、人员、设备和占用场地。事故抢救处理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五)当事故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六)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七)做好稳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八)适时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向社会公布。

4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以最快捷的方法,立即将所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情况及时、如实地的报公司办公室,并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公司办公室。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名称、企业规模;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3)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和初步估计;

(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6)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部门事宜。

(7)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时间。

(二)领导组接到重特大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省交通厅重点办,并通知相关单位,同时派人迅速赶赴现场,进行事故现场的保护和证据收集工作。必要时可将事故情况通报当地公安局或驻军及武警部队,请求给予支援。

(三)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有关部门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的扩大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四)高速公路重大事故应急处理

公司电话:

报警电话:110或119.

医疗救护报警电话:120.

5急处理方案

(一)接报事故后5分钟内必须完成以下工作:

(1)立即报告公司主要领导,并迅速上报省交通厅重点办。

(2)公司根据事故或险情情况,立即组织或指令事故发生地施工单位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车辆、机械设备。组织抢救力量,迅速赶赴现场。

(3)立即组织或通知就近建设单位,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车辆、机械设备。组织抢救力量,做好增援准备。

(二)应急处理措施:

(1)抢救方案根据现场实际发生事故情况,最大可能迅速调集需要的机械设备及人员、车辆迅速投入开展抢救及突击抢救行动,调查现场情况,如有人员失踪,立即判明方位,紧急安排技术专家根据工程特点、事故类别制订抢救方案,同时安排受灾群众的生活问题,必要时请求武警、消防部门协助抢险,请公安部门配合,疏散人群,维持现场秩序。

(2)伤员抢救立即与急救中心和医院联系,请求出动急救车辆并作好急救准备,确保伤员得到及时医治。

(3)事故现场取证救助行动中,安排人员同时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以利于事故处理,防止证据遗失。

(4)自我保护

在救援行动中,抢救机械设备和救助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配齐安全设施和防护工具,加强自我保护,确保抢救行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

6其他事项

(一)公司针对有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组织实施紧急救援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根据不同情况随即进行处理。

(二)各施工单位要根据条件和环境的变化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的内容,并组织人员认真学习,掌握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按照预案的要求,有条不紊地开展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三)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后,事故单位应立即报告,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在接到事故发生信息后必须在最短时间内进入各自岗位,迅速开展工作。对任何失职、渎职行为都要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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