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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生产15篇

发布时间:2023-01-07 热度:17

交通安全生产

第1篇 市交通局运管处安全生产责任书

濮阳市交通局运管处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搞好交通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排查治理交通安全隐患,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确保“十一”黄金周交通安全,经局安委会研究,决定自9月10日至10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进一步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局属有关单位要按照隐患排查内容及治理要求,由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同局主管领导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同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同各县(区)行业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做到责任落实,隐患排除与治理工作真正到位,确保交通安全平稳。局安委会将按照“四项机制”的规定,对完成好的单位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安全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各相关单位必须每周一向局运输科上报上一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展情况,上报的材料要有隐患排查措施、工作方法、隐患已排查出起数与整改落实情况等,数据要准确,能够反映真实工作情况。否则,如果谁弄虚作假,不深入基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欺上瞒下,捏造数据,将对具体分包单位的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

第2篇 交通汽车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交通汽车运输企业(以下简称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保证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运输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原则,建立“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制。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的安全生产管理主要是指运输企业以行车安全管理为中心内容的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所属的国有、集体运输企业,无论内部采用何种经营方式,其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本办法由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第二章 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与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相适应的专职管理人员。

第六条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关于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依据行业特点,制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措施,推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运输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制;

(二)建立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三)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分析、研究安全生产情况,并提出相应措施;

(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并对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制度,整改事故隐患;

(五)组织开展培训工作,定期对各级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工作业务培训;

(六)发生社会影响大的重特大事故应赶赴现场,了解事故原因,协调事故处理;

(七)对发生社会影响大的重特大事故的肇事人员、有关责任人员和运输企业进行处理;

(八)及时填报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统计表、报。

第七条 运输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企业法定代表人应当是安全生产负责人,对安全生产负全面组织领导、管理责任和法律责任;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应当是安全生产的重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负重要管理责任;企业党、政、工和各部门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的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相应的管理责任。

第八条 运输企业应设置与安全生产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如安全处、科、股),并参照部颁标准jt/t3144-91的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的人员应相对稳定,责任心强,并具有高中以上文化水平、一定的专业知识和安全生产管理经验,能运用专业知识和规章制度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九条 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并结合实际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制度、规程和技术规范;

(二)负责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各环节进行监督管理,并提出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确保运行车辆完好,严禁带“病”行驶,制止违章行为;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制,推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对驾驶员等生产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定期组织学习和培训;

(五)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企业驾驶员的日常安全考核和上岗证的管理,以及必要的身体素质检查,严禁疲劳驾驶;

(六)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对安全生产进行检查、评比、考核,表彰先进,总结和交流经验,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管理方法;

(七)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准确、及时地填报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统计表、报;

(八)负责本企业的行车事故处理,剖析事故原因,落实整改措施。

第十条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运输企业应安排专项的安全经费,用于安全检查、安全宣传教育、安全竞赛、事故预防以及配备安全工作装备等开支。

交通主管部门的专项安全经费可从征收的交通规费中按一定比例列支,做到专款专用。

第3篇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检查重点

交通运输企业存在的主要危险有交通违法、超载、超速、运输企业无资质、超资质运输、驾驶员、押运员、装卸员无资质作业、车况不良等。对交通运输企业应着重检查以下内容。

1 道路交通运输企业

1.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2.道路通行安全隐患,主要有超速、客车超员、火车超载、货运车辆违章载人、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运输机械状况不良及带病运转等易导致道路交通事故且易造成群死群伤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3.剧毒危险化学品运输审批工作情况。

4.交通事故报告、处理及责任追究情况。

5.安全生产目标与责任、安全生产基础保障、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驾驶员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内部检查与监督等制度及其具体的措施落实情况。

运输企业落实长途客运车辆双班驾驶员制度,保障驾驶员正常休息,防止疲劳驾驶的情况。

7.国家对于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实行资质认定制度,未经资质认定,不得从事运输危险化学品。

8.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应当对其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进行有关安全知识培训,他们必须掌握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知识,并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上岗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

9.危险化学品的装卸作业必须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下进行。运输危险化学品。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

10.运输车辆应在车头或明显部位悬挂由公安部门统一规定的带有“危险品”字样的专用黄底黑字信号旗,以明显醒目的标志引起其他车辆的注意。无关人员不得搭乘装有易燃易爆或剧毒化学物品的运输工具。

2 水上运输企业

1.检查码头布置、设计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码头装卸、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码头危险货物作业是否按有关规定办理申报手续、是否存在超许可范围作业等。

2.从事危险货物装卸企业经营范围、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执行情况

3.制定重大危险源、危险物品装卸、运输和水上交通事故、消防救生、人员疏散等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情况。

4.禁止利用内河以及其他封闭水域等航运渠道运输剧毒化学品以及国务院交通部门规定禁止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

5.利用内河以及其他封闭水域等航道运输上述规定以外的危险化学品,必须委托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水运企业承运,并按照国务院交通部门的规定办理手续,接受有关交通部门(港口部门,海事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船舶及配载的容器必须按照国家关于船舶检验的规范进行生产,并经海事管理机构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检验合格。

第4篇 交通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岗位责任制

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按照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先后下达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中要求各级政府、政府各有关部门中各级领导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的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市局机关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岗位责任制。一、指导思想和岗位安全责任制考核六项原则(一)安全责任制的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技术标准以及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防范安全事故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进一步加强对本系统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在局机关全面推行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岗位职责,坚决遏制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为交通各项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二)安全责任制考核六项原则1、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本系统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的原则;2、其他各负责人对分管业务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的原则;3、谁未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论谁负责的原则;4、谁审核、审批、发证,谁检测、审验签字盖章谁负责的原则;5、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市必须管安全的原则;6、安全责任事故处理,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二、局长(兼安委会主任)岗位安全职责1、交通局局长(兼安委会主任)为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局机关和直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总责。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加强对干部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3、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配齐专职管理员,并确保每年不低于30万无用于安全管理工作。4、负责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全系统各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和所属企事业单位正职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岗双责制落实情况。5、负责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或安全专题会议,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监管中的重大问题,部署重要工作及活动,并制定市局“特大安全生产险情及事故应急处理预案”。6、负责督导各级各单位对重大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实行安全“三同时”。7、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管理)评估(评价)和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奖罚兑现。8、组织对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和发生特大事故及时汇报制度。三、市局领导干部岗位安全职责(一)分管安全工作的副局长(兼安委会副主任)安全职责1、协助局长或受局长委托抓好全市交通系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对局直企事业单位及贫乏的科室所承担的安全生产监管负主要责任。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及时纠正在生产过程或行业监管中失职和严重违章行为。3、受局长委托主持召开局安委会会议或交通系统安全例会,专项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解决安全生产监管中的较大问题,组织开展安全重大活动。4、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市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规章制,、标准、办法、安全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5、组织实施安全培训、教育和安全专项活动,进行安全工作考评,总结推广先进经验。6、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督导有关科处室进行专项“治理整顿”,监督完成市局和上级下达的“事故隐患”的整改。7、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系统内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8、督导市局各科处室认真履行好各自的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有关记录、报表、台帐及文件档案资料。9、凡全市交通系统发生的特大生产险情或事故,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启动“市局特大生产险情及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以下简称市局应急预案),受局长委托或带领分管科处室负责人前往处置。10、按照上述安全岗位职责,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在当年工作安排中逐条落实。(二)分管交通专业管理处室的副局长(兼安委会副主任)安全职责1、协助局长中受局长委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分管工作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所分管的专业管理处室所承担的安全监督管理负领导责任。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及时纠正分管的专业安全监督管理中违章和失职行为。3、负责召开分管处室安全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和监管形势,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活动。4、组织制定、修订分管处室的安全监管规章制度、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5、督导分管的专业处室,认真履行好各自的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涉及安全的记录、报表、台帐及文件档案资料。6、按市局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要求或根据工作需要,带领分管处室进行安全大检查,督导有关科室和单位对所查出的安全事故隐患及问题及时进行整改。7、所分管的业务单位发生特在安全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带队或委托分管处室负责人带队前往救援和处理。8、按照上述安全岗位职责和市局“年度安全工作要点(意见)”,在当年工作安排中逐条落实。(三)分管公路管理的副局长(兼安委会副主任)安全职责1、协助局长或受局长委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全市公路路政、工程施工、养护所承担的安全生产监管负领导责任。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技术规范、制度,及时纠正公路部门严重的安全违章和失职行为。3、会同市公路局局长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会议或公路部门安全专项会议,分析安全形势,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和监管中的较大问题,部署开展安全重大或专项活动。4、协助市公路局局长制定、修订和审批市公路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办法和安全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5、督导全市公路系统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配齐专(兼)职人员,落实安全专项经费,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安全培训、教育及检查制度。6、督导完成市交通局和上级下达给公路部门“事故隐患”的整改和公路系统内重大交通事故、一般厂务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并及时向交通主管部门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7、督导市局分管科室和市公路管理部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的记录、报表、台帐和文件档案资料。8、凡全市公路系统发生特大生产险情或事故,督导公路部门立即启动“应急求援处理预案”,带领分管科室负责人协助公路部门负责人前往求援和处理。9、按照上述安全岗位职责和市交通局年度“安全工作要点(意见)”,在当年工作安排中逐条落实。(四)分管党群工作的局领导(兼安委会副主任)安全职责1、协助局长或受局长委托,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党群工作中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对政工科、工会等科室所承担的安全监督管理负领导责任。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及时配齐安全科(处)长、安办主任和安全业务技术人员。3、对局直企事业单位职工,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遵章守纪教育,监督检查基层单位劳保用品的质量和定额及时配发,监督检查职工劳动环境、作业条件等情况。4、对局机关和局直企事业单位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进行“三同时”安全监督。5、以安全工作业绩作为考核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凡发生特大责任事故的一律实任“一票否决制”,并对事故的有关领导实行责任追究,严肃处理。6、督导企业认真落实国家劳保方针、政策和制度,维护职工的佥权益。7、督导党群部门认真履行好各自折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有关安全监督的记录、报表、台帐及文件档案资料。8、凡局直单位发生一次4人以上因劳动卫生、环保或食物中毒等重大险情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带队或委托工会主席前往救援和处理。(五)分管稽查、局办公室、计财、法规科的各有关局领导安全职责1、协助局长或受局长委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好管业务工作中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对分管的科室所承担的安全监管负领导责任。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及时查处在道路交通运输中超员超交通违章和执法检查中的失职行为。3、负责组织制定完善机关(宿舍)安全用电、消防、小汽车安全管理办法,加强对机关锅炉房、汽修场所、仓库、档案室、通信机房等消防安全管理。对机关基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施工单位的资质把关,签订相关安全合同,落实安全“三同时”规定。4、对市局出台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从有关法律法规角度进行质量把关,对机关各行业管理处室安全监管、交通安全执法提供法律指导和监督。5、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规和规定,足额保证安全专项经费的投入。认真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金、风险抵押金的缴纳和奖罚兑现。6、督导交通稽查支队和分管科室,认真履行好各自的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有关安全工作的记录、报表、台帐及文件档案资料。7、凡全市交通系统特大生产险情或事故或机关及家属院发生安全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带队或委托科室负责人前往救援和处理,并及时做好后勤保障及善后处理等项工作。(六)工会主席安全职责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教育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2、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企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的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3、对企业(单位)新、改、扩建工程项目进行“三同时”安全监督,并依法行使工会组织的建议权。4、凡局直单位发生职工一次4人以上因劳动卫生、作业环境问题中毒或食物中毒等重大险情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随同有关局领导或带队前往救援处理。5、参与重特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时,有权依法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四、机关各科、处、室负责人安全职责(一)安全科技科科长(兼安委会办公室主任)安全职责1、向局长、分管副局长和局安委会负责,并负责安委会日常工作、接受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制度,对本系统的安全负有指导、监督和考核的责任。3、组织、联络、协调和安排局安委会各成员(科、处、室)完成安全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和局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并按时向局安委会、上级有关部门报告。4、负责起草市局或安委会有关安全监管制度、标准、规定、办法、意见、报告和指导性安全文件。5、协助分管局长做好安全宣传教育等重大活动、会议的组织、协调、联络和承办工作,并负责起草局主要领导在全市交通系统安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及市局安全总结、考核资料。6、负责带领市局专家组成员对全市交通系统安全管理评价、安全生产状况评估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监管考评工作,并及时向市局和上级有关部门提报考评情况资料。7、负责对基层安全科、处长、分管负责人等有关人员的岗位安全培训和全系统安全研讨、安全专项活动的具体组织、协调、实施、总结、借鉴,推广先进经验。8、负责汇总统计全系统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结合上级要求,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和措施。9、负责建立健全市局安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标准、办法和工作必备的各种原始记录、报表、台账及文件档案资料。10、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管理)大检查,做到有方案、有实施、有总结汇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签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单)》,督导责任单位(部门)限期完成整改。11、遇到重大厂务安全、特大道路交通行车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随局长或分管局长前往处理;工作需要,按省市有关部门要求,参与系统内外重特大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二)局办公室主任安全职责1、向分管副局长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所管理的人员、设施、设备车辆安全负责。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省厅、市局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认真做好局学中政会议涉及安全生产管理内容的会议记录,并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会议、检查、机关安全管理制度及文件档案资料。3、每季度至少一次对机关办公楼、通信设施、锅炉房、配电室、车辆保修场所、档案库、仓库和机关宿舍区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4、做好所管理的车辆、人员安全管理,责任到人,认真进行考核奖惩,预防机关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5、遇有局机关安全事故,协助分管局长及时处理;遇有交通系统特大险情及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积极协助局长、副局长做好通信联络、后勤保障和机关秩序稳定工作。(三)市运管处处长安全职责1、向分管副局长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管行业、审批运政许可证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行业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章制度,对全市交通系统运政管理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有指导、监、考核和奖惩的责任。3、定期召开本部门安委会(安全领导小组)会议或道路交通“春节”、“五一”、“十一”重大节假日前或上级临时交办任务前的专向会议,制定方案,及时解决安全生产监管中存在的问题,部署、组织实施好安全运输等重大活动。4、负责起草、修订运管处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办法、业务管理规定和指导性安全文件,内部实行纵到底、横到边的安全生产责任制。5、负责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规章制度,指导各类运输业户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审查,严把各种营运车辆“市场准入关”,对各汽车客运站实行“安全监督”,积极构建长效安全管理机制。6、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化学危险品运输”、“客、货运输”等专项治理整顿,督导按期完成本部门、市局和上级下达的“事故隐患”及不安全问题的整改。7、负责汇总统计全市交通运输企业和城市出租车及行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按要求上报专项安全工作总结,并强化行业安全监管的措施。8、负责建立健全本部门(安办)安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标准、办法和安全工作必备的各种原始记录、报表、台帐及文件档案资料。9、负责本部门人员、设施、设备、车辆的安全管理,责任到科室和人员,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10、遇有特大道路交通行车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随分管局长或受局领导委托带队前往救援处理。工作需要,参与本系统内重特大道路行车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四)市航管处处长安全职责1、向市政府和局长、分管副局长、局安委会负责,按照“管行业,审批许可证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章制度,对全市水上航政管理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有指导、监管、考核和奖惩的责任。3、负责起草、修订航管处水上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标准、办法、规定和指导性文件。实行纵到底、横到边水上交通安全生产责任制。4、定期召开本部门和水上交通安全会议,研究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解决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方案,组织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治理整顿等重大活动。5、负责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规章,指导基层港监部门健全完善水上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严把船员适任关、船舶技术状况关、浮桥质量和承载关。6、定期组织开展水上交通运输安全大检查,督导航运和浮桥公司按期完成本部门、市局和上级下达的“事故隐患”及不安全问题的整改。7、负责汇总、统计全市水上(包括浮桥、码头)航运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和专项工作总结汇报,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和措施。8、负责指导并建立健全市水上安全监管部门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标准、办法和安全工作必备的各种原始记录、报表、台账及文件档案资料。9、负责本部门车辆、设备、设施和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到人,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10、遇有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按市局、市政府“应急救援预案”,随分管副局长或受局领导委托带队前往救援处理。工作需要,参与本市水上特大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五)交通稽查支队队长安全职责1、向分管局领导和局安委负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本部门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监管负责。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章制度。对全市交通各级稽查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安全负有指导、监管、考核和奖惩的责任。3、负责起草、修订交通稽查部门安全监管的规章制度和指导性文件,内部实行纵到底、横到边的安全管理责任制。4、负责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管理、稽查规定,对全市交通机动车违章和超员超限及黑车、黑线、黑班、黑户进行查处,并按要求及时汇总、统计上报交通稽查专项工作总结、报表等。5、定期召开本部门交通稽查安全会议,研究分析安全管理形势,及时解决在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按上级要求,开展“治超打黑”专项治理整顿等重大活动,积极构建长效安全管理机制。6、负责建立健全本部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工作必备的各种原始记录、报表、台账及有关文件档案资料。对本部门所管理的人员、车辆、设备、设施的安全负责,预防种类安全事故的发生。7、遇有交通系统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按局领导要求,积极参与救援处理。(六)驾培处处长安全职责1、向分管局领导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把机动车驾驶员“考核、颁证关”。2、负责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安全驾驶常识,并按要求认真组织驾驶员参加安全培训,未参训或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得颁发“从业人员资格证”。3、负责起草、修订驾培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指导性文件,健全驾驶员培训必备的各种原始记录、报表、台账及有关文件、档案资料,并按要求汇总、统计上报驾培报表、资料和专项工作总结。4、对本部门所管理的人员、车辆、设备安全负责、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七)维修行业管理处处长安全职责1、向分管局领导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全市交通机动车检测站和汽车修理厂家资质负责。2、负责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监管的规定,起草、修订有关维修行业管理、机动车检测站指导性文件,严把“资质审查关”和“机动车技术性能检测关”。3、负责建立健全全市交通维修处(所)行业安全监管必备的各种原始记录、报表、台账和有齐全完整、符合资质审查条件的(包括安全条件)档案资料。4、对本部门所管理的人员、车辆、设备安全负责,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并按要求汇总、统计上报维管检测有关报表资料和专项工作总结。(八)规划基建科科长安全职责1、向分管局长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谁审查(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本科室业务管理的工程安全监管负责。2、积极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督导新建、改建、扩建的基建和其它工程项目实行安全“三同时”,健全安全监督管理必备的记录、台账、文件及档案资料,并按要求自查和统计上报。3、对本科室所管理的人员、车辆、设备安全负责,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4、凡公路工程施工、养护、运营方面发生特大险情或事故时,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随局长或分管局长前往求援和处理。(九)政工科科长安全职责1、向分管领导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局直企事业单位、从业人员劳动保护、职工教育培训及涉及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工作负有安全监督的责任。2、积极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规章制度,审报审批干部、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制定、修订市局劳动保护管理规定和指导性文件,并定期进行监督检查。3、负责对局机关有关科、处室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审查把关,确保质量,配齐人员。4、按照局党委决定,对发生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部门、会同有关科室,实行“一票否决”,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5、凡局直单位发生一次4人以上因环保、职业卫生或食物中毒等重大险情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随分管领导前往救援和处理。(十)财审科科长安全职责1、向局长、分管领导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市局专设安全基金、活动经费和上级安全奖励金负有资金保证和财务监管的责任。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管理制度,按规定每年年初提取不低于30万元安全经费,用于安全责任制奖罚兑现、先进表彰奖励、安全教育培训、召开会议、开展专项宣教活动以及局安办专项通讯办公设备配备等,做到专款专用。3、负责与局每年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羽的单位、部门、个人安全风险抵押的缴纳和对上一年度的安全责任书考评后的奖罚兑现。4、凡发生特大安全事故或机关重大安全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积极协助有关科处室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十一)法规科科长安全职责1、向分管领导和局安委会负责,对市局制定出台的安全管理规章、办法、标准从国家法律法规的角度进行质量把关。2、负责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监管规定,起草、修订有关交通执法文件,审核颂发有关证件和安全执法标志服。3、监督、指导全系统交通执法和会同安办共同做好安全执法检查。4、凡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积极配合有关科处室做好有关法律法规方面指导、支持工作。

第5篇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础知识-试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 a )监督管理

a、全面 b、综合 c、积极 d、合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 d )。

a、国家标准b、地方标准

c、行业标准d、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a )制度,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a、责任追究b、调查

c、行为追究d、举报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 b )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规定佩戴、使用。

a 、可以 b、必须 c、视效益状况

5、《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国家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 d )

a、表彰 b、表扬 c、鼓励 d、奖励

6、《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 c )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a、不安全 b、危险

c、较大危险 d、重大危险

7、《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b )。

a、国际标准 b、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c、地方标准d、企业标准

8、《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a )制度。

a、淘汰b、报废 c、退出 d、限制

9、《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 a ),并告知从业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a、登记建档b、制定整改方案

c、制定安全措施d、制定处置方案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 d )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a、车间、仓库b、商店、仓库c、车间、办公楼、仓库d、车间、商店、仓库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实施时间是(c )

a、2002年6月29日 b、2002年8月1日

c、2002年11月1日d、2003年1月1日

12、当前,我国安全生产管理坚持的方针是( a )。

a、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b、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c、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d、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1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要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加强对生产现场监督检查,严格查处( a)的“三违”行为。

a、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b、违章生产、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c、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法操作规程d、违章生产、违章指挥、违法操作规程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 b )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a、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 b、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 c、安全管理人员 d、从业人员

15、《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企业生产技术管理,因安全生产技术问题不解决产生重大隐患的,要对企业( c )给予处罚;发生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a、岗位工作人员 b、当事人c、主要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和有关人员

16、《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b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a、建立 b、健全 c、完善 d、建立、健全

17、《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a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a、应当、专职 b、应当、兼职

c、可以、专职d、可以、兼职

18、《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凡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要责令( b),并对企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

a、停止违规行为b、停产停工整顿

c、边整边改

19、《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 b )。

a、要求 b、义务 c、责任 d、规定

20、《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 d )。

a、权益 b、合法权益c、权利 d、合法权利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 a )以下的罚款。

a、2万元b、5万元

c、8万元d、10万元

2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事故等级可分为( d )。

a、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恶性事故

b、一般事故、较大事故、很大事故、特大事故

c、一般事故、较大事故、恶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

d、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

2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属(c )。

a、特别重大事故 b、 重大事故

c、较大事故d、一般事故

2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生产经营活动中造成( b)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的为重大事故。

a、5人b、10人c、15人d、20人

25、《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 c)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a、及时 b、逐级 c、立即d、迅速

26、《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 a )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a、1 b、2 c、12 d、24

30、《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 d)活动的单位的安全生产。

a、生产 b、经营

c、储存 d、生产经营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c )负责。

a、统一b、分工 c、全面d、分级

3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于2007年(b )起施行 。

a、10月1日 b、6月1日

c、6月30日d、12月31日

3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执业准则,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c )为其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服务。

a、提议 b、授权c、委托 d、联系

3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国家( d )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a、鼓励 b、支持

c、监督d、鼓励和支持

36、安全生产检查是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c )的基本措施。

a、落实整改b、防止事故隐患进一步蔓延c、消除事故d、有效监督

37、造成事故的根本原因是(c)

a、危险、危害因素 b、风险

c、麻痹大意 d、管理不善

38、三级安全教育制度是企业安全教育的基本教育制度、三级教育是指(a )。

a、入厂教育、车间教育和岗位(班组)教育

b、低级、中级、高级教育

c、入厂教育、车间教育和个人自我教育

d、预备级、普及级、提高级教育

39、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 d ) 的原则、对企业各级领导和各类人员明确地规定了在生产中应负的安全责任。

a、谁主管谁负责 b、人人管安全

c、纵向到底、横向到边

d、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全

40、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 (b)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

a、周围职工b、操作者本人、他人

c、多人造成危害 d、操作者

41、《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制定(a),并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a、应急预案 b、安全提案 c、处理方案

42、《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b )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a、按美观原则 b、正确 c、按自愿原则

43、《安全生产法》规定,国家在对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c)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a、安全检查 b、安全教育 c、抢险救护

44、《安全生产法》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向(b )报告或者举报。

a、国家安全部门 b、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的部门

c、安全中介机构

45、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a );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a、处分 b、培训 c、制裁

46、《安全生产法》规定,给予拘留的行政处罚由(b)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决定。

a、安全监督管理机构 b、公安机关 c、人民法院

47、《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检测应当(c),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a、同时进行 b、统一安排 c、作好记录

48、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责令该生产经营单位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a ),可以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a、停产停业整顿 b、主要负责人停职反省 c、安全管理人员检讨

49、为了有效地防范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特大安全事故的行政责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国务院制定了一个规定,以国务院302号令的形式公布施行的全称是( a)。

a、《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b、《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c、《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

50、《安全生产法》规定,工会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行为,有权(b)。

a、行政处分 b、要求纠正c、进行起诉

52、《安全生产法》自(c)年()月()日起施行。

a、2002年6月29日 b、2003年6月29日

c、2002年11月1日 d、2003年11月1日

53、从业人员超过(c)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a、100b、200c、300d、400

64、危险物品的(c)、()、()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考核不得收费。

a、生产、经营、运输b、生产、经营、运输、储存

c、生产、经营、存储d、生产、运输、储存

65、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d)签字。

a、主要负责人b、单位领导c、法定代表人d、有关人员

66、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d)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a、县级b、县级以上c、省级d、有关地方

67、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c)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a、免除b、减轻c、免除或减轻d、减免

68、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c)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a、本单位负责人或者上级主管部门

b、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上级主管部门

c、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

d、上级主管部门

69、工会有权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d)、()、()和使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

a、同时设计、分别施工、分别投入生产

b、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分别投入生产

c、分别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

d、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

70、对未依法取得批准或者验收合格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b)部门发现或者接到举报后应当立即予以取缔,并依法予以处理。

a、人民政府有关部门b、负责行政审批部门

c、负责行政许可部门d、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71、(a)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a、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b、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c、省级人民政府 d、国务院

72、危险物品的生产、()、()单位以及()、建筑施工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

a、经营、运输、医院b、储存、运输、矿山

c、经营、储存、医院d、经营、储存、矿山答案:d

73、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c)。

a、本单位负责人并同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b、上级主管部门c、本单位负责人

74、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五千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c)以上()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单处或者并处()以上()以下的罚款。

a、一倍以上五倍以下、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

b、一倍以上五倍以下、三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

c、二倍以上五倍以下、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

d、二倍以上五倍以下、三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

75、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给予(d)的处分。

a、降级、撤职b、降职、开除

c、撤职、开除d、降职、撤职

76、予以关闭的行政处罚由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报请(c)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

a、县级人民政府b、县级以上人民政府c、省级人民政府d、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77、危险物品,是指(a)、()、()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

a、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

b、易燃易爆物品、剧毒物品、放射性物品

c、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剧毒物品

d、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

8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于2002年(c)经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a、6月9日 b、6月19日 c、6月29日

82、《安全生产法》由_主席于2002年签署第七十号令予以公布,自2002年(b)起施行。

a、10月1日 b、11月1日 c、12月1日

83、《安全生产法》立法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a),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a、 生产安全事故 b、火灾、交通事故c、重大、特大事故

84、保障人民群众( c)安全,是制定《安全生产法》的目的之一。

a、生命 b、财产 c、生命和财产

85、制定《安全生产法》,就是要从( c)保证生产经营单位健康有序地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避免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从而促进和保障经济的发展。

a、思想上 b、组织上 c、制度上

86、《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是( a)。

a、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b、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 c、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87、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 b)。

a、综合管理 b、综合监督管理 c、监督管理

88、《安全生产法》共计有7章97条,其中条款最多的是( a)。

a、 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b、 第三章: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c、 第四章: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89、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c)负责。

a、主要 b、全部 c、全面

90、《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六个方面的职责,其中最重要的一条是( b)。

a、 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b、 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c、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91、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经长期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管理实践证明的成功制度与措施。这一一制度最早见于国务院(a)年3月30日颁布的《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即《五项规定》)。

a、1963 b、1973 c、1983

92、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在(c)上下真功夫,这是关键的关键。

a、健全、完善 b、分工明确 c、贯彻落实

93、《安全生产法》规定,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上述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c)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a、100 b、400 c、300

94、企业所设置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a)。

a、 专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

b、 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c、 生产管理或技术管理机构

95、企业所设置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指(a)。

a、 专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

b、 负责设备管理、环境保护工作的人员

c、 负责技术、设计工作的人员

96、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a)。

a、 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b、 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允许生产经营

c、 经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批准后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97、《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数额和比未作具体规定,但最低要求是必须保证(c)。

a、 安全宣传教育费用 b、职工防护用品费用

c、 能够持续地具备《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98、“三同时”的规定可以从源头上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最早提出“三同时”是在(a)年10月21日《_中央关于认真做好劳动保护工作的通知》中指出的。

a、1978 b、1983 c、1993

99、《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c),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a、 生活设施 b、福利设施 c、安全设施

100、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实行审批制度,对危险化学品的经营销售实行许可制度,对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实行( c)。

a、 登记制度 b、备案制度 c、资质认定制度

101、《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 b)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a、职工食堂 b、员工宿舍 c、职工俱乐部

102、《安全生产法》所指的危险品包括( a)。

a、 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

b、 枪支弹药 c、高压气瓶、手持电动工具

103、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机构属于(a )。

a、中介机构 b、行政机关 c、事业组织

104、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a )。

a、行业标准 b、地方标准 c、企业标准

105、《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命安全的(a )。

a、 工艺、设备 b、工具 c、原材料

106、生产经营单位对( c)应当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应当采取的紧急措施。

a、 事故频发场所 b、重大事故隐患 c、重大危险源

107、《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c )。

a、 安全宣传标语b、安全宣教挂图 c、安全警示标志

108、依照《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 c)和管理能力。

a、 生产经营 b、安全技术 c、安全生产知识

109、依照《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保证上岗的从业人员都经过( c),否则,生产经营单位要承担法律责任。

a、 安全生产教育 b、安全技术培训 c、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110、生产经营单位对新录用的从业人员,要制定详实的教育培训计划,培训经费由( a)安排。

a、 生产经营单位 b、从业人员 c、政府财政部门

111、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由( a)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a、 有关主管部门 b、安全监察部门c、行业协会

112、《安全生产法》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 a)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a、 操作资格 b、许可 c、安全

113、《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应对从业人员进行( c)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a、班组级 b、车间级 c、专门

114、从业人员既是安全生产的保护对象,又是实现安全生产的(c )。

a、关键 b、保证 c、基本要素

115、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 a)。

a、建议 b、批评 c、检举

116、依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工伤保险费应由( b)缴纳。

a、 从业人员 b、生产经营单位 c、地方财政拨款

117、依照《安全生产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工危害和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事项,这三项内容是劳动全同( a)的内容。

a、必备 b、基本 c、较为重要

118、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 c)。

a、防署用品 b、防寒用品 c、劳动防护用品

119、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中存在的( a)、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a、危险因素 b、事故隐患 c、设备缺陷

120、《生产安全法》规定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包括“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 b)。”

a、 安全卫生设施 b、劳动防护用品 c、劳动防护工具

121、《安全生产法》第六章为“法律责任”。主要规定了安监及各级政府工作人员和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法》所应承担法律责任。这一章共有19条,其中对( a)违反《安全生产法》处罚规定最多。

a、 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 b、从业人员

c、管部门的工作人员

122、《安全生产法》规定,个人经营的投资人未能保证安全生产必需的资金投入,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2万元以上( b )万元以下的罚款。

a、10 b、20 c、30

123、《安全生产法》第九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b )。

a、行政处罚 b、处分 c、追究刑事责任

124、从业人员经过安全教育培训,了解岗位操作规程,但未因此而造成事故的,行为人应负( c )责任,有关负责人应负管理责任。

a、领导 b、管理 c、直接

125、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逃匿的,由( a )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a、公安机关 b、检察机关 c、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126、《安全生产法》规定,法律责任分为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 a )三种。

a、 民事责任 b、财产责任 c、其他法律责任

127、行政处罚的对象是实施了违法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行政组织。行政处分的对象则是( a )。

a、 有关责任人员 b、生产经营单位 c、政府有关部门

128、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理一般在90日内结案,特殊情况不得下超过( c )。

a、120日 b、150日 c、180日

129、《安全生产法》规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执行监督检查职务时,必须出示有效的监督执法证件。“有效的监督执法证件”是指( c )。

a、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介绍信

b、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发的工作证件

c、 有关部门制发的一种专门的证件

130、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安全生产的事项进行验收时,要求生产经营单位购买其指定品牌,或者购买指定生产、销售单位的安全设备、器材或者其他产品,这种错误行为属于( a )。

a、 滥用职权 b、破坏公平竞争 c、侵犯生产经营自主权

131、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安全生产的事项进行审□验收,所需费用(b )解决。

a、 由接受审查验收的单位赞助 b、由政府财政拨款

c、 由审查、验收的单位自筹

132、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末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或者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在(b )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a、3 b、5 c、7

133、《安全生产法》对工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a )作出了规定 。

a、监督职责 b、享有的权利 c、应尽的义务

134、不依法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给予(c )处分。

a、降级 b、降职 c撤职

135、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末履行《安全生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关于(b )的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a、 玩忽职守罪 b、劳动安全事故罪 c、重大责任事故罪

136、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章操作,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关于(b )的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a、 工作人员失职罪 b、重大责任事故罪 c、劳动安全事故罪

137、要做到“安全第一”,就必须(c )。

a、 将高危作业统统关掉 b、安全系数越高越好 c、行“安全优先”的原则

138、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b )。

a、特殊社会保障 b、特殊劳动保护 c、特殊劳动保险

139、《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生产、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生产、储存装置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性评价,生产、储存、使用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生产、储存装置每(c )年进行一次安全性评价。

a、半 b、1 c、2

140、《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 c )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a、1年 b、2年 c、3年

14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c)负责。

a.主要b.全部c.全面

142、《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是(a)。

a.安全第一、预防为主b.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c.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14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于(c)经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a.6月9日b.6月19日c.6月29日

14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自(b)起施行。

a.10月1日b.11月1日c.12月1日

145、《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立法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a),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a.生产安全事故b.火灾、交通事故c.重大、特大事故

146、制定《安全生产法》就是要从(c)保证生产经营单位健康有序地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避免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从而促进和保障经济的发展。

a.思想上b.组织上c.制度上

147、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b)。

a.综合管理b.综合监督管理c.监督管理

148、《安全生产法》规定,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上述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c)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a.100b.400c.300

149、按《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由(b)负责。

a.工程技术人员b.委托单位c.工程技术人员原所在单位

150、企业所设置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a)

a.专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事务的部门b.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c.生产管理或技术管理机构

151、企业所设置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指(a)

a.专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b.负责设备管理、环境保护工作的人员

c.负责技术、设计工作的人员

152、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a)。

a.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b.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允许生产经营

c.经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批准后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153、《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数额和比例未作具体规定,但最低要求是必须保证(c)。

a.安全宣传教育费用b.职工防护用品费用c.具备《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154、《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c),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a.生活设施b.福利设施c.安全设施

155、《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b)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a.职工食堂b.员工宿舍c.职工俱乐部

156、《安全生产法》所指的危险物品包括(a)。

a.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b.枪支弹药

c.高压气瓶、手持电动工具

157、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机构属于(a)

a.中介机构b.行政机关c.事业单位

158、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a)。

a.行业标准b.地方标准c.企业标准

159、《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命安全的(a)。

a.工艺、设备b.工具c.原材料

160、生产经营单位对(c)应当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应当采取的紧急措施。

a.事故频发场所b.重大事故隐患c.重大危险源

161、《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c)。

a.安全宣传标语b.安全宣教挂图c.安全警示标志

162、依照《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c)和管理能力。

a生产经营b安全技术c安全生产知识

163、依照《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保证上岗的从业人员都经过(c),否则,生产经营单位要承担法律责任。

a.安全生产教育b.安全技术培训c.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164、生产经营单位对新录用的从业人员,要制定详实的教育培训计划,培训经费由(a)安排。

a.生产经营单位b.从业人员c.政府财政部门

165、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由(a)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a.有关主管部门b.安全监察部门c.行业协会

166、《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强调要认真落实事故查处分级( a )、跟踪督办、警示通报、诫勉约谈和现场分析制度,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查找安全漏洞,完善相关管理措施,切实改进安全生产工作。

a、挂牌督办 b、责任追究

c、行为追究 d、群众举报

167、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与技术标准,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一律(b )。

a、持证上岗 b、经严格考核、持证上岗

b、经培训合格后上岗d、经三级教育后上岗

168、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 d )的原则、对企业各级领导和各类人员明确地规定了在生产中应负的安全责任。

a、谁主管谁负责 b、人人管安全

c、纵向到底、横向到边 d、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全

169、企业要定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分析,重大隐患要及时报安全监管监察和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各级政府要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c )等措施落实到位。

a、预案、防范、整改 b、监控、整改、预案

c、监控、整改、防范 d、责任、监控、整改

170、《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强调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对在规定期限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要依据有关规定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c )。

a、边生产边整改 b、依法予以关闭 c、停产整顿

171、企业必须加快国家规定的各项(d )建设,提高生产安全防护水平。

a、预防预警系统 b、安全系统

c、关键技术和装备d、安全系统和装备

172、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绩效考核,《意见》指出要制定完善的 ,对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要以适当形式予以表扬和奖励,对违法违规、失职渎职的, 。( d )

a、安全生产奖惩制度、通报批评

b、政绩业绩考核评价制度、依法严格追究责任

c、政绩业绩考核评价制度、通报批评

d、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法严格追究责任

173、《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要求,要支持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动员广大职工开展群众性(a ),落实职工岗位安全责任,推进群防群治。

a、安全生产监督和隐患排查 b、举报奖励

c、安全生产监督和举报奖励 d、隐患排查和举报奖励

174、《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要求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严厉打击(b )、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等不法行为。

a、超能力、超强度组织生产 b、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

c、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

175、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对全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的部门是(a)。

a、国务院 b、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c、国家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d、各部委

176、三级安全教育是指(b)。

a、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班组长

b、公司、项目、班组

c、公司、总包单位、分包单位

d、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177、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时,意外伤害保险费由(b)支付。

a、建设单位 b、施工单位

c、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 d、事故责任单位

178、安全生产检查的类型包括:定期安全检查、经常性安全检查、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a)和不定期职工代表巡视安全检查。

a.综合性安全检查 b.指令性安全检查

c.防火防爆安全检查 d.预防性安全检查

179、班组长在安全生产上的职责是:贯彻执行本单位对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督促本班组工人遵守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切实做到(c)。

a.尽职尽责,措施完善 b.班前班后检查、评比

c.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遵守劳动纪律 d.事事有人管

180、(a)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直接执行者,(a)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a.安管人员岗位工人 b.车间主任班组长

c.车间主任工人 d.班组长岗位工人

181、在安全生产工作中,通常所说的“三违”现象是指(b)。

a.违反作业规程、违反操作规程、违反安全规程

b.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c.违规进行安全培训、违规发放劳动防护用品、违规消减安全技措经费

d.违反规定建设、违反规定生产、违反规定销售

182、目前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应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b)、公正公开和分级管辖的原则。

a.严刑厉法b.四不放过

c.三不放过d.五不放过

183、目前,我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是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相结合、(a)、政府监督与其他监督相结合。

a.国家监察与地方监管相结合

b.群众监督与专业机构监督相结合

c.新闻媒体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

d.个人监督与集体监督相结合

184、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a)、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a、危险因素b、事故隐患c、设备缺陷d、安全生产责任

185、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c)。

a、马上报告有关部门 b、找有关人员协商

c、立即制止 d、通知项目负责人

186、用人单位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核心是(a)。

a.安全生产责任制 b.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c.安全检查制度 d.安全操作规程

187、在人机系统中,人始终起着核心作用。解决人机系统安全问题的根本途径是(d)

a.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b.应用机械的冗余设计

c.强化监控d.实现生产过程机械化和自动化

188、《安全生产法》要求,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c)。

a. 安全资格b.安全技能 c.管理能力 d.生产组织能力

189、安全生产“五要素”是既相对独立,叉相辅相成的有机统一体。“五要素”包括安全法制、安全责任、安全科技、安全投入和(a)。

a.安全文化b.安全教育 c.安全管理 d.安全评价

190、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c)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a.当地 b.本单位c.行业d.国家

191、对于事故的预防与控制,安全技术对策着重解决(c)。

a.人的不安全行为 b.管理的缺陷

c.物的不安全状态 d.有害的作业环境

192.安全生产工作要牢固树立 (a )的理念,把经济发展建立在安全生产有可靠保障的基础上。

a安全发展 b经济发展 c企业发展

193.(c )是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也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

a班组 b岗位工人 c企业

1944.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关键是 (a)安全责任的落实。

a企业主要负责人 b企业领导班子

c企业安全管理人员

1955.《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以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a )、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a危险化学品 b纺织业 c轻工业

196.《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提出,凡(b )、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要责令停产停工整顿,并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

a超预算 b超能力 c超标准

197.《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指出,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企业要经常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c )、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a设备 b人员 c责任

198.《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煤矿、非煤矿山要有(a ),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

a矿领导带班 b矿领导或助理带班 c班组长带班

199.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一律严格考核,按国家有关规定持(c )上岗。

a职称证书 b安全培训证书 c职业资格证书

200.《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对事故查处实行层层督办,重大事故查处由( c)挂牌督办。

a市级安监部门 b省级安监部门 c国务院安委会

20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对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实行逐级挂牌督办、公告制度,重大隐患治理由(a )挂牌督办。

a省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

b市级安监部门

c国务院安委会

20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规定对重大、特别重大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企业,其主要负责人(c )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的矿长 (厂长、经理)。

a 3年 b 5年 c终身

20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强调,企业应急预案要赋予(a )在遇到险情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

a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

b车间主任

c公司领导

204.《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对生产现场监督检查,严格查处(a )的“三违”行为。

a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b违章生产、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c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治安

205.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应有必要的组织保障,一般包括(c)。

a机构保障和资金保障

b人员保障和设备保障

c机构保障和人员保障

206.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 (a )。

a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b配备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c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07.除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a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a专职 b兼职 c专职或兼职

208.“三同时”是指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 (b )。

a同时立项、同时设计、同时验收

b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c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

209.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三同时”工作应在( a )进行。

a建设项目正式投产前

b建设项目正式投产后

c建设项目施工开始前

210.下列属于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一般要求是:(a )

a使用前应首先做一次外观检查

b无期限地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c使用前要做全面检查

211.《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采购和使用无(a )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

a安全标志 b安全警示 c许可标志

212.(c )必须接受专门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方可上岗作业。

a岗位工人 b班组长 c特种作业人员

213.生产经营单位的(b )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a安全管理人员 b主要负责人 c班组长

214.(a )是生产经营单位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核心,同时也是生产经营单位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

a安全生产责任制

b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制度

c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215.国家安监总局在《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中明确规定,企业领导带班下井人员包括(a )。

a企业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和副总工程师

b企业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和矿长助理

c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安全管理人员

216.安全生产投入资金具体由谁保证,应根据企业的性质决定。一般来说,国有企业由(b )予以保证。

a董事会 b厂长或经理 c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

217.安全生产费用是高危行业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 (a )的资金。

a安全生产条件 b职工劳保福利 c员工安全意识

218.考虑到不影响特大型、大型企业的生产经营资金周转,当企业风险抵押金累计达到(c )时不再存储。

a 300万元 b 400万元 c 600万元

219.安全费用由(b )自行提取,专户核算。

a省市地方人民政府 b企业 c省市安监局

220.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可以作为(b )使用。

a工伤赔偿

b事故发生时产生的抢险、救灾费用以及事故善后时直接发生的费用

c购买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的费用

221.安全费用不应仅限于安全设施的支出,还应当用于包括(b )、重大危险源监控等支出。

a意外伤害保险费

b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c工伤保险费

222.《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煤矿企业、非煤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必须具备法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依法申领 (b ),方可从事生产建设活动。

a工商营业执照 b安全生产许可证 c生产许可证

223.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a ),不设年检。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 3个月向原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a 3年 b 2年 c 5年

224.以下不属于安全生产强制性检查的项目是(c )。

a厂内机动车辆 b游艺机及游乐设施 c冲压机械

225.安全验收评价是在建设项目竣工、(b )进行。

a正常生产之后

b试生产运行正常后

c试生产同时

226.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依据是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及其 (a)。

a数量 b体积 c质量

227.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应当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并实行 (c )制度。

a专人保管

b一把手亲自负责

c双人收发、双人保管

228.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应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 (b )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a分管领导 b主要负责人 c安全责任人

229.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a )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a安全生产条件 b安全管理能力 c安全生产机构

230.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a )的职责。

a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 b现场监管

c定期监督检查

231.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c )学时。

a 24 b 36 c 48

232.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考核是以(a )考核为主。

a实际操作技能

b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c事故现场勘验技术

233.离开特种作业岗位 ( b)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a 3个月 b 6个月 c一年

234.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复审每 (c )年进行一次。

a 1 b 2 c 3

235.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一般情况下,对新从业人员要进行 (c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a一级即厂级

b二级即厂级和班组级

c三级即厂级、车间级和班组级

236.新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c )学时;危险性较大的行业和岗位,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 c)学时。

a 8;16 b 16;48 c 24;72

237.下列属于班组安全生产教育主要内容的是(b )。

a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

b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c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38.涉及危险物品单位、矿山、建筑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a )学时。

a 16 b 24 c 32

239.生产经营单位的 (a)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职责。

a主要负责人 b出资人 c安全科负责人

240.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a )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a每半年 b每年 c每两年

24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 (a),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a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

b请示领导、获得批准

c保持物件完整、保证现场痕迹尽可能不受破坏

24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b)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a立即 b在1小时内 c在2小时内

243.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b )。

a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现场救援情况

b单位概况、事故时间、地点、简单经过、死亡人数、

现场情况、采取的措施等

c事故伤亡人数

244.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分为(b )级,其中城市轨道交通企业安全生产达标标准等级分为( )。

a三级二级、三级

b三级一级、二级

c四级一级、二级

245.评为一级达标企业的考评分数不低于(a)分(满分1000分,下同)且完全满足所有达标企业必备条件,评为二级达标企业的考评分数不低于()分且完全满足二、三级达标企业必备条件,评为三级达标企业的考评分数不低于()分且完全满足三级达标企业必备条件。

a900700600

b900800600

c800700600

246.(b)负责本管辖范围内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和二、三级达标企业的考评工作。

a交通运输部

b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c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247.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包括(a)等三种形式。

a初次考评、换证考评和附加考评

b初次考评、再次考评和升级考评

c初次考评、升级考评和附加考评

248.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证书有效期为(c)年。

a2 b5 c3 d1

249.未通过考评的或经主管机关审核不合格的,交通运输企业应采取纠正措施并可在(a)个月后重新申请考评。

a3 b1 c2 d6

250.交通运输企业在接受考评过程中,企业应:(d)

a提供所需的工作便利,以确保考评员充分有效地实施考评

b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和证据

c与考评员合作,以保证考评工作顺利完成

d以上全部

第6篇 倒土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交通组织措施

1.1施工安全措施及交通组织措施

1.1.1、 施工安全要求

坚决贯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治理施工人员的习惯性违章行为,作到岗位无隐患,个人无违章。

杜绝因工死亡事故、重大机械设备、交通、火灾事故,避免重伤、群伤,减少轻伤事故。

施工区入口处醒目位置应设置“一图五牌”。

1.1.2、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合同条款的规定,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建立有效的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经理与施工队签订安全施工合同,使员工明确自己的安全职责,规范安全行为。

2、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与安全培训,在施工的同时开展安全知识讲座,安全知识宣传以及培训。

3、定期检查安全生产实施情况,及时提交安全报告,制定适宜的安全措施,完善安全计划。

4、根据具体情况,对施工全过程进行安全检查,消除隐患,并通过检查及奖惩制度来增强全体职工安全意识,确保安全方针和规章制度顺利进行,保证安全目标的实现。

5、根据各个施工阶段情况,适时召开安全会议,讨论和会审安全报告,根据实际及时调整决策、决定和建议。及时编制安全会议记录和施工安全报告,上报监理工程师和分管安全的项目副经理。

事故发生后的24小时内提交书面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具体时间、原因、结果、整改建议等。

6、认真执行已经制定的安全奖惩制度,积极促进职工的安全意识。

7、编制一般性安全教育和培训内容,对员工进行施工机具、设备的安全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的培训,进行专门安全教育。

参与施工的职工持安全证上岗。

1.1.3安全保证措施

1、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

项目经理部成立施工安全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设专职安全监察长一名,专门负责安全检查、管理工作;各工程队设专职安全检查工程师、工班设兼职安全员,负责本单位施工安全防护工作,。

施工过程中实行全员、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坚持以“安全生产”为中心,从项目经理到各职能部门、各工程队长、技术人员和各工序操作工人实行全员安全管理,定职、定责,使施工安全始终处于受控状态,确保全线施工安全。

2、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编制本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技术负责人、安全人员、专兼职安全员经常深入工地检查安全技术措施实施情况,并纠正不安全行为;

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建立详细的奖惩制度。

3、施工现场安全保证及交通组织措施

施工现场本着有利于生产、环保安全的原则,符合防汛、防火、防雷电要求。现场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并定期检查。

施工现场及人员配备安全用具及设备如安全帽、手套等。

安全员监督机械车辆作业安全;定期检查、测试、保养安全器材。

交通道路平整畅通,排水良好,坡度和转弯半径、错车道等符合相应的等级标准,夜间施工设有照明设施;发电机房、变电所、临时库房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严禁用易燃材料修建;

4、电力及照明线路安全措施

变电站、配电室设防雷、漏电保护,采用接零系统,但不得在同一供电系统同时设接地和接零;潮湿作业区防止漏电;

工地架设照明线路悬吊高度应符合电力部门的规定;工地照明施工线路的短接保护、固定及接头负荷均应按电力部门的规定执行;不准私拉线路。

移动式发电设备、电缆等防车辆碾压漏电;电动设备传动轮、转轮、飞轮等外露部位设防护装置。

5、行车安全保证措施

行车时应注意安全,遇道路宽度较窄路段应尽量靠山坡一侧通行,距离路填方外侧保证安全距离,防止压垮路基。

遇较窄路段,空车应让重车先行,重车尽量靠近路内侧挖方区通行。

施工车辆卸除渣土时尽量留出一定的安全距离,以防止车辆滑落山下的事故发生。

交通道路应平整、清洁,排水系统畅通。坡度、转弯半径、错车道、路牌、路标、照明均应按相应的等级设计;

所有机械设置限位装置,并组建专门设备检修班组,加强对其维修和管理。坚持车辆的日常保养和三修制,确保上路车辆良好;严禁不良车况车辆上路;车辆定员、定人、维修工跟车上路;

做好驾驶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加强专业技术培训。

6、安全施工

凡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持上岗证上岗操作。

操作各种机械设备时应符合安全操作规范。带电作业人员要穿防护鞋。

撤离现场前施工领导人要通过有关人员对撤离线路、机械存放等进行一次检查,并作出记录,确认无误后才能收工。

1.2 环境保护措施

我单位进场后,将遵守国家颁布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按有关规范要求进行施工控制,保护好建设单位规定的施工生产界限之外的自然景观,以防止由于工程施工造成附近地区的环境污染和破坏。

1.2.1 环境保护制度

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负责领导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作。

由各部门负责人具体负责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作。

各施工队专兼职环保监督员具体负责实施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的监督检查。

各施工队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及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各项工作,确保生态环境不受破坏。成立环保活动领导小组,制订环境保护的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由安全部具体负责监督落实。每月对工地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生活卫生、场容场貌等方面进行检查、评比。加强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宣传,提高职工的环保意识。由安全部专职监督员定期进行工地巡察,对于违反环保与水保措施的施工及人员记录在案,并发出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对严重违反或造成后果者将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罚。

1.2.2 环境保护、控制噪音粉尘的技术措施

1、加强对职工进行环保教育。组织职工学习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一系列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条例和制度。提高职工的环保意识,做好施工区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

2、制定并实施各项环保制度。制定严格的作业措施,规范施工人员作业行为,做到科学管理、文明施工,避免有害物质或不良行为对环境造成污染或破坏。

3、加强对施工弃渣的利用和堆放的管理。施工弃渣运到监理人指定的弃渣场分区、分层堆放,严禁乱倒乱卸。

4、加强对边坡保护和水土流失防治。

安排专人负责修建和维护排水设施,并配备充足的排水设备,保持工地良好的排水状态,确保边坡不受雨水冲刷破坏,基础不受积水、地下渗水影响。

5、防止和控制噪音。生产设施、等尽可能远离居民区设置。合理分布动力、机械设备的工作场所。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禁止车辆在居民区长时间鸣笛。尽量选用低噪音或装有消声装置的机械设备,避免影响附近居民的生活。

6、防止粉尘、废气污染。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防尘劳保用品,施工作业采取防尘措施,使粉尘公害降至最小程度。易引起粉尘的细料、散料进行遮盖,运输时用帆布、雨布等遮盖。工区严禁焚烧垃圾。汽车、设备排放的气体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才能投入使用。

1.2.3 场地清理

工程完工后,按照业主和监理要求,清理工程场地和临时道路,将工地四周环境清理整洁。

1.3 文明施工措施

1.3.1文明施工措施

1、根据场地实际情况合理地进行布置,设施设备按现场布置图规定设置堆放,并随施工不同阶段进行场地布置和调整。

2、道路和场地 :施工区内道路通畅、平坦、整洁,不乱堆乱放,无散落物;四周保持清洁;场地平整不积水,无散落的杂物及散物;场地排水成系统,并畅通无阻。

3、班组场地清理 :在施工作业中,应有防止尘土飞扬、车辆沾带泥土运行等措施。有考核制度,定期检查评分考核。

第7篇 轨道交通部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职责

1. 在轨道交通部经理及轨道交通部主管的领导下,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并向轨道交通部主管汇报;

2. 签署与本岗位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以及安全承诺书;

3. 遵纪守法,遵守公司安全生产相关管理制度及公司安全管理规定;

4. 贯彻执行国家、____市、区以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

5. 协助制定、更新、废止、培训所管辖区域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6. 组织妥善保管本管辖区域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文件和记录;

7. 参加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组织协调本班组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安全生产任务;

8. 落实本班组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以及宣传工作,并保存相关记录;

9. 负责本班组日常的、专项的安全检查、点检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10. 现场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或消除本班组内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物的不安全的状态;

11. 根据本部门或公司的计划参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积极完成提出的改进措施;

12. 如实、准确、及时向轨道交通部经理及轨道交通部主管及ehs上报安全生产事件或向相关部门汇报关于安全生产中的异常情况,参与并协助完成本班组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针对调查制定的整改措施应抓紧落实;

13. 为本班组人员申请并配发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并监督员工个人防护用品的佩戴和使用情况;

14. 协助ehs完成本班组的安全现状评价以及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等工作,并落实职业危害因素相关的告知、体检等工作;

15. 组织、配合并协助ehs或其他部门完成与本部门相关的安全生产工作;

16. 对所管辖区内重点工艺、重点区域、重要设备实施重点管理,特别是吊装作业、特种设备、化学品的管理等;

17. 监督第三方在本部门进行的施工、维修、改造、拆装等施工以及第三方人员的安全行为;

18. 落实完成其他安全生产相关的工作。

第8篇 安全生产交通组织方案

合巢芜高速公路在安徽省公路网中的地位十分重要,现有交通量大,车速快,施工必须保证行车畅通,同时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必须制定严密、可行、安全、可靠的方案及措施,保证施工安全及现有交通的畅通。

在高速公路交通流量巨大的高速公路上进行这种“边施工,边通车”的维修工程,为了施工时保证行车顺畅,同时保证施工工程质量,针对现场考察情况,我司经过专门研究讨论,确定安全生产交通组织方案:

施工现场需封闭的路段,提前将施工交通封闭方案报送业主、监理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审批,按照批准的方案实施,在施工过程中的调整应征得有关部门同意。

一、交通组织遵循原则

(1)不中断交通原则:要求在施工期间不中断交通,保证各方向在各个时段内通行。

(2)少影响原则:要求对交通的影响程度减少到最低(包括影响强度最小;影响时间最短)。

(3)严格按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标线》(gb-5768-1999)设置各种交通安全标志牌,封闭一条行车道或超车道除国家标准设置外,还应当增加灯排一个,并增加“前方施工1600m”、 “前方施工800m”、“限速60㎞/h”、“变道标志牌”、“解除限速60㎞/h”预告标志及封闭施工区的各种安全防护、警示、照明等。

严格遵守《安徽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严格遵守《高速公路维修养护作业安全规程》施工作业;广泛征求交警、路政等部门的意见,服从他们的安排、指挥,并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4)不能对现场附近道路运行区的车辆产生干扰,更不能在行车区放置障碍物,确保交通安全。

(5)只开一个作业面,施工完一段开放一段。

二、交通标志设置

1、在各施工段按规范设置标志牌,告知过往车辆前方施工,须封闭车道位置和时间等情况。

2、请合巢芜高速公路路政办协助在距封闭起点最近的可变情报板显示“前方施工,右道封闭(施工外侧时)或前方施工,左道封闭(施工内侧时)”信息,除紧急情况特殊需要外不转换其他信息。

3、在施工区域前150m开始收道封闭,然后依次设置紧急停车带和施工机械停放在施工区域范围内。

4、在施工前方,渐变段起点前1.6km、0.8km处分别设置“前方施工”、“左(右)侧道封闭”,收道起点前40m设置“左(右)侧道封闭”和“向右(左)行驶”等警示标志提醒司机。

5、在施工前方,收道起点前1.2km设置60限速标志牌,在收道起点前0.4km设置变道标志牌,在施工后方,渐变段起点设置“解除限速”标志。

6、在施工区域前方,紧急停车带前设置“紧急停车场”标志,施工起点设置“道路施工”标志。

7、从施工前方收道开始至施工区域起点等距离设置高亮闪光箭咀式导向灯排1个,灯排立柱高度比正常高1m。

8、从封闭起点至封闭终点则采用反光交通锥分隔施工与行车区域,反光锥1个/2m。

三、人员及其它配置

为了确保交通组织安全有序,项目部组织专门的工程交通管制队,交通管制人员拟按以下配制:

交通指挥现场设置1名安全负责人和1名专职交通安全人员,均配置对讲机和手机、并配备喊话设备。安全员(着反光衣、戴防暴安全帽、白天举旗、晚上举灯)负责施工路段的行车秩序,交通设施维护;交通安全员一发现施工路段出现堵塞以及安全事故,第一时间报告交警、路政部门,同时也向施工负责人报告。

四、交通安全管理及措施

设立高效的安全管理机构,现场时刻保证1名交通安全总负责人,负责协调与各单位的沟通和现场交通安全人员的指挥。

4.1、行车安全管理措施

(1) 建立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机制,由专人负责指挥,发现事故及时上报,及时报警,绝对服从交警及路政部门的指挥并积极配合;在事故发生时应立即做出反映,立即由安全负责人利用现有的资源条件配合交警部门解决事故。

(2) 设专人进行交通指挥,主要是对前方渐变段行车和进出封闭区域施工车辆的指挥,指挥人员要求具有较熟练的指挥交通能力。渐变段行车指挥人员由合徐高速公路北段路政大队人员指挥,在渐变段中部停放路政车一辆并配置喊话功能,对于在渐变段行车抢行及其它不规范行车通过点明车牌喊话指挥。对于施工车辆进出施工区域的交通管制指挥人员也必须着路政制服,指挥交通时必须穿戴整齐,并用红色小三角旗指挥交通。

(3)设专人进行交通设施的维护。如施工过程中移位及时调整,损坏及时更换。

(4)严格按要求及相关标准设置交通管制标志,当施工完成后尽快将交通标志撤离开放交通,当因故暂停施工时,将交通标志撤至内侧一个车道上,以增加行车路面的宽度。

(5)施工中遇到交通事故,现场交通安全人员即时按规定报告,保护好现场,并协助路政、交警疏导交通,若遇车辆在工作面侧突然熄火,现场人员能推动的应及时组织人员把车辆推到紧急停车带。发生特大交通事故或发生危险物品车辆交通事故及有必要停止施工的紧急情况时,即时请示有关领导同意后暂停施工,至任务执行或现场清理完毕后方恢复施工。

(6)高速公路遇警卫任务时,交通安全人员必须听从路政、交警的安排。执行一级警卫或者其它重要任务(处理群众性事件、抗洪地震抢险、运送国家重要战略物资等)时须停止施工,至任务执行完毕后方恢复施工。

(7)施工人员严禁横穿高速公路,必须在锥形交通标围护区内作业区域活动,不得向正常通行的车道摆放或抛掷物品。

(8)现场配备一定数量沙袋、泡沫灭火器,当现场有化学物品车发生泄漏时,及时进行处理。同时确保司乘人员的安全,先行封闭事故现场,保障相关部门通过相应立交逆行至现场进行处理。

4.2、交通安全人员交通安全防护措施

(1)所有交通安全人员不仅要进行常规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还必须经过专业交通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上岗人员必须掌握相关规定、行为规范、技能熟练、具有强烈的交通安全意识。

(2)为交通安全人员配置完备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制服、反光衣等),交通安全人员穿戴整齐,未穿戴整齐者也严禁上岗。

(3)交通安全人员按时作息,确保上班时间精神饱满,有病请假,不得疲劳上班指挥和带病指挥。

(4)现场交通安全人员除维护交通设施及其它必要时,远离交通分隔带,特别是渐变段,交通安全人员可站立于中央防撞墙附近,面向车流,对不规范行车用对讲机告知路政人员,由路政人员采用喊话形式指挥交通;指挥施工车辆进出封闭区域时必须面向车辆,严禁背对车辆;交通安全人员更不能穿越行车道。

(5)交通安全负责人必须对所有交通安全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必须双方签字并不少于两份原件。交底内容全面,针对性强。

4.3、施工人员交通安全防护措施

(1)加强对施工人员交通安全教育与监督。所有施工人员都必须经过交通安全教育后才能上路作业,严格遵守《高速公路维修养护作业安全规程》,另配备专职生产安全员。

(2)上路施工人员必须穿干净、清晰的反光衣及安全帽,不得穿拖鞋上班。

(3)施工人员只能在封闭区域内作业,严禁施工人员横穿行车道,违者重罚或直接清除出场。

(4)施工人员在交通安全方面必须服从交通安全人员的指挥。

(5)施工单位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交通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必须双方签字并不少于两份原件。交底内容全面,针对性强。

五、保证施工安全畅通的措施

施工时交通安全组织机构保障措施:

(1)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个施工区域内每隔200米及每个出入口设一名安全员,施工现场夜间安排安全员不少于4名。负责指挥施工车辆进出施工区域及确保主线车辆行驶畅通;安全员要求具有较熟练指挥交通的能力,指挥交通时必须穿好安全衣,袖章穿戴整齐,并用红色小三角旗指挥交通;建立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机制,由专人负责指挥,发现事故及时上报,及时报警,绝对服从交警及路政部门的指挥并积极配合;在事故发生时应立即做出反映,立即开放超车道的交通并由安全负责人利用现有的资源条件配合交警部门解决事故,必要时宁可停止施工;

(2)在施工区域内车辆、机械等设备都必须挂上反光警示衣、警示灯,并设专人指挥,形成严密的内部交通安全组织机构,杜绝违章操作及违章指挥;

(3)在施工路段前1.6km处开始设置警示标志、导向灯提醒司机前方修路,小心驾驶;

(4)在施工路段摆放足够的反光交通锥、车辆夜间反光标牌、警示灯;

(5)注意事项:

1)加强对施工人员安全教育与监督。所有施工人员都必须受安全教育后才能上路作业,严格遵守《高速公路维修养护作业安全规程》,配备专职安全员。

2)上路施工人员必须穿干净、清晰的反光衣。

3)施工人员不能横穿高速公路,必须在锥形交通标围护区内作业区域活动,不得向正常通行的车道摆放或抛掷物品。

4)设专人进行交通设施的维护及指挥施工车辆的出入。鉴于封闭路面入口处有时会由于交通混乱而容易堵车的现象,在施工区前端处必须安排一个穿路政制服的人员疏导交通。封闭路面的渐变段长度不少于90m。

5)安全员负责交通标志的设置和维护,当施工完成后尽快将施工设备和交通管制标志撤离开放交通,确保因施工占用的车道畅通;当因故暂停施工时,将正在施工的工作面交通管制标志撤至工作面,未施工路段的交通管制标志撤至中央分离带或波纹板护栏边,尽量增加行车路面的宽度。

6)据经验交通高峰期(一般为早上08时至晚上20时)及每周星期五和发生交通事故或交通阻塞时,由路政大队或路政所派出两名路政员在施工现场疏导协助工作,保障公路畅通。

7)当施工作业段发生交通严重拥挤(行车时速低于20公里,阻塞长度超过1公里)时,应当暂停施工,将交通管制标志撤至施工作业面内,直至交通顺畅后再恢复施工。

8)施工中遇到交通事故,即时按规定报告,保护好现场,并协助路政、交警疏导交通,若遇车辆在工作面侧突然熄火,施工人员能推动的应及时组织人员把车辆推到安全的地方。发生特大交通事故或发生危险物品车辆交通事故及有必要停止施工的紧急情况时,必须暂停施工,至任务执行或现场清理完毕后方恢复施工。

9)施工现场配备一台拖车放置于施工现场前方,以备车辆在施工区突然熄火或遇故障时及时拖离施工封闭区域。

10)高速公路遇警卫任务时,必须听从路政、交警的安排。执行一级警卫或者其它重要任务(处理群众性事件、抗洪地震抢险、运送国家重要战略物资等)时,停止施工,至任务执行完毕后方恢复施工。

11)应处在社会、施工二者角度考虑,能暂时不封闭的决不封闭。

第9篇 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格式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各类交通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龙塘镇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示以及文件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及各类违规违章行为。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突出重点,夯实基础,狠抓落实,促进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形势的平稳运行,为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深入、持久的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运输行为;治理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行驶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建立规范、有序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促进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确保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实现2022年下半年无道路交通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一般事故减少的目标。

三、检查重点

(一)重点检查龙塘至徐闻段公路沿线及各重点通村公路。

(二)重点检查无证无牌、非法运输、报废车、拼装车上路等违法行为。

(三)重点检查各类车辆驾驶人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及农用车、货三轮车、二轮摩托车违章载人、客货混装等行为。

(四)重点检查重点路段、危险路段及曾经发生事故的路段。

四、检查方式及职责分工

检查以各村和镇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自查和联合检查相结合,具体分工为:

(一)各村要按照属地管理的职责,一是对本村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成立、联席会议制度及三长责任制度建立、协管中队成立及履职、宣传教育落实等情况进行全面自查;

(二)由镇政府牵头,组织派出所、农机、安监等部门对重点路段,重点车辆、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检查。

(三)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对所管辖的行业和领域及本单位的车辆安全情况进行检查。

五、检查时间

从2022年5月9日至6月9日,为期1个月。

六、其他事项

(一)各村、镇直有关部门务必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切实增强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针对各村和部门的实际制定道路交通安全检查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和明确责任,检查和自查要认真仔细,不跑马观花,不流于形式,对工作不履职、检查不到位、不深入而导致事故发生的,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为让此次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工作深入有序开展,真正达到抓落实的目的,决定成立由镇人民政府邹瑜彬镇长任组长,小杰副镇长、派出所金李妮所长任副组长,交管站、安监办,综治办,农业服务中心等为成员的道路交通安全督查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村、镇直有关部门开展检查和自查的情况进行督查。督查情况将作为年终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考评的一项重要指标。

(三)各村、镇直有关部门务必于6月31日前将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和自查的情况报镇安委办。

龙塘镇人民政府

二о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第10篇 农电安全生产知识调考试题集—防交通事故类

(一)填空题(5题)

1.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监督、考核、保障()机制,严格落实责任制。必须实行“准驾证”制度,无本企业准驾证人员,严禁驾驶()车辆。

2.严禁酒后驾车、私自驾车、()驾车、疲劳驾驶、超速行驶、()行驶。严禁领导干部迫使驾驶员违章驾车。

3.各种车辆的技术状况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安全装置完善可靠。对车辆必须定期进行检修维护,在行驶(),行驶(),行驶()对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危及交通安全问题,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行驶。

4.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单位所有车辆驾驶人员进行()和安全教育。

5.交通安全应与()同布置、()、同奖惩。

(二)选择题(5题)

1.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来车方向()米以外。

a.50 b.100 c.150

2.全国实行统一的道路交通()。

a.信号 b.标志 c.标线

3.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

a.驾驶证 b.内部准驾证 c.安全合格证

4.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安全驾驶、文明行车。

a.技术规范 b.操作规范 c.安全规范

5.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设置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和()标准。

a.国际 b.国家 c.行业

(三)判断题(5题)

1.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2.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可以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

3.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4.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可以任意速度行驶。()

5.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提高驾驶员队伍素质。对考试、考核不合格或经常违章肇事的应不准从事驾驶员工作。()

(四)问答题(5题)

1、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时应遵守哪些规定

2、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马路时应遵守哪些规定

3、机动车载物有哪些规定

4、机动车在道路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应如何处理

5、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在哪些情况下不得超车

参考答案:

(一)填空题(5题)

1、制约;本企业

2、无证;超载

3、前;中;后

4、安全管理

5、生产安全;同考核

(二)选择题(5题)

1、c

2、a

3、a

4、b

5、b

(三)判断题(5题)

1、错误

2、错误

3、正确

4、正确

5、错误

(四).问答题(5题)

1、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时应遵守哪些规定

答: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2、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马路时应遵守哪些规定

答: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3、机动车载物有哪些规定

答: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明显标志。在公路上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并应当依照公路法的规定执行。 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应当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4、机动车在道路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应如何处理

答: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5、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在哪些情况下不得超车

答:(1)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2)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3)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4)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第11篇 交通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陕西省交通工程咨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证正常的工作秩序、财产安全及职工的安全和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标准,按照集团公司有关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三条 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下属各驻地项目,以及全体职工。

第五条 公司各级工会组织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公司在认真执行本办法的同时,应自觉接受地方政府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管理与监督。

第二章 安全管理体系

第七条 为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及各工种、各岗位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严格执行国家和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规定及相关安全操作规程,自觉遵章操作,确保安全生产。第八条 公司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经理任组长,负责对公司安全生产的全面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负责日常工作。

第九条 公司下属各驻地项目应根据自身的规模、性质等实际情况成立驻地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所在项目主要负责人任组长,负责本驻地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第十条 公司下属各驻地项目应根据管理层次设立相应的安全管理机构,指定专门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工作。

第三章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及工作规则

第十一条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职贡

1.部署和组织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省交通厅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

2.在省集团公司安委会的领导下,研究、部署、指导和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3.定期分析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安全生产的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制定配套的有关管理规定。

4、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5.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7.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第十二条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1.起草、印发领导小组的报告、意见、规定、办法、通报、会议纪要等重要文件

2.根据领导小组领导的要求,组织、协调、联络、安排公司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完成有关安全生产的具体工作。

3.落实领导小组确定的事项,督促检查本单位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决定、决议和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并向领导小组报告。

4.定期汇总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提出工作意见和措施,并向领导小组报告。

5.对各驻地项目和各部门的安全工作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

6.承办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召开的会议及重要活动。

7.及时上报安全生产各类报表。

第十三条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工作职责

1.负责联系下属成员单位(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向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和反映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负责领导小组决定、决议在所联系下属项目 (部门)的贯彻落实。

2.向领导小组提出搞好所负责下属项目 (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每季向领导小组报告所负责下属项目(部门)安全生产形势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年初报告上年情况和本年度的安全工作安排与部署。

4. 向领导小组及时报告安全事故。

第十四条 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1.领导小组在组长领导下开展工作,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

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体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有特殊情况随时召开。会议由组长或副组长召集和主持,会议议题由主持人确定。会议议题一般提前通知各成员。成员不能出席会议时,应在会议召开之前向组长或副组长请假,并提出对会议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安全领导小组专题会议不定期召开,由组长或副组长委托召集和主持,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参加,主要是研究和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专项议题。

4.领导小组召开的会议,一般应形成会议纪要或决议,由会议主持人签发.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

第十五条 公司各级安全管理机构要认真执行政府部门或上级单位的安全生产规定和要求,保证国家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在本单位的贯彻落实。

第十六条 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公司经理对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主管领导是安全生产的主要负责人;下属各驻地项目主要领导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安全生产的主要负责人。

集团公司下属各驻地项目应当据此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个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贡。

第十七条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公司与下属各驻地项目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逐级

考核,做到安全生产工作与各项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评比和总结。

第十八条 安全生产例会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防止特大、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十九条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机构

各驻地项目应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证其有效开展工作。项目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人员应当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第二十条 安全经费

安全生产经费纳入公司年度计划预算,改善安全基础设施和监管手段,提高整体防范能力。

第二十一条 安全检查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深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对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应及时进行处理,检查和处理情况应当做出书面记录。

公司每季度对下属各驻地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情况、安全目标责任书所规定的任务完成情况、上级布置的安全专项工作的落实情况等进行一次系统检查或个别抽查,根据检查情况对本季度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整体情况进行捅报,总结工作经验和工作教训。

每年度终了进行全年安全检查。下属各驻地项目应据此制定本驻地项目的安全检查制度。

第二十二条 安全隐患整改

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驻地项目(部门),经领导小组审定,并经领导小组组长签发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其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收到整改通知的驻地项目应当在期限内按要求完成整改,领导项目办公室在整改期满后,按有关规定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对重大安全隐患不能按期整改或安全管理主要责任人漠视安全生产管理的,按本办法第三十五条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三条 安全生产教育

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国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等活动。

第二十四条 按照规定及时、准确上报各类事故和信息,不得隐瞒、谎报或者拖延不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如遇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同时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处理事故。 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并积极采取措施,预防事故进一步扩大。

第二十五条凡在公司生产场所工作的各类人员,上班前不准酗酒。外单位进入公司范围内从事各种活动的人员,也要遵守安全生产管理规程,按规定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 安全生产工作资料登记、保管

各驻地项目要及时、准确、认真地做好各项安全活动工作记录。包括:安全会议记录、安全检查记录、安全教育活动记录、事故隐患登记及各类事故报表等,要定期进行整理装订,以备检查。

第五章 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

第二十七条 事故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具体伤亡人员简况。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人、事故报告单位。

第二十八条 事故报告范围

1.本单位及在本单位辖区内活动的员工伤亡安全事故;

2.消防安全事故;

3.车辆交通安全事故;

4.工程施工安全事故;

5.民用爆炸物品和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

6.人员中毒安全事故;

7.其他应该上报的安全事故。

第二十九条 事故等级分类

1.一般事故指一次重伤1--2人,或一次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下的各类安全事故。

2.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2人、或一次重伤3--9人、或一次急性职业中毒1 0人(不含1 0人)以下、或一次直接经济损失1 0万元(不含1 0万元)以下的各类安全事故。

3.重大安全事故指一次死亡3--9人、或一次重伤1 0人及其以上、或一次急性职业中毒1 0人及其以上5 0人以下、或一次直接经济损失10--1 00万元的各类安全事故。

4.特大安全事故指一次死亡1 0--29人、或一次急性职业中毒50人及其以上、或一次直接经济损失1 00万元及其以上的各类安全事故。

5.特大恶性安全事故指一次死亡30人及其以上的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 000万元及其以上的各类事故。

第三十条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时限

1.一般事故,向上报告时间不得超过接到事故报告后2小时;

2.伤亡事故,向上报告时间不得超过接到事故报告后1.5小时;

3.重大安全事故,向上报告时间不得超过接到事故报告后1小时;

4.特大安全事故,向上报告时间不得超过接到事故报告后1小时;

5.特大恶性安全事故,向上报告时间不得超过接到事故报告后半小时。

第三十一条 事故报告方式和程序

1.发生各类伤亡事故时,事故发生单位应在得到事故消息后立即用口头报告、电话、传真、等方式(以下简称快速方式)和书面形式报公司安全领导小组;

2.接到事故报告的部门应按事故报告时限要求用快速方式和书面形式逐级上报;

3.发生事故单位在口头报告、电话报告的同时,迅速了解初步情况,填写《事故报告单》,电传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同步报集团公司安委会。

第三十二条 调查处理

1.一般事故,由发生事故的单位组织事故调查,并将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2.伤亡事故、重大安全事故、特大安全事故,公司领导小组上报集团公司安委会,由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协助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并执行相关处理决定。

第六章 责任追究制与一票否决制

第三十三条 对发生事故的单位,实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

如未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将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_中央关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国务院302号令《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省政府74号令《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职工奖惩办法》追究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违反《安全生产法》第70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之规定的。

2.有关部门不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的。

3.有关负责人接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没有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抢救,造成事故扩大的。

4.不积极配合事故调查,采取各种方式阻挠和干涉对事故调查的。

第三十四条 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一票否决是指对违反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的公司各部门、下属

各驻地项目,实行一票否决。即在否决期内,取消各部门、各驻地项目及第一责任人、安全管理主要责任人员参加年度各类先

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资格、以及个人职务晋升的资格。

对被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的公司各部门、下属各驻地单位,经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审定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安全生产一票否决书》

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

1.各部门、各驻地项目末完成与公司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中的各项目标任务的。

2.发生伤亡事故后隐瞒不报、消极对待、组织救援不力,致使损失严重扩大或导致_,严重影响正常的生产、生活、工作秩序。

3.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的。

4.漠视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安全制度、办法不健全、措施不到位,不能在限期内完成整改的。

5.其他严重违反安全生产职责的行为,导致重大、特大、特大恶性事故发生的。

第七章 奖励与惩罚

第三十五条 公司对机关各部门、下属各驻地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定期与不定期检查,实行年度考核,并据此进行奖惩。

第三十六条 奖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驻地项目 (部门)或个人由公司给予奖励: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在改善劳动条件及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中做出显著成绩的。

2.消除事故隐患,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

3.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损失。

4.在安全技术、企业卫生方面积极采用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有发明创造或科研成果、成绩显著的。

5.坚守岗位、忠守职责,在劳动安全工作中做出成绩的。

第三十七条 惩罚

i.公司领导及各驻地项目(部门)主要负责人应认真履行职责,因玩忽职守或渎职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由经理办公会做出对当事人的行政处罚(必要时报集团公司批准)。违反法律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送交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2.公司各级领导及员工违反本制度相关规定,应视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章 事故统计

第三十八条 事故档案实行分级管理。

1.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建立重大、特大、特大恶性安全事故的档案;

2.各驻地项目 (部门)负责建立一般事故、伤亡事故的档案;

三十九条 各驻地项目发生事故时,应及时对事故进行详细统计,并按规定上报有关档案资料。

第九章附 则

第四十条公司下属各驻地单位据此制定本单位实施细则。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12篇 市交通局出租车管理处安全生产责任书

濮阳市交通局出租车管理处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搞好交通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排查治理交通安全隐患,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确保“十一”黄金周交通安全,经局安委会研究,决定自9月10日至10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进一步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局属有关单位要按照隐患排查内容及治理要求,由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同局主管领导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同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同各县(区)行业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做到责任落实,隐患排除与治理工作真正到位,确保交通安全平稳。局安委会将按照“四项机制”的规定,对完成好的单位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安全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各相关单位必须每周一向局运输科上报上一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展情况,上报的材料要有隐患排查措施、工作方法、隐患已排查出起数与整改落实情况等,数据要准确,能够反映真实工作情况。否则,如果谁弄虚作假,不深入基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欺上瞒下,捏造数据,将对具体分包单位的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

第13篇 交通运输专业安全生产禁令

1、严禁在禁烟区吸烟、无证或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严重超速、强超抢会。

2、严禁无企业内部准驾证驾驶公务用车、未经审批出长途车。

3、严禁不系安全带驾驶、乘坐公务用车。

4、严禁车辆未采取防火、防静电措施进入易燃易爆区域。

5、严禁车辆严重超员超载、违法载人、违规装运危险化学品。

6、严禁危险化学品车辆违规行驶、停放、搭乘人员。

7、严禁危险化学品装卸过程中驾驶员擅离岗位。

8、严禁不按规定静电接地进行各类油品、危险化学品车(船)装卸作业。

9、严禁违反“十不吊”规定进行起重作业和使用场内机动车辆违规载人行驶或载人作业。

10、严禁违章指挥和其他违章作业。

员工违反上述禁令,给予行政处分并离岗培训1-3个月;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并解除劳动合同,对所在单位直接负责人、主要负责人给予警告直至撤职处分,随同作业人员离岗培训1-3个月。离岗培训期间发放原工资的70%。

交通运输专业安全生产禁令有关术语解释

1、本禁令中的禁烟区是指汽车加油站、加气站、油气站库以及其他禁止烟火的场所;

2、本禁令中的无证驾驶是指未持有合法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等政府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件驾驶车辆。

3、本禁令中的严重超速是指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驾驶行为。

4、本禁令中的严重超员是指超过行驶证额定乘员20%以上的违法行为。

5、本禁令中的严重超载是指超过行驶证核定载质量30%以上的违法行为。

6、本禁令中的疲劳驾驶是指驾驶员在精力和体力严重不足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辆。

7、本禁令中的违规装运危险化学品包括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违规装卸、运输危险化学品和其它车辆违规捎带、搭载危险化学品。

8、本禁令中的车辆是指包括厂内机动车、农用机动车在内的所有以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的车辆。

9、本禁令中的严重后果是指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事故:

1)工业死亡1人及以上或重伤3人及以上的人身伤亡事故;

2)重大火灾爆炸事故;

3)重大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

4)重大责任交通事故;

5)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6)重大公共聚集场所事故;

7)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事故;

8)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其他重大生产事故。

第14篇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为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管理,规范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与管控,防范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

第三条【责任主体】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单位”,包括直接从事生产经营行为的事业单位)是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管理的实施主体,应依法依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制度,开展本单位管理范围内的风险辨识、评估等工作,严格落实重大风险源报备和控制责任,有效防范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

第四条【监督责任】交通运输部指导全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地方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有关部属单位指导管辖范围内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负有直接监督管理职责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管辖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重大风险源报备信息处理及其监督抽查工作。

第五条【工作原则】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应坚持“企业为主、行业引导、突出重点、科学管控”的原则。

第二章 风险源分类分级

第六条【风险源定义】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源(以下简称“风险源”)是指因其本身不可消除的属性,在一定的触发因素作用下,可能造成发生人员伤亡、环境破坏、负面社会影响、财产损失的交通基础设施、运输储存装备、运输储存对象、建设工程等客观存在的交通运输管理单元。(安全生产法定义的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结合交通运输实际,对风险源定义在内涵和外延上较危险源均有所拓宽)

第七条【分类】风险源分为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城市客运、港口营运、交通工程建设、收费公路运营和其他等七个类型。每个类型可根据业务属性进一步细分为若干类别。

第八条【分级】风险源等级按照风险事件发生概率大小、风险事件后果严重程度和生产经营单位对风险源的管控难度大小,由高到低依次分为重大、较大、一般和较小四个等级。

第九条【分级原则】重大风险源是指发生风险事件概率、危害程度和管理控制难度均为大的风险源;

较大风险源是指发生风险事件概率、危害程度和管理控制难度中仅有两个为大;或一个为大,其他为中的风险源。

一般风险源是指发生较大风险事件概率、危害程度和管理控制难度不满足以上重大和较大等级风险源条件,且不同时为小的风险源。

较小风险源是指发生风险事件概率、危害程度和管理控制难度均为小的风险源。

上述风险事件概率大小按照行业历史同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情况和致险因素状况与临界控制指标接近程度确定;风险事件后果严重程度按照历史同类事故最大损失确定;管理控制难度由所需的人、财、物和技术投入,以及生产经营单位自身能力确定。

第十条【分级标准】风险源具体分级标准和重大风险源清单由交通运输部另行发布。(风险源分级标准拟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如采用lec方法评价。具体的风险事件概率可采用专家打分、历史事件统计等定性方法,危害程度可采用历史同类事件最大值等定量评价方法,管理控制难度可采取经费投入、技术手段等定量计算方法)

第三章 辨识、评估与控制

第一节 辨识与评估

第十一条【辨识手册】生产经营单位应针对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范围及其生产经营环节,按照相关法规标准要求,编制风险辨识手册,明确风险辨识范围、方式和程序,并列入受控文件实施。

第十二条【辨识要素】生产经营单位风险辨识的要素一般应覆盖以下方面:

(一)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安全与应急技能;【人】

(二)生产经营基础设施、运输工具、工作场所等设施设备的安全可靠性;【设施设备】

(三)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管理制度覆盖情况和有效性;【管理制度】

(四)保障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工作机制合规和完备性;【管理机制】

(五)影响安全生产外部要素危害程度的可知性和应对措施。【环境】

第十三条【辨识方式】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分为全面辨识和专项辨识。全面辨识是生产经营单位对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范围内所有生产经营环节开展的安全生产风险辨识;专项辨识是生产经营单位对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范围内部分领域或部分生产经营环节开展的安全生产风险辨识。

第十四条【辨识周期】全面辨识应每年不少于1次,专项辨识应在生产经营环节或其要素发生较大变化或管理部门有特殊要求时及时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结束后应形成风险源清单。

第十五条【风险评估】生产经营单位应依据风险源分级标准和辨识评估相关要求,采用科学、有效、适用的方法对本单位风险源清单逐一评估,并确定风险源等级和主要致险因素、控制指标及控制范围。

第十六条【评估确认】生产经营单位确定的风险源等级及其主要致险因素、控制指标、控制范围应经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十七条【等级变更】风险源致险因素发生较大变化,生产经营单位应及时组织重新评估并确定等级。

第十八条【重大风险源建档】生产经营单位应对评估确定的重大风险源进行登记,建立清单和专项档案,规范管理。

第十九条【第三方辨识评估】生产经营单位可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本单位风险辨识与评估工作,但不改变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管理主体责任。

第二节 管理与控制

第二十条【管控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风险源控制指标及控制范围,制定管控措施,并列入受控文件实施。

第二十一条【动态监测监控】生产经营单应根据风险源致险因素及其控制指标建立动态监有效的测监控机制,按要求进行监测、评估、预警,及时掌握安全风险状态和变化趋势。

第二十二条【管控及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应严格落实风险源管控措施,保障必要的投入,将风险源控制指标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第二十三条【内部告知】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风险源位置、应急措施等信息通过安全手册、公告提醒、讲解宣传等方式告知本单位从业人员和进入危险源工作区域的外来人员,指导、督促做好安全防范。

第二十四条【应急预案】生产经营单位应针对本单位风险源可能发生的风险事件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明确风险事件应急措施。

第二十五条【预警与处置】当风险源控制指标超出管控临界值,达到预警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及时发出预警信息,并立即采取应对措施,防范风险事件发生。一旦发生安全生产风险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处置。

第二十六条【总结分析与持续改进】生产经营单位应对管辖范围或风险源辨识、评估、报备、管控、应急等情况进行年度总结和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第二十七条【档案管理】生产经营单位、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如实记录风险辨识、评估、监测、管控和监督等工作痕迹和信息,建立专项档案,并按有关规定存放。

第三节 重大风险源管控与报备

第二十八条【重大风险源管控】生产经营单应严格落实重大风险源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重大风险源管控:

(一)重大风险源应单独建档,每月至少更新1次监测数据或状态;

(二)重大风险源应单独编制专项应急预案,实行“一源一案”;

(三)重大风险源等级确定后按年度或在发生风险事件后1个月内组织专家对风险源管控措施进行评估改进。年度总结分析报告应通过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管理系统向负有直接监督管理职责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报备。

第二十九条【重大风险源管控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应保障重大风险源监测管控投入,确保重大风险源监测管控所需人员、经费与设施设备满足需要。

第三十条【重大风险源紧急措施】当重大风险源控制指标超出管控临界值,发生风险事件的可能性急剧上升,不能保证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应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暂时停工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控制指标正常后方可恢复作业。

第三十一条【重大风险源培训教育】生产经营单位应对进入重大风险源区域的本单位从业人员组织开展应急逃生避险和应急处置等相关培训和演练。

第三十二条【重大风险源警示】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重大风险源所在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标明重大风险源危险特性、可能发生的事件后果、安全防范和应急措施。

第三十三条【重大风险源外部告知】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重大风险源的名称、位置、危险特性、影响范围、可能发生的事件后果、管控措施和安全防范与应急措施告知可能直接影响范围内的相关单位和人员,并积极回应相关方的关切。

第三十四条【重大风险源报备】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本单位重大风险源有关信息通过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信息系统报负有直接监督管理职责的交通运输部门备案。报备信息应当及时、准确、真实。

第三十五条【报备内容】重大风险源报备主要内容包括基本信息、管控信息、预警信息和事件信息等。

(一)基本信息包括重大风险源名称、类型、主要致险因素、评估报告,所属生产经营单位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

(二)管控信息包括控制指标、管控措施(含应急措施)和可能发生的事件类型及影响范围与后果等信息。

(三)预警信息包括预警事件类型、级别,可能影响区域范围、持续时间、发布(报送)范围,应对措施等。

(四)事件信息包括重大风险源突发事件名称、类型、级别、发生时间、造成的人员伤亡和损失、应急处置情况、调查处理报告,风险管控评估报告和改进措施等。

(五)填报单位、人员、时间,以及需填报的其他信息。

上述第(三)、(四)款信息在预警、风险事件发生后报备。

第三十六条【报备方式】重大风险源报备分为初次、定期和动态三种方式。

第三十七条【初次报备时限】初次报备,应在评估确定重大风险源后5个工作日内填报。

第三十八条【定期报备】定期报备,采取季度和年度报备,季度报备截止时间为每季度结束后次月10日;年度报备时间为自然年,截止时间为次年1月30日。

第三十九条【动态报备】生产经营单位发现重大风险源控制指标超出管控临界值,或出现新的致险因素,导致发生风险事件概率显著增加或可能发生的风险事件后果加重,生产经营单位应在5个工作日内动态填报相关异常信息。

第四十条【备案销号】重大风险源经评估确定等级降低或解除的,应于5个工作日内通过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管理系统销号。

第四十一条【总结上报】重大风险源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评估总结,应在处置或调查工作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报备。

第四十二条【报备审核】负有直接监督管理职责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在生产经营单位重大风险源报备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形式审核,确保报备信息完整。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三条 【监督抽查】负有直接监督管理职责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将管辖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纳入日常监督管理,并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风险源监测、管控和报备情况的监督抽查。

第四十四条 【抽查内容及频次】负有直接监督管理职责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按年度组织对管辖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重大风险源的监测、管控和报备情况进行监督抽查,监督抽查每半年应覆盖1次。

第四十五条【监督抽查内容】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风险源辨识、管控、报备情况的监督抽查主要内容包括:

(一)重大风险源管理制度、机制、岗位责任体系建设情况;

(二)重大风险源辨识、评估、信息报备、监测管控、评估改进等落实情况;

(三)重大风险源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落实情况。

第四十六条【督促整改】负有直接监督管理职责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对监督抽查发现重大风险源辨识、管控、报备主体责任不落实的生产经营单位予以督促整改。

(一)对未建立完善的重大风险源管理制度、机制、岗位责任体系和重大风险源应急预案的予以警告;

(二)对重大风险源辨识、评估、信息报备、评估改进和应急演练等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限期整改;

(三)对重大风险源未有效实施监测和控制的纳入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予以挂牌督办;

(四)对重大风险源控制不力,不能保证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应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工停业整顿。

第四十七条【停业恢复】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工停业整顿的,经负有直接监督管理职责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验收,满足消除停工停业因素的,生产经营单位方可恢复生产经营。

第四十八条【记录与报告】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在重大风险源监督抽查中,应如实、认真记录重大风险源信息,通过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填报,并规范档案管理。

第四十九条【社会保险】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积极引导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风险源参加社会保险,鼓励支持社会保险机构或其他第三方机构参与生产经营单位重大风险源的辨识、评估与管控。

第五十条【委托服务】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专业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重大风险源督查检查工作。

第五十一条【社会监督】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建立投诉、举报渠道和奖励机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管理违法违规行为,均有权向生产经营单位或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投诉或举报。

第五十二条【信息安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或生产经营单位应对拟公布的风险源信息进行评估,涉及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应遵照国家保密法律法规,未经允许不得公开。

第五十三条【企业主体责任追究】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对依法依规发生下列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记入其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

(一)对重大风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监测、管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的;

(二)未按规定报备重大风险源或迟报瞒报的;

(三)风险管控不力,导致发生风险事件的;

(四)进行危险作业和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未开展风险评估或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

第五十四条【第三方机构责任追究】承担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工作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应对其承担工作的合规性、准确性负责,未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执行或弄虚作假的,应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并纳入安全生产信用记录。

第五十五条【管理部门监督责任追究】负有直接监督管理职责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及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一)对存在重大风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未履行监督抽查责任的;

(二)对发现未按规定开展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或未有效管控重大风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未督促整改的;

(三)对已报备异常信息的重大风险源,指导、监督或督促督办失职渎职,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

第五章 附  则

第五十六条【致险因素定义】致险因素是指导致各类风险事件发生,影响其发生的可能性、损失程度和不良社会影响的潜在原因或条件,主要包括可能产生负面结果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源自身的客观属性及其常态运行环境的“人、机、法、环”等因素。

第五十七条【风险事件】风险事件是指风险源发生管控目标外的事件,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破坏,包括自然灾害、社会影响等事件或安全生产事故。

第五十八条【有效日期】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第15篇 交通运输部安全生产约谈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促进政府安全监管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依据国务院有关要求,结合交通运输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交通运输部组织的安全生产约谈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约谈,是指交通运输部与被约谈单位进行的安全生产诫勉谈话。

第四条 交通运输部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约谈的具体组织工作,部内相关司局、部海事局、救捞局按职责分工参与约谈工作。

第五条 交通运输行业公路、水路生产运输或建设施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部应约请相关单位进行安全生产诫勉谈话:

(一)未落实国家或部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

(二)挂牌督办的安全隐患,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或采取相应措施的;

(三)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存在漏报、谎报或瞒报的;

(四)6个月内发生2次及以上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连续发生多起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并造成较大损失或影响的;

(五)发生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六)有必要进行约谈的其他情况。

第六条 约谈形式分为集体约谈和个别约谈。

在相近时间内2个以上地区或单位发生第五条所列情况的,由部领导或部安全总监主持集体约谈;个别地区或单位发生第五条所列情况的,由部领导、安全总监或安委办领导主持个别约谈。

第七条 被约谈单位是指存在第五条所列情况之一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部直属单位、中央管理的交通运输企业。

第八条 被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应按要求参加约谈。

第九条 约谈以谈话形式进行。约谈时,约谈人听取被约谈单位对有关情况的陈述,并针对被约谈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质询,提出具体整改要求。

第十条 约谈时,被约谈单位应陈述下列情况:

(一)未落实国家或部有关安全生产部署的,应陈述未开展相关工作的原因,下一步整改计划和措施。

(二)挂牌督办仍存在隐患的,应陈述未进行隐患整改或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原因,下一步整改计划和实施方案;

(三)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应陈述事故发生的原因,相关处理情况,吸取的教训,已采取或将采取的措施;

(四)漏报、谎报或瞒报安全生产事故的,应陈述事件的处理情况,对违规行为的认识和相关整改措施;

第十一条 约谈由部领导、部安委办或部内相关司局、部海事局、救捞局提出,由部安委办提前10天书面通知被约谈单位,告知约谈事项、约谈时间、约谈地点。需部领导或安全总监主持的约谈,应报部领导或安全总监批准后下发约谈通知书。

第十二条 被约谈单位收到约谈通知书后,应在收到约谈通知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确认通知事项。

第十三条 部安委办承担约谈记录工作,负责起草约谈纪要。约谈纪要印发至被约谈单位和参加约谈的所有单位。

第十四条 被约谈单位应在约谈结束后10个工作曰内将整改方案以书面形式报部,并应及时报告整改方案执行情况。

第十五条 部安委办应组织部内相关司局、部海事局、救捞局跟踪、督办整改方案执行情况,必要时进行现场检查。

第十六条 部安委办应将约谈记录和被约谈单位上报的材料等资料立卷存档。

第十七条 被约谈单位无故不参加约谈或未认真落实约谈要求的,约谈单位应给予通报批评。因约谈事项未落实或落实不到位而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相关部门追究被约谈单位及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八条 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部直属单位可参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地区、本系统的安全生产约谈机制。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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