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中石化安全生产视频监控配置管理规定
1总则
1.1本规定所称“安全视频监控系统”,主要包括视频监控设施、单体录像设施和卫星定位装置等3类。
1.1.1视频监控设施。具有不间断摄录、图像传输、主机控制、集中显示和记录保存等五项基本功能,主要用于监控永久、固定式生产装置和场所。
1.1.2单体录像设施。具有方便拆装、移动监控等特点,主要用于监控临时、流动式生产作业场所。
1.1.3卫星定位装置。具有24小时不间断跟踪监控功能,主要用于监控机动车辆、船舶等特种移动设备。
1.2本规定适用于总部机关部门、事业部(专业公司),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控股公司(以下统称企业)。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各企业是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的责任主体,负责本企业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以及系统运行和日常维护管理等工作。
2.2事业部、管理部、资产公司、专业公司分别是板块(行业)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与实施的管理主体,负责制定板块(行业)实施细则和建设规划,确保板块(行业)安全生产视频监控系统配备到位、监控有效。
2.3总部和企业信息管理部门分别是同级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的技术主管部门,负责系统运维、保障等日常管理等项工作。
2.4总部和企业安全监管部门分别是同级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的业务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视频监控设施和监视点的监督检查和指导,以及事故后录像分析等工作。
3基本原则
3.1同步建设原则。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应与企业主体生产设施同步设计、同步开工、同步验收投用。
3.2资源共享、优先投用原则。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应结合板块生产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实际,做到网络共用、平台共享和优先投用。
3.3全覆盖、无盲区原则。安全视频监控系统配置应达到生产区域全面覆盖,重大作业全程跟踪,关键部位全角摄录,监控扫描不留盲区等功能。
3.4分步实施、重点优先原则。
3.4.1各事业部、管理部、资产公司和专业公司应结合板块生产信息化系统建设实际,合理确定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总体目标和阶段目标,并分步实施,确保重点监控对象优先投用。
3.4.2在当前视频监控系统尚未完全覆盖的情况下,应重视发挥单体录像设施的作用,确保重点场所、大型机组、关键部位和高风险作业随时处于监控状态。
4监控范围
4.1以下范围均应列为视频监控对象,并做到全过程、不间断监控。
4.1.1工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高处作业、破土作业、临时用电和起重作业等高风险施工作业现场。
4.1.2钻井作业、井下(试油气)作业、测井作业等野外油气专业施工,以及各类工程建设施工作业现场。
4.1.3炼化企业工厂围墙以内生产运行、施工作业、日常巡检、停产检修等生产活动。
4.1.4销售企业油库围墙以内正常运行、施工作业和日常巡检等活动;加油加气站正常营业区域。
4.1.5高含硫化氢气田所辖全部生产区域;油田企业各类油气集输场站,以及油气生产井井场等。
4.1.6放射性、爆炸性、剧毒性物质(器材)库房(库区),以及各类危险化学品库房(库区)。
4.1.7海洋钻井作业平台,海(水)上油气生产、作业平台。
4.2汽车吊、桥(梁)式吊、龙门吊、塔式吊等起重设备均应安装单体录像设施,全过程、不间断监控起重作业。
4.3各类放射性、爆炸性、剧毒性物质(器材)和危化品专用运输车辆,客运车辆,大型特种运输(施工)车辆,以及各类运输(施工)船舶均应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和视频监控设施。
5监控技术要求
5.1企业应建立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平台,统一管理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平台应与安全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有效联接。
5.2摄录点布置应综合考虑生产区域、机组、岗位、部位、人员和环境等风险因素确定,做到优先重点、兼顾全面。以下3类风险部位应优先安装:
5.2.1关键区域、关键机组、关键设施、关键物品和关键岗位。
5.2.2操作频繁区、风险叠加区、故障易发区和事故多发区。
5.2.3无人值守区、人员禁入区、人员密集区和环境敏感区。
5.3视频监控设施和单体录像设备应能满足场所本质安全需要,避免因此而增加(大)事故隐患或风险程度。
5.3.1防火防爆场所应选用防爆型视频监控设施和录像设备。
5.3.2海(水)上平台视频监控设施应具有异地备份(存贮)图像记录的功能。
5.3.3视频监控设施设计与安装应满足防雷接地要求。
5.4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应选用云台摄像机,确保实现多角度摄录和自动归位;摄像机应安装在最佳观察位置,以有效发挥实时监控功能。
5.5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应配套图像存储设备,以存贮各台摄像机图像记录。
5.5.1图像记录应能显示摄像机编号、摄录日期与摄录时间,并具有防篡改功能。
5.5.2一般图像记录应能保存7×24小时,关键部位(岗位)图像记录应能保存30×24小时。
5.6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宜采用主动监视方式,并与气体、火灾、周界(入侵)等报警系统联动。即一旦发生异常状态,报警系统可自动调动摄像机摄录,并在相关监视器中自动弹出报警区域图像。
5.7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应具备图像跟踪、越界报警等智能化功能。
6其他要求
6.1发生人身伤害、火灾爆炸等安全生产事故,事故场所应向事故调查小组提交事故现场录像。
6.2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与使用情况,由安全部门纳入定期考核。监控系统凡逾期未建成者,或监控范围达不到“无盲区、全覆盖”要求者,或管理存在较大问题者,一律在安全管理考核中严格兑现。
第2篇 石化储运装卸栈台及码头安全生产要点
1装卸栈台
1.1安全监督重点部位
1.1.1铁路专用线 机车清灰除渣,使杂散电流窜入作业线引起火灾;装卸设备不符合铁路建规,被机车或罐车挂坏;坡度变化不及时修理、罐车对位后不固定而溜车等。
1.1.2装卸栈桥 操作失误、接地不良导致静电放电,配电不符合防爆要求,引起闪火;装卸设备用完后不归位,或平衡不良而未采取固定措施,致使设备被拉霈和压坏;安全防护设施不符合要求,易造成操作人员摔伤事故。
1.1.3公路发放场 本区是事故多发区,引起的原因很多,主要有:明火管理不严,操作失误,静电积聚过大,接地装置接触不良,工作人员没穿着防静电服装和防静电鞋,电气设备出现故障等等。
1.2安全监督要点
1.2.1铁路专用线
1.2.1.1整个专用线的入口处,都要设钢轨绝缘接头,防止杂散电流窜入作业线。
1.2.1.2电气机车行驶的专用线,应采取不少于两处电绝缘设施,使电气连接形成均压网络,强化接地排流。整个作业线和装卸设备的导全权要跨接均压,使之不致产生电位差而发生火花。
1.2.1.3电气机车专用线凡进出泵房的各种管道上均要安装绝缘法兰,防止杂散电流窜进泵房及罐区。
1.2.1.4定期检测专用线和金属管架的接地装置,必须完好牢固,接地电阻不大于30ω。
1.2.1.5罐车解体和对位后,必须有固定和防溜设备。
1.2.2装卸栈桥和装卸操作台
1.2.2.1鹤管转动灵活、轻便,能随意平衡,如采用悬挂重物平衡时,悬挂物应为碰击不能产生火花的物体,不影响旋转和提升,下部符合装卸栈桥与专用线之间接近界限的规定。
1.2.2.2阀门、法兰连接、旋转接头、磁筒或波纹补偿器、软管接口等均应严密无渗漏。
1.2.2.3栈桥上的走台、翻梯或伸缩梯应坚固,翻梯提升和降落用的绳子采用麻绳或棕绳,每月检查1次,发现破损、断股应及时更换。伸缩梯不论伸出或缩回都应有固定装置。
1.2.2.4栈桥照明灯具、导线、信号联络装置等应完好,无断落、破损和短路现象。
1.2.2.5集油管组的跨接和接地应完好,接地电阻不大于30ω,且不少于两处。
1.2.2.6栈桥消防设备配置作如下规定:
1.2.2.6.1每组鹤管设石棉毯两块,8kg干粉或101泡沫手提式灭火器两个。
1.2.2.6.2消防泡沫车和水罐车离任一车位的最远距离不大于60m。
1.2.2.6.3小型石油库或栈桥附近无固定、半固定或活动灭火设备时,按鹤管数5组以下配置1001泡沫或70kg干粉推车式灭火机两台,5组以上配置1001泡沫或70kg干粉推车式灭火机3台,并设置配套的泡沫钩管、吸取器、泡沫液桶和水带等设备。
1.2.3公路发放场
1.2.3.1凡地下埋设的易燃、可燃液体管道和容器,均用砂土填实,不设管沟和罐室。
1.2.3.2发放场(不论亭、蓬、廊、台)必须通风良好,顶蓬和地面不积聚油气,汽车靠近和通行应方便、顺利。
1.2.3.3鹤管和灌装管轻便灵活,规定的停车区内,都处在扫覆范围内。液体灌装嘴能插入罐车底上面20cm,出液口能形成分散流,不发生喷溅,连接处严密无渗漏。
1.2.3.4旋塞转动灵活无渗漏,工作可靠。
1.2.3.5各种管道连接件、计量仪表、消气器、稳流器、过滤器、恒流器以及其它各种控制阀等,必须工作稳定、无渗油等异常现象。过滤器安装位置应满足出油口之间的静电缓和时间要求。
1.2.3.6发油台的管组及设备按每组鹤管埋设接地极1组,另为油罐汽车设接地极1组,两组接地极保持一定距离且相连,形成等电位,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0ω。与油罐汽车车体相接的临时卡具,应卡结牢固,接触面积不宜小于200平方厘米。
1.2.3.7计算机控制和管理的发油台,要求安全联锁系统准确可靠,如超液位时能紧急切断、卡片不符或静电不连通时不开启,并能做环境油气浓度危险性显示报警、控制元件和传感元件误动处理等。
1.2.3.8发油台每组鹤管配石棉毯1块,8kg干粉或101泡沫灭火器1只。发油场按4组以下65kg干粉或1001推车式泡沫灭火机2台,0.5m立方米砂箱2个,铁锹5把;4组以上,按每增加4组其上述配置增加1倍,不足4组者可酌情考虑,如场地允许也可按4组计算。
2装卸油码头
2.1安全监督重点部位 码头是沿江、沿海石化企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有固定式引桥或平台、升降式引桥或平台和趸船等多种形式。油码头的进出物料,大多数属易燃、易爆、易挥发液体,一旦跑油轻则污染环境,重则造成火灾。必须重视对装卸油码头的安全检查和监督工作。其重点部位有以下几处:
2.1.1平台和引桥 不论固定式平台或引桥、升降式平台或引桥,都要定期对坚固情况和升降情况及其结构、装置进行检查,发现支撑结构和固定结构有破损、断裂和倾斜时,必须及时修复加固,防止塌落、倾倒,升降装置损坏失去作用。经常检查防撞、防风和防浪等设施设备是否齐备完好。
2.1.2趸船 要经常检查船体变形和腐蚀情况、栓系锚固情况。
2.1.3装卸设备 海运和江运装卸码头的设备配置各地各不相同,主要有油泵、管组、阀门、电气设备、输油臂量测仪器仪表、吊升装置和金属或橡胶软管及其接口等,其中任何一种设备工作失控,发生泄漏、撞击打火、误动、短路等,都会导致跑油和火灾。
2.1.4绝缘连接和静电接地 为了防止杂散电流窜入油船,在重要码头的输油干管上要安装绝缘法兰或橡胶软管,油船和码头分别接地,绝缘管路进行屏蔽,每次停靠油船和作业之前,都要严格检查。
2.1.5码头的安全设施 码头跑油和着火,其灾情容易扩大,危及面宽。因此在码头设计和安全施配置方面,应遵照交通部(85)交公安字334号《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的要求,装备灭火设施和围油、捞油用具,制定详细的明火和用电管理制度。
2.2安全监督要点
2.2.1平台和引桥
2.2.1.1支柱坚固,无断裂和大面积露筋。直立无倾斜。露出水面部分要设防冲、防撞、防浸蚀设施。
2.2.1.2平台坚固平整,安全栏杆完好,防撞垫分布合理,安放结实。通道有防滑设施。
2.2.1.3升降套和旋转轴完好,能随水位自由升降,无晃动现象。
2.2.1.4引桥牢固完好,如引桥升降不影响管带。经常发生摩擦的部位其保护垫完整无破损。
2.2.2趸船
2.2.2.1船体无渗漏,防腐涂层完整,缆绳符合要求,拴系和锚固结实。
2.2.2.2防撞、防摩擦挤压的缓冲垫、竹木卷和圆木绑扎结实,遇有损坏应随时修复。防大风和大浪的措施切实可行可靠。
2.2.2.3安全栏杆和防滑设施完好。
2.2.2.4趸船上的机动舱、工作舱、办公室、生活间、备品间等应符合安全防火要求及有关规定。
2.2.3装卸设备
2.2.3.1油泵、管组、阀门、过滤器、流量计、消气器、集油罐、排空罐等设备,应完好无渗漏,工作正常可靠。金属或橡胶较管应接头牢固,无破损、断脱、开裂和老化变形现象。具体监督办法,可参照本篇有关章节的内容。
2.2.3.2输油臂转动灵活,能随意平衡,各旋转接头密封良好无渗漏。
2.2.3.3金属或橡胶软管的搬运取送,要有专用工具和设备,禁止强行拖拉,并防止潮水涨落、波浪摇晃而导致软管压坏和断脱。
2.2.4绝缘连接和静电接地
2.2.4.1码头、趸船和油船之间不做电气连接,应在管线上设绝缘法兰,各自独立接地,防止岸上杂散电流窜入油船。油船本身可不接地,如油管接管为胶管,可将胶管的钢丝和外缠线连接后,用不小于16平方厘米的多股软铜线与1平方米、厚10mm的钢板固定后放置水下。
2.2.4.2独立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0ω。
2.2.4.3如接管中有一段绝缘管,则在绝缘管上设裸金属屏蔽层并接地。
2.2.4.4如利用码头或趸船平台上的接地端头接地,必须有两处相连,船靠船作业也应有两处相连。
2.2.5码头的安全设施
2.2.5.1应配备一定数量的围油栏、消油剂、吸附材料和吸油、捞油工具。
2.2.5.2按照《装卸油码头防火设计规范》的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和灭火用品。如:
一级甲、乙类油品码头宜设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应配备2-3艘拖轮兼消防两用船。
二级甲、乙类油品码头宜设半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1-2艘拖轮兼消防两用船。
三级甲、乙类油品和二级丙类油品码头,要求尽可能采用半固定式或小型灭火设备。
2.2.5.3除上述规定外,码头或趸船应按每100平方米配2只8kg干粉或101泡沫手提灭火器,设在拿取方便、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带。
2.2.5.4油船停靠时,在搬运连接器及金属软管等装卸设备时,为防止因撞击和摩擦产生火花,在码头或趸船上宜配备一定数量石棉毯和帆布垫,以及灭火用砂等。
第3篇 石化企业空分设备安全生产管理探讨
第4篇 石化企业安全生产禁令和规定
一、人身安全十大禁令
1.安全教育和岗位技术考核不合格者,严禁独立顶岗作业。
2.不按规定着装或班前饮酒者,严禁进入生产岗位和施工现场。
3.不戴好安全帽者,严禁进入生产装置和检修、施工现场。
4.未办理安全作业票及不系安全带者,严禁高处作业。
5.未办理安全作业票,严禁进入塔、容器、灌、油舱、反应器、下水井、电缆沟等有毒、有害、缺氧场所作业。
6.未办理维修工作票,严禁拆卸停用的与系统联通的管道、机泵等设备。
7.未办理电气作业“三票”,严禁电气施工作业。
8.未办理破土工作票,严禁破土施工。
9.机动设备或受压容器的安全附件、防护装置不齐全好用,严禁启动使用。
10.机动设备的转动部件,在运转中严禁擦洗或拆卸。
二、防火、防爆十大禁令
1、严禁在厂内吸烟及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蚀物品入厂。
2、严禁未按规定办理用火手续,在厂内进行施工用火或生活用火。
3、严禁穿易产生静电的服装进入油气区工作。
4、严禁穿带铁钉的鞋进入油气区及易燃、易爆装置。
5、严禁用汽油、易挥发溶剂擦洗设备、衣物、工具及地面等。
6、严禁未经批准的各种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罐区及易燃易爆区。
7、严禁就地排放易燃、易爆物料及化学危险品。
8、严禁在油气区用黑色金属或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撞击和作业。
9、严禁堵塞消防通道及随意挪用或损坏消防设施。
10、严禁损坏厂内各类防爆设施。
三、车辆安全十大禁令
1、严禁超速行驶、酒后驾车。
2、严禁无证开车或学习、实习司机单独驾驶。
3、严禁空档放坡或采用直流供油。
4、严禁人货混载、超限装载或驾驶室超员。
5、严禁违反规定装运危险物品。
6、严禁迫使、纵容驾驶员违章开车。
7、严禁车辆带病行驶或私自开车。
8、严禁非机动车辆或行人在机动车临近时,突然横穿马路。
9、严禁吊车、叉车、电瓶车等工程车辆违章载人行驶或作业。
10、严禁撑伞、撒把、带人及超速骑自行车。
四、防止贮罐跑油(料)十条规定
1、按时检尺,定点检查,认真记录。
2、油品脱水,不得离人,避免跑油。
3、油品收付,核定流程,防止冒串。
4、切换油罐,先开后关,防止憋压。
5、清罐以后,认真检查,才能投用。
6、现场交接,严格认真,避免差错。
7、呼吸阀门,定期检查,防止抽瘪。
8、重油加温,不得超标,防止突沸。
9、管线用完,及时处理,防止冻凝。
10、新罐投用,验收签证,方可进油(料)。
五、防止中毒窒息十条规定
1、对从事有毒作业,有窒息危险作业人员,必须进行防毒急救安全知识教育。
2、工作环境(设备、容器、井下,地沟等)氧含量必须达到20%以上,毒害物质浓度符合国家规定时,方能进行工作。
3、在有毒场所作业时,必须佩带防护用具,必须有人监护。
4、进入缺氧或有毒气体设备内作业时,应将与其相通的管道加盲板隔绝。
5、在有毒或有窒息危险的岗位,要制订防救措施和设置相应的防护用器具。
6、对有毒有害场所的有害物浓度,要定期检测,使之符合国家标准。
7、对各类有毒物品了防毒器具必须有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
8、涉及和监测毒害物质的设备、仪器要定期检查,保持完好。
9、发生人员中毒、窒息时,处理及救护要及时、正确。
10、健全有毒有害物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长期达不到规定卫生标准的作业场所,应停止作业。
六、防止静电危害十条规定
1、严格按规定的流速输送易燃易爆介质,不准用压缩空气调和、搅拌。
2、易燃、易爆流体在输送停止后,须按规定静止一定时间,方可进行检尺、测温、采样等作业。
3、对易燃、易爆流体贮罐进行测温、采样,不准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材质的器具。
4、不准从罐上部收油,油槽车应采用鹤管液下装车,严禁在装置或罐区灌装油品。
5、严禁穿易产生静电的服装进入易燃、易爆区,尤其不得在该区穿、脱衣服或用化纤织物擦拭设备。
6、容易产生化纤和粉体静电的环境,其湿度必须控制在规定界限以内。
7、易燃易爆区、易产生化纤和粉体静电的装置,必须做好设备防静电接地;混凝土地面、橡胶地板等导电性要符合规定。
8、化纤和粉体物料的输送和包装,必须采取消除静电或泄出静电措施;易产生静电的装置设备必须设静电消除器。
9、防静电措施和设备,要指定专人定期进行检查并建卡登记存档。
10新产品、设备、工艺和原材料的投用,必须对静电情况做出评价,并采取相应的消除静电措施。
七、防止硫化氢中毒十条规定
1、生产操作、检修及有关作业人员上岗前要接受有关硫化氢中毒及救护知识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
2、各企业要组织摸清硫化氢的分布情况,作出平面分布图,并在危险作业点设置警示牌。
3、要根据生产岗位和工作环境的不同特点,配备完善适用的防护用品,并落实到岗位责任制中,切实加强管理。
4、大力推进技术进步,加快工艺技术的革新改造,实现密闭化生产,使装置区或生产作业环境硫化氢浓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5、对生产过程中的介质和作业环境中的硫化氢含量,须定期组织测定和评价,对因物料改变、装置改造或操作条件发生变化致使硫化氢浓度超过常规含量时,主管部门要采取相应有效的防护措施,并及时通知有关车间、班组或岗位,防止发生中毒事故。
6、有可能泄漏硫化氢构成中毒危险的装置或区域,要安装自动检测报警器。
7、甲、乙类油罐在进油、出油、调合时,禁止进行采样、检尺、测温(罐壁固定测温除外)、更换或拆检安全附件等罐顶作业。罐内液面静止30分钟后,方可进行上述作业。
8、在粗汽油罐、轻质污油罐及含酸性气、瓦斯介质的设备上从事采样、检尺、脱水、堵漏、检修等作业时,应选用适用的防毒面具,并有两人同时到现场,站在上风向,一人作业,一人监护。
9、佩戴特殊防护用品在硫化氢污染区作业,在未脱离危险区域前严禁脱下防护用品,以防中毒。
10、从事硫化氢作业的人员,要按规定定期进行体检,并按“职业禁忌症”的要求合理安排岗位工作。
第5篇 石化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实施细则
1 基本原则
1.1 为了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依据《中国石化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规定》(中国石化安[2015]278号),结合燕山石化实际,制定本细则。
1.2 公司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适用本细则。
1.3 本细则所称“党政同责”,是指领导班子对安全生产工作共同负有领导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对其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1.4 领导班子要牢固树立“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意识,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落实“当利润、产量、进度、成本等与安全环保发生矛盾时,都要让位于安全环保”的工作要求。
2 工作职责
2.1 行政领导班子安全生产主要职责
2.1.1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国家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各项指示要求,以及集团公司和公司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部署和工作要求。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工作形势,有重点地开展安全生产各项活动,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1.2 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企业发展总体规划,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落实安全发展战略。
2.1.3 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建立安全监督考核机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2.1.4 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1.5 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并提供人、财、物支持保障。
2.1.6 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消防、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安全设施、职业卫生设施、消防设施投资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2.1.7 建立健全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开展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工作,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组织安全检查。
2.1.8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并纳入绩效考核。保障安全生产所需的投入,并纳入年度预算。
2.1.9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体系。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落实应急物资储备,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1.10 按规定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2.1.11 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2.2 党委主要安全生产职责
2.2.1 对分管领域中的安全工作经常调研指导,经常听取安全工作专题汇报,研究解决分管领域或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出现的安全事故负有领导责任。
2.2.2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提供思想、政治、组织的保证与监督。
2.2.3 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每年召开一次专题研究安全工作的党委会,每年党委中心组至少组织一次专题安全学习。
2.2.4 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组织人事工作。在干部选拔任用中注重被考察对象的安全生产业绩,对在安全管理中有重大失误的干部,原则上不予重用;选拔任用思想过硬、作风扎实、能力突出、严于律己的干部担任安全生产工作岗位领导职务;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岗位干部的关心指导,为他们行使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创造条件;协助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调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2.2.5 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把安全工作纳入“党员责任区”活动中,规范活动内容和活动方式,加强指导和考核,反对形式主义,增强活动实效。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引导,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把安全生产情况作为党员评议、先进评选的重要依据。把安全生产纳入党支部达标创优考核,实施安全生产事故“一票否决”。
2.2.6 把安全发展和安全生产纳入政治思想宣传教育重要内容。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集团公司和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禁令等;宣传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先进典型,曝光生产安全事故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推动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提升。
2.2.7 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纪检监察范畴。对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决定、指令、意见执行不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履行不到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党政领导及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生产安全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和腐败行为。
2.2.8 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工作。工会组织认真组织好“安康杯”劳动竞赛、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职工代表专项提案等工作,要把安全生产知识作为班组长培训的重要内容,适时组织安全技能比武等竞赛活动;共青团组织要组织好“青年安全卫士”活动和“青年与安全”主题活动,做到团员青年身边无违章、无违纪、无事故。
2.2.9 掌握员工的思想动态,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种思想隐患。
3 工作要求
3.1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监督体系
3.1.1 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规范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对具体分管业务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分解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各级各单位、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要建立有效的监督考核机制,确保安全生产责任真正得到落实。
3.1.2 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标准体系。根据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要求,结合实际及时组织制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和规程,并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3.1.3 加强安全管理队伍建设。落实安全总监配备,建立安全管理专家队伍,建立安全专业职称和安全专家序列,落实安全专业人才成长通道,抓好安全管理后备队伍建设。
3.1.4 完善安全生产培训体系。要把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集团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燕山石化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工作部署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每季度至少安排1次安全专题学习。要把安全管理培训纳入到各级各类管理干部业务培训的必修课,建立各级干部年度安全轮训制度。落实好全员安全培训,通过事故教育、案例教学、仿真模拟等培训方式,提高安全培训效果。
3.1.5 完善安全生产考核体系。结合实际,层层分解安全生产年度责任目标,签订安全责任书,并与生产经营责任目标同步考核,同步奖惩。
3.1.6 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和管控机制。建立常态化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管控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促进本质安全。
3.1.7 完善安全应急体系。制定简洁实用的应急预案,组织各级单位和人员开展各类应急演练,把应急演练纳入岗位练兵和基本功训练中,切实提高应急能力。
3.1.8 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
3.2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要把安全文化建设纳入企业文化建设统筹规划,统筹推进。通过各种渠道、各种形式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常态化地开展“我为安全作诊断”、“未遂事件报告”和“人人争做安全员”等活动,营造“人人重视安全、人人参与安全”的安全文化氛围。
3.3 安全生产监督与考核
3.3.1 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体系,并作为党建考核的重要内容。
3.3.2 对因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部门、单位及其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严格实行安全生产问责办法和“一票否决”;造成重(特)大事故或产生重大影响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应的领导责任。
3.3.3 党政主要领导对安全生产的重点工作、重大隐患、重大事项要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
3.3.4 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业务范围内安全生产的重要工作、突出隐患、重要事项要亲自推动、负责落实。
3.3.5 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关键装置、要害部位定点联系制度,深入基层、深入现场检查督导,解决问题。
4 附件
《燕山石化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实施细则(暂行)检查底稿》。
第6篇 安庆石化热电厂管理创新助推安全生产
近年来,安徽安庆石化热电厂长周期生产屡创佳绩。截至1月15日,该厂已连续安全供电、供水、供热1567天,主力5号炉连续运行458天,3号机实现单机连续运行306天,三项长周期安全生产均打破了历史记录,2007年实现“五个重大事故为零”。这些优异成绩的取得,得益于该厂在安全管理上进行创新,为全厂筑起了安全生产的铜墙铁壁。
为安全,制度先行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为使安全工作真正做到有规可依,有章可循,近几年来,该厂一方面针对企业改革、发展的需求,适时增补了一些新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如去年8月,上级集团公司出台《安全生产禁令》,该厂迅速将《禁令》作为新的法规,在全厂贯彻落实。另一方面,该厂还不断完善和修订现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以适应企业安全生产的需要。如去年上半年,他们重新修订了《安庆石化热电厂安全生产责任制》,详细规定了上到厂长、下到一线职工共214个岗位的职责、权限,并要求每位职工牢记本岗位职责。
目前,该厂已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共24项,覆盖了全厂各个方面的工作,使每一项安全生产工作都有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为安全, 人本管理
该厂在安全工作中推行人本管理,从而有效实现了职工“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自觉转变。为使安全工作变为职工的自觉行为,该厂首推亲情化安全教育,在重点区域、关键装置等位置悬挂“爱妻爱子爱家庭,不讲安全等于零”、“亲人叮咛在耳边,安全工作平安归”等人性化的安全标语,使职工在举手投足之间都感觉到身边有亲人在叮咛,更加自觉地注重安全。与此同时,该厂还大力开展各项安全活动,他们将班组安全活动与岗位练兵、技术培训、事故预演及反事故演习等内容相结合,实现了班组安全活动“三保证、一考核”,即内容保证、组织保证、时间保证、严格检查考核。他们还在职工中举办现代企业安全管理知识讲座,指导职工学习新的法规、条例,组织全员参与安全知识考试。
为安全,完善设备
该厂通过“精心巡检,精心维护,精心操作”三个环节,把好设备运行安全关,完善多层次、全方位的机电仪操作五位一体的设备监管体系,做好设备的特护和大机组的包机制管理工作,加大设备现场管理,确保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与此同时,他们按照上级集团公司隐患排查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的精神,建立了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整改的机制,使隐患排查治理实现了经常化、制度化。在具体工作中,他们坚持具有本厂特色的“七定”巡检法,及时将安全生产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据统计,2007年,该厂职工先后及时发现并处理了4号炉水冷壁泄漏、6号炉乙侧主蒸汽母管泄漏等20余项重大安全隐患。
为安全,监管有力
该厂建立了厂部、车间、班组三级安全监管网络,通过强有力的监管,促进了长周期安全生产上台阶。该厂安全督察员每天坚持现场督查,重点对检修施工现场人身和设备安全,对关键生产装置、要害部位、重大操作、现场动火、设备探伤进行督查。同时,该厂安环科还定期组织相关科室人员,进行安全月检和安全专项检查,并提出整改和考核意见。他们还抓好各种安全作业票证的规范签发,落实“谁签发、谁负责”的管理原则,严格执行公司集中用火作业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用火、维修设备、临时用电等作业许可证制度。通过严格管理、严格考核、严格监督,建立了“安全不留死角、责任无缝连接、全员共同参加”的安全生产格局,确保各项安全环保工作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第7篇 制约石化企业安全生产的因素与对策
石化企业属于一项技术含量高、操作风险大的行业,一不小心就会酿成大祸。从生产安全和环境安全的角度分析,在国民经济的各个部门中,与石化产品有关的石油、石化行业的潜在危险性最大。这些行业的企业涉及数以亿吨计的石油及其加工产品,数以亿立方米计的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数以万吨计的有毒乃至剧毒的有机和无机石化产品,数以百万吨计的强腐蚀性的酸碱。我国现有石化企业两万多家,其中的大企业多靠近大河、大湖或大海(以利于原料、产品和能源运输)。
近年来,随着城市的扩展,居民区与厂区的距离越来越近,而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导致对各类基本石化产品的需求不断增长,加之规模效益使这些大企业的装置规模不断扩大,其中相当一部分是在高温高压条件下处理大量的易燃易爆物料。不难想象,这些装置一旦发生事故,后果很难局限在厂区范围内,极易演变成危害长远的生态灾难。
最近几年发生的一系列石化事故及其引发的后续灾害,使人们认识到加强石化生产过程安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任何一项设备隐患、制度缺陷、工作疏忽或个人违章行为,都可能造成事故发生。实际上,一个石化厂从建立到生产出产品,需要很多的环节,包括环境评价、产品和生产装置的安全性评价、劳动保护评价等等环节。这些环节必须做到万无一失,否则,企业表面上虽然可以赢利,但实际上会造成各种各样的隐患。
安全生产是石化生产的前提和保障。由于石化生产中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物质多,高温、高压设备多,工艺复杂,操作要求严格,如果管理不当或生产中出现失误,就可能发生火灾、爆炸、中毒或灼伤等事故,影响到生产的正常进行。轻则影响到产品的质量、产量和成本,造成生产环境的恶化;重则造成人员伤亡和巨大的经济损失,甚至毁灭整个工厂。无数事故事实告诉我们,没有一个安全的生产基础,现代石化就不可能健康正常地发展。
石化企业发生事故的因素
所谓石化企业事故,一般是指有毒有害气体(或液体)的大量流失,对周围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的意外事件。由于化学物品大都具有毒性大、易扩散和易燃烧爆炸等特点,因而极易造成事故地域大面积污染和大量人员伤亡,在人员稠密的大中城市尤为严重。
石化企业事故,其原因是多方面的,除自然灾害外,主要有以下几种因素:
违章操作。如违反操作规程、操作错误、不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等。石化生产和储运有着严格的操作程序,一旦违章,就有可能发生事故。由于操作人员违章作业而引起的事故约占整个事故比例的27.8%。
设备和设计上的不足。例如由于厂址选择不好,平面布置不合理,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生产工艺不成熟等,从而给生产带来难以克服的先天性隐患。设备上的缺陷:如设计上考虑不周、材质选择不当、制造安装质量低劣、缺乏维护及更新等。许多石化产品生产需要高温高压(或低压),加上许多原料和产品具有很强的腐蚀性,容易造成各种管、阀、塔、缸的腐损而产生有毒物质跑、冒、滴、漏,这类事故约占整个事故比例的50%。
管理上的漏洞。如规章制度不健全,隐患不能得到及时消除和治理,人事管理不严,工人缺乏培训和教育,作业环境不良,领导指挥不当等。以及工人不遵守劳动纪律,对工作不负责任,缺乏主人翁责任感等。
意外因素。这类事故是石化生产过程中因突然断电、停水而使化学反应失去控制造成事故,以及有毒物品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撞翻、爆炸而发生泄漏事故。
上述列举的4条事故起因,无不与人相关。事故既然主要是由人的过错造成的,那么人就必须想方设法去预防事故的发生。
预防石化企业事故的对策措施
安全技术措施。通过采取适当的技术措施,消除或降低作业场所的危害,防止工人在正常作业时受到危险石化产品的侵害。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替代、变更工艺、隔离、通风、个体防护和卫生。
一、预防危险石化产品危害的最理想的方法就是在原料的选择上,采取替代的做法,即:用无毒、低毒石化产品替代有毒、高毒的石化产品,用可燃物替代易燃物等,从而可以有效地减少危险石化产品对人体的伤害或引发火灾爆炸的危险;
二、由于采用替代措施并不是总能达到生产工艺的要求,因此必须进行技术革新,选用可将危害减少到最低程度的工艺,即变更工艺,以消除或降低危险石化产品的危害;
三、在生产过程中采取隔离措施,将操作人员与危险石化产品分开,这是控制其危害的最有效的措施之一。最常用的做法,是将生产或使用危险石化产品的设备完全封闭起来,或者设置屏障,拉开作业人员与危险源之间的距离;
四、通风措施可以降低作业场所中有害气体、蒸气、粉尘的浓度,使其浓度低于安全浓度,是保证作业人员身体健康的有效措施。可以采取机械和自然通风进行空气置换,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五、个体防护是阻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人体的最后一道屏障。为确保人身安全和健康,危险石化产品作业人员要正确选择和使用个体防护用品;
六、保持作业场所的清洁。危险石化产品作业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
组织管理措施。建立危险石化产品的组织管理措施是预防作业场所中石化产品危害的一个重要方面。除了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一般的安全管理措施外,危险石化产品的组织管理措施还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危害识别。防止危险石化产品事故发生的第一步,就是要对危险石化产品进行危害识别。危险石化产品危害识别是加强危险石化产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要判断分析危险石化产品是否具有火灾爆炸、有毒有害或腐蚀性等危险特性,是否构成重大危险源等,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要向当地主管部门如实登记和上报;
二、实行“一书一签”制度。一书即安全技术说明书,它是一份详细介绍危险石化产品的燃爆、毒性和环境危害等信息的综合文件。安全技术说明书是企业进行危险石化产品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是制定危险石化产品安全操作规程的重要依据。一签即安全标签,它是用易于理解的文字、图形,表述危险石化产品的危险特性及其安全注意事项,可以起到警示作用;
三、安全储存与运输。危险石化产品储存是石化产品流通过程中的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处理不当,就会造成事故。危险石化产品的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等必须按照国家标准严格执行。危险石化产品运输的危险性较大,必须采取有力的安全管理手段和适当的防范措施,严格执行关于危险石化产品运输的管理法规和标准;
四、废弃物处理。必须严格控制向环境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处理废弃的危险石化产品,应该依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销毁、处理有燃烧、爆炸、有毒和其他危险性的废弃化学物品,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五、安全教育。安全教育是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许多危险石化产品事故的发生都是由于作业人员缺乏安全知识,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等造成的。因此,消除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必须从加强危险石化产品的安全教育做起;
六、健康监护。健全的健康监护措施是确保危险石化产品作业人员安全健康的关键。对接触危险石化产品的操作人员,要进行上岗前体检及定期体检,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对作业人员安排医务监督。对作业人员接触危险石化产品的情况要进行监测并做好记录备案;
七、应急救援措施。应急救援工作是危险石化产品安全管理的基本内容。危险石化产品企业是危险石化产品的直接操作者,事故几率大,潜在危害严重。为了保证企业安全生产的正常运行,企业必须结合生产实际,制定危险石化产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立事故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并定期组织职工进行预案的演练,提高员工的防灾、消灾意识。
第8篇 中国石化安全生产视频监控配置管理规定
1总则
1.1本规定所称“安全视频监控系统”,主要包括视频监控设施、单体录像设施和卫星定位装置等3类。
1.1.1视频监控设施。具有不间断摄录、图像传输、主机控制、集中显示和记录保存等五项基本功能,主要用于监控永久、固定式生产装置和场所。
1.1.2单体录像设施。具有方便拆装、移动监控等特点,主要用于监控临时、流动式生产作业场所。
1.1.3卫星定位装置。具有24小时不间断跟踪监控功能,主要用于监控机动车辆、船舶等特种移动设备。
1.2本规定适用于总部机关部门、事业部(专业公司),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控股公司(以下统称企业)。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各企业是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的责任主体,负责本企业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以及系统运行和日常维护管理等工作。
2.2事业部、管理部、资产公司、专业公司分别是板块(行业)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与实施的管理主体,负责制定板块(行业)实施细则和建设规划,确保板块(行业)安全生产视频监控系统配备到位、监控有效。
2.3总部和企业信息管理部门分别是同级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的技术主管部门,负责系统运维、保障等日常管理等项工作。
2.4总部和企业安全监管部门分别是同级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的业务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视频监控设施和监视点的监督检查和指导,以及事故后录像分析等工作。
3基本原则
3.1同步建设原则。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应与企业主体生产设施同步设计、同步开工、同步验收投用。
3.2资源共享、优先投用原则。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应结合板块生产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实际,做到网络共用、平台共享和优先投用。
3.3全覆盖、无盲区原则。安全视频监控系统配置应达到生产区域全面覆盖,重大作业全程跟踪,关键部位全角摄录,监控扫描不留盲区等功能。
3.4分步实施、重点优先原则。
3.4.1各事业部、管理部、资产公司和专业公司应结合板块生产信息化系统建设实际,合理确定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总体目标和阶段目标,并分步实施,确保重点监控对象优先投用。
3.4.2在当前视频监控系统尚未完全覆盖的情况下,应重视发挥单体录像设施的作用,确保重点场所、大型机组、关键部位和高风险作业随时处于监控状态。
4监控范围
4.1以下范围均应列为视频监控对象,并做到全过程、不间断监控。
4.1.1工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高处作业、破土作业、临时用电和起重作业等高风险施工作业现场。
4.1.2钻井作业、井下(试油气)作业、测井作业等野外油气专业施工,以及各类工程建设施工作业现场。
4.1.3炼化企业工厂围墙以内生产运行、施工作业、日常巡检、停产检修等生产活动。
4.1.4销售企业油库围墙以内正常运行、施工作业和日常巡检等活动;加油加气站正常营业区域。
4.1.5高含硫化氢气田所辖全部生产区域;油田企业各类油气集输场站,以及油气生产井井场等。
4.1.6放射性、爆炸性、剧毒性物质(器材)库房(库区),以及各类危险化学品库房(库区)。
4.1.7海洋钻井作业平台,海(水)上油气生产、作业平台。
4.2汽车吊、桥(梁)式吊、龙门吊、塔式吊等起重设备均应安装单体录像设施,全过程、不间断监控起重作业。
4.3各类放射性、爆炸性、剧毒性物质(器材)和危化品专用运输车辆,客运车辆,大型特种运输(施工)车辆,以及各类运输(施工)船舶均应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和视频监控设施。
5监控技术要求
5.1企业应建立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平台,统一管理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平台应与安全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有效联接。
5.2摄录点布置应综合考虑生产区域、机组、岗位、部位、人员和环境等风险因素确定,做到优先重点、兼顾全面。以下3类风险部位应优先安装:
5.2.1关键区域、关键机组、关键设施、关键物品和关键岗位。
5.2.2操作频繁区、风险叠加区、故障易发区和事故多发区。
5.2.3无人值守区、人员禁入区、人员密集区和环境敏感区。
5.3视频监控设施和单体录像设备应能满足场所本质安全需要,避免因此而增加(大)事故隐患或风险程度。
5.3.1防火防爆场所应选用防爆型视频监控设施和录像设备。
5.3.2海(水)上平台视频监控设施应具有异地备份(存贮)图像记录的功能。
5.3.3视频监控设施设计与安装应满足防雷接地要求。
5.4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应选用云台摄像机,确保实现多角度摄录和自动归位;摄像机应安装在最佳观察位置,以有效发挥实时监控功能。
5.5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应配套图像存储设备,以存贮各台摄像机图像记录。
5.5.1图像记录应能显示摄像机编号、摄录日期与摄录时间,并具有防篡改功能。
5.5.2一般图像记录应能保存7×24小时,关键部位(岗位)图像记录应能保存30×24小时。
5.6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宜采用主动监视方式,并与气体、火灾、周界(入侵)等报警系统联动。即一旦发生异常状态,报警系统可自动调动摄像机摄录,并在相关监视器中自动弹出报警区域图像。
5.7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应具备图像跟踪、越界报警等智能化功能。
6其他要求
6.1发生人身伤害、火灾爆炸等安全生产事故,事故场所应向事故调查小组提交事故现场录像。
6.2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与使用情况,由安全部门纳入定期考核。监控系统凡逾期未建成者,或监控范围达不到“无盲区、全覆盖”要求者,或管理存在较大问题者,一律在安全管理考核中严格兑现。
第9篇 石化党政同责安全生产实施细则
1 基本原则
1.1 为了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依据《中国石化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规定》(中国石化安[2022]278号),结合燕山石化实际,制定本细则。
1.2 公司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适用本细则。
1.3 本细则所称“党政同责”,是指领导班子对安全生产工作共同负有领导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对其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1.4 领导班子要牢固树立“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意识,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落实“当利润、产量、进度、成本等与安全环保发生矛盾时,都要让位于安全环保”的工作要求。
2 工作职责
2.1 行政领导班子安全生产主要职责
2.1.1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国家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各项指示要求,以及集团公司和公司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部署和工作要求。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工作形势,有重点地开展安全生产各项活动,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1.2 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企业发展总体规划,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落实安全发展战略。
2.1.3 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建立安全监督考核机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2.1.4 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1.5 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并提供人、财、物支持保障。
2.1.6 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消防、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安全设施、职业卫生设施、消防设施投资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2.1.7 建立健全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开展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工作,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组织安全检查。
2.1.8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并纳入绩效考核。保障安全生产所需的投入,并纳入年度预算。
2.1.9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体系。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落实应急物资储备,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1.10 按规定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2.1.11 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2.2 党委主要安全生产职责
2.2.1 对分管领域中的安全工作经常调研指导,经常听取安全工作专题汇报,研究解决分管领域或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出现的安全事故负有领导责任。
2.2.2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提供思想、政治、组织的保证与监督。
2.2.3 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每年召开一次专题研究安全工作的党委会,每年党委中心组至少组织一次专题安全学习。
2.2.4 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组织人事工作。在干部选拔任用中注重被考察对象的安全生产业绩,对在安全管理中有重大失误的干部,原则上不予重用;选拔任用思想过硬、作风扎实、能力突出、严于律己的干部担任安全生产工作岗位领导职务;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岗位干部的关心指导,为他们行使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创造条件;协助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调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2.2.5 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把安全工作纳入“党员责任区”活动中,规范活动内容和活动方式,加强指导和考核,反对形式主义,增强活动实效。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引导,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把安全生产情况作为党员评议、先进评选的重要依据。把安全生产纳入党支部达标创优考核,实施安全生产事故“一票否决”。
2.2.6 把安全发展和安全生产纳入政治思想宣传教育重要内容。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集团公司和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禁令等;宣传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先进典型,曝光生产安全事故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推动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提升。
2.2.7 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纪检监察范畴。对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决定、指令、意见执行不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履行不到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党政领导及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生产安全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和腐败行为。
2.2.8 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工作。工会组织认真组织好“安康杯”劳动竞赛、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职工代表专项提案等工作,要把安全生产知识作为班组长培训的重要内容,适时组织安全技能比武等竞赛活动;共青团组织要组织好“青年安全卫士”活动和“青年与安全”主题活动,做到团员青年身边无违章、无违纪、无事故。
2.2.9 掌握员工的思想动态,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种思想隐患。
3 工作要求
3.1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监督体系
3.1.1 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规范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对具体分管业务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分解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各级各单位、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要建立有效的监督考核机制,确保安全生产责任真正得到落实。
3.1.2 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标准体系。根据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要求,结合实际及时组织制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和规程,并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3.1.3 加强安全管理队伍建设。落实安全总监配备,建立安全管理专家队伍,建立安全专业职称和安全专家序列,落实安全专业人才成长通道,抓好安全管理后备队伍建设。
3.1.4 完善安全生产培训体系。要把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集团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燕山石化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工作部署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每季度至少安排1次安全专题学习。要把安全管理培训纳入到各级各类管理干部业务培训的必修课,建立各级干部年度安全轮训制度。落实好全员安全培训,通过事故教育、案例教学、仿真模拟等培训方式,提高安全培训效果。
3.1.5 完善安全生产考核体系。结合实际,层层分解安全生产年度责任目标,签订安全责任书,并与生产经营责任目标同步考核,同步奖惩。
3.1.6 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和管控机制。建立常态化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管控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促进本质安全。
3.1.7 完善安全应急体系。制定简洁实用的应急预案,组织各级单位和人员开展各类应急演练,把应急演练纳入岗位练兵和基本功训练中,切实提高应急能力。
3.1.8 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
3.2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要把安全文化建设纳入企业文化建设统筹规划,统筹推进。通过各种渠道、各种形式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常态化地开展“我为安全作诊断”、“未遂事件报告”和“人人争做安全员”等活动,营造“人人重视安全、人人参与安全”的安全文化氛围。
3.3 安全生产监督与考核
3.3.1 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体系,并作为党建考核的重要内容。
3.3.2 对因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部门、单位及其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严格实行安全生产问责办法和“一票否决”;造成重(特)大事故或产生重大影响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应的领导责任。
3.3.3 党政主要领导对安全生产的重点工作、重大隐患、重大事项要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
3.3.4 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业务范围内安全生产的重要工作、突出隐患、重要事项要亲自推动、负责落实。
3.3.5 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关键装置、要害部位定点联系制度,深入基层、深入现场检查督导,解决问题。
4 附件
《燕山石化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实施细则(暂行)检查底稿》。
第10篇 石化企业安全生产禁令规定
一、人身安全十大禁令
1.安全教育和岗位技术考核不合格者,严禁独立顶岗作业。
2.不按规定着装或班前饮酒者,严禁进入生产岗位和施工现场。
3.不戴好安全帽者,严禁进入生产装置和检修、施工现场。
4.未办理安全作业票及不系安全带者,严禁高处作业。
5.未办理安全作业票,严禁进入塔、容器、灌、油舱、反应器、下水井、电缆沟等有毒、有害、缺氧场所作业。
6.未办理维修工作票,严禁拆卸停用的与系统联通的管道、机泵等设备。
7.未办理电气作业“三票”,严禁电气施工作业。
8.未办理破土工作票,严禁破土施工。
9.机动设备或受压容器的安全附件、防护装置不齐全好用,严禁启动使用。
10.机动设备的转动部件,在运转中严禁擦洗或拆卸。
二、防火、防爆十大禁令
1、严禁在厂内吸烟及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蚀物品入厂。
2、严禁未按规定办理用火手续,在厂内进行施工用火或生活用火。
3、严禁穿易产生静电的服装进入油气区工作。
4、严禁穿带铁钉的鞋进入油气区及易燃、易爆装置。
5、严禁用汽油、易挥发溶剂擦洗设备、衣物、工具及地面等。
6、严禁未经批准的各种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罐区及易燃易爆区。
7、严禁就地排放易燃、易爆物料及化学危险品。
8、严禁在油气区用黑色金属或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撞击和作业。
9、严禁堵塞消防通道及随意挪用或损坏消防设施。
10、严禁损坏厂内各类防爆设施。
三、车辆安全十大禁令
1、严禁超速行驶、酒后驾车。
2、严禁无证开车或学习、实习司机单独驾驶。
3、严禁空档放坡或采用直流供油。
4、严禁人货混载、超限装载或驾驶室超员。
5、严禁违反规定装运危险物品。
6、严禁迫使、纵容驾驶员违章开车。
7、严禁车辆带病行驶或私自开车。
8、严禁非机动车辆或行人在机动车临近时,突然横穿马路。
9、严禁吊车、叉车、电瓶车等工程车辆违章载人行驶或作业。
10、严禁撑伞、撒把、带人及超速骑自行车。
四、防止贮罐跑油(料)十条规定
1、按时检尺,定点检查,认真记录。
2、油品脱水,不得离人,避免跑油。
3、油品收付,核定流程,防止冒串。
4、切换油罐,先开后关,防止憋压。
5、清罐以后,认真检查,才能投用。
6、现场交接,严格认真,避免差错。
7、呼吸阀门,定期检查,防止抽瘪。
8、重油加温,不得超标,防止突沸。
9、管线用完,及时处理,防止冻凝。
10、新罐投用,验收签证,方可进油(料)。
五、防止中毒窒息十条规定
1、对从事有毒作业,有窒息危险作业人员,必须进行防毒急救安全知识教育。
2、工作环境(设备、容器、井下,地沟等)氧含量必须达到20%以上,毒害物质浓度符合国家规定时,方能进行工作。
3、在有毒场所作业时,必须佩带防护用具,必须有人监护。
4、进入缺氧或有毒气体设备内作业时,应将与其相通的管道加盲板隔绝。
5、在有毒或有窒息危险的岗位,要制订防救措施和设置相应的防护用器具。
6、对有毒有害场所的有害物浓度,要定期检测,使之符合国家标准。
7、对各类有毒物品了防毒器具必须有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
8、涉及和监测毒害物质的设备、仪器要定期检查,保持完好。
9、发生人员中毒、窒息时,处理及救护要及时、正确。
10、健全有毒有害物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长期达不到规定卫生标准的作业场所,应停止作业。
六、防止静电危害十条规定
1、严格按规定的流速输送易燃易爆介质,不准用压缩空气调和、搅拌。
2、易燃、易爆流体在输送停止后,须按规定静止一定时间,方可进行检尺、测温、采样等作业。
3、对易燃、易爆流体贮罐进行测温、采样,不准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材质的器具。
4、不准从罐上部收油,油槽车应采用鹤管液下装车,严禁在装置或罐区灌装油品。
5、严禁穿易产生静电的服装进入易燃、易爆区,尤其不得在该区穿、脱衣服或用化纤织物擦拭设备。
6、容易产生化纤和粉体静电的环境,其湿度必须控制在规定界限以内。
7、易燃易爆区、易产生化纤和粉体静电的装置,必须做好设备防静电接地;混凝土地面、橡胶地板等导电性要符合规定。
8、化纤和粉体物料的输送和包装,必须采取消除静电或泄出静电措施;易产生静电的装置设备必须设静电消除器。
9、防静电措施和设备,要指定专人定期进行检查并建卡登记存档。
10新产品、设备、工艺和原材料的投用,必须对静电情况做出评价,并采取相应的消除静电措施。
七、防止硫化氢中毒十条规定
1、生产操作、检修及有关作业人员上岗前要接受有关硫化氢中毒及救护知识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
2、各企业要组织摸清硫化氢的分布情况,作出平面分布图,并在危险作业点设置警示牌。
3、要根据生产岗位和工作环境的不同特点,配备完善适用的防护用品,并落实到岗位责任制中,切实加强管理。
4、大力推进技术进步,加快工艺技术的革新改造,实现密闭化生产,使装置区或生产作业环境硫化氢浓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5、对生产过程中的介质和作业环境中的硫化氢含量,须定期组织测定和评价,对因物料改变、装置改造或操作条件发生变化致使硫化氢浓度超过常规含量时,主管部门要采取相应有效的防护措施,并及时通知有关车间、班组或岗位,防止发生中毒事故。
6、有可能泄漏硫化氢构成中毒危险的装置或区域,要安装自动检测报警器。
7、甲、乙类油罐在进油、出油、调合时,禁止进行采样、检尺、测温(罐壁固定测温除外)、更换或拆检安全附件等罐顶作业。罐内液面静止30分钟后,方可进行上述作业。
8、在粗汽油罐、轻质污油罐及含酸性气、瓦斯介质的设备上从事采样、检尺、脱水、堵漏、检修等作业时,应选用适用的防毒面具,并有两人同时到现场,站在上风向,一人作业,一人监护。
9、佩戴特殊防护用品在硫化氢污染区作业,在未脱离危险区域前严禁脱下防护用品,以防中毒。
10、从事硫化氢作业的人员,要按规定定期进行体检,并按“职业禁忌症”的要求合理安排岗位工作。
八、使用液化石油气及瓦斯安全规定
1、液化气及瓦斯的设备及管线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绝对不允许超温、超压、超装、超负荷运行。
2、液化气槽车和钢瓶、贮藏的充装系数不得超过其容积的80%(引进球罐按设计值充装)。进贮藏的液化气温度界限应保证其蒸汽压不超过贮藏的允许操作压力。当环境温度高于30℃时,对无保温的露天贮罐要采用喷淋水降温。
3、要随天气的变化而搞好液化气及瓦斯设备的操作。在冬季气温下降时,要减少瓦斯与液化气系统带水带液,并及时脱水排液,防止冻坏设备与管线;在大风天要加强巡回检查,谨防炉子灭火和火炬回火。
4、各种充装液化气槽车,充装完毕后,管线与接头必须彻底断开,并经岗位操作人员安全检查后,方能开车。汽车槽车进入现场,必须安设阻火器。
5、新装置投产,要对液化气及瓦斯装备部分详细检查验收,要有经主管部门批准的开工方案、安全措施、操作规程,严格贯彻执行。
6、要搞好液化气及瓦斯的设备与管线的密封工作,做到不渗不漏。一旦发生泄漏,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在不能制止泄漏时,必须紧急切断一切火源和进料,断绝车辆来往,以防止事故的发生和蔓延。所有监测报警设备,必须定期检查试验,确保灵敏好用。
7、通过道路或繁华区的液化气及瓦斯管线,要采取管网固定、管架加强、架桥加牢等措施;液化气及瓦斯管线跨越主马路,要设置明显的标志和安全警告牌。
8、液化气及瓦斯不准随便放空,要通过火炬排放燃烧,火炬的点火与引火装备定期检查,定期试验,保证灵敏好用。
燃用液化气或瓦斯的加热炉或锅炉,在点炉前要采取措施,保证炉膛内不积有瓦斯,以免发生爆炸。
9、加强民用液化气站充气、居民炉灶(包括住宅区的液化气管网)和集体食堂等使用液化气的安全管理,做到定期检查,液化气钢瓶不准超期使用。教育职工、家属正确使用液化气,防止发生着火、爆炸、伤人事故。
10、认真贯彻执行液化气及瓦斯管理制度、标准与规范,充实设备检验人员的数量和提高检验人员的素质,并配备必要的检验设备和仪器。
11、要认真做好从事液化气及瓦斯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定期模拟事故演习。凡是调入易燃易爆岗位的操作人员,要进行专门技术培训,并要建立安全考核档案,考核不合格者不准顶岗。
12、液化气槽车及充装站台,必须设有符合规定的静电接地措施,并设置气液回收装置或密闭返回管线,禁止向大气排放;液化气罐区要设置围墙或围栏与大门,非岗位人员禁止入内。
13、液化气及瓦斯管线的低点与胀力点要安装排凝阀和引线,定期排凝和自动排凝,排凝要采取密闭方式。
14、进系统管网的液化气及瓦斯的硫化氢含量不大于20毫克/标米3,总硫量不大于400毫克/标米3。为保证硫含量指标达到上述要求,要尽快建设脱硫装置;未建脱硫装置的,要开好碱洗设备,以防腐蚀设备与管线。
15、凡贮存液化气与瓦斯的设备,包括管线、配件,必须符合原国家劳动总局颁发的《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和三部颁发的《钢制石化工业压力容器设计规定》的要求,不准用沸腾钢。凡材质与质量不符合要求的,要停止使用,及时安排更换。
16、液化气及瓦斯的生产、储运、使用区域要配齐、配全消防设施与消防器具和必要的环形消防通道,并始终处于良好状态。具有明火又有液化气及瓦斯的生产装置及系统的防火间距,要符合有关设计防火规范要求,并要配有必要的安全设施,如汽幕、水幕、隔离墙、隔离带、防火堤以及灭火蒸汽等。
17、用瓦斯作燃料的锅炉、加热炉、裂解炉等必须设阻火器和配有燃料油常明灯、火焰监测器、燃烧监测器等安全设施。
18、有液化气及瓦斯的装置和区域,必须配齐瓦斯监测报警器和必要的自保装置。
19、为防止静电积聚,运行中的液化气及瓦斯设备、管线,要有完善的接地设施,并符合标准。
20、液化气及瓦斯的设备及管线钢框架与大型钢支架下部,应砌以或衬以耐火隔热保护层,加以保护。
21、液化气及瓦斯的设备及仪表要采用防爆型。不防爆电动仪表,要逐步更换或采取有效措施。
22、凡铺设在地下的液化气及瓦斯管线,要有防腐涂层、阴极保护等措施。
23、在火炬前要设置液化气的气化和脱液设施,不准将液态烃直接排入火炬管网。
24、要在火炬系统上设置水封、氮封、阻火器等。防止回火、打炮或爆炸。
25、火炬管网走向要合理,管线尽量短,拐弯尽量少,管线要有坡度,低点要有排凝设施。
26、液化气及瓦斯的设施与管线的焊接,要有经考试合格的焊工和无损检验人员进行焊接与检验,并做好记录。
27、液化气及瓦斯的设施及管线在安装或检修完成后,必须按规定做水压试验和气密试验,并要有一定保压时间,达到无渗漏、无显著变形与均匀膨胀。
28、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对在用的液化气及瓦斯的设备与管线,要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和定期专业检查。装置停工检修时,进行宏观检查与无损探伤,并做好记录,建立、健全档案。
29、液化气及瓦斯的设备要配齐各种安全附件,如安全阀、液面计、压力表、温度计、高低液位报警、紧急排空装置、保温设施等,并要定期检修校验,保证灵活好用。
30、要按规定要求对液化气及瓦斯设备与管线进行检查和监测,发生隐患要采取可靠措施,结合每年大检修或日常维修进行整改。当隐患发展威胁安全生产时,应立即停车处理。
九、生产区十四个不准
1、加强明火管理,厂区内不准吸烟。
2、生产区内不准未成年人进入。
3、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
4、在班前、班上不准喝酒。
5、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服。
6、不按公司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不准进入生产岗位。
7、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8、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
9、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10、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动。
11、未办高处作业证,不系安全带,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
12、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准登高作业。
13、未安装触电保安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不准使用。
14、未取得安全作业证的职工不准独立作业;特殊工种职工未经取证不准作业。
十、操作工六严格
1、严格执行交接班制。2、严格进行巡回检查制度。
3、严格控制工艺指标。4、严格执行操作票。
5、严格遵守劳动纪律。6、严格执行安全规定。
十一、防止违章动火六大禁令
1、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
2、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动火。
3、不清洗、置换不合格禁止动火。
4、不消除周围易燃物禁止动火。
5、不按时做动火分析禁止动火。
6、没有消防措施禁止动火。
十二、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
1、必须申请、输,并得到批准。
2、必须进行安全隔绝。
3、必须切断动力电,并使用安全灯具。
4、必须进行置换、通风。
5、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
6、必须佩戴规定的防护用具。
7、必须有人在容器外监护,并坚守岗位。
8、必须有抢救后备措施。
第11篇 中石化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以制度的形式明确规定各级领导和员工,在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责任。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关键。
第二条企业各级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其他领导、职能部门和员工,在各自和部门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第三条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实行一岗一责制,做到有岗必有责,上岗必守责。
第四条直属企业二级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领导和职能部门的安全职责应参照直属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和职能部门的安全职责执行。
第二章直属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职责
第五条直属企业安全生产(或hse)委员会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集团公司规章制度,并通过各职能部门组织落实和实施;
2.研究和决定本单位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决定年度安全工作部署,决定对安全生产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的奖励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罚;
3.定期召开安委会,听取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情况汇报,检查年度安全工作部署完成情况。
第六条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按第二十一条执行。
第三章直属企业领导安全职责
第七条行政主要负责人安全职责
1.企业行政主要负责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负责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自觉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始终把握好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不断研究出现的新问题,提出新思路,采取新措施;逐级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对本企业的重大隐患做到心中有数,认真抓好治理;抓好生产装置、设施技术改造和基本建设安全管理的“三同时”。
3.主持召开安委会会议,确定本企业安全生产目标;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签发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切实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4.负责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工作汇报,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决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奖惩。
5.负责副职和二级单位正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检查和考核。
6.认真履行关键装置要害部位安全联系(承包)职责;每季参加一次基层安全活动。
7.接受安全培训考核,并取得有关规定要求的证书;抓好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8.执行国家财政部和集团公司关于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管理办法,落实安全保证基金的缴纳,审批返回基金的使用。油田企业按规定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
第八条党委书记安全职责
1.对本企业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起保证监督作用。
2.自觉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始终把握好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不断研究出现的新问题,提出新思路,采取新措施;协助行政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抓好生产装置、技术改造设施和基本建设安全管理的“三同时”工作。
3.协助行政主要负责人搞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等的宣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
4.发挥各级党组织在企业安全生产中的保证监督作用,教育干部起模范带头作用,并带领周围群众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5.协助行政主要负责人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和所属单位正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6.认真履行关键装置要害部位安全联系(承包)职责,并每季参加一次基层安全活动。
7.协助行政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在双文明评比和评选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时,应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重要内容。
8.支持行政主要负责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奖惩。支持工会、团委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第九条分管安全生产副职安全职责
1.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
2.组织制订、修订和审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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