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工程师(各部科室)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部门和车间主任的领导下对全公司的工艺操作、质量、科研和技术进步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强化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强化技术方面的决策和指挥。
(二)组织淘汰落后的技术产品,积极推广应用安全生产方面的新技术、新成果;研究审定安全生产的技术、科研方案;组织技术部门为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提供有关技术资料。
(三)在组织科研、技术攻关和生产工艺过程中应严把安全关,根据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条例、规程、规范和标准,督促检查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四)组织开展工艺技术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编写、审定工作,提出预防事故的技术措施。同时落实职业健康安全有关要求。
(五)组织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等的研发、试制和投产时,充分考虑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可靠性,并组织对职工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六)对涉及技术操作、工艺、质量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及时提出并落实技术改进措施,组织治理整改。
(七)组织研究和审定安全生产重大技术、改善劳动环境和环境保护设施的科研及推广方案,并督促实施。
(八)在组织科研、技术攻关、改造、设计、施工和生产过程中,认真组织职业安全、健康的科研和新技术、安全防护装备的应用。
(九)审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同时,落实职业安全、健康设施和环保设施,不留隐患,认真执行“三同时”的工作原则。
(十)保证从更新改造资金中安排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经费,组织安排安全措施项目的实施。
(十一)落实现场带班工作,在遇有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隐患或紧急情况时,立即下达停产处理和人员撤离指令;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十二)督促检查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总结推广模范典型和先进经验。
(十三)参与各类事故的调查,对各类事故发生的技术原因组织分析、鉴定,并提出改进措施。
第2篇 分管通风瓦斯副主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新)
1、协助主任工程师认真做好分管范围的“一通三防”技术工作。
2、参加有关通风、瓦斯的设计和方案、安全措施的审查、审批工作。
3、指导各矿(公司)“一通三防”技术工作,帮助各矿(公司)解决“一通三防”存在问题。
4、在主任工程师的指导下组织“一通三防”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推广应用,不断进行科技创新工作。
5、制定制定完善集团公司“一通三防”管理规定,贯彻执行国家、省“一通三防”规章制度。
第3篇 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电气动力仪表车间主任工程师
1、依据电气动力仪表车间设备的技术性能制定本部门设备的操作规程,设备使用管理制度、设备管理考核办法、及电钳工和仪表、自动化维护工的岗位职责并实施。同时督促操作人员规范使用设备。
2、加强设备管理,对安全装置,防火设施经常检查。保证并督促执行良好状态;对中心发生的各类事故严格按“四不放过”原则认真调查、处理,并及时上报,对安全生产有贡献或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3、定期组织维护人员对生产设备进行巡回检查、维修、维护等保养工作,并做好纪录,确保生产正常进行。
4、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整改,对违规、违章现象及时制止,遇有重大险情应立即报告。
5、组织研究本部门现有设备进行升级改造或更新,以适应新工艺的需要,为我厂的生产提供有力的保障。
6、根据车间的生产计划在规定时间内提前做好本车间各类设备的采购计划。
7、组织对新使用的成型工艺设备(包括:仪表、自动化设备等)进行跟踪记录,检查各类技术参数是否符合工艺标准,并随时改进。符合工艺及生产要求。
8、按照厂的生产要求及车间生产进度对本部门的人员进行合理的调整。
9、贯彻落实厂里及本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根据相关制度对部门人员进行考核、奖惩。
第4篇 煤矿安全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分管矿长和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安全技术监督检查工作。
2、在安全技术监督检查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令、规程、规定和标准。
3、参与组织检查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的落实及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4、参与审查矿井各施工单位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
5、参与编制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协助矿领导落实兑现。
6、参加矿安全办公会议;参加矿安全大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准备上级部门所需要的各类资料。
7、协助安监站长健全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监督检查矿井安技措费用的提取和使用;参与职工的安全培训。
第5篇 安全生产职责:桥梁工程师
1、对桥梁施工现场进行直接管理,复核工程数量,严格控制工程质量,做好施工日记。
2、负责安排和监督施工队伍按计划进行具体施工工作,严格执行施工组织计划,并协调项目部与施工队之间的关系;
3、熟悉设计文件、施工合同、施工规范,参加现场调查核对,提出变更设计建议并负责基础资料的收集;
4、指导和督促技术员完成各种工程原始记录和质检资料;
5、负责绘制必要的细部大样图和辅助工程施工图纸;
6、负责制定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性施工方案和完成工程评定;
7、负责配合做好各分项工程施工测量放样工作;
8、配合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工程安全管理;发现质量、安全隐患应及时纠正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9、负责及时收集施工原始资料并进行签证,为计量工程师提供计量必须的原始资料;
10、参与工程验收、竣工资料、竣工决算以及施工队伍的结算、决算工作;
11、配合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施工安全管理并对安全问题进行整改;
12、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制度,接受公司绩效考核,完成项目部分解落实的目标任务;
13、完成领导授权的其他工作。
第6篇 工艺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新)
1. 在总工程师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全厂生产技术管理工作。
2. 协助总工程师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技术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的安全指令、决定和规定。
3. 组织编制生产过程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并组织贯彻落实。
4. 参加生产例会,解决生产中遇到的安全技术问题,排除生产中的安全隐患。
5. 负责对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安全技术难题进行研究,提出技术方案和措施。
6. 负责组织推广安全新技术、安全新材料和安全先进经验,参与组织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岗位安全竞赛活动及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7.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协助厂长及总工组织抢修、抢救,负责提出事故的抢救方案和措施。
8. 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追查工作,组织有关技术力量对事故进行技术分析、鉴定,并提出安全整改方案,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9. 在对新设备、新系统、新产品、新项目进行推广研究的同时,将安全问题一同进行设计、一同进行施工、一同进行验收。要不断改进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技术措施,采用先进技术,改善作业条件。
10.参加安技措管理工作,组织提出措施方案、措施设计、可行性及经济效果的研究及审查。参加安技措工程施工过程的检查及竣工和验收。
11.参加厂组织的安全标准化大检查,及时向分管厂长报告分管范围的安全情况。
第7篇 总工程师防突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审查防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审查制定各工种防突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2、协助矿长具体负责防治突出工作,全面平�防突工作。
3、加强防治突出工作技术管理,负责组织编制年度防治突出措施计划;负责组织编制、审批、实施、检查防治突出工作规划、计划和措施。
4、加强区域预测工作,指导有关部门编制、填绘瓦斯地质图,对井下区域突出危险性进行划分,对瓦斯实行分区、分级管理。
5、每月至少一次组织检查防突措施的实施情况,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6、每月至少组织召开一次防突办公会议,解决防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布置下一步的防突工作。
7、负责组织科技攻关,推广使用防突新技术。
8、经常深入井下,了解掌握防突情况,解决防突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9、严格落实“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确保矿井的安全生产。
10、加大科技投入,进行矿井防突和瓦斯抽放研究,提高矿井防突水平。
11、组织编制矿井防突灾害处理计划和预防措施,矿井发生突出事故时,负责制定抢险技术措施,负责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
第8篇 环境保护处主任工程师 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处长领导下,负责全面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直接对处长负责,是安全技术管理的主要责任者。
2、协助处长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规、法律,执行集团公司的有关指示、决定和规定、本处制定的各项有关规章制度,全面加强安全管理。
3、负责组织制定、审核各安全技术岗位操作规程、标准和防止事故的技术措施,对因技术上的错误而造成的事故,负领导责任。
4、负责定期组织召开安全技术会议,定期安排对紧急预案进行演习,总结和部署安全管理技术工作。
5、受处长委托,指挥和调动各部门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技术规章制度,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有权责令存在安全隐患的作业点停止工作。
6、在发生重大事故时,协助处长启动相关紧急预案,组织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并提出改进措施。
7、定期不定期向处长汇报安全工作情况。
第9篇 经济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公司经理和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政策和上级的决定,指示,协助经理和总工程师做好工程经济(概、预算)编制的技术领导工作,在技术上对公司经理和总工程师负责。
2、参加编制公司远景发展规划,年度生产计划,提出概、预算编制工作的技术规划及措施。
3、参与工程经济所技术、安全等规定、标准、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审查工作。
4、领导工程经济所的技术工作,负责编制和贯彻执行技术组织措施计划,检查和督促有关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5、责审查可研估算、初步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参加建设项目的项目概、预算的编制工作。
6、协助总工程师按相关定额和调差系数准确审查各个阶段的工程经济工作,严把工程经济关,科学合理节省投资。
7、参与审查灾害预防处理计划、方案和设计,参与拟定暖卫所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参加安全质量检查,负责研究和分析检查中发现的安全技术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
8、根据本专业技术工作,协助总工程师参与对预算人员的培养、考核。
第10篇 安全监察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新)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以及安全管理工作的各项规定。
2、坚持“安全第一,超前预防,贯穿全程,关键落实”安全工作理念,尽心履职责,主动抓工作,提高执行力,落实全过程。
3、参与集团公司及本局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加强政治修养,提高思想觉悟。
4、坚持学习科技理论,不断钻研业务,努力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5、在局长的领导下,协助主任工程师、分管局长组织好隐患排查和安全监察工作。
6、督促分管科室开展好日常工作。
7、对集团公司所属各生产矿井采煤、掘进、运输管理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8、及时向有关领导反映在安全监察过程中发现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9、参加集团公司有关会议。
10、完成局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11篇 安全监管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安监部技术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具体掌握通风、瓦斯、煤尘、放炮、巷修、火区等有关技术措施的制定和贯彻执行。
2、负责贯彻上级有关安全技术方面的指示和《煤矿安全规程》,监督、检查各单位执行情况。
3、参与审批年度生产、建设计划、安全技措工程计划、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长远规划和安全技术措施。
4、负责编审安监系统规章制度,收集对安全工作的合理化建议,审阅技术报告,总结推广安全方面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
5、深入基层搞好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督促处理事故隐患。参加重大事故调查和处理,对事故进行技术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第12篇 总工程师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制
企业总工程师全面负责技术管理工作,是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技术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企业“一通三防”、水害防治等工作。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职责如下:
1.组织建立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技术管理体系。
2.组织制定企业副总工程师、分管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制,明确分管部门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参与审定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3.组织编制企业安全生产规划、年度生产建设计划、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负责审批企业瓦斯治理、水害防治等中长期规划。
4.组织制定企业“一通三防”、水害防治人员培训计划,督促检查培训和考核情况。组织制定企业“一通三防”、水害事故等应急救援预案。
5.组织制定企业“一通三防”、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监督检查火工品管理工作。
6.组织审查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报告;检查指导矿井开展煤层突出危险性鉴定、煤层瓦斯参数测定、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和煤尘爆炸性鉴定工作。
7.审批突出煤层突出区域划分、瓦斯综合治理“一矿一策、一面一策”、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井巷揭煤防突专项设计、区域综合防突措施、保护层开采计划和被保护层开采设计、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新水平和新采区防突设计等;审批区域瓦斯治理措施、保护层开采设计、区域瓦斯抽采达标评判、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保护层开采效果考察报告等。
8.审批矿井地质报告、建井地质报告、地质或水文地质补勘报告、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矿井闭坑报告、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和“三下开采”试采总结报告等;审批矿井防水煤(岩)柱留设、地质或水文地质补勘设计和防治水“一矿一策、一面一策”措施等。
9.审批矿井重大隐患治理方案,并督促落实。负责审批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安全技术措施。
10.组织审批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新工艺入井试验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实施。
11.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1次“一通三防”和水害防治专题会议,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对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防突措施落实情况检查。
12.检查指导矿井编制生产接替计划,合理安排生产布局,实现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回采煤量和安全煤量的平衡。
13.检查指导矿井编制采掘工作面水文地质情况分析报告、各类防治水工程效果验证报告和地面防治水工程设计、矿井防水煤(岩)柱设计、采掘工作面探放水设计等。
14.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制定和执行情况。
15.督促企业副总工程师及分管部门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职责。
16.督促检查矿井瓦斯管理预警分析处置工作的落实情况。
17.参与瓦斯浓度超限在2%及以上隐患(事故)责任追查工作;指导所属煤矿瓦斯浓度超限在2%以下隐患(事故)责任追查工作。
18.制止采场布置、采掘接替等不符合规定组织生产行为。
19.制止和查处超通风能力生产、瓦斯超限作业、不执行防突措施或措施执行不到位、瓦斯抽采不达标、安全监控系统不完善组织生产等行为。
20.制止防排水系统不符合规定、受水害威胁的采掘工作面未采取防治水措施或执行不到位组织生产行为。
21.制止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不到位组织生产行为。
22.检查指导所属煤矿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3.每年至少分别参与指挥1次瓦斯爆炸、火灾、煤与瓦斯突出和突水事故等应急救援演练。
24.督促落实职责范围内的生产安全事故防范措施。
25.督促落实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
26.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第13篇 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机械工程师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向广大员工宣传有关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知识,禁止违章指挥。
2、因对设备长期失修、设备缺陷、备品备件不合格或安全防护装置不全、安全装置维修不及时、或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造成设备事故和伤亡事故负责。
3、负责定期组织各种机械设备,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程标准的,要组织解决,对暂时解决不了的,必须立即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按“五定”原则及时整改。
4、在进行有关机械危险作业时,应事先会同相关人员组织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
5、对购置的新设备,要有完备的安全保护装置,使用前要制订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报主管部门审批实施。
6、负责机械设备事故的分析、调查、统计、上报主管部门,由于设备原因造成工伤事故时,应参与调查处理,并制定预防措施。
第14篇 分管防灭火防尘副主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协助主任工程师认真做好分管范围的“一通三防”技术工作。
2、参加有关防灭火、防尘设计和方案、安全措施的审查、审批工作。
3、指导各矿(公司)“一通三防”技术工作,帮助各矿(公司)解决“一通三防”存在问题。
4、在主任工程师的指导下组织“一通三防”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推广应用,不断进行科技创新工作。
5、制定制定完善集团公司“一通三防”管理规定,贯彻执行国家、省“一通三防”规章制度。
第15篇 安全环保监察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进行检查、监督,纠正违章作业。
2、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参加安全生产例会,及时反馈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建议应采取的处理措施。
4、及时汇报生产中出现的安全问题和处理情况,并提出奖惩意见。
5、参与制定本项目施工安全措施,并督促落实到位。施工生产中发现不符合安全规定的问题,有权要求解决,对事故隐患有权下发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整改。
6、参加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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