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煤矿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
<1>、全矿每人拿出50元做为安全风险抵押金,依据安全情况每年翻倍兑现一次。
<2>、全矿每位干部职工只要出现一次30天以上的工伤,扣除抵押金,另补交50元。
<3>、当班出现轻伤以上工伤,班长及跟班干部抵押金扣除。
<4>、半年出现一起重伤或二起轻伤,矿长,副矿长,技术员扣除抵押金,另补交50元。
二、安全联保制度:
<1>、全矿实行井下生产动态联保制度,即当班同一现场组实行互保,同奖同罚。
<2>、奖罚:
当班出现考勤破皮伤,扣除当班安全工分,另每人罚20元。
当班出现轻伤,工伤人员扣400元,联保人员扣200元。
当班出现重伤, 工伤人员扣1000元,联保人员每人扣500元。
三、反“三违”制度
1、反“三违”的目的:尽可能避免因“三违”造成的各类安全事故,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 。
2、反“三违”的管理方法:立足教育学习,提高全矿干部职工遵章意识,严格现场管理,狠抓制度落实,严格兑现,开展全员反“三违”。
3、反“三违”管理责任划分:主管矿长要做好职工安全教育和职工培训工作;支部书记做好职工思想工作,开展好党员身边无三违”活动;主管技术员要做好职工安全理论、规程和措施的学习,提高职工的安全理论知识;跟班管理人员及班组管理干部要切实做好现场管理,落实班组各种反'三违'制度。
4、反“三违”指标落实:矿各级管理干部每月必须完成一个反'三违'指标。
5、“三违”人员处罚:一般违章罚款30元;严重违章行为罚款50---200元,并对违章人员进行教育,责令做出书面检查,严重的报事故追查组分析,对干部违章指挥从重处理。
注:自查“三违”必须建档管理,并追查分析记录。
四、事故分析追查制度
1、为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总结经验,促进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必须严肃追查。
2、矿必须设事故分析追查记录本,由值班干部进行记录,少一次罚20元。
3、各班安全生产事故不得隐瞒,一经发现对班组长及跟班干部处以30~100元罚款,另三班通报批评。当班出现的生产事故由跟班干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追查分析,并填写事故分析台帐。
五、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1、当班的验收员、班长必须对本班的工程质量认真排查隐患,不得遗留隐患到下班,如当班处理不掉,应现场交接拨分给下班处理。
2、矿长及安全员对当班提出的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否则扣班10~50分。
3、凡出现隐患通知单,对责任班一般隐患扣10~50分,重大隐患扣50~200分,扣班长、验收员20~50元。
4、调度会领回的隐患通知单及罚款单必须交工区值班干部,否则一次扣领单人50元。
5、凡隐患通知单通知的隐患,在井下按要求处理完毕后,必须向调度室及矿安全管理机构汇报,否则一次扣班长20元。
6、因隐患不处理、或处理不及时、或处理不合格造成的罚款全部由责任班承担。
第2篇 煤矿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格式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蒲煤字【2022】112号文件精神,全面扎实推进我矿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实现安全生产网格化、精细化、信息化的管理工作,做到“知责、履责、问责”。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经矿委会研究决定,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深化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网格化安全管理体系,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着力做实我矿安全工作,全力保障本矿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进一步明确网格内责任科室、责任人员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做到定人、定岗、定责,确保安全监管工作无遗漏、全覆盖,达到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横到边、纵到底”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明确、落实到位的要求,形成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的长效管理机制。实现“一个目标”,即:坚决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狠抓“两个落实”,即: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两个责任主体;进一步落实隐患排查工作,促进安全生产管理到位,确保本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我矿网格化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特成立网格化管理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毕太平(董事长)
常务副组长:孙继富(矿 长)
副 组 长:陈继忠(安全副矿长)
何 南(生产副矿长)
郭记龙(总 工)
吴姚山(机电副矿长)
张保文(通风助理)
张国军(防治水副总)
成 员: 赵建峰(安全科长) 陈方南(机电负责人)
王志峰(调度主任) 李建军(生产科长)
吉刚虎(地测科长) 张晓飞(通风科长)
肖 飞(监控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活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科,具体负责全矿网格化安全管理体系各项活动的组织、协调、指导和考核工作。
办公室主任:赵建峰(兼)
成 员:刘耀宗(网格管理员)刘 伟(网格管理员)
四、网格划分及工作职责
一)、毕太平董事长为本矿网格化管理领导组组长,网格级别为一级,是本矿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
1、负责建立健全本矿安全管理机构,足额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主要负责人、各级负责人、各职能机构和各种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2、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及指示,并负责督促和监管本企业每名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等规定进行作业,同时保证企业安全经费的足额投入和使用。
3、每月组织一次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分析本矿安全生产形式,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组织开展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违章的自查自纠,实行班组班检查,企业日检查、周汇总工作制度。
5、开展职业病防范工作,认真进行职业病申报。
6、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备案,充实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并组织演练。
7、严格事故报告程序,不得迟报、瞒报、漏报。
8、对重大危险源和安全隐患实施登记、建档并重点监控。
9、对本矿网格管理员上报的安全生产隐患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建档,协调督促二、三级网格安全责任人落实整改。
10、及时上报安全生产工作动态信息,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及时向上级网格主管部门上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二)、孙继富矿长为本矿网格化管理领导组常务副组长,网格级别为二级。
1、矿长是矿井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矿井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2、每周组织召开一次由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总工、机电矿长、通风助理、防治水副总及有关科室负责人参加的安全办公会议,总结上周的安全情况,安排下一周的安全工作。
3、每天早晨参加的调度碰头会,研究部署全天的工作。
4、逐日审阅瓦斯日报。
5、定期听取矿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情况汇报,定期主持研究矿“一通三防”工作,落实责任。
6、每半年向职代会汇报一次矿井安全生产情况。
7、经常性开展隐患排查,并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8、负责安全费用投入,足额提取安全费用,落实技术改造和隐患治理资金,全员参加安全责任保险。
9、强化生产过程管理,严格落实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轮流现场带班,严格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及时现场解决安全生产中遇到的突出问题。
10、收集汇总涉及安全生产工作的信息,并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一级网格和网格管理领导组办公室。
三)陈继忠副矿长分管本矿安全工作,在本矿网格化管理领导组为副组长,网格级别为三级。
1、协助矿长对本矿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对矿井的安全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条例、指示、精神,协助矿长督促检查各级部门业务保安工作的开展情况。
3、协助矿长组织好全矿安全大检查活动
4、负责监督检查“一通三防”、防治水等所采取的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
5、经常深入井下现场,排查各类事故隐患,抓好安全质量检查、运输管理等工作,对矿井周边地质情况、水患、火患要有清晰的了解。
6、负责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工作,特种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职工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7、负责事故抢险处理工作,参加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对各类事故进行处理,认真落实防范措施。
8、层层分解本部门网格化责任,明确本部门内各级网格的责任人、责任目标,监管内容。
9、收集汇总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信息,并及时将有关安全生产情况汇报给二级网格和网格管理领导组办公室。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何南副矿长分管本矿生产工作,在本矿网格化管理领导组为副组长,网格级别为三级。
1、认真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决议、通知、规定。
2、协助矿长抓好全矿安全生产工作,对提升运输、生产准备专业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3、每月召开一次生产例会和专业例会,总结当月全矿及专业的安全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制订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对下月工作做出安排。
4、经常深入井下,掌握情况、排查隐患,及时解决现场存在的各种问题。
5、对全矿生产的安全生产、工程质量负责全面责任,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会同有关管理人员解决,对重大问题边处理边向矿长汇报,并参与解决,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
6、负责推广、应用有利于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保证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7、负责事故抢险处理工作,参加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对各类事故进行处理,认真落实防范措施。
8、层层分解本部门网格化责任,明确本部门内各级网格的责任人、责任目标,监管内容。
9、收集汇总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信息,并及时将有关安全生产情况汇报给二级网格和网格管理领导组办公室。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郭记龙总工分管本矿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在本矿网格化管理领导组为副组长,网格级别为三级。
1、认真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决议、通知、规定。
2、总工程师对矿井安全生产负全面技术管理责任,对通防专业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对矿井防治水工作负领导责任。
3、负责组织编制年度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抓好落实。对矿井安措工程及资金落实负直接责任,负责编审年度生产接续计划。
4、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有关技术管理规定,把好设计关、生产布局关、规程措施审查关、隐患处理关、安措资金使用关。
5、负责矿井反风演习、瓦斯鉴定,煤尘爆炸性鉴定,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等方案的制及实施。
6、负责矿井“一通三防”和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工作,参与矿井延深、采区设计及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的编审。
7、逐日审签矿井瓦斯日报。
8、层层分解本部门网格化责任,明确本部门内各级网格的责任人、责任目标,监管内容。
9、收集汇总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信息,并及时将有关安全生产情况汇报给二级网格和网格管理领导组办公室。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吴姚山副矿长分管本矿机电专业管理工作,在本矿网格化管理领导组为副组长,网格级别为三级。
1、认真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决议、通知、规定。
2、对矿井机电专业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全面负责本专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3、参加本专业事故抢险指挥和分析处理。对本专业安全事故负直接领导责任。
4、每旬组织一次本专业的安全质量大检查活动,并对查出问题落实责任,限期整改。
5、抓好本专业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和正规操作工作,对本专业职工安全教育负全面领导责任。
6、经常深入井下现场,掌握机电设备、供电系统的运行情况,排查事故隐患,制订有针对性的措施,并抓好落实整改。
7、负责本专业特殊工种的培训工作。
8、层层分解本部门网格化责任,明确本部门内各级网格的责任人、责任目标,监管内容。
9、收集汇总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信息,并及时将有关安全生产情况汇报给二级网格和网格管理领导组办公室。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张保文通风助理分管本矿“一通三防”专业管理工作,在本矿网格化管理领导组为副组长,网格级别为三级。
1、在矿长的领导下,协助矿长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法令,以及上级有关安全指示。
2、协助矿长抓好“一通三防”工作,对“一通三防”专业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3、每月参加矿组织的安全大检查活动,并对查出的有关“一通三防”问题负责落实整改。
4、认真制定落实“一通三防”方面的管理制度及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
5、经常深入井下,掌握实际情况、排查事故隐患,及时解决“一通三防”现场存在的各种问题。
6、负责参与组织矿井反风演习、瓦斯鉴定、通风阻力测定、主通风机性能测定等工作。
7、及时调整通风、防尘系统,保证系统合理,确保矿井的有效风量和防尘系统完好有效。
8、层层分解本部门网格化责任,明确本部门内各级网格的责任人、责任目标,监管内容。
9、收集汇总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信息,并及时将有关安全生产情况汇报给二级网格和网格管理领导组办公室。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张国军副总分管全矿井防治水专业管理工作,在本矿网格化管理领导组为副组长,网格级别为三级。
1、在总工的领导下,协助总工抓好技术管理工作,对矿井防治水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参与编制年度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相关防治水方面措施,并抓好落实。
3、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有关防治水方面技术管理规定,把好探放水设计关、规程措施审查关、隐患处理关、安措资金使用关。
4、负责编制矿井《雨季三防》实施方案中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工作,参与矿井延深、采区设计及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的编审。
5、每月参加矿组织的安全大检查活动,并对查出的有关“防治水”问题负责落实整改。
6、认真制定落实防治水方面的管理制度及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
7、经常深入井下,掌握掘进工作面探放水工作的实际情况、排查事故隐患,及时解决现场存在的各种问题。
8、层层分解本部门网格化责任,明确本部门内各级网格的责任人、责任目标,监管内容。
9、收集汇总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信息,并及时将有关安全生产情况汇报给二级网格和网格管理领导组办公室。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赵建峰科长担任安全科科长工作,是本矿网格化管理领导组成员兼办公室主任工作,网格级别为四级。
1、在安全矿长的领导下,对全矿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严把安全关。
2、参与制定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督促检查贯彻落实情况。
3、按时参加各种安全技术会议,分析矿井安全状况,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
4、负责矿井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
5、督促其他科室解决现场隐患。
6、坚持深入现场,认真检查现场规程措施的执行情况,排查事故隐患,发现违反规程措施现象,及时制止处理。
7、负责全员的学习培训,协助有关部门搞好特殊工种的培训资料收集和上报。
8、层层分解本部门网格化责任,明确本部门内各级网格的责任人、责任目标,监管内容。
9、收集汇总本部门和全矿井安全生产工作信息,并及时将有关安全生产情况汇报给三级网格和上级主管部门。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陈芳南同志担任机电科负责人工作,是本矿网格化管理领导组成员,网格级别为四级。
1、在机电矿长的领导下,对全矿的机电、运输专业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落实上级机电、运输专业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组织学习贯彻执行有关机电、运输安全工作的新规定、新标准和通知精神。
3、负责组织编制年、季、月度机电、运输工作计划,停产检修计划,设备更新改造计划,大修理计划,灾害预防计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机电管理质量标准化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4、负责领导和组织搞好设备的综合管理以及使用、维修保养工作,努力提高设备完好率,降低待修率和事故率,井下电气设备要杜绝失爆。
5、带领安全管理人员对全矿井上下生产现场机电、运输安全及标准化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格考核,奖优罚劣,落实责任,促进全矿机电安全工作的不断提高。
6、有计划的抓好机电、运输专业职工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职工素质,为安全生产打下基础。
7、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做到以技术促安全。
8、参与组织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机电、运输事故分析和处理,查找原因,制定措施并落实到现场,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9、收集汇总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信息,并及时将有关安全生产情况汇报给三级网格和网格管理领导组办公室。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王志锋主任担任本矿安全生产调度室主任工作,是本矿网格化管理领导组成员,网格级别为四级。
1、在生产矿长和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对全矿的安全生产进行调度指挥。
2、围绕安全生产,按照分管领导的安排,精心组织,协调平衡,指挥生产。
3、对重点工程和有隐患的采掘工作面重点调度,做好隐患地点的排查工作,特别是高温火点、瓦斯、探放水以及工作面初放、安装、回撤、巷道贯通等情况。
4、协助生产副矿长开好安全生产平衡会,合理安排生产,督促、检查各单位对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
5、对各种事故组织调查分析,总结事故教训,并传达落实到基层单位,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
6、坚持按章指挥,抓好矿井安全检查和停产检修工作。
7、坚持深入现场,掌握安全情况和动态,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8、认真抓好“雨季三防”方案实施工作。
9、收集汇总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信息,并及时将有关安全生产情况汇报给三级网格和网格管理领导组办公室。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李建军科长担任生产技术科科长工作,是本矿网格化管理领导组成员,网格级别为四级。
1、在生产矿长和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采掘各区队的安全技术管理。
2、学习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规定、指示。研究制定本专业的贯彻意见,并组织落实。
3、协助分管领导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总结当月专业安全技术工作和质量标准化工作,分析业务保安存在的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对下月工作做出安排。
4、经常深入现场,掌握采掘工作面生产条件的变化情况,并根据现场实际,安排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抓好落实。
5、抓好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抓好采掘生产过程中的顶板、一通三防、火工管理等工作。
6、按时参加矿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分析会议,参与编制矿井灾害预防安全技术措施。
7、收集汇总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信息,并及时将有关安全生产情况汇报给三级网格和网格管理领导组办公室。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吉刚虎科长担任地测科科长工作,是本矿网格化管理领导组成员,网格级别为四级。
1、在矿长和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对地测防治水工作负全面责任。
2、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的技术政策和规定,组织全科职工全面完成各项地测防治水工作任务。
3、组织编制全矿防治水中长期和年、季、月的工作计划,并付诸实施。
4、组织分析矿井水文地质情况,掌握矿井涌水动态和地质变化规律,参加解决地质水患措施的制定。
5、负责井下防治水的管理工作,定期(每月一次)组织全矿防治水专项检查。
6、组织开展地表水体调查工作,负责完善地测防治水各种图纸台帐。
7、经常深入现场,掌握第一手地质防治水资料,发现问题,及时制定方案,解决问题。
8、负责落实矿井各项测量工作。
9、收集汇总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信息,并及时将有关安全生产情况汇报给三级网格和网格管理领导组办公室。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四)张晓飞科长担任通风科科长工作,是本矿网格化管理领导组成员,网格级别为四级。
1、通风科长是通风科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对全矿通风安全工作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矿井通风质量标准化标准和上级有关规定,组织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措施,定期召开安全例会,高度重视安全工作。
3、定期对矿井通风系统、防尘系统、防灭火系统、瓦斯治理、安全监控系统、矿山救护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安排处理。
4、认真学习并严格落实灾害预防计划,当矿井发生“一通三防”事故时,在矿领导的指挥下,负责组织本科职工参加抢险救灾工作。
5、组织职工学习技术,不断提高职工业务技术素质,增强职工自我保安意识。
6、认真审查“一通三防”技术安全措施及各种图纸、报表。
7、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认真组织职工学习安全方面应知应会知识,从源头上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
8、推广使用“一通三防”方面的新技术、新工艺、先进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9、收集汇总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信息,并及时将有关安全生产情况汇报给三级网格和网格管理领导组办公室。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五)肖飞主任担任监控中心主任工作,是本矿网格化管理领导组成员,网格级别为四级。
1、负责本矿安全信息网络的运行、维护、检查和管理工作;
2、严格执行各种职责和岗位责任制,制定工作要求、工作目标、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3、负责检查本矿监控室各项工作;
4、负责落实上级下达监管处理决定书,及时回复;
5、负责管理本矿维检员和监控员的工作;
6、负责确保煤矿监控室各项记录的完整,准确有效,并及时归档;
7、每天检查各种记录、故障记录、交接班记录、维修记录、 联网数据上传情况,甲烷传感器校验情况等是否进行详细记录登 记,并将检查结果存档备案;
8、负责提高煤矿监控室人员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
9、收集汇总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信息,并及时将有关安全生产情况汇报给三级网格和网格管理领导组办公室。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实施步骤
1、2022年4月8日--4月25日为方案制订和组织推行阶段。
工作内容:研究制订网格化监管方案,明确各级监管人员职责和工作要求。
2、2022年4月25日--4月30日为组织落实阶段。
工作内容:将网格化监管责任具体明确到位,在一定范围内将四级网格化进行公布。填写相关监管排查资料,并及时上报。
3、2022年4月30--2022年5月10日为检查验收阶段。
工作内容:由领导组抽调人员对本矿网格化监管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六、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实施网格化安全管理,是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抓好安全管理工作、完善安全管理机制和框架、建立“横到边、纵到底”的安全管理网络的重要措施,也是实现本质安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需要。各科室要充分认识、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按照领导组的统一安排,结合实际情况,创新工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工作措施到位,取得实效。
2、强化奖惩,实现全面督导
根据各科室的汇报和监督抽查情况,每季度对所辖队组、班组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对好的安全管理方法进行宣传和弘扬;对安全管理的新问题新思路进行探讨;对有关工作人员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不到位,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3、注重实效,确保工作到位
本矿要制定从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负责人、分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区队负责人到班组负责人的网格化监管工作表,并于5月10日前上报安全科;安全科要及时采集各部门网格化信息数据,逐步建立健全本矿六级安全监管网络体系。
蒲县昊锦塬煤业有限公司
二0一三年四月十五日
第3篇 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阜康市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根据《煤炭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阜康市行使煤矿安全监管和其他管理职责的部门、市属煤矿企业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 煤矿安全监管的组织机构
第三条 煤矿安全生产的行业管理和地方监管工作由市经贸委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的日常监督管理由市经贸委煤炭安全监察大队负责。煤监队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区、州、市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安排部署,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划分片区管理,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
第四条 市人民政府组织经贸委、安监局、公安局、国土资源局、工商局、劳动人事社会保障局、工会组成煤矿联合检查组,各部门按各自的职责范围,对煤矿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
联合检查组每季度对全市煤矿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并负责对煤矿停产后的复产验收工作。
第三章 对煤矿检查验收的内容
第五条 市经贸委负责检查以下内容:
(一)煤矿持证情况:
1、煤炭生产许可证。无证、证件内容与实际不符的,必须停产整顿。
2、矿长资格证。无证、人证不符的,必须停产整顿。
3、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无证的必须停产整顿。
(二)矿井图纸及技术资料
1、矿井11张基本图纸的绘制、填图、交换情况。图纸不全、未及时填图、交换的,限期整改。
2、安全管理各项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落实的,停产整顿。
3、采区设计、作业规程、通风设计等技术资料的编制、审批、学习、考核、执行情况。资料不齐全或未严格执行审批、学习、考核程序的,限期整改。在规定限期内没有整改完毕的,停产整顿。
(三)煤矿安全管理机构
煤矿法人、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职责分工情况。上述人员取得安全资格证和履行职责情况。
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职责不清,未认真履行职责的,立即停产整顿。
(四)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
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的,立即停产整顿。
(五)煤矿年度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的制定和预演情况。
未制定年度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的,必须立即停产整顿。
(六)矿井五大系统基本情况:
1、提升系统;2、运输系统;3、通风系统;4、供电系统;5、排水系统;6、矿井现有采掘情况,有哪几个工作面,实际采掘情况。
矿井五大生产系统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的,立即停产整顿。
采掘工作面布置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四十八条规定,否则,停产整改。
超能力或超通风能力生产的煤矿,必须立即停产整顿。
(七)矿井存在的主要安全隐患
对照《煤矿安全规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煤矿基本安全生产条件规定〉细则》和《矿井通风质量标准化》要求,检查矿井各个生产系统及采掘工作面存在的安全隐患,治理措施及落实情况。
没有按规定建立瓦斯抽放系统,监测监控设施不完善、运转不正常的高瓦斯矿井,必须停产整顿。
有瓦斯动力现象而没有采取防突措施的矿井,必须停产整顿。
不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空班漏检,不落实瓦斯检查“三对口”、“三人联锁放炮”制度,瓦斯异常未及时采取措施处理的矿井,必须停产整顿。
存在大面积悬顶而无有效防治措施的矿井,必须停产整顿。
受水灾威胁而没有制定预防措施或措施不到位的矿井,必须停产整顿。
未编制防灭火设计,未采取综合预防煤层自然发火措施的煤矿,限期整改。
无完善的防尘系统,未采取综合防尘措施的煤矿,限期整改。
(八)职工培训情况
1、煤矿全员培训计划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2、煤矿职工接受煤矿安全四级培训机构的培训和持证情况;
3、特种作业人员所需人数(按实际工作面配备),实有人数,持证情况、证号、发证日期、有效期。
凡是煤矿职工未经煤矿安全四级培训机构培训考核,未取得培训证书的,不得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人数不足的,必须停产整顿。
(九)矿井采掘计划和实际生产能力
检查煤矿按照核定的生产能力制定合理的年度采掘计划,并按照计划办理和使用爆炸物品,按照核定的下井人数组织采掘作业。
未向市经贸委上报年度采掘计划的煤矿,不得恢复生产。
市经贸委必须按照煤矿的采掘计划和核定的生产能力,确定矿井年度使用爆炸物品的数量,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发放量和次数,严禁超能力供应爆炸物品。
井下作业人数超出核定人数的,必须立即整改。
未经验收恢复生产的煤矿、被责令停产整顿的煤矿、技改矿井立项和审批手续不全,不具备开工条件的矿井,未取得公安局发放的民用爆炸物品使用证和爆破员作业证的,不得审核发放爆炸物品。
(十)检查煤矿是否为井下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未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煤矿,不予验收。
(十一)市属煤矿停产整顿的有关规定
1、经贸委煤炭安全监察大队在日常安全监管工作中,发现煤矿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必须立即责令煤矿停产整顿。
2、市属煤矿在国家法定的重大节假日(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必须按规定停产放假。
3、停产期间各煤矿除进行正常的井下通风、排水、气体检测工作外,严禁私自组织生产及其他作业。
4、对明停暗开、私自组织生产和其它作业的煤矿,一经发现,由市煤炭安全监管部门按照《煤炭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理,并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煤矿矿长及其他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对举报违法生产的,一经查实,给予举报人2000元奖励。
第六条 市安监局负责检查以下内容:
(一)对煤矿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对未贯彻落实或落实不力的,视情节轻重,依法进行处理。
(二)对煤矿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三同时”工作情况依法进行监督(即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对手续不全的,视情节轻重,依法进行处理。
(三)对煤矿企业伤亡事故统计上报情况依法进行监督,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视情节轻重,依法进行处理。
第七条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检查以下内容:
(一)采矿许可证持证情况。无证、擅自采矿的,必须关闭取缔。
(二)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的,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矿产资源的、非法用采矿权作抵押的、未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造成资源严重破坏和浪费的、不参加采矿许可证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依法进行查处。
(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无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未按照开发利用方案进行施工或者开采、超生产能力开采的必须停产整顿。对开采回采率长期达不到要求的,不按规定进行占用资源储量检测、统计登记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未落实的,依法进行查处。
(四)地质灾害防治情况。无批准的地质环境保护方案、对采矿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及安全隐患不予治理的依法进行查处。对不严格按照地质环境保护方案进行治理、复垦和对采空区塌陷区进行安全处理、未设置围栏和警示的责令限期改正。
第八条 市公安局负责检查以下内容:
(一)煤矿爆炸物品储存证、使用证持证情况。无证的立即停产整顿;
(二)爆炸物品保管员、爆破员持证情况。无证、持证人数不够、人证不相符的,立即停产整顿;
(三)爆炸物品出入库、领退制度的落实情况,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情况。未严格执行爆炸物品出入库和领退制度、帐物不符、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存在重大隐患的,立即停产整顿;
(四)煤矿停产期间由公安部门封存爆炸物品;
(五)煤矿安全保卫工作。
第九条 市劳动人事社会保障局负责检查以下内容: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违反上述规定的,依照《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依法进行处罚。
未参加工伤保险和规范劳动用工的煤矿,不予验收。
第十条 市工商局负责检查以下内容:
(一)营业执照持照情况,无照经营的依法予以取缔。
(二)煤矿依法经营情况。
第十一条 市工会负责检查以下内容:
(一)煤矿企业依法组建工会,建立工会代表大会制度;
(二)煤矿企业依法签订集体合同;
(三)煤矿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正常开展职工活动情况;
(四)按照《工会法》规定,按比例上缴工会经费情况。
第四章 煤矿恢复生产的标准
第十二条 煤矿恢复生产必须达到以下标准:
(一)“四证一照”(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矿长资格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齐全有效;
(二)安全生产条件达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煤矿基本安全生产条件规定〉细则》(28条)规定;
(三)9万吨以上煤矿(含9万吨)必须达到县级以上质量标准化,其他矿井通风必须达到县级以上质量标准化;
(四)煤矿必须符合本办法第三章规定的条件。
第五章 关闭矿井的条件
第十三条 以下四类矿井必须依法予以关闭取缔:
(一)无证非法开采的矿井;
(二)以往关闭之后又擅自恢复生产的矿井;
(三)经整顿仍然达不到安全生产标准,不能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矿井;
(四)存在安全隐患又拒不停产整顿或者停而不整的矿井。
第六章 新建、改扩建矿井的管理
第十四条 新建、改扩建矿井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方能施工:
(一)项目必须符合阜康市煤炭工业总体发展规划;
(二)项目必须经自治区发计委(新建)或经贸委(改扩建)批准立项;
(三)有批准的地质报告和储量认定书;
(四)自治区环保局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
(五)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地质环境保护方案经国土资源厅批准;
(六)初步设计经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审查批准;
(七)安全专篇经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审查批准;
(八)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绘制施工图,编制施工作业规程;
(九)经县(市)、州煤炭主管部门审批同意;
(十)委托有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工程监理。
第十五条 施工单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建井资质;
(二)具有施工企业安全资格证;
(三)有法人授权委托书;
(四)外地施工企业进疆登记证;
(五)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全部持证上岗;
(六)成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管理人员持有安全资格证书;
(七)至少有两名采矿或矿建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十六条 在建、改扩建矿井未经安全生产“三同时”验收而擅自投产的,必须立即停止生产。
第七章 煤矿进行整改和恢复生产的验收程序
第十七条 煤矿进行整改和恢复生产,必须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煤矿企业在整改工作前,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煤矿基本安全生产条件规定〉细则》和《矿井通风质量标准化》要求,结合本矿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及安全措施,报市经贸委批准后方可进行整改。
整改期间严禁动用爆炸物品,对整改确需动用爆炸物品的,经市公安局批准后方可使用。对于停产整改期间擅自动用火工品的煤矿,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二)煤矿按批准的整改方案整改完毕,且“五证”齐全,自查合格后向市经贸委申请验收。
(三)市经贸委接到煤矿验收申请后,组织安监、国土、公安、工商、劳动人事和工会等部门组成联合验收组,对煤矿进行复产验收。经验收不合格的由验收组限定整改时间,继续停产整改,对验收合格的提出验收意见报市人民政府。
(四)验收意见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同时将检查验收材料报州经贸委备案。
(五)对于基本建设矿井,必须在达到本办法第十四条、十五条规定的条件后,向市经贸委提出开工申请,经市经贸委检查验收合格并报昌吉州经贸委审批后,方可施工。
第八章 附则
第十八条 煤矿安全检查和验收实行责任到人,“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安全”。
第十九条 检查组必须按统一的检查验收标准进行检查验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放宽验收标准,检查验收结束,经验收组全体成员讨论后,作出处理决定。参加检查的各部门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二十条 检查验收组必须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
第二十一条 检查人员擅自违反本办法规定,泄露工作秘密、放宽验收标准或其他规定的,由监察部门给予相应行政处分,触犯刑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4篇 煤矿技术管理是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
煤炭企业所发生的事故,特别是多人的重大事故,往往是多环节,多人员的失误造成的,技术管理出现漏洞是其中的一个方面。要实现煤炭企业安全上的根本好转,稳定安全生产的良好局面,加强技术管理是非常重要的基础工作。
技术工作和技术管理的特点是超前性、规划性和指导性,因而是煤炭企业安全生产和正常经营的基础和保证。安全状况是企业基础工作和管理工作强弱的具体体现,为实现煤矿安全生产必须在行政管理、生产管理、技术管理、现场管理、安全监察、培训教育等方面下功夫,在当前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体制下,进一步加强技术管理工作是非常必要的。
1、抓好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
在地下开采的煤矿中,客观上存在着水、火、瓦斯、粉尘、顶板等危害因素,这些不利因素实际上是开采对象和环境显现出来的负面效应。煤矿生产的产品种类一般比较单一,但是其生产过程复杂、环节多,采煤和掘进有打眼、放炮、运输、支护等工艺,矿井有提升运输、通风、排水、供电、通讯等工序和环节,这些工序和环节配合的不恰当、功能的失效和内部机制的失衡均会酿成故障或事故。严重危及职工的安全和健康。
煤矿地质条件和生产环节复杂程度的差异对其安全状况影响甚大。地质条件和生产环节复杂的矿井,不利因素多,治理难度大,安全生产的形势严峻。但是,不论何种条件的煤矿,均存在不安全因素,只是程度的不同而已,因此,所有煤矿都需着力抓不安全因素的治理工作。
我们通常把可能酿成事故的不安全因素称为事故隐患。对隐患的排查治理无疑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通过排查隐患,能够全面认识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及其严重程度,以便有针对性的采取治理措施,明确安全上的工作重点并安排治理隐患的工程,为预防事故奠定基础。
在排查隐患时,应对地质条件、生产环节、开采状况等进行全面具体的分析,不仅要有定性分析,还要尽可能做到定量分析。对隐患的不认识和认识的不充分本身就是一种隐患。有些虽然是一般隐患,由于人们的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治理措施不落实,从而上升为重大隐患直至造成事故。
根据隐患存在的时间长短,分为长期性和短期性的隐患。例如:在瓦斯矿井,开采有煤尘爆炸危险和有自燃发火的矿井,有水患危险的矿井,瓦斯、煤尘、水害、自然发火和顶板问题,自然是长期性隐患,有的隐患将伴随矿井开采的始终。对这类隐患要加强基础工作建立规章制度,完善监测手段,实施防治措施,使其不出现危险状态。瓦斯浓度的异常和超限采掘工作面接近小窑,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和周期来压及过断层和老空等属于短期性隐患。对这类隐患明确责任,强化治理措施,使其尽快消除或通过。
2、搞好矿井开拓开采设计
矿井的开拓和开采设计是巷道布置、阶段和采区划分,开采程序、采掘工程、生产系统和环节、设备能力和选型以及安全技术措施等的总体规划和安排。为满足矿井合理开拓布置的需要,在查明开拓开采区域地质和开采技术条件的同时,还要加强水文地质和瓦斯地质工作,使设计置于可靠资料的基础上。设计应贯彻集中化、机械化和设备能力留有适当的余地,全矿性的防治事故措施应当加强,努力提高矿井的抗灾能力。
采区设计的合理与否对使用期间安全生产的影响较为直接。采区设计除按有关规定和要求为内容进行编制外,其巷道布置应同采区通风一并考虑,巷道断面选择应满足风量分配的需要,煤层群或分层开采尽可能联合布置采区,正规采区应布置局部通风系统,采区内若采用轨道运输,其上、中、下部车场应通过计划进行正规设计。即使是临时性的车场,也应使安全间隙符合规定,切不可马虎凑合,有水患威胁的采区要有完善的排水系统,必要时设置专用疏排水通道。
煤矿开拓开采设计要遵循《煤矿安全规程》,将《规程》中的规定在设计中体现出来。煤矿采掘《作业规程》更应以《煤矿安全规程》为依据。
第5篇 煤矿开拓队安全生产责任制
煤矿开拓队安全生产责任制
为确保安全生产,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建立安全长效机制,营造稳定的生产良好环境,实现公司双营高效稳定发展,为全队职工创造一个良好安全的工作环境,进一步明确安全职责,落实好安全责任,特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开拓队主管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组织全队的安全生产工作;
2、负责全队员工的教育、员工的调出、调入、手续的签发工作;
3、负责岗位、质量、机电、材料的管理工作;
4、监督检查各个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做到日清考核、月度总结考评;
5、搞好全队各个管理人员之间的协调工作;
6、监督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工作;
7、负责矿行政及相关部门的考核验收工作;
8、经常深入现场,解决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对重大疑难问题,及时向矿领导或技术负责人汇报,及时帮助解决;
9、认真抓好职工的安全业务技术教育与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职工的劳动技能,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应用。
二、开拓队生产副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全队的生产任务负直接领导责任;
2、对现场的安全管理负主要责任;
3、合理组织岗位、文明生产工作;
4、负责现场的质量标准化工作;
5、负责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规程》在现场的贯彻落实工作;
6、负责各个特殊工种的合理调配、工作;
7、负责安排各个班长的跟班及相关工作的落实工作;
8、负责对安全隐患按'五定'原则进行落实及反馈工作;
9、加强联系与沟通、做到信息畅通,准确、真实、可靠、上下通气、沟通到位。
三、开拓队安全副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全队的安全生产任务负直接领导责任;
2、对现场的安全管理负主要责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
3、合理组织岗位、文明安全生产工作;
4、负责现场的质量标准化工作;
5、负责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规程》在现场的贯彻落实工作;
6、负责安排各个班长的跟班及相关安全工作的落实工作;
7、负责对安全隐患按'五定'原则进行落实及反馈工作,做到三不伤害,杜绝三违现象;
8、加强联系与沟通、做到信息畅通,准确、真实、可靠、上下通气、沟通到位。
四、开拓队一通三防副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全队的一通三防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对现场的安全管理负主要责任;
3、合理组织职工学习一通三防内容;
4、负责现场的一通三防工作;
5、负责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规程》在现场的贯彻落实工作;
6、负责安排各个班长的跟班及相关一通三防工作的落实工作;
7、负责对安全隐患按'五定'原则进行落实及反馈工作,;
8、加强联系与沟通、做到信息畅通,准确、真实、可靠、上下通气、沟通到位。
五、开拓队跟班副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当班的生产任务负直接领导责任;
2、对现场的安全管理负主要责任;
3、合理组织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工作;
4、负责现场的质量标准化工作;
5、负责好班前会的工作安排及现场工作的落实情况;
6、负责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规程》在现场的贯彻落实情况;
7、负责各个特殊工种的合理调配、使用工作;
8、负责安排各个班的跟班及相关工作的落实工作;
9、负责对安全隐患按'五定'原则进行落实及反馈工作;
10、加强联系井上下联系与沟通、做到信息畅通,准确、真实、可靠、上下通气、沟通到位。
六、开拓队机电副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全队的机电设备管理负直接领导责任;
2、负责全队的机电设备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和完善,并组织落实工作;
3、负责全队所使用的机电设备的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工作;
4、负责机设备的大、中、小修的业务联系及组织施工工作;
5、负责机电设备维修配件的计划上报工作;
6、负责机电设备在使用、检修、维护过程中《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工作;
7、负责机电班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及相关业务知识的授课工作;
8、负责参加矿上的机电工作会议,并组织落实其会议精神;
9、加强与分管领导及相关业务部门的联系,做到信息畅通、准确、真实、可靠,沟通到位。
七、开拓队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全队的《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写、组织贯彻学习、考试、阅卷及现场的贯彻落实负总则;
2、负责全体员工的技术培训工作及相关资料归档和管理工作;
3、负责特殊工程的《技术措施》编制、审批和贯彻落实工作;
4、负责对全队的特殊工种培训计划的上报、督促培训、考试;
5、负责工程技术部分的备课、授课、总结上报等工作;
6、负责与相关业务科室的紧密联系、做到上情下达、组织落实工作,做到信息畅通,给队长的决策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
7、负责职工的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八、开拓队材料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全队各种性质的材料、计划审批、领用、保管、发放负总责;
2、建立完善材料计划、审批、领用、保管、发放、运送的管理台帐和相关的记录;
3、对各种材料管理做到帐、卡、物三对口;
4、坚决做到所有的材料当月不超、不被考核;
5、及时提供生产、维修、维护工作中急需的各种材料配件,不得影响生产;
6、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联系,做好上下、左右、信息交流和沟通;
7、负责建立健全材料管理的相关制度,并督促、监督落实;
8、负责对每月各种材料使用情况的统计分析(按工作面考核)。
九、开拓队生产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安排拟定所属班组的生产作业计划,并负责按作业计划进度组织施工;
2、负责所属班班组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监督、及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3、全面负责所属班组工程质量的过程控制;煤质管理;文明生产管理。
4、负责所属班组班前施工工程交底;施工过程中的作业指导、班后向下一班或电工班、检修班的交接及向生产副队长汇报;
5、负责所属班组施工需用的各种设备、设施、材料的管理工作;
6、负责所属班组施工中有关施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和汇报记录工作;
7、负责所属班组职工考勤、工作质量、安全、完成施工任务的考核计分及当班奖金分配工作;
8、负责组织所属班组职工参加周日的安全及业务学习;参加矿、队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
十、开拓队办事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以主人翁态度对待本职工作,遵章守纪,不迟到,不早退,做到有事请假。
2、负责区队办公室的卫生接待工作和全区队人员的考勤工作,认真搞好收发文件和任务派工单的台帐记录工作。做好物资的发放、造册、登记工作。不因失职影响正常工作秩序。
3、做到按章操作,确保自身安全,独自不能处理的问题,要及时汇报领导,及时处理。
4、负责区队大会通知、组织、考勤记录工作,做到各类记录齐全,工作紧张有序,对交办的任务要予以督促落实。
5、搞好团结协作,认真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6.做好区队内部工资核算、统计及各种资料文件的打印、复印、整理、归档工作。
7、协助双基负责人做好队部的'双基'建设、职工安全培训筹划、部门内勤协调及'百日安全活动'工作。
8.做好队部班前班后会议记录,队部、工人的所需办公用品及劳保用品的领取、发放等工作。
9.做好队部分工的统计、内审、
职工档案归档工作。
10、做好机电队会议的准备工作,并按照要求形成会议纪要。
十一、开拓队井下电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服从领导分配,负责包头范围内设备线路检修工作;
2、严格遵守规程和有关电气管理制度,熟悉包头范围内供电线路,设备性能、电控原理、完好标准,按照完好标准进行设备检修工作;
3、认真按照日检计划对包头设备各部位进行维护和保养,保证按时完成各种检修任务;
4、必须按章操作,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和设备检修后现场交接验收制度,虚心听取操作人员对设备维护方面的要求和意见,认真做好检修记录;
5、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坚守工作岗位,不擅自离岗,做好巡回检查及时处理当班各种机电故障;
6、爱护仪表,仪器,工具器和防护用品。
十二、开拓队验收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质量验收工作,对查出的质量问题,要督促及时整改,当班整改不了的要向下班交待清楚,并按规定扣除上班进尺进行下一班;
2、认真填写当班质量验收表及台帐,并经常向队长汇报施工进度和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
3、协助班组长搞好文明施工和达标工作;
4、不得利用职权做损害职工利益;
5、负责中腰线延伸,地质资料收集工作,并做好记录。
十三、开拓队支护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努力学习业务技术,提高自身素质;
2、端正业务思想,遵守矿纪和队部各项规章制度;
3、严格执行'煤矿三大规程'的有关规定,严禁'三违';
4、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规定进行支护,保证工程质量,严格按照巷道中、腰线或三角线施工;
5、坚守工作岗位,严禁脱岗;
6、严格进行交接班;
7、工作时应集中精力,严禁玩忽职守;
8、搞好现场文明生产和质量标准化工作。
十四、开拓队机电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努力学习业务,提高技术素质,熟练掌握电气设备性能及供电系统;
2、按照本包机范围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
3、每次检查后认真做好记录,并取得有关人员的同意,组织人员处理。特殊情况需征得矿调度和机电调度的同意后方可施工;
4、熟悉本包机设备的配件、材料,并应有一定数量的配件储存,不得因缺少配件而造成影响生产;
5、对包机项目要尽心尽责,因玩忽职守造成事故者应给予50元经济处罚;
6、按煤矿电气设备防爆要求和完好标准,搞好电气设备的防爆和完好工作;
7、认真进行交接班,每天下井前要阅览各种记录,便于更好地掌握设备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8、电工班长具体安排工作,将设备包机具体落实到个人,对各包机的电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进行10分制打分考核,并向队部主管汇报;
9、每月由班长统计配件,材料消耗情况,并向队部主管汇报;
十五、开拓队运料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保证在生产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2、熟悉笨安全的环境因素,了解工作环境中存在的各种危险源,并且掌握各种控制措施和处理方法;
3、熟悉工作地点的避灾路线,工作地点发生险情,不适宜进行作业时,要及时撤离,保证安全;
4、选好搬运路线,消除障碍,选择合理的搬运方法,所有搬运人员应分工明确;
5、运料工要熟悉好到的坡度、道岔、拐弯、沿途设施及矿车至两帮的安全间隙。
6、堆放物料时,要按品种、规格分类码放整齐平稳,并要保证行人、行车宽度和通风断面。
7、按时参加安全技术业务培训和班组安全教育,不断提高自身安全技术操作水平和安全意识。
8、必须尽职尽免责,杜绝'三违'现象。
十六、开拓队水泵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l、遵守劳动纪律,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坚守岗位;。
2、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上班思想集中,精心操作,负责设备运转情况和仪表指示,发现间段上水及时汇报处理;
3、认真学习关于水泵的业务知识,掌握水泵设备性能,经常维修、保养,并保证设备完好;
4、上班时,在井下严禁睡觉、打闹、看书、做与抽水无关的其它事情,不得擅自离岗;
5、认真填写设备运转日志,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
十七、开拓队机电检修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机电队长的领导下,负责定期检查保养分管范围内的机电设备,确保保护装置齐全、性能完好。信号灵敏、操作可靠、安全运转;
2、移动设备必须先断电,设备启动先试车,转动保护齐全可靠;
3、维护设备时应先切断电源,挂上停电牌或专人看守,停电时先停负荷,后停电源,先低压、后高压。电气闭锁要有效;
4、了解、熟悉、掌握设备的规格、型号、性能和有关规章制度,按章操作;检修要有记录,并挂牌留名,一切杂物不准丢在设备内,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队长安排的各项任务,检修情况及时向队长汇报;
5、遵章守纪,坚守岗位,保管好、使用好工具、材料。工作互相关照,做好岗位;
6、安装、检修设备和线路,管路均要按质量标准化要求执行,确保质量达标。质量不合格者必须返工。
十八、开拓队刮板输送机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必须熟悉刮板输送机的性能及结构原理,通哓本操作规程,按完好标准维护保护刮板输送机,懂得掘进基本知识和掘进面作业规程。严格持证上岗。
二、发现作业范围内的顶帮支护危险时,要及时报告班长进行处理。
三、电动机及其开关附近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要立即停止运转,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四、严格按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执行,严格用刮板输送机运输作业规程以外的设施和物料。严禁人员违章蹬乘刮板输送机。
五、熟悉掌握刮板输送机开动、停止信号,严防事故发生。
六、多台运输设备连续运行时,应按送煤流向逐台启动,按顺煤流向逐台停止。
十九、开拓队皮带机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班长的领导下,严守工作岗位,做好包干皮带机的安全运行和维护保养工作,按时完成原煤运输任务。
2.听清信号,按操作规程要求开车和停车,开车时要集中精力,监听运转声音,检查电机和轴承温度,按时做好注油和巡回检查工作,做到常听、常看、常摸,发现异常现象,立即停车或上报处理。
3.做到设备清洁完好,巷道清洁卫生、无杂物。及时清理机头、机尾撒煤。
4.严格执行岗位交接班制度,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5.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
二十、开拓队喷浆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必须熟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检查是锚杆否符合设计要求,不合格严禁喷浆。清理喷射现现场的矸石杂物,接好风,水管路,熟料管路要铺平,不得有急弯,接头要严密,不得漏风。
2、检查喷浆机是否完好,并送电空载试运转,紧固好磨擦板,不得出现漏风现象。
3、喷射前必须高压风水冲洗岩面。
第6篇 某煤矿安全生产事故汇报程序
1、信息报告与通知
矿调度室值班电话为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调度员接到电话后,迅速向矿值班领导汇报同时按照本应急预案“事故电话通知顺序”和“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成员通讯录”通知有关人员立即到矿调度室待命。
2、信息上报
1)事故发生后,现在人员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上报矿调度室,调度室按照有关规定逐级上报。
2)矿生产技术部门(调度室)应在事故发生后12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逐级上报。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a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b事故发生的类型;c事故的简要经过、遇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d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e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并附示意图;f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g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3、信息传递
1)矿调度室接到电话后应立即向矿值班领导汇报,值班领导及时向矿第一负责人汇报事故情况,矿第一负责人应针对事故的具体类型、危害程度进行汇报,并根据事故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判断是否报请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救援预案。
2)及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提供与事故应急救援有关的资料及安全监督部门事故前监督检查的有关资料,为应急救援指挥部研究制订救援方案提供参考。
4、 响应分级
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总指挥接到汇报后,参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低限标准”,迅速作出判断,确定警报和响应级别。如果事故较小,不足以启动矿井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则发出“预警”警报,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变化;如果事故较大,预计事故单位难以控制,则立即发出“现场应急”警报,决定成立应急救援现场总指挥部,下达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命令。
5、响应程序
1)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后,总指挥应立即发布命令,按“安全事故电话通知顺序”,通知总指挥部成员和各专业组人员立即到调度室集合,通知有关抢救抢险队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2)总指挥部全体成员接到通知后迅速赶到调度室,听取事故简单情况介绍,接受总指挥命令,分头开始行动。
3)应急启动后,要求尽快做到应急救援人员到位,开通信息与通讯网络,调配救援所需的应急资源,派出现场指挥协调人员和专家技术组赶赴事故现场。如需紧急疏散或转移人员,报警通知企业员工家属(可采用“紧急广播”与“警笛”等方式相结合)。
6、紧急处置
现场处置主要依靠本煤矿企业应急处置力量。事故灾难发生后,各部门单位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
1)矿值班调度员在接到现场人员汇报发生事故的电话后,必须问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等基本情况,做好详细记录,迅速向矿值班领导汇报,由值班领导安排值班调度员立即将事故发生的性质、地点电话通知受威胁区域的工人按照指定的避灾路线撤退到安全地点,进行紧急避险。
2)矿主要负责人到达调度室听取事故汇报后,立即成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由矿主要负责人任总指挥,总工程师及各分管领导任副总指挥,各专业副总工程师、有关科室及各队负责人为成员,由总指挥明确指挥部每一位成员工作职责和任务。在主要负责人未到之前,由值班领导负责指挥。
3)根据从现场掌握的各种情况和信息指挥部分析决定内容:事故的性质、现场破坏程度,是否会发生爆炸,可能影响的范围;决定如何尽快撤出人员;尽快通知有关人员或单位参加救灾,制订抢险救灾具体方案,超出矿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一级应急救援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救援预案。
4)救护队到达后立即探明事故地点、范围和性质,按救灾方案部署抢救人员。矿兼职救护队及抢险队伍随时作好战斗准备,服从指挥部的指挥和安排。
5)为确保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现场情况需要,指挥部可下设协调指挥小组,技术资料组、后勤组和现场工作组,指挥部实行全天24小时工作制,对制定的灾害处理措施,做到有安排、有落实、有监督、有汇报,以保障灾害处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6)井下发生事故时,如条件允许,可在井下安全地点设立井下救护基地,指挥部指定专业人员担任井下救护基地指挥,救护队长为副指挥,根据指挥部命令组织救护队员进入灾区引导人员撤退、救护伤员,指挥现场工人向井上运送伤员和救灾材料,并及时向地面指挥部汇报灾区情况,救灾过程出现反复或灾情扩大时,果断投入二线、三线力量抢险救灾。
7)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7、事故情况上报事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8、 需向事故调查处理小组移交的相关事项
1)事故类型、性质、波及范围
2)事故造成的伤亡情况、财产损失情况
3)事故结束后现场的恢复情况
事故单位要大力配合好各级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组织的事故调查工作,认真吸取教训,及时进行整改。
9、事故调总结报告中应包括下列内容:
1)发生事故的基本情况
2)调查中查明的事实
3)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
4)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
5)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有效性
6)事故结论
7)事故责任人及其处理意见
8)各种必要的附件
9)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
10)经验教训和安全建议
10、信息发布
坚持及时主动、准确把握、正确引导、讲究方式、注重效果、遵守纪律、严格把关的原则,按有关规定,由指挥部提出新闻信息报导意见同意后,统一对外发布。
第7篇 论煤矿技术管理与安全生产
众所周知,加强技术创新,加快技术进步,是新形势下实施科教兴煤战略的重要内容,是改善煤炭行业面貌的系统工程。煤炭生产企业安全为天,加强技术管理则又是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的前提。煤矿事故,特别是重大恶性事故的发生,有相当一部分是由于技术管理不到位或出现漏洞而造成的。因为技术管理具有超前性,规划性和指导性的特点,因此,加强技术管理,提高技术管理水平是实现安全生产的前提。
一、技术管理与安全生产的关系
要做到煤矿安全生产,就必须综合地运用多种生产技术和管理技术。因为煤矿安全管理时刻存在于煤矿生产管理工作之中。涉及到煤矿生产的方方面面和各个环节,而煤矿生产的过程又十分复杂,环节众多。因此。我们必须把技术管理看成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渗透到煤矿生产管理的全过程,指导煤矿生产管理工作,使煤矿生产的各个环节相互配合,相互适应,避免因某一环节发生故障而打乱正常生产秩序甚至酿成大祸。
二、煤矿的合理开拓开采方案的设计主要取决于技术管理
矿井开拓,开采设计的合理与否,直接关系到煤矿的安全生产。矿井的开拓和开采设计是对巷道布置,采区的划分,生产工艺流程,设备造型以及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等都要有总体规划和安排,为了满足矿井开拓,开采部署合理化的需要,在设计时就必须对地质勘探,先进技术和装备的发展和使用,先进工艺流程的发展水平进行广泛的了解,设计应贯彻集中化,机械化和技术经济合理化的原则,巷道布置力求简单,各系统的设施和设备能力首先要经济实用,全矿性的防治事故措施要得力,上述都必须要有技术的支持,必须进行充分的技术论证,技术分析和技术方案的比较,最终制定出最佳方案。一座矿井的开拓设计,甚至一个采区的开采设计,关系到整个矿井的寿命和效益的好坏,所以技术管理是在制定开拓、开采设计时的作用就显得尤为重要。
三、技术管理是查处和治理煤矿事故隐患的有效途径
煤矿井下生产过程中,本身就受着水、火、瓦斯、煤尘、顶板五大自然灾害的制约,在生产过程中,采、掘、机、运、通等工序和环节配合不当就会造成故障和事故,甚至可以酿成大祸,严重危及职工的安全,不论任何煤矿均存在着不安全的因素,只是程度不同而已,只有通过不断查处事故隐患,明确安全上的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采取合理措施,才能确保煤矿安全生产。众所周知,煤矿生产隐患与事故是密切相关的,那么预防事故的重点就是消灭隐患,如果对小的隐患或一般的隐患重视不够,治理不及时,不彻底,也可能使小的隐患上升为重大隐患直至造成事故。煤矿在开采过程中,水、火、瓦斯、煤尘、顶板问题始终伴随着矿井的开采,因此对这些长期性隐患要加强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监测手段,实施防治措施,使其不出现危险状态。如果在开采过程中,对出现的局部瓦斯超限,开掘工作面接近含水层,采煤工作面顶板初次来压和周斯来压以及过断层等这些短期隐患,应明确责任,制定临时措施,加强管理,使其尽快消除,所以说,煤矿短期性隐患又是技术管理的重点,不仅要有定期分析,还要尽可能做到定量分析,根据理论分析和实践经验探讨隐患与事故的关联度,科学合理地制订出切实可行的措施,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狠抓“一通三防”技术管理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
近年来,煤矿瓦斯事故频繁发生,2003年8月14日我矿裕公井也曾发生瓦斯爆炸,夺取了28名工友的生命,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惨痛的教训说明:“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工作决不可疏忽大意,如果稍有不慎,思想上稍有松弛就会酿成大祸,安全生产就没有保证,更重要的是会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因此,要想把握安全生产的主动权,就必须把“一通三防”工作作为安全工作的重点,狠抓“一通一防”技术管理工作,坚决控制瓦斯、煤尘等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因此要搞好“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工作就应做好以下几点:
(一)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及各业务部门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的责任制,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实行齐抓共管协同作战。同时要重点把好四关,即:设计关、生产布局关、措施审批关、隐患处理关。
(二)高度重视矿井通风技术管理工作使得矿井防治瓦斯、粉尘和防灭火工作的基础,在具体工作中,要加强通风系统的管理,调整改造不合理的通风系统,管好用好通风设施,建立和完善矿井通风管理制度,做到合理供风、配分。同时要教育广大员工爱护好通风防尘设施,杜绝人为的破坏,确保矿井通风系统的合理、稳定、可靠。
(三)加大“一通三防”安措资金的投、配齐通风防尘设施,也就是说在“一通三防”设施的资金使用上,该花的钱,坚决一分不少,以确保通风、防尘设施安全可靠,做到万无一失。
五、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的最大动力就是要依靠科技进步来加强技术管理
要想实现煤矿安全生产,必须依靠科技进步,改进采煤工艺,大力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提高广大员工的综合素质,努力改善井下的工作环境,大家都知道,煤矿安全状况不好,除受地质和开采的特殊条件制约外。很大程度上是由于装备和工艺落后,安全技术管理人员素质和员工的综合素质不高而造成的。因此依靠科技进步来加强技术管理是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的最大动力。但推广新技术应因地制宜,做好可行性研究和技术论证工作,不要盲目行事,另外还要有足够的资金投入来保证,对改善安全条件的新技术和新设备应予以充分重视,因为,对一部分新技术存在着二次开发的问题,应注意新条件下推广使用新技术和新设备的适应性和可靠性,避免形成新的隐患,使其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发挥良好的作用。
六、技术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有效落实是煤矿安全生产的有力保障
煤矿安全生产的大量事实证明,加强对生产技术的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建立以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为首的技术责任制的技术体系是十分必要的。没有一套有效的技术管理机制,没有一个完善的技术管理机构,技术管理就必然带有随意性,也必然会给煤矿安全生产带来隐患。
技术管理同样应坚持以人为本,为了适应安全生产的需要,各党组织一定要从生活上关心工程技术人员,工作上帮助支持工程技术人员,工资、待遇上倾斜工程技术人员,充分把工程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调动起来,使他们全身心地投入到煤矿安全生产建设中去,发挥聪明才智。
总之,在实施科技兴煤战略的新形势下,煤矿安全管理体制和安全监察体制也在进行改革,要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的根本好转,稳定煤矿安全生产的良好局面,必须大力加强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只有这样,才能促进煤矿安全生产的健康发展。
第8篇 煤矿把钩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把钩工是本岗位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对本班次现场安全生产负有直接责任,对本班次现场工友的安全负联保责任。要按照三大规程进行施工。把钩工必须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并经过正规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熟悉避灾线路。把钩工必须严格按照掘进作业规程进行施工,保证安全。
第1条 在工作时空内要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规定、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技术规范和矿井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班中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
第2条 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积极参加安全技术知识培训。作业过程中做到“四保”(即:自主保安、相互保安、业务保安和基础保安),“三无”(即:无违章指挥、无违章作业、无违犯劳动纪律)。
第3条 接班后,首先要全面检查本岗位斜坡托绳地辊是否齐全灵活、连接装置、闭索装置、保险绳、钢丝绳及钩头是否完好,运行线路轨道道岔,巷道顶底板状况,确认安全无隐患后,方可按“把钩工操作规程”要求提升。
第4条 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精力集中,逐一连接提升车辆,最好连接钩头,然后认真检查,确认连接无误后,方可向信号工发出传递信号的要求。
第5条 必须熟悉巷道坡度、轨道情况、安全设施布置情况,熟悉绞车、信号报警、通讯系统的基本原理,掌握斜巷提升各类技术参数,掌握车辆的供求状况,并达到“三懂四会”的要求。
第6条 对封车、连接、闭索和钢丝绳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负责安全设施的正确使用;对封车不牢、超挂车辆严禁提升;对特殊物料提升、斜巷检修作业和车辆掉道时,执行专门安全技术措施。
第7条 负责执行斜巷“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人力推车执行专门规定。严禁过卷过放、停车不到位、轧绳;严禁放飞车、余绳松车;严禁拉空钩头;严禁钢丝绳强拉硬拽。
第8条 严格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要将安全设施、车辆供求及信号设施的使用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交接清楚。
第9条 把钩工与信号工要密切协作,避免失误发生事故。
第10条 多人作业时,应明确负责人,相互配合好,进行全面检查合格后,方可提升。
第11条 负责本岗位内的卫生清理,做到文明生产。
第12条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完成当班任务,因操作失误造成事故与损失,负直接责任。
第13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把钩工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章作业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
二、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第14条 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把钩工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 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
二、 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
三、 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第15条 把钩工在生产过程中未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规定、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把钩工应负直接责任。
第16条 未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或对信号设施的检查不认真,把钩工应负直接责任。
第17条 把钩工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有直接责任。
第18条 把钩工对提升现场隐患的发现和处理负有直接责任。
第19条 把钩工对施工现场其他作业人员负有安全互保连带责任,有权制止“三违”。
第20条 对不按规定着装,不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负有直接责任。
第21条 因操作失误造成事故与损失,负直接责任。
第22条 熟悉提升运输的工作环境,按照《把钩工操作规程》的要求熟练、正确地操作。因操作失误导致机电事故和影响安全生产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第9篇 煤矿董事长安全生产职责
煤矿企业董事长安全生产职责
董事长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全面负责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1.组织制定企业董事会成员和分管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审定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组织审定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负责审批企业安全生产规划,确定企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5.负责建立董事会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并定期组织召开。
三、组织制定、督促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6.组织审定企业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及考核制度,并督促经理层落实。
四、保证安全生产必需的资金投入
7.负责审批企业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保证安全费用足额提取和使用,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五、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8.负责组织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督促经理层落实。
9.定期召开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每季度至少检查1次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防突措施的落实情况。
10.组织开展或督促经理层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督促经理层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1.负责审批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参加1次煤矿应急救援演练。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2.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3.负责组织事故抢险救援。
八、组织保障
14.负责建立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和管理机构,依法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九、依法办企,依法管企
15.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
16.负责企业及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依法生产和建设。
17.督促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依法办理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督促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主要负责人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并取得合格证。
十、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与考核
18.督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
19.督促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督促经理层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汇报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20.落实对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及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督促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21.督促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
十一、其他
22.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第10篇 溜子队副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煤矿
一、协助队长搞好全队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当班安全生产主要责任者,对当班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二、准时参加矿召开的工前会,组织开好本队当班工前会。在安排生产的同时,认真交待当班安全生产情况,明确安全措施。
三、积极参加矿、队组织的安全学习和业务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四、工作踏实,以身作则,与职工同上同下,接班后必须认真组织对所属范围的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并试运转,认真处理当班不安全的隐患。
五、当发生事故时,必须亲临现场,积极组织处理,并及时汇报。
六、认真抓好刮板运送机的安装和维护工作,严格质量标准。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生产任务,本人无“三违”行为。
七、落实好当班“一通三防”各项措施,抓好当班期间本区域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全面管理工作。
第11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煤矿井下通风管理工
1、 井下通风管理工负责煤矿井下测风、策尘,通风设施的设置、拆除、维修和风筒管理,瓦斯检查仪器的校核等工作。
2、 井下通风管理工负责井下10天测风一次。测总进、回风巷,采掘作业地点的风量,填写通风牌板报表,并报矿长、技术负责人签字审阅。
3、 井下通风管理工负责井下测尘、测量井下空气成分,在缺乏测尘设备器材时,对井下有煤尘、岩尘的地点要做到先行洒水降尘,定时清洗、清扫。不准有煤尘、岩尘堆积。
4、 井下通风管理工负责井下风筒管理,对局部通风的地点按进度配送风筒,对结束掘进后的地点要回收风筒。回收风筒在地面进行冲洗、晒干,补好破损后折叠入库存放。井下发现有风筒破损,撕裂口较大时,要与当班瓦检员配合处理。
5、 通风管理工负责井下通风设施管理:
① 井下临时停掘地点要设栅栏,挂禁止人员入内的警示牌。
② 井下停掘、停止使用的巷道和停采的采面要设永久密闭。
③ 井下因通风需要设置的风门,要关启严密不漏风,要随手关门,不许敞开造成风流短路。
④ 井下风桥要不漏风,风速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
⑤ 井下临时风障是分配风量的一项措施,未经允许不准拆掉。
6、 井下通风管理工要检查局扇,安设位置是否有循环风,局扇要安放在架子上,做到挂牌管理。
7、 井下管理工因通风管理没有尽到责任,造成瓦斯积聚或瓦斯超限引发瓦斯事故要追究责任。工作负责避免事故,要给予表扬。
第12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煤矿党委书记
煤矿企业党委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党委书记是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副主任,负责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安全文化建设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原则,与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共同承担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组织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组织制定企业党委班子成员、分管部门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参与审定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参与审定安全生产规划、规章制度
3.参与审定企业安全生产规划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三、组织制定、督促实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计划
4.组织制定企业安全文化发展规划、年度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并督促实施。
四、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5.组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研究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督促制定相关保障措施。
6.每年至少检查1次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五、参与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7.参与较大及以上事故的抢险救援,负责安全保卫、信息发布、善后处理等工作。
六、组织保障
8.负责召集和主持党委会,研究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选聘、任免等干部任免事项;督促相关部门将干部任免情况告知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
9.监督企业及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七、参与企业安全生产重大决策
10.参加企业安全办公会,对安全生产重大事项、重大安全决策提出意见。
八、负责或参与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和考核
11.负责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委工作考核内容,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12.监督检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督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参与企业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
13.落实对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及事故单位的处理意见。
九、其他
14.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第13篇 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根据国办发明电[2008]15号和[2008]22号文件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和国家安监总局、煤监局的统一部署,从4月下旬至7月下旬, 7个煤矿督查组利用三个多月的时间,对山西、黑龙江、湖南、四川、重庆、贵州、云南等7个省、市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共查出隐患和问题3989条,其中重大隐患640条;责令236处煤矿或采掘工作面进行停产整顿整改;经济处罚496.6万元。通过督查和调研,全面了解掌握了7个省、市的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经验做法和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和问题,提出了加强和改进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推进和促进了地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一、各督查组在督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1、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落实国家重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存在差距。
一是部分地区领导干部不能正确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与煤矿安全的关系,没有把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摆到应有高度,程度不同地存在着“重经济发展轻安全”的现象,对国家重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贯彻落实不力,存在层层衰减的现象,部分地区仅仅是转发了上级文件,没有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二是部分领导干部不能直面和正视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满足于对当地安全成效的纵向比较,对于加强安全监管,快速提升本地安全生产水平的紧迫性认识不够。三是部分领导干部对本地煤矿安全生产实际情况不明确不清楚,盲目乐观,放松对相关部门的安全监管监察要求和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四是部分领导干部、安全监管人员、企业管理者、煤矿业主对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掌握,对“隐患治理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等重大工作部署任务不清、责任不明,充分说明了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忽视和弱化。
2、“两个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煤矿安全生产基础薄弱。
从政府监管主体责任落实来看,一是对安全监管监察工作重视不够,在机构建设、人员配置、行政许可、执法检查、隐患排查、责任追究等方面还有不到位的地方。四川省安监局人员编制、经费、装备等目前仍未落实。二是监管体制机制不顺,存在着安全监管和煤炭行业管理职能交叉、机构设置差异较大、执法主体资格不明等现象,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安全监管职能的发挥。三是基层安监机构相关装备、设备、资金不足等问题较为突出,这在督查中反映较为普遍。四是存在着安监人员工作作风不扎实,不能从严履职、严格执法的现象。
从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来看,一是煤矿生产系统不完善,安全生产水平亟待提高。特别是一通三防、提升运输、供电、排水等大系统存在的问题较为严重,存在着制度不完善、防范措施落实不好、安全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设备淘汰更新慢等现象。二是瓦斯治理工作仍然比较薄弱。部分煤矿瓦斯抽放、“四位一体”防突措施不能完全落实;通风系统和巷道布置不合理;监测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未能发挥应有作用等。三是煤矿井型小,基础条件差,技术装备水平落后。黑龙江省生产能力4-6万吨/年的矿井400余处。云南省有616个矿井未实现双回路供电;大理、红河两个州219个井工矿平均核定生产能力不足3万吨/年。重庆市大多数煤矿整合后能力才达到4万吨/年。四是小煤矿生产工艺落后,机械化程度低,有的仍在采用已被淘汰的生产、支护工艺,工人劳动强度大,安全可靠性差。云南省435个煤矿仍采用已明令禁止的非正规穿巷采煤法。重庆市80%的煤矿仍使用原始的手镐落煤,30%的矿井未实行壁式开采。湖南省壁式开采煤矿仅占21.2%,使用单体液压支柱煤矿仅占6.1%,仅有2个煤矿实行机械化开采。五是安全投入不足,历史欠账较为严重。截至2007年底,重庆市国有大矿安全欠账达27.6亿元,其中新增欠账16.9亿元。六是地方煤矿事故总量偏大,小煤矿事故比例高。2007年,黑龙江省地方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全省事故总量的72.7%和82.4%;重庆市小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全市事故总量的89.1%和89.2%。
3、资源整合进展慢难度大,整顿关闭有待加大推进力度。
一是部分地区对资源整合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把思想统一到全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统一部署上来,存在观望思想和畏难情绪,责任不落实。二是部分地方领导干部对整顿关闭政策理解产生偏差,担心影响社会稳定和地方经济发展,重生产轻整合,加之部门之间协调不力、审批环节繁琐,导致资源整合工作进度较慢。截至目前,云南省各县(市、区)的煤矿资源整合方案尚未全部完成审批。湖南省计划今年底前完成整合技改煤矿571个,目前只有258个报批了整合设计和87个安全专篇。四川省1137处资源整合矿井只批复471处。三是资源整合过程中违法违规生产现象较为严重。有的整合主体矿井利用原有系统,不能满足整合提高的需要;有的矿井在新采矿许可证未办好、老证过期的情况下仍进行采掘活动;部分改扩建项目不按批准的方案施工,有的煤矿存在着边建设边生产现象;部分地区部分煤矿存在“三超”现象;部分地区小煤矿超层越界开采问题严重。山西省小煤矿长期存在超层越界开采问题;湖南省郴州市被督查的煤矿几乎都存在超层越界开采行为;黑龙江省鹤岗、鸡西市共有226个小煤矿在国有大矿上部井田范围内开采。四是整顿关闭不彻底,有的停而未关。湖南省公布关闭煤矿1136个,直接关闭的只有443个。
4、煤矿专业技术人员缺乏,地方安全监管技术力量薄弱。
这是全国煤炭管理、煤矿安全监察和煤矿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由于主体专业技术力量不足,造成安全技术管理工作非常薄弱,地方行业和监管部门在审批矿井采区设计、通风设计、验收瓦斯抽放系统等工作中难以严格把关;在实施安全监管监察上力度不大、深度不够,造成很多安全问题尤其是矿井主要生产系统中的隐患不能得到及时发现和整改,影响了安全监管监察效果;企业在实施科技兴安战略,推动技术进步,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稳定安全形势方面也受到影响和制约。重庆市奉节县煤管局100多人中有6名专业人员; 90%以上的小煤矿矿长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具备国家规定的中专以上学历资质。云南省大理州、县143名煤矿安全监管人员中,专业技术人员不足10%。贵州省小煤矿平均每矿专业技术人员不足2人。湖南全省70%的乡镇煤矿没有专职的专业技术人员,有的地区一个技术员为6-7个煤矿服务。
5、煤炭经济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煤矿安全生产造成一定影响,安全监管监察面临新的压力。
一是少数省份煤炭行业管理职能弱化,与推动煤炭工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突出表现为煤炭行业管理机构不健全,职能不明确,管理人员不足,整体素质不高,行业指导乏力。二是当前煤炭市场需求旺盛、价格上涨,极大地刺激了能源企业尤其是煤矿企业生产,国有煤矿和私营小煤矿程度不同地存在“三超”冲动,少数煤矿甚至铤而走险,进行超层越界开采等非法违法生产活动,给安全生产带来了巨大压力。三是信息失真对政府和安监部门分析、决策产生一定误导,不利于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主要表现为各地统计上报的煤炭产量数据受到包括煤炭行业在内的社会各界质疑,不同部门统计出来的数据不一致,有的相差甚远。失真信息不仅给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带来影响,也直接给高层对煤炭市场的供需分析判断和决策带来影响。山西省出台的少数煤矿安全监管政策,由于依据的信息基础存在问题,制定出台的政策也就缺乏可操作性,有些不符合实际。山西省规定所有煤矿必须做到“有掘必探”,刚性太强,许多煤矿为了应付检查虚造探放水记录。四是部分省份小煤矿数量过多,生产能力和技术水平低下,安全管理基础薄弱,一直是安全监管的重点和难点。小煤矿事故多发,持续影响全国总体安全形势的稳定发展。
第14篇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案例分析
一、材料:某年某煤矿发生一起特大瓦斯爆炸事故,14人死亡。矿井通风方式为分区抽出式,矿井需要总风量4700m2/min,总入风量5089m2/ min,总排风量5172m2/min。该矿2000
年经瓦斯等级鉴定为低瓦斯矿井。事故地点位于水平某采区左翼已贯通等移交的准备采煤工作面。事故调查组确认这是一起特大瓦斯爆炸责任事故,其中事故的原因是:
1、事故直接原因:
两掘进工作面贯通后,回风上山通风设施不可靠,严重漏风,导致工作面处于微风状态,造成瓦斯积聚作业人员违章实验放炮器打火引起瓦斯爆炸。
2、事故间接原因
(1)安全管理松散,安全责任制不落实。两掘进工作面贯通后,矿各级领导没有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对巷道贯通和贯通后通风系统调整实施现场指挥。风门没有专人管理,致使风门打开,风流短路,造成准备采煤工作面微风,导致瓦斯积聚。
(2)瓦斯检查制度不健全,瓦斯检测员漏岗、漏检。没有制定瓦斯检测员交接制度,没有按规定检查瓦斯、漏检、假检。在没有对工作面进行瓦斯检查情况下,违章指挥工人进入工作面作业。
(3)违规作业。贯通后的通风系统构筑物未按设计规定材质要求安设木质调风门,而是设挡风帘,漏风严重,造成准备工作面风量不足。
(4)“一通三防”管理工作混乱。瓦斯检测员未经矿务局培训就上岗作业,瓦斯日报无人检查和查看,记录混乱通风调度水平低下,不能协调指挥生产。
(5)技术管理不到位。巷道贯通和通风系统调整计划与安全措施等,矿总工程师未按规程规定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审批,导致作业规程编制内容不全,无针对性安全措施和明确的责任制,无法指挥生产。
(6)安全投入不足。全矿共有9个作业地点,仅有14台便携式报警仪使用,全矿无瓦斯报警矿灯,二道防线不健全。
(7)采煤工作面接续紧张,导致只注意进尺,不注意安全,无规程作业,违章指挥现象经常发生。
问题:
请根据事故调查组分析的事故原因,为该矿拟订事故整改和预防措施。(不少于500字)
二、材料:潞安某矿煤矿储运处发生一起重大触电伤亡责任事故,6人触电,其中3人死亡3人经抢救脱险。当天上午,储运处煤矿10人准备上煤,但是10米长的皮带运输机所处位利上煤,他们在组长冯某的指挥下将该机由西北向东移动。稍停后,感觉还不合适,仍需向调整。当再次调整时,因设备上操作电源箱里三相电源的中相发生单相接地,致使设备外壳带电,导致这起事故发生。
事故分析,
皮带输送机额定电压为380 v,应该用四芯电缆。而安装该机时,却使用三芯电缆。电源线在操作箱(铁制)的人口处简单地用麻绳缠绕,并且很松动。操作箱内原为三个15 a螺旋保险,后因多次更换保险,除后边一相仍为螺旋保险外,左边、中间二相用保险丝上下缠绕钩连。中间相保险座应用两个螺丝固定牢,实际只有一个,未固定牢致使在移动皮带机过程中,电源线松动,牵动了操作箱内螺旋保险底座向左滑动,造成了中间一相电源线头与保险丝和操作箱铁底板接触,使整个设备带电。这些工作人员为临时工,只经私人介绍,仓库就同意到煤矿储运处干活,没有按规定签订用工合同。
一、单项选择题
1.人触电后能自行摆脱带电体的最大电流称为( )
a.感知电流 b.摆脱电流 c.致命电流 d.室颤电流
2.在tn系统中,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进行( )。
a.保护接零 b.保护接地 c.重复接地 d.保护接零和接地
二、多项选择题
3.按照人体触及带电体的方式和电流通过人体的途径,电击可分为( )。
a.单相电击 b.两相电击c.跨步电压电击d.直接电击
4.属于基本安全用具的是( )。 a.绝缘手套 b.绝缘靴c.绝缘杆 d.绝缘夹钳
5.漏电保护器是防止直接接触电击和间接接触电击的重要措施,以下应该安装漏
电保护器的是( )。
a.所有移动式电气设备和手持电动工具 b.安装在潮湿或强腐蚀场所的电气设备
c.临时性电气设备d. 触电危险性较大的设备插座
三、简答题
6.简单分析本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7.对于低压触电事故和高压触电事故,可采用哪些方法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附参考答案:
一、事故整改和预防措施。
1、该采区左翼工作面要立即停产整顿,对通风系统进行调整,待系统稳定后,组织测风员和瓦斯检测员进行风量测定和瓦斯浓度测定,风量和瓦斯浓度均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后,方可移交生产。
2、加强瓦斯管理,健全瓦斯管理制度。
3、要加强重点瓦斯工作面管理工作。
4、要加强对采掘工作面的瓦斯鉴定工作。
5、要增加矿井安全投入,健全瓦斯检测的“二道防线”,确保安全生产。
6、加强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7、加强矿井通风技术力量。
8、合理组织生产,杜绝违章指挥现象。
二、
1.b 2. a 3. abc 4. cd 5. bcd
6.(1)临时工在移动设备时,未切断操作箱上的进线电源。
(2)移动式皮带机未按规定安装接地或接零,也未安装漏电保护器。
(3)对临时工管理混乱。人厂的临时工,没有按规定签订用工合同,没有
进行上岗前各种安全教育。
7.对于低压触电事故,可采用以下方法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1)如果触电地点附近有电源开关或电源插销,可立即拉开开关或拔出插销,
断开电源。但应注意到拉线开关和平开关只能控制一根线,有可能切断零线而没有断开电源。
(2)如果触电地点附近没有电源开关或电源插销,可用有绝缘柄的电工钳
或有干燥木柄的斧头切断电线,断开电源,或用干木板等绝缘物插到触电者身下,以隔断电流。
(3)当电线搭落在触电者身上或被压在身下时,可用干燥的衣服、手套、
绳索、木板、木棒等绝缘物作为工具,拉开触电者或拉开电线,使触电者脱离电
源。
(4)如果触电者的衣服是干燥的,又没有紧缠在身上,可以用一只手抓住
他的衣服,拉离电源。但因触电者的身体是带电的,
其鞋的绝缘也可能遭到破坏。救护人员不得接触触电者的皮肤,也不能抓他的鞋。
对于高压触电事故,可采用下列方法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①立即通知有关部门断电。
②带上绝缘手套,
穿上绝缘靴,用相应电压等级的绝缘工具按顺序拉开开关。
③抛掷裸金属线使线路短路接地,迫使保护装置动作,断开电源。注意抛掷
金属线之前,先将金属线的一端可靠接地,然后抛掷另一端;注意抛掷的一端不
可触及触电者和其他人。
一、事故整改与预防措施:
1、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贯通巷道规定。并加强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对两个掘进工作面贯通巷道,制定周密的贯通安全技术措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①掘进巷道贯通前,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作业,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②贯通时,必须由专人在现场统一指挥,停掘的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设置栅栏及警标,经常检查风筒的完好状况和工作面、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立即处理。③若掘进的工作面采用爆破贯通,2个工作面入口必须有专人警戒,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④贯通后,必须停止采区内的一切工作,立即调整通风系统,风流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
2、加强矿井瓦斯管理,建立健全瓦斯管理制度。瓦斯检查员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严禁漏检、假检、瞒检。当瓦斯超限时,瓦检员有权下令撤离工作面人员。
3、矿井必须有建全测风制度,每10天进行1次全面测风,对于两掘进工作面贯通巷道,也必须对采掘工作面和其他用风地点进行全面测风,保证采掘工作面和其他用风地点风量。贯通后,各种通风设施要保证完好可靠,并有专人管理与维护,防止风流短路、紊乱。
4、制定“一通三防”管理机制和采掘工作面瓦斯鉴定工作。定期进行瓦斯员、安检员、测风员等进行安全培训,认真执行瓦斯日报审查制度,并制定安全防范措施。
5、提高矿井技术管理力量,特别是采掘、通风、机电、地测等部门技术人员,认真做好现场的技术指导工作。
6、要增加矿井安全投入,特别是矿井必须有足够数量的通风安全检测仪表和监控设施。仪表必须定期检验。
7、合理组织生产,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杜绝违章指挥现象。严格按照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作业。
二、
1.b 2. a 3. abc 4. cd 5. bcd
6.(1)临时工在移动设备时,未切断操作箱上的进线电源。
(2)移动式皮带机未按规定安装接地或接零,也未安装漏电保护器。
(3)对临时工管理混乱。人厂的临时工,没有按规定签订用工合同,没有进行上岗前各种安全教育。
7.对于低压触电事故,可采用以下方法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1)如果触电地点附近有电源开关或电源插销,可立即拉开开关或拔出插销,断开电源。但应注意到拉线开关和平开关只能控制一根线,有可能切断零线而没有断开电源。
(2)如果触电地点附近没有电源开关或电源插销,可用有绝缘柄的电工钳或有干燥木柄的斧头切断电线,断开电源,或用干木板等绝缘物插到触电者身下,以隔断电流。
(3)当电线搭落在触电者身上或被压在身下时,可用干燥的衣服、手套、绳索、木板、木棒等绝缘物作为工具,拉开触电者或拉开电线,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4)如果触电者的衣服是干燥的,又没有紧缠在身上,可以用一只手抓住他的衣服,拉离电源。但因触电者的身体是带电的,其鞋的绝缘也可能遭到破坏。救护人员不得接触触电者的皮肤,也不能抓他的鞋。
对于高压触电事故,可采用下列方法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①立即通知有关部门断电。
②带上绝缘手套,穿上绝缘靴,用相应电压等级的绝缘工具按顺序拉开开关。
③抛掷裸金属线使线路短路接地,迫使保护装置动作,断开电源。注意抛掷金属线之前,先将金属线的一端可靠接地,然后抛掷另一端;注意抛掷的一端不可触及触电者和其他人。
第15篇 信息技术与煤矿安全生产
信息技术与煤矿安全生产
一、前言
随着信息技术、计算机技术、自动化技术和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以及中央提出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以来,利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的煤炭工业,已受到煤炭主管部门和企业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煤矿的自动化、信息化及数字化已经成为我国煤矿产业的发展趋势。
自动化:是指机械设备或生产过程、管理过程在没有人的直接参与,经过自动检测、信息传输、信息处理、分析判断、操纵控制,实现所要达到的目标。
信息化:是指对矿井地理、生产、安全、设备、管理和市场等方面和信息进行采集、传输处理、应用和集成等等,从而完成自动化目标。
数字化:是指所有的信息都以数字的形式表达出来,数字是信息最高级、最先进的表达形式,具有安全、准确、快速、易传输、可共享等优点,从而更好、更快地完成自动化目标,是矿山发展的终极方向。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杨元元在2022年4月12日会议中强调:
对“十二五”时期和2022年各项工作任务共有五项重要内容,其中第四项是:“大力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和应用,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信息化水平。各地要积极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创新安全监管方式方法,建立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与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监控信息共享的平台”。
二、信息技术在煤矿安全生产中的重要作用
1、煤矿安全生产监测系统
主要用来监测甲烷(ch4)浓度、一氧化碳(co)浓度、二氧化碳(co2)浓度、氧气浓度、硫化氢浓度、矿尘浓度、风速、风压、湿度、温度、馈电状态、风门状态、风筒状态、局部通风机开停、主要风机开停等,并实现甲烷超限声光报警、断电和甲烷风电闭锁控制等功能的系统。
2、煤矿安全生产监控系统
具有模拟量、开关量、累计量采集、传输、存储、处理、显示、打印、声光报警、控制等功能。
3、煤矿安全生产调度系统
实际上是指多个系统的综合性系统,包括煤矿井上、井下的通信系统,煤矿生产监测、监控系统,工业电视监测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等。
4、煤矿安全信息管理
主要包括以生产快报 、伤亡事故统计 、行政执法统计、煤炭经济运行统计为基本功能的安全生产调度与统计系统。
5、煤矿安全综合集成系统
我国现已有多座矿井采用100 m或1000 m工业以太网构成全矿井综合自动化网络传输平台。
三、信息技术在煤矿安全生产中的现状
1、对信息化技术发展认识不足,信息技术应用投入不足
主要表现为:煤矿整合前后只体现出井口多与少,整合后领导思想未彻底转变,信息技术被领导视为办公室的电脑修理工技术,信息技术应用并没有放在煤矿安全生产中,信息技术的投入一是没有,二是买一些硬件(如:电脑、打印机等)就认为是投入,针对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的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以及评估和考核体系缺乏完善。
2、煤矿井下安全生产的技术支撑保障较为脆弱
主要表现为:信息化基础设施、装备和安全生产管理技术手段较落后,信息规模及涵盖范围较小。适用于煤矿井下的信息技术、电子信息产品和信息系统的研发及产业化水平非常落后。
3、目前煤矿安全生产软硬件研发和服务保障系统相对滞后
主要表现为:信息技术部门不健全,有用技术人才缺乏,研发力量薄弱,适合煤矿行业特点和需求的软硬件与电子专用设备、仪器目前仍比较缺乏,难以满足煤矿安全生产的需求和技术升级的需要。
4、生产、安全监控系统有分布无集成
主要表现为:只做项目,不做规划,无法实现系统集成,开放性差,而且监多控少,系统之间信息不能共享,处于信息孤岛状态。虽然煤矿生产中大多机电一体化产品实现了设备的自动化,但没有通讯功能,处于自动化孤岛状态。再加上主管领导对信息技术及系统集成认识不足,个别人或部门表现自我突出,协调性淡薄等主、客观因素,形成有系统无集成现象。
5、我国传感器技术发展较慢
主要表现为:寿命较短,产品质量和灵敏度与国际水平相比差距较大。
6、企业缺乏统一的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与发展规划
主要表现为:目标不明确,缺乏高水平的安全生产和信息化管理复合型人才,缺乏规范的信息化安全生产管理业务流程,信息技术这个部门存在与否视而不见。
7、管理信息网站建设仍处于起步阶段
主要表现为:无网站或网站建设目的不明确,信息互动、资源共享、网络安全、无纸办公、监测监控数据信息无法查询浏览,数据汇总、报表、安全生产数据分析实时性差、无自动生成系统,上报数据及材料无统一规格,还在使用一些办公打字软件处理,无安全存储和数据库保障等。
五、煤矿信息技术的发展趋势
1、建设各级安全生产监管信息体系和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体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信息化的数据库群和应用系统
3、加强信息服务网络基础建设,完成满足各级政务机构业务应用需要
4、建立煤矿安全生产信息化集成系统
六、谈煤矿信息技术个人体会
由以上可知,本人经过近一年来的学习、总结,并依据单位实际情况,就“煤矿安全生产信息系统集成”书写了模拟性和汇报性等不同的规划与方案,经过自我方案的对比,也经过于兄弟单位已实施成功的方案对比,从而总结出以下几点体会:
1、要深刻理解煤矿安全生产内在含义
2、要正确把握煤矿整合体系
3、要改变传统煤矿生产观念,坚持实施煤矿信息化、数字化、集成化安全生产全过程
4、信息系统的集成需从简单的开始,简单事情做得完美就是系统集成的基础
5、要用“花自己的钱办单位的事”这种精神来完善信息体系的建设
6、要先规划后做项目,接口共享不可少
7、实现系统集成数据化,有监有控促生产
8、明白日常维护非小事,规范行为是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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