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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条件15篇

发布时间:2022-12-28 热度:27

安全生产条件

第1篇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基本条件

建筑工程公司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

第四十六条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2篇 铝镁粉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关键要求

为充分吸取全国各地铝镁粉燃爆事故教训,紧扣铝镁粉的危险特性和铝镁粉生产企业实际情况,针对性解决制约铝镁粉生产企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突出问题,全面提高行业整体安全生产水平,指导和帮助铝镁粉生产企业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整改和完善,推动铝镁粉生产企业“园区化、标准化、自动化、规模化、信息化”,全面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和本质化安全生产水平,防止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受某地区安全监管部门委托,在前期部分铝镁粉生产企业调研的基础上,参考相关省市粉尘治理专项整治要求,特提出铝镁粉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关键要求。

一、编制依据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铝镁粉加工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 17269-2003);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设备》(gb 2476.1--2000);

●《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aq 3009-2007)

●《粉尘爆炸泄压指南》(gb/t 15605-2008);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收尘器 防爆导则》(gb/t 17919-2008);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 15577-2007);

●《粉尘作业场所危害程度分级》(gb 5817-2009)

二、关键要求

这里所说的铝镁粉企业是指以生产铝银粉、镁粉或铝镁合金粉等危险化学品为目的,采用融解、雾化、油磨、干磨等工艺将金属铝、金属镁或铝镁合金加工成颗粒、粉末的生产企业,不包括铝镁材加工过程中因抛光、打磨等产生铝镁粉的工贸企业。

1、厂区布局:厂区选址合理,不得设置在居民区内;工、库房与民用建筑物的距离大于25m,距重要公共建筑物距离大于50m;企业设置了两个以上直通厂区外的出口,厂房布置便于人员疏散。

2、建筑结构:工、库房必须达到一级耐火要求,屋顶采用轻型结构,不得有木结构框架;加工、转运或储存铝镁粉的建筑物应为单层建筑,不得带有地下室;门应向外开启,不得设置门槛;窗扇应向外开启,不得设置中挺或配有摩擦式窗栓;工房和成品库房所有门窗的框架均应采用金属材料制作,不得使用木制品。

3、电气设备:电线采用镀锌铜管套管保护;电源开关均采用防爆开关;手工电气工具采用防爆型,车间外安装空气开关和漏电保护器;铝镁粉加工设备均设有轴承防尘密封、过载保护装置,外壳密封良好,接地良好;采用油磨工艺企业的煤油储罐必须埋地。

4、防火防雷防静电:厂房均设有防雷防静电设施,且经检测合格;厂房内不得设有非生产性明火;消防器材配置到位。

5、厂内运输:采用容器运输的,所有轮式容器及装载容器的手推车、自动装载车等均应静电接地;采取气体输送的,输送管道应采用不产生火花的导电材料制作并开设泄爆口;输送管道应等电位连接并接地;气力输送风机的叶片应采用导电、不产生火花的材料且风机应满足粉尘防爆要求。

6、成品贮存:包装好的铝镁粉应存放于干燥地点;装有铝镁粉的包装物或容器应置于门窗1米以外,每两排容器间应留有不少于0.5米通道,且不得堵塞安全门或防火通道。

7、通风除尘:工房应有完备的通风设备并保证通风良好;铝镁粉逸散部位应设捕集罩;除尘器应设于工房外;加工和运输时泄漏出各种粉尘应用不产生火花的导电铲及软扫帚或天然纤维硬毛刷清理,并用专用金属容器收集;不得采用压缩空气清扫除尘。

8、混料包装:混料(组粉)厂房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必须采用密闭容器混料(组粉),不得敞口混料(组粉);包装间应是不发火地面,不得使用铁制工具,不得允许运输小车进入;包装岗位必须设置抽风除尘设备;采用生产线批量生产的,要装配自动包装机;未采用机械化密闭混料的混料间和无自动包装的包装间,现场作业人员均不得超过2人。

9、个体防护:使用氮气的场所应配备呼吸保护装置;作业人员应配备棉布工作服和防静电鞋袜。

第3篇 釆石场安全生产条件论证报告

1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目前我国基本建设投资不断扩大,一些城镇、工业园区、交通基础设施施工项目相继投入建设,新农村建设方兴未艾。本矿区的石灰岩质量好,试用范围广泛。经机械破碎不同粒级的石子,既可用于建筑的混凝土骨料,也可用于水泥公路路面的混凝土骨料及铁路路基,市场需求量不断增加。

_____釆石场新街镇釆石场现保有优质石灰石资源,该项目的实施能够更好的利用现有矿产资源,减少资源浪费;该项目所在地高安市近几年采矿业发展较快,当地具有大量从事矿业生产的熟练工人,项目的实施可以安排一些人员当地就业;另外项目的实施每年可以为国家缴纳税费40余万元,创造较 好的经济效益。 从资源利用、劳动就业和经济效益三个方面分析,该项目实施是必要的。

2安全条件论证目的

通过对该项目的安全条件论证,可以明确该项目内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对周边场所、区域的影响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周边的生产经营活动对该建设项目的影响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所在地的自然条件对该建设项目的影响是否在可接受和可控制的范围内。为建设工程‘三同时’提供安全科学依据,以利于提高建设项目本质安全程度。

3安全条件论证依据

3.1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

《工伤保险条例》 国务院令第568号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

《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建设项目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

《江西省采石取土管理办法》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8号

《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江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3.2标准规范

《江西省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89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03])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加强全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江西省赣计工字[2003]1312号)

江西省计划委员会、江西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江西省煤矿监察局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排土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监总管一字[2008]199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露天采石场整合整治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赣安办字[2010]128号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9号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

《非煤矿山安全评价导则》安监管技装字[2003]9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原劳动部令第4号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

《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

《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 建设项目安全专篇编写提纲等文书格式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22〕45 号

《关于实施全省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

赣安监管一字〔2022〕64号

《关于印发江西省非煤矿山安全检查表的通知》

赣安监管一字[2008]338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检测检验工作的通知》

赣安监管一字〔2008〕84号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

《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管[2004]56号

《非煤矿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号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18号

《关于在中小型露天采场推广中深孔爆破开采技术的指导意见》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监总管一字[2007]85号

《关于印发<江西省中小型露天采场推广中深孔爆破开采技术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赣安监 管一字[2007] 315号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gb16423-2006

《爆破安全规程》 gb6722-2022

《消防安全标识》 gb13495-92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1-2010

《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 gb/t13861-2009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 gb6441-86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gb/t12801-2008-2008

《粉尘作业场所危害程度分级》 gb/t5817-2009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gb/t 11651-2008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gb50187-93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50052-2009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4-1995

《特低电压(elv)限值》 gb/t3805-2008

《矿山电力设计规范》 gb50070-2009

《工业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

《工业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gbj 87-1985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2894-2008

《矿山安全术语》 gb/t15259-2008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06

《安全评价通则》 aq8001-2007

《安全预评价导则》 aq8002-2007

《采矿手册》(冶金工业出版社1991版);

《采矿设计手册》(建筑工业出版社1987版);

3.3论证依据的基础资料

(1)测绘的草图。

(2)现场调查资料和企业提供的其他资料。

(3)与企业签订的委托合同书。

4项目概述

4.1地理交通位置

4.1.1 地理交通位置

_____釆石场位于___城区 190°方位,直距 15km,运距 20km 的高安市新街镇,行政区划隶属____管辖,属于私营独资企业。矿区有简易公路与s220省道相连;交通比较方便。

矿区地理坐标:东经__°,北纬__°。矿区范围约0.02km2。

_____釆石场位置图

4.2企业性质隶属关系

_____釆石场隶属于___镇。 企业性质为私营独资企业。

4.3自然地理及经济地理

本区为亚热带季风气候,夏季最高气温为39 ℃,冬季最低气温为-5.8 ℃,无霜期290天左右,年平降雨量1600~1700mm,且多集中于4~7月期间,矿区雨量较多、用水充沛。冬季多西北风,春夏两季多东南风,春夏之交多梅雨,初秋燥热少雨,冬、春两季常有冷空气侵入。

区内经济以农业为主,盛产水稻等农作物。工业有釆矿、水泥、陶瓷等,人民生活水平一般。

4.4矿区地质特征

4.4.1 矿区地层

矿区范围较小,表层出露有新生界第四系(q4)地层,零星分布于 矿区各部,主要成分为砂砾石、亚砂粘土及腐植松散堆积物等, 厚度 0-1.5m。

矿区的表层以下为石灰岩矿床 。

4.4.2 矿区构造

矿区石灰岩矿床由石炭系上统黄龙组第二、三段(c2h2、c2h3)及船山组下、上段(c2c1、c2c2)组成,占矿区面积的95%以上。大多裸露地表。矿体(即岩层)连续完整,总体走向近东西。矿体东西长1000m,南北宽1000m。矿层走向总体东西,倾向较缓,一般20°~60°。矿体为巨厚层状,呈浅灰至灰白色,泥晶结构,性脆质纯,由燧石灰岩、灰岩组成。

矿区内为一整体石灰岩矿体,未见明显断层,断裂构造不发育,只在岩体内部发育少量节理,主要由次生张节理和剪切节理组成,地质构造简单。

4.4.3 岩浆岩

矿区无岩浆岩形成的现象。

4.5矿床地质特征

矿区内矿体形态简单,产状稳定,矿体与围 岩界线清楚、明显,所以根据矿体的形态、产状及控矿规律,结合自然露头可大致圈定矿体边界。本区内为一整体矿体,矿体出露长 180m,宽 102-130m,平均 110m,矿体形态呈厚层状,分布于 +80—+167m 之间,厚度 87m。

4.6矿床开采地质条件

4.6.1 工程地质条件

矿体赋存于岩体中,岩石质地坚硬、稳固性好,无软弱层。矿体内无大的构造破坏,矿体裸露,岩(矿)石物理性能良好,属稳定性坚硬岩(矿)石类型。矿体大部裸露较好,无大的构造破坏,岩(矿)石的密度、强度和稳定性良好。岩(矿)石含水性较弱,局部地段有基岩裂隙含水层。第四系含水层不发育,不会对矿区的稳定性造成危害。 根据对相邻矿区采场的调查, 采场边坡角60°左右, 未出现滑坡和坍塌,矿体整体性能好。因此,该矿区工程地质条件属简单类型。

4.6.2 环境地质

(1)矿区环境地质现状评价

本区近年代未发生源发性5级以上地震,属相对稳定区。本区新生代构造活动微弱,处于比较稳定阶段,为稳定隆起区域, 野外地质观察没有发现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缝等地质灾害现象。 由于该区水文地质条件简单,附近无污染源,矿石和废石中无有害元素成份,不会造成地表水和地下水污染。由于矿体开采破坏地质环境,人类活动一般。综合评定,地质环境良好。采矿形成的废碴集中堆放在碴场,未因雨水冲涮造成自然滑落、 泥石流而影响环境。

(2)矿区环境地质预测评价

该矿对环境地质破坏较轻,采矿产生的废渣较少,只要重视环境保护问题,对采矿废渣应注意安全排放,合理堆放,尽量避免堆放在 地形较陡的地段和水系附近,以免遇雨季造成人为的泥石流发生。

4.6.3 矿区水文地质条件

矿区范围内海拔标高62-167m,高差达105m,岩(矿)石致密坚硬且稳定。矿体最低标高 100m,且全部裸露在当地最低侵蚀基准面以上。矿区大气降水形成地表迳流,大部分流入沟谷,自流排泄,少部分渗入地下,转为基岩裂隙水。岩(矿)石含较弱地下水及裂隙潜水。其地下水主要由大气降水补给,降水渗入基岩裂隙则成为基岩裂隙水赋存于岩体风化层,由于基岩裂隙大多 为次生风化所成,延深浅,基岩富水性弱。因矿区相对高差较大,山势较陡,自然排水通畅,因此,大气降水主要形成地表迳流排泄。综上所述该区水文地质条件属简单类型。 由于该矿区前期仅进行了少量开采,设计开采方式为露天水平台阶开采方式开采,矿区水文地质条件简单,矿体全部位于当地最低侵蚀基准面以上,矿区自然排水条件良好,易自然疏干,预测矿区水文地质条件开采前后不会发生较大的变化。

4.7矿产资源储量

采用采样剖面,地表调查及采坑测量、采样等方法,运用测量仪器定位,测量等手段实地测量。由此来估算矿山的资源储量。

根据现场勘察:矿区出现的祼露的矿石、老釆坑的情况以及祼露的面积等,估算矿区的资源储量范围长约180m,宽为110m,高约为67m,根据山体坡形等计算储量约60万t(已減去原老釆坑的已釆掉的矿量),故估算该矿目前保有矿体资源 储量约为60万t。由于无有效的资源储量数值,暂以估算的矿体资源储量作为安全条件论证的资源储量。

矿山的资源储量应由有资质的地质队勘察计算,并经审核备案后有效。

4.8矿山生产现状

根据现场调查了解,该矿区旧采场进行了一定规模的开采,据业主介绍,矿区旧采场已停采。矿区旧采场坑底长约80m,宽约20m,坑底标高+103m~+111m,采高32m~43m,边坡角60~700,边坡向为北偏东向,一坡到底。从矿区现状看,由于矿体为灰岩,其岩性致密坚硬,工程地质条件较好,边坡体基本稳定。拟建的矿区位于旧采坑的东偏南方向。由于旧采坑不规范的开采,对新建工程有一定的影响。

该矿区前期进行过开采,目前已停产,矿山开拓公路已上到山顶。开拓公路宽约6m,平均纵坡<9﹪,最小转弯半径大于15m。

综合分析,该矿现有开拓公路对后期生产是有利的。该矿为老矿山,企业具备运输、供水、供电条件。

4.9主要设计方案

4.9.1 矿山规模、产品方案及服务年限

根据矿体规模及拟建单位的意见,确定生产原矿石规模为10万t/a;

矿石可用做建筑用石料;

该矿服务年限为 6 年。

4.9.2 矿山作业制度

根据当地条件,矿山采用工作制为年工作250 天,每天 1 班,每班 8 小时。

4.9.3 开拓运输方案

根据矿体所处的位置,结合当地地形,并考虑企业现有设备情况,设计利用原有公路并进一步改造完善,矿山依旧采用公路开拓,汽车运输的方案。

开采时各台阶都设置开段沟,每一个台阶都拥有出入采矿场的出口(可以行人),它们又分别与矿区内外的其它道路相连,构成完整的运输系统,所有的矿石、岩石、设备、材料、人员都从此出口进出采矿场。台阶开段沟,段沟宽15~25m,按等高线贯通整个台阶,直至釆区终了境界,做为铲装运输的通道。

运输公路按露天矿三级公路建设,路面宽度为6m,平均纵坡<9﹪,最小转弯半径大于15m。

4.9.4 露天开采最终境界的确定

露天采矿最高标高 +150m

露天采矿最低标高 +100m

露天开采深度 50m

露天采场共圈进的矿石量 约60万t

露天采场最终边坡角 < 60°

剥采比约0.02

4.9.5 采矿方法

根据矿体的赋存状况,因矿体开采深度较浅,多处地表显露矿体,因而确定采用露天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方法。

(1)采掘要素确定

1)工作台阶高度 :设置台阶高度为10 m。

2)台阶坡面角 : 工作台阶坡面角为70°,

3)采场最终边坡角为< 60°。

4)最小工作面宽度:按采矿设备确定最小工作面宽度为20 m。

5)工作台阶数:按年产量要求和设备布置的可能, 采场同时工作的工作台阶最多为2 个。

6)安全平台和清扫平台: 当每个工作台阶水平推到露天终了境界时,设一个安全平台,其宽度为4 m;每隔两个安全平台设一个清扫平台,清扫平台宽度为 6m。

(2)采剥工艺

1)剥离风化层

剥离工艺为:挖掘机松动→铲装→运输→排土场。

2)坚硬岩石层釆矿工艺为:穿孔→爆破→铲装→运输→破碎→销售。

穿孔:采用潜孔钻机进行钻孔。炮眼采用三角形布置,孔深为12m,炮眼间距为 4m,炮孔排距为3 米。一般穿两排孔,炮孔倾角70°, 炸药单耗0.21kg/m3,

爆破:采用导爆管分段起爆矿用岩石炸药,起爆顺序为三角形起爆, 每次爆破后人工或机械清理浮石以便利凿岩作业及下一台阶的作业安全。爆破在白班进行,采场爆破安全距离为300 m。

铲装运输:挖掘机直接铲装到自卸汽车上,汽车运输到破碎场破碎存放;

4.9.6 开采顺序

开釆顺序为自上而下的分台阶开釆。

该矿釆剥首先从+140m标高开始,+140m以上为削顶,一直削到境界处,同时沿+130~+140m开段沟,段沟沿等高线推进到境界处,段沟宽15~25m; 基建工程完成后,矿山具有符合国家标准的釆掘、铲运平台和备釆矿量。正常生产时,可以正常工作的台阶为两个。

4.9.7 矿山排水

矿区内没有长年地表水体,矿床水文地质条件也比较简单,矿山排水主要任务是排除大气降水。露天开采境界圈以外要设置截洪沟,对大气降水形成的汇水拦截、 疏导,保证开采境界以外汇水不流入采场。 露天采场属于一侧边坡开采,大气降水及采场涌水可以沿平台水沟自流出采场。在矿区生产及生活建筑的周围,必须按规定采取修筑沟渠, 疏通水沟进行泄洪导水。 矿区主排水水沟位于釆区上部,以利于拦截洪水。

4.9.8 排土场

(1)排土场位置

根据排土场位罝选用,经现场考察,并结合矿方要求,本矿山设计对矿体北侧原有排土场进行整改使用。经计算该排土场设计排土高度为6m,可以排土 3 万 m3,能够满足矿山排土的需要。

(2)排土场建设:要求排土场下游要建设档土墙;排土场底部要预先铺设 3m 厚的矿石排渗层,排土场最终堆积边线外要设置截洪沟,疏导大气降水。

(3)排土工艺:本矿山采用汽车排土,即采场废石装入汽车直接送入排土场。排土场顺序采用覆盖式单台阶排土,即按一定台阶高度实行水平堆放,根据本排土场位置特点,利排土场卸车位要设岩堆车挡, 岩堆车挡高不低于 0.5m。

(4)排土场设计要求

企业要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排土场的专门设计,并按评审后的设计进行建设、验收、使用和管理。本报告的排土场位置等仅供参考。

4.9.9 矿山机械

穿孔设备:配置 潜孔钻机1 台,选用 vf—13/7 型移动式柴油空压机1台,负责为潜孔钻机提供压气;

铲装设备:选用1.6m3挖掘机 1 台担负建筑石料和废石装车;

运输设备:建筑石料和废土运 输采用8t 自卸汽车;

破碎设备:破碎机600×9001套

4.9.10 供电、供水

该矿已经形成供电系统,一路10kv 架空线路从新街镇变电站架设至矿山, 根据矿山用电量负荷计算,选择一台 s9-100kva 10/0.4kv变压器即可满足生产要求。选择 pgl1 型低压配电屏作为进、馈线开关柜。低压进线主母线使用 lmy 型母线,低压出线使用 vv 型电力电缆,地面工业广场其它用电负荷视具体情况采用三相四线架空线路或电缆供电线路。

矿山供水可釆用高位水池供应生产及降尘、消防用水。生活用水原矿山已具备,可以利用。

4.10投资概算

总投资为113.6 万元。 投资汇总表如下:

开拓公路(整修及延伸)3万元;

辅助设施(水池、排土场、排水沟)8万元;

房屋、破碎场地等6万元

设备 78.6万元

安全设施、环保等 8万元

流动资金 10万元

合计:113.6万元

4.11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矿山工作制度 每年 250天 每日1班每班8小时

矿山在册职工数量 10人

其中:生产人员7人 非生产人员3人

生产规模 10万t/a

劳动生产率

其中:全员平均40t/人.日生产工人57 t/人·日

技术经济效益:

销售单价 35元/m3

销售收入 140万元/a

总成本 70万元

销售税金及附加 24.75万元

矿产资源税 10万元

利税总额 70万元

利润总额 35.25万元

所得税 11.63万元

税后利润 23.62万元

投资回收期 4.8年

5周边环境

该矿山位于山区,周边环境简单,东北方350m处有10kv高压线路通过。

矿区周围300m 内没有其他矿点开采,也没有村民住户和通讯网线、广播电视设施、地震监测点、永久性测量标志等需要保护的建筑。

矿区1000m范围内无各种保护区、无重要河流、堤坝、湖泊、水库等水利工程;无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重要建筑物。

矿山的开釆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

6建设项目内在的危险和有害因素及对安全生产的影响

6.1建设项目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

该矿主要、辅助生产系统有:剥离、采矿、铲装运输、供排水、供电、破碎等系统。影响矿山安全的主要危险因素有:运输危害、边坡危害、爆破作业危害、火灾危害、水灾危害、电气危害、机械伤害、高空坠落危害、压力容器危害和职业危害因素等。

6.2建设项目内在的危险和有害因素及对安全生产的影响

6.2.1 现有废旧采场对安全生产的影响

原开釆遗留的公路经过修整、完善可以继续使用,其他供水、供电系统均可继续使用,可減少拟建项目的投资;

该矿区前期进行过开采,老釆坑长约80 m,高为30~45m,边坡角约为 60°,现场勘察,其边坡稳定,无坍塌等迹象,对拟建项目有一定的影响;

通过分析在采取措施后现有废旧工程危害对安全生产有一定的影响,但可以防治。

6.2.2 运输危害对安全生产的影响分析

(1)运输危害发生的原因及后果

由于车辆缺陷、驾驶人员过失、道路缺陷、照明不足等原因,均可能造成翻车、装车等事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2)运输灾害采取的安全对措及对安全生产的影响分析

该矿由于地形较陡, 设计运输公路采用露天三级, 单道宽度6m,综合纵坡小于9%。矿山选用的运输车辆和其他车辆均为国家标准矿用产品,性能可靠。 设计中要对车辆使用、驾驶人员聘用、操作、道路照明等进行要求, 做好检查、管理工作,运输灾害可以防治。

通过分析运输危害对安全生产的影响不大,可以防治。

6.2.3 边坡危害对安全生产的影响分析

(1)边坡危害发生的原因及后果

由于露天开采边坡留设过陡、清扫处理不及时、爆破不合理或雨季降水等原因,均可能发生边坡滑塌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边坡灾害采取的安全对措及对安全生产的影响分析

该矿设计工作台阶坡面角为70°,采场最终边坡角为 <60°。 当每个阶段推到露天终了境界时,设一个安全平台其宽度为 4 m, 每隔两个安全平台设一个清扫平台,清扫平台宽度为 6m。每个平台均有安全出口,便于清扫, 本矿矿体最高开采标高为150m,最低开采标高为 100m,形成边坡高度50m,开采深度较大,但在日常开采过程中, 该矿的边破管理工作仍要加强注意。为了保证边坡的稳定性,本设计应考虑了如下措施:(1)要按设计要求留设边坡角,按台阶从上向下的开采顺序进行开采,严禁随意改变开采顺序和随处乱采。 (2)及时地处理边坡,加强对边坡的观测和管理工作。 (3)靠近边坡时,减少装药量,并采用斜孔光面微差爆破,减少对边坡震动。(4)在局部滑坡地段应及时清理,或予先采用喷锚或砌筑护坡等 加固措施,防止塌方。 (5)采取人员与设备相结合的方式清理安全平台,来保证生产的安全,为保证清扫工作能顺利进行,每个清扫平台都要设有出入口。

通过分析并采取措施后边坡灾害对安全生产的影响不大,可以防治,但企业要把边坡管理作为安全管理的重点,严格按设计和规程操作管理,确保安全。

6.2.4 矿山爆破危害对安全生产的影响分析

(1)矿山爆破灾害发生的原因及后果

爆破是矿山生产中的重要工序,使用次数多,而所使用的器材本身就属于危险品。爆破的主要危险因素:1)早爆 :早爆往往在人员撤离之前发生,由于爆破作业各项准备工作没有 完成,人员没有撤离爆破地点,或没有撤至安全地点,早爆会造成重大人身伤亡。 2)盲炮(拒爆): 由于雷管受潮或雷管密封防水失效、炸药保管不善受潮或超过有效期,发生硬化或变质;或采用了非同一厂家、同一批次的雷管、炸药,而出现盲炮,如果没有及时发现或排除盲炮,工人进行作业时因二次凿岩、装矿作业等撞击,导致意外爆炸,则具有极大的危险性。 3)违章作业 :放炮员对爆破器材加工不正确、使用不当,违章作业,非爆破员放炮,甚至爆破器材附近有烟火、电火花或警戒不严都是爆破工作中引发早爆、盲炮和爆炸飞散物伤害的危险、有害因素。爆破器材储运和爆破器材运输储存与管理缺陷导致的爆炸事故。 4)没有按规程要求运输该矿爆破所需爆破器材,由放炮员每天到民爆部门爆破器材库领取,用后剩余部分当日返还。爆炸器材领取后自爆破器材库至矿山运输过程中,如果采用禁用的运输车辆(如:电瓶车、翻斗车、铲车、自行车等),雷管、炸药混装、混运,遇明火、雷击或其他原因可引起爆炸,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 5)炸药爆炸事故主要因素:雷管和炸药混放、照明设施引发明火、静电、外部火源、运输储存中撞击挤压、管理不善等。

(2)爆破灾害采取的安全对措及对安全生产的影响分析

企业在运输爆破器材时,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理》。 爆破作业必须编制爆破设计说明书,爆破说明书必须按《爆破安全规程》 和当地公安部门的规定进行设计。 矿山爆破必须严格按照 《爆破说明书》进行。 放炮时要组织有关人员设立安全警戒岗哨、无关人员必须撤离到安全地点。安全距离为300m。矿山生产爆破时,班组长必须亲自布置专人在警戒线和可能进入爆破地点的所有通路上担任警戒工作。 警戒人员必须在安全地点警戒。 警戒线处设置警戒牌、栏杆或拉绳,爆破未完成不准撤岗。矿山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执行《爆破安全规程》,并根据矿山特定条件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即爆破作业规程。必须由专职爆破员从事爆破工作的人员,都必须经县市区以上的公安部门组织的爆破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有爆破员证,非专职人员放炮员严禁进行爆破作业。爆破后经通风吹散炮烟后才准爆破员进入爆破作业地点。检查有无危石和盲炮等现象,若有危石和盲炮等现象,应及时处理。只有确认爆破地点安全后,经当班爆破班长同意,方准恢复作业。处理盲炮要采用正确的方法和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爆破材料必须执行单装、单运制度,爆破材料装箱上锁,钥匙由爆破人员负责管理,运至爆破点的爆破器材要有专人保管。 项目实施中企业要针对爆破工作编制具体安全操作规程,做好检查、管理工作。

通过分析并采取措施后矿山爆破灾害对安全生产的影响不大,可以防治。

6.2.5 矿山火灾危害对安全生产的影响分析

(1)矿山火灾发生的原因及后果

矿山生产由于使用油类,在外在火源的作用下可导致火灾。电气线路、开关、保险、插销、照明器具、电动机、电炉等电气设备均可引起火灾。发生火灾事故的原因比较复杂,因为构成燃烧条件的三要素(火源、可燃物、助燃物)普遍存在于人们的生产、生活中。非煤矿山火灾事故的一般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1)液体火灾:设备用的润滑油、洁净零部件用的柴油、汽油引发的火灾。 2)固体火灾:干抹布或带油抹布引发的火灾、其他可燃易燃物质引发的火灾。 3)电气火灾 ①设备用电缆引发的火灾。 电缆由于其保护铅皮、铝皮受到损伤,或在运行中电缆的绝缘受到机械破坏,能引起电缆芯与电缆芯之间或电缆芯与铅皮、铝皮之间的绝缘被击穿,而产生电弧,可使电缆的绝缘材料和电缆外层的黄麻护层等发生燃烧。电缆长时间超负荷,可能造成电缆的绝缘过分干枯,使绝缘性能降低,甚至发生绝缘击穿,造成电缆的绝缘皮燃烧。 电缆接头由于施工和选用密封绝缘材料的质量不符合要求,运行中,接头就会氧化、发热,引起绝缘击穿短路爆炸起火。 ②电动机引发的火灾。 电动机由于选型、使用不当,或维修保养不良造成电机过载、绝缘损坏、接触不良、单相运行、机械摩擦、磨损过大、接地装置不良、散热失效等引发绕组、引线、铁芯、电刷和轴承部位起火而引发火灾。③设备上的电气线路引发的火灾。电气线路由于短路、过载或接触电阻过大等原因,产生电火花、电弧或引起电线、电缆过热,从而造成火灾。 矿山发生火灾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矿山火灾采取的安全对措及对安全生产的影响分析

矿山建立25m3的高位消防水池,高位水池内存有不少于 20m3水量,生产供水管网兼作消防管网,布置到生活区和每个工作点,并可以满足消防需要。设备及机房要根据火灾性质配备不同型号的灭火器。 对于使用的液体油脂要专用库房存放和管理,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使用的电器设备要有三大保护,并采取防止电缆损坏的措施。

通过分析并采取措施后火灾对露天开采安全生产的影响不大,可以防治。

6.2.6 矿山水灾危害对安全生产的影响分析

(1)矿山水灾发生的原因及后果

1)采场外部区域的水大量涌入采场,冲坏道路、设备及建筑物;2)较大的水流容易引起采场边坡和排土场变形直至破坏,严重威胁过往车辆和行人的安全。矿山发生水灾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矿山水灾采取的安全对措及对安全生产的影响分析

该矿区内没有长年地表水体,矿床水文地质条件也比较简单,矿山排水主要任务是排除大气降水。露天开采境界圈以外要设置截洪沟,对大气降水形成的汇水拦截、 疏导,保证开采境界以外汇水不流入采场。 露天采场属于一侧边坡开采,大气降水及采场涌水可以沿平台水沟自流出采场。在矿区生产及生活建筑的周围,必须按规定采取修筑堤坝、沟渠, 疏通水沟进行泄洪导水。 矿区主排水水沟修建在矿区境界的上方一侧。

通过分析并采取措施后水灾对露天开采安全生产的影响不大,可以防治。

6.2.7 矿山电伤害对安全生产的影响分析

(1)矿山电伤害发生的原因及后果

供电系统的主要故障是突然停电、过电压、过电流、漏电、接地和触电事故。供电系统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设备、设施损坏,电击、人身触电、电气火花能量超限,引起火灾,造成人员伤亡。

(2)电伤害采取的安全对措及对安全生产的影响分析

1)电源可靠性分析: 矿山10kv 高压线从新街镇变电站架设至矿山。供电电压:水泵和维修采用 380v 电压 ,照明采用 220v 电压,行灯或移动式电灯的电压不高于 36v, 该矿山主要设备采用以柴油为燃料的内燃动力设备,供电主要为采场破碎 18kw、采场、公路照明和采场维修用电 8kw,用电负荷较小,设计选择一台 s11 型 100kva 节 能变压器即可供生产照明、生活使用,能满足生产、生活需要。 2)电器设备的防雷、接地、防漏电装置可靠性分析低压配电系统采用 tn-s 系统; 在电力线路终端安装避雷器,接地电阻≤4 ;接地电阻每年测定一次,测定工作在该地区地下水位最低,最干燥的季节进行。 在中性点接地系统中采用接零保护,变压器进行工作接地,本供电系统设置了漏电断路器, 日常工作中企业要针对供电系统编制具体安全操作规程,做好检查、管理工作。

通过分析并采取措施后矿山电伤害对安全生产的影响不大,可以防治。

6.2.8 机械伤害对安全生产的影响分析

(1)机械伤害伤害发生的原因及后果

1)高压风管接头不牢固造成高压风管接头强起伤人。

2)设备行走机构运转时,行走传动三角皮带、行走大齿轮和行走链条咬合处对人员造成挤压、卷人等伤害。

3)空压机风扇冷却系统的扇叶和主动轮、从动轮与皮带咬合处易 造成人手被割伤或被卷入、挤压等。

4)在拆检回转减速箱和更换回转减速箱油时,由于回转齿轮等转动造成人手被挤压、卷入等伤害。

5)设备电机及散热器扇叶的旋转或扇叶飞出造成对人员的伤害。

6) 检查、 维修空压机和气路系统时, 高压气体喷射造成人身伤害。

7)起重、采装和运输设备上下坡时,行走抱闸打滑,行走制动失灵或在线路坡度超过技术规定所允许的坡度上行走时造成对人员碰伤或整机翻倒。

8)拆卸或装配设备部件时造成碰伤、压伤等。

9)穿孔时由于边坡不稳或滑坡、塌方等造成穿孔设备和操作人员翻下山。 发生机械事故容易造成设备、设施损坏和人员伤亡。

(2)机械伤害采取的安全对措及对安全生产的影响分析

企业要购买使用合格的机械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矿用产品,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矿山企业应对安全设备、设施和器材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未经许可不应任意拆除。 企业要针对机械设备使用操作等编制具体安全操作规程,做好检查、管理工作。

通过分析并采取措施后机械伤害对安全生产的影响不大,可以防治。

6.2.9 高处坠落伤害对安全生产的影响分析

(1)发生高处坠落伤害的原因因防护装置缺乏或装置不良,安全设施不具备或不可靠,作业人员没有配戴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绳、安全带等),安全意识不强,思想麻痹,违章作业等导致人员坠落伤害。

(2)高处坠落伤害采取的安全对措及对安全生产的影响分析

1)设立警示灯等明显标志。2)加强照明。在距坠落高度基准面 2m 以上(含 2 m)的高处作 业时,必须配带保险绳、安全带等防护设施,保险绳、安全带等防护设施必须固定、安设在可靠处,并且保证这些防护设施完好。 3)严禁攀爬行走没有设置行人设施的非行人通道,以防导致坠落伤害。

通过分析并采取措施后高处坠落和重物打击对安全生产的影响不大,可以防治。

6.2.10 容器爆炸伤害对安全生产的影响分析

(1)容器爆炸伤害发生的原因及后果

该矿凿岩动力为移动空气压缩机,空气压缩机可能由于质量下降, 保险阀、压力仪表保护装置失效,或看护人员疏忽,在运转和使用过程中发生爆炸,这类爆炸将直接威胁到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财产安全。压力容器设计不合理,材料质量不合格,非正规厂家制造,出厂产品质量不合格。 由于常年运转,压力容器积垢、腐蚀等原因造成设备老化,安全系数降低。 压力容器的安全保护装置失效,如压力表,温度表、安全释压阀失效,压力表连接管被积垢或杂物堵塞等。管理制度不完善,工人操作失误,无证人员上岗操作.

(2)容器爆炸伤害采取的安全对措及对安全生产的影响分析

企业要购买使用合格的空压机,并定期检测,严格按《压力容器 安全监察规程》对储气罐进行管理。 企业要做好压力容器的维修,保养工作,防止带病运转。操作人员要经过培训,持证上岗。企业要针对空压机使用操作等编制具体安全操作规程, 做好检查、 管理工作。

通过分析并采取措施后容器爆炸伤害对安全生产的影响不大,可以防治。

6.2. 11 排土场伤害对安全生产的影响分析

(1)排土场伤害发生的原因及后果

排土场位置选择不合理,排土坡坡度控制管理措施不到位,排土场地质条件不良及防排水措施不完善等,均会给矿山安全生产造成危害,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排土场伤害采取的安全对措及对安全生产的影响分析

要求排土场下游要建设档土墙;排土场底部要预先铺设排渗层,排土场最终堆积边线外要设置截洪沟,疏导大气降水。排土场采用汽车排土,排土顺序采用覆盖式台阶排土,即按一定台阶高度实行水平分层,由下向上逐层堆放,根据本排土场位置特点,要求第一层排土高度不准超过6m。排土场卸车位要设岩堆车挡, 岩堆高不低于 0.5m。 对排土场要编制专门操作规程,严格操作和管理。

通过分析并采取措施后排土场对安全生产的影响不大,可以防治。

6.2. 12 职业危害对安全生产的影响分析

(1)职业危害发生的原因及后果

职业危害主要为噪声、粉尘和振动危害。 噪声主要来自于起重、装载、凿岩等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气流的空气动力噪声和爆破作业的瞬时噪声。噪声可引起职业性噪声聋或引起神经衰弱、心血管疾病及消化系统等疾病的高发,妨碍作业人员辨认岩层塌落及各种信号,使操作人员的失误率上升,容易导致事故发生。粉尘危害是开采中最大的危害之一。凿岩、爆破、矿岩装载和运输过程中都将产生大量的粉尘。在不同粒径的粉尘中,呼吸性粉尘对人体危害最大。 振动危害主要来自凿岩及设备操作,长时间振动作用于人体,可导致中枢神经和植物神经紊乱、血压升高以及各种振动病的产生。

(2)职业危害采取的安全对措及对安全生产的影响分析

矿山企业应加强职业危害的防治与管理,做好作业场所的职业卫 生和劳动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职业危害,保证作业场所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矿山企业应配备足够数量的测尘仪器、气体测定分析仪器、水质测定分析仪器和其他有关职业健康的仪器等,并应按国家规定进行校准。 接尘人员应佩带防尘口罩,防尘口罩的阻尘率应达到ⅰ级标准要求。 企业要对新工人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 对接触粉尘及其他有害物质的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降尘供水系统经常保持完好,水源充足,保证采掘工作面湿式凿岩和防尘用水。凿岩作业中凿岩机操作工应定时轮换作业,以免凿岩产生的噪声 和振动危害凿岩工人的身体健康。 凿岩作业工人应佩戴个体防护用具。 对空压机站、通风机室等产生噪声较大的场所,在设备选择时,应选择低噪声设备;安装设计时,采取吸声、隔声、消声等措施。

通过分析并采取措施后职业危害对安全生产的影响不大,可以防治。

7建设项目与周边设施(单位)生产、经营活动和居民生活在安全方面的相互影响

该矿位于山区,矿区周边为山林,东北方350m处有高压线路通过。

爆破作业的安全距离为300m,对高压线路影响不大;釆场其它作业对高压线路无影响。

矿区周围300m 范围内没有其他矿点开采,也没有村民住户和通讯网线、广播电视设施、地震监测点、永久性测量标志等需要保护的建筑。

矿区1000m范围内无各种保护区、无重要河流、堤坝、湖泊、水库等水利工程;无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重要建筑物。

综上所述,建设项目与周边设施(单位)生产、经营活动和居民生活在安全方面的相互影响很小,可以防治。

8当地自然条件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的影响

8.1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对开采安全的影响

8.1.1 工程地质对开采安全的影响

岩石质地坚硬、稳固性好, 无软弱层。矿体内无大的构造破坏,矿体裸露,岩(矿)石物理性能良好,属稳定性坚硬岩(矿)石类型。 矿体裸露较好,无大的构造破坏,岩(矿)石的密度、强度和稳定性良好。岩(矿)石含水性较弱,局部地段有基岩裂隙含水层。第四系含水层不发育,不会对矿区的稳定性造成危害。根据对相邻矿区采场的调查, 采场边坡角60°左右, 未出现滑坡和 坍塌,矿体整体性能好。

因此,该矿区工程地质条件属简单类型。工程地质对开采安全的影响不大。

8.1.2 环境地质对开采安全的影响

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对照本地区的地震基本烈度为6度区。本区近年代未发生源发性5级以上地震,属相对稳定区。 本区新生代构造活动微弱,处于比较稳定阶段,为稳定隆起区域, 野外地质观察没有发现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缝等地质灾害现象。

由于该区水文地质条件简单,附近无污染源,矿石和废石中无有害元素成份,不会造成地表水和地下水污染。由于矿体开采破坏地质环境,人类活动一般。综合评定,地质环境良好。

综合分析,矿山开采活动对环境地质影响不大。

8.1.3 地表水系和地下水对矿山开采安全的影响

矿区水文地质地貌形态属中低山区, 矿区范围内海拔标高62-167m。矿体岩(矿)石致密坚硬且稳定。矿体最低标高 80m,且全部裸露在当地最低侵蚀 基准面以上。矿区大气降水形成地表迳流,大部分流入沟谷,少部分渗入地下,转为基岩裂隙水。岩(矿)石含较弱地下水及裂隙潜水。其地下水主要由大气降水补给,降水渗入基岩裂隙则成为基岩裂隙水赋存于岩体风化层,由于基岩裂隙大多为次生风化所成,延深浅,基岩富水性弱。因矿区相对高差较大,山势较陡,自然排水通畅,因此,大气降水主要形成地表迳流排泄。综上所述该区水文地质条件属简单类型。 由于该矿区前期仅进行了少量开采,设计开采方式为露天水平台 阶开采方式开采,矿区水文地质条件简单,矿体全部位于当地最低侵蚀基准面以上,矿区自然排水条件良好,易自然疏干,预测矿区水文地质条件开采前后不会发生较大的变化。

综合分析水文地质对生产影响不大, 但要做好雨季矿山防洪工作。

8.2 特殊灾害对开采安全的影响

该矿山处在江西内陆,很少受台风、海啸等特殊灾害影响。 暴风雨会对地表建筑物造成危害,企业要按着当地抗灾要求建设地表建筑物。 雷电也会对矿山产生一定的影响,矿山必须完善并正常使用避雷设施。

9.建议:

(1) 该矿地质资源储量应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较详细的勘探,并经评审后备案。

(2)该矿原有的露天开采各生产、辅助系统,目前仍然可以使用,设计单位在设计新方案时可尽量予以利用,以減少企业基建投资和基建时间。

9安全生产条件论证结论

通过对建设项目内在危险有害因素、周边环境影响因素、自然条件因素的分析,_____釆石场露天开采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对周边生产经营活动可能造成的影响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要求;当地自然条件对项目造成的影响是在可接受和可控制的范围内;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采取措施后可以防治,因此本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附件:

(1)测绘的草图。

(2)现场照片和企业提供的其他资料。

(3)与企业签订的委托合同书。

第4篇 矿井安全生产基本条件

一、“五证一照”齐全、合法。(“五证一照”是指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和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

1.制度: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技术审批制度、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办公会议制度、井工煤矿入井检身制度、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设备维修制度、领导下井代班制度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各工种操作规程。

3.各级领导、各级部门、各种员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各级领导、各级部门“一通三防责任制”。

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规定

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健全。

2.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且人员配备足数到位。

3.矿井井下员工规定。

(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2)煤矿矿长必须经依法培训考核,取得矿长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持证上岗;人井员工必须依法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取得人井人员安全资格证;新员工必须先培训经考核合格后上岗。

(3)制定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计划、从业人员培训计划、职业危害防治计划。

(4)企业依法为员工参加工伤保险,员工享受企业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四、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按规定提取安全技术措施专项经费。

五、安全技术规定

1.制定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2.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规定设立救护队,配备救护装备,不具备单独设立救护队条件的,与临近的专业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

3.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综合防尘措施,建立粉尘检测制度,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4.依法进行安全评价,有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提供的安全评价报告。

5.制定符合实际的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六 、安全出口规定

矿井至少有2个独立的能够行人并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安全出口的间距不小于30m;井下每一个水平面、每一个采区至少有两个便于行人的安全出口,并与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相连接;采面有两个畅通的安全出口,一个通回风巷,另一个通进风巷。

七、巷道高度规定

在用巷道净断面必须满足行人、运输、通风和设置安全生产设施的需要,其中,矿井主要进回风巷的净高不小于2 m,采区上下山和平巷的净高不小于1.8 m,采面出口20 m内巷道净高不小于1.6 m。

八、鉴定要求

每年进行瓦斯等级、各煤层自燃倾向性和煤尘爆炸性鉴定。

九、通风系统要求

矿井具备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矿井、采区、采掘面通风能力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矿井具备2台同等能力主要通风机;“三区(开拓、准备、生产)”成套,采掘实行分区通风;掘面使用局部通风机通风,具备“三专两闭锁”;矿井有反风设施。

十、防治瓦斯要求

矿井具备完整的瓦斯抽采系统和安全监控系统;坚持“四位一体”的防突措施,实行瓦斯检查制和矿长、技术负责人瓦斯日报表审查签字制,配备足够的瓦检工和瓦检仪(瓦斯检查员和光学、便携式瓦斯检测仪器)。

十一、防火、防水要求

矿井具备完整的防尘供水系统、排水系统、防灭火系统,配备必须的消防器材、探防水设备,采取综合预防煤层自然发火措施。

十二、供电要求

矿井由双回路电源线路供电,采掘面采用“三专两闭锁(专用变压器、专用电缆、专用开关,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

十三、提升要求

矿井提升使用矿用提升绞车,且保险装置和深度指示器装设齐全;立井升降人员使用罐笼,并装设防滑装置;斜井机械升降人员使用专用人车或架空乘人装置(吊挂人车、猴儿车等),专用人车装备防跑车装置,使用检测合格的钢丝绳,带式输送机使用矿用阻燃胶带,设置安全保护装置。

十四、通信系统要求

有通达矿内外、井上下和重要场所、主要作业地点的通信系统。

十五、爆破要求

使用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或煤矿许用瞬发电雷管,爆破工作由专职爆破工担任。

十六、矿用产品要求

使用安全标志管理目录中的矿用产品应有安全标志。

十七、矿井常用图纸

有反映实际情况的动态图纸:

1.矿井地质与水文地质图。

2.井上下对照图。

3.巷道布置图。

4.采掘工程平面图。

5.通风系统图。

6.井下运输系统图。

7.安全监控装备布置图。

8.井下通信系统图。

9.井下避灾路线图。

10.井上下配电系统图和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

11.排水、防尘、防火、注浆、压风、充填、抽采瓦斯等管线系统图。

十八、正常安全生产矿井条件

应具有:采煤、掘进、通风、防尘、防火、排水、运输、供电、提升、通信等系统,包括机电、通风、运输、采煤、掘进、地质、调度等专业。

十九、矿井配备足够数量的自救器。

第5篇 煤矿安全生产建设基本条件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保矿井安全生产,规范安全操作和安全管理行为,杜绝人身伤亡事故和重特大事故发生,严肃安全责任追究,实现安全管理的过程控制,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安全操作红线

第二条 排放瓦斯造成混合风流处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1.5%的;同一采区两个以上工作面同时排放瓦斯的;人员随意进入盲巷的;采掘工作面停风后不及时组织撤离或拒不撤离的;瓦斯超限的采掘工作面未立即停止作业或未采取有效治理措施擅自恢复生产的。

第三条 未按防突措施规定执行或执行不到位的;瓦斯检查员、防突员在瓦斯检查、防突指标检测过程中弄虚作假、虚报监测数据或瓦斯检查员空班漏检,擅离职守的。

第四条 破坏通风、瓦斯抽采、监测监控设备设施的;故意移动或遮挡瓦斯传感器等使其不能反映真实数据的;采掘工作面无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及监测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强行进行采掘作业的。

第五条 未按综合防尘措施规定执行,造成煤尘堆积或飞扬严重超标的。

第六条 违章放炮作业的;私藏火工品或将火工品私自带上井的。

第七条 井口附近20m范围内,井下、洗煤厂的煤仓上下口,地面瓦斯抽放泵站等禁止明火作业的场所无专项措施或不按专项措施进行电氧焊作业的。

第八条 停电事故原因未查清、设备故障未排除强行送电的;违反《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强行带电检修或挪移电气设备的;在用电气设备存在严重失爆(鸡爪子、羊尾巴、老鼠洞等)的;随意甩掉风电或瓦斯电闭锁装置的;双风机双电源不能自动切换或备用风机不能应急正常启动运行的;大型设备、特种设备保护装置失灵,甩掉保护装置继续使用的。

第九条 违反规程、措施规定超控顶距作业的;擅自改变支护参数降低支护强度的;掘进工作面人为加大作业循环进度的;遇地质构造巷道围岩(煤)发生变化未及时采取加强支护措施的。

第十条 扒、蹬、跳运行中车辆或乘坐皮带、刮板运输机的;未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规定的;不使用“一坡三挡”或“一坡三挡”装置不起作用的;其他严重违章运输作业的。

第十一条 未按防治水措施规定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不采取措施强行将水煤(矸)拉入煤(矸)仓的。

第十二条 无特种作业资质从事特种作业的;强令无特种作业资质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的。

第十三条 对有本章第二条至第十二条任一严重违章违纪工人给予留用察看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上述触犯“安全操作红线”的行为,由“三员两长”、区队、矿、子分公司、集团公司、上级或各级地方安监部门检查中提出,经查属实的职工举报提出,由矿及以上安监部门界定确认。对负责人的处分和组织处理由矿组织、纪委监察、人力资源(劳动部门)执行;对工人的留用查看处分和解除劳动合同处理报工会审查通过后执行。

对因区、对长失职失察、制止违章作业不力造成触犯上述“安全操作红线”的,追究其连带责任。

第三章 安全管理红线

第十五条 矿井必须有独立完善的通风系统,生产水平和采区必须实行分区通风;采区集中进、回风巷必须贯穿整个采区,严禁一段为进风巷,一段为回风巷;高瓦斯矿井采掘工作面配风量必须经二级公司通风部门核定,二级公司总工程师批准。违反上述规定的,免去矿总工程师职务。

第十六条 巷道失修、变形严重造成通风断面缩小、通风阻力加大,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严重影响通风安全的,免去矿总工程师或分管副矿长职务;强行组织生产的,免去生产副矿长职务。

第十七条 高瓦斯矿井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严禁任何2个采掘工作面之间串联通风;低瓦斯矿井串联通风必须制定措施,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违反上述规定的,免去矿总工程师职务。

第十八条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按照规定实施防突措施,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实施。煤与瓦斯突出危险区域未制定或不执行防突措施;有地质资料无计划揭穿突出危险性煤层、断层、陷落柱等构造的免去矿总工程师或分管副矿长职务。超防突检测范围强行进行采掘作业的,免去生产副矿长职务。

第十九条 “一通三防”、防突、瓦斯抽采必须编制设计,并按程序报批后组织施工;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防治突出安全技术方案必须经二级公司通风部门审定,二级公司总工程师批准;改变采区以上通风系统必须编制通风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并按规定程序审批。违反上述规定的,免去矿总工程师职务。

第二十条 担负主副井提升任务或滚筒直径大于2m的提升绞车的安全保护、安全设施不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装设或失效,钢丝绳出现磨损超限、断丝超限继续使用的;矿井未实现双回路供电的;使用命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的,免去机电副矿长职务。

第二十一条 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未按规定安装“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未设置“三专两闭锁”;局部通风机、机电设备安装位置不合理,存在严重隐患;矿井采掘工作面未按规定安装监控系统或者瓦斯超限断电值设置大于《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免去机电副矿长或总工程师职务。存在上述情况强行组织生产作业的,免去生产副矿长职务。

第二十二条 未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制定探放水措施;进入带压水开采区域或接近老空积水区域进行采掘活动,未编制防治水措施的,免去矿总工程师职务;未按措施规定进行采掘活动的,免去生产副矿长职务。

第二十三条 矿井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免去矿长职务。

第二十四条 生产矿井区域内所有队组瓦检员、安检员必须由矿统一管理,拒不执行的,免去矿长职务。

第二十五条 煤矿建设项目在发包时,必须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并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安全责任,杜绝层层转包,不按规定实施的,免去矿长职务。

第二十六条 重大隐患整改不及时,对上级部门责令停产整顿的矿井、采掘工作面必须按规定进行整改,整改不达标或未经上级部门批准擅自组织生产的,免去矿长职务。

第二十七条 上述触犯“安全管理红线”的行为,由二级公司、集团公司、上级或各级地方安监部门检查中提出,经查属实的职工举报提出,由二级公司及以上安监部门界定确认。

对因业务保安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工程师、通风区(科)长(矿长助理)、安监处长失职失查,履职不力造成触犯上述“红线”的,追究其连带责任。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工人或科级以下干部触犯红线的要按规定及时处理,由安监部长负责监督落实,未按规定执行的,免去安监部长职务。副处级以上干部触犯红线的,由二公司安监局(部)或集团公司安监局提出处理意见,经安全生产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龙达煤业有限公司。

第6篇 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复查内容包括哪些?

1、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无)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是什么

2、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姓名);b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有、无),证号是什么

3、安全员 :安全员数量几名;配备数量是否符合有关要求(符合,不符合);与申报人员是否相符(是、否)

4、安全管理制度:现场是否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检查制度、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班前安全活动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制度、防护设施及设备管理制度、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等

5、安全施工措施:是否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或方案(有、无);是否履行审核、批准手续(是、否)

6、临时设施:临时设施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是、否)

7、围档及冲洗台:是否按要求设置围挡(有、无);是否按要求设置冲洗台(有、无)

8、现场“三通一平”、“施工标牌”:现场“三通一平”是否符合施工条件(符合、不符合);“施工标牌”是否按要求张挂到位(是、否)。

9、现场平面布置:现场平面布置图(有、无);是否按平面布置图进行布置(是、否);平面布置是否符合有关要求(符合、不符合)

10、机械设备:是否按要求进行备案(是、否)

第7篇 搞好水电施工项目安全生产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摘要:本文主要分析水电施工过程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造成的根源—经费投入不足对安全管理工作造成的不良影响,提出了做好水电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应具备的一些基本条件。

关键词:安全 招投标 措施 变更 分包 单价

水利水电施工项目安全生产应具备的条件很多,但最基本的可归纳为两点:其一,外部条件。即工程业主、发包方应给予工程施工方的优惠政策,优惠条款。从根本上解决好施工安全投入的费用,及时足额到位。工程所在地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希望能再见到工程所在地地方政府所写的:“枳极配合、支持国家重点工程建设”!这样的大幅标语)其二,内部条件。当前建设工程市场竞争日益加剧,我们决不能为追求低成本、高利润,而忽视员工的劳动条件和环境改善,甚至以牺牲员工的健康与安全和破坏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为代价,使得生产事故频发,职业病死亡的人数不断上升,自然环境遭到破坏,给生命和财产造成了高额的费用损失。我们施工企业必须依据国家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并根据自身的工程施工环境、项目特点、施工内容来制定适用于自身而又有可操作性的安全措施。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体系,确保工程施工安全。

近几年我国的安全事故频发,特别是在煤炭、建筑施工更为严重,给国家与企业本身带来巨大损失,给社会带来不安定与不良影响。对事故个人及其家庭所带来的是永远无法挽回的遗憾。人亡家破呀!现在国家高度重视,加大管理力度。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但纵观现状,仍然存在着的是:有法不依,执法不力的普遍现象。作为施工企业最末一级的(不规范的分包)安全隐患存在的太多了。主要存在的原因很多,应可追溯到工程招投标,业主作为投资方代表,从国家的利益出发,当然是要控制投资,要以最少的投入而获得最大的效益。可是目前我国的招投标没有得到有效的规范控制,出现违规的概率百分比不可想象。招投标办法是我国引进国外的一种非常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办法,其目的是在公平竞争下找到合格的施工承包企业,把工程建造成为达到设计的技术、安全标准要求。可是在操作中出现走样的地方太多,所以出现很多的豆腐渣工程,安全何在?其应不能只追究分包方的责任,我看责任要追究得更深一点,其与发包方无止境的压低工程造价有紧密的关系。更有甚者,同一工程,同一项目,同一分项、分部,同一技术标准,其分包单价是多种多样。与国家的工程概预算定额对比,是面目全非。压得最低的单价连完成该项目的成本都不够,还谈得上什么安全投入,所以我认为,无止境的压低工程分包单价是造成事故多发、频发的主要原因。

安全的投入得不到落实,制定的安全措施就无法实现,安全工作并不是订订制度就可以了,他是一个很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地方政府、工程业主、承包、分包方层层抓落实,加大安全投入监管力度,确保安全经费的投入落到实处,才能保证安全措施的有效实施。

另外,目前有大部分业主及发包方都一味的追求缩短工程工期,又要控制工程投资,有的工程根据技术要求是有缩短工程工期的空间,但必须要增加缩短工期赶工费用的投入,一旦发生了这种情况,若遇到开明的业主、发包方,赶工费用都能够足额、按时拨付给承包方。但也存在有不少的业主、发包方,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就加入了一些霸王条款。(承包方认为,但确有存在。)在签订合同时就已经把这样的风险强加在分包方头上。赶工费都很难得到,要不就得不足,要不业主老给你拖着。有的分包合同的霸王性质就更多了,你必须用某某厂家的设备、某某地的材料等都给你明确在合同里。可以说是完全剥夺了承包方的权利。我曾在分包合同里看到这样的语句:“国家政策性物价上涨,承包方不得提出合同单价变更”,所以这是造成很多的承包方施工亏损的主要原因。基本的施工成本都不能保证,能谈得上质量、安全投入?

现在有很多的施工项目,在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过于频繁,造成安全成本的增加。可是这些业主与发包方是看不见的,你承包方报上去的变更费用,一般都得不到及时落实。不给你或给你拖着。多数是工程施工结束,变更单价未定。有的项目本可一次进场,一次退场就可以了。设计变更后有可能反复进、退场很多次。增加施工成本与安全投入是可想而知的,可是施工方要想从业主那里拿回这项变更费用,你施工方所花的精力远远超过了他本身的价值。施工方所承受的方方面面的压力是巨大的,来自霸王合同条款的压力,来自无止境的压低施工项目单价的压力,来自无条件的缩短施工项目工期、以及设计变更所造成成本费用的增加而要不回来的压力。施工方的压力是无处不在,近几年来工程所在地周围的社会治安每况愈下,偷盗猖獗,严重的地方就是在明抢。偷盗工程施工物资,施工安全设施是常有的事。你恢复一次,被偷盗一次。就这样反反复复地消耗着施工方的安全投入。业主与当地政府做了很多这方面的工作,但收效不大。偷盗的事件仍有不断发生。给施工方的施工安全带来非常不利的影响。

以上所提到的几点,如果从根本上得到解决,特别是安全投入这一块,通过各方的努力把他落实到实处,加强有效的检查监管力度。施工方制定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措施,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管理理念,让安全的理念深入人心,规范人的安全行为。人人都能自觉遵守以下安全生产的六项基本原则,安全管理制度才能得到有效实施,安全管理工作的成果才能落到实处,才能有效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预防为主的原则:一是要加强全员的安全教育及培训,让所有的员工都知道“确保他人的安全是我的职责,确保自己的安全是我的义务”。从根本上消除习惯性违章,减少发生安全事故的概率;二是要制定和落实安全技术措施,从源头消除现场的危险源,安全技术措施要有针对性、可行性,并要得到切实的交底和落实;三是要加强防护用品的采购质量和检验,确保防护用品的防护效果;四是要加强现场的日常安全巡查与检查,及时辩识出现场的危险源,并对危险源进行评价,制定有效措施予以控制。

安全优先的原则:就是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在处理保证安全与实现施工进度、工程成本及其他各项目标的关系上,要始终把安全,特别是从业人员和其他人员的人身安全放到首要位置,绝对不能冒生命危险去抢工期、抢进度,绝对不能克减安全投入来谈效益、谈成本。

强制性原则:安全是生产的法定条件,安全生产是国家意志,不因机制改变而改变,更不能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是法律的规定。项目的安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安全投入、防护设施用品以及“三违”现象等都必须采取强制性措施予以落实,否则,首先追究项目经理的责任。

全员管理的原则:安全职责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从领导、各部门负责人直至项目班组、操作岗位,都要明确安全职责,分解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将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压力全面复制,避免上紧下松,层层衰减,让每一个员工都能切实感受到安全生产的压力,从而更加关注自己身边的安全,形成全员安全管理的格局。为此,项目必须做好三个“到位”;一是“从第一个员工进场开始抓安全”的工作要落实到位,确保项目所有员工都通过安全教育和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二是“班前五分钟安全讲话”要坚持到位,让所有施工人员都能知道怎样做才能“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三是项目要与每个员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做到责任明确,职责到位,真正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安全管理,人人参与”。

全方位管理的原则:全方位的安全管理,关键在于全方位落实,在于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关口前移,超前防范,建立“监测、监控——预测、预警——决策、救援——恢复、重建——总结”的立体化管理体系。要将安全管理的重点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预防”和“事中监督”上来。事故的发生本身具有一定的规律,可以通过研究其确定性,提前预防;而事故发生也有其随机性,这就需要在生产过程中提高监督,切实做到思想认识上的警钟长鸣、制度保证上的严密有效、技术支撑上的坚强有力、监督检查上严格细致、事故处理上严肃认真,全方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性原则:安全管理要保持长效性,应该做好以下十项工作:一是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与机构,这是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保证;二是健全、落实责任制和一系列规章,从而做到安全工作职责明确、制度健全、有章可循、规范管理;三是确保达到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安全生产资源投入,绝不随意减少,任意挪用,更不能用不合格品或报废品。四是全方位落实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训;五是坚持安全检查制度,做到定期检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重点检查与一般检查相结合;六是制定并实施企业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预案要告知从业人员,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七是及时如实报告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八是通过目标管理、指标分解,落实责任;九是贯彻执行工程局安全管理体系,规范管理,持续改进管理绩效;十是规范安全生产的内业资料的建档管理工作。

第8篇 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内容

1、施工单位是否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情况。是否按规定建立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3、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4、是否已按规定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

5、是否按规定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是否有计划。

6、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是否有支付计划或凭证。

7、拟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情况及布置方案。

8、施工现场“三通一平”、“施工标牌”等设置情况。

9、施工现场围挡、大门、道路、临时设施等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10、是否针对性地制定了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1、其它事项。

第9篇 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复查内容

1、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无)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是什么

2、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姓名);b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有、无),证号是什么

3、安全员 :安全员数量几名;配备数量是否符合有关要求(符合,不符合);与申报人员是否相符(是、否)

4、安全管理制度:现场是否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检查制度、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班前安全活动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制度、防护设施及设备管理制度、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等

5、安全施工措施:是否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或方案(有、无);是否履行审核、批准手续(是、否)

6、临时设施:临时设施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是、否)

7、围档及冲洗台:是否按要求设置围挡(有、无);是否按要求设置冲洗台(有、无)

8、现场“三通一平”、“施工标牌”:现场“三通一平”是否符合施工条件(符合、不符合);“施工标牌”是否按要求张挂到位(是、否)。

9、现场平面布置:现场平面布置图(有、无);是否按平面布置图进行布置(是、否);平面布置是否符合有关要求(符合、不符合)

10、机械设备:是否按要求进行备案(是、否)

第10篇 铝镁粉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关键要求

为充分吸取全国各地铝镁粉燃爆事故教训,紧扣铝镁粉的危险特性和铝镁粉生产企业实际情况,针对性解决制约铝镁粉生产企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突出问题,全面提高行业整体安全生产水平,指导和帮助铝镁粉生产企业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整改和完善,推动铝镁粉生产企业“园区化、标准化、自动化、规模化、信息化”,全面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和本质化安全生产水平,防止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受某地区安全监管部门委托,在前期部分铝镁粉生产企业调研的基础上,参考相关省市粉尘治理专项整治要求,特提出铝镁粉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关键要求。

一、编制依据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铝镁粉加工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 17269-2003);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设备》(gb 2476.1--2000);

●《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aq 3009-2007)

●《粉尘爆炸泄压指南》(gb/t 15605-2008);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收尘器 防爆导则》(gb/t 17919-2008);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 15577-2007);

●《粉尘作业场所危害程度分级》(gb 5817-2009)

二、关键要求

这里所说的铝镁粉企业是指以生产铝银粉、镁粉或铝镁合金粉等危险化学品为目的,采用融解、雾化、油磨、干磨等工艺将金属铝、金属镁或铝镁合金加工成颗粒、粉末的生产企业,不包括铝镁材加工过程中因抛光、打磨等产生铝镁粉的工贸企业。

1、厂区布局:厂区选址合理,不得设置在居民区内;工、库房与民用建筑物的距离大于25m,距重要公共建筑物距离大于50m;企业设置了两个以上直通厂区外的出口,厂房布置便于人员疏散。

2、建筑结构:工、库房必须达到一级耐火要求,屋顶采用轻型结构,不得有木结构框架;加工、转运或储存铝镁粉的建筑物应为单层建筑,不得带有地下室;门应向外开启,不得设置门槛;窗扇应向外开启,不得设置中挺或配有摩擦式窗栓;工房和成品库房所有门窗的框架均应采用金属材料制作,不得使用木制品。

3、电气设备:电线采用镀锌铜管套管保护;电源开关均采用防爆开关;手工电气工具采用防爆型,车间外安装空气开关和漏电保护器;铝镁粉加工设备均设有轴承防尘密封、过载保护装置,外壳密封良好,接地良好;采用油磨工艺企业的煤油储罐必须埋地。

4、防火防雷防静电:厂房均设有防雷防静电设施,且经检测合格;厂房内不得设有非生产性明火;消防器材配置到位。

5、厂内运输:采用容器运输的,所有轮式容器及装载容器的手推车、自动装载车等均应静电接地;采取气体输送的,输送管道应采用不产生火花的导电材料制作并开设泄爆口;输送管道应等电位连接并接地;气力输送风机的叶片应采用导电、不产生火花的材料且风机应满足粉尘防爆要求。

6、成品贮存:包装好的铝镁粉应存放于干燥地点;装有铝镁粉的包装物或容器应置于门窗1米以外,每两排容器间应留有不少于0.5米通道,且不得堵塞安全门或防火通道。

7、通风除尘:工房应有完备的通风设备并保证通风良好;铝镁粉逸散部位应设捕集罩;除尘器应设于工房外;加工和运输时泄漏出各种粉尘应用不产生火花的导电铲及软扫帚或天然纤维硬毛刷清理,并用专用金属容器收集;不得采用压缩空气清扫除尘。

8、混料包装:混料(组粉)厂房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必须采用密闭容器混料(组粉),不得敞口混料(组粉);包装间应是不发火地面,不得使用铁制工具,不得允许运输小车进入;包装岗位必须设置抽风除尘设备;采用生产线批量生产的,要装配自动包装机;未采用机械化密闭混料的混料间和无自动包装的包装间,现场作业人员均不得超过2人。

9、个体防护:使用氮气的场所应配备呼吸保护装置;作业人员应配备棉布工作服和防静电鞋袜。

第11篇 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复查主要内容

安监机构收到安全监督备案资料后,对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结果进行复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施工单位是否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情况,是否按规定组建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4、是否已按规定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

5、是否按规定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各项专项方案是否有计划;

6、现场文明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费是否有使用计划;

7、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设施情况;

8、施工现场“三通一平”、“施工标牌”设置情况;

9、施工现场围挡、大门、道路、临时设施等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10、是否针对性地制定了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复查不符合开工安全生产条件的,安监机构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

第12篇 建筑工程公司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

第四十六条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13篇 冬季雨雪雾冰冻条件下安全生产工作应急预案格式

为降低冬季雨雪雾冰冻等恶劣天气对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的不利影响,全面做好各项防范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各类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发生,保证危险货物运输行业安全形势稳定。根据兴义市道路运输局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大工作力度,密切配合,进一步加强我厂危货运输的安全管理,切实加大冬季雨雪雾冰冻等恶劣天气下车辆安全的排查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各类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发生,确保我厂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形势稳定。

二、应急指挥组

为切实做好特殊路况及雨、雪、雾、冰等恶劣天气等条件下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抓好源头管理,特成立特殊条件下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

总指挥: 刘克明

组 员:张春陈仕峰毛忠贵孙永江刘秦

一切听从总指挥的工作安排,明确责任,分工清楚,责任到人,各部门要相互配合,做好应急工作。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出发,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高度重视雨、雪、雾、冰等恶劣天气给道路运输带来的影响,一旦遇有恶劣天气,立即启动预案,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确保工作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切实做好防灾、救灾工作,确保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应急处置措施

在恶劣天气和特殊路况条件下要抓好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落实好车辆例检、安全教育、安全例会和安全管理制度及各项安全措施,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从制度、车辆、人员等方面进行自查自纠,搞好安全嘱咐,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要加强与气象、公路、交警部门的联系,及时了解气象和路况等信息。要根据恶劣天气及特殊路况情况及时公布各项信息,责任要明确,措施要到位,特别是做好恶劣天特殊路况下的安全排查工作,组织人力对各部门进行安全检查,确保万无一失,做好安全宣传工作,按照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执行,确保公司的安全工作稳步向前发展。

四、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冬季雨雪雾冰冻等恶劣天气对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的影响,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扎实做好冬季雨雪雾冰冻等恶劣天气条件下安全生产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好工作的落实,要经常深入一线,切实做到安全工作心中有数,并要及时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切实做好冬季雨雪雾冰冻等恶劣天气条件下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并采取防范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和避免极端天气带来的危害和影响。

(二)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充分考虑到冬季雨雪雾冰冻恶劣天气情况下的各种不利因素,根据此案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适时进行相应的应急演练。

(三)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冬季雨雪雾冰冻恶劣天气的变化情况,做好经常性的安全防范和检查工作。

(四)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冬季雨雪雾冰冻天气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保持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各单位要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同时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以便出现冬季雨雪雾冰冻等恶劣天气时做到信息畅通。

五、应急反应

(一)遇雾天、大雪等能见度低于50米、路面积雪较深、路面积冰或遇强台风、特大暴雨、沙尘、冰雹不能保证安全行车时,由恶劣天气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宣布启动启动本预案,所有人员立即到岗,所有车辆暂停使用。遇有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

(二)遇雾天能见度低于100米、中雪、大雨等天气,对安全行车有较大影响时,由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宣布启动本预案,组长以下人员立即到岗,延迟出车或按确定的线路范围组织出车。

六、预案终止

根据天气变化情况,经应急领导处理小组组长同意,终止本预案的执行。

兴义市桔山镇荣昌氧气厂

2022年11月23日

第14篇 综采工作面安全生产必备条件

1.各地点风量符合《作业规程》要求,风门完好且未同时打开两道,风幛齐全能有效导风,水风扇能正常使用,悬挂位置合理有效。

2.各处瓦斯浓度符合《规程》规定,且工作面瓦斯浓度≤0.5%,上隅角瓦斯浓度≤1%,回风巷瓦斯浓度≤1%。

3.各转载点喷雾必须正常使用(完好有效喷头不少于一个)。

4.机组外喷雾全部正常使用,内喷雾不少于四个喷嘴,架间喷雾至少有80%正常使用。

5.两巷全断面水幕正常使用(每一道不得少于四个正常使用的喷头)。

6.两巷超前支护均符合《作业规程》要求,且不得有连续两架失效棚;端头、尾支护符合《作业规程》要求,且支护有效。

7.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正常使用。

8.机电设备检修正常,无缺陷和故障(严禁带病运行)。

9.工作面支护符合《作业规程》要求,架前空顶面积原则上逼帮板必须逼帮。若片帮严重,逼帮板升完后,距煤壁空顶距离不得超过0.3m,连续不超3架,否则,必须采取措施。

10.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由班长验收员交接,经巡查确认工作责任区域内无安全隐患,做到交接内容明确、手续清楚。遇有不安全因素,在未排除之前或责任未分清之前不交接,安全隐患未排查处理不生产。

第15篇 公路建设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公路建设安全监督,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结合云南省公路建设安全管理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公路工程建设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公路工程,是指纳入基本建设程序的新建、改建以及养护大修等工程;公路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是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规范,对公路建设工程安全进行监督的行政行为。

第三条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依法承担公路工程建设安全责任,接受、配合交通主管部门或其安全监督机构的检查,不得拒绝或者阻碍。

前款所称从业单位,是指从事公路建设工程活动的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试验检测单位、设备材料供应单位和其他与公路施工安全有关的单位。

第四条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省交通厅)负责对全省公路工程建设安全监督检查、指导工作。省交通厅或其委托的安全监督机构负责省交通厅直管的重点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州(市)、县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所属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建设单位申请办理公路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并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三十日内,按照项目隶属原则将保证施工安全的有关资料报送至相应的交通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后续工程增加从业单位时应当及时报审。

第六条建设单位报审的保证施工安全的有关资料应当包含以下材料:

(一)云南省公路建设开工安全条件达标通知书;

(二)项目审批文件;

(三)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在招投标文件中是否执行了不低于投标价1%的安全生产费用报价,以及拟使用此项费用的计划;

(四)从业单位的项目安全生产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分管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五)针对项目工程特点和所处区域,重点分析各合同极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工程或部位(施工中的一般规定、施工准备控制及个体防护除外),以及应采取的预防措施;

(六) 建设单位对从业单位以上第(三)至第(五)项内容符合性的审核意见。

第七条交通主管部门或其监督机构自收到建设单位上报的资料之日起二十日内,对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项目,在开工安全条件达标通知书上签署同意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项目,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原因;待符合条件后,申请人重新报送有关材料。

第八条从业单位领取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后,不得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并应当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

第九条本规定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本规定由云南省交通厅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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