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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安全生产15篇

发布时间:2022-12-22 热度:73

工厂安全生产

第1篇 化工厂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有关规定

一、 必须严肃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纪律,养成良好的生产习惯。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坚决杜绝一切违章操作。

二、 上岗必须佩戴厂发各种劳动保护,不允许自行佩备随意穿戴。如不佩戴,每次给予罚款5-20元处理,对不能执行厂部规定,屡犯者劝其离厂。对不按规定佩戴劳动保护,出现事故一律由本人负责。厂不负任何责任。

三、 为确保安全生产,本着对人对已负责的原则,对于在工作时间睡觉给予罚款20-50元的处理,三次以上者视为自动离职。

四、 生产期间车间内严禁动火,特殊情况必须经厂部研究决定。对违反规定者严肃处理并予辞退。

五、 在生产车间内严禁吸烟,违规者开除。如在生产车间内发现烟头,每个烟头处罚当班班长10元。

六、 必须做到文明生产,保持良好的生产环境。车间卫生必须随时清扫,对不能做到清扫者,给予全班罚款处理。每星期五为大扫除,由当日白班负责,厂部检查。

七、 保持厂区环境卫生的清洁,对在厂区内乱扔杂物、烟头、剩饭等,给予罚款10元的处理。

八、 以上各款的执行情况做为月奖金发放的依据,希望认真遵守并执行。

葫芦岛市益惠化工厂

二00八年一月一日

第2篇 工厂(班组)车间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工厂车间(班组)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一)车间安全员是车间主任、班组长领导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的参谋和助手。在业务上受安全技术部指导,在车间主任、班组长的领导下开展班组安全生产活动,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的规定。决议和任务,宣传教育职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二)负责车间、班组的二级、三级安全生产教育,特别是新工人、顶岗和调岗人员的安全教育,指导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检查特种作业、重要岗位必须持证上岗,不能独立操作者不准其上岗操作。

(三)保证车间、班组特种作业,临时动火,临时用电、登高作业等办理相关手续。批准后方可作业,并采取安全措施和实行监护。

(四)组织、参加车间安全检查,安排落实整改,确属本车间(班组)无力解决的要及时上报厂部(安全技术部)安排落实整顿工作,并在事故隐患整改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

(五)深入班组进行检查、制止违章作业。对危及职工生命安全情况,有权责令停止作业。对违章作业者必须教育,如有不听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报请车间主任(班组长)处理。

(六)经常检查本车间、本班组使用劳动保护设施、防火器材、安全防护装置,保持完好。

(七)组织车间每周一次及班组每天一次的安全检查,做到有布置、有活动内容、有检查签阅,并提出问题研究解决措施,反映上报。

(八)车间安全员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的使用及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投产前,参加项目审查、试车、竣工验收等工作会议,并与班组安全员参加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

(九)凡发生事故,积极参加抢救和事故处理工作,做好现场保护,执行'四个不放过'制度,进行调查、分析、找出原因,吸收教训,提出措施,并及时上报。

(十)组织班组工人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检查工人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抽查考核班组完成安全生产目标情况。

(十一)督促、检查车间班组的生产现场管理和文明生产工作。保持生产环境良好,通道畅通,场所整洁。

(十二)检查、落实车间、班组的职业卫生健康工作。

第3篇 工厂车间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某工厂车间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强化车间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奖惩力度,健全安全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按照“四不放过”,“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__车间制定事故管理规定,以促进车间各项工作。具体如下:

一、安全生产委员会设置及职责:

1.组织机构:车间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

2.编制及成员:

3.__车间安委会工作职责

3.1对__车间发生“三违”现象、人的不安全行为及各类事故,包括生产事故、设备事故、工艺事故、交通事故、安全事故及未遂事故,进行认真调查,查明事故发生的过程、原因、性质和经济损失情况。查明车间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和规章制度的缺陷。

3.2确定事故责任者,包括直接责任者、领导责任者,并从中确立主要责任者。

3.3对事故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包括加强管理工作和修改完善各项管理存在的缺陷。

3.4写出事故调查报告或事故通报,报告内容清晰、准确、明了、公正。

3.5每月安委会举行一次车间安全会议,对本月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和安排。

3.6对班组发现的违章行为及人的不安全行为,车间不进行考核,由班组内部考核,考核在本班考核中体现。违章及人的不安全行为上报到车间门户主页,每月统计一次。车间利用每月安委会进行讲评,做到资源共享,并且对上报好的班组进行奖励。一次奖励400元。

3.7各班安全负责人及值班长必须组织班组学习《__车间不安全行为》,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补充充实。

3.8对于严重违章和车间级事故,由车间确定,制定考核意见。车间划分车间违章与不安全行为,车间对车间发现的违章现象严肃考核,对人为的不安全行为主要以教育为主,不进行考核,但对一些屡教不改者,按违章考核。

3.9对于发生违章或事故的(包括未遂)班组及人的不安全行为,首先值班长必须做到不包庇、不掩饰,对班组发生的事故违章现象及人的不安全行为,按照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要求认真总结,交到安全委员会,由车间界定事故/违章/人的不安全行为的调查与划分,违章报告程序按车间管理规定执行。

3.10技术主任、设备主任、安全工程师及生产主任,实行走动式管理,每日至少巡检一次,技术员认真巡检、检查,严格按照工艺、设备、安全日检规定执行,每周必须按照车间规定进行周检。对于一些特殊的操作及规定,必须以书面形式下发到值班,各值班按操作规定严格执行,如果值班没有按规章操作而导致事故及违章,直接责任者在值班,如果对于一些操作不下书面规定,值班在操作期间发生事故或违章,直接责任人在管理人员。

3.11.车间及值班建立建全违章、事故及不安全行为台帐,对生产过程中发生的违章、事故及人的不安全行为记录。对于施工单位实行实行有票作业,对于施工项目要求具有应急预案。

3.12.车间要建立健全种类事故应急预案,以计算机网络的形式下发到值班,使车间人员认真学习和掌握。

3.13.车间安全委员会的人员对全年生产工作作安全风险抵押,抵押金为1000元/年,值班长500元/年,保证全车间不发生一起生产、安全、设备及工艺事故。由于人为原因,没有严格按照工艺操作规程和设备生产管理规定导致装置发生一起报厂级、车间级事故,否决其风险抵押,如果全年没有发生一起报厂级、车间级事故,车间给以300%的返还。

4.权限范围

4.1车间主任、书记:全面负责车间安全生产、各类事故的调查和裁决权。

4.2生产主任:

4.2.1负责装置安全生产、协调各工段间生产管理及与外界的联系。

4.2.2安排每周每月生产计划,根据生产计划协调好工艺与设备的控制与维修。

4.2.3积极参预与车间发生事故调查,严格生产管理,对威胁到安全的任何因素,有权进行制止,同时有权协调技术与设备部门,制定好严格的规程并讨论实施,确保安全生产。

4.2.4按照车间规定做好每周的安全检查,协调好各值班的安全生产。

4.2.5严格各项管理规定,对于值班发生的任何事情,督促值班写书面材料交于安委会。

4.2.6与车间安全工程师总监每月组织一次安委会,对本月发生的各类事故违章人的不安全行为及发现的各类隐患进行讨论并上网通报结果。

4.3.设备主任:

4.3.1严格车间的设备管理制度,杜绝发生由于人为原因而导致的设备事故。

4.3.2合理安排静、动设备检修和抢修,尤其设备抢修计划,包括时间要求、安全规定,严格按照设备检修规定执行票证管理,杜绝无票作业,保证检修安全。

4.3.3做好三大机组及关键运行设备的特护活动,做好特护记录,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台帐。对于导致装置停工(主要是指__停止外采)的各种因素,要求各值班及技术人员作为重点检查项目并做好记录,同时要求技术组对这些影响因素要有规定及指标,并且要有处理方案。

4.3.4严格现场区域管理,坚持日检制度,杜绝现场跑、冒、滴、漏,安排好各值班的付班管理。

4.3.5每月做好静动设备的检修计划。

4.3.6监督管理好技术员的日检工作。

4.4.工艺主任

4.4.1严格工艺管理,杜绝发生由于人为原因导致操作失误造成的事故。

4.4.2实施计算机管理工艺指标,取消操作记录,全面实现工艺管理自动化。

4.4.3抓好车间职工培训,按照车间培训计划及管理制度,组织好培训工作,做好班组人员轮岗培训安排。

4.4.4组织技术组人员搞好工艺指标管理,坚持日检制度,严肃工艺纪律,对关键操作必须有书面规定,做到任何操作都有章可循。

4.4.5组织好技术组人员、设备组人员搞好培训以及教材修改和充实工作,进一步完善车间技术资料,对于导致装置停工(主要是指__停采)各种因素必须要求各值班及技术人员作为重点检查项目并做好记录,同时车间要求技术组对这些影响因素要有规定及指标,并且要有处理方案。

4.5.安全工程师

4.5.1组织车间做好每周工艺、设备、安全大检查,坚持日检制度,对全装置安全设施进行检查。

4.5.2按规定(每周)检查消防设施的完好情况,保证消防设施100%完好。

4.5.3与生产主任一起负责组织安委会成员对每周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总结,并按时(每周)下发事故及违章通报,一月组织一次安委会对本月发生的各类事故违章人的不安全行为及发现的各类隐患进行讨论并上网通报结果,严格按

照事故违章考核规定执行。

4.5.4组织好各值班长的安全工作,定期检查班组安全台帐,定期开展车间及值班应急演练。

4.5.5做好每天各种类票证的监督管理工作,杜绝无票作业的现象,严格按照认证标准做好各项工作,同时做好现场动火项目的安全的检查,确认工作,杜绝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二、车间违章的划分与考核

车间对于各类违章事故的处理严格按照“四不放过”、“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推行杜邦安全理念。

1.违章的划分与考核

原则:对于发生任何违反__厂、__车间管理、工艺、设备及安全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的行为。

2.违章的内容

2.1.劳动纪律:

2.1.1上班迟到或早退。半小时以内(-15分)。半小时到一小时(-30分)。一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

2.1.2工作时间内脱岗、串岗。(-30分)

2.1.3上班期间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杂志(含自考、成人)。(-15分)

2.1.4上班期间利用电脑玩游戏、聊天等非工作性质的事件。(-15分)

2.1.5员工上班考勤表不签到或晚签。(-5分)

2.1.6对车间利用车间网络发布各项工作安排、通知、工艺指令,因未及时浏览、安排,而耽误工作、会议的现象。(-10分)

2.1.7不按时按车间要求巡检挂牌(签字)、巡检牌(记录本)不全(-30分)

2.1.8不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15分)

2.1.9工器具、各类记录、台帐、餐具、安全帽、通讯器材等不执行定置定位制度。(-15分)

2.1.10违反各种考试纪律的行为。

2.2.生产管理:

2.2.1虚报生产数据。。

2.2.2车间事故发生后10分钟内不汇报事故情况.,瞒报事故真相。

2.2.3违章指挥,擅自操作公用工程系统界区头道阀。

2.2.4不听从车间工作安排,造成系统波动。

2.2.5违反车间火炬排放管理规定。

2.2.6违反车间节能管理规定。

2.2.7车间交代工作任务没有客观原因未及时完成,车间每周安全检查存在的问题无客观原因没有按时整改。

2.2.8拒绝接受和执行正当合理的各类指令。

2.3.设备管理:

2.3.1对用电票审核不严、未签字确认就使用临时电。

2.3.2检修作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不全,《检修作业票》的签发不符合有关规定。

2.3.3设备运行期间,安全阀的前后手阀必须保持全开。

2.3.4管线、设备超温、超压运行。

2.3.5联锁票填写不全、审批不全。(-15分)

2.3.6未按规定做好仪表联锁的管理,联锁的摘除和恢复未按规定执行。(-15分)

2.3.7机泵润滑台帐、加换油纪录不齐全、完整。(-15分)

2.3.8润滑器具未齐全、完好、清洁,专油未专用。

2.3.9未严格按润滑管理制度执行“五定”、“三过滤”。

2.3.10未按要求进行加换油,冬夏用油要及时更换。

2.3.11班组现场机泵的润滑管理,油视窗、油杯不能保持清洁,油位不符合要求。

2.3.12润滑油的储存保管不符合车间规定。(-15分)

2.3.13装置区域内废料、剩余料等各种杂物堆积。(-15分)

2.3.14班组未经车间同意,拆除机泵联轴器护罩。(-15分)

2.3.15未按车间设备管理规定,备用设备没有备用,油杯缺油。

2.3.16由于操作不当造成设备损坏。

2.3.17由于巡检不到位,设备缺油造成设备损坏。

2.3.18由于巡检、操作不到位,造成设备冻坏。

2.4.安全环保管理

2.4.1违反《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2.4.2车间现场监护人没有落实现场安全措施就允许作业的行为。

2.4.3操作人员及其他人员进入装置现场劳保穿戴不合格的行为。

2.4.4没有接到生产指令,外操乱动正在生产的阀门、仪表、电源开关、闸刀、消防设施的行为。

2.4.5危险化学品的存贮、装卸、运输、发放、使用以及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理没有执行公司程序文件规定。

2.4.6违犯《安全生产禁令管理规定》的行为。

2.4.7违反《气瓶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2.4.8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或氮封作业未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管理规定》。

2.4.9未按车间消防气防管理规定,私自打开气防柜。

2.4.10装置异常排污未及时申报,没有按照规定,在装置内乱排乱放。

2.4.11废渣排放未填报废渣排放申报单。

2.4.12违反车间票证管理,无票作业。

2.5.现场工艺操作

2.5.1未按照车间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造成生产波动。

2.5.2没有严格执行工艺卡片的指标,对关键参数没有及时监控调节。

2.5.3裂解炉火嘴未调好,火焰扑炉管,造成炉管局部热强度过高,氧含量为零,炉膛正压,裂解炉烟囱冒黑烟。

2.5.4现场操作使用非防爆工具。

2.5.5现场操作将油气现场排放。

2.5.6现场操作监火人擅自离开动火部位。

2.5.7现场操作流程确认不清楚,操作错误。

2.5.8现场操作系统置换不彻底,造成物料泄漏。

2.5.9dcs操作时未按时巡检,不观察画面,计算机出现屏保画面。

2.5.10未经车间领导同意,在未作预案情况下,违章指挥,系统测爆不合格,强行打/抽盲板,有机物含量不合格时进行作业。

2.5.11违反机泵加油管理规定。

2.5.12现场作业没有配戴防护用品或者防护用具失效。

2.5.13巡检质量差,没有进行盘车和润滑等检查。

2.3.违章的考核

2.3.1对于违章现象,经车间确认,考核当事人月奖30%,同时纳入班组劳动竞赛管理规定考核。

.3.2对于值班,重复发生类似违章,当事人加倍考核,同时班长20%,值长30%。

2.3.3对于每个值班,当月不发生一起违章,车间对值班嘉奖1000元。一季度不发生一起违章,车间对值班追加嘉奖1000元。对于各值班,如果一个季度不发生三大机组停机事故(包括各种原因),一次性嘉奖1000元。

2.3.4对于每个值班,如果当月发生一起违章,按照车间劳动竞赛管理规定考核。

2.3.5对于发生任何违章的现象,值班长必须按车间事故/违章上报程序,以书面形式上交到安全委员会。对于值班发现的违章现象,值班上网公布,每月一次,车间不考核,值班内部考核,在班组奖金考核中体现。如班组隐瞒,取消当月班组劳动竞赛资格,按车间级事故处理。

三、车间事故划分与考核

1.车间级事故

事故划分:

车间级事故分为内部车间级事故和报分厂级车间级事故。

定义:

内部车间级事故:由于违章及没有按照车间工艺、设备、安全管理规定,造成整个系统波动、造成安全阀启跳、物料反窜及设备损坏等,包括已给车间生产造成影响的未遂事故,

报分厂级车间事故:车间发生的事故给车间安全生产造成影响,并且有__厂定性,下发事故通报,进行处理的事故。

2.事故内容

2.1车间级事故内容

2.1.1油罐、水罐切水作业及地罐、火炬罐,油罐装车时现场离人,造成物料泄漏。

2.1.2现场排放1千克以上物料(在未经许可情况下)。

2.1.3进入容器、下水井等密闭危险场所未办特殊作业票或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者。

2.1.4现场进车未办通行证,动火未办火票,高空作业未办作业票者等造成事故发生或事故未遂。

2.1.5工艺物料线拆、卸盲板、换垫子末置换、测爆者。

2.1.6因人为因素导致物料跑损、安全阀启跳不回座等,对装置造成影响。

2.1.7由于操作原因引起下游停产,主要是__、丙烯污染、外送系统调节不当。

2.1.8因操作原因,污染产品。主要是__、丙烯、加氢汽油三种产品,包括__塔、丙烯塔污染。

2.1.9由于人为原因,造成设备损坏。

备注:对于关键设备,如果带病工作,必须由车间上报有关处室及领导同意,并由相关维修单位共同监护才能带病工作,当班监护。对于一般有备用设备的设备,如果出现异常,设备员必须切换,对故障设备坚持维修,不许让值班监护运行。设备出问题,设备员负主要责任。

2.1.10由于误操作导致下游装置停工及对全厂水系统造成波动。

2.1.11没有按照车间要求及操作规程进行违章作业而造成人员受伤。

2.1.12由于人为原因,导致系统波动而放火炬,包括人为原因造成关键设备停机。

2.1.13没有按照车间要求及操作规程进行违章作业而导致物料互窜,影响平稳运行。

2.1.14没有按照车间要求对所承包的区域进行防冻工作,导致管线及设备(包括伴热)冻裂或冻坏。

2.1.15车间管理人员违章指挥,造成班组违章及事故。

2.1.16班组发生的违章操作未及时汇报,谎报隐瞒事实真相。

2.1.17对于__厂劳动纪律检查查出的各类问题。

2.1.18车间劳动纪律检查发现的睡岗、脱岗等严重违纪现象。

2.2报分厂级车间事故

由__厂界定的车间级事故。

2.2.1单位发生员工因工负伤住院治疗,损失一个工作日的事故。

2.2.2一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下(不含本数)的事故。

2.2.3一次事故造成跑损物料在1吨以下(含本数)的事故。

2.2.4―次事故造成1套生产装置停产且影响日产量50%以下。

2.2.5因操作原因,造成冲击污水场或生化处理系统停运的事故。

3.车间级事故考核

发生一起内部车间级事故,经车间安委会讨论后,当事人100%月奖,班长50%月奖,值班长40%月奖,技术员40%月奖,主管领导30%月奖,主任、书记100元。

发生一起报分厂级车间级事故,经车间安委会讨论后,当事人300%月奖,班长200%,值长150%,技术员100%,主管领导100%,主任、书记300元。

班组发生一起报分厂级车间级事故,取消值班全年评先资格。如果发生两起车间级事故,取消值班及值班个人全年评先资格。

对于__厂劳动纪律检查查出的各类问题,严重影响车间形象,车间将按照一起报分厂级事故处理。

四、分厂级事故

由上级部门界定。

1.事故内容

1.1职工因工负伤住院治疗的1~2人轻伤事故。

1.2一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10万元(含本数)的事故。

1.3―次事故造成跑损物料在1吨~5吨(含本数)的事故。

1.4―次事故造成1套生产装置停产:且影响日产量50%(含本数)以上的事故。

1.5造成下游2套(含两套)以上装置停工的事故。

1.6由于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千元以上且万元以下(不含万元)或污水场受到冲击造成生化处理系统停运3天以内的事故。

2.考核办法

公司下达处理决定后,除上级处理意见,经车间安委会讨论,当事人待岗,半年不得奖,班长、值长、技术员3个月不得奖,主管领导2个月不得奖,主任书记由公司处理决定处理。

五、公司级事故

由上级部门界定。

1.事故内容

1.1一次事故造成轻伤3~10人或重伤1~2人的事故。

1.2一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30万元(含本数)的事故。

1.3一次事故造成跑损油料在5吨~10吨(含本数)的事故。

1.4―次事故造成2―3套(含3套)生产装置停产且影响日产量50%以上的事故。

1.5由于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万元以上且5万元以下(不含5万元)或污水场受到冲击,造成生化处理系统停运3天以上,且总排废水排放不合格的事故。

2.考核办法

公司下达处理决定后,除上级处理意见,经车间安委会确定,当事人、技

术员、值班长、班长下岗一年,不得奖,主管领导半年不得奖,主任书记由公司处理。

六.报股份公司事故

由上级部门界定、处理。

1.重大事故

1.1―次事故造成轻伤11人以上(含11人)的事故。

1.2一次事故造成重伤3人~10人(含10人)的事故。

1.3―次事故造成伤亡1人~2人的事故。

1.4―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下的事故。

1.5一次事故造成3套以上装置停产,影响日产量的50%(含本数)以上的事故。

1.6―次事故造成跑损物料10吨至50吨(含50吨)的事故。

1.7一次事故造成泄漏危险化学品10吨至50吨(含50吨)的事故。

2.特大事故

2.1一次事故造成重伤11人以上(含11人)的事故。

2.2一次事故造成死亡3人以上(含3人)的事故。

2.3一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含500万)以上的事故。

2.4一次事故造成漏油50吨(不含本数)以上的事故。

2.5一次事故造成泄漏危险化学品50吨(不含本数)以上的事故。

3.考核办法

第4篇 工厂安全生产禁令规范

工厂安全生产禁令

一、生产厂区十四不准:

1、加强明火管理,厂区内不准吸烟;

2、生产区内,不准未成年人进入;

3、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工作;

4、在班前、班上不准喝酒;

5、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6、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进入生产岗位;

7、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8、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

9、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10、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起用;

11、未办高处作业证,不带安全带,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

12、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准作业;

13、未安装触电保安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不准使用;

14、未取得安全作业证的职工,不准独立作业。

二、操作工的六严格:

1、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2、严格进行巡回检查;

3、严格控制工艺指标;

4、严格执行操作法;

5、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6、严格执行安全规定。

三、动火作业六大禁令:

1、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

2、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动火;

3、不清洗,置换不合格,禁止动火;

4、不消除周围易燃物,禁止动火;

5、不按时作动火分析,禁止动火;

6、没有消防措施,禁止动火。

四、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

1、必须申请办证,并得到批准;

2、必须进行安全隔离;

3、必须切断动力电,并使用安全灯具;

4、必须进行置换、通风;

5、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

6、必须佩戴规定的防护用具;

7、必须有人在器外监护,并监守岗位;

8、必须有抢救后备措施。

第5篇 中央机厂、化工厂、水泥厂、煤气厂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会议精神。

2、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各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消除事故隐患,保证安全生产。

4、组织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素质。

5、不断改善员工的劳动生产条件,更新安全设施和设备,组织开发、推广和应用安全生产新技术。

6、按照规定提取并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安全投入的有效使用。

7、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8、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发生事故时积极组织抢险救灾工作。

9、及时、如实上报安全生产事故。

10、完成集团公司下达的各项安全生产任务。

第6篇 客户服务部售后服务工厂经理的安全生产职责

1. 售后服务工厂经理作为客户服务部下级各分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在首席执行官和客户服务部经理的领导下,对分管售后分厂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并向客户服务部经理汇报;

2. 签署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以及安全承诺书,监督各售后服务工厂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落实;

3. 遵纪守法,遵守公司安全生产相关管理制度及公司安全管理规定;

4. 任命、指定专人负责分管售后分厂车间、工序或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5. 贯彻执行国家、____市及各售后分公司所在地、区以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

6. 组织制定、审批、更新、废止、培训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7. 组织妥善保管本部门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文件和记录;

8. 参加公司安全会议,主持或参加本部门内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审核本部门安全生产相关的文件,组织协调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9. 根据公司或客户服务部制定的安全生产目标和工作计划,组织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目标和计划,采取措施保证目标和计划的完成,并定期对目标和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分析与总结;

10. 督促分管部门、车间开展危险源、职业危害因素辨识和风险评估工作,监督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11. 组织落实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以及宣传工作,并保存相关记录;

12. 组织完成本部门日常的、专项的安全检查、点检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13. 组织本部门完成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与演练,保存演练记录并分析演练中发现的改进机会,提出改进措施并跟踪整改措施的完成情况;

14. 如实、准确、及时向首席执行官、客户服务部经理及ehs上报安全生产事件或向相关部门汇报关于安全生产中的异常情况,参与并协助完成本部门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针对调查制定的整改措施应抓紧落实;

15. 根据公司、国家或者行业标准,为本部门人员配发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并监督本部门员工个人防护用品的佩戴和使用情况;

16. 组织、配合并协助ehs完成本部门的安全现状评价以及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等工作,并落实职业危害因素相关的告知工作;

17. 对分管售后分厂的重点工艺、重点区域、重要设备实施重点管理,特别是涉及客户服务人员在高危行业、危险场所从事的作业等;

18. 监督第三方在本分厂进行的施工、维修、改造、拆装等施工以及第三方人员的安全行为;

19. 落实完成其他安全生产相关的工作。

第7篇 工厂安全生产总则

企业(工厂)安全生产总则

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所有职工必须加强法制观念,认真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政策、法令、规定。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凡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有严重危险的厂房、生产线和设备,职工有权向上级报告。遇有严重危及生命安全的情况,职工有权停止操作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

三、入厂新工人,实习、代培、临时参加劳动及变换工种的人员,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准参加生产或单独操作。电气、起重、蒸汽锅炉、受压容器、制气、焊接(切割)、司机等特殊工种均应经专业培训和考试合格,凭证操作。外来参观人员,接待部门应组织安全教育。

四、工作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女工要把发辫放入帽内,旋转机床严禁戴手套操作。检查设备和工作场地,排除故障和隐患;保证安全防护、信号保险装置齐全、灵敏、可靠;保持设备润滑及通风良好。不准带小孩进入工作场所;不准穿拖鞋、赤脚、赤膊、敞衣、戴头巾、围巾工作。上班前及班中不准饮酒。

五、工作中,应集中精力,监守岗位,不得擅自把自己的工作交给他人;不准打闹、睡觉和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凡运转设备,不准跨越、传递物件和触动危险部位;不得用手拉、嘴吹铁屑;不准站在砂轮正前方进行磨削。调整检查设备需要拆卸防护罩时,要先停电关车。不准无罩开车。各种机具不准超限使用。中途停电,应关闭电源。

六、搞好文明生产,保证厂区、车间、库房、通道等整齐清洁和畅通无阻。

七、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末班下班前必须切断电源、气源,熄灭火种,清理场地。

八、二人以上共同工作时,必须有主有从,统一指挥。深夜班、加班以及在封闭厂房作业时,必须安排两人以上工作。

九、厂内行人要走指定通道,注意各种警标,严禁贪便道跨越危险区;严禁从行驶中的机动车辆中爬上、跳下、抛卸物品;车间内不准骑自行车。厂区路面施工,要设安全遮拦和标记,夜间设红标灯。凡动土要经有关部门批准。

十、严禁任何人攀登吊运中的物件以及在吊钩下通过和停留。

十一、操作工必须熟悉其设备性能、工艺要求和设备操作规程。设备应定人操作,开动本工种以外的设备时,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操作。

十二、检查修理机械、电气设备时,必须挂停电警示牌,设人监护。停电牌必须谁挂谁取,非工作人员严禁合闸。开关在合闸前要细心检查,确认无人检修时方准合闸。

十三、各种安全防护装置、照明、信号、监测仪表、警戒标志、防雷装置等,不准随意拆除或非法占用。

十四、一切电气、机械设备的金属外客和行车轨道等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或重复接地安全措施。非电气人员不准装修电气设备和线路。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绝缘可靠,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措施,并应戴好绝缘手套操作。行灯和机床、钳台局部照明电压不得超过36伏、容器内和危险潮湿地点不得超过12伏。

十五、高空作业必须扎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不准穿硬底鞋。严禁投掷工具、材料等物件。

十六、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和腐蚀等物品,必须分类妥善存放,并设专人严格管理。易燃、易爆等危险场所,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不得在有毒、粉尘生产场所进餐、饮水。

十七、产生有害人体的气体、液体、尘埃、渣滓、放射线、噪音的场所、生产线或设备,必须配置相应的三废处理装置或安全保护措施,保持良好有效。

十八、变、配电室、空压机站、锅炉房、油库、危险品库等要害部门,非岗位人员未经批准严禁入内。

十九、各种消防器材、工具应按消防规范设置齐全,不准随便动用。安放地点周围,不得堆放其他物品。

第8篇 中央机厂化工厂水泥厂煤气厂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会议精神。

2、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各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消除事故隐患,保证安全生产。

4、组织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素质。

5、不断改善员工的劳动生产条件,更新安全设施和设备,组织开发、推广和应用安全生产新技术。

6、按照规定提取并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安全投入的有效使用。

7、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8、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发生事故时积极组织抢险救灾工作。

9、及时、如实上报安全生产事故。

10、完成集团公司下达的各项安全生产任务。

第9篇 工厂安全性评价-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设置原因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一项最基本的安全生产制度,是各种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的核心,它明确规定了企业法人、企业领导者、管理者及各类人员对安全生产应负的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搞好安全卫生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各层次、各类人员在安全生产中分工协作,各负其责的具体体现,也是“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安全管理体系形成和正常运行的关键。

二、项目内容

1 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应建立从法人代表、各级领导直至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尤其是企业、车间(分厂)、工段、班组一把手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更为重要。

2 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各职能部门及其负责人均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如生产、计划、技术、设备、动力、人事劳资、教育、供销(运输)、消防保卫、安技环保等部门。

三、评价方法

1 文本资料

1.1 查阅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是否体现“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是否与企业机构设置相符,其内容具体、责任明确。

1.2 抽查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记录 安全生产工作涉及到的部门均应有执行记录,如“三同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隐患整改等。

2 抽查考核 各类人员对本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熟悉理解;职能部门负责人、业务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熟悉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及本部门与其它部门安全工作的协作关系与执行程序。

3 现场(执行情况)

3.1 从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情况查证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是否落实。

3.2 查证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是否与企业经济责任制同步考核、奖惩。

四、评分方法

1 本项指标应得分15分,文本每少一个部门(人员)扣2分;内容不明确、不完善扣1分。

2 一个部门(一类人员)责任制不落实、流于形式扣2分。

第10篇 化工厂安全副厂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及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指令、决议、规定等。

2、抓好分管部门的安全工作,对分管范围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

3、负责日常的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及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4、按照集团公司有关文件要求,组织全厂认真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达到集团公司要求的标准。按集团公司要求建立安全“4e”管理体系,建立安全工作日卡,实施看板管理;推进准军事化管理,促进员工九种安全行为的养成;完善“六预”事故隐患防控体系,实现超前防范,达到厂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达标级。

5、组织全厂认真开展“双基”建设、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隐患排查工作,达到集团公司的规划目标。

6、定期组织召开安全例会,分析安全状况,督促检查各车间、各部门对上级及本厂安全规程和规章制度、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安技措工程和安全措施的执行落实情况。

7、按照厂安全教育的总体规划,责成有关部门对各级各类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8、强化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定期组织全厂安全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对检查出的问题,按照“三定”的要求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

9、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鞭策后进。

10、严格按照“三同时”要求完善各项安全设施,并对安全投入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11、组织制定切合本单位实际的各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事故演练。

12、发生事故后,应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同时现场指挥抢险救援工作。

13、组成事故调查组,分析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制定整改措施,追究事故责任。

14、经常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定期研究分析安全动态,做好隐患排查工作。

15、负责抓好防火、雨季“三防”和交通安全工作。

第11篇 小型工厂安全生产责任制

目 录

(企业主要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财务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办公室安全生产责任制

(公司主要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经理(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五、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六、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车间组成人员及有关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七、车间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八、车间生产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主要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安全法规,并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和检查。

2、全面抓好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召开小组成员会议研究、决策、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制定和修订本单位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奖惩制度。

3、负责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便发生事故后能根据预案及时进行救援和处理,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和蔓延。

4、有计划、有检查、有布置、有总结、有评比地搞好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

5、组织有关人员编制和审查本单位的劳动保护措施计划,负责审查生产组织设计,并检查生产现场执行情况。

6、组织有关人员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生产竞赛活动,不断总结安全生产方面的先进经验,表扬奖励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各类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的奖惩兑现。

财务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编制生产计划和总结生产完成情况时,必须同时计划和总结安全生产工作;

2、对公司审定的劳动保护技术、安全措施所需要的经费列入年度计划,按需支付;

3、按照规定提供劳动保护技术经费,专款专用,定期核算,并督促合理使用;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资金台帐,并按规定要求核算管理;

5、保证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和清凉饮料的开支,保证企业安全生产实际需要的经费;

6、保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所需经费能正常开支;

7、用经济手段协助安全科,做好安全督促工作。.

办公室安全生产责任制

1、把安全教育计划纳入公司全年指标,并负责监督实施,积极配合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2、对新入公司人员(包括实习、代培人员)及时组织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到项目。会同安全科组织对职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3、参与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做好本部门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加强对车辆的管理、维修、保养工作,能保证生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所需车辆的需求;

5、把安全工作业绩纳入干部晋升、职工晋级和奖励考核内容;

6、按国家规定,从质量和数量上保证安全生产人员的配备;

7、临时用工协议书中应有安全方面的条文,并会同有关部门执行;

8、负责处理好工伤事故的善后工作,对因工致残和患职业病的职工妥善安排好工作;

9、积极配合做好安全生产资料的归档工作。

公司主要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经理(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本企业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负总责。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因此,要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中纳入安全工作;

2、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加强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接受安全培训考核;

3、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4、审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贯彻实施;确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签发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切实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

5、对职工进行安全和遵章守纪教育;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和职工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6、主持召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7、及时、如实汇报安全生产事故,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预防事故重复发生;

8、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管理办法,并落实和审批使用;

9、领导编制和实施本企业中、长期整体规划及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实施计划,并落实工作安排;

10、总结与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法定代表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落实本企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组织实施本企业中长期、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规划、目标及实施计划,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参与编制和审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负责建立救援小组和人员安排、救援器材及设备和救援方案及演练;

4、领导组织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确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领导、组织外包工队长的培训、考核与审查工作;

5、领导组织本企业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解决生产中的不安全生产问题;

认真听取、采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保证本企业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转;

6、在事故调查组的指导下组织特大、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中的具体工作。

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工作条例及有关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法规;

2、作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3、经常深入基层、指导下级安全技术人员的工作;

4、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调查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生产问题;

5、组织安全活动和定期安全检查;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6、与有关部门共同作好新工人,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7、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8、对违反安全生产工作条例和有关安全技术劳动法规的行为,经说服劝阻无效时,有权越级上告。

生产车间组成人员及有关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车间班组长生产责任制

1、班组长要模范遵守安全生产有关规范、规程、标准和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带领全班组人员安全作业,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手续,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行为;

2、负责对新工人进行第三级安全教育,并后行手续,未经三级安全教育的工人不得上岗作业;

3、组织全班组工人学习安全规程、规范、标准和制度,并组织每日班前安全检查和班前安全交底教育;

4、服从上级领导正确的安全检查和指导,接受改进意见,教育全班人员坚守岗位,做好上下班的交接和自检工作;

5、发动全班工人,为促进安全生产和改善劳动条件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并做好记录和汇报工作;

6、对全班工人搭设的安全防护设施负有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教育本班组人员要爱护各种防护设施、安全装置,不经允许任何人不得任意拆除、挪用它用;

7、发生工伤事故(未遂事故)要立即向工长报告,保护现场,协助有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认真落实隐患整改措施,教育全班组人员吸取教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做好安全生产。

车间生产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要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学习,提高自身的政治、文化技术水平和操作技能,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各种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合理化建议,做到安全生产;

2、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工作时思想集中,坚守岗位,未经培训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严禁酒后上班作业,不得在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动火,未经批准,不准随带易燃易爆物进入生产现场;

3、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野蛮操作,对违章作业的指挥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4、正确穿各人防护用品,进入生产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穿工作鞋,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不得穿硬底鞋及易打滑鞋,正确使用安全设施、器具爱护安全标志,对各种机械设备、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和警告、安全标志等不得任意拆除和随意挪动。对自己所搭设得安全防护项目具有安全生产直接责任;

5、发生工伤事故或未遂事故,要立即报告班组,保护现场,配合事故调查吸取教训,做好整改;

6、积极参加安全达标和文明生产活动,创造一个安全文明的生产环境,提高安全意识,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让他人伤害)。

第12篇 工厂安全生产管理总则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改善公司生产中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的经营活动能够顺利的开展下去,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由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总体负责,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来实现公司的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因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而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法的,交由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公司应该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来总体组织领导公司的安全生产,安委会应该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领导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检查和监督生产安全,调查处理发生的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

第五条 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定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任命,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机楼(房)、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第六条 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 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第八条 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使其符合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要求。

第九条 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十条 各生产单位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 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时,要及时报告领导,并迅速予以排除。

第十二条 各机楼(房)的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督促本机楼(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经常检查设备、工具的安全。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楼(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设备的维护和劳动场所的安全

第十三条 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正确进行使用并且经常进行维护和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四条 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须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生产要求。

第十五条 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六条 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措施。

第十七条 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且光线要充足;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危险的处所,必需要有安全保护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十八条 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第十九条 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办理《出入许可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公司临时明火作业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

电信线路的设计与维护

第二十条 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要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的工作人员,都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全技步操作规程》。

第二十一条 电信线路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电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相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维护。

第二十二条 电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进行安全确定后,方准操作。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信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

电梯

第二十三条 签订电梯订货、安装、维修保养合同时,须遵守劳动部门规定的有关安全要求。

第二十四条 工程部门办理新安装电梯移交时,除应移交有关文件、说明书等资料以外,还须告诉接受单位有关电梯的维修、检测和年审等事宜。

第二十五条 新购的电梯必须是取得国家有关许可证并在劳动部门备案的单位设计、生产的产品,电梯销售商须设立有(经劳动局备案认可的)维修保养点或正式委托保养点。

第二十六条 负责管理电梯的单位,要切实加强电梯的管理、使用和维修、保养、年审等工作。发现隐患要立即消除,严禁电梯带隐患运行。

第二十七条 电梯的使用必须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合格证》。

第二十八条 确需聘请外单位人员安装、维修、检测电梯时,被雇请的单位必须是劳动部门安全认可的单位。

第二十九条 电梯管理单位须将电梯的维修、检测、年审和运行情况等资料影印副本报公司安委办备案。

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疗

第三十条 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第三十一条 对从事有毒有害工作的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的定期职业体检。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立即上报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会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作出治疗或疗养的决定。

第三十二条 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补贴,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第三十三条 禁止中小学生和年龄不满18岁的青少年从事有毒有害的生产劳动。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毒有害的作业。

教育与培训

第三十四条 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机楼(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三十五条 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进行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安全检查和整改

第三十六条 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应不少于三次;各生产单位每季度检查应不少于二次;各机楼(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每天进行检查。

第三十七条 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

第三十八条 凡安全生产整改所需费用,应经安委办审批后,在劳保经费项目中列支。

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九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第四十条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四十一条 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设立了健全的安全生产机构,并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

第四十二条 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或厂房设备损毁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设备(建筑)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车辆、驾驶员、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定,并组织实施)。

第四十三条 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 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第四十五 对事故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最高不超过3%;对职工个人的处罚,最高不超过一年的生产性奖金总额(不含应赔偿款项),并可进行行政处分。

第四十六条 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

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第四十七条 发生无人员伤亡的生产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经济损失程度分级:

第四十八条 职工因发生事故所受的伤害分为:

1。轻伤:指负伤后需要歇工1个工作日以上,但低于国际标准的105日,并未达到重伤程度的失能伤害。

2。重伤:指符合劳动部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中所列情形之一的伤害;损失工作日超过国际标准105日的失能伤害。

3.死亡。

第四十九条 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作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2。立即向单位主管部门(领导)报告,事故单位即向公司安委办报告。

3。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办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进行调查,轻伤或一般事故在15天以内,重伤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内向有关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处理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对事故责任人作出适当的处理。

6.利用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来教育职工。

第五十条 无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

1.机动车辆驾驶员发生事故后,驾驶员和有关人员必须协助交管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参加事故处理。事故单位应及时向安委办报告,一般在24小时内报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应即时报告。事后,需补写“事故经过”的书面报告。肇事者应在两天内写出书面报告交给单位领导。肇事单位应在七天内将肇事者报告随本单位报告一并送交安委办。

2.因公驾车肇事者,应根据公安部门裁定的经济损失数额的10%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处罚款项原则上由肇事个人到财务部缴纳。处罚的最高款额以不超过上年度公司生产性奖金总额(基数1.0计)为限。

3.凡未经交管部门裁决而私下协商解决赔偿的事故。如公司的经济损失超过保险公司规定免赔额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者自负。

4.擅自挪用车辆办私事而肇事的,按第2款规定加倍处罚;可视情况给予扣发一年以内的奖金,并进行行政处分。

5.凡因私事经主管领导同意借用公车而肇事的,参照第2款处理。

6.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超时限两天属瞒报),每次加扣当事人三个月以内的奖金。

7.开“带病车”,或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或未经行政部批准驾驶公司车辆的人驾驶,每次扣两个月的奖金。

第五十一条 在调查处理事故中,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询私舞弊者,应追究其行政责任,触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二条 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关方面对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劳资部门有权提出结论性意见,交由单位及主管部门处理。

第五十三条 各级单位领导或有关干部、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第五十四条 本规定由公司安委办负责解释,由人事管理部门监督。

第五十五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第13篇 ehs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培训

课程背景:

安全是保障企业正常运营的关键要素之一,事故的发生对企业产生不可估量的负面影响:人员伤害、财产毁损、生产中断、工厂声誉丧失。

良好的安全业绩是取得卓越经营表现的前提!!

而安全主管在创造和维持一个安全的工作场所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而对于安全主管来说:如何建立起系统的安全管理体系,将所有的危险与事故防患于未然如何管理好危险化学品如果做好现场岗位安全管理如何拓展员工知识,做好安全培训并改进员工安全工作态度等等都是我们安全主管所头痛的问题。

本课程的主讲老师曾在跨国公司里负责过近10年的安全管理工作,她从近10年的安全管理工作中,总结出系统的安全管理方法,并帮助企业将安全管理整合到经营管理体系中。通过此课程的培训,让我们安全主管更职业,让您的安全管理更系统!

培训目标:

了解ehs框架与体系,学习国际跨国公司的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理念;

了解ehs主管的职责与重要工作内容,明确各级主管在安全与环境管理的责任;

了解事故产生的原因,掌握事故的调查分析与处理方法;

掌握危害和风险辨识、评估与控制方法,有效分析和评估工厂中的潜在危险;

学习内部安全与健康检查体系的设计方法,建立和完善内部安全报告体系;

了解各种许可证制度的内容,学习健立健全安全防护制度和培训体系。

课程大纲:

安全健康环保管理体系概述

安全健康环保管理体系的策划,建立,实施和整合

安全健康环保管理体系的文件结构

法律法规的要求

年度安全健康环保改进计划的制订和实施

事故与事件的调查与分析

了解事故调查与分析的目的

事故的直接原因

事故的间接方法

分析事故的方法

控制危险及预防事故的措施

危害与风险的辨识、评估与控制

工作场所危险因素的识别,评估及控制方法

内部检查与安全隐患报告系统

内部安全健康环保检查体系方法

安全与健康检查表的设计

审核计划的制订及落实

整改措施的跟踪

安全隐患报告体系

工作许可证制度和更改控制

工作许可证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上锁挂牌程序

动火许可证制度

进入有限空间工作许可证制度

其它许可证管理制度

更改的控制

防火防爆及其安全保障制度

消防及安全目标

火灾的起因与消防原理及实务

防火防爆的安全保障体系

危险化学品的使用与管理

消防安全检查

职业健康和卫生

职业健康和卫生管理制度的建立

职业健康和卫生评估和实施

个人防护用品的选择和使用

人机工程学

安全与健康培训管理

培训需求的调查与确认(管理者,员工,合同工,访客)

年度培训计划的制订

培训的实施与效果的考核

应急相应计划

应急相应计划的制订

应急计划的演习

应对媒体的基本方法

讲师介绍:joy.jiang

高级培训师,医科大学硕士,曾接受杜邦的安全管理系统培训,以及ici本部的安全管理培训。

讲师经历与专长:

姜老师曾任美资johnson &johnson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经理,卜内门太古漆油公司(ici)中国区安全健康环保经理, 阿克苏诺贝尔亚太区安全负责人、企业内部安全培训师等职务,姜老师具有15年以上的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方面经验,曾多次被派往国外学习、考察,对欧美企业的安全管理体系十分熟悉,并长期为多家知名企业提供企业内部安全培训与咨询,具有丰富的行业背景经验,姜老师擅长的有:工厂安全管理、ehs体系、职业安全管理,风险评估和管理、事故调查和根本原因分析、上锁挂牌和断管作业、人机工程学等工厂安全系列课程。

培训客户与培训风格:

姜老师结合自身多年的培训和实践经验,设计的课程实践性强,讲授部分占50%,讨论占10%;案例、经验故事、测试练习等占20%;实战体验,录相教学占20%;课程中会引导学员抓住事务本质,在个人分析事务的视角和能力有实质性的提高,能够举一反三,在日后工作中能够有所不同;真诚欢迎学员提问,直面学员各种问题,真切交流及互动,并提出方案,深得学员和企业管理者的一致好评!姜老师曾培训过的客户涉及到各行各业,其中有:德国威乐泵、佐敦涂料(张家港)、丹佛斯、安斯泰来、山特维克、江苏双良空调、北京通美晶体技术、拉法基水泥、西门子、爱立信、博格华纳、中山诺尔达、天诚同创电气、维蒙特、北京现代、红塔仁恒纸业、丘比克、佳施加德士塑料、三菱重工、卜内门太古漆油、伊顿工业离合制动器、威世通用半导体、奥的斯电梯、eaton汽车、太古可口可乐、高乐高食品、北大维信、纳贝斯克、通广集团、一汽丰田、邦迪等知名企业。

第14篇 工厂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5)

工厂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五)

1、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岗位责任制

(1)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的概念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是指对生产经营活动具有指挥权、决策权的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2)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包括:

①国有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厂长(经理)。

②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的董事长或总经理。

③个人独资企业的企业负责人。

④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上登记的负责人。

⑤其他类型的主要负责人。

(3)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岗位责任制

①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②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③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④定期主持研究安全生产问题。

⑤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⑥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⑦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主管安全生产副厂长(副经理)安全职责。

①协助总经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②认真组织好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生产安全工作,负责研究协调处理有关安全生产问题。

③负责安排编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④负责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安全教育的监督、检查与考核。

⑤组织安全生产检查、落实整改措施及经费的使用。

⑥组织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3、其它副厂长(副经理)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①根据本单位职责分工对主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人员领导责任。

②做好分管部门安全教育工作。

③负责督促检查分管部门岗位责任制的落实和事故隐患的排查与消除。

④负责落实安全技术部门的安全技术措施。

⑤负责检查分管部门的设备、设施的维修工作,严格控制危险部位动火操作,组织完成分管部门安全生产计划的落实。

4、工程师的安全生产职责

①认真贯彻落实安全技术标准和要求,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和技术管理方面负主要责任。

②负责本单位安全技术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工作。

③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管理,防止发生因设备缺陷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④负责本单位新设备、新工艺、新产品、新配方、新材料的安全生产交底、指导工作。

⑤负责组织查清生产安全事故的技术原因,做好防止重复发生同类事故的技术措施。

5、车间主任(分公司经理)岗位责任制

①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对本部门的职工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负全面责任。

②定期研究分析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制定事故隐患排查,解决办法。

③组织并参加本部门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④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对新入厂职工、转岗职工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及三级教育中的车间教育内容。

⑤及时发现、纠正、处理违章操作行为。

⑥负责本部门生产流程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整改措施,监督班组长岗位责任制的落实。

⑦发生工伤事故,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及时上报安全主管部门,采取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漫延。

⑧负责监督检查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情况。

6、班组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①负责领导本班组职工严格执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班组职工的生产安全。

②负责落实本班组职工“三级教育”中的班组教育内容,对新上岗的职工要做好安全技术交底,严格岗位责任制的落实。

③对违反操作规程的职工有权制止,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

④负责本班组设备、设施的安全巡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⑤发现工伤事故应立即上报,并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

7、职工安全生产职责

①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②正确操作,精心维护和使用设备。

③及时、正确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

④正确使用各种防护用品和灭火器材。

⑤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

⑥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挥,有权向上级报告违章作业行为,有权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本单位的重大事故隐患和生产安全事故。

⑦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证件上岗,无证人员不准进行操作。

第15篇 在《机械工厂安全性评价标准》中关于“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评价说明

安全生产责任制

1 设置原因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一项最基本的安全生产制度,是各种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的核心,它明确规定了企业法人、企业领导者、管理者及各类人员对安全生产应负的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搞好安全卫生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各层次、各类人员在安全生产中分工协作,各负其责的具体体现,也是“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安全管理体系形成和正常运行的关键。

2 项目内容

2.1 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应建立从法人代表、各级领导直至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尤其是企业、车间(分厂)、工段、班组一把手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更为重要。

2.2 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各职能部门及其负责人均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如生产、计划、技术、设备、动力、人事劳资、教育、供销(运输)、消防保卫、安技环保等部门。

3 评价方法

3.1 文本资料

3.1.1 查阅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是否体现“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是否与企业机构设置相符,其内容具体、责任明确。

3.1.2 抽查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记录 安全生产工作涉及到的部门均应有执行记录,如“三同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隐患整改等。

3.2 抽查考核 各类人员对本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熟悉理解;职能部门负责人、业务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熟悉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及本部门与其它部门安全工作的协作关系与执行程序。

3.3 现场(执行情况)

3.3.1 从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情况查证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是否落实。

4 评分方法

4.1 本项指标应得分15分,文本每少一个部门(人员)扣2分;内容不明确、不完善扣1分。

4.2 一个部门(一类人员)责任制不落实、流于形式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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